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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规范相关的论坛

  • 关于CNAS的认可规范

    关于CNAS的认可规范

    在CNAS的官网里,进入到认可规范后会分为三类。一、认证机构认可;二、实验室认可;三、检验机构认可。 请问这三类怎么区别?

  • 部分实验室认可规范需要列入受控文件清单吗

    请问大家将通用认可规范R02《公正性和保密规则》、R03《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专用认可规则RL0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及认可指南GL01《实验室认可指南》等部分实验室认可规范列入受控文件清单了吗?我们实验室现在是将这些文件列入受控文件清单了的,但是CNAS经常修订、换版甚至现在换徽标了,文件管理起来感觉好费事,不知道大家是如何做的呢?谢谢!

  • 2011年最新实验室认可规范文件清单

    目前我手上有份是2011年的,但今年CANS又更新了一些标准。我想搜索实验室认可规范文件清单最新的目录,不知道哪位能提供。如果能提供实体文件,感激不尽(一份一份的在CANS网站上下载很慢)

  • 申请认可资料规范性审查意见回复

    [font=宋体]请问,CNAS申请认可资料规范性审查意见通知单中有下面这一条审查意见,请问如何处理,谢谢。[/font][font=宋体]《分包程序》同上,实验室如何约束他人,对结果负责?[/font]

  • CNAS发布一新认可规范

    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消息,近日,CNAS发布认可规范CNAS-R03:2019《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并于5月28日实施,详情如下:[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301715489419_4502_1619176_3.png[/img]

