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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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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要求相关的资讯

  • 美公布儿童珠宝饰品中铅含量认可要求
    2009年1月22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依照《2008年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公共法律110-314),已经公布了对测试CPSIA规定的,在儿童珠宝饰品的金属和金属合金部件中600ppm和300ppm铅限量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要求。这些测试儿童金属珠宝饰品中600ppm和300ppm铅限量的实验室的认可要求于2008年12月22日生效。
  • 中国认可机构对认可本质的分析
    合格评定机构通过获得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具备了按规定要求在获准认可范围内提供特定合格评定服务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合格评定结果被社会和贸易双方广泛相信、接受和使用。   认可是以诚信为基础,以相关标准或规范性文件为准则,对申请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特定能力(包括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实施评审,证实该机构具备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合格评定活动和出具合格评定证书或报告的能力,在其被认可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出具的合格评定证书或报告应该是可信的。认可机构对发现或接获的有关合格评定机构不符合认可要求的行为与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置,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撤销相应的认可资格。认可是基于抽样进行的证实,认可机构不对合格评定机构出具的每一份合格评定证书或报告进行批准。   合格评定机构应按照认可的规定要求运作,确保其被认可的合格评定活动的能力和公正性符合认可要求和持续保持,并对所发布的认证、检测或检查的证书或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通过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即使出现了不符合要求的合格评定证书或报告,也可以在规范的运作体系下查找到导致不符合的原因,使其合格评定活动更具追溯性,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不断改进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 CNAS将开展“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活动
    CNAS发布开展“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的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   美国环保署(以下简称EPA)和美国能源部(DOE)于2010年4月14日联合宣布调整“能源之星”产品的认证过程,“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及为实验室提供认可的认可机构需向EPA提出申请并获得确认、注册后,实验室出具的结果才能被EPA接受。   为了推动我国“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出具的结果被EPA接受,有效促进我国相关产品出口,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10年9月向EPA提交申请,并已获得注册。   从即日起,CNAS开始接收“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的认可申请。申请要求如下:   1.申请实验室应满足《“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要求(试行稿)》(见附件1)。   2.对于“能源之星”检测标准已获CNAS认可的实验室,申请时需填写《“能源之星”检测能力申请表》(见附件2)。   3.对于“能源之星”检测标准未获CNAS认可的实验室,申请时,除提交附件2中的申请表外,还应按CNAS扩大认可范围的要求,提交整套实验室认可申请书(CNAS-AL01)及申请资料。   CNAS根据实验室的申请,安排评审(包括现场评审)确认后,会将其能力在CNAS网站上予以公布,实验室即可向EPA申请注册。   CNAS联系人:   实验室处:   徐 彦 TEL:010-67105385 E-mail:xuy@cnas.org.cn   周 婕 TEL:010-67105260 E-mail:zhouj@cnas.org.cn   陈延青 TEL:010-67105259 E-mail:chenyq@cnas.org.cn   检查机构处:   王国华 TEL:010-67105275 E-mail: wanggh@cnas.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要求(试行稿)   2.“能源之星”检测能力申请表(见www.cnas.org.cn)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要求   (试行稿)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于2010年4月14日宣布联合调整美国能源之星计划(以下简称能源之星),为促进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获得EPA的承认,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依据美国EPA能源之星计划相关要求制定,适用于能源之星计划检测实验室的认可工作,文件中未做要求或说明的部分与现行实验室认可要求相同。   2 引用文件   2.1 对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机构的要求和准则(Conditions and Criteria for Recognition of Accreditation Bodies for ENERGY STAR® Laboratory Recognition)   2.2 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要求和准则(Conditions and Criteria for Recognition of Laboratories for the ENERGY STAR® Program)   3 对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要求   3.1 实验室应按ISO/IEC 17025 要求运行,满足CNAS相关要求,并重点关注如下内容:   a. 应有政策建立质量目标、质量承诺及操作程序   b. 雇用有经验的员工,并接受过检测工作所需的教育及培训   c. 自身拥有开展检测所需的设施及检测设备   d. 确保检测设备准确度及校准状态,并保存校准记录   e. 保存原始观察结果、检测测试数据及计算的记录   f. 确保实验室管理层及员工不受来自内部或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压力的影响。   3.2 实验室应持续保证产品检测的公正性。实验室可通过证明与ISO/IEC 17025的符合性来证明其公正性,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a. 组织机构图应表明员工职责和权限,负责管理、操作、检测结果核查的人员间的内在关系,并确保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工作质量的影响   b. 内部审核的日期、审核发现以及采取的纠正措施   c. 顾客投诉及纠正措施   d. 原始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以确保可复现,并注有检测员工姓名   e. 有实验室员工定期参加并通过职业道德和符合性审核的证据   f. 实验室建立报告和反馈机制、处理任何可能对检测结果施加不当干预的情况的证明。   3.3实验室应为每项能源之星检测方法分别制定实验室检测程序,详细说明如何使用实验室的检测设备、设施和人员开展检测。   注:以上全部要求为EPA对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要求,与ISO/IEC 17025的要求并无差异,只是特别强调了几项关注重点。   4.认可申请   4.1实验室应使用能源之星计划发布的最新版有效检测方法申请认可。实验室申请认可时应提供能源之星检测方法与实验室检测程序对应一览表。必要时,CNAS可要求其提交实验室检测程序。   注:实验室检测程序有时也称为标准操作程序(SOP)。   4.2 申请认可的各能源之星检测标准均应有相应的检测经历,并能够提供相关检测记录。   4.3 当能源之星检测标准需引用其他标准开展检测时,其引用方法也应获得认可 当能源之星检测标准中部分内容不涉及检测要求,仅有特定章节或条款规定其检测方法时,“项目/参数”栏内应给出具体检测参数或项目,并在“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栏中注明检测标准的条款或章节号。   4.4 实验室应提交每项能源之星检测方法的检测人员一览表   4.5 实验室应同意EPA人员或其委托人员在需要时以观察员身份见证现场评审活动。   4.6 实验室应同意CNAS应EPA请求向EPA提交评审报告、认可状态等认可相关信息。   5. 受理、评审和批准   5.1 申请受理、评审和批准按照CNAS实验室认可正常程序进行。   5.2 评审组应根据CNAS-WI14《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及本文第3部分要求实施评审(包括现场评审)。   5.3初次评审和扩大认可范围(包括认可变更中新增的内容)评审时,评审组会对被测对象所涉及的所有参数逐项确认,并尽可能采用现场试验和测量审核(盲样测试)的方式。   5.4 无论是实验室还是评审组,在认可过程中发现能源之星检测标准存在需要进行澄清或解释的技术性问题时,应及时反馈CNAS。   5.5 对于EPA新政策实施前已获认可的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应提出确认申请,CNAS将安排经注册的能源之星项目评审专家进行技术确认(包括现场评审),确认后在网站专栏中予以公布。   6. 信息沟通   6.1 当实验室发生如下变化时,应于30日内书面通知认可机构。CNAS通过文件评审或现场评审确认后将及时在网站专栏予以公布。   a. 法律地位、商业、组织结构或所有权的状况   b. 组织及管理层,例如: 关键管理成员   c. 政策或程序(适用时),包括检测方法   d. 地点   e. 重大的人员、设施、工作环境或其他资源   f. 其他可能对实验室能力、认可范围或与能源之星的要求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符合性产生影响的变化。   注:上述要求为EPA的要求,与CNAS-RL01要求一致。   6.2 当实验室获得获EPA承认后,应及时书面通知CNAS,并明确承认范围与CNAS认可的“能源之星”计划检测能力范围是否相同,不同时应指出差异之处。当EPA对实验室的承认状态进行调整后,实验室应及时通知CNAS。   6.3 当EPA对实验室数据及报告产生质疑时,实验室应及时告知CNAS。   6.4 当实验室发现有关“能源之星”计划检测方法中存在有待澄清的技术性问题时,应及时反馈CNAS及EPA。
  • CNAS《实验室认可规则》(修订)征求意见
