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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相关的资讯

  •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开展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
    1月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京组织开展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并讲话。2023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行业加强安全管理,依法从严监管,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新的一年,要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行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核安全责任,坚持全球最高安全标准和要求,有效运转核安全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提升安全水平。核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坚持守正创新、严格监管、固本强基、统筹协调,凝聚保障核安全的合力。近期,要严肃开展核电集团年度核安全监管对话活动,扎实推进全面加强核电行业核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务实做好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在建核电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持续提升核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加快提高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大力强化核安全科技支撑,合力提升社会各方面对核安全的科学认知,积极参与并引领核安全国际合作,加快构建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介绍了国际核安全动态,各地区监督站介绍了重点核设施安全情况,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介绍了国内外核与辐射安全情况,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研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部门单位、涉核企业集团代表参加活动。
  • 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成立,助力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
    记者29日从西藏大学获悉,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在拉萨成立。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地球第三极,西藏作为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拥有着特殊的生态环境,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地区之一。据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专家王忠介绍,西藏大学具有全区唯一的“双一流”建设学科生态学,不仅具有地缘和人员优势,同时更有责无旁贷的义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教育工作。目前,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包括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生态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生态学、生物学、环境科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和化学6个本科专业,已经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其他省市高校生态学专业的支持下,西藏大学在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典型物种系统进化研究领域,高原固废处理、湖泊生态过程及修复等研究领域,不少研究项目获得了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部和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等单位项目的支持。不仅如此,王忠还介绍,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西藏大学与对口支援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通过建成“西藏那曲高寒草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西藏雅尼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西藏麦地卡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等一系列覆盖高原典型生态系统的野外台站,以及“青藏高原极端环境生物资源与适应性进化实验室”和“青藏高原微生物多样性资源库”等一批高标准的现代化科研实验室和资源库,全面推进“第三极”空天地一体化野外科学观测综合平台的建设。(完)
  • Intertek携手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助力纺织生态安全
    如今,产品的生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国内外市场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华南区纺织供应链上中下游企业更好地提高生态产品管控水平,降低生态管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规避贸易风险及赢得买家的信任,8月11日,Intertek天祥集团携手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在广州举办了“纺织供应链生态安全及发展趋势研讨会”,来自华南地区六十家企业的150位客户代表参加会议。   此次研讨会得到了Intertek管理团队的高度重视。Intertek天祥集团香港及华南区Country Manager郑海青先生和Intertek天祥集团香港及华南区纺织和鞋类部副总裁霍文豪先生出席了此次研讨会。郑海青先生在研讨会的开场致辞中指出,纺织供应链对于纺织品行业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能利用好,能简化生态安全控制程序,降低生态环保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生态质量管控能力并同时降低企业生态质量管控成本,对企业的运营与发展都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这次的研讨会也得到了业界的大力支持,专程从北京赶来的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张燕深主任就中国染料行业十二五发展重点,中国染化料行业生态安全发展趋势进行发言,张主任强调了产品生态安全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鼓励染化料生产企业积极加入产品生态安全认证工作。     对于国内外市场生态安全要求发展动态,与会的Intertek天祥集团中国市场事业部总经理王建平教授认为:“欧美国家对环保要求较高,企业想让产品进入欧美市场,必须从自身开始,重视国外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做好产品管控。”研讨会上,Intertek天祥集团生态产品认证部经理林立女士对纺织供应链加强生态安全管控的应对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在场客户深入浅出的分析了纺织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来源及染化料生态风险管控重点,还与客户分享了纺织供应链生态管控误区及相关的案例。   本次研讨会内容详实、实用性强,对纺织供应链的专业阐述为受邀客户提供了崭新的发展思路。在问答环节,部分客户就研讨会内容与讲师们进行了讨论,不少客户表示参加此次研讨会获益良多。   Intertek一直与中国染料工业协会保持密切合作,致力于在相关质量标准及化学品安全环保测试和认证方面为纺织服装行业提供专业支持。本次研讨会是双方再度联手推动产品生态安全的又一成功合作。此前,同主题的巡回研讨会已先后在天津和青岛两地举行。   关于Intertek   Intertek是全球领先的质量和安全服务机构,为众多行业提供专业创新的解决方案。从审核和检验,到测试、质量保证和认证,Intertek致力为客户的产品和流程增加价值,最终促进客户在全球市场取得成功。Intertek在100多个国家拥有1,000多家实验室和办事处,超过30,000名的员工,凭借专业技术、资源和全球网络,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更详尽资料,请浏览www.intertek.com.cn。   欲了解更多行业动态,请查看“我要测资讯中心”
  • 国家标准《江河生态安全评估技术指南》发布,明晰28个评估指标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我国首部江河生态安全评估国家标准《江河生态安全评估技术指南》(GB/T43474-2023),将于2024年4月1日施行。《指南》明晰了江河生态安全的概念,规定了江河生态安全评估的原则、工作流程、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提出了江河生态环境压力、江河生态系统健康、江河生态服务功能、江河生态风险4个专项指标、12个分项指标、28个评估指标的指标体系、计算方法和赋值标准,具体指标体系见下表:本文件规定了江河生态安全的评估原则和评估工作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内陆江河(不包括湖泊、水库)生态安全状况的评估,地方政府的相关评估工作可参照执行。本文件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浙江绿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安装有限公司、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生态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远、马淑芹、夏瑞、王秀腾、高俊峰、丁森、高欣、贾晓波、钱昶、江源、杨中文李飞龙、王璐、陈焰、贾蕊宁、蔡永久、黄琪、张雅静、林翎、黄进、张晓昕、谢尚侃、谢珺、张迪、黄、刘静徐秉声、张逦嘉、霍晓东、方菲、王正发、张艳敏、程文明、曹亚丽、王磊、李俊民、魏俊、郑立志、郭志明、袁小兵、闫星、仇正中、胡伟、赵修江、王传全、格菁、彭增亮、孙笑非、汤丁丁、周艳、冒建华、刘永杰陈文尹、秦林。
  • 株洲药检所与中科院共建食品安全检测与生态环境实验室
    6月25日, “食品安全检测与生态环境研究联合实验室”揭牌。该实验室由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共建,在株洲市首创了国家科研机构与区域性专业检测机构科研合作的模式。   农业生态环境是食品安全的基础。据介绍,该实验室之所以选择食品安全监测与农业生态环境为研究方向,就是希望从源头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实验室将主动介入株洲市农业基地的开发,检测各基地是否符合种植标准 建立株洲市食品安全评价体系,有针对性地为政府决策提供科技支持 联姻企业,开发安全食品。   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所长王克林,株洲市领导张国浩、肖文伟、谢罗生等为实验室揭牌。
  • 泰克公司:改善汽车生态学、安全性和舒适性,四大测试分析是关键
    改善汽车生态学、安全性和舒适性,四大测试分析是关键   中国汽车产量已超过美国跃居全球第一,未来5-10年还将保持不断增长的态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10年汽车产量增速在10%左右,有望达到1500万辆。中国目前已涌现不少知名的企业,包括汽车制造商、模块化系统供应商和元器件供应商、电子设备商等,特别是一汽、二汽、比亚迪、奇瑞、吉利、航盛、长安等本土厂商在自主开发和创新上取得的长足进步带动了中国汽车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   然而,面对日益复杂的汽车设计需求,特别是要推出中高端和商用的新能源汽车之时,自主创新和开发之路并非坦途。泰克科技的专家曾在不久前举办的一场汽车电子技术论坛上以拥有“100多个ECU、软件代码已经达到700万行”的丰田Lexus460汽车为例,强调了电子部件在汽车特别是高端汽车中所占据的比例越来越高。“如图1,汽车电子关乎目前汽车设计的三大市场挑战,即如何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更舒适方便和增强安全性的要求,而围绕解决这些挑战的系统和子系统正是目前汽车电子设计的热点和难点。”他指出。“而局域网、动力系统、电子控制单元和数字RFID的应用在改善汽车生态学、安全性和舒适性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图1:汽车设计的三大市场挑战引发更多设计热点。   四大测试分析,一个也不能少   泰克的专家在演讲中强调,无论对于需要改善燃油效率或采用新能源的动力传动系统,还是有助于提升驾车和娱乐舒适性的车身及影音娱乐系统,抑或制动、转向等安全驾驶系统,局域网(LAN)的使用量正不断提高,以实现传动控制、车身控制或各种线控操作(X-by-wire control) 由于需要提高汽车的能耗效率,因此汽车的引擎控制单元和电源系统变得更加复杂,而混合动力和清洁燃料柴油机技术要求高级电子控制系统,以保证安全及环保 利用电子控制单元(ECU)控制基本汽车系统和非基本汽车系统正成为新的行业标准,这些ECU基于数字技术(MCU、FPGA等器件),要求更深入地了解复杂的定时和信号完整性问题 汽车安全系统采用胎压监测(TPMS)和RFID系统,需要开发和测量实时RF系统,要能够高效监测汽车操作和状态。   (一)局域网测试分析   泰克的专家在演讲中阐述到,汽车设计中正集成各种串行数据技术和应用来实现LAN,如CAN、LIN、MOST和FlexRay。串行通信可改善电路板设计,因为串行接口集成到处理器、ASIC、FPGA等器件中,使得连接数量减少、元件总成本下降。最终汽车设计通常包含多个串行标准、混合信号、混合数据速率、单端信号和差分信号,这就需要一种集大成且易用的高品质测试分析解决方案,以完成信号之间定时、信号完整性测试分析和调试。   对于汽车中常用的CAN、LIN这类低速串行总线的调试,泰克的DPO/MSO4000系列示波器提供了简单、易用、完整、高品质的触发、捕获和解码解决方案。如图2,该示波器系列提供了搜索和标记功能,可在事件表显示解码后的带有时间标记的CAN消息帧,这一功能是其他竞争性产品所不具备的。 图2:泰克的DPO/MSO4000系列示波器CAN解决方案。   对于方兴未艾的高速差分串行总线FlexRay,DPO/MSO4000系列也提供调试解决方案。泰克公司的FlexRay物理层分析软件DPO4AUTOMAX还全面支持物理层分析,提供完整的一套工具评估物理层性能,包括眼图分析、同步测量、定时测量、时间间隔误差 (TIE),并可通过USB或以太网与外部计算机一起运行   (二)动力系统测试分析   动力系统无疑是汽车的心脏,而与动力系统相关的电子电路的高质量稳定运行将很大程度上决定整车的性能表现,其中既包括通过ECU实现的电子控制部分,还包括汽车电源电路,特别是新能源汽车。   汽车ECU根据放在汽车各处的传感器传回的数据实时计算信息,确定最佳的引擎控制参数值。由于ECU内置到汽车引擎室中,噪声环境更加恶劣,同时由于对更高频率的分析需求也在不断上升,特别是对微秒级、毫秒级以及甚至纳秒级瞬态信号或尖峰的抗扰能力,对传统示波器和探头分析纳秒级的高频噪声提出了挑战。泰克专家建议降低测量系统的电气负荷,包括使用低输入电容的差分探头。泰克专家还针对部分工程师希望利用信号源进行动力系统电子控制单元现场仿真测试提供了基于信号源的测试方法,例如利用AFG3000系列函数信号发生器仿真各种汽车传感器信号, 如压力、温度、速度、旋转和角度位置,对汽车应用中的引擎控制单元进行功能测试和优化。 图3:利用AFG302xB和AFG3011测量和优化引擎控制单元。   汽车电源电路的测试与其他电子系统上的电源测试类似,需要进行包括开关损耗、传导损耗、平均功率损耗以及安全工作区(SOA)在内的主要性能测试。目前,业界已经具有完整、方便易用的电源测试解决方案,例如泰克公司就提供了业内最完整的集成电源分析解决方案DPO4PWR和DPO3PWR电源分析应用模块,可实现开关损耗测量、安全工作区、谐波、波纹、调制、转换速率等全面的测试,并能实现自动测量功能,可极大地简化汽车电源应用的功率分析工作。   针对汽车电子测试中完全浮地测试的特点,泰克的专家建议工程师在测试中采用相对价格较高但同时性能更高的差分探头来确保消除共模部分的影响。“有时候我们进行单板测试很顺利,但是在系统中运行时就出现问题,很多时候都可能是测试时未能考虑到共模部分的影响造成。”他指出。他进一步与工程师分享了泰克在探头上的领先技术:“例如,TDP探头就特别适合进行浮动电压测量,其输入电容小于1pF,而且具有业内独有的探头可编程控制特性,适合于自动测试系统的实现。”   (三)数字器件分析   在汽车中的电子控制单元、信息娱乐系统和安全子系统中,越来越多的使用MCU、FPGA等数字IC,形成了各种嵌入式系统。泰克的专家分析指出,与需要用逻辑分析仪进行多条通道、复杂触发、条件存储、反汇编、源代码级软件调试的CPU不同,对于MCU和FPGA的调试,一台性能优良、功能配置齐全的混合信号示波器(MSO)就足够了。   以下是嵌入式系统中两种常见的定时测量:事件时间相隔很远——要求在长时间内以高定时分辨率(高采样率)采集多条通道(长记录长度) 数字状态跳变——要求在短时间内捕获信号,但定时分辨率要非常高。实时MSO,如采用MagniVu应用模块的MSO4000,就特别适合监测随时间变化情况。另外,MSO4000的16个数字通道可以分别设置电平,可以在一个设计中使用不同的逻辑类型,并可在多条通道中触发建立时间/保持时间违规。   对于FPGA的调试挑战,泰克专家列举了以下几点:1.设计规格和复杂程度日益提高、接入内部信号受限 2、上市时间压力迫使产品开发和调试周期日益缩短 3、在FPGA中增加调试电路会影响设计性能和占用宝贵的芯片空间等等。 图4:经济高效的FPGA实时逻辑调试解决方案。   泰克公司提供了经济高效的FPGA实时逻辑调试解决方案来应对这些挑战:MSO4000混合信号示波器或TLA系列逻辑分析仪 (v4.3)+ FS2 FPGAView控制软件,配套FPGA厂商的复用器和JTAG电缆,可4步轻松完成:创建接口模块à为调试环境配置FPGAViewà将FPGA引脚映射到MSO4000或TLA系列逻辑分析仪à进行测量。   另外,泰克公司还提供了DPOxAudio音频分析模块,可对车载娱乐系统音频总线I2S进行译码分析。   (四) 数字RF测试   一些新的安全和监测系统技术将RFID广泛地应用于在汽车电子系统中,如胎压监测(TPMS)、防盗器、无键输入系统、倒车雷达元件和系统。RFID的应用日益增多,部分在过去高级轿车中应用的技术将成为未来大部分汽车的标配,例如今年轮胎气压监测系统强制性标准立项的呼声日益高涨,监测泰克专家也指出,在倒车雷达应用中,过去国内汽车厂多采用直接购买模块进行应用,而现在很多自己开始设计,将必然促进在更多汽车中的广泛应用。   如前文所述,近年来汽车电子系统越来越复杂化、更多具有较强EMI特性的开关电源进入汽车电子系统中,这些对RF的测试带来了挑战,使用传统的频谱分析工具来对这些瞬态信号进行测试。泰克专家对于汽车RF测试给出了一些建议供工程师参考:可采用泰克公司的双通道信号发生器AFG3022B进行,以生成4位RFID码型信号和同步触发信号,实现对134.2kHz的RFID接收机IC进行功能测试 利用任意波形和函数发生器来产生汽车内的复杂信号环境,例如对于倒车雷达脉冲式噪声系数测量,可采用简便易用的双通道AFG3252来生成两个同步脉冲信号,为RF放大器供电,在频谱分析仪上触发噪声系数测量。   小结   近年来,中国汽车电子设计领域日益活跃,与以前整车厂商主要直接使用国外成熟的模块产品相比,很多厂商加大了自主研发的力度,本土汽车电子设计企业也在积极寻求与整车企业合作。   然而市场调研公司的数据表明,目前在中国大陆活跃的汽车电子设计企业整体实力仍然偏弱,在市场排名中前十位仅有一家本土企业。作为后来者,本土汽车电子设计企业必须加强与领先技术提供商的合作,以加强产品开发能力。,目前泰克已与国际和国内领先汽车电子设计商建立了广泛的技术合作。作为领先的测试测量技术提供商,泰克的仪器仪表将帮助广大的工程师克服汽车电子的设计挑战,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更舒适方便和增强安全性的市场需求。
  • 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给水质安全上“保险”——访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子健研究员
    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报道中提到,在北京密云水库安装了一套“水质安全生物预警系统”,该系统中装有20多条活蹦乱跳的小鱼。这些小鱼监测着整个水库内水质安全,时时守护着京城的水源。“水质安全生物预警系统”以及其中的小鱼皆是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子健研究员成功研制及培养的。王子健研究员称这些小鱼为“24小时不下岗的水质监测员”。   为什么要用生物来监测水质安全?这种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的特点体现在哪里?我国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的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发展前景怎样?带着这些问题,仪器信息网的编辑近日采访了水质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研究领域我国著名的专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子健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王子健研究员 “生物毒性监测技术,未来一定会有大市场”   王子健研究员在谈到发展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的必要性时说到,人们判断一种物质是否有毒,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活物来验证,这种情况下,就用到了生物毒性监测的原理。从法规角度,化学监测目前是不可替代的,但化学监测也不是十分保险,那么我们就在它的基础上加上一个保险,就是生物毒性监测。   “如果按照一个又一个的化学监测指标去管,我们的水质安全永远管不到头”   环境监测一般分化学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大家经常将生物监测与生态监测混为一谈。目前我国还只是监控一些常规化学监测指标,例如水质常规监测还只限于COD、氨氮、重金属、常见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的数量非常有限。水生态监测主要考察水生态系统完整性,国内有许多研究单位和环境监测部门已经开展过工作,但是还没有列入环境监测考核指标。   以饮用水为例,国家标准有109项检测指标,与之前的40多项相比已有明显进步,但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化学品多达4-8万种,它们都有可能出现在水体中,从理论上说要保证水体安全,至少要检测几千种污染物,所以说目前的109种检测指标是远远不够。然而,几千种污染物我们是无法逐一进行鉴定的。并且这些化学品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进入环境中可能经历降解、结合、转化等一系列化学反应过程,产生一大批新的化合物和协同效应,因此单纯用化学监测技术手段进行水质检测并不能保证安全。换句话说,即使达到国家标准的水,也不能保证其绝对“无毒”。   既然,按照一个又一个的化学监测指标去管,没头没尾,永远管不到头。那么,我们不这样管,又该怎么管?   “综合毒性”如何监测?利用不同等级的生物构建生物毒性监测系统   在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研究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尝试,由于水生态系统中生物链不同等级的生物对有毒污染物的反应灵敏度是不一样的,所以判断水生态系统的综合毒性时,需要发展针对多个生物等级的监测方法。   首先需要选择易于研究又有代表性的生物。我们在微生物群落中选择了发光菌,其优点是前人对其已进行了很多研究,缺点是发光菌是简单的生物体,例如它没有神经系统,对有机磷农药不敏感 藻类我们选择了蛋白核小球藻和珊藻 用大型蚤代表浮游动物 脊椎动物则选择鱼类为代表,鱼的神经系统非常发达,对有机磷农药反应明显。不同物种对不同有毒物质的敏感度不一样,用一种生物来判断综合毒性是不够的,需要用不同的物种、不同得分方法来构建评价体系。   另外,我们实验室还对鱼的不同生命阶段进行了毒性筛选测试,包括:幼鱼筛选测试、性腺发育/性逆转测试、成鱼繁殖测试、鱼部分和全生命周期测试、孵化/发育/繁殖测试、整个生命周期测试、多代效应测试等。构建这样一个评价系统,可以说能够初步评价水生态环境安全。   “生物毒性监测,已被列入国家未来环保工作中”   生物毒性监测还没有进入日常管理,但环保部、环境监测总站已经提出了“综合毒性”的概念,将其列为水专项以及未来环保部工作中的一项。   近年来,我国有毒污染物引起的水质安全与生态安全问题突出、化学品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在这种情况下,生物毒性监测技术通常反应快速,适合预警需要,其发展对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境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并且,生物毒性监测通常费用低廉,适合推广。   目前,生物毒性监测技术还只是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技术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实际应用较少,但未来一定会有大市场。例如,将生物毒性监测技术应用到工业废水排放的监控中,可以判断出废水中的毒性来源于哪一步的生产工艺,将大大有利于改进工艺水平。 “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短期内不会形成大规模的产业”   在问到王子健研究员的科研成果产业化情况时,王子健研究员无奈的说到,科学家的研究与企业的研发不一样,科学家的科研工作要具有前瞻性,也就注定了短期内难以有大市场。市场前景不明显,成果的价值就会被低估,有些科学家在无奈之下就只好自己先做些产品出来,一边在市场上应用,一边扩大影响等待机会,当时机成熟再转让出去,使其产业化。   不同等级生物的监测技术都可以发展成为相应的监测仪器   之前提到的四个等级生物监测技术都可以发展成为相应的监测仪器。我们实验室发展了基于大型蚤、鱼类的生物毒性监测系统,还有其他一些仪器企业发展了以发光菌为基础的监测仪器。   生物监测仪器多应用免疫分析技术原理,整合生物分析技术、材料技术、微电子技术最新研究成果,开发用于现场快速检测、在线实时监控的系列化生物传感器。其研究热点集中在生物功能材料、复杂环境基质干扰消除技术、传感器分析系统稳定性的维持,以及系统模型、立体监控网络体系的建立等方面。其中,生物功能材料包括污染物高特异性抗体以及生物传感器修饰材料。由生物功能材料、检测试剂盒与传感器三者构成了生物监测系统平台。 水质安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BEWs   应用于北京密云水库的——水质安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BEWs是我国成功研制的生物毒性监测仪器。由于水生生物遭遇有毒化学物质污染或水质恶化时,其运动行为会发生改变,而且当发生严重污染或人为投毒时,其运动行为的强度会大幅度下降,甚至由于死亡而停止运动,所以,我们采用生物传感器获取水生生物行为的变化规律,通过内嵌的剂量-响应关系模型来实现预警。目前该系统已经装备在全国20余个城市水厂或水源地,并且在保障奥运会、全运会等重大事件的饮用水安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目前还处于研发储备的阶段   产业化是包括政策、技术、标准等方方面面在内的一个大概念,它是从研发到最后形成产品的一个完整的过程,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无法实现产业化。   目前,我们实验室乃至其它科研院校里,有大量的科研成果没能转化为产品,因为一项技术转化为商品有许多先决条件。对于监测技术尤其重要的条件是看其是否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或是必须要用的。   