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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相关的资讯

  • 某些新药申报可实行优先审评审批
    p   近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内如如下。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为加强药品注册管理,加快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的研发上市,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的矛盾,现提出以下意见。 /p p   一、 strong 优先审评审批的范围 /strong /p p   (一)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注册申请: /p p   1.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创新药注册申请。 /p p   2.转移到中国境内生产的创新药注册申请。 /p p   3.使用先进制剂技术、创新治疗手段、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药品注册申请。 /p p   4.专利到期前3年的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和专利到期前1年的药品生产申请。 /p p   5.申请人在美国、欧盟同步申请并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在中国境内用同一生产线生产并在美国、欧盟药品审批机构同步申请上市且通过了其现场检查的药品注册申请。 /p p   6.在重大疾病防治中具有清晰的临床定位的中药(含民族药)注册申请。 /p p   7.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新药注册申请。 /p p   (二)防治下列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注册申请: /p p   1.艾滋病 /p p   2.肺结核 /p p   3.病毒性肝炎 /p p   4.罕见病 /p p   5.恶性肿瘤 /p p   6.儿童用药品 /p p   7.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的疾病。 /p p   (三)其他 /p p   1.在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中,需改变已批准工艺重新申报的补充申请 /p p   2.列入《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第117号)的自查核查项目,申请人主动撤回并改为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完善后重新申报的仿制药注册申请 /p p   3.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药品注册申请。具体品种名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后确定。 /p p   二、 strong 优先审评审批的程序 /strong /p p   (一)申请。注册申请转入药审中心后,由申请人通过“申请人之窗”向药审中心提交优先审评审批的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说明品种信息及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的理由。 /p p   (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优先审评审批申请,由药审中心每月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并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及拟定优先审评的品种具体信息予以公示。公示5日(指工作日,下同)内无异议的即优先进入审评程序 对公示品种提出异议的,应在5日内向药审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异议表见附件2) 药审中心在10日内另行组织论证后作出决定并通知各相关方。 /p p   对于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仿制药申请,自该品种公示之日起,不再接受活性成分和给药途径相同的新申报品种优先审评审批申请。 /p p   (三)审评。药审中心对列入优先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按照注册申请转入药审中心的时间顺序优先配置资源进行审评。 /p p   1.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p p   申请人可在递交临床试验注册申请前,对现有研究数据是否充分支持拟开展I期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受试者风险是否可控等重大技术问题提出与药审中心的沟通交流申请。药审中心在收到沟通交流的申请后,组成审评团队并形成初步意见,于30日内安排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沟通结果以当场形成的会议纪要明确议定事项。 /p p   在申报前经过充分的沟通交流且申报资料规范、完整的前提下,药审中心自临床试验注册申请被确认列入优先审评审批之日起10日内启动技术审评。 /p p   在Ⅰ期、Ⅱ期临床试验完成后,申请人及时提交试验结果及下一期临床试验方案。药审中心自收到资料后30日内安排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未发现安全性问题的,可在与药审中心沟通后转入下一期临床试验。对于试验结果显示没有优于已上市药物趋势的品种,不再予以优先。 /p p   对于罕见病或其他特殊病种,可以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提出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申请。药审中心根据技术审评需要及中国患者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评意见。 /p p   2.新药生产注册申请。 /p p   在提交新药生产注册申请前,申请人应就现有研究数据是否支持新药生产申请与药审中心进行沟通。药审中心收到申请后30日内安排会议与申请人沟通交流。药审中心自药品注册申请被列入优先审评审批之日起10日内启动技术审评。对申报资料如有异议或需补充内容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事项。药审中心在收到补充资料后5日内重新启动技术审评。 /p p   药审中心在技术审评完成后即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和申请人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应于药审中心通知发出后20日内进行,检查结论需于检查完成后10日内作出并送达药审中心。现场抽样检验的样品,应于5日内送达药品检验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应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在最长不超过90日内出具检验结论。 /p p   3.仿制药注册申请。 /p p   药审中心自仿制药注册申请被列入优先审评审批之日起10日内启动技术审评。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充事项。药审中心在收到补充资料后5日内重新启动技术审评。 /p p   4.对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对解决临床需求具有重大意义的新药,申请人做好准备工作后可随时提出与药审中心当面沟通的申请,审评人员应在10日内安排会议交换意见。在临床试验阶段,药审中心应保持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指导并促进新药临床试验的开展 若根据早期临床试验数据,可合理预测或判断其临床获益且较现有治疗手段具有明显优势,允许在完成Ⅲ期确证性临床试验前有条件批准上市。 /p p   (四)报送。药审中心在收到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后5日内完成综合审评报告,3日内报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批。对于在综合审评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审评的情况,则根据具体情况优先安排。 /p p   (五)审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接到药审中心报送的审核材料后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p p   三、 strong 优先审评审批工作要求 /strong /p p   (一)药审中心对优先审评审批的新药注册申请,应建立与申请人的会议沟通机制和网络咨询平台。审评人员不与申请人私自交流。对于优先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优先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的核查。 /p p   (二)核定优先审评审批的药品时,对原料和制剂关联申报的,应二者均同时申报。如二者接收时间不同步,以最后接收时间为准。 /p p   (三)申请人在提交优先审评审批申请前,申报材料应符合相关的技术原则要求并做好接受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对于申报资料存在较大缺陷、临床试验数据失真或未能按期接受现场检查或送检样品的,直接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对于申报资料存在真实性问题的,3年内不再接受申请人对其他品种优先审评审批的申请。 /p p   (四)在技术审评过程中,发现纳入优先审评审批范围的品种申报材料不能满足优先审评条件的,药审中心将终止该品种的优先审评,退回正常审评序列重新排队。 /p p   (五)对于临床需要并已在美国、欧盟及我国周边地区上市的进口儿童药品,其在境外完成的相关临床试验数据可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 /p p   (六)承担受理和检查核查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查、研制现场核查和(或)生产现场检查,防止不具备审评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进入审评环节。 /p p   (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的注册申请,将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p p   /p p br/ /p
  • 2014CAIA奖开始申报 实施新的评审办法
    附件1: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版)   为了奖励在我国分析测试领域科学技术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以调动广大分析测试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应用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分析测试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设立&ldquo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rdquo (简称&ldquo CAIA奖&rdquo )。&ldquo CAIA奖&rdquo 的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采取成立&ldquo CAIA奖&rdquo 评选委员会进行技术评审和综合评选的工作。   一、奖励范围   &ldquo CAIA奖&rdquo 授予在以下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贡献,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   1. 分析测试新技术   2. 分析测试新方法   3. 分析测试技术新应用   二、奖励等级   &ldquo CAIA奖&rdquo 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青年奖5个等级   特等奖&mdash &mdash 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特大社会经济效益的重大成果   一等奖&mdash &mdash 具有国际水平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成果   二等奖&mdash &mdash 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具有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成果   三等奖&mdash &mdash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应用中有显著成效的成果   青年奖*&mdash &mdash 在创新研究或应用中具有显著成效的成果   (*:前三名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奖励方式   &ldquo CAIA奖&rdquo 每年评审一次,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颁发证书。   四、申报要求   1.每年3月开始,申报者可登录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网站www.caia.org.cn浏览当年的申报通知和下载申报表格,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 代表性成果论文全文或详细说明,有关的鉴定材料、获奖证书、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中未公开发表部分必须附有两份非本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评议意见书,格式不限。   五、评奖程序   1.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成立由协会领导和有关的专家、学者组成&ldquo CAIA奖&rdquo 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 函评(小同行技术评审):申报工作截止后,协会根据成果类别分组,将分组申报材料送5位同行专家,每位专家独立进行函评填写《函评意见表》。   3. 初评(大同行技术评审):根据成果类别分别聘请5位专家组成立初评小组,结合函评结果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各组推荐获奖名单,填写《初评意见表》。   4. 终评(综合评审):由&ldquo CAIA奖&rdquo 评选委员会(包括各初评小组负责人)召开会议,对各小组的初评意见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发布   获奖名单在协会网站公示两周后,由协会批准后正式发布,并颁发&ldquo CAIA奖&rdquo 获奖证书。   六、保密和材料处理   参加&ldquo CAIA奖&rdquo 评审专家均签署保密义务承诺书。评奖结束后,获奖的申报材料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负责登记和存档保管,并被收录在历届获奖汇编中。若不便公开请提前说明,否则视为同意。未获奖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负责销毁,若需返回请提前说明。   七、附则   1.本评选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评选办法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014年3月   附件2:2014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CAIA奖)申报材料
  • 重大仪器专项2022年度指南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关于“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预申报项目的首轮评审工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进行了反馈,并依规确定了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清单,请收到我中心关于正式申报邮件通知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正式申报书填报具体要求如下:1. 模板下载: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2. 填报方式:正式申报书需通过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请留意信息系统状态变化提示,及时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如信息系统填报模块有与申报书模板不符的情况,以信息系统填报模块要求为准。3. 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课题数。(2)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3)与预申报书相比发生调整的内容须遵循以下要求: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4. 人员补充:“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5. 申报受理:网络填报时间:2022年7月21日15:00至2022年8月19日17:00;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6. 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2022年7月21日
  • 重大仪器专项2022年定向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定向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定向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工作安排1.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2.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3.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邮件通知。4.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zhangwang@acca21.org.cn 。2.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3.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4.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5.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联系电话:张望,010-58884882特此通知。附件: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2022年8月1日
