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排查检测

仪器信息网排查检测专题为您整合排查检测相关的最新文章,在排查检测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排查检测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排查检测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排查检测话题讨论。

排查检测相关的资讯

  • 市场监管总局全面排查检验检测领域行风突出问题
    根据群众反映以及前期调研情况,此次排查重点聚焦三方面: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检验检测相关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政务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行风问题;二是检验检测机构在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中存在的行风问题;三是检验检测领域其他相关从业机构,如认可机构、能力验证提供者及相关中介、咨询、教育培训服务机构等在提供服务中存在的行风问题。为使行风问题排查更加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提高整改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次排查将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包括座谈走访、信访渠道、舆情监测等,在全面广泛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解决措施,制定行动方案,切实推动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走深走实,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利用拉曼光谱仪技术,极大提升药品快速筛查检测效率及准确度
    为有效提升药品质量监测力度,及时排查发现风险信息,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开展了2022年度药品快检专项工作,并由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承接。截至11月15日,累计对泉州市各县(市、区)77家药品经营单位、3家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抽样检测,共计2000批次,快检结果均为合格。泉州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体数量超7000家,点多、线长、面广的分布形式给药品质量监测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在2022年年度任务下达后,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及时成立快检工作小组,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计划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药品快检工作。在开展药品快速检测工作中,该所按照广覆盖、不重复的原则,以城乡接合部药店、乡村药店、诊所销售为重点,制定了药品快检专项方案,并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快检车,组织快检人员对被抽样单位随机抽取样品,现场开展快速检测,现场检测样品信息录入系统。针对仪器筛选存疑的68批次样品,及时通过性状和理化鉴别实验,做进一步的确认,检验结果均为阴性。据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快检小组负责人叶良灿介绍,近年来,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积极扩展药品快速筛查检测技术,创新性地将拉曼光谱仪和药品快速筛查有机结合起来,大大提升了药品快速筛查技术的便利性和准确性。拉曼光谱分析仪器相较于以往的近红外光谱而言,操作便捷,特征峰明显,建模简单,这些优势使其快速应用到快检领域,经论证该项研究结果准确可靠;相对传统的实验室检测,药品的快速筛查作为创新检测手段,突破了常规监督检验抽样量较大、检验周期较长等局限,具有快速、高效、准确、无损、环保等优势;有着显著的创新性和推广应用前景,整体技术可达福建省领先水平。
  • “2018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在沪圆满举办
    2018年4月19日至20日,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谱实验)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强强联手,在上海新园华美达酒店成功举办 “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技术能力提升”培训班,特邀多位行业内资深专家(食药、质监、检验检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标准起草人等)授课,对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技术进行深入解读和分享,来自国内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近100位行业人士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现场 安谱实验副总经理 吴刚 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刚为本次培训致辞,感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前来授课的各位专家,感谢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各位老师,并预祝各位老师通过本次培训能够有所收获。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副主任 彭涛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副主任彭涛在致辞中介绍了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的近况,他介绍该培训中心拥有1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多个国际/国内研究中心,8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3种检验检疫学术期刊。他还介绍了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中心人才组织和科研成果,中心骨干,四大业务板块和“检科学院”优质品牌,线下论坛,政府委托和企业合作等。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理化及化工实验室主任 马育松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理化及化工实验室主任马育松对2018年度食品抽检涉及的农药残留检测标准方法、关键控制点及质量控制进行深入讲解。首先,他对2018年食品国抽细则中规定的具有农药残留要求的四个类别的“食用农产品”及其检测方法进行了介绍;并对几种典型检测标准方法进行详细分享,指出其中的关键控制点。接着,他对几种农药残留分析技术进行介绍,且从提高食品检测质量控制的角度分享了cnas评审中的方法证实及方法确认等内容。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仪器分析部部长 林峰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仪器分析部部长林峰主讲“2018年度抽检涉及的兽药残留、生物毒素检测标准方法解读、关键控制点及质量控制”,他分别从兽药残留限量的主要规定;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生物毒素检测方法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安谱实验市场中心产品专员 叶智华 安谱实验市场中心产品专员叶智华主讲“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前处理技术-spe常见问题及故障排查策略”,他分别对spe小柱原理、操作步骤、操作技巧及注意事项;spe小柱和装置常见问题及解决思路;spe小柱故障排查经典案例;国抽相关经典应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内容丰富且具有实用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化学实验室主任/化学副首席专家 赵云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化学实验室主任/化学副首席专家赵云峰为本次培训带来了两场精彩的讲座,他先是主讲了“《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文件解读及抽检工作总体要求”。接着,他又详细讲解了“2018年度抽检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化学污染物、重金属和常规理化指标检测标准方法解读、关键控制点及质量控制”的内容。 安谱实验市场中心标准品产品线产品专员 吴胜杰 安谱实验市场中心标准品产品线产品专员吴胜杰主讲“食品安全抽检标准品的管理、使用注意事项”,他分别从标准品的分级管理及选择;标准品的验收;证书的解读和运用;称量配置使用常见问题和标准品使用期限确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上海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理化实验室主任 邓晓军 上海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理化实验室主任邓晓军主讲“食品理化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他分别从食品安全的背景,食品理化检测质量控制相关规定和检测质量控制环节(食品检测数据的前中后生命周期管理)及食品检测质量控制的实践等内容进行讲解。    本次培训中,主讲的各位专家和老师不仅为我们带来了丰富有用的信息和内容,而且在现场还与学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为各位学员解答实际应用中的疑问和难题,学员普遍反映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希望以后还能有更多这样高价值的培训。 第二期广州站培训信息 由安谱实验携手中国检科院举办的“2018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已经在上海圆满落幕,第二期培训又将马不停蹄来到广州啦! 时间:2018年4月26日-27日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72号(广州建国酒店) 日程表
  • 沃特世推出高通量、快速筛查检测系统
    POSI±IVE System™ 高通量、快速筛查检测系统解决方案   目前对于目标化合物的定量检测,国内外的食品法规均是采用三重四极串联质谱。三重四极串联质谱不仅具有多样性的功能和先进的定量分析能力,而且在灵敏度和选择性方面也非常出色,但是它只能检测设定的目标化合物,对非目标化合物的检测和未知物的定性分析则不能完全胜任,并且无法对样品进行筛查检测存档。此外,随着法规的日益严格,要求检测的食品污染物数量越来越多,通过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检测的传统方法已经无法满足这种高通量筛查的要求,如要求通过一次同时检测1000种以上农药时,三重四极串联质谱则无能为力。对于三重四极串联质谱的这些不足,飞行时间四极杆串联质谱(QTof)完全可以弥补。QTof主要应用于全化合物的筛查检测和未知物定性分析,在食品安全分析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致力于液相色谱、质谱开发的公司,沃特世(Waters)公司2009年1月推出灵敏度最高和操作最简便的Xevo QTof™ 硬件系统,之后将其与ACQUITY UPLC® 以及ChromaLynx™ XS、TargetLynx™ 两款应用管理器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推出了一套独特的高通量快速筛查检测系统——POSI±IVE System。      沃特世公司的POSI±IVE System   POSI±IVE System   原理:凭借Xevo QTof高灵敏的全扫描检测能力以及与ACQUITY UPLC完美的兼容性对样品全质量范围内数据进行采集,之后利用ChromaLynx应用管理器的去卷积算法对复杂混合物中的洗脱成分进行定位、峰检测并提取清晰的质谱图,然后自动与筛查列表中的化合物进行检索与匹配,再通过精确分子量、保留时间、特征碎片一种或几种的匹配模式筛选确认出阳性、疑似和阴性化合物成分,然后自动创建TargetLynx定量方法,实现阳性和疑似化合物的Tof定量。对于关系合规性的阳性样品,可采用Xevo TQ MS四极串联质谱进行进一步的定量确证。   应用:用于食品安全或其他相关领域中实现高通量农药残留筛查、兽药残留筛查、污染物筛查、未知物筛查等分析。   亮点:通过自动化的软件,一次分析即可完成污染物的筛查、定性确证、Tof定量,突破了当前其他筛查方案需要分析2-3次样品,并需要大量手动工作的技术瓶颈。   Xevo QTof   主要性能:(1)精确质量误差范围:2 ppm RMS。(2)高分辨率:超过 10,000 半峰宽(FWHM)。(3)高灵敏度:行业领先的灵敏度,包括增强占空比功能(EDC),在特定质荷比范围内获得最大占空比。(4)动态范围:线性范围超过四个数量级。(5)超高效液相色谱UPLC 兼容的采集速率:每秒钟20张谱图。   主要技术   1. IntelliStartTM Technology   IntelliStartTM Technology(智能启动技术)是一套可连续监测流体学、电子学和软件集成性能的智能系统,通过一系列的诊断检查,质谱检测器可以报告何时即可使用,出现的任何错误将触发一个红灯系统状态,警告在样品分析之前需采取的措施。IntelliStartTM Technology可以将系统进行自动化设置,实现自动调谐和校准系统,优化分析 报告液相色谱/质谱LC/MS 系统性能 解决系统警告 对操作人员要求不高,保证每次都生成高质量、高重现性的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UPLC® /MS/MS 数据。   2. UPLC/MSE   质谱采集模式除了 MS和MS/MS,还有UPLC/MSE。Xevo QTof采用了沃特世公司独特的UPLC/MSE 操作模式,可以从一次进样中获得最大量的数据信息。UPLC/MSE 克服从混合样品中丢失信息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使用常规的方法,无需了解样品的详细信息。(2)在UPLC分离的所有时间内,从所有离子中采集分子离子和碎片离子数据,克服了常规DDA方法的不足。(3)得到的数据文件是样品数的子记录,可以重新分析数据,而不是重新分析样品。(4)可以对大量批次样品进行定量比对。   3. 最新的大气压电离(API)源技术   Xevo QTof质谱仪配备了一系列大气压电离源,采用多种离子化技术,可分析最宽范围的化合物。不同离子源可快速简便的互换,从而为实验方法的选择提供极佳的简易性和灵活性。新的离子源是一系列创新的成果,包括优化的气流动力学和脱溶剂加热器设计,极大的提高了离子化效率,并且无需利用工具操作使仪器的设定和维护变得更加容易。   电喷雾离子源 为使HPLC和UPLC完全兼容,电喷雾离子源可以在2 毫升/分钟的流速内优化LC流动相操作,无论何种溶剂组成。   耐用的双正交大气压离子源(ZSprayTM) 可最大限度的延长离子源寿命,针对污染样品的保护性,并允许在不破坏真空的条件下简便更换清洗离子源部件。   多重离子源 包括电喷雾离子源ESI/大气压化学电离源APCI/电喷雾离子源和大气压化学电离源的复合源ESCi® ,大气压光致电离源APPI/大气压化学电离源APCI,3 纳升电喷雾离子源NanoFlow ESI。   大气压固相分析探头ASAP源 ASAP通过API探针所释放热的脱溶剂气体使样品蒸发,可以对固体、液体、组织或聚合物样品等物质进行快速分析。该技术成本较低并且是其他方法很难分析的非极性化合物的理想选择。   沃特世大气压气相色谱(APGC)源 能够实现实验室用相同的QTof或串联四极杆质谱仪从LC/MS/MS到GC/MS/MS的转换。利用它的灵活性,可以分析中低极性的挥发或半挥发性化合物(通常使用GC/MS 进行分析)。从LC/MS/MS模式的电喷雾离子源转换到GC/MS/MS的大气压气相色谱源只需要短短5分钟。一旦转换成功,大气压气相色谱源将和标准的毛细气相色谱仪对接,从而传递准确的、高灵敏度的GC/MS/MS数据。   ChromaLynx应用管理器   可自动处理LC/MS、GC/MS、LC/MS/MS 或GC/MS/MS 数据,快速检测、辨别并半定量检测复杂混合物中的所有成分。具体功能包括:(1)检测并定位样本中成分的最大值。(2)鉴定样本中成分的最大值。(3)检测成分浓度。(4)将样本与对照进行比较,以鉴定常规和独特成分。   TargetLynx应用管理器   可自动获得样本数据、处理并报告定量结果,它包含了一系列确认检查从而辨别落在用户定义或调整的阈值外的样本。在样本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TargetLynx™ 皆可进行快速辨别和标示。(1)检测物高于预定的最大报告水平(MRL)。(2)检测物确认离子比超限。(3)一种或多种检测物信噪比低于预定值。(4)一种检测物保留时间或相对保留时间超限   (5)检测物浓度低于设定的LOD和LOQ阈值。(6)QC标准中的反应标准误超过预定值   (7)空白反应过高。(8)校准曲线的决定系数(r2)超过预定值。
  • 华测检测24地实验室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录
    2022年7月,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喜中昆山市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顺利开启今年首个土壤三普检测工作!本次郑州环境实验室土壤三普检测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实验室留守14位技术人员,在三普样品到达后严格按照土壤三普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序开展样品制备和检测工作,并做好实验室全程质量控制。作业期间团队14人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历战30天完成277个土壤三普检测工作。此次三普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也为CTI华测检测在全国开展土壤三普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2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正式启动,CTI华测检测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初筛环节脱颖而出,24地实验室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录。CTI华测检测入围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名录,标星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实验室此外,CTI华测检测15地实验室被授予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也是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承检机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成立于2015年,是入围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公示名录的实验室之一,占地面积约4282㎡,其中实验室面积约3400㎡。实验室设置样品风干室、制样室、样品保存室、有机/无机/理化室、前处理室、微生物室、高温室、天平室、标物试剂室、档案室、气瓶间、危险化学品库、废液暂存室等。CTI华测检测郑州环境实验室拥有一支具备资深土壤学背景的技术专家团队和完善的检测、调查设备,实验室设置接样、制样组,无机组,有机组,理化组,报告组,质控组等,为客户提供土壤三普野外调查与采样、样品制备与流转、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一系列服务。任务开展前的培训和实操截至2022年11月,CTI华测检测中标多个土壤三普试点项目,已在北京、辽宁、江苏、山东、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全国多个省市参与试点工作。未来,CTI华测检测将致力于在更多的省市区县开展三普服务工作,为各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调查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客观、公正和独立的检测服务。
