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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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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人为何数据也造假?

    检测数据造假并非是中国特色,此前德国大众曾爆出汽车尾气排放造假,最近,日本第三大钢铁企业“神户制钢所”被爆出篡改质检相关证明,伪造强度和尺寸等数据,也就是说,他的产品质量达不到他号称的标准。在对过去的产品进行整体调查之后发现,原来这样的作假行为从10多年前就开始了,而且有迹象表明该公司的高层默许了这种行为。神户制钢所的篡改丑闻将殃及飞机和汽车制造等众多行业。例如,波音公司采购的飞机机翼等大量部件就来自神户制钢所提供的材料。 类似这样的造假行为还不光是神户制钢所,今年6月份,世界三大安全气囊公司之一的日本高田公司宣布破产,原因是他生产的汽车安全气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到今年为止,已造成200多人伤亡。经过调查人们发现,原来该公司在15年前就知道了这件事,一直在隐瞒。由于需要召回的汽车高达1.2亿辆,该公司只能宣布破产。 去年,日本三菱公司还爆出了“燃效门”造假事件。市场普遍认为日本车省油,日本人也是这么宣传的,但事实上根本就做不到号称的省油,只不过是更改了燃效的检测数据而语。那日本为何也要造假呢?

  • 污染源监测花百亿 造假仅需几块砖

    [align=left]六年耗资百亿,监控全国上万污染源的在线监测网络,意在为监管者装上“千里眼”,但造假企业瞒天过海易如反掌。这个全球领先的网络也正如中国治污现实,污染源监控技术层层加码,但监管体制却仍力有不逮。[/align][align=left]  只需一个针阀或者一个可变电阻,就能躲开一项耗资百亿打造的国家环境监管网络——全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法眼。听起来是奇谈,一些企业却把它变成了现实。[/align][align=left]  2013年5月,江苏七家脱硫减排不力的电厂被通告处罚。与惯见的污染黑户不同,这批受罚企业的一大罪状是,使用诸般伎俩,导致江苏省在线监控平台获得的排污数据不实,环保部门“千里眼”失效。[/align][align=left]  江苏并非孤例,亦难称源头。事实上,在中国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的一路征程上,千奇百怪的造假术,一直如魅影般挥之不去。[/align][align=left]  [b]百亿工程的“致命”造假[/b][/align][align=left]  “中国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是世界最大、最靠前的。”一位要求匿名的环保部环境督查官员说。[/align][align=left]  这套专业系统并不晦涩,它在企业污染源处安装监控设备,实时传输数据至环保部门,形如监管者的“千里眼”。[/align][align=left]  它所费不菲。从2007年起,中央开始投资建设这一中国最大的物联网。目前,由中央投入和地方配套的资金已累计逾百亿元。环保部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25日,全国已有13590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连入这一网络。国家、省、市、重点企业的四级监控体系已基本完成。[/align][align=left]  它承载梦想。“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噪声靠听”的环境监管窘境有望借此改观。如果数据有效,可以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的依据。[/align][align=left]  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这一体系对中国的环境执法还有着独特的针对性。“如果这些数据在第一时间就可以披露,市长、县长要掣肘环保局的成本和风险就增加了,环境执法受到地方干预的情况就可以得到制约。”[/align][align=left]  梦想已开始照进现实。目前,辽宁、山西等省已将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用于环境行政处罚。2013年3月1日,江苏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开始对国控84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在线监督,并以此为依据,一度每日公布超标记录。[/align][align=left]  “但如果数据是假的,其意义也就大打折扣。”马军说,隐患正在于此。[/align][align=left]  “造假一直都在。”环保部一位多次赴各省进行环境督查的官员反问道,“企业自己为了省钱能不造假吗?”[/align][align=left]  废气排放数据造假。同样是在2013年5月,环保部挂牌督办15家因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华电、中石化、中石油等央企子公司赫然在列。[/align][align=left]  废水排放数据造假。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发现,有的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的探头甚至接触不到废水,“以看似合法的达标掩盖了非法排污”。离谱的是,2012年,环保部检查中石化湛江东兴公司时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控所获得的实时数据竟然是取样自清水,而废水则偷偷直排。[/align][align=left]  为避免企业对在线监测设备动手脚,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来负责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而现在连第三方也存在造假。2012年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发现,江西某个号称“省级生态工业建设示范园区”内,负责第三方运营的宇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擅自停运监控设备,并对数据进行了改动。[/align][align=left]  “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如果拿出来的是靠不住的数据,就起不到监控作用。”在2010年环保部的一次内部会议上,环保部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说。[/align][align=left]  [b]千奇百怪造假术[/b][/align][align=left]  到2011年底,全国已有12513个排水口和8830个排气口置于这一监控网络之下。天网恢恢,如何脱逃?[/align][align=left]  上述环保部督查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现在的烟气排放企业,已经不仅可以在排放源头上作假,甚至可以直接调整监测数据,手段可谓千奇百怪。[/align][align=left]  常熟金陵梅李热电有限公司的做法是在脱硫设施在线监测系统上加装一个针阀,稀释样气。通州美亚热电有限公司则在仪表线路板上加装可变电阻,上传脱硫设施的虚假在线监控信号。[/align][align=left]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连云港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则经常把脱硫设施停下来,修改在线监测仪器的历史数据。有虚假的达标数据做底,一边偷逃了排污费,一边还享受着1.5分/千瓦时的脱硫电价补贴,而未经任何处理的二氧化硫则从开启的旁道中直接排出。[/align][align=left]  2010年甘肃查处的全省首例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中,张掖市巨龙铁合金有限公司矿热炉产生的废气,在除尘设施停用且并未通过监测设备的情况下,自动监测仪还显示着正常排放污染物的数据。[/align][align=left]  “脱硫监测的造假还比较好查,因为涉及的各个数据之间的相关性较强,可以进行比对,污水处理厂如果造假偷排的话就很难查。”北京金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斌说。[/align][align=left]  杨斌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设在污水处理厂的监测设备,虽然环保局锁住了房间内的仪器,但是企业可以在外面的探头上做改动,“在探头下加几块砖头就可以改变水位和水量”。[/align][align=left]  甚至,连砖头都可以不用。“不论是否把探头放到取水口,在线监测仪器上显示的数据都是达标的,现在有些设备制造商已经做到了。”一位环保行业人士说。[/align][align=left]  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督查官员称,现在有的废水排放企业,不是在监测设备上造假,而是设法将探头探到的废水稀释,或者在排放高浓度大剂量的废水时,将探头挪放到另一个位置,打时间差。2012年,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即利用COD(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每两小时采样一次的时间差,在采样时段,将较干净的水打入废水排放管道。[/align][align=left]  与造假一起令污染源在线监控形同虚设的,是数据的缺失。“有的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却不能与环保部门联网,甚至几年都不能联网。”马勇说。[/align][align=left]  湖南省常德市环保局局长洪振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该市目前已经安装一百多套在线设施,但2013年3月核查却发现,有17套在“晒太阳”。另以江西省为例,截至2012年第二季度,该省共安装了411台(套)重点污染源监测设备,但核查结果显示,监测数据合格的仅占三成。[/align][align=left]  数据缺失虽非直接造假,但同样令在线监测系统成了摆设。曾任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的张保会注意到,企业搪塞监管者的理由不少,比如说停电;有的则会在要大量超标排放时,跟第三方运营机构通气,说监测设备有故障需要检修等。[/align][align=left]  “技术上还有很多无可奈何,管理上还有很多漏洞。”张保会如是描述当下污染源监控系统的窘境。[/align][align=left]  [b]“这个体制有问题”[/b][/align][align=left]  技术上的无可奈何解决起来或许并不复杂。[/align][align=left]  耗资8亿元,2009年9月,山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投运。张保会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早在系统着手建设的2007年,政府官员已预料到造假隐患。“探头能不能移位?如果把探头移到别的地方,你们能发现吗?”时任山西省长的于幼军曾在一处示范点如是询问。[/align][align=left]  “不能因为存在造假的可能性就不建了,建了就有威慑力。”张保会说,“这绝对是个正确的方向。先建,建了有漏洞再去补。”最终,山西解决这一漏洞的方法是在废水排放位上装了一个视频监控。目前,湖南常德等地也拟将此招复制。[/align][align=left]  然而,在上述环保部督查官员看来,要从根本上杜绝造假并不容易,因为“这个体制有问题”。让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相当于自戴手铐,“谁愿意自己铐住自己呢?”[/align][align=left]  如何根绝,并无先例可循。“中国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上处在世界领先位置,我们并没有太多可以去借鉴的东西。”马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西方国家并没有如此大规模的在线监测,原因是一般性的环境执法就可以扼制企业的违法行为。[/align][align=left]  但有一点可以借鉴的是,以美国为例,监测数据都是企业自行提供。“企业所上报的数据,一旦造假,会面临严厉的处罚,甚至是承担刑事责任。”马军说,数据造假,处罚往往严于实际超标。[/align][align=left]  这恰是目前中国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软肋。对于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的处罚,目前仅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中列有一条:“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align][align=left]  对于数据造假的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江苏省环保厅依照《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开出了1700万元的罚单,其构成是按五倍扣减2012年全年发电量的脱硫补贴1293万元,另追缴其全年二氧化硫排污费400余万元,五倍处罚已是据此条例的上限。[/align][align=left]  即便如此,这样的罚单并不多见。2011年8月,山西省环保厅对几家数据造假的企业开出的罚单则在3万至5万元不等。[/align][align=left]  “行政处罚,仅此而已。”马勇说,但偷排对环境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造假者则逃脱了。[/align][align=left]  与可能面临的处罚成本相比,造假意味着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马勇举例说,湖北某化工企业向长江排污,如果污水处理设备要达标,一天的处理费需要20万元,而如果不开启处理设备仅通过数据造假就规避监管,这笔钱就“省”了下来。而由于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企业更加有恃无恐。[/align][align=left]  另一项温情脉脉为造假亮绿灯的制度是,“如果没有数据,现在有的地方就挑污染排放平均值或者最低值来填空白,但如果是取3个月或者6个月内的最高值,甚至是最高值的两倍,还会有这么多数据缺失吗?”张保会说。[/align][align=left]  2013年6月19日,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其中提及“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这或许会对造假者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吧。”上述环保部督查官员说。[/align]

