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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求《山东省水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table=86%][tr][td]为推动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协同增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温室气体纳入环评管理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水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版材料请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希宁 15275928187,shbpszx@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水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2.山东省水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编制说明3.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4.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编制说明[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11月2日[/align][/td][/tr][tr][td] [/td][/tr][tr][td][color=#333333]附件:[/color][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11/P020231102372314170137.docx]《山东省水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docx[/url][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11/P020231102372314448833.doc]编制说明-《山东省水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doc[/url][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11/P020231102372314594260.docx]《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docx[/url][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11/P020231102372314799376.doc]编制说明-《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doc[/url][/td][/tr][/table]

  • 【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等文件要求,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近日,生态环境部制定发布《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技术保障,能够推动建设项目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先进低碳技术措施的示范应用与推广,对提升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协同减污降碳与绿色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明确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评价工作要求。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火力发电 4411”和“热电联产 4412”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建、改建、扩建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含异地迁建项目),聚焦二氧化碳排放,明确评价工作内容和程序,体现污染治理与温室气体管控“互动融合”,将相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应章节。  《指南》规范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技术方法。考虑到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可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配额总量目标的设置及分配提供数据支撑和增量预警作用,《指南》兼顾统筹碳减排与衔接碳市场,将核算边界分为主要边界与其他边界两类。其中,主要边界核算方法与碳市场管控核算边界(发电设施)保持一致,其他边界包括脱硫脱硝工业过程、外购热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核算方法依据相关技术文件确定。改扩建项目的现有工程若纳入碳市场,可直接引用相关数据。  《指南》明确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评价要求。结合行业生产工艺与产品特点,《指南》明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指标为单位产品(电力、热力)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强调以国家或地方公开发布的相关温室气体排放基准(标准)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没有相关基准或标准时,参考国内外同行业或同类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或碳市场碳排放基准值。此外,为提升《指南》指导作用,依据近年审批的火电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分类给出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参考值。  《指南》细化建设项目减污降碳协同措施比选原则。规定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回收利用等方面提出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减排措施和管理方案,并基于协同减排开展措施方案与比选分析。区分环境质量达标与不达标因子,统筹考虑碳排放量,提出基于污染治理达标可行技术与最佳可行技术的减污降碳措施比选要求,促进先进技术落地实施,确保协同减排效果不打折扣。鼓励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在减污降碳技术装备与工艺、清洁能源利用、温室气体捕集回收利用等方面开展工程示范与实践。  《指南》明确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管理要求。提出编制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明确拟配备能源与排放计量/检测设备的数量、位置、技术要求等。鼓励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在线监测试点与实践。强调要结合碳市场相关要求,明确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记录信息、保存年限等,相关减污降碳技术措施、跟踪监测计划等内容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山东省低碳发展联盟发布《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与评价报告指南》和《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

    近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印发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并明确提出:鼓励重点工业产品开展碳足迹评价,2023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行业1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提升首批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价质量,山东省低碳发展联盟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与评价报告指南》《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现予以发布。附件:[font=&][color=#333333] [/color][/font][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font=&][color=#333333] [/color][/font][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4/17/113954741562029.pdf]1.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与评价报告指南.pdf[/url] [img=,16,16,absmiddle]http://law.foodmate.net/member/edito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4/17/114010551562029.pdf]2.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pdf[/url]

  • 化工企业碳中和评价指南团标发布

    [color=#000000]日前,国内首份用于评价化工企业趋近于碳中和水平的团体标准——《化工企业碳中和评价指南》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6月12日正式实施。[/color][color=#000000]据悉,该团体标准由中国中化旗下化信中心牵头,联合北京化工大学、巨化集团、中国中化旗下先正达集团中国、鲁西化工、中化蓝天氟材料、圣奥化学、南通星辰、德州实华、风神轮胎等单位共同编制。[/color][color=#000000]作为国内首份用于评价化工企业趋近于碳中和水平的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确立了企业运营层面碳中和评价的通用要求,适用于化工企业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碳中和实现情况与发展潜力的评价工作,对国内化工企业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color][来源: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align=right][/align]