  •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排查塑化剂
    近日,针对台湾地区发现的食品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事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台湾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力度,同时加强对其他相关国家、地区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监测,凡发现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一律不得进口;   二是组织对相关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检验,全面加强对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凡发现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立即采取封存、调查、召回等措施;   三是重点检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有无采购或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无使用台湾问题企业生产的"起云剂"等情况,凡发现非法添加的立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四是加大对台湾进口相关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监测力度,及时收集、通报风险监测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切实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五是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可能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并明确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同时通过12310或者其他卫生热线向消费者提供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健康影响和科学知识的咨询。
  • 海南启动第三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
    为保障我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有关情况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现启动第三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实验室职责任务  (一)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和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安排,做好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工作。  (二)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评价报告等,确保工作质量。  (三)自觉接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接受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海南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指导等。  二、实验室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实验室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准确、客观、真实和可追溯。实验室应独立承担普查任务,不得分包和转包。实验室及其人员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有关规定,并落实相关责任。  (二)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2、附件3);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2.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3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人员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  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6.检测方法。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7.质量保证。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  三、实验室申请  凡符合本公告中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且实验室所在地为本省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筛选。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参与实验室筛选。  五、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须根据本公告要求,认真核对申报条件,如实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严禁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申请书及有关资料一式三份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nfb1110@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吴瑞,19989757880、65364930;  钟昌柏,13976688796、65364930。
  • 各部门全力封堵排查非法添加“塑化剂”食品
    内容提要:记者从有关监管部门获悉,针对日前台湾地区发现的饮料等食品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的事件,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有关部门和地区已迅速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对台湾进口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等食品及相关食品添加剂的检验监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新北市检方查出宾汉香料化学有限公司在起云剂中违法添加塑化剂DINP,公司实际负责人陈哲雄与他的太太移送板桥地检署复讯后一同声请羁押(5月28日摄)。这家公司为专业香料、调味料及食品添加剂制造厂商。台湾因塑化剂引起的食品、保健品安全风波愈演愈烈,截至5月27日,受事件牵连厂商近200家,涉案的添加剂制造厂商有所增加。   记者从有关监管部门获悉,针对日前台湾地区发现的饮料等食品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的事件,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有关部门和地区已迅速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对台湾进口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等食品及相关食品添加剂的检验监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一是加强进口环节监管。已停止进口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一步加大对台湾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力度,同时加强对其他相关国家、地区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监测,凡发现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一律不得进口。已停止进口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已在质检总局网站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热点关注栏目发布并将及时更新。   二是加强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已对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采取召回、封存措施。组织对相关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检验,责令立即下架台湾相关企业问题产品。全面加强对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凡发现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将立即采取封存、调查、召回等措施。   三是加强对企业的排查监管。已组织对相关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有无采购或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无使用台湾问题企业生产的“起云剂”等情况,凡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将立即查封处理,查清问题原因和原料采购来源、产品销售去向,发现非法添加的立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经认真排查,广东省质监部门于5月31日检验确认,一台商投资企业“东莞昱延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来自台湾的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产品主要流向广州、江门、东莞等地,有关方面已对其采取查封和扣押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等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开展调查,有关部门正在彻查产品流向并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四是加强风险监测。有关部门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台湾进口相关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监测力度,及时收集、通报风险监测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切实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经对市场销售的17种含乳化剂的国产饮料进行监测抽检,目前尚未发现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情况。   五是有关部门已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可能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并明确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卫生部门将通过各地12320或其他卫生热线向消费者提供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健康影响和科学知识的咨询。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部署进一步加大对相关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严防严控。同时,鼓励公众举报问题产品线索及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认真组织调查。
  • 河北先河环保子公司河北正态检测成功入选第三次全国土 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
    12月21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名录》,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简称“正态检测”)成功入选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承担土壤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标志着正态检测正式成为全国土壤“健康”情况的“评定员”。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将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正态检测隶属先河环保集团,是独立、专业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2015年6月首次通过了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拥有专业的检测团队,为检测数据提供了可靠支持和保障。本次成功入选,进一步展现了正态实验室深厚的技术实力和服务水平。接下来,正态检测将充分调动自身设备、技术和人才力量,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全心全力做好土壤三普工作,为守护土壤环境安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 湖南省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质控实验室推荐名单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初筛和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拟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为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参评单位,确定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化检测中心等3家单位为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控实验室,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5日17:30。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推荐名单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控实验室推荐名单
  • 谱尼测试21家实验室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
    7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谱尼测试集团所属的河北谱尼、内蒙古谱尼、大连谱尼、吉林谱尼、黑龙江谱尼、上海谱尼、江苏谱尼、杭州谱尼、宁波谱尼、青岛谱尼、郑州谱尼、武汉谱尼、深圳谱尼、广州谱尼、广西谱尼、四川谱尼、陕西谱尼等17家实验室列入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录。  早在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公示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谱尼测试集团及所属天津谱尼、厦门谱尼、乌鲁木齐谱尼等多家实验室名列其中,成功入选。到目前为止,谱尼测试共有21家所属实验室入围。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的内容和细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对实验室有着严格的要求,严格检测实验室选用 ,强调规范检测实验室运行的同时强化对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谱尼测试集团作为我国的大型综合性检测认证集团,是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凭借二十年雄厚的检测技术实力,深耕土壤环境专业检测技术,以优异的服务能力和丰富土壤检测行业经验,获得了政府和企业用户的认可。   谱尼测试将高度重视此次任务,认真部署落实资源需求,增强责任意识,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检测能力,积极应对土壤普查内容多、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等难题,迎接挑战,确保土壤检测任务及时、准确完成。   此次土壤普查是继1958年至1960年和1979年至1985年两次土壤普查后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据了解,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此次普查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三部委联合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近日,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共49家实验室在列。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本次公布的土壤污染详查检测项目包括土壤重金属、土壤PAHs、农产品重金属以及土壤二噁英等其他项目,且部分检测实验室为增加检测领域的首批检测实验室,如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国土资源部西北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和曲靖市环境监测站。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详细名单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f2be9ea5-c810-4da8-a66f-58b240ea1406.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e69c27fa-dba9-40d1-a8e2-bf2e37bcd9e1.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9067e8c5-28b4-4973-a9d1-226a9fac46ad.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228d3e1d-e266-46b4-a760-93df94f93faa.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ced5bce6-e533-4ee3-a8aa-9ac99e09cbc3.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p