  • 湖北查处首例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犯罪案件

    新华社武汉9月8日电,污染源排放未达标,一公司竟采取篡改方式上报假数据。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8日通报,湖北查处首例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犯罪案件,2名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的通报显示,湖北某陶瓷有限公司系工业废气重点监督排污单位,2016年8月以来,该公司购买安装三套污染源废气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并委托武汉某科技公司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因废气排放超标,该公司多次要求武汉公司帮助修改监测系统数据,将未达标的污染源排放数据篡改为达标数据并上传至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长期偷排大气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  获知线索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参与案情研判。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建议环保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督促公安机关围绕污染环境犯罪侦查取证。目前,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这一案件,系湖北省首例因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准确适用法律,及时向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利益链条“亮剑”,有力震慑了试图利用监测数据造假污染环境的行为。

  • 7起数据造假案件被通报

    这7起造假案例涉及的企业分别是: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河南信阳豫信轧钢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山东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安丘市盛源热电、山东莱芜市汶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山东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山东省查破的首例利用两种方式进行数据造假的案件颇受关注。不久前,山东省环境监控中心多次通过数据审核发现,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夜间烟气温度为87℃(湿法脱硫),白天为58℃,怀疑该企业夜间停运脱硫设施。 3月18日,山东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开展独立调查。调查人员进厂后,迅速攀爬到40米高的检测平台,经监测,二氧化硫浓度为1915毫克每立方米,超标8.6倍,氮氧化物浓度为301毫克每立方米,超标0.5倍。然而,该公司自动监测设备显示二氧化硫浓度为100毫克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为67毫克每立方米,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初步判断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随后,检查人员对采样管路、工控机参数等进行排查,发现监测站房隔壁的房间内有矿泉水桶和氮气钢瓶,分别用于吸收和稀释采样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调查人员固定证据后,立即启动环保、公安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并将调查证据移交至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环保局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造假装置,更换采样管路。 3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对其就污染物超标排放和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分别予以5万元和10万元的顶格罚款,并限产3个月。同时,龙口市公安局对涉案企业环保部主任王某行政拘留10天。 对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的行动是山东严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一个亮点。本次通报的7起案件中,山东一省就占了4席,足见其严查力度之大。而对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的调查表明,近年该省建立的一套严查数据造假制度、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要求,新环保法已有明确规定。按照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吴晓青说,监测数据的质量问题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了更高的约束力。 本次通报无疑会对环境数据造假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而这一严查风暴将不会很快过去。记者了解到,今明两年,环保部将开展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不仅要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而且要开展不同形式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项检查,查处虚假伪造数据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此外,为严格落实监测数据质量的法律责任,环保部还将出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 环保部将发文严查环保数据造假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环保部正在酝酿查处监测数据造假方面的相关配套细则和有效措施,将实现监测制度、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的统一。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将用两年时间展开专项检查,对地方环境监测数据特别是空气质量检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严查。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争取在今年10月前,各省(区、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全部建成。同时,要继续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建设,对外发布区域预报信息。在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吴晓青表示,今年,环保部将调整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增加国控监测断面和点位,以适应“水十条”规定的水质评价与考核要求。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将构建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吴晓青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坦言,2014年环境保护部曾组织12个检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的12个省(区、市)的72个空气自动站、72家国控污染源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对环境监测系统造成了极大伤害。  近年来,国家逐步重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这给一些空气质量差的地方政府造成压力,为了保证环保政绩,一些省市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据环保部统计,为加大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目前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元,能够监控上万个污染源。但面对如此强大的监管网络,却无法遏制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环保部日前对去年脱硫数据造假的19家企业予以处罚,其中五大电力集团、华润、神华等央企子公司均上榜。  “环境检测数据造假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地方一位环保系统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企业造假手段层出不穷,环保部门虽能对其进行24小时监控,但仅从数据上几乎看不出任何问题。一些企业检测设备安装在一个管道,而实际排放则是在另一个管道;很多企业安装了检测设备,但是却暗自做了手脚,每天晚上对在线监测设施烟尘仪电位器进行调整,并对其系数进行修正;而一些所谓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了招揽生意,往往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帮助企业造假;有的企业则是通过修改设备工作参数等软件手段造假;有的企业则在设备采样甚至管上私接稀释装置,或断开采样系统,致使监测设备采集不到排放的真实样品。  “如果被发现处罚也就三五万的事情,而且地方环保部门检查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般一个月处罚过的企业不会再检查,很多企业就和交保护费一样,而这点钱和企业违规排放带来的利润相比根本是九牛一毛。”苏州一家企业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值得注意的是,对空气质量弄虚作假的不只是企业,一些地方政府也加入此行列。“许多地方政府环境管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渎职。”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很多企业多为当地招商引资企业,也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政府对这些企业都采取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放宽环保要求,一些所谓的环保检查也都成了走过场。在不少地方,污染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只要企业把关系打点好,有关部门便会为其撑起保护伞,甚至有些地方的环保工作被形象地描述为“三跑”,为污染企业跑环评、跑关系、跑总量,从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部门变成污染企业的服务部门。  据了解, 为了杜绝地方环境监测点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在1月1日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严禁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行为。  “对当前的监测数据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警醒。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吴晓青说,中央领导明确要求,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严厉打击环保数据造假行为,对虚假数字要严厉问责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算不算犯罪?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关污染环境犯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这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第三次就环境污染犯罪出台专门司法解释。 “近年来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量增长十分明显。”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介绍,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全国法院新收污染环境、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失职刑事案件4636件,审结4250件,生效判决人数6439人;年均收案1400余件,生效判决人数1900余人。  颜茂昆表示,环境污染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问题,如大气污染犯罪取证困难,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和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刑事规制存在争议等。为此,上述《解释》突出了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惩治。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解释》明确指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这一新增规定,对于有效防范和依法惩治大气污染犯罪这一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顽疾具有重要意义。”颜茂昆分析说。  与此同时,《解释》还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针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以及其他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行为,或者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下列行为的,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决策的重要基础。”颜茂昆说,个别地方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影响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欺骗公众,影响政府公信力,甚至误导环境决策,危害严重。  基于此,《解释》规定,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此外,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期间违反排放、倾倒、处置等行为也将被从重处罚。  除检测数据假造之外,环境影响评价造假或者严重失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环境污染犯罪,《解释》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提供虚假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算不算犯罪?两高司法的最新解释做了最好的诠释。