    关于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修订)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了提高认可质量,明确CNAS认可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修订了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当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在此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   如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11年1月19日前反馈至CNAS秘书处。   联系人:周婕   联系电话:010-67105260   传真:010-67105033   Email:zhouj@cnas.org.cn (请同时抄送:chenyq@cnas.org.cn)   附件:1.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文件修订说明;   2. CNAS- 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征求意见稿);   3. CNAS意见征询表
  • 我国获认可双碳检测实验室突破3000家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消息称,截至2024年8月底,我国获认可双碳检测相关实验室数量突破3000家。其中,煤炭领域995家,钢铁铝业领域809家,矿产领域约220家,化工领域978家。我国认可机构持续加强符合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管理方向的认可制度研发与应用,有序开展双碳检测领域认可支撑工作,探索双碳检测领域数字化、无人化发展新形态认可要求、标准和方法,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积极服务发电、燃料、矿产、钢铁、铝业、化工等行业的高碳排放行业转型升级。实验室认可有力促进了高碳排放行业破解减排难题,加快了企业转型升级,为确保碳排放权的交易公平、公正,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助力扩大碳市场开放程度,深化碳交易国际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 上海世博会医学实验室认可专项工作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质量、能力和安全水平,圆满完成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医疗保障任务,逐步实现医学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日前,上海市卫生局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合作,组织开展上海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认可工作。这意味着上海世博会医学实验室认可专项工作正式启动。   上海世博会医学实验室认可专项工作按照“重点先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实验室认可的培训、申报和评审工作,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市级实验室管理队伍和国家级评审员队伍,全面提升上海医学生物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据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认可工作将分期分批进行。2009年11月1日前,拟申请世博会定点医院及疾控中心应按照CNAS认可要求建立并完成运作质量管理体系,提出认可申请。在2010年1月1日前接受现场评审,2010年4月30日前通过认可。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适时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认可工作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培训、机构筹备、申请与评审、评定与批准。
  • 国家认监委出台相关认证认可工作意见
    近日,国家认监委结合18个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2087家企业名单,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各认证机构发出通知,就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认证认可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通知指出,认证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各机构要主动了解和密切关注后续相关政策和信息,根据国家工业、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完善认证实施程序。   国家认监委要求,各认证机构要对照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准确识别出各自的获证企业,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如果认证证书或标志覆盖的范围在18个重点工业行业之列,认证机构要在今年9月底公告企业完成落后产能关停前,对涉及的获证企业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做出相应处理。相关企业未完成关停任务前,任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认证服务。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企业重新申请认证业务时,认证机构依据实际情况在保证符合认证基本规范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认证流程,减轻企业负担。   国家认监委同时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要结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应领域的认可规范要求,严格技术能力评价,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在涉及落后产能集中的领域要适当增加对于认证机构关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机构相关能力及措施的认可要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各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从业机构总结交流有益经验,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协助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公告企业认证工作。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关于发布与实施新版CNAS-CI01-G0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2020年ILAC发布了ILAC-P15:05/2020ApplicationofISO/IEC17020:2012fortheAccreditationofInspectionBodies,CNAS将其等同转换为CNAS-CI01-G0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本文件为检验机构认可提供了CNAS-CI01:2012《检验能力机构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作为检验机构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I01同步应用。认可机构可使用本文件对检验机构进行认可评审。检验机构也可通过使用本文件对自身的运作进行管理,从而满足认可要求。本文件不设过渡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依据本文件修订的CNAS-AI01-07附表7:管理体系核查表(CNAS-CI01:2012+CNAS-CI01-G001:202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与CNAS-PD14-15-03D1附件1(CNAS-CI01+CNAS-CI01-G001)《检验机构现场评审核查表》同时发布实施。上述文件可在文件可在CNAS网站(https://www.cnas.org.cn)检验机构认可栏目中查找下载。特此通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2月11日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关于 CNAS-CI01-G0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 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2020年ILAC发布了ILAC-P15:05/2020ApplicationofISO/IEC17020:2012fortheAccreditationofInspectionBodies,CNAS将其等同转换为CNAS-CI01-G0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本文件为检验机构认可提供了CNAS—CI01:2012《(ISO/IEC17020:2012)检验能力机构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作为检验机构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I01同步应用。认可机构可使用本文件对检验机构进行认可评审。检验机构也可通过使用本文件对自身的运作进行管理,从而满足认可要求。现就文件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如对该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联系人:李洪电话:010-67105280Email:lih@cnas.org.cn附件1:CNAS-CI01-G0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附件2-1:G0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编制说明附件2-2:ILAC-P15:05/2020 Application of ISO/IEC 17020:2012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Inspection Bodies;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附件下载
  • 奥美医疗检测中心获CNAS实验室认可
    近日,奥美医疗检测中心正式取得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标志着奥美医疗已具备遵循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以及CNAS特定认可要求开展检测服务的管理体系与技术能力。  CNAS全称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意味着国家权威机构对奥美医疗检测中心管理体系与技术水平的高度认可,标志着其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已达到与国际接轨的实验室水准,检测结果已纳入国际互认范围。检测中心通过的79个检测项目涉及一次性使用医用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敷布生产用非织造布、脱脂棉纱布、脱脂棉粘胶混纺、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等多个检测对象,涵盖对应检测对象的生物负载、无菌检查、拉伸强度、液体吸收量、过滤效率、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等检测项目,为奥美医疗充分发挥在医用敷料、感染防护产品领域的全产业链制造优势提供了坚实保障。  奥美医疗检测中心拥有安捷伦气相色谱仪和液相色谱仪、TSI自动滤料测试仪、TSI口罩密合性测试仪、静压透水性测试仪、INSTRON材料试验机等稳定的国内外先进检测仪器和设备220余台/套,可检测涉及伤口护理、手术外科、感染防护、医用组合包、家庭护理等产品领域270个检测项目。检测可实现从基材、半成品到成品的产品生产全流程监测,涵盖无菌保持包装功能性试验、产品稳定性试验、模拟运输试验、产品生物负载测试、致病菌检测、无菌测试、环氧乙烷残留量测定等全方位检测。  奥美医疗是全球范围内唯一一家实现医用纱布、无纺布敷料全产业链制造的厂商,产品远销六大洲近40个国家或地区。此次奥美医疗检测中心正式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再次证明了奥美医疗15年来稳居中国医用敷料出口行业第一的质量控制水平与技术支持实力。