目前,对于生物监测技术,国家没有要求,相应的技术成果也就没有产业化。如果生物监测的仪器做出来了,但是国家不要求监测,则没有了应用的市场,仪器也就无法产业化。前些年国家要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那么二氧化硫控制技术、监测技术的科研成果就能形成产业。今年,国家将氮氧化物列为监测项目,其相关技术也必将形成大产业。然而,目前国家对生物毒性监测还没有要求,其市场需求也不会大,所以,生物毒性监测技术处于研发储备的阶段,短期内不会形成大规模的产业。 “十二五”环境监测研究热点:前瞻性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   王子健研究员一直是国家863计划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价主题的专家,而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采访的最后,王子健研究员介绍了水环境监测领域的“十二五”规划重点。   我国在“十二五”期间,环境监测领域的科研工作主要分两大部分,首先是863计划研究项目。我国863计划的定位是超前的科研计划,在未来五年国家关注的将是一些非常规的、为未来监测任务提供支撑的仪器设备的研制,如大气超级站、臭氧监测、细粒子监测、气候变化的二氧化碳监测、特殊气体监测等。这些监测项目目前来说未必是相关环保法规要求监测的,而是瞄准未来可能需要管理、监测而提前布局的。   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另一项大的研究工作是水专项,在水专项中水质监测技术研究的定位偏向于应用研究,属于下游科研工作,主要关注的是产业化发展,常规监测仪器设备如何规模化以支撑国家环保事业。在相应的支撑能力建设时,不一定需要高端仪器,需要的是简单、实用、能解决问题的仪器设备,以及在使用时仪器设备如何正常运转、发挥作用。   “十二五”计划期间,我国具体将关注城市大气污染领域的阴霾、大气氧化性、全球气候变暖、特殊污染物以及大家普遍关注的水源地保护等监测技术的研究。   后记   对于刚刚获得的“十一五”重大专项执行突出贡献奖,王子健研究员谦虚地说到,“国家‘十一五’期间,我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水污染控制和治理专项的总体专家组的成员,也是其中河流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主题的专家组组长,我在组织执行重大专项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环保部推举我为‘十一五’重大专项执行突出贡献奖。其实我所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国家却给予我这么高的荣誉,这也促进我今后要更加努力的工作。”   采访过程中,王子健研究员对于造成大量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的原因表示了自己的看法。王子健研究员认为,虽然国家一直鼓励技术成果转化,但却没有明确的法规政策公布,使得各科研单位、高校之间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科研单位鼓励科研人员自己办公司;而有的单位认为小公司太多,怕承担责任,就规定都不允许办公司 有的单位与科研人员之间采取股份分配方式 有的科研单位则认为成果是职务发明,完全属于单位所有。有些规定使得很多科研人员丧失了将自己的成果产业化的积极性,致使大量的科研成果没有成为产品,没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采访编辑:刘丰秋   附录: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子健研究员简介   王子健,男,195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1976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1983-1985分别在瑞士日内瓦大学和联邦水科学与技术研究所进修。1992-2000年先后担任生态中心环境水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主任。2001以来是国家863计划污染控制技术主题专家组成员和副组长和资源环境领域专家组成员,2006年以来是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河流主题专家组组长。担任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第二、三届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目前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第三届监督委员会委员,生态毒理学学报主编,环境科学学报和Water Quality, Exposure & Health副主编、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Health (A)等杂志的编委。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获中国科学院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9年获中国环境科学会第三届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 2000年科协国家优秀科技工作者。   目前的主要研究工作内容包括发展新的环境监测技术、离体和活体生物毒性测试和综合毒性监测方法 研究污染物在水体多介质中的形态转化过程和毒性变化规律 污染物的分子毒理和水生态毒理学 水质安全性评价、水体污染的健康和生态风险评价指标和方法。已经在SCI刊物上发表论文190余篇,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50余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8项。研究工作获国家发明二等奖1项(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2和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5),省部级奖10余项等。先后指导博士后5名,培养博士生20余名,培养硕士生20余名。
  • 中国土壤学会公开征求《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等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根据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和标准起草有关规定,经制订《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土壤环境承载力核算技术导则》、《土壤环境容量核算技术导则》3项标准项目起草组认真研究、讨论,并开展调研,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填写在《意见反馈表》中,并将反馈表电子版(PDF签字扫描件和word版)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吴同亮联系电话:13611590702联系邮箱:tlwu@issas.ac.cn附件下载.zip附件1 《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编制说明.pdf附件3 《基于生态安全的土壤镉、铜、锌、铅、砷阈值》意见反馈表.docx附件4 《土壤环境承载力核算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附件5 《土壤环境承载力核算技术导则》编制说明.pdf附件6 《土壤环境承载力核算技术导则》意见反馈表.docx附件7 《土壤环境容量核算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附件8 《土壤环境容量核算技术导则》编制说明.pdf附件9 《土壤环境容量核算技术导则》意见反馈表.docx中国土壤学会2024年8月30日
  • 构筑生态纺织品的安全防线—访国家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李治恩副主任
    2005年是中国纺织业的多事之秋。1月1日,随着纺织品出口配额的取消,中国纺织品出口出现“井喷”;4月4日,美国宣布针对中国出口的三类纺织品进行“特保”调查;20天后,欧盟宣布对中国九类纺织品进行特别限制调查;5月13、18日,美国两次对中国纺织品进口设限。短短一个多月内,中国纺织品出口接连遭受欧美“大棒”。而笔者在近日专访国家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李治恩副主任时了解到,在诸如“特保”措施、反倾销调查等关税贸易壁垒出台之前,美、日、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针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生态标准等技术贸易壁垒早已形成。 标准的起源  据李主任介绍,最早颁布并实施“生态纺织品标准”的国家是德国,德国于1994年就出台标准禁止纺织品中使用以联苯胺为代表的20种致癌芳香胺及可分解出这些芳香胺的偶氮染料,欧盟也于2003年9月起实施了《关于禁止使用偶氮类染料指令》,2004年6月起又实施了“蓝色着色剂”禁令。2003年,我国有一批纺织产品出口到德国,被检出含有联苯胺537mg/kg。德国政府立即禁止销售这批产品,并要求经销商采取招回行动,将货物退回生产商或就地销毁,并对负责采购的经理提起诉讼。目前,在德国一旦发现纺织品中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整批货物都将罚扣,并对生产厂家进行刑事起诉。总之,“生态纺织品标准”的核心就是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这能够在较大程度上限制我国的纺织服装出口,且执行起来比关税壁垒容易,因此也更受发达国家青睐。  当然,国外这些技术标准的出台,我们还是应当主要看它们的正面意义。纺织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化学品,特别是印染和后整理加工作为一个典型的化学处理过程,会用到种类繁多的染料、助剂等,而这些化学材料很有可能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部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残留在纺织产品上的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生态纺织品”概念的提出,也是人类进步的一个标志,人们将来在购买衣服或其他纺织品时,不仅要关注美观、舒适,还有留意所买纺织商品是否符合生态标准。 相应的中国国标  作为一个纺织品进出口大国,我国在2001年颁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甲醛含量的限定》。2005年1月1日,又正式实施了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对纺织产品提出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共有5个大项,包括: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可还原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这也是我国首次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列入监控范围,规定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纺织产品。国家相关部门同时规定,2005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2005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并将于2006年1月1日结束过渡期。  具体分析这五项强制性的监控内容我们不难发现,甲醛含量和可还原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这两项内容,其实已经成为目前纺织品服装国际贸易中的最基本的安全技术要求,我国现阶段出口欧美和日本等国的纺织品服装几乎都已被要求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而欧盟和日本亦已都有相关的法规来对这两项内容进行严格的管制。   至于所列的几项色牢度指标,无论国内、国外,都是染色纺织品所必须检测的内容。虽然并无直接的证据证明色牢度与人体的健康安全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良好的色牢度无疑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染料脱落转移到人体皮肤上而可能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的风险。关于pH值和异味的要求,则是对纺织产品的基本要求,要达标在技术上应无太大的难度。因此,国家将这五项内容作为强制性监控目标,既有科学合理的依据,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危害与检测  在谈及纺织品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时,李主任给笔者举了个例子。就拿人们当前最关注的“禁用偶氮染料”来说吧,在染料分子结构中,凡是含有偶氮基的统称为偶氮染料。在合成染料中,偶氮染料也是品种和数量最多的一类,被广泛应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等染色及印花。尽管偶氮染料有色谱范围广、色种齐全、牢度高等优点,但是部分有害偶氮染料在与人体的接触过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然后与人体正常新陈代谢过程中释放的物质混合起来,发生还原反应,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目前已知的可致癌芳香胺有23种,在这23种可致癌芳香胺中,联苯胺的致癌毒性是最强的。联苯胺可以导致膀胱癌、输尿管癌和肾盂癌,并且潜伏期可以长达20年。据大量医学调查显示,经常接触联苯胺人群的膀胱癌的发病率是正常人群发病率的28倍。此外,偶氮染料除了对人体有危害,由于偶氮染料不可水溶,对水域等环境危害更大,污染很重,因而对纺织品进行检验是最好的预警机制。   “那么,针对纺织品中可致癌偶氮染料的检测,国家是否也已出台了相关的标准呢?”笔者问道。  目前,我国关于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测定的国家标准主要是1998年11月26日颁布,并于1999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三个国家标准,分别是:GB/T17592.1《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17592.2《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GB/T17592.3《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薄层层析法》,这三个标准共同组成了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系列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前面我们提到的今年初实施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关于禁用偶氮染料检测部分,引用的就是现有的GB/T17592.1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该系列标准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出台的直接原因就是德国政府于1994年7月14日公布了《食品和日用消费品法》(第二修正案),该法案禁止在德国生产、进口、使用和销售某些可还原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此后,在很短的时间里,荷兰和奥地利也颁布了类似的法令,国际上一些著名的买家也纷纷采纳了德国法令中的相关内容而提出了更严格的采购标准。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大国,迅速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来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在当时的情况下也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 一丝遗憾  但令人遗憾的是,德国政府颁布相关法令之后,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未能及时出台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使该法令的实际实施一拖再拖。直到1998年,才以官方文件汇编的方式,公布了三个官方检测方法标准。而欧盟则是到2003年9月和2004年初,才在三个德国标准的基础上推出了三项对应的欧盟检测方法标准草案和欧盟正式标准,分别是:《CEN ISO/TS 17234:2003 皮革 - 化学测试 - 染色皮革上某些偶氮染料 (颜料)的测定》、《EN 14362-1:2003 纺织品 - 源于偶氮染料(颜料)的某些芳香胺的测定方法 - 第一部 分:使用某些不经萃取即易得到的偶氮染料(颜料)的检测》和《EN 14362-2:2003纺织品 - 源于偶氮染料(颜料)的某些芳香胺的测定方法 - 第二部分:使用某些须经萃取纤维而得到的偶氮染料(颜料)的检测》。而此时,我国的三个测试方法标准已经完成审稿和报批程序正式发布了。  这样一来就产生出一个问题,欧盟指令明确指出,在规定的三个检测方法的条件下,检测出的疑致癌芳香胺不得超过30ppm。换言之,凡不按欧盟规定的三个检测方法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程序进行的检测所得结果将不被认可。由此而引出的尴尬是,我国现有的三个纺织品上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由于当时所参照的是早期的德国用于皮革的标准和国内商检系统自主开发的成果,与目前欧盟的三个方法标准(实际上已被全球采用)在技术条件和操作程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因而其检测结果没有很好的可比性。  不过,李主任向笔者透露,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已经开始对现有国家标准的适用范围、样品预处理、定性/定量方法的选择、方法检出限等多方面着手进行修订。 诱人的“蛋糕”  令人欣慰的是,中国的纺织企业已经逐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特别是一些大型纺织品生产企业已开始采取相应行动,一方面开发、使用绿色环保的替代染料,另一方面也在积极寻求对企业产品进行生态安全性认证,以期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获取买家的信任。而这又间接导致了中国生态纺织品检验市场的这块“蛋糕”越来越大。笔者从李主任处了解到,在当今世界种类繁多的生态产品认证体系中,其中最风行的纺织品环保生态标准标签要算是Oeko-Tex100 Standard100和Eco-Textile了,而Oeko-Tex100纺织品环保标准标签又最具权威、影响最广。Oeko-Tex100检测标准是由总部设在瑞士的国际生态纺织品研究与检测协会制定的,检测项目和测试方法极其严格、详细。该组织在中国上海也设有办事处,主要负责接收中国相关企业的送检样品,然后送往欧洲总部进行检测,据悉其在中国一年的检测收入高达6000~7000万元人民币。最终通过检测并获得“according to oeko 100”认证标志的产品即可在欧盟市场一路绿灯。而一些国外老牌的在华第三方实验室,如:SGS、Intertek等,也随市场而动,纷纷推出了各自的生态产品认证体系。  面对国外检测机构咄咄逼人的态势,中国相关单位未雨绸缪,也已开始建立自己的生态纺织品认证机构。在本文即将完稿时,笔者得到一个最新消息——“2005年4月28日,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在京成立。”该公司是由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出资组建,2004年6月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检验认证服务机构,是目前国内唯一专业从事纺织和服装产品检验认证的机构。  应当看到,欧盟国家取消了纺织品配额数量限制来控制产品的进口,取而代之以“绿色壁垒”或其他环保标准来构筑其“后配额时代”的准入“防线”。为了保持我国对外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优势地位,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必须要与国内的相关检测机构紧密配合,同时还要认识到欧盟的“绿色壁垒”还有可能涉及除着色以外的其他工艺流程上,并尽早研究改进对策,从而获得对欧盟出口纺织品服装的“绿色通行证”。    联系电话: 010-65015881   E-mail : siti@cta.com.cn   单位地址:北京朝外英家坟延静里中街3号(100025)
  • 八方合力,共筑食品安全新体系——食品安全体验与生态系统建设高峰论坛顺利召开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7年5月27-28日,由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云达,股票代码:835950)举办的“食品安全体验与生态系统建设高峰论坛”在北京大学顺利召开,来自科研院所的食品安全检测专家、政府实验室专家、相关领域媒体和企业专家等近200位代表出席了本次论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dcdd031c-9fd0-4e0d-844e-f94e2fe7b833.jpg" title=" 大会现场.jpg" /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大会现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b24037b2-1c81-44b0-9b33-7bb7f283abc3.jpg" title=" dongshuzhang .jpg" /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桑黎川为大会致开幕词 /p p   本次高峰论坛以“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的食品安全生态系统”为主题,围绕“食安体验、食安大数据、食安生态”进行深入广泛的交流。会议邀请了来自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北京农林科学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学、济南食药局、中国公安大学、中国消费报等的领导和专家,以及相关领域的厂商代表们共同分享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等方面的内容,会议内容精彩详实并受到了与会代表的热烈欢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ee60c92c-47cb-43f7-875c-701a5ad9a73d.jpg" title=" 农残速测仪.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智云达董事长桑华春(右)、研发部总监傅晓春(左)为全自动农药检测仪揭幕 /p p   会议主办方——北京智云达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及相关产品开发与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会议期间,北京智云达举办了新产品发布会,发布了一款国际领先的全自动农药检测仪,由北京智云达董事长桑华春和研发部总监傅晓春为新产品进行揭幕,并由傅总对新产品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讲解。据介绍,该款全自动农药检测仪针对农残快速检测方法全新设计,专门定制了300~1500uL反应体系,32个样品位,加样搅拌一体化设计,快速采样技术能够实现运动中连续检测,且内外壁自动清洗可大大降低交叉污染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19c43835-d0d4-4b86-b783-20cdc0cfe545.jpg" title=" 新品.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CEC体验中心负责人张立葵、北京智云达董事长桑华春为儿童食品安全趣味实验套装益智版和探索版揭幕 /p p   此外,由CEC食品安全消费者体验中心研发的儿童食品安全趣味实验套装益智版和探索版也在本次新产品发布会中面世并销售,产品分别针对分别针对5到8岁低年龄段,和8到12岁高年龄学段的儿童,使其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体验食品安全。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部分精彩报告摘要: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e1ebdab6-9030-416d-ab4f-9a74ca9edf96.jpg" title=" yangyongtan .jpg" /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粮集团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研究员 杨永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QuEChERS方法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中的应用 /strong /p p   杨永坛在报告中介绍了当前食品安全检测中常用的多种样品前处理技术方法,包括固相萃取法、凝胶渗透色谱法以及分散固相萃取法(QuEChERS),并重点介绍了QuEChERS在茶叶农残分析、葡萄酒农残分析及番茄制品中农残检测的应用,该方法已在专业化公司推广应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中粮集团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体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2b5085ca-3b26-4b4b-bc92-4eab990e9971.jpg" title=" 樊霞.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樊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研究进展 /strong /p p   樊霞主要从兽药残留行业监管过程中最常用的两大措施——快速检测技术和仪器确证分析来介绍我国目前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技术的研究进展。其中,快速检测技术中着重介绍了应用最广泛的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ELISA)和胶体金试剂法,而仪器确证分析中则突出介绍了最常用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3bc16d7c-d58f-4c37-8a5e-7a66410f8055.jpg" title=" 王蒙.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蒙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食品中真菌毒素污染现状及风险评估 /strong /p p   报告中,王蒙介绍了果蔬中常见的几种真菌毒素及相关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如展青霉素、单端孢霉烯类毒素、交链孢毒素等,并介绍了自主研发的一系列针对不同真菌毒素的SPE柱,可实现一步净化,在一次前处理中同时检测样品中20种真菌毒素,信息量大、准确度高,净化后定量限0.1~5.0ppb,远低于欧盟及我国真菌毒素限量标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8d5aae56-b6d0-4609-8275-509394ac9c12.jpg" title=" zuomin.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左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大数据技术在食品安全中的应用 /strong /p p   左敏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为例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数据库的建立过程和最新成果,并重点介绍了由北京工商大学牵头,中国农业大学、江苏大学等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品质质量智能化追溯技术的应用思路与最新进展。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相关新闻: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602/221105.s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 北京智云达宣布成立食品安全与营养研究中心和食品安全培训中心 /a /strong /p