  • 监测数据造假曝光台

    环境保护部12月17日向媒体公布了2015年第二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随着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挥作用,少数不法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上弄虚作假,试图逃避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为此,环境保护部持续组织各级环保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查实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特别是山东、河南、广东、福建、重庆、甘肃等省(区、市)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检查方法,采取了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等有效手段,取得了显著的执法成效。2015年下半年,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实8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10名相关责任人处以刑事或行政拘留。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具体通报了这些案例的造假事实: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联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8月11~12日、8月15日对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存在出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一是经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东莞分院多次排水实验测试,出水流量计实验误差超出最大允许误差,该厂流量计涉嫌造假、非法骗取污水处理费用。二是出水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出水口自动监测设施预处理器电磁阀被拆除,增加自来水管道。进水口三条进水管道设有手动控制阀门,可调节进水样稀释比例。三是检查组发现该厂在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取样口附近埋设了稀释管道,可通过加注自来水稀释取样口水样。四是自动设备运维商严重失职,设备运维商日常校准维护长期缺失,对仪器设施存在故障问题从未记录,日常管理存在重大疏漏。东莞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东莞三洲公司涉嫌出水流量计作假、骗取巨额污水处理费用等刑事犯罪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并于10月24日对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东莞市已暂停支付该公司今年5至9月份污水处理服务费共约2079万元。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按照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第三方运营商德林聚光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管理,完善运营工作,并扣减德林聚光公司2015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对东莞三洲公司的运营费合计共约4.88万元。  福建省三明市明恒工业基布有限公司主营羊绒基布、静电植毛绒综合涂层基布。2015年9月1日,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环保设施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动监控设施显示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数值存在异常。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在污水总排污口监控设施取样位置私自接入水管,抽取河水稀释废水后监测。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经人工采样监测,企业排放的废水COD浓度为426mg/L,超标4.3倍,加河水稀释后废水COD浓度为55mg/L,现场COD自动监控设备显示COD浓度为37.8mg/L。三明市明恒工业基布有限公司采用河水稀释排放污染物,人为干扰采样监测、造成监控数据严重失真,针对这一违法行为,三明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对企业干扰自动监控数据行为处罚3万元,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黑龙江省富裕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本色浆系列牛皮纸。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利用地下暗管,将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产生的泥水混合物直接排入厂外冲灰水池,最终排入天然泡泽外。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超标13倍,氨氮超标2.75倍。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责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并停产整治,并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对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污水处理站主任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十五日的处罚。二是运维公司对氮氧化物转换系数造假。该企业自动监控数据通过工控机传输至数采仪,工控机采集为NO数据,未直接采集自动监控分析单元中经转换的NO2数据。第三方运维公司借口无法修改转换系数、通过改变量程上限设置转换数据,转换倍数为1.33(NO转换NO2系数正常值为1.53),致使监控数据偏低15%左右。齐齐哈尔市环保局针对第三方运维公司黑龙江先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不按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失真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在日常监控管理中发现,豫龙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号炉、2号炉的二氧化硫自动监控数据浓度明显偏低,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进行现场比对监测后发现,该企业1号炉、2号炉二氧化硫人工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控数据差距较大。经调查,该企业承认在标定仪器时人为将监控数据调低的事实。安阳市环保局会同安阳县环保局对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对该企业监控数据造假行为给予2万元罚款,对超标排污行为罚款3.3万元,追缴排污费304747元,安阳县公安局对企业副总经理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在调阅视频监控系统时发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基站站房内有人员连续2次将不明液体倒入采样器,经排除此行为的合法性后,派人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查阅自动监控数据和视频图片发现,该企业出口自动监控数据两次不正常突变,分别为:氨氮从5.59mg/L突变为3.89mg/L,从7.83mg/L突变为0.87mg/L。经调查,该企业承认派人违规进入基站对采样器倾倒水样的事实。针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方法》,洛阳市环保局会同偃师市环保局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监控数据造假行为给予6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偃师市公安局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副厂长马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根据群众举报,河南省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水质较差,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管理人员通过查阅其自动监控数据,横向相比同类型企业发现该企业监控数据明显异常,以此为线索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排污口水样与自动监控设施采集的水样明显不一致,自动监控设施内的水样色度较低,外排污水色度较高。经调查,该企业承认在监控设施采样点前加入清水对监测水样进行了稀释。针对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开封市环保局对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该企业通过暗管伪造、篡改自动监控数据的行为给予10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开封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对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重庆市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是中国建材集团的下属企业,主营生产、销售水泥熟料。该企业第三方运维单位对其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维护保养时发现采样管线被破坏,私自加装了过滤、吸收装置,遂向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报告。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立即采取措施。经调查询问知,该公司当日因排放污染物浓度较高,担心数据超标受到行政处罚,对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进行了破坏,加装了过滤、吸收装置。綦江区环保局现场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綦环违改字〔2015〕0000022号),要求立即拆除过滤、吸收装置,恢复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随后,綦江区环保局进行了立案审批,綦江区政府组织区政府办、区环保局等部门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綦江区环保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行政处罚十万元,公安机关下发《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人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甘肃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主营以配制、生产、经营、销售可口可乐系列饮料为主。2015年9月11日,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擅自更改COD自动监测设施,将自动监测仪器的采样管抽出,放入现场的一个三角瓶内采集固定水样。经现场监测,三角瓶内污水COD值为12.87mg/L,现场采集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水样测定COD值为217mg/L,超过其污水排放标准。上述行为属于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兰州市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你们会造假吗?

    最近日本钢铁公司造假门一石激起千层浪,仪器网的问卷调查也是显示近一般的检测行业也在造假,你们实验室造假了,是自己主动的还是上面要求你做的?

  • “数据造假”可以休矣!

    长期以来“数据造假”一直是检测行业的诟病,许多实验室为减少工作量、降低检测成本或客户需要而不惜违反职业道德和检测规范直接编造数据,此类现象在曝光后曾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反响。为此国家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标准,并将诚信实施检测的要求写进了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可是不少实验室不论在申请获证时,还是在获证后仍我行我素,采取编造数据来应付现场考核和检查。当着现场评审员的面就敢造假,就敢盲样考试请枪手;一个区区几百平米和检测仪器不到100万的实验室,居然也能获得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的109项指标检测能力资质。在造假之风盛行,造假之风攀比的面前,我门的监管是那么苍白,似乎没有了招法。 乱世得用重典,我们的监管部门应跳出“重发证轻监管”的模式,采取飞行检查、盲样考核、能力验证、在线检测等多种监管手段,对于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对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诚信实施检验检测的情况进行双随机的核查;对申请认证的检测机构,材料初审和进入现场发现有不诚信行为的,应立即终止评审;对已获证的检测机构,采用委托异地专业技术机构以模拟客户委托检测的方式,委托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通过分析相关检测业务办理过程及检验检测报告的规范性,对不规范、不严谨乃至造假行为进行识别和查处,以规范目前的检测市场。 “数据造假”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再让不讲诚信的风气泛滥于检测市场。有关部门要有作为动真格,强化监管,从快、从速依法依规打击“数据造假”现象,清除不讲职业道德和诚信的风气,保障检测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社会要加大对守法依规实验室的宣传,树立诚信检测的工作理念,同时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动态分级评价机制,奖优罚劣,全方位呵护检测市场的健康成长,这才是确保检测数据客观、真实和公正的有效办法,也是促进检测市场公平的根本之道。