  • 重大仪器专项2022年部市联动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通知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部市联动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部市联动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工作安排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3. 本次答辩采取多场景评审的方式进行。项目组、专家、会务人员在线下不同的场所,通过专用系统进行视频连线。答辩前将统一组织测试。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前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zhangwang@acca21.org.cn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3. 项目答辩评审汇报时间为15分钟,专家质询30分钟,共45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专家提问。若答辩超时,将自动切入到下一个项目。4. 请答辩人提前做好答辩系统测试,确保摄像头、麦克风等正常使用。5.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联系电话:张望,010-58884882 邮箱:zhangwang@acca21.org.cn特此通知。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2022年12月6日
  • 合肥研究院组织共享仪器设备关键技术提升项目申报及验收评审会
    12月7日,合肥研究院共享仪器设备关键技术提升项目申报及验收评审会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合肥研究院副院长程艳,中科大和合工大相关评审专家、各科研单元业务分管负责人等出席会议。本次评审会主要包含2022年度5个立项项目的验收评审和2023年度20个新申报项目的立项评审。程艳指出,合肥研究院布局类似项目,旨在给年轻的科研人员更多的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与研制机会,拓展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提升仪器设备的共享效能。与会专家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口头报告、查看项目验收资料和申报实施方案等方式,从项目意义、技术方案、验收指标、条件保障、经费预算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打分。合肥研究院自2021年开始设立共享仪器设备关键技术提升项目,目标是进一步推动合肥研究院共享仪器设备有效运行,推进仪器设备社会化共享使用工作,促进各科研单元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持续做好技术服务与支撑工作。
  •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项目评审专家名单公布
    p   11月24日,科技部公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项目评审专家名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谢剑炜等45位专家在列。 br/ /p p   据此前发布的相关专项食品答辩评审会通知,“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申报项目定于2017年11月25-26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 /p p   名单显示,此次评审专家共分三组,每组15位评审专家,分别对重要食源性致病菌耐药机制及传播规律研究、粮油食品供应链危害物识别与防控技术研究、食品中全谱致癌物内源代谢规律及监测技术研究等项目进行评审。 /p p   具体评审项目及评审专家名单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 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项目答辩评审专家 /strong /p p   第一组 /p p   【重要食源性致病菌耐药机制及传播规律研究 食品典型污染物及潜在风险物质危害识别与毒性作用模式研究 主要畜禽产品中关键危害物迁移转化机制及安全控制机理研究 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的互作关系与调控基础研究 食品污染物暴露组解析和总膳食研究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748dcc5a-1799-4029-b247-5ae132b1f8e0.jpg" title=" 1.jpg" / /p p   第二组 /p p   【粮油食品供应链危害物识别与防控技术研究 水产品全链条关键危害物的迁移转化规律与安全防控技术研究 食品腐败变质以及霉变环境影响因素的智能化实时监测预警技术研究 食品中生物源危害物阻控技术及其安全性评价 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智能化应用技术研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aed13e53-3c9d-487d-80f4-6a0b24dbe57a.jpg" title=" 2.jpg" / /p p   第三组 /p p   【食品中全谱致癌物内源代谢规律及监测技术研究 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快速检测检验技术与装备研发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监测检测及风险评估数据一致性评价的参考物质共性技术研究 食品微生物检验相关参考物质体系研究及评价 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与预警技术研究 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与智能化监督关键技术研究 应对国际贸易食品法规精准检测关键技术研究 食品真实性鉴别检测关键技术研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1c8ea89c-9e4a-4099-bf40-848f88505641.jpg" title=" 3.jpg" / /p p br/ /p
  • “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3年申报项目第二批视频答辩评审会通知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3年公开指南申报项目第二批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3年公开指南申报项目第二批视频答辩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本批次评审的项目为经过首轮评审的科学仪器和关键核心部件部分项目,以及科研试剂、实验动物及科学数据的项目。现将本批次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通过邮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请查收后务必回复“项目编号+确认”。  4.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如系统无反馈,说明专家未提前提问)。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 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tiaojian@acca21.org.cn 。  2.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 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青年项目汇报10分钟,质询问答2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建议16:9)。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联系答辩地点,PPT文件电子版拷贝事宜也请联系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010-58884882 联系邮箱:tiaojian@acca21.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pdf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4日
  • “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2021申报项目答辩评审专家名单公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2021年度申报项目答辩评审专家名单公告根据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工作安排,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于2021年10月12日至17日组织开展了“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答辩评审。本次答辩评审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评审专家按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选取和使用的统一要求,从国家科技专家库中产生,共136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答辩评审专家名单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专项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8335817组1:生化传感器序号专家姓名单位名称1于洪宇南方科技大学2方晓红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3田扬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4刘友庆北京京成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刘爱骅青岛大学6江建平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李晓炜北京理工大学8张志力北京交通大学9张修华湖北大学10张斌珍中北大学11陈航榕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12陈涛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13陈银广同济大学14黄玉明西南大学15彭绍亮湖南大学16虞益挺西北工业大学17薛欣宇电子科技大学组2:人体健康及环境监测传感器序号专家姓名单位名称1王文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2王毅温州医科大学3冯亮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4成昱*同济大学5朱葛夫中国人民大学6许敬亮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7杨永进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8闵丽艳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9宋宏伟吉林大学10孟凡利*东北大学11赵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2赵志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3聂诗军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4常钢湖北大学15康跃军西南大学16蒋明峰浙江理工大学17颜梅济南大学组3:加速度传感器和系统及应用序号专家姓名单位名称1王建梅太原科技大学2王保锐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3朱少岚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4乔学光西北大学5关亚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6杨龙兴江苏理工学院7张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8孟宪伟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9赵亚维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10赵剑大连理工大学11顾佩芝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12龚杰洪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13韩旭湖南大学14程振洲天津大学15鲁琼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16温泉重庆大学17熊璐同济大学组4:热学传感材料及传感器序号专家姓名单位名称1王愿兵武汉嘉仪通科技有限公司2王毅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3乔冠军江苏大学4刘刚上海卫星装备研究所5关柏鸥暨南大学6芦鹏飞北京邮电大学7李松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8张国军湖北中医药大学9张景贤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10罗坚义五邑大学11郑兴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12郑丽珠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3耿佳四川大学14耿照新中央民族大学15高莲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16郭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17韩秀峰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组5:光学传感器及应用序号专家姓名单位名称1马朝松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2王军华武汉大学3尹国路重庆大学4刘亚滨北京万桥兴业机械有限公司5杨军广东工业大学6张帆北京化工大学7张其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8陈本永浙江理工大学9苟劲松北京京仪世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赵霞江苏法尔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1姜利军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陶继方山东大学13蒋湘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4韩建忠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5靳志文兰州大学16翟俊宜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17颜志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组6:MEMS传感器制造序号专家姓名单位名称1王文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2王高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3方允樟浙江师范大学4孔凡忠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5邢朝洋北京航天控制仪器研究所6余洪斌华中科技大学7张海燕北京林业大学8胡伟达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9徐敏义大连海事大学10郭正安徽大学11郭杭南昌大学12黄晓东*东南大学13屠娟南京大学14董磊山西大学15谢会开北京理工大学16黎永前西北工业大学17魏兴战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组7:磁传感器及应用序号专家姓名单位名称1王向军天津大学2石嵩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3田文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4乔文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5李红浪国家纳米科学中心6张东华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7陈永平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8陈向东西南交通大学9陈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10陈音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11范弘姜园中山大学14祖龙起大连工业大学朱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5刘亚华大连理工大学6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即将召开
