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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相关的资讯

  • 重大仪器专项开始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工作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仪器专项)工作整体安排,现就2014年仪器专项项目预算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预算编报工作   (一)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   项目预算由所属各任务预算组成,项目牵头单位是编制预算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项目经费预算的申报工作,应当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做好项目下设各任务预算编报的指导培训工作,认真审核、汇总各任务经费预算,编制形成项目经费预算,确保预算编制质量,对项目经费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二)做好预算编报的准备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该会同项目牵头单位财务部门以及合作单位进行项目经费预算的编报。在编制经费预算前,应完成以下两方面工作:首先项目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已明确 其次认真阅读了解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规定,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的规定。   (三)确保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   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是科技部审批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ldquo 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rdquo 原则,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对于企业牵头实施的项目,采用&ldquo 后端资助&rdquo 经费拨付方式,在项目启动后,仅拨付少量启动经费,项目前半段所需的研发经费主要由企业自筹经费承担,国拨经费在项目中期评估后下达。项目承担单位需认真理解有关要求,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合理安排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的预算,保障科研任务实施的经费需求。   各项支出预算应紧密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支出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各项支出应该根据本研究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编报 在预算说明中应该详细说明每一项支出预算的依据,尤其是因研究任务特殊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一定要进行重点说明。   任务下设子任务的,子任务经费预算应当在表B6中单独列示。   二、预算申报范围、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14年度拟立项的仪器专项项目。   (二)预算申报程序要求   1.7月4日-7月18日。项目(任务)预算网上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17:00。请项目承担单位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预算网上填报、打印等工作。   2.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各任务经费需求后,在预算申报系统中统一填报,统一打印项目(任务)预算申报书。项目承担单位填报过程中,应先分别将审核后的各任务预算在系统中录入、提交,待项目全部任务提交完成后,再进行整体项目的汇总提交。   3.申报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经注册审核后,单位即可登陆进行预算信息填报。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重新注册。   4.7月17日和7月18日两天,集中收取项目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预算申报书(含各任务预算)必须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一致。预算申报书按照规定要求签章和装订后,报送一式7份(原件一份,其他可为复印件),同时报送修改完善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一式7份(可为复印件)。   三、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地址报送或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邮 编:100081   (二)联系方式   预算申报咨询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曹 卉 (010)62169518  张俊清(010)62169398   单位注册咨询 (010)88659000转1   经费申报系统咨询 (010)88659000转5 Email:finance@most.cn   政策咨询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张凌云 (010)58881623   附件:   1、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doc   2、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任务预算申报书.doc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4年7月1日
  • “千人计划”第七批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千人计划”第七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第七批“千人计划”可申报以下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创业人才项目。   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来华)工作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7月1日之后回国(来华)工作。   2、创新人才不得连续申报,最多可申报两次。   3、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申报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请按时报送。   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3、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 下载。 第七批“千人计划”申报——【全职】申报书表样及填写说明 第七批“千人计划”申报——【短期】申报书表样及填写说明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项目开始申报
    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2】74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科训局: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将在2013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公布,请你们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具体网络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6月底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http://program.most.gov.cn)另行通知。   2. 请各部门按照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定位和2013年度指南方向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   3. 中国科学院报送不超过15项,教育部、农业部分别不超过10项,其他部门分别不超过5项。所有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科技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4. 要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和把关。严格按照项目实际经费需求如实编制预算,且申报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支持额度 按照预算科目逐一编制详细的预算说明,测算依据和标准要科学合理、详实充分,符合相关规定。   科技部将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对预算经费额度不符合实际需求、测算标准不合理或预算说明不详细导致无法进行经费评审的项目将不予以资助。   5.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2年7月20日前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6. 联 系 人:张鹏,张军,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462,58881556,58881517   传 真:010-58881109。   附件: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 2.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3.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年度项目开始申报
    2013年5月9日,科技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年度项目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将在2014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201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附件1)印发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按照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定位和2014年度指南方向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   2. 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报送分别不超过15项,农业部不超过5项,其他部门分别不超过3项。所有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科技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3. 要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和把关。严格按照项目实际经费需求如实编制预算,且申报经费不得超过各类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 按照预算科目逐一编制详细的预算说明,测算依据和标准要科学合理、详实充分,符合相关规定。   科技部将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预算经费额度不符合实际需求、测算标准不合理或预算说明不详细导致无法进行经费评审的项目将不予以资助。   4.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具体网络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5月中旬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http://program.most.gov.cn)另行通知。   5.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3年6月10日前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6. 联 系 人:张鹏,杨旭东,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462,58881541   传 真:010-58881109。   附件: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     2.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3.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科 技 部   2013年5月9日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项目开始申报
    教育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测绘局、中医药局科技司(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科训局: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将在2012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201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你们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9月下旬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   2.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1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 请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查询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申报指南、申报要求和项目申请书(格式)。   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   4. 联 系 人:张鹏、卢凡、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462,58881460,58881556   传 真:010-58881109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申报指南.doc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doc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doc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 2013年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开始
    自2001年起,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授权,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立了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奖一次。该奖项面向全国仪器仪表领域,目前是国内仪器仪表学科和产业领域公认的权威奖项。   2013年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认真选出优秀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设立的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奖项有:   1、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二等奖);2、科技创新奖;3、科技成果奖;4、优秀产品奖   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奖项,将在今年8月27日举办的MICONEX&rsquo 2013的开幕晚宴庆典上颁发证书和奖牌,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还将每项颁发奖金叁万元。   (二)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科技成果具有原创性,或创新的技术是国内外前所未有的 2、技术成熟,经一年以上实践,或创新具有特别显著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3、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作用,技术经济综合指标优越 4、已获得国家创新专利。5、根据项目成果的价值和影响评定一、二等奖。   (三)科技创新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是独创的,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其相关创造性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也未曾公开使用 2、技术成熟,经一年以上实践,具有显著的实用性 3、具有技术进步作用,技术经济综合指标明显 4、已获得国家创新专利。   (四)科技成果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为促进仪器仪表科学技术成果的进步与发展,提高仪器仪表科研、产品和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所产生的具有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项目。