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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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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评审程序

    管理评审程序1 目的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满足客户和法定要求。2 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的管理评审。3 职责3.1 最高管理者a) 审批管理评审计划;b) 主持管理评审活动;c) 审批管理评审报告。3.2 质量负责人a) 制定管理评审计划;b) 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c) 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及评审资料的整理归档;d) 对评审结果要求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3.3 相关部门a) 准备、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资料;b) 制定实施评审结果要求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4 工作流程见《管理评审评工作流程图》。5 工作程序4.1 管理评审计划4.1.1 管理评审每年进行一次,用会议的形式进行。4.1.2 质量负责人编制评审计划,报最高管理者审核批准。评审主要内容包括:a) 评审目的;b) 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c) 参加评审部门及人员;d) 评审依据;e) 评审时间;f) 评审内容。4.1.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最高管理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管理评审频次:a) 实验室的组织机构、资源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b)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客户关于质量有严重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c) 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变化时;d) 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e) 质量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项时;f) 发生其他必须进行管理评审的情况。4.2 管理评审的输入4.2.1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现状和改进:a) 审核结果,包括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质量体系审核的结果;b) 客户的期望,包括客户的满意程度和需求;c) 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监督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d) 上次管理评审采取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e)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各种变化,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等;f)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状况,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适宜型和有效性。4.3 管理评审准备4.3.1 质量负责人对内、外部质量审核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并制定管理评审计划,由最高管理者审核批准。4.3.2 实验室主任及相关部门根据管理评审输入的要求,组织收集评审资料。4.4 管理评审会议4.4.1 最高管理者主持评审会议,质量负责人报告审核结果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实验室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报告相关输入资料。4.4.2 参加评审人员对评审输入做出评价,对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项提出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确定责任和完成期限。4.4.3 最高管理者对所涉及的评审内容做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验证等。4.5 管理评审输出4.5.1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管理评审体系及过程的改进;b) 质量活动的评价;c) 资源需求等。4.5.2 会议结束后,由质量负责人根据管理评审输出的要求,编制管理评审报告,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由质量负责人监控执行。管理评审的输出可以输入本公司计划系统,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编制活动计划依据之一,同时可作为下次评审的输入。4.6 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实施和验证实验室主任根据《改进控制程序》组织责任部门实施改进、预防、纠正措施,并对其有效性和适应性进行验证。4.7 文件更改如果管理评审结果引起文件更改,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4.8 记录管理评审形成的质量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归档,记录至少保存五年。6 相关文件6.1《内部审核程序》6.2《改进控制程序》6.3《文件控制程序》6.4《记录控制程序》7 记录7.1《管理评审计划》7.2《管理评审报告》

