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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相关的资讯

  • 重大仪器专项2022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关于“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预申报形式审查工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进行了反馈,并确定了可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请收到我中心关于正式申报邮件通知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未收到通知的其他项目请等待通知。正式申报书填报具体要求如下:1. 模板下载: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2. 填报方式:正式申报书需通过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请留意信息系统状态变化提示,及时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如信息系统填报模块有与申报书模板不符的情况,以信息系统填报模块要求为准。3. 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课题数。(2)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3)与预申报书相比发生调整的内容须遵循以下要求: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4. 人员补充:“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5. 受理及网络填报时间为:2022年7月7日17:00至2022年8月5日17:00;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6. 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2022年7月7日
  • 环保部:2010年环保科学技术奖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部相关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我部对其中优秀的获奖项目将予推荐申报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部机关/科技标准司/科技奖励/管理情况”栏目下查询《奖励办法》(http://kjs.mep.gov.cn/kjghzc/200704/t20070402_102352.htm),按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10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部机关/科技标准司/科技奖励/管理情况/关于开展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http://kjs.mep.gov.cn/kjjl/glqk/),按照项目申报通知中“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 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三、申报的书面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和相关附件一式三套装订成活页册(研究报告无需活页可单独成册) 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 加盖组织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   相关附件:请提交2008年2月28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项目验收证书、评审证书、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 成果应用证明 项目研究报告。   申报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0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四、其他事项   材料寄到: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王泽林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姜艳萍   电 话:(010)62210730 86988336 13121957606   传 真:(010)62259894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邮 编:100082
  • 环保部:09年环保奖项目申报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9〕133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部相关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0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我部对其中优秀的获奖项目将予推荐申报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科技标准/科技奖励栏目下查询《奖励办法》),组织开展2009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首页“科技标准”栏(http://www.mep.gov.cn/科技标准/),按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中“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真实完整。   三、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自动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和相关附件一式三套装订成活页册,研究报告无需活页可单独成册 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 加盖组织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   相关附件:请提交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指项目验收证书、评审证书、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或法定审批文件等) 成果应用证明 项目研究报告。   申报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四、其他事项   材料寄到: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王泽林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姜艳萍   电话:(010)62210730 86988336 13121957606   传真:(010)62259894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邮编:100082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 2010年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第一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我司拟开展2010年第一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密围绕九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分析标准需求,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急需先行。经标准清理、复审后,急需修订的项目,各行业规划中急需项目应优先安排。   (三)协调配套。项目申报应主要注意系统、配套,互相协调,系统地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发挥标准的系统效应。   (四)提升水平。采用先进安全管理理念,运用先进安全技术,总结积累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水平。   二、申报重点   (一)提高本质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保障体系所需的重要标准项目   (二)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安全生产标准以及重大装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标准项目   (三)各行业危险源辨识、评价以及控制、管理所需的各类标准项目   (四)高危险作业、生产工艺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为使安全生产标准与相关的国家标准相互协调、互为补充,本次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一并编制,分开列表,同时申报。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行业发展需要,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的征集及筛选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2010年标准项目计划。   (一)报送材料(含电子版)   1、申报项目的总体情况说明,包括项目编制的基本情况、编制原则等   2、行业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按行业分别列表),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表2)   3、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表3,按行业分别列表),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表4)及标准草案,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表5)及标准草案,国家/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见附件6)及国家标准草案, 研复制国家/行业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见附表7)。   (二)时间安排   请各行业于2010年2月8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联系人:肖月华,联系电话:010-68205380,电子邮箱:xiaoyuehua@miit.gov.cn。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附表一.doc,附表二.doc,附表三.doc,附表四.doc,附表五.doc,附表六.doc,附表七.doc
  • 2013 BCEIA金奖申报通知
    日前,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发布了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仪器奖(BCEIA金奖申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1:BCEIA金奖申请表.doc   附件2: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仪器奖(BCEIA金奖)评选办法.pdf