技术上必需有重要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对推动仪器仪表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项目经一年以上应用,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学技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和标准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完成后必需发表一年以上,其研究成果被有关杂志、文章、论文、书籍引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使用,并产生较好的效益 标准项目必需正式颁布实施一年以上,并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优秀产品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作用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大的优秀产品项目 2、工程化、产业化和推广的优秀产品,其技术水平应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工程化优秀产品项目应经批量生产验证,产业化优秀产品项目应形成相应的生产规模 4、科技成果推广的优秀产品项目应在该领域得到较为广泛应用 5、对仪器仪表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大影响,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申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包括上述四类奖项)需填写《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表》,并准备以下附件: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或评审报告、评估报告、专利授予证书等) 2、已获经济效益证明(需盖财务公章),用户使用证明和社会效益证明(由用户提供) 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要求申报表及其附件按上述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凡已获得过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各类奖项的项目不再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请参阅我会网站:www.cis.org.cn/表彰奖励/科学技术奖   (七)本次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项评奖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本次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13年7月15日止。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日期前按(六)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到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九)奖励办公室受理项目申报并进行形式审查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国内仪器仪表界知名专家和行业权威人士组成。   (十)获奖项目将由我会汇集作为仪器仪表学科领域重大科技进展向有关政府部门上报,并向社会发布和向用户推荐。   (十一)希各单位抓紧时间,踊跃申报,如实展示本单位的科技和产品水平,为加快仪器仪表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仪器仪表的综合实力和水平,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项目申请表见相关附件下载.doc
  • 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申报工作开始
    根据国家《关于开展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2013年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申报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请准备进行项目申报的各仪器企业,积极与地方发改委或工信委等主管部门联系,并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和材料整理等工作。
  • “千人计划”第五批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发布
    2010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已于2009年底启动。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8月9日就“千人计划”第五批申报工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创新人才申报   (一)申报人应(承诺)全职回国工作。   (二)从第五批起,启用新的申报书,请按要求填写。   (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1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二、创业人才申报   (一)从第五批起,启用新的申报书,请按要求填写。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一式5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附件内容具体见《申报工作通知》。   三、申报时间   “千人计划”第五批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部署相关工作。   四、其他   (一)请按时报送。   (二)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三)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四)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五)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附件:(点击下载以下全部附件).rar   1、“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国家重点创新项目A类)   2、“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学科A类)   3、“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实验室A类)   4、“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企业A类)   5、“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金融机构)   6、“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创业人才)   7、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及填写说明   8、“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A类,全职项目)
  • 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关于实施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海聚工程”青年项目工作细则》和《“海聚工程”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精神,现就第七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第七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共分四类:全职工作类、创业类、青年项目和短期项目。   二、申报范围   北京市属单位,各区县、各类园区(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内非公有制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全职工作类   申报全职工作类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符合《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2、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如已签订合同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3、申报外裔专家应在引进后至少连续来京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年龄可放宽到65岁。   (二)创业类   申报创业类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   2、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国际知名企业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申报人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类人才。   5、所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下,且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经产业化或处于中试阶段。   (三)青年项目   申报青年项目人才,须符合《“海聚工程”青年项目工作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截至2012年2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前曾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引进后每年在京工作不少于6个月,至少连续工作3年。如已签订合同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1年1月1日之后。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优秀人才,有成为北京市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时应说明破格理由。   (四)短期项目   申报短期项目人才,须符合《“海聚工程”短期项目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1、系北京市重点产业发展、行业、学科建设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战略科学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北京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工作类人才引才标准。   2、在北京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高新产业和新兴学科的发展。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如已签订合同的,其合同的签订时间须在2011年7月1日之后。   上述四类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一般只申报一次,如重复申报,应着重阐明申报理由。   四、申报程序   (一)工作类人才(全职类、青年项目、短期项目)   由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单位申报。各用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对应填写相关类别《申报表》并准备相应附件报主管部门审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汇总后,报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二)创业类人才   北京市各区县、各类园区(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的创业人才填写《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创业类)》。申报人所在孵化器、创业园、专业园作为申报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如申报企业不在园区内,由所在区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同意、汇总后,报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符合相关引才标准,拟来京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填写《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荐、推荐表》进行申报,报至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报人经过专家评审等程序取得入选资格,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报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审批,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五、申报材料   (一)工作类人才(全职类、青年项目、短期项目)   需报送申报表一式5份,附件材料5份,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表、附件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材料、身份证/护照)、与申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现任职务(职称)有关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证明(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论著、获得专利、奖励证书等)、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如用人单位为企业,请同时提供企业运营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章程、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主营产品及服务的市场前景等)。具体附件材料内容要求请参照相关《填表说明》准备。   (二)创业类人才   需报送申报表一式5份,附件材料5份,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表、附件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材料、身份证或护照)、海外任职证明、主要成果(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奖励证书等)、创业企业证明(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技术和管理团队简介、创业项目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主营产品及服务的市场前景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附件材料须制作目录,以便检索相关申报材料   3、附件材料中提供的外文书证资料需附有中文说明   4、论著(论文)、专利等代表性成果证明需选择重要性的,原则上提交5份以下   5、申报表与附件材料需采取无线胶装方式单独装订,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本。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组织部署相关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2月17日前报至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将根据专家评审组评审情况,择优推荐申报人参评中央“千人计划”。   七、联系方式   1、北京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088708   联 系 人:方友刚   2、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人才开发部:   地址:西城区德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6层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58540526、58540525   电子邮箱:botc@8610hr.cn 传真:58540568   联 系 人:王佳怡 崔巍微   附件:   1、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表(全职工作类)   2、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表(创业类)   3、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青年项目)   4、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短期项目)   5、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荐、推荐表   6、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7、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8、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单位情况汇总表   9、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材料清单   10、附件材料目录参考格式
  • “科技部2016年度创新方法工作专项”开始申报