  • 管理评审程序

    1 目的由最高管理层定期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检测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充分性、持续适宜性和有效性,并在必要时进行变更和改进。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3 职责3.1总经理负责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并主持管理评审会议。3.2 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评审计划、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编制评审报告,并组织评审结论的实施。3.3 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资料,负责实施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纠正、预防措施。3.4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评审后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4 工作程序4.1 管理评审计划4.1.1 质量负责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管理评审计划(与内部审核计划同时制定),由总经理批准实施。4.1.2 管理评审实施前,由质量负责人发出《管理评审通知》,评审通知内容包括: 1) 评审目的; 2) 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 3) 参加评审人员; 4) 评审时间; 5) 评审依据; 6) 评审内容。4.1.3 管理评审每年度进行一次,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增加评审次数:1) 公司的组织结构、资源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时;2)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客户关于质量有严重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3) 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变化时;4) 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5) 质量审核中发生严重不符合项时;6) 发生其他必要进行管理评审的情况。4.2 管理评审会议的参加人员4.2.1 会议主持人:总经理。4.2.2 各部门负责人,部门代表,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4.2.3 总经理指定记录人作会议记录。记录所列的建议或决议作为跟进的依据。4.3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参考下列内容,报告各自在ISO/IEC17025体系中的表现和改善建议,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4.3.1 质量负责人应报告: ◆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达成情况报告,程序适应性检查报告; ◆ 上次管理评审会议决议的跟进情况;◆ 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包括体系的适应性、有效性等;◆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情况;◆ 外部机构评审结果报告;◆ 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的跟进行执行情况;◆ 客户反馈意见的汇总分析报告及客户投诉及其处理情况汇报;◆ 资源充分性报告,质量控制活动报告。4.3.2 部门主管应报告:◆ 本部门目标的达成情况;◆ 文件的适应性情况;◆ 质量控制活动情况。4.3.3 技术负责人应报告:◆ 比对验证结果,包括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和本公司内部验证的结果;◆ 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各种变化对质量体系的影响;◆ 员工培训教育情况分析报告。4.3.4 质量监督员应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业绩和监督结果、评价意见和建议等。4.4 检讨与评估4.4.1 由会议主持人就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讨与改进,并形成相关的意见和决议,并作好记录。4.5 管理评审的输出4.5.1 质量负责人根据管理评审会议记录编写管理评审报告。4.5.2 管理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质量体系适应性的评价、需要进行修订的质量体系文件,改进工作的建议等。4.5.3 管理评审报告由总经理审批并后发至有关部门人员。4.6 会议跟进4.6.1 质量负责人根据会议记录进行跟进,必要时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中的要求,发出《纠正及预防措施要求》并跟进。4.6.2 管理评审会议的跟进及效果由质量负责人在下一次管理评审会议上予以报告。5 支持文件 1)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xxxx-PD12-A/0) 2) CNAS-GL13:2007《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管理评审指南》6 记录表格 1)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年度计划》(xxxx-PD14-1-A/0) 2) 《管理评审通知(代实施计划)》(xxxx-PD15-2-A/0) 3) 《会议签到表》(xxxx-PD14-6-A/0) 4) 《管理评审报告》(xxxx-PD15-3-A/0) 5) 《会议记录表》(xxxx-PD15-4-A/0)

  • 新项目评审程序

    新项目评审程序编号:章节:第 篇第 章版本:第 版修改:第 次修改1目的 为了保证本所新开展的校准/检测项目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 适用于计量工作基准和计量标准的建立、更新、改造,以适应开展新的检测、校准以及工程测试等工作。3职责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新项目评审工作;3.2检测室负责填报新项目立项申请,参与仪器设备的订购、设备到货时的验收、标识、建档;3.3质量部负责编制新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验收,以及申请考核和运行后管理;3.4财务部负责落实所需资金,建立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台帐。4程序4.1检测室根据计量科技发展动态、市场需求和客户的期望,不断检索和收集新的产品检验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等技术规范,以及国内外学术性论文、著作;积极探索新的检测和校准方法,结合本实验室现有计量标准及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提出拟开展的新检测或校准项目及需更新改造的项目设备申请,并编制仪器设备配置表。 4.2质量部对各检测室提出的申请,结合全所检测和校准业务发展和法制要求,进行审核汇总。4.3所技术负责人组织所技术委员会对所申请项目的先进性、符合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全所新开展的工作项目。由质量部编制新建和技改项目计划申请表,报所长批准。4.4财务部负责落实所需资金,质量部组织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物业部落实开展新项目所需的设施和环境条件。4.5检测室指定专人负责熟悉相关文件,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检测大纲或操作规程、校准方法等作业指导书,并进行试验,编制原始记录表格格式和证新项目评审程序书、报告格式。4.6质量部组织对试验的可靠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对配备的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和条件、方法等进行确认。4.7培训检测人员并进行考核。4.8准备样品(包括样品制备)。 4.9检测人员按标准、规程、校准方法等作业指导书中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性检测或校准并记录,出具证书或报告。4.10属校准项目,由部门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测量不确定度分析。4.11由质量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规程或标准等技术文件上要求,对检测或校准过程和结果进行符合性评审,填写能力分析表报所技术负责人审批。4.12若完全符合要求,新项目则可投入试运行,条件成熟后由质量部组织申请考核或认可。 5相关文件 5.1《要求、书和合同评审程序》5.2《设备管理程序》6 质量记录6.1《新项目申请表》6.2《新项目评审表》6.3《新项目验收表》6.4《更新标准、规程能力评审表》6.5《能力分析表》