  • 保一方净土 促生态安全——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06年7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视频会议,宣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正式启动。为使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背景、目标以及国家环保总局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部署等方面的内容,《中国环境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   记者: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做好这项工作,国家将投入10亿元专项资金,耗时3年半时间,调查范围覆盖除台湾省和港澳地区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全部陆地国土。如此大规模的土壤“家底”清查行动,其现实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吴晓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迫切需要。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了两次全国性土壤普查,一次是上世纪50年代末,另一次是70年代末。这两次土壤普查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土壤肥力,针对农业生产而进行的。而近20年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正如周生贤局长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视频会议上所指出的,我国一些地区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一是土壤污染程度加剧。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二是土壤污染危害巨大。据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目前,全国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程度不清,导致防治措施缺乏针对性。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还是空白,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也未形成。资金投入有限,土壤科学研究难以深入进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把防治土壤污染提上重要议程”。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工作时,明确要求“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提出,“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并要求“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抓紧拟定有关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   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掌握土壤污染情况,是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前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次调查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查明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原因,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等级,筛选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记者:目前进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哪些有利条件?此次调查将重点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吴晓青:目前,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具有许多有利因素: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对此做出过重要指示。二是土壤污染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心和“两会”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要求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呼声很高,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逐年增加。三是具备开展全国性调查的成功经验。国家环保总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全国生态现状调查、全国典型地区土壤环境质量探查、菜篮子种植基地、污灌区和有机食品基地环境质量监测调查等大型调查项目。去年,在沈阳、南京、广州3市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工作,为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四是具备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人员和设备条件。环保系统拥有覆盖全国的环境监测网络,目前全国共有2289个环境监测站、46984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拥有相当数量的大型仪器设备,加上一大批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究力量,完全能够满足调查工作的实际需要。   此次调查将重点开展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在全国范围内系统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通过分析土壤中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的含量及土壤理化性质,结合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壤类型,开展基于土壤环境风险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二是开展全国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在“七五”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的基础上,采集可对比的土壤样品,进行相同项目的测试分析,对比相关的监测结果,分析20年来我国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同时,完善和充实全国土壤环境背景点样品库。   三是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安全等级划分。把重污染企业周边、工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油田、采矿区、主要蔬菜基地、污灌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以及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区域作为调查重点,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采集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等样品进行系统测试分析,查明土壤污染的类型、范围、程度以及土壤重污染区的空间分布情况,分析污染成因。在此基础上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等级,建立污染土壤档案。   四是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通过自主研发、引进吸收和技术创新,筛选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编制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指南;选择重金属污染类、农药类、石油类等典型污染场地,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的试点示范。   五是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战略,提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框架;完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在上述各项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这3个主要方面进行。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的重点区域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粮食主产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点区域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成都平原、渭河平原以及主要矿产资源型城市;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拟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记者: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此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国家环保总局对各级环保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吴晓青:国家环保总局高度重视此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周生贤局长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把这次调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务求实效。概括起来说,对此次调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就是要明确一个责任,抓好两个环节,做到3个统一,强化4项工作,处理好5个关系。   明确一个责任就是要明确各级环保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此次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中的责任。国家环保总局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总体方案设计与成果集成、落实调查经费、制定技术规范、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日常工作由国家环保总局土壤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的责任主要包括省级调查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上报与报告编制、配套资金的落实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调查的技术指导、质量检查与培训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华南环科所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负责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的技术指导工作。同时,这次调查还要尽量依靠中科院、有关高校等土壤学界的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抓好两个环节指的是在调查中布点采样和成果集成这两个关键环节。布点的方式、点位的疏密、采样点位的确定都直接影响着样品的代表性,关系着反映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样品采集的技术性要求非常高,采集的方法,采集的深度和部位,采样的工具,样品的包装、登记、运输和交换等环节都非常重要,稍不细心,就会出现差错,使样品失真。成果集成是调查水平的集中体现。要在各专题调查的基础上,运用系统论的思想总结、概括、抽象出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为制定土壤防治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因此,必须抓紧抓好这两个关键环节。   所谓3个统一,一是要统一调查的技术要求,就是要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调查,保证调查的科学性;二是要统一调查的时间进度,按照统一部署的时段和时间,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做到上下协调,步调一致,保证按时完成调查任务;三是要统一调查成果发布,保证调查成果的权威性和对外口径的一致性,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发布敏感地区的土壤污染信息。国家环保总局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统一发布阶段性调查成果和调查结论。   要强化的4项工作包括:一要加强统一领导,注重沟通协调。为加强对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环保总局成立了调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调查办公室,挂靠在生态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要成立相应的调查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辖区内的调查工作。二要加强技术创新,注重形成能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无论是布点、采样,还是分析测试、数据处理都涉及一些技术问题。各地要在调查过程中,联合当地土壤领域的研究院所和高校,开展技术攻关,力争解决一批技术问题,并最终形成环保系统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污染土壤修复的能力。三是要加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注重全过程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是决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败的关键,必须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精神,高标准要求,抓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承担调查任务的单位都要按照统一要求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设立专门小组,抽调技术过硬、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搞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将组织质量保证巡查组,对各地调查的质量进行检查。各省也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四是要加强经费管理,注重绩效考核。无论是中央财政资金还是地方配套资金,都要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好、用好调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绝不允许截留、挪用。承担调查任务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国家环保总局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绩效考核。凡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此外,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涉及部门广、参与人员多,各种问题和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工作进度,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甚至导致整个调查的失败。环保部门必须牵好头,主动处理好5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全面展开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既要从面上摸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又要紧紧抓住土壤污染这个重点;二是要处理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既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又要确保调查的质量;三是要处理好依靠自身力量与调动社会力量的关系。既要立足于环保系统现有力量和工作基础,又要利用中科院、高校等土壤学界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四是要处理好完成国家任务与满足地方需求的关系。既要不折不扣地按质保量完成国家要求的调查任务,又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满足地方土壤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五是要处理好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资金与争取地方资金配套的关系。既要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又要尽量争取地方资金配套,多做工作、多出成果。   记者:今年是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启动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在调查工作中承担的主要任务,全国各级环保部门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吴晓青:这次土壤污染专项调查,计划用3年半左右的时间完成,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是2005年4月到今年6月的准备阶段,主要任务包括调查方案的拟定与论证,总结试点调查经验,制定调查技术规范,落实调查经费等。第二个阶段是今年7月到2007年底的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调查工作的野外采样和室内的数据分析工作。第三个阶段是2008年的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制调查总报告和各专题报告,全面总结和集成调查成果。   今年是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启动年,我们一定要开好头,起好步。今年的工作任务主要有4项:   一是调查的室外布点采样工作全面启动。各省要根据国家的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制定完成各省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有关省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有关地市和科研单位完成长三角、珠三角、辽中南城市群3个典型区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包括典型区土壤污染调查方案制定、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汇总,并完成初步调查报告。   三是在典型地区启动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各有关单位要完成选点、方案制定与论证,并启动修复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基于风险评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国家环保总局近期将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定》,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协调安排今年的调查经费。
  • 产研联合 守护饮用水生物安全 ——访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敏、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边宝丽
    p   说起饮用水的检测,人们首先想到的也许是物理、化学及细菌等指标,却容易忽略可能导致人体腹泻的水源性耐氯人畜共患原生动物寄生虫—— strong 贾第鞭毛虫 /strong 和 strong 隐孢子虫 /strong ,简称“ strong 两虫 /strong ”。 /p p   据了解,近几十年发达国家供水安全事件大部分由“两虫”引起,全世界累计约3.5亿人感染。我国地表水中“两虫”的检出率达到45%,畜禽感染率局部高达89%,人群感染率为1-8%。人或动物经水源性或食源性感染“两虫”后,主要症状为腹痛、腹泻、腹胀、呕吐、发热和厌食等,严重的会导致脱水甚至死亡。 /p p   我国于1987年在南京市区首次发现了人体感染隐孢子虫病的案例,之后在江苏、重庆、安徽、内蒙、福建、山东和湖南都曾有相关病例的报道。尽管我国还未曾发生过大规模饮用水感染事件,“两虫”的健康风险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2005年,住建部将“两虫”纳入《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2006年,卫生部将“两虫”纳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p p   近日,仪器信息网的工作人员借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仪)“两虫”检测新产品发布会之机,在会议间隙采访了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敏教授和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边宝丽女士,就“两虫”检测技术和相关设备研发等话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8230a8d7-b6a2-4b0d-b917-6524e594491f.jpg" title=" 专访人物 杨敏.png" alt=" 专访人物 杨敏.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strong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敏教授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637562da-870f-4509-af20-5281c9f562d9.jpg" title=" 采访人物-边宝丽.png" alt=" 采访人物-边宝丽.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边宝丽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color: rgb(0, 32, 96) " strong 另辟蹊径,解决检测成本高昂问题 /strong /span /p p   早年中国检测“两虫”的技术和标准采用的是美国国家环保总局(USEPA)制定的EPA 1623方法,检测设备和耗材基本上都依赖于从美国进口。这种检测方法不仅成本非常高,而且耗时耗力,对操作人员自身的经验有较强的依赖。 /p p   “当时光这两项的检测成本就能占到饮用水水质106项总检测成本的20%,这严重制约了我国“两虫”检测的普及和相关研究“,杨教授感叹道。 /p p   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下,杨敏课题组经过数年的研发,在参考了日本方法标准的基础上,最后选用了膜过滤/沉淀代替滤囊过滤、密度梯度离心代替免疫磁珠的前处理方法,降低了近80%的耗材成本,而且成功实现了前处理的自动化。此外,与企业联手开发出基于神经网络辅助识别的“两虫”图像处理系统,成功解决了传统镜检方法效率低、过于依赖人工经验的难题。 /p p   上述检测方法完成了全国供水行业方法验证,并成为住建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镇供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CJ/T 141-2018中的一个标准方法 同时,在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检测方法标准》(GB 5750)的修订中也顺利通过了方法验证。 /p p   方法纳入行标后,杨敏教授当时就非常希望能把这个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转化,以期解决我国“两虫”检测难、检测贵的问题。而那时,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正在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品线积极寻找新的机会,希望再创一个如同公司在电力行业所取得的成功业绩。双方一接触,立刻擦出思想的火花,合作,成了双方共同的心愿。 /p p   凭借着多年检测产品研发的技术与经验的积累,华科仪成功地“接住”了这个科研成果,最终推出了HK-8610多通道两虫检测一体化预处理设备及辅助自动识别系统,大大降低了检测成本和人工依赖性。杨敏教授对此评价到,“最后整体设备出来我们很满意,也很高兴这次和企业合作有这么成功的结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9/uepic/1dde0a48-f5b1-4c64-9b44-1ae0aacd023a.jpg" title=" 356ac6de-d93d-466e-9cf4-2fdc3b5de901.jpg" alt=" 356ac6de-d93d-466e-9cf4-2fdc3b5de90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color: rgb(0, 32, 96) " strong /strong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HK-8610多通道两虫检测一体化预处理设备及辅助自动识别系统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color: rgb(0, 32, 96) " strong 正确选题才是第一步,产研合作才是成功的秘诀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strong /span /p p   由于这次新产品的问世是科研单位与仪器企业合作的“结晶”,而中国的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一直受到诟病,所以采访中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产研合作这一大家一直比较关心的话题。