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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保攻坚这一年

    生态环保攻坚这一年,最具代表性的就是[b]大气污染防治[/b],公众感受最明显的还是大气污染防治。经过持续努力,“大气十条”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各地很多城市都收获了越来越多的蓝天白云。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发展的历史坐标上,2017年无疑是极为关键的一年、非同寻常的一年、令人难忘的一年。滚石上山,迎难而上;逆水行舟,奋力向前。这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大刀阔斧、攻坚克难;以“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的智慧运筹帷幄、深远经略;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决心严明责任、狠抓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奋力前行,积厚成势。从白山黑水到天涯海角,从东海之滨到西北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处处可见;从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到中央环保督察,从保护长江饮用水水源地到禁止洋垃圾入境,生态环保攻坚的捷报频传。新年伊始,瞻望未来。2018,站在历史的交汇点上,已经取得的成就、正在推进的改革、待要实施的蓝图,赋予我们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强的意志、更加澎湃的力量。尽管前方仍有困难和挑战,但对于把好生态环保关、走好生态文明路、实现美丽中国梦,我们从未像今天这样充满信心、充满期待、充满干劲。新思想引领新实践——这一年的生态环保攻坚,寄托了人民的殷殷期待,体现了中央的战略擘画,决心更大,站位更高,思路更广2017年10月,北京人民大会堂,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坚定有力的号召响彻寰宇,振奋人心。敏锐的人很快察觉到,与过去相比,十九大报告对于发展目标的表述增加了一个全新的限定词——“美丽”。看似普通的两个字,意味着我国将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维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建设相比,生态文明建设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敏感程度,丝毫不逊色,对执政能力的考验和挑战也丝毫不逊色。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和发展规律,以破釜沉舟的坚定决心,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统揽全局的驾驭能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上不断深化、拓展。我们还记得,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我们还记得,6月21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调研时强调,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我们还记得,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要求,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我们还记得,8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感人事迹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全党全社会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代接着一代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我们还记得,12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发表主旨讲话时表示,我们应该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自然心存敬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同保护不可替代的地球家园。……这是基于历史的战略考量,这是基于现实的战略决策,这是面向未来的战略擘画。有外媒曾如此评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的生动实践,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探索解决环境与发展难题提供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新认识彰显新高度,新思想引领新实践。我们注意到,各类重大会议,各种重要规划,各个关键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及改革相关要求均纳入其中。从全国两会到党的十九大,环保屡成热点;从三大发展战略到各类发展规划,环保屡成重点;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到行动计划,环保都是焦点。我们注意到,从党中央到最高行政机关、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中央层面连续发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强音。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发布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文件,全国人大加快环境法律制修订工作,严肃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全国政协多次就加强环保工作开展专题协商,“两高”多次出台司法解释、意见和规定等。我们注意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围绕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这是对发展规律的深刻认知,这是对前进方向的历史定位,这是对实践道路的战略布局。有了这一认知,生态环保攻坚决心更大;有了这一定位,生态环保攻坚站位更高;有了这一布局,生态环保攻坚思路更广。面向未来,我们再次扬帆起航。新探索开创新局面——这一年的生态环保攻坚,改革一如既往成为主基调,创新始终如一成为主旋律,攻坚的动力越发强劲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国度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生态环保工作,需要科学严谨的顶层设计,需要巨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一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多项生态文明改革方案,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性质的“[b]四梁八柱[/b]”日益完善。2017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7月,国办印发《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8月,中央深改组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9月,中办、国办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11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12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这些顶层设计,都是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活环境治理的原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越是难啃的硬骨头,越是要大胆突破。在一系列制度改革中,最引人注目的还属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正如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所说的,中央环保督察取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既推进具体环境问题整改,也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b]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累计向地方交办群众举报10.4万件,地方已办结10.2万件,直接推动解决8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查处了一大批问题企业,问责了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b]有的省份被指对部分环保工作放松要求、降低标准;有的省份被指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省份被指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有的省份被指“鼓了钱袋、毁了生态”;有的省份被指环保工作说一套,做一套……中央环保督察直指问题,动真格,重履责,促整改,找准了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症结所在,挖出了环境问题的病根,刺痛了地方党委政府的敏感神经。在中央环保督察带动下,被督察地方主动调整发展思路,把强化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借势借力推动解决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深层次问题,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翻过一山又一山,快马加鞭未下鞍。除了中央环保督察,其他领域的环保体制改革也在快速推进。[b]河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青海等省市垂改提速,环境监测体系更完善,环境监察运转更高效,执法力量大大加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共15个省份已经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了省(区、市)人民政府审议。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致力于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内蒙古、湖南、陕西、湖北、四川、广东、福建、山东等省份继续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等省份稳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三江源国家公园成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试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2017年,环境保护部选择连云港、鄂尔多斯、承德、济南四地试点“三线一单”。一年来,连云港通过“三线一单”把国土空间划分成200多个管控区;鄂尔多斯对区域的资源开发强度和煤化工行业排放总量做出规定,承德、济南也各自出台相应措施。[/b]……所有这些探索创新,让中央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为各地发展积势蓄力。不拘泥于眼前、不受制于现实、不畏惧于挑战。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以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探索前行,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的全新局面。新时代迸发新力量——这一年的生态环保攻坚,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这一重要论断,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的激励与鞭策、指引与号召。2017年,我们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生态环保攻坚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各类专项攻坚行动有声有色。长江经济带发展,保护优先。“大保护”被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开发”被明令禁止。截至2017年底,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涉及的490个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我们财政并不富裕,资金负担不小,但一定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贵安新区完成贵州省花溪水库上游污染整治工作后,新区环保局局长翁敬在专项执法行动微信工作群中感慨。禁止洋垃圾入境,刻不容缓。[b]2017年7月以来,全国1792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接受了一次拉网式、全覆盖的异地执法检查。同时,环境保护部出台《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等政策文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守护自然保护区,坚定不移。2017年7月,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包括3名副省级干部在内的几十名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随之展开,截至目前,10个巡查组已全面完成对31个省(区、市)130个自然保护区的实地巡查任务。排污许可制改革,势在必行。2017年4月,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领到了全国首张具有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一年来,排污许可制在各地逐步推开。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显示,截至12月25日,全国有1.1万余家企业拿到了最新的排污许可证,火电、造纸、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5个行业核发工作基本完成。[/b]——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渐显。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收官。[b]5600人,为期一年,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102个巡查组,2000余人次,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应运而生,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迅速上马,28个专家团队点对点进驻28城。[/b]……一年来,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大气污染治理作为环境治理攻坚的重中之重。在2017年初大气状况因气象等因素开局不利的情况下,全国环保系统咬定目标、攻坚克难,“大气十条”实施取得明显成效。12月初,北京颐和园,随处可见笑容满面的游人。来自云南的大学生李诗,如今出门已很少戴口罩了:“今年北京的空气确实好转了许多,我去年买的口罩现在还没用完呢。”李诗的感受和绝大多数公众一样,和监测数据结果也高度吻合。数据显示,2017年1月~11月,全国PM10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21.5%,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浓度分别下降38.2%、31.7%、25.6%。其中北京市PM2.5浓度接近60微克/立方米。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2017年10月,环境保护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包括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重点流域,第一次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环境保护部会同多部门赴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宁夏等9个省(区)开展“水十条”专项督导。共计抽查了35个水质断面、102个黑臭水体、37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及其他水环境重点项目共计695个点位。土壤污染防治,加快部署。今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牵头成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工作要点,同时强化“土十条”目标考核,与各省区市签订目标责任书。8月,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编制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并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各地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地方陆续启动。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回过头来看,我们才更能深切理解成绩来之不易。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实打实的措施,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有新进展,生态环保工作才能出新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才能有新改善。——执法攻坚持续加压形成震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年来,环保法治建设再结硕果。[b]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出台,加上此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三部法律都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b]2017年1~11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35667件,同比增长102.4%。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46件,同比增长31.1%;查封、扣押案件16429件,同比增长121.6%;限产、停产案件7842件,同比增长77.8%;移送行政拘留7827起,同比增长139.1%;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23件,同比增长46.3%。其中,浙江、江苏、广东、安徽、山东、福建案件排名前五,全国所有地级城市均有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的案件。环境立法趋严,改变了违法成本低的历史;环境司法改革,缓解了司法不畅的阻碍;环境执法强化,扭转了执法偏弱偏软局面;环境守法强化,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题中之义。……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处处彰显生态文明之路所蕴藏的强大生命力,让人们看到了生态文明之路在新时代迸发出的强大力量。大潮涌动,战鼓催人。长风万里,乘势启航。2018,我们仍将面对诸多挑战。但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携手新时代、贯彻新理念、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亿万中国人民必将凝聚起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以上内容来源于:中国环境报

