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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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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质监系统广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我省质监系统广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3/201203080706_353157_1601435_3.jpg福州市局工作人员送服务进农家  福州市质监系统:3月1日上午福州市质监系统“质监护农”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福清市一都镇举行。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2200多份,赠送1吨多优质化肥(1000多袋),发放标准砝码200个,现场收到农民送样化肥26批次。  三明市质监系统:3月1日上午,“执法打假保民生 质检利剑护春耕”活动启动仪式在宁化县翠园广场隆重举行。  活动现场设置的12365投诉举报、咨询服务、检测服务、真假农资产品鉴别等4个工作区域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活动现场共受理投诉举报4起,受理农资咨询5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260份,发放质监维权宣传资料700余份。现场现抽取化肥产品样品11件。  宁德市质监系统:3月1日上午,宁德市质监系统在蕉城洋中村举行启动仪式,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农资执法打假行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300多份,发出调查问卷1200多份,赠送优质化肥2.7吨,100克标准砝码560个,接受群众咨询1000人次,为农民群众提高识假辩假能力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3/201203080706_353158_1601435_3.jpg南平市质监人员向农民朋友宣传打假知识  南平市质监系统:3月1日,南平市局、建阳局与建阳市麻沙镇政府联合举办的“执法打假保民生,质检利剑护春耕”农资打假下乡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在建阳市麻沙镇启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检测服务台、咨询服务台、12365投诉举报台、真假农资鉴别台等4个服务台,为农民群众提供化肥免费检测、质量咨询、投诉举报、真假农资辨别等服务。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法律图书500余册,标准砝码200余片、优质化肥400余包,调查问卷200余份,接受质量咨询300多人次。  龙岩市质监系统:一是制定方案。在上杭、长汀、武平3个粮食与农作物主产区,各选取2个重点乡镇政府所在地作为固定点,组建服务组,明确值守制度,开展农户送样、免费检测及质量咨询等。二是开展宣传。通过当地电视、乡村广播、报纸、手机信息等渠道向农民朋友告知化肥免费检测活动的收样时间、地点、检测项目等内容,并协助开展维权活动。三是打假下乡。开展以“执法打假保民生 质检利剑护春耕”为主题的农资打假下乡启动活动,活动现场设置检测服务台、咨询服务台、12365投诉举报台、真假农资产品鉴别台,并抽调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受理投诉举报,为农民开展免费检测。四是严查违法。对近两年有产品质量违法案底、监督抽查中实物质量不合格、有过举报不良记录或相关部门通报过问题的生产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对 “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 【分享】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维护农资市场计量秩序,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自今年3月1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基本摸清了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基本情况。全国共检查化肥41932批次,合格38636批次,净含量抽样合格率92.1%。山东、青海等省将种子、农药、农膜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也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同时也基本摸清了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农资销售企业39422家,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67617件,受检率从专项整治前的79.8%提高至专项整治后的95.5%,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

  • 【转帖】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结束 共查处违法案件3896起

    2010年农资计量专项整治使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全国共检查化肥41932批次,合格38636批次,净含量抽样合格率92.1%。专项整治一方面为建立健全农资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还依法查处了一批计量违法案件。全国共查处计量违法案件3896起。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自今年3月1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农资销售企业39422家,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67617件,受检率从专项整治前的79.8%提高至专项整治后的95.5%,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

  • 【转帖】农资计量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维护农资市场计量秩序,保护广大农民合法利益,国家质检总局自今年3月1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基本摸清了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基本情况。全国共检查化肥41932批次,合格38636批次,净含量抽样合格率92.1%。山东、青海等省将种子、农药、农膜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也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同时也基本摸清了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农资销售企业39422家,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67617件,受检率从专项整治前的79.8%提高至专项整治后的95.5%,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

  • 【分享】全国共查处农资计量违法案件4000余起 ——你有何感想??

    全国共查处农资计量违法案件4000余起 ——你有何感想?? 为维护农资市场计量秩序,质检总局从今年3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资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计量违法案件3896起。  在这3000多起计量违法案件中,未申请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使用计量器具的案件2369起,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案件1102起,其他违法案件425起。各地质检部门在对计量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质检部门基本摸清了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基本情况。全国共检查化肥41932批次,合格38636批次,净含量抽样合格率92.1%。  同时,质检部门也基本摸清了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全国共检查农资销售企业39422家,农资市场在用计量器具67617件,受检率从专项整治前的79.8%提高至专项整治后的95.5%,农资市场计量秩序明显好转。

  • 【分享】天天315,农资打假相关标准与资料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5162]GB 10648-1999 饲料标签[/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5163]GB 18382-2001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5164]GB 20464-2006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5165]NY 608-2002 农药产品标签通则[/url]