  • 【分享】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评价指南

    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1.前言比对样品的一致性对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至关重要。在实施能力验证计划时,组织方应确保能力验证中出现的不满意结果不归咎于样品之间或样品本身的变异性。因此,对于能力验证样品的检测特性量,必须进行均匀性检验和(或)稳定性检验。对于制备批量样品的检测能力验证计划,通常必须进行样品均匀性检验。对于稳定性检验,则可根据样品的性质和计划的要求来决定。对于性质较不稳定的检测样品如生物制品,以及在校准能力验证计划中传递周期较长的测量物品,稳定性检验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均匀性检验或稳定性检验的结果,可根据有关统计量表明的显著性或样品的变化能否满足能力验证计划要求的不确定度进行判断。本指南为这种判断和评价提供了指导。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CNAS能力验证计划中的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也可为其他机构实施能力验证计划提供参考。3.参考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适用仅引用的版本;未注明日期的,适用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ISO/IEC指南43-1:1997《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 第1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GB/T 15483.1-1999)ISO 13528:2005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中所用的统计方法》ISO导则35 《标准物质定值——一般原则和统计原理》APLAC PT001 《校准实验室间的比对》APLAC PT002 《检测实验室间的比对》CNAS-RL02 《能力验证规则》

  • 关于实施《指甲油》、《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指南》等4项化妆品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实施《指甲油》、《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指南》等4项化妆品行业标准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43号),于2011年12月20日批准发布《指甲油》、《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指南》等4项化妆品行业标准,现将标准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抓紧做好标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附件1: 4项新发布的化妆品行业标准一览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实施日期1 QB/T 1862-2011发油QB/T 1862-19932012-07-012 QB/T 2284-2011发乳QB/T 2284-19972012-07-013 QB/T 2287-2011指甲油QB/T 2287-19972012-07-014 QB/T 4256-2011化妆品保湿功效评价指南 2012-07-01

  • 中国车内环境论坛-国标《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索 引 号: 000014672/2016-00083 分类: 环境科技及其管理信息环境科技管理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16年01月22日 名 称: 关于征求国家环保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 号: 环办科技函150号 主 题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科技函150号关于征求国家环保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改善车内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促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我部决定修订国家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2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从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郭敏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邮政编码:100012电话:(010)84924935电子邮箱:guomin@craes.org.cn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3.《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GB/T27630-2011)(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22日详细请点击评测中心: 征求意见稿 -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GB/T27630-2011)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GB/T27630-2011)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名单-国家环保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GB/T27630-2011)附:国家环保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修订GB/T27630-2011)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名单如下: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环境科学会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济南汽车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哈飞汽车有限公司长城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产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丰田汽车技术中心(中国)有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部内征求污防司的意见)

  • 关于印发《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规范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我部研究制定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5/W020240529333997728973.pdf]《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url]。现予印发,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4年5月2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table=86%][tr][td]为落实《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相关要求,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科学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我厅组织编制了《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版材料请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佐琛?51798306,sdhbhpc@shandong.cn附件:1.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2.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编制说明[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3月7日? ?[/align][/td][/tr][tr][td] [/td][/tr][tr][td][color=#333333]附件:[/color][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403/P020240307586975980574.docx]1:《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 (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url][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403/P020240307586976210674.docx]2:《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 (试行)》(编制说明).docx[/url][/td][/tr][/table][table=100%][tr][td]关闭本页[/td][/tr][/table]

  •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迷惑了?

    早在2004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就已经启动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的制订,2011 年10 月27 日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稀、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限值,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汽车,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标准自2012年3 月1 日起实施。对于检测方法,要求按照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进行车内空气中有机物检测。 我做车内醛酮类物质的采样测定时,我把标准从头到脚,从前到后看了又看,都没发现采样是要采多少升的空气,流速什么的也没有要求?只在最后原始采样记录里面有要记录的采样时间和采集流量,那就是我想采多久就采多久了,想多大就多大了?实际中,各位大侠到底是怎么采集的呢?人家隔壁邻居GB/T 18204.26 还有明确的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呢?