  • 环保部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保部6月30日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详见附件。附件: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   2.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 《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市行政审批局: 为规范使用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依据生态环境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编制了《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align=right]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8月9日[/align] (此件公开发布) [align=center][b]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应用管理暂行办法[/b][/alig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使用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设的企业环境信息“一证式”监管二维码生成系统,通过单个二维码记载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以及监督执法等信息,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 第三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以下工作:统筹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推广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应用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清单;负责采集、汇聚、展示和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清单相关数据;组织编制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以及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设置地方规范。 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以下工作:在本行政区域推广应用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积极引导鼓励公众、企业及生态环境部门关注使用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企业按《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设置规则》(附件1)及《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设置规则》(附件2)设置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和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并将标识牌设置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的使用和运行管理,包括程序信息采集、账号管理、应用场景、访问方式、使用要求、数据安全及标识牌设置等。 第二章 信息采集与公开 第五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及排污登记管理,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许可登记信息的企业纳入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管理。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企业,应在取得排污许可证6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二维码并张贴: (一)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下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二维码,按照本办法要求,自行印制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张贴或悬挂至厂区门口附近醒目处; (二)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按照本办法要求,自行印制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张贴至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口,以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等处。 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可以参照本办法要求设置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 第六条 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可以直接采集并依法公开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含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批复); (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表载明信息; (三)建设项目运营期间获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相应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结果信息; (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数据; (五)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信息,企业环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六)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 (七)“两高”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信息。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 第七条 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可以对接以下电子政务信息系统采集完善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全国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等; (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 (三)广西“生态云”平台、广西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广西固定污染源管理系统、广西环境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广西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系统、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等。 第八条 需要公开的企业其他信息,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根据实际研究决定。相关信息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经企业申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同意后可不予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得公开。 第九条 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自建信息系统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完善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的固定污染源数据库,确保自建信息系统中固定污染源名称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第十条 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不代替数据提供部门及其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公开职责,采集公开的企业环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由原始数据提供部门负责。 第三章 程序应用 第十一条 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使用广西“生态云”平台用户策略对账号及权限进行配置,生态环境部门及企业可直接使用广西“生态云”平台账户登录访问程序,账户开通及权限管理按照《广西“生态云”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众、企业及生态环境部门可使用手机微信现场扫描企业张贴或悬挂在厂区门口的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二维码,访问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查看企业环境信息。 第十三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挂载至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广西生态环境APP公众端及智桂通APP公众端等新媒体平台和移动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以下便捷渠道下载使用: (一)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访问方式: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关注“广西生态环境”公众号,在公众号“在线互动”专区访问程序。 (二)广西生态环境APP公众端访问方式:使用手机微信或浏览器扫描附件3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生态环境APP”公众端,在热点应用专区访问程序,无需注册登录。 (三)智桂通APP公众端访问方式:使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智桂通APP”,在智桂通移动监管专区访问程序,无需注册登录。 第十四条 企业可注册使用广西生态环境帮企扶企平台(访问地址:http://bqfq.sthjt.gxzf.gov.cn/fqbq/h5/#/)账号,通过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访问方式,登录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 第十五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访问方式外,生态环境部门还可使用手机微信或浏览器扫描附件3二维码,安装使用广西生态环境APP政务端、移动执法APP访问程序。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部门将日常监管发现的环境问题通过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推送给企业,引导企业使用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签订整改承诺书,如实上传整改情况说明、照片、视频、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在线审核。生态环境部门在收到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 第四章 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用户应自觉遵守以下安全使用要求: (一)严禁使用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信息。 (二)禁止将通过拍照、截图、屏幕录制等操作截取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中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或相关文档、资料等信息转发给无关人员。 (三)发生木马攻击、病毒感染等网络安全事件时,用户应及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告。 第十八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各市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用户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安全事故、信息泄露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通报、约谈、暂停使用程序等措施处理;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使用单位及使用人责任。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规范设置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和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的,或者上报至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的环境问题整改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虚假整改情形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查处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文件下载: 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附件3