  • 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教技司[2009]303号 部属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创新体系(大学)建设目标和“十一五”有关高等学校科技发展规划要求,为加快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推进高校重点实验室改革与发展,我司将在部分领域方向开展2009年度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1.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紧密围绕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突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紧密结合,突出与“985工程”、“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有机衔接。   2.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科布局和区域分布,加快高校优势领域的基地建设,避免高校内同一研究方向重复设置基地。   3.突出特色建设,加强在新兴交叉学科领域的布局。   4.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环境建设,创造实验室优秀的文化和氛围。   二、申报方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在高校择优推荐并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我司拟订了今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指南(见附件1)。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指南方向的总体研究目标和涵盖所有研究方向,突出优势和特色。   三、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所申报的实验室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主体依托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研究基础。所申报的实验室应处于本领域国内领先水平,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 承担了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研究项目,有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经费 具备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条件,能开展高层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3.具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 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4.具有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科研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左右 具有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1500万元 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5.具有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依托高校要保证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保证实验室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每年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拟申报高校需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指南和申报基本条件,充分考虑本校相关学科科技资源的整合,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高校相关学科优势力量、代表依托高校相关领域最高学术水平的科研基地。   2.实行严格限额申报,每所学校只能申报一个符合申报方向指南的实验室。   3.认真组织填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一式5份,于2009年11月9日前报送至我司基础研究处(以收到时间为准),电子版同时发送到liyong@moe.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我司将按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对高校申报的实验室材料进行评审,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今年立项建设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100816   教育部科技司基础研究处   联 系 人:李武、李勇、明炬   电 话:010-66096519,66096301   附件:   1.2009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指南   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   教育部科技司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 关于发布“2017年CAIA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722f4231-3a3d-4bb9-ac02-638262d87bb2.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关于发布“2017年CAIA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 1.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187ac98d-672d-4f01-84d2-0ff7ae637aec.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关于发布“2017年CAIA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 2.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4df5a082-5cff-4dcb-8063-bd883aaf702d.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关于发布“2017年CAIA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 3.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e2245e1a-d5d2-4ce3-8d77-4ef224787ab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关于发布“2017年CAIA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 4.jpg" /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insimg/708fc9f0-caa0-4233-95d6-af9bf1f36b0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关于发布“2017年CAIA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 5.jp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5/ueattachment/a5d2cc9e-84ce-4006-b0af-628dd06365fb.doc" “2017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申报表.doc /a /p p br/ /p
  • 重大仪器专项2022部市联动指南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关于“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指南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申报指南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工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进行了反馈,并确定了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请收到我中心关于正式申报邮件通知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正式申报书填报具体要求如下:1.模板下载: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2.填报方式:正式申报书需通过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请留意信息系统状态变化提示,及时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如信息系统填报模块有与申报书模板不符的情况,以信息系统填报模块要求为准。3.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课题数。(2)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3)与预申报书相比发生调整的内容须遵循以下要求: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4.人员补充:“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5.受理及网络填报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7:00至2022年11月25日17:00;国科管填报系统维护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系统维护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6.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专项咨询邮箱:tiaojian@acca21.org.cn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2022年10月25日
  • 2012年度CNAS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征集2012年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科技项目提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国认可事业发展的需要,满足认可工作科技需求,进一步提高认可机构和合格评定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简称“认可中心”)鼓励和吸纳更多的专业组织和权威机构参与认可相关科研工作,现公开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12年度认可中心科技项目,并给予经费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   1、本次征集活动限于CNAS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获CNAS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   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做好科研需求分析、可行性分析、项目设计和专家论证等工作。   二、申报范围   1、研究内容符合国家认可事业发展的要求,内容要与认可技术和认可管理工作相关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3、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4、项目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   5、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   6、必要时,可自筹经费以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三、申报方式与截止日期   1、申报方式:认真填写《科技项目提案》(见附件),单位盖章后报送认可中心技术处,同时请将提案电子版发送至zhaobn@cnas.org.cn   2、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炳南   电话:010-67105326 传真:010-67105082   电子邮箱:zhaobn@cnas.org.cn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编:100062   附件:CNAS-PD25-01A3项目提案表.doc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 关于申报2009年BCEIA金奖的通知
    各参展单位:   为促进我国分析仪器技术的发展和分析测试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新型分析测试技术的产业化发展与推广应用,实现我国分析仪器的自主创新,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特设立BCEIA金奖,以奖励优秀国产分析仪器研制单位。   现将2009年“BCEIA金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应是本届BCEIA的参展展品 同时应是申报单位在近两年内推出的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具备市场化能力的创新产品。   二、申报程序   1.请登录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网站http://www.bceia.cn和http://www.caia.org.cn/下载BCEIA金奖评选办法及BCEIA金奖申请有关表格。   2.申请单位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BCEIA金奖申请表   2)详细说明仪器性能、质量和创新点的申请报告(2000-3000字以内)   3)证明所申请仪器的技术指标先进、性能优良、具有自主创新等特点的支持性技术文件和旁证材料(如产品说明书、技术鉴定文件、发明专利证明、国际或国家颁发的奖项证明、权威机构的查新证明,实际应用效果证明等)。   3.材料提交   请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btyin@caia.org.cn,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份盖有公章的原件及5份复印件),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寄至: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编:100045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尹碧桃 收   三、 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过期恕不受理。   四、请于2009年10月18-28日访问   http://www.caia.org.cn, http://www.bceia.cn网站,以核对申报项目和申报单位名称。   五、 咨询电话:010-68512283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009年3月20日