  •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修订对我国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认证认可[/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 [/color][/size][/font][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color=rgba(0, 0, 0, 0.3)],作者唐伟 刘猛 郑丹丹[/color][/size][/font]国际标准ISO/IEC 1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规定了与合格评定及其在贸易便利化中的应用有关的通用术语和定义,是整个合格评定标准体系的奠基石。ISO/IEC 17000首次发布于2004年,我国现行国家标准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00:2004制定,自发布以来,一直是我国合格评定有关各类标准制定的基础性参照标准和重要引用文件。ISO/CASCO于2017年成立ISO/CASCO/ WG49,启动了对ISO/IEC 17000的修订工作,新版国际标准已于2020年5月正式发布,等同转化而成的新版GB/T 27000也已于2022年10月完成审定,计划于2022年至2023年正式发布。考虑到国内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普遍是中文标准且以GB/T 27000为引用文件的实际,本研究主要以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送审稿)为参照文件,探讨本次制修订对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产生的影响及相应建议措施。[b]一、冲突分析[/b]对新版GB/T 27000与2006版相关内容进行了逐一比对研究,验证内容上不存在冲突情况或重大分歧。[b]二、GB/T 27000新旧版主要变化1.新增术语[/b]合格评定对象(object of conformity assessment)、所有者(owner)、公正性(impartiality)、独立性(independence)、审定(validation)、核查(verification)、决定(decision)、失效(expiry)和恢复(restoration);“合格评定对象”原本是术语“合格评定”的一个注释,国际标准起草组考虑到“合格评定对象”的重要性,将其从注释修订为一个单独的术语。除了原本计划新增的“审定”“核查”术语外,国际标准起草组考虑到“公正性”“独立性”“失效”和“恢复”在合格评定领域的特有作用,也新增了这几个术语。另外,考虑到“决定”是合格评定功能法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新增了这一术语,并且对合格评定功能法进行了修订,将决定纳入其中。[b]2.合格评定对象的变化[/b]在2004版国际标准中“合格评定对象”是接受合格评定的特定材料、产品、安装、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在2020版国际标准中,合格评定对象的示例覆盖了产品、过程、服务、体系、装置、项目、数据、设计、材料、宣称、人员、机构或组织,或其中的任意组合。由此可见,合格评定的范围得到了较大的拓展。[b]3.关于“产品”定义[/b]删除了文件主体部分的术语“产品”(product)的定义,补充到附录B。国际标准起草组考虑到“产品”并不是合格评定领域的专有术语,且在ISO 9000标准中已有定义,就删除了术语“产品”,放在了附录B.2 合格评定标准以外的标准中定义的相关术语中。[b]4.关于功能法[/b]修订了附录A中的功能法,将决定纳入了合格评定功能法。新的功能法的3项功能分别是“选取”“确定”及“复核、决定与证明”。[b]三、修订建议[/b]经过与全部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详尽地逐一识别及比对研究,对认可规范文件(含认可标准)提出以下修订建议:第一,现有国内主要认可规范文件,特别是认可准则类文件大多是由国际标准等同转化而来,目前相关主要国际标准对ISO/IEC 17000均为默认采用其最新版本,ISO/IEC 17000修订内容将在其按计划再修订时才会由各工作组统筹考虑是否须直接纳入正文引用;同时,考察发现GB/T 27000在主要认可标准、特别是认可准则类文件中引用时,多数存在未标注版本号的情况,按照标准引用文件的规范和惯例,未注明版本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意味着将采用该被引标准的最新版本,因此GB/T 27000的新版修订成果实际已被相关标准或规范文件自动引用,无需再做专门修订。综上,建议如无特殊需要,暂不因GB/T 27000的修订而立即对等同转化且引用无版本号GB/T 27000的认可标准/认可规范文件进行对照修订,可在这些文件按其原有计划修订时,再对本次GB/T 27000修订内容进行统筹研究考虑。第二,经过梳理发现,共有21份认可规范文件对GB/T 27000的引用是笼统概括式的,并没有具体引用到某个具体术语与定义上,如CNAS-CC 140:2018《资产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 ISO/IEC TS 17021-5:2014)、CNAS-GC51:2015《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指南》、CNAS-SC140:2018 《资产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CL01-A01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GL019:2018《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指南》、CNAS-GI001:2018《检验机构认可指南》、CNAS-TRL-013:2020《家具、人造板及木竹相关制品检测领域认可评审技术指南》等文件的“术语与定义”部分都是以类似“GB/T 27000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本文件”的方式表述,对于这类文件,则建议保留该表述方法,无需修订。第三,经识别,认可准则类文件、实验室认可方案类文件、实验室认可说明类文件,以及绝大部分认可技术报告类文件、认证机构认可说明类文件、实验室认可应用准则类文件、实验室认可指南类文件,未直接涉及引用GB/T 27000,此次修订对这类文件基本无实质影响。第四,需特别关注:1.CV01(ISO/IEC 17029:2019)、CV03(ISO 14064-3:2019)及新版GB/T 27000(ISO/IEC 17000:2020)中审定与核查的中英文定义均不一致的情况,建议后续3个标准工作组关注并协调考虑审定与核查定义的一致性问题。2. CNAS-CL02(ISO 15189 :2012)中examination 在该文件及医学实验室认可领域多年沿用“检验”的译法,不宜变更,但又考虑到其与新版GB/T 27000中inspection中文译法完全吻合,鉴于ISO 15189 :2022新近发布,建议转化国家标准/认可规范文件时斟酌是否需要加注释说明该术语及定义仅限本文件或本领域使用,或以其他方式避免混淆。CNAS-CL03(ISO/IEC 17043 :2010 )中参加者 participant的定义与新版GB/T 27000中定义不同,但更贴近其等同转化标准ISO/IEC 17043及其专业领域的具体情况。考虑到新版ISO/IEC 17043拟于2023年发布并计划相应转化为国家标准/认可规范文件,建议国际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工作组考虑新版ISO/IEC 17043是否需要注释该定义仅限于本文件或本领域使用的问题。第五,个别认可规范文件在引用GB/T 27000时附带了版本号或是出现了引用ISO/IEC 17000的情况,建议按照标准起草的惯例适时修订,变更为引用无版本号GB/T 27000。[b]四、下一步工作建议[/b]基于上述情况,建议下一步结合认证认可相关政策要求、行业市场发展和标准的实施应用,重点研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推动研究建立相关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考虑到目前合格评定标准体系处于快速发展完善过程之中,围绕政策需求和市场发展,相关方在不同层级、不同平台制定了一大批重要标准,在实际的认证认可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应当看到,随着合格评定技术发展以及应用场景的不断扩展,相关标准化工作的领域和标准的技术内容也呈现出快速更新的趋势,有必要研究由合格评定标准化主管部门或组织牵头,协调组织各相关方和相关标准化平台组织参与,围绕关键基础标准或标准化议题就重要术语定义、通用方法等开展研究协调工作,有效提升相关标准技术文件的通用性和广泛适用性。二是持续开展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研究。认证认可技术是标准的关键基础,标准是认证认可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桥梁。从新版的ISO/IEC 17000修订重点来看,当前国际上认证认可技术的发展正在与最新的技术和领域发展密切结合,如新版国际标准中合格评定对象的示例增加了服务、数据等或其中的任意组合,表明服务产业和信息化技术产业等第三产业和新兴领域的重要性已经成为国际认证认可标准化领域关注的方向之一,因此我国GB/T 27000标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应进一步加强围绕新的认证认可领域或业态的技术和方法学研究,强化下一步标准的完善和技术基础发展。三是积极推动标准的应用评估。标准的应用反馈是修订完善已有标准和提出制定新标准的前提和基础,认证认可标准是与市场、行业和用户紧密相关的技术标准,针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的验证和评价也主要依赖于标准的实际应用效果,因此认证认可机构及标准化机构应高度重视基于GB/T 27000的相关标准的实施应用反馈,围绕认证认可术语、方法和技术的应用效果、发展趋势和需求等及时归纳总结,形成标准提升完善的技术建议,为今后标准的制修订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不断推动由标准文件向标准化成果的转化。四是深入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考虑以国家标准GB/T 27000为核心基础的我国现行认证认可标准体系主要是转化自国际标准ISO/IEC 17000,因此我国标准的提升完善是与国际标准的应用完善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我们应继续坚持对认证认可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积极跟踪参与,尤其是重点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将我国相关标准应用实践过程中的最佳实践、经验教训反馈到国际标准研制工作中,通过国际标准反映我国认证认可行业的需求和声音,提升国际标准在我国的适用性。在此基础上,通过转化国际标准最新成果为国家标准,提升和完善我国标准体系,从而实现中国经验与国际标准化成果的互补共进。同时,我们还应在新兴的认证认可领域结合我国技术和产业优势,积极争取主导制定新的国际标准,加快实现我国在本领域国际标准从“跟跑”到“并跑”以至“领跑”。[b]来源:《中国认证认可》杂志 2022年第12期[/b]

