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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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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恶化相关的资讯

  • 环保部总工程师:中国环境总体恶化趋势未改变
    面对频繁出现的雾霾天气,中国环保部门将2013年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确定为&ldquo 同呼吸,共奋斗&rdquo 。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表示,中国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各方必须增强危机意识、继续破解难题。   万本太是在日前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新闻办、北京市政府指导,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第四届&ldquo 低碳发展· 绿色生活&rdquo 公益影像展上说这番话的。   他表示,当前,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中国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重要变化。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环境保护投入和能力建设力度明显加大。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   不过万本太提醒说,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发达国家一两百年间逐步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集中显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压力还在加大,一些地区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环境容量,突发环境事件频发。因此,各方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继续破解难题,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万本太表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的&ldquo 中国梦&rdquo ,需要全社会携手不懈努力奋斗。他呼吁广大公民从我做起,从植树种花、节约用水、拒绝白色污染等小事做起,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健康、实用、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 水质量未明显好转甚至大幅恶化 40个水达标滞后城市副市长被喊来开会
    p   山西吕梁、辽宁锦州、湖北荆门等40个城市因今年第一季度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被生态环境部公开点名,不仅如此,生态环境部还专门召开调度视频会,让这40个城市分管副市长参会,并请达标任务最重的吕梁、延安、锦州、东莞、辽阳、营口等6地市市长作表态发言。 /p p   记者在生态环境部16日在天津召开的“2019年第一季度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工作调度视频会”上获悉,今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势头,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p p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一季度,山西、吉林、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陕西、甘肃等10省(区、市)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也就是好水比例)与年度目标有一定差距 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广东、广西、陕西、甘肃、宁夏等10省(区)劣Ⅴ类水体(也就是差水比例)与年度目标也存在一定差距 其中,山西、吉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等6省(区)优Ⅲ、劣Ⅴ(即好水和差水)两项指标均存在差距。 /p p   这位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各地环境形势向好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水环境质量依然没有明显好转,甚至大幅恶化,需要地方果断采取措施,坚决扭转被动局面。 /p p   他透露,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每季度发布达标滞后城市名单,每月向社会公开各省水质状况、长江及渤海入海河流消“劣”进展、水质恶化断面等信息,通过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出去,发动社会力量监督推动水环境达标。同时,生态环境部将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奖励政策,对按时保质完成消“劣”任务及治理达标任务的,给予一定资金上的奖励。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宁愿努力了却没完成任务,也不能造假” /span /p p   在16日的视频会上,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水质改善有一个钟摆效应,简单地看几个月的数据,好像一下子好了,但可能很快会摆回来。随着治理效果的显现,摆动幅度会越来越小,趋势逐渐向好,慢慢保持稳定。 /p p   他强调,各地宁愿努力了却没完成任务,也不能撒药治污或数据造假,要扎扎实实推进工作。 /p p   他表示,相关部门将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奖励政策,对按时保质完成消“劣”任务及治理达标任务的地方,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p p   视频会上,吕梁、延安、锦州、东莞、辽阳、营口等6个地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态发言,发言中均分析了目前水质达标滞后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治理措施。 /p p   其中,吕梁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虚心接受、主动认账认责认改,并立即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环保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提出了“立下军令状,奋战五十天,决心在第二季度水环境质量退出全国后十位”的目标。 /p p   辽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拖了全国水生态环境工作的后腿。在此由衷向生态环境部作深刻检讨。将以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为载体,以目标倒逼进度,以“铁”的决心、“硬”的措施,确保从二季度开始各河流断面水质大幅度改善。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何为劣五类水? /span /p p   根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一类对水质要求最高,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二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以此类推,类别越高,水质越差。五类水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p p   劣五类水,即污染程度已超过五类的水,也就是人们口中“丧失了功能、不能用”的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be7ea379-f0ad-425a-9cda-73ecb0213381.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br/ /p
  • 一图读懂|《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在示范引领、系统保护、综合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部分重点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但总体上,我国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现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有:生态空间遭受持续威胁,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低,生物多样性加速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存在的机制体制和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有:统一监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监督管理的基础能力薄弱。  对于“十三五”时期生态保护的主要目标,《纲要》明确,到2020年,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取得成效,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具体工作目标是,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得到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形成 自然保护区布局更加合理,管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新建30~5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 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大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5% 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 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 推动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一批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应明显。  为达到以上目标,《纲要》共明确了四大主要任务及4项保障措施。主要任务包括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4项保障措施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共同保护。
  • “水十条”强调水质、量、生态一体化管理
    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国务院即将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ldquo 水十条&rdquo )。   在12月27日召开的2014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以下简称&ldquo 峰会&rdquo )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永会透露,&ldquo 水十条&rdquo 有望近期对外公布。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峰会上透露,目前&ldquo 水十条&rdquo 已基本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在加快推进,专家预计大气、水和土壤这三大环保行动计划涉及环保投资需求将超过6万亿元。   在三大环保行动计划中,《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艰巨。对此,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公开介绍,&ldquo 由于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欠账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仍然过大,造成不少地区环境容量超载。据国内有关专家测算,目前的污染物要再削减30%~50%以上,水环境才会有明显的改善。&rdquo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十二届人大已经把《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纳入2015年的立法计划。&ldquo 水环境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过程,建议国家要处理好法律、标准和规划之间的关系,建立以法律、标准引领规划的机制。&rdquo 一位地方环保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   水体污染呈现九大特点   据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昌智公开介绍: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 全国年平均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农村有近3亿人口饮水不安全,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更为严峻的是我国的水资源利用仍然不合理,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根据《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在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仍有近十分之一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劣于Ⅴ类 在4778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监测点中,59.6%的水质较差甚至极差 在全国9个重要海湾中,7个水质差或极差。   &ldquo 根据《公报》,2013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7.3% ,即达到Ⅲ类水标准。&rdquo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给水排水分会给水委员会副主任王占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ldquo 实际上,II类水源很少,自来水厂取的水大都是Ⅲ类水。让人存疑的是,97.3%的水是否真的已经达到Ⅲ类水的标准?我也很难给出肯定的答案。未来水源地水质要提标,要达到Ⅱ类。&rdquo   宋永会介绍,基于水专项的研究发现我国水体污染呈现九个特点:河流干流和重点湖泊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支流污染严重 城市水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城市供水能力全面提升,但水质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农村供水能力不足,水质水量保障率低 流域C0D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氮污染物排放上升为河流水质改善的首要问题 常规污染物控制成效明显,但有毒有害物问题凸显,跨界污染事故频发,环境风险居高不下。   &ldquo 河湖生态健康恶化,服务功能与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严重下降,成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瓶颈 目标总量控制对污染负荷减排效果显著,但与水环境容量脱节,制约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家层面推广水质目标管理势在必行。&rdquo 宋永会介绍,&ldquo 常规监测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但风险监控与预警能力不足,饮用水安全与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需进一步强化提升 当前法律与标准体系对水管理成效明显,但制约着分区、分级、分期差异化管理的要求,应当继续完善相关的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   &ldquo 水十条&rdquo 主要包括六大重点   &ldquo 基于水专项的研究,我们对&lsquo 水十条&rsquo 提出了十项建议,包括河流干流全面达标与支流综合整治、湖泊藻化治理与富营养化控制、城乡水环境改善与功能达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清洁小流域与农村环境治理、有毒有害物质减排与风险控制、良好水域生态保护与受损水体修复、流域容量总量控制与水质目标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与流域监管。&rdquo 宋永会介绍,它们都被纳入了&ldquo 水十条&rdquo 。   宋永会介绍,目前&ldquo 水十条&rdquo 涉及到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六大重点:基于综合产业结构、产业技术水平、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工业污染防治 基于城市流域一体化的物质流管理的生活污染防治 基于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 基于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系统构建和运行维护 基于水质、水量和水生态一体的流域水环境管理,也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ldquo 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一体化&rdquo 的管理 严格的法律与制度保障,市场化机制和科技支撑。   &ldquo 在城市水污染治理领域,&lsquo 水十条&rsquo 提出到2020年将城市黑臭类水体要控制在10%以下。&rdquo 宋永会分析,尽管城市的楼都盖得很漂亮,路建得很平坦,但是很多城市河湖惨不忍睹。所以&ldquo 水十条&rdquo 对黑臭水体处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宋永会进一步指出,目前对于什么是&ldquo 黑臭水体&rdquo ,还没有明确的标准。&ldquo 标准关系到能否满足老百姓的期望,所以我们正在研究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rdquo   同时,&ldquo 水十条&rdquo 提出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治理协调难度大。&ldquo 我们在主要流域,设有水资源保护局,在一个时期内该机构形式上曾实行水利部和环保部双重领导,但是两个部门在预算、人员安排、信息分享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导致这个机制无疾而终。目前,流域委员会只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而不能代表环保部,也不能代表水域的各个利益相关方。&rdquo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   王毅进一步建议,应优先开展流域环境管理派出机构的试点工作,负责流域环境质量的监管和协调,也可以考虑通过流域机构的重组将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统一起来。&ldquo 流域治理的机制亟待改善和突破。&rdquo   &ldquo 水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即所谓的&lsquo 九龙治水&rsquo :环保部管水环境质量,住建部管基础设施,水利部管水量,国土部负责地下水监测,卫生部管龙头水的水质监测等。每一条&lsquo 龙&rsquo 都有明确职责,这些&lsquo 龙&rsquo 应该一起工作,但实际情况并不理想,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分工更为明确的协作机制。&rdquo 宋永会建议。   &ldquo 值得注意的是,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我们的各类规划已经够多了。我们缺的不是规划,而是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阙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年失修,建议国家尽快起草和修订相关标准,促使企业排放达标和提标。&rdquo 前述地方环保官员指出。
  • 国新办举行“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有关政策吹风会图文实录
    p   主持人 袭艳春: /p p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本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赵先生作介绍。 /p p   赵英民: /p p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就《“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情况和大家进行交流。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参与和帮助。 /p p   这个《规划》是“十三五”统筹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已经审议通过,我先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p p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李克强总理指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双赢之路。 /p p   我国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用硬措施应对硬挑战,用真作为带来真改变,环境治理力度前所未有,进程加速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2015年,首批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就是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23.6%,酸雨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历史高峰值的30%降到7.6%,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到Ⅲ类的比例提高到66%,劣Ⅴ类比例下降至9.7%。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重、环境质量差、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p p   赵英民: /p p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追求就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打好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 /p p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的要求,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等部门,自2013年启动了《规划》的编制工作,采取开门编规划方式,线上线下进行公众调查。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讨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多方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地方、部门和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进行了多轮评估论证,最终形成了目前的《规划》。我从主要内容、基本特点、规划实施三个方面,作个简要介绍。 /p p   关于《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十三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p p   赵英民: /p p   基本原则是“五个坚持”: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施治 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 坚持履职尽责,社会共治。 /p p   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丧失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p p   《规划》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这里涉及到的环境质量指标,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是“土十条”里的要求,其余10项是“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p p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规划》主要内容,分七个方面。分别是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 实施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 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p p   第三部分是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际合作、推进试点示范、严格评估考核等五个方面。其中在重点工程投资方面,鼓励建立多元化投资格局,主要以企业和地方为主,中央财政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原则给予适当支持。 /p p   赵英民: /p p   二、《规划》基本特点 /p p   《规划》有五个特点: /p p   一是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和具体化《纲要》的部署与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形成绿色发展布局 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环境硬约束 突出绿色科技创新引领,推进绿色化与创新驱动的深度融合 突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强化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保护、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化建设。 /p p   二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部署“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规划》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系统联动,将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核心评价标准,将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区域、流域、城市和控制单元,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清单式管理。 /p p   三是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环保督察巡视、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离任审计、损害责任追究等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责任 以排污许可、环境执法、损害赔偿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资源环境产权确权、税收政策引导、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绿色金融等强化市场激励约束机制与市场主体培育 以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来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治理体系。 /p p   四是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增加了专章提出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协同联动,要求系统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扩大生态产品供给,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p p   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工业达标排放、治污减排和风险防范。以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为抓手大幅削减污染存量,以推进骨干性工程为抓手实施污染减排,以排污许可为抓手落实治污减排责任,以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重点行业为抓手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 /p p   赵英民: /p p   三、关于规划实施 /p p   围绕《规划》实施,将主要开展五项工作: /p p   一是宣传《规划》。以《规划》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为重点,开展宣传解读、答疑解惑,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说清楚,讲明白,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p p   二是明确任务和分工。将《规划》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地,统筹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p p   三是落实重大工程和改革措施。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推进机制,积极推动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 /p p   四是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p p   五是开展评估考核。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监测评估。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p p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谢谢。 /p p   主持人 袭艳春: /p p   谢谢赵英民先生的介绍。通过介绍我们也能够看出来,《规划》确实涉及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面非常广,下面欢迎大家提出感兴趣的问题,提问前还是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p p   中国日报记者: /p p   我们注意到近两年重污染天气有所改善,但是全面上还是多发频发的状态,老百姓对重污染天气对健康的影响也有所顾虑,请问环保部下一步有什么具体措施来减少重污染天气的情况,保护老百姓的健康? /p p   赵英民: /p p   我想,近期北京的天气不是很好,重污染天气频发,实际上也提醒我们现在的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应对重污染天气,首先还是要坚定信心。我给大家报几个数字,从2013年“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就全国而言,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峰值都在明显下降。监测数据显示,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2015年重污染天数占全年比值4.1%,这个数字比2013年下降了52.3%,也就是说,2015年全国重污染天次比2013年下降了52.3%。其中京津冀2015年比2013年下降了51.7%。这个数字充分说明,当前我们大气污染治理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显著的。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继续抓好“大气十条”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只要持之以恒,环境质量就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p p   但是的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大气污染防治仍然面临着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需要我们统筹兼顾当前和长远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既要打好攻坚战,还要打好持久战。一方面要打好攻坚战,就是把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当前特别是北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解决老百姓的“心肺之患”。要标本兼治,突出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降低污染排放负荷,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实施冬病夏治,还要错峰生产,推动煤炭的清洁化利用,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大幅度降低污染物的排放。这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根本。虽然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有天气扩散条件不利的客观因素,但是根本原因仍然是排放污染物的总量太大,远远超过了环境可接纳的程度,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p p   赵英民: /p p   二是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体系,着力提高预测预报能力,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的准确性,提前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应急减排措施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对措施落实。另外,要实现区域应急联动,用最小的经济社会成本,取得环境效益的最大化,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社会公众健康的影响。 /p p   另一方面,要打好持久战。以京津冀为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炭消费量占到全国大约一半左右,钢铁产能和炼焦产能也都占到全国50%以上,火电装机容量占到全国的35%,所以大量能源消耗造成这个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因此,我们必须要落实好中央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疏解北京的非首都核心功能,加快区域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强化污染源的治理和管控,在全社会建立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今年大家可能感觉到重污染天更频繁一些,气象专家解释,这几年我国受厄尔尼诺、拉尼娜等影响,冬季静稳天气增多,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但是我想说,天不帮忙,人更要努力,大气污染治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相信,在各级政府、各个企业也包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重污染天气一定会一天比一天更少。谢谢大家。 /p p   凤凰卫视记者: /p p   请教赵部长关于雾霾天气的问题。第一,我们看到一家官方报纸报道说,研究团队研究成果显示,伦敦雾和中国霾在成份上是有差异的,这篇文章在民众中间引起了热烈讨论,请问环保部对这样的成果有什么样的看法?对我们治霾有什么样的意义吗?第二,我们刚才也注意到在“十三五”中,对地方领导的追责以及考核是有要求的,之前北京一位市长曾经对治霾向中央立下了生死状,但是目前来看执行成果并不好,到2017年,感觉今年整个冬天雾霾比原来更严重,类似的情况会包含以后这种对官员的追责当中吗?“十三五”期间,我们在这方面能看到什么“稳准狠”的措施吗? /p p   赵英民: /p p   第一个问题,你说的这个报道我没见到,所以我不好说具体是什么情况。但是据我们了解,国内的情况,其实不同城市的重污染天气的原因也是有所不同的,虽然总体上讲,我们国家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但是一些特大型城市,机动车污染就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一些工业相对偏重的工业城市,更多的可能是工业排放为主。所以应该说,不同地方的雾霾成因也是不完全一样的。因此,针对这个情况,这次“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际上就是要精准施策。环保部也加大了这方面的投入力度,从2015年开始,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了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六项污染物实时监测。这些能力的提升,再加上科研力量的投入,使得我们对各地方污染的成因可以实现精准化的诊断,由此而带来的就是精准化的管理,所以能够实现“稳准狠”,能够实现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换得最大的环境效益。 /p p   关于第二个问题,针对各级政府的责任落实,实际上中央有一系列的部署安排。大家这两天可能都关注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正在陆续反馈意见,这是非常重要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非常好的手段。此外,我们还有环境保护综合督查,还有像今年冬天我们专门针对重污染天气的专项督查,对一些履职尽责不力的地方政府还有约谈。总之,利用这一系列组合手段,落实“大气十条”以及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来实现环境质量改善。谢谢。 /p p   中国新闻社记者: /p p   “水十条”实施一年来取得了哪些进展?现在水污染防治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有哪些安排?谢谢。 /p p   赵英民: /p p   “水十条”是2015年发布,今年是第一个执行年,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一年以来,主要有六方面的进展。一是按照“水十条”的要求,我们和31个省(区、市)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把“水十条”要求的质量改善任务逐一分解到了各省,也要求各省逐一分解到各个地市,最终要落实到全国1940个控制单元上,每一个单元对每一年环境质量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推动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 /p p   第二方面,组织编制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全过程的防治水污染,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p p   第三方面,组织调查评估地级及以上城市9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状况,指导各地加快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这里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p p   第四方面,根据水质改善的要求,分解落实“十三五”和2016年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的目标和要求。 /p p   第五方面,落实“水十条”确定的到2020年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落实2016年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支持各地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p p   第六方面,印发了一系列指导各地实施“水十条”的相关技术文件,包括《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以及其他一系列技术文件。 /p p   就目前看,今年1-9月份全国有监测数据的1922个监测断面中,1351个水质是Ⅲ类以上,占70.3%,同比增加4.0个百分点。同时也应该看到,166个是劣Ⅴ类,占到总数的8.6%,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就目前看,我们估计,今年作为“水十条”落实实施的第一个完整年,应该说实现了开局良好,“水十条”确定的今年年度目标总体上有望完成。 /p p   赵英民: /p p   水污染防治方面,虽然说通过“十二五”的努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是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环境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流域生态破坏的现象目前还比较普遍,面源污染应该说现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支流污染严重,部分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上限,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p p   全国水环境目前呈现这样三个特点:一是地表水质总体上稳中趋好,但是部分水体污染问题突出 二是良好水体保护形势严峻 三是主要的污染因子出现分化。过去大家比较耳熟能详的“十二五”约束性指标COD出现了下降,但是氮磷目前看此消彼长。因为化学需氧量下降很多,相对来说原来处于第二、三位的污染物逐步成为有些水域的突出污染问题。这是当前全国水环境呈现的三个特点。 /p p   这次“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的目标以及总体思路。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水十条”为抓手,认真落实这次“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第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最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水污染问题。“1+2”个工作重点。“1”是要狠抓饮用水的安全保障。“2”是从好水和差水两头抓起,所谓好水就是现在没有被污染的Ⅲ类以上水体,也要加强保护 差水就是所谓“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也要抓紧治理。第二是做好源头预防,严守空间总量准入红线。第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治理措施。第四是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水环境质量管理能力。第五是严格落实地方和企业的责任。 /p p   我们有信心,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水环境质量会越来越好,我们有信心如期完成“水十条”和这次《规划》明确的相关水环境治理和改善任务。 /p p   路透社记者: /p p   还是想问关于水污染问题。中国治理大气污染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环保部本周公布的对各省份的环保督察情况显示,许多地方的水质已经严重恶化了。是不是中国忽视了水资源的保护呢? /p p   赵英民: /p p   我刚才说的数字,从全国水环境质量变化的趋势看,我们是逐年在改善。应该说,环境质量改善后面是有大量具体的污染治理工作作支撑的。比如说过去五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累计下降了12.9%和13%,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5700万吨,现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了1.82亿吨,已经成为全世界污水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之一。还有很多工作,应该说这些具体工作支撑了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上是向好的,虽然形势依然严峻。你刚才提到,我们督察发现的问题,首先督察就是找问题去了,确实是有些地方一些断面也有水质恶化反弹的情况,但是我想说,全国总体向好和局部恶化是不矛盾的。 /p p   这次的《规划》非常明确,水环境保护要强调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三者要综合考虑、综合施治,落实“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实际上水污染治理表现在水上,但是很多问题还是来自于岸上,所以必须把水中和陆上形成一个系统的整体。环境管理也要按照流域的客观规律去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这样才能落实“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能够实现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保护。 /p p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p p   我们看到“大气十条”已经实施三年多的时间了,根据“大气十条”的规定,在2017年将对各地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现在到了2016年年底了,想问各地实施的情况到底怎么样,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我们还会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这个任务的完成? /p p   赵英民: /p p   又是大气的问题,说明大家对大气还是非常关注。“大气十条”实施三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应该说还是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从环境质量的数据变化上看,一是全国颗粒物浓度大幅度下降。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PM10的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9.3%,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2015年的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了27.4%、20.9%和27.7%。今年1-10月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的浓度比去年同期又下降了9.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的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4.5%、14%和14.7%。非常高兴的是,去年珠三角地区的PM2.5实现了达标,这也是我们三大重点区域第一个率先实现PM2.5年均值在35以下,这应该说为我们树立了信心。二是优良天数明显增加。今年1-10月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是81.4%,同比提高了3.6个百分点。三是重污染天数显著降低。刚才我已经跟大家说了这个数字,就不重复了。虽然大家觉得今年重污染天气相对较多,但是截止到目前,今年重污染天数和去年同期相比仍然是减少的。 /p p   赵英民: /p p   第二,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看,应该说通过“大气十条”三年的实施,我们在一些难点问题、在一些长期性工作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p p   一是积极化解钢铁、煤炭落后产能。重点区域的煤炭消费总量自2013年以来连年实现负增长。 /p p   二是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提升到了99%和96%,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约2.9亿千瓦,占到全国煤电装机总量的32%。电厂煤耗已经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p p   三是机动车污染防治逐步加强。三年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500多万辆,全面供应了国四车用汽柴油,东部11个省市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 /p p   四是区域协作机制逐步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进一步深化,圆满完成了多项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区域内各级政府联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机制正在逐步成熟。 /p p   五是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日益完善。“大气十条”配套的22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制定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全部颁布实施。 /p p   六是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在不断增强。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备了PM2.5等六项指标的监测能力,建立健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在部分重点城市开展了大气颗粒物污染来源解析、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工作。 /p p   赵英民: /p p   总的来看,经过全社会的努力,“大气十条”进展还是顺利的。我们非常有信心,有望实现2017年“大气十条”的目标。但是,的确像前面提到的,虽然“大气十条”三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我们现在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难以在短期内根本转变,所以全国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然长期居高不下,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p p   我也给大家报告一下现在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的三个特点:一是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但是污染程度仍然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我刚才讲的是变化情况,向好变化,但是总体污染程度仍然较高。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二是颗粒物为主要污染因子,主要是PM2.5和PM10,但同时臭氧污染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三是区域不平衡。一方面有珠三角区域PM2.5实现了达标,但同时也有部分城市不降反升。所以刚才有记者朋友提到环保督察,我们环保督察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也是对个别地区不降反升的情况提出明确要求。所以我们正处在传统煤烟型污染和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新老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和交通环境污染交织的阶段,加上一些地方环保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不严,基层环保能力不足等问题,所以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也十分艰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付出艰苦和长期不懈的努力。谢谢。 /p p   主持人 袭艳春: /p p   环保问题确实像赵部长所说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地一起来推进相关工作,也欢迎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我们相关工作的进展,我们也会不定期邀请环保部门的同志和媒体朋友们做沟通和交流。谢谢赵部长的介绍,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 /p
  • "水质对赌"生态补偿推行首月 安徽这些市有赔有"赚"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水质变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就被“罚钱”!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水质改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就有补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这样的政策,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正式落地实施了! /p p    strong 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出炉 /strong /p p   从省环保厅获悉,1月份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出炉,标志着《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正式落地实施。按照断面水质恶化和改善的情况,各城市中, strong 滁州赔付金额最多,为600万元 阜阳获得生态补偿金额最多,为250万元。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36687309-3d2d-4c7f-8790-ca603bbe9db4.jpg" title=" e1d18026f6244fa3b8c47ce667701c71.jpeg" / /strong    /p p   经计算,2018年1月,全省121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中,水质超标的断面共22个,需要支付污染赔付金合计2250万元 水质提升的断面共26个,获得生态补偿金合计1550万元。因断面水质恶化较重,滁州、淮南、六安三市支出金额较多,分别支出6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 因断面水质改善获得收入最多的是阜阳市,收入250万元,其次是淮北、亳州、宿州三市,各收入150万元。 /p p   此次施行的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即借鉴新安江试点经验,采取“水质对赌”模式。办法明确,在全省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将跨市界断面、出省境断面和国家考核断面列入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省环保厅按照断面属性,每月计算各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 /p p    strong 污染赔付标准暂定为 /strong /p p   断面水质某个污染赔付因子监测数值超过标准限值0.5倍以内,责任市赔付50万元,超标倍数每递增0.5倍以内,污染赔付金额增加50万元。 strong 生态补偿标准暂定为:月度断面水质优于年度目标1个类别的,责任市每次获得50万元生态补偿金 优于年度目标2个类别以上的,责任市每次获得100万元生态补偿金。 /strong 省财政将通过年终结算、直接收缴或支付等方式,对各市断面的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省、市财政获得的资金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   /p p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实施,将通过经济手段惩罚水质恶化的地区、奖励水质改善的地区,以此督促各市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改善辖区内水环境质量,促进我省河流、湖泊水质进一步改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愿咱们的水环境越来越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保护水资源,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从我做起! /p
  • 安恒集团大力支持第9届国际生态信息大会
    国内领先的智慧化精细水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安恒集团2014年10月16日消息:第9届国际生态信息大会将于10月21日-24在南京召开,会议重点探讨如何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解决水生态环境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化精细水务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安恒集团对此会给予了大力支持。 两年一届的国际生态信息大会自1998年至今,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成功举办了8届,2014年是首次登陆中国,并将为一直面临着水生态环境恶化威胁的中国民众带来国际先进的生态信息理论及创新技术。来自近三十个国家的学者将群策群力,共同打造这场全球生态学界高规格、高水平的盛宴。 凭借创新的水联网?智慧化精细水管理理念,安恒集团有幸受邀参与此会。安恒集团将展出自主研发、与国际接轨的水联网?WaterViewTM平台及其五大应用系统。水联网?WaterViewTM平台采用全球领先的监测仪表设备、传感器技术和数据采集与远传技术,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对水质水量信息的识别、监控、模拟和预测,实现智慧化、精细化及可视化管理,为遏制我国水生态环境恶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五大应用系统包括WaterViewTM-WQA云端水质应用系统(Water Quality Application,WQA)、WaterViewTM-leakview?管网漏损控制系统、WaterViewTM-LIM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the 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LIMS )、WaterViewTM-OOS运行优化系统(Operation Optimization System,OOS)、WaterViewTM-AMS主动运维系统(Active Maintenance System,AMS)。 关于安恒集团安恒集团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职员工三百余人,总部位于北京中关村国家高科技创新园区核心,是中关村在筹物联网产业基金发起单位和最具创新能力TOP100企业、水联网?--智慧化精细水管理体系的持有者,也是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牵头单位。 安恒集团长期专注于中国水问题,致力于通过市场角度解决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力问题,始终坚持用市场规律配置资源、坚持技术是改变社会和生活的发展原则,通过现代科学的企业经营理念和集团管理结构,秉承精益化运营管理模式,实现在水行业管理设施存量资产上价值提升、效益提高、环境资源效能优化等服务,同时创新地提出T2T轻资产业务模式,以体验式服务提升用户为本的服务价值。安恒集团专业从事水资源环境服务领域的技术服务体系平台构建、仪器设备供应、现场技术支持、系统集成工程、区域化服务及水管理学院网络培训等业务,已构建覆盖全国的稳定可靠、行业信赖的产品销售、技术支持体系。未来,安恒集团将以出众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的技术担当环保重任构建生态社会,服务于高速可持续发展的中国。
  •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p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 a href="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1812/t20181211_684232.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span /strong /a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 /span /strong 明确了渤海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范围与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p p   《行动计划》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科学谋划、多措并举,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到实效。 /p p   《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大幅度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劣V类水体 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清理工作 构建和完善港口、船舶、养殖活动及垃圾污染防治体系 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持续改善海岸带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渔业资源 加强和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左右,滨海湿地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 /p p   《行动计划》确定开展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海域污染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等四大攻坚行动,并明确了量化指标和完成时限。 /p p   一是陆源污染治理行动。针对国控入海河流实施河流污染治理,并推动其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 通过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严格控制工业直排海污染源排放,实施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并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工作 推进“散乱污”清理整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生活污染防治等工作 通过陆源污染综合治理,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 /p p   二是海域污染治理行动。实施海水养殖污染治理,清理非法海水养殖 实施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推进港口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做好船、港、城设施衔接,开展渔港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湾长制,构建陆海统筹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 /p p   三是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实施海岸带生态保护,划定并严守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三省一市管理海域面积中的占比达到37%左右,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强化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 实施生态恢复修复,加强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岸线岸滩综合治理修复 实施海洋生物资源养护,逐步恢复渤海渔业资源。 /p p   四是环境风险防范行动。实施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开展环渤海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实施海上溢油风险防范,完成海上石油平台、油气管线、陆域终端等风险专项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在海洋生态灾害高发海域、重点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区等区域,建立海洋赤潮(绿潮)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信息发布体系。 /p p   为确保渤海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投入、科技支撑、规划引领与机制创新、监测监控、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方面做出安排,期冀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实施予以充分保障。 /p
  • 亿元对赌水质 中国首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破题
    尽管浙皖依旧对补偿的考核标准争议不断,尽管新安江水质对赌协议具体金额尚未达成一致,但此举却为全国同类地区跨省联合治理湖库污染,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唯有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才能解决跨省流域生态补偿难题。 (曹一/图)   亿元对赌?   亿元对赌水质?这确实是一个大胆设想。   2012年2月10日,一则浙江、安徽预备一亿对赌新安江水质的报道,让关注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很多人眼前一亮。   据浙江《都市快报》报道,中央财政划拨安徽3亿元,用于新安江治理。3年后,若两省交界处的新安江水质变好了,浙江地方财政再划拨安徽1亿元,若水质变差,安徽划拨浙江1亿元,若水质没有变化,则双方互不补偿。   作为浙江母亲河钱塘江的正源,总长359公里的新安江从安徽黄山休宁山间发源后,其干流的2/3隶属安徽境内,下游则是浙江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也是中国长三角区域的战略备用水源——千岛湖。由于千岛湖入湖水量中有60%以上来自安徽省黄山地区,上游来水水质对千岛湖水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目前,中国已有8个省份出台了流域生态补偿相关规定,但进展缓慢。浙皖两省此举为全国同类地区跨省联合治理湖库污染,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亿元对赌新安江目前还是空头支票。浙皖两省尚未就补偿金额以及补偿方式等内容达成一致。   浙江省环保厅相关人士透露,2011年12月,在财政部、环保部《安徽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的协议(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浙江省提出了这一对赌协议——若水质较基本限值改善,浙江将补偿资金拨付给安徽省,若水质恶化,则安徽省将补偿资金拨付给浙江。   虽然协议尚未最后敲定,但2012年1月5日和2月1日,浙皖两省已两次联合开展新安江跨界断面的水体监测工作。在多年老死不相往来后,杭州淳安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副站长朱淑君,正学着认识自己一省之隔的新同事。   这意味着,中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已开始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千岛湖绝地反击   “试点工作能够走到今天,很不容易。”中国水利水电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何少苓回忆说。2005年起,正是她连续3年在人大提出建议,期望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纳入国家层面关注和实施的议程。   浙江省环保厅相关官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近年来,千岛湖水质总体良好,但由于受新安江流域上游安徽省境内来水的影响,千岛湖水质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水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千岛湖一度成了上游的天然垃圾场。从1999年开始,每年雨季从上游冲入千岛湖的垃圾均在5万方以上,并逐年增加。2011年仅汛期就打捞湖面垃圾18.4万方。   “汛期来临时,垃圾甚至形成漂浮带,经常要全县动员。”朱淑君说。污染主要来自上游的生活污水、农业面源,而这正是湖泊的富营养化的最大威胁。1998年、1999年,千岛湖湖区连续两年爆发大面积蓝藻。   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污控处处长喻志刚介绍,千岛湖保护问题,浙皖两省十多年前就开始协商,但始终没有满意的解决办法。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宋瑞祥就带队现场调研,在杭州首度召开了浙皖两省的协调会。   转机来自何少苓的一次考察。据何少苓回忆,2004年她在新安江考察之际发现,新安江水库水质已变为Ⅲ类,已无法达到功能区划Ⅱ类水的水质目标。   何少苓从安徽坐船,沿江而下,一直到千岛湖水库大坝上岸,一路了解了两省的意见。调研过程中,安徽很有意见,“由于保护新安江流域的水质,上游发展受到了很大限制”。而下游的浙江由于受污染型缺水的影响,正雄心勃勃地研究一个从千岛湖年调水10亿方的规划。   “我们觉得上下游应该有公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上下游应该协调考虑。”何少苓说。2005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何少苓等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在新安江流域建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构架“和谐流域”试点的建议》。   何少苓回忆,当年9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作出答复,答复提及,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机制,流域的补偿机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黄山市政府发给南方周末的书面回复中称,2007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等国家有关部委最终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列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试点。   博弈水质标准   建议选择新安江作为先行试点,是因为“它有较好的条件和基础”——新安江流域只涉及到两个省,主要流域范围都在两个地市(黄山和杭州市),关系相对较为简单 同时流域水质总体良好,污染治理难度要更小一些。   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源于补偿的考核标准分歧——浙皖两省交界断面水质标准。   浙江省对千岛湖两省交界断面附近的水域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湖泊二类标准,安徽省执行的是河流三类标准。   朱淑君说,以总磷指数为例。依据河流的标准,0.02是一类,0.1是二类,0.2是三类,而湖泊的标准,则分别只有0.01,0.025和0.05。“湖泊的三类0.05在河流评价里就可以成二类。”   2009年8月,环保部制订《新安江流域跨省水环境补偿方案》(第一稿)后,在杭州召开了由浙、皖两省相关地区环保部门参加的协调会。   参与协调会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会上,浙江方面提出,“必须建立以交接断面水质达标和改善为原则的考核机制,并将其作为生态补偿的依据”。但安徽省代表却予以拒绝,认为“与其要对出境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情愿不要补偿资金”。   毗邻江浙的安徽宁可不要生态补偿自有原因。黄山市外宣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黄山市的人均GDP不到杭州市的三分之一,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只有杭州市的一半。黄山下属的歙县、休宁、祁门3县至今还是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在这样的发展水平下,特别是在与下游地区发展存在巨大落差而且还在拉大的情况下,上游地区干群加快发展、缩小差距的愿望非常强烈。”黄山市政府的书面答复中写道。   协调会一个月后,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章晨赶赴北京与环保部沟通,再度强调浙、皖两省交接断面水质情况,并提出“只有在水质达标,至少在水质改善的基础上,安徽省才能得到补偿资金”。   新安江流域图 (明镜/图)   方案破茧,前途未明   一度陷入停滞的试点工作,被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研组的一次来访所打破。2010年11月,全国政协张梅颖副主席带领的调研组来浙江调研。调研中,浙江省方面提出的千岛湖全流域保护建议,“几乎全部被采纳”。   调研报告最后得到了多位国家领导人的批示,新安江流域跨区域保护就此提速。2010年11月,财政部、环保部两部门联合下达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启动资金5000万元。2011年3月,两部门正式启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同时安排资金两亿元,专项用于新安江上游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   2011年4月,黄山市成立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该保护局局长聂伟平说,安徽方面已成立专业化江面打捞队,沿江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焚烧炉,开始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模式。而在浙皖交界的街口镇,五千多只养殖网箱则已被彻底拆除。   尽管如此,对2011年10月财政部、环保部印发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浙江省环保厅仍用“极不公平”来形容。   按照现在的补偿计算公式,方案中的虽然以2008年到2011年的3年平均值为基本限值,但水质稳定系数却取值0.85。“这就等于交界断面水质目标,安徽方面可以在近三年平均水质指标基础上恶化17.65%,预留排污空间。”朱淑君说。   “要为黄山未来发展留足空间。”2012年2月3日,黄山市四套班子集体调研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时,黄山市委书记王福宏的发言表明了心迹。   “水质恶化,浙江省还要支出1个亿,我们无法向全省人民交代。”喻志刚说。在他看来,补偿试点后,如果还允许水质继续恶化,如何为探索建立全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示范?   “但黄山做出的牺牲又何止一个亿?”黄山市政府的一名官员抱怨,为了保护新安江,近三年全市否掉了外来投资项目一百四十多个,投资达130亿元。“无工不富,我们不能发展工业,现在连网箱养殖都拆掉了,我们还要怎么保护?”