  • 福建首家获ISO15189国际认可医学实验室在厦挂牌
    福建省首家也是目前唯一通过ISO15189国际标准国家认可的医学实验室,10月25日在此间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正式挂牌。这标志着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验科整体质量和技术能力得到了国际认可,已跻身中国内地一流医学实验室行列。   业内人士称,ISO15189是国际公认的医学实验室认可标准,通过这一认可后,凡在该院就诊的患者,拿着该院出具的中文检验报告,不仅在厦门市、福建省和中国内地有效,还可通行全球56个国家和地区 同时还具有出具英文报告的权利,并将在世界范围内得以认可。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验科主任宋秀宇教授介绍说,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与能力认可要求的是全过程、全要素的质量控制,可以准确及时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检验报告。检验水平的提高,最受益是广大患者,不用舟车劳顿就可以享受到国际水平的检验服务,足不出市便可获得最科学、权威的检验报告。同时检验结果在国内外同行间互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此次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颁发“医学实验室质量与能力”(ISO15189)国际标准认可合格证书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该机构作为中国唯一的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已代表中国与国际上50个国家和经济体的65个认可机构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通过其认可的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公信力。   据介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此次通过国际标准国家认可的项目涵盖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基因诊断、临床医学遗传学、临床体液检验专业等 200多个项目,在中国率先覆盖临床检验全领域申报检验项目并全部通过认可。其中临床流式细胞检测更是全国首家通过认可,染色体检查则为全国第二家通过认可。
  • 新规丨CNAS发布多份认可文件
    关于发布CNAS-C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文件的通知相关机构及人员:2021年5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ISO 50003:2021《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代替原ISO 50003:2014。国际认可论坛(IAF)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强制性文件IAF MD24:2021《ISO 50003:2021转换要求》,规定IAF成员对ISO 50003:2021换版的转换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根据国际组织要求,结合自身开展能源管理体系(EnMS)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的实践经验,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能源管理体系适用认可规范文件进行了集中修订,并制定了认可转换安排。具体如下:一、经批准,发布专用认可准则CNAS-C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内容等同采用ISO 50003:2021),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实施后代替原CNAS-CC190:2015。二、经批准,发布认可方案文件CNAS-S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实施后代替原CNAS-SC190:2017。三、经批准,2021年12月20日发布并实施说明文件CNAS-EC-064:2021《CNAS-CC190:2021等规范调整以及EnMS认证机构认可转换的说明》。以上文件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机构遵照实施。特此通知。 附件:CNAS-S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修订差异对照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2021年12月17日附件CNAS-S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修订差异对照表序号CNAS-SC190:2015(修订前)CNAS-SC190:2021 (修订后)备注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1前言第三段(内容略)至最后一段(略)前言2021年5月,国际标准ISO 50003:2021《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修订发布,并与ISO/IEC 17021-1:2015(CNAS已等同转换为CNAS- CC01:2015)共同构成了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要求。… 本文件代替CNAS-SC190:2017。内容调整明确修订原因和修订考虑。23原内容略3CNAS-CC01(GB/T 27021.1/ISO/IEC 17021- 1)、CNAS-CC190(ISO 50003)和 GB/T 23331(ISO50001)中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编辑性修改33.2原内容略3.23.2专业能力能够应用能源管理体系特定技术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编辑性修改明确本文件所述的专业能力特指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特定技术领域中的能力43.3、3.4、3.5原内容略——删除删除文中未涉及这些术语和定义5————44 EnMS认证机构认可规范的构成新增明确EnMS认证机构认可适用的认可规范6R3.1第一段,原内容略R3.1.1R3.1.1对见证项目的选择,应关注认证项目的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及其在该技术领域内的代表性,即应尽可能选择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为“高”或“中”且能源使用过程复杂、组织规模较大的认证审核项目作为见证评审项目。若认证机构仅能提供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为“低”的见证项目,则在见证评审通过后,CNAS将对该业务范围的授予做出相应的限定。删除部分内容仅对见证项目的复杂程度做出要求,不对认可范围做出特殊限定。7R3.1注原内容略R3.1.1注注:CNAS-CC190:2015附录A中通过对组织的年度综合能耗、能源种类数量和主要能源使用数量确定其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分为“高”、“中”、“低”共3个级别的复杂程度。通常情况下,每个业务范围都可能包含三种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等级的认证项目。删除部分内容与上一句内容重复。8C1原内容略C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遵守《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全部文件要求。编辑性修改关于对认证依据已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中明确,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应符合的法律法规和认可要求已在本条款和第4章明确。9认证机构应定义其认证过程和每个认证职能将达到的预期结果,并对EnMS认证制度建立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内容调整、CNAS-CC190中已有明确要求,此处不重复14C4.2
  • CNAS发布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2011年2月1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了发布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转换实施安排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关于发布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 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转换实施安排的通知 相关实验室和评审员:   经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11年2月1日发布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就文件修订情况和转换实施安排做出说明:   一、文件修订说明   CNAS-CL13:2011是对CNAS-CL13:2006的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根据实验室认可和检测技术的发展状况,基于明确认可要求、确保认可质量、降低认可风险的原则,结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技术委员会机械专业委员2   会行业专家及相关方意见来实施。本次修订主要在条款5.2.1中增加了对道路试验驾驶人员的相关要求 细化了5.3.1条款中有关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设施和环境条件的相关要求 增加了5.5条款中关于设备的相关要求等,并进行了文字修改和调整。修订前后的差异详见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发布稿。   二、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转换实施安排   1. 新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3:2011)于2011年2月1日发布,2011年3月1日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该领域所有新申请的实验室(含对该领域的扩项)均应满足新版文件的要求。   2. 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4月31日为文件转换过渡期,过渡期间该领域新申请的实验室(含对该领域的扩项)按照CNAS-CL13:2011接受评审,已获认可实验室可以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文件接受评审,但实验室应分析CNAS-CL13修订前后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对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3. 2011年5月1日起,原CNAS-CL13:2006将停止使用,申请或获得该领域认可的实验室应该满足CNAS-CL13:2011的要求,CNAS在该领域的认可评审活动,包括初/复评、扩项、监督,均将按照CNAS-CL-13:2011要求进行。   CNAS-CL13:2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实验室和评审员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 中国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食源性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认可管理
