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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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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相关的资讯

  • 新家具检测标准年底强制执行
    中国家具协会近期透露,一种新的家具环保检测新方式和新标准预计年底强制执行。这个“气候箱检测”新方法所得出的数据,可以检出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际释放情况。   据悉,甲醛超标等环保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家具行业。东莞家具业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更严格的检测标准将使得一些在环保系数方面把关不严的中小家具企业遭到淘汰。   不经新标准检测禁止销售   中国家具协会近日透露,新的方法将在保持恒温恒湿的房间中实现“气候箱检测”,其所得出的数据,可以更准确地体现送检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整体实际释放情况。新方法除甲醛外,还可对家具VOC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做出判定,比国家制定的“按比例取样检测法”可检内容更多、更全。   此外,此次新检测方法,对木材、钢材、玻璃还有海绵,只要有一种材料环保不达标,都能集中体现在“气候箱检测”结果中。   据了解,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卖场将负责对家具做出严格检查,凡没有新检测报告的产品均禁止销售。   小企业或许受到影响   事实上,甲醛超标等环保问题一直制约着家具企业的发展。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通报2010年广东省木家具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包括东莞企业在内的两成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34批次产品检出甲醛释放量超标,其中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人造板和胶粘剂等原材料的进货检验控制不严。   甲醛超标问题严峻,新的检测方法可能又将强制执行,这让东莞的部分企业感到苦恼。厚街镇一家规模不大的家具厂老板曹先生说,如果年底强制执行,肯定会波及相当一部分家具企业。当前原材料涨价过快,家具企业的成本急剧上升,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他们无法再投入更多资金用于环保安全的防治。   以往,不少家具企业在检测过程中钻空子或抱有侥幸心理,这一强制性的标准,不但会促进市场中家具产品的集中升级,还将成为一场家具企业“淘汰战”的开局。
  • 四川强制执行3项童装国家标准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纤维检验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会发布的3项国家标准《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经过半年多试行后,四川将在4月1日起全面强制执行。   据四川省纤维检验局负责人介绍,3项国家标准已经于2009年8月1日在全国开始实施,考虑到四川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后,四川将于4月1日起全面强制执行。该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在儿童的风帽和颈部的拉带规格上有明确规定,幼童上衣的风帽颈部不允许使用拉带。服装的填充料中也要求不得含有硬或尖的物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刚硬部分构成的纽扣不应用于3岁及3岁以下童装,纽扣边缘不允许尖锐,防止造成危险。标准尤其要求,与食物颜色或外形相似的纽扣不允许用于童装 对退回服装的处理,生产企业应做好明确标记,不与完好的服装混淆 由于安全问题被退回的服装只能在完全修正后出售。
  • 美国玩具新规出台 6月12日起强制执行
    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SPC)投票通过采纳美国ASTM国际委员会于去年底颁布的新修订版本玩具安全标准F963-2011,该标准将取代原有的F963-2008成为联邦法律,并于2012年6月12日起强制执行。   新版标准修订主要涉及重金属、挤压玩具、具有球形末端的特定玩具、乘骑玩具和玩具坐椅的稳定性、悠悠弹性球、浴室玩具等条款。如重金属增加了对基材的要求,包括总铅含量和可迁移8种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化合物的含量,可溶性镉含量不得超过200μg,总铅含量的限值与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一致,可迁移元素化合物含量的限值与欧洲玩具安全标准一致 乘骑玩具增加座椅稳定性和超载要求及测试方法 塑料薄膜不再仅仅针对包装材料而是所有塑料薄膜材料等等。   此次标准修订内容涉及多种玩具类型,增加多个检测项目,其中塑料薄膜和重金属检测要求可能涉及所有玩具,该标准的强制实施必然增加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产品风险,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严把原材料采购关,在源头杜绝有毒有害金属。出口玩具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要注意购买符合新法规的环保材料,尤其是眼睛、纽扣、缝纫线等小部件 严把产品设计关,避免产品存在的潜在隐患,在产品设计开发时,应严格按照新法规要求,并同时考虑到产品在不正常使用时的潜在危害,避免因设计不良导致的产品退运或召回事件 严把产品检测关,确保出口产品符合新标准各项要求,委托权威的玩具检测机构,对产品结构及化学组分进行分析检测,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相关要求。 (韩文君)
  • 一次性塑料饭盒新标准将被强制执行
    一次性塑料饭盒将有合法身份 新标准将强制执行 一次性塑料饭盒将有“合法地位 (资料图片)   国家《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将于12月1日起施行。长期不被认可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可降解餐具将有“合法地位”。这对老百姓意味着什么?记者最近专访了相关的专家。   旧标准太模糊   据悉,此前我国尚未有一次性塑料餐具的国家标准,而是由每个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可降解餐具长期无标准可依,虽未明文禁止,却始终没有合法身份。   现在不少人关注自己用的饭盒是可降解的还是不可降解?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可降解餐饮具事实上也未必符合“循环经济” 的要求,即易回收、易处置、易消纳。而旧的“可降解餐饮具技术条件”,也只是推荐性而非强制性的,并且缺乏明确的成分标准,因此,市面上假冒伪劣的所谓“ 可降解饭盒”大行其道。   据厂家透露,生产可降解饭盒,其成本要比不可降解的高出20%。而由于旧的技术标准难以保证执法力度,因此,早已明令禁止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长期难以绝迹。   新标准强制执行   如今,一次性塑料餐具有了技术要求,但会否像以前“禁止发泡塑料”那样,形同虚设呢?对此,董金狮表示,新标准施行后,将对行业进行严格规范,对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作出三方规定,实行强制性标准,淘汰不合标准的生产企业,规范中小型企业。同时,工商等有关部门也将根据食品安全质量法等相关法规,对市场进行严格监管。   他特别指出,新标准中对可降解餐饮具有更为具体、量化的成分要求,如“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其淀粉含量不小于40%,“生物降解”的可降解餐饮具,生物分解率需达到60%等,届时只要严格执行,那些假冒伪劣的“可降解”产品,市场份额可能萎缩。   厂家未有足够准备   新标准将在12月1日实施,涉及到上万家一次性餐具的生产企业。他们做好准备了吗?   昨日(18日),记者就此采访全国最大的一次性餐具生产企业东莞某化学企业,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不清楚新标准,要等北京方面的通知”,而另一家广东大型一次性餐具生产商也表示,还在研究新标准。   对此,董金狮表示将在9月1日前后,在北京对各个企业进行培训、教育。另外,他还建言,“从家庭分类、社区分类做起,做好回收利用”是关键。   专家解读新标准:   首次制定了一次性使用塑料餐饮具国家标准,结束了过去不可降解餐饮具无标准可依的混乱状态,减少了每个企业必须制定企业标准的麻烦   首次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承认了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的合法身份,对可降解塑料餐具也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减少了过去企业盲目宣传推广降解塑料餐饮具给市场带来的混乱   对一次性餐饮具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是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壶、吸管等,但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等。   对餐饮具的耐热水性能、耐热油性能、漏水性能、负重性能以及微波炉耐温性能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 家具检测新标准即将强制执行