  • 关于申报2009年BCEIA金奖的通知
    各参展单位:   为促进我国分析仪器技术的发展和分析测试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新型分析测试技术的产业化发展与推广应用,实现我国分析仪器的自主创新,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特设立BCEIA金奖,以奖励优秀国产分析仪器研制单位。   现将2009年“BCEIA金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应是本届BCEIA的参展展品 同时应是申报单位在近两年内推出的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具备市场化能力的创新产品。   二、申报程序   1.请登录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网站http://www.bceia.cn和http://www.caia.org.cn/下载BCEIA金奖评选办法及BCEIA金奖申请有关表格。   2.申请单位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BCEIA金奖申请表   2)详细说明仪器性能、质量和创新点的申请报告(2000-3000字以内)   3)证明所申请仪器的技术指标先进、性能优良、具有自主创新等特点的支持性技术文件和旁证材料(如产品说明书、技术鉴定文件、发明专利证明、国际或国家颁发的奖项证明、权威机构的查新证明,实际应用效果证明等)。   3.材料提交   请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btyin@caia.org.cn,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份盖有公章的原件及5份复印件),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寄至: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编:100045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尹碧桃 收   三、 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过期恕不受理。   四、请于2009年10月18-28日访问   http://www.caia.org.cn, http://www.bceia.cn网站,以核对申报项目和申报单位名称。   五、 咨询电话:010-68512283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009年3月20日
  • 2011年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申报通知
    “2011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申报通知 尊敬的各仪器厂商:   仪器信息网“新品栏目”旨在让广大用户及时、全面地了解每年最新上市仪器,把握仪器技术最新发展趋势 新品栏目自2004年开通以来,已经有超过500家仪器厂商通过该平台发布了超过2000台最新上市仪器。   为了鼓励各厂商积极创新,推出满足中国市场需求的仪器新产品,“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新品评审组每年从申报的仪器新品中评选出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该活动自2006年开始,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届。2011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的评选即将开始,欢迎各位厂商积极参与 整个申报和评选过程不收取厂商任何费用。   “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的评选分为初审、入围、获奖三个阶段,为了保证“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评选的客观和公正性,新品评审组每年邀请超过60位业内资深专家、20位资深用户在网上进行独立评分,并且对所有入围的仪器在仪器信息网公示,接受广大用户和厂商的监督。   申报“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需要进行网上申报和邮寄书面材料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具体如下:   1、登陆仪器信息网“网上仪器展”参展商后台,点击“产品管理—仪器管理”后,找到将要申报的新产品,然后点击“维护—新品申报”,即可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成功并被审批通过之后,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仔细阅读“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评选办法,按要求准备好所申报新仪器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申请表、仪器样本、相关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寄到新品评审组   4、各单位可申报的仪器新产品数量不限,但每种仪器需网上填写一份申请表并邮寄一份相关书面材料   5、所有经审批通过的新品将在“新品栏目首页”、“网上仪器展首页”、“仪器信息网首页”等进行多方位展示 对于一些申报材料齐全、有特色的新品还将被推荐到《仪器快讯》杂志上进行刊登,同时论坛也展开新品相关讨论,越早申报的新品,将获得更多的展示机会。   6、所有经审批通过的新品将在2012年2月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在2012年3月举行的“2012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对获奖的仪器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并在数十家国内外专业媒体上公布最终结果。   各厂商可以选择在任何时间进行申报,但是如果参加“2011年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的评选,请注意以下截止日期。   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12年2月3日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2年2月10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普天科技园B座418室   收件人:仪器信息网 新品评审组   邮编:100088   咨询电话:010-51654077-8032 刘向东   传真:010-82051730   电子信箱:xinpin@instrument.com.cn   “2011年度绿色仪器”申报也在进行中,点击进入   点击进入新品栏目查看已经申报的新品   附录:历届活动 历年新品申报、入围和获奖情况   第五届活动于2011年举办,从2010年度234个国内外仪器厂商申报的497台仪器中评选出28台“2010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11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10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四届活动于2010年举办,从2009年度167个国内外仪器厂商申报的370台仪器中评选出26台“2009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10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09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三届活动于2009年举办,从2008年度133个国内外仪器厂商申报的269台仪器中评选出22台“2008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09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08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二届活动于2008年举办,从2006-2007年度214个国内外厂商申报的432台仪器中评选出了36台“2006-2007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08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06-2007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一届活动于2006年举办,从2004-2005年度148个国内外厂商申报的251台仪器中评选出43台仪器产品为“2004-2005年度仪器新产品”   2004-2005仪器新品发布论坛   2004-2005仪器新品获证名单
  • “千人计划”第五批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发布
    2010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已于2009年底启动。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8月9日就“千人计划”第五批申报工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创新人才申报   (一)申报人应(承诺)全职回国工作。   (二)从第五批起,启用新的申报书,请按要求填写。   (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1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二、创业人才申报   (一)从第五批起,启用新的申报书,请按要求填写。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一式5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附件内容具体见《申报工作通知》。   三、申报时间   “千人计划”第五批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部署相关工作。   四、其他   (一)请按时报送。   (二)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三)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四)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五)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附件:(点击下载以下全部附件).rar   1、“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国家重点创新项目A类)   2、“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学科A类)   3、“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实验室A类)   4、“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企业A类)   5、“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金融机构)   6、“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创业人才)   7、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及填写说明   8、“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A类,全职项目)