  • 公安部:严厉打击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犯罪

    农业部、公安部等9部门2月28日联合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为民除害、保民平安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快侦快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厉打击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犯罪,坚决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粮食安全。  农资打假工作直接关系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去年以来,在公安部组织开展的“亮剑”、“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制售假劣农资案件300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5000余名,捣毁了制售假劣农资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4000余个,狠狠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犯罪的嚣张气焰。  公安部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把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作为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突出重点,对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资犯罪,坚持依法快侦快办,集中力量侦破,坚决捣毁制假源头、摧毁售假网络。要紧密结合“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深入乡村、走访农户,积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监控巡查,主动发现一批犯罪线索。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及时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各级公安机关对摸排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深入追查,加强案件督办,坚决打掉一批“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对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公安部将重点挂牌督办。要全力追缴涉案财物,千方百计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统筹各警种资源,发挥区域警务合作优势,切实打好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整体仗。要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合作渠道,切实形成合力。要加强长效治理措施的研究,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伪劣农资的消费市场、铲除伪劣农资犯罪的滋生土壤,有效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 【转帖】2010: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四项重点

    一是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一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通过强化市场准入、检测检验、查处曝光、督导检查、指导服务等综合措施,着力解决禁用农兽药、生猪瘦肉精、水产品孔雀石绿及硝基呋喃等突出问题。要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种子、肥料等投入品为重点,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二要加强应急处置。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制度,完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要强化信息沟通与新闻宣传,做好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报告,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坚决打击制造不实信息的行为。三要探索长效机制。要加强部内外协作,抓紧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加快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好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  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一要大规模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要以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落实好基地建设、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抓紧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县。二是抓紧标准制修订工作。部里要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省里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重点,加快构建统一、科学、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三要抓好农产品认证工作。要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大认证审核和证后监管工作力度,规范包装标识,鼓励建立可追溯平台。要大力扶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以此提高其内部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检验检测和执法工作。一要强化监测工作。要加大监测力度,组织好全年4次例行监测和1次普查。要突出监测重点,部里要以例行监测为主,省里以监督抽查为重点,市、县以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实施监测抽查。要加强预警分析,启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整合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报送与共享。二要加强执法工作。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继续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农业部门的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要强化执法监管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四是加强体系建设。一要推动监管体系建设。省级监管机构要力争在年底前全部建立,市县级监管机构要力争在2012年前基本建立,乡镇机构建设要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中。二要强化检测体系建设。要抓紧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发挥好质检机构在监管执法中的作用。三要强化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培训指导,加强质检机构资质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专家队伍,强化技术研发,争取更多的支持和投入,切实提高监管能力、检测能力、技术支撑能力,落实条件保障。

  • 农业部检测结果公示

    农业部发布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 1-3月,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季度例行监测,共监测了31个省(区、市)153个大中城市的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4大类产品78个品种87个参数,抽检样品9641个。监测结果显示,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5.1%、97.2%、99.6%和94.6%,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平稳。   农业部已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要求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有针对性地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单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6项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和打击蔬果生产以及畜禽、水产养殖中非法添加、违规用药等问题。同时,积极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强化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探索有效管用的监管模式,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 福建厦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厦门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结合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举办一期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全市部分农药经营单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市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各区农业执法大队执法骨干共计86人参加培训。  培训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福建省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药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息息相关的条款,特别对农药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药经营使用过程中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内容作重点讲解,并向参训人员分发了农业部2032号公告,农业部、工信部、国家质监总局第1745号公告及两高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宣传材料200份。培训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受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好评。

  • 农业部将新制定农残标准1000项 加快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和验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制定了《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农业部办公厅2016年2月5日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国蔬菜、畜禽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6.1%、99.4%和95.5%,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监管模式,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一)开展首批试点核查授牌。对2015年确立的107个创建试点单位,组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由部里进行抽查。核查、抽查符合要求的,统一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进行授牌。  (二)扩大创建试点规模。根据首批试点进展情况,修改完善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在首批基础上,再新增200个县(市)作为创建单位,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或地市整建制推进纳入创建范围。鼓励和支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三)提升创建水平。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宣传培训,争取政策支持,营造创建良好氛围。督促指导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坚持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的目标,努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先行示范样板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禁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三鱼两药”整治,重点解决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问题。巩固并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五)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督办查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组织开展乡村与城郊结合部、互联网以及果菜茶、中草药产区农资市场整治。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  (六)强化日常督导巡查。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七)全面加强监督抽查。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的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部省两级农业部门要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  (八)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联打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大案要案。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快推进追溯管理  (九)建设国家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推动省、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制定追溯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设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编码规则和识别查询标识。  (十一)启动追溯试点工作。积极筹备和开展国家追溯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优先选择“三品一标”和生鲜乳、蔬菜、猪肉等易于标识的农产品开展全国统一追溯试点。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积极争取追溯条件建设和奖补政策,支持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追溯试点。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十二)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各层级监测的重点和方式,及时分析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和共享。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实现部省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十三)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统筹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风险评估指南,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5年规划。围绕重大问题隐患、标准制修订和科普解读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风险评估,跟进实施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提出各类农产品全程管控的关键点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建议。  (十四)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和应对机制。推动各地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科普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五)加快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五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加快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步伐,制定国家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工作方案,新制定兽药残留标准100项。支持各地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尽可能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和明白纸。  (十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不断扩大果菜茶标准园创建规模,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支持规模化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大县整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推动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区)建设。  (十七)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制度优势和体系优势,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十八)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健全地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菜篮子”大县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管理规范,明确建设内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持证上岗,开展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  (十九)强化检测体系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验收步伐,督促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推进资质认证考核评审。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

  • 【原创】农仪领军人物:何以老练?