  • 关于修订《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CNAS-R01:2015)及18份认可规范文件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IAF于2015年1月9日发布了IAFMD17: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的见证活动》,实施日期为2018年1月7日。该文件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见证活动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为满足IAFMD17: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的见证活动》强制文件的要求,同时为了尽量统一各认可制度的管理方式,CNAS系统修订了相关认可规范文件18个,具体包括:  1、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  2、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3、RC02《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4、RC05《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5、RC07《具有境外关键场所的认可规则》  6、SC12《TL9000认可方案》  7、SC14《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8、SC15《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9、SC16《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0、SC17《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1、SC21《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2、SC22《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3、SC23《森林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4、SC24《低碳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5、SC25《服务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6、SC17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7、SC17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8、SC19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 【资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由CNAL及CNAB整合而成)的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及相关认可规范

    关于发布CNAS认可规范文件和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安排的通知各有关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根据2006年3月31日CNAS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决议,目前已完成所有认可规范文件的修订工作,经CNAS委员会主任批准,现正式发布,有关文件请登陆www.cnab.org.cn或www.cnal.org.cn下载,文件修订说明见附件1。关于CNAS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的安排,2006年5月8日,CNAS秘书处已向CNAS成员单位及相关机构发送了“关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安排》的征求意见函”(认可委(秘)(2006)1号),CNAS秘书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经CNAS主任批准,现决定与认可规范文件同时发布见附件2。附件: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规范文件修订说明》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安排》 二00六年六月一日[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7403]1.修订说明[/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27404]2.过渡转换安排[/url]

  • 国家实验室认可后卫生检测样品规范化管理与实践

    国家实验室认可后卫生检测样品规范化管理与实践摘要:本文总结了舟山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国家实验室评审后,卫生检测样品收发管理达到了规范化运行,检测样品由计算机统一处理,缩短了整个流程,样品管理室硬件得到了充分改善,检测样品质!管理有了明显提高。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提高了实验室规范化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好、快捷、准确、规范的服务关健词:Ii生检测 实验室认可 质量控制[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483]相关附件[/url]

  • 关于发布《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 等两部认可规范文件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认可评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制定了CNAS-CL20: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和CNAS-CL54: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血细胞分析参考测量领域的应用说明》2部认可规范文件。CNAS-CL20:2014于2014年9月1日发布,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CNAS-CL54:2014于2014年9月1日发布,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相关机构及人员遵照执行。上述2部文件可从CNAS网站(www.cnas.org.cn)的“认可规范”栏目下载。

