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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方案相关的资讯

  •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看APL奥普乐方案!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过三部委以及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严格筛选,公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谱尼、华测等三方机构列入其中。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看APL奥普乐方案!方案一:重金属检测必备40位高通量微波消解系统方案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VOC)顶空进样器、 吹扫捕集APL奥普乐120位顶空进样器75位全自动吹扫捕集方案三: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SVOC)APL-ASE200型快速溶剂萃取仪 指导价格:16.8万元APL奥普乐促销活动:2022奥普乐制造:微波消解仪
  • 全面启动!各省陆续公布第三次土壤普查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土壤三普距离土壤二普已有43年,当前我国仍然缺乏更全面的土壤数据,土壤的家底仍然是不清楚的,难以支撑未来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的战略目标。因此,国家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土壤三普,到2025年底利用四年时间进行“全面体检”,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据悉,2022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将陆续开展土壤三普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最终在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目前,126家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已经公布,不少地方已经启动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的申请工作。土壤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势必会涉及土壤的采样,以及土壤理化性质、污染物等的检测,涉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光谱法等多类别的仪器分析方法。在政策的牵引下,相关科学仪器市场也将迎来新的一轮发展机遇。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广东、重庆和山东等多个省份已先后发布土壤三普工作方案和试点县工作任务。小编对部分省份土壤三普的进度安排和试点县进行了汇总,以飨读者:各省份土壤普查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省份普查进度安排普查试点县广西2022年启动土壤普查,要求试点县10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上林县重庆2022年启动普查,试点区江津区、南川区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4月中旬前,其他区县于2023年1月底前上报,全市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外业采样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江津区、南川区山西2022年启动普查,试点县完成普查试点工作,并完成全省盐碱地普查;2023-2024年开展技术实训指导和外业调查和采样;2025年建立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运城市绛县广东试点县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8月中旬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0月上旬前完成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分析,12月初完成数据汇总与成果编制,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壤三普试点工作。茂名高州市湖南2022年,在邵东市开展普查试点。编制全省实施方案,组建专家指导组,配齐配强普查所需物资装备,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配合国家完成成果汇交与汇总工作。邵东市湖北2022年,我省在天门开展普查试点;2023-2024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天门市福建2022年在浦城县开展全国普查试点;2023—2024年在全省全面开展普查工作,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全省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基本数据,按要求报送全国三普办;下半年,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福建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向全国三普办汇交普查成果。浦城县江苏2022年在7各县开展试点,6月底前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明确技术支撑及服务机构,各设区市实施方案按要求在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安排,细化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新沂市、盐城市大丰区、海安市、泰兴市、仪征市、太仓市、昆山市山东2022年,开展动员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采样点位布设、普查试点任务和全省盐碱地资源调查等工作;2023—2024年,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样品库。2024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2025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完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招远市、东营市垦利县甘肃2022年编制完成全省普查实施方案,筛选确定普查实验室,组建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练兵。在兰州市榆中县开展并完成普查试点。在兰州、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白银6市的18个县市区开展并完成盐碱地普查;2023年—2024年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组织专业队伍完成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实地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任务。开展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形成普查基本数据。绘制专业图件,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全面总结普查工作。完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盐碱地现状及改良利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土壤现状评价、土壤适宜性评价等专项报告。兰州市榆中县土壤三普查什么?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此次普查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相关专题:《“土壤普查”之理化性状检测技术》《“土壤普查”之有机污染物检测技术》《“土壤普查”之无机污染物检测技术》
  • 环保部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
    p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17〕82号)开展普查试点的要求,环保部近日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noimg/74de04de-633d-45b5-bd38-9e44b056c821.jpg" title=" 污染源普查.png" /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 /p p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指导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关于开展普查试点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p p   一、试点目标 /p p   验证并完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类技术规定、报表制度与数据处理系统(含软硬件环境)等,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基本保障。 /p p   二、试点范围 /p p   按照地方自愿原则,综合考虑污染源分布特征、地区代表性等因素,确定试点地区如下: /p p   (一)选取河北省武安市、山西省晋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河南省荥阳市、湖南省衡阳市、重庆市北碚区、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铜川市、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p p   (二)选取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重点进行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普查试点 江苏省宜兴市重点进行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试点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重点进行工业污染源普查试点。 /p p   三、主要内容 /p p   (一)普查组织实施 /p p   验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宣传与培训、入户登记调查组织和第三方选聘等重点工作组织实施流程的可操作性。 /p p   (二)普查技术方案 /p p   验证并修改完善各类普查技术规定、报表制度、质量控制相关技术文件。 /p p   (三)数据处理系统 /p p   测试联网直报对网络带宽、软硬件支持工具的需求,测试软硬件的稳定性并提出优化建议。 /p p   (四)重点研究的问题 /p p   1.普查分区管理、地理空间公共基底数据用于污染源空间定位的可行性。 /p p   2.各类普查技术规定与报表制度的可行性。 /p p   3.数据处理流程、清查和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工作可行性,验证软件系统完整性和功能便捷性。 /p p   4.验证普查员入户调查操作规程,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普查管理机制。 /p p   5.验证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质量核查相关工作技术文件可行性。 /p p   四、工作安排 /p p   试点工作分为试点准备阶段、全面试点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各阶段任务和安排如下: /p p   (一)试点工作准备 /p p   各试点地区尽快根据本方案组织制订本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经费、设备等试点工作保障条件。2018年3月底前完成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等工作。 /p p   (二)全面试点阶段 /p p   2018年4月底前,各试点地区完成普查清查、核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 /p p   2018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地区入户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 /p p   各试点地区省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开展对试点清查和全面入户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核查,国家普查机构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数据质量开展抽样核查与评估。 /p p   (三)总结验收阶段 /p p   2018年7月底前,各试点地区完成试点工作总结,国家普查机构完成试点工作验收。 /p p   五、组织实施 /p p   国家普查机构统一组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各省(区、市)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加强对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试点工作月报制度。各试点地区在每月底前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国家普查机构。 /p p   各试点地区应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对于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反馈国家普查机构,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p p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 /p
  • 国务院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实施指南
