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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公示相关的资讯

  • 2013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形式审查结果公示
    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奖)推荐工作已结束,今年共收到有关高校推荐项目1239项(通用项目1208项、专用项目31项),其中,自然科学奖393项,技术发明奖178项(通用项目164项、专用项目14项),科技进步奖575项(其中,推广类35项,通用项目561项、专用项目14项),专利奖12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27项,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16项(通用项目14项、专用项目2项),直报国家科技进步奖38项。经形式审查,21项自然科学奖项目、2项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21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3项专利奖项目、1项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材料不合格,不予公示。   为进一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自然科学奖项目372项、技术发明奖176项(通用项目162项、专用项目14项)、科学技术进步奖554项(其中,推广类35项,通用项目540项、专用项目14项)、专利奖9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27项、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15项、直报国家进步奖38项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2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ldquo 中心&rdquo 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 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ldquo 中心&rdquo 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903房间   邮政编码: 100080   附件: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3年9月13日
  • 2024年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共57份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超出规定推荐数量的申报材料纳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备选库。   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侯纪伟 010-82262117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研究分院刘中华 010-58811428   电子邮箱:liuzh@cnis.ac.cn zhglc@samr.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编100191   附件: 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实验室名单.pdf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2024年4月8日
  • 2018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结果公示 清华、浙大并列第一
    p   8月31日,教育部公示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用项目/候选人形式审查结果。2018年度教育部奖推荐工作共收到有关高校和专家推荐/提名的通用项目/候选人1266项,其中,自然科学奖442项,技术发明奖149项(含专利类10项),科技进步奖589项(含推广类32项、科普类10项) 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21项、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14项、直报国家科技进步奖13项 青年科学奖候选人38人。 /p p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2018〕2号),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自然科学奖401项、技术发明奖117项(其中,专利类项目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479项(其中,推广类项目21项、科普类项目6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21项、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14项、直报国家进步奖13项以及青年科学奖候选人37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2018年8月31日-9月14日)。 /p p   从统计结果来看,共有240所高校以第一完成单位牵头的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其中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各有37个项目/候选人,并列第一位,北京大学以36个项目/候选人位列第三位。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均有超过20个项目/候选人通过形式审查,位列前十位。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重庆大学等也有15项以上通过审查,表现不俗。 /p p   附件: a href=" http://202.205.109.48/Cutech/uploadfiles/doc/2018_xssc_zr.html" target=" _blank" 1.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直报自然科学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a /p p    a href=" http://202.205.109.48/Cutech/uploadfiles/doc/2018_xssc_fm.html" target=" _blank" 2.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直报技术发明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a /p p    a href=" http://202.205.109.48/Cutech/uploadfiles/doc/2018_xssc_jb.html" target=" _blank" 3.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奖、直报科技进步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a /p p    a href=" http://202.205.109.48/Cutech/uploadfiles/doc/2018_xssc_qn.html" target=" _blank" 4.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青年科学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教育部科技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8月31日 /p p & nbsp /p
  •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结果公示
    p   2017年度教育部奖推荐工作已结束,今年共收到有关高校推荐项目1074项(通用项目1040项、专用项目34项),其中,自然科学奖374项,技术发明奖135项(含专利类19项,其中,通用项目119项、专用项目16项),科技进步奖493项(含推广类57项、科普类11项,其中,通用项目477项、专用项目16项) 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28项,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11项(其中,通用项目10项、专用项目1项),直报国家科技进步奖33项(其中,通用项目32项、专用项目1项),提名青年科学奖候选人38人。经形式审查,43项自然科学奖项目、18项技术发明奖项目(含专利类4项,其中,通用项目17项、专用项目1项)、43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直报国家自然奖项目和1位青年奖候选人的推荐材料不合格,不予公示。 /p p   为进一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拟将形式审查合格的自然科学奖330项、技术发明奖(通用)102项(其中,专利类通用项目15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432项(其中,推广类通用项目48项、科普类通用项目8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27项、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10项、直报国家进步奖(通用)32项(附件2)以及青年科学奖有效候选人37人进行公示。33项专用项目另行公示。 /p p   自公布之日起2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的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 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中心”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p p   特此公告。 /p p   联系方式: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903室 /p p   邮政编码: 100080 /p p   附件: a href=" http://202.205.109.48/Cutech/uploadfiles/doc/2017_xssc_zr.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1.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1.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202.205.109.48/Cutech/uploadfiles/doc/2017_xssc_fm.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2.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2.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202.205.109.48/Cutech/uploadfiles/doc/2017_xssc_jb.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3.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3.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pan a href=" http://202.205.109.48/Cutech/uploadfiles/doc/2017_xssc_qn.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4.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青年科学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4. 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青年科学奖形式审查合格项目目录。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6月5日 /p
  • “激光诱导击穿光谱(LIBS)定量化技术及应用”通过2018年度教育部科研优秀成果奖候选审查公示