  • 关于修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认可规范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22年6月发布了ISO 22003-1:2022《食品安全 第1部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该标准将代替ISO/TS 22003:2013。目前国际认可论坛(IAF)正在制定强制性文件IAF MD XX:2022《ISO 22003-1转换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根据ISO及IAF的标准与技术要求动态并结合认可业务实践,计划对FSMS、HACCP、GMP适用的认可规范文件进行系统修订。现将四项规范文件修订征求征求意见稿及认可转换说明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机构及人员如对上述文件征求意见稿有任何修改意见,请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在2023年2月24日前邮件反馈CNAS。联系电话:010-67105316Email:liangxj@cnas.org.cn

  • 【最新通知】关于发布《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1:2007)等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规范文件及其转换要求的通知

    关于发布《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1:2007)等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规范文件及其转换要求的通知各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评审员:经CNAS全体委员会或相关技术委员会批准,CNAS于2007年4月16日发布以下制定或修订的认可规范文件:实验室认可规范文件序号文件名称编号制/修订通用认可规则1CNAS—R01:2006《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修订实验室专用认可规则2CNAS—RL01:2007《实验室认可规则》换版3CNAS—RL02:2006《能力验证规则》修订实验室认可应用准则4CNAS—CL06:2006《量值溯源要求》修订5CNAS—CL07:2006《测量不确定度评估和报告通用要求》修订6CNAS—CL09: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7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8CNAS—CL1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9CNAS—CL16: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0CNAS—CL17: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玩具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1CNAS—CL18: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纺织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007年第1次修订)修订12CNAS—CL2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信息技术软件产品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3CNAS—CL2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卫生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4CNAS—CL22: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5CNAS—CL23: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植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6CNAS—CL24: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贵金属、珠宝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7CNAS—CL25: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8CNAS—CL26:200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在感官检验实验室的应用说明》制定19CNAS-CL27: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血液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20CNAS-CL28: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体液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21CNAS-CL29: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生物化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22CNAS-CL30: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免疫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23CNAS-CL31: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微生物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24CNAS-CL32: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输血医学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25CNAS-CL33: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病理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26CNAS-CL34: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基因扩增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27CNAS-CL35: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实验室信息系统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28CNAS-CL36:2007《医学实验室安全认可准则》制定实验室认可指南29CNAS—GL01:2006《实验室认可指南》修订30CNAS—GL04:2006《量值溯源要求的实施指南》修订31CNAS—GL05:2006《测量不确定度要求的实施指南》修订32CNAS—个GL11:200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软件和协议检测实验室的应用指南 》制定33CNAS-GL12:2007《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内部审核指南》制定34CNAS-GL13:2007《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管理评审指南》制定35CNAS-GL14:2007《医学实验室安全应用指南》制定检查机构认可规范文件序号文件名称编号制/修订通用认可规则1CNAS—R01:2006《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修订检查机构专用认可规则2CNAS—RI01:2007《检查机构认可规则》换版3CNAS—RL02:2006《能力验证规则》修订检查机构认可应用准则4CNAS—CL06:2006《量值溯源要求》修订5CNAS—CL07:2006《测量不确定度评估和报告通用要求》修订6CNAS-CI03:2006《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7CNAS-CI04:2007《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车辆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换版8CNAS-CI05:2007《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CCC工厂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换版9CNAS-CI06:2007《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其他工厂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换版10CNAS—CI07:2006《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1CNAS—CI08:2006《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12CNAS-CI09:2007《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机动车辆安全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13CNAS-CI10:2007《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文件鉴定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14CNAS-CI11:2007《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学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制定检查机构认可指南15CNAS—GI01:2006《检查机构认可指南》修订16CNAS—GL04:2006《量值溯源要求的实施指南》修订17CNAS—GL05:2006《测量不确定度要求的实施指南》修订18CNAS-GL12:2007《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内部审核指南》制定19CNAS-GL13:2007《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管理评审指南》制定上述制、修订文件中:1)为了满足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工作的需要, CNAS根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不同的特点,在原CNAS—RL01:2006《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规则》文件的基础上,经修改完善,分别制定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认可规则,并各成独立的文件,即:CNAS-RL01:2007《实验室认可规则》和CNAS-RI01:2007《检查机构认可规则》。上述两个文件的过渡期为: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从2008年1月1日起,CNAS则按照新版CNAS-RL01:2007和CNAS-RI01:2007的要求开展认可工作。2)除上述文件外,其余文件的实施日期均为2007年4月30日。CNAS秘书处将在随后的认可评审中验证已获得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与新认可要求的符合性。为了方便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识别有关的新要求,CNAS将随后编制相应的说明文件,对上述认可规范文件的变化情况做出说明上述认可规范文件的电子板已经放置在CNAS网站(www.cnas.org.cn)的“认可规范”栏目中,请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认可评审员自行下载。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主题词:发布 认可规范 转换 通知[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52876]实验室认可规范文件[/url]