    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实施指南》,要求试点市(县)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为土壤普查全面铺开奠定基础。同时,组织编制本地区的试点实施方案,于2022年8月31日前正式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好做法、好建议及时报送全国土壤普查办。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点击下载原文)《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目标与任务、试点内容和保障措施三项工作内容。试点范围中明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共选择 88 个县(区、市、旗、团、场)开展县级土壤普查试点。其中,北京、河北、内蒙古、江苏、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 8 省份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土壤普查试点。在滨海、东北松嫩平原、黄淮海平原和西北内陆盐碱区开展盐碱地普查。在江苏省开展土壤生物调查试点。试点内容中明确了七项试点工作,包括样点布设校核、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数据整理分析、成果汇交汇总和专题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点击下载原文)《试点实施指南》明确了试点实施的准备工作、重点内容、试点成果三项内容。其中,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平台与数据库建设、土壤类型名称校准、工作底图制作与样点布设、技术培训、专家指导五项工作。重点内容包括外业调查与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土壤生物专题调查、盐碱地普查、全程质量控制五项工作。试点成果包括土壤类型制图、土壤属性及专题图制图、土壤样品库建设、数据与成果报告汇总四项内容。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发布 附技术路线与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我们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2月17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一)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二)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三)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  (四)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需要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  二、普查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 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 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 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姜、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 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 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 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6. 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教育单位,构建国家级和省级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市县可建立土壤样品储存库。  7. 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  8. 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全国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盐碱和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 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 以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 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参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工作底图上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 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 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 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 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1.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  2. 制作底图。利用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3. 布设样点。在土壤普查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划分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全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采用“网格法”布设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 根据主要土壤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确保相关调查采样点的同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  4. 调查采样。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  5. 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  6. 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的数据库。以省份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7. 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建立国家和地方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 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 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8. 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 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五、普查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形成全国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全国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东北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国家级、省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五)样品库成果。形成标准化、智能化的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  六、普查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土壤三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国家层面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措施,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落实普查相关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 负责组织制定土壤三普工作方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 负责组织全国普查的技术指导、省级普查技术培训和省级普查质量抽查 负责组织建立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数据库,汇总提交普查报告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省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普查。依据本工作方案和土壤三普技术规程,结合本省份实际,编制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队伍组建、技术培训、进度安排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落实、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等。  (二)进度安排  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 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 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国务院。  1. 2022年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  出台普查通知,建立组织机构,全面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构建普查工作平台,校核完善土壤二普形成的土壤分类图,完善普查底图,完成外业采样点位布设。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  (1)动员部署。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2)选定试点县。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推动全国盐碱地普查优先开展并于年底前完成。  (3)开展试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土壤三普技术专家组和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质量控制等。  (4)做好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技术规程、技术方法、工作手册等要求,完成各个环节试点任务。  (5)完善工作机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规程、工作平台等,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落实普查条件,加强宣传动员。  2. 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  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1)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普查技术专家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应用、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等。  (2)组织外业调查采样。各省份组织专业队伍,依靠县级支持,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农闲空档期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存储单位。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3)组织内业测试化验。测试化验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  (4)组织抽查校核。根据工作进展,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专家组分别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核心环节的抽查校核工作,并根据抽查校核结果开展补充完善工作。  3. 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  国家级和省级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并与有关部门等共享。完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 下半年,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七、普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国土壤普查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推进下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技术保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技术队伍体系组建等技术保障工作。成立专家咨询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以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技术专家组,并组建由省级技术专家组和各级基层技术推广机构参与的专业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中央负责全国技术规程制定、平台系统构建、工作底图制作、样点规划布设等 负责国家级层面的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内业测试化验结果抽查校核、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地方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国务院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附仪器配置清单
  • “土壤普查”仪器助力—土壤理化性状检测方案征集开始啦!