  • 【分享】合同评审程序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1 目的为了建立和维护评审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并使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及时准确地得到满足。2 范围(1) 客户与试验室达成的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2) 为履行合同所安排的评审;(3) 合同履行期间客户提出的必要的修改。3 职责3.1 技术负责人受权与客户签订检验合同,组织对检测合同进行评审,起草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程序文件与相关作业指导书,并负责解决执行合同所必要的一切人力、信息和物质等资源。3.2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为履行合同所实施的一切验证活动。必要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履行合同安排相应的培训。3.3 资料管理员应负责保存与合同签订、履行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3.4 监督员应负责对检测过程实施监督。3.5 检测员应按照作业文件和要求开展验证和检测,并填写、编制与检测结果有关的记录和报告。4 合同评审政策4.1 当客户向试验室提出检测要求时,接待或授权人员应与客户就有关检验要求填写“检测委托书(合同)”的有关内容,务必请认真填写,接待人员一定要督促其将样品的名称、数量、状态及检测项目等写清楚。4.2 如果客户要求不变,只需在初期调查阶段或在与客户有一个总协议下仅对持续进行的合同批准时进行评审。4.3 对于新的(第一次)、复杂的、重要的或先进的检测任务,应安排较复杂细致的评审,并保存较全面完整的合同签订、评审、执行的记录。5 程序5.1 当客户向试验室提出超出常规的、新的、复杂的、先进的、大宗的、特殊要求的检测请求时,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向客户了解要求,并记录客户有关检测的依据、对象、目的、时间、数量、结果等细节要求,必要时应与客户签订检验合同草案.5.2 技术负责人应就客户的请求起草文件化的程序文件,阐明客户的要求,拟订的检测方法。为降低使用方法造成的风险,在拟订检测方法时(包括所涉及到的抽样方法),最好首选国际、国内已经公布的公共标准、专业权威技术杂志、教科书等推荐的方法。当需要由试验室制定方法时,技术负责人也应参照上述公共标准所推荐的方法。拟订的检测方法应便于双方理解和接受。5.3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试验室参加合同履行的相关人员对草拟的合同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1)技术要素;(2)财务要素;(3)合同交付要素;(4)利益与风险;(5)法律责任要素;(6)样品要素(包括样品的选定、抽取、运输、保管、制(置)备、安装、准备、返回或处置等);(7)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要素;(8)双方放弃权利和要求的声明;(9)传送检测结果的要求; (10)根据检测结果提供评价意见和建议的要求;(11)合同变更或偏离时的要求;(12)其他要求(如在检测报告中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等。5.4 对于首次实施的检测方法,技术负责人应再组织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可靠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的验证。验证后的结果应作为与客户签订正式检测合同的依据之一。 5.5 当客户表示可以接受试验室合同评审的最终结果时,技术负责人应接受试验室主任的授权与客户正式签署检测合同,合同应明确与客户要求相一致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以及与本程序5.3条有关的内容,并在合同生效后认真组织实施。5.6 当合同执行中涉及有分包项目时,应将分包的内容写入双方签署的检测合同。5.7 合同执行中如遇到对合同要求的任何偏离时,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地向客户进行通报,以保证能得到客户的理解或更改要求。5.8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需要修改合同时,技术负责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并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防止偏离后给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失。5.9 若修改后的合同有重大的变化,则技术负责人应重新组织有关人员对变更后的合同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作为检测合同的附件并由双方授权人签字。技术负责人应将修改后的内容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防止出现工作差错给双方造成损失。5.10 全部合同和合同修改件应与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副本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一并归档。6 记录表格或相关程序文件:1.《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2. 检测委托书

