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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相关的资讯

  • 广东“双碳”全面实施,各行各业如何共同参与?
    随着广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印发,广东“双碳”进入全面实施阶段。7月29日-30日,由广州市委统战部指导,广州欧美同学会(广州留学人员联谊会)主办的“绿色湾区 双碳蓝图”羊城海归讲坛活动在增城区举办,活动通过主题讲座、圆桌对话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解读“双碳”规划蓝图和发展机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言献策。 面对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各国是如何应对的?我国又推出了哪些重大决策和部署?粤港澳大湾区在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的过程又有哪些机遇?这些问题在此次活动上得到一一解答。从国家到个人:人人都是行动者 全球工业化后人类活动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急剧上升,工业化大量消耗化石能源,带来大量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的排放。早在1898年,瑞典科学家就首次提出碳排放可能会导致全球变暖。从1997年的《京都协议书》、2015年的《巴黎协定》再到2021年的英国格拉斯哥气候大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双碳”的脚步正不断加快。2020年,我国向世界宣布中国气候治理新目标,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就在本周,广东正式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双碳”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国际教育学院(卫斯理安学院)院长常向阳认为,在此背景下,更加凸显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性。“从环境保护到可持续发展,再到生态文明建设,我们经历的不仅仅是口号的变化,实际涉及的学科门类更广了,这是全方位的转变,也是从专业人士开始向全体大众的转变。” 因此,人们需要真正转变自己的观念,了解到“双碳”与每个人的学习、工作、生活都息息相关,共同参与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我们不仅是观念转变的受益者,更应该成为观念转变的发起者、传播者和行动者。”常向阳说。世界各国如何应对?日本重点在能源,欧盟涵盖消费端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专题讲座中,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日本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梅林海重点对世界各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路径案例进行了分析。 以日本为例,其计划实施路径包括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和打造碳中和先行示范区以及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能源领域是日本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这个领域的减排措施成为日本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关键。”梅林海介绍,在能源领域,日本将大幅提升电力部门中零排放电源的占比,加速推动非电力部门的电动化转型并推进节能工程转型,对在能源领域以外的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温室气体也提出了具体的减排目标。 欧盟碳中和的实施路径有和日本相同的地方,也有其独特之处。具体而言,包括提供清洁、可持续和安全能源,发展绿色和循环经济,促进建筑业的绿色转型发展,发展可持续和智能交通,建立公平、健康、环保的食品体系,保护恢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以及构建零污染的无害环境。梅林海认为,“欧盟的实施路径具有从消费端开始保护生态多样性的特点。”挑战和机遇:技术要创新,市场要发展 随着“双碳”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实现“双碳”有哪些机遇与挑战? “相对发达国家而言,我们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需要各行各业齐心协力去推动‘双碳’目标实现”,在圆桌对话中,广东皓衍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沃衍资本董事总经理张娜认为,尽管对于投资者而言,做任何相关投资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但在“双碳”目标下,各级政府对此的重视前所未有,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不断涌现,新能源新材料等与可持续发展相关行业将迎来发展机遇期和政策红利期。 广东粤孵产业大数据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严帅则呼吁大湾区各地政府更多地考虑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的合理布局和规范管理。“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作为基础产业,应用范围极广,比如说新能源汽车,汽车电池里的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全部需要应用这些材料。我们大湾区相对内地而言,城市发展程度较高,这些产业需要更加做优做精。” 对于碳交易,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高级经理王斐则认为,广东碳市场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希望能进一步深化碳交易试点改革,与香港、澳门联动,共同筹划推动整个大湾区碳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经过最近两年的双碳热潮和市场培育,公众开始慢慢理解什么是碳市场,什么是碳交易,开始踊跃参与碳交易,希望用看不见的手,把资源合理分配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雯雯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 李克强: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
    p   12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向有关部门明确了一项“硬任务”: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要坚决淘汰关停。 /p p   “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很有必要,一定要设置一个& #39 底限& #39 指标。”李克强强调。 /p p   今年两会上,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他当时提出的具体举措之一便是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12月2日,这项议题被摆上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讨论桌。 /p p   会议指出,在全国全面推广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标准,是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改善大气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同时,要结合“十三五”规划推出所有煤电机组均须达到的单位能耗底限标准。 /p p   李克强说,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一件好事,但不能只有“平均指标”,还要有一个“底限指标”。“如果只在全国& #39 平均& #39 ,那各个区域可能有的会很高,有的则很低。”他说,“我们一定要有个底限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淘汰。” /p p   李克强举例道,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逐步关停立窑小水泥项目就经历过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先关停日产300吨的项目,然后是日产500吨的项目,再到后来日产千吨的项目也逐步关停。这个过程就是在遵循& #39 底限& #39 标准。” /p p   他明确提出,要结合“十三五”规划推出一个底限标准,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坚决淘汰关停。 /p p   按照有关部门测算,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 /p p   “一定要抓住高效清洁利用燃煤这个& #39 牛鼻子& #39 ,核心问题是把煤耗降下来。”李克强最后说。 /p
  • 我国全面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北京1月12日讯 记者今天从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上获悉,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国共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共195家。目前我国已全面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在2010年底颁布实施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该制度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有重要意义。   此外,我国有机农业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据悉,为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中关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在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大力推动以区县为单位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2011年四川省西充县、福建省安溪县等11个县市被授予“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市”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有机产业品牌价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 最新版食品接触材料国家标准将全面实施
    根据国家卫计委消息,最新版的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性国家标准即将全面实施,新标准体系涵盖原辅材料、生产管理和产品检测等各个环节,将对相关产业产生较大影响。食品接触材料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日益受到关注。此次升级将使我国的食品接触材料监管更好的与国际接轨,也将为消费者健康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食品接触材料卫生风险屡受关注  近年来,食品接触材料因安全卫生隐患引发媒体热议的事件屡屡发生,成为各国监管部门的关注焦点。2016年,欧盟通过RASFF(食品和饲料快速通报系统)对中国输欧食品接触材料发布不合格通报103起,涉及塑料、不锈钢、陶瓷制品以及竹木餐具、不粘锅等各类商品,其中被拒绝入境或撤市的就达86批。我国在进口抽查中也屡屡发现不合格的食品接触产品。如宁波口岸2016年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接触产品11批、货值逾40万美元。如一批韩国进口榨汁机的塑料部件中检出高达20.2毫克/千克的致癌致畸成分丙烯腈,远超国家标准限值。  强制性新国标即将全面实施  新的国标体系包括适用于所有产品的GB4806.1-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与GB9685-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2项基础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用于不同材料的10个GB4806系列产品标准,适用于生产环节管理的GB3160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以及配套的GB31604系列等50个检测方法标准。其中除了个别标准已于2016年9月实施,两项基础性标准将于2017年10月实施外,其他标准均将于2017年3月至4月全部生效。  从卫生要求来看,新国标将食品接触产品分成了奶嘴、搪瓷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塑料树脂、塑料制品、纸、金属材料、涂料及涂层、橡胶材料等10个类别,并借鉴欧美经验对卫生要求进行了更新。如对聚丙烯、聚乙烯等不同的塑料制品制定了统一的“总迁移量”指标,60mg/kg的限量也与欧盟一致 橡胶制品增加了欧盟通报较多的N-亚硝铵等物质的限制要求 金属材料和制品新标准整合了不锈钢制品与铝制品卫生标准的要求,收紧了对铅、镉等重金属的限制。  从检测指标来看,新标准要求依据实际使用条件来进行测试,并对食品模拟物的选择、试验时间和温度等进行了细化,使测试能科学合理地反应出产品在实际使用时的安全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掌握自身产品的原料和使用条件等信息。此外,部分产品的理化指标也大幅加严,如橡胶的酸性和油性模拟物的总迁移量与旧标准相比加严了40倍。  强制性新国标影响深远  此次针对食品接触产品的强制标准升级涵盖类别多,内容变化大,不仅将对国内生产企业产生深远影响,也将对相关产品进口商将产生较大影响。据统计,我国每年进口的各类食品接触产品达10万批,货值超过30亿元,仅宁波口岸2016年进口就超过4000万元。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日韩的榨汁机以及欧美的净水壶等商品的进口更是备受热捧,企业需密切关注新标准的影响。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口企业 一方面要密切关注标准实施动态,加强与国外供应商的沟通,告知对方新国标的指标和要求,从源头确保产品质量。另一方面要提前做好新国标测试,检测要按照产品类别和最严格的实际使用条件进行,确保报告合格有效,以免因质量问题造成退运、销毁等后果。
  • 中国将于2023年全面实施船舶温室气体短期减排措施
    23日,2022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安全与合作”分论坛在上海举行。论坛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并宣布中国将于2023年全面实施船舶温室气体短期减排措施“国际航运碳强度规则”。上海海事局局长谢群威表示,航运绿色低碳智能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发力点,是下一轮产业发展主导权争夺的主战场,也是推动海事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力源。推动航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2018年4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全球首个航运业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计划到2030年碳排放强度降低40%,到2050年降低70%,碳排放总量降低50%,并于本世纪内尽快逐步停止海运温室气体排放。2021年6月,国际海事组织发布了“国际航运碳强度规则”,形成了包括现有船舶能耗数据收集、船舶能效指数(EEXI),年度营运碳强度指标(CII)评级以及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的温室气体减排短期措施,旨在从技术和营运两方面同时提高船舶能效,将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国际航运公会(ICS)秘书长普拉滕强调,到2050年航运业预计将承担至少50%零碳燃料的运输。世界正在转向使用零排放的燃料,必须要果断采取行动,保证世界都可以获得需要的燃料,进而保障能源转型能取得成功。据悉,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效实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航运碳强度规则”,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持续开展中国国际航行船舶能效管理技术和营运措施研究,深入探讨船舶温室气体减排短、中、长期措施,发布《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系统全面地规定了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的要求,为航运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完)
  • 生态环境部:第二次普查全面实施 污染源地图将升级
    p   “2018年是普查全面实施阶段,”在生态环境部29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表示,今年上半年将完成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明确普查调查对象和调查技术方案,下半年将开展并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填报等工作,形成数据库,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 /p p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07年—2009年开展。“经过10年,环境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污染物排放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洪亚雄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旨在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家底,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等提供参考。 /p p   第二次普查污染源数量预计会有什么变化?“污染源数量将大大增加,”洪亚雄介绍,第一次普查覆盖592万家污染源,初步筛查第二次普查有950万家污染源需要入户调查。其中工业源740万家左右,农业源100万家左右 生活源集中式污水污染治理设施50万家左右。 /p p   “普查不是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各个部门、各级政府都得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洪亚雄说。 /p p   污染源普查必须守住数据质量这条线。“对数据质量要求:全面、真实、一致。”洪亚雄说,首先从技术上要花大力气保证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其次在管理方面全员控制、全过程控制。最后,在结果管理上,通过第三方进行抽查,保证污染源数据质量。 /p p   洪亚雄表示,污染源普查是依法进行的一项调查,按照有关法律要求,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进行的调查。应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不能拒绝、推诿、阻挠调查,不得虚报、瞒报和拒报,不得转移、隐匿、伪造、篡改原始材料。有违法行为的,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p p   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还回应了公众对强化督查成效能否持久的担忧。他表示,强化督查绝不是短期行为。“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推广使用强化督查积累的经验,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今年将全面启动七大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工程。” /p p   据介绍,七大专项行动包括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 /p p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多起典型案例。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组织检查时,发现云南省红河州污水处理厂等9个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多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p p   “目前,各地已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免职、行政降级、行政记过、警告、诫勉谈话和辞退等严肃处理,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开展环境监测质量随机检查,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p