  • 十条“干货”带你了解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近日,国新办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办发布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联络员杨伟民介绍,中央已审议通过有关生态文明改革的“1+6”组合方案,总体方案全文将很快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会有哪些重要部署,一起来看看。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是什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分10个部分,共56条,其中47条是改革任务和举措,提出了建立健全八项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建立健全哪八项制度?八项制度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环境保护的督查工作如何开展?方案中规定,督查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的组织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督查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现职副部级干部担任。督查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查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果作为被督查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环保部会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6种需追责的情形是什么?环保部会按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主要包括以下6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形: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国家下达的任务没有完成,以及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于失职、渎职的,滥用权力的。环境保护督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哪些方面?根据方案,督查的内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情况、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情况等三个方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什么?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介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的情况进行审计,重要环境保护领域需要重点审计。他指出,审计要以负债表为参考,客观分析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哪些是客观原因,哪些是主观原因。对人为因素造成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减少的、质量下降的、环境恶化的、污染比较严重的这些问题,要实事求是地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审计结果将对落实责任、问责追责,对干部的使用、任免和奖惩,提供重要依据或者基础,会将报告送给干部管理部门,如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将会给中组部、中纪委等,如果涉嫌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具体如何部署?此项试点大致分为3个阶段。今年是启动年,明年扩大试点范围,审计署将统一组织指导部分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试点。2017年全面开展试点审计,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从2018年开始,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离任审计,形成经常性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方案明确,仅适用于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的生态环境要素及功能的损害,即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不适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什么是中财办牵头?杨伟民解释,这次制订方案是由中财办牵头,会同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等12个部门组成一个起草组,各个部门通过激烈讨论、辩论最终达成共识。之所以由中财办牵头,是因为此次改革涉及10个方面整合统一的改革,“可能要触及某些部门的利益和‘奶酪’,让这个部门自己给自己动手术,刀很难下去,下去以后恐怕也不一定能切到位。”另外,也有如污水防治等由多个部门管,“让谁牵头都不好办。”“按照总书记的要求,为了提高改革质量,我们组成了跨部门小组共同做,有利于提高改革方案的质量。”他说,中财办作为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可以协调各个部门之间不同的意见,“该切就要切,该整就要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成员都有谁?据杨伟民介绍,专项小组组长是中财办主任刘鹤,副组长是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和环保部部长,由于周生贤今年年初卸任环保部长,陈吉宁接任,现在正在办手续由陈吉宁担任副组长职务。 来源:新华网
  • 青海三江源已建立790多个生态环境监测站点
    青海省已经在三江源地区建立起792个生态环境监测点,填补了我国在“三江源”系统的生态监测数据资料的空白,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本底资料。   2005年8国家在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的青海省启动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工程以建设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为目标,通过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加大对现有林地、草地植被的保护力度,采取围栏封育和人工辅助等措施,加快植被恢复步伐,加强生态恶化土地的治理,实行生态移民,减轻对三江源地区的生态压力,实现保护和恢复功能,促进该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监测是实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支撑,它们对客观、科学的跟踪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程提供科学依据。目前这792个监测点分布在保护区的三十一点六万平方公里地带,共分为九大类,它们分别是:119个草地生态监测点,499个林地生态监测点,12个湿地生态监测点,19个水土保持监测点,50个土壤监测点,15个水资源监测点,18个荒漠化监测点,39个环境质量监测点,21个气象监测点。
  • 环保部发文建立“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
    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通过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促使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稳中有升、生态功能逐步改善,从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0月27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0月28日印发  附件:  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制定《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依据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能定位,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措施,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一、 全国生态保护基本形势  “十二五”时期,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在示范引领、系统保护、综合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部分重点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但总体上,我国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工作进展  一是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带动效应明显。全国 16 个省份开展了生态省建设,92个市、县(区)获得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命名,126个地区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编制《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积极推动生态示范建设提档升级,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组织开展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的评选,建立奖励机制,带动社会共建。  二是生态功能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变化调查与评估(2000-2010 年),印发实施《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江苏、海南、湖北、江西、重庆、沈阳等地开展划定和管控试点,天津、江苏发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在重庆、海南、陕西、宁夏等地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推动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在全国 25 个省份开展 45个流域生态健康评估试点。联合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确定了北京市南宫旅游景区等 72 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指导浙江省仙居县、开化县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配合发展改革委指导北京、青海等 9 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部分典型地区遥感调查和评估。  三是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得到加强。全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 274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 14.8%,超过 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得到保护。规范和完善自然保护区晋升和调整的评审制度,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完成 400 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查处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活动。推动中俄自然保护区的跨界合作。  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与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 年)》(以下简称《战略与行动计划》),启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2011-2020)”(以下简称十年中国行动),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成 32 个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核定,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和脊椎动物卷”。积极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多数省份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编制发布了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二)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有:  一是生态空间遭受持续威胁。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垦等开发建设活动占用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破碎化加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河流水电水资源开发和工矿开发建设,直接割裂生物生境的整体性和连通性 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低。低质量生态系统分布广,森林、灌丛、草地生态系统质量为低差等级的面积比例分别高达 43.7%、60.3%、68.2%。全国土壤侵蚀、土地沙化等问题突出,城镇地区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绿地面积小而散,水系人工化严重,生态系统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空气的作用十分有限。  三是生物多样性加速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以及气候变化影响物种生存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国高等植物的受威胁比例达 11%,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胁比例高达 65.4%,脊椎动物受威胁比例达 21.4% 遗传资源丧失和流失严重,60%-70%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消失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严重,常年大面积发生危害的超过 100 种。  同时,环保部门在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职责时,还存在以下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突出问题:  一是统一监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仍按生态要素分别设置生态保护管理机构,难以对生态系统实施整体性保护。由于权责一致的统一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未能实现所有者和监管者分离以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直接影响生态保护效果。  二是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地方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较为薄弱,还未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监管的机制有待健全,企业生态保护和监管责任还不明确,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履行生态监管职能时只能单打独斗、被动应对。  三是监督管理的基础能力薄弱。尚未建立统一的生态监测监控网络,难以准确监测我国重要生态区域生态状况,不能及时主动发现重大生态破坏行为。大部分县级环保部门没有设置独立的生态保护科室,难以开展常态化监管。市县环保部门生态保护人员队伍和装备严重不足,导致执法力量薄弱。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不够,生态大数据集成应用尚待发挥作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需完善。  (三)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保护面临重大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强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生态保护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把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作为重要任务,明确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生态保护工作指明方向。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和措施陆续出台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监管体制将进一步理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将加快建立,生态统一监管能力将明显提高,为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夯实基础。四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共识,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正在形成。  同时,我国生态保护也面临挑战:一是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生态环境风险逐步凸显。二是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与现有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三是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短期内难以根本遏制,国际履约压力不断加大。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以保障生态空间、提升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补齐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基于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责定位,“十三五”时期,自然生态保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把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作为基本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陆海统筹、上下联动,打破要素、区域界限,对各类生态系统实施统一保护和监管,增强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  ——把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作为根本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保护最重要的生态空间,推动形成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工作主线。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推动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完善保护网络,强化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把加强生态统一监管作为主要手段。建立全面、严格、及时、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加强生态保护统一监管的重要基础。建设“天地一体化”的监测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生态破坏行为,由被动核查变为主动发现,提高生态保护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把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作为主要载体。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向有利于统一监管的方向改变。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工作的平台作用,有机融合生态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创新保护模式,提高示范效应,激发保护活力。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取得成效,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具体工作目标: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得到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形成 自然保护区布局更加合理,管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新建 30-50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 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 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 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大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 95% 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 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 推动 60~100 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一批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应明显。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根本目标,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监管预警体系,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力度,推动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  1.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各省(区、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地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滩涂、海洋、荒漠、冰川等生态空间。2017 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18 年底前,各省(区、市)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20 年底前,各省(区、市)完成勘界定标。在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2.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到 2020 年,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各地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选择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一批保护与修复示范。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及时掌握全国、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  3.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定《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6-2025 年)》。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 2 次,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 1 次,重点区域加大监测频次,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强化监督执法,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加强问责监督。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以重要河湖、海洋、草原生态系统及水生生物、小种群物种的保护空缺作为重点,推进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廊道、保护小区和自然保护区群建设,到 2020 年,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 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限核准以及勘界立标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开展综合科考和本底调查。2020 年前完成 200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公共监督员制度。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4.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生态空间的集中分布地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优先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不断扩大生态空间。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功能状况评价,推动制定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地区针对目前人为活动影响较小、生态良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大江大河源头及上游地区,加大自然植被保护力度,科学开展生态退化区恢复与治理,继续实施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主要的山脉、江河、海岸带等防护林体系为脉络,构建形成大尺度国家生态廊道,提高生态保护区域的连通性。加快推动易灾地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二)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  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彻底摸清我国生物多样性家底。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完善保护网络体系,确保国家战略性生物资源得到较好保存。恢复生物多样性受破坏的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促进西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脱贫。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程所需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好重大工程,推进实施《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十年中国行动”。  2.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 规范生物遗传资源采集、保存、交换、合作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出境监管,防止生物遗传资源流失。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估、跟踪监测和环境影响研究 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监管。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生态影响评价,加强入侵机理、扩散途径、应对措施和开发利用途径研究,建立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探索推进生物安全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制度化进程。  3.推进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履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履行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等国际公约,以国内工作支撑完成履约责任。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的相关工作。做好 2020 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 15 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申办和筹备工作。  4.扩大生态产品供给。丰富生态产品,优化生态服务空间配置,提升生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城市生态保护力度,推动城市生态建设与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生态服务能力。推动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康养服务和产品,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  1.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体系。加强卫星和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应用,提高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建立生物多样性地面观测体系,到 2020 年新建、改建或扩建 50 个陆地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成 800 个以上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建设一批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优先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建立观测站和观测样区。  2.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加强年度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和五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价。2016 年启动 2010-2015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2020 年完成“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形成全国生态状况定期评估机制。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及城市生态评估,系统掌握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变化状况。  研究建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预警体系,开发预警模型和技术,对生态系统变化、物种灭绝风险、人类干扰等进行预警。推动建立统一的监测预警评估信息发布机制。  开展县域生态资源资产评估试点。推动将生态状况评估结果应用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规划编制,并作为生态补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监管制度的重要参考。  3.建立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建立生态保护综合监控平台,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常态化和业务化监控,实现由被动监管转为主动监管、应急监管转为日常监管、分散监管转为系统监管。2016 年,启动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一期工程 各省(区、市)应依托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本行政区监管体系,实施分层级监管。2018 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二期工程。加强生态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集成建立国家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并纳入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  4.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监管。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事前预防作用,减少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的挤占,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合理确定和布局大坝建设,加强调度监管,有效保障最低生态需水量 加强生态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合理布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于生态承载力确定游客数量。推动交通设施建设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加强生物廊道建设,减少生态阻隔 加强交通设施建成后的生态恢复和运营期的管理。  (四)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  1.创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以市、县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高示范区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到 2020 年,创建 60-100 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加强创建计划性和区域平衡性,强化分级管理和过程监管,加快审议命名 2016 年前通过考核验收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要加强统筹整合,并全面对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标准,打造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成果的转化载体。  2.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南,指导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加强创建与环保重点工作的协调联动,改革完善创建评估验收机制。强化后续监督与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现有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模式。充实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委员会。继续开展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及实践研究,协助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  加快推动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后评估,推进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立法。加强相关立法协调,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修订时,推动将生态保护要求纳入相关条文。抓紧出台实施《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规定》,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相关的评估、监管、执法的标准规范体系。  (二)健全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等已有机制平台的协调作用,推动制定和实施跨部门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加快建立上下联动、沟通顺畅的各级环保部门联系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理顺相应机构与职责设置。开展国家公园体制研究及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制度,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支持各地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生态保护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完善生态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等管理技术体系。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科学规律与生物安全支撑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生态系统监测评价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推动加大生态保护科技相关专项支持力度。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生态保护理念、管理经验及技术手段,健全完善国内协调机制。  (四)推动共同保护  依托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等活动平台,加大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扩大保护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府、企业、公众生态保护培训,建设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保护责任意识。依托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生态保护信息,保障公众生态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社会组织的引导、监督作用,强化企业保护生态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合力。
  • 生态环境部:“中国开始放松治污力度”是误读
    p   在昨天(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表示,最近有媒体认为“中国开始放松治理污染力度”的说法明显是误读。 /p p   有媒体认为,受中美贸易战影响,中国开始放松治理污染的力度,以刺激经济增长。其中给出的理由是前不久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及重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3%,比去年的15%要低。 /p p   对于这样的说法,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下降3%左右,汾渭平原下降4%左右。这个目标的设定是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的,是根据目前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空气质量改善的进程而确定的。实现这个目标,压力还是非常大的,认为降低了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说法,是对《方案》的误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1/uepic/4aa69f3c-9987-4ff3-a2df-6280ec406fa5.jpg" title=" 生态环境.png" alt=" 生态环境.png" / /p p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 刘友宾:去年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果里面既有人努力的因素,也有天帮忙的因素。据专家评估测算,在PM2.5下降的25%比例中,“天帮忙”占三分之一左右,即“天帮忙”导致PM2.5浓度下降8.5%左右。今年,在正常气象条件下,要保证空气质量同比不恶化,我们首先要通过“人努力”抵消去年“天帮忙”8.5%的下降比例,再加上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3%,实际上,我们今年空气质量改善任务为11%以上。 /p p   刘友宾透露,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今年12月至明年2月,京津冀、汾渭平原气温与历史平均水平相比可能还要偏高1到2摄氏度,降水量偏低两成,大气扩散条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偏差,因此,要完成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3%的任务实际相当艰巨,再加上随着目前减排空间进一步收窄,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依然很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1/uepic/8ee8ea66-09dd-4097-a119-e4f7a96d464e.jpg" title=" 污染治理.png" alt=" 污染治理.png" / /p p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 刘友宾: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包括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这些结构优化调整不是一蹴而就的,效果也不可能立即显现。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往后降低1微克都越来越困难。 /p
  • “环境医院”方案首次亮相“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大讲堂走进江西”
    9月25日-27日,在生态环境部领导下,由中国环境报社、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上饶市人民政府、抚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大讲堂全国巡讲走进江西”活动,分别在美丽的上饶市和抚州市两地举办。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大讲堂走进江西上饶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大讲堂走进江西抚州原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胡保林、原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执行副会长李庆瑞、中国环境报社社长李瑞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中国环境报社副社长饶北亚等专家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小璋、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巡视员石晶、上饶市委书记马承祖、市委副书记兼市长谢来发、市委常委兼副市长俞健、副市长王万征、抚州市委书记肖毅、市委副书记兼市长张鸿星、市委常委兼副市长肖承贵、副市长方百春等市委领导,在上饶和抚州市两地市政府会议中心分别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泛测环境研发部总经理高飞泛测环境作为中国环境报社战略合作单位,以大讲堂专家成员受邀全程出席两地会议,并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供需交流会”上重磅发布了“环境医院”科技降霾服务管控方案,得到与会专家和领导的高度关注。现阶段,中国的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一部分地区污染仍比较严重,常年排名全国靠后;一部分地区大气空气质量出现反复,甚至出现整体恶化的趋势;而一部分污染物浓度降低到一定水平后就难以继续下降;或者是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开展的大气环境保障措施没有起到预想中的效果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泛测环境研发部总经理高飞在会上表示:”通过堆砌仪器和单方面分析服务,已不能满足成因复杂、快速多变的污染防治需求,这类方法和时代已经成过去,而综合性大气环境管理医院(简称‘环境医院’)模式将是未来的环境管理新趋势。” “环境医院”管控服务流程高飞表示,“环境医院”以“环境医生(环境科学家)”团队为核心,利用客户现有的气象数据、污染源清单等环境大数据来初步进行科学分析,锁定污染源场景,并针对成因比较明确的污染源场景提供精细化污染管控。而面对部分地区污染成因复杂的情况,会像医院一样,聘请多学科的外部专家团队在“门诊”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利用更全面的科技手段实现更精准污染成因分析和会诊,从而再有针对性的提供精细化的管控。最后通过治疗一定周期后,对管控效果采取康复性的检查,并邀请第三方团队对管控效果进行科学评价。目前,依托“环境医院”模式,泛测环境已在河北、天津、湖南、深圳等地方开展的大气污染管控均取得明显成效。本次生态文明大讲堂走进江西活动,得到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上饶、抚州两地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工信局、发改委、等市直部门及县政府、县区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 如何破解学术生态污染怪圈