  • 2013年度国家星火、火炬、重点新产品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火炬计划 重点新产品计划 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2〕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总体部署,为组织做好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各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一)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1. 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 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部门。   (二)申报部门操作流程。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司(局)登录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受理申请单位电子文档,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有关文件、数据认真核对、审查。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将拟推荐的项目通过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推荐。   (三)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申报中心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及时查询。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   邮箱:program@most.cn   三、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书面申报材料寄送和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下午5点,科技惠民计划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下午5点。申报单位填报项目截止时间由各项目推荐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决定。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四、各单位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项目多头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2. 2013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3. 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4. 2013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5. 2013年度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推荐要求.doc   科 技 部   2012年9月5日
  • 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补充通知
    科技部星火计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2]911号),现将申报具体要求补充如下:   1.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均须体现科特派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主题,申报单位要重点安排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的中小微型企业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等。   2.重大项目分以星火产业联盟形式申报和以专项工作课题形成组装两类,均须体现产业链的组织机制,注重各课题之间的联系。   3.重大项目须填报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每个课题均须填报课题可研报告,面上项目只须填报项目申报书。   4. 重大项目课题必须在申报系统中准确填写类型并与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一致,不一致者将不予受理。   5. 科技扶贫课题申报对象为科技部7个定点扶贫县与毕节市、黔西南自治州、巴中市3个地级市、州,7个定点县和3个地级市、州可各申报1-2个课题,申报额度调整为50-100万元。   6. 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对涉及秦巴山片区的河南、湖北、四川、重庆、陕西和甘肃六省(市)分别增加1个课题指标,由片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申报额度与其他课题相同(50-80万元)。   7. 各省市须严格按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及课题推荐指标分配表限额申报,部门推荐项目限额参照2012年度。   8.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科技部星火计划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 2010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CAIA奖申报通知
    关于申报2010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的通知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010〕测协发字3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是分析测试领域唯一的社会力量设奖。该奖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并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正式登记。   根据《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版)》,现将2010年“CAIA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CAIA奖”的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在2008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间取得的、在分析测试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应用方面的创新性成果。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代表性成果论文全文或详细说明 有关的鉴定材料、获奖证书、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中未公开发表部分必须附有两份非本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评议意见书,格式不限。   三、申报程序   申报者登录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网站http://www.caia.org.cn/,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将申请表和其他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胶装),封面须使用协会统一的模板,将以上材料(1份盖有公章的原件及5份复印件),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寄至: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咨询部 张经华博士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北配楼理化实验楼522室   邮编:100089   同时,提交一份申请表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至电子邮箱 caia_award@126.com。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10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项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奖励办法》及相关文件,参见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网站http://www.caia.org.cn/。   咨询电话:010-68719780 010-58717617转8002   联系人: 刘洋、周悦   中 国 分 析 测 试 协 会   2010年2月8日
  • 千人计划2012部分项目申报通知发布
    为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将于3月、7月分两批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创业人才项目   4、“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5、“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也不得连续申报。   3、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申报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   三、申报程序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达成初步意向后,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重大专项引才按程序报相关牵头组织单位,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引才按程序报科技部。   依托其他平台引进的,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中央部门所属各类用人单位报所属部门,经所属部门审核后报各平台牵头组织单位 地方所属各类用人单位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筹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   2、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筹报专项办。   3、“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中央在京单位,由该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省(区、市)外国专家局,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4、“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报教育部汇总 中国科学院、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 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汇总 省(区、市)所属高校、科研机构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报专项办汇总。同时,用人单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2012年3月12日、7月16日。“青年千人计划”电子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19日、7月23日。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点击下载全部申报材料: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材料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 “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的通知全体会员及相关单位:为了奖励在我国颗粒测试科学技术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以调动广大颗粒测试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应用的积极性,促进颗粒测试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度“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颗粒测试领域的理论、技术、方法、应用、标准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或在颗粒测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技术支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及团队。二、奖项设置中国颗粒学会颗粒测试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申报程序本奖励面向中国颗粒学会全体会员,需具有推荐资格的团体或个人推荐方可申报。1、有关评奖条例详情及申请填报,请登陆中国颗粒学会网站:https://www.csp.org.cn/a2260.html。2、申报者通过登录中国颗粒学会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将申请表和其它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1份盖有申请单位公章的原件),以及其它含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的附件材料各一份,并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二街1号中科院过程所,韩秀芝,13269656065同时,需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至电子邮箱klxh863@163.com。联系人:魏永杰,电话13012262260,周骛,电话18721306098四、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0月9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附件:颗粒测试奖申报书.doc附件:颗粒测试奖推荐书模板.docx附件:颗粒测试奖管理办法.pdf2022年8月29日