  • 广东全面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018年以来,广东省以“中国好粮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截至2021年底,“十三五”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有效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不断提升,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加强质检体系建设 提升粮食质量监测水平近年来,广东省累计投入5618.63万元,完成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2个,投资完成率101.7%。新增检化验区域面积3064m²,增加检化验仪器设备793台(套),增加检验指标数量537个,每年可增加检验样品数量85680个,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整体水平有效提升。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有效保障优质产品供给充分发挥“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企业引领作用,示范企业通过自建基地、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民种植优质稻种,并提供新型种植技术,带动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稳产与增收互相促进。培育了一批具有辨识度、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全省培育出41个“广东好粮油”产品。梅州市稻丰实业有限公司客都福稻米、广东穗方源实业有限公司穗穗平安油粘米、惠州伴永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伴永康油粘米被遴选为“中国好粮油”产品。建成“梅州市客都稻米农耕文化展示中心”。梅州客都米、兴宁丝苗米、深粮多喜米等产品质量高、竞争力强的区域化粮油品牌快速崛起。优化粮食产后服务 助力粮农增收增效不断健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在广州、韶关、梅州、惠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等产粮大县共建成30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新增烘干设备、清理输送设备、检化验类设备合计632台,新增干燥类生产能力1534吨/天(批),年烘干能力55.99万吨,实际年烘干湿谷27.82万吨,新增清理、输送、除尘类生产能力3580吨/小时。烘干作业时间比原来节省了33%,运作成本比人工晒谷降低了30%以上。使用烘干设备后粮食损耗率减少约5%,粮食损耗减少1.39万吨/年,提高稻谷约10%的议价能力。
  • 2015年底药品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5年 第1号   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按期完成《国家药品安全&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要求的&ldquo 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rdquo 工作任务,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全部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电子监管,现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进口药品制药厂商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5年12月31日前,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入网),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283号)的要求,完成生产线改造,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以下称赋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核注核销。2016年1月1日后生产的药品制剂应做到全部赋码。   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全部入网,严格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ldquo 见码必扫&rdquo ,及时核注核销、上传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并认真处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内预警信息。   2015年4月30日前,尚未入网的进口药品制药厂商应将其指定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代理机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3〕23号)要求,启动入网实施工作。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进口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代理机构应按照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署,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优选设备和系统,合理改造操作流程,按要求做好药品电子监管入网、赋码、上传、核注核销等实施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月4日
  • 倒计时!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
    日前,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其中明确: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二、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上传随车清单,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三、重型车整车实际道路车载法排放试验有效数据点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限值、轻型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符合性因子(CF),分别按相应标准规定的限值和有关要求执行。满足6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车,应按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远程排放监控数据联网。  车辆排放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为了控制排气污染,那么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指的是什么呢?它指的是《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简称第六阶段。该标准规定了第六阶段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和颗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以及装用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及其发动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新生产车排放监督检查和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其中,涉及的气体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以等价二氧化氮(NO2)表达)、碳氢化合物(HC,例如:总碳氢(THC)、非甲烷碳氢(NMHC)、甲烷(CH4)等气体排放物。更多标准详情查看:《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
  • 东莞碳达峰实施方案出炉,全面实施“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产业绿色提质……6月1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东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实施能源领域降碳行动、工业领域降碳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低碳示范创建行动等“碳达峰十二大行动”,积极探索有东莞特色的碳达峰路径,为全省实现碳达峰作出东莞贡献。根据方案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东莞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生活方式得到广泛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以先进制造业为根基的现代产业全面构建,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发展新能源光伏发电达200万千瓦当前,东莞能源资源禀赋及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降碳任务较重,需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快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行业节能减碳,多措并举促进目标任务实现。方案明确,在能源领域降碳行动方面,东莞要通过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提升天然气高效利用水平,合理调控成品油消费,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举措来实现降碳目标。具体行动上,将推进沙角电厂等燃煤机组退役,有序推进造纸等行业企业自备电厂“煤改气”工作,推进天然气在商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的高效利用。 同时,引导一批布局不合理、经营不规范的储油库退出,到2030年底,全面优化调整东莞市储油库布局。在新能源发展方面,不断优化能源供应模式,支持新型分布式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以“整镇光伏”推广示范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商业楼宇等领域的光伏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创新各类“光伏+”综合利用商业模式,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材料、技术、新业态先行先试,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光伏产业链建设。到2025年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左右,清洁能源装机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左右。此外,东莞还将积极争取藏东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东莞,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情况下,适度增加调入绿电。并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电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打造大湾区一流智能数字电网。开展需求侧电气化程度提升下的电网适应性研究,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到2025年,东莞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要达20万千瓦。产业绿色转型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2%作为制造业名城,东莞工业领域降碳行动显得尤为重要。方案提出,在工业领域降碳行动中,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方案明确,东莞要建立管理控制清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增量项目,不予审批不符合能耗双控要求的新项目。到2030年,造纸等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于耗能较大的造纸行业,要科学有序推进造纸企业“煤改气”,支持企业进行生产设备升级及技术工艺改造,推广应用绿色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鼓励能耗低、工艺设备先进、生产效率高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东莞低效造纸产能退出。产业绿色转型方面,坚持高品质建设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重点布局高附加值、低消耗、低碳排放的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新一轮企业倍增计划,做大做强重点企业梯队,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带动作用。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纺织服装鞋帽、食品粮油、现代家具、造纸及纸制品、玩具及文体用品、化工制品、包装印刷等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做精做优传统产业。根据行动要求,到2025年,东莞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2%。发展低碳产业方面,推动以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新型能源利用等为主导的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全社会共参与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绿色低碳,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方案提出,要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通过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接下来,东莞将深化居民碳普惠试点,完善低碳生活、低碳消费、低碳生产的正向激励机制,创作多样化的生态文化产品,引导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同时推广使用绿色产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并严控商品过度包装,积极推进减塑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宣传方面,将支持和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对节能降碳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全社会共同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首部木门窗国家标准将实施 行业全面备考
    中国木门窗行业首部国家标准——《木门窗》GB/T 29498-2013,2013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此,木门窗企业是否做好了准备?生产能否完全达到新国家标准的要求?记者近日从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了解到,该标委会联合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北京市建筑木材公司等单位组织了一系列新国标培训与技术交流活动。木门窗行业开始了一场针对新国标的“备考”。   考试合格才在工程竞标中占优势   据记者了解,即将实施的《木门窗》标准是我国木门窗行业首个专业性细分的国家标准,颁布实施《木门窗》国家标准,针对的主要是工业化生产,在现代建筑上使用的木门窗产品。标准从木门窗的产品分类、名词术语到产品的检验、运输、贮存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不仅针对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需求、使用需求提出了要求,在编制风格上也力求与现行的其它建筑门窗标准保持一致,方便使用。   新标准对于木门窗行业有了更严格的规定,行业发展有法规可依,对于解决目前市场混乱纠纷现象将有明显效果。标准实施后,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由不规范走向规范,不仅将打破木门窗行业发展的标准化瓶颈,更会使整个行业迎来一次新的洗牌。此外,木门窗行业的产业升级还将催生大批低碳、节能新型木门企业。   在目前的木门窗领域,设计师要根据顾客不同尺寸需要,进行尺寸确认和图纸的设计,再将图纸交由工厂生产,然后,由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这样一来,测量就需要专业的技术和严谨的操作,任何差错都可能造成消费者的不满。这样的一个过程,导致生产周期比较长,顾客可能不能接受,工厂没有标准的生产流程,也会耽误生产效率。   而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会有这样的问题,喜欢的款式,但是尺寸和自己的门洞不太相符,在这样的情况下,购买木门就需要定制,但是在工厂订单量比较繁忙的时候,定制的周期会比较长,有可能跟不上装修的进度,客户在这时候可能就会选择放弃此款木门。当在特定的尺寸下,木门窗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顾客只要根据自身款式的喜好,就可以挑选符合自身需求的木门,对于木门窗品质和款式的认同将不受木门尺寸的影响,购买更加人性化。   因此,木门窗标准化将成为促使木门业发展的催化剂,对于生产企业来说,由于采取了标准化的生产流程,生产效率提高,产能能够很好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生产企业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现代化生产的优势。   门窗企业国际化进程将加快   木门窗产业的标准化,对推动企业发展,造就国际化的大型企业也有重要的作用。木门窗产业在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的历史,国际化是当前的潮流,但是,目前中国木门窗业还没有出现一个大型跨国公司。过去我国的木门窗产品大多在国内使用,而现在很多企业的产品已进入国际市场。在国外设计进入中国,中国产品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国内企业往往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自己的产品标准,国外设计师的技术要求、国外零散的企业标准往往成为我们供应产品的唯一依据,门窗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相当被动。   专家指出,培育一个跨国门窗企业,要有几个决定性的因素:第一是生产要素国际化 第二、品牌国际化 第三、产品生产研发国际化 第四、跨国经营。而实现这些的前提则是要有严格的制作标准。虽然目前在门窗行业也有一些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但这些都不能“统一大局”,中国门窗业目前处于国际化的第二阶段,发展势头依然很快。此次《木门窗》国家标准的出台,为门窗企解决了这个问题,有了标准可依,不仅可以助推门窗业的标准化进程,也为中国门窗企业提供了在国际上生存、发展更大的空间,能更好更快地立足国际,冲出国门走向世界。
  • 北京市全面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2022年北京市作为全国8个省市县三级联动试点省份之一,按照国家要求高质量完成了试点任务。今年,土壤普查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北京市坚持把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作为政治任务,提前谋划、全面部署,市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土壤普查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土壤普查全部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实操阶段。全面完成普查样点校核。一是开展样点内业校核。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省级校核实施方案》,市三普办组织市农林科学院对朝阳、海淀、丰台3个区的276个土壤表层和剖面样点开展内业校核,在此基础上加密布设土壤样点113个。二是开展样点外业校核。为确保土壤普查工作的科学性,提高普查质量,按照国家样点校核原则,在前期开展样点内业校核的基础上,4月20日,市三普办组织海淀、朝阳、丰台三区土壤普查办对全部土壤普查样点开展现场踏勘和实地校核,对因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样点可用性与持久性、道路可达性等原因导致布设不合理的表层样点进行调整,共计完成389个土壤样点野外校核。目前全部普查样点已通过国家审核并下发至各区。深入开展三普技术培训。5月25日,市三普办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技术培训会。市、区土壤普查办工作人员及外业调查采样队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参加了培训。中国农科院、市农林科学院专家就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操作及外业调查采样关键技术进行了全面培训,有95%的参训学员通过了现场考核,获得市土壤普查办颁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证,为即将开展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奠定了基础。3月6-7日和5月26日,市三普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土壤三普内业检测技术培训和专题培训,北京市16家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检测技术骨干等19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培训。通过内业培训,系统讲授了土壤检测标准、检测技术要点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内容,快速提升了第三方检测队伍的专业能力,为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完成调查采样队伍遴选。为了确保北京市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市三普办组织相关区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遴选管理的通知》要求遴选外业调查采样机构,遴选工作注重第三方机构的土壤普查专业能力。目前,朝阳、海淀、丰台三区均选定了具有土壤专业背景,且技术力量较强的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并建立了专业技术队伍。此外,北京市土壤普查办积极发挥指挥棒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强化组织实施,对2023年北京市土壤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北京市要以最高的标准、最快的速度全面完成三普任务。