    记者19日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获悉,该机构近日发布竞技体育食源性兴奋剂检测认可管理规范,为完善竞技体育食源性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认可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据CNAS相关负责人介绍,食源性兴奋剂是由食品中天然存在或故意添加的违禁物质、代谢物或标记物等引发的违反反兴奋剂规则的兴奋剂。根据国际奥委会(IOC)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规定,一旦实验室检测结果发现违禁物质,运动员无论是否故意,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提高食源性兴奋剂的检测标准和水平是构建食源性兴奋剂防范体系的重要一环。  而在目前中国食源性兴奋剂检测管理中,除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食品药品兴奋剂检测实验室外,食源性兴奋剂检测任务均由普通食品检测实验室承担。鉴于该类实验室的特殊性,针对食源性兴奋剂的检测方法应具备更优的性能指标、能出具更可靠和更及时的结果,对样品的保存也应区别于普通食品。相应地,对该类实验室的认可要求也应高于普通食品检测实验室。  为此,CNAS此次发布认可规范文件CNAS-CL01-A02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竞技体育食源性兴奋剂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作为对竞技体育食源性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进行认可管理的依据。该文件从保密性、方法选择及性能指标、检测样品的抽取、保存及处置、结果报告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按照国际标准理念,强化认可制度支撑,引导食品实验室提升检测水准、改进运行方式、完善操作规范。  CNAS是WADA承认的中国境内唯一对运动员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进行认可的机构,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CNAS对兴奋剂检测机构的管理更加精准,对于提升和规范食源性兴奋剂检测能力和技术贡献了中国方案。
  • 中国烟草首家!贵州中烟近红外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
    日前,贵州中烟技术中心近红外法检测烟草及烟草制品中化学成分在烟草行业内首次通过CNAS认可。生效日期:2020 年12 月30 日,截止日期:2022 年11 月13 日。  据悉,烟草常规化学成分包括烟碱、总糖、还原糖、总氮、钾、氯等,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烟叶内在品质,同时影响烟叶燃烧性和感官质量。目前,上述化学成分主要采用连续流动法进行检测,但该方法存在检测过程中涉及大量危化品,前处理复杂,检测效率偏低等问题。近红外法通过采集烟草样品中含氢基团信息,结合化学计量学方法可对常规化学成分进行有效预测。与传统湿化学方法比较,其优势显著,主要表现为:测试速度快,适合于大批量样品测试;操作简单、无损,无需样品前处理;测试过程中无化学反应、无污染,是绿色分析技术;检测后,样品可以重复使用。  近年来,贵州中烟携手行业多家单位一直致力于为近红外光谱技术在烟草行业的应用做出贡献 和郑州院共同牵头开展了《烟草近红外大数据构建与应用》的重大专项项目,构建了近红外光谱数据采集系统,制定了样品及数据采集规范;与湖南中烟、云南中烟等单位共同编制《烟草近红外光谱定量分析模型建立和维护指南》标准项目;在应用中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求,还开展了多个公司级科技项目对模型的稳健性、模型转移、近红外仪器的校准标准、近红外检测的不确定度评价等重点、难点及缺失空白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前期大量工作积累的基础上,2019年始技术中心按照CNAS认可要求对近红外法检测烟草及烟草制品中化学成分进行试运行,后经多次内审、外部预评审查找问题并逐渐完善,提交认可申请后,正式获得认可。此次贵州中烟近红外法检测烟草及烟草制品中化学成分通过CNAS认可,是对贵州中烟在近红外检测管理工作方面的肯定,对烟草行业近红外数据的溯源性及如何获得高质量的近红外数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近红外光谱技术在烟草领域的进一步应用拓展打下了基础。标准化是近红外仪器及应用推广的基石,这里的标准化,包括了实验室、仪器、及应用。鉴于目前近红外光谱技术应用拓展面临的难题,相信此次CNAS认证的通过对其他行业的应用也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实验室合影  附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中文).pdf
  • CNAS举办获认可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状态及认可证书管理要求培训
    2022年9月27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首次举办获认可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状态及认可证书管理要求培训。近500家机构的人员在线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是CNAS助力检验检测质量建设、践行认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培训上,认可评定部负责人介绍了评定工作情况和CNAS认可的最新情况。秘书处工作人员围绕认可证书、认可变更和认可收费管理要求进行了介绍,针对文件重点、认可流程和常见问题进行了讲解。培训促进了获认可机构对相关管理要求的理解和实施,有助于推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资料显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英文缩写为:CNCA)批准成立并确定的认可机构,统一实施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主要任务为: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建立并运行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认可工作的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2、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   3、负责对认可委员会徽标和认可标识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与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和聘用管理;   5、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公开信息;   6、参加与合格评定及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及相关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7、处理与认可有关的申诉和投诉工作;   8、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9、开展与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 国标、地标、行标、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要求等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应执行的排放限值?
    主题:关于废水排放执行标准内容:排污单位间接排放执行排放标准应遵循何种原则?是否执行城镇排水部门的纳管标准?当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行业标准、纳管要求、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对同一指标排放限值的要求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应执行的排放限值?答复时间:2021-11-05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您好。请排污单位按照环评文件及相关批复要求执行。生态环境部曾经就标准交叉执行的有关主要原则咨询给出答复(详见关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问题的复函,关于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复函),部分标准文本中也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等的表述。但由于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行业标准出台的时间、限值宽严、标准规定内容等具体情况不同,不同项目所在位置、获批时间、排水去向等情况也不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执行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目前生态环境部、我省均尚未出台标准执行的具体指引性文件。建议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径向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闽7种饮水机抽检重金属超标 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在日前进行的饮水机市场专项检查中,省工商局抽查福州地区8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0个饮水机样品进行专项检测,昨日,省消委会公布抽检结果,抽检产品中只有3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仅为30%。70%不合格饮水机涉及6家经销单位、7家生产企业。   