杨敏教授认为这种说法是存在认知偏差的,即使是在发达国家,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也不见得高。科研人员做研究的目标各不相同,其实很多前瞻性的、原创性的科研成果在短期是很难转化或者说暂时没有转化价值的(譬如:求证哥德巴赫猜想),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科研是在做“无用功”。 /p p   此外,开发的技术是否能变成产品,并且进入市场最终成为商品,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本身的商业价值的判断力,这是需要在选题时就考虑到的事情。 /p p   社会上需求强的课题,其成果转化成功的机会就会增强。所以科研人员需要更好地了解社会上或者企业的需求,同时还需要结合自身的特长和优势,做出科研课题的选择。“像我们这次专注的‘两虫’检测领域,就长期存在成本高、对检测人员经验的依赖性强的问题,我们抓住了这个痛点并找出了解决方案,这就满足了市场上的需求。当然,科研成果的转化并不容易。即使有好的科研成果,还需要产研之间良好的互动,如果企业没有产品化、市场化能力,科研成果最终也是很难走向市场的。”杨教授如是说。 /p p   谈到和中科院的合作,边宝丽女士回忆到,“我们当时了解到国内水检测领域,这一项技术是属于‘卡脖子’的技术,只有美国的两家公司能做。而华科仪致力于科研仪器行业25年,已经成长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水环境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次和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的合作方向,我们感觉非常对口,所以一拍即合开始了合作”。 /p p   “仪器制造企业得具备一定的技术转化实力,软件平台和硬件平台都要符合专家团队的要求,还得有产品生产出来后的市场推广、用户服务能力,这样才能推动技术到产品的成功转化”,边宝丽女士表示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技术如果不落地形成产品走向市场的话,就形成不了经济效益,进而无法维持后续的进一步研发和升级,难以给社会解决实际问题。 /p p   近年来,国家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科学研究既要追求知识和真理,也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这次,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和华科仪的合作,就是在解决我国一直存在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方面的一次成功尝试。 /p p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color: rgb(0, 32, 96) " strong 多种模式推向市场,未来更强犹可期 /strong /span /p p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饮用水水质生物安全正逐渐被国家重视起来,特别是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后,疾控单位提高了对水质生物安全的要求,各地相关检测机构也在纷纷设法提高相应的检测能力。 /p p   由于本次发布的检测技术方法已顺利完成国家卫健委组织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5750中“两虫”方法更新所必须的验证工作,相信不久的将来,它也将会出现在相关国标当中。因此,其未来的市场潜力不容小觑,华科仪也格外重视这一难得的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良机。 /p p   边宝丽女士透露,这一次华科仪在新品推广模式上将与以往有所不同:一是销售模式将以渠道为主,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产品推向各地市场,这也是华科仪改变公司原有营销思路做的一次新的尝试 二是线上、线下齐发力,通过与各方网络媒体合作进行线上推广,同时也积极参加和仪器相关的线下展会,通过多种模式扩大宣传范围 三是发起新品试用活动,在疾控、自来水厂、环境监测站、第三方检测机构等领域的重点用户单位免费安放仪器,让用户直观地了解“两虫”检测系统的功能,加强和用户的交流。 /p p   杨敏教授则表示这款仪器还有值得继续研发的地方,尤其是在后端的人工智能识别部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目前的识别系统只是作为辅助识别工具,对检测人员还是有一定的要求。他希望后续能跟企业继续合作,借助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性,进一步升级自动识别软件,提高准确率,走向全自动化。人工智能是一个不断自我学习的过程,会随着使用过程中数据的不断累积,不断调整、不断纠错。因此可以预见,未来市场的检验会持续地给予专家团队反馈,助力仪器的改进和升级,让其功能更加强大。而且,以后不只是两虫,该技术还很有可能扩展到对其他病原微生物和藻类的检测,尤其是对原虫类的检测。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8px " 后记 /span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应当说,同时采访两位风格迥异的人,对于小编而言还是颇具挑战性的。杨教授睿智而严谨,一派学者风度 边女士洒脱而干练,典型的“女强人”风格。而也许正是这种合作者之间的行事差异,恰好放大了各自的优势,互补了各自的短板,奠定了此次成功合作的基础。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在我国,长期存在着研发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的 “两张皮”现象。而各界关于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相关文章、谈话也不少。不过,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身体力行。就像这款“两虫”检测新产品的研发者们那样,用亲身实践为打破上述“沉疴”不断求索。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相关资讯: /strong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828/558035.shtml" target=" _blank" strong 技术创新突破国外垄断 国产“两虫”检测新产品强势首发 /strong /a /p
  • 生态环境部:未来三年形成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
    p   4月9日,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18—2020年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大平台、大系统,形成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 /p p   会议认为,信息化是驱动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力量,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正成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否迈上新台阶、提升新水平、开创新局面,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p p   会议指出,要根据当前工作总体形势,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大平台、大系统,形成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关键是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信息化建设重大任务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应用。抓紧组织实施《2018—2020年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做好年度任务分解,明确重点项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考核目标。推动跨部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强化数据分析和应用。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强化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p
  • 生态环境部部长在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4a16bfdb-a99e-4090-98a4-399464794675.jpg" title="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jpg" alt="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jpg" / /p p 同志们: /p p   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进展,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 /p p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span /p p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p p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用“四个一”“三个体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用“四个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要求。4月22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4月28日,出席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明确提出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的五点主张。9月18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10月28日至31日,出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安排。11月2日至3日,在上海考察时,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内涵定位、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12月10日至12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除了这七次重要讲话和指示外,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其他多个场合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些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和拓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执着深邃的战略思考。 /p p   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聚焦蓝天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韩正副总理多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p p   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其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p p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生态环境保护既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必须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p p   生态环境部门做到“两个维护”,最重要的就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要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尤其是在遇到问题、困难和矛盾时,要善于运用这一重要思想校偏差、寻路径、找答案。 /p p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2019年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新时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要把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尺度。 /p p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擦亮国家发展的绿色底色,绝不能再回到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的老路上去,绝不能再回到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搞所谓发展的做法上去,更不能再回到粗放式发展的模式上去。 /p p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p p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否则就会严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主责部门,要保持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拼劲,保持钉钉子、久久为功的韧劲,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p p   (四)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p p   我们要以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为重点,加快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在坚持巩固、完善发展、遵守执行生态文明制度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p p   (五)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四种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管党治党的历史经验深刻昭示我们:必须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p p   当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党建“灯下黑”问题在生态环境系统依然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万本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再次警醒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在新时代将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要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二、2019年重点工作进展与主要经验做法 /span /p p   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p p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全国地表水优良(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好于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其中,渤海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 /p p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 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4%。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7% 北京市PM2.5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 /p p   在减排方面。2019年,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4.4%、3.5%、3.2%、3.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预计能完成下降3.6%的年度目标。 /p p   “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9项约束性指标,其中有7项已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 /p p   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取得了六条成功经验。 /p p   (一)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p p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覆盖,完成散煤治理700余万户。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累计约8.9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6% 23个省份324家钢铁企业7.8亿吨粗钢产能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公转铁”,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7.2%,其中,京津冀增长26.2%。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站点和劣质油品,在31个城市开展清洁车用油品专项行动,1466个黑加油站点和644个柴油超标加油站被依法查处。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对重点行业按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面对连续8天不利气象条件,组织积极应对,确保10月1日北京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对11个省(市)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检查,严打非法生产和非法使用。吉林、黑龙江等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摸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重污染成因、来源与形成机理。 /p p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899个县级水源地3626个问题整治完成3624个,3年多来累计完成2804个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改,7.7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有力提升。湖北等11省份基本完成“千吨万人”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899个黑臭水体消除2513个,其中,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黑臭水体消除96.2%,其他地级市消除81.2%。全面完成长江流域2.4万公里岸线、环渤海3600公里岸线及沿岸2公里区域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其中,长江入河排污口60292个、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个,与之前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掌握的排污口数量相比分别增加约30倍、25倍。长江流域、渤海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分别由12个、10个降至3个、2个。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整治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95%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建成5.56万公里污水收集管网。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29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45亿吨/日。推进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存在问题的281家企业(矿、库)中172家完成整治,长江流域总磷超标断面个数同比下降40.7%。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1.4万个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全部取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2.5万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p p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新核定各省(区、市)污染耕地治理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明确1938家需要整治企业。30个省份初步建立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机制。21个省份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11部委签署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协议。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1348万吨,同比减少40.4%。筛选确定深圳市等“11+5”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浙江全省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2019”,发现的1254个问题中1163个完成整改。深化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201家企业向社会作出守法承诺,405家企业完成“装、树、联”,从2020年开始公开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全国8276万台废弃电器产品进入正规拆解企业规范处理。制定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全国累计排查涉重金属企业13994家,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261个。长江经济带1105个尾矿库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方案。 /p p   大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勘界定标。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3年累计发现34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重点问题5740个,已完成整改3986个。命名表彰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35个先进集体和54名先进个人、第三批8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2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陕西省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p p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建立省级核安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首次发布《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一期工程。47台运行核电机组安全状况良好,15台在建机组质量受控,19座民用研究堆(临界装置)安全运行。依法严肃处理防城港核电厂3号机组违规事件。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工作。推进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和核设施退役治理。 /p p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印发加强“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宁波破解“一闹就停”困局经验。会同水利部制定的《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已经同意,即将由两部门联合印发实施。40余个重点化工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初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海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全国“12369”环保举报平台接到举报53.1万件,基本做到按期办结。生态环境部直接调度处置84起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江苏响水“3· 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积极协调各方科学开展应急处置,累计处理污水约47.58万立方米,有效维护了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p p   (二)积极主动服务“六稳” /p p   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成果开始实施,19省(区、市)“三线一单”编制形成初步成果。 /p p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许可,印发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办法和3个配套文件,创新信用监管体系。国务院同意取消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下放运输机场等9类项目环评审批权。动态调整并持续调度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三本台账”。开辟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即到即受理评估即审查批复。全国审批环评报告书(表)项目22万个,审批时间总体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左右。