  • 【分享】某行政部门的管理评审程序

    本文为转贴1 目的通过开展管理评审活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市国税系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的管理评审.3 职责3.1 市局局长负责主持管理评审,管理者代表及其他局领导协助.市局办公室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工作,并对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各县(市)局,市局各处室,各单位负责根据全市管理评审计划的要求事先准备或提交相关的材料,参与管理评审会议,并负责执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有关本单位的改进措施.3.2 各县(市)局应按照本程序开展县(市)局范围的区域管理评审,并指导督促直属单位(指计划征收科,税源管理二科,税务分局〈所〉,稽查局,下同)开展部门管理评审.3.3 市局直属单位(指计划征收处,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下同)应开展部门管理评审.3.4 市局,县(市)局直属单位的部门管理评审可参照本程序执行,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探索部门管理评审的内容,重点,方法等.4 工作程序4.1 评审的频度和时机4.1.1市局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一般安排在全市国税工作研讨会期间.市局直属单位,各县(市)局及直属单位,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管理评审,两次管理评审的间隔以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12个月为宜.管理评审可结合半年度,年度总结考评工作进行.4.1.2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不符合事项或体系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情况时,市局,县(市)局局长(直属单位为主要负责人,下同)可决定追加管理评审.4.2 管理评审的策划和准备 4.2.1办公室(或综合科,股,组,下同)根据局长(或主要负责人,下同)的安排和要求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内容包括:a ) 评审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b ) 评审的依据(文件,资料) c ) 评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d ) 参加评审的部门,单位和具体的人员安排.4.2.2 全市管理评审计划经局长批准后,发给有关参加人员.其他管理评审计划应事先报上级备案.4.2.3 全市管理评审参加人员包括市局领导,各县(市)局局长和分管贯标工作的局领导,市局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局长认为有必要参加的相关人员.各县(市)局,市,县局直属单位管理评审参加人员自行决定.4.2.4管理评审输入内容一般包括:a )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适宜性(全市管理评审适用) b ) 上级的要求和纳税人的意见,建议 c ) 各项质量(工作)目标的贯彻实施及完成情况 d ) 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e ) 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f ) 内部审核结果 g ) 对工作的改进意见 h ) 上次管理评审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i )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4.2.5评审前,应根据4.2.4内容,要求参加单位准备材料,作为评审依据.4.3 评审实施管理评审一般采用会议形式,由局长主持,对评审参与人提供的信息逐项评审,对每一项评审内容提出意见和评价,对不适宜的地方提出改进方案,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4.4 评审结果4.4.1管理评审结果应形成《管理评审报告》,由局长审批.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要求或布置的工作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正措施管理程序》,《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或督查督办的有关要求执行.4.4.2管理评审报告内容包括:a ) 评审范围和时间 b ) 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 c ) 管理评审概况 d ) 评审结果和改进意见.4.4.3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和改进意见至少应反映以下内容:a ) 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总体评价(全市管理评审适用) b ) 对质量管理体系及税收征管运作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建议 c ) 对上级要求和纳税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意见.4.5 管理评审报告发送管理评审参加人员.4.6 办公室对管理评审后有关单位采取的改进措施以及其他贯彻落实措施如督查督办事项进行跟踪验证并记录.4.7 管理评审产生的记录由办公室整理保管,次年初归档.5 支持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管理程序》《内部审核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纠正措施管理程序》6 记录《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报告》《差错纠正记录》《预防措施记录》SXGS -- QP –05 管理评审程序 第 页 共 4页A版 第2次修改 2005年6月发布

  • 实验室认可的评审程序

    实验室认可的评审程序 对于获得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的检测机构,其必定经历过以下几个或者全部的评审形式:1)初次申请认可;2)定期监督评审;3)复评审;4)变更评审。如法人变更、地址变更、技术管理者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标准变更、扩大认可范围等。