  •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征求《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低碳发展实践区(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与评价指南》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编制的团体标准《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低碳发展实践区(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与评价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诚挚邀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5)。[/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该标准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意见反馈至协会联系人邮箱。[/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方式:侯 隽 19512392335[/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箱:[/size][/font][email]houjunshaepi@163.com[/email][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件:[/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编制说明[/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3、《低碳发展实践区(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与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4、《低碳发展实践区(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与评价指南》编制说明[/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5、征求意见表[/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12月6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206/6383747024979722466381435.pdf]低碳社区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206/6383747025993180432847262.pdf]低碳社区团体标准 编制说明.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206/6383747045793512941744689.pdf]低碳实践区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206/6383747047106388035534344.pdf]低碳实践区团体标准 编制说明.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1206/6383747048670977522034324.docx]征求意见表.docx[/url]

  • 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关于发布《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等 4 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审评委员会2023年9月1日会议审定,现批准发布《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T/HJPZ 001-2023)、《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T/HJPZ 002-2023)、《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钢铁工业》(T/HJPZ 003-2023)、《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非常规天然气生产企业》(T/HJPZ 004-2023)4项团体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特此公告。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9月18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918/6383065373144880234953030.pdf]发布公告.pdf[/url]

  • 《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是如何通过spss软件统计分析的?