  • 广州新式尾气检测设备不足 检测暂未全面开展
    原定于8月1日开始在广州全面实施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标准,因故没有全面实施。   记者至车管所检测站调查发现,广州车管部门下属机动车检测站大多仍在使用老式怠速法检验机动车尾气装置,而首次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新上牌车辆,无需进行尾气检测。   上周,广州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8月1日开始广州将实行全新的“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方式,在车辆年检时结合怠速检测法,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双重检验。   车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广州机动车检测站中,拥有新式设备的站点“寥寥无几”,绝大部分仍在使用怠速法检测。“新的设备仍在等待质监局的质量检测,过关后还需要调配资源,为检测站配备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环保部门介绍,广州市已有“十多家”检测站配备了“简易工况法”设备,与车管部门所介绍的不符,相关检测价格也未进行公布。
  • 政府工作报告: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
    p   两会期间,“环保”再次成为最热话题之一。3月5日上午9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对2015年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201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p p   这其中涉及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02.html" strong 环境监测 /strong /a 的工作有哪些呢?仪器信息网小编进行了整理。 /p p   2016年重点工作 /p p   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 strong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 /strong 和节能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燃煤锅炉。增加天然气供应,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发展扶持政策,提高清洁能源比重。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减少直接焚烧。全面推广车用燃油国五标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0万辆。在重点区域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p p   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 strong 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 /strong 。强化环境保护督察。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必须严格执行,对超排偷排者必须严厉打击,对姑息纵容者必须严肃追究。 /p
  • 排污开启“一证式”管理,国家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
    为进一步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完成《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方案》对标“全面”,聚焦问题,从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等方面,提出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主要内容。到 2025 年,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初步实现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全量管控和制度衔接、数据共享共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和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信息化监管全面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到 2027 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面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有效发挥。主要内容有: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一)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化标准限值要求,增加基准排气/排水量及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完善超标判定方法。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施效果评估,增加土壤、海洋、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等管理需要,结合《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快调整修订名录。发布实施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技术规范,制修订总则、重点行业、环境管理台账及执行报告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适时修订重点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完善制订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开展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研究,健全排污许可技术体系。(二)优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推动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25 年前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启动海洋工程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探索将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和产品清洁运输要求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路径。优化排污许可证格式及管理内容,实施新版排污许可证,有序推动排污许可服务保障环境管理要素重点工作。修订污染物许可排放量计算方法,对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达标区和非达标区排污单位分类施策,逐步实现基于区域污染物减排目标和排污单位排放现状水平的许可排放量管理。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流程,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三)强化排污许可证核查。建立部门联审联查、共管共用工作机制,组织按照水、气、土壤、固体废物、噪声以及自行监测等各环境管理要求分工审查,对首次申请、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完善“国家复核、省级抽查、地市自查”三级质量保障机制,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常态化审核,实现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全覆盖。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核查情况,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当纳入固定污染源工作成效考核,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四)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对接污染防治攻坚战需求,细化分解各环境要素管理任务,推动将相关环境要素管理要求依法依规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落实大气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全面完成特殊时段管理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做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污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建立排污许可数据共享机制,将排污许可数据作为污染源排放清单、应急减排清单编制的依据。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好入河(海)排污口管理与排污许可管理的衔接。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五)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研究建立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适应的环评管理体系,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推动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类别相协调。统筹制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统一污染物排放量测算技术方法,做好与排污许可技术体系的有机衔接。修改完善环评申请材料要求,衔接排污许可中废水、废气等相关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数量、方式,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噪声防治、特殊监管要求等。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许可排放量应全面承接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污染物排放量,依法未纳入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及已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量应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相衔接。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涉及民生工程的固定污染源及建设周期较短、环境影响较小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固定污染源,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接续办理。加强涉变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管理,对于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直接申领排污许可证。(六)推进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涉及产业结构升级的淘汰、取缔、关闭企业应依法及时注销排污许可证,减排工程措施及污染物削减量在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记载,探索基于不同行业排放绩效水平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路径。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权的确认凭证和管理载体,排污单位应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基础上,可对通过关停、技术进步、深度治理等削减的排放量进行市场交易,排污权交易的量、来源和去向均应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到 2025 年,排污许可证注销变更情况作为总量减排审核管理的重要依据;到 2027 年,推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全面用于总量减排审核管理。(七)优化自行监测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联动。建立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落实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要求,督促持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编码管理,统一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执法监管系统编码。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自动监控质量管理规定和标准,推动自动监测设备规范运行。(八)加快生态环境统计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启动重点行业和地区排放源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试点,形成统计调查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统一信息报表,逐步统一规范固定污染源填报内容、污染控制因子、核算范围和方法、管理要求等。2024 年开展全国火电、钢铁等行业全面衔接试点,制作试点行业企业统一信息报表并纳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组织企业开展填报,相关数据传输至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实现一次填报同时满足两项需求。到 2025 年,基本实现重点行业排放源统计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企业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报送全部污染物排放量,并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减少填报遗漏和核算误差。到 2027 年,推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全面应用于排放源统计,确保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覆盖范围和质量能够满足统计工作要求,实现一个企业、一个口径、一套数据。(九)强化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统一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量化管控的污染物种类及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对排污许可证明确的污染物排放口分别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推进基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按照国家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有关要求,建立管理信息交换与共享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金税系统数据对接与共享。到 2027 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成为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的重要依据。(十)探索其他环境管理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衔接,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两证合一”先行先试,逐步推动依法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全面纳入排污许可证统一管理。鼓励地方试点,研究碳排放纳入排污许可的实施路径,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建立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衔接机制,实现多污染物协同管控,探索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辐射环境影响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实施路径。探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海)排污口设置、排污许可证三者衔接的审核及审批制度。优化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管理,推动环境信息数据回流与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服务企业“单点登录”“一网通办”。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十一)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排污单位实行自主申领、按证排污、自主监测、自主记录、自主报告、自行公开,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制度,明确关键岗位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实施专人负责排污许可日常管理,建立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情况的自我核查、自我监督、自我报告的工作机制。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对排污许可平台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等管理规定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立排污许可管理标杆指标体系,形成激励工作机制,打造一批排污许可管理的标杆地区、行业和企业。(十二)严格排污许可监管执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是生态环境部门固定污染源日常监督执法的主要对象。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强化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联合监管、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监测部门做好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自行监测方案的合规性核查、执法检查的技术支持,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排污许可审批和环境执法部门;排污许可审批部门根据自行监测执法检查、合规性核查结果,督促排污单位依法变更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环境执法部门对无证排污、未按证开展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开展固定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将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获取排放数据作为非现场监管的重要依据,为现场监管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对排污许可管理的标杆企业,非必要不现场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纳入生态环境部督查帮扶范畴,强化震慑作用。(十三)提升执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口规范设置二维码标识,推动排污许可证副本电子化管理。优化环境执法技术手段,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有序推动移动执法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接,排污许可数据全面支撑固定污染源日常监管和环境执法监督。(十四)强化社会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主动公开排污许可核发和执法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有效的意见交流渠道,正确引导和规范公众理性、有序参与排污许可监督过程。