  • 比亚迪电池厂项目环评报告被指造假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去年龙岗区振业峦山谷小区业主对比亚迪废气污染问题提出质疑后,比亚迪公司的电池厂项目又遭到反对。2月7日下午2时30分,因质疑深圳市人居委批准比亚迪在龙岗建设锂电池厂的行政决议,振业峦山谷业主代表申请的行政复议听证会在广东省环保厅三楼举行,省环保厅法规处、业主代表、3家楼盘开发商、深圳市人居委代表、比亚迪公司代表等20多人参加,经过质证后,听证会于7日晚8时结束,深圳人居委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目前还未有结果。  业主们:从未被征求意见人居委:曾做三阶段调查  早在2011年6月10日,深圳市人居委已作出《关于〈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同意比亚迪公司在龙岗建设锂电池厂。  “废气的污染问题还没有解决,比亚迪又要在家附近建锂电池厂,而且还号称是世界最大的新能源电池厂,我们对它的排污问题存在质疑。”前晚8时许,刚刚走出听证会会议室的业主代表钟春梅向南都记者表示。  7日上午,振业峦山谷的业主代表们兵分两路,一路乘坐街道办提供的大巴来到广东省环保厅参加听证会,另一路十多人乘坐和谐号来到广东省环保厅的信访处反映比亚迪公司排放废气和电池厂项目环评报告造假问题。  业主代表们在听证会上表示,依据深圳市环保条例,任何污染项目都需经过周边小区业主同意才能立项,但就在电池厂旁百米之遥的振业峦山谷居民未收到深圳市人居委任何有关此项目通告,故业主不认可环评报告。“据我们了解,除了居住在小区内的比亚迪员工,几乎没有其他人被征求过任何意见。”另一位业主杨文峰介绍,没有人愿意自家门口建设锂电池厂,如果被征求意见,大家都不会同意。  针对业主反映的没有及时告知一事,深圳市人居委表示,比亚迪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时,进行了三个阶段的公众参与调查,一共发放调查表150张,回收135张。据悉,根据调查,80.6%的受访者支持本项目建设,19.4%的受访者表示无所谓的态度,调查的各个单位均表示支持项目的建设。

  • 话题:您的实验室会数据造假吗?

    近日,神户制钢数据造假事件被传的沸沸扬扬,网上热搜数据造假,各种新闻报道不胜枚举,环境在线数据造假,质量数据造假等等。那么您的实验室会选择数据造假吗?比如说设备突然故障不能使用,人才意外流失,实验室环境突然失去控制,而检测报告又十分着急出具,等条件具备后再出具报告会影响实验室对客户的承诺时间,影响公司形象的情况下?

  • 【讨论】蜂制品的造假问题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食品造假问题很多。比如蜂蜜和蜂胶吧,听说可以用香精和很低廉的树胶,感觉上蜂王浆造假的可能性应该不大吧?如果是蜂胶造假,添加一定的芦丁是不是测总黄酮也一样发现不了问题?还有什么样更有效的方法检验假货呢?

  • 【讨论】还有哪些药继续在造假?

    2009年12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在对人用狂犬病疫苗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福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10月期间生产的7个批次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存在问题。[color=#c001cb]讨论:1、人用疫苗都存在造假现象,其他还有哪些剂型在继续造假? 2、为什么会出现造假现象?是监管的不利还是道德的丧失? 3、你会医药造假有什么意见?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尽量杜绝造假现象的再次发生?[/color]

  • 五月起,环境监测、环评造假将立案追诉!最高判刑10年!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自2022年5月15日施行。特别要注意的是,其中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在两年内造假三次,就要判刑,最高判刑10年。1、公安部重新明确环评、环境监测造假立案追诉标准公安部4月29日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将于5月15日正式实行,立案标准重新明确了环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的立案追诉标准。去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施行,其中第229条规定, 环评、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故意造假,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环评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环评和监测造假,最高可以判10年,最少也要判5年以下。最高检和公安部刚刚发布的《立案标准》,就是对故意造假的立案标准做出详细的规定。《立案标准》还对尽管不是故意造假,但是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也要判刑。因环评、监测造假入刑的案子,最值得警醒的,是江苏响水2019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涉案的6家造假的环评机构的22名责任人都被判刑。法条原文:第七十三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list][*](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list]第七十四条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list][*](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list]将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修改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list][*](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list]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打好严惩弄虚作假的“组合拳”“十四五”期间,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数据支撑,生态环境部不断加大了对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打好严惩弄虚作假的“组合拳”。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规避数据造假问题。1、建立“环保征信”在线数据失真不仅使环境管理失去指向性,影响环境部门的公信力,反而让违法的企业获得利润,守法守规的企业市场竞争力不足。对于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应建立“环保黑名单”,将造假行为的运维实施方及指挥方,有监测数据造假、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由于管理失职等人为可控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信用评价结果属于“差”等级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于运维企业和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银行贷款、企业上市、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加以限制。对于真正的实施人员和指挥人员将其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2、不定期“四方督察”自2014年运维单位资质取消,运维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即可进行在线监测运维活动。在线监测运维单位资质取消后,运维市场开始逐渐变乱,运维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运维人员技能水平高低不一,进而导致在线监测设备的不正常运行,甚至数据造假的情况层出不断。当地政府应建立当地运维市场规范,通过制订和完善运维单位准入、竞争及服务内容等规则,帮助排污单位选择运维水平较高、技术力量强的运维单位运维监控设施。还应定期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充分提高运维单位的管理能力和运维人员的技能水平,减少因为管理和技能引起的在线数据异常。政府为数据归真做了动态管控、质控系统、比对监测等方面内容,但是设备和系统是死的,必然会存在一些漏洞。所以在软件和硬件监管的同时,还需要不定期对在线监测开展第四方督察,从软件、硬件、安装、预警落实等方面进行督察,不仅让在线数据做到真,还应让数据精和准,真正的让在线监测数据成为环境治理的有效技术手段。3、提高运维人员素质目前很多一线运维人员,年龄小,都是刚刚大学毕业,社会经验不足,心理承受能力小。在承受甲方企业的压力逼迫或者诱惑的同时,还需要承受公司的考核压力,导致一线运维人员逐渐的失去了自己的原则,开始妥协。一旦妥协就是违法,不仅会面临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还会对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运维人员需要时刻坚守原则,底线不能触碰。4、明确法律法规红线杜绝数据造假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强化标准。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规范、处罚依据,加大对环保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数据造假的违法成本。[img]https://p2.itc.cn/q_70/images03/20220525/3838aefa928248508211962ab12a09f6.jpeg[/img]让利剑长悬头顶,企业不知道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哪一天会来执法检查,而且一旦被抓住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会有严厉的处罚,甚至被拘留、被判刑,企业自然不敢违法,从而增强守法自觉性。只有从根本明确风险红线,让环保数据造假者没有空子可钻。3、企业如何自检规避风险?排污企业作为监管主体之一,与运维单位等第三方治理机构等所有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关人员,都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作为监管部分最弱的部分,排污企业也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定期自检企业作为被监管主体,也有义务进行自检自查,定期查看运维人员的运维记录,一旦遇到问题主动上报及时配合运维人员进行解决,避免非人为的数据异常等无谓的风险。明确责任由于污染源自动监测控设备有着极强的专业性,易在日常运行情况和维修中出现纰漏,严重时甚至会产生违法情况,一旦出现问题企业负责人与第三方运维公司都将承担相应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提升要求环境执法的力度的不断加强,违法成本的不断加大,都在促进工业企业提高对环境违法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同时要求环保企业提高治理效果,更规范地运营,才能更好的规避法律风险。针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监测及环评等工作造假的打击力度日益加深,不断完善的法条及执法行为督促着企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从前些年惩治力度的“雷声大,雨点小”,到现在的全面铺开检查,大力度整治,企业要跟上国家对环境保护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的脚步,做好绿色转型、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排污排放,才是发展之路。

  • 遇到产品被造假怎么办

    我们公司刚刚研发的产品出现了很多假货,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业务推广。公司想做[url=http://www.12365kxfw.com][color=#000000]防伪标签[/color][/url]来防止造假,我不知道做什么样的防伪标签比较好,所以来问问大家。或者大家有没有更好的方式,来防止造假。

  • 造假点“酿造配方”汇总

    造假点“酿造配方”,你知道哪些,如何检测才能有效地出具检测报告?汇总数据在楼下,凡提供有效信息者,都给予加分奖励。

  • 【讨论】这种造假手段你是否听说过?