    各位老师好: 有个问题需要大家帮忙,在CNAS—GL03《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中,样品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都需要用到统计分析,SPSS软件我有但不会使用,临时抱佛脚现学太难并且毫无头绪,"附录中的均匀性检验应用实例:A.1 单因子方差分析和A.2 S S ≤0.3σ 准则"如何通过SPSS软件计算出来的,能告诉详细的操作步骤最好,有懂的帮帮忙谢谢!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北京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北京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银管发〔2021〕102号)等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本市开展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工作,并制定《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b]  一、工作安排[/b]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请各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积极参与绿色绩效评价,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自愿自证”原则开展企业或项目评价、公示和报备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受理绿色绩效评价报备材料,组织开展抽查验证,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和项目纳入绿色企业和项目库,向参评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反馈入库结果。[b]  二、评价结果运用[/b]  将绿色企业和项目库推送金融管理部门,促进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项目对接和实施绿色金融支持;逐步将企业绿色绩效评价与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结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研究纳入生态环境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机制。[b]  三、做好宣传与解读[/b]  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开展企业和项目的绿色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指南解读,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会展论坛等方式对绿色企业和项目进行宣传,引导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积极参与绿色绩效评价,为本市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align=right]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align][align=right]  2023年7月19日 [/align]  (联系人:赵 伟;联系电话:68415774)[align=center]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试行)[/align][b]  一、总体要求[/b]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北京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银管发〔2021〕102号)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十四五”时期北京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绩效分级、差异管控”为重要手段,激发企业节能减排内生动力,促进行业绿色升级,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b]  二、基本原则[/b]  (一)科学实用,易于操作。评价指标导向科学明确,指标根据行业环保水平、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技术发展、环境管理需求变化等情况实施动态更新;评价内容可追溯,评价程序简单易行。  (二)分级分类,突出先进。根据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区分绿色标杆(深绿)、绿色基准(浅绿)和普通合法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树立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标杆,引领全行业绿色发展。  (三)诚信自律,自愿自证。遵循企业自愿参与、自主提升的先进带动者原则,鼓励企业在守法达标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提升和环境治理,达到绿色企业标准,自证绩效水平。  (四)示范引领,绿色激励。将绿色企业树立为行业先进典型,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给予荣誉宣传等差别化激励政策。[b]  三、评价范围[/b]  本指南适用于依法设立且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北京市的企业,以及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投资建设的项目评价认定。  本指南确定了制造业和其他非制造业行业的绿色企业的评价总则;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了制造业(包括汽车制造业,印刷业,木质家具业)和其他非制造行业(包括电力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绿色企业的评价细则。根据环境管理需求,本指南不断扩充、完善行业评价细则。企业根据所属行业类别,有行业评价细则的依据行业评价细则开展评价,无行业评价细则的按照行业评价总则开展评价。  本指南按照有利于支持生态环境改善、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减少碳和污染物排放等原则确定建设项目的评价指标和内容。[b]  四、绿色企业评价方法[/b]  本指南所称绿色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在同行业内生产经营、低碳转型、环境治理方面表现突出,有利于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高效利用的企业。  (一)基本条件  参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近三个自然年内(未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参评企业未因生态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按国家或本市要求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3.参评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相关行业标准和排放标准要求;  4.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参评企业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二)评价指标  本指南依据行业特点设定评价指标,根据科技进步和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对评价指标进行动态更新。指标设置遵从以下原则:  1.对于生产经营中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制造业、电力和热力供应业等行业,依据以下内容设定评价指标:  绿色生产。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值优于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排放标准。采取国内、国际领先的污染预防或治理技术和排放控制措施,使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排放和控制水平在同行业领先。  清洁低碳。企业生产积极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采用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强化碳排放管理,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资源环境效率。每万元产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单位产品的环境绩效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绿色经营和办公。注重经营和办公过程中的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排放控制。  2.对于生产、施工或经营中排放污染物相对较单一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修理业等,以及生产经营中基本不排放主要污染物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教育等行业,依据以下内容设定评价指标:  绿色生产/施工。生产/施工中采取污染预防或治理技术和排放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排放标准。注重碳排放控制,优先利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  绿色经营和办公。注重对生产经营和办公过程中的资源和能源节约。在电力、供热及制冷等用能需求中注重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强化资源回收利用。  绿色技术与产品。注重绿色技术和产品的创新,以绿色技术研发成果、技术创新成果等为核心,对于绿色技术创新应用具备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评定程序  评定程序公平公正,评定过程公开透明,评定结果需向社会公开。按照“短板原则”,评价时需满足相应级别指标中规定的各项限定性要求,有一项未满足的降级评定。  1.评价认定  依照“自愿评定、自行证明”原则,绿色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由企业依据本指南开展,评价期为近一个自然年,企业可基于排污许可证、清洁生产审核、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绿色工厂创建、能效领跑者、低碳领跑者、污染物检测报告等资料,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  2.社会公示  参评企业评价结束后应在企业官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等平台公布评价结果、评价证明报告和意见反馈渠道,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评价认定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参评企业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做出回复,回复意见结果在同一公示平台上公布。  3.结论报备  公示结束后,参评企业需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提供有明确结论的认定结果和评价证明报告,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将报备为绿色标杆(深绿)和绿色基准(浅绿)的企业纳入“北京绿色企业库”,必要时可对企业的评价过程和结论进行核查验证,对核验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北京绿色企业库”中移出。  4.动态管理  绿色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内,“北京绿色企业库”内的绿色基准企业经治理提升达到绿色标杆企业水平的,可根据上述评定程序开展评价提级,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市生态环境局动态发布和更新行业评价细则,此前无行业评价细则、按照行业评价总则入库的企业应按照最新版行业评价细则重新评价、公示和报备入库,行业评价细则发布半年后,相关行业企业未重新报备入库,自动退出绿色企业库;经核查存在评价过程弄虚作假、发生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形之一的,立即从“北京绿色企业库”中移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环保信用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出库企业整改完成后可自行申请重新入库。  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纳入“北京绿色企业库”的企业,应重新履行评价、公示和报备入库程序。[b]  五、绿色项目评价方法[/b]  本指南所称绿色项目是指立足国家战略发展定位与政策,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市场实际,有利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项目建设、运营及管理。绿色项目可通过“综合评价”和“直接认定”两种方式认定。  (一)综合评价  1.参评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所在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  (2)项目所涉设备、工艺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中;  (3)项目符合国家及本市制定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等;  (4)按照国家及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需有合规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环保手续;  (5)具备项目立项文件。  2.项目申报主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机构或组织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近三个自然年内(未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项目申报主体未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按国家或本市要求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3)项目申报主体污染物排放或处置、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  3.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产业符合性、资源能源利用、环境产出效益设定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以定性评价为主。  4.评定程序  (1)评价认定  项目申报主体依据本指南开展绿色项目评价工作。  (2)社会公示  项目申报主体应在公司官网或其他易于公众知晓的平台公布自评价结果、评价证明报告和意见反馈渠道,公示内容应有明确的评价结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评价认定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参评项目申请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做出回复,回复意见结果在同一公示平台上公布。  (3)结论报备  公示结束后,参评项目需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备,提供有明确结论的评价证明报告,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将报备企业纳入“北京绿色项目库”,必要时可对项目的评价过程和结论进行核查验证,对核验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从“北京绿色项目库”中移出。  (二)直接认定  1.经相关管理部门认定属于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中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且未因生态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未发生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项目,直接评定为绿色项目;  2.“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确定的重大工程;  3.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重点项目;  4.本市确认的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  5.本市“十四五”能源、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提出的具有减污降碳效益的重点建设项目;  6.市级相关部门提出节能、减排项目、清洁生产重点项目和环保技改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  7.“北京绿色企业库”内的企业实施的,经企业内部平衡后不增加污染物排放且不增加碳排放的建设项目。  附件:[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fdzdgknr2/zcfb/shbjgfxwj/436172094/2023080110323035351.docx]绿色绩效评价指标体系[/url]相关链接:[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fdzdgknr2/zcfb/zcjd89/436172117/index.html]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url]