    2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此次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近期,各省农村农业厅陆续公布了此次土壤普查的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主要仪器设备。如,土壤酸碱度测定可能用到的酸度计,土壤营养成分测定可能用到的定氮仪,以及土壤中重金属检测中用到的微波消解仪、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 为助力国家顺利完成土壤普查相关检测,仪器信息网现面向所有仪器同仁征集土壤理化性状检测相关解决方案,旨在向即将开展普查的所有一线单位及用户提供全面且最新的技术及方法,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征集并收录的检测方案,将会在相应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栏目下显示。同时,也将择优在仪器信息网《“土壤普查”之理化性状检测技术》专题(制作中)集中展示,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推送。 在此,仪器信息网呼吁更多仪器企业踊跃投稿,加入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行动中,为我国土地资源、土壤安全普查尽一份绵薄之力! 此次征集活动中涉及的土壤理化性状检测仪器及项目如下:1、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类 别名 称制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研磨设备筛分设备称样设备百分之一电子天平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物理指标测定仪器设备颗粒分析自控吸液仪或土壤颗粒分析吸管仪或土壤比重计直径20cm,高5cm,孔径为10mm、7mm、5mm、3mm、1mm、0.5mm、0.25mm的土壤筛组和孔径为5mm、3mm、2mm、1mm、0.5mm、0.25mm的土壤筛组样品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可控温电热消解仪恒温油浴箱恒温振荡器马弗炉铂金坩埚(30mL)化学性质及重金属检测仪器定氮仪酸度计电导率仪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2、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序号检测指标序号检测指标序号检测指标1机械组成16全铁31有效锰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17全锰32有效铜3pH值18全铜33有效锌4可交换酸度19全锌34有效硼5水解性酸度20全钼35有效钼6阳离子交换量21全铝36碳酸钙7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22全硅37游离铁8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23全钙38总汞9有机质24全镁39总砷10全氮25有效磷40总铅11全磷26速效钾41总镉12全钾27缓效钾42总铬13全硫28有效硫43总镍14全硼29有效硅15全硒30有效铁备注:方案内容请以仪器具体应用案例为主,或能为土壤普查相关工作带来哪些具体帮助。3、 征集方式/详情咨询:仪器信息网会员厂商,请将应用方案直接发布到后台【行业应用】模块,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即可收录。仪器信息网非会员厂商,请将应用方案或稿件直接发到王女士邮箱(邮箱:wangly@instrument.com.cn,电话:19910787926)4、 征稿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本次征稿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仪器信息网所有。《“土壤普查”之有机污染物检测技术》专题如下,欢迎查看。相关专题,敬请期待!
  • 安徽省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方案 将在明光市开展试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4 号)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为保障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目标任务:通过试点为全省全面推开普查工作积累经验、探索路径;检验和完善普查工作流程、技术规程和方法,明确成果要求,探索运行机制,总结工作经验。2022 年,试点县按期完成样点规划布设核对工作;6 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8 月底前完成内业测试化验工作;9 月补充样品及分析化验;10 月审核上报数据,汇总分析;12 月底前实现对辖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并形成试点工作总结上报国务院土壤三普办公室。试点对象和内容:试点对象。经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并报农业农村部同意,明光市为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试点单位。试点对象为明光市辖区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等。试点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国家层面负责统一构建工作平台、制作工作底图和布设采样样点等,省、市、县共同推进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校核、数据整理分析和成果汇交汇总等工作。1.外业调查采样。外业调查采样包括任务认领、立地与生产信息调查、表层土壤样品采集、剖面样品采样、土壤类型校核与完善等。省土壤三普办公室认领试点外业调查与采样任务并分发至明光市土壤三普办公室。明光市成立外业调查队,负责现场确认样点位置,样点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植物类型、化肥农药使用等立地与生产信息调查以及采集表层样品、土壤剖面样品。其中采集土壤剖面的调查采样,由省土壤三普办公室安排熟悉土壤分类与制图的专家带队,在明光市外业调查采样队的协助下,重点对挖掘土壤剖面、观察与记载剖面形态、采集剖面土壤样品与标本,开展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与边界勾绘等。外业调查采样队通过手持终端 APP 完成任务认领、实地采样、数据保存和上传等,及时完成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工作。2.内业测试化验。内业测试化验主要包括样品制备、流转、检测等。省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初筛检测实验室、确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报送国务院土壤三普办公室,并从国务院土壤三普办公室公布的实验室名录中择优选择承担明光市试点任务的检测实验室。省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实验室开展样品制备、流转、检测等工作。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样品转码、流转等工作。检测实验室负责样品风干、粗磨等制备工作,严格按照统一的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工作,加强内部质量控制。3.全程质量控制校核。全程质量控制包括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保存流转、样品检测、数据审核等 4 个环节质量控制。省土壤三普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明光市外业调查采样任务的监督检查,资料检查不低于采样任务 5%、现场检查不少于 5‰;组织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对所有制样实验室开展样品制备任务的监督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样品总量 5%;对承担检测任务实验室开展留样抽检,抽检量不低于检测样品量 5‰,同时配合国家层面开展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省土壤三普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及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数据审核工作,范围覆盖所有入库数据。4.数据整理分析。数据整理分析包括数据汇总整理和数据分析,主要对基础地理信息和历史土壤调查资料、土壤三普调查的土壤立地与利用信息以及检测的土壤物理化学性状等数据开展汇总计算、分析模型构建等。试点县要将相关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等相关成果进行校核比对,并对异常数据进行排查。省土壤三普办公室负责组织通过全国土壤普查信息化工作平台填报普查数据,组织专家对上报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开展数据系统整理分析。5.成果汇交汇总。成果汇交汇总包括形成土壤普查试点成果报告,包括相关数据资料、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以及文字报告和技术报告等,初步构建数据库和样品库。明光市土壤三普办公室负责完成本区域内普查工作数据汇总、土壤质量专题评价报告、土壤类型图和土壤属性图制作以及试点总结报告撰写,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省土壤三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明光市上述成果进行论证,2022 年底将试点相关成果及2023年工作安排按要求报送国务院土壤三普办公室。
  •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格林凯瑞土壤检测方案
    前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山东格林凯瑞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由下至上积极配合,使用GK-600自动凯氏定氮仪进行土壤检测,记录实验数据,由技术部门撰写解决方案。 引用:国务院资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胡春华强调: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格林凯瑞为帮助您提高检测分析效率,助理土壤普查,现推出GK-600型自动凯氏定氮仪、GA-20D型全自动消解仪
  • 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海能/新仪土壤检测解决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2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实施耕地及相关土地的“全面体检”。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本次普查涉及土壤全氮、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各类金属元素等实验室检测项目。 海能/新仪针对其检测项目提供相应解决方案,帮助您提高分析效率,助力土壤普查。K1160凯氏定氮仪/阳离子交换量测定仪 涉及项目:全氮、阳离子交换量方案优势:1)完全符合土壤全氮各类检测标准,同时兼容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一机两用,提高仪器利用率;2)可升级自动进样器,极大减少人员占有率,可节约一半以上人工投入;3)适用于大批量样品的检测,全自动凯氏定氮仪与20位消解仪配合,8小时可完成60-100个样品的检测。CEC400阳离子交换量前处理系统 涉及项目: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速效钾、有效锰方案优势:1)四通道设计,30-40min 既可完成单批次样品处理,较传统方式,效率可提升3 倍以上;2)仪器可自动完成加液、置换、清洗等过程,实验过程无需人员值守,有效降低人员占有率;3)土壤及滤液皆可单独收集,满足各类检测需求。T960系列 全自动滴定仪 涉及项目:有机质、交换性盐基总量、水溶性碳酸根和碳酸氢根、水溶性钙和镁离子、水溶性氯根、水溶性硫酸根、全硫、水解性酸度、可交换酸度方案优势:1)可配置不同电极传感器,一台仪器可进行多种滴定实验,酸碱滴定、氧化还原滴定、银量法滴定、络合滴定等,例如有机质、钙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可交换酸、氯离子等不同实验;2)多通道组合模式,可自动切换滴定剂使用通道进行实验,减少清洗滴定管路、补液换液等繁琐过程;3)电化学传感替代颜色判断,排除土壤颜色的干扰,测试结果更加准确TANK 40微波消解仪 涉及项目:全钼、全锰、全铜、全锌、全铁、全铝、全钙、全镁、全钛、总铅、总镉、总铬、总镍方案优势:1)40位高通量全密闭消解罐,可保证土壤样品消解效果和待测元素回收率;2)宇航复合纤维外罐整体喷涂特氟龙涂层,提供最高等级的安全防护和防腐性能,确保操作安全;3)非接触式红外全罐测温系统,可实时监控每个消解罐内温度变化,无需拔插、使用方便;4)仪器具备标准控制、斜率升温、功率控制等不同升温模式,满足不同标准的升温方式要求。SH60A全自动消解仪 涉及项目:全锰、全铜、全锌、全铁、全铝、全钙、全镁、全钛、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总铬、总镍方案优势:1)全自动运行,自动定量加液、升降、无级变速摇匀、赶酸、定容,免去大量繁琐、机械性工作;2)60位立体环绕高温加热腔,双模块设计,不同消解方案同时进行;3)试剂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试剂余量,避免因试剂不足导致的实验失误,提高工作效率;4)仪器操作平台采用PTFE板材加工,加热块采用耐高温耐腐蚀涂层,机械臂、风机等与酸气接触的零部件,均采用防腐设计,仪器经久耐用。
  • 吉林省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组建方案
    近日,吉林省印发《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组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建立本地工作所需的专家团队,并尽快与省专家组对接,协同做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工作。专家组在省土壤普查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置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其中,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4个指导组,包括外业调查指导组、内业检测指导组、数据管理指导组、成果汇总指导组。专家咨询组由20人组成,吉林农业大学赵兰坡教授担任组长,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王立春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李秀军研究员、吉林大学杨振明教授、吉林农业大学高强教授担任副组长。专家技术指导组约160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李德忠正高级农艺师担任组长,吴景贵教授、李秀军研究员、高强教授、焦晓辉正高级农艺师担任副组长。专家技术指导组下设4个指导组,吴景贵教授兼任外业调查指导组组长,焦晓辉正高级农艺师兼任内业检测指导组组长,高强教授兼任数据管理指导组组长,李秀军研究员兼任成果汇总指导组组长。每个指导组设3-4个副组长,每组根据工作需求分设3-4个专业组。