  • 全国土壤污染物状况详查检测项目和分析方法汇总
    近日,国务院下发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土壤资源情况,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据仪器信息网跟踪,其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或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将涉及大量分析检测与仪器配置等相关工作。仪器信息网特别整理2017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物状况详查检测项目和采用的分析方法”,供广大用户与仪器企业参考。详查计划检测项目和采用的分析方法一览表序号检测领域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参考标准编号1土壤无机污染物总镉GAAS法、ICP-MS法GB/T 17141-1997、HJ 766-2015总汞原子荧光法GB/T 22105.1-2008总砷原子荧光法GB/T 22105.2-2008、HJ 766-2015总铅ICP-MS法、ICP-AES法、GAAS法HJ 766-2015和GB/T 14506.30-2010、HJ 781-2016、GB/T 17141-1997总铬ICP-AES法、ICP-MS法、FAAS法HJ 781-2016、HJ 766-2015、HJ 491-2009总铜ICP-AES法、ICP-MS法、FAAS法HJ 781-2016、HJ 766-2015、GB/T 17138-1997总镍ICP-AES法、ICP-MS法、FAAS法HJ 781-2016、HJ 766-2015、GB/T 17139-1997总锌ICP-AES法、ICP-MS法、FAAS法HJ 781-2016、HJ 766-2015、GB/T 17138-1997总钴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钒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锑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铊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锰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 766-2015总铍ICP-AES法、ICP-MS法HJ 781-2016、HJ766-2015总钼ICP-MS法HJ 766-2015氟化物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 22104-2008氰化物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 745-20152土壤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GC-MSD法HJ 805-2016有机氯农药GC-MSD法HJ报批稿2土壤有机污染物邻苯二甲酸酯类GC-MSD法ISO 13913-2014石油烃(C10-C40)GC-FID法ISO 16703:2011挥发性有机物顶空GC-MSD法、吹扫捕集GC-MSD法HJ 642-2013、HJ 605-2011酚类GC-FID法HJ 703-2014硝基苯类GC-MSD法EPA method 8270D苯胺类GC-MSD法EPA method 8270D多氯联苯GC-MSD法HJ 743-2015二噁英类和呋喃HRGC-HRMS法HJ 77.4-20083土壤理化性质水分重量法HJ 613-2011pH值玻璃电极法NY/T 1377-2007有机质重铬酸钾容量法LY/T1237-1999机械组成吸管法、密度计法LY/T 1225-1999阳离子交换量乙酸铵交换法、氯化铵-乙酸铵交换法NY/T 295-19954农产品(水稻/小麦)污染物总砷ICP-MS法、AFS法GB 5009.11-2014总铅GAAS法、AFS法、ICP-MS法GB 5009.12-2010总镉GAAS法、ICP-MS法GB 5009.15-2014总汞原子荧光法、冷原子吸收法GB 5009.17-2014总铜FAAS法、GAAS法、ICP-MS法GB 5009.13-2003总锌FAAS法、ICP-MS法GB 5009.14-2003总镍GAAS法、ICP-MS法GB 5009.138-2003总铬GAAS法、ICP-MS法GB 5009.123-20145地下水无机污染物金属元素(同土壤)ICP-AES法、ICP-MS法、AFS法HJ 776-2015、HJ 700-2014、HJ694-2014氟化物离子选择性电极法、离子色谱法GB 7484-87、HJ 84-2016氰化物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6地下水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GC-MSD法HJ 478-2009有机氯农药类GC-MSD法HJ 699-2014邻苯二甲酸酯类GC-MSD法ISO 18856-2004石油烃(C10-C40)GC-FID法ISO 9377-2:2000挥发性有机物顶空GC-MSD法、吹扫捕集GC-MSD法HJ 810-2016、HJ 639-2012酚类GC-MSD法HJ 744-2015硝基苯类GC-MSD法HJ 716-2014苯胺类GC-MSD法USEPA Method 8270D多氯联苯GC-MSD法HJ 715-2014二噁英类和呋喃HRGC-HRMS法HJ 77.1-2008检测方法说明:ICP-MS 等离子体质谱 ICP-AES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 GAAS石墨炉原子吸收 FAAS火焰原子吸收 AFS 原子荧光GC-FID 气相色谱火焰光度 GC-MSD气相色谱质谱 HRGC-HRMS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
  • 环保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的通知 /strong /span br/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p p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根据详查工作进展及需求,在相关省(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实验室管理,按相关管理和技术规定要求规范开展详查工作。 /p p   附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2月6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 /strong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align=" center"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64" rowspan=" 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序号 /strong /p /td td width=" 182" rowspan=" 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检 & nbsp 测 & nbsp 实 & nbsp & nbsp & nbsp 验 & nbsp 室 /strong /p /td td width=" 283" colspan=" 3"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检 测 领 域 范 围 /strong /p /td td width=" 157" rowspan=" 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工 作 范 围 /strong /p /td td width=" 116" rowspan=" 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推 荐 部 门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14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土壤重金属 /strong /p /td td width=" 8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土壤PAHs /strong /p /td td width=" 6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农产品重金属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6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1 /p /td td width=" 18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实验室 /p /td td width=" 14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 /strong /p /td td width=" 8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strong /p /td td width=" 6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 /strong /p /td td width=" 15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河北省 /p /td td width=" 116" rowspan=" 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省农业厅 /p /td /tr tr td width=" 6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2 /p /td td width=" 18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河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实验室 /p /td td width=" 14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 /strong /p /td td width=" 8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 nbsp /strong /p /td td width=" 6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strong /p /td td width=" 15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河北省 /p /td /tr tr td width=" 6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3 /p /td td width=" 18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玉溪市环境监测站* /p /td td width=" 14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 /strong /p /td td width=" 8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 /strong /p /td td width=" 6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 /strong /p /td td width=" 15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云南省 /p /td td width=" 116"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br/ & nbsp & nbsp & nbsp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br/ & nbsp & nbsp & nbsp 云南省农业厅 /p /td /tr tr td width=" 64"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4 /p /td td width=" 182" p style=" text-align:left " 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 /p /td td width=" 141"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 /strong /p /td td width=" 80"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 /strong /p /td td width=" 6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strong   /strong /p /td td width=" 157"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全国 /p /td td width=" 116" rowspan=" 2"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br/ & nbsp & nbsp & nbsp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br/ & nbsp & nbsp & nbsp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p /td /tr tr td br/ /td td br/ /td td br/ /td td br/ /td td br/ /td td br/ /td /tr /tbody /table p   注:*指增加检测领域的首批检测实验室 /p p br/ /p
  • 转隶环境部的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首亮剑,参与渤海排污口排查行动
    p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暨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创建于1959年,原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于2018年12月转隶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其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全国近岸海域生态监控区监测、赤潮监控区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污染现状与趋势性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主要海洋功能区监测以及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同时还开展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等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开发工作。 /p p   近期,在生态环境部为“认真贯彻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组织生态环境系统涉海洋科研力量和技术团队参与的专项行动中,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派出技术团队驻场承担排查整治所需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起草制定相关数据收集分析、监测分则(海水)、信息系统表格结构等技术规范。 /p p   按照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的要求,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与华南所、规划院、卫星中心等单位通力协作,整合原有陆源入海污染源常规监测和排查成果、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专项督导数据以及污染源普查数据等相关资料,结合走访试点城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务局、农牧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就当地入海排污口相关的数据进行实地调研收集,通过数据整理、矢量化转换,初步构建形成已有入海排污口分布“一张图”,为查清全部入海排污口,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p p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渤海环境综合治理已经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 /p p br/ /p