    一家成立于2003年的企业,在短短八年时间之内,其产品遍布全国各个农科院所、农技站点以及18个省市的田间地头。其规模从几个人的创业团队成长为拥有两个厂房、一个国家高新技术研究中心、员工人数200余人,产学研自成一体。其品牌成为行业内的第一品牌、生产的产品成为采购的参考样本。其眼光不断探索中国农业最新的发展前沿,农业物联网、精细农业的概念都由他们首次引进和研发,这家企业就是位于浙江杭州的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陈榆阳毕业于浙江大学农学院,由一个青涩的学子成为今天行业的领军人物,想必,对于自己的经历、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对于行业前景的看法、对于取得成绩的态度,都有太多的感慨和话语。中国农业仪器网记者近期借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2012年经销商大会召开的机会,对陈渝阳先生进行了专访。如果要记者用一个词来形容面前的这位企业家,第一印象和最终印象:老练,对,就是老练。老练体现在经历陈渝阳,浙江诸暨人,浙江大学农学系97级毕业生,从浙江大学毕业之后,进入省农资公司,依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在农资销售工作以业绩出色,被提拔为省农资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在其带领下的分公司,销售业绩和管理水平,受到省公司的好评。陈总向记者回忆其这段工作经历的时候,语气豪放,充满着一股大干一番事业的豪情。“正是在省农资的工作经历,让我了解到了我国农业以及农民的需要,也明晰了对于我国农资市场的看法,更加重要的一点是,接触到了农业系统内各个方面的领导、专家以及政府人员,与他们的交往,扩大了自己的视野,也激发了自己在农业系统开创一份事业的激情”,陈总说道。“这其中,当然也有自己的努力和汗水,现在我们公司的销售员需要经常出差,也会听见销售员抱怨出差的辛苦,但是相对于我当初刚刚参加工作时候的辛苦相比,我个人认为,条件已经大大改善了,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偏远乡村的种子站、大山里的化肥站,都需要自己跑”。或许正是这段辛苦但是坚实的经历,给这位企业家植入了坚毅的品格基因,对于一个从创业起步的企业领导人来说,不屈不挠、不言放弃的品质是企业家第一精神。也是这段贴近农业需求、农民需要的经历,激发了这位企业家自己创业的萌芽,一旦萌芽出现,再难阻碍它的成长和壮大。2003年,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成立,公司成立之后,首先从自己擅长以及最富实践经验的产品入手——种子检验仪器。由于公司创始人陈渝阳在浙江省农资系统内建立的良好人脉以及自己之前对于农资采购市场的了解,公司迅速成长为一家专业的种子仪器销售公司,通过贴牌以及代理,公司能够向客户提供种子检验检疫所需的全部仪器产品。在建立了一定的市场体系和产品品牌之后,公司开始建立自己的生产厂房,由一家贸易型的公司向生产制造型公司转变,公司先后建立了种子培养箱、种子发芽箱等产品生产线。2010年,公司更是依靠原始积累的资金,建立了公司的产品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已经获得软件著作权30多项,国家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研发中心依靠农业专家和高级工程师的人才队伍,不断推出新产品。目前,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已经实现了农业仪器产品的全线布局,拥有农业仪器全部产品类别的研发、制造能力。对于研发的投入,总经理陈渝阳有自己的看法:浙江的中小企业一直以来依靠的是加工能力,通过规模效应来实现获利,但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接触得到的很多企业创始人开始发现,企业不赚钱了,所以他们就告诫我,做企业一定要有自己的研发能力,如果说赚钱是一家企业的生命,那么研发就是企业生命中的造血机器,为企业输入新鲜的血液,这些失败的教训以及我自己的判断,我铁了心,一定要给托普做一个造血机器,这个造血机器就是今天托普的研发中心。从农资销售员的历练到浙江托普仪器的成立,从种子仪器销售入手到布局全部的农业仪器生产制造,2012年,托普仪器将会实现销售额达1.5亿元,年利税过千万。伴随着企业成长壮大的是,其公司的创始人、引领者的成熟和老练,老练是一种经历,因为经历的艰辛,应对企业困境的时候,可以更加老练、应对自如。因为经历的曲折,应对环境变化的时候,可以更加老练、顺势而为。也因为经历的复杂,把握前进方向的时候,可以更加老练、不偏不倚。老练体现在简单一身深色的西服,没有领带,外加一个咖啡色的手提包,这几乎是记者几天接触这位企业家以来,他不变的装束。清瘦,走起路来,步幅较大,步速较快。说话声音洪亮、字字铿锵。记者在托普仪器随机问了几位公司员工对于他们老总的印象,有人略带调侃地说,这两年终于看见陈总穿正装了,在两年之前,永远是一条泛白的牛仔裤和休闲鞋,和员工站在一起合影,很难分辨出这是一家年销售额过亿的企业的领头人。据说,在一次重要的农业系统会议上,同行的同事提醒陈总一身休闲打扮,陈总不置可否,在会议上,托普仪器以携带的农仪产品以及对于农业科技的创新,获得了与会领导的肯定,按照陈总的话说:认可,首先是认可你的产品和公司实力,才可能认可你的人。这或许就是一位商人的简单逻辑。想想也对,只有简单,才能造就专注。托普仪器在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农业仪器的生产、销售以及研发。在2003年到2007年间,托普仪器只是一家销售仪器的公司,在这一段时间里,公司还谈不上发展,一直处于盈亏平衡,公司内部甚至一度想要由农业仪器产品转向实验室等通用仪器的销售,因为通用仪器价值大、价格不透明,利润更为丰厚,但是陈总的专注和执着,在此时起到了作用。他认为随着国家对于农业政策以及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农业信息化必然会成为今后现代农业的基础,农业环境信息、农业产品质量信息、农业土壤肥力水分等等信息的收集,一定会需要农业仪器,这对于专注于农业仪器的公司来说,市场前景广阔。托普仪器在经过四年的坚持和专注,甚至纠结和煎熬,2008年之后,随着国家一系列重要项目的推出,例如测土配方、土壤墒情监测等等,农业仪器的市场迅速扩张,加之托普仪器之间与农业对口政府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各个地方的农技站等农业服务部门建立的良好关系,2008年,公司的利润实现了30%以上的增长,此后,实现每年倍增,到2010年,公司销售额同比增长100%以上。正是因为在最为纠结的时刻,没有分心、没有转向,才造就了今天的托普——一家年销售额过亿的企业。有一种人,当其他人在打量这个花花世界的时候,他们专注于一件简单的事,当其他人沉迷于各种诱惑的时候,他们依然在做那件简单的事,当其他人小有成就、沾沾自喜,他们还在专注于那件简单的事。当某一天,偶然一瞥,他们在那件简单事情上取得的成就,是其他人望尘莫及的。那种专注,令人敬仰。一如,简单的装束和谈吐,一如托普的专业专才和陈总对于农业仪器专注的眼神。老练体现在前瞻老练经常被和谋略以及世故联系在一起,但是笔者认为:老,意味着丰富的经验。练,意味着生活以及事业的磨练。经验丰富在道路选择上,至少可以做出明晰的判断。经历过磨练,在道路的行走中,至少可以一以贯之。谈起对于托普仪器未来的选择,陈总脱口而出:农业物联网。农业物联网也是2012年托普仪器经销商大会,陈总向经销商着力推荐的项目之一。陈总在经销商大会的发言中,阐明了农业物联网在未来农业发展中四大支撑基础:第一,国家对于农业信息化的重视,尤其是对于信息技术在现代农业、精细农业中的应用,给予了大力的政策和财政支持。第二,我们农业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高,成本的上升,迫使农业生产寻求减少劳动力数量的方案,农业物联网能够节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劳动力。第三,农业生产主体的转换,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农场主、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将会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他们对于农业科技的投入更加重视,也会是农业物联网的主要目标客户。第四,农业科研院所的示范需求,目前已经有部分农业科研院所向托普仪器表达了希望共同合作开发产品,共同建立示范工程的愿望。以上几个方面的基础支撑,将会为农业物联网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市场应用的土壤。为了便于经销商了解农业物联网为何物?也便于托普仪器展现公司在农业物联网方面的研发成果,2012年年初,公司就开始建立了一套农业物联网演示系统。记者在浙江托普仪器的公司总部看到,这套被称之为"农业物联网智能温室环境监控与自动灌溉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远程了解大棚内外的情况,能够实时查看大棚内的温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光照强度等等参数,通过视频画面可以看到温室内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包括生长环境、开发结果、甚至叶子病虫害,一目了然。农业物联网不仅仅能够全面收集农业信息,更加重要的作用在于能够实现根据收集的信息,智能操控。浙江托普仪器建立的农业物联网系统,就能够通过电脑鼠标,自动开关大棚风机、自动控制遮阴遮阳,自动完成肥水一体灌溉。托普总经理陈渝阳认为农业物联网将会引起农业系统的一场革命,完全打破中国传承千年的精耕细作农业生产模式,实现"工厂式农业""傻瓜式农业",通过大量农业仪器接入农业物联网系统,全方位收集产前、产中以及产后信息,智能分析信息,然后做出相应的动作。节约人力、节省水肥,又提高单产,实现增收。老练体现在共赢在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2012年经销商大会上,记者看到陈总和各色人等交谈,或是握手、或者拍着对方的肩膀、或是并肩同行,这其中有商人、专家学者以及政府官员,他们之间显露着一种融洽的关系和不浅的交情。陈总在和记者交谈中,并不回避谈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他说道,对于我国的农业来说,政府在农业政策、技术推广、财政支撑等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现象,在欧美国家同样寻在,欧美政府对于农业的补贴和扶持力度,甚至是我们所不及的,如果一家企业要参与到促进农业发展中来,必然要和政府打交道。希腊哲学家在谈到政治和知识分子的关系的时候说道:知识分子很难成为政治