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名单专家咨询组名单组 长:赵兰坡 吉林农业大学 教 授副组长:王立春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李秀军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研究员杨振明 吉林大学 教 授高 强 吉林农业大学 教 授成 员:武海涛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研究员梁正伟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研究员王志春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研究员隋跃宇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研究员任 军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边少锋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王永军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蔡红光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朱 平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窦 森 吉林农业大学 教 授吴景贵 吉林农业大学 教 授董 军 吉林大学 教 授潘洪玉 吉林大学 教 授黄 健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研究员姜炜忠 吉林省地质调查院 正高级工程师 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组 长:李德忠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正高级农艺师副组长:吴景贵 吉林农业大学 教 授李秀军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研究员高 强 吉林农业大学 教 授焦晓辉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正高级农艺师下设4个专业组:(一)外业调查指导组组 长:吴景贵 吉林农业大学 教 授副组长:高洪军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朱 平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任 军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二)内业检测指导组组 长:焦晓辉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正高级农艺师副组长:周 燕 吉林大学 教 授刘红艳 吉林大学 研究员杨 震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高级工程师王寒冰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高级工程师(三)数据管理指导组组 长:高 强 吉林农业大学 教 授副组长:焦晓辉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正高级农艺师卜 坤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李晓峰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研究员(四)成果汇总指导组组 长:李秀军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研究员副组长:蔡红光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王宗明 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研究员点击查看专家组详细名单: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组建方案.doc
  • 农业农村部印发2018年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strong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海洋、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p p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国污普〔2017〕4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联系人: /p p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李想 010—59192129 /p p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黄宏坤 010—59194160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5月25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61d7ada4-18e8-4564-81c4-1ad1f0e0ad70.jpg"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14c3fbef-1529-4cd6-b5bc-5d37b5b13684.jpg"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a1ed0c8c-a397-4759-805c-c636e514d699.jpg"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a1c2f09c-6929-4eb1-a19f-14defe5677e5.jpg"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44e69eab-3d62-4ab3-8afe-2608b46e2295.jpg" title=" 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de0eaf21-b1af-4e54-8575-aa3a49c2df76.jpg" title=" 6.jpg" / /p
  • 土壤三普系列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检测项目及东西分析应对方案
    近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及相关检测技术规范的讨论稿,小编总结了普查所需的主要仪器设备及东西分析在土壤普查关于理化性状检测方面可提供的服务,希望能够为土壤三普尽绵薄之力。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及相关检测技术规范的讨论稿,土壤三普拟检测43项指标,其中土壤中重金属、类金属及非金属检测相关项目如下:方 案用于分析土壤中总镉、总铬、总镍、总铅等项目AA-709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705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SavantAA 原子吸收光谱仪适用项目总镉、总铬、总镍、总铅、全钾、有效铁、有效锌、有效锰、有效铜、缓效钾、速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及水溶性钙和镁离子用于分析土壤中总砷、总汞、全硒及有效硒项目AF-7550双道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计适用项目总砷、总汞、全硒及有效硒用于分析土壤中全磷、全铝、有效钼、总镍等项目ICP-7760HP型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77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Quantima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适用项目全磷、全钾、全硼、全铁、全铝、全硅、全钙、全镁、全钛、全锰、全铜、全锌、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总铅、总铬及总镍用于分析土壤中全锰、全铜、全锌、全钼、有效钼、总铅、总镉、总铬及总镍项目OptiMass9600电感耦合等离子体飞行时间质谱仪 适用项目全锰、全铜、全锌、全钼、有效钼、总铅、总镉、总铬及总镍后续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接下来敬请关注东西分析关于土壤普查方面的后续工作…
  • 全国土壤普查办内业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2022年国家级留样抽检实施方案
    2022年8月23日,全国土壤普查办内业工作组在北京组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及部分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专家,集中商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2年国家级留样抽检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内业技术组组长、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总农艺师马常宝出席并讲话。与会专家集中讨论了留样抽检工作实施主体、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等,进一步明确了抽检样品类型、抽检时间、抽检指标、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等关键环节相关技术要求,形成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2年国家级留样抽检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留样抽检工作对保障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的重要意义,要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号)要求,实现国家级和省级留样抽检工作融合互补,形成质量控制工作合力,为高质量完成2022年土壤普查试点测试化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 农业农村部会议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近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组建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方案》。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这次土壤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成果将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食物安全等奠定坚实基础,也将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撑。本次土壤普查时间紧、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必须付出艰苦努力才能真正做好。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主动入位,积极作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会议指出,要切实履行好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的职责。一是强化办公室人员配备,挑选精兵强将,组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队伍。二是抓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调度督导等工作,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加强保障,协同协力,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办公室运行管理,制定和实施科学规范、简练管用的办公室工作规则,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今年普查试点工作和盐碱地普查工作。一是抓好工作组织,尽快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并指导各省编制完成相应方案,督导各地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加快完善技术规程规范、构建工作平台、制作统一底图、布设样点等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三是强化培训指导,压实地方责任,确保外业调查、内业测试等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四是强化上下联动,加强专家指导,严格质量控制。同时,今年完成盐碱地普查任务和加强试点总结。
  • 聚焦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机质和阳离子交换量全自动检测方案出台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确定的全国统一技术路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开始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分为检测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3 类。其中,检测实验室通过筛选确定,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通过确认确定,分别承担不同职责任务。  检测实验室需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本文特摘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 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第5部分:样品检测,供相关检测实验室参考。5样品检测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确定本区域承担任务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任务的检测实验室应在质控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规定的技术方法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5.1 检测计划省级土壤三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区域内土壤样品检测工作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包括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质量控制要求、检测数据上报要求等。5.2 检测方法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技术方法开展检测工作。5.2.9 阳离子交换量5.2.9.1 乙酸铵交换-容量法(酸性、中性土壤):《中性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NY/T 295-1995)。5.2.9.2 乙酸钙交换-容量法(石灰性土壤):《土壤检测第 5 部分: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NY/T 1121.5-2006)。5.2.9.3 EDTA-乙酸铵盐交换-容量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2.1EDTA-乙酸铵盐交换法。5.2.9.4 乙酸铵交换-容量法(酸性、中性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3-1999)。5.2.9.5 氯化铵-乙酸铵交换-容量法(石灰性森林土壤):《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LY/T 1243-1999)。5.2.13 有机质5.2.13.1 重铬酸钾氧化-容量法:《耕地质量等级》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壤有机质的测定(GB/T 33469-2016)。5.2.13.2 重铬酸钾氧化-外加热法:《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LY/T 1237-1999)。土壤有机质全自动检测方案:全文下载:土壤有机质全自动检测方法研制报告土壤阳离子交换量自动检测方案:全文下载: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全自动检测方法验证报告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 Detelogy土壤检测智能高效样品前处理解决方案