  • 各市、县加快配备这些环境监测仪器!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发布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深入挖掘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加快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提升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水平及管理台账质量;健全监测监控体系,自动监测设备实现应装尽装,全面提升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质量,有力提升地方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深入挖掘多污染协同减排潜力,助力完成“十四五”确定的氮氧化物(NOx)和 VOCs 减排任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还提到,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装备水平。各市、县根据大气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需求,加快配备便携式烟气分析仪、便携式颗粒物分析仪、便携式氨监测仪、林格曼烟度仪、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以及相应保障设备,形成系统化现场检查能力。强化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围绕现行法规标准、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排查整治任务、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等,系统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本地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强化第三方服务监管。针对第三方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维,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维,以及污染源手工监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开曝光,整顿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秩序,引导第三方治理市场规范发展。企业应强化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一托了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机构的监督。附: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pdf
  • 国家药监局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机构推荐工作
    日前,新修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3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工作,决定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机构推荐工作。每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推荐1家辖区内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中检院推荐全国范围内3家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于4月30日前在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信息系统中报送相关材料。  通知要求,推荐的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医疗器械检验资质和复检工作能力,具有丰富的医疗器械检验和相关研究经验,有意愿承担医疗器械复检工作,能够及时、准确、规范完成复检工作。需要满足6项基本条件,包括依法成立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需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取得医疗器械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取得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能够满足复检工作需要;拥有完备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够持续良好运行;能够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2016年起,承担2年(含)以上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任务以及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与此同时,被推荐机构还应满足5项能力要求。包括近3年组织或参加3次(含)以上医疗器械领域的国际能力验证、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具备与复检项目相匹配的检验工作经历,配备与复检项目相匹配的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实验室环境设施、人员及技术能力;具备在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变化时,及时进行相应变更和扩项的能力;具备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技术交流的能力;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具有3年(含)以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领域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以下为通知原文: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推荐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机构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工作,现决定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复检机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的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医疗器械检验资质和复检工作能力,具有丰富的医疗器械检验和相关研究经验,有意愿承担医疗器械复检工作,能够及时、准确、规范完成复检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需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2.取得医疗器械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取得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能够满足复检工作需要。   3.拥有完备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够持续良好运行。   4.能够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自2016年起,承担2年(含)以上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任务(包括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涉及的检验任务)。   6.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能力要求   1.近3年组织或参加3次(含)以上医疗器械领域的国际能力验证、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2.具备与复检项目相匹配的检验工作经历,配备与复检项目相匹配的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实验室环境设施、人员及技术能力。   3.具备在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变化时,及时进行相应变更和扩项的能力。   4.具备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技术交流的能力。   5.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具有3年(含)以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领域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每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推荐1家辖区内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中检院推荐全国范围内3家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专家评审。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检院书面推荐后,通过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中检院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三)现场核查。中检院组织对通过专家评审的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检验机构整体质量体系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审查。   (四)发布名单。根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情况,兼顾复检工作需要及复检机构地域分布,形成复检机构名单,经国家药监局核准后发布。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中检院应当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医疗器械复检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原则、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研究确定推荐机构,按要求填写《医疗器械复检机构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佐证材料(原件一套由省级局留存至少五年),同时在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信息系统中上传推荐表及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联系人:中检院技术监督中心 郝擎(010-53851433)       器械监管司 王晓雪(010-88330619)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1年3月15日医疗器械复检机构推荐表.doc
  • 日检万例,助力全国30余个城市及地区疫情防控!华大智造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加速新冠病毒样本检测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提升样本检测通量是当务之急。通过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进行核酸提取能够优化检测过程的关键限速步骤,整体提升大规模样本检测速度。目前,华大智造MGISP-960和MGISP-100两款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均已获得NMPA认证。其中,MGISP-960的通量已从原有的96样本/60分钟升级为192样本/80分钟,可满足复工期间更高通量筛查的紧急需求。除装备武汉“火眼”实验室,确保每天万人份的检测能力之外,华大智造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已驰援全国30余个城市及地区的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在新冠病毒检测一线已贡献日均超过10万样本的理论提取通量,成为各地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接下来,我们将走进部分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为大家呈现华大智造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的应用情况(以下排序不分先后)。1武汉火眼实验室作为武汉及湖北地区抗击疫情战役的“前哨”,由华大基因担任运营的新型冠状病毒应急检测实验室——“火眼”实验室具备每天万人份的检测能力。为整体提升大规模样本检测速度,“火眼”实验室装备了大量华大智造MGISP-100及MGISP-960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进行核酸提取,并配套病毒RNA的提取试剂和耗材。截至2月11日11点,“火眼”实验室运营团队已累计接收样本超过1.5万人份,还可进一步承担规模更大的复产复工人员的科学排查工作,同时能根据武汉及湖北地区疫情防控需求高效运转,确保万人份/天的检测能力,甚至更高。2湖北省孝感CDC湖北省孝感市毗邻武汉,同为疫情“重灾区”,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为迅速响应新冠病毒病例应隔尽隔、应收尽收及应治尽治的防控措施,孝感疾控中心在第一时间紧急部署了三台华大智造MGISP-960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以全面加速当地病毒样本检测,满足更大排查范围及县市医院的病毒筛查工作。目前,孝感疾控中心在使用后表示提取非常顺利。3湖北省黄冈CDC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黄冈市政府在前期确定的全市13家定点医院和29个发热门诊的基础上,紧急征用了黄冈版“小汤山医院”——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并将其改造成1000多张床位的疫情隔离点。为助力黄冈CDC加速完成新冠病毒样本检测,尽快缓解当地疫情紧急情况,华大智造快马加鞭将MGISP-960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送往前线,并及时完成安装上机,为疑似病例筛查检测提供了强大的工具支持与保障。4湖北省荆州CDC湖北省荆州市也是本次疫情的“重灾区”,为了快速有力地控制疫情扩散蔓延,荆州CDC加急安装了华大智造MGISP-100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并积极召集医护人员完成简单易学的培训工作,为接下来的疫情防控增添更多力量。5北京华大医检所目前,北京华大医检所已安装多台MGISP-960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旨在承接北京当地部分样本检测,助力北京疫情防控工作。6贵州省贵航贵阳医院贵航贵阳医院是贵州省第一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筛查检测定点机构之一,每天有大批量的标本需要检测,应对急剧增加的样本量,负责检测的检验人员加班加点完成每日所有样本检测,每日工作时长达到10余个小时。为满足大规模人群、高通量筛查的紧急需求,减少常规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保障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该院加急装备了华大智造MGISP-960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常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96个标本需要6个小时左右,而通过MGISP-960进行全自动核酸提取,可在1个小时左右完成这项工作。除具有自动化、操作简单等优势外,该设备还能保证强大拓展性、安全环保、高纯度、高得率、无污染且结果稳定等优点,真正做到一站到位,安全防控。7江苏省无锡“火眼”实验室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复工人员感染新冠病毒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尽早实现企业有序开工,无锡市在疫情防控中加强了科技创新,并在惠山生命园成立了无锡“火眼”——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检测专项实验室,以便顺利开展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检测服务。与武汉“火眼”实验室一样,无锡“火眼”实验室也采用了华大智造MGISP-960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并于2月12日起对复工企业人员开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检测服务,预计最大日检测量可达5000份,为企业尽早复工复产服务,也为复工人员加强一道健康“防护盾”。8助力山西疾控迅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山西省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迅速提升检测能力,全覆盖筛查重点人群,紧急为省CDC以及太原、大同、晋中、晋城、运城市CDC,配置安装了华大智造MGISP-960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加速了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除以上城市外,华大智造高通量自动化制备系统也已经用于天津、深圳、南京、青岛、恩施、佛山等30余个城市及地区,助力当地疫情防控。随着疫情进入攻坚阶段,为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华大智造全员加班加点,只为在第一时间将自动化设备送往疫情一线,尽快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我们深知,每一个待检样本的背后,都是宝贵的生命。我们敬畏每一个生命,并致力于通过生命科技来造福人类。这也是华大智造从研发,到生产,再到服务等各环节工作人员无畏病毒,坚守一线的动力。附:华大智造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为实现病毒核酸自动化提取,华大智造提供MGISP-100及MGISP-960两种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两款设备均已获得NMPA认证),同时可配套病毒RNA的提取试剂和耗材。其中,MGISP-100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可提取8-32样本/40-80分钟,每次可减少医务人员约2个小时的手工操作时间,适用于医院等中小型研究实验室。MGISP-960是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自动化程度更高,可提取36-192样本/80分钟,一人可同时操作三台,大大提升人工效率,适用于企业、临检、医院等领域的中高通量用户,并可适配目前主流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以及第三方磁珠提取试剂盒和文库构建流程。此外,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中,还配置了紫外和HEPA高效空气过滤系统,可用于每天杀菌消毒和清洁,大大减少了医务人员的病毒感染风险。
  • 化工厂的VOCs监测——镇海在号召,盘福在行动!
