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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合格相关的论坛

  • 【原创大赛】现场评审提出来的不合格项(产品认证)

    现场评审提出来的不合格项(产品认证)产品认证的现场评审本人经历过几次,记得最清楚的就是第一次和第二次,因为是初次遇到也不是很清楚,虽然在这之前也经历过CMA和CNAS,但产品认证还是第一次,但大概还是有些相似之处的一点也没有紧张。产品认证没有CMA和CNAS那么严格,要求还是底一些。本人把遇到的几次现场评审时提出的不合格项统计出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没有清洗消毒制度及相应的记录表。整改方法:公司重新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并制出了清洗消毒记录表。并将制度贴在墙上了。2、法规的学习不全面,对食品安全法了解不多。整改方法:将相关食品方面的法规学习一下,并将相应的学习记录、开会记录表填好。3、原辅材料的标准不太齐全整改方法:查找最新的原辅材料的标准4、收发文记录没有,标准文件的发放记录、档案、借阅记录不全。整改方法:制定收发文记录。5、原辅材料的采购文件不齐全。整改方法:补齐采购文件。6、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没有。整改方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7、无奖惩制度整改方法:制定奖惩制度8、实验室的布局不合理。(当时我们综合实验室里面也做微生物实验,本来微生物的仪器设备应放到另外一个实验室里面的。但我们所有的实验都在综合实验室里做,所以才不开了这样一项)。整改方法:做微生物实验室和综合实验室分开了。9、带*号检验项目没有相应的检验规定和计划整改方法:制定检验规定和计划。10、设备排放不整齐,车间部分杂物推放。整改方法:按要求排放整齐了,清除杂物。11、星号项目无协意,星号项目无检验报告。整改方法:去质检局办理星号项目协意,让他们给星号检验项目的报告。就这些了,最近一次现在审核还没有通知呢,如有不合格项在通知大家了。

  • 手工PM2.5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手工PM2.5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

    [size=5][b][size=18px]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止2014年10月28日[/size][/b][/size][size=18px][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1/201411012201_521308_1634717_3.jpg[/img][/size]

  • 雾霾来袭!最新PM2.5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公布(附名单)

    雾霾来袭!最新PM2.5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公布(附名单)

    京津冀等数城市空气质量指数“爆表”,雾霾重重,能见度极差,北京昨日发布今年首个霾橙色预警。昨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了最新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此次目录共包含8个厂商的10台仪器,其中2015年通过认证的共3台仪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最新一批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止2015年11月6日)序号单位名称仪器名称报告编号1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00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 No. 2014-0972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25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 No. 2014-0983 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PNS 16T-3.1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 No. 2014-099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PMS-20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 No. 2014-1005 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TH-16E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质(认)字 No. 2014-1016 [td=1,1,14

  • 利好!鼓励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

    利好!鼓励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 近日,商务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将在第三方检测领域开展试点任务,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color][/font][/align]

  • 最新认证合格的环境监测仪器及其厂商名录(截至2012年2月)

    2012年3月9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了截至2012年2月最新认证检测合格的环境监测产品及其生产厂商,涉及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OD在线自动监测仪、UV在线水质自动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在线自动监测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五参数在线自动监测仪、数据采集仪及其它仪器等。 详细请看链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0309/075318.shtml 表格实在太长了,不知道怎么插入进来

  • 【分享】计量认证知识问答

    计量认证知识问答问:哪些机构必须申请计量认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问:我国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答:我国的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问:计量认证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计量认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认证的质检机构计量仪器情况表(常称为“能力表”); 3、质量管理手册; 4、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复印件若干份; 5、自查表(对未经预审的机构,要求进行自查)。问:计量认证过程具体分为几个阶段? 答:具体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申请阶段,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初查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帮助质检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使之正常运行; 3、预审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进行摸拟评审,查找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 4、正式评审,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认证的机构进行评审; 5、上报、审核、发证阶段,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检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6、复查阶段,质检机构每五年要进行到期复查,各机构应提前半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上报的材料项目与第一次申请认证时相同; 7、监督抽查阶段,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单位,在五年有效期内可安排监督抽查,以促进质检机构的建设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 【原创】什么是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 【转帖】认证&认可及认可作用