  • 【分享】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植物生长调节剂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植物生长调节剂管理的通知(农办农61号)【发布单位】 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农办农61号【发布日期】 2011-06-07【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西瓜使用“膨大剂”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反映出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水溶肥料在监管和使用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加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管理,规范植物生产长调节剂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市场专项检查   我部决定6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水溶肥料的专项检查。对标称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取得农药登记、标签与农药登记核准内容是否相符、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对标称水溶肥料的,重点检查标注产品是否办理肥料登记,包装袋、标签所标注的内容是否与登记证内容一致,是否有农药功效宣传内容、是否标注含有农药成分添加物。对发现违规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严肃查处。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结合农资打假行动,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到农药、肥料生产企业和乡村农资经销门店,对本辖区内经销的水溶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开展全面清查,县级要做到普查,省级要进行重点抽查,我部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严格水溶肥料登记管理  我部将进一步细化水溶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明确水溶肥料生产企业在申请肥料登记时,书面承诺申请登记的水溶肥料产品没有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成分。肥料登记机关要加强对水溶肥料产品标签审核,禁止在水溶肥料标签上标注具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功效、夸大宣传产品功能等内容。省级肥料登记机关在对水溶肥料登记初审时,结合肥料企业考核,重点审查原材料、生产工艺是否有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可能,从源头上把好关。   三、加强使用技术指导   各地农业部门要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针对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的重点区域和主要作物,适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通过专题培训班、专家讲座、示范现场会、印发明白纸以及田间巡回指导等形式,不断提高技术到位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介,普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合理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新闻报道的重要性,积极主动与媒体沟通,宣传植物生长调节剂相关知识,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植物生长调节剂,强化正面引导。要注意舆情跟踪,发生疑似质量安全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专家现场调查,科学处置,适时通过媒体发布真实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 【资料】农业部发布2011年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信息

