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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监测相关的资讯

  • 布设“天罗地网”监测生态 环境监测进入快车道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网络将为政府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给生态装上雪亮的“眼睛”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经过近40年的发展建设,已经改变了靠“眼睛看、鼻子闻、耳朵听”的落后面貌,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各类监测信息。2002年6月,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与内蒙古正蓝旗在浑善达克沙地腹地,合作建立了浑善达克生态监测研究站,以退化沙地草地的生态恢复重建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为主要研究方向。13年来,通过长期生态学定位观测及野外控制试验,探索沙地草地退化生态系统植被恢复机理。内蒙古环境保护局的资料显示,目前内蒙古全区环境监测体系已基本建立,并形成了较完整的环境质量监测网,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一家在内蒙古各地建立的环境监测站就有71个,环境监理机构62个。环境监测是治理的基石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环境监测起着重要的作用。环境监测就像是一位医生,有了他们的“望闻问切”,就能制定出科学的防治方案。2010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联合签订《关于建立完善海陆一体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协议》。在高标准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福建各级财政近5年来共投入资金逾10亿元,用于海湾环境整治,包括滩涂养殖区整治、沙滩修复、红树种植、渔排整治等。2014年,近岸海域(包括海湾)海水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提升到65.1%,八大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9.1%,提早一年实现福建省制定的“十二五”目标。内蒙古天然草原面积全国第一,但草原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由于开采资源,许多区域有进一步沙化的趋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整合农牧业、林业、水利、环保、土地等部门的监测监理权力,统一成立生态保护委员会。在生态保护委员会统一协调下,全盟的生态状况监测实现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环境监测进入快车道今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7月3日,甘肃省省长刘伟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他强调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根据刘伟平的要求,甘肃省环境监测站编制了《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分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主要内容。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是生态环保工作的基础,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越快,就越离不开牢固的监测基础。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来源:光明日报
  •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强调加快开展碳监测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强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监测支撑。《规划》提出两大方面11项重点任务举措和两项重大工程:一是立足支撑管理,紧紧围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眼统筹支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集中攻克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谋划碳监测和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声、辐射、新污染物等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业务,推进监测网络陆海天空、地上地下、城市农村协同布局和高效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的支撑、引领、服务作用。二是立足提升能力,紧紧围绕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目标,系统谋划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改革创新,健全监测与评价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大监测”格局,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数据根基,深化评价应用,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实施监测网络和机构能力建设重大工程,夯实基础能力,锻造铁军先锋,加快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其中在重点任务“支撑低碳发展,加快开展碳监测评估”中,提出三项工作:一是推进碳监测评估试点,组织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废弃物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工作,合作共建全国碳监测网络;二是补齐碳监测技术短板,加快推动大气碳监测相关卫星研制发射,开展多尺度甲烷遥感监测,构建温室气体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三是积极开展其他履约监测,按照履约成效评估要求,开展POPs、Hg、ODS和HFCs等背景区域定位监测。
  • 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
    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大家对物质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却往往忽略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每天呼吸着PM2.5离我们越来越远的清新空气,看着下一代健康成长,生态环境保护已是当下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  加强城区绿化建设:城市规划对城市生态环境越重视,城市整体生态环境就会朝着我们理想的方向发展。结合城区的改造等,因地制宜推广建筑墙体、屋顶等,打造创新的绿墙、绿篱、绿色阳台等,增加城市的绿色。通过园林绿色植物能改善生态,并通过树木花草的不断增加、来美化环境,达到或接近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重庆安耐恩为城区生态环境提供一整套生态环境监测站。可实现的功能:1、监测数据实时传输云平台,同时LoRa传至LED显示屏。2、监测数据超标显示屏变色提醒,自动弹出提示语。监测系统监测要素:空气质量监测仪×5台大气负离子监测仪×5台环境噪声监测仪×5台温度传感器×5个湿度传感器×5个LED显示屏:1920×1120mm单面双色×3块,1920×1120mm双面双色×2块,改造40平方全彩LED显示屏×1块。监测系统效果图展示:
  • 生态环境监测又添新利器
    p   2019年3月21日,国防科工局在北京组织召开高分五号、六号卫星在轨投入使用仪式。这标志着我国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的高分五号和六号两颗卫星正式投入使用。生态环境部是高分五号卫星的牵头主用户,副部长刘华出席仪式并讲话,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代表生态环境部签署高分五号卫星投入使用证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4405f425-b01e-40b0-aded-7934ccea5935.jpg" title=" 图1...jpg" alt=" 图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刘华在仪式上讲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b843e7c2-1dcf-4c23-b096-318ed11a5121.jpg" title=" 图2...jpg" alt=" 图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签署高分五号卫星投入使用证书 /p p   高分五号卫星是我国首颗光谱分辨率最高、定量化要求最高、探测手段最多的高光谱综合观测卫星。该卫星由国防科工局、财政部2012年批复立项,于2018年5月9日成功发射。2019年2月2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卫星工程在轨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卫星工作稳定,星地系统工作正常、匹配良好,卫星、运载、发射、测控、地面系统均达到工程研制总要求。 /p p   高分五号卫星的发射和投入使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具体举措。高分五号卫星的正式交付,将填补国产卫星无法有效探测区域大气污染气体的空白,对于动态监测我国大气中气溶胶、细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等的污染状况,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可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提供可靠的二氧化碳、甲烷等遥感数据支撑。此外,在叶绿素、悬浮物、透明度、水温、蓝藻水华、海冰等水环境监测方面,以及植被覆盖、矿产开发、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状况监测方面,它也可发挥重要作用,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能力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p
  • 生态环境部:将研究制订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p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谈到下一步工作计划,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29日介绍称,一是今年联合六个部委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二是将研究制订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822dda63-03de-4e5e-aa3e-ea8cd6ead2ca.jpg" title=" 图..jpeg" alt=" 图..jpeg" / /p p   在生态环境部29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及“如何确保第三方监测数据准确、真实”的问题。 /p p   对此,柏仇勇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和对生态环境监测的需要都日益高涨,监测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监测产业也迅速发展。监测市场的繁荣促进了监测事业发展。2015、2017年两个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监测改革的文件,都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p p   柏仇勇介绍,去年,生态环境部先后出台了三个文件: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还先后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两个文件,为规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p p   此外,生态环境部还组织开展了三个专项行动:一是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是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了专项检查 三是对自动监测运维单位的运维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这是对三种不同类别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三个专项检查。 /p p   柏仇勇指出,总体来看,这三项检查起到了应有的效果,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水平、条件、监测的结果是基本可信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去年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各省开展了两个层次的检查,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级检查,第二个层次是省市两级的联动检查。其中,国家级的检查共检查了12个省,109家机构,各省市都全面开展了自查。国家层面检查发现有10个机构涉嫌数据弄虚作假,分别受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合惩处。 /p p   柏仇勇表示,下一步还将做好两件事。一是今年联合六个部委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通过监测技术大比武提高各级各类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因为提高数据质量的核心是靠各级监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这是核心。外部检查主要起警示、威慑作用。我们通过技术大比武,整体把监测系统,监测队伍的技术能力提升来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 /p p   二是将研究制订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通过条例的制订,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保护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进一步强化各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律责任。从这两个方面来加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管,培育好监测市场,规范好监测市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0559d214-d96f-4017-93f8-2e826c3e254a.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br/ /p
  • 生态环境部:推进高新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应用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强调了新技术的应用。新技术在环境监测方面的应用情况是怎样的,未来又将取得哪些成果?5月26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海报新闻记者的提问。“监测为服务管理而生,靠技术进步而强。‘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立足支撑管理和提升能力,加强科技攻关,推进新技术、新装备在监测领域的应用。”近年来,新技术、新装备与监测业务得到了有效融合。在自动在线监测领域,空气和水质主要指标自动在线监测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并得到了规模化应用,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组分、温室气体、水质重金属等在线监测的应用场景也逐渐增多。在实验室分析领域,高分辨、高通量、非靶向等设备已广泛用于实验室样品分析,AI识别、eDNA测序逐步应用于水生态监测。在应急监测领域,无人机/无人船、便携式GC-MS、便携式傅里叶红外、飞行时间质谱走航等技术也得到充分运用。在卫星遥感监测领域,利用遥感遥测新技术,实现了对生态环境高精度、全方位、短周期的监测,构建了天地一体、星地协同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在综合分析领域,2022年,为加快信息技术在监测领域运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智慧监测试点工作,在全国优选13个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区域特色、参与意愿较强的省份,按照“国家统一架构、地方负责建设”的工作思路,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在监测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灵活感知、提前预警、综合研判、智慧决策的能力,力争早日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监测应用和成果。据悉,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进高新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加大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小型化监测装备研发与推广力度,加强卫星遥感遥测、便携式现场快速监测、全自动实验室等设备技术验证,促进监测技术与业务的革命性创新,实现更科学、更精准、更全面、更快速。蒋火华表示,希望通过新技术为监测赋能,让监测的眼睛越来越明亮,耳朵越来越灵敏,大脑越来越智慧,更好地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涵盖新污染物、温室气体、水生态等 环境监测总站征集2023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项目
    11月29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第二批)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本次征集范围包括:支持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控制标准制订和实施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支撑新领域监测需求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应用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服务重点工作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配套分析方法标准的标准样品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征集范围聚焦新领域监测需求,涵盖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方法、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方法、 海洋监测技术与方法,水生态等领域相关监测评价技术与方法等。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第二批)的通知为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质量和效率,受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委托,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监测标准预研究为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前开展的标准化研究,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见附件1)实施。申报单位应按照工作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等的要求提出项目。二、征集范围2023年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征集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支持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控制标准制订和实施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1. 控制标准已规定项目但缺少分析方法标准,从而需要制订的,如《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监测标准空缺项目的分析方法;2. 被控制标准引用的分析方法标准因技术落后、适用范围不全、目标物不全、测定下限高或文字表述不清晰等问题需要修订的,如水中多氯联苯、乙醛,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氨、苯系物等项目的分析方法;3. 配套控制标准实施的技术规范因内容不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需要修订的,如《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等。(二)支撑新领域监测需求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1. 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方法,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尚无监测标准的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得克隆、氯化石蜡、微塑料等项目的分析方法,满足新污染物监测需要的灵敏度更高的分析方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2. 温室气体相关监测方法,如甲烷、氧化亚氮等项目的分析方法;3. 海洋监测技术与方法,如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垃圾等监测相关分析方法与技术规范;4. 水生态等领域相关监测评价技术与方法,如水生生物监测相关分析方法与技术规范。(三)应用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1. 污染源现场快速、在线监测技术;2. 实验室自动化监测技术,如连续流动分析方法等;3. 地下水在线监测技术等;4.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技术等。(四)服务重点工作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履行国际公约监测、海洋污染基线调查、衔接生活饮用水标准相关项目监测等工作需要的分析方法与技术规范。(五)配套分析方法标准的标准样品三、有关事项及要求(一)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二)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申报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报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电子文件(含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命名为“2023年预研究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纸质文件邮寄至联系人地址(注明“申报2023年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三)每个预研究项目申报表限填一个项目。(四)以收到预研究项目申报表电子文件盖章版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五)鼓励有关单位单独或联合申报系列标准预研究项目。四、联系方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吴萌萌电话:(010)84943253生态环境监测司 陈春榕电话:(010)6564626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政编码:100012传真:(010)84943066电子邮箱:bz@cnemc.cn 附件:1. 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预研究 工作细则(试行) 2. 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预研究 项目申报表