    日前,记者从中国家具协会了解到,一个更科学、更严谨、检测内容更多样的家具环保检测新方法正在制订之中,并预计于今年年底在全国强制执行。   具有相关环保证书的家具,却会导致房屋内异味不断,甚至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 通过按比例取样检测的家具,整件产品环保系数不一定达标 发现问题想送检,破坏性检测方式又是道难以跨越的坎儿。多年以来,消费者对于家具环保与否的认定一直处于被动位置。   “环保家具”不环保也没辙   今年5月,就有一起关于家具不环保问题的投诉:郭先生在空房间内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达标 而放入家具后再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达标。家具经销商表示,其品牌所有家具都是达标产品,若郭先生认为不达标,可将家具送至相关部门检测,并按照现行的《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标进行破坏性检测。若确实不达标,经销商愿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则由郭先生承担。此说法让郭先生很纠结。   根据专家的解释,他购买的家具有可能的确达到了国标——此检测是按比例取样检测,但由于木材的使用量过大,有害物质的叠加导致了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因此,破坏家具进行环保检测,其检测结果不一定对他有利,郭先生要承担家具被破坏了但却讨不到赔偿的风险。   家具更环保消费者更主动   据朱长岭介绍,修订后的新家具检测标准将在三个方面体现其优势。而南京环保专家也认为,改进后的新检测方法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利好。   利好一:整体检测,结果更可靠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南京亿谱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张永兵工程师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目前国内的家具检测方式和标准已经很严格,但在实际操作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国家制定的家具检测方法为“按比例取样检测法”,即按照比例从家具各部位裁取块状样板进行环保检测,不同大小与结构的家具所取板材块数也不同。但由于成品家具牵扯材料、工艺等多个环节,取样检测的部分虽然是环保的,并不代表整件家具环保。   修订后的新检测标准要求采用气候箱整体检测。“在保持恒温恒湿的房间中‘气候箱检测’所得出的数据,可以更准确地体现送检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整体实际释放情况,该方法将更科学、更严谨地帮消费者把控家具的环保系数。”   利好二:无损检测,检测风险低   家具的破坏性检测,让很多想要维权的消费者打了退堂鼓。郭先生之所以没能迈出这关键的一步,也是害怕“赔了夫人又折兵”。   而新的气候箱检测方法,则弥补了现行检测方式的漏洞。江苏科瑞特室内检测中心负责人潘东表示,这种新的气候箱检测确实比现行方法先进很多。“将整件家具放置在特定环境中进行检测,家具本身并不会有任何程度的损坏,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如果检测结果不尽如人意,可以找商家索取赔偿,如果检测结果达标,那就算花点检测费,也值得,全当买颗定心丸!”   利好三:环保家具,更名副其实   沙发、餐桌、衣柜……如今的家具已经不再是单一的木制而成,很多家具中会运用玻璃、金属甚至海绵填充物等材质。现行的检测方法由于只针对木制部分进行检测,无法客观反映家具的整体环保状况。   “气候箱检测,可以将家具所有部位纳入检测范围,检测整体环保状况。同时,还可在检测甲醛的同时对家具VOC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做出判定,检测结果更加全面、可靠。”张永兵指出,通过新的检测方法面市的家具环保性肯定会迈上新台阶。
  • 1077项国标不再强制执行 标签标注有两年过渡期
    p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关于& lt 水泥包装袋& gt 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公告称: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标准不再强制执行,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不变。 !--水泥包装袋-- /p p   通知指出: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1、标准编号由GB改为GB/T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2、相关产品的标签标注、标准备案(自我声明公开)等使用的原标准编号,企业可逐步进行修改、调整,自公告之日起过渡期2年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3、过渡期内,如有新的标准发布,则以新发布标准的实施日期为准。 /span /p p   原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f5246995-8cc1-485c-a0e5-e2fb218e359c.jpg" style=" " title=" 2017041014162148214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d988d65c-11b7-486b-a39a-3ad780b66abe.jpg" style=" " title=" 20170410141621712171.jpg" / /p p br/ /p p br/ /p
  • 俄罗斯将于2013年2月15日强制执行海关联盟(CU)新认证制度
    俄罗斯、白俄罗斯与哈萨克斯坦组成的海关联盟(Customs Union,CU)共同遵循的第768号低电压设备安全技术法规将自2013年2月15日开始强制执行。该技术法规涉及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涵盖电压在50V-1000V ac以及75V-1500V dc 的电气产品,包括家用电器、音视频产品、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等。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该技术法规的实施进程如下:   2011年9月2日前取得的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到证书有效期结束。   2011年9月2日至2013年2月15日期间取得的证书,有效期到2015年3月15日。   从2013年2月15日起,凡属于海关联盟(CU)管辖下的产品,必须申请CU认证。届时,三国将中止颁发原有各自独立的认证证书,包括俄罗斯的GOST-R证书。也就是说,俄罗斯必须于2013年2月15日完成GOST-R认证向CU认证的转换。
  • 美国FDA宣布《进口食品预先申报》规定将于9月6日强制执行
    据美国FDA报道,8月30日美国FDA宣布《进口食品预先申报》规定将于2011年9月6日强制执行。   据了解,FDA于2011年5月4日公布了《进口食品预先申报》的最终法规(暂行),并且已于2011年7月3日生效,该规定响应了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的要求。FDA在最终法规(暂行)中要求进口食品或宠物食品时需提前通知FDA,需报告遭FDA拒绝入境国家的名称,该规定有助于美国FDA更有效地应对进口食品潜在的安全风险。
  • 强制执行!3项石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5月11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详见附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以上标准修改单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在2024年7月1日以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建设项目,为新建企业;在2024年6月30日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为现有企业。新建企业自2024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以上标准修改单。现有企业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修改单第一条(1)和(2)、第三条b)和c)、第七条a),《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第一条(1)、第三条b)和c),《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第七条b)和c)、第十四条b)的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修改单的其他规定。  3项标准修改单聚焦行业重点和亟需解决问题,采取宽严相济策略,在加强关键环节管理的同时调整部分与生产实际不相符内容。(一)优化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是对工业生产过程中有机物料泄漏进行控制的最佳可行技术。为提高控制效率,修改单分类优化了泄漏检测要求,对低泄漏的密封点减少检测频次,对采用低泄漏设备和低VOCs原辅料的豁免检测,增加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二)细化废水液面VOCs逸散治理要求。将原标准中要求废水液面全部加盖密闭修改为对高浓度有机废水液面加盖密闭,对排放量小、排放浓度低的排放源豁免管控要求,对排放量大、排放浓度高的排放源实施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双重管控,提高废水液面VOCs逸散管控的针对性、有效性。(三)完善储罐和装载设施运行控制要求。针对目前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和呼吸阀泄漏治理要求不明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修改单增加储罐运行维护要求,明确呼吸阀的泄漏检测值,为日常维护及判定呼吸阀是否符合要求提供依据。针对石油炼制工业油品装载设施,强化底部装载要求,增加顶部浸没式装载密闭要求。(四)调整塑料制品工业的适用范围和治理要求。针对合成树脂生产和塑料制品加工不同的污染特点,对塑料制品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简化为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五)提升标准可操作性。修改单明确了企业有组织排放、边界达标判定、LDAR违法判定及措施性控制要求等,细化规定了采用燃烧工艺处理VOCs废气的含氧量折算、利用锅炉等设施协同处理VOCs废气的去除效率认定等要求,以便企业更好地规范排污行为。附件:1.《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修改单   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修改单   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修改单
  • 印尼公布关于强制执行印尼铝涂层平板玻璃镜国家标准的法令草案
    2014年1月7日,印尼公布关于强制执行印尼铝涂层平板玻璃镜国家标准的法令草案。   该法令草案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及进口、在国内分销和上市的铝涂层平板玻璃镜应符合SNI要求。这些产品的生产商应符合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认证要求并且将SNI标志和生产日期安置在每个产品上。   SNI标志的产品认证应由KAN认可和工业部指定的产品认证机构通过以下程序颁发:   1.基于SNI 要求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   2.质量管理系统(QMS) SNI ISO 9001:2008及其修订的实施审核。   工业部制造业基础司是负责执行此法令的机构并且为法令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   在国内市场分销的国内生产和进口产品应符合标准SNI 15-4756-1998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定义、质量要求和测试方法。 文章转载自: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 推荐性标准被强制性标准引用后是否必须执行?