  • 《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水平评价规范》和《科研机构评估指南》两项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由科技部提出,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0)归口的《科研机构评估指南》(GB/T 43803—2024)和《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水平评价规范》(GB/T 43836—2024)两项国家标准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两项标准研制得到了科技部监督司和基础司的大力支持。[b]《科研机构评估指南》[/b]国家标准明确了科研机构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类型、评估依据与基准、评估程序与方法和评估结果应用,提出了科研机构组建期立项评估、验收评估和运行期状态评估、绩效评估的评价内容与重点。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指导和规范我国科研机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科技“三评”改革落实,优化科研机构管理和资源配置,提高科研机构创新绩效,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促进我国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b]《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水平评价规范》[/b]国家标准明确了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的评价原则与框架、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应用,提出了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目标市场竞争、经营体系支撑、数字化提升、外部资源整合等六个能力评价维度。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规范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创新要素整合、系统推进科技创新,对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来源:科技部][align=right][/align]

  • 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关于《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指南 总则》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浙江省环保集团牵头、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申报的《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指南 总则》团体标准,我协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议评审,一致认定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详见附件。[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3/wfx202305101507.pdf]关于《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指南 总则》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url]

  • 北京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北京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经北京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为北京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并予发布。[/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标准名称、编号如下:[/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T/BSES-001-2024)[/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特此公告。[/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北京环境科学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5月30日[/size][/font][/align]