    今年1-3月,农业部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本次监测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7.1%、99.8%和97.8%,同比分别提高1.7、0.8和2.4个百分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是安全的。  农业部要求各地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有针对性地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肃处理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农业部《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蔬菜高毒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和假劣农资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防范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 【原创】政策演变下农业仪器产品线梳理

    大宗农产品市场理论上虽说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但是恰恰受到来自各方面很多的干预:政府的价格补贴、农业组织的市场势力、最低以及最高价格限制、产品标准壁垒,不一而足。这些干预具备一定的理由:保护农户利益、维护阶层稳定、确保食品健康甚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鉴于此,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产业对于农业政策调整以及农业生产背景的变化就非常敏感。包括农资生产、农业运输、粮食收储,乃至食品饮料、酒店餐饮等等,其中也就有农业仪器。  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的强农支农措施,无论在资金投向、技术支持以及制度完善方面,都向农业进行了倾斜和加强。在这些措施实施之后,农业也的确暂露出了一些新面貌、新气象,"三农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的缓解。总结起来,对于农业,我们可以确定以下几点基本认识:  政府角色的重新归位。近几年出现的极端农业气候状况以及农产品安全问题迫使政府重新认识到监管以及政府支撑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2010年初云南出现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主要原因自然是气候的因素,但是长达数年的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资金以及人力投入不够,使得的应对干旱时捉襟见肘。于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锁定水利,表示将加快水利建设和制度改革。除此,在食品安全领域连续爆发的安全事件,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毒大米不仅使得监管机构疲于应对,农户和农业生产企业也损失惨重,也对政府在农产品生产以及深加工环节中的监督和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建立检测队伍、配备检测设备等等。这些都表明政府角色正在由之前的缺位走向回归。  农业"多予"政策还将加大。农业的"多予"政策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尤其是近些年出现的某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过热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客观上使得对农业、农村进行更多的投资,以平衡经济结构和维护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这其中就包括加大农产品补贴以及提高最低收购价、继续农资购置补贴和专项补贴、增加农业基础建设投入和粮食生产投入。  农产品价格进入上涨通道。虽然政府在稳定农产品价格方面用力颇多,但是我们可以预见的是:农产品价格上涨已经不可避免,只是上涨幅度以及上涨速度的问题。这来自于国内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差价以及内部上涨的动力。人力、农资、通胀都是农产品价格上行的持续因素。加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有进一步弥合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农产品一定幅度和速度的涨价,合情合理。  关于农业的以上三点认识,部分已经提升为政府政策,有些不言自明却真实存在。基于这样的认识和背景,农业仪器企业就应当结合自身的研发和企业实力,找准着力点,理顺产品线,只有顺应了大潮流的改变趋势,才能顺流而上。在笔者看来农业仪器厂商至少在以下方面可以进行突破:  第一、政府角色重新归位,理顺对应产品线。据笔者观察,中央以及地方政府在过去近10年时间里,在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疾控、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这几方面的职能是弱化和缺失的。而近些年农业出现的问题也恰恰集中于这几方面,这也就验证了笔者的观点。未来数年,政府以及企业对于相关产品也将会出现一波采购小高峰。例如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对墒情监测的土壤分析检测仪器:墒/旱情监测仪、墒/旱情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在农业机械方面,大型以及中小型农业机械的应用。在植物病虫害防治方面,推广病虫害防治仪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一些光谱以及色谱仪器的采购和检测实验室的建设等等。  第二、农业投资力度加大,理顺对应产品线。新一阶段对于农业的投资,所要产生的结果不仅仅是维持农业既有产量,而是逐渐改变农业以往的传统生产模式。高投入、低产出、重污染的农业生产不仅无法适应市场,而且对可持续的环境也产生了极大的破坏。新一轮的农业投资在推动农业产能升级的基础之上,更加注重农业生产环境和新技术、新模式的运用。这就激发了对于环境检测产品的需求。例如水质分析仪、气象监测仪等。新的生产模式就包括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试点、运用以及推广。例如物联网农业智能测控系统。  第三、农产品价格上涨,理顺对应产品。在农产品上涨的价格中,我们很容易看见工资价格的上涨,这也就意味着未来农业生产的人力成本占比会越来越大。而节省劳动力、低人力成本的农产品无疑在市场上就具有更大的价格优势。在农业生产整个过程,从种子加工到播种种植,从灌溉施肥到收割脱粒,机械的使用将大大节省人力投入。而且,在农产品粗加工中,仪器的使用也将减少投入的劳动力人数,比如葵花脱壳机组就可以为加工企业大大节省成本。  对于中国经济保持30年强劲增长势头,曾有这样一种解释:在中国经济保持年8%的增长的同时,世界经济也出现了年2%以上的增长,中国不过是借助和顺应了这股增长之风,扶摇而上。面对农业行业的新一轮政策和局面变化,农业仪器企业所要做的就是摸准风向,看准潮流,适时跟进。  仅此而已。