  • 野外生态环保气象监测仪

    野外生态环保气象监测仪

    野外生态环保气象监测仪环保气象监测仪是智慧城市建设中选用多的监测气象设备之一,可实时在线监测气象环境要素的一款微型仪器,拥有大容内存及丰富系统指令,超低功耗设计,高精度测量,维护系统设计,安装简单等特点。环保气象监测仪广泛应用于气象、水文、农业、工业、环保、旅游、科研等城市环境监测和其它领域。环保气象监测仪由集成一体化的高精度气象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支架及防护箱、太阳能供电系统等几部分组成。环保气象监测仪可监测大气温度、湿度、风速、风向,还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降雨量、气压、辐射、紫外线等气象参数,气象站一体化的设计区别于传统分体式传感器,更方便安装和维护,大大降低了故障率。一体式气象传感器可通过串口或配备无线模块直接在PC端读取数据,方便用户做气象数据监测以及系统集成。[img=环保气象监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120937187141_3653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环保气象监测仪满足GB/T20524-2006国家标准要求,用于测量风速、风向、环境温度、环境湿度、大气压力、降雨量等多个要素,具有气象监测等多种功能。提高了观测效率,减轻了观测人员的劳动强度。环保气象监测仪具有性能稳定,检测精度高,无人职守,抗干扰能力强,软件功能丰富,便于携带,适应性强等方面特点。环保气象监测仪数据采集仪采用IP66防护等级的防雨设计,各个传感器具有快速反应和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的特点,测量精度高,存储容量大,可连续监测,性能稳定,可靠性高,免维护。环保气象监测仪软件操作简单,性能可靠,全程跟踪记录,功耗小,记录时间长,具有断电数据自动存储保护功能。[img=环保气象监测仪,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120937366533_7307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讨论】又有新费种即将开征~环保部建议开征生态补偿费

    4月底,《生态补偿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条例》制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不同地区发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url=http://finance.ifeng.com/people/detail/official/duying.shtml][color=#1e00ff]杜鹰[/color][/url]强调。环保部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前副主任,现任环保人事司副司长任勇说,生态补偿很重要一点是要确定谁给谁补?首先国家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应该获得补偿。此前,环保部曾划分出1458个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生态功能区,约占国土面积的22%,人口的11%。包括水源涵养区、土壤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洪水调蓄区。“西部保护 东部付费”此次《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国家发改委牵头部门为西部司,意味着此次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将更多推动东部向西部地区的生态扶贫。“生态补偿主要有两点,一个是收益者付费,得到补偿的应该是保护者,另一个是破坏者付费”,任勇说,比如西部的三江源头,当地水源保护得好,全国人民都受益了,但当地经济可能又会受到一些影响,这时候就应该由中央政府出面补偿。广西大瑶山自然保护区的金秀县,在1998年全面实行林木禁伐之后,林农依靠木材和林下经济植物的收入大幅度下降,出现严重返贫现象。该县1999年贫困人口为9844人,到2003年贫困人口增加到55811人,占全县人口的37%。另外,由于保护区更加严格的保护要求和标准,失去诸如发展工业等其它发展机会。此外,西部地区是中国矿产资源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重灾区,历史欠账很多。仅以山西省为例,环保部环境规划研究院副院长王金南举例,山西每开采1吨煤直接破坏2.48吨水资源。每年开采5亿吨煤,破坏的水资源达12 亿m3左右,相当于山西省整个引黄工程的引水量。“2003年山西省[url=http://app.finance.ifeng.com/data/indu/cpjg.php?symbol=1076][color=#1e00ff]煤炭[/color][/url]工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损失为288.77亿元,约占当年全省[url=http://app.finance.ifeng.com/data/mac/year_idx.php?type=001&symbol=00102][color=#1e00ff]GDP[/color][/url]的11.5%,折合吨煤的损失平均为64.23元,约占煤炭2004年出省平均价格的28%,而这部分损失并未纳入煤炭生产成本”,王金南在报告中写道。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保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b][b]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保科研项目管理办法[/b](征求意见稿)[b]》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b][/b][font=宋体]???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环保科研项目管理,提升环保科研管理效益,充分发挥环境科研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服务的作用,依据国家和省关于科研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我厅制订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保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font][font=宋体]????一、电子邮件:邮箱:hnscjzd@163.com[/font][font=宋体]????二、传真:?0731-85698058[/font][font=宋体]????三、信函: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118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邮编:410007[/font][font=宋体]????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保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font][font=宋体]????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font][font=宋体][img]http://sthjt.hunan.gov.cn/default/images/icon16/doc.gif[/img][url=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tzgg/tz/202308/29457054/files/2f70923434ed49e895c19ef0585edbc0.doc]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管理办法(0810)[/url]??附件:[/font]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保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讨论】2009年自然生态与农村环保关键词:打造低碳乡村

    【讨论】2009年自然生态与农村环保关键词:打造低碳乡村

    2009年我国的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工作进一步推进,迎来了更加有利的发展时期。 随着“以奖促治”政策的不断深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突破,众多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得到整治;为了治理湖泊污染,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有益探索,这些湖泊治理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成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战略思想的成功注解;在低碳乡村的推进过程中,我国各地涌现出了许多有意义的样板,在这些地区,农民的生活正在发生改变,生活质量正在得到提升。 但是,我国还有很多突出的生态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我国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治理水土流失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我国水电开发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和无序开发现象对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实行流域管理,协调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迫在眉睫;我国已成为遭受生物入侵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如何防治外来物种的入侵,让本地生物获得良性的生长环境,成为生态领域的重大课题。 回顾2009年我国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工作,编者节选出6个关键词:以奖促治、低碳乡村、湖泊保护与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水电绿色开发和抵抗外来生物入侵,它们是2009年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缩影,也是2010年的努力方向。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311623_193338_1611705_3.jpg[/img]治理后的洱海水质明显好转,基本告别了蓝藻暴发的厄运。[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311623_193339_1611705_3.jpg[/img]随着黄河三角洲生态的日渐好转,大批珍禽前来栖息、觅食。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311623_193340_1611705_3.jpg[/img]四川省彭州市大坪村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在专家指导下,修建土木结构的生态木屋。

  • 【转帖】从环保到生态,健康新概念的兴起

    环保概念已渐渐成为过去,生态概念正悄然兴起。日前,日本生产出一种新型生态功能壁材,叫做“呼吸屋”,就是迎合生态概念的。  “呼吸屋”是应用日本专利技术,以千万年前的海底古生物化石为原料的高档、生态、功能性涂料和壁纸。超群的物理特性,为其强大的呼吸功能提供了物质基础。用“呼吸屋”壁材装修,相当于给房间加了个吐故纳新的“肺”———净化空气,去除甲醛等装修污染;调节室内湿度,防止过敏;吸收分解二氧化碳。  日本检测机构和国内权威机构的检测数据显示,使用“呼吸屋”系列壁材的居室,甲醛去除率96%,氨气去除率92%,二氧化碳去除率95%。另外,每平方米“呼吸屋”壁材可吸湿223克,放湿94克,可将居室内的相对湿度调节并常年保持至对人体健康最有利且感觉最为舒适的38%至68%之间,并能有效抑菌、改善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减少过敏性鼻炎、哮喘、湿疹、过敏性皮炎等疾病的发生几率。  在日本、韩国、欧美等发达国家,“呼吸屋”壁材被广泛用于住宅、办公室、宾馆,以及空气容易污染的医院、养老院、健身房、KTV、餐馆等场所,更是关注家居生态质量的高端客户和过敏人群的首选。 关注健康竟是未来人们的首选,所以如何运用现代技术发展新材料和新产品成为热门。