    市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200号)要求,现组织申报“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 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申报渠道  北京市属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按照《科技部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今年的创新方法申报,各单位既可以通过国家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自行申报,也可以通过各自所属的教育部、工信部、国资委等主管部门进行推荐申报。省级地方科技部门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之内,可组织推荐行政区划单位之内的单位进行申报,但只能推荐不超过2项。  二、申报类别  按照科技部要求,我委本次组织申报类别为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类,具体包括:  1.区域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与服务基地建设。申报的区域基地需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申报时需有基地建设五年规划。  2.面向复杂产品的系统创新方法集成应用与典型示范。申报单位由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共同申报。  3.面向中国制造2025的创新方法系统性应用研究与示范。申报单位由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共同申报。  4.食品安全链条质量控制的创新方法研究与应用示范。申报单位由食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高校机构等共同申报。  三、申报及推荐组织  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于2016年8月11日18:00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请书(纸质,一式5份)报送我委条件财务处。  我处将聘请科技部创新方法专家组成员,于8月15日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推荐。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415房间。  报送咨询联系人:张敏、解静 电话:66152159  专项工作咨询: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电话:58884885  附件:  《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项目预算申请书(模板).doc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  条件财务处  2016年7月28日
  • 201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开始
    关于二○一一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并不断完善奖励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2011年度实行网上推荐(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cmeiao.com或http://www.cmiao.org.cn)。   为做好201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将2011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 发明类成果   2、 技术进步类成果   3、 软科学、标准和检测类成果   4、 科技图书。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汽车类项目不属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发明类成果的申报条件:科技成果必须是国内外所没有的,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其相关创造性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也未曾公开使用 技术成熟,经两年以上实践,具有显著的实用性 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作用,与已有同类技术相比,技术经济综合指标优于同类技术 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2、申报技术进步类成果的申报条件:技术上有重要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对推动机械工业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 项目经两年以上应用,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申报软科学、标准和检测类成果的申报条件:   (1)申报软科学类成果的申报条件: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学技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社会效益显著 软科学研究项目必须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一年以上,其研究成果被有关杂志、文章、论文、书籍引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使用,并产生较好的效益   (2)申报标准类成果的申报条件:截止到申报之日,实施两年以上、五年以内的标准项目,并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申报检测类成果的申报条件:截止到申报之日,项目必须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一年以上,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行业带动作用。   4、申报科技图书类成果的申报条件:截止到申报之日,近三年内正式出版(以版权记录的出版年份为准)的图书(申报总量不能超过该申报单位规定时间内出版图书总量的1%) 由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出版机构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以纸张为主要载体的中文图书,且其编辑出版质量应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对合格品的要求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汽车等机械行业相关领域内的科技著作、工具书、专业教材 分册出版的套书,以整套作为一种参评,不以其中一册单独评选,大型的多卷本图书必须在出齐后参加评选。   注:2010 年度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2011 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申报。   三、推荐渠道和要求   2011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及申报单位自行申报两种方式。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员单位、机械工业科研院所、勘察设计院、大专院校、标准化技术归口研究所、出版单位和各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以直接申报,在网络申报平台注册后登陆进行推荐书模板下载离线填写和在线上传(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申报单位系统使用手册》)。   各省市机械工业(专业)协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专业分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械工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本地区会员单位统一推荐 各推荐单位收到推荐通知后电话向机械奖励办公室索要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从网络申报平台“推荐单位”入口进入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推荐(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4《推荐单位系统使用手册》)。   其他单位如果本省市无推荐单位,可直接在网络申报平台注册后登陆进行推荐书模板下载离线填写和在线上传(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申报单位系统使用手册》)。   个人项目需有五名(其中三名应为非本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在网络申报平台注册后登陆进行推荐书模板下载离线填写和在线上传(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申报单位系统使用手册》)。   注:1、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种渠道上传(即自行申报的单位不能再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推荐上报 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推荐上报的单位不能再自行申报)。   2、所有推荐项目的推荐材料,必须使用我办提供的规定填写软件填写,推荐书填写模板可以从网络申报平台下载。使用的计算机要求安装Microsoft Word 2000以上版本,把“宏”的安全性设为“中”,具体操作步骤请从网络申报平台下载《推荐书模板填写使用手册》并仔细阅读。   四、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2,从网络申报平台下载)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五、推荐材料内容   1、《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离线在推荐书模板填写,检查保护后可打印,要求纸质与电子版完全一致,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推荐书模板填写使用手册》)   2、与推荐项目相关的各种附件材料。   需提供的附件材料主要有:   (1)需上传的附件材料   上传电子版附件要求提供JPG格式文件,不超过80个,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主要包括:   ①技术评价证明(技术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评估报告),申报科技图书项目的单位提供参评图书出版单位出具的《出版单位意见表》和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出具的《编校质量审读意见表》(附件6,从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②主要应用证明(已获经济效益证明、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   ③科技查新报告   ④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权利要求书   ⑤其他证明。   (2)需提交的纸质材料附件   除提供以上和电子版附件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附件材料外,申报软科学项目的单位还需提供纸质正式的研究报告及委托合同两份 申报标准项目的单位还需提供纸质正式出版的标准文本及标准审查会议纪要两份 申报科技图书项目的单位还需提供纸质正式出版的图书两套。   3、推荐书主件(推荐书模板填写的内容)及附件合订本一式两份,其中一套完整材料必须是原件(附件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 另报送推荐书主件(不含附件)三份 装订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勿另附加封面。   六、公报格式文件要求   为大力宣传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我办2011年将继续编印《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公报》。为做好《公报》的编印工作,推荐单位在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同时,认真填写公报格式文件(附件7,从网络申报平台下载)并通过网络申报平台上传。其中“项目简介”一栏的内容是用于网上、公告公开宣传,字数控制在800~1000个汉字以内,保密责任自负,同时提供1~2张能体现项目内容的彩色照片,尺寸:10cm×14cm,清晰度300(请在照片下面注明项目名称)。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100037)   电话:010-68326820 010-88379856   传真:010-68326820   电子邮箱:chinajxkjj@sina.com   八、推荐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逾期网站申报平台关闭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批准的机械工业综合性科技奖。获得该奖的一、二等奖项目,择优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因此请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项目材料的审查工作和推荐、报送工作。   附件1:推荐书模板填写使用手册   附件2:推荐书填写说明   附件3:申报单位系统使用手册   附件4:推荐单位系统使用手册   附件5:2011年推荐通知   附件6:申报科技图书类成果附表(图书出版单位意见表、编审质量审读意见表)   附件7:公报格式文件   注:以上附件均从网络申报平台(http://www.cmeiao.com或http://www.cmiao.org.cn)首页下载。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 第一批“上海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沪委办发[2010]28号),第一批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上海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一、引进对象   “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分创新和创业两大类,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学位。引进人才应在本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境)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紧缺急需的,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专业水平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   1、申报人需符合《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见附件1。   2、申报人需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回国。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时间需在2008年1月1日之后。   4、申报人每年回国工作时间少于9个月的,请说明理由,或者提出过渡计划。   5、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二)创业人才   申报人需符合《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动员部署(11月)   各大口党委、部、委、办、局以及区县党委组织部等相关工作部门,根据《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文件要求及本通知精神,深入发动用人单位积极申报。   (二)推荐上报(12月)   创新类: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对照引才标准,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引进意向后,核实拟引进人才的学历、经历、成果等情况,根据要求准备必要申报证明材料,分别填写相应类别的《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填写意见盖章后,于12月底前分别报送各评审平台。   创业类:创业类人才申报实行属地化原则,由各个区县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申报。各个用人单位填写创业类《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报区县党委组织部。区县党委组织部填写意见盖章后于12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   各类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附件2—13)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点击“地方引才计划”进入“上海千人计划”页面“政策”栏目中下载。   (三)平台初审(2011年1月)   各个评审平台按照引进人才学科和专业情况,组织聘请若干名海内外领域(行业)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2011年1月底前,各评审平台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   (四)顾问评审(2011年2月至3月)   市专项办聘请业内专家组成顾问评审组,对各个平台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审批后正式发文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四、评审平台   为做好申报人选的评审推荐工作,“上海千人计划”现设9个评审平台。各平台工作在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市专项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分工如下。   1、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科技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科委、市教委、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2、重点学科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教卫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教委、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3、金融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金融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金融办、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引进人才由市国资委党委牵头负责,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5、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商务委、市工商联、市政府侨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6、航运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牵头负责。   