    10月24日,科技部发布通知,将于11月9-10日召开“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的视频答辩评审会。该项目于今年6月底正式发布申报指南,8月下旬完成申报项目的确认,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此外,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部市联动)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11月9-10日召开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评审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工作安排1.答辩评审采取多场景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答辩人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expert.most.gov.cn/spps/p)。答辩人原则上在项目牵头单位设置的视频答辩评审会议室参加答辩。2.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请及时关注。3.答辩评审时,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同时也将对常规项目申请的国拨经费数进行预算评审。二、评审工作要求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且均需是项目组成员。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须出具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于11月7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qianyanchu@cncbd.org.cn,并将原件寄至我中心联系人处。2.项目评审按照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请答辩人提前上线等候;非不可抗力造成的答辩人员在计划答辩时间过半仍未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过程中,项目如掉线超过20分钟,则该项目答辩暂时中止,移到当天最后一个项目重新组织答辩。3.项目PPT汇报时间15分钟,提问及回答时间30分钟,共计45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若超时,将直接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4.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8日中午12:00前将多场景视频答辩评审诚信承诺书及答辩PPT文件发送至我中心联系人邮箱。邮件及文件名称:项目申请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承诺书和PPT。5.多场景视频答辩系统使用须知、答辩日程安排及多场景视频答辩评审诚信承诺书将通过邮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曹芹,010-88225176,qianyanchu@cncbd.org.cn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邮编:100039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2023年10月24日
  • 关于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预备项目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预备项目推荐主体单位:   为做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预备项目评审工作,经研究,请各推荐单位在按照指南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视频评审答辩设施的建设工作   本次征集的所有预备项目全部通过视频评审答辩方式进行。按照属地化原则,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预备项目申报单位全部按评审答辩时间安排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部门)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   请各地方科技部门按照我部计划司《关于开展网络视频评审和答辩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科计字〔2011〕6号)要求,搭建视频评审会议室。视频评审答辩联络调试工作预计6月25日开始,整个评审答辩工作预计7月15日结束。届时,我司将按照统一的答辩时序方案,通知各地方科技部门做好答辩准备。请各地方科技部门确定专人作为答辩评审工作联络员和网络技术人员,请将包括联络员和技术人员姓名、电话(包括手机)号码的纸质名单(盖公章)于6月15日前传真至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计划与监督处。   传真:010-68339521   联系人:马晓辉、雷瑾亮   联系电话:010-68351583,68355435   二、提前安排各申报单位提交项目汇报演示稿   为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本次评审采取由评审专家组会前阅读消化申报材料,会上直接提问答辩的方式。请各推荐主体单位促请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推荐书的同时,提交项目汇报演示稿电子文件光盘(ppt格式,操作系统:Windwos XP,默认软件:Office 2003SP2),光盘应注明网上申报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等信息。如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在汇报演示稿电子文件中嵌入答辩人同步录音,并设置为自动播放。凡属嵌入录音并自动播放的,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各推荐主体在提交项目推荐书的同时,提交每个项目汇报演示稿电子文件光盘。   请各预备项目推荐主体务必做好以上工作,确保项目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 新品申报进行时 申报有惊喜——“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申报通知
    p   尊敬的各仪器厂商: /p p   为了鼓励各仪器厂商积极创新,推出满足中国用户需求的仪器新品,一年一度的“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的重要活动之一—“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活动即将开始,请各位参展商积极申报。 /p p   “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的评选分为初审、入围、获奖三个阶段,为了保证“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新品评审组邀请超过70位业内资深专家和30位资深用户在网上进行独立评分,并且对所有入围的仪器在仪器信息网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用户和厂商的监督。 /p p   所有初审通过的新品将在2017年1月进入评选环节,在2017年4月举行的“2017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对获奖的仪器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并在数十家国内外专业媒体上公布最终结果。 /p p   请查阅“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product/NewProduct_Award.aspx?aid=6" target=" _blank" strong 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办法 /strong /a ”或观看“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申报介绍”视频 /strong /span ,了解申报与评选详情。 /p p   此外,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上新品申报的厂商,还将有意外惊喜 /span /strong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 /span /strong 详情请点击观看“2016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申报介绍”视频(从11分48秒开始观看)。 /p script type=" text/javascript" src=" https://p.bokecc.com/player?vid=F8C245FD55FE5FA89C33DC5901307461& amp siteid=D9180EE599D5BD46& amp autoStart=false& amp width=600& amp height=490& amp playerid=621F7722C6B7BD4E& amp playertype=1" /script p    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日期: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2016年12月31日 /span /strong /p p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2017年1月5日 /strong /span /p p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普天科技园B座418室 /p p   收件人:仪器信息网 新品评审组 /p p   邮编:100088 /p p   咨询电话:010-51654077-8027 刘女士 /p p   传真:010-82051730 /p p   电子信箱:xinpin@instrument.com.c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新品评审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0月08日 /p p    strong 附: /strong /p p strong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product/" target=" _blank" 仪器信息网新品栏目介绍 /a /strong /p p   仪器信息网“新品栏目”旨在让广大用户及时、全面地了解每年最新上市仪器,把握仪器技术最新发展趋势。自2004年开通以来,已经有超过600家仪器厂商通过新品栏目及时发布了超过4000台最新上市仪器。“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新品评审组每年针对新品栏目发布仪器新品,评出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该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十届。 /p p    strong 近五年科学仪器优秀新品评选延伸阅读 /strong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422/189464.shtml" target=" _blank" ACCSI 2016公布2015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产品获奖名单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50423/158661.shtml" target=" _blank" ACCSI 2015公布2014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产品获奖名单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40421/127359.shtml" target=" _blank" ACCSI 2014公布2013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产品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30422/098646.shtml" target=" _blank" 2012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0323/075899.shtml" target=" _blank" 2011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a /p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2021年度申报项目预评审专家名单公告
    根据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工作安排,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于2021年8月1日至8月7日组织开展了“十四五”“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2021年度申报项目预评审工作。此次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评审专家按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选取和使用的统一要求,从国家科技专家库中产生,共55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预评审专家名单予以公布,公示期为8月11日-8月15日。  专项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8335972  组1:1.1 重大装备设计基础前沿(青年科学家项目)序号姓名单位名称1王海涛河北工业大学2陈长军苏州大学3何立子东北大学4薛梓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5丁香乾中国海洋大学6邓斌西南交通大学7刘建荣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组2:1.2 高性能基础件基础前沿(青年科学家项目)序号姓名单位名称1周锦松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2李小灵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樊荣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4王勇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5白振华燕山大学6蔺永诚中南大学7徐丰羽南京邮电大学  组3:1.3 高性能制造工艺基础前沿(青年科学家项目)序号姓名单位名称1刘越东北大学2吴恒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3田良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4苏峰华华南理工大学5沈承金中国矿业大学6张路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7薛文斌北京师范大学8钟毓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9张正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四研究所10练朝春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1郭明忠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12胡献国合肥工业大学13唐晔北京遥感设备研究所14刘红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15杨卫民北京化工大学16任玉成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17王建峰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18徐军同济大学19吴兴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赵铁石燕山大学  组4:2.1 耐高温抗腐蚀传动系统轴承序号姓名单位名称1金百刚鞍钢集团有限公司2王文杭州电子科技大学3强永席杭州颢熙科技有限公司4陆宁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5刘永斌安徽大学6周文龙大连理工大学7杨为佑宁波工程学院  组5:2.7 大型薄壁铝合金整体构件精确成形技术序号姓名单位名称1杨志刚同济大学2皮孝东浙江大学3袁国东北大学4王冰昆山双桥传感器测控技术有限公司5袁鸿暨南大学6党选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7魏静重庆大学  组6:3.4 第三代半导体高性能碳化硅单晶制备和外延工艺及成套装备序号姓名单位名称1毕英杰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庞慰天津大学3孙清清复旦大学4张辉东南大学5恩云飞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6黄辉大连理工大学7姚友良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2021-08-11
  • 8.15-16日· 2020杭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和技术评审常见问题及行业发展创新大会
    邀请函尊敬的各位客户:特医食品是国家2030 健康中国战略中重要的一部分,该战略提出了要强调国民营养计划,并强调微量营养素的补足,尤其是加强临床营养,这将对特医食品发展形成利好,加上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公布了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将进入良性发展期。中国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管理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从按照药品的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监管到施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制,通过特医食品品类的设立对原有药品的发展进行补充,从而扩大受众群体,尤其是《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的发布,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支持,中国较大的人口基数和对特医产品整体需求的不断提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于08 月14 日-08 月16 日在杭州市举办”2020杭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报和技术评审常见问题及行业发展创新大会”。作为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珀金埃尔默将亮相此次会议,设有展位,并带来精彩大会报告。欢迎大家莅临! 珀金埃尔默珀金埃尔默大会报告时间:2020年8月15日 14:30-15:00地点:杭州德胜瑞莱克斯大酒店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德胜路 2 号报告人:姚亮 珀金埃尔默食品行业市场经理报告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签到有好礼扫描下方二维码,立即报名签到