建立环境守法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将排污单位严重违法信息纳入企业征信体系并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大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力度,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信息、自行监测信息、执法监管信息、执法处罚信息统一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建立公众有奖举报,推动社会公众、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参与监督,营造政府引导、企业守法、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做好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十五)优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互通、智能校核、统计分析等功能,提升许可平台的规范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制定许可平台建设、共享接口技术规定,建立许可平台运维管理规范化制度。编制排污许可智能校核规则,研发智能校核模块,持续提升排污许可数据质量。推进开展固定污染源管理协同应用试点,进一步发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生态环境领域固定污染源监管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加强排污许可数据库建设,强化数据回流与数据整合,推进固定污染源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协同管理,探索固定污染源“一站式”管理模式。鼓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支撑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决策。(十六)加强组织保障。生态环境部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改革任务。各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实施计划,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鼓励开展许可排放量与环境质量衔接等领域排污许可前瞻性研究,启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学科建设,提高排污许可科技支撑水平。继续完善包保帮扶机制,适时通报全国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实施情况。(十七)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强化基层能力建设,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执法和监测队伍建设,增强排污许可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开展排污许可技能大赛。抓好新调整人员培训、常态化业务考核等,建立考核与激励机制。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排污许可技术机构管理,出台规范排污许可技术机构管理指导文件,积极培育和规范咨询服务市场,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自行监测管理、环境执法监管等技术机构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团队。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对编制技术能力低、信用程度差的第三方,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动态更新的原则建设涵盖国家、省级、市级三级专家信息的专家库,遴选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专家库。(十八)加强宣传指导。加强舆论引导,加大生态环境部“一网双微”、中国环境报、排污许可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公众对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及时解读排污许可政策。组织“送法入企”活动,持续开展现场检查的普法宣传。附: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2、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3、《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我国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十一五”以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总体上安全有保障。各类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基本保持在95%以上,并呈逐年上升态势。2009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4%、99.5%和97.2%,与2005年相比,分别提高3.1、1.9和2.5个百分点。生鲜乳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10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9.1%、98.8%和100%,均保持较高水平。   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执法监管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法律配套规章以及一些地方性的法规也相应颁布实施。执法工作全面加强,先后成功组织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奶站和饲料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等活动,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投入品为重点,开展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水产品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有效地遏制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充足供应、安全可靠。   监管体系逐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格局初步形成。2008年农业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20多个省厅相继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监管机构,地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也逐步建立。2009年农业部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到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中统一规划,力争3年内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实现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有专门监管机构、乡镇一级“有职能、有人员”的监管工作体系。   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测不断深化。全面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总投资59.06亿元,建设了1个部级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中心、42个部级专业性农产品质检中心、15个部级区域性农产品质检中心、36个省级综合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200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各类检测技术人员由1.96万名增至2.3万名,增幅17%。组织制定了二期建设规划,全面加强市、县基层检验检测能力。深入实施了普查、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以及农兽药残留监控、水产品药残监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控等监控计划,针对大中城市消费安全的例行监测品种已包括6大类101种,检测参数达68项,覆盖全国259个城市,形成了涵盖全国主要城市、涉及主要农产品的监测网络,风险防范和预警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标准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投入1.96亿元,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44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达到4400多项,农业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万余项。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CAC)国际标准制定工作,成功争取到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持国资格,举办了4届CCPR会议。同时,深入开展标准实施和示范工作,组织实施了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投入1.19亿元,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近500个。启动了“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规划创建819个园艺作物标准园以及一大批畜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和水产品健康养殖场。   认证体系快速发展,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规模不断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部、省、地、县四级工作机构基本建立,体系队伍不断壮大,制度规范不断健全,认证步伐不断加快,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2009年认证无公害农产品9507个、绿色食品5865个、有机农产品1415个,分别比2005年提高94%、16%、26%。“三品一标”总数达到7万多个,主要食用农产品认证量占全国食用农产品商品量的30%多。   “十二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下月起口罩将实施全面升级!新国家标准有哪些革新?
    p   2020年7月1日,国家强制性口罩标准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将正式实施,新标准代替的是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p p   新标准在颗粒物过滤效率检测方法(检测设备分辨率、颗粒物粒径的换算方法、KP过滤元件过滤效率加载测试终点判断方法)、泄露性的检测方法、呼吸阻力的检测方法、呼吸阻力的技术要求、呼气阀气密性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呼气阀保护装置的名称、死腔的检测方法、半面罩视野的技术要求、全面罩视野的技术要求、全面罩镜片的技术要求、可燃性、清洗和消毒、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使用性能、头带测试方法等方面的要求都进一步细化。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新旧标准的主要区别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70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45f4345a-a539-4e6b-9370-f446b62b337c.jpg" title=" 1.png" alt=" 1.png" width=" 600" height=" 70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2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2017ed39-9424-4e00-b189-99b5c73bc778.jpg" title=" 2.png" alt=" 2.png" width=" 600" height=" 825"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5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f47197e0-788b-499d-964b-9fe330cb1b08.jpg" title=" 3.png" alt=" 3.png" width=" 600" height=" 152" border=" 0" vspace=" 0" / /p p   综合来看,新的口罩标准在呼吸阻力、气密性、实用性能、清洗和消毒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新口罩标准给予了我们更多抗击疫情的信心。 /p
  • 投资要过山海关了,国务院批复《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1〕88号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修改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发,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着力构建区域动力系统,着力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三、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要提高对东北全面振兴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施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方案》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四、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指导,在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实施、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依托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牵头制定东北全面振兴年度工作要点,压茬推进工作落实。要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国务院2021年9月6日
  • 国内外专家齐呼吁尽快全面启动中国人类蛋白质组计划
    在日前结束的第381次香山科学会议上,国内外众多专家呼吁,在国际蛋白质组计划呼之欲出的之际,应尽快启动中国人类蛋白质组计划。   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员杨晓明介绍,蛋白质组学是一门新兴但发展迅速的学科。1994年,蛋白质组概念的提出加速了蛋白质组学的凝聚和发展,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自此纷纷加大对蛋白质组学的支持力度,蛋白质组学成为各强国科技角力新的“战场”,尤其是2001年国际人类蛋白质组组织成立之后,蛋白质组研究进展迅速。   10余年来,蛋白质组学无论从技术方法和研究策略,还是研究资源和研究领域等都有了质的飞跃。近几年来,在蛋白质组定量分析、翻译后修饰研究、规模化相互作用及功能研究、生物标志物的筛选验证、抗体制备、数据标准和数据挖掘等方向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同时,蛋白质组研究的核心技术,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实现更高通量、定量地分析生物样本中的蛋白质组成和变化。目前,蛋白质组学研究已逐渐从全蛋白质组学向亚细胞蛋白质组学转变,从定性分析向定量描述转变,从实验室研究到临床应用拓展,从数据积累向知识挖掘转变。   目前,蛋白质组学已成为几乎所有国际著名医学研究机构的重要支撑平台,在疾病研究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国际上也先后启动了多种疾病的蛋白质组研究计划,直接寻找疾病相关特异蛋白质或对疾病相关已知蛋白质进行深入机制分析。   本次会议执行主席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蛋白质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贺福初研究员认为,蛋白质组学不仅自身发展迅速,并且作为生命科学与生物高技术的新一代引擎,带动了大量相关学科领域的快速发展,为生命科学的研究、生物技术的应用和人类疾病的防治带来新的革命。通过与基因组研究的对接,极大推动了基因组的全面阐释、“基因组”天书的系统解读 通过其学术与技术的系统性、全息性,全局性地揭示了生命活动的规律和本质、人类重大疾患(及其病原体)致病的物质基础以及发生与发展的病理分子机制 通过其强大的需求牵引和突出的集成融合,直接推动了分析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等学科在生命科学与生物高技术中的深层次应用及其各自的快速发展。   据悉,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和支持蛋白质组学的发展,并较早部署和启动蛋白质组学一系列重大项目。在国际人类蛋白质组组织先后启动的十多个国际性蛋白质组计划中,由我国科学家倡导并领衔的国际人类肝脏蛋白质组计划是最早启动的两个蛋白质组计划之一,也是首个人类组织器官的蛋白质组计划,该计划成功建立了蛋白质组研究框架、模式和标准,是国际人类蛋白质组计划各分计划中成就最为显著的核心计划之一。我国科学家无论是在蛋白质组学技术方法,还是在重要生物学功能和重大疾病相关的蛋白质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令国际学术界瞩目的重要成就,据统计,中国科学家在国际蛋白质组学主要刊物《分子细胞蛋白质组学》、《蛋白质组研究》和《蛋白质组学》上发表的论文数量排世界第二位。   据介绍,不久前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的第九届国际蛋白质组大会上,国际人类蛋白质组组织宣布全面启动实施国际人类蛋白质组计划,各国政府和科学家对该计划的全面实施给予了高度关注,并纷纷申领任务,中国有必要也有能力在这一宏大计划中发挥主流作用。   在这个大背景下,与会专家一致呼吁,我国应抓住蛋白质组学发展的新契机,立足国际发展前沿,加强蛋白质组学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 在建设国家蛋白质科学基础设施的基础上,通过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新试剂 充分整合现有蛋白质组研究基础,建立完善国家层面的蛋白质组学协作网络 结合国际人类蛋白质组计划的全面实施,整合国内优势力量,加快启动实施中国人类蛋白质组计划 推进前期基础研究成果的转化,使其真正成为重大疾病防诊治和创新药物研发的源头创新的成果 综合我国产出的海量人类蛋白质组数据,建立以中国为主的蛋白质数据库,充分利用这些数据,积极推进蛋白质组数据对人类基因组的注释,并全面揭示生理功能调控规律和病理机制 加大蛋白质组学推广和普及的力度,针对不同人群加强蛋白质组学的培训和教育,培养更多的蛋白质组学人才,拓宽其应用领域和方向。同时针对严重制约我国医药、农业、工业、资源环境与能源、国防等行业/产业改造、换代中的蛋白质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实现我国蛋白质科学与技术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带动我国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的快速突破,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科学技术原动力和战略性基础性支撑。