7、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牵头负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8、文化引进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教委、市政府侨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9、创业人才评审平台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地税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侨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各评审平台根据每批次申报人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平台评审工作方案,报市专项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申报材料   (一)上报材料   各个评审平台需上报市人才专项办的具体材料如下。   1、各个推荐人选申报书一式7份,附件1份,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附件和个人信息表分别装订)。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3、评审情况报告1份,具体包括评审过程、专家组成、推荐人选情况简要分析等相关情况。   (二)材料要求   1、创新人才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创业人才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 (5)公司章程 (6)商业计划书 (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光盘报送。 部分附件: 1、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 2、“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实验室) 3、“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学科) 4、“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 5、“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国有企业) 6、“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民营企业) 10、“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创业) 11、“上海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重点创新项目) 12、 “上海千人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13、“上海千人计划”推荐人选其他个人信息表
  • 安徽工业大学推进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11月17日上午,安徽工业大学召开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进会。校长魏先文出席会议,校内评审专家组、各相关学院科研副院长、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人、科研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魏先文对各学院积极组织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省部级科研平台的建设对于学校学科建设、科研方向凝练、高水平成果产出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加强学校教育、科技、人才的创新体系建设。要明确目标,认真学习领会省科技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申报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地方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聚焦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积极与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联合申报。要真抓实干,抓住我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机遇,将市场技术需求和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有机结合,开展有组织地科研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做好本次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牵头申报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同时积极联系具有行业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赋能高质量发展。  科研处负责人对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的背景和基础要求作了介绍,并就省重点实验室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等变化作了说明。各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人汇报了实验室建设意义、学科领域、工作计划、实验条件等情况,就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讨论。评审专家组在仔细研究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了最终意见,指出了目前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后续整合与打磨材料的具体意见。相关学院负责人围绕对接地方产业、申报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进行了充分交流。
  • 北京第13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启动
    关于启动北京市第十三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8]46号)的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北京市内注册的企业、大学、科研单位均可就其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申请参加认定,经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可按照市政府《关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获得政府采购支持。   二、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三、属于政府首购的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或首批投向市场但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下的产品,其它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四、申请参加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网(www.bjzzcx.com)在线注册单位信息、填写《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2011)》(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并准备如下证明材料:   必备材料(盖公章):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D. 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注明当前中方、外方所占股份,第一大股东名称及其股权比例等   E.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F. 关于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与产品直接相关的各类知识产权证书等   G. 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H. 上年度产品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应与填报金额尽量一致)及代表性政府采购合同   I. 涉及环保的产品,提供环保达标证明,以及主要的环境标准。   其他证明材料:   J. 获奖证书   K.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L. 查新报告   M.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N.产品商标、企业商标证书等   O.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证书   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材料装订顺序为:《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证明材料等。   注:“证明材料”中的“必备材料”,单位需在报送材料时提供原件以备工作人员审核。   五、申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北京市第十三批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受理工作,单位在线注册截止日为2011年6月15日,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为2011年6月17日(每天9:00-11:30 14:00-17:30,节假日休息)。   六、受理单位   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小组委托北京科技协作中心负责认定的申报受理工作。单位的申报材料请交送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F座915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曼丽、梁骁   联系电话:66516408 84195607   附件: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网上申报流程   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小组   2011年5月31日
  • 科技部:2018年“万人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strong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办政〔2018〕50号 /p p br/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br/ & nbsp & nbsp & nbsp 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申报范围 br/ & nbsp & nbsp & nbsp 在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工作中,科技部平台负责接受企业、科研院所、部分高校(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地方高校)及其他系统自然科学领域人选的申报推荐。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申报条件 br/ & nbsp & nbsp & nbsp 申报人要符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规定的有关条件。 br/ & nbsp & nbsp & nbsp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br/ & nbsp & nbsp & nbsp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br/ & nbsp & nbsp & nbsp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br/ & nbsp & nbsp & nbsp 4.申报人应为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br/ & nbsp & nbsp & nbsp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br/ & nbsp & nbsp & nbsp 6.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br/ & nbsp & nbsp & nbsp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br/ & nbsp & nbsp & nbsp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br/ & nbsp & nbsp & nbsp 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申报推荐渠道及名额 br/ & nbsp & nbsp & nbsp 申报人选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属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申报,申报材料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或相关部门组织人事审核把关后,向科技部平台统一推荐。 br/ & nbsp & nbsp & nbsp 2018年适当扩大遴选规模,拓展推荐渠道,扩大差额比例,科技部平台按照1∶7左右比例最终遴选90名青年拔尖人才。增加对企业的支持名额。 br/ & nbsp & nbsp & nbsp 四、有关要求 br/ & nbsp & nbsp & nbsp 1.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扩大选才的覆盖面,要重视推荐开展原创性研究以及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br/ & nbsp & nbsp & nbsp 2.推荐单位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选,在其工作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部门和地方推荐函中应明确说明初选及公示情况。 br/ & nbsp & nbsp & nbsp 3.网络申报系统网址和申报书客户端下载详见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申报系统登陆账号密码与以往相同。 br/ & nbsp & nbsp & nbsp 4.附件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列,并需扫描为PDF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 br/ & nbsp & nbsp & nbsp 5.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和各推荐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br/ & nbsp & nbsp & nbsp 6.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两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br/ & nbsp & nbsp & nbsp 7.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推荐名额排序推荐(超额不予受理),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并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至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br/ & nbsp & nbsp & nbsp 五、联系方式& nbsp br/ & nbsp & nbsp & nbsp 科技部人才中心:010-68598036& nbsp br/ & nbsp & nbsp & nbsp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010-58881781 br/ & nbsp & nbsp & nbsp 电子邮箱:bajian@sttc.net.cn br/ & nbsp & nbsp & nbsp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349房间(100045) br/ /p p & nbsp & nbsp & nbsp 附件:& nbsp 材料清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科技部办公厅 br/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8年7月24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此件主动公开) br/ /p p br/ /p p 附件 /p p 材料清单 /p p & nbsp & nbsp & nbsp 1.附件材料目录; br/ & nbsp & nbsp & nbsp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br/ & nbsp & nbsp & nbsp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含身份证、护照、台港澳地区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对于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除必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br/ & nbsp & nbsp & nbsp 5.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br/ & nbsp & nbsp & nbsp 6.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br/ & nbsp & nbsp & nbsp 7.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br/ & nbsp & nbsp & nbsp 8.有效任职证明复印件(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务任命文件等,要求任职证明能够充分证明申请人属于所在单位的正式职工); br/ & nbsp & nbsp & nbsp 9.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br/ & nbsp & nbsp & nbsp 10.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br/ & nbsp & nbsp & nbsp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p