    http://www.cnas.org.cn/extra/col29/1219109250.doc参照链接&认证是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第三方在经济和隶属关系上既独立于产品的提供方,又独立于产品的使用方。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应该公开、公正、公平,并具有权威性。&认可,根据最新的GB/T 27011-2005/ISO/IEC 17011:2004《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认可的定义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认可机构的权威来自政府的授权和认可机构自身的技术能力。认可机构开展认可活动的依据是国家法规、国际标准和惯例。在市场经济情况下,认可工作处于合格评定活动的最高端。“认可”是国际上通行的对认证机构、实验室与检查机构进行评价的活动。简单地说,“认可”就是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的能力,对实验室开展检测的能力,对检查机构的检查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这类评审由经政府授权的专业机构也就是认可机构来进行。如果经评审符合相应认可要求,认可机构就出具证书,证明该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工作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认证的本质,是通过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所进行的符合性评定和公示性证明活动,保障认证对象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以此建立需求方对认证对象的信任,解决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认可的本质,是通过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际标准等认可规范所进行的技术评价,证明认可的对象具有承担相应合格评定活动的能力,以供寻求认证、检验和检测的相关方选择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等合格评定机构,为这些合格评定机构的评定结果在国内外得到接受和承认奠定基础。实验室认可益处:由于CNAS实施的实验室认可工作是利用国际上最新的对实验室运行的要求来运作的,因此一个实验室按该要求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认可,可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得到公众和社会的接受,提高在经济和贸易中的竞争能力,更好地得到客户的信任。

  •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什么是计量认证标志CMA?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 “ 计量认证 ” ,于是 “ 计量认证 ” 的名称延用至今。 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签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购销活动;◎ 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计量认证历史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情况如何?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并成立了认可机构澳大利亚国家检测协会(NATA)。60年代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欧洲各国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也开展了实验室认可活动,80年代实验室认可发展到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实验室认证、认可制度。9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建立了最早的实验室认证/认可体系模型。由于国家计量法律中使用“认证”字样,“计量认证”其实质是对实验室的一种法定认可活动。

  • 【分享】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计量认证标志CMA?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校准)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二、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延用至今。 三、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签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四、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购销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 【分享】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11.2.12

    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认证检测合格产品名录--截至2011.2.122011-02-14 14:58:39 序号 单位名称 仪器名称 报告编号 1 江苏绿叶环保科技仪器有限公司 JHN型氨氮自动检测仪性能认定检测 质(复认)字No.2008-001 2 美国HACH公司 Amtax sc在线氨氮分析仪 质(认)字 No.2008–006 3 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DWG-8002A型氨氮自动监测仪性能认证检测 质(认)字 No.2008–008 4 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NH3N-2000氨氮在线分析仪 质(认)字No.2008-028 5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YX-NH3-N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质(认)字No.2008-030 6 上海煊仁环保仪器有限公司 ProAm型在线氨氮测量仪 质(认)字No.2008-032 7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Super Visio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质(认)字No.2008-033 8 上海恩德豪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CA71AM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质(认)字No.2008-036 9 广州市怡文科技有限公司 EST-2004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质(认)字No.2008-038 10 北京捷安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JAWA-1005型氨氮自动水质分析仪 质(认)字No.2009-002 11 太原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GH-SN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质(认)字 No.2009–012 12 河南乾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QZ300NH3-N型氨氮自动分析仪 质(认)字No.2009-028 13 厦门市吉龙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μMAC C NH3 Analyzer型在线氨氮分析仪 质(认)字No.2009-029 14 北京环科环保技术公司 HB2000型氨氮分析仪 质(认)字No.2009-030 15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YX-NH3-N-Ⅱ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质(认)字No.2009-036 16 江苏德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DL2003型氨氮全自动在线分析仪 质(认)字No.2009-040 17 [/

  • 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关系?