    内容: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强制性标准适用的范围内是否必须执行?并请提供支持文件,谢谢!答复时间:2021-11-04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您好。《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其他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法规未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发布。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被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的内容必须执行,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本身的法律效力不变。"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美将强制执行儿童用品第三方检测认证
    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正式通过一项新的针对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的第三方测试及认证要求,以确保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符合美国联邦规定的邻苯二甲酸盐限值,该要求将于今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至此,儿童玩具及护理产品中铅、邻苯二甲酸盐含量以及电、热、机械等安全标准,都已明确从明年起,只有通过CPSC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并出具证书,该产品才能在美国境内销售。   第三方测试认证规定的儿童产品范畴包括限制使用邻苯二甲酸盐和铅的儿童玩具及护理产品,还包括ASTM儿童玩具安全标准规管下的玩具、婴儿学步车、全地形车、童用自行车、儿童睡衣等。根据美国《2008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规定,永久性禁止儿童玩具和护理产品中三种邻苯二甲酸盐物质DEHP、DBP、 BBP的使用量大于0.1% 暂时性规定在儿童吮吸、咀嚼的儿童玩具和护理产品中,另外三种邻苯二甲酸盐物质DINP、DIDP、DNOP的浓度不得大于 0.1%。此前CPSC对美国市场上销售的玩具和儿童产品中的铅含量限定为100ppm,已从今年8月14日开始实施。而玩具检测的强制性标准则根据 ASTM F963制定。   儿童产品第三方测试及认证要求在2008年制定消费品安全法案时就已提出,后因制造商、进口商等相关方的强烈要求,执行时间一推再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相关出口企业造成了“雷声大、雨点小”的错觉。而此次确定强制性执行日期,表明CPSC对执行该措施的决定依然未变,且力度不断加大。   强制实施的第三方检测认证将会导致企业出口美国的成本增加,难度加大。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在仅剩的这几个月的调整期内,企业要不断加强自身的绿色环保意识,开拓新技术跟紧新标准要求,确认产品中的限制化学品含量以及其它安全标准已达到出口国要求,对不合要求的产品作好升级和改进 产品出口前做好监测和认证工作,寻求信誉可靠、技术先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必要时可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寻求技术难关的突破。相关政府部门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更多的国内检测机构顺利成为美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给产品顺利出口美国提供更多方便。
  • 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下月强制执行
    从今年7月1日起,由欧盟颁布的建筑产品法规(CPR)将全面取代原来的建筑产品指令(CPD),进入强制实施阶段。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法规的生效,将对中国出口欧盟的近百亿美元建材产品迎来新挑战。   据悉,CPR法规适用于欧洲市场销售流通的包括建筑卫生陶瓷在内所有建筑产品,如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铺地材料、下水道设备、门窗、玻璃、结构金属产品、紧固件、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和结构木料等。新法规在原来限制建筑产品制造商的基础上,对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与产品流通相关的环节都做了全新的要求,不仅要求在欧洲市场流通的符合协调标准规定的建筑产品都须加贴CE标志,更是在基于环境的可持续性、流通相关环节(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方面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 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下月强制执行
    从今年7月1日起,由欧盟颁布的建筑产品法规(CPR)将全面取代原来的建筑产品指令(CPD),进入强制实施阶段。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法规的生效,将对中国出口欧盟的近百亿美元建材产品迎来新挑战。   据悉,CPR法规适用于欧洲市场销售流通的包括建筑卫生陶瓷在内所有建筑产品,如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铺地材料、下水道设备、门窗、玻璃、结构金属产品、紧固件、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和结构木料等。新法规在原来限制建筑产品制造商的基础上,对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与产品流通相关的环节都做了全新的要求,不仅要求在欧洲市场流通的符合协调标准规定的建筑产品都须加贴CE标志,更是在基于环境的可持续性、流通相关环节(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方面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 围观新国标强制执行 赢取哈希给力奖品!
    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全面正式实施,众多尚未实现达标的供水企业将如何应对?&mdash &mdash 是重压之下匍匐前进,还是激流勇进奋力达标? 作为水质分析仪器的世界领导者,哈希公司将与您一起见证中国饮用水卫生领域这一里程碑式时刻。 如果您想与哈希一起分享您在水质监测方面的心得,或者想与更多朋友讨论对新国标的看法和期待,就请即刻浏览哈希官网的水质新国标专题活动吧。 活动链接网址:http://www.hach.com.cn/hd/20120619/ 参与即可获哈希送出的给力奖品哦!
  • 建筑用钢强制标准将洗牌钢铁业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作为年初出台的钢铁振兴规划的补充细则,钢铁行业准入条件、联合重组指导意见及建筑用钢强制标准三个方面将有规范。   其中,建筑用钢强制标准将可能淘汰强度400兆帕以下的钢筋,推广3级以上的螺纹钢。据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早在汶川地震后推广工作就已开始。   对此,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管理部部长何忠语表示,新的强制标准出台将洗牌钢铁产品的“乱局”。据他介绍,其企业所在地中小钢企生产的钢铁产品市场占有率约有30%,但一些小钢企生产的产品规格较低,而且产能落后,这些产品给成都钢铁的销售带来了压力和冲击。“如果标准进行强制执行,将会直接淘汰这些落后产能,重塑市场作用明显。”   据了解,成都钢铁主要生产强度355-400兆帕的二三级螺纹钢和强度500兆帕的4级螺纹钢。其中3级螺纹钢占公司产量的55%,2级螺纹钢占45%,4级钢由于刚刚拿到生产许可证,还未投产。   也就是说,如果强制执行标准,将有45%的产能被淘汰。但何忠语并不担忧,“淘汰1级和2级螺纹钢是趋势,虽然有所影响,但相比对小钢企的冲击,这些产能的消失并不可怕”。他说,成都钢铁在生产方面已具备上一层次的能力,特别是4级螺纹钢已经拿到了生产许可证,应对新标准没有任何问题。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表示,现在建筑用钢还有很多采用2级螺纹钢,如果强行更换标准,将大幅增加建筑成本,或将影响房地产行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展与科学环境部吕卫表示,现在低于3级的钢筋还被大量应用,但从建筑层面来讲,这些低级钢筋直接影响建筑的质量安全,应该被强制淘汰。   其实,早在数月前,发改委就下发了抑制产能过剩的38号文,其中对钢铁业进行了引导规范,指出将尽快完善建筑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加快淘汰强度335兆帕以下热轧带肋钢筋,推广强度400兆帕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升级换代。2011年底前,坚决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碳钢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应低于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1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1.8千克,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
  • 《布面童胶鞋》强制国标明年实施
    记者从首届中国童鞋产业高峰论坛上获悉,《布面童胶鞋》强制性标准将于明年7月实施。   参与该项标准起草与制订的中国化工学会橡胶鞋分委会秘书长沈但理表示,这套标准属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因此,今后童鞋企业须提前半年时间把控好原材料,并熟悉相关的检测项目,以免产出不合格童鞋。
  • 空气质量标准将修订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在北京透露,中国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标准委下达2014年标准修订计划,决定将2012年3月1日实施的推荐性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为强制性标准。   这个标准如何强制执行,对于消费者来讲是个莫大的好事,对于行业来讲,历经高速发展这么多年,也算是一种进步的体现。   当然,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对于目前存在问题多家汽车制造商或许会带来成本、库存时间等方面的压力,综合来看,跟上整个行业的步伐,避免被空气质量这样的门槛排除在外,长久来看,对于任何一家汽车制造商来讲,也都是好事,在此谈三点内容。   第一、强制执行标准对消费者有利。   中国车市下&ldquo 消费者是弱势群体&rdquo 仍是不争事实、需改观,但是你要让消费者主动去维权,个体消费者一方面能力和影响力有限,未必能够抗衡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另外一个方面,作为个体的维权成本太高,维权时间有限,也很难凑效,整个过程来讲,消费者只能去寻求一只另外的力量去改善这种状态。   我们也能够发现,汽车制造商在赚取利润的过程中,对于消费者的诉求并没有太多的保证,我们看到了消费者关于汽车维权案例层出不穷,有很多种规则原本就是行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弊病,消费者反复申诉都没有相应的回应,这种事情如果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政府方面或者第三方能够站起来,为消费者进行维权。   空气质量问题前几年就被公布出来,多家汽车制造商为了能够降低成本,在进行产品集成的过程中使用低成本、挥发有害气体的材料,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惩处,这样的情况下,根据资本的趋利性,这种产品的应用会逐步泛滥,这个时候,我们还去谈所谓的汽车大国、汽车强国,连消费者消费过程中的自身健康都不能实现,显得滑稽可笑了。   当然,作为强制执行的标准,或许我们还未能够完善,对每一样有害挥发物都进行标定对比,但是这是好的开端,对于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逐步的完善,这是一种进步,值得称赞。   第二、主动迎合标准能够让车企受益。   谈到汽车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的问题,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汽车制造商的挑战是不是更大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包括汽车成本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汽车检测的难度也会增大,但是从趋势上来讲,这种鞭策的强制标准,更有助于行业的发展。   车市竞争加剧、多思考为消费者做事情有利自身发展,前段时间看到汽车制造商的广告,不列出这家汽车制造商的品牌名称,只是它们多次提到了自己的空气质量如何好的问题,这原本应该是入门级别的质量要求,因为其它家做的不好,就成了它们的优点了,事实上如果有一家或者几家在这个方面做得好的话,对于处于同一平台竞争的汽车制造商来讲,就显得非常不利了。   很多事情是个悖论,比如去年很多汽车媒体谈到的福特汽车在车展过程中遇到的维权问题,以及杭州多家媒体曝光的问题车展等情况,这些可能都是属于一种极端情况,或许解决这些问题只需要花费很少的资金,在设计的过程中只需要增加一点点的成本,但是如果这些问题走上了台面,意味着花费巨大的资金去填补这个漏洞都很难恢复。   