在线备案登记表项目116.5万个,平均用时仅需10分钟。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业以“区块环评”替代“单井环评”,在生猪养殖领域出台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文件。山东省、安徽省等实施并联审批、首问负责等制度。 /p p   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对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39个城市和雄安新区大气治理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向长江沿线有关城市派驻58个专家团队进行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启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汇集科技成果4000多项,累计推介先进污染治理技术1000余项。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2019年1-11月,全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同比增长36.3%,远高于5.2%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环保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1%。河北省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活动,帮扶包联企业1.12万家。江苏省出台环保应急管控豁免“十一条”,广东省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山西省、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贵州省出台十大千亿工业产业环境保护服务指南。 /p p   加大生态环保扶贫力度。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协同打赢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推进河北省围场县、隆化县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部2019年定点扶贫工作要点》,签订定点扶贫责任书,开展“一对一”党支部共建,加大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生态环保扶贫示范村建设,探索农产品有机认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等特色做法和模式,超额完成2019年定点扶贫年度量化指标任务。各省(区、市)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生态环保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p p   (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p p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机构改革。组建7个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及其监测科研中心。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并报党中央、国务院。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总编制数增长50%。湖南省市州级生态环境部门新增机构43个。 /p p   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启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完成《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正待国务院审议。完成21项部门规章立改废工作。制修订9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相关案件办理。四川省出台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p p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6个省(市)和2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共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1.89万件,已办结或基本办结1.6万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启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坚决推进督察整改,通报曝光38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典型案例,坚决整治问责泛化简单化。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3294项整改任务中1723项已整改到位,1428项达到序时进度。开展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海南省东方市等7起环保“一刀切”行为。深入11省(市)开展暗查暗访和明查核实,历时8个月,行程近14万公里,制作形成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18年警示片披露的163个问题整改完成134个。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等问题,对13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吉林、安徽、重庆等省份点面结合大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各地积极开展省级督察。 /p p   严格依法依规监管。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发证、后到位”的思路,对8个试点省(市)24个重点行业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试点,排查梳理固定污染源企业7.6万余家。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累计发证15.7万余张。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努力下,全年压茬完成24轮次,抽调2.07万人次,现场检查点位92.5万个,向地方交办涉气问题6.5万个。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信访线索转交办理。积极开展海洋倾废活动非现场监管。推动全国所有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2019年,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6.29万件,罚款金额119.18亿元 按日连续处罚等五类案件达2.87万件。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会同最高检等部门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等文件。 /p p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印发《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完成“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其中,空气站点从1436个增加至近1800个,填平补齐城市站点 地表水断面从1940个增加至近3700个,实现十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和重要水功能区“四个全覆盖” 海洋监测点位整合优化到1400个,实现近岸与近海统筹。按月发布空气质量及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和较差城市名单。按季度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评选100个最美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对30余起以喷淋等方式干扰国控站点案件进行严肃查处。举办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山西省实现跨县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 /p p   强化宣传引导。落实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组织开展督察整改看成效、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大型主题采访活动。经常性组织伴随式采访。举办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配合制作《美丽中国》专题片。推选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和十佳公众参与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推动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中央主流媒体、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与成效,专家学者积极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营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良好氛围。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和中国环境报等部属报刊影响力不断扩大。 /p p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在浙江成功举办,习近平总书记致贺信。成功举办国合会2019年年会。积极倡导推动各方旗帜鲜明反对生态环境领域以及经贸、科技等领域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发布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牵头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果。组织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马德里大会,推动大会取得于我有利成果。推动成立全球适应中心中国办公室。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取得新成效。会同云南省积极筹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成立筹备工作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发布会议主题:“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稳步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加强国内履约能力建设。 /p p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成立生态环境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推动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和统一集中管理。顺利完成全国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互联网+监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办公系统应用等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任务。 /p p   持续推进基础能力建设。中央财政分别安排250、190、50、42亿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会同财政部、上海市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河南省设立160亿元的绿色发展基金。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357.97万个普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状况以及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编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p p   (四)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p p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召开8次推进会,组建19个指导组,推动主题教育在生态环境部系统取得扎实成效。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和8个专项整治。部党组确定的48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过半。 /p p   切实为基层减负。出台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20条举措。生态环境部印发三类文件比核定指标减少36.7%,同比减少57.8% 召开全国性工作会议比核定指标减少26.2%,同比减少48.3%。出台统筹规范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原有26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合并为强化监督一项。开展两次统筹强化监督,区县监督频次减少60%,监督人员总数减少70%,地方进驻时间减少80%。 /p p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办理情况考核办法,修订《生态环境部机关党建考评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度。部党组每半年听取“两委书记”述职。分两轮完成对7个部机关司局和9家部属单位的巡视。印发生态环境部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工作规定和工作规程,强化审计监督结果运用。 /p p   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印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在部系统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该怎么做”主题活动,继续打造“家风故事”“一图一故事”等宣传品牌,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等专项整治,大力弘扬铁军精神。紧盯重要节点进行廉洁教育提醒,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辽宁省扎实开展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着力破解责任边界不清的难题。 /p p   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驻部纪检监察组坚守政治监督的职责定位,发挥“派”的权威,突出“驻”的优势,在坚持政治与业务结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p p   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也是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推进落实的结果,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奋力拼搏的结果。我代表部党组和部领导班子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代表、老领导们,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向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p p   近年来,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我们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和成效,充分说明污染治理的方向和路子是正确的。按照这个路子继续走下去,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更好成效。 /p p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p p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另一方面,依靠人民,仰仗人民,将人民信访投诉作为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让老百姓成为我们的帮手、同盟军,打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 /p p   三是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党的领导,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 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都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环保,将“小环保”真正转变为“大环保”。 /p p   四是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有利于更好调动地方积极性,让环境治理措施更有针对性,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感。 /p p   五是坚持落实“六个做到”。即做到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 /p p   六是坚持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机构、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三、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2020年工作总体思路 /span /p p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当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增添了强大动力。同时,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p p   从国内看。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更多挑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高,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不强、行动不实,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传统高耗能行业规模扩张较为明显。2019年1-11月,全国粗钢、乙烯、水泥、平板玻璃等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7.0%、9.3%、6.1%、6.9%,重点区域高耗能行业增长势头更明显,增加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难度。 /p p   二是生态环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和渠道单一等问题突出。 /p p   三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艰巨。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受气象条件影响明显,2020年气象条件预测整体偏差,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的任务必须持续发力。水环境质量虽总体改善,但地区间不协调不平衡问题突出,少数地区劣Ⅴ类水体比例、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指标改善程度不高。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个90%的目标面临很大挑战。 /p p   四是生态环保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作风仍待加强。生态环境系统队伍能力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需求不匹配。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等作风痼疾,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存在自满松懈、畏难退缩、简单浮躁、与己无关等四种消极情绪和心态。 /p p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环境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关联,对预期管理、政策实施带来影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违背历史潮流,不仅不利于资源高效配置,影响全球经济发展,还会对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造成很大负面影响。 /p p   面对机遇与挑战,做好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做到“六个坚持”,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谋划“十四五”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p p   根据上述要求,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其中,“十三五”规划明确的9项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也就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阶段性目标,必须要确保完成,并且还要做到环境质量只能持续改善,不能倒退变差。同时,对于近岸海域优良水质、自然生态保护、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等其他指标,也要力保如期实现目标。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完成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点。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一是坚定必胜信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span 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有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物质、技术和人才基础,只要坚定决心和信心,保持战略定力,继续坚持正确的策略方法,就一定能够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二是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span 要善于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个大局下谋划工作,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之路。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三是注重方式方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span 要精准分析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流域区域、分行业企业、分污染源对症下药,实施精细化管理。要遵循客观规律,以科学方法、科研数据、科技成果为依据,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作用,切实提高环境治理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禁止“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span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是约束性指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立足于最不利的情形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实现没有“水分”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五是增强忧患意识,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span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及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是生态环境领域的“黑天鹅”和“灰犀牛”。必须坚持底线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安全保障。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四、2020年工作安排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做好2020年工作要求高、难度大、任务重。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span /p p   (一)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各方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支持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支持雄安新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制定实施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或方案,指导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第二批相关省份发布“三线一单”成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各项举措。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主动加强环境治理服务,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协同打赢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 /p p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狠抓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持续开展预警、约谈、问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扩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规模,深化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积极推动“公转铁”。