    Keep Moving 保持热爱蓝天白云BANFF BIOTECH盘福生物我们一直在守护为进一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提升镇海区化工行业VOCs治理水平与管控能力,盘福配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对石化区化工企业的各式排放口进行抽查检测,选择针对环境VOCs检测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QitVenture 1作为检测仪器,判断污染物排放水平。检测精确排查技术手段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QitVenture 1:可快速对采样口进行现场分析检测,判断排放是否符合要求。便携式顶空进样器HS Venture:在现场协助QitVenture 1完成样品的采集和分析,可快速对含在液体或固体样品中挥发性或半挥发性物质进行样品前处理。大气检测多次排查不同企业的各个排放口进行VOCs检测,并快速出具检验报告为检测凭证,为环境VOCs检测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持续对涉污产污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擦亮蓝天“底色”。-END-
  • 确诊病例与北京新发地病例有相同点!大连扩大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p   23日上午,大连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大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卫星通报称,7月22日,大连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某进口水产品加工企业员工。大连市迅速开展流调排查、人员隔离和核酸检测。在对密切接触者的流调排查中,又发现了2个病例和12个无症状感染者。 /p p   会上通报,将对进口海产品实施严格管控,关闭涉疫公司在大连的全部门店。大连市政府决定从今日起,对大连湾地区16万人、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工业团地社区2万人、西岗区工人村社区近1万人进行核酸检测,并且对所有可能流动传播疫情的区域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核酸检测,逐渐扩大排查检测覆盖面,坚决不落一人、不留漏洞。 /p p   就在6月中旬,在北京新发地发现的新冠疫情突然爆发,这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自从6月11日北京第一个病例出现,6月12日新增6例,接下来的两天里,北京新冠疫情感染者每天新增36人。在7天的时间里,北京新冠病例增加到158人,14天后增加到256人,共计326人,发展十分迅速! /p p   有专家推测,北京的新冠病毒可能来源于进口的冷冻海鲜等水产,而大连此次疫情的发现地也与进口水产品有关,因此政府不得不加强防范。自在新发地发现疫情以来,北京在短时间内对超过1100万人进行了核酸检测,将近北京常住人口的一半左右。据了解,大连市常住人口有将近600万人,未来核酸检测人数是否会增加,就看大连市的防控力度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88752411-5d48-4fc6-bef0-915198884ecc.jpg" title=" 名单.png" alt=" 名单.png" / /p
  • 天水市多举措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确保检验检测服务质量,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作为”的工作思路,按照“四个统筹”“五个着力”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检验检测执法行动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了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有力提升了检验检测服务效能。一是统筹协调到位。成立检验检测专项执法检查组,印发相关文件,召开协调会,并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甘肃省电科院等单位抽调相关专家,对全市各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了检验检测行业风险隐患,及时掌握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经营状况,积极有效地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了一对一帮扶指导。二是监督检查到位。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领域检测机构进行联合抽查,重点检查不按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违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和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数据不真实,伪造检验检测数据等问题。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7家,规范问题21个。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执法行动周”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环境与保护、建筑工程、产品质量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检验检测机构38家,规范整改问题116个。持续优化机动车检测服务。按照“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对照《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行为,努力提升车辆检测服务能力,全面打造环境更舒心、流程更省心、服务更贴心、管理更精心、体验更安心的车辆检测环境。三是跟踪整改到位。针对上半年各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整改不到位的机构进行了约谈,并根据整改情况依法进行了处理。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基固本,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规范了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行为和市场秩序。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意见指出,食品快检可用于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的食品安全抽查检测,并在较短时间内显示检测结果。意见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规范使用食品快检。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活动保障等现场检查工作中,依法使用国家规定的食品快检方法开展抽查检测。对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食品快检不能替代食品检验机构的实验室检验,不能用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食品快检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被抽查食品经营者应暂停销售相关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或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全文如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规范食品快检使用提出以下意见:一、食品快检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食品快检可用于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的食品安全抽查检测,并在较短时间内显示检测结果。(一)开展食品快检要有相应设施设备和制度。食品快检单位应具备相应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并制定食品快检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食品快速检测操作指南》见附件1)(二)食品快检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应经过食品检验检测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食品快检操作规范、质量管理等知识和技能。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快检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情况进行检查。二、真实客观记录和公开食品快检信息(三)真实、客观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应记录食品快检食品和被检测单位(或摊位)名称、售货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检测项目、检测日期、检测结果、食品快检产品和试剂、检测人员签名等信息。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及所在机构应对食品快检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负责。(四)公布食品快检信息应真实、客观、易懂。食品快检结果是否在检测场所公布由组织方确定。如公布,应按照食品快检信息公布要求,公布样品名称、被检测单位(或摊位)、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注明俗称)、检测结果、判定结论等信息。公布的食品快检信息应真实、客观、易懂,不得误导消费者。(《食品快速检测信息公布要求》见附件2)三、依法处置食品快检发现的问题产品(五)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规范使用食品快检。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活动保障等现场检查工作中,依法使用国家规定的食品快检方法开展抽查检测。对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食品快检不能替代食品检验机构的实验室检验,不能用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六)妥善处置食品快检发现的问题产品。食品快检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被抽查食品经营者应暂停销售相关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或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四、切实提升食品快检产品质量水平(七)开展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食品快检结果进行实验室验证。有关验证工作应做到程序规范、记录完整、数据真实、过程可追溯;验证结果及时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在该信息系统中对食品快检结果的准确率进行动态排名。(《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规范》见附件3)(八)稳妥推进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和认证。完善食品快检用仪器设备、试剂等相关标准,鼓励开展食品快检产品认证,加强食品快检方法研制。市场监管总局对声称采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快检方法的快检产品,组织开展符合性评价。有关评价工作应做到公平、公正、过程可追溯,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科学、准确。食品快检产品评价结果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内公布。鼓励市场监管部门采购通过符合性评价或获得认证的食品快检产品。(《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符合性评价程序》见附件4)五、因地制宜开展“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九)指导食品快检“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鼓励食品快检机构现场接收消费者送检的自购食品,并及时告知和解读检测结果;检测人员要科学回答消费者有关的食品安全咨询,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指导。本意见适用于规范市场监管部门、销售食品的市场开办者使用食品快检的行为。销售食品的市场是指销售食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和餐饮店等场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7〕43号)同时废止。
  • 农业农村部制定《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
    为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兽药产品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 2023年2月5日附件: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是落实兽药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法、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制定国家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计划,根据需要对全国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兽药组织开展抽查检验,指导协调地方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计划;组织查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和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检验任务;查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兽药和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兽药检验机构承担兽药质量监督抽查的检验任务。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 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所需费用(包括样品的购买和邮寄费用、检验费用、人员差旅费用等),由下达计划任务或组织实施相应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从各级财政列支。第二章 兽药抽样 第六条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抽样工作,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兽药检验机构进行抽样。 第七条 抽样人员应当熟悉兽药管理规定,具有相应的兽药专业知识,掌握抽样工作程序和抽样操作技术,并经相关培训。 第八条 现场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时应当向被抽样单位说明抽样任务来源,并出示执法证件或抽样通知、抽查检验计划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 抽样场所由抽样人员根据被抽样单位的类型确定。兽药生产企业的抽样场所一般为兽药成品库(区),兽药经营企业的抽样场所一般为兽药仓库和经营场所,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兽药使用单位的抽样场所一般为药房。对明确标识为待验、退货或不符合规定的兽药不予抽样。 第十条 坚持抽查检验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在抽样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时,及时报告抽样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发现未赋兽药追溯二维码、兽药追溯二维码无法识读或查询不到追溯信息的兽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上市销售,并进行抽查检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凭检验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被抽样单位应当配合抽样人员进行抽样,并根据抽查检验工作要求,提供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性材料和抽取样品的合格证明、生产销售和库存量、购货凭证、供货单位等资料。 被抽样单位为兽药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单位的,抽样人员应当复印购货发票、收据或结算单等购货凭证,留存备查,并对现场核实复印资料负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具体抽样数量根据检验需求确定,原则上应当为监督抽查检验所需量的3倍。抽取同一企业相同品种原则上每次不超过3批次。 第十三条 抽样人员在抽样时,应当对兽药贮藏条件和温湿度记录等开展现场核查,发现未按批准的贮藏要求进行存储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的,应当固定证据,继续抽取样品送检,并由被抽样单位所在地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 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检查所抽样品的外观、贮藏条件和有效期等情况,确定通用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数量、包装状况等信息准确无误,并通过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核实样品。对经营、使用环节抽样,应当核实供货单位信息。对近效期的兽药,应当能满足检验、结果确认和复检等工作时限需要,否则不得抽样。 第十五条 抽样时,原则上应当抽取兽药的最小独立包装。