    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都是政府行政行为。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具有法律效力;经审查认可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才有资格承担国家行政机构下达的检验任务和监督检验任务。申请审查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计量认证的资格,审查认可一般与计量认证一起考核,申请计量认证和申请审查认可的项目相同,可以合并实施。所以可以申请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如:国家级质检中心、监督检验机构、环境保护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可以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如:企业法人性质的检测公司等 生产企业的实验室因为不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所以不能申请计量认证。

  • 【转贴】什么是质量认证。

    质量认证也叫合格评定,是国际上通行的管理产品质量的有效方法。质量认证按认证的对象分为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两类;按认证的作用可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就是说,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特定产品包括服务。认证的依据或者说获准认证的条件是产品(服务)质量要符合指定的标准的要求,质量体系要满足指定质量保证标准要求,证明获准认证的方式是通过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其认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产品质量认证又有两种:一种是安全性产品认证,它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强制执行认证;另一种是合格认证属自愿性认证,是否申请认证,由企业自行决定。 质量体系认证其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或者说是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认证的根据或者说获准认证的条件,是企业的质量体系应符合申请的质量保证标准即GB/T19001一IS09001或GB/T19002一IS09002或GB/T19003一IS09003和必要的补充要求。获准认证的证明方式是通过颁发具有认证标记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但证书和标记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质量体系认证都是自愿性的。不论是产品质量认证,还是质量体系认证都是第三方从事的活动,确保认证的公正性。 安全认证在我国实行强制性监督管理。实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认证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联合规章规定强制执行的认证。凡属强制性认证范围的产品,企业必须取得认证资格,并在出厂合格的产品上或其包装上使用认证机构发给特定的认证标志。否则,不准生产、销售或进口和使用。因为这类产品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用户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关于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强制性监督管理已在执行中。1992年9月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商业部、物资部、机械电子工业部、轻工业部等10个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电工产品开展安全认证是以等效转化国际电工委员会(1EC)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按此类标准开展的认证必须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九未经安全认证的此类产品,不准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 自愿性认证,包括质量体系认证和非安全性产品质量认证,这种自愿性体现在:企业自愿决策是否申请质量认证;企业自愿选择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不应有部门和地方的限制;企业自主选择认证的标准依据,即可在GB/T19000一IS09000族标准的三种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中进行选择,但是在具体选择时,企业和认证机构应就使用哪一个标准作为认证的基准达成一致意见。所选择的质量保证模式应是适宜的,并且不会误导供方的顾客。此外,在产品质量认证中,认证现场审核一般以ISO9002为依据,认证产品的产品标准应是达到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企业在选择体系认证机构时,一般应考虑四个因素:权威性、价格、顾客是否接受和认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权威性是指体系认证机构的知名度和影响。目前,国内认证机构收费(审核费)在3万元左右。此外还必须考虑所选择的体系认证机构是否为顾客所接受,通常,顾客对选择体系认证机构并没有国别、行业或地区等的要求,但也不否认某些顾客对此有特定要求,因而在选择认证机构时,必要时也应征询顾客的期望和要求。最后,还应考虑认证机构的业务范围,认证机构必须在国家认可委确定的业务范围内方为有效,超过这个范围的认证一律无效。

  • 认证和认可的区别

    定义不同根据ISO/IEC指南2的定义,认可(accreditation)是“由权威机构(指法律或特定政府机构依法授权的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人员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ISO/IEC17011:《符合性评定:词汇和基本原理》(2004)中对认可给出的定义是:“有关符合性评定机构的第三方证明,为该机构执行特殊的符合性评定任务的能力提供权威的证实”。ISO/IEC17011:《符合性评定:词汇和基本原理》(2004)中对认证(certification)给出的定义是“第三方对产品/服务, 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规定要求做出书面保证的程序”。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认证的定义是: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提醒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2)目的不同认证的目的是为认证对象提供符合性的书面证明使公众确信其符合规定要求。认可的目的是对认可对象从事特定活动的能力予以承认。(3)实施的主体不同实施认可活动的主体是权威机构,即法律或特定政府机构依法授权的机构。目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认证活动的主体是独立于供方和顾客的第三方,它可以是民间的、私有的,也可以是官方的。认证机构以公正的身份依靠自身服务质量来树立在行为中的威信,以此吸引顾客,但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4)实施的客体不同认可活动的对象是合格评定机构,即提供下列合格评定服务的组织:校准、检测、检查、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注册和产品认证,其目的是承认某机构或完成特定任务的能力或资格。认可机构评审的是某个机构从事特定检测、校准、检查、认证或人员注册等活动的能力,这里的能力既包含了质量要求,又包括了技术要求。认证活动的对象是产品、过程、服务、管理体系和人员。其目的是证明某产品或体系符合特定标准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审核的则是某个机构生产、提供的产品、过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或人员对标准规定要求的符合性。(5)内容不同认证是依据特定的标准对特定事项的符合性进行审核与评定,以确认其符合规定要求。认可是依据特定的准则对认可对象从事特定活动的能力进行检查和评定,以确认其具备所要求的能力。(6) 实施效力不同正是由于两者实施主体和客体不同,其实施效力也是不同的。可以认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作出的“第三方证明”所具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重于认证机构所作出的“书面保证”。因此,对于检测、校准实验室而言,应选择ISO/IEC1025实验室认可,而不是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转帖】GOST认证----俄罗斯强制认证(玩具类)