强化重点区域联合防治,推进苏皖鲁豫交界地区联防联控工作。其他非重点区域也要对标重点区域要求,进一步加大治污力度。继续实施绩效分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 /p p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继续推动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和“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基本消除长江流域劣V类国控断面。启动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十三五”建制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持续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深入开展渤海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推进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基本消除环渤海主要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 /p p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安全利用工作。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控和修复试点,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铅蓄电池、废塑料、医疗废物等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减排。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 /p p   (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自然生态保护与监管。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加快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全国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对各地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力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圆满成功。开展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 /p p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在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启动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推动各类低碳试点示范。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建设性推动《巴黎协定》实施细则遗留问题谈判。按时提交国家自主贡献进展报告和本世纪中叶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持续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p p   (七)确保核与辐射安全。进一步强化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持续完善核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核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深化核电厂、研究堆与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建成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推动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保水平提升,推进历史遗留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治理。完成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健全海洋环境辐射监测管理体系。 /p p   (八)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执法。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长江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生态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借助刑法修订契机,推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入刑。继续组织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继续制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并督促问题整改。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他重点领域,开展统筹强化监督工作。 /p p   (九)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组织做好国家空气、地表水、海洋监测网络的并行衔接,为“十三五”环境质量考核收官,确定“十四五”考核基数奠定基础。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研究构建生态状况监测框架体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监测,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立健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提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动出台《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p p   (十)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加快排污许可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制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改革方案。加强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启动运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不断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加强网络安全预警防护。凝练水专项和大气攻关项目成果并加大推广应用。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总结及开发应用。指导有关地方建立完善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应急值守,快速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风险。加强国际交流和履约能力建设。 /p p   (十一)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积极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战略节点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 /p p   (十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管党治党意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决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落实党的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p p   同志们,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全面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性胜利,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p
  • 生态环境部:“十三五”累计下达生态环境资金2248亿元
    p   7月28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介绍科技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p p   关于生态环境资金的问题,会上,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介绍到: /p p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配合财政部管理的生态环境资金有四项,分别是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十三五”期间累计下达2248亿元。 /p p   一是水污染防治资金783亿元,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资金对各地消减劣V类断面、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解决黑臭水体、改善环境质量都发挥了很大的支撑作用。 /p p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74亿元,其中2020年是250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约119%。资金主要用于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包括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p p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5亿元。重点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受污染土壤管控修复、重金属污染防治等。 /p p   四是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6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对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p p   “十四五”期间,希望继续加强在大气、水、土壤、农村等领域的资金投入。 /p p   在本次会议中,邹司长还向大家通报了“十三五”以来的科技工作进展。 /p p    strong 邹首民: /strong 科技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利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三个治污的要求,做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都对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 /p p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取得了积极进展。 /p p   一是重大科研项目推进有序。“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投入不断增多,仅中央财政投入就超过100亿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完成“十三五”任务部署,长江生态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一期项目顺利实施,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现已进入验收阶段。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先后部署了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固废资源化等十多个专项,基本涵盖生态环境各个领域。这些科技项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 /p p   二是科技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我部制定《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科研管理放管服,扩大科研院所和科研人才自主权,强化了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p p   三是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一定成效。发布《关于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建成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成果汇聚,信息发布,供需对接,咨询交易等技术服务功能,形成国家与地方相结合,公益与市场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开放共享统一联动的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应用。 /p p   四是创新科研组织实施机制。以“1+X”模式组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和“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全国500多家优势科研单位、8000名科研人员,形成“大兵团联合作战”的协同攻关模式。建立“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与帮扶指导工作机制,向京津冀、汾渭平原等派驻41个专家团队,向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派驻58个专家团队,为地方提供各类技术方案和措施建议超过500份,有力支撑各地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p p   五是取得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在水环境领域,形成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技术系统与应用等八大标志性成果,建成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环境管理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三大技术体系,有效支撑了太湖、京津冀、三峡库区、淮河等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在大气环境领域,建立了大气重污染成因定量化、精细化解析技术方法,弄清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重污染成因,构建了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技术体系,有力支撑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土壤环境领域,开展铬、砷重金属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示范,为土壤、人居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提供科技支撑。在生态保护领域,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法体系,支撑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建立。在固废领域,大宗工业固废建材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重金属安全处置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关键技术突破,带动了固废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支撑了“无废城市”建设。在环境基准领域,首次发布了我国保护水生生物的镉和氨氮水质基准,实现了我国在该领域零的突破。 /p p   当前,正面临“十三五”收官,我部也正在积极谋划“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具体来说,就是面向世界环境科技前沿、面向环境管理需求、面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问题。建立4个支撑体系,即针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技术支撑体系 针对降低生态环境风险水平,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的技术支撑体系 针对生态环境监管职能转变,构建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 针对深化环境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构建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能力支撑体系。部署6大任务:一是开展环境问题成因机理以及时空和内在演变规律等前沿基础研究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监测、修复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 三是开展生态环境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与制度等方法体系研究 四是开展区域流域治理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五是加强创新平台、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 六是推进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 /p p   围绕这6大任务,推动国家设立O3和PM2.5复合污染协同防治与精准治理、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与区域协同处置、海洋生态安全保障与综合治理等一批科技项目。 /p
  • 理加联合参加中国生态水文论坛(第四届)暨中国生态学学会生态水文专业委员会2024年会
    生态水文学是人类面对全球环境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需求,聚集多尺度水文学与生态学相交叉的一门新兴的分支学科体系,在我国持续推进的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三北防护林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认识生态水文过程对评估全球变化影响水安全和生态系统功能至关重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其确定为未来20年的重要学科发展方向,同时也是“未来地球”“地球关键带”等前沿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8月14日,汇聚国内500余名专家学者、261场学术报告的该领域内一次学术盛会——“第四届中国生态水文论坛”在兰开幕。此次论坛以“生态水文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由中国生态学学会生态水文专业委员会、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和兰州大学联办,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干旱区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四川大学山区河流保护与治理全国重点实验室、甘肃临泽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兰州大学旱区流域科学与水资源研究中心及兰州大学西部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共同承办。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程国栋、武汉大学夏军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刘世荣3位院士莅会。在此次论坛上,北京理加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重要参会企业之一,展示了在生态水文领域的创新技术和解决方案。公司在此次会议中不仅展示了最新的科研设备,还与多位专家深入交流,探讨了如何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动生态水文学研究的发展。会议期间,专家学者们围绕生态水文学的关键问题达成了多项共识,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提出了具体建议。北京理加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的参与为会议增添了实际应用和技术支持的角度,进一步推动了生态水文学研究与实际需求的紧密结合。此次论坛不仅为国内生态水文学研究搭建了一个高水平的交流平台,也为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应用提供了宝贵的机遇。北京理加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的积极参与,体现了企业在推动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责任与担当。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合作的深入,生态水文学将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 生态环境部: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等
    3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出席发布会,介绍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最新进展。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介绍生态环境科技各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其中,推动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部署,研究制定重点专项管理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3个重点专项,并正式启动2024年指南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减污降碳、新污染物治理等方向重大科技需求征集凝练。2023年以来,建成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等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物联网技术研究应用(无锡)等工程技术中心3个,呼伦贝尔森林草原交错区等部级科学观测研究站7个。王志斌在会上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从4个方面对以高水平生态环境科技赋能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安排,分别为:一是加强美丽中国建设基础科学研究。围绕破解美丽中国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实践难题,在理论方法、成因机理、过程路径等方面解决一批基础性重大问题。比如,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全生命周期阻控等理论方法研究。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进一步阐明气候变化影响下的生态系统安全、重大风险识别与人类活动适应机制等。二是强化美丽中国建设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扩绿增汇、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展跨区域、多尺度、多介质的复合型环境污染问题的溯源、调控和协同治理等技术攻关,强化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科技支撑,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比如,在蓝天保卫战方面,聚焦PM2.5和O3协同防控,加强精细化模拟及多污染物近零排放治理技术等研究,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三是推动美丽中国建设重大项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应用驱动,开展美丽中国建设重大科技需求凝练,并向中央科技办报送相关科技需求建议书。推动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部署,加快制定重点专项管理工作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以及2024年度项目指南编制工作方案,做好重点专项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四是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科技支撑力量。推进实施高层次生态环境科技人才工程,培养打造高水平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协调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评估,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推动国家级科研院所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环境学科建设,打造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王志斌在会上回答新华社记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有哪些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的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抓好《意见》的实施: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和特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说清楚、讲明白。同时,我们还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平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开设咨询窗口,及时答疑解惑,推动各地加强信息共享,分享做法和经验。二是出台配套政策。主要有三个层面,在法律方面,积极推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正在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强化法律支撑。在规范性文件方面,研究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发布、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要求。在技术标准方面,围绕建设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同时,结合美丽中国先行区和示范样板建设等,谋划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理论、技术与应用研究。