    刘尧   刘尧   如果没有学术啄木鸟机构依据法规介入学术生态治理,要恢复学术生态平衡,终究难以见到实效。结果可能是,一个造假者倒下,还可能有无数个造假者野蛮生长。   厦门大学教授傅瑾因伪造哥伦比亚大学博士文凭被辞退,北京化工大学教授陆骏履历造假被开除……近年来,随着新媒体(尤其是自媒体)的发展,网民通过网络曝光学术造假事件呈上升趋势,暴露出我国高校学术生态污染呈愈演愈烈之势。   造假者之所以能持假学术身份在高校谋取职位和利益,高校往往给出的解释是:引进人才的审批程序没有严格执行,才让造假者钻了空子。表面上看,这确实存在审批程序执行不力的问题,但从本质上看,则是高校学术生态污染,且形成了越治理越恶化的怪圈。其结果导致每一次学术打假“成功”的背后,是高校的失职、教授的失信、学术的失范与公众的失望。   污染现状   其实,学术是一个生态,有学术蛀虫必须要有学术啄木鸟,才可以保持生态平衡。学术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古已有之,只不过现在伴随着新媒体发展而多了起来。正如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教授奥费所说:“学术剽窃就像蟑螂一样,厨房地板上每发现一个,意味着壁炉里还藏着一百个。”当傅瑾与陆骏等被揪出来的时候,不知道还有多少造假者在暗自庆幸。实际上,抄袭并非个别国家的问题。2012年《澳大利亚人报》曾发表约翰罗斯(John Ross)的文章《别傻了,抄袭已蔓延全球》,揭示了抄袭现象普遍存在。2012年,《英国医学杂志》发布的一项调查表明,有1/10以上的英国科学家和医生曾目睹同事在研究中故意更改和伪造数据 有6%的科学家称,本单位可能存在未被调查的学术造假行为。2012年8月30日,多家美国媒体报道哈佛大学本科生涉嫌抄袭的事件。2008年,中国科协开展的10城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显示,对于“当前科技工作者中是否存在浮躁心态和行为”的问题,90%的被调查者认为“的确存在”,95.1%认为自己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第二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也显示,55.5%的被调查者表示,确切知道自己周围的研究者有过学术不端行为。对于“如果同行发生论文抄袭、伪造实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你会怎么看?”这一敏感话题的调查显示,来自北京、上海、武汉、兰州等城市的14所高校和研究所的1903名应届博士毕业生,有39%的被调查者认为“值得同情”,23%的被调查者表示“可以原谅”。从以上数据可见,对学术生态污染,今日的学术界从思想到行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危害加剧   高校是引进高端人才的最大受益者,却也是高端人才造假的重灾区。“师者,人之模范也。”做出学术造假之事令人不齿。若对其造假行为处理不力,势必会让学术不正之风愈演愈烈。高校教师学术造假不仅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学术创新能力,而且会产生极恶劣的“示范”效应,对学生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可是在今天,学术品格的崇高被淡化为“教师职业道德”,且这一职业道德似乎在一些教师和高校那里有退守到底线的趋势。如果说傅瑾与陆骏等造假是为获取一己私欲,纯属个人行为的话,那么,高校疏于对引进人才的甄别,让造假者有空可钻,则是其职责的失守、道德的失陷。时下,有些高校一时找不到人才,就设法私下拉一些著名学者搞虚假兼职,借他们的名声争抢社会资源。若任这种人才泡沫继续膨胀,只能毁了人才、搞乱学术、搞垮高校。早在2000年,美国盖洛普咨询公司就曾在一项调查中预言,教育道德下滑会成为比犯罪、贫穷、毒品、环境、种族问题更令人担心的国家问题。   利益驱动   高校本是培育人才的净土,为什么频频出现学术造假丑闻呢?这必然有造假者修养与道德方面的原因,但更深层的原因则在于特殊的利益驱动机制。高校引进高端人才一般是政府买单,学校零成本招人,还可以增加“院士”、“长江学者”或者“千人计划”的人数,这些都是学校招生、谈项目合作的资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高校领导都把引进多少海外名校的“洋人才”看做是十分重要的人才政绩。于是,“千人计划”、“长江学者”、“闽江学者”、“泰山学者”、“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各种各样的人才计划纷纷被制造出来。在这种人才政绩观的驱动下,高校人才泡沫持续膨胀,不时爆出“假引进”以及引进“假人才”的丑闻,甚至还存在高校主动与被引进人才一起演双簧的现象。傅瑾与陆骏等看到国内高校唯外国博士、外文论文是从,就投其所好,编造学历、论文以达到目的。学术造假固然可恨,但更可恨的是高校对造假行为的宽容和麻木,这种纵容的态度是形成“学术生态污染怪圈”的重要原因——学术界对造假者见怪不怪,高校遮遮掩掩容留造假者,学术啄木鸟的缺失助长了造假者。更有甚者,有些高校在造假者被揭露出来后,还打压举报者、袒护造假者。从此可以看出,高校的“学术生态污染怪圈”是学术造假的根本原因,造假者的道德问题与学风问题仅仅是表面原因而已。   法制介入   仅仅靠网民与民间“打假斗士”的单打独斗,是难以破解“学术生态污染怪圈”、进而维持学术生态平衡的。如果没有学术啄木鸟机构依据法规介入学术生态治理,要恢复学术生态平衡,终究难以见到实效。结果可能是,一个造假者倒下,还可能有无数个造假者野蛮生长。因此,各级政府、各高校要成为学术啄木鸟,改变长期以来被动应对的态度,积极制定法规,主动防御学术造假与开展打假。国外对于学术造假的防范与处罚很严格。比如,根据美国法律,对于任何获得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高校收到剽窃举报,负有法定义务予以调查处理。美国雅虎公司CEO汤普森就因为计算机文凭造假而辞职,匈牙利前总统施密特帕尔也因博士论文抄袭而辞职,德国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因论文抄袭也被迫下台……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闫希军建议,加强学术诚信的法制化管理,尽快把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纳入立法体系。对学术不端实施法制,可以使部分造假者受到法规威慑而不敢造假。   强化学治   “唯文凭是举”思维在中国社会土壤中根深蒂固。有了文凭就有了相应的工作职位、职称以及工资、福利等多方面待遇,也正是有了这些诸多利益,高校才频频出现文凭造假丑闻。近年来,高校在功利化与国际化的双重冲击之下,为赢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学术资源,常常会陷入“文凭崇拜”甚至“迷信洋文凭”的陷阱。高校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衡量标准有很多,但一些高校希望尽可能多地吸纳有海外学术背景的人才,片面地提高了“文凭”这一标准的权重,出现了“唯洋文凭是举”的趋势。以此看来,傅瑾与陆骏等人的“失败”不是个案,改革“迷信洋文凭”的人才选拔机制是一条必经之路。当年,金克木身为“燕园四老”之一,却只有小学文凭 陈寅恪被尊为“教授之教授”,毕生未获任何文凭。没有学校要文凭也没有人造假文凭,没有谁可以否认那是学术蓬勃发展的黄金时代。如今高校对“洋文凭”的热衷与崇拜,恐怕不能仅仅寄望于“学术打假”,而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从制度上铲除滋生造假的土壤,方能还高校一方净土,使造假者受到学规约束。   重建诚信   现代社会,诚信不但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更是整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石之一。从道德范畴来看,不管中西方社会,诚信都是重要的道德准则,而且是公认的美德。从法律角度来看,诚信已经成为交易行为的前置条件。一个人人讲诚信的社会,可以极大降低交易成本 而一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将会相当高。因此,高校在对傅瑾与陆骏等学术造假行为进行处理的同时,也必须反思诚信缺失的原因,尽力关上学术造假之门,找到重建学术诚信之道。2011年7月,在印度数学科学研究院和全球知识共享论坛联合召开的会议上,有学者建议在本科教学过程中,将学术道德纳入必修课范畴,并在研究机构中设立“道德官”(ethics officers)。学校应建立良好的学术生态,向学生传达“以学术诚信为骄傲”的学术理念,引导每个人积极坚守学术道德底线。我们不妨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使造假者道德觉醒、以道德自律。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评论研究所所长)
  • 环保部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p p   目 录 /p p   一、全国生态保护基本形势 /p p   (一)工作进展 /p p   (二)主要问题 /p p   (三)机遇与挑战 /p p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三、主要任务 /p p   (一)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 /p p   (二)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 /p p   (三)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 /p p   (四)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完善法律法规 /p p   (二)健全体制机制 /p p   (三)强化科技支撑 /p p   (四)推动共同保护 /p p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制定《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依据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能定位,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措施,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p p    strong 一、全国生态保护基本形势 /strong /p p   “十二五”时期,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在示范引领、系统保护、综合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部分重点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但总体上,我国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p p   (一)工作进展 /p p   一是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带动效应明显。全国16个省份开展了生态省建设,92个市、县(区)获得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命名,126个地区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编制《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积极推动生态示范建设提档升级,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组织开展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的评选,建立奖励机制,带动社会共建。 /p p   二是生态功能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变化调查与评估(2000-2010年),印发实施《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江苏、海南、湖北、江西、重庆、沈阳等地开展划定和管控试点,天津、江苏发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在重庆、海南、陕西、宁夏等地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推动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在全国25个省份开展45个流域生态健康评估试点。联合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确定了北京市南宫旅游景区等72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指导浙江省仙居县、开化县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配合发展改革委指导北京、青海等9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部分典型地区遥感调查和评估。 /p p   三是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得到加强。全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74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超过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得到保护。规范和完善自然保护区晋升和调整的评审制度,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完成400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查处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活动。推动中俄自然保护区的跨界合作。 /p p   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与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战略与行动计划》),启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2011-2020)”(以下简称十年中国行动),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成32个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核定,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和脊椎动物卷”。积极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多数省份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编制发布了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p p   (二)主要问题 /p p   现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有: /p p   一是生态空间遭受持续威胁。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垦等开发建设活动占用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破碎化加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河流水电水资源开发和工矿开发建设,直接割裂生物生境的整体性和连通性 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 /p p   二是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低。低质量生态系统分布广,森林、灌丛、草地生态系统质量为低差等级的面积比例分别高达43.7%、60.3%、68.2%。全国土壤侵蚀、土地沙化等问题突出,城镇地区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绿地面积小而散,水系人工化严重,生态系统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空气的作用十分有限。 /p p   三是生物多样性加速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以及气候变化影响物种生存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国高等植物的受威胁比例达11%,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胁比例高达65.4%,脊椎动物受威胁比例达21.4% 遗传资源丧失和流失严重,60%-70%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消失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严重,常年大面积发生危害的超过100种。 /p p   同时,环保部门在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职责时,还存在以下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突出问题: /p p   一是统一监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仍按生态要素分别设置生态保护管理机构,难以对生态系统实施整体性保护。由于权责一致的统一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未能实现所有者和监管者分离以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直接影响生态保护效果。 /p p   二是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地方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较为薄弱,还未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监管的机制有待健全,企业生态保护和监管责任还不明确,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履行生态监管职能时只能单打独斗、被动应对。 /p p   三是监督管理的基础能力薄弱。尚未建立统一的生态监测监控网络,难以准确监测我国重要生态区域生态状况,不能及时主动发现重大生态破坏行为。大部分县级环保部门没有设置独立的生态保护科室,难以开展常态化监管。市县环保部门生态保护人员队伍和装备严重不足,导致执法力量薄弱。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不够,生态大数据集成应用尚待发挥作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需完善。 /p p   (三)机遇与挑战 /p p   “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保护面临重大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强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生态保护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把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作为重要任务,明确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生态保护工作指明方向。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和措施陆续出台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监管体制将进一步理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将加快建立,生态统一监管能力将明显提高,为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夯实基础。四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共识,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正在形成。 /p p   同时,我国生态保护也面临挑战:一是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生态环境风险逐步凸显。二是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与现有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三是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短期内难以根本遏制,国际履约压力不断加大。 /p p    strong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strong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以保障生态空间、提升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补齐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基于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责定位,“十三五”时期,自然生态保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p p   ——把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作为基本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陆海统筹、上下联动,打破要素、区域界限,对各类生态系统实施统一保护和监管,增强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 /p p   ——把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作为根本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保护最重要的生态空间,推动形成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p p   ——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工作主线。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推动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完善保护网络,强化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p p   ——把加强生态统一监管作为主要手段。建立全面、严格、及时、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加强生态保护统一监管的重要基础。 strong 建设“天地一体化”的监测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生态破坏行为,由被动核查变为主动发现,提高生态保护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strong /p p   ——把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作为主要载体。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向有利于统一监管的方向改变。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工作的平台作用,有机融合生态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创新保护模式,提高示范效应,激发保护活力。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取得成效,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p p   具体工作目标: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得到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形成 自然保护区布局更加合理,管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新建30-5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 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大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5% 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 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 推动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一批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应明显。 /p p    strong 三、主要任务 /strong /p p   “十三五”时期,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根本目标,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监管预警体系,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力度,推动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p p   (一)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 /p p   1.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各省(区、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地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滩涂、海洋、荒漠、冰川等生态空间。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20年底前,各省(区、市)完成勘界定标。在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p p   2.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各地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选择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一批保护与修复示范。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及时掌握全国、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 /p p   3.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定《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6-2025年)》。 strong 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2次,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1次,重点区域加大监测频次,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strong 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强化监督执法,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加强问责监督。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以重要河湖、海洋、草原生态系统及水生生物、小种群物种的保护空缺作为重点,推进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廊道、保护小区和自然保护区群建设,到202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限核准以及勘界立标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开展综合科考和本底调查。2020年前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公共监督员制度。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p p   4.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生态空间的集中分布地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优先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不断扩大生态空间。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功能状况评价,推动制定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地区针对目前人为活动影响较小、生态良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大江大河源头及上游地区,加大自然植被保护力度,科学开展生态退化区恢复与治理,继续实施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主要的山脉、江河、海岸带等防护林体系为脉络,构建形成大尺度国家生态廊道,提高生态保护区域的连通性。加快推动易灾地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p p   (二)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 /p p   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彻底摸清我国生物多样性家底。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完善保护网络体系,确保国家战略性生物资源得到较好保存。恢复生物多样性受破坏的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促进西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脱贫。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程所需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好重大工程,推进实施《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十年中国行动”。 /p p   2.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 规范生物遗传资源采集、保存、交换、合作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出境监管,防止生物遗传资源流失。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估、跟踪监测和环境影响研究 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监管。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生态影响评价,加强入侵机理、扩散途径、应对措施和开发利用途径研究,建立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探索推进生物安全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制度化进程。 /p p   3.推进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履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履行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等国际公约,以国内工作支撑完成履约责任。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的相关工作。做好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申办和筹备工作。 /p p   4.扩大生态产品供给。丰富生态产品,优化生态服务空间配置,提升生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城市生态保护力度,推动城市生态建设与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生态服务能力。推动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康养服务和产品,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p p   (三)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 /p p   1. strong 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体系。加强卫星和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应用,提高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建立生物多样性地面观测体系,到2020年新建、改建或扩建50个陆地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成800个以上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建设一批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优先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建立观测站和观测样区。 /strong /p p   2.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加强年度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和五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价。2016年启动2010-2015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2020年完成“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形成全国生态状况定期评估机制。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及城市生态评估,系统掌握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变化状况。研究建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预警体系,开发预警模型和技术,对生态系统变化、物种灭绝风险、人类干扰等进行预警。推动建立统一的监测预警评估信息发布机制。开展县域生态资源资产评估试点。推动将生态状况评估结果应用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规划编制,并作为生态补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监管制度的重要参考。 /p p   3.建立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建立生态保护综合监控平台,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常态化和业务化监控,实现由被动监管转为主动监管、应急监管转为日常监管、分散监管转为系统监管。2016年,启动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一期工程 各省(区、市)应依托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本行政区监管体系,实施分层级监管。2018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二期工程。加强生态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集成建立国家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并纳入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 /p p   4.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监管。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事前预防作用,减少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的挤占,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合理确定和布局大坝建设,加强调度监管,有效保障最低生态需水量 加强生态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合理布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于生态承载力确定游客数量。推动交通设施建设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加强生物廊道建设,减少生态阻隔 加强交通设施建成后的生态恢复和运营期的管理。 /p p   (四)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 /p p   1.创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以市、县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高示范区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到2020年,创建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加强创建计划性和区域平衡性,强化分级管理和过程监管,加快审议命名2016年前通过考核验收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要加强统筹整合,并全面对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标准,打造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成果的转化载体。 /p p   2.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南,指导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加强创建与环保重点工作的协调联动,改革完善创建评估验收机制。强化后续监督与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现有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模式。充实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委员会。继续开展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及实践研究,协助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 /p p    strong 四、保障措施 /strong /p p   (一)完善法律法规 /p p   加快推动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后评估,推进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立法。加强相关立法协调,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修订时,推动将生态保护要求纳入相关条文。抓紧出台实施《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规定》,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相关的评估、监管、执法的标准规范体系。 /p p   (二)健全体制机制 /p p   充分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等已有机制平台的协调作用,推动制定和实施跨部门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加快建立上下联动、沟通顺畅的各级环保部门联系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理顺相应机构与职责设置。开展国家公园体制研究及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制度,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支持各地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p p   (三)强化科技支撑 /p p   加强生态保护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完善生态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等管理技术体系。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科学规律与生物安全支撑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生态系统监测评价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推动加大生态保护科技相关专项支持力度。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生态保护理念、管理经验及技术手段,健全完善国内协调机制。 /p p   (四)推动共同保护 /p p   依托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等活动平台,加大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扩大保护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府、企业、公众生态保护培训,建设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保护责任意识。依托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环保举报热线等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生态保护信息,保障公众生态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社会组织的引导、监督作用,强化企业保护生态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合力。 /p
  • 关于召开“2015年水资源生态保护与水污染控制研讨会”参会报名及征文的通知
    p   各有关单位: /p p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进一步推动水资源生态保护及水污染防治领域科技创新,促进水污染防控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由我会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共同主办的“2015年水资源生态保护与水污染控制研讨会”定于11月25-26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 /p p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会议征文及研讨的主要议题 /strong /p p   (一)河湖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p p   河流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健康性评估、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控制与生态修复、富营养化湖泊综合整治方案与技术、湖泊水体重金属和有机毒物污染与防治、河流水质综合管理技术、面源污染物削减关键技术、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育的工程技术、水体功能和水生态系统退化的特征。 /p p   (二)城市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控制 /p p   城市水环境系统决策规划与管理、城市水环境和水排放的标准与安全、生活污水处理新工艺、工业废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废水资源化、水回用和可持续性发展、生物强化技术、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关键技术研究、城市水污染的时空特征和变化规律、污染控制和资源化关键技术、地表径流污染控制、工业园区污染源控制、城市水功能恢复与生态景观建设。 /p p   (三)沉积物环境与污染控制 /p p   沉积物调查采样与分析的新方法和新技术、沉积物及与水界面营养物生物地球化学行为研究、沉积物中有毒污染物行为与生态毒理分析、沉积物质量基准与环境风险评估、沉积物在水体极端污染中的作用与预警、污染底泥原位控制理论与技术研究与应用、污染底泥环保(生态)疏浚研究及技术研发、污染底泥或受损基底生物生态修复技术研发、污染底泥的异地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p p   (四)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监控预警 /p p   流域水污染防治监控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水体生态环境安全、水体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水体生态环境评估技术、水体生态环境适宜性指标、水体环境监控预警、城市河道水体污染与风险评价、城市河道水环境风险与评估技术。 /p p   strong  二、特邀报告 /strong /p p   会议邀请知名院士、专家学者就河湖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城市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控制、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监控预警、污水处理处置等重大环境问题作主旨学术报告。 /p p    strong 三、论文要求 /strong /p p   请按照会议主题,结合近年来国内外水环境污染治理、控制与修复前沿的最新理论、方法、技术与工程实践提交论文,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全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具体要求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等。 /p p   请在论文后面标注作者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以便进一步沟通。请提交论文人员将电子版论文全文发送至csesam@126.com信箱。论文截止日期:2015年11月3日。 /p p   注:优秀论文将推荐到《中国环境科学》。 /p p strong   四、优秀环保技术推介展览展示 /strong /p p   1、会议期间将同期召开环保科技成果推广与项目合作推介洽谈会。 /p p   2、会议将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加高新技术推介展览展示活动,推广优秀环保技术和成功经验,促进行业间科研与实践的沟通交流。 /p p strong   五、会议费用 /strong /p p   大会注册费为1800元/人,学生为1200元/人 企业2800元/人(含500字企业简介)。注册费包含会务、餐饮、会议资料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学生需出示学生证。提前汇款的参会代表报到时领取发票。 /p p strong   六、会务组联系方式 /strong /p p   联系人:姚 凯 /p p   电 话:010-59485388 18600404894 /p p   邮 箱:csesam@126.com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年9月17日 /p p & nbsp /p