  • 2011年中国材料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通知
    关于推荐2011年“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位理事、团体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个人会员:   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自成立之初到现在已经成功举办了五届。现就2011年“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和申报者积极做好2011年的申报工作,希望有更多更优秀的成果入选。   一、评选范围   对材料科学前沿研究具有深远影响的、被公认的重要发现和材料技术重大突破的创新成果 对发展高技术有巨大推动作用的关键新材料合成与制造技术 对提升传统材料品质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影响面广、经济效益巨大的工程技术开发成果。不包括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二、奖励的类别和等级   1、“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分基础研究、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三个类型,详见附件“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附件1)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2、“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和二等奖。   等级依申报项目成果水平综合评定,主要从创新性、技术难度、总体水平、对相关领域和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作用以及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价。   3、“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当是该项成果全部或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独立完成人或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的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实施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完成人。   “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成果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支撑条件,并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三、申报要求   1、“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 面向我学会团体会员中从事材料生产、科研、设计、应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会员。符合评奖范围规定的项目,属于企事业单位的通过单位申报,个人通过属地机关或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三名以上理事推荐申报。   2、正在研究中的或成果权属有异议的项目以及已获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作为申报项目。(对于已获其它社会机构奖的项目,在申报时应注明)   3、申报“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须填写统一格式的《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2),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作为附件,申报书及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4、学会将对获奖项目完成人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将对前15名项目完成人颁发奖励证书,获得二等奖的项目将对前9名项目完成人颁发奖励证书。   四、报送材料   1、《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书面材料3份,电子版1份(光盘)   2、《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书面材料1份   3、每个项目评审费1000元   4、申报截止时间: 2011年5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梅 联系电话:010-68710443 E-mail: maxm1213@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2号赛迪大厦东侧楼4101室(100048) [点击浏览该文件: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章程.doc]
  • 申报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通知
    关于申报和推荐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机构,国家认监委,质检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根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2010年5月17日至6月16日。   报送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2010年6月16日。   二、申报范围   (一)截至2010年5月17日,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国家标准项目   (二)截至2010年5月17日,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且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项目   (三)截至2010年5月17日,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且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地方标准项目   (四)截至2010年5月17日,实施2年以上(含2年)并按有关规定备案的企业标准项目   (五)截至2010年5月17日,由我国主导起草、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或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发布2年以上(含2年)的国际标准项目。   截至2010年5月17日,具有重大创新性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且实施1年以上(含1年)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以及由我国主导起草、国际标准组织发布1年以上(含1年)的国际标准项目,也可以申报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三、工作的组织   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工作由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机构,以及国家标准委直接管理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备选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和推荐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须认真阅读《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申报和推荐指南》(见附件1)。   (二)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实行限额推荐,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备选项目推荐数量(见附件2)进行推荐。   (三)报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书》须由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已获得过“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含系列标准),不得重复申报。   五、联系方式   报送书面申报材料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公室)   邮编:100088   联系人:谷艳君,田武   电话:010-58811724,58811733   传真:010-58811746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11751   联系人:叶如意 附件1: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申报和推荐指南.doc 附件2:201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备选项目推荐数量明细表.doc
  • 关于申报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研究相关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研究相关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重大部署,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研究项目申报,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路线图编制(项目编号:2021XSJLGJJS001)   项目内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健康、大飞机、种质种业等5个领域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路线图编制,着眼技术发展趋势和产业整体态势,预见产业未来5-10年技术发展轨迹。开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产业需求调研,立足产业整体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的解决方案和建议报告,并推动解决方案在“科创中国”试点城市落地实施。   预期成果:形成2-3万字左右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发展路线图综合研究报告,形成3000字左右咨询建议报告,形成开   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的解决方案,推动在“科创中国”试点城市落地,形成1万字典型案例报告。   项目数量:5项   经费预算:每项不超过50-90万元   完成时间:2022年4月   (二)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理论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21XSJLGJJS002)   项目内容:围绕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调研国内外相关机构研判关键核心技术的方式方法、工作机制、主要成效等,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以及国家安全等角度,综合考虑技术的复杂度、影响力和对外依赖度等因素,研究提出关键核心技术的定义、判别标准、研判工作机制等,形成研究报告,并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   预期成果:形成不少于3个高质量的专题研究报告,专题研究应力求全面、系统、准确,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的支撑;专题报告应内容详实、文字简练、逻辑性强,附上参考资料清单,每个报告不少于5000字;同时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资料,提炼形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参考资料汇编。