    p   2018年8月31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用项目/候选人形式审查结果的公示》。推荐工作截止后,累计收到高校、专家推荐或提名的项目与候选人共计1266项,经审查合格的有1069项,《激光诱导击穿光谱(LIBS)定量化技术及应用》位列技术发明奖候选名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激光诱导击穿光谱(LIBS)定量化技术及应用 /strong /p p 主要完成单位: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清华大学 /span /strong /p p   激光诱导击穿光谱(LIBS)具有实现在线或原位分析的优势,被称为化学分析的“未来超级巨星”,是光谱分析领域的重点研究方向。但长期受测量不确定性较高和测量误差较大这两大关键瓶颈的制约,一直未能实现精确定量化,也未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本项目通过研究LIBS测量过程中不确定性及测量误差的产生机理及抑制机制,发明了一系列提高LIBS定量化性能的方法,在不增加系统复杂性和成本条件下,实现了精确定量化,并在应用中得到了证实,为LIBS大规模商业化奠定了技术基础。 /p p   项目的主要发明点包括:1、揭示了光谱信号不确定性产生的机理,明确提出降低测量不确定性的主要机制是降低收光系统观测到的待测元素总粒子数密度波动的影响,并发明了等离子体调制技术和光谱标准化方法,分别通过调节等离体子的演化过程以产生稳定核心测量区域和把光谱强度折合到标准状态以减少等离子体特性参数波动对测量的影响,从而提高测量可重复性。在煤炭或金属样品的应用中,等离子体调制技术可以把原始谱线强度的相对标准差(RSD)降低近20%,而经过光谱标准化方法后的RSD则比目前常用的光谱面积归一化方法降低了近4倍。2、发明了基于主导因素偏最小二乘(PLS)定标方法:利用基于物理模型的主导因素对测量过程中能够利用物理规律描述的部分进行建模,然后利用基于统计学方法的偏最小二乘方法(PLS)对尚不能用物理规律描述的过程及不确定过程进行残差修正,克服了传统物理模型和统计学模型各自的缺陷,提高了测量准确度。在金属样品的测试中,其预测均方根误差比常规PLS模型相对下降近2.5倍,并扩大了模型的适用范围。3、提出定量化新思路,发明了基于自适应数据库的光谱辨识技术:建立包含光谱强度和不确定性的数据库,并判断待测样品光谱是否来自于库中样品 对确定是库内的样品直接读取浓度信息,而对新样品则预测浓度并更新数据库,使新样品变成老样品,从而解决测量重复性问题。在煤炭样品测试中,辨识正确率达100%,所有样品测量结果100%可重复。 /p p   本成果专利以许可或转让方式通过美国TSI、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国内外多个公司获得成果转化,在LIBS领域首次实现中国专利技术向发达国家领头企业逆向输出。成果已在煤质分析、金属分析、水泥生料在线控制方面得到了应用,测量重复性和准确性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并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1.2亿元,推动了LIBS技术以及相关应用领域的进步。2017年,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织,由包括金国藩、张玉奎、尤政、顾大钊等四位院士的鉴定委员会鉴定:“在国际上率先突破了LIBS测量不确定度高和准确性差这两大瓶颈的制约,形成了一套LIBS精确定量化技术 创新程度高,在LIBS定量化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整体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本项目成果累计发表SCI论文39篇,WOS核心集他引640次。授权发明专利22项(1国际专利),总专利转让金额近1500万元(含200万美元外汇)。获2017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九届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 /p
  • “薄膜材料热特性测试技术及仪器”通过2018年度教育部科研优秀成果奖候选审查公示
    p   2018年8月31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用项目/候选人形式审查结果的公示》。推荐工作截止后,累计收到高校、专家推荐或提名的项目与候选人共计1266项,经审查合格的有1069项,《薄膜材料热特性测试技术及仪器》位列技术发明奖候选名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薄膜材料热特性测试技术及仪器 /strong /p p   主要完成单位: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嘉仪通科技有限公司 /strong /span /p p   新材料是国家重点部署的五大颠覆性技术领域,颠覆性的新材料迫切需要颠覆性的测试技术,我国2万亿新材料产业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巨大的材料检测仪器需求。材料表征测试是决定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是新材料研发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材料数据库和材料计算模型的基础,但是目前的材料测试技术尤其是热性能测试手段极其匮乏。此外,材料的薄膜化和小尺寸化是当前新材料产业的发展趋势,随着薄膜厚度逐渐减小到纳米尺度,传统的基于热量检测的热特性测试仪器由于热量检测灵敏度受限,对纳米尺度薄膜的热特性测试束手无策,且通常为破坏性的,并忽略薄膜材料本身显著的尺寸效应,因而带来极大的测试误差甚至完全不能反映薄膜材料的热性能。 /p p   围绕上述技术难点,在国家863等项目支持下,经过7年攻关,本项目突破了传统热分析仪器对薄膜材料热特性检测的限制,(1)提出了一种基于材料反射率变化原理的薄膜材料相变温度的新测试方法,发明了薄膜材料相变温度测试的新技术,实现了厚度低至5 nm薄膜材料相变温度原位、高灵敏度检测,填补了薄膜材料相变温度测试仪器的国内外空白 (2)提出了一种基于单一光源分束干涉的薄膜材料热膨胀系数测试方法,将可测量厚度下限提升了625倍,通过设计光路引入切换挡板,研发出基于光干涉原理的薄膜材料热膨胀系数测试设备,实现了透光材料和非透光材料的光干涉检测 (3)发明了薄膜材料热导率和热电参数动态测试方法,有效降低了黑体辐射及常规单点或稳态测量引起的误差,并设计横向双电极结构实现了基于频域动态法的薄膜面内热导率测量,开发出薄膜热电参数测试系统,实现了薄膜材料塞贝克系数的测试。项目共获授权发明专利13项(其中美国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项。项目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开发出的薄膜材料相变温度、热膨胀系数、热导率及赛贝克系数等一系列热性能测试仪器已销售百余台,并出口至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英国南安普敦大学等海外市场,成功实现了国产自主材料测试仪器在国际市场上的突破。仪器在武汉新芯、武汉天马、福耀集团、清华大学和中国计量院等三十多家单位实现了示范应用,应用单位武汉新芯使用薄膜热导率测试仪和热膨胀系数测试仪突破了硅片翘曲的瓶颈问题,显著提高了存储器产品良率。 /p p   本项目近三年累计新增利润约1.1965亿元,新增税收1218.3万元。本项目开发的仪器已为包括3项国家“973”计划项目和3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国家级项目提供了关键的测试数据,已有36篇SCI论文使用本项目仪器并标注了仪器型号。仪器荣获“湖北省十大科技事件”、“武汉地区最具影响力十大科技事件”等奖励,并被美国陶瓷学会主页报道,测试方法及结果被国际权威杂志Annu. Rev. Mater. Res.综述文章及权威学者Matthias Wuttig等多次引用。鉴定委员会认为该成果“创新突出,整体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在纳米级薄膜的相变温度测试以及薄膜面内热导率测试等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p
  • 医保局:首个国产新冠口服药通过医保目录调整初步审查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公布了2022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据名单显示,共有344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其中包含已被纳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中国国产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片。 根据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安排,国家医保局近期对申报药品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初步形式审查是对申报药品是否符合当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条件以及药品信息完整性进行的初步审核。通过形式审查不等于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续还需按程序开展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2022年7月1日9时至2022年7月14日17时,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共收到企业申报信息537条,涉及药品490个。经审核,344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通过比例为70%。与2021年相比,申报和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数量都有一定增加。通过率方面,目录外药品比例为60%,目录内药品比例为91%。  这其中即包含阿兹夫定片。该药是中国自主研发的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物,已被纳入中国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有报道显示,该药已于今年8月初在河南省正式投产。  国家医保局表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从2020年第一次实行医保药品目录企业自主申报制起,国家医保局就对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给予了高度重视,将“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作为申报条件之一。一批新冠治疗用药已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今年,中国第九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纳入了一批刚在中国上市的药品。本次申报过程中,有的药品进行了自主申报并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对于已申报且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国家医保局将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争取以合理价格正式纳入医保目录。  关于本次公示后将如何开展工作,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确定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范围,并向社会公布。随后,国家医保局将按计划推进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后续工作。
  • 质检总局《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