  • 郑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算998万购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和水质全自动实验室
    4月18日,河南省郑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招标公告购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和水质全自动实验室,预算998万元。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详细信息如下: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263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购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和水质全自动实验室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980,000.00元最高限价:9,980,000.00元采购需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水质全自动实验室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元)1豫政采(2)20220327-1河南省郑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购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和水质全自动实验室项目99800009980000
  •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p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建议格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 /p p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公众监督作用。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加强市场培育、推动行业自律,促进形成一批专业化、优质化的社会监测机构。 /span /p p   对于未来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 /span ,统筹构建污染源监测网络,推进全国监测数据联网共享。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8c521564-c392-4a8e-8e8c-503b81821507.jpg"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0e4560f1-b5fc-476a-a3fa-2064ecb321de.jpg"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8618ce8c-af9b-468b-86d8-9a959cdaa76e.jpg"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2bd34d6f-7101-464f-840e-017f42ac8aea.jpg"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6a934f9e-eb0b-441d-ada0-aa08f5a91067.jpg" title=" 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51e9edd6-8813-47a0-b8b2-4f664dcc7b63.jpg" title=" 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af7750d2-f9b4-4a4b-aa1b-8db11d3bb7eb.jpg" title=" 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7fd46499-3868-48d2-9551-eec51f15c608.jpg" title=" 8.jpg" / /p
  • 重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生态环境监测发展这十年
    近期,中央宣传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出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学习《纲要》,深刻领悟“十个坚持”,用蕴含其中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监测事业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通过深化改革构建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通过完善制度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通过强化支撑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年来,生态环境监测以自身的前进轨迹和真实可靠的数据,见证和记录了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为深刻感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充分展示其实践成果提供了丰富素材。深化改革,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环境监测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进行统筹谋划和大力推进,2015—2017年,部署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三份重要改革文件,基本搭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推动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观念。着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多元融合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格局”。按照“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方针,建成覆盖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1.建成世界领先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一是国家建成1734个城市点位覆盖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实现“谁考核、谁监测”,支撑国家评价与考核排名,倒逼地方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是各地建成超过1.2万个区县及乡镇点位的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支撑地方评价与考核排名,层层夯实责任落实,实现空气质量精准化管理。三是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实现150个城市细颗粒物组分监测、154个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263个城市非甲烷总烃监测,支撑追因溯源精细化管控。四是建成16个国家背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61个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和78个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有效支持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五是建立“天—空—地”一体化大气综合立体监测网,地面监测、移动走航、地基遥感、卫星遥感等各类数据充分融合,全面反映空气质量和环境问题,高效支撑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六是建立并发展世界领先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全国重点区域已基本实现未来1月延伸趋势预测、未来7—10天精细化预报,潜在污染过程小时超标风险预报能力,有力支撑了区域重污染天气污染管控和科学应对。七是开展涵盖碳排放源监测、碳汇监测、环境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的碳监测评估试点,不断探索监测在“双碳”战略中的标尺作用,为碳交易、碳市场、国家和城市碳排放量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支撑。2.建成覆盖各大流域和海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一是国家建成分布于全国1835条重要河流和210座重要湖库上3641个断面的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其中包括183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十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重要水功能区“四个全覆盖”,实现“谁考核、谁监测”,支撑国家评价与考核排名。二是各地建成包含5118个省级监测断面的地方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与国家联网协同运行,多级数据关联分析助力各地水污染治理精准施策。三是建成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网,设置的705个监测点位涵盖全国七大重点流域(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以摸清家底、找准问题、因地施策支撑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四是建成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覆盖所有县级及以上的336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以精准评价和风险评估支撑饮用水水源保护。五是建成全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网,1172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覆盖了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187个近海海域监测点位基本覆盖了渤黄东南4个海区除近岸外我国主张管辖海域,支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六是天地一体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地面监测与遥感监测有机协同,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监测新格局,支撑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新需求。3.建成国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国家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22427个,其中土壤环境背景点2364个、基础点20063个,基本覆盖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粮食主产区,实现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背景水平、变化趋势客观评价。广东、海南、重庆、河北、广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控点位基础上,因地制宜对不同污染源类型、不同土壤利用类型、不同管控目的土壤环境实施更加精细监测,拓展形成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等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目标进行重点监控。组织开展地下水试点监测和“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开展1912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4.辐射和声环境质量监测网不断加强建立以陆域辐射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的国家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国控监测站点1501个,涵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核设施周边等各要素,重点关注国家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核设施周边海域海洋辐射环境变化趋势。建成涵盖城市功能区、城市区域和城市道路交通的声环境监测网,地级及以上城市监测点位约8万个,县级城市点位约3万个,有效支撑我国声环境质量监测。(二)拓展生态质量监测1.建立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卫星遥感与地面核查相结合的生态监测,遥感数据采用2—8米国产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每年地面核查点位近1万个,每年完成一版全国生态类型监测数据;国家和地方对近3000个典型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状况监测,重点关注农村地表水水质、环境空气、饮用水水源和土壤环境状况。2021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建立生态质量指数(EQI),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生态胁迫等方面对区域(地方)生态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地方更加系统地加强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2.扩展生态系统地面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实现对全国各类生态系统的协同监测。国家在16个省份典型生态系统开展生态质量、物种多样性监测,布设生态质量监测样地63个,实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测。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组织开展以鸟类、哺乳动物、两栖动物和蝴蝶为代表的生物多样性观测,建立了749个监测样区,设置样线和样点11887条,大部分位于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初步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网。(三)推进污染源监测1.强化污染源自行监测国家建立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35万家持证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并与国家平台联网,基本实现全国持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处理、分析、评价。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及执法检查范围,每年组织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推动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2.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建立并落实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承担的污染源执法监测制度,结合省以下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将污染源监管重心下移到区县。2021年,对3.4万家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按照执法与监测协同联动的模式,开展“双随机”执法监测,为环境执法处罚提供支撑。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了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3.推进实施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2021年,《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后付诸实施。作为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排放源统计调查范围进一步优化,覆盖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5个源项。其中,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约16.5万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约1.7万家,农业源、生活源和移动源统计调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调查数据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环境等领域,为国家和地方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完善制度,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好”与“坏”“变好”与“变坏”、反映污染治理成效、支持管理决策的基础,因此,监测数据质量至关重要,全方位健全管理与技术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一)畅通监测体制机制2018—2020年,《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解决了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按照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五个打通”和“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的要求,以“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强化统一监测,有效保证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权威高效、独立公正。