  • 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依据《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的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科[2013]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依据《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及应用和产业急需,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应用带发展,通过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应用规模大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以及系统研制项目,促进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应用,培育壮大物联网市场,推动物联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一)面向发展急需。有助于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节约能源和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问题。   (二)具备基础条件。具备前期的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重大的研发成果或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高水平的研发或建设人才团队,充足的科研或建设启动经费,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等基础条件。   (三)技术实现领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指标或应用效果比现有技术或系统有显著改善和提升。   (四)应用市场广泛。具备明确的应用目标、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一定的应用规模,应用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够产生可复制的运营模式,有助于提升物联网产业规模。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   重点支持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决策,提升生产和运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保障公共安全,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主要包括:   1.智能工业领域。重点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检测、制造供应链跟踪、产品全生命周期检测等物联网系统,形成综合管理监测平台,促进经济效益提升、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2.智能农业领域。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精细化管理、生产养殖环境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产品溯源等物联网系统,形成重点农产品质量管理平台,保障农产品安全。   3.智能环保领域。重点支持城市大气环境实时监测、重点流域和湖泊水质监测、工业污染源排放实时监控等物联网系统,形成重点地区和行业的实时监控和预警平台,改善环境质量。   4.智能物流领域。重点支持覆盖库存监控、配送管理、安全追溯全流程的物联网系统,形成跨区域、行业、部门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物流效率,保障物流的安全和可控。   5.智能交通领域。重点支持交通状态感知与交换、交通诱导与智能化管控、车辆定位与调度、车辆远程监测与服务等物联网系统,形成城市交通实时监控和管理平台,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6.智能安防领域。重点支持社会治安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等物联网系统,形成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监控和管理平台,提升公共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重点支持物联网信息感知、传输、处理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形成集成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应用广泛、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技术和产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物联网技术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主要包括:   1.读写智能终端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多功能智能传感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3.低功耗射频SoC芯片和产品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4.实时图像识别技术和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中,未完成2011年或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   1.具有较强的系统集成性、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能形成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并实现应用与研发和产业化的紧密结合   2.具有明确的实际需求、较大的应用市场和一定的投入产出规模,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并已与用户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3.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有助于相关应用标准的研究制定,系统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1.具有技术先进性、集成性和融合性,能产生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能积极推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   2.具有明确的研发和产业化目标,技术和产品均有切实的应用市场,能实现技术与应用的有机结合   3.具有良好的投入产出效益,技术可实现产业化,能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同时上报方式申请。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为www.iotfund.org.cn)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2、3)。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信息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地方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中央企业项目向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提出项目申请,并按照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做好下属单位(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荐的项目不超过8个 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4个 有关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   (四)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集团依据项目初审意见,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附件4)和项目申请材料报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1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和   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各省级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于2013年5月20日前向财政部(企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报送专项资金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包括手机)。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倪小龙   联系电话:010-68205237  010-66089046(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万寿路27号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邮  编:100846   2013年4月27日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   2.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3.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4.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doc
  • 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br/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p p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自2010年起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 p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p p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p p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p p   二、申报条件 /p p   申请人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p p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p p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p p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p p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p p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p p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p p   (七)此前未获得过本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p p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p p   三、遴选原则 /p p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p p   四、申报程序 /p p   (一)查看岗位需求 /p p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月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布。 /p p   (二)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p p   申请人于2月10日—3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p p   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 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或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p p   (三)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p p   申请人需将下述纸质申报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报送推荐单位,装订要求为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所需材料如下: /p p   1.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 /p p   2. 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p p   3. 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p p   (四)上传电子申报材料 /p p   申请人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p p   (五)单位审核 /p p   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逐一审核申请人材料,完成全部申请材料的审核后,需提交《“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附件2),同时按要求在纸质《“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p p   (六)报送申请材料 /p p   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按照如下办法报送: /p p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设站单位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p p   2.军队系统的设站单位报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 /p p   3.在京中央单位所属设站单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p p   4.中国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报送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p p   5.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报送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p p   上述有关部门须于3月15日前在中国博士后网“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中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并汇总、填写《“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与所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p p   五、评审程序 /p p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 /p p   六、有关要求 /p p   (一)纸质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p p   (二)各设站单位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对存在伪造内容等情况的单位将暂停其“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p p   (三)申报材料如含有涉密内容,请务必在上报前做好脱密工作。 /p p   (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方式 /p p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706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 /p p   邮编:100191 /p p   电话:(010)82326609 /p p   传真:(010)82327880 /p p   联系人:陈媛 /p p   附件: /p p   1.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b4d6ec54-a50d-434e-aaea-7c03341abc16.doc"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a /p p   2.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1/ueattachment/0222a5db-783a-4390-9b76-b4b5dafa9cca.zip" “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zip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15日 /p p br/ /p