  • “2019关键技术人才”多院所申报中,仪器研发可申报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3月份以来,根据《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2 号)、《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中国科学院各院所单位陆续展开“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p p   申报通知中,三项可选的申报条件两项与“仪器”相关,一是“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一是“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以下为部分院所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及链接,供相关人员参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3月19日) /i /span /p p   所属各部门: /p p   根据中科院人事局《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和《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2号,附件1)要求,现将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项目基本情况 /p p   (一)项目定位与目标 /p p   旨在加强技术支撑人才队伍的建设,保障我院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重大成果的产出。 /p p   (二)支持标准 /p p   院支持人才专项经费30万元,执行期3年。 /p p   二、申报人选资格 /p p   1. 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骨干人员,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在解决科研领域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2. 符合“深空”“深海”“深地”“深蓝”“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重大工程、重大专项方向,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 /p p   三、推荐名额 /p p   所属各部门限推荐1-2人参加所内遴选,所人事教育处组织专家进行所内遴选,公示3个工作日后,我所限择优推荐1名人选参加院内的择优支持评审。 /p p   经院批准正式筹建或运行的四类机构,经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公示3个工作日后,通过依托单位单独推荐1名人选。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strong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yic.ac.cn/tzgg/201903/t20190320_525908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3月20日) /i /span /p p   根据院人事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所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p p   一、推荐名额 /p p   “十三五”期间,我院每年支持50人,我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参加院内的择优支持评审。 /p p   二、申报条件 /p p   1.被推荐者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骨干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的贡献。 /p p   2. 符合“深空”“深海”“深地”“深蓝”“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重大工程、重大专项方向,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上海天文台关于中国科学院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 /strong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shao.ac.cn/xwzx/tzzn/201903/t20190320_5258697.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3月20日 ) /i /span /p p   各研究室、各位职工: /p p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2 号)、《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院正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推荐名额 /p p   我台推荐名额数1个。 /p p   二、申报条件 /p p   1.申报者应为我台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科研领域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2.符合“深空”“深海”“深地”“深蓝”“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重大工程、重大专项方向,围绕国家关键核心领域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中国科学院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的通知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cib.cas.cn/xwdt/tzgg/tzgg/201903/t20190326_5261805.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65, 165, 165) " i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3月25日) /i /span /p p   根据《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现开展2019年度关键技术人才申报工作,我所有1个推荐名额。 /p p   一、人员申报条件 /p p   1.根据《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http://www.pe.cas.cn/zcgz/rcc_zcgz/rcjh/rcpy/201506/t20150603_4368186.html)(科发人字〔2015〕72号),关键技术人才被推荐者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科研领域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2.重点优先推荐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尤其是在关键核心领域、“卡脖子”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人选。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的通知 /strong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iap.cas.cn/jgsz/glbm/zzrsc/zztz/201903/t20190329_5263548.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3月29日 ) /i /span /p p   所属各部门: /p p   根据《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开展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p p   一、大气所限遴选推荐1人参加院择优支持评审。 /p p   二、申报人条件 /p p   1.根据《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5〕72号)(附件1),申报人应为我所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p p   2.符合“深空”“深海”“深地”“深蓝”“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重大工程、重大专项方向,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 /p p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9年度中科院关键技术人才推荐申报通知 /strong a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kiz.cas.cn/qt/tzgg/sygg/201904/t20190403_5269822.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通知链接】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i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4月3日 ) /i /span /p p   各学科组、各支撑部门: /p p   根据《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关于关键技术人才的组织申报通知,现将我所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p p   一、推荐名额 /p p   1、我所有1个推荐名额 /p p   2、 经院批准正式筹建或运行的四类机构,经成员单位协商一致,通过依托单位单独推荐1名人选。 /p p   二、遴选条件 /p p   “关键技术人才”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相关同行专家、行业用户或市场的认可,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p p   1、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 /p p   2、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 /p p   3、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的贡献。 /p p   重点优先推荐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尤其是在关键核心领域、“卡脖子”方向开展技术攻关的人选。 /p p   …… /p
  • BCEIA金奖申报开启 首次将零部件列入申报范围
    近日,2023年度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分析测试技术奖(BCEIA金奖)申报开启。与历年来仅限分析仪器整体申报不同,2023年度BCEIA金奖的申报,首次将分析仪器的零部件列入申报范围,进行试点。同时,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所有申报2023年度 BCEIA 金奖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必须在2023年5月20日前提交给中国分析测试协会。2023年度BCEIA 金奖申报评选工作将在今年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简称BCEIA)之前进行,评选结果将在BCEIA 会议期间宣布。以下为通知详情:各中国参展公司和单位:为促进我国分析测试仪器技术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鼓励创新,推 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析测试仪器产业化和市场化,中国分析测试协 会于1989年设立了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仪器奖(2019年后改称“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分析测试技术奖”,简称“BCEIA 金奖”),以奖励对我国在分析测试仪器创新发展做出贡献的开发和研制生产单位。 BCEIA金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从1989年第三届BCEIA 开始至 2021年第十九届BCEIA 共评选出191项,获奖单位180个,在国内分析测试仪器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原有的 BCEIA 金奖评奖规定,只有国产的分析仪器整机才可以申报 BCEIA 金奖。但是,国家科学仪器专项支持的重点从 “十二五”开始, 已经逐步从整机转向关键零部件,现行的评奖范围只限于分析测试仪器整机的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分析测试仪器的研制和生产,国内一些分析仪器企业也希望他们研制生产的一些分析仪器的零部件能够参与BCEIA 金奖的评审。故2023年度BCEIA金奖的申报将分析仪器的零部件列入申报范围,进行试点。2023年度BCEIA 金奖申报评选工作将在今年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简称BCEIA)之前进行,评选结果将在BCEIA 会议期间宣布。现将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评选的要求通知如下:一 、评选条件(一)凡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评选的仪器整机(以下简称申报参评仪器整机),应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近三年内推出的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产品,特别是有自主创新或集成技术创新的产品,而不能只是实验装置或样机。2、 必须是2023年度BCEIA 的展品(以图片或模型参展的产品不能参评)。3、 采用的技术必须是本单位自有技术及专利。(二)凡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评选的仪器零部件(以下简称申报参评零部件)应符合下列条件:1、 自主研发生产、国内外首创、有一定特色的零部件,如质谱用的一些有特色的离子源(其他分析仪器有一定特色的零部件也可以申报)。2、 可以完全取代进口的分析仪器关键零部件。3、 申报参评零部件可以用于不同厂家、不同型号分析仪器。4、 申报参评零部件必须是2023年度BCEIA 的展品(以图片或模型参展的产品不能参评)。二、 申报材料(一)凡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仪器整机的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2023年度BCEIA 金奖申报表(见附件1)。2、 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详细说明申报参评仪器性能、技术指标和创新点。3、证明材料:提供足以说明申报参评仪器整机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稳定的技术文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4、材料提交: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同时提交《BCEIA金奖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纸质版(盖章)。(二)凡申报参加2023年度BCEIA 金奖仪器零部件的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2023年度BCEIA 金奖申报表(见附件2)。2、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详细说明申报参评零部件的性能、用途、技术指标和创新点,是否是国内外首创或可以完全替代进口。3、 证明材料:提供足以说明申报参评零部件用户使用的证明材料。4、材料提交: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同时提交《BCEIA金奖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纸质版(盖章)。三 、申报时间所有申报2023年度 BCEIA 金奖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必须在2023年5月20日前提交给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过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申请文件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1号华澳中心嘉慧苑2208房间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邮编:100089电子版申请文件请发至: bceia@caia.org.cn下载有关资料和申请表请登录: www.caia.org,cn或 www.bceia.cn。联系人:薛莉、汪正范电 话:010-68512283 15801578618附件:1、 2023 BCEIA金奖申报表(整机)2、 2023 BCEIA金奖申报表(零部件)3、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 BCEIA金奖评选办法4、 金奖评委投票表决程序中国分析测试协会2023.03.21附件2:2021BCEIA金奖申报表(零部件).doc附件4:金奖评委投票表决程序.pdf附件1:2023BCEIA金奖申报表(整机).doc附件3: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 BCEIA金奖评选办法.pdf
  • 2011年科学仪器优秀新品申报通知