可能很多人会想,有没有防患于未然的策略,当然有,就是我们在进行标准制定的时候,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制定公平的规则,然后合理的执行下去,这样那些极端问题就不会出现,即便出来了有违规则的极端维权事情,在媒体上也未必站得住脚。   所以,我们主动去迎合一些标准,主动作出对于消费者有利的事情来,或许并不需要太多精力、太多成本,这些细节可能铸就了汽车制造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位置,也决定了自己有没有饭吃。   第三、多方相互促进消除&ldquo 不良潜规则&rdquo 有着行业发展。   对于很多新车购买者来讲,都一个困境,就是如何避免自己和家人受到新车有害空气的危害,可能在购车之后,弄一堆&ldquo 碳包&rdquo 放在车里吸取甲醛等有害身体的气味,这些措施有可能是亲友告知的,也有可能是销售顾问提的的建议,甚至很多经销商出售碳包给新车车主用来进行吸附有害新车气体挥发物,这个时候来讲,新车有害气体挥发物已经成为经销商和消费者心知肚明的&ldquo 潜规则&rdquo 。   检测机构也发布相关的数据: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对车内空气污染问题调查显示,随机抽检了100辆轿车,发现90%存在车内空气污染 汽车环境专业委员会调查发现,在接受测试的1175辆汽车中,全部检测项目均达到标准的车辆仅为52辆,占已测总数的6.18%。&ldquo 3· 15&rdquo 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过去一年里消费者有关汽车产品质量的投诉,新车车内空气质量是投诉的四大焦点问题之一。   不管这个时候很多人可能会质疑,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既然大家都知道为什么没有解决?   事实上,这些年,由于汽车快速发展,我们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此前或许是关注度太低,或许是其它方面的原因,这些潜在的问题并没有受到重视,但是现在这些问题暴露在阳光下之后,就需要给予解决。   最可能有效的方式,是行业协会或者政府监管机构给予建设构架,然后汽车经销商、汽车制造商等在这个过程中有所作为,共同为行业的进步,为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做点事情,这些才是我们整个事情的出发点。
  • 总局回复 |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范围/团体标准的执行标准如何
    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强制性如何体现、团体标准的执行标准如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了哪些最新消息,一起和小编来看看吧。关于团体标准的执行问题总局领导,您好!近期,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和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颁布了《在役聚乙烯燃气管道检验与评价》等团体标准,这些标准在安全技术规范中未做引用,那么,作为检验机构在检验工作中是否可以不执行这些团体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根据《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委托检验报告是否支撑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尊敬的国家局领导:在现实实践中,存在部分未办理使用的登记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例如储气罐,在安装后未办理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例如蒸汽管道在安装及监督检验完成后未办理使用登记。因办理使用登记时,需要企业提供定期/首次检验报告,但检验机构出具的是委托检验报告。委托检验的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及要求与定期检验报告一致。问题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办理使用登记时,委托检验报告能否支撑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请查阅《质检特函〔2016〕1号》。定期检验属于法定检验,不属于委托检验。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 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对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目前医疗器械存在大量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而且陆续在发布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明显与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的规定想违背。企业如何认定,执行?是否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推荐性标准自愿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根据《标准化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制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 鞋类检测国家强制性标准7月1日起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于2010月9月2日共同发布两项有关鞋类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5038-2010 《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和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胶鞋类产品的健康安全、物理安全方面进行强制性监管。 健康安全性能要求: 检验部位 项目 单位 限量值 A类 * B类 * 鞋面、鞋里和内底鞋(纺织材料、合成革、人造革) pH值 - 4.0~9.0 游离甲醛 mg/kg 75 150 可萃取的重金属 铅 级 3 2-3 * A类: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胶鞋 (鞋号不大于170);B类:除婴幼儿胶鞋以外的胶鞋。   GB 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以合成革、人造革和纺织材料为帮面材,采用热硫化工艺生产的胶鞋,对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化学物质强制规定限量或禁用。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主要是针对供14周岁以下 (通常鞋号不大于245) 儿童穿用的布面胶鞋的强制产品标准,标准中除了涵盖GB 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中提及的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同时也强制规定了可能对儿童或婴儿产生危害的物理机械安全要求以及其他产品相关的要求,如使用要求,标签,号型和包装要求等。 儿童物理安全性能要求: 检验部位 项目 限量值 A类 ** B类 ** 鞋面、鞋里和内底 断针测试 不应有 全鞋 可触及的锐利边缘 不应有 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不应有 可拆卸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小附件 不应有 包装袋 鞋用包装袋厚度 平均厚度应大于或等于0.038mm **A类: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布面胶鞋(鞋号不大于170);B类:其他儿童类布面胶鞋。   《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和《布面童胶鞋》的强制执行,对企业产品内销是个挑战,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企业将面临被洗牌的分险。为了有效应对国家质监部门相关市场监管和执法,企业应及时掌握强制标准,按新标准要求组织安排胶鞋类产品的生产。
  • 欧盟7月1日起强制实施建材新法规
    建筑产品CE认证在迄今为止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一直都是遵循建筑产品指令(即CPD指令)。现在,欧盟为了更加严格地执行建筑产品CE认证,自今年7月1日起,将由建筑产品法规(简称CPR)全面取代原来的CPD指令,这也意味着CPR法规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据悉,CPR法规适用于欧洲市场销售流通的所有建筑产品,如屋顶材料、沥青混合料、石膏料、混凝料、水泥、管道、铺地材料、下水道设备、门窗、玻璃、结构金属产品、紧固件、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结构木料、交通信号指示、防火器材和加热设备等。   该法规除了6项基本性能要求外,还要求企业证明其生产的建筑产品在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息。不仅如此,新法规还在原来约束建筑产品制造商的基础上,针对贸易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等与建筑产品流通相关的环节做了全新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入欧盟的建筑产品提供统一的性能评价方法,通过使用共同的技术语言,确保所有建筑产品性能信息的可靠。   中国是建材大国,欧盟是我国建材的主要出口地之一。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法规的生效,将对中国出口欧盟的近百亿美元建材产品迎来新挑战。目前,我国建材业正步入扩充市场份额的重要阶段,尽管出口额快速攀升,但建材输欧仍面临“三大难”:一是目前欧盟针对建筑产品的协调标准条款多、要求细,目前相关标准已达600项左右,且更新步伐不断加快,尽管多数企业对欧盟市场占领心切,但危机意识薄弱,对标准的解读能力有限,出口存在较大的盲区 二是CE标志是建筑产品通往欧洲的护照,其测试认证流程周期较长,尽管CPR法规就程序上而言比以前有所简化,但以低廉成本为主要资源竞争优势的企业仍面临国内人力成本、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认证费用而导致的利润留存降低等瓶颈约束 三是欧盟对绿色环保化、多功能化、高品质化的中高端建材产品需求缺口较大,但中国产品在迎合欧盟的产品需求层次上存在供求不对称现象,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缓慢。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就法规变更迅速作出反应并尽快投入到新的CE认证过程中,同时做好以下应对工作: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作为未来产品的发展方向,探索开发新材料、新工艺,带动新型产品开发 摆脱以往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状况,开发适销对路、品种规格多样的产品以满足欧盟市场的中高档产品比例需求,改变低价竞销模式,以产品核心竞争力作为提升品牌塑造推广能力的重要手段,提升出口档次 在立足于欧洲市场的基础上,不妨放眼考虑拓展俄罗斯、中东、拉美等建筑业迅猛发展的潜在优质市场,分散减少新规带来的风险。
  • 全国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启动 将建强制施行的食标体系