  •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

    1 目的为证实本公司在人力、物力、信息、技能和专业技术方面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确保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客户要求、标书或合同的评审以及和客户的沟通。3 职责样品制备部负责评审,需要时市场部、客户服务部参与评审。4 工作程序4.1 样品检测的常规项目由市场部或客户服务部人员与客户接洽,市场部、客服部人员应详细了解客户的检测目的、样品情况及对检测方法的要求,协助客户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检测目的的检测方法。4.2 常规检测项目由客户在送样时填写《样品提交指示单》,或者将检测项目和要求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实验室。4.3 由样品制备部对《样品提交指示单》进行评审并填写《合同评审记录》,即根据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资源、检验方法和时间安排,确定是否接受申请人的检验委托;对于长期客户,可以简化有关手续。4.4 客户无特别要求或说明,优先使用国际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测试所用的方法和标准应在评审前或评审时以各种方式告知客户。评审后在《合同评审记录》签名,确认接受申请及客户对检测方法和标准、时间等的认可。4.5 若客户的要求和合同之间存在差异,应在检测工作开始之前由客户服务人员与客户沟通解决,确保每份合同均应被公司和客户接受。4.6 应保存包括任何重大变化在内的评审记录。在执行合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客户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也应予以保存。4.7 对合同的任何偏离均应通知客户。4.8 工作开始后,如需修改合同,应重复合同评审手续并将变更情况通知所有受影响的人员。5 相关文件

  • 复评审程序文件培训问题

    今年要进行复评审,那么需要对公司员工重新培训程序文件吗,特别是公正性和客户保护机密的程序文件?还是以前有培训过就可以了?

  • 2015新版评审准则不需要这些程序吗

    各位:15新版的评审准则里不需要开展新项目的评审程序、计算机和自动化检测管理程序、发现结果有差异或偏离时反馈和纠正程序 、防止商业贿赂管理程序这几个吗?还是要保留这些,找不到对应的条款啊?

  • 管理评审与关于风险与机遇的程序

    各位大神,这次我们实验室外审,其中两个不符合项需要请教下各位,第一个是管理评审说缺少输入与输出,正好本年度管评了,哪个大神给个模板参考下。第二是缺少机遇的相关程序,谢谢各位了

  • 新版评审准则要求的《程序文件目录》

    新版评审准则要求的《程序文件目录》,整理完成,跟旧版的要求相比,估计需增加7-9个文件,自已为足够了.(个人认为,其中有几个程序文件,应该可以合并一起写,因为新准则只要求有相关文件,不一定要分开写吧.)

  • 15版本评审准则需要哪些程序文件?

    2015版本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需要建立的程序文件有哪些?共有30个,为大家逐条逐条列出:程序1: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程序2:4.2.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程序3:4.2.4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程序4: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检验检测结果无效,或不会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应予特别注意。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程序5: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等,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程序6:4.4.7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程序74.4.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程序84.4.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度。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程序9,程序104.5.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避免卷入降低其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信等方面的可信度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程序114.5.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检验检测方法,以及通知、计划、图纸、图表、软件、规范、手册、指导书。这些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可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也可是数字的、模拟的、摄影的或书面的形式。应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变更,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程序124.5.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变更、偏离应通知客户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人员。程序134.5.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程序应包含有关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重要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名单。程序144.5.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应保持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客户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在保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程序154.5.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和申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程序164.5.10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的不符合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程序174.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在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出现对政策和程序偏离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应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对纠正措施予以监控。必要时,可进行内部审核。程序184.5.1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潜在的不符合原因和改进,所采取预防措施的程序。应制定、执行和监控这些措施计划,以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的发生程序194.5.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程序。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记录。技术记录应包括原始观察、导出数据和建立审核路径有关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发出的每份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副本。程序204.5.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主管负责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审核应涉及全部要素,包括检验检测活动。审核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审核员通常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程序214.5.1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程序224.5.1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使用适合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的程序,包括被检验检测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适当时,还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验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检验检测机构制定的方法。程序234.5.17.4 无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特定的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如果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客户建议的检验检测方法不适当时,应通知客户。使用非标准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至少应该包含下列信息:程序244.5.18 [color=#ff00