形成以实时数据为基础、例行报告为主干、评价排名为核心、预测预报为亮点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应用体系,基本说清污染来源及变化趋势、为生态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提供了可靠依据,有力支撑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七大标志性战役和生态补偿、风险防范、环境公共服务等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二)建立国家网运维制度始终把国家网运维管理作为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的重要阵地,坚决守住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坚持依法运维、科学运维、诚信运维,建立了“八四三”国家网运维管理体系。“八”是指依法运维八大措施,包括压实责任、筑牢底线、阳光招标、“两承诺一扣款”、集中统管、独立检查、考核约谈、警示通报;“四”是指科学运维四项举措,包括制定统一技术规范、强化量值溯源、规范持证上岗、加强智慧感知监测体系建设;“三”是指诚信运维三种手段,包括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相关活动信息公开、严惩造假。在国家网运维管理体系的有力保障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得以保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评估认为“生态环境监测真实性得到提升”“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性也在提升,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三)提升监测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标准化水平。《意见》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监测类标准259项,累计发布监测标准1200余项,构成覆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废、沉积物、海洋、生态、辐射、废气、废水、监测仪器等各要素重点项目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统一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地支撑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污染源排放监管、国际履约等各项生态环境工作,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制度,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信息发布“五个统一”。(四)全过程监测质量控制从技术上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形成涵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9个生态环境要素,覆盖采样运输、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综合评价全过程和自动在线监测、便携快速监测、遥感监测等多个环节和手段的监测技术路线与体系。建立量值溯源技术体系。建成覆盖各级环境监测网络的臭氧等重点项目量值溯源技术体系。成立生态环境监测计量中心,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支持下,陆续建成臭氧、气体流量、细颗粒物质量浓度、噪声等生态环境部门最高计量标准,作为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量值源头”,逐级开展量值溯源/传递工作,确保国家网监测数据量值准确可比。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积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夯实质量控制基础能力。按照国家—区域/流域—机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规划,建设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相关实验室已建设、研发、取得6项生态环境部门最高计量标准装置、35项国家有证标准物质及54项仪器检测资质。以省级监测机构为依托,建设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和西北等6个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心。完善监测行业质量控制制度,加强源头管理。从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等方面对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确保其具备出具真实、准确监测数据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将“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融入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中,在资质认定评审及监督检查中予以监督和确认。据此,全国8000余家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已在各自质量管理体系中明确各类人员的数据质量责任,质量管理要求贯穿监测活动全过程、各环节。(五)“保真”“打假”两手发力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检查。建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针对国家监测站点和承担国家网任务的生态环境监测运维机构,通过网络检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能力考核验证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特别是,针对环境空气、地表水“采测分离”、地表水自动监测等事关环境质量考核的重点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例行和随机检查,实现国控站全覆盖,以常态化的监督压力,促进运维/采样规范性与数据质量提升。大力加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支撑管理部门重点对管理体系不健全、监测活动不规范、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打击,建立联合惩戒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将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和12365举报热线。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责令改正、罚款、撤销资质等处理,倒逼社会化监测机构提升管理规范性和数据真实性,无人监管的乱象得到扭转。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并对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进行联网检查,倒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归真。连续两年开展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法治约束,对不当干预严厉处罚。配合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司法解释,推动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纳入《刑法修正案(十一)》。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通过远程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采用飞行检查、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查处人为干扰监测案件,视情节轻重程度依纪依法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和处罚,产生了强烈警示教育效应。此外,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监测行为纳入离任审计、纪检监察、各级生态环保督察等重点监督范围,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强化支撑,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宗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陆续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发展成效日益凸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越来越多地应用到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政策规划、考核排名、执法处罚、成效评估、信息发布等实际工作当中。十年来,生态环境监测已经全面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成为支撑生态环境管理的“奠基石、顶梁柱”,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强有力抓手,切实保障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3年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74个重点城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21年,细颗粒物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为56%;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细颗粒物浓度改善幅度分别达到64.2%、56.7%和55.3%。京津冀成为全国空气质量改善最为显著的区域,区域颗粒物组分中有机物、硫酸盐等浓度改善最为明显,近五年改善幅度分别达到51.0%、41.7%,充分反映散煤燃烧、工业排放管控成效突出。空气质量“蓝天”数显著增加,广大群众的幸福感明显增强。2015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新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以年均1—2个百分点持续增加。2021年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122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超过95%;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细颗粒物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实现有细颗粒物监测以来的最低浓度水平;臭氧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臭氧和细颗粒物浓度连续两年“双下降”,展现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的成效;二氧化硫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首次进入“个位数”时代。美国彭博社公开报道,中国在7年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与美国在30年间减少的空气污染相当,印证了中国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二)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我国水环境理化指标已经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21年,全国江河湖库总体水质良好,其中:Ⅰ—Ⅲ类优良水体比例为84.9%,较2013年上升了20.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1.2%,较2013年下降了9.0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标均呈现大幅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的平均浓度分别为13.5毫克/升、0.2毫克/升和2.6毫克/升,较2013年分别下降20.1%、76.5%和35.0%。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Ⅰ—Ⅲ类断面比例从2013年的71.7%上升到2021年的87.0%,重要湖库水质优良比例从60.7%上升到72.9%,富营养状态湖库从37.8%减少到27.3%。水环境质量均呈现明显好转。2021年,全国近岸海域总体水质良好,优良水质(一、二类)海域面积比例为81.3%,较2013年上升了10.0个百分点;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辽宁、河北、广东、广西和海南的水质为优,优良水质海域面积比例超过90%,海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持续改善。(三)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我国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将约25%陆地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据美国航天局卫星数据,2000—2017年,全球新增绿化面积中约1/4来自中国。中央财政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转移支付资金近6200亿元,覆盖陆域国土面积50.4%,促进了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夯实了国家生态安全基础。2021年全国EQI值为59.8,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生态质量基本稳定。生态质量“一类”的县域面积高效感知、高速传输和大数据综合分析的智慧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先锋队,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各项工作,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心怀“国之大者”、勇于担当作为,让监测更好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减污降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以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为引领,深化创新智慧监测内涵及应用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科技支撑,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江苏省环境监测系统在抓牢监测主线,扣紧重点工作的同时,坚持科技引领、科技创新,在向着现代化监测体系迈进的过程中,以“智慧,融合,创新”为发展方向,在监测感知、数据集成、分析关联、应用智能等方面狠下功夫,在推动传统监测向智慧监测转型升级方面持续发力,为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坚持争先创新,全面打造省域示范引领。以“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为抓手,推动监测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利用江苏省首艘近海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船“中国环监苏001”积极拓展海洋在线监测、应急处置能力,利用船载自动化、智能化和数字化设备构建海上移动实验室,形成陆海统筹多源数据协同分析能力,为协同治理、陆海统筹战略贡献江苏力量。该船自2022年入列以来,已相继承担长江苏沪交界水域船舶溢油应急演习、长江口—杭州湾水域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等多项监测任务。   江苏作为工业大省,将持续在倒逼工业园区和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落后产能淘汰方面持续发力。利用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思路,构建并进一步完善以在线监控数据为依据的总量核算体系。以科学的监测,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形成园区环境质量全方位监测能力,促进“测值测量、定值定量、用值用量”的科学、规范管理体系,探索走出江苏特色生态环境监测发展途径。截至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建成、联网236个上下游水站、349个上下风向大气标准站、360个VOCs站、6465个微站;共有3711家企业建成自动监控设施并实现数据联网。强化技术创新,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效能。技术是生态环境监测的根本,技术创新是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途径。充分利用技术创新手段,产出更高品质更加丰富的产品,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更精准治污方向。江苏省将大气PM2.5网格化系统及重点区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控系统相结合,利用卫星遥感、热点网格、物联网以及5G等技术,不断深入优化功能。PM2.5网格涵盖主要工业、扬尘、机动车源,及时发现网格点大气污染问题,分析主要来源。VOCs系统采用“网格化监测+固定站+走航观测”组合方式,实现了省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VOCs精准监测监控和预警溯源。技术手段的创新,为“精准管控、科学治污”提供了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江苏省制定印发了《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提出了“两保两提”的新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坚决扛起责任。在太湖流域率先构建流域层面通量监测体系,实现34个出入湖河流、16个引江口门、30个主要省市界及调水通道的通量监测能力,为说得清入湖通量提供支撑,推动水环境质量评价由单一浓度评价向浓度与通量综合评价转变。创新构建和绘制太湖流域主要污染物热图,融合多达13种数据源,利用热力分析技术,综合体现流域内工业、农业、生活等主要污染源,攻克水陆协同分析的技术难点,成为太湖流域精准施策的又一利器。   深化融合创新,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数字化转型。对照国家生态质量评价工作要求,江苏省重点围绕生态质量监测评价、陆地生态碳汇监测评估业务需求,基于卫星、无人机等智慧感知技术,建设生态遥感智慧分析系统,优先满足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态胁迫等类型指标测算评估功能。基于MODIS卫星数据及碳通量观测数据,建设江苏省陆地生态系统碳汇相关分量的本地化反演方法。以生态环境监测积累的多维度、细粒度、大范围的海量数据,推动监测数据分析挖掘与生态环境决策、监管、执法等业务贯通融合,强化数据应用,打造丰富的应用场景。   主导思路创新 持续推进前瞻性监测技术研究。江苏省始终把“建设科研型监测机构”作为发展方向,有效整合全省环境监测力量,联合科研院所,紧扣当前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环境热点,创新持续开展37项环境热点问题前瞻性监测研究,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核心竞争力、全面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率先持续开展土壤微塑料监测研究,推动建立全省土壤微塑料监测能力;针对异味扰民问题,开展嗅辨监测技术和体系研究,创新建立“嗅辩”制度。持续性的研究,为监测更好支撑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储备,为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数字化转型,就是以数字化技术应用为基础,以支撑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为核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价值,打造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于一体的智慧监测体系;江苏生态环境智慧监测是国家智慧监测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为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创新,推动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大格局,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江苏力量,为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江苏支撑。
  • 广西分析测试协会立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分包检测服务规范》、《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监测数据保存和备份规范》 团体标准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西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广西分析测试协会于2023年11月组织专家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分包检测服务规范》、《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监测数据保存和备份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上述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12月4日—12月19日)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并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1号东葛大厦1102室电子邮箱:gxfxcsxh@163.com联 系 人:商榆 18677118331广西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12月4日广西分析测试协会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分包检测服务规范》、《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监测数据保存和备份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pdf