    据可靠消息,明年起俄罗斯对玩具等几大类消费品实施严格的强制认证。 以下为转帖内容:自1995年俄罗斯联邦法律《产品及认证服务法》颁布之后,俄罗斯开始实行产品强制认证制度,对需要提供安全认证的商品从最初的数十种发展到现在的数千种,商品上市实行产品认证准入制度,要求国内市场上市商品必须有强制认证标志。   近年来,俄罗斯逐步加强了进口商品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产品强制认证扩展到了海关,俄罗斯《产品及认证服务法》第14条规定“对于按照俄罗斯联邦法令规定需要进行强制认证的产品,其进口合同中应写明要出据合格证和合格标记”、“产品合格证应与货物海关申报单一起向海关出示,并作为主要文件用以获得进入俄罗斯联邦境内的许可”。   俄罗斯政府规定的强制认证产品范围   1996年和1999年俄罗斯联邦国家海关委员会两次公布了“进入俄罗斯联邦海关领土需要具有强制认证证明的商品清单”,主要包括:食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轻工业品,化妆品、家具、玩具、陶瓷等。与我国出口俄罗斯商品对比可知,我国向俄罗斯出口的大多数产品都属于强制认证范围,动物性产品还必须有动物检疫证明,食品还必须有卫生证。   国外商品通过俄罗斯标准强制认证的意义   根据俄罗斯法律,商品如果属于强制认证范围,不论是在俄罗斯生产的,还是进口的,都应依据现行的安全规定通过认证并领取俄罗斯国家标准合格证书(缩写GOST合格证)。俄罗斯国家标准合格证书分交付批证书和成批生产证书两种,一种是交付批证书,针对出口商只对一批产品有效,由于俄罗斯未对我国实验室认可,在我国不能发放。成批生产证书对我国企业非常合适,一旦通过工厂检查,在三年有效期内,允许产品在俄罗斯销售。   单批发运运证书:   这种证书使用与只出口一批产品到俄罗斯的制造商,要申请这种证书,不需要提交样品,只需要提交文件和资料,这是一种最经济的认证方式,但只适合于买方的俄罗斯的特定客户且产品数量确定,也就是说国外的制造商获得这种证书后,不能用这个证书把产品卖给其它的客户。   申请该证书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申请证书的产品清单和海关关税代码;   ----产品数量;   ----产品技术规格信息和相关测试报告;   ----俄罗斯进口商(买家)的联系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货物清单和形式发票;   一年期证书:   这种证书的使用与3年有效的成批生产证书相似,区别是有效期为1年,申请这种证书有以下特点:   1, 不需要工厂检查;   2, 需要送样,对于体积比较大的产品可以做现场检测;   3, 如果有CB报告和GS报告等可以做为参考;   4, 制造商需提交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业执照,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外观样式、产品照片)等;   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1, 申请表   2, 授权书   3, IS09001质量体系证书   4, 相关测试报告(如CB,CE,GS等)   5, 任何形式的测试报告和工厂检查报告和证书   6, 产品说明书、目录、使用手册等   三年期证书   证书由GOSSTANDART认可的机构颁发,这种证书与具体的外贸合同无关,一旦通过认证,在3年有效期内,每出口一批产品,提供一份证书复印件,即可作为有效证明保证产品在俄罗斯销售。