  • 国家生态工业园—环保工业的模式和方向

    这个词—生态工业园—已经喊了不知道多久了。很多人吹嘘她又多么美,多么没有污染,多么节能等。凡溢美之词,好像都能用。我个人虽然认为这个模式不是万能,但却有好处,主要体现在集中上:1.企业集中才便于管理,这是针对作坊而言,不方便环保、安监、工商、税务、公安等管理;2. 污染集中便于公共治理,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对于同一种工艺的工业,比如盐化工,每个厂都建污水厂,那就浪费了,不如一个园区建一个,大家共享!每家都交污水处理费。这样也便于专业分工。3. 集中便于监测,对园区安放一个“岗哨”监测进行连续监测,可以评价整个园区,比单个监测工厂资源利用率高;4.事故也集中,便于配置急救设备设施!(咱们不想出事,但工业园也是工业,就会有高危存在,就会有燃、爆、毒等事故,不是开启了工业园就会没有,而是可以专门为工业园预备救助)5.其它好处,比如原料大宗集中、运输专门化等,也可以节约社会成本、企业成本。因此,工业园虽然不万能,但的确是目前的一个好的模式,尤其对环保治理、监测、管理,便于集中处理、规划。

  • 生态环保纺织品认证新规公布

    为了进一步提高Oeko-Tex 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认证标准)标识纺织品的安全性,同时也为了促进Oeko-Tex体系中Oeko-Tex 100认证和 Oeko-Tex1000认证的更加协调和更好结合,国际环保纺织协会日前表示,从2012年1月开始,APEO中的NPEO、OPEO、NP、OP将被纳入检测范围。 据了解,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主要包括: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和壬基酚(NP)。这些物质常被作为表面活性剂用于纺织品生产加工,如洗涤剂、工业清洗剂、分散剂、润湿剂以及其他工业化学品。尽管目前尚未有公认的研究结果可直接说明,穿着含有NPEO类化学品的服装有损人体健康,但此类化学品对环境存在巨大危害已成为广泛共识。NPEO和NP均属不可降解类物质,一旦释放于环境,将会积聚并以NP形式侵入人们日常的食物链中,污染食物链中食品,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针对环境友好工厂认证Oeko-Tex Standard1000中,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限制了此类生态有害的表面活性剂(同时也包括OP辛基酚和OPEO辛基酚聚氧乙烯醚)的使用,且已成为Oeko-Tex Standard1000认证的重要考察项目。基于目前尚未有公认的数据表明,上述表面活性剂对人体健康有直接危害,因此在协会的Oeko-Tex 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认证中,尽管考察的有害物质和化学品高达300多种,但未将表面活性剂类物质纳入考察范围内。 为了增强Oeko-Tex Standard100认证纺织品的安全性,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将从2012年1月开始,将上述新的考核物质及其限量值加进Oeko-Tex评估目录中,获证企业将从2013年4月1日起遵循上述物质规定。具体限制规定如下:NP:100ppm、OP:100ppm、NP(1-9)EO总量:1000ppm、NP(1-9)EO总量:1000ppm。 该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Oeko-Tex100标准对NPEO、NP等物质的扩展考察,将促进纺织产业减少使用此类表面活性剂,从而促进全球纺织产业链的绿色健康发展。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将立即在零售端的监督中,对采购的获证产品考察上述表面活性物质,以提醒获证企业对此类物质的关注,并帮助企业在生产供应链环节辨识和避免此类物质的流入。此外,协会所属15家成员机构在常规的现场审核(每3年1次)时,也将及时与企业分享祛除APEO类物质使用的相关信息。

  • 【资料】熊猫快报--杭州加强环保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提升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3日   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借北京奥运的东风迎来了旅游旺季,许多游客表示,杭州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提升,越来越接近世界其他旅游名城。   记者看到,西湖边游人如织,碧水蓝天映衬下,成群的鸥鸟时而振翅翻飞,时而悠然觅食。据一位家住附近的老者介绍,这几年西湖的鸥鸟多了起来,还经常能看到鸳鸯和野鸭嬉戏,湖边的桃树上,也时常可以看到松鼠上下蹿跳。   来自美国马里兰州的执业律师斯坦利李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三次来杭州了,发现杭州的环境越变越好,西湖也越变越美。   古语道“良禽择木而栖”,回栖的水鸟和小动物折射出的是近年来杭州和西湖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最新检测结果表明,杭州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优良率已连续5年超过80%,2007年更是达到了308天,为建立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日报制度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   杭州市环保局介绍说,今年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数据较去年同期更好。西湖水质也有了根本好转,湖水透明度目前已提高到83厘米,达到40多年来最高水平。   为了创造“水清树秀环境美”的杭州,2007年杭州市不仅全面完成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对全市125家单位的“炉窑灶”进行彻底改造,与此同时环保部门还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对于没有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实行限行措施。   今年,杭州市环保局又推新政,以金融信贷支持环保的“绿色信贷”切断违法排污企业的资金源,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走环境友好型之路。2009年,杭州市39家热电企业将实现脱硫率从70%达到90%的大跨越……   2006年,杭州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城市品牌,即“生活品质之城”,其核心理念就是要提高民众的环境生活品质。杭州市长蔡奇表示,宁可牺牲一些GDP,也要确保“环境立市”,环境是杭州最大的压力,也是最大的优势,更是杭州竞争力所在。 ——信息来源:人民网