    这种造假手段你是否听说过?前段时间去一个药店,听一个老中医谈论造假的中药。一种比较高明的造假手段,让人很难分辨。即是用已经熬过药的中药残渣(这个是真品,使用过已无药效),经过熏制后制成与原药外观相差无几的假药。据说这种方法极难分辨。本来这些补药就没什么显著的药效,所以使用这种假药也看不出来到底有没用。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谁之责?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谁之责?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良 陈伟 吴诚 环境保护部在今年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环境监测领域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然而,目前在企业环境监测市场却存在数据造假、低价竞争等乱象。 如果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签署的合同中明确要求,环境检测机构必须保证其提供的数据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项目通过后才向检测机构付款,就可认定为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建议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对采样和数据造假的机构进行停业整改的处罚,通过诚信考核,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环境管理基础的环境监测,特别是已经崭露头角的第三方监测,需要明确各方权责以及监测数据的归属等问题,以此作为规范市场、防止数据造假的重要基础条件。 记者近日走访了福建省几家较具代表性的民营检测企业,企业负责人都希望能够通过加强监管、行业自律、检测企业自身建立良好的质量体系等手段规范整个行业,防止数据造假。明确权责是前提 检测机构主动造假的可能性并不大,通常是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或以最低价形式导致第三方检测机构主动造假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检测机构认为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更多来源于排污企业。对此,厘清政府、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关系,明确各方权责十分重要。 福建力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松表示,第三方检测机构应该是完全独立的,不受任何排污企业、环评机构、清洁生产审核等单位干扰。 福建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洁则表示,虽然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合同关系,但是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第三方检测机构肩负了一定的社会责任,除了负有接受环保部门检查监督的责任外,还需要恪守职业操守,坚持公正客观的服务宗旨才能走得更远。 “现实中,一些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与排污单位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环境部负责人林俊伟表示,新环保法第六十五条对此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中明确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追责,一方面将会严厉打击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的违法行为,杜绝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成为排污单位的帮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培育健康的环境服务市场。同时,企业监测设施的质量公开透明也是树立公信力、避免数据造假的方式之一。”他说。 发生监测数据造假后,参与各方如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一直是国家和业界关注的重点。 庄洁表示,“数据造假的第一责任人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排污企业则应承担污染环境的法律责任。如果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构成刑事犯罪,则双方应负连带责任。”行业内的问题远不是明确责任那么简单,不少数据造假是由于检测机构为争取市场、获取经济利益而主动配合排污企业进行的。严松表示,检测机构主动造假的可能性并不大,通常是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或以最低价形式导致第三方检测机构主动造假以降低监测成本、增加利润。他指出,检测机构本应主动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答应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的违法要求。“但是,现在造假不但没人监管还可以抢到业务,这对于小型检测机构来讲就值得冒险。” 对此,严松表示:“如果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签署的合同中明确要求,检测机构必须保证其提供的数据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项目通过后才向检测机构付款,就可认定为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这样应该由委托方负全责,否则应由检测机构负全责。不管谁的责任都可以通过降低资质、行业通报、责令停业甚至取消资质或罚款来进行处罚。”质优不能低价买 低价仍成选择监测企业头号因素,应评价检测机构的综合实力,制定准入门槛。要选择管理规范、独立公正的检测机构,应该综合评分,重点是实力和诚信记者了解到,在目前的招投标中,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都是由企业来选择检测机构。通常小型排污企业和环评机构直接找几家检测机构进行商务谈判,往往以最低价和保证数据合格作为要素确定检测机构。大型排污企业通常用招投标的形式,但也是以最低价和保证数据合格来确定监测单位,难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因此加强监管,确定行业准入门槛很重要。 庄洁认为,应评价检测机构的综合实力,制定准入门槛。“只有CMA认证资质是不够的,招标的项目如果是常规的检测项目,大大小小的实验室都有资质可以投标。但是要选择管理规范、独立公正的检测机构,不能以低价来评判,应该综合评分,重点是实力和诚信。”行政手段、市场机制要配合 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对采样和数据造假的机构进行停业整改的处罚;建立行业协会,促使检测机构进行自律。对于企业购买服务中的数据造假情况,如何运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让企业更加自律、避免数据造假?有业内人士表示,市场机制目前可以起到的作用还较小,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还应以行政手段为主。 严松表示,由于现在监测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很多企业不规范,行业乱象频发。“之所以会出现低质低价的恶性竞争,是因为企业把监测数据和检测报告作为应付检查之用,而不关心数据的真实性,甚至要求数据造假。” 他认为,目前规范行业最有效的是行政手段。“建议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对采样和数据造假的机构进行停业整改的处罚,通过诚信考核,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他说。同时,企业代表们认为,建立行业协会,以市场手段促使检测机构进行自律、规范,提高全行业的服务质量也是一种选择。“规范监测市场、杜绝数据造假,必须由社会化检测机构的自律来解决,建议成立检测行业协会来管理,建立诚信公开制度。”严松说。 “此外,检测机构还要树立自己的公信力。比如华测检测在全国建立有60多个实验室,实验室都是向所有客户开放的,以保证质量的公开。在福建,华测检测与奔驰、联合石化等一大批客户都有多年的合作,企业也经常接受例如奔驰等大客户对我们的公开评审。”林俊伟说。 庄洁建议,按照环保行业建站标准及其他行业的类似标准来进行管理,分一级、二级、三级检测机构。“一级站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可承接全国项目或国控企业,二、三级站由当地环保厅审批,二级站可承接地市一级管理的企业或省控企业,三级站只能承接县市一级管理的企业或市控企业。各级检测机构的审批实行总量控制、日常管理,跟计量认证时间同步进行再核准。” 林俊伟强调,对于排污企业要求检测机构造假,作为检测机构的华测检测一直进行回绝,并对企业进行劝导。“随着监管的加强,监测市场在未来1~2年间必定会出现整合。”监测数据谁所有?谁公开? 排污企业自行考核归企业所有,重点企业应公开。 本报记者李良陈伟吴诚报道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所有权者是谁?这一问题也是行业内不断热议而无法形成共识的重要问题。 对此,福建力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松表示,监测数据所有权应当归属排污企业。因为监测数据是排污企业出资购买服务所得到的成果,但也需要接受监管和公示要求。 “企业向政府移交监测数据的同时就意味着同意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或社会公开这个信息,由于环境监测的特殊性及其外部影响性,政府应当有权对企业监测的数据进行公开,但政府要不要公开、什么时候公开可以根据情况而定。”他说。 福建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洁则表示,视检测目的和委托方式不同而定,如果排污企业自行考核排污情况或设施运行情况的委托监测,这部分监测数据所有权归排污企业。 “若是排污企业进行定期监测或常规检测,这部分数据应向主

  • 五地统计数据造假!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造假事实呢?