  • 关于CNAS-R01:2018《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等4份认可规范文件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由于ISO/IEC17011:2017于2017年正式发布,为满足国际标准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对认可规范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认可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及人员如有任何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附件中表格并于2018年2月21日前邮件反馈至CNAS。  联系方式:  1. CNAS-R01:2018《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马智扬 [email]mazy@cnas.org.cn[/email] 张龙 zhangl@cnas.org.cn  2. CNAS-R02:2018《公正性和保密规则》  张泽晗 zhangzh@cnas.org.cn  3. CNAS-R03:2018《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孔微 [email]kongw@cnas.org.cn[/email]、杜鹃 duj@cnas.org.cn  4. CNAS-RC02:2018《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杜鹃 duj@cnas.org.cn  附件: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08/2A5CBF3CBADA1AC2EB311E942F951495.pdf]1. CNAS-R01:2018《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征求意见稿[/url][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08/76B4E5324A72BDF95C03985EB9BE3904.pdf]2. CNAS-R02:2018《公正性和保密规则》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08/0F804514774D05DCDC462B60F754E789.pdf]3. CNAS-R03:2018《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08/E10AD9222439213C32C5CEF74BFDCDA5.pdf]4. CNAS-RC02:2018《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08/009DE2276041528CDCEEC440FC564BD6.xlsx]5. ISO/IEC17011:2004与ISO/IEC17011:2017差异对照表[/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08/54A2B557AA866FF4267CDF4FD052DF16.doc]6. 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url]