  • 新检测项目评审程序

    1目的为了保证新开展的检测项目有足够的设施和资源,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特制定本程序,以便在开展新工作之前,把所有的准备工作做好。2 范围适用于新增检测项目或新检测标准的评审、确认和批准。3 职责3.1总经理负责新增检测项目评审后的审批,购买仪器设备的审批。3.2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新增检测项目技术准备工作的评审和相关文件的准备(包括新标准适用性的评价、仪器设备的配置等);设备管理员负责对仪器的校准、检定工作。3.3 行政部门负责环境设施建设。3.4 检测室主管负责填报新项目立项申请及组织开展新检测项目计划的实施。3.5 质量负责人负责编制新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验收,对相关的质量文件进行批准,对新项目的考核及运行后的管理。4 工作程序4.1 市场部主管根据市场发展动态,市场需求和客户的期望,定期向总经理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并将报告分发至技术负责人。4.2 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新项目进行论证。新增项目必须有检测标准、公认方法等有关技术资料。4.3 检测室指定专人负责查阅、熟悉相关文件,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作业指导书、检测操作规程,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对不确定度进行评定,编制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表格格式等,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最终形成相文件。检测指导书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适用范围、检测依据、具体的(细化的)检测方法和步骤、检测过程异常情况的处理、检测数据的处理、检测结果的判定等。4.4 根据新增检测项目的要求,检测室主管负责组织配备必要的设施、环境条件、测试仪器、试验设备,仪器设备要经过必要的检定、验证。4.5 技术负责人安排对拟参加新增检测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4.6 准备样品(包括样品制备)。4.7 经培训合格的检测人员按标准规程、作业指导书所规定的方法进行多次(不少于3次)试验性检测,作好原始记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比对、溯源。4.8 按检测报告的格式出具检测报告。4.9 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规程或标准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审,看其结果是否完全符合标准要求,并将评审报告交总经理批准。4.10 评审通过的新增检测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开展检测,但不能使用认证认可(CMA, CNAS)标识。4.11 新检测项目投入试运行,积累3~5份左右该新项目的

  • CMA评审组是如何审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在CMA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的内容是如下内容,简单的语言,要求却是很高,大家在编写,修改自己的手册和程序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质量手册》的审查要点①《质量手册》的条款应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相关规定;②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可测量、具有可操作性;③质量职能明确;④管理体系描述清楚,要素阐述简明、切实,文件之间接口关系明确;⑤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并进行自我改进。对《程序文件》的审查要点①需要有程序文件描述的要素,均被恰当地编制成了程序文件;②程序文件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③程序文件之间、程序与质量手册之间有清晰关联。

  • 实验室开展新工作项目评审程序

    [font=宋体] 实验室开展新工作项目评审程序[/font]1[font=宋体]目的[/font] [font=宋体]为了保证本实验室开展新的项目有足够的设施和资源,有可靠的质量保证。[/font]2[font=宋体]适用范围[/font] [font=宋体]适用于本实验室开展新项目工作。[/font]3 [font=宋体]职责[/font]3.1[font=宋体]项目负责人提出开展新工作的申请;[/font]3.2[font=宋体]质量部门人员负责编制开展新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font]3.3[font=宋体]技术负责人审核开展新工作的计划;[/font]3.4[font=宋体]实验室主任负责批准。[/font]3.5[font=宋体]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申请考核和扩项认可。[/font]4 [font=宋体]工作程序[/font]4.1[font=宋体]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新开展的工作项目及需更新改造的老项目和设备,明确新开展的项目所依据的规程或标准,进行调研。编制仪器设备配置表,提出“开展新工作计划申请表”。[/font]4.2[font=宋体]各项目负责人确定可以申报的项目,并编制开展新工作的计划,确定实施方案,协调有关工作。[/font]4.3[font=宋体]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申报项目的先进性、符合和可行性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新开展的工作项目,报实验室主任批准。[/font]4.4 [font=宋体]技术部门组织培训开展新项目的人员,并进行考核;[/font]4.5 [font=宋体]项目负责人按规程或标准进行试验性校准,并记录;[/font]4.6[font=宋体]技术部有关人员对试验报告结果是否完全符合规程或标准要求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技术负责人审批。[/font] 4.7 [font=宋体]若完全符合要求,新工作项目可投入试运行,运行成熟后组织申请考核和认可。[/font]5[font=宋体]相关记录[/font]5.1[font=宋体]开展新工作计划申请表[/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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