    关于征求《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2010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严格对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起草了《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发布。为增强该细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操作性,现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10月25日12时前通过网站提交质检总局食品司。   谢谢合作!   联系人:李绍芬、马福祥   联系电话:82261892   电子邮箱:zrcqs@aqsiq.gov.cn   附: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征求意见稿).doc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 57家!2024年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通过形式审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公示2024年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形式审查结果,共57份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包括辐射监测质量标准研究实验室、环境新污染物检测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能新能源汽车全域安全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高端仪器仪表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中药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有色金属新材料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绿色能源产业链关键新材料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乳制品产业链技术创新及品质研究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超精密装备制造计量检测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稀土磁性与先进碳材料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新能源电化学储能技术测试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仪器仪表及传感器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系统级集成电路检测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新能源汽车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光伏产业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等。2022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力争在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掌握质量技术的最新发展方向,突破一批检验检测新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制一批智能化高端检测设备,形成一批重点产业标准及认证方法,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2023年10月,两部门又联合制定了《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管理办法》,提出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是组织重大质量标准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高水平质量标准制定与应用推广、聚集和培养优秀质量标准人才的公益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是质量强国建设中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的重点任务。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应聚焦产品设计、生产控制、检测试验、管理体系等影响质量的各环节,开展科学研究并组织相应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主要包括:承担质量标准基础科学与应用研究;加强关键性、前瞻性、战略性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开展先进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方法、高端计量标准,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设施的研制;解决质量创新、安全风险管控、质量治理重要问题;培养质量标准领军人才;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服务。2024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启动2024年度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经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共57份申报材料通过,具体名单如下: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实验室
  • 2021 BCEIA金奖项目公示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申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2021BCEIA金奖项目公示通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组织的2021BCEIA金奖申报工作现已结束,有27个单位申报了27项“2021BCEIA金奖”(其中有3个单位申报2个项目;有3个项目由2个单位联合申报)。根据《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科学技术奖-分析测试技术奖(BCEIA金奖)评选办法》,全部通过形式审查,现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名称及所申报产品名称在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网站www.caia.org.cn、BCEIA网站www.bceia.cn和有关媒体网站上公示2周(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 20日),如对所公示项目的知识产权或其他问题有疑义者,请及时与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联系。中国分析测试协会2021年6月5日 联系电话:010-68512283联系人:薛莉、汪正范Email:bceia@caia.org.cn注:被公示企业包括:华志电子、钢研纳克、上海仪电物光、上海仪电分析、大连依利特、盘福生物、上海仪电、维科托、东西分析、清谱科技、青岛海泰亿诺、海光仪器、艾捷博雅、宝德仪器、蚂蚁科仪、华科仪、兰友科技、谱育科技、托普云农、吉天、禾信、莱伯泰科、科诺美、青岛盛翰(排名不分先后,具体见下)。
  • 2012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
    2012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190项申报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候选单位、候选人、推荐单位)予以公示(排序不分先后),公示时间:2012年7月27日-8月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推荐单位或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和对形式审查结果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王 芳 010-66558728   马 岩 010-66558411 66127247(传真)   附件:   2012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表.xls
  • 受理922项项目!202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公示
    202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公示2022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名的项目949项。经形式审查,共有922项项目形式审查合格,予以受理,其中自然科学奖176项,技术发明奖67项,科学技术进步奖589项,科技成果推广奖30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60项。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月26日-10月31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须注明真实身份,否则将依规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保密,并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注明:异议材料)  邮政编码:430071电子邮箱:zhaoyc@hbstd.gov.cn电话/传真:027-87135349,87135795联 系 人:赵鋆冲,余翔  湖北省科技厅2022年10月26日附名单查询链接:202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目录
  • 坚守科技伦理底线!《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将于本年底施行
    仪器信息网讯 10月8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并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文件指出,科技伦理审查应坚持科学、独立、公正、透明原则,公开审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客观审慎评估科技活动伦理风险,依规开展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敏感事项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的科技伦理审查工作,强化科技伦理风险防控,促进负责任创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开展以下科技活动应依照本办法进行科技伦理审查:(一)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包括以人为测试、调查、观察等研究活动的对象,以及利用人类生物样本、个人信息数据等的科技活动;(二)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三)不直接涉及人或实验动物,但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四)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的其他科技活动。第三条 开展科技活动应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客观评估和审慎对待不确定性和技术应用风险,遵循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科技伦理原则,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科技伦理规范。科技伦理审查应坚持科学、独立、公正、透明原则,公开审查制度和审查程序,客观审慎评估科技活动伦理风险,依规开展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敏感事项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 审查主体第四条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是本单位科技伦理审查管理的责任主体。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单位,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其他有科技伦理审查需求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单位应为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履职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和经费等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探索建立专业性、区域性科技伦理审查中心。第五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完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二)提供科技伦理咨询,指导科技人员对科技活动开展科技伦理风险评估;(三)开展科技伦理审查,按要求跟踪监督相关科技活动全过程;(四)对拟开展的科技活动是否属于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确定的清单范围作出判断;(五)组织开展对委员的科技伦理审查业务培训和科技人员的科技伦理知识培训;(六)受理并协助调查相关科技活动中涉及科技伦理问题的投诉举报;(七)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要求进行登记、报告,配合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制定章程,建立健全审查、监督、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工作规程和利益冲突管理机制,保障科技伦理审查合规、透明、可追溯。第七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人数应不少于7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委员会由具备相关科学技术背景的同行专家,伦理、法律等相应专业背景的专家组成,并应当有不同性别和非本单位的委员,民族自治地方应有熟悉当地情况的委员。