  • 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构建研究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韩静磊研究员“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是生态环境监测的‘度量衡’,为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比提供了技术依据和保障。目前,我国新污染物监测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监测方法尚不成熟、监测标准体系不完善。因此,需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构建研究,制定适合我国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的技术框架,为推动和支撑国家新污染物监管监测及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11月22日举办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标准与基准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生态环境标准发展五十年回顾与未来展望研讨会分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韩静磊这样表示。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的构建是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治理成效的技术基础和保障。构建新污染物监测标准是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党和国家重大部署的需求。早在2020年10月,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重视新污染物治理”的要求。今年7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要有效推进我国新污染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需求,掌握环境中新污染物浓度水平和赋存状态,以精准识别环境生态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进而为制定全过程环境生态风险管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撑。据介绍,目前,生态环境部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已发布1500余项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保障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新污染物复杂多样且分布广泛等特点,为我国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构建工作带来挑战。客观来看,截至目前,围绕新污染物监测工作的开展仍存在监测方法体系尚未完善、技术支撑薄弱、体系构建研究投入不足等等问题。针对这些难点,韩静磊认为需从“强化标准体系构建顶层设计、推动新污染物定量监测方法制修订、加快筛查/快速监测方法研究”着手,推动我国新污染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构建工作更好更快开展。会上,韩静磊认为,在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表的制订上,要紧紧围绕实用性、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与时效性五大原则。为保证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她认为要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发力加快完善新污染物监测方法体系;成立专家委员会,协同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攻关;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创新管理模式,加快推动和优化新污染物监测标准制修订;坚持前瞻思维,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新技术研究;完善机制体制,提升新污染物监测标准研究活力。
  • 环保部解读《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p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耳目与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作支撑,生态环保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越快,越离不开牢固的监测基础。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p p   一、有关背景 /p p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对抓紧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建设大气和水环境监测网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等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开展全天候监测,健全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体系”。《环境保护法》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 /p p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 /p p   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必要性 /p p   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经过近40年的发展建设,已经改变了靠“眼睛看、鼻子闻、耳朵听”的落后面貌,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并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各类监测信息。当前,全国环保系统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了PM2.5在内的6项主要空气污染物监测,并实时发布监测信息。同时,水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专项调查,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全面开展。2012年成功发射环境一号C星,与环境一号A/B星3星组网,形成了环境卫星“2+1”星座,实现了2-3天对全国覆盖一次的遥感监测能力,初步建成了天地一体化监测系统。环境监测工作实现了从手工到自动,从粗放到精准,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全面而深刻的转变,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此外,国务院水利、国土、海洋、农业、气象、林业等部门也根据各自管理需要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网络,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生态等领域的监测。 /p p   但是,面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还存在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为此,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改革,紧紧围绕影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和权利。要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有效联动。 /p p   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p p   《方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p p   《方案》提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坚持“明晰事权、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统筹规划,科学监测、创新驱动,综合集成、测管协同”的基本原则。 /p p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全面做到说清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p p   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基本思路 /p p   (一)统一生态环境监测建设规划、标准规范。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存在部门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不统一,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为此,《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同时,要统一相关环境要素的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增强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确保排污单位、各类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p p   (二)建设大数据平台,统一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当前,国务院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中央之间监测数据集成联网与共享不足,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等问题,影响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此,《方案》提出要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将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地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联网共享,大力加强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在信息发布方面,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统一发布。 /p p   (三)突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监测和监管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支撑和手段。针对当前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对追究各级政府和企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支撑不足的问题,《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结果考核问责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依托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建立监测与执法相结合的快速响应体系,实现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同时,《方案》提出要加强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主要包括,加强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的监测、评估与预警。 /p p   (四)明晰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与责任。当前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现象,对科学评价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首先必须明确各级政府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和责任,《方案》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与预报预警等职能。环境保护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以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第二,要求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必须落实污染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政府要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第三,大力推动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明确提出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并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同时,要求环境保护部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有序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p p   (五)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针对实际工作中,部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能严格履职、监测质量不高以及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方案》在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方面提出了明确措施和要求。首先,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履行职责,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二,环境保护部要依法建立健全对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的监管制度,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等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业务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第三,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p p   (六)强化综合能力保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是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的基础保障。为此,《方案》明确提出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包括: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加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将生态环境监测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 /p p   五、《方案》的主要内容 /p p   《方案》包括6个部分共20条,3500余字。 /p p   引言部分鲜明地体现问题导向,点出了当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p p   第一至三条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按照明晰事权、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统筹规划,科学监测、创新驱动,综合集成、测管协同的原则,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p p   第四至十五条为《方案》的任务措施部分,针对当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等四个方面的任务。其中: /p p   第四至六条是针对全面设点,提出了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有关任务。主要包括: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等三方面的监测网络建设内容。 /p p   第七至九条主要是针对全国联网,提出要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主要包括: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等三个层面的任务。 /p p   第十至十二条主要是针对自动预警,要达到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的目标。主要包括: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等三个方面的措施。 /p p   第十三条至十五条是针对依法追责,要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主要包括:为政府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p p   第十六条至二十条是为保证《方案》确定的任务顺利实施,提出需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生态监测综合能力等五个方面保障措施。 /p p   结尾部分主要强调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p p   六、认真做好《方案》的落实工作 /p p   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级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方案》内容,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建成统一、完善、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坚强的支撑与保障。当前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抓好《方案》的落实工作: /p p   (一)做好《方案》内容任务的分解工作。分别制定国务院相关部门和环保部内各司局的任务分解表,将《方案》提出的任务逐条落实到责任部门。 /p p   (二)制定《方案》实施计划。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2016-2020年),确保如期完成任务,达到目标。 /p p   (三)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和企业环境监测事权。明确政府所属监测机构主要承担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与预报预警等职能,其他服务性监测可向市场开放,由社会监测机构承担。中央政府根据事权划分,建设并运行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 地方政府根据事权划分,建设并运行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排污企业要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严格落实污染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国家和地方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将自行监测结果统一上传发布。 /p p   (四)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评价方法。对现有的大气、水、土壤、生态、近岸海域等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现状梳理、需求分析,列出需要修订完善的清单,抓紧开展修制订工作,力争统一各有关部门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努力推进各类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p p   (五)逐步健全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尽快出台环境监测条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使各项改革的举措固化为法律和制度规定,使改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扎实推进。 /p p   (六)开展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会同中编办开展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环境监测机构“四个规范”,即:规范单位属性,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规范职能定位,明确各级监测机构的具体职能 规范编制管理,明确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 规范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保障人员和运行经费。 /p