  • 校准实验室认可促进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规范化管理

    校准实验室认可促进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规范化管理黄晓风 沈宝珠 沈东华  江苏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作为已获准认可的校准实验室之一,通过准备、申请、评审、认可等过程,对实验室认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质量控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下面就校准实验室国家认可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校准实验室认可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计量检定的工作方式已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交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意味着企业的绝大多数计量器具将由企业自主确定检定周期,自主选择溯源方式,自主选择为其服务的检定、校准机构,由此必将进一步促进检测市场的形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入检测市场参与竞争,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高新技术和现代化装备的普遍运用,使得传统的自上而下逐级传递的量值传递方式已不适应我国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在寻求自主溯源这一符合国际潮流的全新校准方式的同时,对为其服务的技术机构的可信程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使产品质量有可靠保证,他们要求提供服务的机构要确保检测行为的公正性、检测方法的科学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这就要求校准实验室必须按照ISO/IEC导则25,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准备认可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  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我所也曾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1997年在国家局组织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试点中,也编制了符合考核细则的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但与ISO/IEC导则25所要求的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为此我所在准备认可阶段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学习导则,统一认识。ISO/IEC导则25是一种全新的工作准则。领导带头学习,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实验室认可评审员的培训,培养了一支初步掌握导则25的核心队伍。在此基础上对全所管理人员、计量检定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进行导则25的宣贯,认真讲解每个要素和条款的具体要求,灌输质量保证思想,提高了全员质量意识。  2.完善机构,编制文件。为适应新的管理模式的要求,我所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选配了事业心强、技术水平高、有一定管理能力、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各部门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和质量保证人,明确了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职责。  我们确定了“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提出了与质量方针相一致的质量目标,设计了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表式4个层次、由1700多个文件组成的文件化质量保证体系,对检测工作涉及到的各要素进行了严格控制,对所有质量活动的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使得检测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标可依。  3.自我约束,强化内审。我所制定了内部质量审核程序,培养和任命了7名专职和兼职内审员,设立了内审员办公室,建立起内部质量审核制度。每年均制定覆盖全部要素和部门的年度审核计划,经所长批准后,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实施。每次审核由质量负责人委派与被审核部门无直接关系的内审员担任,审核中如发现不符合质量手册的事实,向有关部门发出不合格报告。责任部门根据不合格报告描述的不合格事实,分析发生原因,提出纠正措施,明确实施纠正措施的责任人和完成期限。纠正措施经内审员同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内审员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跟踪,并将内审结果形成审核报告提交管理评审,作为评价体系运行情况的依据之一。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发现、纠正、预防、完善的良性机制。  4.不断完善,定期评审。我所制定了质量体系评审程序,对质量保证体系定期做出评价。由所长主持定期的管理评审,评审组由所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根据客户的要求,依据有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对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做出客观评价,并做出是否改进和完善质量体系的决定,交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实施。在遇到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所内组织结构、资源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所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顾客有质量申诉连续发生等情况时,所长还可临时决定对体系进行评审。  5.验证比对,确保准确。制定了校准/检测结果验证实施指南,规定我所可以采用不同测量原理,同等水平的不同类校准仪器比对,高一等级标准验证,复核抽查、过程监控,不同测量方法,数据处理复核,统计控制图,实验室间比对等方法,对校准/检测结果进行验证。1998年我们对量块、砝码、标准电阻、活塞压力计等11个项目分别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进行了实验室之间比对。量块项目还参加了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组织的国际比对。比对结果验证了我所校准数据和结果是准确可靠的。  6.仪器设备,严格控制。我们根据开展校准/检测项目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填写仪器设备配置表,分析所配置仪器设备的测量范围、准确度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对不满足要求或尚缺的仪器设备进行了及时更新和添置;二是制定全所在用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周期检定,确保量值能溯源到国家基准;三是制定了仪器设备运行检查方案,对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之间进行检查,以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样品管理,贯穿全程。我所制定了样品管理程序,建立起样品的唯一性识别系统和状态识别系统,样品库实施了地址化管理,严格了样品交接手续,从而实现了对样品在校准前、校准中、校准后的全过程控制,确保了样品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8.不确定度,溯源之链。不确定度对于检定和量值传递来说,其重要性十分突出,校准和溯源则必须分析其不确定度,否则无法按照所需要的不确定度溯源至国家基准。为此,我们制定了测量不确定度估算和数据处理程序,并根据93国际指南编制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述指南,严格规定了不确定度估算的程序和分析方法,统一了全所人员的认识和做法。  9.证书报告,质量第一。我所于1997年7月1日正式启用检定/校准证书,制定了检定/校准证书使用规范和证书报告编制规则,明确规定证书报告必须给出被校样品的特征描述,我所授权及溯源情况说明,所用计量标准或仪器设备的有关信息,校准所依据的规范,校准数据及不确定度描述,校准的环境条件及限用范围等。证书报告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副本存档备查。检定/校准证书给出了企业溯源所需的全部信息,为企业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进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提供了条件,受到了企业特别是跨国独资企业的欢迎。这说明我们出具的证书已基本符合国际惯例。  10.文件控制,运行保障。我所制定了文件控制程序,对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修改、保存、销毁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明确由所长办公室负责质量手册等管理性文件的管理,业务科负责技术性文件的管理,情报室负责标准、规程等外部文件管理。各部门均编制了本部门管理的受控文件目录,履行文件发放手续,并定期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核。  11.培训教育,人是根本。为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我所多次组织导则25和质量手册的宣贯,对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测量不确定度知识培训,并根据校准检测工作的需要制定了全员培训计划,对不同类型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岗位培训,全所人员的质量意识、技术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通过上述各项措施,我所于1998年4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专家评审组的现场评审,获得了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获准认可的校准项目共215种,同时获准认可的还有微型计算机、电磁兼容等30种检测项目。