  •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附全文)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  录  第一章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第二节 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第一节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第二节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三节 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引领  第四节 推动区域绿色协调发展  第四章 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第一节 分区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节 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第三节 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  第五章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  第一节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第二节 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  第三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快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第六章 实行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第一节 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体系  第二节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第三节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第四节 夯实化学品风险防控基础  第五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第七章 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  第一节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第二节 管护重点生态区域  第三节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第四节 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第五节 修复生态退化地区  第六节 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第七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  第八章 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法治体系  第二节 完善市场机制  第三节 落实地方责任  第四节 加强企业监管  第五节 实施全民行动  第六节 提升治理能力  第九章 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明确任务分工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第三节 加强国际合作  第四节 推进试点示范  第五节 严格评估考核第一章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二五”以来,坚决向污染宣战,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生态环境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差距较大,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是当前核心任务。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要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绿色发展,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发展观、执政观、自然观内在统一起来,融入到执政理念、发展理念中,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高度、实践深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首批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3.6%,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下降27.4%、20.9%、27.7%,酸雨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由历史高峰值的30%左右降至7.6%,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全国19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比例提高至66%,劣Ⅴ类比例下降至9.7%,大江大河干流水质明显改善。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至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51.4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4%。建成自然保护区2740个,占陆地国土面积14.8%,超过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以及大多数重要自然遗迹在自然保护区内得到保护,大熊猫、东北虎、朱鹮、藏羚羊、扬子鳄等部分珍稀濒危物种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荒漠化和沙化状况连续三个监测周期实现面积“双缩减”。  治污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到2015年,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容量占煤电总装机容量比例分别提高到99%、92%,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6亿千瓦。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2%,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1%。7.2万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1.2亿多农村人口直接受益。6.1万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成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十二五”期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累计下降12.9%、13%、18%、18.6%。  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成效。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稳步实施。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全部停止商业性采伐。全国受保护的湿地面积增加525.94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6.8%。沙化土地治理1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26.6万平方公里。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调查评估,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建立各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4300多个。16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市(县、区)开展生态市(县、区)建设,114个市(县、区)获得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命名。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及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印发实施,6个省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  环境风险防控稳步推进。到2015年,50个危险废物、27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本建成,历史遗留的670万吨铬渣全部处置完毕,铅、汞、镉、铬、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27.7%,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大幅减少。科学应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环境影响。核设施安全水平持续提高,核技术利用管理日趋规范,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完成制修订,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陆续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和环境保护综合督察。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观念和意识不断加强。第二节 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环境污染重。我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处于2000万吨左右的高位,环境承载能力超过或接近上限。78.4%的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公众反映强烈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占3.2%,部分地区冬季空气重污染频发高发。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亟需提升,排污布局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大量存在,湖库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流域水体污染依然较重。全国土壤点位超标率16.1%,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19.4%,工矿废弃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差距大,治理和改善任务艰巨。  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保护,生态损害大。中度以上生态脆弱区域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55%,荒漠化和石漠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的近20%。森林系统低质化、森林结构纯林化、生态功能低效化、自然景观人工化趋势加剧,每年违法违规侵占林地约200万亩,全国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78%。全国草原生态总体恶化局面尚未根本扭转,中度和重度退化草原面积仍占1/3以上,已恢复的草原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全国湿地面积近年来每年减少约510万亩,900多种脊椎动物、3700多种高等植物生存受到威胁。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生态空间不断被蚕食侵占,一些地区生态资源破坏严重,系统保护难度加大。  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生态环境风险高。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有毒有害污染物种类不断增加,区域性、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日益凸显。环境风险企业数量庞大、近水靠城,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突发环境事件呈现原因复杂、污染物质多样、影响地域敏感、影响范围扩大的趋势。过去十年年均发生森林火灾7600多起,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1.75亿亩以上。近年来,年均截获有害生物达100万批次,动植物传染及检疫性有害生物从国境口岸传入风险高。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为环境保护释放政策红利、法治红利和技术红利。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化解重污染过剩产能、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污染物新增排放压力趋缓。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同时,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仍面临巨大压力。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地方环保投入减弱,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区域生态环境分化趋势显现,污染点状分布转向面上扩张,部分地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下降,统筹协调保护难度大。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国际社会尤其是发达国家要求我国承担更多环境责任,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挑战大。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是负重前行、大有作为的关键期,也是实现质量改善的攻坚期、窗口期。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绿色富国、绿色惠民,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相结合,强化源头防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施治。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污染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生态优先,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立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实施差异化管理,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以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环境立法、环境司法、环境执法,从硬从严,重拳出击,促进全社会遵纪守法。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履职尽责、社会共治。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环境保护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第三章 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绿色发展是从源头破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瓶颈、提高发展质量的关键。要创新调控方式,强化源头管理,以生态空间管控引导构建绿色发展格局,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绿色科技创新引领生态环境治理,促进重点区域绿色、协调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第一节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依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目标、治理保护措施和考核评价要求。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形成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着力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确保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环境质量。优化开发区域引导城市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发展,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系统格局。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海洋资源开发格局。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底前,其他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状况信息。建立监控体系与评价考核制度,对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进行评价考核。全面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保护和提升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功能,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推动“多规合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规范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环境质量底线控制、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引导和管控要求,制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技术规范,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支持。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多规合一”的指导意见。自2018年起,启动省域、区域、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规划研究。第二节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推动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鼓励各地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京津冀地区要加大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钢铁等过剩产能淘汰力度。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各地区造纸、制革、印染、焦化、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行业规模限值。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严格环保能耗要求促进企业加快升级改造。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强化全过程节能监管。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电机、变压器等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实施系统能效提升、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绿色照明、余热暖民等节能重点工程。支持企业增强绿色精益制造能力,推动工业园区和企业应用分布式能源。  促进绿色制造和绿色产品生产供给。从设计、原料、生产、采购、物流、回收等全流程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完善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开展绿色评价和绿色制造工艺推广行动,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增强绿色供给能力,整合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认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快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增加有机产品供给。到2020年,创建百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百家绿色示范园区、千家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立。  推动循环发展。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城市低值废弃物集中处置,开展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和在役再制造示范工程。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建设产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示范工程。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回收和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和园区。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范完善废钢铁、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与服装、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等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尝试建立逆向回收渠道,推广“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新型回收方式,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到202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3%。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实施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进秸秆高值化和产业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粮食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  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工艺、成套产品、装备设备、材料药剂研发与产业化,尽快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主导技术和产品。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推进形成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及环境保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服务市场,开展小城镇、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规范环境绩效合同管理,逐步建立环境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发布政府采购环境服务清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环保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与环保品牌。鼓励生态环保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环保行业组织、科技社团在环保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作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开展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工作,建立环境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发布环境服务业发展报告。第三节 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引领  推进绿色化与创新驱动深度融合。把绿色化作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基点,推进绿色化与各领域新兴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发展智能绿色制造技术,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发展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深入开展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现代林业和生物肥料等技术研发,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发展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发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建立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技术体系。重点针对大气、水、土壤等问题,形成源头预防、末端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成套技术。  加强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瞄准世界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前沿,立足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要求,突出自主创新、综合集成创新,加快构建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国家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建立以科学研究为先导的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理论体系,以应用示范为支撑的生态环保技术研发体系,以人体健康为目标的环境基准和环境标准体系,以提升竞争力为核心的环保产业培育体系,以服务保障为基础的环保科技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科研领军人才工程,加强环保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重点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相关院校开展环保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建立健全环保职业荣誉制度。  建设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平台。统筹科技资源,深化生态环保科技体制改革。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环保智库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技术研发推广,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环保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建立环保装备与服务需求信息平台、技术创新转化交易平台。依托有条件的科技产业园区,集中打造环保科技创新试验区、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区、环保综合治理技术服务区、国际环保技术合作区、环保高水-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专栏2 各流域需要改善的控制单元  (一)长江流域(108个)。  双桥河合肥市控制单元等40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 乌江重庆市控制单元等7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Ⅲ类 来河滁州市控制单元等9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 京山河荆门市控制单元等2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Ⅲ类 沱江内江市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Ⅳ类 十五里河合肥市控制单元等24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 滇池外海昆明市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 南淝河合肥市控制单元等3个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竹皮河荆门市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氨氮、总磷浓度下降 岷江宜宾市控制单元等14个单元总磷浓度下降。  (二)海河流域(75个)。  洋河张家口市八号桥控制单元等9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 妫水河下段北京市控制单元等3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 潮白河通州区控制单元等26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 宣惠河沧州市控制单元等6个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 通惠河下段北京市控制单元等26个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共产主义渠新乡市控制单元等3个单元氨氮、总磷浓度下降 海河天津市海河大闸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下降 潮白新河天津市控制单元总磷浓度下降。  (三)淮河流域(49个)。  谷河阜阳市控制单元等17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 东鱼河菏泽市控制单元由Ⅴ类升为Ⅲ类 新濉河宿迁市控制单元等9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 洙赵新河菏泽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Ⅲ类 运料河徐州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Ⅳ类 涡河亳州市岳坊大桥控制单元等16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 包河商丘市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四)黄河流域(35个)。  伊洛河洛阳市控制单元等14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 葫芦河固原市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 岚河吕梁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Ⅳ类 大黑河乌兰察布市控制单元等8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 昆都仑河包头市控制单元等8个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五)松花江流域(12个)。  小兴凯湖鸡西市控制单元等9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 阿什河哈尔滨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 呼伦湖呼伦贝尔市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 饮马河长春市靠山南楼控制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六)辽河流域(13个)。  寇河铁岭市控制单元等6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 辽河沈阳市巨流河大桥控制单元等3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 亮子河铁岭市控制单元等2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 浑河抚顺市控制单元总磷浓度下降 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七)珠江流域(17个)。  九洲江湛江市排里控制单元等2个单元由Ⅲ类升为Ⅱ类 潭江江门市牛湾控制单元由Ⅳ类升为Ⅱ类 鉴江茂名市江口门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 东莞运河东莞市樟
  • 生态环境部约谈石柱玉林宜春3市(县)党委政府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noimg/ba49383d-550e-4497-af4b-f8027c79fc5a.jpg" title=" 生态环境部约谈.jpg" / /p p   今日(6月4日),生态环境部集中约谈重庆市石柱、广西自治区玉林和江西省宜春等3市(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 /p p   约谈指出,近期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发现,石柱、玉林、宜春3市(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石柱区采取对自然保护区“瘦身”的办法应对整改,甚至设法调减自然保护区范围 玉林市擅自将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调出保护范围,拟使该自然保护区面积削减87.7% 宜春市长新电源长期利用雨水渠超标外排含铅废水,今年1月以来甚至在厂区违法填埋含铅污泥约200吨。 /p p   石柱县:烂尾工程设法调减自然保护区范围 /p p   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长江一级支流水磨溪两岸2公里范围内,主要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以荷叶铁线蕨为代表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2009年石柱县制订工业园区建设意见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违规侵占该自然保护区土地5045亩,占保护区总面积20.9%。2011年6月启动工业园区场地平整,2014年5月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不仅大幅改变保护区原有地形、地貌,严重破坏地表植被,明显损害自然生态系统 而且基本成为烂尾工程,得不偿失,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担。 /p p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绿盾2017”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对侵占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严肃查处,认真整改,依法问责。但石柱县委和政府不但没有下力气推动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退出,反而采取对自然保护区“瘦身”的办法应对整改,甚至到今年3月仍在设法调减自然保护区范围。 /p p   督察还发现,位于该自然保护区内的庆豫新型建材仍在违规施工 除违规建设工业园区外,保护区内还有8个违建项目,其中3个位于核心区,1个位于缓冲区。 /p p   玉林市:擅自调出保护范围给项目让路 /p p   玉林市擅自将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调出保护范围,只为给博白县云飞嶂风电场项目和人工经济林建设让路,拟使该自然保护区面积削减87.7%。在广西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求重新修改确界方案的情况下,仍于今年3月再次提出确界方案,拟削减86%的保护区面积。 /p p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后,玉林市需完成的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在2017年均未完成。 /p p   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干流玉林市境内水质全线下降至劣V类,其中横塘断面氨氮、总磷浓度较2016年同期分别上升141%和83%。未按整改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定支流污染治理方案,监测的南流江49条支流有30条水质为劣V类。2017年底前区域内应建成投运4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13个未建成投运,已投运的普遍运行不正常。7个工业园区有5个未按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重滞后。 /p p   专项督察还发现,玉林市对银亿科技矿冶公司露天堆存220万吨含镍废物污染问题,整改工作严重滞后 北流日用陶瓷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处理效果,部分企业生产废水通过厂外沟渠直排圭江支流或农田 2017年以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甚至于2017年12月还违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干扰有关空气质量国控站点正常工作。 /p p   宜春市:“表面整改”问题突出 /p p   2016年7月督察组交办的宜春市远大化工异味扰民问题,至今未彻底解决,而且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又在新建居民住宅 瓷土企业扬尘污染问题督察整改不力,现场抽查4家企业,均未达到整改要求 陈坊养猪场污染河流问题也未有效整改,氧化塘防渗措施仍不到位,环境隐患突出 周恒养殖场粪污直排问题整改流于形式,仍然存在偷排污水问题。 /p p   宜春市“表面整改”问题突出。经媒体曝光并经现场检查发现,纳入整改方案的宜丰工业园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废水零排放要求均未落实到位 江西长新电源长期利用雨水渠超标外排含铅废水,2018年1月以来甚至在厂区违法填埋含铅污泥约200吨,影响十分恶劣。整改方案明确,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在2016年底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宜春市于2018年2月上报完成整改任务,但2018年5月督察发现,全市62家混凝土搅拌站仅有15家完成整改。 /p p   专项督察还发现,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和袁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跨界河道污染问题推诿扯皮,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流经两个园区的雷河水质恶化为劣Ⅴ类 樟树市垃圾填埋场老场无防渗措施,未按规范封场,仅简易覆土了之 万载县垃圾填埋场雨污不分,垃圾大面积裸露,环境风险突出。 /p p   约谈会上,石柱县委、县政府和玉林、宜春两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诚恳接受约谈,正视问题、提高站位,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确保整改责任压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到位。 /p
  •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2019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2019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就做好2019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环境应急管理重点任务做出了要求。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要点》中的重点任务、具体要求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strong 问:今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任务有哪些? /strong /p p   答:摆在第一位的仍然是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2019年是建国70周年,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尤为重要。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9号),已经做了专门部署,所以《要点》没有再次提出详细要求。 /p p   在确保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前提下,重点推进8项相对常态化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是落实“5· 24”要求,主动做好事件信息公开,二是建立跨省流域水污染信息通报制度,三是推动完成丹江口库区预案编制试点工作,四是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五是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培训,六是尽快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七是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八是不断加强环保举报办理工作。此外,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也是非常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生态环境部将专门发文部署。 /p p   总体来说,这个工作部署,符合环境应急“日常抓管理、出事抓应对”的客观要求。应急处置是重点,日常管理是基础,两者互为因果、互相影响。只有常态、非常态都做好了,才能真正保障环境安全。 /p p    strong 问:为什么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 /strong /p p   答:非常态工作,本身就具有突发性。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严重程度分为4级,若延误时机、处置不当,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演变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甚至可能恶化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这就要求我们要时刻警惕、保持敏感,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慎重对待每一起事件,小心无大错。 /p p    strong 问:“五个第一时间”包括哪些内容? /strong /p p   答: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告”,立即按规定向本级政府、上级环保部门等报送信息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核清事实、查明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第一时间开展监测”,准确掌握污染物扩散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为科学处置提供依据 “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及时将事件真相和生态环境部门所做的工作告知媒体、群众,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主动调查事故原因,迅速排查污染源,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减小污染损失和生态破坏程度。 /p p    strong 问:“三个不放过” 包括哪些内容? /strong /p p   答:“三个不放过”是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只有把事件原因查清楚了,才能吸取教训,避免再犯 只有把相关责任人追责了,才能以儆效尤,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只有把整改措施落实了,才能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p p    strong 问:“5· 24”要求是什么?为什么要落实这个要求? /strong /p p   答:“5· 24”要求是指,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后,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p p   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lt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gt 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的要求,即“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突发环境事件属于事故灾难类。所以,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公开也应执行这个要求。 /p p    strong 问:“南阳思路”的内容是什么? /strong /p p   答:河南省南阳市对淇河实施了以空间换时间的“一河一策一图”的处置预案。“一河”,就是逐河调查掌握水文、闸坝、流域环境风险等基本信息。“一策”,就是根据河流实际情况,提前找好筑坝蓄污具体位置,把污水导出来截流住,再采取物理、化学、生物降解等方法,把污染物处置掉,同时把上游清水导下去。“一图”,就是形成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应对示意图,将河流基础信息、不同事件情景应对方法叠加,实行“挂图作战”。我们概括为“南阳思路”。 /p