    中广网北京6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近日启动了我国5000多项食品标准的清理工作。预计到2015年,我国将建立起唯一强制施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长期以来,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总体数量多,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严重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需要。食品标准清理技术组组长王竹天表示,此次清理工作就是将现行的食品标准予以整合,建立唯一强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力图解决之前标准中存在的混乱局面。   王竹天:这个标准是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还是需要重新整合,还是需要废止,以及还要提出一些没有的需要补充的一个标准,是要在今年年底之前一定要出台。另外,是实质性的整合需要在明后年要把我们提出的所有需要整合的一些标准要全部完成。   王竹天表示,到2015年,将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认为,标准需要与时俱进、及时完善和修订。   董金狮: 技术在不断进步,可能你边修订、新的技术和产品就出来了,所以可能还面临着刚刚制定完的标准还要再进行修订或修改。所以国外一般三两年就会修订,一般都超不过5年。标准的修订不可能一劳永逸,修订的工作要持续开展下去,而不是搞一个阶段就完事了。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强制认证执行标准发布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就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标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需按照附表中所列标准要求(含实施日期要求)进行认证。   二、对于标准修订的情况,如果无新增试验项目,已获证产品无须再进行实验,可直接换发新版认证证书 对于新版标准实施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按新版标准重新进行确认和换发新版认证证书。   三、对于已获证产品,如标准已明确规定在生产产品实施过渡期的,持证人应在标准规定的日期前,依据相应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变更、换版工作 如标准规定的实施过渡期不足本公告发布后12个月的,持证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12个月内依据相应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变更、换版工作。   四、对于在本公告规定的各标准换版截止日期后,仍未完成证书换版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暂停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逾期三个月仍未完成证书换版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   五、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向我委认证监管部上报依据附表中所列标准检测能力情况,以及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   表1.新修订的标准 序号 标准号及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认证标准执行日期规定 1 GB 11555-2009《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6,01-07) 2009.09.30 2011.01.01 无 2 GB 11550-2009 《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4) 2009.09.30 2011.01.01 新认证的M1类车型,自2011年1月1日实施,新认证的M1类外的车型,本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在生产M1类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的M1类外的车型,本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3 GB 11566-2009 《乘用车外部凸出物》(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7)2009.09.30 2011.01.01 新认证车型,自2011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 4 GB 11552-2009《乘用车内部凸出物》(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8) 2009.09.30 2012.01.01 新认证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在生产车型,自2013年1月1日实施。 5 GB 16897-2010《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6-03) 2010.01.10 2011.07.01 无 6 GB/T 18332.1-2009《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0) 2009.05.06 2009.11.01 无 7 GB 7063-2011《汽车护轮板》(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10) 2011.05.12 2012.01.01 对于新认证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车,自2014年1月1日实施。 8 GB 11557-2011《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14) 2011.05.12 2012.01.01 对于新认证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产品,自2013年1月1日实施。 9 GB 11568-2011《汽车罩(盖)锁系统》(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15) 2011.05.12 2012.01.01 无 10 GB14023-2011《车辆、船和自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3-06) 2011.07.29 2012.01.01 无   表2.新增的标准 序号 标准号及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认证标准执行日期规定 1 GB 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21) 2011.01.14 2012.01.01 无 2 GB/T 14172-2009《汽车静倾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3) 2009.03.23 2010.01.01 无 3 GB24315-2009《校车标识》(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1-01) 2009.09.30 2010.01.01 无 4 GB 24406-2009《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3) 2009.09.30 2010.07.01 无 5 GB 24407-2009《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18) 2009.09.30 2010.07.01 新认证车型自2010年7月1日实施,其中第4.2条2012年1月1日实施。 6 GB 25990-2010《车辆尾部标志板》(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4-15) 2011.01.10 2012.01.01 无 7 GB 25991-2010《汽车用LED前照灯》(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4-02) 2011.01.10 2012.01.01 无 8 GB/T 24552-2009《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6/07) 2009.10.30 2010.07.01 无 9 GB/T 24549-2009《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0) 2009.10.30 2010.07.01 无 10 GB/T 4094.2-2005《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12) 2005.07.13 2006.02.01 无 11 GB 26511-2011《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2) 2011.05.12 2013.01.01 对新认证车型自2013年1月1日实施,对在生产产品自2015年1月1日实施。 12 GB 26512-201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3) 2012.01.01 2012.01.01 无 13 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0) 2001.11.02 2002.05.01 无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生活垃圾焚烧二噁英新标执行半年 强制检测带来新商机
    p   5月11日,光大国际宣布,即日起二噁英的检测频率将再次提升,计划达到每年不低于4次,并及时把检测报告上载至网站。 /p p   这家公司运营着22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从去年8月13日开始,每日下午5时,会在官方网站披露前一日各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各项指标。 /p p   光大国际公司官网16个项目公司中,目前有13个公布了烟气二噁英的检测结果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其中,最高的二噁英排放量出现在南京项目公司,2015年9月检测平均值最高值为0.077ng TEQ/m3,最低值为0.017ng TEQ/m3,均低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标。 /p p   “2017年1月1日起,光大国际将逐步实现按小时公布运营项目烟气排放指标的小时均值,做到在线公示。”光大国际行政总裁陈小平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QQ截图2016051714240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5/insimg/d813a184-388c-44d0-b0ec-50060d5abc57.jpg" / /p p   2014年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所有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限值为0.1ng TEQ/m3。企业应每年至少自查一次,环保主管部门应采用随机方式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p p   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电分会秘书长郭云高提供的数据,截至2016年4月,全国投运的垃圾焚烧厂共225座,日处理量23.3万吨,每座垃圾焚烧厂日处理量基本在500吨以上。 /p p   对二噁英的强制性检测需求催生了二噁英检测市场。此前,只有基于履行斯德哥尔摩国际公约而建立的国家政府监测机构或科研单位才有二噁英检测能力。如今,一批非政府性第三方检测机构也为垃圾焚烧企业提供二噁英检测服务。 /p p strong   控排需提高技术和管理 /strong /p p   垃圾焚烧饱受争议的一个因素是排放二噁英。 /p p   二噁英是一种三环芳香族有机化合物,共有210种同类物。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二噁英是一组对环境具有持久性污染力的化学物质,同时是一类剧毒物质,可导致生殖和发育问题,损害免疫系统,干扰激素,还可以导致癌症。新标中所称的二噁英指该类物质中的多氯二苯并二噁英(PCDDs)和多氯二苯呋喃(PCDFs)。 /p p   不过,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聂永丰表示,对二噁英排放贡献最大的并不是垃圾焚烧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履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行动计划》,2004年,钢铁和其他金属生产二噁英量的贡献最大,占45.6%,其次是发电和供热、废弃物的焚烧,这三类污染源贡献量合计占到了总排放的81%。而生活垃圾焚烧的二噁英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0.03%,属于优先控制的重点行业。 /p p   随着上述新标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垃圾焚烧企业运用成熟的二噁英控排技术减少排放。世界卫生组织也表示,现有技术已具备废物焚烧低排放控制能力。 /p p   聂永丰称:“新建项目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现有项目今年起执行新标。而国内最近十年的焚烧厂,特别是大型焚烧厂,都是按照0.1ng TEQ/m3的标准来建设运营的。” /p p   “将标准定为0.1ng TEQ/m3,就说明焚烧企业能够做到。典型焚烧发电企业的二噁英控制技术都很成熟,达成新标不成问题。”郭云高说。 /p p   从1.0ng TEQ/m3到0.1ng TEQ/m3,排放标准提高了,企业的控制技术也必须优化。 /p p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使用“3T+E”的前端控制技术后,即“保证焚烧炉出口烟气的足够温度(Temperature)、烟气在燃烧室内停留足够的时间(Time)、燃烧过程中适当的湍流(Turbulence)和过量的空气(Excess Air)”,再通过活性炭物理吸附与布袋除尘器联合使用,一般可实现95%以上的二噁英去除效率,最终烟气中的二噁英将达到新标要求。 /p p   不过,技术优化必定带来成本的提高。陈小平介绍,虽然控制烟气排放增加了成本,但其他成本在不断下降。比如公司自主研发的炉排炉,成本不足原来进口的炉排炉的一半,渗滤液的处理成本又从每吨60元降到40元再到现在的不到20元,其它方面的技术进步和提升弥补了控排带来的成本提高。 /p p   除技术外,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也是控排的方法之一。陈小平表示,公司半年考核一次项目,并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放在考核的首位,如果不达标排放将一票否决。 /p p    strong 检测复杂且成本高昂 /strong /p p   一年至少一次的检测频次,据参与过新标制定的聂永丰介绍,是因为二噁英检测困难。 /p p   “其他国家也是这样。二噁英是痕量级,检测麻烦,需要很长时间。”聂永丰称,虽然新标仅要求企业、环保主管部门每年至少检测一次,但有些企业会每年测两次,环保部门还会每季度都检测一次。 /p p   以光大国际为例,该公司13个已公开二噁英排放数据的项目公司中,12个公司每年至少会检测两次,其中苏州公司去年检测了四次。 /p p   在中持检测(831381)总经理陈德清看来,二噁英检测是全链条都难。