对于包装规格较大的兽药,在保证取样条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从原包装中抽取适量样品,抽样操作应当规范、迅速、安全,样品和被拆包装的兽药应当尽快密封,不得影响兽药质量。 第十六条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规范、完整地填写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附件1)和兽药样品封签(附件2),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 抽样单一式3份,1份交被抽样方作抽样凭证,1份封存于样品包装内,1份由抽样单位保存备查。 采用电子化信息系统填写抽样单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和兽药样品封签上应当有抽样人员和被抽样方负责人的电子签名。 第十七条 抽样人员应当使用兽药样品封签签封样品。样品一般分成3份,1份作为检验样品,2份作为兽药检验机构的留样。 第十八条 抽样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限将样品、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等相关资料送达或寄送至承担检验任务的兽药检验机构。抽取的样品应当按照其规定的贮藏条件进行储运,特殊管理兽药的储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样品签封后擅自拆封或更换样品; (二)泄露被抽样单位商业秘密; (三)其他影响抽样公正性的行为。第三章 兽药检验 第二十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坚持科学、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兽药质量标准和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 第二十一条 兽药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兽药样品封签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在确认样品与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的记录相符、兽药样品封签完整等情况下予以收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检验机构可拒绝接收: (一)样品包装破损、污染的; (二)样品封签不完整或未在规定签封部位签封,可能影响样品公正性的; (三)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与样品实物明显不符的; (四)样品批号或品种混淆的; (五)包装容器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 (六)有证据证明储运条件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样品质量的; (七)样品数量明显不符合检验要求的; (八)品种类别与当次抽查检验工作任务不符的; (九)样品效期不能满足检验等工作时限需要的; (十)其他可能影响样品质量和检验结果情形的。 兽药检验机构拒绝接收样品的,兽药检验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抽样单位说明理由,退回样品,并及时向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下达单位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签收样品逐一登记并加贴标识,分别用于检验、留样,留样应当按贮藏要求妥善保存。 兽药检验机构自收到样品之日起,兽用生物制品类样品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按照有关规定需重检的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非兽用生物制品类样品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应当报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兽药质量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样品,留存期应当为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样品,应当保存至有效期结束,但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二十四条 兽药检验机构原则上不得将承担的兽药检验任务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对不具备资质的检验项目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的,报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检验机构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对出具的兽药质量检验报告负法律责任,检验报告应当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年。 第二十六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加强对检验人员、仪器设备、实验物料、检测方法、检测环境等质量要素的管理,强化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做到原始记录详细、准确、完整,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检验过程可追溯。 第二十七条 兽药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更换样品; (二)隐瞒、篡改检验数据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三)泄露当事人技术秘密; (四)擅自发布抽查检验信息; (五)其他影响检验结果公正性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兽药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时,应当立即向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 (一)兽药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需采取控制措施的; (二)涉嫌存在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 (三)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 (四)同一企业3批次以上产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自检验报告签发盖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送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被抽样单位。 从经营、使用环节抽查检验的兽药,检验结果为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或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为0等严重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兽药检验机构还应当将检验报告发送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标称兽药生产企业。 第三十条 被抽样单位或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收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后,应当对抽查检验结果等情况进行确认,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检验的兽药检验机构或其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的兽药检验机构申请复检,说明复检理由。未确认也未申请复检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第三十一条 申请复检的,应当一次性交齐以下资料: (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检申请书; (二)申请复检的项目及理由; (三)兽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十二条 兽药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检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不受理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复检的书面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受理。 涉及下列情形的,不予复检: (一)兽药国家标准中规定不得复试或重检的检验项目; (二)重(装)量差异、最低装量、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微生物限度等不宜复检的检验项目; (三)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或已进行过复检的; (四)其他不能复检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受理复检申请的兽药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安排复检,检验时限等检验要求与首次检验要求一致。自复检报告签发盖章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发送申请复检单位、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必要时还应当发送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当报下达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第三十四条 复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标称兽药生产企业否认其生产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织对标称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核实结果报农业农村部。 第三十八条 确认为假、劣兽药的或查明属于假、劣兽药的,被抽样单位或标称兽药生产企业不得擅自转移、使用、销毁该批次兽药及相关材料,并履行以下义务:
  • 多种检测技术并存 尾气检测遭遇“造假”困扰
    图为环保部门汽车尾气专业检测人员在街头对过往汽车的尾气实施&ldquo 遥感检测&rdquo   &ldquo 多年来,尾气检测数据造假、买标卖标、检测流于形式已成为社会公开的秘密。&rdquo 4月19日,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联合召开的&ldquo 绿色在行动&mdash &mdash 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rdquo 上,围绕环检工作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如何开展专项整治,多位专家表示,我国尾气检测方法五花八门,环检机构检测设备良莠不齐,检测数据作弊手段繁多,车虫寄生现象普遍,并指出按汽车年限发放黄绿标的措施,掩盖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的造假链条,不利于管控和改善机动车污染排放。   尾气检测方法五花八门   据介绍,目前在用车的尾气检测方法,主要是以点燃式和压燃式两大车辆类型来划分。围绕尾气检测方法,国家也制定了多项标准。但与会专家称,表面上看似尾气检测方法标准全、检测监管环节多,其实一些标准、法规杂乱无章,各级政府监管泛滥无力。   北京建筑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专业有关专家姚圣卓说,我国现有在用汽油车检测方法就有4种,没有一种方法能检测颗粒物,新生产的轻型汽油车尾气一致性试验检测方法要求是&ldquo 瞬态工况法&rdquo ,检测结果表现为&ldquo 克/公里&rdquo ,而我国所有新汽油车出厂尾气检测是&ldquo 双怠速法&rdquo ,检测结果表现为&ldquo 浓度&rdquo 。在用车检测方法更是多种多样,目前合法的检测方法就有双怠速法、瞬态工况法、简易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稳态法,虽然&ldquo 遥测法&rdquo 不是国家颁发的&ldquo 在用车尾气检测标准&rdquo 中的检测方法,但目前至少有10多个城市已用于路检执法 柴油车排放主要是颗粒物和氮氧化物(NOX),但这2项指标都不在柴油车检测和控制污染范围之内。   专家认为,检测方法不一、检测项目不全、多种检测技术并存,严重影响了检测数据的可比性和真实性,造成了政府无法掌握基础污染数据。   &ldquo 绿标&rdquo 成随意买卖   &ldquo 目前,国内假冒伪劣机动车检测设备和假检数据泛滥,应进行全面清理,以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dquo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原研究员韩应健说,从以往环保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看,一是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环保检测设备问题突出,一些检测软件系统存在漏洞。   韩应健举例说, 一些中介机构和检测站勾结,收取高额中介费。同时,一些不法分子提供能屏蔽国家监控系统的软件,可以任意修改尾气检测合格与否,被一些汽车检测站使用。据其介绍,一些地区检测设备可靠性差,机动车检测程序不规范,部分检测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2011年环保部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共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   中关村空气污染防控联盟理事会主席颜梓清更是爆料称:&ldquo 全国使用简易工况法对在用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的设备约有4000条以上,但大多数是拼凑的假冒伪劣技术。&rdquo   姚圣卓也认为,设备准入过程的考核手段落后,导致了价低质次的产品大规模进入检测市场,形成了恶性的低价竞争。   颜梓清则表示:&ldquo 目前我国黄绿标的取得按年限来划分,并不是通过检测获得的排污数据作为支撑。而且,&lsquo 绿标&rsquo 成为可以随意买卖的交易,已经成为掩盖机动车环检虚假数据造假链条上的不良手段,并使得检测造假合法化。&rdquo   据了解,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ldquo 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rdquo 和&ldquo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rdquo ,但实际上,环保部门目前对车辆控制只是限行和淘汰黄标车,与车辆是否超标排放和污染量控制没有关系。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2014年环保部曾组织12个检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的12个省(区、市)的72个空气自动站、72家国控污染源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行政管理部门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   颜梓清说:&ldquo 机动车检测数据是控制机动车污染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性数据。目前,不仅汽车厂商说不清所产机动车的排放量,检测机构也说不清机动车的排放数据,车主更是说不清车的排放情况。&rdquo   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   据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加强&ldquo 车油路&rdquo 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2015年起,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现场专家经过讨论,也对国家即将开展的&ldquo 环检机构专项整治&rdquo 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全面清查检测设备,计量和环保部门需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对检测设备技术进行全面考评,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检测数据误差高于10%的设备要禁止检测 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对汽油车检测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和技术标准,保障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同时,建议各环节的技术考核报告、检测报告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确保尾气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公安厅(局)、自然资源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各直属海关、药监局,各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推进检验检测行风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检验检测领域行风突出问题,对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持续保持对虚假和不实检验检测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继续加大对风险隐患大、问题高发频发领域的排查整治力度,有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一)产品潜在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成品油、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个人防护装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回头看”,在2022年专项检查基础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归纳总结、分门别类,实施重点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坚持“检查一批、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检验检测违法案件,督促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根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碳排放数据管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联合对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抽查。