  • 广元生态监测科研实验基地揭牌成立
    5月8日上午,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共建的生态监测科研实验基地在广元揭牌成立。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主任邱光胜、副主任卓海华,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魏委,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罗来柏共同揭牌。2023年来,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立足辖区地处川陕甘交界区位优势以及嘉陵江、白龙湖等长江上游重要支流良好生态优势,积极拓展生态监测能力。在揭牌仪式上,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签订了生态环境监测协作框架协议,旨在全面加强双方在水生态监测、监测能力培训、科研项目等方面深度合作交流。   罗来柏表示,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以技术立站为根本,以人才兴站为关键,以装备强站为基础,不断提升生态监测技术水平,强化监测装备投入,全面推进生态监测科研实践基地建设。下一步,将深化生态环境监测协作,细化年度协作实施方案,务实推进双方合作落地落实,切实巩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邱光胜表示,将充分发挥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在政策、技术、科研等方面优势,深入落实交流培训机制,做到相互交流、共同提升,助力提升广元生态监测能力。将选择白龙湖、嘉陵江等典型水体,在水生态监测、评价、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持续提升广元水生态管理和水环境治理水平提供支撑。   魏委对生态监测科研实验基地的成立表示祝贺,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四川省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党建引领业务提升,充分发挥生态监测科研实验基地的平台作用,加速拓展生态监测能力,并带动各县区环境监测能力大提升,奋力开创治蜀兴川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新局面。   揭牌仪式后,双方就生态环境监测协作开展座谈交流。
  • 生态环境部:2020年基本形成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将用三年时间将全面监督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 /p p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准确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防治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已初步形成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应看到,我国在生态环境监测特别是监测质量方面形势依旧严峻。对此,生态环境部出台《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存在的问题。 /p p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将重点检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和造纸、火电、钢铁、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旨在达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效果。此外,生态环境部大力加强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持续合作,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共同管理好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p p   据了解,《三年行动计划》将分三年完成,2018年重点检查10个省(区、市)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长江经济带重点排污单位和全国10%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维质量 2019年重点检查10个省(区、市)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汾渭平原重点排污单位和全国10%的环境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运维质量 2020年重点检查其余11个省(区、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排污单位,并做好检查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有效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努力营造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p p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负责人表示,今年7月4日,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已经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拟在八月下旬启动相关现场检查,“保真”和“打假”将是此次检查的主基调。生态环境部将根据检查对象、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不同,单独或会同国家认监委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资料初查、现场检查相结合,交叉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生态环境部将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不规范进行监测活动等问题的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予以通报 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的监测机构由其属地资质认定部门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 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移交有关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涉嫌犯罪,存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落实《意见》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且问题突出的,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生态环境部会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营造不敢假、不想假、不愿假的环境和氛围。 /p
  • 宁夏:以智慧监测推进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能力提升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总支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发挥专业技术特长,以学促干抓落实,将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融合,大力推进宁夏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管理业务与支撑体系“大融合”,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感知高效化、数据集成化、分析关联化、应用智能化、测管一体化、服务社会化。   截止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层面共建成54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5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地市层面共建设150个水、气自动监测站;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建设5个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平台,五地市及宁东基地自主建设信息化系统10个系统平台,覆盖噪声自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空气超级站、黄河石嘴山市出境断面水环境风险预警监控、综合应用、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大数据应用、VOCs综合管控等领域,全区智慧监测成效突显。   监测网交互使用,提升数据分析能力   各地市将各种监测平台相互配合使用,实现了区域监测数据的关联性和融合性,提高了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能力。部分地市将高空瞭望、电量监控、动态管控等环境监管手段与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相通,根据实时监测数据来开展大气预警调度,初步构建了监测监管的协同机制。全区预报预警平台网络与全区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相互连通,为大气环境质量预报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污染源智能识别,提升溯源解析能力   自动监测指标与污染源相互结合,通过建立污染源污染数据指纹库等多种智能识别方式进一步提升了环境质量监测网污染溯源解析能力。全区开展建设的VOCs走航车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在开展环境空气VOCs浓度、种类的监测同时,推动实现VOCs污染源识别溯源功能;正在建设的噪声自动监测网,涵盖噪声污染源识别能力,智慧化识别鸟鸣、虫鸣、生活源、交通源等各种声源,同时报送超标报警等;典农河石嘴山段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主要是对水质开展实时监测和预警,同时对于超标时段水质自动开展三维荧光扫描,识别水污染来源,实现水环境质量污染溯源能力。   数据链模型优化,提升预报预警能力   根据现有监测网,全区每天产生各种环境监测数据近20多万条,庞大的监测数据支撑了环境质量预报模型,提高了全区大气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准确率,2022年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等级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对首要污染物为O3的预报准确率达85%,对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预报准确率达81%,对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预报准确率达72%。   自动站全面覆盖,提升风险评估能力   全区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项目包括PM10、PM2.5、SO2、NO2、O3、CO、总烃和非甲烷总烃,银川市建设了大气超级站,具备温室气体、PM1、臭氧雷达、颗粒物雷达、VOCs多组分监测能力,可以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风险进行评估;石嘴山市建设的水质微型自动监测站,对重点流域、河段、排污口等开展实时监测,及时识别水质风险等。吴忠市的乡村站实现了区域从农村到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全覆盖监测,提高风险评估水平。   实验室信息建设,提升数据监控能力   全区正在积极构建1+6实验室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实验室全过程质量监管,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体系,从而确保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将逐步实现省级监测部门对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程监控。   虽然全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短板不足,监测网络感知灵敏性不足、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贯通不够、监测数据分析关联化不足、监测应用智能化水平不高、监测与监管有效协同不足。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监测网完善建设,挖掘监测数据应用潜力,提升环境监测智慧化,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生态环境监测新阶段到来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发展可大体总结为三个阶段: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已经走过40多年的历史,一代又一代监测人前赴后继,默默耕耘,共同铸就了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辉煌成就,环境监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环境保护的“耳目”“哨兵”,逐步发展成为环境管理的“顶梁柱”,为生态环境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支撑,增添了强大动力。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发展可大体总结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记录环境历史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向西方学习阶段,完整引进了发达国家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监测目的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由于当时环境保护受关注程度并不高,监测工作在国内尚属新事物,技术含量较高,这一阶段监测系统的学术和研究氛围很浓厚,监测系统可以说就是环保部门的人才高地。总站魏复盛研究员就是这一时期评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的。 第二阶段是以支撑考核排名为业务重心的阶段。这一时期,环境监测受重视程度达到空前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多个改革文件,规范指导监测发展,各级财政对监测的投资建设力度逐年加大。生态环境监测对生态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日趋凸显,监测队伍被称为铁军先锋队。但正是在这一时期,由于监测系统人员队伍与工作任务没有同步增长,长期超负荷应付各项事务性工作,监测技术研究特别是理论研究出现了滞后。特别是监测工作从第一阶段“客观评价环境质量好不好”转入第二阶段侧重于“说清哪个地方干得好”之后,与之相应的技术体系和规则没有配套改进。比如开展环境质量排名,不同城市的监测点位与指标怎样才能可比,环境质量的改善幅度与难度如何评价才相对客观等等。 第三阶段是智慧监测的阶段。目前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正处于由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迈进的转型期,不仅要“说清楚环境质量好不好”“哪个地方干得好”,而且还要“说清楚生态环境怎样才能变好”。因为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已经全面升级,中央提出了“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污染防治要做到时间、对象、区位、问题、措施精准,就必须先做到“监测先行、监测准确、监测灵敏”。当前,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从简单出具数据向提出切实管用的综合管理决策建议转变。而这一切又要求生态环境监测必须实现感知高效化、数据集成化、分析关联化、测管一体化,应用智能化、服务社会化。 智慧监测是以支撑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以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高质量发展为途径,融合多领域先进技术,构建大监测发展格局,从而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感知高效化。针对监测手段和效能提升,开展手工与自动、实验室与现场、地面与遥感、固定与走航、常规与传感器等监测手段的差异化布局,提高感知效率,推动监测体系“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向天地一体、自动智能、精细灵敏、集成联动发展,实现“高效感知”。 二是数据集成化。针对数据的传输与交汇,运用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技术,加强监测大数据汇聚、非结构化数据存储分析、云链互联,构建覆盖获取、存储、整合、归档、销毁等全链条的监测数据治理体系,为监测数据深度挖掘奠定基础。 三是分析关联化。强调跳出监测论监测,强化监测数据与污染源、经济、电力、交通、水文、气象、医疗、农业、舆情等多元数据关联分析,推动数据、图谱、图像、影像等多类数据归一融合,运用机理、数值、统计等模型,开展环境形势研判、污染溯源追因、治理成效评估、重点专题分析,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测控一体化。坚持现状监测与过程控制一体布局,建立污染排放和环境质量的关联响应,说清源汇关系;以测管联动促进精准治污,推动污染监控从“大海捞针”向“精确打击”转变。 五是应用便捷化。强调多方式交互、多场景应用、智能查询分析与辅助决策。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充分应用到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中,实现监测供给与管理需求同步。运用智能语音交互、虚拟现实、可视化等技术,创新展示和交互模式,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化水平。 六是服务社会化。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测供给,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除考核监测、执法监测等具有较强行政与监管性质的监测业务,其余均向市场开放,通过激发市场活力,丰富监测产品与服务供给,推动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监测改革永远在路上。在上述“六化”背景下,靠原有的生态环境监测“三级网络”“四级机构”传统供给格局,已无法满足生态环境管理需求,亟需推动以跨界融合创新为主要特征的综合性深刻变革。 一要推动政府监测力量与社会监测力量的融合。引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监测力量产学研用相结合,推动多方形成合力。政府重点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企业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大力推动研究性监测、新技术研究、新装备研发、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创新合作,加强研发与应用衔接,加快创新成果示范应用,推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二要推动生态环境技术支撑体系的内在融合。生态环境监测拥有庞大的网络资源,以及长期的数据和技术积累,在整个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中,地位举足轻重,作用不可替代。生态环境监测应不仅是环境规划、评估、执法等业务的数据提供者,更应该成为环境科研、规划和评估的深度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 三要推动监测业务与新技术应用的融合。围绕生态环境管理与社会公众对监测数据信息的新需求,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卫星遥感、传感器、无人机(船)、热成像、综合毒性、超痕量等现代感知技术的深度融合,形成优质监测数据信息产品,有力支撑管理决策智慧化、环境执法精准化、信息公开便民化。