  •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9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为推进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深刻把握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发展形势  (一)过去五年的成就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十二五”期间,本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依托环保协调推进机制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污染减排等工作平台,按照率先引领和底线思维的要求,以大气、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1.重大环境基础设施逐渐完善。青草沙、东风西沙水源地相继建成运行,两江并举水源地格局初步形成。污水厂网建设和提标改造有序推进,完成白龙港二期等1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10.9个百分点,达到92.8%。全市16家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实现全覆盖。“一主多点”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基本形成,运行、在建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达到27000吨/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大力推进郊区林地和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全市绿林地面积不断增加,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6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5.03%。  2.环境治理和污染减排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整治,主要河道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全面完成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黄标车淘汰等治理工作,扬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等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4200余项,吴泾、南大、桃浦等工业区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金山、合庆、青东农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启动并取得阶段成效,区域环境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农村环境整治由点及面逐步推进,启动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88家,累计500多个行政村开展村庄改造,受益农户近33万户。桃浦、南大等地区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试点顺利启动。  3.环境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台《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2项地方性法规和10余项配套文件,制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2项地方标准规范,落实生态补偿、环保电价、超量减排奖励等一系列政策,区域大气污染协作机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综合执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等治理机制逐步完善,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体系逐步加强。  4.城市环境质量总体稳步改善。“十二五”期间,在人口、经济、能源消耗持续增加的同时,主要污染物削减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个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削减25.1%、18.4%、33.1%和32.1%,超额完成“十二五”国家减排目标。地表水主要水体水质稳步改善。2015年,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较2010年提高10.0%,水环境考核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比2010年分别下降9%、19%,劣Ⅴ类水体比例减少7.8%。大气环境主要指标呈改善趋势。2015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10年下降41.4%、8.0%和12.7%,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14.5%。    3.指“十二五”期间的2个国控断面,扣除上游来水影响。4.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为环保部核定数据。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是我市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阶段,也是打好污染治理持久战和攻坚战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环境保护既面临着严峻挑战,同时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在国际层面上,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全球共识,生态宜居已成为全球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在国家层面上,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加速推进,绿色发展成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被列入主要目标,新环保法和大气、水、土壤专项行动计划相继出台。党政同责、终身追究、环保督查等要求更加明确,污染治理标准更加严化,环境保护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在本市层面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把环境保护作为本市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三个导向”和“四个底线”,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用地减量化、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等重大举措。此外,社会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这些,都为上海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与此同时,本市环保工作依然存在诸多瓶颈制约和短板。一是环境质量总体与国家标准和市民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以细颗粒物(PM2.5)、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主要水体氮、磷普遍超标,部分郊区中小河道污染严重,城乡环境差异明显,城市生态功能不足,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定位和市民日益提高的环境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强度高,污染预防和治理能力仍显不足。2015年,本市常住人口为2415万人,能源消费总量达1.14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约4850万吨,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尽管通过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大规模投入,本市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已上了很大台阶,但仍不足以完全消化人口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增量。三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增大,更加取决于转方式、调结构。“十三五”期间,本市通过末端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减排空间也更加有限。同时,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产业结构较重、养殖总量和种植强度较大、建设用地比例过高等结构性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除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外,必须在调结构、转方式等源头防控上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加快产业升级和发展动力转换。四是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瓶颈约束亟待破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还须加快推进。新形势下,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与环境治理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愈加凸现,重点要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能力,完善基层环保责任体系、环保考核奖惩机制、生态损害追究赔偿制度、市场化的环境治理机制,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栏2 PM2.5来源和监测评价  PM2.5是指大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细颗粒物。PM2.5主要来自于人为排放,包括一次排放和二次转化生成。一次排放主要来自燃烧过程及粉尘、扬尘。二次转化是指由二氧化硫、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前体物在大气中通过化学反应而生成。人为来源主要包括机动车(船)排放,电厂锅炉、工业炉窑、道路与建筑扬尘、民用分散燃烧等。自然过程也会产生少量PM2.5,如沙尘暴、火山灰、森林火灾、花粉、海盐等。PM2.5也是导致大气能见度下降和导致霾产生的主要因素之一。  目前,上海发布的PM2.5指标的监测数据采集,来自本市10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普陀监测站、卢湾师专附小、虹口凉城、杨浦四漂、静安监测站、徐汇上师大、浦东川沙、浦东张江、浦东监测站、青浦淀山湖。其中,青浦淀山湖为对照点,不参与全市整体空气质量水平的评价。  二、确立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围绕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监管,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把生态环境作为城市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和制度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良的生态环境产品。  (二)基本原则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转型发展”为主线,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力度,坚持“四个更加注重”。  ——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和“底线思维”。在转型发展中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导向,把绿色发展作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要条件,把环境保护作为保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主要底线,以环保倒逼引导发展动力转换,加快推动发展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变。  ——更加注重“接轨国际”和“率先引领”。在环境质量上,瞄准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生态宜居标准,逐步提高要求,水、大气等主要指标在达到国家阶段性要求的基础上,要力争取得更大改善 在环保标准上,按照国内最严、接轨国际的标准推进污染治理,体现率先引领 在环保措施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实施。  ——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和“依法严管”。坚持依法治理和改革创新并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环保责任和法制体系,强化执法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化治污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更加注重“科学治理”和“创新驱动”。加强环境保护科技支撑力度,进一步提升科学治污和精准施策水平,强化环境保护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形成产业新高地,成为经济转型升级新增长点。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公众对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2.主要指标  ——环境质量方面。到2020年,全市主要环境质量指标保持稳步改善趋势。PM2.5年均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左右,臭氧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重污染天气明显下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以AQI表征)达到75.1%以上,力争达到80%左右。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优良率(按水量计)高于90%,全市力争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完成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或提升要求。  备注:1.以国家最终考核要求为准 2.指20个地表水水质国家考核断面完成水质达标或改善要求,其中,13个断面保持水质现状,3个断面水质需提升一个等级,4个断面水质需消除劣五类 3.根据国家要求,在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个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增加挥发性有机物和总氮两个污染物。  ——环境治理方面。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继续加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  ——生态空间方面,到2020年,全市生态用地面积达到350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人,湿地保有量37.7万公顷,河湖水面率不低于10.1%,集中建设区外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50平方公里。  ——总量控制方面,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相关要求,用水总量控制在129.35亿立方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5亿吨标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化肥农药亩均施用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20%左右,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  三、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饮用水安全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1.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  完善水源地布局建设。进一步优化“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原水供水格局,着力解决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开放性问题,2017年,建成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及相关配套工程。积极开展流域联防联控,加快推进太浦河清水走廊建设。深化研究长江口水源地联通体系,完善多源联动的原水系统布局。全面实现郊区供水集约化。到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数量比例高于75%,原水供水总量的90%以上达到优良水平。  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落实国家有关水源地规定和《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完成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警示标志设立和围栏建设等保护工作,落实污染源关停、整治措施。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项目的清拆整治,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在用集中式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封闭式管理,率先完成二级水源保护区内“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并转化为生态用地。按照要求完成全市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关闭调整或截污纳管。  严格控制水源地环境风险。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运输船舶等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的监管。在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高污染风险货物或剧毒品的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严格监管各类装卸码头。全面落实太浦河危险品船舶禁运,并持续减少太浦河的船舶航运量。完善并严格实施上海市主要水源地应急处置、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跨界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全面提升饮用水供水水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保障饮用水安全。启动以长江原水为水源的中心城区水厂深度处理,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杨树浦、月浦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提升饮用水质量。深入推进小口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全市改造管网2050公里。市、区两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2.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不同功能区域的水环境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白龙港、虹桥、泰和及郊区南翔、松东、奉贤西部等3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到2020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60万立方米/日。  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加强老镇区、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城中村”“195”区域等薄弱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配合郊区新城、大型居住社区、重点地区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一、二级配套管网,加强截污纳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积极推进非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纳管,基本实现城镇化地区、“195”区域开发地区污水全部纳管,其他直排污染源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全面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治理。以中心城三大污水片区为重点,加快污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同步开展污水厂臭气治理。新建石洞口、竹园以及白龙港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郊区新建松江、嘉定、奉贤、浦东、金山、青浦、崇明等区污泥处理工程 新增闵行、杨浦、浦东等区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逐步形成以焚烧为主的格局,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0%。  3.加大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全面启动城市地表径流和市政排水设施污染控制。开展中心城初期雨水治理,深化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系统工程前期研究并加快建设试验段工程。实施市政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重点完成中心城区21座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 制定并完善市政泵站调度运行制度,控制泵站放江污染。新建或完善中心城排水系统,全面消除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空白区,新建泵站同步设置旱流截污设施。开展全市建成区排水管道大排查,因地制宜开展老旧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解决市政管道雨污管网混接问题。  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符合上海特点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管控体系,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郊区新城、重点功能区域、重点转型区域、成片开发区域和郊野公园建设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注重水田保护修复 建成区结合城市更新、旧区改造、道路和排水系统改造等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生态保护和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与设施体系,本市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200平方公里以上。各区和有关管委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临港地区、普陀桃浦地区、松江南部新城、徐汇滨江等海绵城市试点地区建设。专栏4 海绵城市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部署推进我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该指导意见指出,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法。该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4.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不断深化河道综合整治。以重污染河道和中小河道为重点,坚持治本为先,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关停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和排放要求的违法企业和违章建筑,采取岸边整治、轮疏、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开展河道整治,加强断头河打通和水系沟通,增加水动力。加快推进56条段以上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开展200公里重污染河道治理。以国考断面和市考断面为重点,编制实施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将水质达标治理与重点区域生态综合治理、“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改造等工作相结合,合力推进水质改善,按期完成断面水质达标任务,达标断面力争提升水质类别。对超标控制单元实行严于排放标准的差异化要求,必要时采取限批等措施。到2020年,全市力争全面消除黑臭河道,完成1000公里中小河道生态治理,继续推进镇村级河道疏浚,实现全市镇村级河道轮疏一遍。  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继续落实《上海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相关任务,推进青西三镇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计划,完成淀山湖、汪洋湖及周边水系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深化研究淀山湖、滴水湖等主要湖库的富营养化问题,加强主要水体水葫芦、浮萍等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生产使用情况调查。重点监控评估水源地、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等重点区域风险,实施相关控制措施。持续实施河湖水生态监测,推进河湖生态健康状况的跟踪评估。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坚持陆海统筹,以实施污染源防控为重点,实施陆源污染物达标排海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持续削减本市陆源入海及海上污染负荷。研究实施长江口、杭州湾等重点河口海湾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对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环境监管。  加强海上溢油、危化品泄漏等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划定并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确保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和功能区面积不减少,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海岸、海域生态修复,实施浦东、奉贤、金山等海岸生态修复工程和金山三岛物种多样性保护及整治修复工程等项目,逐步修复本市近岸海域典型受损的生态系统。研究设立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二)大气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围绕能源、产业、交通、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强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强化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严格控制能源总量,实施全市能源消耗和煤炭消耗双总量控制,进一步压减钢铁和化工等行业用煤总量,合理控制发电用煤总量。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5亿吨标准煤以内,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明显下降。增加天然气使用,天然气占一次能源的比重提高到12%。  加大非化石能源发展力度,到2020年,力争使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13%左右。安全合理有序利用外来电,“十三五”期间,市外来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保持在40%左右。  继续深化燃煤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完成漕泾电厂1#机组等全市所有30万千瓦以上公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上大压小,鼓励污染物超量削减。推进上海石化、高桥石化、宝钢自备电厂燃煤机组清洁化改造,所有燃煤机组实现地方标准排放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剩余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取消分散燃煤。  2.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推进石化、化工、涂料、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全覆盖。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化工区、华谊集团、金山二工区、宝钢集团等重点企业实施VOCs综合治理 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品原药制造、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等6个行业实施LDAR,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化工区、华谊集团、金山二工区、宝钢集团等重点企业实施VOCs综合治理等。  7.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主要包括南大、桃浦等地区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试点以及吴淞、高化、金山卫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等工程。  8.工业污染防治与转型升级工程。主要包括全市3000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高桥、吴泾地区适时启动功能转型,杭州湾北岸地区制造业转型升级,桃浦、南大、吴淞等地区产业转型,外环线以内、郊区新城、大型居住区、虹桥商务区及其拓展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崇明生态岛(本岛)等六个重点区域内污染企业关停调整等重点工程。  9.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分批明确区域清单和整治计划,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0.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养殖总量控制在200万头标准猪(出栏)以内、规模化养殖场总数控制在300家以内,完成保留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以及2720家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调整等。  11.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以及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规划保留地区村庄改造等工程。  12.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主要包括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和奉贤、松江、嘉定郊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区级中转站和环卫综合基地新建改造工程,老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二期工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处理项目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示范、医疗废物第四条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等工程。  13.绿地林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绿地6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500公顷以上),新增林地30万亩以上。重点推进沿江、沿海、沿路、沿河生态廊道建设,3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扫盲工程,郊野公园及郊区休闲林地建设,隔离林带、防护林带等公益林和绿地建设工程。  14.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制定本市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以及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完成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土壤(地下水)环境、声环境污染源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完成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完善辐射预警在线监测体系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在线监测系统 推进智慧监测、智慧监管、智慧门户三大应用平台建设等工程。
  • SCIEX首台中国本土生产质谱交付,打造“零时差”本土化服务生态圈
    近日,丹纳赫旗下公司生命科学分析技术领域的创新者SCIEX在中国的首台本土化质谱产品正式交付,该系列产品目前包含SCIEX 4500 系列质谱系统 (包括SCIEX Triple Quad™和QTRAP® 系统)、SCIEX Triple Quad ™ 5500+系统 (含QTRAP® Ready功能),并在丹纳赫上海总部的SCIEX示范实验室成功装机,SCIEX系列质谱产品的本土化生产是丹纳赫“创升中国”本土化战略的又一里程碑,不仅极大缩短了创新产品落地中国的时间差,实现“零时差”服务,且为国内客户带来精进高效的使用体验,助力以质谱为核心的良性产业链生态圈的打造。  由于具备更高分辨率、更高灵敏度、更高通量、更高准确度的优异特性,作为高端实验分析仪器的质谱产品,在业内有着有“皇冠明珠”的美称,并已应用于药物分析、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等多个领域。伴随着多个行业检测需求的飞速发展也带来了质谱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容,据中研产业研究院公布《2021-2027年中国临床质谱检测行业发展战略及深度研究报告》显示,在下游应用领域需求的拉动下,全球质谱产品市场将保持稳健增长的态势,预计2026年市场规模达到112亿美元,2018-2026年年均复合增速为7.7%。  在中国市场,质谱行业也在逐步迈入发展快车道,根据GIR (Global Info Research) 发布的《2022年全球市场质谱仪总体规模、主要企业、主要地区、产品和应用细分研究报告》报告中显示,2020年国内质谱产品行业市场规模达142.2亿元,同比增长11.3%。到2021年,国内质谱产品市场规模已增长至约150亿元左右,约占全球市场30%左右。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政府为推进质谱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密集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在“十四五”规划就明确提出要加强高端科研分析仪器设备的研发制造。图1. SCIEX中国战略解决方案总监吴建华  为了更好服务中国客户、促进人类的安康,SCIEX积极促进本土化产品项目的落地。  SCIEX中国战略解决方案总监吴建华表示:“SCIEX此次本土化产品源于业界知名的商业化质谱系统的经典设计,继承SCIEX质谱的优良品质,被赋予了SCIEX品牌特有的可靠性、准确性和灵敏度。同时,SCIEX中国也在不断致力于打造以质谱为核心的技术生态圈,拓展创新的边界。”  同时,在丹纳赫集团“创升中国”本土化战略的指导下,构建一个本土决策、本土研发、本土生产、本土服务的质谱行业生态圈,可以对中国质谱行业的市场增量需求作出更迅速的反应。而本土化生产作为本土供应链的第一步,对SCIEX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以本地客户需求为中心,将本地创新、本地制造和本地商业化高度串联,积极发挥丹纳赫独有的DBS商业系统的优势,以良性循环的有生力量持续不断开拓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是丹纳赫“创升中国”本土化战略的核心内容。图2. SCIEX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桑小亮  在“创升中国”战略的"8080"量化目标中,提出80%未来在中国的产品销售都要在中国生产 本土工厂使用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有80%在国内采购完成,以此全面实现内循环的自给自足。  在SCIEX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桑小亮看来:“本次交付的质谱产品将‘8080’目标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走近客户,‘零时差’响应客户需求是SCIEX一直坚持的理念,SCIEX向来很重视用户的声音,我们通过与客户‘零距离’的深度交流,聆听他们的真实需求和反馈,用户之声不仅有利于我们开发出更贴近实际需求的产品,他们的一些想法也反过来促进了SCIEX的开发创新,是一个实现双赢发展的过程。”  更多了解本土市场以及本土运营的高质量创新人才是支撑丹纳赫“创升中国”本土化战略全面实施的关键一环,作为SCIEX在中国区的掌舵者,桑小亮深谙此理:“在丹纳赫优秀的DBS管理体系下,SCIEX对于本土化人才队伍的搭建也更为开放,不仅局限于把人才招聘进来,也会通过搭建人才生态系统为SCIEX合作伙伴赋能。” 桑小亮还提到,为了实现本土化市场运营更具灵活性,在人才培养之外,丹纳赫还对组织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其在中国的业务整合到统一领导下,增加不同产品线的运营公司协同发展以发现创新机会,以此满足中国市场的特定需求。比如,丹纳赫各运营公司和SCIEX之间可能会有更紧密的合作和联系,以发挥各自不同的优势和资源积累,更好地服务客户。  如果说本土化高素质人才、本土化的运营架构给SCIEX在商业上带来了更多的灵活度,标准化的生产流程、严格的质量控制则保证了SCIEX本土化制造产品的优异品质。一直以来,SCIEX始终秉承丹纳赫集团精益求精的企业基因,保持与全球工厂获得权威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致性,“SCIEX的本土制造工厂拥有卓越的生产管理体系模块,采用统一研发、统一采购、统一品质的全球标准,产品品质符合面向全球市场的高标准要求,确保为本土用户提供的质谱产品享有与全球市场产品相同的高品质。”桑小亮强调。图3. SCIEX中国战略市场总监张克荣  在定量领域,SCIEX以产品稳健性、可靠性、灵敏度高和精准度高成为了行业领导者,且还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以革新的技术和产品驱动增长。  SCIEX中国战略市场总监张克荣表示:“本次首款中国本土化质谱产品交付,就是SCIEX突破创新的边界新例证。SCIEX将品牌属性融进质谱领域等多个产品线,致力于将品牌锻造为所有定量相关终端客户市场的首选合作伙伴。”  保持SCIEX在行业里的创新地位,创新技术是关键的第一步。SCIEX始终坚持和各种客户开展交流活动,SCIEX近期的创新工作,一同讨论SCIEX的技术或工作流程。在SCIEX现有的客户中很多是资深科学家,而未来的年轻科学家还将有更多的想法更多的潜能,激发SCIEX实现更多的创新。SCIEX始终支持在与中国客户共同合作和创新,并且相信中国所需要的产品最终也将服务于世界其它地区。  此外,完善的售后服务团队支持也不可或缺。“产品销售并不是结束,而是意味着服务的开始,SCIEX建立了一支专门服务用户的售后团队,或为用户提供支持软件或者软件的更新,或优化用户的实验室等,优质的服务将会持续作为SCIEX最关注的领域之一。”张克荣说道。图4. SCIEX中国团队庆祝首台中国本土生产质谱产品交付  未来,SCIEX在丹纳赫“创升中国”本土化战略的指引下,继续致力于打造以质谱为核心的本土产业生态圈,加速本地化生产、本地化供应链、本地化开放创新,以及本地化商务决策的步伐,不断拓展创新的边界,提供更适配用户需求的优质质谱产品,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用户,推动行业发展,让精准分析的力量改变每个人的生活。
  • 外报称“十二五”规划更加重视环保