    时隔40年,全国土壤普查再启动!相比前二次土壤普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范围更大,内容更加丰富,样品分布更密集,这也意味着实验室任务更艰巨!面对庞大而复杂的“三普”,我们又该如何提高检测效率?无惧海量样品,Detelogy推出《土壤检测样品前处理解决方案》,旨在向开展普查的单位及用户提供全面且最新的技术和方法,助力土壤“体检”,为土壤“三普”工作保驾护航。Detelogy土壤检测智能高效样品前处理解决方案农用地土壤样品涡旋提取费力?样品太多,不想手动调节?针对复杂土壤SVOCs的测定,Detelogy精心推出黄金搭档无机类智能前处理设备,带您轻松体验“一键消解”得泰出品,必属精品!只为给您更多的选择
  • 青岛制定重金属检测方案 开展大米质量普查
    虽然从历次抽检情况来看,青岛市尚未发现镉超标的大米,但仍将加大对大米中镉等重金属的检测。2月16日,记者从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了解到,该中心目前已经制定了大米重金属检测方案,即日起对粮油批发市场开展大范围的大米质量普查检测工作。   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对粮油市场开展的重金属检测项目有铅、镉、汞 、砷四项指标。根据国家标准,大米和豆类镉含量上限为0.2毫克/公斤,小麦粉镉含量上限为0.1毫克/公斤,而之前检测结果都在0.1毫克/公斤以下。此外,大米的铅含量上限是0.2毫克/公斤 汞含量要求最严格,上限为0.02毫克/公斤 无机砷含量上限为0.15毫克/公斤。从抽样结果统计分析来看 ,部分大米能够检测出重金属,但数值均未超出国家标准,青岛市民可放心食用。
  • 内蒙古扎实有效推动土壤普查试点,提前谋划普查工作全面铺开
    2022年,内蒙古作为全国8个三级联动普查试点省份之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区、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模式,选择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5个代表性旗县开展土壤普查试点,有土默特左旗、临河区等53个盐碱地典型旗县承担盐碱地专题调查。通过强化领导、实化举措、细化工作,扎实有效推动全区普查任务的及时优质完成。全区在推动普查试点工作中,体现出“采样速度快、经费落实足、质量把控严和工作谋划早”四个特点。采样速度“快”。全区2022年普查样点共42995个,占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样点总数的23.2%。采样任务量重、范围广、难度大。为保障任务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部门协同,全力推进,有效保障采样工作及时完成。一是高位推动强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普查工作,重点落实“专班推进机制、纵向协同机制、横向联动机制、包联推进机制”四项机制,自治区政府主席专项批示、专题研究,特别是针对三普配套经费,召开专题办公会,亲自盯办督办、敲钟问响,在主席的强力推动下,保障了经费落实。各盟市、旗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把手靠前指挥、研究落实、强力推动。科左中旗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组织旗县、乡镇、村社三级配备专人配合自治区农科院成立16个普查组开展外业采样工作,历时36天完成3972个样点调查采样。二是专项行动保进度。2022年9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攻坚月”行动,通过采取领导分片包联现场办公、协调足额配备采样队伍、线上平台专项“周调度”、点对点专题督办等方式,强力推进外业采样工作。2022年11月,启动外业采样“清零”行动,各盟市听令即行,将滞后样点按问题类型分为4类,一对一制定方案、责任到人,按日调度、精准推进,确保外业采样任务及时完成。三是技术体系强基础。在5个试点旗县积极探索了“三级土肥技术部门联动、院地联合采样、‘农技部门+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专业包干指导”四种模式。其中专业性强的剖面样品、剖面标本采集调查和土壤类型边界校核由技术力量较强的内蒙古农业大学完成;林草地调查采样由中国农科院草原所完成;耕园地表层样外业调查采样由各盟市根据实情科学部署采样实施主体。因地制宜分析普查结果,客观综合评价各种模式的适应性,为2023年全面铺开蹚路子。资金配套“足”。2022年自治区承担了近全国1/4的土壤普查任务量,全区土地面积大、东西跨度长,外业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大,特别是部分地区原始森林和草原道路不畅通问题普遍,单位样点的调查采样工作量明显增加,交通费用高。因此,资金与任务量配套与否是制约工作开展的第一道关。科学测算是基础。自治区三普办经过向上咨询、邻省借鉴、专项函询、专家论证、综合评审等过程,本着经费设计宜、精、准、细、俭的原则,既确保预算方案所设计的各项支出科学合理,工作开展时资金充足、到位及时,又要保证事无巨细凡事想在前头,既没有想不到的,也没有多余易产生浪费的,先后经“五修五审”和2轮专家评审,精准完成2022年20384万元普查经费测算。协调落实是关键。农牧厅主要领导与财政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向政府领导汇报,自治区及时下发配套资金1.06亿元;盟市“三普办”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将经费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以“立说立行”的态度,迅速落实配套资金,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地方开展“三普”的积极性。合理安排是重点。内蒙古充分考虑各盟市任务量及实际困难,将与之匹配的资金细化到各实施单位,按照优先工序,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优先保障外业采样调查、样品制备和质量控制,有效保障了工作推进。质量把控“严”。全程质量控制包括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样品制备与流转、样品检测化验、测试分析数据校核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一是外业质控,采取“线上线下结合、三级部门联动”质控模式,通过现场质控查找外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质控进行技术培训,靶向治疗,确保调查采样按照技术规范实施,提高整体采样队的外业技术水平。二是样品流转,以盟市为单元集中收集、“点对点”专车护送。三是样品制备,采取就近委托方式,由承担制备实验室就近委托当地符合条件的实验室,开展分散制样,通过监控摄像和现场抽查方式对样品制备实验室的样品制备、保存等工作进行实时检查,确保制备工作保质保量报时完成。四是样品检测,对中标承担检测实验室的资质条件、检测能力、检测人员、检测场所和设备进行随机抽查;自治区质控实验室实行“远程+”模式,通过监控摄像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对样品检测过程、检测方法、检测记录等开展实时检查;通过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检测结果、留样抽检等方式实施样品检测质量监督检查。五是数据审核,对检测结果数据进行审核,通过数据审查模型对入库数据进行单点、单指标异常值审查,对批量数据合理性、相关性进行审查。工作谋划“早”。在2022年试点县实践的基础上,本着“赶早”的心态,“争先”的姿态,提前谋划2023-2025年普查工作,积极推动经测算后三年所需的9.8亿元普查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区组织盟市提前谋划、连环推进,提早在网络上发布检测招标预公告及各类准备工作,要求盟市按照“两优先、差异化、保质量、提速度”原则,倒排工期、以需定标,确保检测工作高质量快速推进。2023年,按照“整县推进”的原则,优先考虑东北黑土区、产粮大县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的旗县,拟完成样点普查108782个,占未完成任务的60%。2024年,在其余53个旗县全面开展土壤普查。需完成普查样点71030个,占总任务的40%。2025年,重点完成98个旗县区土壤普查成果验收、汇交和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量与样品库,形成全区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区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 土壤普查仪器找托普,便携又快速
    自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消息正式在中央一号文件里亮相,普查进入实地调查的时间越来越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显示,三普工作将持续4年,于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那么,在这4年中,到底要调查多少面积内的土壤,要做多少工作?据中国土壤学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所研究员卢昌艾介绍,初步匡算的土壤普查面积,约有700万平方公里。通过样点采集的方式进行普查,目前初步布设了6万个剖面样点,200万-300万个表层样点。而这只是土壤“三普”的前期工作,要完成包括采集、测试、质控、技术指导、成果汇总等在内的所有的普查工作,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比如一系列精度准、效率高、功能齐全的土壤检测仪器设备。
  •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培训班
    2月26—27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组织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培训班,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决策部署,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中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培训班上,全国土壤普查办部署了2023年土壤三普相关重点工作,河北、内蒙古、广西、四川、陕西等省(区)和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典型交流了土壤三普试点工作经验与做法。与会专家讲解了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同时梳理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培训要求,各地土壤普查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主动入位,积极作为,高质量完成今年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约55亿亩普查任务。一是要做好前期准备。持续完善组织体系,抓紧抓好调查样点布设、校核与下发,切实加强人员培训,严格遴选任务承担单位。二是加强全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全程质量控制“五靠”(靠技术规范、人员资质、专家指导、工作平台、外部监督)“四控”(全程控制、源头控制、前端控制、同步控制)要求,将质量控制贯彻到土壤三普全链条、全过程,确保土壤三普最终结果准确、可靠、可信。三是加快试点成果形成与应用。抓紧组织形成试点成果,强化普查成果设计,因地制宜开展土壤农用适宜类评价和区域特色等专题调查与研究,使土壤普查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资源、环境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四是要落实资金保障与人才保障。要足额落实经费支持,做好人才服务,选好技术支撑单位,加强宣传引导。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全国土壤普查办专职副主任陈章全,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主任、全国土壤普查办副主任谢建华,全国土壤普查办各工作组组长,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土壤普查办、农田建设处、耕地质量处、耕地质量站、土壤肥料站等负责同志,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代表、专家约200人参会。
  • 土壤普查 | 谱育科技用心守护中国土壤安全
    背景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通知》,要求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摸清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质量情况。农业农村部相继公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43项土壤理化性状指标和检测所需要的主要仪器设备。针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谱育科技提供从前处理到后端分析的全面解决方案。ICP-MS抗干扰能力出色,分析更精确SUPEC7000系列SUPEC7000系列采用全新的六级杆碰撞反应池,保证高效离子传输能力的同时,大大增强了碰撞消除干扰效率,结合KED工作模式,为土壤等复杂基体样品提供无可比拟的痕量元素分析方案。超级微波消解仪更好,更快的处理土壤样品EXPEC790S系列 EXPEC790F系列EXPEC790系列超级微波消解仪能够40min内完成一批样品消解,四腔体同时使用,可实现单批次96个处理样品。独特的消解管设计,使用成本更低,采用水冷设计,冷却速度更快,极少的加酸量使用,助您缩短样品前处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ICP-OES给您一个稳定可靠的结果EXPEC6000系列EXPEC6000系列 ICP-OES采用垂直炬管设计,耐盐性更好,双向观测方式可选,能够实现高低含量元素同时检测。专利FSC实时校准技术,确保仪器长时间运行,谱线不会发生漂移。出色的稳定性,是土壤检测实验室可靠的保证。谱育科技是基于聚光集团研发团队组建,专注于重大科学仪器研发及产业化,经过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创新,产品涵盖质谱,光谱及样品前处理等领域。广泛应用于环保/食品新型污染因子监测、医疗临床检测、生命科学研究、工业物联网、安全应急等行业。可靠的产品,出色的服务,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和支持。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附名单)