  • 室外气象传感器生态环保气象站

    室外气象传感器生态环保气象站

    室外气象传感器生态环保气象站室外气象传感器环境监测仪可以自动检测多个气象要素而无需人工干预,自动定期生成气象数据,并将检测到的数据传输到电脑平台,起到便利了解环境状况的好处。室外气象传感器由多种气象要素传感器,微机气象数据采集设备,电源系统,辐射防护罩,全天候保护箱,气象观测支架,通讯模块等组成。可以应用在多种场景环境中,例如输变电线路,光伏发电站,智慧灯杆,环保生态园区,水利水文,森林景区,交通道路,校园科普和农业。环境监测仪结合应用场景的现状,室外气象传感器可以搭配适合的气象要素传感器,例如风速,风向,降雨量,温度,空气湿度,光度,土壤温度,土壤湿度,蒸发和大气压力。[img=室外气象传感器,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6/202206280904354098_6251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室外气象传感器是一种集气象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管理于一体的无人的气象采集系统,可对风向、风速、雨量、温度、湿度、辐射、大气压等气象要素进行全天候现场实时测量。不过在有些要求比较高的环境区域中,可能需要测量的气象参数不止这些,这个时候就需要根据要求来进行定制了。室外气象传感器提供了强大的拓展功能,可以根据要求外接不同的传感器,可以接十几种传感器,很好的而满足了不同场景环境气象多参数测定的要求。利用室外气象传感器来测量这些不同的气象参数并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测量、保存、分析和处理这些数据,来提高现代气象信息服务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因此室外气象传感器的测量功能实际上只是开始,与此同时,该仪器还提供了强大的自动保存、显示、数据导出、定位等功能,另外,气象站对于其测量精度也进行了优化,保证了测量数据的准确性。[img=室外气象传感器,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6/202206280904581271_7287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 社会责任,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2月22日前反馈。联 系 人: 李少俊联系电话:0551—62775372电子邮箱:2098486799@qq.com附件: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align=right]安徽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1月17日[/align]附件[align=center][b]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b][/align][align=center][b](征求意见稿)[/b][/align]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评价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行为信息进行评价,确定环保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的生态环境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行为,是指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企事业单位通过合同等方式委托其他机构或者组织实施的具有环境影响的行为,视为该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第三条(基本原则)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以评促改的原则。第二章 工作机制第四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其环保信用信息收集、信用等级评定和修复、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适用本办法。第五条(参评单位)下列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评单位”)应当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1)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2)环境监管重点单位;(3)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四)评价周期内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五)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国家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鼓励未纳入上述范围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申请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适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省生态环境厅或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第三方环境治理和服务单位信用评价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评价系统)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依托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第七条(职责分工)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制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指导、监督本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对参评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管辖权限有争议的,报省生态环境厅确定后实施。第八条(技术支撑)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资料收集、信息核实、现场核查等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人员不得与参评单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其他主体。第九条(经费保障)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为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第三章 评价指标与信用等级第十条(评价指标)环保信用评价指标,包括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三项。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调整评价指标并予以公开。第11条 第十一条(计分规则)环保信用评价实行计分制。根据参评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指标,累计计算环保信用分值。参评单位首次环保信用评价的初始分值为70分。下一周期信用评价初始分值为上一期评价分值。第十二条(计分依据)扣分或加分以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的法律文书、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或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为依据。同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多项指标,选择其中最高分值进行减分。因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实施按次处罚的,每次处罚决定信息应当分别计分、累计计算信用分值。不同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环保信用信息的,应当分别计分、累计计算。同一事项获得生态环境领域多级表彰,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第十三条(信用等级)环保信用评价根据扣分项和加分项进行累计计分,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一)环保诚信单位(评定等级为A级,标注绿标):环保信用分值90分及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5年内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3年内未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未有国家或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年内未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或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未作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未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不可为最低等级。(二)环保良好单位(评定等级为B级,标注蓝标):环保信用分值60~90分(含60分)。环保信用分值90分及以上,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B级:5年内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3年内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有国家、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年内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或有国家、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或作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或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重点涉气单位绩效等级为最低等级的。(三)环保警示单位(评定等级为C级,标注黄标):环保信用分值40~60分(含40分)。环保信用分值60分(含60分)-90分,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C级:3年内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有中央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年内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或有国家、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或作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或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四)环保失信单位(评定等级为D级,标注黑标):环保信用分值40分以下。参评单位被评定为D级,或者连续两年被评定为C级,两年之内不得被评定为A级。第四章 评价实施第十四条(评价频次)环保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原则上是1月1日—12月31日参评单位的生态环境行为。第十五条 (确定参评单位)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1月底前确定并发布上一年度参评单位名单,同时告知参评单位。第十六条 (参评单位责任)参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登录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等基础工作。参评单位接到生态环境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未完成注册等基础工作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直接进行评价。第十七条 (动态管理)环保信用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运算形成参评单位环保信用实时记分分值,并发送动态记分预警通知至参评单位,每年2月底前统计形成上一年度累计得分。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年度累计得分,审核形成参评单位年度环保信用拟评价等级结果,并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每年3月底前发布上一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第十八条 (异议复核申请)参评单位对环保信用动态记分有异议的,应当在生态环境部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并提供完整的佐证资料或证据。参评单位对年度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价结果公示期满前,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并提供完整的佐证资料或证据。公众、环保团体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前,向发布公示的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复核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或证据。第十九条(异议复核)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在收到参评单位书面异议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告知参评单位。复核需要现场核查、监(检)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复核时间。第二十条(退出机制)因关闭、注销而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参评单位,以及自愿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退出环保信用评价并提交证明材料,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实,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参评单位,应当准予退出,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第二十一条 ( 信用修复)按照“谁评价、谁修复”的原则实施环保信用修复。(一)参评单位履行完相应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司法裁判、执行决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及时整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消除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不良影响,180天后方可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环保信用修复。(二)参评单位申请信用修复,应当在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参评单位。(三)对环保失信单位(评价等级为D级)在一个评价周期内不得予以信用修复。第二十二条(结果共享)每年4月底前,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上报至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将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推送“信用安徽”(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为有关部门审核审批企业在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价格支持、税收优惠、财政性资金项目支持等方面的依据。第五章 评价结果应用第二十三条( 分级监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的参评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管:(一)被评定为A级的参评单位,可以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二)被评定为B级的参评单位,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概率不变。(三)被评定为C级的参评单位,适当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概率;(四)被评定为D级的参评单位,实行严格监管,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概率。第二十四条(奖惩措施)环保信用被评定为A级的参评单位,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它补助资金、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有关荣誉称号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等予以积极支持。被评定为C级的参评单位,未完成整改前,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等资格。被评定为D级的参评单位,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等资格。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工作责任)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信用评价工作中应认真履职。对于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伪造篡改相关信息等行为,造成评价信息失实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二十六条(解释权限)本办法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同时废止。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401/24/105649571514921.pdf]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pdf[/url]