    “2011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申报通知 尊敬的各仪器厂商:   仪器信息网“新品栏目”旨在让广大用户及时、全面地了解每年最新上市仪器,把握仪器技术最新发展趋势 新品栏目自2004年开通以来,已经有超过500家仪器厂商通过该平台发布了超过2000台最新上市仪器。   为了鼓励各厂商积极创新,推出满足中国市场需求的仪器新产品,“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新品评审组每年从申报的仪器新品中评选出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该活动自2006年开始,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届。2011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的评选即将开始,欢迎各位厂商积极参与 整个申报和评选过程不收取厂商任何费用。   “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的评选分为初审、入围、获奖三个阶段,为了保证“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评选的客观和公正性,新品评审组每年邀请超过60位业内资深专家、20位资深用户在网上进行独立评分,并且对所有入围的仪器在仪器信息网公示,接受广大用户和厂商的监督。   申报“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需要进行网上申报和邮寄书面材料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具体如下:   1、登陆仪器信息网“网上仪器展”参展商后台,点击“产品管理—仪器管理”后,找到将要申报的新产品,然后点击“维护—新品申报”,即可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成功并被审批通过之后,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仔细阅读“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评选办法,按要求准备好所申报新仪器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申请表、仪器样本、相关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寄到新品评审组   4、各单位可申报的仪器新产品数量不限,但每种仪器需网上填写一份申请表并邮寄一份相关书面材料   5、所有经审批通过的新品将在“新品栏目首页”、“网上仪器展首页”、“仪器信息网首页”等进行多方位展示 对于一些申报材料齐全、有特色的新品还将被推荐到《仪器快讯》杂志上进行刊登,同时论坛也展开新品相关讨论,越早申报的新品,将获得更多的展示机会。   6、所有经审批通过的新品将在2012年2月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在2012年3月举行的“2012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对获奖的仪器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并在数十家国内外专业媒体上公布最终结果。   各厂商可以选择在任何时间进行申报,但是如果参加“2011年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的评选,请注意以下截止日期。   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12年2月3日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2年2月10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普天科技园B座418室   收件人:仪器信息网 新品评审组   邮编:100088   咨询电话:010-51654077-8032 刘向东   传真:010-82051730   电子信箱:xinpin@instrument.com.cn   “2011年度绿色仪器”申报也在进行中,点击进入   点击进入新品栏目查看已经申报的新品   附录:历届活动 历年新品申报、入围和获奖情况   第五届活动于2011年举办,从2010年度234个国内外仪器厂商申报的497台仪器中评选出28台“2010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11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10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四届活动于2010年举办,从2009年度167个国内外仪器厂商申报的370台仪器中评选出26台“2009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10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09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三届活动于2009年举办,从2008年度133个国内外仪器厂商申报的269台仪器中评选出22台“2008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09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08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二届活动于2008年举办,从2006-2007年度214个国内外厂商申报的432台仪器中评选出了36台“2006-2007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08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06-2007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一届活动于2006年举办,从2004-2005年度148个国内外厂商申报的251台仪器中评选出43台仪器产品为“2004-2005年度仪器新产品”   2004-2005仪器新品发布论坛   2004-2005仪器新品获证名单
  • 第七届大北农科技奖开始申报
    第七届大北农科技奖开始申报   据大北农科技奖办公室通知,第七届大北农科技奖现已开始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1月1日至5月31日(2010年12月1日系统试运行)   二.奖项设置(奖金总额人民币200万元)   1.特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2.一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3.二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三.奖励领域   1.植物基因工程领域   2.农作物(玉米、水稻、棉花、油菜等)领域   3.植物营养与保护领域   4.动物新品种领域   5.动物营养与饲料领域   6.动物疫病防治与净化领域   四.不属于评审范围的成果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2.不符合奖励方向的   3.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   4.已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技奖励的   五.申报、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申报人登录大北农科技奖远程推荐申报系统http://kjj.dbn.cn/或大北农集团网站首页http://www.dbn.cn/相关链接进入申报系统注册申报 推荐单位进入推荐系统创建申报人用户名和密码(无名额限制)并分配,申报人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自行填报。   2.形式审查:2011年6月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初审和公示:2011年7月至8月网上初审,9月份对初审通过项目进行公示。   4.终审:2011年10月-11月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终审。   5.授奖:年底前召开“全球农业科技创新论坛暨第七届大北农科技奖颁奖大会”。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通过初审的项目,在网上公示或收到通知后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书从系统中导出(版式可适当调整),与附件证明材料统一A4纸竖装成册,正文字体不小于5号字,一式2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需在规定日期内邮寄至大北农科技奖办公室。
  • 2010年度科学仪器新品申报通知
    尊敬的各仪器厂商:   仪器信息网“新品栏目”旨在让广大用户及时、全面地了解每年最新上市仪器,把握仪器技术最新发展趋势 新品栏目自2004年开通以来,已经有超过400家仪器厂商通过该平台发布了超过1400台最新上市仪器。   为了鼓励各厂商积极创新,推出满足中国市场需求的仪器新产品,“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新品评审组每年从申报的仪器新品中评选出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该活动自2006年开始,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2010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的评选即将开始,欢迎各位厂商积极参与 整个申报和评选过程不收取厂商任何费用。   新产品申报程序包括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邮寄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具体如下:   1、登陆仪器信息网“网上仪器展”参展商后台,点击“产品管理—仪器管理”后,找到将要申报的产品,然后点击“维护—新品申报”,即可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成功之后打印出来,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仔细阅读“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评选办法,按要求准备好所申报新仪器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申请表、仪器样本和相关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寄到新品评审组   4、各单位可申报的仪器新产品数量不限,但每种仪器需网上填写一份申请表并邮寄一份相关书面材料   5、所有经审批通过的新品将在“新品栏目首页”、“网上仪器展首页”、“仪器信息网首页”等进行多方位展示 一些申报材料齐全、有特色的新品还将被推荐到《仪器快讯》杂志上进行刊登 越早申报的新品,将获得更多的展示机会。   6、所有经审批通过的新品将在2011年2月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在2011年4月举行的“2011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对获奖的仪器举行隆重的证书颁发仪式,并在数十家国内外专业媒体上公布最终结果。   各厂商可以选择在任何时间进行申报,但是如果参加“2010年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的评选,请注意以下截止日期。   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2月18日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1年2月25日   历届活动:   第一届活动于2006年举办,从2004-2005年度148个国内外厂商申报的251台仪器中评选出43台仪器产品为“2004-2005年度仪器新产品”   2004-2005仪器新品发布论坛   2004-2005仪器新品获证名单   第二届活动于2008年举办,从2006-2007年度214个国内外厂商申报的432台仪器中评选出了36台“2006-2007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08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06-2007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三届活动于2009年举办,从2008年度133个国内外仪器厂商申报的269台仪器中评选出22台“2008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09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08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第四届活动于2010年举办,从2009年度167个国内外仪器厂商申报的370台仪器中评选出26台“2009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2010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   2009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普天科技园B座415室   收件人:仪器信息网 年会新品评审组   邮编:100088   咨询电话:010-51654077-8032 刘向东   传真:010-82051730   电子信箱:xinpin@instrument.com.cn   点击进入新品栏目查看已经申报的新品
  • 指南出炉!上海市2021年度科学仪器领域项目即将开始申报啦(内附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指南。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2021年9月6日16:30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可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请注意时间节点,准备申报吧!申报指南详见  一 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与设施部件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  围绕本市具有明显领先优势的高端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的开发和应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与部件研制攻关,提升上海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设施原创性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  (1)原创性科研仪器和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研制。面向科学前沿,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聚焦对探索自然规律、突破科学原理、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大科学设施核心部件的研制。重点关注:本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新基建相关设施配套高端仪器部件,应用于生命科学、先进材料等领域的科研仪器。  (2)面向应用的科学仪器开发。聚焦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和专业科学仪器的仪器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技术及产品。重点关注:中高端色谱仪器、高端光片显微镜等。  执行期限: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  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研究内容(1)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内容(2)为企业。  专题二、化学试剂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  面向生物医药、食品安全、材料检测等应用领域,配套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化学试剂。  研究内容:  针对仪器分析用配套试剂、专用特种试剂和标准物质,开展合成技术、提纯及质量控制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  执行期限: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  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企业。  专题三、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  提升大型科学仪器操作应用的技术水平,形成仪器共享的操作流程和应用技术,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  研究内容:  针对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30万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开展有关测试、实验、应用方法研究,拓展仪器的应用功能。  执行期限:  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  本方向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二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 申请资助经费预算须真实合理,并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6 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7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8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9 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  三 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2021年8月1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9月6日16:30。  四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 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 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021-12345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 “2011年度绿色仪器”申报通知