三是完善实施机制。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联动。同时,我们将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意见》配套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地方跟踪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和实施、调整更新和备案、三类单元环境质量变化等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对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生态环境保护单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管控单元以及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其他区域,加强监管执法。将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提问期间,通过王志斌的回答,我们了解到,目前已建成生态工业园区73家,据2022年度统计,73家生态工业园区创造了全国7.6%的工业增加值,而COD、氨氮、SO2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仅占全国工业排放的4.6%、2.9%、0.9%和1.4%,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全国低81%,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0.81%,优于全国工业园区平均水平。以全过程污染预防为核心,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筛选推广先进清洁生产技术,推动重点行业、园区和区域节能、节水、节材、减污和降碳,实现源头减量、过程减排、末端治理和综合利用。人民网记者提问道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取得了哪些成效,王志斌回答道,2018年生态环境部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重点以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目标,以集成应用为导向,聚焦以磷为核心的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水生态完整性评估等六大专题,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和驻点城市“一市一策”科技帮扶,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成效显著。一是构建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知识库”和“工具箱”。系统诊断长江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揭示问题成因及机理;研究建立全时空“诊”、全过程“控”、全方位“治”、全要素“保”的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技术体系,重点构建了水环境精准溯源和系统治理、水生态调查—评估—修复等技术模式,形成覆盖全链条的科技供给。建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智慧决策平台,服务推动沿江省市科学数据共享。二是科技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国家科学决策。围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等攻坚战重要任务,开展关键指标内涵判定、期望值确定、监测关键技术和质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支撑出台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坚持需求导向,开展“风险防范—污染管控—排口管理—水源保障”管理技术研发,全力支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化工园区水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和尾矿库污染防控等攻坚战专项行动。组织专家团队赴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现场进行问题研判,圆满完成国家重大活动的水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三是科技助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地方精准施策。以联合研究成果为基础,“前店后厂”,送科技、解难题。分两批派驻66个驻点专家团队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磷污染来源解析,以及122个水体水生态调查评估等,形成源清单、问题解决方案等700余份,帮扶地方解决治理难题。与2018年相比,驻点城市总磷浓度平均下降约30%,“一江碧水向东流”的美景重现,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发布 构建“四区九带”生态修复格局
    近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构建全省“四区九带”生态修复格局,提出八大分区主要任务,部署十项重大工程,到2035年,全省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将实现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城乡一体的生态网络基本建成,蜀风雅韵的魅力景观系统全面呈现,“和谐、安全、高效、协同、美丽”的国土空间新格局基本构建。四川省地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占据重要位置。为此,《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决扛起上游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合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规划》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难点、综合治理分区分类修复、改革创新完善保障机制的原则。明确,以山水本底为依托,落实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四川省重要生态安全地位为依据,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为目标,构建“四区九带”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同时,按照“气候区划—地貌分异—流域分区—生态系统类型”区划体系,以重点流域和重要山脉为基础单元,突出自然地理完整性、生态系统连通性和生态问题相似性等特征,将全省划分为8个生态修复分区。《规划》聚焦生态修复重点区域,部署了金沙江上游高原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雅砻江中上游高原湿地水源涵养与高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岷山—大渡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金沙江中下游—大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修复、黄河上游若尔盖草原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长江上游水土保持与岩溶石漠化综合治理、成都平原人居环境提升与川中丘陵水土流失防治、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网络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10大重点工程。此外,《规划》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推动横向统筹协调,构建多部门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协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各部门事权,共同完成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谋划实施重大工程,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强化纵向传导约束,构建省、市、县三级生态修复规划纵向传导体系。同时,科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严格规范生态保护修复行为,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强化项目管理。引导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生态产品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价值转化,充分发挥生态系统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以及支持服务功能,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将《规划》作为全省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空间指引,聚焦重点流域和重要区域,细化完善任务清单,建立重大项目实施推动和监督机制,确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落实。自然资源厅将牵头推动各级各类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上图入库,加强动态监管,实现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一张图”管理。《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pdf
  • 生态环境部:十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月17日结束。生态环境部表示,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新时代十年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显著的十年。十年来,我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全国重点城市PM2.5的平均浓度下降57%。地级及以上城市2020、2021和2022连续三年PM2.5浓度值全都降到世卫组织所确定的35微克/立方米第一阶段过渡值以下,我国已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2022年,北京PM2.5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创近十年最低;河北省所有城市已退出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后十”行列。全国地表水I—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23.8个百分点,达到了87.9%,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提高17.6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态环境已明显改善。2023蓝天保卫战怎么打?根据安排,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着力推动天然气管网、电网、热力管网、铁路专用线、廊道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矿山、港口码头、大宗货物运输企业推动电动重卡等清洁运输方式广泛运用。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稳妥推进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清零。高质量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加强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成品油全链条监管。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等。2023碧水保卫战怎么打?生态环境部表示,2023年,将持续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研究制定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强化长江流域磷污染综合治理,深化长江经济带和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整治,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组织开展2023年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行动。研究出台入河和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重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深入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一河一策”的沿海城市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开展美丽海湾建设,开展重点海湾专项清漂。加强海水养殖、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海洋垃圾监管。强化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能力建设,全面实施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联合开展“碧海2023”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2023净土保卫战怎么打?2023年,生态环境部将推进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应查尽查、分阶段治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成效。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加强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强化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继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程与修复试点。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对不正常运行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强化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监测评估。
  •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11月2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深入谋划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治理和监管力度,着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先选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治理模式,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要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培训和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利用执法监测、常态化调研评估等方式,督促指导地方扎实做好工作、做出成效。会议强调,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对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指南》从黑臭水体识别、排查与清单编制、成因分析、开展治理、成效验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利于系统、规范、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南》印发后,要加强政策宣贯解读,多渠道做好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强化跟踪评估,督促推动地方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要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与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切实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农村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会议指出,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标准体系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举措。《技术规范》明确了废硫酸利用处置全过程污染控制要求,对推动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要抓好《技术规范》的实施和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其对危险废物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核发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促进废硫酸资源化利用和妥善处置,推动提升企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会议强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方法(试行)》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3项标准”)分别规定了放射性测井工作中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规范了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管理程序和内容,明确了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的方法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对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对“3项标准”的宣贯解读,全方位做好政策培训与技术指导,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保障环境设施稳定、有效、可靠运行,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会议指出,监测标准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具有重要作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以下简称“8项监测标准”)对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服务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碳监测评估试点、新污染物治理与履约监测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持续优化监测标准管理,积极开展预研究工作,不断丰富监测标准供给。要加强对“8项监测标准”的宣贯工作,全面做好解读和培训,确保监测标准落地实施,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化水平。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刘炳江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最新公布!生态环境部部门职责调整
    近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生态环境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对于生态环境部职责机构调整如下:一、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生态环境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及其内设的社会发展科技司4名行政编制、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生态环境部。二、不再保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不再加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牌子。三、将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更名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并将其职责表述中“承担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修改为“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调整后,生态环境部内设机构21个,机关行政编制50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79名。据了解,本次调整涉及部分职责机构、加挂牌子和职责表述。生态环境部此前部门分别为办公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司、法规与标准司、行政体制与人事司、科技与财务司、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水生态环境司、海洋生态环境司、大气环境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应对气候变化司、土壤生态环境司、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生态环境监测司、生态环境执法局、国际合作司、宣传教育司。此外,除生态环境部外,中办国办还发布通知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
  • 生态环境部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考核
    11月2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新污染物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任务。动态发布《清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对新污染物实施有效管控的重要依据和有力抓手,有利于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会议强调,要强化工作协同,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推动《清单》落地见效,确保各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要压实地方责任,研究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要不断完善《清单》,将新污染物治理融入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清单》与现有污染防治制度机制的有机衔接。要加大支持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要做好宣贯解读,让管理部门掌握好管理要求,让企业充分了解合规要求。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副部长董保同出席会议。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核安全总工程师,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生态环境部在《求是》发表文章,要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11月16日,生态环境部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准确把握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总结新时代10年的实践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几个重大关系,即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此文章中提到:要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仍居高位,环保历史欠账尚未还清,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新征程上,要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攻方向,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仍有待健全,有的地方生态环境监管流于表面、监管不到位,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新征程上,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把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贯穿始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规制度,强化执法监管,保持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高压态势。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要处理好“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建立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地方和相关行业开展碳达峰行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启动和稳定运行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5亿吨。10年来,我国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超过35%,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态势。202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第一阶段国家自主贡献承诺。同时也要看到,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而是要付出持续艰苦努力。当前,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部分西方国家打“气候牌”,出台碳关税等政策,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减排责任。新征程上,要处理好“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协同创新试点。
  • 生态环境领域行贿从重处罚!