  • 关于举办认证机构认可规范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认证机构认可规范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  为发挥认可技术支撑作用,助力认证机构高质量发展,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定于2022年11月举办认证机构认可规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安排  1.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4日  2. 培训方式:网络直播(无回放),详见本通知第五条  二、培训内容  1. 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研发情况;  2. 认证机构认可管理及相关规则要求;  3. 电子商务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4. 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要求;  5. CNAS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及典型案例;  6. 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系统操作。  (培训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意向申请或已获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建议参加人员为机构质量或技术管理人员。  四、培训报名  1.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链接:  [url]https://www.wenjuan.com/s/UfmmErm/[/url]  手机报名二维码:[img=,144,13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50834523192_3078_1954597_3.jpg!w144x137.jpg[/img] 2. 报名时间:即日至2022年11月1日,或额满为止。  3. 受直播技术条件限制,本次培训限额2000人,每单位限报3人;不接受咨询机构、其他培训机构等非认可对象的报名。  4. 线上报名问卷提交完成后,如没有收到报名资格取消邮件,则默认为报名成功,不再邮件或电话确认。  五、网络直播说明  1. 请确保报名表所填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信息准确无误。手机号码将作为登陆直播平台的唯一凭证。  2. 培训开始当日,请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直播间(因信息录入时间差,无法提前登陆,最早可于培训前2日试登录)。  3. 直播间链接如下:  (1)PC端观看链接:  [url]https://live.polyv.cn/watch/3418178[/url]  (2)手机端观看二维码: [img=,180,16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50835323200_4871_1954597_3.jpg!w180x164.jpg[/img]六、其他事宜  1.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不颁发证书。  2. 本次培训不提供培训材料及课件,培训可能涉及的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准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晓泽  联系电话:010-67105364  电子邮箱:hanxz@cnas.org.cn  附件:1.培训日程安排   2.主要培训资料清单[align=right]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align][align=right]  2022年10月18日[/align]  附件1  CNAS意向申请认证机构认可培训日程安排  2022年11月3日-4日[table=90%][tr][td=1,1,79][align=center]日期[/align][/td][td=1,1,101][align=center]时间[/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内容[/align][/td][td=1,1,70][align=center]备注[/align][/td][/tr][tr][td=1,6,79][align=center]11月3日[/align][/td][td=1,1,101][align=center]9:00-9:15[/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开班讲话[/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9:15-10: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研发情况介绍[/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0:00-11:3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认证机构认可管理及相关规则要求介绍[/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1:30-12: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CNAS-RC03:2022[/align][align=center]《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讲解[/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2:00-14: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午餐/午休[/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4:00-17: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GB/T 36311-2018《电子商务管理体系—要求》讲解[/align][/td][td=1,1,70] [/td][/tr][tr][td=1,7,79][align=center]11月4日[/align][/td][td=1,1,101][align=center]9:00-10: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制度[/align][align=center]研发情况介绍[/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0:00-11: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RB/T 242.1-2018《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 第一部分 通则》讲解[/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1:00-12: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系统操作介绍[/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2:00-14: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午餐/午休[/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4:00-15: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认可专项监督工作机制介绍[/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5:00-16:3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认证机构认可专项监督典型案例分析[/align][/td][td=1,1,70] [/td][/tr][tr][td=1,1,101][align=center]16:30-17:00[/align][/td][td=1,1,261][align=center]在线答疑[/align][/td][td=1,1,70] [/td][/tr][/table]  注:1.课程安排可能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临时调整。  附件2  主要培训资料清单[table=90%][tr][td=1,1,63][align=center][b]序号[/b][/align][/td][td=1,1,422][align=center][b]资料名称[/b][/align][/td][td=1,1,74][align=center][b]备注[/b][/align][/td][/tr][tr][td=1,1,63][align=center]1[/align][/td][td=1,1,422]CNAS-RC01:2020《认证机构认可规则》[/td][td=1,1,74] [/td][/tr][tr][td=1,1,63][align=center]2[/align][/td][td=1,1,422]CNAS-RC03:2022《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td][td=1,1,74] [/td][/tr][tr][td=1,1,63][align=center]3[/align][/td][td=1,1,422]CNAS-RC05:2017《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td][td=1,1,74] [/td][/tr][tr][td=1,1,63][align=center]4[/align][/td][td=1,1,422]GB/T 36311-2018《电子商务管理体系—要求》[/td][td=1,1,74] [/td][/tr][tr][td=1,1,63][align=center]5[/align][/td][td=1,1,422]RB/T 242.1-2018《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 第一部分 通则》[/td][td=1,1,74] [/td][/tr][/table]  注:  1.以上仅为主要文件,培训资料不限于上述文件;  2.第1-3项资料可在CNAS网站(www.cnas.org.cn)“认可规范”栏目下载。第4-5项资料为国家、行业标准,请自行准备。

  • 【在线等】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 相关仪器校准所用的标样和适用的规范

    各位大侠: 目前正在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但不清楚以下仪器的校准标样及适用的规范,请各位大侠不吝赐教,顺祝商祺! 仪器包括: 仪器 产地 波长色散X荧光光谱仪 荷兰Panalytical(Axios) 激光拉曼光谱仪 法国JY HR800 热膨胀分析仪 德国耐驰 同步热分析仪 德国耐驰 环境扫描电镜 美国FEI Quanta 600 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 美国 EDAX EAGLE XXL Ⅲ 用于SEM的X射线能谱仪 美国 EDAX Genesis XM2 便携式X荧光光谱仪 日本 株式会社 SEA200 X射线衍射仪 日本 理学 D/max 2550 V/PC