    尊敬的各仪器厂商:   “绿色”经济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环保产品和技术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绿色低碳”的理念也正在逐渐深入普通大众。但是在科研、环境监测以及分析测试等领域,一些高能耗、低效率、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仪器设备、落后的测试方法等造成的环境问题仍然很严峻,另外一些“资金宽裕”的单位,成本观念淡薄,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为了保护我们的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节约成本、加强仪器厂商设计、生产低碳环保产品的理念,倡导广大用户使用低碳环保的仪器产品,仪器信息网特举办年度“绿色仪器”评选活动,获奖的产品将在“2012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进行颁奖 欢迎各位厂商积极参与,整个申报和评选过程不收取厂商任何费用。   绿色仪器的评选采用网上投票和专家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在上一届评选过程中,最终共有88家厂商申报了181台具有节能减排理念的产品,经过专家组评审,有28台仪器进入入围名单。广大网友对于绿色仪器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共有超过2000位网友进行在线投票和参与讨论。   凡是在2011年上市,并且在如下几个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仪器都可以申报“绿色仪器”。   (1) 显著节省电能   (2) 显著节省耗材、试剂、待测样品、冷却用水   (3) 显著提高分析速度   (4) 显著提高自动化程度,减少人力   (5) 显著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排放   (6) 显著降低辐射、噪声对人体的伤害   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详细流程同“新品申报”。登陆仪器信息网“网上仪器展”参展商后台,点击“产品中心—仪器管理—申报绿色仪器”,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成功之后打印出来,加盖本单位公章 连同样本、相关证明材料(比如:用户证明、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等)书面材料的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寄到仪器信息网新品评审组。   每个厂商可申报的“绿色仪器”数量不限,但每种仪器需网上填写一份申请表并邮寄一份相关书面材料。另外,请您申报“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的仪器”,而不是具有一般节能减排效果的仪器,同一台产品可以同时申报新品和绿色仪器,但是需要分别提交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12年2月3日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2年2月10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普天科技园B座418室   收件人:仪器信息网新品评审组   邮编:100088   咨询电话:010-51654077-8032 刘向东   传真:010-82051730   电子信箱:xinpin@instrument.com.cn   附录:往届活动   2009-2010年度共有88家厂商申报了181台绿色仪器,28台仪器进入入围名单,最终有5台仪器获奖。   “2009-2010年度绿色仪器”揭晓
  • 2017年“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将开始申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工作须知 /strong /p p   为便于各用人单位做好2017年“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p p   一、引进主体 /p p   青年项目引进主体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其中,金融机构申报人选暂不通过网上申报,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报送。其他用人单位申报人选须通过网上申报。 /p p   此前已参加申报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符合条件且首次申报的,请将用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章、扫描后发至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 /p p   二、申报材料上传时间 /p p   申报材料电子版须通过“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30日9时——7月10日16时,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 /p p   三、申报人条件(不含金融机构人选) /p p   1.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p p   2.属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1日)。 /p p   3.申报时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并已取得博士学位。 /p p   上述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指获博士学位后全职或全时在海外工作的经历,不包括同时与国内单位保持聘用关系,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 /p p   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可突破年限要求,用人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附破格说明。 /p p   4.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来华)工作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p p   5.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p p   6.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p p   在申报截止日前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国家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不允许申报。对于与原派出单位解除协议的上述人员,应当在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p p   四、用人单位职责 /p p   1.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及本《申报须知》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p p   2.用人单应对申报人资格严格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不得提交含有涉密内容的申请。对申报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暂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资格等惩罚措施。 /p p   五、申报材料 /p p   申报人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评审专家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教育和科研经历、已取得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发展潜力、工作设想及国内支持情况。 /p p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 /p p   (1)申报书 /p p   申报书须由最新版本的客户端生成,申报人不得修改申报格式。 /p p   (2)附件 /p p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④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⑤3封海外专家推荐信 ⑥主要成果(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⑦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⑧奖励证书复印件 ⑨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p p   2.须提供一致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p p   (1)对于纸质材料,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报教育部汇总,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报中国科学院汇总,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汇总,省(区、市)所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之后报自然科学基金会。 /p p   (2)对于电子材料,用人单位通过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p p   3.填写申报书的注意事项 /p p   (1)封面“联系人”处填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的一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该联系人的固定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联系邮箱”填写该联系人的常用邮箱。 /p p   (2)“工作经历”中应列出兼职经历。 /p p   (3)“代表性著作、论文情况”中的他引是指除作者及合作者以外其他人的引用。他引次数应与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 /p p   (4)“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处须列出申报人作为负责人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 /p p   4.提供附件的注意事项 /p p   (1)工作合同或协议应有单位盖章、负责人及本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p p   (2)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应有证明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p p   (3)推荐信应有专家亲笔签名,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p p   (4)应提供关于代表性论著的收录及引用检索证明材料,由具备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并盖章。 /p p   (5)提交纸质版材料时,申报书与附件合并装订。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附件应分类整理为以下3个pdf文件进行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①-④)、专家推荐信(包括附件材料⑤)、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⑥-⑧)。如提供用人单位破格说明或解除协议相关证明材料,请整理到身份证明材料中。 /p p   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6时。未尽事宜,请联系010-62328623,010-62329356。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千人计划”青年项目评审工作小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6月19日 /p p br/ /p
  • 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开始
    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理念,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的要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不断提高引才精准程度。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和我国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需求,不断优化引才结构,向“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新兴和战略性产业、核心技术倾斜,重点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完善对业绩突出、影响大的全职回国“千人计划”专家的后续支持机制。探索建立柔性引用人才机制,坚持以用为本,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不唯肤色引进人才,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不拘形式用好人才。  二、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 已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的公司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  (四)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五)青年项目。引进主体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继续试点金融机构申报青年项目,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引进主体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中型金融机构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除上述条件外,申报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金融机构全职工作经历 属金融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业绩突出,在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有成为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引进后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七)新疆项目、西藏项目。引进主体为在新疆、西藏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用人单位。创新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研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需在国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 为所在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优秀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引进后全职在新疆或西藏工作至少3年。在新疆、西藏创业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国内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应在一年以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申报短期项目的,应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以上项目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书面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创业人才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实地核查后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依托其他平台引进的,填写相应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国家科技计划引才按程序报科技部。中央部门所属各类用人单位报所属部门,经所属部门审核后分别报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国专家局等平台牵头组织单位。地方所属各类用人单位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筹报上述平台牵头组织单位。  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可比照外专项目,按规定程序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统筹报平台牵头组织单位。  (三)外专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外专项目)》及相关材料。中央在京单位,由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省(区、市)外国专家局,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四)青年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青年项目)》及相关材料。中央部门所属高等院校报教育部汇总,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报中国科学院汇总,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汇总,之后报自然科学基金会。省(区、市)所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报自然科学基金会。同时,用人单位通过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相关材料。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发布的申报须知。  金融机构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青年项目)》及相关材料。中央管理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管理的金融机构报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之后报中国人民银行。省(区、市)所属金融机构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报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之后报中国人民银行。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中央部门所属高等院校报教育部汇总,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报中国科学院汇总,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汇总,省(区、市)所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汇总。  (六)新疆项目、西藏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新疆项目、西藏项目)》及相关材料,按隶属关系报党委组织部,经审核后报专项办。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文化艺术项目)》及相关材料。中央部门所属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向所属部门申报,由部门报文化部。