和GOST证书一起,还可以领到使用俄罗斯国家质量标准(GOST 标志)的许可证,标志可直接用在商品上,也可以用在标签或附属文件上,该种证书有以下特点:   —任何国家的制造商都可以申请该证书   —需进行工厂检查,检查员到现场检查生产过程并抽取样品   —只对证书中所列的产品有效,工厂的其它产品不可以使用   —需检查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及卫生特点   —认证时间比较长,一般需要4个月   —证书有效期为3年   —每年认证机构都要到工厂监督检查(1年1次)   如果出口企业不经过俄罗斯产品认证,货物到达俄罗斯以后办证非常不方便,要付海关检测费和海关仓库存储费,其费用有可能超过该笔交易的利润,且耗费时间较长。更为严重的是没有GOST证书产品根本不准上市销售。   对企业来说,取得俄罗斯强制认证证书(GOST),一方面可以直接上市销售,获得俄罗斯GOST证书和卫生证书(与人体有直接接触的产品需有卫生证书)后,可以在俄设立委托销售或直接销售。二是可长期解决使用证书的问题。一旦通过认证,在三年有效期内,每出口一批产品,领取一份证书复印件,即可作为有效证明保证出口和上市。三是可以使用俄罗斯强制认证标志,提升产品价值,为企业开拓俄罗斯市场提供信誉保证   ****************************************************************************************************************************************************   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GOST认证)分为进口到俄罗斯的交付批认证及进口产品成批生产认证。第一种认证的目的是为了让供货商的产品顺利进入俄罗斯市场,认证发放给进口商。证书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取决于进出口合同条款;第二种认证的申请人和接授人是国外生产厂共有效期在证书中规定为1年或3年,必要时俄方专家实地考察并根据实验结果综合评估发放证书。   俄罗斯GOST认证中对部分产品附带应补充证明文件有:《卫生证明》、《防火安全证明》及其它证明:   (一)《防火安全证明》   《防火安全证明》是为了确定产品符合俄联邦法律中的防火安全要求,它是《俄罗斯GOST认证》中的基本组成认证之一,是进入俄联邦及其在领土上销售的基本条件,是由国家消防机关同俄联邦计量标准质量   需获得《防火安全证明》产品范围:   工业产品、建筑产品,其中包括进口到俄罗斯的建材、建筑工具、防火安全器材、装备、交通工具、电工器材、元件。   需获得《防火安全证明》的服务项目:消防工程、维修灭火装置、参与消防有关的工程项目。   (二)《卫生证明》   《卫生证明》是用于确定产品符合卫生法要求允许生产、贮藏、运输及销售。   《卫生证明》有效期为5年,在个别情况下,卫生证明的期限会缩短。   (三)《俄联邦卫生部注册证》   根据1997年6月3日 NO. 659文件《俄联邦卫生部条例》及其补充(1997年NO.23文件第2691条,NO.51文件第5809条;1999年NO.47文件第5706条),为了保证医疗制品、药品质量及有效功能、安全性以及完全符合国家注册标准,要求国内生产产品及国外进口产品必需先在俄联邦卫生部办理注册才可以销售及使用,同时增值税可给予10%以上优惠。   《俄联邦卫生部注册证》有效期为:   医疗制品--玻璃、塑料、橡胶、纺织及其它材料制品,基本上是一次性用品,不需要技术维护,其使用有效期限为--5 年   医疗器械、仪器等通常需要技术维护,药品、保健品使用期限为--10年。