  • 【原创】新手上路,希望得到交流与学习的机会

    我是一名新手,无意中工作的需要发现并加入此家族,从事农资销售行业及公司土壤检测技术方面,初来乍到,希望得到大家前辈的指点,多多交流啊,谢谢,我的QQ号是648977965,欢迎加入,闲人勿扰,

  • 【分享】四种方法去除蔬果残留农药

    蔬果上残留农药被人食用后,很容易在体内累积,当累积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造成慢性中毒,所以在食用蔬果前一定要彻底去除上面的残留农药。   蔬菜大多数生长期短,病虫害比较严重,在种植过程中需多次施药,且施药后采摘间隔短,从而使蔬菜农药残留过量不可避免。当农药残留在人体中达到一定的数量,将可能发生各种病害。   下面提供了4种去除残留农药的简易方法。   1)浸泡水洗法。此法适用于叶类蔬菜,可以先用水冲洗掉表面污物,然后用清水浸泡不少于10分钟,农药品种主要为有机磷杀虫剂,难溶于水,浸泡时可以加入果蔬清洗剂增加农药溶出,浸泡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2)碱水浸泡法。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条件下会迅速分解,因此可以将果蔬菜在碱水中浸泡5―15分钟,将有效取除残留农药。   3)去皮法。蔬菜果表面残留农药较多,因此削去外皮可以有效去除残留农药。   4)加热法: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随着温度升高分解加快,所以对芹菜、菠菜、小白菜、豆角等蔬菜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将蔬菜在沸水中煮2―5分钟,然后用清水清洗。 (来源:中国农资网)

  • 10项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农业行业标准通过

    10项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农业行业标准通过时间:2012-12-12 11:19:42文章来源:中国农资网浏览次数: 1058次 根据中国农资网的了解 国织专家审定通过了由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主持制修订的10项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农业行业标准,其中的9项为新制定标准,1项为修订标准。这些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相关标准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化肥管理的技术水准,对规范和引导肥料和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施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涉及产品的标准共有3项。《中量元素水溶肥料》标准将与已颁布实施的4个水溶肥料标准一并,形成涵盖大量、中量、微量营养元素及有机成分的水溶肥料产品标准体系。《农业用硝酸铵钙》和《农业用改性硝酸铵》产品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会给予硝酸铵类产品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使生产企业更有效地发挥我国特有的资源和地域优势,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涉及缓释肥料和土壤调理剂的标准共有5项。缓释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产品原料工艺复杂,管理难度大,是现阶段肥料登记评审的重点。《缓释肥料登记要求》对缓释肥料定义、范围、原料、试验效果、产品和安全评价、以及释放特性试验方法等进行了明确。《缓释肥料效果试验及评价要求》和《土壤调理剂效果试验及评价要求》将成为科学评价产品试验效果的技术依据。此外,还有2项方法标准,即《土壤调理剂磷、钾含量的测定》和《土壤调理剂钙、镁、硅含量的测定》。  此次审定通过的标准还包括《肥料三聚氰胺含量的测定》和《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其中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增加了包装可回收标志,将袋装和瓶装产品最少包装限量统一规定为不小于100毫升,增加了最少包装内允许有分量包装要求等。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作为农业部肥料登记受理机构和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组挂靠机构,从事肥料登记受理和检验工作,研究国内外肥料管理法规、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要求,为肥料登记行政审批进行技术评审把关。作为国家认可检验实验室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期从事土壤、肥料、植株等植物营养领域的检验测试工作;承担多项国家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了解国内外肥料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信息,参与国家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

  • 【讨论】农残检测,大家用的都是什么柱子?