委员任期不超过5年,可以连任。第八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能力和水平,科研诚信状况良好,并遵守以下要求:(一)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有关制度规范及所在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章程制度;(二)按时参加科技伦理审查会议,独立公正发表审查意见;(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科技伦理审查工作中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技术秘密、未公开信息等,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四)遵守利益冲突管理要求,并按规定回避;(五)定期参加科技伦理审查业务培训;(六)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审查程序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第九条 开展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科技伦理风险评估办法,指导科技人员开展科技伦理风险评估。经评估属于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科技活动负责人应向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申请科技伦理审查。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一)科技活动概况,包括科技活动的名称、目的、意义、必要性以及既往科技伦理审查情况等;(二)科技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包括科技活动方案,可能的科技伦理风险及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科技活动成果发布形式等;(三)科技活动所涉及的相关机构的合法资质材料,参加人员的相关研究经验及参加科技伦理培训情况,科技活动经费来源,科技活动利益冲突声明等;(四)知情同意书,生物样本、数据信息、实验动物等的来源说明材料等;(五)遵守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等要求的承诺书;(六)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根据科技伦理审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决定受理的应明确适用的审查程序,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完整告知需补充的材料。第十一条 科技伦理审查原则上采取会议审查方式,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二条 国际合作科技活动属于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范围的,应通过合作各方所在国家规定的科技伦理审查后方可开展。第十三条 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无法胜任审查工作要求或者单位未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以及无单位人员开展科技活动的,应书面委托其他满足要求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第二节 一般程序第十四条 科技伦理审查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其指定的副主任委员主持,到会委员应不少于5人,且应包括第七条所列的不同类别的委员。根据审查需要,会议可要求申请人到会阐述方案或者就特定问题进行说明,可邀请相关领域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顾问专家等提供咨询意见。顾问专家不参与会议表决。会议采用视频方式的,应符合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对视频会议适用条件、会议规则等的有关制度要求。第十五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按照以下重点内容和标准开展审查:(一)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科技伦理原则,参与科技活动的科技人员资质、研究基础及设施条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二)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具有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其研究目标的实现对增进人类福祉、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积极作用。科技活动的风险受益合理,伦理风险控制方案及应急预案科学恰当、具有可操作性。(三)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所制定的招募方案公平合理,生物样本的收集、储存、使用及处置合法合规,个人隐私数据、生物特征信息等信息处理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对研究参与者的补偿、损伤治疗或赔偿等合法权益的保障方案合理,对脆弱人群给予特殊保护;所提供的知情同意书内容完整、风险告知客观充分、表述清晰易懂,获取个人知情同意的方式和过程合规恰当。(四)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使用实验动物符合替代、减少、优化原则,实验动物的来源合法合理,饲养、使用、处置等技术操作要求符合动物福利标准,对从业人员和公共环境安全等的保障措施得当。(五)涉及数据和算法的科技活动,数据的收集、存储、加工、使用等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等符合国家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有关规定,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及应急处理方案得当;算法、模型和系统的设计、实现、应用等遵守公平、公正、透明、可靠、可控等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伦理风险评估审核和应急处置方案合理,用户权益保护措施全面得当。(六)所制定的利益冲突申明和管理方案合理。(七)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第十六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对审查的科技活动,可作出批准、修改后批准、修改后再审或不予批准等决定。修改后批准或修改后再审的,应提出修改建议,明确修改要求;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作出的审查决定,应经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第十七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一般应在申请受理后的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并明确延长时限。审查决定应及时送达申请人。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审查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作出决定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诉理由充分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作出审查决定。第十九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对审查批准的科技活动开展伦理跟踪审查,必要时可作出暂停或终止科技活动等决定。跟踪审查间隔一般不超过12个月。跟踪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科技活动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及调整情况;(二)科技伦理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三)科技伦理风险的潜在变化及可能影响研究参与者权益和安全等情况;(四)其他需要跟踪审查的内容。根据跟踪审查需要,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科技活动负责人提交相关材料。第二十条 因科技活动实施方案调整、外部环境变化等可能导致科技伦理风险发生变化的,科技活动负责人应及时向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报告。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对风险受益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继续实施、暂停实施等意见,必要时,重新开展伦理审查。第二十一条 多个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的,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协作与结果互认机制,加强科技伦理审查的协调管理。第三节 简易程序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查:(一)科技活动伦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程度不高于最低风险;(二)对已批准科技活动方案作较小修改且不影响风险受益比;(三)前期无重大调整的科技活动的跟踪审查。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制定适用简易程序审查的工作规程。第二十三条 简易程序审查由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委员承担。审查过程中,可要求申请人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审查决定应载明采取简易程序审查的理由和依据。采取简易程序审查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可根据情况调整跟踪审查频度。第二十四条 简易程序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规定调整为会议审查,适用一般程序:(一)审查结果为否定性意见的;(二)对审查内容有疑义的;(三)委员之间意见不一致的;(四)委员提出需要调整为会议审查的。第四节 专家复核程序第二十五条 建立需要开展专家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制度,对可能产生较大伦理风险挑战的新兴科技活动实施清单管理。清单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由科技部公开发布。第二十六条 开展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的,通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初步审查后,由本单位报请所在地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家复核。多个单位参与的,由牵头单位汇总并向所在地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专家复核。第二十七条 申请专家复核的,科技活动承担单位应组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和科技人员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一)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材料;(二)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三)复核组织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第二十八条 地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复核专家组,由科技活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同行专家以及伦理学、法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本委员会审查科技活动的复核工作。复核专家应主动申明是否与复核事项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要求。第二十九条 复核专家组应按照以下重点内容和标准开展复核:(一)初步审查意见的合规性。初步审查意见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科技伦理要求。(二)初步审查意见的合理性。初步审查意见应当结合技术发展需求和我国科技发展实际,对科技活动的潜在伦理风险和防控措施进行全面充分、恰当合理的评估。