  • 【原创大赛】GB 27630《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出台后之所想

    【原创大赛】GB 27630《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出台后之所想

    GB27630《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出台后之所想一、整体概况GB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强制性标准已经于2011年10月27日出台,并于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一出,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便出现大量篇幅的宣传。大家一起先看下,媒体对于《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评价与宣传。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251539_332954_1610969_3.jpg《让车内毒气显形》、《车内空气质量有法可依》等等针对有利于老百姓的宣传层出不穷。但我必不认为标准的推出,能够彻底解决“无法可依”的现状。该标准的发布必定会导致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局面,也将会掀起纠纷的悍然大波。针对于此项标准对主机厂来说必定是个严峻的挑战与考验。本人针对该标准的发布,从乘用车购买者(消费者)、汽车制造商(主机厂)、零部件供应商(一级、二级供应商)、检测机构(零部件、整车检测)四大格局进行个人的观点表述,望板油批评、指点、讨论。二、 标准现况大家首先看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公告: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251540_332956_1610969_3.jpg公告的内容为:我国已经发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此项标准,且于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早在2009年11月,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就已经联合发布《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与其征求意见稿所涉及的污染物指标及限值相同,但标准名称、引用文件等方面有所不同。此项标准中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八种苯系和醛类物质浓度限值及检测方法。其次,我们大家了解一下这8种物质到底有什么性质与危害!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251541_332959_161096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251542_332960_1610969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251542_332961_1610969_3.jpg可以看出:这八种有毒物质个个是人类健康的破坏者与生命的杀手!再次,我们大家了解一下,GB27630中规定的八种物质限值分别是多少?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251541_332957_1610969_3.jpg最后,大家看下八种物质浓度的检测方法: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251541_332958_1610969_3.jpg三、发布效应1. 乘用车购买者(消费者)该标准发布针对与消费者来说,从表面来看一个喜讯,而且是个天大的喜讯。 节奏的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作、生活效率的提高等等等条件,造就了我们今天代步工具之一---汽车数量的爆增。说成爆增一定不假。2006我国汽车产量为728万辆,2010年我国汽产量已超出1800万辆,产销量位居全球第一。如此数量的汽车,我相信给国家、企业、个人带来大量的便利、效率与金钱,但是同样带来环境、个人身心的危害。各位开车板油是否有如下的经历(身体状态正常情况下):㈠ 购买新车时,一开车门,便会迎面闻到刺激的气味?㈡ 关上车门在车内一定时间,头疼、恶心、发麻的感觉?㈢ 开车一定时间,眼睛疼、刺痛的感觉?等等这些负面影响,均是来源于汽车内饰零部件。在网络、论坛上我们经常看到如上这些抱怨,甚至严重的导致了严重疾病,伴随这些抱怨有些车友要求主机厂进行解决,要求换车、严重上诉要求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但是由于国家没有相应标准、没有法律可依的原因,造成消费者往往以败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局面,使得消费者怨声载道。该标准的出台,单从标准发布的意义、限制的物质、限值的量化来看,确实可以说是国家为老百姓做了实事,出发点是相当的好,消费者可以利用法律利剑保证了老百姓的个人利益。如果你的车内空气中八种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你就有法可依。有就可以拿着检验单去要求主机厂索赔等等等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但高兴过后,我们不得深思一下?如下问题,只通过GB 27630就能解决?1. 消费者自己如何知道车内空气质量合格,能否得到真实数据?2. 购买新车,附带主机厂提供检测报告?3. 哪些部门进行对各主机厂新车车内空气质量进行监管?4. 买的车,报告上显示合格,如果我使用车后,依然出现头疼、呕心等现象,如何处理?5. 如果出现仲裁现象,需要消费者自行找检测机构检测,是否能承担昂贵的检测费用?据了解,整车有害物质检测费用在1-2万元/车。6. 个人承担昂贵的检测费用得出检测报告后,主机厂是否承认该报告?7. 主机厂承认检测报告结果,如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汽车作为消费品尤其特殊性,该项标准的推出不像一袋食品,不像一件衣服,不像一件玩具,生产者、消费者都承受着巨大的制造成本与消费成本,不是通过一张检测单来判定是否进行赔偿与更换的。所以个人认为:该项标准对于消费者来说,只是一个表面的工程,没有太大的实用价值。2.汽车制造厂商(主机厂)此项标准对于主机厂来说,我个人认为是件不疼不痒的事情。国家没有标准,我们按部就班,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气味控制在企标范围之内。国家有标准,我们更新企标,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数值严于国标。同时增加相应的检测、控制频次,加大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监控。在开发、供货、PPAP等文件中强制满足标准限制,即可控制整体产品的质量。