此次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饮水机是:福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工业路分店销售的佛山市家乐仕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乐仕GD—929 A938H)850W净化水机 福州市台江区祥美电器商行销售的广东佛山市威利宝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万怡JWR-A)550W过滤净化饮水机 福州市台江区佳锋家用电器店销售的浙江启海电器厂生产的(松下科技YR—5)550W饮水机 福州市台江区阿华小家电店销售的中山市小榄镇澳罗电器厂生产的(皇冠电器318)500W多功能饮水机 福州市台江区阿华小家电店销售的慈溪市荣生照明电器厂生产的(荣生KL—1、2)550W饮水机 福州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中山市崎港电器制品厂生产的(美奥特39LA(2))550W冷热饮水机 福州市台江区华星塑料制品商行销售的中山市小榄镇迈凯隆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迈凯隆2038 II)550W台式饮水机。   不合格饮水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有的饮水机内胆储水罐体材料理化指标不合格,主要是溶出物铅、铬、镍超标 有的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有的输入功率和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超过规定值,易造成电气安全隐患 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重金属污染,溶于水中的重金属长期饮用会影响人体健康。   这次抽检的饮水机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的”牌,型号为MYR7158—X、规格为425W的立式温热饮水机和型号为MYR721T、规格为420W的台式温热饮水机 宁波戴尔浪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浪木”牌、型号为YL—202、规格为800W立式温热饮水机。   目前,省工商局已责令不合格饮水机商品下架,不得继续销售,并要求企业召回有问题的商品。同时,省工商局组织人员对全省的电器销售商场、小家电店、超市和日用品店等饮水机经销商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获不合格的饮水机近百台,现已立案查处24件。   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已购买和使用上述7种不合格饮水机的消费者,可以依据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赔。如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的,可到当地12315服务台和消委会申诉、投诉。
  • 重磅!《认证认可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了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2.邮件发送至:tlxd@cnc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认监委秘书处(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4.传真发送至:010-82260799,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附件:1.《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2.《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新旧对照表3.关于修订《认证认可条例》的说明认监委秘书处2021年11月22日《认证认可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服务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定义】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第三方机构证明产品、过程、服务、管理体系和人员等符合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是指由依法成立的专业技术组织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测试和评价的合格评定活动。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权威机构对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审定/核查机构等的能力予以证明的合格评定活动。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管理体制】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实行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国家建立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第五条【工作原则】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以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国际互认】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合作互认活动,积极采信国际互认结果。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合作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实施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所开展的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第七条【信息公开和保密义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公开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基本规范、实施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八条【激励采信】国家鼓励社会各方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便利经济贸易活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应当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第九条【统计调查制度】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第十条【资源整合】国家鼓励创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资源整合和社会共享。第二章 认证第十一条【认证制度】国家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认证体系。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凡已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转变。第十二条【认证规则】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认证机构自主开展的认证,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认证规则应当符合认证基本规范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妨碍社会管理,不得有损社会道德风尚。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认证规则组织审查。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三条【认证机构准入审批】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认证活动的风险等级对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依法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名录。第十四条【认证机构批准书不得造假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转让、租借、买卖或使用已过期失效、被撤销、吊销、注销的认证机构批准书。第十五条【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三百万元;(五)有十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六)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受到信用惩戒。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第十六条【境外认证机构在境内活动】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境外认证机构直接委派人员在境内开展认证及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其认证结果仅能在境外使用。认证机构接受境外组织委托,依据境外组织制定的认证规则开展认证及相关活动的,应当在开展认证及相关活动前,对认证规则开展审查和论证,并将认证规则及论证材料报送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十七条【境外企业设置授权代表】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强制性认证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定具有法人资格的授权代表,由授权代表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认证机构公正性要求】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第十九条【认证人员基本要求】国家建立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认证机构实施。第二十一条【过程记录和信息报送要求】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活动,应当完成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确保认证、检验检测的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认证、检验检测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有关的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意见征求|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了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2.邮件发送至:tlxd@cnc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认监委秘书处(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4.传真发送至:010-82260799,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附件:1.《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2.《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新旧对照表3.