(三)复核专家组认为需要复核的其他内容。第三十条 复核专家组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复核,必要时可要求相关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科技人员解释说明有关情况。复核专家组应当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复核意见,复核意见应经全体复核专家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第三十一条 地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般应在收到复核申请后30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复核意见。第三十二条 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根据专家复核意见作出科技伦理审查决定。第三十三条 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开展的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的跟踪审查和动态管理,跟踪审查间隔一般不超过6个月。科技伦理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重新开展伦理审查并申请专家复核。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实行行政审批等监管措施且将符合伦理要求作为审批条件、监管内容的,可不再开展专家复核。审批、监管部门和科技活动承担单位应严格落实伦理监管责任,防控伦理风险。第五节 应急程序第三十五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制定科技伦理应急审查制度,明确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审查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应急伦理审查培训。第三十六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根据科技活动紧急程度等实行分级管理,可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快速通道,及时开展应急审查。应急审查一般在72小时内完成。对于适用专家复核程序的科技活动,专家复核时间一并计入应急审查时间。第三十七条 应急审查应有相关专业领域的委员参会。无相关专业领域委员的,应邀请相关领域顾问专家参会,提供咨询意见。第三十八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加强对应急审查的科技活动的跟踪审查和过程监督,及时向科技人员提供科技伦理指导意见和咨询建议。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紧急情况为由,回避科技伦理审查或降低科技伦理审查标准。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 科技部负责统筹指导全国科技伦理监管工作,有关科技伦理审查监管的重要事项应听取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专业性、学术性咨询意见。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负责本地方、本系统科技伦理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对纳入清单管理科技活动的专家复核机制,加强对本地方、本系统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伦理审查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第四十一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应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本单位科技伦理监管机制和审查质量控制、监督评价机制,经常性开展单位工作人员科技伦理教育培训,加强对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的动态跟踪和伦理风险防控。国家推动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认证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开展科技伦理审查认证。第四十二条 科技部负责建设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为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科技伦理监管提供相应支撑。第四十三条 单位应在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后30日内,通过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组成、章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第四十四条 单位应在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获得伦理审查批准后30日内,通过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技活动实施方案、伦理审查与复核情况等,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提交上一年度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实施情况报告等。第四十六条 对科技活动中违反科技伦理规范、违背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依法向科技活动承担单位或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第四十七条 科技活动承担单位、科技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管辖权的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者处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者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的;(二)未按照规定通过科技伦理审查和专家复核擅自开展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的;(三)未按照规定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擅自开展科技活动的;(四)超出科技伦理审查批准范围开展科技活动的;(五)干扰、阻碍科技伦理审查工作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四十八条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管辖权的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者处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弄虚作假,为科技活动承担单位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提供便利的;(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四十九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是科技伦理违规行为单位内部调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及时主动调查科技伦理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单位或其负责人涉嫌科技伦理违规行为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所在地的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第五十条 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加强对本地方、本系统科技伦理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对重大科技伦理案件的调查处理。第五十一条 科技伦理违规行为涉及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由项目管理部门(单位)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项目承担(参与)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要求,主动开展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据职责权限对违规行为责任人作出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伦理风险是指从伦理视角识别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中的风险。最低风险是指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常规风险或与健康体检相当的风险。本办法所称“以上”“不少于”均包括本数。本办法涉及期限的规定,未标注为工作日的,为自然日。本办法所称“地方”是指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相关领域科技伦理审查和管理工作的省级管理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指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第五十三条 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地方、本系统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细则等制度规范。科技类社会团体可制定本领域的科技伦理审查具体规范和指南。第五十四条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领域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设立或科技伦理审查有特殊规定且符合本办法精神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照其他现有相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附件: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附件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1. 对人类生命健康、价值理念、生态环境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物种合成研究。2. 将人干细胞导入动物胚胎或胎儿并进一步在动物子宫中孕育成个体的相关研究。3. 改变人类生殖细胞、受精卵和着床前胚胎细胞核遗传物质或遗传规律的基础研究。4. 侵入式脑机接口用于神经、精神类疾病治疗的临床研究。5. 对人类主观行为、心理情绪和生命健康等具有较强影响的人机融合系统的研发。6. 具有舆论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意识引导能力的算法模型、应用程序及系统的研发。7. 面向存在安全、人身健康风险等场景的具有高度自主能力的自动化决策系统的研发。本清单将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 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0〕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4〕287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的受理评审工作。为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经向委纪检报备、第三方预审、信用审查、专家评审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初步提出了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理由、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联系电话:025-83390191,传真:025-83390254。
  • 973计划2015新立项项目预算安排公示 共计14.2亿