  • 240万!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计划采购生态环境监测仪器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243-224THJD22002项目名称:长春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金额: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 投 标 邀 请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下列产品进行国际公开招标,于2022年9月21日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国际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长春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1.2资金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1.3采购计划编号:X[20220728]-2060号。1.4采购预算:240万元。1.5标段信息:本项目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1.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2、招标内容2.1招标项目编号: 2243-224THJD22002。2.2招标项目名称:长春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2.3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4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2.5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采购预算(万元)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1个详见技术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240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且财务独立),关境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关境外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负责人亲笔签字);(二)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投标人须具有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3.3 投标人须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3.8投标人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940554942@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1177334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版);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6)、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应提供企业依法为企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详细信息);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领购招标文件手续,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五楼开标室(建设街与德惠胡同交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3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五楼开标室(建设街与德惠胡同交汇)。6、公告及公示媒体:中国国际招标网同步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各投标人必须随时自行关注上述公告媒体可能发布的补遗或澄清公告,未及时收到补遗或澄清公告,责任自负)。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联 系 人:刘春阳联系电话:0431-85380807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五楼电 话:0431-81177334联 系 人:杨忠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940554942@qq.com)方式: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五楼开标室(建设街与德惠胡同交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联系方式:刘春阳0431-85380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杨忠民0431-8117733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忠民电 话:  0431-81177334
  • 全国生态保护规划出炉 环保监测设备或受益
    据中国气象局网站消息,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行动纲领,《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日前出台。   消息显示,《规划》提出了强化生态建设的气象保障、防治水土流失、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地下水资源以及森林、草原、荒漠、湿地与河湖、农田、城市、海洋七大生态系统等12项建设任务。此外,《规划》提出了三方面的生态建设气象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生态气象观测网络建设,改扩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城市等生态气象观测站,新增生态小气候观测站、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以及生态气象灾害移动调查系统,初步建成以实时资料为主的生态气象立体监测及数据传输网络 二是生态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生态气象综合监测评估预警指标体系,建立地面监测、卫星遥感数据存储及加工系统,建立生态气象综合业务平台及信息发布和共享系统,开展生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生态保护与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三是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在各重点生态区加强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气象作业指挥服务平台,健全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增加生态用水。   大同证券投资顾问张诚认为,环保监测已成为生态治理工作的先行目标。在此背景下,环保监测设备类公司有望率先受益,其次是土壤修复和生态保护类公司。
  • 数字孪生技术首现深圳生态环境监测场景
    数字孪生,简单来说就是利用数字技术,在网络空间上构造一个与物理世界完全对应的数字世界。对于生态环境监测而言,数字孪生技术的运用意味着监测站点场景的可视化程度大大增加,环境监测数据、设备和管理之间的连接也更加智能化。近日,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深圳站)积极贯彻落实《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3)》的有关要求,率先在生态监测智慧应用方面建设《典型生态监测场景数字孪生应用》(以下简称数字孪生场景)。数字孪生场景依托GIS地理信息系统搭建精准的地理地貌场景,依据CAD图纸和三维扫描建模,真实还原深圳辖区内的监测站点场景,实现虚拟场景和现实场景的一致性。同时,深圳站将数字技术中的交互技术、电子游戏技术、物联网技术、AI技术和生态监测业务相结合,实现“地表—市域—城区—监测站点—监测仪器仪表—样本模型”多层次、多尺度模型来表达孪生数据分级体系,建立了创新的多元异构数据的数字表达。相较于传统的可视化呈现方式,数字孪生场景在实时可视化渲染方面有较强的优势,尤其是对气流、粒子、水体、光照等自然环境的真实模拟,再结合物联网传感器数据,真实地再现污染扩散,污染辐射的运动状态,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未来,如果结合人工智能系统,通过对历史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可对监测区域可能发生的污染或生态事故进行预测、模拟。从平面到立体再到交互,使用者在每一个数字孪生生态监测场景中都可以通过场景交互设备,在虚拟世界中驾驶车辆、船舶或者步行,进行自主巡游,实现远程参观、沉浸式游览,并了解监测站点的建设情况、现场布局、仪器仪表现状等等,通过数字触点交互实时查看仪表的监测数据。除了1:1真实还原的“物”,数字孪生场景里还“住着”一群人。深圳站将技术专家打造成“3D数字人”,在相关场景中通过逼真的肢体动作,用生活化的言语介绍环境监测现状、成果,增加了更为真实的互动体验感。据了解,该应用目前已在深圳市10个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监测站点搭建形成。从海洋碳汇站点代表的东涌红树林、福田红树林,到高精度碳监测站点的马峦山温室气体高精度站,从356米高的立体空气质量自动站到解析空气污染来源的超级站、路边站,从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到海洋浮标站,从盐田土壤样品库到杨梅坑动植物标本库......跨越山海,深圳站将整个监测站点发生的一切,呈现在数字空间中。在深圳市福田红树林监测站点,数字孪生场景高精度地还原了以监测站为中心1平方公里的包括植被物种在内的场景,同时接入并呈现碳通量等实时数据,物候变化数据等多维度监测数据指标,通过粒子系统、大气系统等,结合实时数据指标,模拟和重现气体元素的含量变化,让数字站点自主地动起来。通过典型生态监测场景数字孪生应用,深圳站实现了多源数据的新型汇聚,树立了智慧深圳生态环境应用的新标杆。接下来还会在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智能语音等技术上继续挖掘和探索,让数字技术帮助实现更深层次的生态监测数字孪生交互,实现高效能管理,谱写新时代生态监测序曲,实现“智慧蝶变”,让城市更美好。
  • 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有效推进
    p   要去河北、山西出差,浙江姑娘顾明真点开手机APP,除了查天气,还特意看看未来几天当地的空气质量状况。“非常方便,现在实时监测数据和预报也挺准的。”小顾可能并不知道,这些数据,浓缩的正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这几年改革的成果。 /p p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工作。2015—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3年,分别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环境监测方面的改革文件,基本搭建形成了环境监测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p p   几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要素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提速,生态环境家底说得清、说得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支撑决策,服务着万户千家。 /p p   水土气三网初步建成,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p p   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要求,生态环境部不断完善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布局,扩大监测范围,进一步提升对环保重点工作的支撑能力和水平。 /p p   空气质量监测最受关注,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布设1436个国控监测站点,且全部具备PM2.5等6项指标监测能力,加上地方建设的省、市、县监测点位近4000个,形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p p   不仅这张网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数据支持,酸雨、沙尘监测网也已建成。在京津冀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还建设了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和降尘监测网,进一步提高了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精细化水平。 /p p   小顾看到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来自“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重污染天气预报网络,这张网络实现了对未来1—3天空气质量精准预报,以及未来7天空气质量潜势预报。 /p p   逐月召开视频会、半月通报各地进展,最近,生态环境部对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建设的调度紧锣密鼓。截至4月12日,959个需要地方新建的水站中,842个水站站房已开工建设,为7月底前全面建成联网打下坚实基础。 /p p   目前,地表水国控断面从“十二五”期间的972个扩展到2050个,覆盖全国十大流域1366条河流和139座重要湖库,实现了说清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基本满足水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需求。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2856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常规水质监测已成常态。与此同时,由38800多个点位组成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也基本建成。 /p p   环境要素监测数据是决策的基础和重要参考,环境卫星遥感监测在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自然保护区监管、环境监察执法等重点工作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每年对700多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开展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p p   对弄虚作假零容忍,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 /p p   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过去,国家用地方提供的数据考核地方,这种“谁监测,考核谁”的固有制度,可能导致造假行为,曾经广受诟病。 /p p   改革刻不容缓。按照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数据共享的原则,2016年环境保护部全面完成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有效提高了数据质量。 /p p   截至目前,全国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已全部以采测分离模式开展监测,并实现平稳运行,监测数据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进展顺利。 /p p   空气、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厘清了国家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化解了地方行政干预,减轻了基层压力和负担,实现了监测与考核对象脱钩,是我国环境质量监测机制的重大改革,切实保证了监测数据独立、客观、公正。 /p p   然而,新的运行机制下,还有人对数据打歪主意。给监测取样探头“戴口罩”、用雾炮车降低监测站点附近污染水平……“花式造假”开始冒头。 /p p   对此,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明确表示:“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p p   2017年6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给采样头“戴口罩”的李森等7人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从一年三个月到一年十个月不等。之后曝出的所有类似事件,均已做出严肃处理。 /p p   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很有效,但防患于未然,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机制更重要。生态环境部狠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p p   同时,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机制,通过远程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采用飞行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大环境空气、地表水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p p   打造有文化的监测站点,给公众了解环境、参与环保打开一扇窗 /p p   一则《生态环境部全面启动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文化建设工作》的消息,让人有点匪夷所思——建个监测站房,难道还要搞文化噱头?可是,打开建设方案文档,站房示意图一下子吸引了眼球。立足服务公众,强化水站多重功能,正是“文化建设”的深意所在。 /p p   按照要求,每个水站站房都要充分应用新媒体,通过水站二维码和APP应用,为公众提供水质实时监测结果、历史数据和变化趋势等信息,为公众参与和监督提供便利。 /p p   了解是参与的基础,环境监测与百姓距离最近,是公众了解环境状况的好窗口 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监测站点也是非常好的选择。 /p p   3月28日,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迎来了昆明一中西山附小的小朋友们。了解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查看动态的气象变化和空气质量变化,孩子们对空气质量监测有了初步的认识。一名姓徐的同学说:“那么多不一样的监测仪器很有趣,到监测站参观让我们长了见识,明白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p p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环境监测是评估污染治理成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同时,监测为民,一方面要做好服务,方便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另一方面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普功能。无论是新建的水站,还是大气或者其他环境要素的监测站点,都要力争成为本地区的“科普小站”,引导公众走进、了解、信任生态环境监测,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p
  • 715万!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ZH-2022-GK031号 项目名称: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ZFCG20220819018 预算金额(元):71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3个分包,A包: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MS)、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6参数)、离子色谱仪(阳离子) 预算:383万;B包:水体一体吹扫捕集等设备 预算:205万;C包:智能机器人分析系统(高锰酸盐指数)等设备 预算:127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B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3个分包,A包: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MS)、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6参数)、离子色谱仪(阳离子) 预算:383万;B包:水体一体吹扫捕集等设备 预算:205万;C包:智能机器人分析系统(高锰酸盐指数)等设备 预算:127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C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3个分包,A包: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MS)、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6参数)、离子色谱仪(阳离子) 预算:383万;B包:水体一体吹扫捕集等设备 预算:205万;C包:智能机器人分析系统(高锰酸盐指数)等设备 预算:127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生态环境部将加强海洋监测能力建设