  •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生态环境大数据数据字典编制指南》等四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北京环丁环保大数据研究院、[/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研究院、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申报的《生态环境大数据数据字典编制指南》《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数据接入技术规范》《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架构技术指南》《智能质控生态环境物联网设备技术规范》四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上述四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将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等项目信息(见附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ttbz.org.cn)予以公示。[/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四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秘书处联系。[/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特此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 系 人:罗春辉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电话:010-51230041 / 13381263545[/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 件: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列表[/size][/font][align=right][/align][table][tr][td=1,1,265][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项目名称[/size][/font][/td][td=1,1,47][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制修订[/size][/font][/td][td=1,1,5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项目周期[/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月)[/size][/font][/td][td=1,1,210][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主要起草单位[/size][/font][/td][/tr][tr][td=1,1,265][align=lef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生态环境大数据数据字典编制指南[/size][/font][/align][/td][td=1,1,47][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制定[/size][/font][/td][td=1,1,5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2[/size][/font][/td][td=1,1,210][align=lef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北京环丁环保大数据研究院、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研究院、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size][/font][/align][/td][/tr][tr][td=1,1,265][align=lef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数据接入技术规范[/size][/font][/align][/td][td=1,1,47][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制定[/size][/font][/td][td=1,1,5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2[/size][/font][/td][td=1,1,210][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北京环丁环保大数据研究院、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研究院、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size][/font][/td][/tr][tr][td=1,1,265][align=lef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架构技术指南[/size][/font][/align][/td][td=1,1,47][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制定[/size][/font][/td][td=1,1,5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2[/size][/font][/td][td=1,1,210][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北京环丁环保大数据研究院、北京市[/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研究院、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size][/font][/td][/tr][tr][td=1,1,265][align=lef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智能质控生态环境物联网设备技术规范[/size][/font][/align][/td][td=1,1,47][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制定[/size][/font][/td][td=1,1,5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2[/size][/font][/td][td=1,1,210][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北京环丁环保大数据研究院、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研究院、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size][/font][/td][/tr][/table][font=仿宋][size=19px] [/size][/font][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606/6385329018437341896951194.pdf]关于《生态环境大数据数据字典编制指南》等四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url]

  •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专家: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提出的《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经多次调研、内部讨论、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等多项工作,数易其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满足相关领域团体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结构、内容以及应用需求,由专家提议并经编制起草组协商一致,现将标准名称调整为《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2年12月29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编制组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登载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官网(www.acef.com.cn)。联 系 人:梁巧英联系电话:18330686008电子邮箱:acef_chs@163.com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五层501室[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2/wfx202212021028.zip]附件:[/url]1、《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align=right]中华环保联合会[/align][align=right]2022年11月29日[/align]附件1.《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函。pdf

  •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生态风险管控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专家: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生态风险管控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经多次调研、内部讨论、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等多项工作,数易其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3年2月13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acef_chs@163.com,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登载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官网(www.acef.com.cn)。[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3/wfx202301120851.zip]附件:[/url]1、《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生态风险管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生态风险管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联 系 人:梁巧英 18330686008(同微信)邮 箱:acef_chs@163.com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5层501室[align=right]中华环保联合会[/align][align=right]2023年1月6日[/align]附件1 《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生态风险管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重金属污染场地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生态风险管控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

  •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征集“核能核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为积极推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华环保联合会在环保产业团体标准化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会拟启动核能核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2024年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一、征集范围与专业领域[/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一)职业、医疗、公众照射控制与防治;[/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公众健康促进;[/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三)核能核技术应用与推广;[/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四)双碳减排在核技术中的应用。[/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二、申报要求[/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一)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紧紧围绕核能核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符合国情,具有可行性,与现行标准无交叉、重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二)申报的团体标准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主要技术内容科学,并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申报书应当包括编制标准的必要性和目的、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说明、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情况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内容对比、涉及专利情况,以及尚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和适当补充的相关试验、研究内容等。[/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三)申报时需注明标准起草单位(不少于3家),标准起草单位应当为相关领域科研机构、技术机构、管理机构、本领域企业,具有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四)标准起草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熟悉标准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制修订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工作严谨负责。[/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三、申报程序与时限[/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申报单位需填写《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处。[/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合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具体工作按《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团体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下向联合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延长。[/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团体标准申报后,根据申报情况,联合会秘书处适时组织审查。审查批准的团体标准,统一编号,并在联合会官网(www.acef.com.cn)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网站发布。[/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电子版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纸质版申报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四、联系方式[/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中华环保联合会核能核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梁巧英 18330686008[/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 箱:[/size][/font][email]acef_nec@163.com[/email][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件: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中华环保联合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1月29日[/size][/font][/align][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202/6384246917967313877817464.pdf]关于征集“核能核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202/6384246917936812137847182.docx]附件: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docx[/url]

  • 【资料】熊猫快报--合肥将投60亿元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工程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2日 记者从合肥市委、市政府获悉,着力打造成长三角后花园的合肥市,目前把水环境治理作为核心内容来抓,将陆续投入60多亿元,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工程。 巢湖,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又被誉为安徽的“母亲湖”。拥有巢湖三分之一水面的合肥市紧临这个湖泊污染较重的西半湖。合肥直接流入巢湖的几条河流水质长期为五类或劣五类。 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强调,融入长三角,首先就要把合肥打造成生态宜居型城市,成为长三角的后花园。为此,改变水环境污染状况成为眼下首要任务。 据介绍,根据合肥城市水污染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近郊农业面源污染的情况,合肥市水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围绕加快沿河截污、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污水管网、农业污染控制等相关工程设施建设。 合肥直接流入巢湖的河道包括南淝河、十五里河、塘西河、派河等,因此要想治理巢湖水污染,必须先从源头截住污水。合肥市建委负责人介绍,今明两年,合肥计划在入巢湖支流沿河道两侧埋设截污管201公里,使所有支流污水无法入巢湖。 其次,力争100%处理污水。目前,合肥市主城区日排污水75万吨左右,处理规模达56万吨/日,占合肥日产生污水量70%以上。来自合肥市建委的数据显示,合肥目前每天仍有两成多污水不能处理,肯定对巢湖污染造成影响,因此下一步将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2010年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00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针对农业污染源,合肥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将启动巢湖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在合肥市包河区东南部建7万多亩湿地,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工程、生态涵养林区、退网还湖区、鱼禽复合养殖工程等。同时合肥市还在试用减少氮、磷流失的“控失”化肥,条件成熟时大面积推广。 ——信息来源:新华社