    日前,科技部网站发布《关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015年新立项项目预算安排(前两年)初步方案》的公示的通知,对973计划2015年152个新立项项目预算安排(前两年)初步方案进行公示,此次项目预算共计14.2293亿元。 关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015年新立项项目预算安排(前两年)初步方案的公示   经过中介机构评估、预算管理部门的综合审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015年152个新立项项目前两年预算(见附件)方案初步确定。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现予公示。社会各界如对该批项目的预算有重大异议,请在2014年12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并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与我司联系。   电子邮箱:tcs_kjc@most.cn,联系电话:010-58881633。   附件: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拟安排情况汇总表》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4年12月8日
  • 教育部公示科技研究重点项目拟资助项目名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2010年度项目评审工作现已结束。申报项目经资格审查、网络评审等评选程序,现已确定267项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2010年度拟资助项目名单。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现将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3月25日(含)前,将异议材料书面报送至以下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计划处   邮政编码:100816   电子邮件:jihuachu@moe.edu.cn   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对未署名或署名不真实的异议材料将视为异议无效。   附件: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2010年度拟资助项目名单
  • 201项!2023山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经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学科(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201个项目(企业)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35项(含科技合作奖1项),二等奖158项(含科技合作奖1项),企业技术创新奖6项。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2日)。
  • 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预立项公示
    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评审工作现已结束。经过形式审查、网络函审和答辩评审三轮评审,以及形审后一轮公示,现已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对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于2011年8月13日17:00前,将异议材料书面报送至以下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计划处   邮政编码:100816   电子邮件:jihuachu@moe.edu.cn   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对未署名或署名不真实的异议材料将视为异议无效。 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拟资助项目名单   附件: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拟资助项目名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1年8月3日
  • 2021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公示
    依据《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对提名2021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的成果,通过形式审查、函评、初评会评和终评会评等环节,经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报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理事长批准,确定了66项成果为2021年度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现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1月17日至1月26日)。
  • 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入选者公示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由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和创新性成果的青年女性科技工作者,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激励广大青年女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该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获奖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评选范围包括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共有113个单位推荐候选人188人,经资格审查,有效候选人157人。经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了10名入选者。现将入选者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2年11月5日~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入选者有异议,可向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我们将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10-68578091   电子邮箱:chenhuangwei@cast.org.cn 第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入选者名单 (以姓名笔划为序)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马 晶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江苏省科协   马旭村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中国物理学会   勾晓华  兰州大学西部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院  中国青藏高原研究会   卢 磊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辽宁省科协   吴一弦  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化工大学   吴志英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上海市科协   赵慧君  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梁金玲  东南大学数学系           东南大学   颜 宁  清华大学医学院           清华大学   魏丽萍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
  • 科技部公示首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为落实《医学科技发展&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科技部会同卫生计生委和总后卫生部拟试点建设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经各有关部门、地方推荐,形式审查,实力评估,视频答辩和综合评审等,确定了心血管病、神经系统疾病(包括脑血管病)、慢性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代谢性疾病等6个疾病领域首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8日至6月17日。 领域 依托单位 心血管疾病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神经系统疾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慢性肾病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恶性肿瘤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呼吸系统疾病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卫生部北京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代谢性疾病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科技部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兆丰   联系电话:010-58881468   电子邮箱:zhangzf@most.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邮  编:100862
  • 共46项,天津公示2个科技项目拟立项项目名单
    近期,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初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天津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科技项目拟立项项目”,共计40项; “2023年天津市种业创新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共计6项。现正式对外公示。附件1:2023年天津市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科技项目拟立项项目名单附件2:2023年天津市种业创新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
  • 2024“朱良漪分析仪器创新奖”入围名单公示
    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置,分析仪器分会承办的“朱良漪分析仪器创新奖”共设有三个子奖项,包括“创新成果奖”、“青年创新奖”和“应用创新奖”。其中“创新成果奖”主要奖励能提升我国分析仪器整体实力和水平的具有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新成果,如研制出的新型关键零部件、新仪器等;“青年创新奖”主要授予在分析仪器或相关关键零部件研究开发工作中取得重要创新成果的申请当年小于等于40周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用创新奖”主要授予在使用某种国产分析仪器成果,成功研究重要科学问题/技术问题、开发新的重要应用或促进仪器突破应用边界的先进个人。目前,“朱良漪分析仪器创新奖”经过形式审查和初步评审,已确定了入围项目及入围者名单。这些入围的科技成果及入围者将参与最后的竞争。为提高“朱良漪分析仪器创新奖”的评审质量,贯彻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和异议制度,现将入围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公示日当天至2024年8月31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入围项目中的弄虚作假、剽窃等问题提出异议。最终获奖名单将在接下来的会评评选后产生,并于2024年11月14-16日期间举办的第九届中国分析仪器学术大会“朱良漪分析仪器创新奖”颁奖典礼上揭晓,欢迎大家关注!创新成果奖入围名单青年创新奖入围名单应用创新奖入围名单联系我们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处李老师。邮箱:lyc@fxxh.org.cn 电话:010-58851186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2024年7月31日
  • 2013年CAIA 奖评审结果公示