    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组建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与全国土壤普查办沟通衔接,抓紧组建地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落实经费,尽快运行。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全国土壤普查办。   联系人:张青璞,电话:59191216,18511663581,传真:59191270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明确成立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办公室组建方案,明确了办公室职责、组织机构、人员组成等,经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请参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单位及社会成员,加强与办公室沟通交流,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监督,确保土壤普查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一、办公室职责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等,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定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地方编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土壤普查中央财政预算,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组织全国普查技术指导,制定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研究处理政策性、技术性问题。   (三)组织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制作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底图、统一开展规划样点布设等。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   (四)统筹协调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研教育及技术推广等单位、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共同推进土壤普查工作,协调地方同步推进土壤普查工作。   (五)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度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组织解决。   (六)督导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质量控制情况,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任务、把控质量等。   (七)组织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   (八)负责国家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   (九)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和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架构   全国土壤普查办内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平台工作组、外业工作组、内业工作组。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组织协调专家咨询组、技术指导组等相关工作。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件流转处理等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及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与安排,协调普查任务落实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政策解读、技术答问、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协调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内相关单位等工作。调度普查工作进度并定期起草报告。组织督导技术支撑单位、地方开展普查相关工作。组织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负责资料归档、保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台工作组。组织协调平台技术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平台开发运行、工作底图制作、样点布设,以及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督促工作平台实现土壤普查全过程调度、监督、管理功能。组织开展平台调度及数据分析与汇总,定期报送普查进展情况。组织协调解决平台运行中发现的普查工作问题。负责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外业工作组。组织协调外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外业调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外业调查相关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外业调查采样,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外业调查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外业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内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内业化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内业化验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协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的筛选与管理。组织指导内业化验工作,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内业化验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内业化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组成单位及人员   (一)办公室组成单位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成单位包括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相关司局,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办公厅、人事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机关服务局、全国农业展览馆、农民日报社、信息中心、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由主任1人,副主任6人,成员20人等组成。具体如下:   主 任: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 副部长   副主任:    郭永田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司长    陈章全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一级巡视员    谢建华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主任    刘现武 中国农业科学院 副院长    杨祝晖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副司长    许 航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副局长   成 员:    邱天朝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司长    姜大峪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司长    钟 斌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副司长    张敦强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司长    魏锋华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副司长    袁少青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副司长(正司级)    丁 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副主任    王 晖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副司长    刘明国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一级巡视员    宋 昱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一级巡视员    张振华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副司长    李增裕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副司长    谈嘉一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局 副局长    陈 军 全国农业展览馆 副馆长    李 炜 农民日报社 副总编辑    王小兵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主任    闫 成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副站长    张 晔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副主任    吴文斌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所长(主持工作)    沈仁芳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所长   工作组组长:    综合组组长:陈章全(兼) 副组长:董 燕    平台工作组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裴久渤    外业工作组组长:沈仁芳 副组长:赵玉国    内业工作组组长:谢建华(兼) 副组长:习 斌   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    张宇翔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处长    郞鹏飞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处长    顾笑筱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三级调研员    任 静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处长    刘国军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处长    常 鹏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处长    王竑晟 中国科学院农业科技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    红 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三级调研员    张海涛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处长    刘庆宇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处长    欧阳儒彬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副处长    罗 杨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二级调研员    李想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处长    薛彦东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级调研员    董 燕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处长    杨羽佳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处长    刘忠岫 全国农业展览馆 处长    房 宁 农民日报社 种植业部主任    丛小蔓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处长    郑顺安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处长    吴 勇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处长    任 意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办公室主任    张建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处长    滕 应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处长   四、相关保障   (一)人员保障。办公室抽调22人集中办公,其人员由办公室商成员单位落实。抽调人员在全国土壤普查办工作期间,对应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享受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原单位依据全国土壤普查办每年度为抽调人员出具工作鉴定书面意见,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以及表彰奖励时予以倾斜,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运行保障。抽调人员在农业农村部集中办公,相关办公条件及经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统筹落实。为保障办公室规范科学运转,制定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议事决策程序、内部运转管理、纪律和作风要求等。抽调集中办公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提出,按程序报全国土壤普查办主任批准。
  • 精准助力土壤普查,这些品类先锋企业在行动!