  • 关于CNAS-RC01:2018《认证机构认可规则》等两份认可规范文件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相关机构及人员:  由于ISO/IEC17011:2017于2017年正式发布,为满足国际标准要求,完善相关认可规范文件的可操作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对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和CNAS-SC23《森林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两份认可规范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及人员如有任何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附件中表格并于2018年4月22日前邮件反馈至CNAS。  联系人:CNAS-RC01 延静清 CNAS-SC23 杨晓涛  邮箱:yanjq@cnas.org.cn、yangxt@cnas.org.cn  电话:010-67105234、010-67105230  附件: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3/27/F349F7B5DC7E45453A8DAC6F9F0340D1.docx]1.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3/27/FF027AD8E5AFB0DE44127676F7AC1B02.docx]2. CNAS-RC01修订说明[/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3/27/2ABF0584BA292B2B7C95A979044A7542.docx]3. CNAS-SC23《森林认证机构认可方案》[/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3/27/F1C248BBDC8ABFC012F33D9C2979FEB6.docx]4. CNAS-SC23修订说明[/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3/27/D8B89ED687C96B28540F3170EEF67803.doc]5. 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url]

  • 关于CNAS-RL01:2018《实验室认可规则》等5份认可规范文件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通知

    相关机构及人员:  由于ISO/IEC17011:2017于2017年正式发布,为满足国际标准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对认可规范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认可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及人员如有任何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附件中表格并于2018年2月22日前邮件反馈至CNAS。  联系方式:  1. CNAS-RL01:2018《实验室认可规则》  周婕 zhouj@cnas.org.cn  2. 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  韩春旭 hancx@cnas.org.cn  3. CNAS-RL06:2018《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  韩春旭 hancx@cnas.org.cn  4. CNAS-RL07:2018《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规则》  韩春旭 hancx@cnas.org.cn  5. CNAS-RI01:2018《检验机构认可规则》  刘丽东 [email]liuld@cnas.org.cn[/email] 耿雷 gengl@cnas.org.cn  附件: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1/364155E85E15A91511A1B7C797D502DB.pdf]1. CNAS-RL01:2018《实验室认可规则》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1/4A7C2509802F1C58701D591DF3E9295D.pdf]2. 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1/D9D6D016FC2C831571D2F9CB17046586.pdf]3. CNAS-RL06:2018《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1/CFC3A23E8DD9AD54119776CA642C8FFD.pdf]4. CNAS-RL07:2018《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规则》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1/E2FA2527A8DD800203153201545C35FF.pdf]5. CNAS-RI01:2018《检验机构认可规则》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1/48CA892FABD8E9AEC97B1686C51321A7.xlsx]6. ISO/IEC17011:2004与ISO/IEC17011:2017差异对照表[/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2/11/7C2E2BBE89AFFF2890D702266A8A393E.doc]7. 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url]

  • 关于对《建设领域典型检验检测设备计量溯源指南》等2份认可规范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

    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认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编写了《建设领域典型检验检测设备计量溯源指南》、《建设领域典型检验检测设备溯源结果在检测结果不确定度评定中的应用》等2份认可规范文件。现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该文件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的意见征询表,并于2018年4月27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耿雷 王国华  电话:010-67105371 010-67105275  邮件:gengl@cnas.org.cn  附件: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3/27/F5561C5FE62197F2920B64FE21673912.docx]1.《建设领域典型检验检测设备计量溯源指南》[/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3/27/33046220CC7433A2782A32D0F12C24F4.docx]2.《建设领域典型检验检测设备溯源结果在检测结果不确定度评定中的应用》[/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3/27/DFB75EBD3FA0B8F59D87E94BE2F1741A.doc]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建设领域典型检验检测设备计量溯源指南[/url] [url=https://www.cnas.org.cn/zxtz/images/2018/03/27/8A1E042B665636A2A4988C77352EC064.doc]4、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建设领域典型检验检测设备溯源结果在检测结果不确定度评定中的应用[/url]

  • 认可资料规范性审查求助

    各位老师: 我们实验室收到了CNAS评审老师发来的《资料规范性审查意见一览表》,其中有一条“如何查到内审记录,整改记录齐全?”当初提交内审方面材料时,我们实验室提交了:内审计划,首次末次会议签到表,内部审核报告,内部审核整改报告,内部审核检查表两个(对应CL01,A025,机打整理版非手写),内审不符合项记录报告等等资料。我的初步想法是:内审方面:补充内审当时内审员手写版内部审核检查表。整改记录方面:将不符合项对应的程序文件的培训,其培训申请表,培训签到,培训记录,培训结果确认报告补充进来。请各位老师指点下还应该补充什么材料,以达到内审记录,整改记录齐全?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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