  • 两会提案抢先看!民进中央、致公党中央、台盟中央提案均涉生态环保

    [font=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将分别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在2024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据人民政协报讯及中新网等消息,民进中央、致公党中央、台盟中央等中央在会议中分别表示,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46件、35件、27件党派提案。在各中央拟提交的党派提案中,均包括[url=http://www.h2o-china.com/news/field?fid=83]生态环境[/url]保护领域提案。[/font]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将分别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在2024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2024年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今日正式启用,为中外记者提供新闻服务。近日,据[url=http://www.h2o-china.com/]中国水网[/url]获悉,民进中央、致公党中央、台盟中央等中央在会议中分别表示,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46件、35件、27件党派提案。在各中央拟提交的党派提案中,均包括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案。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将[url=http://www.chndaqi.com/news/field?fid=32]生态文明[/url]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愈发凸显。近几年,我国政府多次提及“生态环保”相关内容,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生态环保领域的高度关注。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可以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方面的持续努力为下一步的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中央拟提交的党派提案中都提到了哪些涉及环保的内容?直击会议抢先看![b]民进中央拟提交46件提案[/b]据人民政协报讯,2月23日上午,民进中央与媒体座谈暨“两会”新闻通气会在京召开,重点介绍民进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党派提案情况。民进中央副主席王刚表示,此次会议,民进中央拟提交46件提案。46件提案中,体现民进教育文化出版界别特色的提案17件,占提案总数的1/3以上,包括教育类10件、文化类5件、出版类2件。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反映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方面,拟提交提案29件,包括科技医卫类7件、经济类提案8件、人口资源环境类9件、社会和法制类5件。据介绍,今年,民进中央共收到提案素材555篇,同比增长50%。素材主要来自民进各省级组织、民进中央各专门委员会、民进中央参政议政特邀研究员、合作平台及有关机构、社情民意信息和有关会议活动成果转化,以及民进中央委员、民进会员中的全国政协委员等方面。[b]致公党中央拟提交35件提案[/b]2月26日,据人民政协记者从致公党中央全国“两会”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致公党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口头发言1件,书面发言3件,提案35件。据介绍,致公党中央注重强化质量意识,以调研为基础,按照“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要求,在向各专门委员会、地方组织征稿681篇的基础上,结合2023年致公党中央调研成果,以及去年部分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经过多轮修改整理、充实完善和专家评审,最终形成拟提交的35件提案。其中,拟提交的35件提案中,有18件提案来自致公党中央2023年的调研课题转化,17件提案来自各地方组织报送的调研成果转化。从内容看,这些提案延续了致公党的侨海特色,同时涵盖了经济、科技、医卫、法治、民生、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并保留了一些多年来持续关注的内容,如涉侨法治、中医药发展、黄河流域保护等。从发挥侨海特色优势方面看,共有7件涉侨涉外提案,占提案数量的20%,重点关注涉侨立法、西部陆海新通道、外资外贸等方面。据中国环境消息,在资源环境领域方面,致公党中央这次提案内容重点关注长江流域、黄河流域、高原地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分别是《关于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尽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建设内蒙古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提案》《关于高原水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提案》《关于完善碳普惠机制,加强碳普惠推广的提案》。[b]台盟中央拟提27件提案[/b]2月26日上午,台盟中央在京召开2024年全国两会新闻通气会。全国政协常委、台盟中央副主席吴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今年台盟中央目前形成党派提案27件,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吴国华介绍了台盟2023年工作成果以及2024年工作方向。她指出,本届台盟中央领导班子作了五年工作规划,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2023年是“政治理论学习年”,全盟以“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贯穿参政党自身建设全过程,取得了丰硕成果。2024年以“两岸交流促进年”为全年工作主题,希望与各媒体单位密切配合,讲好台盟故事,传播台盟好声音,展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下民主党派的良好形象,为开好全国两会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据介绍,今年台盟中央的27件党派提案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首先是坚持不懈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结合台盟开展调研情况和所联系台湾同胞的反映,在提案中突出两岸同根同源、守望相助的“两岸一家亲”理念,呼吁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独”促统,鼓励台湾同胞积极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事业,助力推进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和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同时在为台湾同胞排忧解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二是努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就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外资新动能;完善企业基础研究支持政策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推动离岸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完善纳税担保制度 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三是持续关注科教文卫事业和社会治理。其中,有关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方面,着眼建立儿童、青少年全周期心理疾病防治体系;加强大科学装置建设,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领域,提出了意见建议。社会治理方面,主要提出推动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助推检察机关更好维护公共利益等建议。[font=宋体, 微软雅黑,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size=16px][color=#333333]四是接续建言生态环保和乡村振兴。根据台盟中央开展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提出了加强三峡库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相关建议。围绕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及时盘活扶贫项目资产,确保持续发挥联农带农富农作用;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农村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color][/size][/font]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的通知

    [align=center]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财政厅[/align][align=center]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的通知[/align]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强化环境科技支撑能力,更好服务于我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2023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本年度环保科研项目申报采取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相结合的方式:拟针对突出环境问题结合环境管理需要设置若干个重点项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具体要求另见采购公告 一般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由专家评审后择优安排。二、申报方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以解决突出难点热点环境问题、优化环境管控体系为方向,以实际应用型和研究成果便于推广转化型为重点,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科学研究。根据我省生态环境工作需要,本年度环保科研项目原则上按以下十个方向予以支持:(一)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入河排污口污染特征分析、典型水污染物污染防控对策研究、污水处理厂高效低成本运营科技攻关、污泥/水底沉积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溯源和监测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效果评估及对策研究、重点工业行业及特定污染源对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影响分析与防治、大气污染协同减排研究、大气污染物高分辨率预警预报和区域传输模型研究等。(三)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土壤重金属污染预测与智慧预警技术、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等。(四)固体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典型污染物无害化资源化与污染控制技术、新污染物防治技术研究、固废综合利用过程环境风险研究等。(五)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生态环境应用研究、新型监测设备/系统研发、遥感监测技术在环保领域应用研究等。(六)辐射污染防治技术研究:高效放射性污染物吸附材料的应用研究、区域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核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研究等。(七)创新环境管理模式研究:EOD、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清洁生产创新审核机制、“两山”等创新实践模式的探索与研究,基于大数据的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为研究等。(八)环境标准及技术规范研究:典型污染物监测标准的研究、新污染物排放调查技术规范/标准的研究、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规范体系、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研究等 (九)应对气候变化,碳减排、碳中和相关研究 (十)大气、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投资估算标准的研究。三、申报单位条件(一)凡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环保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二)申报单位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三)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的工作条件和专业人员,熟悉本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四)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实际主持该课题研究人员,并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课题任务,原则上无其他在研的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中担负实际工作任务。四、申报要求(一)拟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究方向,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有明确的考核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预算分配合理。(二)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三)申报材料:单位申请报告、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一律采用A4纸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装订盖章,一式五份。五、申报程序及名额(一)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单位(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除外)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 (二)国家或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省清洁生产审核中心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限1个 (三)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申报,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个(如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所在市州按属地申报,则不占该名额) ??(四)其余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申报,经市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汇总向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申报,各市州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长沙市不超过5个)。(五)允许项目联合申报,申报方式由排序第一的申报单位性质决定 有申报单位名额限制的,联合申报单位中排序第一的申报单位占该单位名额数。(六)申报单位有未按期结题项目的,酌情相应压减申报项目数。申报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5日。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彭军荣杨静翎地址:万家丽路3段118号北栋614室电话:0731-85698109邮箱:[email]hnhbkjc@163.com[/email]省财政厅资环处梁探书地址: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414号电话:0731-85165150附件:《湖南省环保科研课题申报书》[align=right]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财政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8月15日[/align][img=,center]http://sthjt.hunan.gov.cn/default/images/icon16/doc.gif[/img][url=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tzgg/tz/202308/29460688/files/9943828e207e49e8bd0e2f3050552954.doc]附件:《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url]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保技术2021年度白皮书(大气环境领域)》的通知