省(区、市)所属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及非公有制文化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区、市)文化主管部门申报,经省(区、市)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同意后,报文化部。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对文化艺术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  五、其他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各地组织部门和平台牵头组织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法律、商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申报材料文本在国家“千人计划”网站下载。  (四)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及汇总表报专项办,并抄报平台牵头组织单位。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直接报平台牵头组织单位。  (五)总体时间安排:7月中旬完成申报工作,9月中旬各平台部门完成评审工作,10月底前完成综合评议把关工作,11月份上报引进人员名单。  2016年“千人计划”申报材料下载: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rar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rar  3.创业人才项目.rar  4.外专长期项目.rar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rar  6.新疆项目、西藏项目.rar  7.文化艺术类人才项目.rar  8.青年项目2016年客户端.rar   2016年“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工作须知  为便于各用人单位做好2016年“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引进主体  青年项目引进主体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部分金融机构。其中,金融机构申报人选暂不通过网上申报,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报送。其他用人单位申报人选须通过网上申报。  此前已参加申报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符合条件且首次申报的,请将用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盖章、扫描后发至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 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  二、申报材料上传时间  申报材料电子版须通过“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日9时——7月15日16时,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人条件(不含金融机构人选)  1.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2.属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16年6月1日,以下涉及时间、年限以此为准)。  3.申报时已经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上述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指获博士学位后全职或全时在海外工作的经历,不包括同时与国内单位保持聘用关系,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  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可突破年限要求,用人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附破格说明。  4.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来华)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5.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6.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四、用人单位职责  1.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本《申报须知》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2.用人单应对申报人资格严格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不得提交含有涉密内容的申请。对申报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暂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资格等惩罚措施。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评审专家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教育和科研经历、已取得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发展潜力、工作设想及国内支持情况。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  (1)申报书  申报书须由最新版本的客户端生成,申报人不得修改申报格式。  (2)附件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④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⑤3封海外专家推荐信 ⑥主要成果(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⑦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⑧奖励证书复印件 ⑨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须提供一致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1)对于纸质材料,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报教育部汇总,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报中国科学院汇总,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汇总,省(区、市)所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之后报自然科学基金会。  (2)对于电子材料,用人单位通过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3.填写申报书的注意事项  (1)封面“联系人”处填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该联系人的固定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联系邮箱”填写该联系人的常用邮箱。  (2)“工作经历”中应列出兼职经历。  (3)“代表性著作、论文情况”中的他引是指除作者及合作者以外其他人的引用。他引次数应与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  (4)“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处须列出申报人作为负责人已承担或正在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  4.提供附件的注意事项  (1)工作合同或协议应有单位盖章、负责人及本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2)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应有证明人签字,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3)推荐信应有专家亲笔签名,电子版提交扫描件。  (4)应提供关于代表性论著的收录及引用检索证明材料,由具备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并盖章。  (5)提交纸质版材料时,申报书与附件合并装订。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附件应分类整理为以下3个pdf文件进行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①-④)、专家推荐信(包括附件材料⑤)、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附件材料⑥-⑧)。如提供用人单位破格说明,请整理到身份证明材料中。  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16时。未尽事宜,请联系010-62328623,010-62329356。  “千人计划”青年项目评审工作小组  2016年6月1日
  • 2013年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开始
    自2001年起,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授权,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立了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奖一次。该奖项面向全国仪器仪表领域,目前是国内仪器仪表学科和产业领域公认的权威奖项。   2013年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认真选出优秀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设立的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奖项有:   1、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二等奖);2、科技创新奖;3、科技成果奖;4、优秀产品奖   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奖项,将在今年8月27日举办的MICONEX&rsquo 2013的开幕晚宴庆典上颁发证书和奖牌,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还将每项颁发奖金叁万元。   (二)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科技成果具有原创性,或创新的技术是国内外前所未有的 2、技术成熟,经一年以上实践,或创新具有特别显著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3、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作用,技术经济综合指标优越 4、已获得国家创新专利。5、根据项目成果的价值和影响评定一、二等奖。   (三)科技创新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是独创的,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其相关创造性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也未曾公开使用 2、技术成熟,经一年以上实践,具有显著的实用性 3、具有技术进步作用,技术经济综合指标明显 4、已获得国家创新专利。   (四)科技成果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为促进仪器仪表科学技术成果的进步与发展,提高仪器仪表科研、产品和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所产生的具有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项目。技术上必需有重要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对推动仪器仪表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项目经一年以上应用,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学技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和标准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完成后必需发表一年以上,其研究成果被有关杂志、文章、论文、书籍引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使用,并产生较好的效益 标准项目必需正式颁布实施一年以上,并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优秀产品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作用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大的优秀产品项目 2、工程化、产业化和推广的优秀产品,其技术水平应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工程化优秀产品项目应经批量生产验证,产业化优秀产品项目应形成相应的生产规模 4、科技成果推广的优秀产品项目应在该领域得到较为广泛应用 5、对仪器仪表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大影响,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申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包括上述四类奖项)需填写《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表》,并准备以下附件: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或评审报告、评估报告、专利授予证书等) 2、已获经济效益证明(需盖财务公章),用户使用证明和社会效益证明(由用户提供) 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要求申报表及其附件按上述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凡已获得过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各类奖项的项目不再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请参阅我会网站:www.cis.org.cn/表彰奖励/科学技术奖   (七)本次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项评奖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本次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13年7月15日止。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日期前按(六)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到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九)奖励办公室受理项目申报并进行形式审查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国内仪器仪表界知名专家和行业权威人士组成。   (十)获奖项目将由我会汇集作为仪器仪表学科领域重大科技进展向有关政府部门上报,并向社会发布和向用户推荐。   (十一)希各单位抓紧时间,踊跃申报,如实展示本单位的科技和产品水平,为加快仪器仪表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仪器仪表的综合实力和水平,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项目申请表见相关附件下载.doc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项目开始申报
    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2】74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科训局: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将在2013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公布,请你们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具体网络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6月底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http://program.most.gov.cn)另行通知。   2. 请各部门按照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定位和2013年度指南方向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   3. 中国科学院报送不超过15项,教育部、农业部分别不超过10项,其他部门分别不超过5项。所有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科技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4. 要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和把关。严格按照项目实际经费需求如实编制预算,且申报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支持额度 按照预算科目逐一编制详细的预算说明,测算依据和标准要科学合理、详实充分,符合相关规定。   科技部将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对预算经费额度不符合实际需求、测算标准不合理或预算说明不详细导致无法进行经费评审的项目将不予以资助。   5.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2年7月20日前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6. 联 系 人:张鹏,张军,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462,58881556,58881517   传 真:010-58881109。   附件: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 2.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3.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年度项目开始申报