    为了奖励在我国分析测试领域科学技术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促进我国分析测试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调动广大分析测试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应用的积极性,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设立&ldquo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rdquo (简称&ldquo CAIA奖&rdquo )。&ldquo CAIA奖&rdquo 授予在分析测试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应用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贡献,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根据《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评奖细则》,特等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特大社会经济效益的重大成果 一等奖具有国际水平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成果 二等奖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具有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成果 三等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应用中有显著成效的成果。   本届评奖范围针对于2011年1月1日到2013年7月15日间取得的、在分析测试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应用方面的创新性成果。由协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函评、初评和终评,2013年&ldquo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rdquo 评审工作已完成。本届参评项目共计43项,涉及生物分析、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纳米材料等多个学科领域。评审委员会从创新程度、科学价值、主要论文发表刊物或著作的影响、应用推广程度、已获经济或社会效益等五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出27项获奖项目,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9项。   现将评审结果(见下表)公示两周。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如有异议请与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或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咨询部联系。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编100045)   联系人:尹碧桃   电话:010-68512283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咨询部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222室(邮编100089)   联系人: 刘洋   电话:010-68451706转8025   E-mail:caia_award@126.com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013年9月22日 2013年CAIA奖获奖结果公示一览表
  • 2011年度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候选名单公示
    2011年度第四届“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候选名单公示   为了促进我国生命科学、医学、药学及相关领域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促使生物技术产业的领军人物不断涌现,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联合基因集团出资设立“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进行承办。2011年度“谈家桢生命科学奖”按照《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章程》和《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选办法》开展工作,收到来自全国各地21家高校、12家科研单位和18位推荐专家的推荐书58份,其中推荐成就奖15人(含3名院士)。通过资格审查、函评和复评,评选出2位“谈家桢生命科学成就奖”候选名单和10位“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候选名单。现管理办公室对候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两周(2010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如对候选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贺文情 赵婷   电话:021-50805584  021-50803610   传真:021-50805641   邮箱:sbia@sbia.org.cn hehe118@hotmail.com   地址:上海市碧波路500号305室 201203   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   谈家桢生命科学成就奖候选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曹雪涛  第二军医大学免疫学教研室教授、第二军医大学免疫学研究所所长、医学免疫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   裴 钢  同济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课题组长   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候选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红艳  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遗传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双聘PI   张 学  中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医学基因组学研究室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北京协和医学院基础学院医学遗传学系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张树义  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 佺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生物膜与膜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陈国强  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微生物学教授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终身教授   陈 雁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营养科学研究所所长   罗振革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助理   柴继杰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曾 科  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   葛均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上海市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长、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双聘杰出PI
  • 2013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拟入选对象公示
    2014年02月17日,科技部网站公示了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拟入选对象名单。科技部根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开展了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议等环节,共产生了267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42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67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38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拟作为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对象。   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拟入选对象名单如下: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拟入选对象名单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拟入选对象名单 3.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拟入选对象名单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拟入选对象名单
  • 2021年度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公示
    2022年7月19日,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在北京学会会员之家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会。根据《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例》,经理事及相关单位推荐,通过资格审查、函审和会评,共有5篇论文获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论文获提名奖。现将2021年度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提名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9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评选结果见附件。联系人:靳鹏程电话:18600638835邮箱:xuehuibu@csfcm.org.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3层附件:2021年度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姓名单位论文题目张博北京交通大学用于发汗冷却的碳化硅基多孔陶瓷的制备与性能表征付宇彤清华大学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宏细观工艺力学研究庄磊西北工业大学ZrC-SiC改性C/C复合材料及其表面硅基陶瓷涂层的研究王兵哈尔滨工业大学基于FFT方法的编织复合材料异形结构损伤失效研究昝宇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B4C+Al2O3)/Al高温中子吸收材料的制备与加工研究2021年度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名单姓名单位论文题目王晓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于细观力学的复合材料裂纹扩展及失效分析方法研究梁超博西北工业大学石墨烯泡沫/环氧树脂复合材料可控制备及电磁屏蔽性能刘京彪哈尔滨工程大学形状记忆聚合物及其复合材料性能与热力学行为研究王帅哈尔滨工业大学层状钛基复合材料多尺度组织调控与力学行为研究韩俊伟天津大学用于致密储能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设计和可控制备