    土壤质量就是耕地质量,土壤质量下降将导致农作物减产、农产品品质降低等危害,关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家家户户的食品安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时隔43年,开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通过全面普查,真实准确地掌握土壤情况,为将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修复耕地质量、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提供重要的数据基础。为精准助力土壤普查,品类先锋企业积极响应,希望能为此贡献一份力量,提供了土壤普查相关的解决方案、优质仪器,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1、pH计品类先锋企业—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精科雷磁)“雷磁”是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自主品牌,创建于1940年,是中国pH计和玻璃 电极的诞生地,也是国内分析仪器的重要发源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雷磁来帮忙(点击查看)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的分析化验作为土壤普查的一个重要环节,“雷磁”的pH计、电导率仪、滴定仪在土壤检测实验室均有广泛应用。“雷磁”为您带来土壤普查实验室常规测试方案和批量化测试方案,以及其他土壤分析解决方案。 品类先锋优选仪器雷磁 PHSJ-6L型 pH计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463/c243050.htm2、原子荧光光谱品类先锋企业—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40余年原子荧光研发制造经验,传承中的颠覆与创新,为用户带来极致体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海光仪器解决方案(点击查看)针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内容和行业相关检测方法标准,海光充分发挥无机检测产品线齐全的优势,从土壤样品的前处理到无机元素的分析检测,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完整的包括售前咨询、仪器设备、耗材配件、应用方法、售后服务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 品类先锋优选仪器海光HGF-V9原子荧光光度计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24/C367263.htm3、微波消解仪、电热消解仪、吹扫捕集品类先锋企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公司自成立之初便专注于科学仪器设备的研发,立志为环境检测、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疾病控制、材料研究等众多基础科学及行业应用提供实用可靠的实验室设备和整体解决方案。助力全国“土壤三普”,莱伯泰科无机元素解决方案让检测更加快速、准确、智能(点击查看)莱伯泰科作为具有20年历史的分析仪器生产厂家,拥有质谱、光谱、色谱以及各种前处理设备,并且在环境检测领域深耕多年,成为了广大环境检测实验室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针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特推出《莱伯泰科土壤普查无机元素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 品类先锋优选仪器莱伯泰科 ETHOS UP微波消解/萃取系统(品牌:MILESTONE)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523/C214536.htm 品类先锋优选仪器D-MASTER 全自动消解仪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523/C474837.htm 品类先锋优选仪器莱伯泰科-PT1000-全自动固液一体吹扫捕集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523/C396918.htm4、微波消解仪品类先锋企业—上海屹尧仪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屹尧仪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微波消解仪”、“固相萃取仪”、“微波合成仪”、“凝胶净化仪”、“微波萃取仪”等样品前处理仪器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实验室产品供应商。四十年:土壤普查,第三方检测,屹尧微波消解(点击查看)想知道仪器真实的品质、可靠性和使用成本,该去问第三方检测的从业者。因为,他们最看重投入和产出比;也因为,他们对于仪器的使用频率远高于普通实验室。如果再考虑到很多第三方检测机构仪器操作人员的流动性,那么认为他们是最追求仪器操作便捷性的群体也不为过,更低的培训成本显然对大家很重要。让人自豪的是,在这个行业里,包括上谱尼测试和华测检测两大巨头在内,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了屹尧科技的微波消解仪。 品类先锋优选仪器屹尧科技M6微波消解仪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542/C418670.htm5、顶空进样器、吹扫捕集、热解析仪品类先锋企业—奥普乐科技集团(成都)有限公司APL奥普乐品牌制造的产品覆盖有:顶空进样器、热脱附(热解析)、吹扫捕集等前处理仪器;现已发展成为行业较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产品制造企业!奥普乐: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看APL奥普乐方案!(点击查看)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看APL奥普乐方案! 品类先锋优选仪器APL奥普乐120位全自动顶空进样器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1791/C471356.htm 品类先锋优选仪器APL奥普乐75位全自动吹扫捕集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1791/C470270.htm 品类先锋优选仪器APL奥普乐100位全自动二次热脱附-热解析仪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1791/C443682.htm6、生物质谱品类先锋企业——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622)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注于质谱仪器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承担单位,国家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人的土地,中国技术守护!禾信仪器护航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点击查看)禾信质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1000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073/C446002.htm(以上企业排名不分先后)仪器信息网【品类先锋】以“为用户推荐值得信赖的品牌及仪器”为核心宗旨,持续地挖掘、推荐细分领域的优质企业及仪器,希望为土壤普查、科学仪器行业快速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本次盘点对象:2022年1季度于仪器信息网官方渠道发布:关于土壤普查相关资讯的品类先锋企业。欢迎更多品类先锋厂商参与土壤普查助力行动(发布相关资讯),我们将陆续更新盘点内容。(点击查看更多品类先锋)
  • 关于土壤普查,来点“硬核”干货!
    土壤三普,既是农业的,也是环境的。关于这一点,在2月17日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中,可见一斑。从农业角度,三普聚焦于土壤理化性质指标检测,如土壤酸碱度、阳离子交换容量、有效金属元素检测等方面,围绕土壤质量检测展开,旨在收集当前土壤质量数据。从环境角度,三普聚焦于土壤污染物检测,包含了重金属、有机物(如农药、多环芳烃)等环境污染物,涉及精密的分析仪器,如质谱、色谱、光谱等,旨在查清土壤污染现状。(十余位专家,在线答疑,点击图片报名)基于此,“第三届土壤检测技术与应用”网络研讨会应运而生,本届会议将于5月10日开播,为期2天,近二十余位专家齐聚,分设4大专场,预期参会1000+人!大咖专家,权威解读农业领域、环境领域专家“首次集结”!围绕“土壤质量检测”,大会邀请到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大学专家,进行专业技术讲解;围绕“土壤污染物检测”,则邀请到国家环境测试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监测中心权威专家,从污染物角度进行汇报。高度聚焦,紧追热点内容设置上,基于土壤普查的基本流程,即采样、制样、样品前处理、分析检测、质量与过程控制,本届会议分设4大专场,预计耗时2天,针对性地为各类专项检测技术提供展示机会,满足各类听众需求。专场名称专场看点土壤质量检测农村农业部环境监测所专家讲解土壤检测技术;监测中心高工讲解土壤三普全流程质控土壤样品前处理多种样品前处理技术在土壤检测中应用;土壤重金属、有机物前处理技术重难点解析土壤有机污染物检测质谱技术检测土壤有机物最新研究成果;农大教授专业讲解农田土壤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土壤无机污染物检测聚焦土壤重金属形态分析,涵盖类金属、非金属检测会议日程持续更新中,点击下方图片免费报名:
  • 辽宁省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抓好试点和盐碱地普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和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明确的普查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抓紧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2022年开展试点、2023—2024年全面开展、2025年完成总结报告”的总体进度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二)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提高土壤普查人员队伍专业素养,确保普查工作符合“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三)严格普查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四)抓好试点和盐碱地普查。沈阳苏家屯区、大连瓦房店市2个试点地区普查工作任务以及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要按照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统筹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为全省普查工作提供经验。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明玉  副省长  副组长:孙繁柏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健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刘兴伟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王 鹏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枫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吕雪峰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王福东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冀登义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江永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姜生伟  省林草局副局长      马越红  中科院沈阳分院副院长      孙占祥  省农科院副院长      马殿荣  沈阳农业大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冀登义兼任。
  • 赋能高质量土壤普查,原子光谱“精准”出击
    随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印发,各地关于普查检测实验室的筛选工作相继启动。“全国土壤普查是“精准”有效实施新时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必须将质量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贯穿始终”——确保出具的土壤普查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是对每一个普查检测实验室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检测实验室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检测装备的灵敏、准确和稳定是获取高质量普查数据的重要保障。作为世界原子光谱技术的领导者,珀金埃尔默深谙土壤检测客户需求,携全能元素分析方案“精准”出击,为确保检测实验室高质量完成土壤普查任务赋能!珀金埃尔默原子光谱“精准”出击为高质量土壤普查赋能1“精准”出击第一式——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PinAAcle 900系列让土壤中痕量元素精确分析更胜一筹!光纤实时双光束—提供优异的稳定性、更高的光通量,最大限度减少光损失。第三代固态检测器—实现实时双光束的检测,全波长范围内最高的量子化效率,保证测定的灵敏度。横向加热石墨炉技术—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壤检测,均能提供稳定和彻底的原子化温度,确保结果稳定输出。纵向塞曼扣背景技术—无需额外偏振化调制,轻松应对土壤样品复杂基体的干扰,是获得准确结果的必要保证。2“精准”出击第二式——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Avio MAX系列让土壤检测的“精准”结果稳定输出!平板等离子体和空气切割尾焰技术—高效省气,获得出色的强健等离子体,对不同类型土壤样品游刃有余优异的光学系统的传输效率和检测器的光电转换—助力Avio 200/220 MAX系列具有优异的灵敏度。配合HTS系统—Avio 550/560 MAX系列如虎添翼,让高通量元素检测的稳定性与速度兼备。3“精准”出击第三式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NexION 1000系列坚如磐石,不惧土壤复杂基质挑战!全基体系统AMS—减少到达等离子体样品量,降低氧化物产生,增强等离子体强健性,仪器耐盐能力提高100倍。大孔三锥—针对高基体类型土壤样品,有效降低基体效应,内标稳定性好,轻易不堵,提高有效分析时间。四极杆离子偏转器90度偏转聚焦—确保离子和中性组分不会碰撞到仪器组件表面,保证仪器优异的稳定性,避免测定高基体高浓度样品对仪器的影响,实现真空腔真正免维护。更有多款前处理设备,助力全流程元素的“精准”检测SPB石墨消解仪24位、48位、72位可选塑料、玻璃、石英、聚四氟材质消解罐可选Titan MPS微波消解仪