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预算:不超过60万元   完成时间:2021年10月   (三)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国外资料翻译(项目编号:2021XSJLGJJS003)   项目内容:梳理西方国家关于关键核心技术的管理规定、清单等重要制度文件,进行翻译和整理。为实时动态跟踪国外最新情况、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提供参考。   预期成果:搜集并翻译国外相关资料,形成译文字数不少于80万字的中文翻译。翻译要求准确、专业、快速,并对译文进行整理、排版、校对、汇编。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预算:不超过30万元   完成时间:2021年9月   二、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须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具备相关项目服务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   2.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方式   1.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填写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并在封面页顶右侧注明要申报的项目编号。   2.申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8月6日至8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申报书一式6份(申报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及其他有利于申请立项的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4.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前邮寄至指定地址,电子版(盖章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   联系单位: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青翔   电 话:010-63348982   电 邮:wangqingxiang@citc.genertec.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2.项目咨询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 系 人:王立波   电 话:010-68788561;010-68524993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2021年8月6日项目申报书.docx
  • 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新建和调整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十一五”规划和工作安排,决定近期在农业、医学、能源、资源环境等国家重大需求领域和若干重要基础学科领域、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开展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农业领域。   1. 杂交水稻。   2. 棉花生物学。   3. 林木遗传育种。   4. 家蚕基因组学。   5. 旱区农业逆境生物学。   6. 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医学领域。   7. 心血管疾病。   8. 肾脏疾病。   9. 生殖医学。   10. 天然药物活性物质与功能。   (三)资源与环境领域。   11. 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   12. 大陆构造与动力学。   13. 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   14.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   15. 荒漠与绿洲生态系统。   16. 草地农业生态系统。   17. 热带海洋环境。   18. 森林与土壤生态。   19. 同位素年代学和地球化学。   20. 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   (四)制造领域。   21. 高性能复杂制造。   22. 流程工业自动化。   23. 钢铁冶金新技术。   24. 机械结构强度与振动。   (五)能源领域。   25. 新能源电力系统。   26. 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   27. 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   (六)信息领域。   28. 计算机体系结构。   29. 光子学与光通信。   30. 复杂系统控制与智能管理。   (七)材料与工程领域。   31. 聚合物分子工程。   32. 有机无机复合材料。   33. 硅酸盐建筑材料。   34. 水利工程仿真与安全。   (八)基础与前沿学科领域。   35. 理论物理。   36. 低维量子物理。   37. 发光学及应用。   38. 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   39. 高温气体动力学。   40. 生命分析化学。   41. 化学生物学。   42. 细胞生物学。   43. 发育生物学。   44. 真菌学。   45. 微生物代谢。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针对内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 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3.实验室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需要。   4.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依托高等院校实验室的主体依托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   5. 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总值2500万元以上,并对外开放使用。有稳定的管理和实验技术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6.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各方面的条件保障,并承诺建设期间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2000万元以上。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具体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指南方向更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申报时可对现有部门(地方)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原则上不支持跨单位联合申报。   2. 申报实验室必须由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向科技部申报。本通知下发后,各主管部门即可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附件1),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审核后报我部。   3. 科技部将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原则上每个方向择优遴选不超过1个实验室立项,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不要盲目申报。每个部门在1个方向最多只能推荐1个实验室,多报无效。   4. 申请报告一式15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9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将不予受理。   5.申报工作结束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人才队伍状况、科研实验条件、运行管理机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等。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   6. 本通知同时在科技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most.cn。   四、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电话: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基地建设处   联系人:卞松保、周文能   电 话:010-58881590,58881507   2. 申报材料受理单位: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联系人:王忠、杨晓秋   电 话:010-58881050,58881053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2.《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
  • “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第一批) 正式申报书填报通知
    关于“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第一批) 正式申报书填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2年度重点专项评审立项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已经完成了“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22年度申报项目预申报书形式审查等相关工作,并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反馈,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系统通知及邮件。现就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书填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和预申报书的衔接,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可以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要求如下:1.以下内容不可以修改:(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2)项目牵头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5)考核指标不能降低。(6)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7)承诺的配套支撑条件不能降低(自筹经费不能低于预申报书承诺资金数)。2.以下内容可以调整:(1)考核指标根据需要可以进一步细化。(2)主要研究内容根据需要可以进一步细化。(3)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3.完善项目参加人员及参与单位。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上,项目应补充填报其他参加人员(骨干、其他研究人员)。若项目研究需要,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4.附件材料(1)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提供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需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4)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是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要求聘用期覆盖所负责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的执行期,相关证明随申报书一并报送。二、项目预算编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61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项目正式申报书中的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三、申报及评审纪律要求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2.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所有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3.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所有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守《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各类违规行为发生。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网上填报要求1.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信息系统的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2.网上填报时间:2022年7月16日8:00至2022年8月15日9:00。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截止时间完成填报,以免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登录、填报和提交。正式填报前,申报单位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栏目中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提前进行线下预填写。3.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五、业务咨询咨询电话:010-68104408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2022年7月15日