    日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此次修改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明确对在生态环境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从重处罚”。生态环境为何成为打击行贿犯罪的重点领域,“从重处罚”意味着什么,未审结的相关行贿案件将如何适用新旧规定。与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明确对于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从重处罚。广东越启兰律师事务所生态环境合规中心主任卢清彬认为,生态环境与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及教育、医疗均属于公共服务领域,与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将其作为重点犯罪打击领域,可以说是理所应当。“一方面反映了立法部门对该些领域的重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这些领域客观上还存在不少违法犯罪现象,需要加大力度打击。” 卢清彬说。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中明确,要坚决查处行贿行为,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要重点查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该类行贿行为扰乱了相关领域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加大查处力度,推动解决一些行业的顽瘴痼疾。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学术委员会副主席杨杰告诉记者,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二)延续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严厉打击领域,彰显了对于贿赂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将在对应刑罚档次中从重量刑事实上,在2012年、2016年的相关司法解释中,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领域的行贿行为在定罪量刑时便有特殊规定,但此次修正案明确生态环境领域行贿 “从重处罚”仍意义重大。卢清彬认为,之前的司法解释中环境保护等领域只是作为起刑点或刑罚档次的衡量因素,在实务中还需结合其他情形综合判断是从重处罚还是从轻发落。例如2016年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一般行贿罪的涉案数额须在三万元以上才追究刑事责任,但若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即应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若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且同时又是涉环境保护的,则进一步认定为“情节严重”,对应处以更严厉的刑罚。“不同于此前的司法解释,本次修正案将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作为重点查处对象,直接明确对该些领域的犯罪活动应‘从重处罚’,体现了对生态环境领域行贿犯罪更强的针对性和更大的处罚力度。”卢清彬说。而“从重处罚”对于刑期的影响,杨杰介绍不同的犯罪情形对应不同的刑罚档次,刑法修正案(十二)通过后生态环境领域的行贿行为将在对应的刑罚档次中从重量刑。“例如刑法修正案(十二)通过后,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该行贿行为属于生态环境领域,量刑将会在3年—10年的区间内提升一定幅度。”杨杰介绍,具体提升幅度尚需结合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细化,但从过往办案实践来讲从重量刑的刑期提升范围大约在20%—50%。未审结案件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修正案(十二)中明确,修正案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卢清彬认为,修正案的施行将对相关行贿活动的罪与非罪的认定带来较大的影响,大大压缩有案不立、立后不罚的空间,对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对于一些企图进行或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敲响警钟。同时,通过普法宣传也能对社会公众起到教育和引导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促进大家共同参与美丽中国建设。而届时未审理结束的生态环境领域行贿犯罪案件,杨杰表示将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进行处理。“由于本次修正案总体上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惩处力度,因此对于2024年3月1日之前的犯罪事实,主要适用原来较轻的刑罚,这也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利益。”杨杰说。卢清彬提醒,在司法实践中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还需要全面准确把握本次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意图,真正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同时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避免矫枉过正、片面执法、武断司法。
  • 生态环境部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三大重点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研究部署疫情应急监测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方案提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做好空气、地表水等相关应急监测工作。方案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重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一是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交通出行不便的地区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协调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安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疫情防控期间,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密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风险、消除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三是完善应急监测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准备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疫情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同时加强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努力提升应对能力。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量使用消毒用品造成环境次生灾害时,经省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方案要求,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科学研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原因,准确评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环境次生灾害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应急监测结果,保障群众的生态环境质量知情权。 /p p br/ /p
  • 云南省发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强调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十四五”时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举措。《规划》提到要全面提升智慧化环境监管能力,全面建成现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针对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大气环境、土壤污染、生物多样性和环境风险(包括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固体废物、放射性污染和新污染物等)等方面,《规划》提出了明确的治理和监管计划、目标,以及具体的举施,其中均提到要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提升监测能力建设,以及加强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针对温室气体排放,《规划》提到要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省级和州(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利用地面监测、遥感等技术手段探索大尺度区域含氟温室气体和甲烷等排放监测。针对大气环境治理,《规划》提到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其中提到要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以物流主要通道和柴油货车集中通行路段为重点,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并提出到2025年,新建水平式遥感监测设备12套、黑烟车抓拍设备15套,安装重型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系统(OBD)4.4万套。针对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提出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到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以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在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集中地区,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矿山尾矿库环境监管,加大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固体废物污染。《规划》在 “健全治理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中明确提出: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和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具体内容如下: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1)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创新执法方式,加强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运用。2)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成覆盖云南全省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网络,推进全省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互联共享。优化调整省级空气、温室气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等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和指标项目,提升PM2.5与O3协同监测预警及污染溯源解析能力。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自主安装自动监控设备。规范排污单位和各类开发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监控,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开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开展新污染物等典型环境问题调查性和研究性监测,推进监测监管数据共享。3)强化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完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管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推动改革全面落地见效。分级分类推进地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确保监测机构能力满足监管需要。其中重点提出建立健全与执法任务相配备的能力保障,完善保障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用车、手持快速检测仪等执法设备,规范环境执法队伍着装等执法装备。探索“局队站”合一模式,将执法监测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系。4)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智慧环保”治理能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提升工程1.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能力建设工程。通过加密设置监测站点,更换老旧自动监测仪器和配套设备,开展非甲烷总烃、温室气体、颗粒物组分等指标自动监测等方式,优化完善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构建地表水自动监测网,建设部分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站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试点建设一批地下水自动监测站。以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为基础,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规范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例行监测,与普查有效衔接,形成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网络。部分地级城市及县城试点开展功能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补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省厅驻各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与实验室基础能力,提升非区域中心的厅驻各州(市)监测站监测能力,拓展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建立高黎贡山等一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和监测样地(带)。2.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着装配发,争取利用1—2年时间基本配齐执法辅助装备。3.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工程。实现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与应用迁移上云。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扩展数据深度和广度,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数据集成整合与共享,协调生态环境部及省级跨部门数据融合和应用。建立并完善数据资源目录,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数据共享体系。深化数据中台、业务中台建设,强化服务支持能力。4.“智慧环保”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围绕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服务便民化的理念,建设6大应用体系,即:问题发现体系、问题分析体系、问题解决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决策支持体系、日常监管体系。搭建数据即服务的创新模式,提升生态环境纵向横向多部门多业务间的协同推进能力,实现以数据为核心的业务再造。5.信息安全保障工程。建立安全技术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基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网络安全体系和基于国产密码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可信服务、安全审计的安全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1)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环保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2)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专项研究。组织开展高原湖泊污染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滇南大气污染机理、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成因及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等专项研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成因、多污染物复合效应、跨介质污染迁移等基础研究。开展新污染物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治理管控、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重金属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等技术方法研究。支持生态、土壤、大气等监测预警网络系统研发。3)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实施绿色生态环境产业发展“两环境、三培育、五争取、十工程”计划。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规划》原文下载:《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发表讲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今年7月,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必须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进一步创新、丰富和发展,为新征程提供了根本遵循。  “四个重大转变”全面总结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四个重大转变”源于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实践,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国内与国际相关联的视角,全面总结和系统展示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是新时代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的高度凝练,充分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必须坚定信心决心,继续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五个重大关系”创造性丰富发展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五个重大关系”既是实践总结也是理论概括,蕴含着丰富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充满着精辟的道理学理哲理,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智慧光芒,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创造、新发展、新成果的集中体现,标志着我们党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必须牢牢把握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项重大任务”系统部署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这是瞄准未来5年和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也是对党的二十大重大部署的深化实化。必须认真对标对表,在全面把握、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一步步变为现实。  “一项重大要求”强调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新时代的伟大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应对一切风险挑战、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根本所在。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深刻把握新形势新挑战,切实增强美丽中国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显著标志。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深刻把握新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建设美丽中国新征程上不断展现新作为。  从绿色高质量发展看。十年来,我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超过6%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26.4%,是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可再生能源装机历史性超过煤电装机容量,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都稳居世界第一。但是当前我国绿色发展水平整体还不够高、基础还比较薄弱,产业结构高耗能、高碳排放特征依然明显,盲目上马“两高一低”项目的现象仍然存在。必须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从污染防治攻坚看。十年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历史性下降到2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5%,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最快的国家。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7.9%,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但是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大气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必须正确处理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从生态保护修复看。十年来,我国累计造林10.2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4.02%,人工造林占全球的四分之一。实施44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但是我国生态本底脆弱,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水平仍较低,“填湿地、造水景、插棍子”等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仍时有发生。必须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从制度法治看。十年来,我国制修订30余部相关法律法规,形成“1+N+4”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较真碰硬开展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但是调研发现,有的地方生态环境监管流于表面、监管不到位,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从全球环境治理看。十年来,我国推动《巴黎协定》达成生效实施,作出碳达峰碳中和庄严承诺。作为主席国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推动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全球  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力量。但是当前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部分西方国家打气候牌、出台碳关税等政策,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减排责任。必须正确处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立足实际国情,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争取战略主动和于我有利的国际环境。  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蓝图已绘就,关键在落实。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大会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努力绘就美丽中国新画卷。  一是加强美丽中国建设顶层设计。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文件,建立健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体系、落实机制,加强调度推进和跟踪评估。深入谋划和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做好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有序衔接。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以更高标准打几个漂亮的标志性战役。  三是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制定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完善环评管理服务制度体系。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  四是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监管。推动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出台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五是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建立常态化管控生态环境风险长效机制。加强“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推动危险废物“1+6+20”重大工程建设和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信息化追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六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适时启动第三轮督察。深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研究制定美丽中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
  • 重磅!生态环境部“三定”规定发布
    p   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p p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p p   第二条 生态环境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加挂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p p   第三条 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p p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p p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p p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p p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p p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p p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p p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p p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p p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国家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p p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p p   (十一)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指导地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p p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p p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p p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全球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p p   (十五)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p p   (十六)职能转变。生态环境部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p p   第四条 生态环境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p p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全国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p p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p p   (三)综合司。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 /p p   (四)法规与标准司。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p p   (五)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p p   (六)科技与财务司。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p p   (七)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 /p p   (八)水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国)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p p   (九)海洋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划定海洋倾倒区。 /p p   (十)大气环境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负责全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p p   (十一)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 /p p   (十二)土壤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p p   (十三)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全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p p   (十四)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拟订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p p   (十五)核电安全监管司。负责核电厂、研究型反应堆、临界装置等核设施的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p p   (十六)辐射源安全监管司。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p p   (十七)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p p   (十八)生态环境监测司。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p p   (十九)生态环境执法局。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p p   (二十)国际合作司。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牵头组织有关国际条约的谈判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承担与生态环境国际组织联系事务。 /p p   (二十一)宣传教育司。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部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p p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p p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p p   第五条 生态环境部机关行政编制478名(含两委人员编制4名、援派机动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0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78名(含总工程师1名、核安全总工程师1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8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1名)。 /p p   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既是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也是国家核安全局的内设机构。核安全总工程师和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的司长对外可使用“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的名称。 /p p   第六条 生态环境部所属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区域督察局,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6个督察局行政编制240名,在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外单列。各督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1名,共2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 /p p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作为生态环境部设在七大流域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实行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双重领导、以生态环境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p p   第七条 生态环境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p p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p p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p
  • 专家解读|为何要组建生态环境部?
    这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尘埃落定。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一个与公众生活环境诸多方面利益息息相关的部委——生态环境部,即将闪亮登场。 从十年前成立至今的环境保护部到即将问世的生态环境部,虽然只是两个字的变动,但却意味深长。为何要组建生态环境部?它与此前的环境保护部在职能上有何区别?作为一个调整后的新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未来生态环境部又将发挥哪些重大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突出“生态”一词,意味着未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与环境保护两者缺一不可,都将受到更多关注和重视。 其实,此前在十九大报告中就有相关暗示。比如,十九大报告对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诸多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也就是说,这三个“统一”将把相关部门分散的职责集中统一起来,实现权责明确清晰,进而更好管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对经济观察网说,这次成立生态环境部,实际上是对十九大报告中相关部署的一个落实。过去多年来,生态环境方面的管理机构存在多头管理、“九龙治水”、职责交叉重叠、权责不清晰、部分领域权责缺失等问题,由此带来了内耗较多、效率较低、监管不到位、“公地悲剧”等后果。 他认为,为了真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必要从体制上把现有的机构理顺,真正达到高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这应该是最主要的考虑。 这一轮机构改革把现有相关部委——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涉及到环境治污领域的方方面面职责全部进行了整合。 根据最新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环保部的职责,国家发改委的应对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都进行了整合,统一组建成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务委员王勇表示,组建生态环境部旨在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可以说,生态环境部的问世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此前部门职能重叠造成的资源浪费,减少出现监管死角和盲区,集中力量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污染整治力度。 “比如在整治农业土壤面源污染方面,依靠多部委进行多方治理的效果肯定不会太好。因为相关部委不仅权责有限,而且人员和技术装备也有限。同时,很多污染往往是交叉重叠和相互贯通的,仅靠单个部门的力量是很难达到整体治理效果的。”李佐军说。 他进一步提到,如果我们把这些分散的职能都统一到生态环境部上,治理全域国土上的各种生态环境污染,责任就非常明确了,而且可以确保监督、管理和治理无死角,在后期进行监测、统计、考核、评价和奖惩时,也更易操作。由一个部门统一部署,而非由多个部门来协调,可以形成一个拳头发力,更有利于达到治理效果。 在李佐军看来,分散的职责统一之后,生态环境治理的效果就可更充分显现。一方面,污染治理效率可以大大提高,污染治理成本也会随之降低;另一方面,扯皮推诿的事情可以大大减少,那些污染治理的灰色空间也可明显减少,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全覆盖。 (内容源于点绿咨询)
  •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7月1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5—2020年)调查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调查评估报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关于印发〈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5项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是对我国生态国情开展的基础性调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国科学院开展了2015-2020年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形成了《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报告》综合分析了过去20年来全国生态状况变化的总体态势,重点评估2015-2020年全国和重点区域生态状况变化情况,内容丰富,数据翔实,技术和方法均有创新,为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全国和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奠定了重要基础。下一步,要做好《调查评估报告》成果应用工作,支撑国家生态保护重大决策和综合决策。要不断完善调查评估的制度体系、方法体系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做深做实定期调查评估工作。   ◇会议强调 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开展调查与观测,获取科学翔实的数据,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管的基础。《技术规范》构建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体系,规范了技术方法及质量控制要求,将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保护成效评估等工作夯实科学基础。下一步,要做好《技术规范》宣传贯彻,加强培训、指导和帮扶,推动各地常态化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工作,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会议指出 《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生态环境部开展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行政审批的主要依据。《公告》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与执行《斯德哥尔摩公约》《鹿特丹公约》《水俣公约》关于履行化学品进出口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等规定有机结合,对《名录》进行修订更新,工作基础扎实,内容系统全面,文字精炼简明,有助于加强化学品管理、防范环境风险,有助于落实相关公约义务、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公告》印发后,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更新相关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确保《公告》要求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是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中的环境技术指导文件,是支撑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重要技术性标准。5项标准提出了相关行业污染治理的技术方法和管理措施,可以为相关行业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提供有效支撑。下一步,要持续优化技术标准管理,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技术指导,切实发挥技术标准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支撑作用。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总工程师刘炳江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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