    2013年5月9日,科技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年度项目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将在2014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201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附件1)印发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按照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定位和2014年度指南方向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   2. 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报送分别不超过15项,农业部不超过5项,其他部门分别不超过3项。所有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科技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3. 要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和把关。严格按照项目实际经费需求如实编制预算,且申报经费不得超过各类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 按照预算科目逐一编制详细的预算说明,测算依据和标准要科学合理、详实充分,符合相关规定。   科技部将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预算经费额度不符合实际需求、测算标准不合理或预算说明不详细导致无法进行经费评审的项目将不予以资助。   4.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具体网络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5月中旬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http://program.most.gov.cn)另行通知。   5.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3年6月10日前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6. 联 系 人:张鹏,杨旭东,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462,58881541   传 真:010-58881109。   附件: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     2.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3.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科 技 部   2013年5月9日
  • 解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新模式:怎么报 报给谁
    日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指南发布,引来了众多科研人员“围观”。北京服装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龚龑便是其中一位,“和项目申报密切相关的‘怎么报’‘报什么’‘报给谁’,是我最关心的”。为了帮像龚龑一样的科研人员找到答案,科技日报记者走访了科技部相关工作人员,听听他们怎么说。  新增“预申报+预评审”  如果将项目申报比作一场打怪通关游戏,往年的关卡主要是申请受理、申报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和立项,今年则为“闯关者”增加了一个预申报减负“神器”。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刘兵处长介绍,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工作者很多,但最终能立项的毕竟有限。为了避免很多科研工作者辛苦填写了全套申报书而未能立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面推行“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的申报评审方式。即先由项目申报者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预申报截止后,如果项目申报数量较多,可以先进行一轮预评审,预评审可采取网络评审、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方式,但不需申报单位答辩。经过预评审的环节,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第二轮的申报者再提交详细的正式申报书,进入正式答辩评审。  “从前期试点来看,这一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避免了不必要的申报准备工作,在项目管理中贯彻了服务理念 同时,预申报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形式审查阶段出现大量项目被取消申报资格的问题。”刘兵表示。  同时,结合前期试点专项的申报组织工作经验,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整理了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将与申报指南一起公布,方便申报的专家查阅、解惑。  项目指南全创新链布局  当科研人员耳熟能详的973计划、863计划成为历史,刚露一小脸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看上去还是有些眼生。事实上,改变的不仅仅是计划名称。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钱小勇处长介绍,项目指南依然是科研人员申请项目时候的“宝典”,不管是从事哪一类科研工作的人员,都可能从指南中找到支持方向。每一个重点专项都是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设计的,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创新链布局,研发的上下游各个阶段是环环相扣的。“以‘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为例,对畜禽重大疫病的致病机制,诊断、监测、预警方法,治疗和防控技术,环境因素对畜禽健康的影响等进行了全创新链的布局,改变了过去同一主题的科研项目分散在不同计划的局面,也节省了科研人员为申报项目而投入的大量时间和精力。”钱小勇表示。  同一份指南里,各个支持方向的设置都是相互关联、有机衔接的,所以在申报的时候,申报者不但要找到自己最合适的任务方向,还要注意与下游任务的衔接。专项中基础前沿技术的最新成果,要有后端的任务设置真正能够承接。对于不同目标、不同产品、不相关的任务,不能“拉郎配”,强行组合成一个项目。此外,“条条大路通罗马”,同一研发目标可能存在不同的技术路线,所以,在同一个指南方向下,对于采用不同技术路线,但都科学合理、不分伯仲的申报项目,也可以择优同时支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再根据具体执行的情况,开展评估后动态调整。  不仅如此,首批重点专项指南编制过程中,还继续支持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据介绍,在2月16日发布的首批重点专项指南中,有3个专项设有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35周岁。  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提交给专业机构  2月14日情人节,猴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生物中心”)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的预评审结果。“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作为先期启动的6个试点专项之一,生物中心作为第一批获批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发挥了试流程、试系统的作用,为重点研发计划的正式启动奠定了基础。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曾骞处长介绍,经过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包括生物中心在内的7家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将被改造成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而这些专业机构将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这一“官网”,受理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科技部信息中心胡少华总工程师介绍,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service.most.gov.cn)作为统一的管理和服务平台,已于2015年9月30日正式上线,面向各类申报单位、评审专家、专业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全过程服务,保障项目管理各个环节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目前系统已整合多类科技计划的立项数据,可以全面开展查重工作,能够从技术上有效避免同一个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立项。  以前申报项目,是通过不同的门户和系统,报给不同的政府部门。而现在,是通过一个系统,报给第三方的专业机构。这降低了科研工作者需要应付不同申报格式,不同申报要求的工作压力。专业机构做什么,也必须通过信息系统来实现,这使得专业机构的管理行为可监督,可控制。比如,专业机构需要评审专家时,不能自己去找,只能提交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等基本条件,从信息系统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最后参加评审的专家还要通过信息系统公示。网络评审、视频评审的过程也将在信息系统中全程记录。  专业机构把从前政府部门做的事都做了,那么政府做什么呢?“政府从项目的具体管理和资金的具体分配中解脱出来后,将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这个议事平台,在充分发挥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高层次专家,以及领域专家咨询评议作用的基础上,凝练国家战略需求,做好科技创新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和重点任务部署。政府通过不断优化科技计划管理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对专业机构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真正分开‘裁判员’和‘运动员’。最终形成政府在高级‘智库’的参谋下决定做什么,专业机构在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决定谁来做,从而建立起各方面有效监管、互相制约的全新管理模式。”曾骞表示。
  • 环保部:09年环保奖项目申报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9〕133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部相关直属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0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我部对其中优秀的获奖项目将予推荐申报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科技标准/科技奖励栏目下查询《奖励办法》),组织开展2009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首页“科技标准”栏(http://www.mep.gov.cn/科技标准/),按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中“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真实完整。   三、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自动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和相关附件一式三套装订成活页册,研究报告无需活页可单独成册 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 加盖组织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   相关附件:请提交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指项目验收证书、评审证书、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或法定审批文件等) 成果应用证明 项目研究报告。   申报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四、其他事项   材料寄到: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交流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王泽林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姜艳萍   电话:(010)62210730 86988336 13121957606   传真:(010)62259894   电子邮件:kejijiang@126.com   邮编:100082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 重大仪器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公布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积极探索“部省(市)联动”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三、申报资格要求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1. 关于部省(市)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市)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2.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五、具体申报方式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28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4. 业务咨询电话:“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科技部2022年8月4日
  • 关于申报“2008年度仪器新品”的通知
    尊敬的各网上仪器展参展公司(厂):   为将近一年中国仪器市场上推出的仪器新产品,全面、公正、客观地展现给广大的国内用户,推动符合中国市场发展的仪器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并对全球仪器产品发展的最新趋势有个前瞻性地了解,从而为仪器的研发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促进我国仪器产业及相关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08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集中评选活动即将进行,欢迎贵公司(厂)积极申报2008年本单位推出的仪器新产品参加评选。   该活动于2006年举办了第一届,从2004-2005年度148个厂家申报的251台仪器评选出43台仪器产品为“2004-2005年度仪器新产品” 第二届活动于2008年举办,从2006-2007年度214个厂家申报的432台仪器评选出36台“2006-2007年度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并在“2008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进行了发布。前两次活动盛况被多家专业媒体报道和转载,涉及到的产品和厂商受到了广大用户和相关政府单位的多方关注。以后此活动将定期每年进行一次,此次新品申报及评选不收取厂商任何费用。   参选新产品申报程序包括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邮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登陆仪器信息网“网上仪器展”(www.netshow.com.cn)参展商后台,选取“产品信息”的“新品发布”,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   仔细阅读“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评选办法,按要求准备好所申报新仪器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申请表、仪器样本和相关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寄到仪器信息网   各单位可申报的仪器新产品数量不限,但每种仪器需网上填写一份申请表并邮寄一份相关书面材料   网上初审通过的产品将收录在仪器信息网“新品”栏目,并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在“2009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对专家最后评选出的本年度优秀新产 品举行隆重的证书颁发仪式,并在仪器信息网、《仪器快讯》、学会协会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上公布最终结果。   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09年2月20日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09年2月28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普天科技园B座415室   收件人:编辑部,新品评审组   邮编:100088   咨询电话:010-51654077-8032 刘先生   传真:010-82051730   电子信箱:lxd@instrument.com.cn   有关新品评选详的细信息请访问仪器信息网新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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