  •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2年度重点专项评审立项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已经完成了“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2年度申报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等相关工作,并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反馈,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系统通知及邮件。现就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书填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和预申报书的衔接,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可以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要求如下:1.以下内容不可以修改:(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2)项目牵头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5)考核指标不能降低。(6)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7)承诺的配套支撑条件不能降低(自筹经费不能低于预申报书承诺资金数)2.以下内容可以调整:(1)考核指标根据需要可以进一步细化。(2)主要研究内容根据需要可以进一步细化。(3)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3.完善项目参加人员及参与单位。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上,项目应补充填报其他参加人员(骨干、其他研究人员)。若项目研究需要,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4.附件材料(1)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提供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需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4)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是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要求聘用期覆盖所负责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的执行期,相关证明随申报书一并报送。二、项目预算编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61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项目正式申报书中的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三、申报及评审纪律要求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2.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守《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各类违规行为发生。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网上填报要求1.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信息系统的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2.网上填报时间:2022年7月26日14:00至2022年8月25日16:00。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截止时间完成填报,以免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正常登录、填报和提交。正式填报前,申报单位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栏目中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提前进行线下预填写。3.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五、业务咨询咨询电话:010-68104776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2022年7月25日
  • 关于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和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23号)和《潍坊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和创新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为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请各县市区加强对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等摸排对接,了解其科研仪器和检测业务开展情况,积极推动加入“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注册成为仪器供给方,实现科研仪器入网共享,组织仪器供给方填写《科研仪器供给方汇总表》(附件2)、《科研仪器供给方服务企业汇总表》(附件3),于3月29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二、加大创新券政策宣传和引导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请各县市区加大对省创新券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提高创新券政策的知晓度,积极摸排符合创新券申报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使用和申报创新券,用足用好创新券政策,降低我市中小微企业研发成本。三、加强创新券申报业务指导为提高我市创新券申报质量和效率,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拟于4月上旬组织开展创新券申报业务培训,对各县市区创新券业务具体负责同志、仪器供给方、仪器使用方等进行培训。请各县市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组织拟参会单位填写《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4),于3月29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邮箱。具体培训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王宁宁(市科技局) 8091354邮箱:wfssclcjzx@wf.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pdf2、科研仪器供给方汇总表.xlsx3、科研仪器供给方服务企业汇总表.xls4、参会人员报名表.docx
  •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1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通知
    关于填报“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1年度部分指南方向(1.3、2.1、2.12、2.13、9.5)项目首轮评审工作,依规确定了可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清单,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进行了反馈。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具体要求如下:1. 模板下载: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2. 填报方式: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沟通交流,减少人员聚集,并及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如信息系统填报模块有与申报书模板不符的情况,以信息系统填报模块要求为准。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3. 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课题数。(2)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3)与预申报书相比发生调整的内容须遵循以下要求: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4. 人员补充:“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5. 申报受理:网络填报时间:2021年8月20日10:00至2021年9月18日16:00;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6. 业务咨询及联系电话:“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010-58884885。预算填报事宜咨询电话:010-68266905,010-68266217。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2021年8月19日延伸阅读: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1项目申报指南
  • 重大仪器专项2022年度指南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关于“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预申报项目的首轮评审工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进行了反馈,并依规确定了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清单,请收到我中心关于正式申报邮件通知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正式申报书填报具体要求如下:1. 模板下载: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2. 填报方式:正式申报书需通过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请留意信息系统状态变化提示,及时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如信息系统填报模块有与申报书模板不符的情况,以信息系统填报模块要求为准。3. 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课题数。(2)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3)与预申报书相比发生调整的内容须遵循以下要求: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4. 人员补充:“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5. 申报受理:网络填报时间:2022年7月21日15:00至2022年8月19日17:00;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6. 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2022年7月21日