关于修订《认证认可条例》的说明认监委秘书处2021年11月22日《认证认可条例》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服务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定义】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第三方机构证明产品、过程、服务、管理体系和人员等符合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是指由依法成立的专业技术组织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测试和评价的合格评定活动。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权威机构对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审定/核查机构等的能力予以证明的合格评定活动。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管理体制】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实行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国家建立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第五条【工作原则】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以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国际互认】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合作互认活动,积极采信国际互认结果。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合作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实施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所开展的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外签署的国际互认协议框架内进行。第七条【信息公开和保密义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公开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基本规范、实施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从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八条【激励采信】国家鼓励社会各方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便利经济贸易活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应当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第九条【统计调查制度】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第十条【资源整合】国家鼓励创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资源整合和社会共享。第二章 认证第十一条【认证制度】国家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认证体系。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凡已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转变。第十二条【认证规则】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从事认证活动。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认证机构自主开展的认证,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认证规则应当符合认证基本规范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妨碍社会管理,不得有损社会道德风尚。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认证规则组织审查。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三条【认证机构准入审批】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认证活动的风险等级对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依法取得资质的认证机构名录。第十四条【认证机构批准书不得造假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转让、租借、买卖或使用已过期失效、被撤销、吊销、注销的认证机构批准书。第十五条【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三百万元;(五)有十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六)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受到信用惩戒。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第十六条【境外认证机构在境内活动】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境外认证机构直接委派人员在境内开展认证及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其认证结果仅能在境外使用。认证机构接受境外组织委托,依据境外组织制定的认证规则开展认证及相关活动的,应当在开展认证及相关活动前,对认证规则开展审查和论证,并将认证规则及论证材料报送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十七条【境外企业设置授权代表】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强制性认证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定具有法人资格的授权代表,由授权代表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认证机构公正性要求】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第十九条【认证人员基本要求】国家建立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对认证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能力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确保认证人员持续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专职认证人员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从业。第二十条【认证申请】任何法人、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过程、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等认证。认证机构不得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由,拒绝提供本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服务,也不得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第二十一条【过程记录和信息报送要求】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活动,应当完成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确保认证、检验检测的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认证、检验检测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有关的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二条【结论真实性要求】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应当及时作出认证结论,并保证认证结论的客观、真实。认证结论经认证人员签字后,由认证机构负责人签署。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对认证结果负责。第二十三条【认证结论】认证结论为产品、过程、服务、管理体系、人员等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严格执行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及时对认证证书进行暂停、撤销、注销、恢复或变更认证范围。
  • CNAS公布最新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仪器配置要求(附仪器配置明细)
    p   日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关于CNAS-AL13:2019《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领域分类》和CNAS-AL14:2019《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仪器配置要求》文件发布及实施安排的通知。 /p p   据悉,为满足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的认可需求,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于2013年12月5日发布CNAS-AL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领域分类》、CNAS-AL14《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仪器配置要求》。2015年由于CNAS标识变更,上述文件统一修订为2015版。 /p p   随着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认可的不断推进,为进一步提升认可领域分类条款表述的规范性、准确性,不断满足鉴定机构仪器设备、检验方法更新的需求,CNAS对原有文件进行了修订。CNAS-AL13:2019《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领域分类》和CNAS-AL14:2019《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仪器配置要求》于2016年6月1日发布,2019年6月1日实施,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为过渡期。 /p p   CNAS-AL14:2019《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仪器配置要求》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等,从仪器配置要求可知,多类别的分析仪器名列其中,仪器信息网摘录部分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fdeafa19-c7ab-4f61-85a9-5675faf34998.jpg" title=" 1.png" alt=" 1.png" width=" 600" height=" 40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8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522ac69f-e46d-404c-a9a2-c6ff25088891.jpg" title=" 2.png" alt=" 2.png" width=" 600" height=" 382"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1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b8d4e471-dc98-4692-9fe5-f21c425b2d0d.jpg" title=" 3.png" alt=" 3.png" width=" 600" height=" 417"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2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2799afc0-a735-4097-94c9-6fa5a811fa55.jpg" title=" 4.png" alt=" 4.png" width=" 600" height=" 42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8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b4810769-2131-41e1-9792-bdd00218f7d8.jpg" title=" 5.png" alt=" 5.png" width=" 600" height=" 18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1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7c32e2cb-0da8-467e-9862-1fbaf23ec4ff.jpg" title=" 6.png" alt=" 6.png" width=" 600" height=" 41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9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542314c9-eaa0-4287-9072-38dfe02317d8.jpg" title=" 7.png" alt=" 7.png" width=" 600" height=" 192"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9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bc7672ef-326c-4aad-ae37-8e9351c95a8b.jpg" title=" 8.png" alt=" 8.png" width=" 600" height=" 39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1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7a2c131c-2dfb-4a13-b828-e405b6da2061.jpg" title=" 9.png" alt=" 9.png" width=" 600" height=" 41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3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4cc9bdbd-40d8-4ca3-801f-59c72a0967a5.jpg" title=" 10.png" alt=" 10.png" width=" 600" height=" 33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9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3ac2c88c-84f8-4df1-84a8-19737048bc59.jpg" title=" 11.png" alt=" 11.png" width=" 600" height=" 39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1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b8f7fb4e-9b38-47d3-89fd-0eede7f30633.jpg" title=" 12.png" alt=" 12.png" width=" 600" height=" 41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b15c5f5e-252f-4ce3-a50f-c74b831b21f2.jpg" title=" 13.png" alt=" 13.png" width=" 600" height=" 40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78acd67c-4cd6-4cbc-909e-b1ed5315396e.jpg" title=" 14.png" alt=" 14.png" width=" 600" height=" 40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7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9a6b07d3-94fb-43d6-9b68-ee52bf644928.jpg" title=" 15.png" alt=" 15.png" width=" 600" height=" 271" border=" 0" vspace=" 0" / /p p   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f3c885c6-1482-4a6a-a7bb-de46fbc70cce.pdf" title="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仪器配置.pdf"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仪器配置.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0571d925-1d1f-4c2c-be64-d2883ebd0de1.pdf" title=" 司法鉴定_法庭科学机构认可领域分类.pdf" 司法鉴定_法庭科学机构认可领域分类.pdf /a /p p br/ /p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关于CNAS-CL02-A001《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文件修订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以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等同采用ISO 15189:2012)为基础而制定的CNAS-CL02-A001:2021《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于2021年11月发布实施。ISO 15189:202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已于2022年12月发布,等同采用此国际标准的认可文件也将修订后发布实施,新版国际标准在范围、条款结构及内容等方面均有重要的变化,因此,需同步修订CNAS-CL02-A001:2021。现将文件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如对该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于2023年5月23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联系人:付岳电话:010-87928559Email:fuyue@cnas.org.cn附件:附件1CNAS-CL02-A001:202X《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征求意见稿)附件2CNAS-CL02-A001:202X《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修订说明附件3认可规范文件(CNAS-CL02-A001:2021与CNAS-CL02-A001:202X)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附件4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检验检测机构碳管理岗位人员技能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批准立项,全国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教育集团等单位已完成《检验检测机构碳管理岗位人员技能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验检测机构碳管理岗位人员技能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有关材料可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网站下载,网址信息如下:http://www.ccaa.org.cn/upload/cms/20230803/9ea90f30dbeaaebf6f6c9e153e02d8f9.rar二、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标准起草组。联 系 人:姜艳联系电话:18301003515电子邮箱:anniezi@126.com附件:意见反馈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023 年 8 月 4 日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产品质量检验工程技术人员能力评价 通用要求》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批准立项并组织研究,现已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工程技术人员能力评价 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质量检验工程技术人员能力评价 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有关材料可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网站下载,网址信息如下:http://www.ccaa.org.cn/upload/cms/20231122/b1e83e8233f7dc08ae9611f94d63dc2b.rar二、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标准起草组。联 系 人:王亚宁联系电话:010-82261997电子邮箱:wangyn@ccaa.org.cn附件:意见反馈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023 年 11 月 22 日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CNAS-CL01-G001:20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及其过渡政策
    关于发布 CNAS-CL01-G001:20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及其过渡政策的通知.pdf
  • “探讨新版GMP原物料检定中的方法验证和法规要求”—长沙