    英国《金融时报》网站2月28日文章:中国警告污染对增长的威胁   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发出了异乎寻常的严厉警告,称环境污染危及经济增长,并把它列为“十二五” 规划的核心主题,将于本周末开幕的全国人大年会将审议通过“十二五”规划。   周生贤在环保部网站发表的文章中说: “资源的衰减、退化、枯竭,生态环境的恶化,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严重障碍。”   “家园毁了,健康没了,发展何益?”他的这番话呼应了温家宝27日与网民交流时的话。这位中国总理强调需要更缓慢但更清洁的增长,并宣布了新的、更缓慢的7%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曰标。   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总监张建宇说:“在 "十二五"规划中,环境问题将在引导经济增长方式上扮演重要角色。下一个五年规划将具有挑战性,因为中国计划从出口和投资导向型方式转变为更为稳定、平衡、持久的方式。,”   中国经济增长和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已经发展到了危急关头。周生贤对中国危险的增长方式造成的环境代价越来越直言不讳他在文章中写道:“可以说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人与自然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严重。”   下一个五年规划将包括比以往更广泛的环境日标。除了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浓度目标外,该计划还针对更多的污染物,包括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   受官僚政治影响,日前为止环保部与其他部委相比缺乏约束力,周生贤还呼吁加强各部委官员的合作。因为复杂的政治等级制度,中国的国有企业经常不受环保部的约束。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   瑞士《新苏黎世报》2月24日文章:绿色修辞与肮脏的现实   每年有超过2.6亿条牛仔裤在广东省新塘镇缝制、染色、漂洗、印花、打磨,进行艺术性做出口处理。根据官方统计数据,其中近一半牛仔裤用于出口。数十万人在新塘锁近3000家牛仔服企业工作。不论人们在世界哪个地方购买一条牛仔裤,它产自新塘的可能性都很大。绿色和平组织去年调查后得出结论,流入珠江的东江新塘镇段被纺织企业排放的重金属和其他化学物质严重污染。一份底泥样本中仅致癌物质镉的浓度就超过中国最高许可值128倍。   新塘在中国的工业城镇中绝非个案,其实它更是一个典型。今天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不注重环保和工人权利的经济增长模式。虽然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的经济繁荣已经让数亿人脱贫,但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中国必须为这一进步付出什么代价。“GDP是中国官员最优先考虑的,用什么方法去创造对他们来说无所谓,”新加坡国立大学的中国环境问题专家陈刚说。   全国人大会议将审议通过新的五年规划。这个规划把环保问题放到了政治关注的中心。今后衡量地方党政干部的业绩时不再只看经济增长和投资,而且还要看环境标准的执行情况。   乐观分子已经在谈论中国的“绿色革命”。几年前北京就许诺通过高科技和行政改革去解决环境问题,但至今没有成功。去年12月,政府委托的一项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2008年环境破坏导致的损失约合1890 亿瑞士法郎(1瑞郎约合7.08元人民币—— 本报注)。该研究报告说:“环境污染治理引生态破坏压力日益增大,2003年至2008年环境退化成本增长了75%。”   中国的环境破坏速度明显快于经济增长速度。据专家计算,中国只有把环保投资提高到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才能遏制环境污染日益恶化的势头。要逐步消除现有污染,环保投资甚至必须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但从迄今为止的“十二_五”规划主要数据来看,环保投资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024eb7e3-9ea2-4a75-9df1-968823c499c7.jpg" title=" changjiang.jpg" alt=" changjiang.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strong /p p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突破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深化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安全长江、优美长江“五江共建”,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执法,落实各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奠定坚实基础。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生态优先、统筹兼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长江保护修复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文化理念、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高质量发展成果提升长江保护修复水平,努力实现长江发展与保护和谐共赢。 /p p   ——空间管控、严守红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分解落实各级责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决遏止沿河环湖各类无序开发活动。 /p p   ——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加快入河(湖、库)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工作,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p p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通过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激发和保障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着力解决长江大保护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p p   (三)工作目标。通过攻坚,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的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水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 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 /p p   (四)重点区域范围。在长江经济带覆盖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以下称沿江11省市)范围内,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开展保护修复行动。长江干流主要指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 主要支流包含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等河流 重点湖库包含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太湖、滇池、丹江口、洱海等湖库。 /p p   二、主要任务 /p p   (一)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p p   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编制实施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管制范围,严格管控空间开发利用。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原则上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周边一定范围划定生态缓冲带,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围垦湖泊、填湖造地等行为,各地可根据河湖周边实际情况对范围进行合理调整。开展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严格控制与长江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积极腾退受侵占的高价值生态区域,大力保护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2019年年底前,基本建成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信息共享系统。2020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林草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p p   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流域整体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细化控制单元,明确考核断面,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行政区域,结合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2020年年底前,沿江11省市完成控制单元划分,确定控制单元考核断面和生态环境管控目标。(生态环境部牵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参与) /p p   整治劣Ⅴ类水体。以湖北省十堰市神定河口、泗河口断面,荆门市马良龚家湾、拖市、运粮湖同心队断面 四川省成都市二江寺断面,自贡市碳研所断面,内江市球溪河口断面 云南省昆明市通仙桥、富民大桥断面,楚雄州西观桥断面 贵州省黔南州凤山桥边断面等12个国控断面为重点,综合施策,力争2020年年底前长江流域国控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二)排查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 /p p   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原则,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统筹衔接前期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和整改提升工作安排,对于已查明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总结整改提升经验,为进一步深入排查奠定基础。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级城市深入开展各类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和智能机器人探测等先进技术,全面查清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整治措施。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出排污口排查和整治经验,建立健全一整套排污口排查整治标准规范体系。2019年完成试点工作,之后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p p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禁污染产业、企业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转移。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2020年年底前,沿江11省市有序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排查,积极推进清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p p   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都应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划和园区定位,现有重污染行业企业要限期搬入产业对口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禁止偷排漏排。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组织评估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对出水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另行专门处理。依法整治园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2020年年底前,国家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完成集中整治和达标改造。(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参与) /p p   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推进“三磷”综合整治。组织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省市开展“三磷”(即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磷矿重点排查矿井水等污水处理回用和监测监管,磷化工重点排查企业和园区的初期雨水、含磷农药母液收集处理以及磷酸生产环节磷回收,磷石膏库重点排查规范化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等情况。2019年上半年,相关省市完成排查,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2020年年底前,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动长江沿岸固体废物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活动。2020年年底前,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深入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等参与) /p p   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开展长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在主要支流组织调查,摸清尾矿库底数,按照“一库一策”开展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部、自然资源部等参与) /p p   (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p p   加快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2020年年底前,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农业农村部牵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健康委等参与) /p p   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引导科学合理施肥施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2020年年底前,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鄱阳湖和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农业农村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p p   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第三方处理企业开展畜禽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着力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20年年底前,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生猪等畜牧大县整县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发布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禁止超规划养殖。积极引导渔民退捕转产,加快禁捕区域划定,实施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严厉打击“电毒炸”和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等非法捕捞行为,全面清理取缔“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禁用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2020年年底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重点湖库非法围网养殖完成全面整治。(农业农村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五)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p p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保护区标志及交通警示标志设置,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2020年年底前,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推动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加快推进沿江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以黑臭水体整治为契机,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2020年年底前,沿江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p p   全力推进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建立健全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在城市建成区推广密闭压缩式收运方式,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于无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完成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市水体蓝线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现沿江城镇垃圾全收集全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p p   (六)加强航运污染防治,防范船舶港口环境风险。 /p p   深入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巩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成果,研究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和死灰复燃。按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标准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开展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整治,推进砂石集散中心建设,促进沿江港口码头科学布局。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清理取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优化沿江码头布局,严格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接收设施建设。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逐步提高三峡、葛洲坝过闸船舶待闸期间岸电使用率。港口、船舶修造厂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统筹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港口、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 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交通运输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电网、三峡集团等参与) /p p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老旧落后船舶,推进现有不达标船舶升级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现有船舶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加快淘汰。尽快制定化学品运输船舶强制洗舱规定,促进化学品洗舱水达标处理。强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转运处置等行为。2020年年底前,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等高等级航道网以及乌江、湘江、沅水、赣江、信江、合裕航道、江汉运河。(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p p   (七)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p p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快完成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严格取用水管控。严格用水强度指标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2020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用水总量控制在2922亿立方米以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p p   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严格控制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小水电、引水式水电开发。沿江11省市组织开展摸底排查,科学评估,建立台账,实施分类清理整顿,依法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必要的生态修复。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小水电项目。对保留的小水电项目加强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农业农村部等参与) /p p   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切实保障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实施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确保生态用水比例只增不减。2020年年底前,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主要控制节点生态基流占多年平均流量比例在15%左右。(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国家电网、三峡集团等参与) /p p   (八)强化生态系统管护,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 /p p   严格岸线保护修复。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筑坝围堰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长江干流两岸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落实岸线规划分区管控要求,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岸线修复工作,恢复岸线生态功能。(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牵头,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严禁非法采砂。沿江11省市严格落实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督执法。2019年年底前,组织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20年年底前,建立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非法采砂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水利部牵头,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参与) /p p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摸清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生态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负责)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天然林资源保护、河湖与湿地保护恢复、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实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湖)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强化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工作,加大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实施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水生生物保护区监督检查。2020年年底前,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完成10处左右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p p   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6月底前,沿江11省市完成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各级自然保护区自查,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对自查和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牵头,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三、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党的领导。 /p p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政府要把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动对表、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构建长江保护修复齐抓共管大格局。(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严格考核问责。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地区,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生态环境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参与) /p p   (二)完善政策法规标准。 /p p   强化长江保护法律保障。推动制定出台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经济带实现绿色发展,全面系统解决空间管控、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航运管理、产业布局等重大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林草局等部门参与) /p p   推动制定地方性环境标准。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目标,明确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有针对性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岷江、沱江、乌江等总磷污染重点区域应研究制定针对总磷控制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三)健全投资与补偿机制。 /p p   拓宽投融资渠道。各级财政支出要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倾斜,增加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投入。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收费政策,探索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逐步建立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的行业范围,拉大峰谷电价价差,探索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完善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机制,提高火电、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全面清理取消对高污染排放行业的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研究完善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支持政策和长江港口、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岸电电价扶持政策。(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牵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健全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支持长江经济带及源头地区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推进沿江11省市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的横向生态补偿。实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与补偿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绩效挂钩。沿江11省市加快建立行政区域内与水生态环境质量挂钩的财政资金奖惩机制。(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四)强化科技支撑。 /p p   加强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开展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发,系统推进区域污染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集成创新与风险管理创新,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模式。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及其关键生境修复技术攻关。整合各方科技资源,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促进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等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牵头,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服务等产业,完善支持政策。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创新环境治理服务模式,拓展环境服务托管、第三方监测治理等服务市场。培育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参与) /p p   (五)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p p   建立完善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长江流域环境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共享,构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互认互用机制。(生态环境部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加快组建长江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增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从严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长江流域环境违法、生态破坏、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坚持铁腕治污,对非法排污、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等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强化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生态环境部、中央编办按职责分工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参与) /p p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范畴,对污染治理不力、保护修复进展缓慢、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地区,视情组织专项督察,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全面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地市督察全覆盖。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负责) /p p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天地一体化长江水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完善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试点,逐步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方法。制定实施长江经济带排污口监测体系建设方案。落实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对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开展预警工作。完成长江干流岸线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摸清长江干流岸线排污口、固体废物堆放、岸线开发利用、生态本底、企业空间分布等情况。(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六)促进公众参与。 /p p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国控断面水质状况、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等信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三线一单”划定及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水质、黑臭水体整治等攻坚战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重点企业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各地要建立宣传引导和群众投诉反馈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引导群众建言献策,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让全社会参与到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选择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向公众开放,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全面阐释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各地生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参与) /p
  •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将对海洋生态和人类健康带来巨大风险
    2023年8月24日,日本罔顾国际社会和组织的质疑和反对,强行启动了核污水排海计划,正式开始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水排放至太平洋。根据该计划,核污水排海时间将至少持续30年,2023年度将把约3.12万吨核污水分4次排放,每次约排放7800吨,完成首次排放需要17天左右。核污水排海带来的危害将是不可逆的,造成安全威胁是多方面的,产生的影响更是全世界和长期的。日本核污水排海在多领域造成严重影响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严重破坏全球海洋生态系统。自2013年福岛核污水泄漏事件以来,曾多次检测出于太平洋海域打捞出的鱼类含有放射性物质。例如,2019年福岛县鱼联曾捕获到铯元素严重超出标准的“斑瓮鳐”。2020年,菲律宾科技部核研究所发现,西菲律宾海的放射性物质呈上升趋势,从珊瑚虫身体中分离出了超常浓度的碘-129。福岛核污水净化不完全,含有的核素具有极强放射性与毒性,将会形成长时间的辐射危害,并可能诱发疾病和基因突变,这些危害是不可逆的。福岛核污水主要运用多核素去除系统(ALPS)处理,该系统是通过化学沉淀法和吸附的方法,截留和分离污水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经过该系统处理过的福岛核污水中仍含有氚、碳-14、锶-90、碘-129、锝-99、钴-60等放射性核素,将这些核污水直接排放入海,一旦通过海洋生物进入食物链,会通过食物链传导和累积放大效应,对海洋生物造成放射性污染,严重损害海洋生态系统及海洋生物多样性。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严重危害到公众健康。日本福岛核污水中含有放射性核素,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并富集,会对人类DNA产生影响,将造成人类后代畸形、肢体残疾、细胞癌变等等健康问题,对人类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威胁将持续几百年甚至上万年之久,对世界各国人民的健康福祉将会造成不可预测的破坏和危害。此外,当前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这一解决方案存在诸多风险与不确定因素,相关的风险评估和研究非常不足。不少国际组织都对此表达了担忧。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所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3年后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国和加拿大将遭到核污染影响,10年后蔓延至全球海域。美国海洋实验室协会在去年12月就发表过一份声明,表示他们对日本的数据并不信服。夏威夷大学的海洋生物学家罗伯特-里奇蒙曾指出:“我们看到了一份不充分的放射性和生态影响评估,这让我们非常担忧,日本不仅无法检测到进入水中、底泥和生物体中的物质,而且如果真的发现了,也没有办法去除它。”日本福岛核污水对太平洋沿岸国家的海洋经济造成巨大冲击。优良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海产品贸易和渔业可持续的自然资源基础。太平洋海水遭受福岛核污水污染,将对东盟及太平洋沿岸国家的水产养殖产业及贸易活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印尼、越南、菲律宾等国受到波及的概率较大。印尼是全球市场养殖对虾的最大供应国之一,在金枪鱼和罗非鱼出口方面也占据重要地位,2020年,印尼水产养殖产量为1484.5万吨。2020年,越南水产养殖量为461.5万吨,水产品出口额为85亿美元,占全球总额的5.6%。东盟的主要水产品贸易对象都分布在亚洲,包括中国、日本、韩国等。为了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水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中国、韩国在内的多国已经采取措施,禁止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日本核污水排海违背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联合国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日本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为降低经济损失、加速福岛核污水清除工作,选择耗时最短、经济成本最小的“稀释入海”方案,将福岛核污水排海产生的一系列核污染风险问题转嫁全世界,罔顾人类长期共同发展利益,公然违背了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联合国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首先,此举违背了《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中的风险预防原则。《宣言》要求,“各国应为了保护环境广泛适用预防措施,当出现严重的或不可逆转的损害威胁时,不能因为缺乏科学上的充分证据而延迟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恶化”。日本将核污水潜藏的危害通过太平洋强行转嫁给全球,不仅是对日本自身发展的不负责,也严重侵害了包括太平洋沿岸国家在内的其他国家人民所享有的海洋资源与空间的平等权。其次,此举违背了可持续发展原则。面对日本福岛核污水囤积问题,日本放弃电离排放、蒸发掩埋等方式,而采用稀释入海的污水处理方式。虽然短期内节省了物资、人力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放入海后沉积的辐射性物质所带来的危害难以估量,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背道而驰。国际社会应该采取积极行动应对日本排放核污水首先,积极推动核污水国际法律责任的国际法完善。核污水对生态环境、人类生活的危害是长时间的、跨区域的、难以定量的。日本做出福岛核污水排海决策,除了储蓄罐存量不足这一客观原因外,法律责任认定和追究难以落实也是主要原因。这也暴露出了现行国际法在针对此类核污染问题中,国家责任的认定和追究问题上存在着不足,因此需要国际社会采取积极行动。应在联合国现有环境保护机制基础上,完善和制定核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机制,形成国家跨界损害责任的全球性条约框架。确定核危害赔偿责任主体,保障受危害国家、群众及环境的基本权益。量化核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其次,联合成立国际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日本的声明缺乏独立可信的科学论证的质疑,建议国际原子能机构组织成立国际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多个利益相关方各国,学术界、工业界、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开透明地检测日本福岛核污水,并共享实时数据,保证其公开、公正、客观和科学性。要开展太平洋沿海水域长期追踪监测,检测放射性核素在海水、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系统中的分布特征,研究放射性核素在多介质间的迁移,分析其对海洋生态系统生物及海洋生物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中国是受福岛核污水危害的首要国家之一,应最大程度地防止日本核污水排海给我国造成的损害。近期应组建国家应对福岛核污水排海风险监测预警机构,持续开展相关海域的放射性监测和研究,建立核污水排海影响综合预测和评估模型,科学分析核污水污染的范围、流向、速度等,从而为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支撑。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环太平洋国家合作,共同实施对日核污水排海计划的水域监测工作,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为更好地应对核污染风险创造条件。此外,国家海关和检验检疫等机构应加大监管力度,对进口的海产品、来自污染区的船舶和人员等进行放射性污染水平的监测和监管。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环保部副部长深入解读