    最近在做农残检测,买了1701的柱子,主要是由国标参照,省去全扫确定出峰时间的麻烦。不知道大家用的是什么柱子?效果如何? 如果是用0.32的换成0.25的,流速是不是要相应的改变?不知道有没有公式或者经验?

  • 【分享】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农农发〔2010〕2号文

    [color=black]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垦厅(局、委、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邮政管理局:[/color]  [color=black]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color]质量安全。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了有力措施,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农药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区农药市场秩序混乱和非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行动,切实加强农药监管,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一、着力强化农药安全使用指导[/b]  各地农业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特别是进一步督促其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要充分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科技入户工程,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危害,加大对农民合理使用农药的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要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态控制和化学防治等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推进农药“统购、统供、统配和统施”服务,防止滥用、乱用、误用农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制度。  [b]二、严格规范农药经营流通行为[/b]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农药经营流通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所销售产品的生产许可(生产批准证书)和登记真实性、标签合法性的核查;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主产区要特别重视禁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要加强对农药运输的监管,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不得运输,对合法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要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寄递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收寄农药产品。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和邮政企业要严格落实农药经营管理规定,把好农药进货关,推进农药连锁经营和统一采购。工商部门要加强农药经营索证索票制度监督力度。农业、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和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农药广告。  [b]三、组织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清理工作[/b]  各地工信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进行清查,重点核查各企业是否具备农药生产定点资质和农药生产条件,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是否含有禁用成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撤销相应农药生产定点资质、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等许可证。生产高毒农药的企业要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原料采购以及生产销售台账,掌握高毒农药生产数量和销售流向。  [b]四、切实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管[/b]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2010年农资打假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农药产品质量的监管。要加强对农药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强化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多次检查不合格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动态跟踪。要严厉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知名农药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加大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农药标签检查。对被抽查产品,要重点检测其中是否含有禁用或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产品,要依照有关规定收缴和销毁,对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肃处理。  [b]五、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b]  各地要集中力量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重大恶性案件,特别要加大对农药生产“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主动向公安、检察机关通报情况,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时,要接受监察、检察机关的监督。对于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检察机关、法院要加大对制售假劣和禁用农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重大恶性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理。各级司法机关要注重针对此类犯罪现象的调研,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的地方,要追究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选择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案件,要联合行动,重拳出击,确保案件查办到位。要落实农药监管所需工作经费,整合各种项目资源,加强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残留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高毒农药禁限用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增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自觉守法意识,及时宣传整治工作成效,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2.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监 察 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附件1:[size=4][b]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b][/size][size=4][b](23种)[/b][/size][size=4]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附件2:[/size][size=4][b]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b][/size][size=4][b]([b]19[/b]种)[/b][/size][size=4]  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的使用。  任何农药产品都应按照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禁止超范围使用。[/size]

  • 【转帖】产品质检所是个别人的权力机构吗

    在某地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中,有这样一帮人,自己在局里担任局长,副局长的位置,家里人从事着与其权力相关的各种物资销售行为,特别是在XX这个地广人稀的地方,农业是主导产业,与之而来的是农资销售,,,就在这种情况下,局长大人们的亲人,唯利是图,坑农害农,销售假农资,假化肥,在其执法抽样中,掉换样品或其嗦使其主管下属事业单位,出具合格检验报告。。。我就不明白质检所是他们家的吗,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且质检机构工作人员也真敢干,,,不怕干多这种事,早晚会被披露,,,所以质检机构一定要从行政部门脱离出来,才能成为真正的第三方!!!

  • 我国将于2011年底前禁用和淘汰苯线磷等10种高毒农药

    为进一步加强高毒农药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我国将于2011年底前禁用和淘汰苯线磷等10种替代产品较充足的高毒农药。 这是记者5日从农业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周普国表示,农业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并上报国务院批准。 据悉,方案拟分步淘汰和禁用现有高毒农药,提出停止高毒农药的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撤销高毒农药在蔬菜、水果、茶叶等作物上的登记,2011年底前禁用和淘汰苯线磷等10种替代产品较充足的农药,对尚没有理想替代产品或禁用后对农业生产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杀扑磷等12种高毒农药,进一步加强科学论证和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择机启动禁用程序。 周普国说,目前,我国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有22种,全部为杀虫剂,共涉及400多家农药生产企业的900多个登记产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棉花等大田作物害虫,以及地下害虫、线虫和储粮害虫。 周普国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十分重视高毒农药管理工作。工商部门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质检部门开展了以农药为重点的农资打假行动,农业部门连续开展了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农药登记管理年和农药市场监管年等一系列活动,同时,在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药,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我国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较多,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种植模式多,一些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薄弱,因违规使用高毒农药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人畜中毒事故仍时有发生。 周普国说,为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鼓励引导高毒农药生产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和经营理念,严格农药企业和产品环境准入,鼓励高效、低毒、安全替代产品推广使用,大规模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在蔬菜优势产区重点县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药制度。