  • 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省委省政府发布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湖南建设成效明显。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湖南基本建成。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全面建成。《意见》涉及七个方面主要任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湖南建设安全底线、打造美丽中国建设湖南样板、开展美丽湖南建设全民行动、健全美丽湖南建设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政治责任,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湖南建设成效明显。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湖南基本建成。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8万平方公里,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到2035年,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72.66万亩。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加快构建“一圈两副三带多点”城镇空间格局。  2.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进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构建以电力为基础的新型能源体系,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气化湖南”等工程,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到203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不低于30%。  3.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严格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开展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统筹推进铁路物流园及专用线建设,推进公共交通场所绿色化改造。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 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4.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强化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强化重点领域节能,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有色金属、风电和光伏设备、动力电池等循环利用。推进原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5.建设美丽蓝天。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守护蓝天”攻坚行动为抓手,突出十大重点领域,抓好八大攻坚工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城市联防联控,深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和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开展“创A行动”。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强源头防控,全面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强化机动车排放达标监管,推动高排放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科学防治烟花爆竹等污染。推进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强化恶臭、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到2027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各地级城市力争达标 到2035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进一步下降。  6.建设美丽河湖。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黑臭水体治理等攻坚行动,开展水质超标或不稳定水体治理。推进市、县、乡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全面建成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推进产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推进雨污分流,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枯水期、汛期和高温期水生态环境管理,防控蓝藻水华。推进江河湖库清漂。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到2027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97.3%,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 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7.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依法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监管。严格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推进在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90.3%以上。  8.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进长沙、张家界等城市试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 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9.建设美丽山川。筑牢自然生态屏障,推进武陵—雪峰山脉、南岭山脉、罗霄—幕阜山脉等重要生态廊道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和统一监管。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到2035年,全省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  10.实施“一江一湖四水”生态修复。推进长江岸线湖南段共保联治,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实施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巩固清理整治非法矮围、非法采砂等成果。强化“四水”小流域生态修复与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砂石土矿监管,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3.15%以上,水土保持率力争达到88%,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1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聚焦武陵山、南岭、洞庭湖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强化保护和管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进长江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措施。加强“千年鸟道”保护,强化风力发电等项目选址论证,坚决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违法犯罪行为。到2035年,全省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2%左右,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四)守牢美丽湖南建设安全底线  12.健全生态安全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省级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及历史遗留放射性废渣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加强核技术利用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加强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13.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持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抓好花垣县“锰三角”、娄底锡矿山、郴州三十六湾等重点区域,湘江、资江等重点流域,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矿涌水、尾矿库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责任体系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落实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五)打造美丽中国建设湖南样板  14.建设美丽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开展美丽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高大中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推动中小城市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强化生态共保环境共治,加快推进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建设,打造长株潭美丽都市圈。鼓励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绿色发展方式。积极培育美丽园区、美丽社区、美丽校园、美丽屋场等美丽单元。  15.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五千工程”,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和美湘村”。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 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六)开展美丽湖南建设全民行动  16.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健全绿色消费长效机制,推广绿色产品,开展“光盘行动”,发展生态旅游,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地级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17.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环保设施开放,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绿色卫士下三湘”系列活动。弘扬湖湘文化,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生态文学创作,讲好“美丽湖南”故事。  (七)健全美丽湖南建设保障体系  18.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美丽湖南建设法治保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环评源头预防效能,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健全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联动机制。  19.强化激励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改革要求。强化税收政策支持,落实环境保护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和差别化电价政策。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整县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与相邻省份开展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强化财政支持,确保投入规模与建设任务相匹配。发展绿色金融,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美丽湖南建设的支持力度。  20.加强科技支撑。高标准推进“4+4科创工程”,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重金属污染治理、矿涌水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加强高层次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1.加快数字赋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充分应用数字技术推动美丽湖南数字化治理体系构建。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天空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农村环境、地下水、新污染物、噪声、温室气体、辐射等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智慧执法体系建设。  22.实施重大工程。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减污降碳协同工程、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美丽湖南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把美丽湖南建设作为重大任务来抓,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  (二)完善推进机制。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分领域行动方案,加快形成美丽湖南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美丽湖南建设重大工程的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各市州各有关部门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年度工作情况,书面送省生态环境厅,由省生态环境厅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三)开展成效考核。开展美丽湖南监测评价,实施美丽湖南建设进程评估。按规定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湖南建设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 四大领域监测点全面扩容 300亿环境监测市场或加速启动
    日前,环保部发布《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指出,截至2011年底,全国大多数地区已全面开展涵盖空气、水、固废和噪声等四大领域的污染指标检测工作。   在上述四大领域,除大气和水质量监测备受政策重视外,固废污染及噪声监测也成为整体污染防治能力的重头戏。据《公报》披露,目前全国共有266个城市建立了固废污染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253个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噪声监测。   分析指出,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抓手除在于进行存量治理外,增量控制也是重要内容,而环境监测更是防治增量污染的主要着力点。随着四大领域环境监测点的全面扩容,将拉动环境监测仪器的市场需求。根据预测,预计未来5年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增长速度至少在30%以上,预计到2015年中国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   治理与预防两手抓   我国工业化进程已开启数十年,已有的存量污染成为环保治理的重点。环保部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排放总量达3700多万吨。   预防新污染源滋生,也是国家未来环保战略的另一大抓手。   在大气方面,目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共设置1436个PM2.5监测点 此外,全国共选取16家燃煤电厂开展汞排放监测试点工作。   在水质监测方面,松花江等8个流域已全面实施饮用水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同时,建立了环境监测仪器环境技术评估体系、18项监测仪器检测技术要求体系、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准入”制度框架。   在固废方面,2011年,全国31个省市共有266个城市建立了固废污染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而随着重金属污染防治被列入环保重点整治领域,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此前曾指出,“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环保的重点之一将是在全国130多个重点防控区域建立污染源控制系统。   此外,噪声污染也被列入环保监控的重点领域。2011年全国253个城市已全面开展功能区噪声监测试点。   设备需求将放量增长   分析指出,随着各领域环境监测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设,将产生对环境监测技术设备的巨大需求空间。   来自券商分析师的报告认为, “十二五”期间,全国饮水安全和空气污染这两大常规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力度将继续加大,带动大气和水质监测仪器相关的存量需求增长确定。而重金属土壤及噪声污染首次在政策上被关注,从国务院到环保部再到地方政府,其综合治理的投入将很快逐步进入执行层面,将拉动相关技术设备的增量需求增长。   相关市场预测指出,预计未来5年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增长速度至少在30%以上,预计到2015年中国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   海通证券研究员分析指出,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合格产品目录和在检企业目录来看,现有大气和水质监测仪器市场参与者众多,截至2011年初,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检测仪认证检测合格产品相关厂家就有55家,烟尘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合格厂家有45家。而在目前备受关注的PM2.5监测领域,目前非国产的PM2.5检测设备的市场占有率超过70%,随着适宜国内PM2.5监测技术标准的出台,未来国产设备的替代空间巨大。这意味着一直备受看好的先河环保和聚光科技两大龙头企业将首先受益。   在重金属土壤和噪声污染监测方面,目前国内几乎处于空白。据了解,已有多年重金属污染检测技术储备的天瑞仪器掌握核心技术,其X射线荧光光谱仪产品在重金属检测领域优势明显。
  • 投资逾4000亿 上海环保“十三五”全面梳理监测需求
    “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一直是上海市的发展理念。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全面布局“十三五”期间上海市的环保工作。据了解,上海市预计“十三五”期间将投资GDP的3%用于环境保护,参照上海市2016年GDP计算,总投资额将超过4000亿。  环境仪器和环境监测在环保中的作用当然不能被忽略,仪器信息网编辑特对《规划》中涉及仪器和监测/检测的内容进行了梳理。  《规划》明确指出,上海市在环保标准上,将按照国内最严、接轨国际的标准推进污染治理,体现率先引领。在污染物减排方面,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个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增加挥发性有机物和总氮两个污染物。  水环境保护  在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方面,完善并严格实施上海市主要水源地应急处置、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跨界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市、区两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在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不同功能区域的水环境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白龙港、虹桥、泰和及郊区南翔、松东、奉贤西部等3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到2020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60万立方米/日。全面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治理。以中心城三大污水片区为重点,加快污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同步开展污水厂臭气治理。新建石洞口、竹园以及白龙港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郊区新建松江、嘉定、奉贤、浦东、金山、青浦、崇明等区污泥处理工程 新增闵行、杨浦、浦东等区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逐步形成以焚烧为主的格局,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0%。重点监控评估水源地、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等重点区域风险,实施相关控制措施。持续实施河湖水生态监测,推进河湖生态健康状况的跟踪评估。无论是治理工作还是监控工作,都少不了仪器的支撑。  大气环境保护  在工业污染源方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推进石化、化工、涂料、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全覆盖。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化工区、华谊集团、金山二工区、宝钢集团等重点企业实施VOCs综合治理 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等6个行业按照规程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和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控制措施 汽车涂装、船舶涂装、涂料和油墨生产、印刷等行业按要求推进废气达标排放治理。实施重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试点。到2016年底,完成全市VOCs重点排放企业综合治理。  深化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浓度控制相结合管理制度。