  • 201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申报工作,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二、选拔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近二年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1、已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2、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二)申报的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   五、申报材料   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一式五份,申报表需附电子版。   以上材料及推荐申报人员汇总表由单位统一报送。   受理时间: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7日,9:00-17:00。   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紫竹桥西北侧、八一剧场对面)11层东区人才系统研究部,邮编:100089。   联 系 人:栾鸾、马兴   联系电话:68713676、68486471转6310、6606   E—mail:kjxxjh@163.com   附件1:201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201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2012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申报人员汇总表.doc
  • 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2年度拟选派50人(视港方遴选情况可适当增加),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教育部“985”高校、“211”高校、中国科学院、2010年博士后流动站综合评估被评为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将于2012年2月上旬公布,请有关人员关注中国博士后网站chinapostdoctor.org.cn,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信息向博士学位在读高校和科研院所,所在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或在职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材料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5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表》须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属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 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请单位材料   (1)《“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位申请人一份。   (2)《“香江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每个单位一份。《汇总表》须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三)审核申报材料   受理申请的单位需认真审核材料(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汇总审核后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部队院校和科研院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科技干部局汇总审核后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京的高等院校审核并汇总材料后直接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学院的科研院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由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审核并汇总材料后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报人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   邮 编:100083   电 话:010-62335012、010-62335024   传 真:010-62335012   联系人:柴 颖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香江学者计划”推荐表.doc   附件3:“香江学者计划”汇总表.xls
  • 首批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启动
    p   为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增强区域创新能力,9月3日,记者从南充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获悉,根据《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日前,第一批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启动,申报受理结束日期为9月20日。 /p p   南充市重点实验室主要支持领域包括装备制造、油气化工、能源电力、汽车制造业等优势产业 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等高端成长型产业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卫星导航、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业、养老健康服务业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 现代农业以及重大公益民生等。 /p p   “申报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包括:研究领域符合国、省、市科技创新战略目标,符合市重点实验室主要支持领域,具有明显的研究优势或学科、产业、区域特色 定位准确,研究方向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目标可行 拥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有一支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创新团队,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 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场所、相对集中的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有较健全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能为实验室建设提供相应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科研活动、人才培养等配套支撑,有效保障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南充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市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在本学科领域拥有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培养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依托企业组建南充市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在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2年以上,近三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p p   据了解,第一批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受理结束日期为9月20日。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评审程序包括:填写申报书、评审考察、公示立项等。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南充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市重点实验室需签署合作协议,将合作协议(复印件)作为申报书附件报送,申报书与附件资料合并装订成册。 /p p /p
  • “国产好仪器”申报工作已完成
    仪器信息网讯 10月31日,&ldquo 国产科学仪器腾飞行动&rdquo 的&ldquo 前期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安排&rdquo 专家组会议召开。   来自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以及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等单位的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成员听取了前期工作汇报,并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活动近期的重心将放在&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的大规模用户调研上,将通过对用户的广泛调研、意见征集,最终由用户确定&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即此次寻找&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的核心标准是&ldquo 用户说好才是真的好&rdquo 。同时,此活动也将产生用户对国产仪器的改进建议,供生产企业改善和提升。   本次专家组会议还决定,寻找更多合作伙伴,共同促进国产科学仪器的发展,对企业目前较突出的人才、融资、研发和生产以及市场推广等瓶颈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   &ldquo 国产科学仪器腾飞行动&rdquo 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为指导单位,由仪器信息网主办,我要测网协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可靠性研究所、北京市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等单位作为支持单位。活动旨在向用户推广优秀的国产科学仪器产品,提升用户对国产科学仪器的认知,并借此推动国产科学仪器的快速发展。其子项目之一&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前期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完成,共收到86家企业申报的279台仪器,初审工作即将全部完成。   &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活动专题已于近期上线并大规模推广(点击查看),现活动组织方广泛征集使用国产科学仪器的用户参与到活动中,为自己使用过的科学仪器产品投票、参与讨论,以及参与调研等。同时,组织方还广泛征集用户稿件,内容方向可以是国产科学仪器宏观发展,以及不同门类仪器研发、技术、可靠性、稳定性和服务等各方面的进展和观点,为国产科学仪器的发展共同努力。所收到的投稿经审核通过后,将发表于仪器信息网,并收录于&ldquo 国产好仪器&rdquo 专题的&ldquo 专家观点&rdquo 栏目(投稿邮箱:editor@instrument.com.cn)。以上每项活动都为参与用户准备了丰富的奖品。   此前,&ldquo 国产科学仪器腾飞行动&rdquo 已于9月5日在云南腾冲举办了启动仪式,10月31日,活动的支持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可靠性研究所教授孙宇锋为国产科学仪器企业进行了&ldquo 分析仪器可靠性&rdquo 网络讲堂讲座。
  • 2012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相关新闻:2012年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开始申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将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已获得“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4.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力学) 2.物理 3.化学 4.化工 5.农业 6.林业 7.电子科学技术 8.计算机与通讯 9.生物与基础医学 10.医疗卫生与临床 11.药学 12.中医药 13.能源 14.资源 15.环境 16.传统材料 17.新材料 18.先进制造 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 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21.经济学 22.法学 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 24.教育学、心理学 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 26.历史学 27.艺术学、体育学。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推荐申报名额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申报方式   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以主管部门的职能司局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实施“985工程”的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申报。   五、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加盖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40个页码。申请材料需一式10份,请双面打印装订。   2.各申报单位须公开组织推荐和遴选,对拟推荐的申请者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和申请材料一起报送教育部科技司,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附件3电子版文件。   3.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9月1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资助人选确定后,教育部将择优选派部分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5.引进海外优秀青年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   6.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   本通知同时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附件1、2、3可在网站通知中下载。   联 系 人:陈露洪 张莉恒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传 真:010-66020784   电子信箱:xinshiji@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   邮 编:100816   附 件: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者清单》
  • 2016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申报工作开始
    p   近日,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发布“2016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申报指南”通知。通知称,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于2014年初,在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围绕市场的需求,开展“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的评审、批准和推广工作,以推动分析测试标准的发展。并于2015年6月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成为团体标准试点单位。 /p p   截至2015年底,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已批准、发布了5项CAIA标准,2016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将继续征集和制定相关标准,将其完善成为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进行推广使用。 /p p   申报范围: /p p   1、食品安全和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筛检方法标准(2014和2015年已通过《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立项的不需要再进行申报)。 /p p   2、在完成《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及其它国家项目时建立的社会急需的分析测试新方法或新产品性能测试方法的标准。 /p p   3、食品安全和环境监测等领域尚无国家标准,检测市场又十分急需的分析测试方法标准。 /p p   符合条件且希望申报CAIA标准者,可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申报表等材料提交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4/ueattachment/909f3e5a-fbdb-4af9-b2be-6264293d1ebf.pdf" 关于发布“2016年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CAIA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a /p p br/ /p
  • 青年北京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 请注意查收!