  • 【分享】计量认证及管理基本知识

    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凡是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计量认证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  我国的计量认证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其立法原意,在于对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要实施计量监督,即要通过严格的技术考核,确认其是否真正具备同检验工作相适应的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也可以说是国家凭借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技术手段,来评价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否真正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条件和资格。  目前,我国进行计量认证的实验室有两种,一种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实验室,属于强制计量认证单位;另一种是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试验室,属自愿申请进行计量认证的单位。建筑工程勘察单位的试验机构属于后一种。  计量认证的内容: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测试能力;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证可靠的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出计量认证申请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被授权的技术机构按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接受申请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发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不得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 实验室认可和认证有什么不同?

    [color=black]根据ISO/IEC指南2的定义,认可(accreditation)是“由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人员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作出正式承认的程序”。在最近的ISO/IEC 17011:2004《合格评定-对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通用要求》中对认可给出了最新的定义:“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color][color=black]认证(certification)则是“第三方对产品/服务,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规定要求做出书面保证的程序”。其主要的差异在于:[/color][url=https://sinoyard.taobao.com/][color=#ff4c41][b]实施的主体不同[/b][/color][/url][color=black]认可活动的主体是权威机构,而认可机构的权威常来自于政府,因此认可机构一般是由政府授权的。目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三个认可机构即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认证人员注册和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均得到了国务院授权建立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的正式授权。[/color][color=black]认证活动的主体是独立于供方和顾客的第三方,它可以是民间的、私有的、也可以是官方的。认证机构以公正的身份依靠自身服务质量来树立在行为中的威信,以此吸引顾客,但不具的法律上的权威性。[/color][url=https://sinoyard.taobao.com/][color=#ff4c41][b]实施客体不同[/b][/color][/url][color=black]认可活动的对象是合格评定机构,即提供下列合格评定服务的组织:校准、检测、检查、管理体系认证、人员注册和产品认证,其目的是承认某机构或完成特定任务的能力或资格。认可机构评审的是某个机构从事特定检测/校准、检查、认证或人员注册等活动的能力。这里的能力既包含了质量要求,又包括了技术要求。[/color][color=black]认证活动的对象是产品或体系,其目的是证明某产品或体系符合特定标准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审核的则是某个机构生产/提供的产品、过程、服务或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准规定要求的符合性。[/color][url=https://sinoyard.taobao.com/][color=#ff4c41][b]实施效力不同[/b][/color][/url][color=black]正是由于两者实施主体和客体不同,其实施效力也是不同的。可以认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做出的“第三方证明”所具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重于认证机构所做出的“书面保证”[/color][color=black]因此,对于检测/校准实验室而言,应选择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而不是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olor]

  • 3家认证机构被暂停认可资格!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QMS、EMS、OHSMS认可资格被暂停三个月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16年9月10日起暂停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QMS领域、EMS领域和OHSMS领域认可注册资格三个月。在认可注册资格暂停期间,认证机构须停止QMS领域、EMS领域和OHSMS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开展对认证客户的初评和再认证活动。斯迈德认证(上海)有限公司QMS、EMS认可资格被暂停四个月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16年9月8日起暂停斯迈德认证(上海)有限公司QMS领域和EMS领域认可注册资格四个月。在认可注册资格暂停期间,认证机构须停止QMS领域和EMS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开展对认证客户的初评和再认证(或复评)活动。上海挪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QMS(含EC9000)、EMS、OHSMS认可资格被暂停两个月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16年9月8日起暂停上海挪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QMS(含EC9000)领域、EMS领域和OHSMS领域认可注册资格两个月。在认可注册资格暂停期间,认证机构须停止QMS(含EC9000)领域、EMS领域和OHSMS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开展对认证客户的初评和再认证(或复评)活动。

  • 认证与认可的区别

    ISO17025是什么体系、认证与认可区别联系 详细描述: 什么是ISO17025实验室认可?答: ISO17025是一项专门针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管理和能力评估的国际标准,目前最新版本是2005年5月发布的,全称是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截止到2013.6通过ISO17025实验室认可的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可在全球的78个组织互认。 合格评定是证实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满足有关的规定要求的活动,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为合格评定机构。认证是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第三方在经济和隶属关系上既独立于产品的提供方,又独立于产品的使用方。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应该公开、公正、公平,并具有权威性。认证的本质,是通过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所进行的符合性评定和公示性证明活动,保障认证对象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以此建立需求方对认证对象的信任,解决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认可,根据最新的GB/T 27011-2005/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认可的定义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认可机构的权威来自政府的授权和认可机构自身的技术能力。认可机构开展认可活动的依据是国家法规、国际标准和惯例。在市场经济情况下,认可工作处于合格评定活动的最高端。 “认可”是国际上通行的对认证机构、实验室与检查机构进行评价的活动。简单地说,“认可”就是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的能力,对实验室开展检测的能力,对检查机构的检查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这类评审由经政府授权的专业机构也就是认可机构来进行。如果经评审符合相应认可要求,认可机构就出具证书,证明该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工作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认可的本质,是通过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际标准等认可规范所进行的技术评价,证明认可的对象具有承担相应合格评定活动的能力,以供寻求认证、检验和检测的相关方选择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等合格评定机构,为这些合格评定机构的评定结果在国内外得到接受和承认奠定基础。 认证机构开展管理体系或产品的认证活动,其自身应该具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通过直接评审认证机构能力的方式,认可活动为与认证有关的各相关方提供了有关认证机构能力的公正与专业的信息,对认证活动建立和传递信任。同样,对实验室与检查机构的认可也起到类似的作用。在合格评定与认可链上,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供方组织是基础。合格评定机构为供方组织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是否符合要求的审核、检测或检查。认可机构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认可机构在与合格评定机构及其客户的关系中保持公正。