  • 关于征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分类描述指南》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认监〔2020〕8号),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分类描述指南》(计划编号:2020RB002)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本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分类描述指南》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请将意见反馈表扫描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以Email的形式反馈给联系人。  材料见附件,请予以支持为盼。  联系人:王娜、洪爱珠  联系电话:010-62073031  邮箱:gsbzb@cnlab.org.cn  附件:[table=450][tr][td=1,1,20][url=http://www.cnlab.org.cn/uploads/soft/230530/1-2305301H611.pdf][color=#0000ff][img=,middle]http://www.cnlab.org.cn/plus/img/addon.gif[/img][/color][/url][/td][td][url=http://www.cnlab.org.cn/uploads/soft/230530/1-2305301H611.pdf][color=#0000ff]1、《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分类描述指南》(征求意见稿)[/color][/url][/td][/tr][/table][font=&] [/font][table=450][tr][td=1,1,20][url=http://www.cnlab.org.cn/uploads/soft/230530/1-2305301H646.pdf][color=#0000ff][img=,middle]http://www.cnlab.org.cn/plus/img/addon.gif[/img][/color][/url][/td][td][url=http://www.cnlab.org.cn/uploads/soft/230530/1-2305301H646.pdf][color=#0000ff]2、《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分类描述指南》编制说明[/color][/url][/td][/tr][/table][table=450][tr][td=1,1,20][url=http://www.cnlab.org.cn/uploads/soft/230530/1-2305301HI1.docx][color=#0000ff][img=,middle]http://www.cnlab.org.cn/plus/img/addon.gif[/img][/color][/url][/td][td][url=http://www.cnlab.org.cn/uploads/soft/230530/1-2305301HI1.docx][color=#0000ff]3、《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分类描述指南》征求意见反馈表[/color][/url][/td][/tr][/table][align=right]  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align][align=right]  2023年5月30日[/align]

  • 2月4日,三个角度谈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不得不看哦!

    会议名称:“汽车车内环境检测技术”网络主题研讨会会议时间:2015年2月4日 9:30——12:00会议焦点: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参会三方: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地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1329报名流程: 进入会议页面——点击“马上报名”——登陆/注册账号——填写信息——报名成功——通过审核——当日参会

  • 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关于 发布《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指南》 等 6 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 号)、《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团体标准立项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对《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指南》等 6 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此6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size][/font][align=right][/align][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件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批准立项团体标准名称[/size][/font][table=802][tr][td=1,1,7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序号[/size][/font][/td][td=1,1,723][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名称[/size][/font][/td][/tr][tr][td=1,1,7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1[/size][/font][/td][td=1,1,723][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指南》[/size][/font][/td][/tr][tr][td=1,1,7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size][/font][/td][td=1,1,723][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size][/font][/td][/tr][tr][td=1,1,7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3[/size][/font][/td][td=1,1,723][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size][/font][/td][/tr][tr][td=1,1,7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4[/size][/font][/td][td=1,1,723][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钢铁生产企业》[/size][/font][/td][/tr][tr][td=1,1,7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5[/size][/font][/td][td=1,1,723][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指南 天然气生产企业》[/size][/font][/td][/tr][tr][td=1,1,78][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6[/size][/font][/td][td=1,1,723][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size][/font][/td][/tr][/table][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 年 6 月 12 日[/size][/font][/align][img]http://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613/6382227445340933001677585.pdf]山西省环境评价与咨询协会关于 发布《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指南》 等 6 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url]

  • 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碳中和加油站认定和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秘书处于2023年7月,组织专家进行了团体标准立项评审,本次会议评审了《碳中和加油站认定和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立项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了上述团体标准立项。[/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关于立项的有关规定,现对团标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2日,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予以正式立项。[/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会。[/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 系 人:王琪[/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电话:022-87671920[/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电子邮箱:tjhjkxxh@126.com[/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科研楼1602室[/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7月27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802/6382653588549486374918449.pdf]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碳中和加油站认定和评价指南》立项的公示.pdf[/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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