  • 遇见200T,北裕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遇见200T,北裕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通知》明确了普查总体要求、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自2022年开始,将全面调查我国土壤资源情况普查,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包括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北裕仪器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近期,各省农村农业厅陆续公布了此次土壤普查中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主要仪器设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包括pH值,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等43项。 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的分析化验作为土壤普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此次全国土壤普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北裕仪器”结合以往的技术积累及成功经验,自主研发的全自动土壤pH值测定仪 (ECA200T)为土壤普查带来实验室常规测试方案和批量化测试方案,以及其他土壤分析解决方案。全自动土壤pH值测定仪ECA2 0 0 T型遵循《N Y / T 1 3 7 7 - 2 0 0 7土壤pH的测定》等相关标准,本仪器适合用于各类土壤及水中pH的测定。全自动土壤pH值测定仪 (ECA200T)ECA200T仪器特点:1、智能机械臂:实现了连续、自动测试;2、精准定位,无缝操作;3、信号快速准确;4、数据可溯源;5、自动校准:代替了人工测试需要的手动校准的繁琐步骤;6、自动处理样品:自动加浸提剂、自动搅拌,自动测定pH;7、自动清洗并风干电极,避免交叉污染;8、54位样品盘。应用案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国内知名第三方检测公司某省地矿系统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雷磁来帮忙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时隔43年,开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开始,将全面调查我国土壤资源情况普查,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此次土壤性状普查包括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近期,各省农村农业厅陆续公布了此次土壤普查中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主要仪器设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包括pH值,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等43项。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的分析化验作为土壤普查的一个重要环节,“雷磁”的pH计、电导率仪、滴定仪在土壤检测实验室均有广泛应用。“雷磁”为您带来土壤普查实验室常规测试方案和批量化测试方案,以及其他土壤分析解决方案。 二、测试方案(1)实验室常规测试方案检测指标方法推荐仪器pH值电极法PHSJ-4F型pH计+962121低电导pH复合电极电导率(水溶性盐总量)电极法DDSJ-308F型电导率仪+ DJS-1VTC 型电导电极+ DJS-0.1VTG 型电导电极氟离子离子选择电极法PXSJ-216F型离子计(含氟离子电极+搅拌器)有机质、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碳酸钙、钙离子、镁离子、全氮滴定法ZDJ-5B-G自动滴定仪(电位+光度)(2)批量化测试方案检测指标方法推荐批量化仪器pH值电极法PHSJ-5T型实验室pH计+962121低电导pH复合电极SCH-02型自动样品进样器电导率(水溶性盐总量)电极法DDSJ-318T型电导率仪+ DJS-1VTC 型电导电极+ DJS-0.1VTG 型电导电极SCH-02型自动样品进样器有机质、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碳酸钙、钙离子、镁离子、全氮滴定法ZDJ-5B-G自动滴定仪(电位+光度)+ SCH-02型自动样品进样器(3)其他土壤分析解决方案测试参数测试方法推荐仪器ORP氧化还原电位电极法TR-901型土壤ORP计氟离子离子选择电极法PXSJ-216F型离子计(含氟离子电极+搅拌器) 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助力土壤环境安全,雷磁值得信任。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展实验室筛选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职责任务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分为检测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3 类。其中,检测实验室通过筛选确定,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通过确认确定,分别承担不同职责任务。  (一)检测实验室  1.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  2.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评价报告等,确保工作质量。  3.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等。  (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1.参与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对承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任务检测实验室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留样抽检工作,协助开展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工作,并编制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评估报告。  2.协助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和飞行检查工作。  3.有盐碱地普查任务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承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样等检测任务。  4.参与组织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控制数据审核,编制省级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等。  5.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  (三)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1.参与制定全国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和工作方案,参与组织开展能力验证、留样抽检和飞行检查等工作。  2.参与对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等。  3.参与开展省级质量控制数据复核工作,编制全国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等。  4.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  二、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 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 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 2、附件 3) 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 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 7 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2. 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 3 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 人员。 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 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 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 80m 2 ,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 50m 2 ,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 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6. 检测方法 。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7. 质量保证。 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  (三)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除应满足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之外,还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具有丰富实验室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法律责任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  2.具备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等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管理等能力。  3.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检测结果争议时,应具备复检评判的能力。  4.有盐碱地普查任务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具备地下水样等检测能力。  (四)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  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除应满足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之外,还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具有丰富实验室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法律责任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  2.具备为全国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等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管理等能力。  3.具备对有争议的省级质量控制结果复检评判的能力。  三、实验室筛选步骤  (一) 实验室申请  凡符合本通知中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向所在地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符合本通知中的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条件要求的单位,可经专家推荐,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检测实验室筛选  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内的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家。初步筛选采用文件资料审查与实验室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从组织管理、检测能力、能力验证考核、检测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报送文件、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确定并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供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用。  (三)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确认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由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申请单位中确认,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 2-3 家,相关确认材料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确认  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家推荐的申请单位中确认,原则上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教学、推广等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产生,限定 10 家左右。  四、时间安排  (一)2022 年 3 月中旬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完  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报送初步筛选推荐的检测实验室有关材料以及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申请和确认材料的电子版(含单位公章的 PDF 扫描件)。  (二)2022 年 4 月上旬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开展初步筛选推荐检测实验室的专家复核和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公示 1 周。  (三)2022 年 4 月中旬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  五、有关要求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实验室动态管理和进入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未能履行职责任务、检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伪造数据、弄虚作假、未遵循相关规定泄露普查数据等情况的实验室,将取消其相应资格,且不再接受其申请。  请各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请确定 1 名省级工作联系人,于 2 月 28 日前报送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 4)。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郑磊 李寒  联系电话:010–59196326 010–59196343  电子邮箱:trjcbz@126.com  附件1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docx   附件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   附件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主要仪器设备
  • 2022年盐碱地普查重点范围确定205个县
    5月21日,农田建设管理司采取线上会议形式组织召开全国盐碱地普查工作推进会,河北、内蒙古、吉林、山东、新疆等承担2022年盐碱地普查任务的14个省(区、市),新疆兵团,北大荒集团以及相关耕地质量保护推广体系,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所、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所、新疆生态与地理所,中国农业大学,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中国农科院资源区划所等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共300多人参会。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全国盐碱地普查作为今年土壤普查的重点工作来抓。开展盐碱地普查,摸清盐碱地“家底”,分析评价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是推进“以种适地”、提升盐碱地综合利用水平的重要基础,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今年盐碱地普查重点范围确定205个县,包括盐碱耕地、盐碱荒草地等,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编制盐碱地普查实施方案,有序、高效、保质地推进盐碱地普查,年底前基本摸清我国重点区域盐碱地类型、分布、程度、成因以及改造开发利用情况。 会议要求,各地要把盐碱地普查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统一布局,多途径、多方式解决资金、人员等问题,防止出现盐碱地普查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两张皮”以及重复性调查采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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