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认定评审

仪器信息网认定评审专题为您整合认定评审相关的最新文章,在认定评审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认定评审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认定评审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认定评审话题讨论。

认定评审相关的论坛

  • 【资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要点(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请需要的朋友到资料中心下载: 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062656.shtml[size=4][B]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要点[/B][/size]一、组织的评审要点:二、管理体系的评审要点:三、文件控制的评审要点:四、检测和/或校准分包的评审要点:五、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的评审要点:六、合同评审的评审要点:七、申诉和投诉的评审要点:八、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的评审要点:九、记录的评审要点:十、内部审核的评审要点:十一、管理评审的评审要点:十二、人员的评审要点:十三、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评审要点:十四、检测和校准方法的评审要点:十五、设备和标准物质的评审要点:十六、量值溯源的评审要点:十七、抽样和样品处置的评审要点:十八、结果质量控制的评审要点:十九、结果报告的评审要点: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 最新资质认定评审与实验室认可评审准则、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照表

    最新资质认定评审与实验室认可评审准则、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照表

    对于最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旧版资质认定/认可评审准则到底有哪些区别,一直比较糊涂,极不利于体系文件的修改,于是乎做了一张《最新资质认定评审与实验室认可评审准则、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照表》。整张表以CL01的架构为基础整理,还加入了CL52的内容,整张表出来后思路也就清晰了,改起文件来“so easy~~~”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5.gif。据说最新版的ISO17025架构和ISO17020很像。。。偶只有偷笑啊,真是这样就好了,我们14年就按照17020架构重新修改了体系文件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10.gif,到时候就轻松点了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27.gif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081636_603995_1687333_3.png

  •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司法厅(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2〕114号)精神,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司法部组织专家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进行了补充修订,现予印发。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并运行管理体系。该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版准则同时废止。  附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 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征求意见稿说,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将于3月1号实施,但没有说明是否代替或废止“RB/T-214”,请问,今后CMA认证是使用评审准则,还是RB/T-214?质量手册依据哪个标准修订?谢谢!

  • 【资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6476]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url]最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电子版下载

  •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不是废止了

    2012年才推出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不是就这么废止了,司法鉴定机构是不是要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来换版啊,这也太折腾了吧。

  • 关于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问题

    上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宣贯的时候,专好像说马上要编制一个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施指南之类的东西,就像以前旧版本准则不是有一个实施指南吗,目前各位参加过培训的有没有拿到的啊

  • 内审的时候需要把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也列为评审 依据吗?

    今年5月1日开始执行[b]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color=#333333]“第一条[/color][color=#333333] 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要求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特殊性而制定,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与评审通用要求一并执行。”[/color]那之后内审的时候是否需要把评审补充要求作为评审依据?判不合格的时候可以判到补充要求里吗?[/b]

  • 关于RB/T 214-2017中资质认定评审定义的讨论

    1、国认实〔2018〕28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中规定:[b]五、文件替代要求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国认实〔2016〕33号),2015年7月29日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失效,由前述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替代。[/b] 2、RB/T 214-2017对资质认定评审定义:国家认证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行政许法》 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审人员,[b]对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补充要求所进行的查考核[/b]。两者是否在[b]《检验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存在矛盾呢?[/b]

  • 最新版本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准备申请CMA认证,最近在建质量体系,需参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哪位兄弟姐妹有最新版本的话可否分享,不胜感激~~~最新版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其理解与实施的Word版。

  • 【讨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公布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  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  2.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3.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08)、《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8346:2001)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实验室通用术语。

  • 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题目

    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题目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题目判断题:(每题1分,共11分。正确划√,错误划×)1、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定证书。 ( )2、质监系统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取得县级以上政府质监部门的审查认可(验收)证书。 ( )3、实验室仅要求技术主管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 )4、对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授权即意味着授予实验室的责任、义务及独立经营权。 ( )5、质检机构在承接任务时,如果条件不够,可以将产品或参数分报给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实验室。 ( )6、A类不确定度与B类不确定度之间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 )7、量值一般由一个数乘以计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它不随计量单位的改变而改变。 ( )8、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的两种不同方式。 ( )9、申诉是客户对实验室提供的检测/校准服务的不满意。( )10、对客户提出的所有检测项目都应该进行合同评审。 ( )11、每年的质量体系内审活动应选择与检测工作有关的重点要素进行审核。 ( )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包括 。a. 国际上通用的计量单位; b. 英制计量单位;c. 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2、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属于 。a. 第一方审核; b. 第二方审核; c. 第三方审核。3、作业指导书是为 准备的。a. 技术人员; b. 管理人员; c. 关键工作岗位人员。4、实验室内部审核工作的频度应该是 。a. 合适的时间间隔; b. 每年一次; c. 每年二次。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对监督员的要求是 。a. 质量管理方面的; b. 专业技术方面的; c. 职务方面的。6、原始记录的保持时间应该为 。a. 一年; b. 三年; c. 体系文件中规定的时间。7、数字测量仪器的分辨率引起的不确定度服从 。a. 均匀分布; b. 正态分布; c. 三角分布。8、测得电阻值为R=5004.7Ω,其扩展不确定度为V95=34Ω,测量结果可完整地表示为 。a. R=(5004.7±34[font=宋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发布

    近日,认监委秘书处发布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详情如下:[align=center][img=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pn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584afb5-c99e-47f4-acf5-2517db97fb10.jpg[/img][/align][align=center]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align][align=center]认秘函〔2024〕12号[/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职能处室,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有关资质认定评审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制度,强化评审人员廉洁建设,畅通监督渠道,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align=right]  认监委秘书处[/align][align=right]  2024年3月29日[/align][align=center]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align]  技术评审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组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必须做到“八个不得”:  一、不得违反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和评审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   二、不得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培训又从事技术评审   三、不得与评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四、不得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   五、不得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得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六、不得让评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不得在评审工作中故意刁难、态度恶劣、吃拿卡要   八、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如实上报评审结果,不得瞒报、漏报。  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有上述行为,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其进行约谈、暂停直至取消委托其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并将评审人员违反廉洁自律的线索反馈给评审人员所在单位。  评审人员及相关人员发现评审对象存在打招呼、送礼等妨碍评审,影响评审独立性、公正性的行为,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size=14px]关键词:[/size] [size=14px][url=https://www.woyaoce.cn/searchv2/news?keywords=%e6%a3%80%e9%aa%8c%e6%a3%80%e6%b5%8b%e6%9c%ba%e6%9e%84]检验检测机构[/url][/size] [size=14px][url=https://www.woyaoce.cn/searchv2/news?keywords=%e8%b5%84%e8%b4%a8%e8%ae%a4%e5%ae%9a]资质认定[/url][/size]

  • 【求助】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问题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专家提出的整改问题:1 4.10实验室应定期的对其质量活动进行内部审核,已验证其运作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侧的要求; 问题是上次内审的2个不合格项需要关闭,怎么关闭啊?希望提供以下,谢谢各位~!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