    9月18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通报了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根据通报,这5起案件系国家统计局在2017年度以及2018年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这些统计造假案件涉及地区分别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国家统计局在通报中对于上述地区的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均使用了“严重失实”的表述。其中,2018年1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临港经济区工作人员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指令报送、要求打捆重复报送、要求停产不达规企业继续虚报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2017年11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开鲁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混乱,异常经营企业仍虚报数据;有关部门干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申报工作,以入库奖励等方式诱导企业违规入库,违法代填代报、指令报送、违规篡改企业统计数据。开鲁县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对存在的代填代报、指令报送和规上工业统计数据虚假等问题均知情,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2017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2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西丰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代填代报、指令报送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2017年7-8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调查发现18家工业企业、6家批发业企业、11家零售业企业2016年年报主营业务收入未达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标准,但仍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2017年统计数据。高密市有关街道自行编造并上报企业统计数据,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材料上弄虚作假,有关部门及街道乡镇抵制、阻碍统计执法检查。2018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线索调查发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虚报,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且情节严重。在立案调查外,还根据有关线索核查发现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其中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灵武市有关部门非法干预项目单位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指令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抵制、拒绝、阻碍统计执法检查问题突出。地方党政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失察。部分企业、单位涉嫌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物质利益。今天,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以后会不会曝光更多违法案件?”以及“未来曝光是否常态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问,该新闻发言人称,这次通报的5起统计违法案件是国家统计局直接核查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情节较为严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法执法检查组在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报告中对这5起案件均进行了披露。对此国家统计局不仅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上述发言人同时表示,未来对于统计造假行为的曝光将走入常态化和制度化:一是制定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办法,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常态化机制。二是在官方网站完善“曝光台”专栏,定期曝光国家统计局立案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超过1年未向国家统计局书面告知处分处理结果的重大违法案件以及已结案的重大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处理有关情况,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完善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制度,定期公示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企业名单,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五地统计数据造假!国家统计局怒了:对统计造假曝光将常态化、制度化,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造假事实呢?

  • 监测数据造假“恶”于环境污染

    [b] 监测数据造假“恶”于环境污染[/b]  地方环保部门不该对环保事业三心二意,更没有理由以造假的方式应对环保考核。  据报道,生态环境部8月6日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今年3月底,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被发现部分监测数据异常,经查,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授意局办公室主任张烨和监测站聘用人员张永鹏,在去年4月至今年3月,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这几年,国家对各地环境的考核越来越严。地方上,环境保护如果出了问题,当地领导就可能被约谈,甚至可能遭遇严厉的惩罚。但一些地方,有些官员依然循着过去唯GDP是从的路径,没有真正重视环境治理。他们应付环境考核和督察的办法,不是搞些形式主义,就是变着法子造假。  临汾市环保局一些官员干扰环境监测数据这样的套路,其实在过去一些地方并不鲜见。  两年前,某省会城市环保部门官员授意下属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多次潜入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干扰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  这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发生之后,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更是被国务院公开通报。而且,这起案件,被认为严重背离了中央要求,误导了公众知情权,伤害了政府公信力,情节十分严重,相关官员已经触犯了刑法。  按理说,有这样的“前车之鉴”,后来者不该再碰雷区。但临汾这次“以身试法”,却再次证明,有人依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收手、不停手。  值得注意的是,临汾市这样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远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对于环境数据的造假行为,而是属于环保部门“监守自盗”。环保部门本就应该以保护环境为天职,但如今却以造假应付上级部门的监督、考核,那对于公众的冲击和影响,势必会更加深远。这不仅在客观上导致了失职,一定程度上也会深深地动摇公众对于环保事业的信心。没有公众的信心支持,环保政策何以推行?  而且,这种直接篡改环保监测数据的行为,也不同于一般的此前被频繁通报的“表面整改”行为。如果说应付式的“表面整改”属于形式主义官僚作风,那么环保部门直接篡改监测数据,其影响更坏更恶劣。  或许,也正是意识到这类行为的恶劣影响。2016年底,相关部门就曾经出台过相关的司法解释。  新的解释在2017年开始实施,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鉴于类似干扰环境监测行为的严重性,以及相对的多发性,生态环境部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显然是十分必要的,也能起到敲山震虎的功效。这也体现出,环保部门对于这种监测数据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或许,更有必要的是,需要从机制上明确和巩固“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让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终身负责。地方环保部门不该对环保事业三心二意,更没有理由以造假的方式应对环保考核,谁有这样的行为,谁就没有资格从事环保事业。 (来源:新京报)

  • 你们单位,造假现象严重吗?

    第三方公司,boss又要我们造假检测报告了。修改gc进样时间,把之前的谱图重新复制一份,作为新的样品谱图。还不管用什么方法,要求检测数据不能超标。检测结果不管多少,合格才重要,不合格的改到合格为止。听做微生物的同事说,boss要求自来水细菌总数不得检出,我也真的呵呵了!几乎所有的报告都存在造假问题,老板还在大谈业绩重要。哇好绝望!

  • 业内人士揭中药材造假五种方式

    “任你怎么看,都不知道眼前的中药材是真还是假。所以,不管药店还是医院在进药材时,都要派出富有经验的验药师,挨个检查,但即使这样还是有漏网之鱼。”记者采访时,有业内人士无奈地表示。市场上的中药材琳琅满目,都是如何造假的?记者连日来探访了李村大集 、大中小药房等,采访了诸多摊主、经营中药材的业内人士和专家,发现中药材的造假门道还真不少,主要有五种造假方式,令人咋舌

  • 肉类食品造假防不胜防!

    肉类食品造假防不胜防!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4/201304012151_433308_2646159_3.jpg 在欧洲“马肉丑闻”曝光不久,中国杭州地区也发现有假牛肉,早在《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一》中就有挂牛头卖马肉之说,虽然这些造假的肉质食品并不一定有害健康,但来路不明的肉类食材有不可控的食品安全风险,不法商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牟取暴利,属商业欺诈行为。中国食品工坊肉质食品造假事件屡见不鲜 食品造假是一个统称概念,在食品、食品成分或食品包装中蓄意使用替代品和添加剂,或进行篡改、虚报,或出于利益做出虚假或误导性的食品声明,以上种种都可以归为食品造假。数百年来,食品造假绵延不绝,但记录在案为公众所熟知的,或许也仅是冰山一角。肉类食品因为价格贵,造假的利润诱惑大,前赴后继者层出不穷。 即便在有着公认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欧盟,依然有着监管真空地带。比如,可追溯系统的建立是公推的食品安全之路,可欧盟的可追溯制度也奈何不得造假者的魔高一丈,尽管严格要求食品生产商在食品供应链的每一个加工点对产品进行标识,可实际操作中却无法控制和确认每一个标识都是真实信息的累计与叠加。追溯环节中的标识信息已然虚假,那么随之相应的数据库等等也就是无本之木。 欧洲悬牛首卖马肉,被欧盟定为标识欺诈,而中国肉类食品则更加灵活多变,虽然大型食品企业尚无造假丑闻,但它们仅占整个中国食品行业的10%,而绝对大多数食品小作坊,鸭肉假冒羊肉、猪肉冒充牛肉等肉质食品造假事件屡见不鲜。被替代肉质通常来路不明,致食品安全风险不可控 在较便宜的猪肉上使用牛肉膏,将猪肉充当牛肉售卖牟取暴利,已经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造假行为。倘若是有标识的合乎标准的牛肉膏,那就是咸味香精,是由热反应香料、食品香料化合物、香辛料(或其提取物)等香味成分中的一种或多种与食用载体或其他食品添加剂构成的混合物,用于咸味食品的加香,这在西方发达国家有更为普遍的使用。只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添加使用,适量食用对人体健康并无害。 但是,目前咸味香精的安全性,需注意的是其必备配料水解蛋白调味液,如还用酸高温水解,那么三氯丙醇的残留量则至关重要。其实,假牛肉事件的危害重心不在于咸味香精本身,而在于标识欺诈,在于涉嫌使用咸味香精来掩盖已经腐烂变质的肉。这些被替代的假肉,通常来路不明,不可溯源,在养殖过程就存在监管缺失,更不会经历检验检疫环节,那么食品安全风险就不可知、不可控。被替代肉类制成品真假难辨,只能靠DNA检测等技术验明正身 消费者在购买肉质品过程中,要想辨别屠宰分割后的生肉品种,只能从色泽、结构方面入手。牛肉脂肪呈白色或乳黄色,比猪肉脂肪少,气味较腥,纤维长度较长,肉质结构粗并紧凑,而猪肉纤维长度较短,肉质结构细而松散。味觉上,牛肉肉老,猪肉则肉嫩,若肉嫩而牛肉味重就有牛肉膏化妆成猪肉之嫌。一般情况下,羊肉的肥肉是一丝丝地自然分布在瘦肉里,肥瘦相间,假羊肉则是肥瘦各占一边,互相粘结不紧密,用手一捏肥瘦便分离,煮熟后则会碎成片状。 但是,这些辨别方法,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是难以做到的。如果被替代的肉制品再加工成熟食,比如到了肉馅程度,那就连专家也难以辨别,只能依靠DNA检测等技术验明正身。像英国为了杜绝有机食品的投机取巧,则利用同位素检测来验证所谓的玉米鸡是否吃玉米长大。 可以说,肉类食品造假行为让人防不胜防,商家的从业良心至关重要,让消费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选择货真价实的食品,才是值得推崇的商业伦理。另外,造假商家迎合消费者无往而不胜的法宝就是低价策略,消费者面对低价诱惑一定要有健康理性的消费选择,引导企业走向质量占优、诚信取胜的良性循环。当然,更为严密的监管体系,辅以严厉的惩治措施,才能将此类造假丑闻的生存空间压缩到最小。