发现跨省级行政区开展业务的检验检测机构问题线索的,由业务委托地省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资质认定获取地同级相关部门进行查实并反馈检查结果。对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整治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嫌疑的,相关部门可以核查检测数据、视频、档案。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检测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贿受贿、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部门间应当共享检验机构上传的检验数据、检验报告信息,畅通数据共享渠道,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四)民生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涉及民生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食品、建筑材料和供排水等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新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高效精准防范化解检验检测市场风险隐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检查100家机构(含20家国家质检中心)。重点监管领域和抽查数量分别为:自然资源检验检测领域5家、生态环境监测领域10家、机动车检验领域10家、水利水质监测领域5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5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领域5家、食品检验领域10家、成品油检验领域5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验领域5家、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出厂检验领域5家,其他领域抽查35家。海关部门依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予以配合,以维护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市场公平交易。对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环节中发现存在工作质量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依法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坚持打建结合,紧贴实际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比例,加快建立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的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调研。(一)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议事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要求,有效整合监管资源,统筹监管政策制定,督促监管责任落实,推动监管信息共享,联合制定计划、实施检查、分析研判、通报结果。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二)建立重点风险领域防治体系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和重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商,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自然资源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水利水质监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成品油检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验、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出厂检验等领域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对出现检验检测质量问题机构的监督检查,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抽取比例,扩大监管范围。(三)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进信用监管,完善信用体系,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的基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要求,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机构实施科学分类,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的常态化运用,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及时共享信用信息,提升监管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制约。(四)提升区域协同监管能力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中部、西南、西北等已建立省际协同协作机制的地区探索有效合作方式,实现监管信息互通、监管人员互派、违法线索互联、处罚结果互认,促进不同地区实现协调统一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统一大市场理念,结合职责将在辖区内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的机构和活动统一纳入监管范围,既要加强对本地区发证机构的日常监管,也要重视本地区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维护;发现跨区域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依法依规处理外,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相关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五)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智慧监管探索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利用市场监管总局信息化平台统筹建设契机和各地信息化平台建设既有成果,细化和完善机构档案与能力信息数据库,及时归集各方信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应用建设,构建行业大数据风险分析模型,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全系统智慧监管总体效能。四、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预防、规避和降低运行风险。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促使检验检测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查重点: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是否制定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并有效实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质有效管控等。市场监管总局制订了《2023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附件1)、《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2),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3年10月27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签署承诺书,并通过http://116.204.125.192/上报自查情况和承诺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完成自查、整改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海关和药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的相关方案、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和现场检查表等,将提供给地方参照。(二)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监管实践,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竞争合规意识,提高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检验检测市场乱象,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10月27日前报送本地区年度监督抽查计划,11月24日前报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附件3)、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上述材料均通过总局公文交换系统报送。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左天明010-82262722附件:1.2023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2.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3.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2023年10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3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docx附件2: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docx附件3: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docx
  • 全流程陪伴式服务,Teledyne FLIR让设备检测更高效!
    Teledyne FLIR公司作为红外热成像领域的佼佼者一直遵从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通过为设备检测提供优质的全套解决方案成为用户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致力于提供全流程陪伴式服务让您的设备检测更高效!产品种类多样,满足各项需求Teledyne FLIR提供多样化的产品组合,服务于各行各业的检测工作。无论是搭载热成像技术,还是光学成像技术,亦或是声学成像技术,FLIR的产品都为您的检查工作提供独特的视角。根据产品特征不同,FLIR产品可分为以下几类:手持式红外热像仪——设备检测的助手FLIR Exx系列高级红外热像仪,主要针对电气、机械和建筑应用领域,它们能够帮助您发现热点、检测建筑缺陷的早期征兆、排查电气系统和机械系统故障以及在造成严重损坏前预防问题。FLIR T1K/T800/T600/T500系列热像仪具有高分辨率的探测器,出色的测温范围和具备锐利图像清晰度的LCD显示屏,配备180°符合人体工学的旋转LCD屏幕,可以让您安全舒适地评估关键电气和机械设备的状况。FLIR Ex-XT系列热像仪、FLIR Cx系列口袋式热像仪、FLIR TG系列热像仪,作为FLIR基础款热像仪,可满足您日常工作的检测需求,目前可在京东、天猫直接搜索选购哦~固定式热像仪——实时监控,及时预警状态监控的目的是在故障发生前识别问题,防止发生成本高昂的停机事件。FLIR A50/A70系列、 A400/A500/A700系列、A500f/A700f系列、A300系列热像仪等,均可适用于不同需求的7*24小时状态监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发出警报,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气体泄漏检测热像仪——气体成像保安全FLIR光学气体热像仪(OGI)能够帮助您在无需关闭系统的情况下快速、准确、安全地检测出甲烷、六氟化硫等数百种工业气体。借助FLIR GF系列OGI热像仪,您能够快速扫描设备的各个部分以及传统接触式测温工具难以接近的勘测区域。声学成像仪——“听声辨位”更准确FLIR Si124系列声像仪,主要用于可视化显示空气压缩系统的加压泄漏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局部放电问题。其内置124枚麦克风,搭配高分辨率声学图像,让您在嘈杂的检测环境中也能直观地查看超声波信息,定位故障点。测试测量工具——获取检测数据FLIR的测试测量产品主要应用在工业、电气领域和建筑暖通领域,主要包含FLIR MR系列温湿度计、CM系列钳形表、DM系列万用表,它们是用户精确诊断问题、可靠测量和有效修复系统所需的优质工具。Teledyne FLIR公司还有其他多款产品,在此就先不一一赘述了,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要求,为你推荐最合适的FLIR产品。搭配专属软件,简便报告工作FLIR巡检软件和插件FLIR Route Creator是FLIR Thermal Studio Pro软件的其中一款插件,能在PC端帮助用户创建和导出检测路径。该插件让您仅需创建一条巡检路径,将巡检文件导出至具备FLIR Routing Inspection 固件的FLIR红外热像仪,便可在整个巡检站点的路径中按照顺序移动拍摄,且自动保存路径中各项资产的图像。FLIR分析和报告软件FLIR Thermal Studio套件可帮助用户管理数以千计的热图像和视频,其自动化报告设计和自定义报告模板功能,使用户能轻松地向同事和客户提供专业的报告,大大提升了热像工程师的工作效率。完备的全流程服务,解决后顾之忧致力于提供全套解决方案参与您设备检测的全部过程
  • 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我国医学实验室认可数量大幅提升
    记者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了解到,截至2024年8月31日,我国获认可医学实验室数量963家。CNAS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明确了方向,社会各界对医学实验室认可的需求和关注度不断提升。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统计,近年来我国医学实验室认可数量逐年上升,截至2024年8月31日,我国获认可医学实验室数量963家,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民族自治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比去年同期增长30.3%。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些医学实验室分别来自医院、血站、体检中心及第三方医学检验,认可项目覆盖血液学、体液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输血、病理学等多个专业。医学实验室认可工作在加强检查检验的质量控制,提升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提供了有力支撑。
  • 分段排查法:液相色谱故障排查必备技能