推进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到2020年,钢铁、石化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  加强在用车检测和监管,完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制和检测标准,推广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全覆盖。  强化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形成海事、环保、质量技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船用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管理。  全面加强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强化监测监管,确保2020年全市扬尘污染水平下降20%以上。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大力推进建筑、市政、拆房等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等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大力推进码头堆场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  推进饮食服务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  土壤环境保护  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制定详查方案和技术规定,按照要求公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化工石化、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纺织印染、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冶炼及压延、非金属矿物制品、皮革鞣制、金属铸锻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农药生产、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及处置等12类工业领域),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等市政行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区域和持久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物质的潜在污染场地调查,摸清潜在污染场地基本情况。  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整合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绿化市容等部门监测资源,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设置,建立完善本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制定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绿化市容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污染地块的跟踪管理、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  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根据土壤污染现状动态调整种植作物品种,实现耕地安全利用。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制度。根据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场地环境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  加强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园区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加强日常环境监测监管,明确相关措施、责任和监管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开展吴淞、高化、金山卫土壤(地下水)环境调查。  建立完善场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场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逐步完善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  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污染源管控  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制定《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加强许可证管理,建成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持证单位“三监联动”管理。  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向社会公开。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全面完成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试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提升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系统等领域环保技术和设备 做实环境信息服务,逐步推动环境监测服务规范化、市场化。  其它环境风险管控  不断提升辐射监测能力。全面提升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实现环境质量监测全介质和全方位覆盖,达到全国环保系统领先水平。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新增浦东、松江、闵行等9个郊区监测点,完善预警在线监测体系,增加青浦、浦东等4个预警监测点。完善水源地在线监测系统,推广重点敏感源的在线监测。构建上海电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强化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辐射应急和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车辆配置,建立第二支辐射应急队伍,提高辐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长三角地区应急协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提升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修订完善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绘制中心城区噪声污染分布地图,加强噪声达标区管理。  继续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统计调查和开展环境激素本底调查。加强特征污染物排放监测与能力建设,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以铬、汞、镉、铅、砷等为重点,开展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状况调查,建立涉重企业全口径环境信息清单。优化涉重行业产业结构,逐步建立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将重金属污染物指标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到2020年,重金属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明显提升,重金属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15年的水平。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逐步构建市区之间、部门之间,资源互补、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以PM2.5、臭氧为重点的监测网络,完成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基本形成功能完备的复合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体系 构建以省界来水、水源地和区级断面为主的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完善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实现水质、水文数据实时共享 整合完善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 建成覆盖全市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 完善辐射应急及在线监测网络,提升辐射预警监测和应急能力 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污染源现场和周边环境监测能力 大幅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测覆盖范围,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全面覆盖国家、市、区三级重点监管企业,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向社会公开 逐步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加强卫星、航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实现对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的跟踪监测 全面完成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 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现场快速应急监测水平 填补现有标准的环境分析能力空白,优化水质分析能力,扩展化工特征因子环境监测能力,开发金属形态分析能力,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监管体系 制订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和质量管理方案,开发社会化服务监管考核信息平台。  全文见链接: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 药明生物全球最大使用一次性反应器的生物制药cGMP生产基地全面投产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c6f78f7f-ba9f-4a01-9c29-c518491b886d.jpg" title=" 001.jpg" / /p p   2017年12月6日,全球领先的生物制药技术平台公司药明生物(WuXi Biologics, 2269.HK)宣布在无锡扩建的全球最大使用一次性反应器的生物制药cGMP生产基地全面投产,总产能达30,000升。这是药明生物乃至中国生物制药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p p   2015年4月,药明生物宣布投资1.5亿美元在无锡扩建全球领先的生物制药生产基地,次年9月该基地2个1,000升灌流生产反应器的一期工程建成投入cGMP生产,成为亚洲最大使用一次性反应器的生物制药灌流生产车间 短短15个月后,新安装的14个2,000升流加细胞培养反应器已用于cGMP生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36700068-1e8b-4438-9c19-17734afa17e0.jpg" title=" 002.jpg" / /p p   随着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的新生产基地全面投产,药明生物cGMP生产能力将增加至之前水平的五倍,这将为全球合作伙伴即将上市生物药的商业化生产提供有力支持,加速生物新药从创新概念到商业化生产的整个进程,进一步巩固药明生物在生物制药委托生产领域中国第一、全球领先的地位,提升中国生物制药产业的国际地位。同时该基地也是已投产的中国最大的生物药生产基地之一,为我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政策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支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生物医药规模化生产的能力。 /p p   经过多年的努力,药明生物组建了以200多位资深海归科学家为核心、拥有2,500多名员工的研发生产团队,同时为中国、美国及欧洲等地区百余合作伙伴开发134个生物医药项目,覆盖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蛋白类药物等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重点发展的药品。 /p p   新基地的投产是对药明生物已有的强大生物制药生产能力的有力补充。早在2012年,公司已在无锡建成中国首个同时符合美国、欧盟以及中国cGMP标准、世界领先的生物制药生产厂房。该生产基地自投产以来不断提高产能至6,000升,以满足全球合作伙伴的临床样品生产需求,并于2014年获得国际制药工程师协会(ISPE)颁发的“年度特别奖”,使药明生物成为中国首家获得国际ISPE奖项认可的企业。今年8月,美国FDA在该基地完成了药明生物合作伙伴中裕新药抗艾滋病生物新药ibalizumab的批准前检查(Pre-License Inspection, PLI),这也是中国生物制药企业首次接受美国FDA类似检查。 /p p   “从想到使用一次性反应器进行大规模生产这个先进理念到建成全球最大使用一次性反应器的生产基地,我们仅仅用了两年多时间。这样先进的厂房设计投资低、建设周期短,如今已经被国内外多家公司相继引用,成为生物药厂房设计的新潮流。”药明生物首席执行官陈智胜博士表示,“新基地的全面投产将为更多国、内外合作伙伴提供更大产能、更高效率和更加灵活的生产服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179db4fc-ccae-4395-b516-0b54f85d1a86.jpg" title=" 003.jpg" / /p p   “我非常高兴药明生物新基地正式投入运营。”药明生物董事长李革博士表示,“我们将继续提升药明生物加快和转变全球生物制药发现、开发及生产的全方位一体化服务能力,为合作伙伴加快生物新药研发速度、降低研发生产成本,造福全球病患。” /p p   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满足公众临床需要,国务院近期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其中特别提及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推动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全面实施,这将为世界各地的创新机构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药明生物将更好地搭建中国与全球生物制药市场的桥梁,成为蓬勃发展的中国生物制药市场的门户:一方面持续助力国外合作伙伴将全球创新生物药引入中国,使中国患者与全球同步共享新药成果 另一方面,药明生物能帮助中国合作伙伴拓展海外市场,为全球患者带来福音。 /p p br/ /p
  • 涉及半导体、激光器、传感器等,美商务部对俄罗斯出口实施全面限制
    24日,美国商务部通过其工业和安全局(BIS)对俄罗斯进一步入侵乌克兰做出了回应,实施了一系列全面的严格出口管制,这将严重限制俄罗斯获得维持其侵略性军事能力所需的技术和其他物品。这些控制措施主要针对俄罗斯的国防、航空航天和海事部门,并将切断俄罗斯获得重要技术投入的机会,使其工业基础的关键部门萎缩,并削弱其在世界舞台上施加影响的战略野心。国际清算银行的行动,以及财政部的行动,是拜登-哈里斯政府对俄罗斯侵略迅速而严厉回应的一部分。当天宣布的出口管制措施是商务部出口当局对美国物品(包括技术)以及针对单个国家使用美国设备,软件和蓝图生产的外国物品的最全面应用。国际清算银行针对俄罗斯的出口管制措施对莫斯科国防、航空航天和海运业所依赖的敏感物品实施了拒绝政策。这些物品,其中许多以前在运往俄罗斯时不受控制,包括半导体,计算机,电信,信息安全设备,激光器和传感器。制裁措施还对49个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实施了严格的控制,这些最终用户已被添加到BIS的实体清单中。欧盟、日本、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和新西兰已宣布计划实施实质上类似的限制,并免除对其本国生产的物品的新要求。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标准建设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下为《实施意见》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创新、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存在的短板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改革的获得感。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加快制修订配套法规规章。及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有序推进技术指南制修订,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二)提升标准管理能力。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相关标准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强化药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措施,加强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完善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构建化妆品标准体系,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统筹协调。积极参与国际相关标准协调,提升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加强标准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标准服务水平。  (三)提高技术审评能力。瞄准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求,整合现有监管资源,优化中药和生物制品(疫苗)等审评检查机构设置,充实专业技术力量。优化应急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审联动工作机制,鼓励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研发。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审评决策中的作用,依法公开专家意见、审评结果和审评报告。优化沟通交流方式和渠道,增加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会议沟通频次,强化对申请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健全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药品进口相关制度。建立国家药物毒理协作研究机制,强化对药品中危害物质的识别与控制。  (四)优化中药审评机制。遵循中药研制规律,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重视循证医学应用,探索开展药品真实世界证据研究。优化中成药注册分类,加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管理。完善技术指导原则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五)完善检查执法体系。落实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有关部署,加快构建有效满足各级药品监管工作需求的检查员队伍体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大案件查办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药品检查机构建设,充实检查员队伍,延伸监管触角。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强化检查的突击性、实效性。加强境外检查,把好进口药品质量关。建立检查力量统一调派机制。国家药品检查机构根据重大监管任务需要,统一指挥调派各级检查员。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检查稽查工作需要,统筹调派辖区内药品检查员。鼓励市县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等人员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参与药品检查工作。  (六)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加强药品稽查队伍建设,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完善省级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其具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管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条件。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及时通报重大案件信息、移送涉嫌药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药品尤其是疫苗违法犯罪行为。  (七)强化监管部门协同。