去年6月,这家公司获批成为北京首家具有二噁英类CMA(中国计量认证)检测资质的企业。 /p p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2008),首先要利用滤膜和吸附材料对环境空气、废气中的二噁英类进行采样。 /p p   中持检测研发中心主任李文超称,为了采集烟道气的样品,经过严格培训的采样人员需要背着沉重的仪器爬上几十米高的烟囱,必要时得借助其他工具吊上去。采样还要耗费大量溶剂,溶剂费用也很高。 /p p   取样后,将样品拿回实验室做前处理:花一天提取,花两到三天净化。前处理一般要花去60%的时间。尤其是有机的前处理特别费时,提取和净化一旦做得不好,不够清洁,数据就不准确。而采样和前处理如果做得不够规范、清洁,就得重来。 /p p   之后是用高分辨质谱分析。李文超说,他们用的高分辨质谱仪一台需要600万元,每月消耗上万元电费。由于实验室身处科技园区的一层,还要再安装三四十万元的装置屏蔽外界磁场干扰。仪器还需要专人操作,而能够胜任的人才很少。 /p p   繁琐的环节,药剂的消耗,进口设备的价格和折旧损耗,雇佣专业人才,实验室的电耗和折旧,人员的交通食宿,种种费用推高了检测成本。 /p p   strong  强制检测带来新商机 /strong /p p   不过,强制性检测需求带来的商业机会还是吸引了一些机构入场。 /p p   五六年前,我国只有6家机构能够检测二噁英,基本上是为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建立的。而最近两年,通标、华测、力维等非政府机构为焚烧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服务选择。 /p p   检测成本高,为企业提供的检测服务费用自然不低。陈德清称,和日本、美国等国际同行交流发现,国际费用差不多1000美元一个样,垃圾焚烧项目需要采三个样,总计3000美元。 /p p   “2006年,为中国企业提供二噁英检测服务的只有一家比利时公司。而现在,我们国家有6家国际认可的单位检测二噁英,而且检测水平越来越高,费用相对有所下降。”蔡曙光称,光大22个垃圾焚烧项目都需要二噁英检测,可以和检测单位协议打包检测服务,总费用就可以降下来。 /p p   不过,还有环保人士认为,现有的二噁英检测制度不够规范,难以避免企业应付检查的行为。 /p p   “二噁英监管最大问题是数据没有代表性,企业只要至少检测一次,但一次的数据如何代表一年的情况?新标要求环保部门每年至少随机监测一次,但企业还是有很多空子可钻。”上述环保人士称。 /p p   他建议学习欧盟部分企业做法,安装自动采样装置,365天采样,环保部门随机选择样品,可有效规避企业应付检查的行为。现在每个装置几十万元,最起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方政府可以用财政资金强制企业安装。 /p p   对此,聂永丰表示,国外确实有这种装置,但使用不普遍,只有个别地方使用。我国环保部门检测当天只要不告诉企业,做到随机监测,使用科学的测量方法即可。 /p
  • 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食用植物油专罐专运应尽快成为强制性标准
    7月2日,据新京报报道,新京报在5月的调查中发现,作为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类似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已成为罐车司机的日常操作。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可能导致食用油受到化工液体的污染。7月8日,央视网评公众号发表评论文章称“这就不是一般的食品事故,形同投毒”。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在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罗翔说刑法”中发文表示:“如果此事属实,那么法律应该如何应对呢?国家对食品安全历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刑法》第144条规定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144条这个罪名,不仅惩罚自然人,也惩罚单位。有人会说,运输食物油和生产、销售扯不上关系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12月《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可见,如果食品运输环节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那生产销售的食品也会掺入有毒、有害物质,运输是生产、销售的重要一环。这也是为什么央视网评论说此事类似投毒,其性质甚至比生产销售地沟油还要恶劣。相信大家还记得多年前的地沟油事件,1998年《南方都市报》发布独家暗访,调查记者邓世祥以令人动容的新闻勇气和敬业精神,先后数次探访地下油作坊,推出系列调查报道。2011年3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文章《围剿地沟油》,在新闻从业者的不懈努力下,地沟油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规定: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或者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罐车运完有害物质未加清洗又运输食品的现象早就有过媒体报道,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中提到: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不过,该规范只是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装过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罐车,其实很难彻底清洗。因此,食用植物油专罐专运应尽快成为强制性标准。"同时,他认为“食品容器和非食品容器应该分开,装过有害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再装食品”是一个基本常识。作为一位喜读经典的文科教授,他引经据典并提出灵魂之问:“为何这类恶性的食品卫生案件总是屡见不鲜?也许,问题的关键就是对人的不尊重。”“《道德经》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只是冷漠地看待芸芸众生,它并没有道德观念,天地何曾不仁?不仁不义的只有人类,人心从来都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在人类历史中,只要忽视了对人的尊重,类似的现象总是此起彼伏。民以食为天,但很多人认为,利比天大,权在利上。错误的观念,导致错误的乱象。‘食’字与人的良心有关,只是很多人真诚地信奉'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将人类社会等同于动物世界,不再相信人应该有良知。老祖宗早就告诉我们,如果人没有一点良心,那就只剩下了禽兽般的狠心。总之,离开了对人的尊重,一切罪恶都是有可能的,而且都在意料之中。希望相关当事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能受到法律的严惩;不仅要维护法律的尊重,更重要是捍卫人的尊严。"资料来源:离开了对人的尊重,一切罪恶都是有可能的.罗翔说刑法,2024年7月10日罗翔教授简介:1977年出生,湖南耒阳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主要著作:《法治的细节》《圆圈正义》《刑法罗盘》《刑法学讲义》《刑法的历史》。
  • 童鞋甲醛超标!强制性新标准执行后合格率仅为55%,如何好好的玩耍?
    有的人说,鞋子可以保护脚部免受伤害;有的人说,鞋子可以体现一个人的品味和内涵;有的人说,鞋子是永不止步的导航......不管出于哪种原因,在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现在,鞋子已经成为每个社会人的必需品。婴儿落地,牙牙学语,蹒跚学步,不断更换的五颜六色各种材质的鞋子,仿佛就是成长的象征。但是最近,关于童鞋的坏消息有点多̷̷江苏、上海、沈阳等多地抽检发现,大部分童鞋抽检不合格,特别是网购的童鞋,各种项目超标有点触目惊心!一起来看看上海的数据。今年6月,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儿童用品安全性能调查中,上海质监局对流通领域7类儿童产品进行抽检,本次抽检的整体合格率(包含网上和实体店)为55%,其中18个产品不合格,有14个属于严重不合格。网售童鞋类产品合格率仅为40%!是的,你没有看错,只有40%!天猫、京东、1号店的童鞋全都上榜有名!而实体店呢?相对好一些,但是合格率也仅仅为60%。如果说是耐磨性稍差,我想大多数家长还不至于这么难过。关键是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都严重超标。一想到天天穿在孩子脚上的鞋子含有超标的致癌物质!真让人忍不住的想飙脏话。更可悲的是,这些都是时下流行的大品牌,说不定你家的鞋柜里都还有!也许还有些心比较宽的人质疑:只是一次检测结果,有必要以偏概全吗?我们先回顾一下前几年的检测:2011年至2013年儿童鞋的检测合格率比较良好,2014年到2015年产生波动,但情况也是乐观的。而今年的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1月1日,新的国家标准 GD30585-2014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童鞋产品强制性标准。而本次上海市质监局监督抽查首次依据这个童鞋类产品强制性国标进行。相比旧标准,新国标强调童鞋在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和限量物质两方面的安全性,不仅对鞋上小附件要求严格,还首次提到有效跟高要求,更对童鞋异味进行明确规定,其中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首次出现在鞋类产品标准中,限量要求与欧盟相同,也与我国玩具等其他行业的标准要求相同。本次检查包括附件抗拉强力试验、融入性试验、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物质试验等多个测试项目。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本次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物质试验的情况。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是一样的,把样品剪成5*5mm的小块,根据检测物质的不同,加入不同的试剂,然后将溶液进行充分的震荡,过滤后加入显色剂。根据溶液显色的情况,分析样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最后的结果是,让人大吃一惊!!!从宝大祥青少年儿童购物(集团)抽取的宁波太平鸟风尚男装有限公司旗下的Mimi Peace 女童皮鞋内衬中甲醛含量为每千克477毫克,是标准规定的每千克75毫克的5.9倍!除了甲醛含量超标以外,从宝大祥抽取的斐乐体育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为“FILA KIDS”儿童综训鞋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达到1.5%,比国标要求不高于0.1%的含量超标了15倍!而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抽取的combi机能休闲靴中邻苯二甲酸酯也是严重不合格。好几百的大牌鞋子居然也发现了这样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不是我们矫情,这些化学物质是早已被证明会引发儿童上呼吸道、消化系统疾病,致敏甚至致癌的呐,而且是白血病的致因,况且超标成这样,请问业界良心呢?难道是大家对婴幼儿产品的高涨热情引发了不法商贩的违法伎俩?是欺负每家不能装备一台气相色谱仪吗?以上的检测方法不是居家旅行必备方法。但正所谓,“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对每个中国家庭来说,婴幼儿产品安全分析检测绝对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具体童鞋黑榜,请看如下:结果来自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看上面长长的列表,是不是顿时觉得心都凉了......还好,我们还有一批小红榜:结果来自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其实,总的就是说今年的标准更严格了,所以合格率也相对降低了。现在有了新的安全标准,希望生产企业能够严格的执行,也希望质检部门能够提高检测频率,让那些黑品牌无处遁形,被市场淘汰,最终让孩子们都穿上放心鞋。
  • 这条堪比母婴的赛道乱象频出,呼唤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