  • 【合集】蜂产品造假的专题

    主题:【讨论】用树胶代替蜂胶,难道吃不出来?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01123/2947381/主题:【转帖】蜂蜜制假:“果糖”冒充蜂蜜已成行业公开的秘密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01115/2926839/主题:【讨论】如何分辨蜂蜜的真与假?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01109/2913906/主题:【讨论】假蜂蜜充斥市场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01109/2913595/主题:【讨论】蜂胶销量3倍于产量 造假者称国内仪器检测不出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01122/2946677/主题:【转帖】蜂蜜造假内幕曝光:长虫的碎大米磨浆糖化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01115/2928423/

  • 【转帖】中药造假知多少?

    中药造假知多少?理、法、方、药运用得再好,最终归结到药物和疗效。不少病人对我说,医生啊,你号脉很准,病情分析得也很透彻,为啥服药效果不明显呢?到药房看看药材,发现稍不留神,医药公司就送掺假的药材,气愤之余,只好下次验收过细点,但防不胜防。欢迎大家跟帖,揭揭造假的老底!!通草掺假者多,能买纯的很罕见,纯品价格70元每公斤左右。掺假多用明矾、加重粉(硫酸镁),参假的通草质地发硬,味道有的涩、有的无味,最近掺假的将通草切成小段或碎段,掺在正品中卖。制首乌:切成小方块的,多为红薯切成丁后,加工而成,鉴别:口嚼时有焦糖味,此为红薯干。圆片型的,掺假者用大黄加黑豆煮后晒干而成。最稳妥的办法是,进生首乌,自己用黑豆汁小火煮2-3小时,太阳下晒干(天气好时一两天就干了),效果比假的好很多了。白附片:掺假者用红薯或土豆加工成形状相似的片形,晒干熏漂而成。鉴别:一看,假的药材周边有明显的刀切及加工的痕迹。二尝,假的白附片无麻口味。羌活:掺假者用东北产的马尾独活,切片加工而成。鉴别:菊花心,油性足为真品。防假最佳办法:进原药材(没有切片的羌活),用时随手用剪刀剪一下就可以了。当归:切片的当归,容易掺独活片。凡片形大,色白,味甘者多为独活。防假绝招:进未切片的当归个,使用时分头、身、尾,效果好。延胡索:延胡索个掺假少,掺的多是大小差不多的砂石。延胡索片药材,掺假很多,多为山药种子切成两半后,加工后掺入,最害人了。防假办法:只进延胡索个子,大小均一,无砂石即可,用时用打粉机打成粗粉。海金沙:掺假者将建房用的红砖打成细粉掺入,很痛心啊,患者本来要治疗结石,结果服用的是细砂粉。白芨:切片白芨大多掺假,质地疏松的,为发芽长苗后剩下的母体,药力达不到。鉴别:口嚼后有无粘牙感。真的非常粘牙,假的不粘。进货最好进白芨个子,不容易造假,价格偏贵。但物有所值。半夏:黄柏煎水煮元胡,最后用矾制。沉香:假的太多,进价30-50元每公斤,医药公司卖出400-500元。很气愤。假的用枯木喷上沉香油加工而成。茯苓:造假者用米粉加工后切片而成,鉴别:用开水煮,很快呈糊汤者为假货。真茯苓很难煎透。菟丝子:掺假者用苏子代替菟丝子。鉴别:用放大镜观察,每粒菟丝子上均有肚脐状的凹陷,假的没有。用水煮,可以观察到菟丝子吐丝发粘。五味子:造假者将未成熟的野生葡萄(产量很大),晒干后染色而成,充北五味子。威灵仙:目前市面上8成都是假货,真的铁骨铮铮,假的根系发软。鉴别:找到真的根头部,仔细观察,再看混杂的细段,就知道假的含有多少了。柴胡:掺假手段太多,其中我见过的有:1、掺柴胡的茎(含量较低)。2、掺泥土(柴胡有水洗时可以洗出大量泥沙)。3、掺向日葵的根(切成细段掺入)。龙骨:市面上出售的龙骨基本都是假的,真的很少。造假者用石灰加矿物粉制成骨头模型,煅烧成型后,打碎,充龙骨卖。坑医生不浅。建议:要想看好病人的疾病,要想成名医,就花钱进真货,进生龙骨(化石)。龙齿:假货有多少,安徽亳州人最清楚了,基本都是假的。真的市场价130-150元左右每公斤。桃仁:细心观察,你用的有一半是假的,有的全是假的。掺假者用杏仁当桃仁(杏仁价格14左右,桃仁35左右)。两者的鉴别要点:杏仁一头大一头小,形如心;桃仁两头相差不大(向对于桃仁而言),我简称“二愣子”。川牛膝:大多用牛蒡根掺入。鹿角霜:有的用假龙骨敲碎后当鹿角霜出售。猪苓:大多加的有加重粉。龙胆草:掺假者用牛膝须切成段加入。看到这里,你可以尝尝你的四大苦药之一龙胆草,你会发现,他居然是甜的!!!滑稽不?有效不?恨人不?砂仁:好的砂仁为阳春砂,掺假者将其他劣质的砂仁掺入。鉴别:阳春砂呈圆球形,长条形的含量很低,达不到效果。乌梅:纯真货很少,价格28元左右。掺假者用野生的桃,通过醋泡后晒干掺入。看到这想想你开的“乌梅丸”为啥效果不好了吧!!全虫:掺盐,一公斤全虫,掺了400克-500克盐,你说效果会好吗?穿山甲:俗称甲珠,掺盐或加重粉。本人做过实验,将200克甲珠水泡洗后晒干,只剩下110克了,也就是说掺了45%的盐和加重粉。看你敢不敢给哺乳期妇女吃!!