    液相色谱是我们实验室十分常见且应用范围非常广泛的仪器之一,提到使用或方法开发可能各位看官都非常得心应手了,但是每当仪器出现问题时,小伙伴们想必是很头痛的吧。莫怕,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分享一个特别实用的故障排查方法——分段排查法。什么是分段排查法?分段排查法是通过分段试验,逐次缩小故障范围,直到找到故障点,该方法广泛应用于网络、交通、电路等众多领域,可以快速,便捷的诊断出故障来源,在液相色谱系统问题排查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接下来就跟老赵头一起来看看如何进行分段排查法进行液相色谱故障排查吧。HPLC分段排查实施步骤图一 液相色谱系统排查位置作为国产色谱柱的第一品牌,我们色谱柱的工程师经常会接到用户的反馈说柱压高了。仪器监控的压力升高,就一定是柱压高了吗?我们不能轻易做出结论,不能发现泵显示面板或工作站监控的系统压力升高就觉得是柱子堵了。系统压力监测由压力传感器完成,大多数液相色谱仪的压力传感器安装于泵头位置,系统压力通常由柱前压力、色谱柱反压、柱后压力组成。色谱实验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记录每天色谱柱及系统背压,当系统压力异常时可快速排查。当实验过程中压力升高时,想判断是不是色谱柱堵了还是很方便的,只需断开色谱柱连接,如图一中3和4的位置,断开3排查色谱柱,断开4排查保护柱或在线过滤器。若确定不是色谱柱及保护柱或在线过滤器堵了,可以用直通连接系统,分段排查液相色谱各模块。 01 检测器排查整个系统最末端的就是我们的检测器连接的废液管了,如图一中1位置所示。他除了排废液的作用之外,还给我们的流通池提供一定背压,防止流通池内产生气泡,长度是有要求的,请勿随意裁剪,一般装机时废液管是在实验台前端,有时关抽屉会不注意挤压到废液管或有弯折或堵塞的情况,这些情况都会造成系统压力升高,我们可以观察废液管排除此类情况。图二 背压管若废液管没有上述问题,我们进一步往前排查,断开检测器入口处接头,如图一2的位置,若压力降低,那么我们可以判断有可能是流通池堵了,进行相应的冲洗,若无法自行处理,可联系售后工程师。若断开位置2压力没有显著降低,则堵塞部位应该在其前端,我们继续往前排查。 02 柱温箱排查由于柱温箱内管路结构简单,排查比较方便,我们只需先检查下直通两端管路接头有无变形,有时peek管路使用时间久了会变形,当与色谱柱接触拧紧后会造成压力升高,此种情况,我们可以裁剪掉变形的管线即可。另外如管路堵塞,需冲洗或更换管路。 03 自动进样器排查由于市面上各品牌的自动进样器流路设计各不相同,按照样品进入样品环的方式分为两大类推注型和拉注型,拉注型自动进样器进样针在Inject状态下与进样口及其他管路组成闭合流路的,代表类型如安捷伦1260 、岛津Sil-20、赛默飞U3000等型号,这些仪器当进样针或针座堵塞时会导致压力升高,需要反冲或更换配件;而推注型的自动进样器,由于进样针将样品注入进样环后不参与进样流路切换,故进样针及针座即使堵塞也不会导致系统压力升高,代表如Wisys5000自动进样器,赛默飞AS-AP离子色谱自动进样器等。 04 泵的排查若自动进样也没有堵塞,那么堵塞的部位就是泵压力传感器之后,进样器之前的部位,此间断容易堵的部位是泵混合器、U型管等,可拆解超声清洗,必要时更换。有小伙伴可能会说单向阀、溶剂吸滤头也容易堵,是的!这些部位也是也容易堵,但他们导致的是压力低。接下来我们看看其他压力问题吧。 05 其他压力问题在液相色谱故障中涉及到压力跟泵有关系的案例还是很多的,压力升高,无压力,压力低,压力波动等。我们接下来具体看看。1. 无压力这种情况多数为不过液造成的,如管路中溶剂跑空,或单向阀处有气泡,无法正常吸液,或密封圈磨损,或是压力传感器故障或连接问题造成。防跑空小妙招:对于溶剂跑空的问题,我们有个小妙招可以解决此问题,设置泵的最小压力限值,设置数值如0.01等,另外在工作站中关注“瓶填充”中流动相瓶的容积,使设定值与溶剂实际量一致,当溶剂跑空时都会自动停泵。2. 压力低泵可以过液,但流量低于设置流量,此时多半是因为溶剂吸滤头、单向阀或泵内过滤组件堵塞造成,亦有接口位置漏液造成。3. 压力波动在流动相充分脱气后,有可能是气泡憋在单向阀位置,适当排气即可解决,或是其他位置有气泡造成,大流速purge观察效果。4.purge时高压有的小伙伴可能遇到过purge时超压报警停泵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排查purge阀阀芯或主动阀过滤白头等位置。总结最后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当我们遇到液相系统压力高时应该如何排查,为了方便小伙伴们记忆,小编已将思维导图贴在下方。说明:本文仅针对大多数液相色谱仪的通常状况进行排查,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液相色谱仪工作站功能及硬件结构有所不同,请参见自己使用的液相色谱仪手册或官方指导使用维护。
  • 高危害的镉超标“毒大米”如何实现快速检测?
    近日,一段公开销毁问题大米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据悉,4月21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销毁99.42吨问题大米。据镇雄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在对米线的抽检中发现米线重金属超标情况,经过溯源,查到生产米线所用的一批大米重金属超标。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问题大米系厂家早前从湖南购入。同时也表示除该批次外,其余大米并无质量问题。 大米重金属超标现象仍存在镉元素仍是重点毒大米事件在当时引起一片哗然,随后多地加强大米监管力度,同时多方专家不断寻求解决镉超标办法。不过,大米镉超标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近年的食品抽检信息中仍有大米镉超标的通报,《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发现仅在一年内就有多地检出大米镉超标。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20日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显示,海南春蕾南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黄花粘(大米),镉(以Cd计)检测值为0.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12月公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抽检结果显示,莲都区周建伟餐饮店所销售的大米镉含量达到0.43毫克/千克,根据相关标准,大米中镉的含量须小于0.2毫克/千克。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20号发布的《栖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南京市小学分校花港第一小学经营的大米(粳米),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镉慢性中毒—“痛痛病”元凶据专家介绍,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在冶金、塑料、电子等行业应用广泛,而大米中的镉主要来自环境污染。据悉,镉是一种能在人体和环境中长期蓄积的有毒重金属物质,通过食物进入人体是最主要的暴露途径。如果长期大量摄入镉超标的大米,则表现为慢性镉中毒,主要危害是肾脏和骨骼,严重的可导致肾衰竭;对骨骼的影响则是骨软化和骨质疏松。数十年前震惊世界的日本“痛痛病”即是慢性镉中毒的典型事件,表现为腰、手、脚等关节疼痛、骨痛等。如何选购大米担心大米镉超标,可以定期更换大米品牌。符合相关重金属标准的大米一般不会造成健康损害。通过食物摄入重金属而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通常只有在长期摄入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发生。选购大米时确保来源可靠再购买,并避免长期食用同一产地和品牌的大米。如何实现快速检测 听到这些“毒大米”的各种新闻报道,是不是非常震惊?是不是会看着碗中的米饭停下筷子?是不是因为担心镉大米会危害自身和家人的健康而感到惊恐?是不是因为对不清楚如何检测分辨出镉大米而感到懊恼? 别担心,食安科技最新研发了一款重金属检测仪DY-6310,采用一次性接插式即用即抛型丝网印刷电极,无需维护打磨,性能稳定,操作简单、样品处理测试速度快,只需 20min即可显示、打印、上传检测结果,让你更快更简单就能检测出大米是否镉超标,让自己安心,让家人吃的开心。 同时它还可以辅助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检测水、水产品和大米的铅、镉等重金属指标,大批量抽样排查检测,让含有重金属超标的食品无所遁形!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推进检验检测行风建设,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3〕90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市监办〔2023〕50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决定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检验检测领域行风突出问题,对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持续保持对虚假和不实检验检测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继续加大对风险隐患大、问题高发频发领域的排查整治力度,有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一)产品潜在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成品油、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个人防护装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回头看”,在2022年专项检查基础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归纳总结、分门别类,实施重点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坚持“检查一批、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检验检测违法案件,督促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根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碳排放数据管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联合对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抽查。发现跨省级行政区开展业务的检验检测机构问题线索的,由业务委托地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问题线索上报省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移交资质认定获取地同级相关部门进行查实并反馈检查结果。对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整治。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嫌疑的,相关部门可以核查检测数据、视频、档案。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各地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检测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贿受贿、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部门间应当共享检验机构上传的检验数据、检验报告信息,畅通数据共享渠道,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四)民生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涉及民生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食品、建筑材料和供排水等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新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高效精准防范化解检验检测市场风险隐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省级组织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检查250家机构,从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重点监管领域和抽查数量分别为:机动车检验领域110家、生态环境监测领域50家、食品检验领域40家、水利水质监测领域20家、成品油检验领域10家、碳排放核查领域10家、消防产品检测领域10家。对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环节中发现存在工作质量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依法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场检查从2023年12月开始,请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支持配合工作。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组织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要求各地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坚持打建结合,紧贴实际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比例,加快建立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的检验检测监管体系。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调研。(一)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议事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要求,有效整合监管资源,统筹监管政策制定,督促监管责任落实,推动监管信息共享,联合制定计划、实施检查、分析研判、通报结果。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统一大市场理念,结合职责将在辖区内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的机构和活动统一纳入监管范围,既要加强对机构的日常监管,也要重视本地区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维护;发现跨区域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依法依规处理外,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相关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二)建立重点风险领域防治体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和重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商,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自然资源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水利水质监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成品油检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验、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出厂检验等领域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对出现检验检测质量问题机构的监督检查,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抽取比例,扩大监管范围。(三)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进信用监管,完善信用体系,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的基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要求,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机构实施科学分类,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的常态化运用,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及时共享信用信息,提升监管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制约。(四)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智慧监管探索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利用各地信息化平台建设既有成果,细化和完善机构档案与能力信息数据库,及时归集各方信息,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应用建设,构建行业大数据风险分析模型,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智慧监管总体效能。四、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预防、规避和降低运行风险。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促使检验检测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查重点: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是否制定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并有效实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质有效管控等。省市场监管局制订了《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各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签署承诺书,并将自查情况和承诺书上报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的相关方案、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和现场检查表等,将提供给地方参照。(二)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任何参观或宴请。(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监管实践,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竞争合规意识,提高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检验检测市场乱象,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本辖区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并于12月30日前将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监管处邮箱:hnjyjcjgc@163.com。联系人: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李 鹏 0371—65566809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王 浩 0371—6630917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蔡庆军 0371—87166758张金瑞 0371—87165964河南省水利厅 李 明 0371—65571552 附件:1.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2.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3.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2023年11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