    [table][tr][td=1,1,65][b]索引号 :[/b][/td][td=1,1,320] [/td][td=1,1,80][b]发布机构 :[/b][/td][td=1,1,180] [/td][td][b]文 号 :[/b][/td][td] [/td][/tr][tr][td][b]分 类 :[/b][/td][td] [/td][td][b]发文日期 :[/b][/td][td]2023年01月28日[/td][td][b]主题词:[/b][/td][td] [/td][/tr][tr][td][b]名 称 :[/b][/td][td]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保技术2021年度白皮书(大气环境领域)》的通知[/td][/tr][/table][b]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保技术2021年度白皮书(大气环境领域)》的通知[/b]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推动全省大气环境领域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服务水平,生态环境厅和科学技术厅共同组织编制了《四川省生态环保技术2021年度白皮书(大气环境领域)》,现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附件:[img]http://sthjt.sc.gov.cn/app-editor/eweb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img][url=http://sthjt.sc.gov.cn/sthjt/wjtztw/2023/1/28/76e2c005318d4f668da136e6d55b9d24/files/%E5%B7%9D%E7%8E%AF%E5%87%BD%E3%80%942023%E3%80%9563%E5%8F%B7%20%20%E9%99%84%E4%BB%B6%E3%80%8A%E5%9B%9B%E5%B7%9D%E7%9C%81%E7%94%9F%E6%80%81%E7%8E%AF%E4%BF%9D%E6%8A%80%E6%9C%AF2021%E5%B9%B4%E5%BA%A6%E7%99%BD%E7%9A%AE%E4%B9%A6%EF%BC%88%E5%A4%A7%E6%B0%94%E7%8E%AF%E5%A2%83%E9%A2%86%E5%9F%9F%EF%BC%89%E3%80%8B%EF%BC%88%E6%89%93%E5%8D%B0%E7%89%88%EF%BC%89.pdf]四川省生态环保技术2021年度白皮书(大气环境领域)[/url][align=right]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1月11日[/align]

  • 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table=86%][tr][td]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各市税务局:现将《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 ?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align][align=right]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 ?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align][align=right]山东省财政厅? ? ? ?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align][align=right]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 ?山东省商务厅[/align][align=right]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align][align=right]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align][align=right]2023年11月24日[/align][align=right][/align][/td][/tr][/table][table=86%][tr][td][color=#333333]附件:[/color][url=http://xxgk.sdein.gov.cn/zfwj/lhf/202312/P020231204350271206037.pdf]《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pdf[/url][/td][/tr][/table]

  •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关于发布《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1部分 总则》和《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现场检查》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批准T/EERT 036.1-2023《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1部分 总则》和T/EERT 036.2-2023《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现场检查》两项团体标准于2023年6月13日发布,自2023年6月20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6月13日[/size][/font][/align][img]http://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613/6382225087342763228151547.pdf]关于发布《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1部分 总则》《环保管家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现场检查》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资料】熊猫快报-杭州市加强环保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提升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5日 记者看到,西湖边游人如织,碧水蓝天映衬下,成群的鸥鸟时而振翅翻飞,时而悠然觅食。据一位家住附近的老者介绍,这几年西湖的鸥鸟多了起来,还经常能看到鸳鸯和野鸭嬉戏,湖边的桃树上,也时常可以看到松鼠上下蹿跳。 来自美国马里兰州的执业律师斯坦利李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三次来杭州了,发现杭州的环境越变越好,西湖也越变越美。 古语道“良禽择木而栖”,回栖的水鸟和小动物折射出的是近年来杭州和西湖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最新检测结果表明,杭州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优良率已连续5年超过80%,2007年更是达到了308天,为建立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日报制度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 杭州市环保局介绍说,今年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数据较去年同期更好。西湖水质也有了根本好转,湖水透明度目前已提高到83厘米,达到40多年来最高水平。 为了创造“水清树秀环境美”的杭州,2007年杭州市不仅全面完成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对全市125家单位的“炉窑灶”进行彻底改造,与此同时环保部门还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对于没有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实行限行措施。 今年,杭州市环保局又推新政,以金融信贷支持环保的“绿色信贷”切断违法排污企业的资金源,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走环境友好型之路。2009年,杭州市39家热电企业将实现脱硫率从70%达到90%的大跨越…… 2006年,杭州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城市品牌,即“生活品质之城”,其核心理念就是要提高民众的环境生活品质。杭州市长蔡奇表示,宁可牺牲一些GDP,也要确保“环境立市”,环境是杭州最大的压力,也是最大的优势,更是杭州竞争力所在。 ——信息来源:新华网

  • 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城镇污水处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T/BAEE 018-2023)团体标准发布,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现予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张司棋[/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电 话:010-88467052[/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5月1日[/size][/font][/align][img]http://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627/6382348212047190013751296.pdf]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南京节能环保产业协会关于《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电子原始记录通用要求》、《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数据交换规范》三个团标立项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南京节能环保产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会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电子原始记录通用要求》、《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数据交换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估。经审查,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 ttbz.org.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月4 日-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协会联系。同时欢迎与该项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程炎娟 15051865168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箱:njsjnhbcyxh@163.com[/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南京节能环保产业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2月4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204/6384264795000621695775313.pdf]关于《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等三个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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