落实监管事权划分,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指导,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加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人员调派等工作衔接机制,完善省、市、县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  (八)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瞄准国际技术前沿,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龙头、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依托,完善科学权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创新疫苗及生物技术产品评价与检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持续加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快建设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价实验室,补齐检验检测能力短板。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对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能力达标建设。  (九)提升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巩固提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批签发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将符合要求的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指定为国家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机构。  (十)建设国家药物警戒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和省、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制定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推进与疾控机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数据联动应用。  (十一)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整合化妆品技术审评审批、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不良反应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执法稽查等方面的风险信息,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化妆品安全风险物质高通量筛查平台、快检技术、网络监测等方面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及时监测、准确研判、科学预警和有效处置。  (十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级人民政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应对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加强国家药监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建设,开展常态化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各级负责药品监管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国家参考品原料样本应急调用机制,有效维护应急检验设备设施,强化应急关键技术研发。  (十三)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制定统一的药品信息化追溯标准,实行药品编码管理,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追溯责任。构建全国药品追溯协同平台,整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追溯信息,从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开始,逐步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逐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加强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等衔接。发挥追溯数据在风险防控、产品召回、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  (十四)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大数据应用,提升从实验室到终端用户全生命周期数据汇集、关联融通、风险研判、信息共享等能力。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品种档案建设与应用,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企业、第三方平台等有关数据开发利用,研究探索基于大数据的关键共性技术与应用,推进监管和产业数字化升级。  (十五)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监管领域的融合应用。建立健全药品注册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系统和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推进审评审批和证照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加快推进化妆品监管领域移动互联应用,提升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推进各层级、各单位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逐步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坚持以网管网,推进网络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网络销售行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第三方平台管理,提高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网络交易的质量监管能力。  (十六)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紧跟世界药品监管科学前沿,加强监管政策研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加快推进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研究和应用。将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纳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中药、生物制品(疫苗)、基因药物、细胞药物、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新材料、化妆品新原料等领域的监管科学研究,加快新产品研发上市。  (十七)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强化专业监管要求,严把监管队伍入口关,优化年龄、专业结构。加大培养力度,有计划重点培养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加强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实现核心监管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任务实际情况,完善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培养方案,加强对省、市、县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和实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缩小不同区域监管能力差距。加强国家药品监管实训基地建设,打造研究、培训、演练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并推广使用云平台,提升教育培训可及性和覆盖面。  (十八)提升监管国际化水平。适应药品监管全球化需要,深入参与国际监管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和地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交流合作。以重点产品、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推动实现监管互认。借鉴国际经验,健全国家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地方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提档升级,推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药品监管能力率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完善治理机制。压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强药品管理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药品监管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的数据衔接应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实施药品安全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判定标准、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十一)强化政策保障。创新完善适合药品监管工作特点的经费保障政策,合理安排监管经费。建立审评审批企业收费动态调整制度。将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升购买服务效能。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地方药品监管工作。  (二十二)优化人事管理。科学核定履行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职能的技术机构人员编制数量。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引进具有国际监管经验、熟悉中国产业实际的高级专业人才。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保障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破除人才职业发展瓶颈。合理核定相关技术支撑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可向驻厂监管等高风险监管岗位人员倾斜,更好体现工作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二十三)激励担当作为。加强药品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忠实履行药品监管政治责任。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鼓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加强人文关怀,努力解决监管人员工作和生活后顾之忧。优化人才成长路径,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激发监管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推动形成团结奋进、积极作为、昂扬向上的良好风尚。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27日
  • 济南政府采购2017全面提速 年度自采支配额增至300万
    政府采购,不但体现政府“花钱”的精打细算,更体现“花钱”的公开透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规模扩容的当下,采购效率成为考量政府采购的关键指标。  济南政府采购改革大刀阔斧,政府采购将全面提速。市财政局回应公众诉求,采取多项改革举措,提升效率,进一步简政放权,赋予采购单位更多自主权限。2017年起,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直通车”制度,实现快速直通,“砍掉”7个采购审批环节,化繁为简。定点采购、自行采购、网上超市采购等多样采购方式,在今后采购过程中的应用也将更灵活。  “以前1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就要招投标,流程很长,现在标准放宽到200万元,对于通用类产品,还可以随时到网上超市进行采购。除定点采购和网上超市采购的以外,10万元以下的工程,5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也被允许实行自行采购。”读完《2017年度济南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后,一机关单位的采购负责人感触颇深。  2016年10月17日,济南市财政局公布《2017年度济南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过与《20152016年度济南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对比,可看出2017年政府采购一个明显的变化——采购人拥有更多自主权。  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赋予采购人以更多自主权,是支持简政放权改革的重要举措。”  政府采购制度卡住职能部门“乱花钱”的“脖子”,但现实存在的公开招标采购流程繁琐、采购时间耗时长等弊端,对采购效率提出新要求。为提升效率,济南市财政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抓大放小,能放则放,应放尽放”。  耗时最长的“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得以提高:货物、服务类限额标准从1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这意味着,200万元以下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可不进行公开招标。服务类、工程类分散采购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小额零星采购更为灵活,因为目录内品目的最低自行采购的限额也获得大比例提高,货物、服务类自行采购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5万元,工程类则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自行采购宽严得当 年度自采支配额增至300万元  并非所有的采购项目都适合公开采购,对于紧急采购、涉密采购等具有特殊性的项目,按照采购法的相关要求,采购单位可以自行采购。2017年,济南政府采购改革对自行采购实行“宽严得当”的采购管理创新。  《2017年度济南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货物类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 工程类和服务类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部门单位可以自行采购。  对采购单位的自行采购年度可支配额度也进行调整。符合自行采购条件的所有货物、服务、工程年度自行采购分别合计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换句话说,就是自行采购年度可支配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放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自行组织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选择评审专家,并且在采购进口科研设备时,不需审批,只需备案,赋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充分的自主权,提高科研资金效率,激发创新活力。同时,对高职院校医院的教学耗材、医用耗材也列入自行采购目录,各品目年度自行采购额不超过100万元。  自主权限的扩大,能放则放,并不意味着一放了之。自行采购额度增大,品目增多,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采购”,财政部门还要对其进行监管。单位必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备案,自行确定供应商后,必须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输入自行采购合同(含明细),才能进行验收和资金支付。  流程简化 审核变备案实现“秒过”  第三季度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年中最繁忙的时期,一半以上工作人员的精力要花费在审批上,每人每天待办采购审批事项超过百件。工作人员每天从早到晚对着电脑点击鼠标、查看附件资料,然后依据采购项目内容和预算金额,选择批复适当的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审核制给采购处工作人员带来沉重而机械的繁琐案头工作。  繁琐的采购计划审批工作,既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又掣肘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政府采购管理由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在政府管理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制不合时宜。  审批制两头“不讨好”,同时要面对采购人的“抱怨”——采购单位“等米下锅”,却遭遇“层层审核”,对急等“花钱办事”的职能部门来说,“干等”的滋味并不好受。  审批制最终实现改革——济南市财政局在采购计划管理方面实行了“审核变备案”的转变。采购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年中调整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计划报备,报备实现了“秒过”,不用再进行审批。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全市每年超过3000个政府采购项目从此处进入执行环节。这里的效率也在提升——接到采购申请后,1个工作日之内必须与采购单位进行联系,敲定论证时间。  政采“直通车”环节从7到0,7天变秒办  审核变备案的实施,大大提升了采购效率。在其基础上,市财政局经过接近半年的试行,决定自2017年开始,采用政府采购“直通车”制度,实现政府采购的“直通直达”。  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环节就明确全部采购要素,执行中直接以政府采购预算作为执行依据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这一次,不但不用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连主管部门的审核都简化了。  直通车制度实施的前提是,必须以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准确、细化填报为基础。如“品类编码”“品目名称”“采购数量”“采购金额”“进口产品品目编码”等要素,只有在这些要素不改变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直通车。“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将根据预算单位的选择,自动生成《政府采购“直通车”计划表》,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同时发送给财政部门备案。  “‘直通车’的实施,实现审批环节7个到0个聚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前后对照的“明白账”:此前参与审核的分别有预算单位、预算单位负责人2个环节,主管部门负责人1个环节,财政局业务处室初审、复审、分管局长审核3个环节,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核1个环节共7个环节,“直通车”制度实施后,直接实现采购人网上录入填报——代理机构实施采购的快速通达。  改革之后的济南政府采购,实现了程序简化、效率提升,时间全面缩减。  此前,规定财政部门收到采购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办理。因审批环节的取消,仅财政部门办理时间就缩短了7个工作日。  招标限额提高采购更高效  政府采购周期长,是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普遍面临的问题。根据现行的《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须经需求公示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期20天等,加上事前准备、签订合同等过程,一个项目运作时间至少需 1个月时间,有的长达2到3个月。  2017年,济南市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进行提高,例如货物、服务类限额标准从1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实现了200万以下采购可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极大缩短了采购时间。  为方便采购人,对需求频繁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网上超市”比价采购和竞价采购、询价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完成,此举同样减少了审批环节,让采购更简单可行。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又进一步压缩网上超市、询价、定点采购的时间,“接到采购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采购项目。”  