  • 【分享】警惕国内个别厂家孔径数据造假

    警惕国内个别厂家孔径数据造假,我们公司(精微高博)最近收到客户寄来的国内某个比表面公司的静态仪器做出来的孔径测试报告,发现其报告完全是造假,特别是高低点数据造假。希望各位采购孔径分析仪器的时候尽量选择国内外品牌企业:美国麦克、康塔、国内北京精微高博等。切勿贪图眼前小利益。

  • 蜂蜜:检测与造假的“古罗马斗场”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依据食品安全标准无法直接判断假蜂蜜等问题,在官网上发布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187号建议的答复》。答复称,蜂产品生产经营中的造假售假问题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今后将加大对蜂蜜生产、经营、抽检监督力度及对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蜂蜜造假不是中国人的独创,也并不中国独有。马肉风波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2013年就曾发布一个“十大易造假食品黑名单”,督促严打食物造假。在这个名单里,蜂蜜就赫然在列。可见,即使在国外,蜂蜜造假掺假依然是个让监管部门头疼的事情。  蜂蜜为何容易掺假?为何又难检测出来呢?  检测方法与造假手段的斗争  网上有不少“专家”出谋划策,教人通过看、闻、尝等方法鉴别蜂蜜真假。实际上,仅凭感官基本无法分辨蜂蜜的真假。若普通消费者轻易便区分出真假蜂蜜,只能说明造假者的水平不够高。  为何蜂蜜容易被造假呢?主要还是因为,不同品种的蜂蜜,它的成分变化很大。以糖类为例,不同蜂蜜中果糖的含量可以在30%~45%之间,葡萄糖的含量通常在20%~42%之间,果糖和葡萄糖的比例通常在0.76~1.86之间。由于这种成分含量的变化,给鉴别和监测蜂蜜是否掺假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许多人不能理解:现在科学这么发达,为什么就找不到可靠的方法来检测造假蜂蜜?其实,检测并不是万能的。“检测造假蜂蜜”,实际上是判定它是假蜂蜜还是真正的蜂蜜。但我们的食品“检测”必须是针对一种确定的物质。按照目前的分析技术,只要能够列举出来的成分,基本上就可以“检测”出来。但是,能够“检测”一个指标,跟用它来进行“判定”真假,完全是两回事。  比如说,蜂蜜造假最常用的方法是采用蔗糖、高果糖浆等,这都属于“碳4植物”。而蜜蜂采集的花粉来自于“碳3植物”。这两种植物产生的糖中C13同位素的比例不一样。理论上可用碳4植物糖的同位素检测方法确定蜂蜜的“真假”。但麻烦在于,不同的蜂蜜,差异实在太大,C13同位素偏移的范围也很大,很难准确判断真假。  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有了“碳4”检测方法,商家也会采用不添加碳四糖方法——添加碳三糖。常见的大米就是碳三植物,如果在蜂蜜中掺入大米,碳四检测就无能为力。不过,使用的大米糖浆目前可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的检测下检测出来。此外,甜菜也是碳三植物,如果用一种叫做“β-呋喃果糖苷酶”的酶把它水解转化成葡萄糖和果糖,碳四检测和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都无法检出。不过,蜂蜜中不含有这种酶,因此只要再建立一套检测这种酶的方法,就可以把这种掺假方式也检测出来。  除了这几种检测方法,也还有一些其他的方法,如光谱法、显微镜法等。不过,就像食品检测中的任何方法一样,每一种方法都只能检测某些特定的目标,这就使得蜂蜜造假的检测颇为困难。  有的消费者可能会说:既然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方法,那么把每种方法、每个指标都检测一遍不就可以了吗?这种做法看似可行,但你真的考虑过成本?要知道,每增加一项检测,成本也会相应的增加;这些检测方法都需要专门的设备、专业的分析人员。作为监管部门,除了考虑“能做”,还需要考虑“可操作性”。而且,对于增加的操作成本,谁来承担呢?你愿意掏钱吗?  不值得崇拜的蜂蜜  蜂蜜向来受人追捧,很多人都认为蜂蜜有益健康,身边还有朋友特意跑到国外买正宗蜂蜜带给家人。不过,即使是真的蜂蜜,也不值得受到盲目崇拜。  生活中有各种流言称蜂蜜具有各种各样的“保健”作用,甚至“医疗”效果,原因是蜂蜜中含有促进健康的“神奇成分”。科学家也对蜂蜜的成分进行了检测,但结果却很令人失望。实际上,蜂蜜的主要成分是糖,它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蜂蜜是蜜蜂从植物的花中采得的花蜜,它的主要成分是糖,占到蜂蜜的80%以上,再除去百分之十几的水,其他成分不到1%,而这百分之一通常有一些维生素和矿物质,但是量实在是乏善可陈。所以,在从营养成分组成的角度来说,蜂蜜是一种热量高、营养高度单一的食品。  那么,吃蜂蜜究竟对人体到底是否有好处呢?科学家也做了不少研究。但是,目前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人体有用。在很多研究里,蜂蜜的作用跟安慰剂差不多;也有一些研究,似乎显示了“可能有用”,但是证据也不充分。总的来说,蜂蜜的那些“保健功能”都是镜花水月,而且,多吃蜂蜜还要面临糖摄入过多的风险。  还有很多人认为真正的蜂蜜是纯天然的天然产品。不过,即使蜂蜜是纯粹的“天然产品”,也并不意味着“绝对安全”。绝大多数的花是无毒的,但是有少数种类产生的蜂蜜就含有有毒成分。如果正好碰上一小批蜂蜜大量采集了这些植物的花粉,而蜂蜜未经处理,那么就可能有一定危险性。比如,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曾通告有消费者在国外购买了杜鹃花蜂蜜中毒,原因是杜鹃花蜂蜜中天然的梫木毒素。前几年我国福建有19位村民食用野生蜂蜜引起中毒,导致3人死亡,原因就是误食了雷公藤蜂蜜。雷公藤的花粉含有不同的生物碱,而且毒性都颇大。  打击蜂蜜造假还得转变思路  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加大打击造假力度,确实能保护消费者。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消费者都应该转变思路。  政府应该加强过程监管,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靠监管出来的,更不是检测出来的。一味地以检测来打击造假蜂蜜,不仅增加人力物力,收益还很小。政府部门在开发新的检测方法的同时,也应该建立以过程监管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从农田到餐桌,每一个环节都进行监管和约束,保障食品安全。  而消费者也应进行反思,不应该盲目追捧蜂蜜。消费者的盲目崇拜使得蜂蜜价格虚高,而蜂蜜造假成本却非常低,再加上造假不易鉴别,假蜂蜜便有了巨大的利润空间,于是就有越来越多的商家愿意冒着风险去造假。因此,要想杜绝蜂蜜造假,消费者也应该理性消费,改变对蜂蜜的盲目崇拜。

  • 具有工匠精神的日本质量为何近年也不断爆出造假

    2000年,中国建设三峡大坝的时候,最核心最困难的一部分是连接水轮发电机组蜗壳部位的引水钢管。选用日本住友金属生产的低合金碳素结构钢板质量不达标,质检数据有问题,最后退货换货。2013年,三菱制造的世界最大货轮MOL号巨轮,在风平浪静的海上直接断裂成两截,随后沉没。这是全世界第一艘自行断裂的货轮,开人类巨轮制造之先河,断裂的方式还如此诡异,引发了全世界的关注。2017年,韩国一艘三菱制造的26万吨矿砂船断裂沉没,引发了韩国方面对全国轮船的大检查,结果震惊的发现大部分日本造巨轮,船体内部都有大大小小的裂缝。在如此恶性的事故发生后,全球多个国家对日本产品的质量发起了质疑,深挖质检数据,然后直接引爆了日本产品的道歉狂潮。2016年,日本三菱集团被爆油耗数据造假长达25年。2016年,日本东芝集团被爆财务造假长达7年。2017年,日本兵库县农协经营的餐厅被爆向顾客提供了3200份次等牛肉冒充的“神户牛”。2017年,日本日产汽车被爆让没有任何资质的检测人员对汽车出厂进行终检工作。2017年,日本碳纤维生产商东丽承认测试数据造假持续八年,至少造假149次。2018年,日本西铁城电子公司被爆篡改产品数据。2018年,日本KYB工业株式会社被爆在免震装置和减震装置上篡改性能检查记录数据。2018年,日本神户制钢被爆数据造假,问题涉及200多家企业。2021年,日本小林化工被爆造假40年,500种药品中80%有造假记录。2021年,日本曙光制动器工业公司被爆质检数据造假长达20年。2021年,日本日立被曝光质量造假30年2021年5月,英国的高铁车厢发现了裂缝,这是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而这批高铁车厢是由日本日立公司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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