    邀请函 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 2013年是关键的一年,也可以说2013年是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的&ldquo 大限之年&rdquo 。新版GMP规定现有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今年年底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新版GMP中【第一百一十条】规定&ldquo 应当制定相应的搡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rdquo 这对我们的相关的制药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应该如何解读和应对新版GMP的这条规定? 该条款的核心含义是避免混淆,避免物料误用。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与否,使用标签核对或者鉴别检验是常用的两种方法。首先依据对供应商的审计和日常管理,对不同的供应商的不同物料确定合理的控制原则和控制手段,这个是核心。然后采用两种方法进行确认。使用鉴别检验的方法是目前最科学的应对措施,但要求方法专属性强、准确、简便、快速。因此,光谱技术成为鉴别方法的不二选择。 为帮助相关制药企业应对这条规定,艾威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携手必达泰克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特别邀请了前美国药典委员会委员罗苏秦博士为您解读新版GMP规范,详细为您讲解光谱技术在原料药检定中的应用,法规规范的具体要求和方法验证的建立。 讲座现场还有抽奖活动,参会者均可参加。我们诚挚邀请各位莅临,共同探讨! 罗苏秦博士简介: 台湾东海大学化学系理学士、美国罗德岛州立大学分析化学博士博士。曾任职于英国葛兰优素公司新加坡分厂、美国先灵葆雅公司(现为默克药厂),美国Barr Laboratories (现为Teva Pharma) 和美国默克药厂等知名欧美制药公司。并曾担任述美国ASTM E-55 会员及美国药典近红外光谱和化学计量学工作组委员,社团法人台湾打击不法药物行动联盟顾问与欧美知名仪器公司技术咨询。 本次讲座的内容安排: * 理解中国2010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欧美GMP规范的要求 为何需要进行每一批次原物料(即100%)的鉴别测试? 回顾美国FDA对鉴别测验的审查警告信 * 解读中国SFDA,美国FDA, EMA和 PIC/S GMP对原物料鉴别验证规程建立的相关规定 光谱分析的方法和其它分析方法(如HPLC)有何不同? 如何准备以光谱为主的分析验证和测试计划? 原物料鉴别测试的开发与完全使用到底需要多久时间? 了解光谱鉴别检测方法失败的因素 * 成为常规分析的后续问题 (检验结果超标, 变更控制, 定期性能确认及模型转移) * 分析欧美药监机构(FDA/EMA) 的变更注册和审查光谱鉴别分析方法可能缺陷 * B&W Tek拉曼光谱仪现场演示 * 提问与答疑 长沙站: 时间:2013年6月17日(周一) 9:00-12:30 地点:长沙海程大酒店 五楼会议室 地址:长沙芙蓉区八一路58号,湖南省药检所旁边 备注: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午餐由艾威公司提供。 报名方式: 1、 登陆 www.evertechcn.com 点击右上角的&ldquo 在线报名&rdquo ,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推荐) 2、电话、传真、邮件确认,先确认先确保座位,额满为止。 联 系 人:曹小姐 Email:bm@evertechcn.com TEL:020-87688215-803 FAX:020-87688280-803 3、如有疑问,请联系艾威湖南办负责人:谢经理13826208385 报名回执 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 艾威科技诚邀您参加“探讨新版GMP原物料检定中的方法验证和法规要求”
    邀请函 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 2013年是关键的一年,也可以说2013年是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的&ldquo 大限之年&rdquo 。新版GMP规定现有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今年年底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新版GMP中【第一百一十条】规定&ldquo 应当制定相应的搡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rdquo 这对我们的相关的制药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应该如何解读和应对新版GMP的这条规定? 该条款的核心含义是避免混淆,避免物料误用。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与否,使用标签核对或者鉴别检验是常用的两种方法。首先依据对供应商的审计和日常管理,对不同的供应商的不同物料确定合理的控制原则和控制手段,这个是核心。然后采用两种方法进行确认。使用鉴别检验的方法是目前最科学的应对措施,但要求方法专属性强、准确、简便、快速。因此,光谱技术成为鉴别方法的不二选择。 为帮助相关制药企业应对这条规定,艾威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携手必达泰克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特别邀请了前美国药典委员会委员罗苏秦博士为您解读新版GMP规范,详细为您讲解光谱技术在原料药检定中的应用,法规规范的具体要求和方法验证的建立。 讲座现场还有抽奖活动,参会者均可参加。我们诚挚邀请各位莅临,共同探讨! 罗苏秦博士简介: 台湾东海大学化学系理学士、美国罗德岛州立大学分析化学博士博士。曾任职于英国葛兰优素公司新加坡分厂、美国先灵葆雅公司(现为默克药厂),美国Barr Laboratories (现为Teva Pharma) 和美国默克药厂等知名欧美制药公司。并曾担任述美国ASTM E-55 会员及美国药典近红外光谱和化学计量学工作组委员,社团法人台湾打击不法药物行动联盟顾问与欧美知名仪器公司技术咨询。 本次讲座的内容安排: * 理解中国2010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欧美GMP规范的要求 为何需要进行每一批次原物料(即100%)的鉴别测试? 回顾美国FDA对鉴别测验的审查警告信 * 解读中国SFDA,美国FDA, EMA和 PIC/S GMP对原物料鉴别验证规程建立的相关规定 光谱分析的方法和其它分析方法(如HPLC)有何不同? 如何准备以光谱为主的分析验证和测试计划? 原物料鉴别测试的开发与完全使用到底需要多久时间? 了解光谱鉴别检测方法失败的因素 * 成为常规分析的后续问题 (检验结果超标, 变更控制, 定期性能确认及模型转移) * 分析欧美药监机构(FDA/EMA) 的变更注册和审查光谱鉴别分析方法可能缺陷 * B&W Tek拉曼光谱仪现场演示 * 提问与答疑 广州站: 时间:2013年5月23日(周四) 9:00-12:00 地点:远洋宾馆 莱茵河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2号(地铁五号线区庄站) 深圳站:时间:2013年5月24日(周五) 9:00-12:00 地点:深圳东华假日酒店 春华厅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东华园2307号 备注: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午餐由艾威公司提供。 报名方式: 1、 登陆 www.evertechcn.com 点击右上角的&ldquo 在线报名&rdquo ,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推荐) 2、电话、传真、邮件确认,先确认先确保座位,额满为止。 联 系 人:曹小姐 Email:bm@evertechcn.com TEL:020-87688215-803 FAX:020-87688280-803 报名回执 * 请在参加的场次前打钩: □广州站 □深圳站 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 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立项 《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报告信息数字化追溯要求》等三个团体标准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对团体标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经研究决定,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监测结果数字化处理器》、《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报告信息数字化追溯要求》、《城镇供水管道缺陷检测技术规范》三项团体标准批准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1日-26日欢迎与该团体标准有关的科研、生产单位加入该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者请与协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屈工电话:15619533000地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2层203室邮箱:1139071974@qq.com 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 2023年5月21日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报告信息数字化追溯要求》等三个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 汕头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顺利通过评审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派两位评审专家对汕头局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进行了监督暨扩项评审。   这次评审,评审组对实验室申请的所有认可项目(75个项目,含7个扩项项目)的检测能力进行了确认,其中扩项的7个项目全部通过评审专家的现场考核。评审组安排了9类产品共38项的现场试验,同时利用能力验证结果确认实验室的技术能力9项。认可项目产品类别覆盖了食品、水产品、茶叶、奶粉等9类产品。   评审组通过对食品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技术能力的认真核查,对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技术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食品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能满足CNAS认可要求和资质认定要求。(段建发)
  • 武钢氧气公司气体分析实验室通过评审
    12月17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通过了对武钢氧气公司质检中心气体分析实验室的现场评审,标志着该公司气体检测和管理达国家实验室标准水平。   为满足认可准则和客户需求,去年9月,该公司相继编写相关《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于今年4月通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随后,该公司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编制并完善了相应的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保持气体分析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有效性,使相关分析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及管理程序符合认可准则和规范要求。   国家认可委评审组对该公司31个程序文件、8种气体产品检测能力等要素进行评审,认为该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具有较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实验室各项条件符合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认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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