    关于推荐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年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推荐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青年北京学者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二)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 (三)在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文化艺术研究及创作实践工作;(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原始创新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国际学术视野。其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应带领科研团队潜心开展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应带领科研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实现重要技术突破,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最大不超过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推荐渠道和程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选拔条件的,均可由所在单位申报。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由区委组织部申报。各单位按照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方式,对本单位、本区域申报人选进行初评,并在指定时间内报送。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一)申报单位综合报告1份(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综合评议及推荐意见等。(二)《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三)《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四)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PDF格式),文件夹名称为“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名称”,各附件材料按顺序分别存放,不要合并到一个文件中。内容包括:(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2)承担重大科技、人文社科等项目及获得基金资助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3)获奖证书关键页;(4)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5)授权发明专利、制定标准等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6)主要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的材料;(7)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在现单位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上述附件材料应与《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一致,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报送的表格请从“北京人才工作网-人才信息-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填写,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电子版材料请刻光盘。四、其他相关事项(一)实施青年北京学者计划是我市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为首都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和标准,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确保评审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单位对报送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申报。(二)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要特别注意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区块链、量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仪器设备和通用型关键零部件、公共卫生、中医药等领域人才的推荐。(三)报送时间2022年2月17-18日受理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四)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4号楼425房间。(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邱晶莹 55568358电子信箱:lxfwc@bjdj.gov.cn北京市人才工作局2022年1月4日
  • 关于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和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23号)和《潍坊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和创新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为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请各县市区加强对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等摸排对接,了解其科研仪器和检测业务开展情况,积极推动加入“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注册成为仪器供给方,实现科研仪器入网共享,组织仪器供给方填写《科研仪器供给方汇总表》(附件2)、《科研仪器供给方服务企业汇总表》(附件3),于3月29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二、加大创新券政策宣传和引导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请各县市区加大对省创新券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提高创新券政策的知晓度,积极摸排符合创新券申报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使用和申报创新券,用足用好创新券政策,降低我市中小微企业研发成本。三、加强创新券申报业务指导为提高我市创新券申报质量和效率,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拟于4月上旬组织开展创新券申报业务培训,对各县市区创新券业务具体负责同志、仪器供给方、仪器使用方等进行培训。请各县市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组织拟参会单位填写《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4),于3月29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邮箱。具体培训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王宁宁(市科技局) 8091354邮箱:wfssclcjzx@wf.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pdf2、科研仪器供给方汇总表.xlsx3、科研仪器供给方服务企业汇总表.xls4、参会人员报名表.docx
  • “科学探索奖”提名报名工作正式启动 45岁以下大陆科技工作者都可申报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科学探索奖”提名报名工作正式启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由腾讯基金会联合众多知名科学家发起的“科学探索奖”提名报名工作正式启动。“科学探索奖”发起科学家发出联名寄语,鼓励青年们以兴趣为舵,以雄心为矛,坚定前行,勇闯科学的“无人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与此同时,“科学探索奖”申报指南以及管理办法也正式对外公布。青年科技工作者可以根据相关指引,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通过“科学探索奖”官方网站 (申报官网:http://www.xplorerprize.org),以及“科学探索奖”官方服务号(ID:XplorerPrize)进行申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报名指南发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5岁以下在中国大陆工作的科技工作者都可申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自2018年11月9日,腾讯基金会在腾讯成立20周年之际宣布设立“科学探索奖”以来,因其聚焦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鼓励青年人探索、民间出资给青年科技工作者“雪中送炭”等属性,使奖项受到来自于社会各界,尤其是科技领域各方人士的广泛关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科学探索奖”秘书处表示,为了使“科学探索奖”不负初心,“科学探索奖”的申报指南制定以及管理办法的制定,征询了“科学探索奖”发起科学家和评审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听取了来自不同领域和不同背景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想法和建议。让有志于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的青年科技人才都能参与奖项的申报之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根据“科学探索奖”申报指南显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取得本专业最高学历,且全职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科研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都可以进行报名。同时,为了保证奖项申报的广泛性和严谨性,奖项申报人可以通过专家提名以及个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申报。在申报奖项时需要三位正教授级别及以上的同行专家进行推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科学探索奖”的评审将秉承之前承诺的科学家说了算的原则,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分阶段进行独立评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发起科学家寄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过往的只是参照,更重参评人探索方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科学探索奖”启动报名当日,“科学探索奖”发起科学家向所有青年科技工作者发出联名寄语,寄语中提到,期待在奖项的鼓励下,能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勇于闯入“无人区”,以兴趣为舵,以雄心为矛,披荆斩棘,坚定前行。同时科学家们也表示,对于每个参评者来说,过往的只是参照,更看重参评人探索的方向,不管是对于参评者还是评审者来说这次都是一项挑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了解,为保证“科学探索奖”评奖过程的客观、公正,打造面向未来的全新公益项目,除了专业的评审委员会,“科学探索奖”还设立了顾问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其中监督委员会将邀请法律、财务、审计、公共政策、公益机构等方面专业人士共同组成,由管理委员会审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外,根据“科学探索奖”奖项管理办法显示,在奖项评审过程中,所有参与评审的人员在第一次看到候选人名单时,即应对既有利益关系情况项进行主动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师生关系、亲友关系、项目合作关系、商业合作关系、竞争关系等)。同时,所有参与“科学探索奖”评审的工作人员,都对全部评审工作负有保密义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而对于获奖人来说,须作为科学传播公益大使,定期出席必要的公益活动和科普活动。获奖人在受资助期间,须按要求提交年度科研进展报告,并由评审委员会评议。如发生违背“科学探索奖”奖项宗旨和原则的行为,将停止对其奖金资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科学探索奖”秘书处表示,在“科学探索奖”申报期间,将会适时在各地举行一些沟通交流活动,让更多青年科技工作者了解“科学探索奖”,参与“科学探索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悉,& nbsp 报名评审工作结束后,“科学探索奖”将在9月份通过官方渠道公布第一批获奖人信息,并在11月举办“科学探索奖”颁奖典礼。 /p
  • 广西开展第四批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发出通知,在全区组织开展第四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申报工作。   从2004年起,广西规范了重点实验室的培育、建设、运行、验收、认定、检查和评估管理,至今已先后培育、认定了3批共49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陈大克表示,推进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是广西加强基础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之一。   2007年至2012年,广西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58项,获资助经费5.53亿元。取得了世界首例单精子显微授精的转基因水牛龙凤双犊 首次在国内外报道12种地中海贫血基因突变类型和异常血红蛋白 在国际上率先建立了南美白对虾、罗非鱼耐寒育种技术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成果。   目前,广西已拥有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批自治区工程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全区建立1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博士点学科22个,硕士学位点123个。
  • 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p   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7〕24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创业人才平台、青年项目平台的申报推荐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渠道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申报要求 /strong /p p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创业人才、青年项目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1日。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p p   2.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p p    strong (一)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申报人选条件 /strong /p p   (1)长期项目 /p p   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p p   (2)短期项目 /p p   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p p    strong (二)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申报人选条件 /strong /p p   (1)长期项目 /p p   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p p   (2)短期项目 /p p   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p p   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 /p p    strong (三)创业人才平台申报人选条件 /strong /p p   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其他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件)。 /p p    strong (四)青年项目申报人选条件 /strong /p p   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p p    strong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选条件 /strong /p p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p p    strong 二、申报程序 /strong /p p   (一)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再填写申报书并按程序报送。 /p p   (二)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理由和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相关材料(格式和填写说明请查询www.1000plan.org),对是否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p p   (三)除创业人才外,有关主管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理由和支持措施,并报送关于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的报告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p p   (四)创业人才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报科技部。 /p p   (五)除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外,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创业人才平台、青年项目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均按照中央组织部通知要求,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p p   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依托其他平台引进的,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重大专项引才按程序报相关牵头组织单位后报科技部,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引才按程序报科技部。 /p p   其中,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接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以及其他部门、地方重大科技任务)承担单位的申报,经科技计划(专项)主管部门或地方科技主管单位审核,并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推荐报送。 /p p   青年项目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青年项目)》及相关材料。