取消投标保证金报名无需现场审核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采取了一项重要的流程简化:从2017年开始,政府采购部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实施多年的投标保证金成为历史。投标保证金的取消,给供应商带来了便利,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发展。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时,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仅需网上就能完成报名操作。  供应商注册流程也实现简化。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新开通的网上审核功能,供应商通过系统填写相应资料后,可以通过图片形式上传必要的送审材料,无需再到现场送审纸质材料。这不仅节省了供应商的材料打印成本,更节省了现场送审的时间成本。  电商采购互联网+出来的阳光高效政府采购  12月2日10时19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在济南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发布采购交换设备的采购项目。12月5日9时30分,供应商竞价开始,按照规定,项目公示与竞价同步进行并持续3天。最终,山东尚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18.56万元的最低报价成交。2天后,中标商就把货送上门。在此前,此类小额采购要花费至少1个月时间去采购。  ——这是济南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阳光快捷采购的真实案例。  2017年,济南政府采购将扩大网上超市规模,进一步解决“价高质次”问题。济南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系统是我市政府采购基础设施,网络覆盖济南市协议商品、协议供应商等。整个系统采用电子超市模式运作,提供竞价、直购等多种采购形式 整个平台公开透明,为各方主体提供交易载体,交易数据全过程保留 各种采购信息都通过网上超市平台对外同一门户网站展示,使得信息更加透明化,便于监督管理。  记者看到,在济南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登记的供应商中,除省内567家外,还有来自省外的供应商,其中来自北京的有12家。商品种类按照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录音笔、扫描仪、打印机、碎纸机等多类别分类,单项种类均超200。  济南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主要包含直购、竞价两种形式。其中,采购额小于5万元的采用直购形式,采购额大于5万元小于30万元的采用竞价形式。供应商将商品价格直接上网,实现快速更新商品及价格 采购单位直接上网订购商品,实现快速购买 采购单位直接上网比选价格,实现快速比价 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直接在线议价,邀请超市内所有同类供应商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实现快速降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直接将采购计划导入系统。这些都极大地简化了以往打印纸质资料跑流程的操作过程,买卖双方都从网上超市系统体会到了政府采购的便捷。
  • 应对疫情防控 2020年仪器招标工作将全面推行电子化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近期,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为更好应对严峻疫情态势,未来将尽快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实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扭转电子和纸质招投标双轨并行的局面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同时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同时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各地要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加快部署在线投标、开标系统,制定明确时间表,年内实现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线投标、开标。 /p p   通知全文如下: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p p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及时采取暂停招标项目现场交易活动、推行网上办理、减少到场要求等措施,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有序开展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地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要认真落实本地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在确保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对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影响。 /p p   二、切实避免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一刀切”。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软硬件优势,积极与当地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别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 /p p   三、保证招标项目竞争度和投标质量。针对节后复工企业可能出现在岗人员不足、工作协同不便、人员流动受限的实际,引导招标人依法、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等时限,以便投标人做好投标准备 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提供邮寄方式,不要求投标人到指定地点购买 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允许邮寄提交。 /p p   四、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对2020年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提出了明确目标。各地要狠抓目标落实,加强部门协调,着力消除全流程电子化的盲点、断点、堵点,尽快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实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扭转电子和纸质招投标双轨并行的局面。 /p p   五、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同时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各地要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加快部署在线投标、开标系统,制定明确时间表,年内实现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线投标、开标。 /p p   六、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各地要加快建设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应用信息化工具辅助评标,提高评标效率 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及技术规范,尽早实现省内常态化运行,并为跨省运行创造条件,有效减少评标人员聚集,实现有限专家资源充分共享 积极应对远程异地评标等对传统属地监管模式带来的挑战,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疫情防控期间,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 确有需求的地方,可以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招标项目探索开展基于网络协同的专家分散评标。 /p p   七、改进投标担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鼓励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 /p p   八、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升招投标服务供给。为保障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以及满足避免人员过分集中对开标评标场所的需求,各地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积极性,增加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开标评标场所的服务供给,允许招标人选择依法规范并符合行政监督要求的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招标,在监管到位前提下探索允许在社会化交易场所开标评标。 /p p   九、大力推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电子化。各地要积极适应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新形势,加快行政监督方式手段的电子化、智慧化。按照政务信息化要求,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加快部署行政监督窗口和监督工具,实现对电子招投标交易全程事中事后监管。 /p p   十、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标评标活动的招标项目,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指导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等适当方式另行通知招投标活动时间。对招投标活动实行减少人员聚集等相关措施时,确保对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要保证异议、投诉渠道畅通,不得借疫情防控之名实施排斥限制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p p   十一、切实尽责履行政府职能。各级发展改革委或者本级政府确定的其他牵头部门应当加强工作统筹,敢于担当负责,会同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畅通电话、网络等咨询渠道,及时为市场主体释疑解惑,保障招投标活动积极稳妥有序开展。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 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66号)要求,实行招标方案审批核准的电子化、便利化。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乱、监管不断。 /p p   十二、加强招投标活动服务保障。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暂停提供现场交易服务期间,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及办理,保障项目办理不断档 在提供现场交易服务时,要严格按要求落实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 要优化和简并办事流程,推行见证证明、场所预约等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利用在线核验、邮寄、告知承诺等方式取消或者减少人员到场要求 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省级招标公告公示发布媒介要充分利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移动互联网技术,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便捷的在线发布服务 对疫情防控相关招标项目的业务办理予以专门优先保障。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加强动态监测,密切跟踪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情况。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发运营单位要加强值守,快速响应,做好技术服务保障 便利CA数字证书办理程序,尽可能通过网络或邮寄开展原件审核、介质发放等工作。相关单位要加快推进CA数字证书网络共享,运用手机扫码等技术实现免插介质完成身份验证、签名盖章、加密解密等交易流程。 /p p   十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面向市场主体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招投标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行业自律,及时了解和反映行业运行状况、市场主体诉求,并积极建言献策。 /p p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创新开展招投标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精准施策,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提升招投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质量和水平。各地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问题、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p p   特此通知。 /p p br/ /p
  • 岛津元素分析产品家族全面助力ICH Q3D在中国药典的转化实施
    中国加入ICH六年以来,把握国际先进技术指南的核心理念,把新理念、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及时纳入到《中国药典》指导原则体系中,不断吸纳ICH指导原则的精华,特别是与化学药关系紧密的ICH Q系列的十多个指导原则,如Q3C 杂质:残留溶剂指导原则、Q3D元素杂质指导原则等,逐步推动《中国药典》相关指导原则体系建设。随着ICH指导原则在《中国药典》二部的转化实施,今年备受关注的元素杂质相关指导原则已分别于4月和11月发布两次公示稿。在11月上旬国家药典委组织的2025版药典拟增修订共性标准线下培训中,国家药典委员会专家就ICH Q3D指导原则在药典二部转化实施有关问题也进行了重要解读,说明ICH Q3D在中国药典二部转化工作的重要性。药典委已组织展开对《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相关品种的元素杂质的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逐步修订标准。经前期评估后,拟发布的第一批推荐品种涉及30余种原料药。目前中国药典二部元素杂质控制情况,有529个品种下有重金属检测,148个品种下有重金属和其他元素的检测,49个品种下设有具体元素的检测。随着ICH Q3D在二部的转化实施逐步落实,元素杂质风险评估理念将贯穿包括新药、创新药和仿制药等化学药品的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中,这就要求企业需做好自身产品的元素杂质风险评估工作,不再仅仅依赖现有的药典对品种所涉及的重金属以及相关元素的检测要求。本次中国药典的元素限度和测定方法指导原则充分吸收ICH Q3D(R2)和USP的精华内容,在限度确认方法的可操作性和易理解性更强,重在明确对测定方法的优化选择和方法验证的具体要求。其中,检测方法包括收录当前元素测定的主流分析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分析手段,本次X射线荧光光谱法也被收载。此外,由于传统化学类检测法,如重金属检查法等在中国药典收载时间较长,且兼具中国特色,本次指导原则依然保持收录推荐,以便平稳过渡。岛津拥有丰富的元素分析产品线,全面精准覆盖制药行业各元素符合国内外药典及指导原则的分析需求和法规要求。★ 等离子系统全面升级:新一代Mini炬管,中心通路更宽,离子化效率更高,基体耐受性更好,在保留低氩气消耗经济环保优势的同时,灵敏度得以进一步提升★ 高通量无需额外成本:高速池气体切换和快速进样功能有效缩短每个样品的测量时间★ 智能冲洗:当目标元素的定量值超过上限时,自动执行预设清洗程序的功能,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还能使用不同的冲洗溶液以获得更好的清洗效果★ 简单方便操作无忧:内置预设分析方法,包括优化好的参数,如等离子体、目标元素、质量数和内标典型应用ICPMS用于测定氨基酸注射液中铝元素杂质含量样品前处理:取8 mL样品加入2%HNO3 定容至10 mL后上机测试,标准曲线法测试样品中铝的含量。与传统的ICP-MS 相比,岛津ICPMS通过采用微型炬管、Eco模式和工业氩气,可大幅度减少实验室的运行成本,运行成本远低于常规ICPMS,使用碰撞池,能够在保证高灵敏度分析的同时降低多原子离子对测试的干扰。★ 不受固体、粉末和液体等样品形态限值,无需化学前处理,可进行非破坏分析★ 宽定量浓度范围(ppm~100%),主量元素测量是优势,可测微量元素★ 适合原料药和固体制剂的微量元素,特别是多种金属催化剂残留量的快速筛查分析典型应用EDX法分析原料药的元素杂质表3《中国药典》方法验证和验证结果综述岛津开发并制作EDX产品配套的“药物杂质分析方法包”用于分析ICH Q3D中规定的12种元素,本方法包使用标准品水溶液样品制作校准曲线,其有效性也得到了证实,分析结果表明:通过EDX方法来控制各种原料药和制剂产品质量方法是有效的。由于在一些情况下,EDX法分析的浓度限值满足日用量1g的制剂产品量级,因此,针对原料药种类和摄入量选择性地配合使用EDX法进行分析对于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非常有帮助。更多岛津元素杂质应用分析方案欢迎查阅《药物杂质分析综合应用文集》和岛津官网应用文章。复制以下链接前往浏览器打开下载文集:https://support.shimadzu.com.cn/literature/AP_NOTES/SGCOE-22-20.html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宁夏全面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台,优先开展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医药制造、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逐步延伸至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其他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如何治理新污染物?按照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区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备较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能力。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基础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方案提出,我区将从源头禁限的‘登记管理、淘汰禁用、绿色制造’,到过程减排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抗生素、兽药和农药使用监管’,再到末端治理的‘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废药品(液)安全处置、开展治理试点’等全过程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提高新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我区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行业排放等制度标准,强化政策落实落地。今年起,我区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在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周边区域,聚焦畜禽养殖、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选取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建立典型行业潜在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选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企业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选取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
  • 国五标准实施日期提前 东部11省4月起实施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5-T000-1-1-1.html" strong 汽车污染物排放 /strong /a 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环保部根据油品升级进程,要求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p p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p p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p p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p p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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