    p   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8月分布了《2017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公告显示:2017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级别为一般,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p p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p p   问:机构改革后,海洋环境保护职能划入生态环境部,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如何统一组织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包括监测规范、点位、信息发布等如何考虑? /p p   答: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下一步,我部将以陆海统筹为原则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打通“陆地和海洋”。 /p p   一是要按照延续性、代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统一布设海洋环境监测点位,形成覆盖我国全部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p p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海洋环境、近岸海域,尤其是河口海湾区域富营养化、入海污染物排放、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开展监测 /p p   三是推动完善覆盖监测全过程的海洋环境监测标准、规范体系,为海洋环境监测提供技术保障 /p p   四是强化区域海洋监管机构和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海洋监测能力标准化,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加强监测系统海洋监测能力和海洋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strong /span /p p   五是增强海洋环境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提高海洋环境监测的公益服务作用。从2018年起,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并统一发布《中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加强我国管辖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全面反映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br/ /p
  • 甘肃平凉监测中心积极发挥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保障作用
    近年来,甘肃省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任务,优化完善监测网络,加快提升监测能力,着力强化监测质量,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取得了新进展。监测网络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平凉市已建成由10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组成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22个地表水、9个地下水、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及2个水质自动站组成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由60个国家、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由179个手工监测点位、10个自动监测站组成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基本建立了覆盖“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监测能力持续提升2018年建成标准化实验室2500平方米,相继实施了土壤、饮用水等能力建设项目,拥有各类仪器设备195台(套),固定资产总价值5004.41万元,监测能力涵盖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噪声与振动共四大类328项,实现了地表水109项、地下水93项、土壤85项全分析。质量管理更加严格持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每年培训市、县监测人员6000多人次。在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荣获团体二等奖,2名参赛队员分别获得个人一等奖和二等奖。先后有6人获得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称号。服务保障全面有力积极服务地方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主动开展葫芦河加密监测12次,每年对平凉市40台20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每周对平凉中心城区5个国、省控空气站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举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13次,邀请3000多人进行参观,发放各类宣传物品1.2万余份。2020年被团省委等5部门命名为“甘肃省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202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作为全省唯一的环境监测机构获得全国“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评选提名。
  • 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污染源监测、卫星及无人机遥感监测、国际合作和履约监测、环境监测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环境质量报告报送与数据联网、辐射环境监测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每一项工作都详细规定了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工作方式、数据报送、评价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较于《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增加了一些项目,同时取消了一些项目,但监测项目总数增加了七项,从这些新增的项目可以看出未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的发展重点。地下水监测。2020年仅要求对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进行监测,2021年要求对1912 个“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地下水监测成为我国环境质量监测重要一部分。海水水质自动监测。2020年海水监测以手工为主,2021年将海水水质自动监测写入了方案,虽然未对数量和指标做硬性规定,但据此也可预计,海水水质自动监测是未来规划中的重点考虑方式。国际合作与履约监测。国家合作与履约监测中增加了“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成效评估监测”和“汞公约履约成效评估监测”,这也表示,虽然难度较大但未来履约监测将更多地进入常规监测领域。交通污染和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在污染源监测中,2021年新增了交通污染专项监测和工业园区专项监测,由于比较新,主要规定了监测项目,而没有固定具体监测数量,未来这两个方向也值得关注。目录如下:全文如下:《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pdf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修订《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行业自主创新,规范和优化协会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升标准制修订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定,本协会对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环监协〔2020〕8号)予以废止。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查看《标准制定程序文件》
  • 江苏构建生态环境监测新体系
    p   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江苏省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水平,着力构建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新体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 /p p   构建先进的监测预警网络 /p p   在全国先行先试积极探路 /p p   “江苏有着‘人口密度大、人均环境容量小、单位国土面积污染负荷高’的特殊省情,总体上没有迈过环境高污染、高风险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资源环境约束愈加明显。”2013年出台的《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对全省的生态环境状况有着清晰的阐述。 /p p   改善环境,监测先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着眼提升监测监控能力,着力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大气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在全国实现多个“率先”,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在全国推广,“天空地一体化”生态遥感监测网络初步构建,覆盖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建成。 /p p   建立大气污染综合立体观测网,将分布在全省城乡各区域的182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组网运行,实现区域、指标“全覆盖”。率先完成72个国控站点空气质量新标准能力建设,率先完成模范城市和所有县(市)PM2.5监测能力全覆盖,率先建成直连直管的省级质控站网。 /p p   建设预报预警系统平台,集成全省182个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站常规观测以及省级大气多参数站复合污染物观测数据,采用先进的大气质量模型进行预测运算和分析会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科学决策。目前,已形成5日区域预报、48小时城市预报能力。 /p p   全省共计建成36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国建站11个、省建站182个、市建站169个),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实现三大流域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成流域地表水环境监控网络,构建先进的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p p   江苏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始于2003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生态遥感监测的单位之一。通过多年发展,生态遥感技术处于全国同行领先水平,基于国产新型高分系列遥感数据等高空间分辨率数据和美国MODIS等高时间分辨率数据、无人机和视频监控平台、地面监测等“天空地一体化”生态遥感监测网络初步构建。2012年~2014年,顺利完成全省生态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工作,2016年获得原环境保护部和中科院联合通报表扬,2016年~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检查评比连续保持第一。 /p p   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布设方面,江苏共布设土壤监测国控点位1690个,其中基础点位807个,风险点位801个,背景点位82个,为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奠定基础。 /p p   提升环保支撑保障能力 /p p   发挥污染防治大脑作用 /p p   “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竞争力,在污染防治工作中要发挥污染防治大脑的作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人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 /p p   近年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围绕国家大气十条目标,完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网,积极开展大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为打赢全省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p p   为保障公众大气环境质量知情权及获得感,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手机APP、江苏环保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通过重污染天气预报,及时提出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建议,指导各地采取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缓大气重污染程度,为公众出行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p p   此外,每周、每月发布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达标率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题分析,提出治理对策及建议。在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每小时加密预测、预报空气质量,及时提出管控建议,圆满完成青奥会、“国家公祭日”、G20峰会、江苏发展大会、中日韩环保部长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保障工作。 /p p   江苏省还在全国率先建成流域地表水环境监控网络,构建先进的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有力保障了全省水环境质量安全。 /p p   连续10年圆满完成太湖“安全度夏”监测保障,平均每年解译卫星图片600多张,编制太湖蓝藻监测预警日报200多期、周报30多期,支撑流域管理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 /p p   水十条实施以来,每月第一时间对全省10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25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达标情况分析,开展季度、年度水质变化分析、预警,及时提出治理对策建议,水十条年度考核目标顺利完成。 /p p   面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污染,环境监测人员临危不惧,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应急监测任务。2013年苏州市太浦河二氯甲烷水污染事件,2014年泰州市靖江长江水源异味事件,2015年南京市长江沉船漏油事件,2015年天津港“8· 12”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2016年靖江市德桥化工事件等,在这些重大环境事件中都留下了奋战在一线的江苏环境监测人员的身影。 /p p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摸底调查,2012年~2015年,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周边、基本农田、菜篮子基地、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畜禽养殖基地周边的土壤试点监测,2016年~2017年完成了974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及时掌握全省土壤环境污染状况,支撑土壤污染防治。 /p p   提高监测数据质控水平 /p p   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p p   “虚假的数据比没有数据更可怕,因为它会影响环境决策。”党的十九大代表,江苏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站长胡冠九在接受采访时的回答掷地有声。 /p p   江苏省牢牢把握监测数据质量就是生命线这一准则,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出台江苏省实施方案,积极探索质控管理新模式。 /p p   开展全省现场采样规范性质量检查,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先后抽查26个市县监测站 完成全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全程信息化管理升级,开展全省监测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推进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数据质量管理持续加强 连续3年开展环境监测质量专业检查,完成全面自查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检查,自动监测站质控管理水平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p p   目前,全省共建设省级空气自动监测质控站26个,通过加强自动站运维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开展颗粒物自动监测与手工比对工作,健全臭氧量值溯源体系,空气自动站质控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同时,加强流域水质自动站质量管理,定期开展标准样品考核和比对监测,评估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可信度,建立“省、市两级质控、第三方机构运行维护”的运行管理模式。 /p p   出台《江苏省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登记管理办法》,先后完成114家社会化检测机构的核查和登记工作。配合省环保厅制定社会化检测机构质量督查技术方案,对6家社会化检测机构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在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通报,配合省质监局对10家环境检测机构进行专项大检查。 /p p   承担生态环境部委托的“华东区域质控中心”职责,完成安徽、福建等省臭氧二级标准的量值传递工作,加强“青岛上合组织峰会”区域质控,区域质控工作初显成效。 /p p   下一步,江苏省环境监测工作将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能力、污染源监控能力和环境监测质控水平,增强大气和水质自动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推进环境监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发挥环境监测支撑科学治污、精准施策的决策参谋作用,千方百计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水平继续高质量发展。 /p p   推进监测体制改革创新 /p p   13个省厅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挂牌 /p p   截至7月中旬,江苏省13个省厅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已全部完成挂牌。目前,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上划正在有序开展,预计9月底前全部完成。 /p p   江苏省作为全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改革试点省份,积极推进全省环境监测垂改,优化调整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内部机构设置,着力构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环境监测新体系。2017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p p   推进改革中,江苏省优化调整设区市环境监测职责任务,明确省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全省监测业务指导,明确驻市监测机构以承担辖区内省级及以上事权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为主。 /p p   人员机构上收方面,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设区市环境监测机构在编在职人员,随其职能、机构和编制成建制移交省环保厅管理。 /p p   资产和经费方面,坚持“资产随机构走”的原则,设区市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用房的划转,原则上应划尽划,不能划的保障长期无偿使用或保障足额租金经费,确保现有使用面积不减少,保障监测工作平稳运行。 /p p   围绕构建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新体系的新要求,江苏省全面提升监测能力水平,制订实施《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各设区市发展特色,在地下水、水生生物、土壤、生态遥感等多方面形成各具特长、相互补充的监测格局。 /p p   为提升全省环境监测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专业人才结构,全面增强环境监测核心竞争力,江苏省制定实施了全省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选聘业务精、能力强、工作表现好、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到关键岗位,完善管理制度,激发监测竞争活力,更好地保障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p p   开展业务技能竞赛 /p p   打造环境监测铁军 /p p   8月1日,南京国际博览会议中心,伴随着激昂的颁奖乐曲,为期3天的2018年度江苏省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决赛落下帷幕。 /p p   这次竞赛活动由江苏省环保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省级机关工委联合举办,并列为2018年度江苏省职工十大职业技能竞赛之一。来自省环境监测中心、13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及6支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20支参赛队伍共60名参赛人员入围最终决赛。 /p p   2008年,江苏省率先在全国环保系统内举办了全省环境监测技能竞赛,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技能练兵,形成了全省环境监测人锐意进取、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十年磨一剑,在全省环境监测垂管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大背景下,再次组织全省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p p   此次竞赛活动规格高、参加人数多、参赛覆盖面广,特别是6支已通过江苏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选拔的社会化检测机构队伍也参加本次决赛,在江苏省环境监测领域前所未有。 /p p   据了解,本次技能竞赛活动在全省广大社会化检测机构、环境监测系统全面展开,自今年5月启动以来,得到了全省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各行业、企事业单位近千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积极响应,在全省环境监测系统掀起了一股比学习、比业务、比技术的竞技高潮。 /p p   各设区市均通过比武、竞赛等方式选拔出优秀选手组成参赛队,与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代表共同参加江苏省环境监测技能竞赛。 /p p   本次技能竞赛决赛主要包括环境监测理论考试和现场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重点考查选手对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实验室技能操作考核主要为分析测试水中总磷和气中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考核实验室常规分析和便携式GC-MS的操作技能 现场技能操作考核主要通过实际监测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已知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气体进行测试,考核废气中颗粒物、废气参数测试以及定电位电解法烟气测试仪器的操作技能。 /p p   经过激烈角逐,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获得团体一等奖,来自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宋兴伟获得个人第一名。 /p p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竞赛,进一步激发全省环境监测队伍“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的工作热情,形成刻苦钻研、技能熟练、锐意进取、服务创新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力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广大环境监测人的一份力量。 /p
  • 环境监测行业740亿市场待开!监测治理成为生态环境“顶梁柱”
    p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如今,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应看到,生态环境监测特别是监测质量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 /p p   政策利好促进行业需求 /p p   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的扶持力度。2016年11月,环保部印发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及《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为十三五时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p p   8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将用三年时间全面监督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有效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努力营造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的目标。 /p p   环境刚需以及环境管理的客观需求,都要求环保系统加快构建科学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支撑作用,提供的监测数据产品更加丰富、科学、准确、及时。 /p p   行业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p p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数据,监测行业销售额从2011年的108亿上升到了2015年227亿,年复合增长率约16%。预期在“十三五”期间,行业保持25%的增速,到2020年,环境监测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740亿元,每年新增的市场规模为90亿元。 /p p   为了解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发展状况,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通过企业自行录入的方式,统计分析了2017 年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发展状况。共有61 家企业参与了本次的调查工作,这与2016 年参与调查的企业数量(61 家)一致。其中,国资企业为55 家,约占统计总数的90% 外资企业为6 家,约占统计总数的10%。 /p p   据统计,2017年,我国共计销售各类环境监测产品56,575 台(套),同比2016 年增长38.5% (见图),这充分体现随着“十三五”环保规划的出台,以及在各项新的环保政策的指引下,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市场得到了稳步发展。在参与调查的5 大类产品中,除采样器设备外,其余4 大类产品的销售量均比2016 年显著增长。其中, /p p   烟尘烟气类监测设备共销售18,486 台(套),同比增长22.7% /p p   环境空气类监测设备共销售7162 台(套), 同比增长55.3% /p p   水质监测设备共销售19,345 台(套),同比增长86.3% /p p   数据采集设备共销售了9511 台(套),同比增长53.6%。 /p p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noimg/9ab24b0c-00ad-4f8c-8974-8c0dcc211cb3.jpg" title=" 环境监测产品销量.webp.jpg" / /p p   在《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 年)》多次强调要提升城市饮用水水源的监测能力的指引下,未来饮用水水源监测将成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举措。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未来城市对景观河道的水质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因此针对水质监测设备的更新换代,会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p p   环境监测行业发展新主流 /p p   2017 年是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各地政府纷纷走上了精准治霾之路。而网格化分级管理,因其精准、科学,能有效提升治理雾霾的工作效率,能为环境监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等,成为精准治霾的新主流。在项目模式创新方面,也有很大突破。 /p p   据不完全统计,监测行业销售额组成最大的来源是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分别占32.4%和24.8%。这主要是由于首先华东、华南是重要的工业区,本身对于监控设备的需求就比较多。其次,华东华南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政府财政对于监控的投入也更大。 /p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61af8ad-4ce5-43fe-a404-8a0cf130787d.jpg" title=" 监管总局.jpg" alt=" 监管总局.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br/ /p p   第一条 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要求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特殊性而制定,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与评审通用要求一并执行。 /p p   第二条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海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 /p p   第三条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 /p p   第四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p p   第五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p p   第六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保证人员数量、及其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等与所开展的监测活动相匹配,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总数的15%。 /span /p p   第七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负责人 /span 应掌握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 /span 。 /p p   第八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 /span 应掌握较丰富的授权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与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的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 /span 。 /p p   第九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负责人应了解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质量管理要求。 /p p   第十条 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p p   (一)掌握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安全防护知识 /p p   (二)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方式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的培训与考核等。 /p p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测试或采样的场所环境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供应、安全防护设施、场地条件和环境条件等。应对实验区域进行合理分区,并明示其具体功能,应按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设置独立的样品制备、存贮与检测分析场所。根据区域功能和相关控制要求,配置排风、防尘、避震和温湿度控制设备或设施 避免环境或交叉污染对监测结果产生影响。环境测试场所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或设施,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现场测试或采样场所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p p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配齐包括现场测试和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制备、实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各环节所需的仪器设备。现场测试和采样仪器设备在数量配备方面需满足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布点和同步测试采样要求。应明确现场测试和采样设备使用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规范使用与维护保养,防止其污染和功能退化。现场测试设备在使用前后,应按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核查并记录,以确认设备状态能够满足监测工作要求。 /p p   第十三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与所开展的监测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全部场所进行的监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过程。 /p p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采取纸质或电子介质的方式对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采用电子介质方式时,电子文件管理应纳入管理体系,电子文件亦需明确授权、发布、标识、加密、修改、变更、废止、备份和归档等要求。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相关的外来文件,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或控制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标准(包括修改单)等,均应受控。 /p p   第十五条 有分包事项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对分包方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并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就分包结果向客户负责(客户或法律法规指定的分包除外),应对分包方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或验证。 /p p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及时记录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等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活动,保证记录信息的充分性、原始性和规范性,能够再现监测全过程。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所有对记录的更改(包括电子记录)实现全程留痕。 /span 监测活动中由仪器设备直接输出的数据和谱图,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完整保存,电子介质存储的记录应采取适当措施备份保存,保证可追溯和可读取,以防止记录丢失、失效或篡改。当输出数据打印在热敏纸或光敏纸等保存时间较短的介质上时,应同时保存记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p p   第十七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于方法验证或方法确认应做到: /p p   (一)初次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方法验证。包括对方法涉及的人员培训和技术能力、设施和环境条件、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格式、方法性能指标(如校准曲线、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精密度)等内容进行验证,并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选取不少于一种实际样品进行测定。 /p p   (二)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进行方法确认。包括对方法的适用范围、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方法性能指标(如:校准曲线、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精密度)等要素进行确认,并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选取不少于一种实际样品进行测定。非标准方法应由不少于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进行审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确保其人员培训和技术能力、设施和环境条件、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格式等符合非标准方法的要求 /p p   (三)方法验证或方法确认的过程及结果应形成报告,并附验证或确认全过程的原始记录,保证方法验证或确认过程可追溯。 /p p   第十八条 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时,对于系统无法直接采集的数据,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予以完整保存,并能实现系统对这类记录的追溯。对系统的任何变更在实施前应得到批准。有条件时,系统需采取异地备份的保护措施。 /p p   第十九条 开展现场测试或采样时,应根据任务要求制定监测方案或采样计划,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内容。可使用地理信息定位、照相或录音录像等辅助手段,保证现场测试或采样过程客观、真实和可追溯。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现场测试和采样应至少有2名监测人员在场。 /span /p p   第二十条 应根据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加保存剂、冷藏、避光、防震等保护措施,保证样品在保存、运输和制备等过程中性状稳定,避免玷污、损坏或丢失。环境样品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以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实验室接受样品时,应对样品的时效性、完整性和保存条件进行检查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可以拒收,或明确告知客户有关样品偏离情况,并在报告中注明。环境样品在制备、前处理和分析过程中注意保持样品标识的可追溯性。 /p p   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控制活动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应满足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应根据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或基于对质控数据的统计分析制定各项措施的控制限要求。 /p p   第二十二条 当在生态环境监测报告中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时,报告审核人员和授权签字人应充分了解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具备对监测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的能力。 /p p   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监测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满足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档案应做到: /p p   (一)监测任务合同(委托书/任务单)、原始记录及报告审核记录等应与监测报告一起归档。如果有与监测任务相关的其他资料,如监测方案/采样计划、委托方(被测方)提供的项目工程建设、企业生产工艺和工况、原辅材料、排污状况(在线监测或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合同评审记录、分包等资料,也应同时归档 /p p   (二)在保证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的前提下,可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报告和记录代替纸质文本存档。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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