  • 【资料】-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什么是计量认证标志CMA?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 “ 计量认证 ” ,于是 “ 计量认证 ” 的名称延用至今。 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签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 、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 、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购销活动; 4 、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 、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计量认证历史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情况如何?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并成立了认可机构澳大利亚国家检测协会(NATA)。60年代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欧洲各国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也开展了实验室认可活动,80年代实验室认可发展到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实验室认证、认可制度。 9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建立了最早的实验室认证/认可体系模型。由于国家计量法律中使用“认证”字样,“计量认证”其实质是对实验室的一种法定认可活动。 计量认证与国家实验室认可有何区别? 计量认证是法制计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检测机构来说,就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核准制度,即:具备计量认证资质、取得计量认证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从事检测服务。国家实验室认可是与国外实验室认可制度一致的,。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技术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上通行的校准与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计量认证如何分级?如何组织实施?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可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计量认证办公室(计量处)承办。 计量认证使用何种评审准则? 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90。目前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基本上与国外类同,其基本内容是与ISO/IEC导则25(90版)实验室认可准则一致,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 【资料】什么是3C认证

    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我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它是我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我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i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CCC”,故又简称“3C”认证。“3C”认证从 2003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目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3C认证就是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3C认证实际上是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英文缩写,也是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的统一标志。作为国家安全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EMC)三合一的“CCC”权威认证,是中国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先进标志,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它是我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目前,中国公布的首批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共有十九大类一百三十二种。主要包括电线电缆、低压电器、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玻璃、消防产品、机动车辆轮胎、乳胶制品等。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防伪查询系统对编码进行查询。

  • 【分享】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引言本文件是CQ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括对认证产品的检验要求及制造厂质量体系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认证标准并与型式试验样机在规定程度内的一致性。本文件是产品获得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应具备的条件,是可接受的最低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按《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中有关规定执行2 定义2.1申请人申请产品认证注册的组织。2.2 持证人持有产品认证证书的组织注:取证前称为申请人,取证后称为持证人。2.3 生产者(制造商)实施质量体系,控制认证产品生产的组织。2.4 生产厂/制造厂/加工厂(场)所 指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检验以及使用认证标志的地点。 3 总则生产者应建立满足本文件第4章所要求的文件化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且具备批量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对认证产品生产者的审核每年至少一次(根据认证产品类别和生产的稳定状态而定),以保证将必要的日常工作和程序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对生产者进行监督复查期间,要抽取认证产品样机和/或零部件进行检验,以验证其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并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 当发现可能危及到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情况时,可增加监督频次。 质量体系 4.1 职责和资源 4.1.1 职责 生产者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在其组织的内部指定一名质量保证负责人和一名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组织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不论其在其他方面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 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 d) 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e)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f)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 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应熟悉认证业务,其职责是协助质量保证负责人与认证机构联络认证事宜。 4.1.2 资源 生产者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4.2 文件和记录 4.2.1生产者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4.2.2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 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4.2.3 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生产者至少应保存下述记录: ●采购物资检验/验证记录 ●例行检验记录 ●选定型式试验记录 ●检验和测试设备校准记录 ●检验和测试设备功能检查记录 ●顾客投诉及纠正措施记录 ●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的记录 ●内部质量审核记录 ●标志使用情况的记录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的保存期限,上述记录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两年。 4.3 采购和进货检验 4.3.1供应商的控制 生产者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4.3.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生产者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生产者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生产者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应有其组织内部负有质量职责的检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4.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4.1生产者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生产者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4.3可行时,生产者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4生产者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4.5生产者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4.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生产者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的规定。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在经例行检验后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依据检验文件进行的检验。 4.6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并与所要求的检验、试验能力一致。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 4.6.1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例一些专用的测试设备),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应建立检验设备的台帐并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4.6.2 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4.7 不合格品的控制 生产者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4.8 内部质量审核 生产者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 对生产者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记录,并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4.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生产者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生产者应制定关键元器件、零部件的清单,明确它们的供应商,材质。 生产者应建立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向认证机构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4.10包装、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 【转帖】CNAS介绍以及相关认证认可规则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历史沿革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整合而成的。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成立于2002年7月,是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的实验室国家认可组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CL)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成立的进出口领域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资格认可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组织――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CIBLAC)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的。 组织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秘书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5个方面,总计63个单位组成。委员会领导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领导成员:主任:王凤清常务副主任:孙大伟副主任:朗志正、李怀林、李科浚、童光球、林树青、南村辉秘书长:肖建华副秘书长:刘欣、樊恩健、魏昊宗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宗旨是推进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主要任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主要任务为: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2、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 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 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 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 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国际互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在国际认可互认体系中有着中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为国际认可论坛(IAF)、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正式成员并分别签署了IAF MLA(多边互认协议)和PAC MLA,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正式成员并签署了ILAC MRA(多边互认协议)和APLAC MRA。目前我国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35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5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将继续保持原CNAB和原CNAL在IAF、ILAC、APLAC和PAC的正式成员和互认协议签署方地位。[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6]关于CNAS过渡安排的通知[/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7]附件1[/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8]附件2[/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6899]规范文件[/url]