    p   11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有关政策吹风会,会议通过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确定相关任务。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就“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进行了系统解读。 /p p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补“短板”的规划。会议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重大战略,也是人民群众迫切期盼。 /p p    strong 会议通过《“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了以下任务: /strong /p p    strong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 /strong 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工艺、设备和产品,发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和生态治理修复成套技术,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p p    strong 二是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strong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对重点地区、流域、行业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加快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造纸、建材等15个重点行业治污减排专项治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综合整治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等污染。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p p    strong 三是强化重金属、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风险全程管控 /strong 。 /p p    strong 四是完善企业排放许可、排污权交易、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 /strong 。建立多元化、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保督察执法,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打造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美丽中国。 /p p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规划》提出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这里涉及到的环境质量指标,也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p p    strong 赵英民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特点: /strong /p p   一是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和具体化《纲要》的部署与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形成绿色发展布局 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环境硬约束 突出绿色科技创新引领,推进绿色化与创新驱动的深度融合 突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强化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保护、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化建设。 /p p   二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部署“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规划》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系统联动,将提高环境质量作为核心评价标准,将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区域、流域、城市和控制单元,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清单式管理。 /p p   三是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环保督察巡视、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离任审计、损害责任追究等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责任 以排污许可、环境执法、损害赔偿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资源环境产权确权、税收政策引导、资源环境价格改。 /p p   四是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增加了专章提出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协同联动,要求系统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扩大生态产品供给,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p p   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推进工业达标排放、治污减排和风险防范。以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为抓手大幅削减污染存量,以推进骨干性工程为抓手实施污染减排,以排污许可为抓手落实治污减排责任,以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重点行业为抓手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 /p p    strong 为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将主要开展五项工作: /strong /p p   一是宣传《规划》。以《规划》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为重点,开展宣传解读、答疑解惑,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说清楚,讲明白,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p p   二是明确任务和分工。将《规划》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地,统筹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p p   三是落实重大工程和改革措施。建立项目库,强化项目推进机制,积极推动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 /p p   四是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p p   五是开展评估考核。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监测评估。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p p    strong 附: /strong /p p strong   《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strong /p p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制定《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依据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能定位,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措施,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p p   一、全国生态保护基本形势 /p p   “十二五”时期,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在示范引领、系统保护、综合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部分重点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但总体上,我国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p p   (一)工作进展 /p p   一是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带动效应明显。全国16个省份开展了生态省建设,92个市、县(区)获得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命名,126个地区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编制《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积极推动生态示范建设提档升级,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组织开展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的评选,建立奖励机制,带动社会共建。 /p p   二是生态功能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变化调查与评估(2000-2010年),印发实施《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江苏、海南、湖北、江西、重庆、沈阳等地开展划定和管控试点,天津、江苏发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在重庆、海南、陕西、宁夏等地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推动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在全国25个省份开展45个流域生态健康评估试点。联合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确定了北京市南宫旅游景区等72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指导浙江省仙居县、开化县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配合发展改革委指导北京、青海等9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部分典型地区遥感调查和评估。 /p p   三是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得到加强。全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74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超过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89%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得到保护。规范和完善自然保护区晋升和调整的评审制度,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完成400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查处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活动。推动中俄自然保护区的跨界合作。 /p p   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与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发布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战略与行动计划》),启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2011-2020)”(以下简称十年中国行动),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成32个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核定,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和脊椎动物卷”。积极推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多数省份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编制发布了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p p   (二)主要问题 /p p   现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有: /p p   一是生态空间遭受持续威胁。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垦等开发建设活动占用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破碎化加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河流水电水资源开发和工矿开发建设,直接割裂生物生境的整体性和连通性 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 /p p   二是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低。低质量生态系统分布广,森林、灌丛、草地生态系统质量为低差等级的面积比例分别高达43.7%、60.3%、68.2%。全国土壤侵蚀、土地沙化等问题突出,城镇地区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绿地面积小而散,水系人工化严重,生态系统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空气的作用十分有限。 /p p   三是生物多样性加速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以及气候变化影响物种生存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国高等植物的受威胁比例达11%,特有高等植物受威胁比例高达65.4%,脊椎动物受威胁比例达21.4% 遗传资源丧失和流失严重,60%-70%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消失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严重,常年大面积发生危害的超过100种。 /p p   同时,环保部门在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职责时,还存在以下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突出问题: /p p   一是统一监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仍按生态要素分别设置生态保护管理机构,难以对生态系统实施整体性保护。由于权责一致的统一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未能实现所有者和监管者分离以及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直接影响生态保护效果。 /p p   二是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地方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较为薄弱,还未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监管的机制有待健全,企业生态保护和监管责任还不明确,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履行生态监管职能时只能单打独斗、被动应对。 /p p   三是监督管理的基础能力薄弱。尚未建立统一的生态监测监控网络,难以准确监测我国重要生态区域生态状况,不能及时主动发现重大生态破坏行为。大部分县级环保部门没有设置独立的生态保护科室,难以开展常态化监管。市县环保部门生态保护人员队伍和装备严重不足,导致执法力量薄弱。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不够,生态大数据集成应用尚待发挥作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需完善。 /p p   (三)机遇与挑战 /p p   “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保护面临重大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强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生态保护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把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作为重要任务,明确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生态保护工作指明方向。三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和措施陆续出台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监管体制将进一步理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将加快建立,生态统一监管能力将明显提高,为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夯实基础。四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共识,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正在形成。 /p p   同时,我国生态保护也面临挑战:一是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生态环境风险逐步凸显。二是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与现有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三是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短期内难以根本遏制,国际履约压力不断加大。 /p p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以保障生态空间、提升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补齐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基于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的职责定位,“十三五”时期,自然生态保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p p   ——把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作为基本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陆海统筹、上下联动,打破要素、区域界限,对各类生态系统实施统一保护和监管,增强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 /p p   ——把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作为根本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保护最重要的生态空间,推动形成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p p   ——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工作主线。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推动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完善保护网络,强化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p p   ——把加强生态统一监管作为主要手段。建立全面、严格、及时、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加强生态保护统一监管的重要基础。建设“天地一体化”的监测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生态破坏行为,由被动核查变为主动发现,提高生态保护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p p   ——把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作为主要载体。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向有利于统一监管的方向改变。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工作的平台作用,有机融合生态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创新保护模式,提高示范效应,激发保护活力。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20年,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取得成效,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p p   具体工作目标: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得到落实,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总体形成 自然保护区布局更加合理,管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新建30-5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 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大保护力度,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5% 生态监测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 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 推动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一批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应明显。 /p p   三、主要任务 /p p   “十三五”时期,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根本目标,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监管预警体系,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力度,推动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p p   (一)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 /p p   1.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发布《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各省(区、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地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滩涂、海洋、荒漠、冰川等生态空间。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20年底前,各省(区、市)完成勘界定标。在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形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p p   2.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各地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选择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一批保护与修复示范。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及时掌握全国、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 /p p   3.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定《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6-2025年)》。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2次,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1次,重点区域加大监测频次,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强化监督执法,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加强问责监督。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以重要河湖、海洋、草原生态系统及水生生物、小种群物种的保护空缺作为重点,推进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廊道、保护小区和自然保护区群建设,到202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包括列入国家公园试点的区域)。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限核准以及勘界立标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开展综合科考和本底调查。2020年前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公共监督员制度。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p p   4.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生态空间的集中分布地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优先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不断扩大生态空间。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功能状况评价,推动制定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地区针对目前人为活动影响较小、生态良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大江大河源头及上游地区,加大自然植被保护力度,科学开展生态退化区恢复与治理,继续实施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主要的山脉、江河、海岸带等防护林体系为脉络,构建形成大尺度国家生态廊道,提高生态保护区域的连通性。加快推动易灾地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p p   (二)强化生态质量及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 /p p   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彻底摸清我国生物多样性家底。加强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完善保护网络体系,确保国家战略性生物资源得到较好保存。恢复生物多样性受破坏的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促进西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脱贫。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程所需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好重大工程,推进实施《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十年中国行动”。 /p p   2.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 规范生物遗传资源采集、保存、交换、合作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出境监管,防止生物遗传资源流失。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估、跟踪监测和环境影响研究 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监管。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生态影响评价,加强入侵机理、扩散途径、应对措施和开发利用途径研究,建立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探索推进生物安全和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制度化进程。 /p p   3.推进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履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履行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遗传资源议定书》等国际公约,以国内工作支撑完成履约责任。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的相关工作。做好202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申办和筹备工作。 /p p   4.扩大生态产品供给。丰富生态产品,优化生态服务空间配置,提升生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城市生态保护力度,推动城市生态建设与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生态服务能力。推动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生态康养服务和产品,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p p   (三)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 /p p   1.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体系。加强卫星和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应用,提高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建立生物多样性地面观测体系,到2020年新建、改建或扩建50个陆地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成800个以上生物多样性观测样区。建设一批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优先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建立观测站和观测样区。 /p p   2.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加强年度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和五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价。2016年启动2010-2015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2020年完成“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形成全国生态状况定期评估机制。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及城市生态评估,系统掌握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变化状况。 /p p   研究建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预警体系,开发预警模型和技术,对生态系统变化、物种灭绝风险、人类干扰等进行预警。推动建立统一的监测预警评估信息发布机制。 /p p   开展县域生态资源资产评估试点。推动将生态状况评估结果应用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规划编制,并作为生态补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监管制度的重要参考。 /p p   3.建立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建立生态保护综合监控平台,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常态化和业务化监控,实现由被动监管转为主动监管、应急监管转为日常监管、分散监管转为系统监管。2016年,启动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一期工程 各省(区、市)应依托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本行政区监管体系,实施分层级监管。2018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作为全国生态保护监控平台二期工程。加强生态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手段,集成建立国家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并纳入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 /p p   4.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监管。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事前预防作用,减少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的挤占,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合理确定和布局大坝建设,加强调度监管,有效保障最低生态需水量 加强生态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合理布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基于生态承载力确定游客数量。推动交通设施建设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加强生物廊道建设,减少生态阻隔 加强交通设施建成后的生态恢复和运营期的管理。 /p p   (四)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 /p p   1.创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以市、县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高示范区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到2020年,创建60-10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加强创建计划性和区域平衡性,强化分级管理和过程监管,加快审议命名2016年前通过考核验收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要加强统筹整合,并全面对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标准,打造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成果的转化载体。 /p p   2.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南,指导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加强创建与环保重点工作的协调联动,改革完善创建评估验收机制。强化后续监督与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现有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模式。充实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委员会。继续开展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及实践研究,协助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 /p p   四、保障措施 /p p   (一)完善法律法规 /p p   加快推动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后评估,推进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立法。加强相关立法协调,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修订时,推动将生态保护要求纳入相关条文。抓紧出台实施《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规定》,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相关的评估、监管、执法的标准规范体系。 /p p   (二)健全体制机制 /p p   充分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等已有机制平台的协调作用,推动制定和实施跨部门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加快建立上下联动、沟通顺畅的各级环保部门联系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理顺相应机构与职责设置。开展国家公园体制研究及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制度,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支持各地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p p   (三)强化科技支撑 /p p   加强生态保护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完善生态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等管理技术体系。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科学规律与生物安全支撑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生态系统监测评价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推动加大生态保护科技相关专项支持力度。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生态保护理念、管理经验及技术手段,健全完善国内协调机制。 /p p   (四)推动共同保护 /p p   依托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等活动平台,加大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扩大保护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府、企业、公众生态保护培训,建设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保护责任意识。依托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生态保护信息,保障公众生态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社会组织的引导、监督作用,强化企业保护生态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合力。 /p
  • 预告|聚光科技将携网格化微型水站方案参加广州黑臭水会议
    今年是我国十三五收官之年,但是我国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达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环境污染防治,黑臭水体和农村污水治理的目标要求,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主管单位相继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2020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有效遏制水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  为加快推进城市与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经验与不足,更好更快地完成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2020年8月21日-23日 “2020全国城市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水环境生态修复论坛”将在广州举办,此次论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环境工程技术中心、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共同举办。届时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将携SIA-3000系列小型化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及MiniStation-3400系列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简称“网格化微型水站”)参加此次论坛,为提升水环境生态修复水平、提高城市及农村黑臭水体的在线监测带来最新技术方案。  针对河长制管理、黑臭水体整治等的业务需求,聚光科技结合水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设计和集成开发经验,运用自动化控制、计算机软件等高新技术以及相关专用软件和通讯网络集成开发了MiniStation-3400系列微型水站,该水站包括采水单元、配水/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视频监控单元、供电单元、辅助单元等,配合SIA-3000系列小型化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实现了高集成度的一体化设计,占地面积仅为1平米左右,吊装方便,可移动性强,可广泛应用于占地面积有限、地理情况复杂、项目建设周期较短、有移址或调整监测点位需求的水站建设,可实现城市及农村水环境监测的网格化布局。  MiniStation-3400系列微型水站可选配IMn(高锰酸盐指数)、NH3N(氨氮)、TP(总磷)、TN(总氮)、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叶绿素、蓝绿藻、氧化还原电位、透明度等因子实时监测。 系统特点1)外观形式新颖独特、人性化设计  机柜主体及内部构件设计具备良好的可集成性、可维护性。外壳采用户外一体式机柜,采用前后开门式结构设计和上下方向掀开式设计,可实现户外作业防雨功能。2)高集成度设计、占地小、监测点选址灵活  集成度高,预集成户外监测机柜,最大实现11个监测因子的测量能力,可满足多种现场条件应用。3)极佳的机动性、可迁移性  机柜体积小、重量轻,前期部署方便,同时支持后期迁移监测。4)模块化仪表设计,可扩展及替换  系统可集成1-4台自产小型化仪表,采用模块化结构设计,方便前期集成以及后期扩展需求。5)抽拉式结构设计,可维护性强  可通过抽拉操作完成仪表维护,各子系统采用分区分布式结构,可实现故障快速定位、便捷处理。软件界面 应用领域                        江河流域断面                     饮用水源地 城市内河  农村河道
  • 青岛划定胶州湾保护红线
    中国环境报讯 山东省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日前通过决议,批准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加强胶州湾保护,划定了一条203.8公里长、围合面积370.6平方公里的环胶州湾严禁填海控制&ldquo 红线&rdquo 。   因填海和自然淤积,胶州湾水域面积不断减少,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由于沿岸的围海造地和海洋工程建设,胶州湾面积快速萎缩,近20年间,胶州湾生态湿地面积减少了160多平方公里,湿地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排海水质不断恶化。   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切实加强和实施胶州湾岸线终极性、永久性保护和建设的要求。为确保胶州湾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湾区,建设胶州湾优质生活圈,保持胶州湾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利用,实现胶州湾永久性保护。   决议要求,胶州湾保护控制线范围内,严禁任何围填海行为,不得进行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已有的虾池、鱼塘、堤岸等要逐步拆除,恢复滩涂和水域,保护控制线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要求市政府加强控制线的管理,年底前完成保护控制线确界,设置保护控制线标志。这条严禁填海的胶州湾保护控制&ldquo 红线&rdquo 的划定,迈出了保护胶州湾的关键一步。   据悉,更加系统全面的胶州湾保护综合性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相关部门也已着手制定胶州湾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一条&ldquo 红线&rdquo 成为胶州湾保护行动的起跑线,生态化胶州湾的美丽画卷即将呈现在世人面前。 崂应官网: www.hbyq.net PM2.5采样,烟尘采样,烟气分析,大气采样,粉尘采样,紫外烟气分析,二恶英采样,油气回收检测,烟尘测试仪、真空箱采样、酸尘降采样、24小时恒温气体采样
  • Resonon | 利用Resonon Pika L估算胶州湾富营养化
    海水富营养化是海洋水体中N、P等营养盐含量过多,导致水体中藻类等生物过度繁殖,从而引发水体生态系统的失衡现象。环境变化和水体富营养化是当前许多湖泊及水域面临的严峻挑战。为了及时发现湖泊水质变化,水体监测是关键所在。遥感监测技术的发展为水体监测带来了新机遇。遥感技术可以通过机载高光谱获取大范围的水体光谱信息,从而快速、准确了解水体的变化情况。遥感监测可以提高监测效率,减少人力和物力的投入,降低监测成本。在山东半岛南部胶州湾典型海水养殖区,学者们就利用高光谱遥感开展了海水富营养化的监测。利用Resonon Pika L估算胶州湾富营养化由于土地利用的不断变化、森林砍伐和化石燃料的燃烧,温室气体排放急剧增加,从而导致海洋富营养化、洪水泛滥等严重的全球性挑战。近年来,由于海产品消费的增加,海水养殖成为一个迅速扩大的全球市场。而不合理的养殖方式、过度的养殖生产,以及大量污染物直接排放到海洋养殖区中,会造成赤潮等其他灾害。这些问题会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和沿海水域富营养化。为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阻止海水养殖水质恶化,需要快速准确地了解海水养殖水质参数浓度的时空特征、演变过程、影响因素等信息。随着遥感技术的不断进步,高光谱遥感技术因其精度高、波段多、信息量大等优点在遥感水质监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机载高光谱遥感具有空间分辨率高、时间分辨率高、图像采集灵活等优点,为区域水质监测的应用提供了新的途径。胶州湾 - 机载高光谱遥感基于此,在所附的文章中, 研究者们在山东半岛南部胶州湾典型海水养殖区基于DJI M600Pro UAV+Resonon Pika L高光谱成像收集了高光谱图像,选取海水水质、叶绿素a浓度和总悬浮物(TSM)浓度等关键参数作为海水富营养化指标。分析了各参数浓度与光谱反射率的相关性。并利用参数的最佳敏感波段建立了胶州湾海水高光谱反演模型(JZBZ)。机载高光谱路线规划和水样采集【结果】海水采样点的水光谱曲线JZBN模型(a)和NSOAS模型(b)估计的TSM浓度值和实测值的比较,JZBN模型(c)和NSOAS模型(d)估计的叶绿素a浓度值和实测值的比较研究区(a)TSM(b)和叶绿素a(c)浓度的空间分布【结论】本研究表明了机载高光谱遥感技术确定胶州湾海域水质参数浓度和空间分布的可行性。根据水体高光谱图像的光谱特征和特征波段敏感性之间的关系,建立了胶州湾JZBM水质反演模型。该模型对叶绿素a和TSM这两种水质参数的预测精度较高,Rp2值均大于0.7。通过室内试验数据和研究区域野外调查,获取了胶州湾叶绿素a浓度和TSM浓度的空间分布图,可准确反映现状,具有较高区域价值。总之,该研究提供了快速评估胶州湾富营养化程度的有力工具。
  • 第二届“环境催化与环境材料”主题网络会议即将召开
    随着化石燃料的燃烧和人类活动的加剧,地球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人类赖以生存的空气、水和土壤面临者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大气出现二氧化碳快速增长、臭氧空洞、酸雨面积扩大等问题;江河湖海等水体遭受着氮、磷等化学品的污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形成了赤潮、蓝藻等污染现象;生长粮食的土壤也受到重金属污染和农药、化肥等难降解化学品污染的威胁。环境污染造成物种多样性急速下降,物种灭绝加快;全球气候变暖,气候异常;污染物伴随着生态循环进行全球迁移;人类食品安全受到威胁,癌症、传染病高发。人类发展不能以损害环境为代价,只有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追求可持续发展,才能在以发展为核心的前提下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环境催化应运而生,环境催化是指利用催化剂来控制造成环境污染化合物的排放的化学过程,包括应用催化剂生产少污染的产物及能减少废物排放和无副产污染物的新的化学过程,表现在污染预防方面的催化技术应用和污染末端治理方面的催化技术。环境催化剂指用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方法处理有毒、有害物质(通常是含有毒、有害的气体或液体),使之无害化或减量化,以保护和改善周围环境所用的催化剂,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工业环保催化剂等。环境催化本质上是希望从微观的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宏观的环境现象与变化的化学机制及其防治途径,重点研究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化学转化和效应,深入开展管端控制的过程化学和材料化学研究以寻找更加高效的控制方法和材料。仪器信息网联合面向工业催化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2020年工信部批建)将于2021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第二届“环境催化与环境材料”主题网络会议,邀请业内著名环境催化和环境材料研究学者、检测分析专家等,针对环境催化和环境材料研究应用及检测分析的前沿热点和关键技术进行探讨,为环境催化领域的研发应用与检测分析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催化领域科研人员间的互动交流,促进我国环境催化及环境材料领域的发展。会议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气体/污水/固体颗粒物等污染物消除、光催化、绿色催化、节能减排、能源转化及资源化等。报告主题及报告嘉宾:有机半导体可见光催化环境净化、绿色能源和肿瘤治疗探索——朱永法(清华大学 教授)典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净化与消除研究进展——李新勇(大连理工大学 教授)国仪量子EPR/ESR、比表面及孔径分析技术在环境催化领域的创新应用——方青(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 EPR高级应用工程师)大孔基高效炭烟净化催化剂研究——韦岳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教授)环境与能源光催化研究进展与挑战——董帆(电子科技大学 教授)常温下VOCs高效催化氧化——黄海保(中山大学 教授/主任)NOx的催化脱除——刘志明(北京化工大学 教授)半导体复合材料的设计、制备及提升光电催化性能的研究——王其召(长安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教授)赤泥/粉煤灰改性材料在废水有机物处理中的应用——徐东彦(青岛科技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点击报名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参会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3/meetings/hjch2021/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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