    “养宠物就是养孩子”,经常有人调侃,这里催生了一门庞大的生意。2023年,中国宠物经济产业规模达5928亿元,同比2022年增长20%。预计到2025年,宠物经济产业规模达到8114亿元(艾媒咨询数据)。到2030年,中国的宠物数量将接近幼儿数量的两倍(高盛预测)。宠物经济产业包含宠物食品、医疗、洗护、美容等,其中,宠物食品市场是最大且最成熟的细分市场。在宠物食品经济规模不断攀升的同时,问题也随之而来。宠物食品原料造假、非法添加物、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泛滥有宠物食品从业者曝光:“用最烂的东西做最贵的粮,这就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2024年3月15日,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被曝生产劣质宠物食品。狗粮包装上写的是鸡肉含量为52%。但是,记者在厂房里并没有见到肉类冷藏区域,连鸡肉的影子都没看到,配料表中所谓的鲜鸡肉其实就是鸡肉粉。在邢台市,还有厂商使用劣质原料羽毛粉提高蛋白质含量(推荐性标准检测项之一是蛋白质含量),使用掺石粉增重。而邢台市作为中国最大的宠物粮生产基地,占全国60%市场份额。据宠物食品产业调查的主笔记者谭朕介绍:“调查走访一共去了5家企业,3家存在问题,2家存在严重的问题。只是通过走访的形式找到了劣质粮生产企业,没有通过卧底,只是说想经销宠物食品,通过这样的沟通就能找到这样的企业,相对来说没有费太大的劲,说明违规生产这个问题还是不容忽视的。”2024年8月20日,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公布了通过知名电商平台购买的宠物零食的测试结果(参照国家农业农村部《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等规范性文件及宠物主粮的标准要求),发现32款中有4款样品粗蛋白质未达到明示值,而且,4款自制宠物零食细菌超标。宠物食品标准缺位、维权困难对于这种宠物食品乱象,中国畜牧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会长刘朗博士表示:“随着中国宠物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宠物行业,现阶段行业还缺乏很多标准;另外当地政府过多宣传产业基地的发展,而忽略了这方面的监管,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照代理过多起和宠物食品安全有关的案件。在他看来,宠物食品市场乱象背后,主要是宠物食品领域法律依据不足、执法不严,市场无序发展所致。“例如,在法律层面,我国没有将宠物食品安全纳入立法,虽然农业农村部发布了部门规章,但不足以使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导致出现一定的监管真空,宠物粮市场野蛮生长,宠物主维权无法可依。”刘国照说,宠物主在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时,相关部门经常回复称,未将宠物食品列入相关监管抽查范围,无法约束相关生产者及销售者。 在宠物食品的维权路上,宠物主们可谓历经坎坷。他们通常会向消费者协会倾诉自己的不满,希望协会能帮忙解决问题。如果这条路走不通,他们还会尝试向监管部门寻求帮助,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出面解决。不过,即便监管部门对那些生产劣质宠物食品的商家进行了处罚,宠物主们往往还是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因为监管部门似乎也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来强制商家赔偿。当前面的路都走不通时,宠物主们不得不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条路同样不好走。因为要证明宠物因为吃了问题食品而生病,这中间的因果关系很难用证据来说明,这让宠物主们在维权的路上陷入了困境。简单来说,宠物主们在维权的道路上,就像是在玩一场没有规则的捉迷藏,既找不到出路,也难以捉到那个应该负责的“躲藏者”。此外,刘国照还认为,在宠物食品检测数据方面,因为没有科学翔实的宠物营养数据系统和专业研究机构,导致我国宠物食品的检测数据无法得到扩充,致使宠物食品的标准过少过低。目前,我国宠物食品的相关标准仅20多项,一些问题没有标准可依;宠物饲料添加剂的内容过于宽泛,导致有毒有害添加剂未被完全禁止。而且,目前也缺乏宠物零食的标准。呼吁出台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为规范宠物食品市场,让“毛孩子”吃得放心、宠物主安心,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出,相关部门有必要把宠物食品纳入日常监管,考虑到我国目前发布的宠物食品标准主要是推荐性标准,所以有必要从生产、加工、质量检测等方面形成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既为监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也为企业划定生产经营红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晓娟则认为,鉴于宠物具有财产与精神双重意义,因宠物食品不安全给宠物造成的伤害也会间接侵害宠物主的财产和精神利益。她认为,加强宠物食品安全,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宠物食品安全的立法位阶,依法对宠物食品安全进行调整与规范,以保证其权威性与强制执行力;相关行政机关引导行业协会出台宠物食品安全标准,考量不同种类与科属宠物的特点及宠物食品的不同功能制定针对性的标准,且注意根据宠物食用情况进行更新,及时向社会公示;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积极承担法律义务与社会责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生产宠物食品。为了提高宠物食品生产企业、研究机构、仪器行业对宠物食品行业研究的重视,推动新技术、新仪器和新标准的开发,并为宠物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宠物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仪器信息网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的宠物营养与健康研究中心计划在2024年10月24日联合举办"宠物食品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研讨会"。会议将邀请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讨论关键议题,并开放免费注册参加。会议地址: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petfood240903.html注:点击图片亦可报名参考资料:宠物粮市场乱象调查:配料表随心写、肆意掺石粉羽毛粉…… 宠物食品之乡为何充斥劣质粮?央广网,2024年3月15日河北宠物粮安全问题调查:从业者、专家、消费者谈“宠物经济”.中国畜牧业协会宠物产业分会,2024年3月26日五花八门的宠物零食到底怎么选?你需要学会看这些指标……上海市消保委,2024年8月20日宠物粮配料里面有啥说不清,“毛孩子”食品安全调查.法治日报,2023年3月4日
  • 新《食品中总酸的测定》强制性国标将实施 新增电位滴定法
    一、背景介绍食品中的总酸是指食品中所有酸性成分的总量。对食品中总酸含量进行测定,可以区分不同的产品属性,还可以对比食品的风味,确定食品的稳定性,避免腐败等,比如发酵制品中的酒、啤酒及酱油、食醋等中的酸都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的委托,由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负责制定的GB 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已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并将于2021年8月22日实施。该标准将替代GB/T12456-2008《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替代GB/T4928-2008《啤酒分析方法》、GB/T5009.39-2003《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0-2003《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1-200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10345-2007《白酒分析方法》、GB/T21999-2008《耗油》中总酸的测定方法。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本标准拟根据《GB/T 12456-2008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等国内外标准为基础,增加检测方法,验证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和适用性。本标准根据现行有效含有总酸的产品标准,选择了葡萄干、苹果醋饮料、啤酒、葡萄酒、白酒、蚝油、酱油、醋等样品进行验证。目前经过了标准起草单位实验室室内验证及 6 家实验室的室间验证。本标准与GB/T 12456-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由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执行的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果蔬制品、饮料、酒类和调味品,且代替了啤酒、酱油、酱、食醋、白酒、耗油的总酸测定方法,使得总酸的测试方法更为统一;● 增加了“电位滴定法”——GB/T 12456-2008:本标准的酸碱滴定法不适用于有颜色或浑浊不透明的试液,由此GB 12456-2021增加了电位滴定法,解决了颜色及浑浊的干扰。● 修改了“酸碱滴定法”、“pH电位法”的部分技术参数及方法名称——对原有方法的调整 三、新变化: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新标准的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用电位电势变化来判定终点,解决了颜色及浑浊的干扰,减少了人为判定终点的误差。且自动电位滴定可以减少操作人员的工作量,符合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方法:第三法 自动电位滴定法,适用于果蔬制品、饮料、酒类和调味品中总酸的测定。仪器:雷磁自动电位滴定仪(ZDJ-4A/4B/5B)原理:根据酸碱中和原理,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试液中的酸,中和试样溶液至pH为8.2时,确定为滴定终点。按碱液的消耗量计算食品中的总酸含量。测定:(1)校准:采用一点或多点校准,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电极标定(2)滴定:根据试样总酸的可能含量,用移液管吸取25mL、50mL或者100mL试液置于滴定杯中。将盛有试液的滴定杯置于电位滴定仪上,浸入pH电极和输液管,设置好滴定参数(预设终点滴定)后在自动电位滴定仪上用0.1mol/L(或0.01mol/L或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pH为8.2。同时做空白实验。 三、仪器配置推荐方法序号方法名称推荐配置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雷磁电位滴定仪及标配pH电极例如:ZDJ-5B型自动滴定仪ZDJ-4B型自动电位滴定仪ZDJ-4A型自动电位滴定仪第二法pH计电位滴定法雷磁pH计及配套pH电极例如:PHSJ-6L型实验室pH计PHSJ-4F型实验室pH计PHSJ-3F型实验室pH计… … 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一家专业从事科学仪器产业的股份制重点企业。“雷磁”是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自主品牌,创建于1940年,是中国PH计和玻璃电极的诞生地,是中国科学仪器的发源地。“雷磁”拥有电位滴定、电导滴定、永停滴定、温度滴定、光度滴定、库仑滴定等全系列自动滴定仪,“ZDJ-5B”连续多年被评为科学仪器行业最受关注电化学产品,“ZD-2型自动电位滴定仪”荣获“国产好仪器”称号。雷磁一直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应用解决方案,此次GB 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标准的实施,“雷磁”多款自动电位滴定仪可以满足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且有多款pH计满足第二法pH计电位滴定法。
  • 中办、国办: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 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其中提到,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压实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责任,提升市场透明度。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办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全文如下: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保障。  (二)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  (三)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四)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扩大国内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地理标志保护,培育一大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  (五)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准确评判信用状况,提升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健全市场主体信誉机制,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推广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加大推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力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  (七)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加强登记、交易、结算、核查等环节信用监管。发挥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对排放单位弄虚作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管理和约束机制。  (八)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依法加强信用建设。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  三、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九)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引导外贸企业深耕国际市场,加强品牌、质量建设。高水平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高质量推进海关信用制度建设,推动差别化监管措施落实,提升高级认证企业“获得感”;建立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打造诚实守信的进出口营商环境。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政策工具,适度放宽承保和理赔条件。  (十)加强国际双向投资及对外合作信用建设。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力度,保持和提升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加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制度,优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完善对外投资报告制度,完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和特定项目立项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信用记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十一)积极参与信用领域国际治理。积极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按照扩大开放要求和我国需要推进修订法律法规。在信用领域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十二)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机制建设。鼓励银行创新服务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农”、生态环保、外贸等专项领域信贷产品,发展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  (十三)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压实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责任,提升市场透明度。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办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十四)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监测预警,健全市场化的风险分担、缓释、补偿机制。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加强网络借贷领域失信惩戒。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五、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十五)健全信用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构建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充分发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覆盖面和质量。  (十六)创新信用监管。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  (十七)培育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各级有关部门以及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放数据,支持征信、评级、担保、保理、信用管理咨询等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加快征信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有序竞争,提升行业诚信水平。  (十八)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依法推进个人诚信建设,着力开展青少年、企业家以及专业服务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婚姻登记当事人等群体诚信教育,加强定向医学生、师范生等就业履约管理。强化信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立法权限内制定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完善信用标准体系。  (二十一)坚持稳慎适度。编制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准确界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范围和失信惩戒措施适用范围。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二十二)推进试点示范。统筹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完善信用法治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鼓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十三)加强安全保护。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信用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依法监管信用信息跨境流动,防止信息外流损害国家安全。
  • 新版《食品中总酸的测定》强制性国标将实施 新增电位滴定法
    食品中的总酸是指食品中所有酸性成分的总量。对食品中总酸含量进行测定,可以区分不同的产品属性,还可以对比食品的风味,确定食品的稳定性,避免腐败等,比如发酵制品中的酒、啤酒及酱油、食醋等中的酸都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的委托,由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负责制定的GB 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已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并将于2021年8月22日实施。  该标准将替代GB/T12456-2008《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替代GB/T4928-2008《啤酒分析方法》、GB/T5009.39-2003《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0-2003《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1-200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10345-2007《白酒分析方法》、GB/T21999-2008《耗油》中总酸的测定方法。  标准编制历程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作为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于2016年7月成立标准筹备小组,2016年10月接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的项目委托书后,各项工作正式启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本标准,详细起草过程如下:  1) 2016年09月~2016年10月,搜集总酸相关国内外标准及查阅相关文献,并形成研究方案 已完成。  2)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根据方案,研究需要修订的相关内容并进行初步的试验验证。 2016年11月14 日~16日,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订启动会暨督导会。  3) 2017年1月~2017年3月,进行试验,并形成中期报告 形成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4) 2017年3月~2017年6月,根据意见反馈对标准文本进行改进并进行试验验证,形成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送审稿 2017年6月~2017年10月,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专家论证,并形成终稿。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协作单位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项目负责人:徐敦明 主要起草人为:赖国银、黄何何、罗超、张缙、张志刚、陈硕、戴明、林立毅、林建忠、许建彬、方恩华。  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本标准拟根据《GB/T 12456-2008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等国内外标准为基础,增加检测方法,验证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和适用性。  本标准根据现行有效含有总酸的产品标准,选择了葡萄干、苹果醋饮料、啤酒、葡萄酒、白酒、蚝油、酱油、醋等样品进行验证。目前经过了标准起草单位实验室室内验证及 6 家实验室的室间验证。  本标准与GB/T 12456-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由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执行的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果蔬制品、饮料、酒类和调味品,且代替了啤酒、酱油、酱、食醋、白酒、耗油的总酸测定方法,使得总酸的测试方法更为统一   增加了“电位滴定法”——GB/T 12456-2008:本标准的酸碱滴定法不适用于有颜色或浑浊不透明的试液,由此GB 12456-2021增加了电位滴定法,解决了颜色及浑浊的干扰。  修改了“酸碱滴定法”、“pH电位法”的部分技术参数及方法名称——对原有方法的调整  新变化: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  新标准的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用电位电势变化来判定终点,解决了颜色及浑浊的干扰,减少了人为判定终点的误差。且自动电位滴定可以减少操作人员的工作量,符合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方法:第三法 自动电位滴定法,适用于果蔬制品、饮料、酒类和调味品中总酸的测定。  仪器:自动电位滴定仪  原理:根据酸碱中和原理,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试液中的酸,中和试样溶液至pH为8.2时,确定为滴定终点。按碱液的消耗量计算食品中的总酸含量。  测定:  (1)校准:采用一点或多点校准,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电极标定  (2)滴定:根据试样总酸的可能含量,用移液管吸取25mL、50mL或者100mL试液置于滴定杯中。将盛有试液的滴定杯置于电位滴定仪上,浸入pH电极和输液管,设置好滴定参数(预设终点滴定)后在自动电位滴定仪上用0.1mol/L(或0.01mol/L或0.05mol/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pH为8.2。同时做空白实验。  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一家专业从事科学仪器产业的股份制重点企业。“雷磁”是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自主品牌,创建于1940年,是中国第一台PH计和玻璃电极的诞生地,是中国科学仪器的发源地。“雷磁”拥有电位滴定、电导滴定、永停滴定、温度滴定、光度滴定、库仑滴定等全系列自动滴定仪,自动滴定仪在国内国产品牌中市场占有率第一,“ZDJ-5B”连续多年被评为科学仪器行业最受关注电化学产品,“ZD-2型自动电位滴定仪”荣获“国产好仪器”称号。  雷磁一直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应用解决方案,此次GB 1245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标准的实施,“雷磁”多款自动电位滴定仪可以满足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且有多款pH计满足第二法pH计电位滴定法。  仪器配置推荐方法序号方法名称推荐配置第三法自动电位滴定法雷磁电位滴定仪及标配pH电极例如:ZDJ-5B型自动滴定仪ZDJ-4B型自动电位滴定仪ZDJ-4A型自动电位滴定仪第二法pH计电位滴定法雷磁pH计及配套pH电极例如:PHSJ-6L型实验室pH计PHSJ-4F型实验室pH计PHSJ-3F型实验室pH计… …   点击下载标准原文: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81859.shtml  作者: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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