  • 教育部973计划和重大研究计划2013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度项目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科技部发布的指南内容和申报要求(详见科技部网站),请你校结合本校优势,加强高校间联合,遴选并推荐条件成熟、竞争力强的项目   2. 采取限项推荐,原则上每校不超过5项,每个指南方向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并需对项目排序   3. 拟由我部独立推荐或联合我部推荐的项目,请于2012年3月30日17:00前将申报项目简表(见附件1)、推荐项目清单(见附件2)及学校推荐函报送我司基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jsjcc@moe.edu.cn。逾时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安平 邹晖   联系电话:010-66096301,66096519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13室   邮 编:100816   附件1 申报项目简表.doc   附件2 推荐项目清单.doc   教育部科技司   2012年3月1日
  •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20年3月13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发布《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strong 详细内容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3/uepic/f3a7ef68-26d0-409e-91d9-203180330093.jpg" title=" 11.png" alt=" 11.png" / /p p 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CAS President’s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Initiative, PIFI)申报工作已开始,本次征集项目包括: strong 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特需外国人才项目、外国青年学者津贴项目 /strong ,请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特别说明:2021年度国际人才计划所有项目组织申报须登录新一代ARP系统,请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合理安排申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一、申报受理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1. 申报方式: /strong 所有申报须通过ARP新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提出申请。申报路径:国际合作-国际人才交流计划-(选择拟申报项目名称)-新申报/申报填报,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要求每个附件文件逐一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PDF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ARP新系统全年开放申请,不设定截至日期。设立3集中受理节点,错过节点的申报项目将在下个节点予以受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2. 受理节点: /strong 2021年度项目将分别在2020年3月30日(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8月30日(第三批)分三批次对节点之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8月30日以后申报的,作为下年度项目受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3. 申报前提: /strong 项目负责人须先激活本人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账号并完善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新一代ARP系统填报PIFI项目申请。往年申报时已经在国际人才交流平台激活账户并完善过个人简历的,无需操作。(具体激活方式和用户名等信息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陈伟联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在申报的同时,须登录新一代ARP系统填报评审专家信息列入专家库,参与项目的评审工作,职称要求副研究员以上。填报路径:“国际合作系统”-“评审专家管理”模块进 行填报提交。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4. 申报审核: /strong 院属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申报材料和申报资质进行初审,并征询本单位国际合作和人事部门意见后,提交“XXX研究所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的函”(见附表1)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通过系统提交申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5. 延续项目申报 /strong :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二、材料要求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填写新一代ARP系统中各类项目对应的申请材料,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材料应包括: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1. 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项目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表2);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申报国际博士后项目的,还须另外提交;⑦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相关材料;⑧国外教授的推荐信2封(含博士导师或现工作单位研究组PI)。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2. 特需外国人才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3. 外国青年学者津贴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①依托单位与外国学者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②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见附表3)。③外国专家在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4. 延续申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正在执行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5. 境外执行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项目需要在境外(院级境外机构和中外联合研究单元,及经国际合作局认定的所级境外机构)执行的,须在申请时提交附加说明材料,说明在境外执行项目的必要性,并就如何保障项目境外执行进行说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三、其他事项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1. 立项执行: /strong 2021年度项目将于2020年5月、7月、9月分批立项,立项通知下发后即可开始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2. 执行时间: /strong 原则上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延续项目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国际博士后项目、特需人才计划、外国青年学者津贴需在2022年9月30前执行资助总时长的50%以上。&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联系人: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陈伟& nbsp & nbsp 63602853& nbsp & nbsp expert@ustc.edu.c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沈轶轶& nbsp 63607129& nbsp & nbsp shenyiyi@ustc.edu.c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nbsp & nbsp & nbsp 人力资源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3月13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3/attachment/06a823fe-83eb-4a5f-b827-5cdf1915c5a0.doc" title=" 附表1 xxx研究所2021年度PIFI申报材料公函.doc" 附表1 xxx研究所2021年度PIFI申报材料公函.doc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3/attachment/7967a73c-2f1c-47bc-b822-22ebdde55d12.xls" title=" 附表2 PIFI申报英文申请表.xls" 附表2 PIFI申报英文申请表.xls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3/attachment/15f09166-35e8-48c8-9d0c-c7d87c87287e.docx" title=" 附表3 申请外青津贴项目外国专家在职证明.docx" 附表3 申请外青津贴项目外国专家在职证明.docx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3/attachment/1a24c51a-600f-465a-858b-a3e77c88249f.pdf" title=" 附件1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要求.pdf" 附件1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要求.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3/attachment/cd354239-564d-4280-b9fe-da0679371fe2.pdf" title="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pdf"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pdf /a /p
  • 关于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中医药现代化研究”和“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2日,修改意见请于2月2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 /p p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p p   联系方式: sfs_swyyc@most.cn /p p    strong 附件:1.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b174a425-26a8-4d1d-8786-a067a4605c67.doc" strong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strong /a /p p    strong 2.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6217c6e5-bb49-4ee8-b5fe-02d13ffb708f.docx" strong “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strong /a /p p    strong 3.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918be25d-b494-43eb-8340-72807c2fb7a0.docx" strong “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增加项目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strong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19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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