  • Nature:学者?间谍?美国审查日益严格,多名华人科学家受到FBI调查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今年以来,中美贸易战愈演愈烈,如今战火甚至蔓延到了科研领域,多名“千人计划”专家受过美国政府调查,近日,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取消访问学者,有“千人计划”专家赴美签证被取消,再次引发争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8年10月24日,Nature网站发布了一篇题为:China hides identities of top scientific recruits amidst growing US scrutiny的报道,称面对美国日益严格的审查,中国开始隐藏新招募的顶级科学家。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78eccb6e-5c5a-428e-a8ab-8a69640804f3.jpg" title=" 01.jpg" alt=" 01.jpg" /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65, 165, 165) " 原载:Nature br/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65, 165, 165) " 作者:Smriti Mallapaty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65, 165, 165) " 翻译:BioWorld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bd8915bf-a79c-429c-b49d-9f4faeaf6a68.jpg" title=" 11.jpg" alt=" 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165, 165, 165) font-size: 14px " 美国国会议员Lamar Smith在2018年4月的听证会上指责中国在美国高校培养卧底,以窃取突破性科学成果。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国的旗舰科学人才招聘计划“千人计划”在美国政府机构对中国涉嫌窃取美国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可疑角色进行加强审查后,已进入地下。 /p p 恐慌气氛席卷了身在两国的华人科学家,他们担心与“千人计划”的关联将成为美国包括FBI在内的调查目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中国政府和机构网站已经删除了与“千人计划”有关的学者名单,“千人计划”:一个吸引华人科学家和企业家回到祖国的中国政府计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一个备忘录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备忘里指示在与潜在申请人的沟通中避免使用电子邮件,在邀请候选人回国时,不要提及“千人计划”。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社交媒体上另一个广为传播的消息是,一个未命名机构的人力资源部门,敦促各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删除其网站上有关“千人计划”的信息,并称是应教育部要求。该消息称FBI正在调查参与“千人计划”的研究人员。 /p p 千人计划秘书处和教育部均未回应Nature Index的调查问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每个科学家都应该关注这一问题,而不仅仅是华人科学家。”天普大学物理学家郗小星认为,美国政府的这一做法不仅威胁到学术自由,还威胁到美国在全球科技领域的地位。 /p p 郗小星于2015年被FBI逮捕并被指控向中国分享敏感技术,但案件在四个月后突然撤销。 /p p 在持续的贸易战的背景下,对中美科学合作的威胁也可能挫败全球科学事业。以对自然指数的82本顶级学术期刊中论文的共同作者贡献来说,中美两国是世界范围内高质量科学研究中的顶级合作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杜克大学医学院的细胞和分子生物学家王小凡说,这一事态的发展已经对年轻人产生了“寒蝉效应”。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王小凡说,限制中国学生会使美国机构付出沉重代价。2015年,约有三分之一的美国科学和工程硕士及博士学位授予国际学生。在1995年至2015年期间获得临时签证的博士学位的人中,约有29%,即63,576人来自中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学者?间谍?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中国对美国创新和工业的威胁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但近期的发展使中国的人才计划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6月,美国白宫贸易和制造业政策办公室文件称,收获美国技术和知识产权是中国招募科学家和技术专家的驱动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4月,由美国众议院两个小组委员会组织的题为“学者或间谍”的听证会上,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Michael Wessel建议国会削减对“千人计划”参与者的拨款、贷款或其他资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美国国会议员、众议院科学、空间和技术委员会主席Lamar Smith在听证会上指责中国在美国研究型大学培养卧底,以窃取突破性科学成果。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8月20日,生物医学领域最大的公共资助机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主任Francis Collins在一封发给数千个研究机构的信中警告说:外国正在加强“影响NIH研究人员和同行评审的系统性计划”,这封信没有直接提及中国,但是鼓励各机构与FBI联系,组织有关该主题的简报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千人计划”于2008年启动,并于2011年扩大到更年轻的科研人员和外国科研人员。它吸引了超过7,000名个人回到中国,获取丰厚的利润、突出的地位以及大量的研究经费。这其中的大多数来自美国,一些顶级候选人维持着在中美双重机构的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警告的威胁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8月份,FBI休斯敦分部在德克萨斯州大学MD安德森癌症中心举行了一次简报会,向医学和研究代表发出外国对手威胁的警告,包括窃取专有信息和研究资金,这对华人研究人员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华人研究人员中流传出的说法是,在简报会之后,MD安德森癌症中心的几位与“千人计划”有关系的科研人员受到了质询。据Nature Index了解,一名通过“千人计划”获得职位但尚未接受该职位的人也受到质询。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FBI休斯顿公共事务官Connor Hagan引用了FBI的政策,拒绝证实或否认存在调查。MD安德森癌症中心表示:“没有因参加千人计划而解雇任何员工或访问科学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德克萨斯理工大学研究副总主席Joseph Heppert在给员工的一份通知中透露,该校一名教师在与FBI协商后被建议暂停他对“千人计划”的申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广泛的忧虑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清华大学免疫学家和癌症生物学家林欣对学者从事间谍活动的暗示感到不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MD安德森癌症中心工作几年后,林欣在“千人计划”的支持下返回中国,并于2016年底正式辞去美国职务。让认为:“这只是一个招聘计划,希望研究界能够自由地谈论他们的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些正在考虑申请“千人计划”的研究人员开始重新考虑,因为他们担心可能会成为美国政府的调查目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在美国的华人生物信息学和计算生物学家表示,从中国网站上删除信息一直令人不安。“现在一切都不透明,我们不确定选择标准是否公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60强美国大学协会政策副主席Tobin Smith说,机构正在努力了解政府的担忧。研究人员可能无意中与外国人员分享了敏感信息,他表示,“但目前还不清楚这些实际威胁是什么。” /p p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日本广岛大学高等教育专家黄福涛认为,对中国人才计划的怀疑态度将干扰中国在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进步的目标,而美国目前是这些领域的领导者。 “最优秀的研究人员将留在美国”。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文中提到的人物: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郗小星:天普大学物理学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王小凡:杜克大学医学院的细胞和分子生物学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Michael Wessel: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Lamar Smith:美国国会议员、众议院科学、空间和技术委员会主席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Francis Collins: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主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Connor Hagan:FBI休斯顿公共事务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Joseph Heppert:德克萨斯理工大学研究副主席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林欣:清华大学免疫学家和癌症生物学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Tobin Smith:60强美国大学协会政策副主席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黄福涛:日本广岛大学高等教育专家 /p
  • 首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公示
    根据首届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安排,按照《中国质量奖评审规则》的规定,经形式审查、专家材料评审、中国质量奖评选委员会投票表决等环节严格评审,56家企业、7名个人进入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8月25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并注明联系方式。   电话:010-82260622 82262042 传真:010-82260120   电子邮箱:zgzlj@aqsiq.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邮编:100088   附件:   1. 首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企业).docx   2. 首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个人).docx   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秘书处   2013年8月15日
  • 《激光甲烷遥测仪校准规范》等117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审查后报批的《激光甲烷遥测仪校准规范》等117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附件1)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如对报批的计量技术规范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jianhao@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公示反馈)。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邮编:100846联系电话:010-68205243附件:1.117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2.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反馈意见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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