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同时,用人单位通过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相关材料,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p p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由科技部汇总审核后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 /p p    strong 三、申报材料 /strong /p p   (一)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 /p p   (二)申报人应按照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 /p p   (三)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申报材料2份,电子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特别是所有附件材料须对应提供电子扫描件(含有关印章或签字等相关内容),电子版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须分别形成一个电子文件(如XX申报书、XX附件材料),并存储为word与pdf两种格式,用光盘报送。因提交电子版材料缺失(或与纸质材料不一致)导致无法评审或评审信息不充分情况由申报人负责。 /p p    strong 四、其他事项 /strong /p p   (一)申报材料文本在“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p p   (二)联系方式。 /p p    strong 1.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strong /p p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p p   联系电话:010-68513389,68598401 /p p   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 /p p   联系电话:010-58881857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p p   邮编:100045 /p p    strong 2.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strong /p p   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p p   联系电话:010-68104494,68104337 /p p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p p   联系电话:010-58881541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科 /p p   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p p   邮编:100044 /p p    strong 3.创业人才平台 /strong /p p   科技部火炬中心 /p p   联系电话:010-88656176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p p   邮编:100045 /p p    strong 4.青年项目平台 /strong /p p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p p   联系电话:010-68513389,68598401 /p p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p p   联系电话:010-58881760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p p   邮编:100045 /p p    strong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strong /p p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p p   联系电话:010-58881760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p p   邮编:100862 /p p   附件: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创业人才平台申报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技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6月29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 创业人才平台申报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 /strong /span /p p    strong 一、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strong /p p    strong 1. 长期项目 /strong /p p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p p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国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p p   (3)申报人的科研方向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等涉及的重点领域,拥有市场前景广阔的自主创新产品,或掌握解决核心、共性关键技术的方法。 /p p   (4)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p p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p p    strong 2. 短期项目 /strong /p p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p p    strong 二、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strong /p p    strong 1. 长期项目 /strong /p p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p p   (2)在国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学者。 /p p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1年内 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p p   (4)应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p p   strong  2. 短期项目 /strong /p p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p p   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 /p p    strong 三、创业人才平台 /strong /p p   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p p   1. 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p p   2.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p p   3. 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p p   4. 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少于30%,如企业注册资本巨大,持股比例可适当下调)。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p p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p
  • 科技部开启2018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科办政〔2018〕24号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外国专家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p p   (一)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2017年6月1日后的回国人员可申报。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p p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p p   (三)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理由、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以及对申报人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情况的核实意见。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其中: /p p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接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包括部门、地方科技任务)承担单位的申报(有关说明见附件1)。 /p p   2. 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关说明见附件2)。 /p p   3.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分为中央在京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两个申报渠道(有关说明见附件3)。 /p p   4. 创业人才项目平台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按程序报送。 /p p   5. 青年项目平台按系统归属汇总,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 /p p   6.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p p   二、申报材料要求 /p p   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申报情况报告。其中,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 (5)主要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青年项目,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三封海外专家推荐信。 /p p   (一)上传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文本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人才网。请通过申报软件客户端下载申报书。 /p p   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请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除外),逾期不再接收材料。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上传材料不得有涉密信息。 /p p   (二)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要求。各推荐单位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光盘材料)1份,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情况报告。 /p p   三、联系方式 /p p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p p   联系电话:010-68511837,68598402,58881857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p p   邮编:100045 /p p   2. 重点实验室平台 /p p   联系电话:010-62336135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综合楼321 /p p   邮编:100083 /p p   3.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 /p p   联系电话:010-68940605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号楼50341室 /p p   邮编:100873 /p p   4. 青年项目平台 /p p   联系电话:010-68511837,68598402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p p   邮编:100045 /p p   5.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p p   联系电话:010-58881760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p p   邮编:100862 /p p   附件:1.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6/W020180605522373595403.doc" target=" _blank"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有关说明 /a /p p   2.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6/W020180605524056877170.doc" target=" _blank" 重点实验室平台有关说明 /a /p p   3. a title=" " href="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6/W020180605519742818228.doc" target=" _blank"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有关说明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科技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8年6月5日 /p p /p
  • 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窗口现已开通
    p   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外国专家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p p   (一)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2017年6月1日后的回国人员可申报。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p p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p p   (三)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理由、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以及对申报人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情况的核实意见。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其中: /p p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接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包括部门、地方科技任务)承担单位的申报(有关说明见附件1)。 /p p   2. 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关说明见附件2)。 /p p   3.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分为中央在京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两个申报渠道(有关说明见附件3)。 /p p   4. 创业人才项目平台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按程序报送。 /p p   5. 青年项目平台按系统归属汇总,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 /p p   6.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p p   二、申报材料要求 /p p   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申报情况报告。其中,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 (5)主要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青年项目,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三封海外专家推荐信。 /p p   (一)上传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文本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人才网。请通过申报软件客户端下载申报书。 /p p   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请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除外),逾期不再接收材料。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上传材料不得有涉密信息。 /p p   (二)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要求。各推荐单位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光盘材料)1份,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情况报告。 /p p   三、联系方式 /p p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p p   联系电话:010-68511837,68598402,58881857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p p   邮编:100045 /p p   2. 重点实验室平台 /p p   联系电话:010-62336135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综合楼321 /p p   邮编:100083 /p p   3.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 /p p   联系电话:010-68940605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号楼50341室 /p p   邮编:100873 /p p   4. 青年项目平台 /p p   联系电话:010-68511837,68598402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p p   邮编:100045 /p p   5.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p p   联系电话:010-58881760 /p p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p p   邮编:100862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6/ueattachment/7003710e-49df-4d6b-a8db-564c39e86a0d.doc" 1.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有关说明 /a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6/ueattachment/972250ac-2b1c-48ed-8973-f3284aa6d441.doc" 2. 重点实验室平台有关说明 /a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6/ueattachment/2163d51b-9e93-4335-944f-1abb6405124e.doc" 3. 外国专家项目平台有关说明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技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6月5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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