  • 【转帖】关于征求对ISO/IEC 17021-2《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审核的要求》委员会草案(CD)第2稿意见的通知

    [B][center]关于征求对ISO/IEC 17021-2《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审核的要求》委员会草案(CD)第2稿意见的通知 [/center][/B][center]发布时间:2008-12-30 14:38:00 [/center]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ISO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正在制定ISO/IEC 17021-2《合格评定——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审核的要求》(即ISO/IEC 17021第2部分),作为对ISO/IEC 17021:2006《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即CNAS-CC01:2007)的补充。目前,ISO/CASCO正在对ISO/IEC 17021-2的委员会草案(CD)第2稿征求意见。CNAS已将其翻译成中文,欢迎有兴趣的单位或人士对其提出意见。CNAS还简要说明了ISO/IEC 17021-2 CD2对CD1的主要修改和有关背景(见相关附件)。ISO/IEC 17021-2 CD1的原文和参考译文详见CNAS网站/技术研究专栏/认可技术研究/认可技术研究动态。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人士认真填写所附的《意见反馈表》,并于2009年1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电子版发至CNAS技术处任青钺的电子邮箱renqy@cnas.org.cn。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URL=http://www.cnas.org.cn/col823/article.htm1?artid=6522]1、ISO/IEC 17021-2 CD2原文2、ISO/IEC 17021-2 CD2参考译文3、关于ISO/IEC 17021-2 CD2的说明4、意见反馈表[/URL]

  • 营养快线的FDA认证——公众的知情权谁来保证?

    在娃哈哈集团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娃哈哈集团于2009年开始向美国FDA递交报告,申请营养快线产品认证,并于2010年3月11日获得美国FDA颁发的产品证明,产品通过合格认证,允许在美国市场销售。”美国FDA认证到底是怎么回事?拿到这个认证是不是意味着比同类的产品好呢?“食品没有所谓的FDA认证,更准确地说是对食品的安全检查。企业将安全证明提供给FDA审查,通过后才能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出口美国的食品都需要经过FDA安全检查,这个再正常不过,就跟国外食品进口中国要经过安全检查一样。”中国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专家阮光锋介绍。记者联系到FDA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FDA自身不对食品企业进行认证,也不会颁发什么产品认证证书。那么娃哈哈营养快线所谓的“通过了美国FDA合格认证”又是怎么一回事?带着这个疑问,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了娃哈哈集团,其质检部工作人员道出了其中原委:FDA每年会对出口到美国的食品对应的工厂进行安全抽检,和其他产品一样,娃哈哈营养快线也曾被抽检到,FDA给了一个安全合格的证明函件。显然这种抽检“证明函件”与我们中文理解的“认证”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宣传获得FDA认证,不过是娃哈哈利用公众这方面知识的欠缺,在营销上玩的又一个小把戏而已。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并不比中国严格,而且在美国市场售卖的娃哈哈营养快线和国内市场上的产品配方并不相同。说到这里,不禁想问,公众的知情权到底该由谁来给予保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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