  • 【求助】(已应助)一篇小文献

    【序号】:1 【作者】:林葆 李家康 【题名】:控释尿素彰显优越性——金正大控释肥试验、示范效果大盘点 【期刊】:中国农资 【年、卷、期】:2007年6期【全文链接】:

  • 【转帖】第五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 2008-5-20

    时间:2008年11月1日-5日 地点:武汉国际会展中心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湖北省各市、州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林业局 湖北省粮食局 湖北省农垦局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 湖北省农业机械总公司 武汉市委宣传部 武汉市科技局 武汉市商务局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公安局 执行承办单位:武汉市农业局 武汉市林业局 武汉市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 武汉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武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高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龙腾会展发展有限公司 前 言 黄鹤楼下聚老友,古琴台前觅新知。 2008年11月1日至5日,由国家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支持,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武汉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五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将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本届农博会总面积5万平方米,设展位2000余个,将组织境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30多个省市及湖北、武汉等近3000家企业参展;同时,全国各地100多家超市及1000多家农产品经销商、采购商和国内外2万多名专业观众将到现场洽谈、观摩。 前四届农博会,通过搭平台、引资金,学技术、展新品,扶龙头、育品牌,求合作、谋发展,为地方农业的振兴奉献了绵薄之力。而今,当武汉城市圈成为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部农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之际,希望通过农博会这一平台,把您的企业及产品推向更为广阔的国内外市场,让您的企业发展壮大,共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新的贡献。 耕耘收获丰收,付出必得回报!2008年11月,华中重镇武汉将敞开城门,满怀豪情喜迎八方宾客,让您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参展范围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粮油、果蔬、 糖酒、畜禽产品、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蜂产品等。 2、生产资料:种子、饲料、农药、肥料、兽药等。 3、林特产品:土特 产品、茶叶、中药材、干鲜果等。 4、园林花卉:园林工程、花卉、苗木、盆景等。 5、农业科技: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新产品以及高新农业基地、科研院所、 农业书报刊等。 6、生态旅游:乡村、农庄、山庄旅游景点及旅游产品等。 7、农业机械:种植、收割、排灌及农产品加工机械等。 8、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包装机械等。 日程安排 布 展:2008年10月30日-31日 开幕式:2008年11月1日 上午9:00 -9:30 展 览:2008年11月1日-5日 撤 展:2008年11月5日下午16:00 展区安排 1、一楼中厅:知名企业展区。 2、一楼东厅:武汉市展区。 3、一楼西厅:省外展区。 4、一楼南厅:湖北省、境外展区。 5、二楼中厅:生产资料、生态旅游及农业科技展区。 6、三楼东厅:园林花卉展区。 7、广场展厅:综合展销区。 8、前广场:农业机械、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展区。 活动内容 1、新闻发布会。 2、欢迎酒会。 3、开幕式。 4、大型采购商专场及项目签约。 5、企业推介会。 6、农产品评选、评奖。 7、中部农业发展论坛。 8、楚天辽阔凭鱼跃。 9、小康农家桥米香。 10、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摄影大赛。 11、汉口精武水禽发展论坛。 12、农趣比赛、农民绝活表演。 宣传 推广 1、通过邮件、电话、传真、请柬等方式向生产企业、经销商、代理商、开发商、投资商、采购商等专业观众发出邀请。 2、通过农博会网站“ www.wuhannbh.com”、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武汉农业信息网等全程追踪报道。 3、通过专业媒体《农民日报》、《经济日报(农村版)》、《中国食品质量报》、《湖北科技报》、《农业安全报》、《农业机械化》、《农机质量与监督》、《中国农机化报》、中国农业网、中国农资网、中国绿色食品网、中国牧业网、农博网、金农网、中国国家农产 品加工信息网、 金土地农业网、中国农资网、中国农牧机械网、中国农机网、中国饲料在线、中国饲料资源网等进行宣传推广。 4、在大众媒体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武汉电视台、《湖北日报》、《长江日报》、《长江商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 《武汉晨报》、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楚天人民广播电台、武汉人民广播电台等 进行宣传推广。 邀请对象 1、中央、各省市领导。 2、国外驻华使馆及相关机构。 3、中央、外省市及湖北地方新闻媒体。 4、国内外涉农企业,国家、省、市农业龙头企业。 5、国内外农产品开发商、投资商、代理商、经销商。 6、国内农产品经销机构、超市、农贸市场、农资市场。 7、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部队、宾馆、酒店等采购团体。 8、行业协会、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科技带头人、农场、农民代表。 参展须知 1、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要求清楚、详细、准确、真实),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参展企业须填报详细的参展产品目录,参展产品与所填目录保持一致。 3、参展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额展位费用,组委会有权取消或调整该展位。 4、未经过组委会确认的展位视为无效。 参展费用 1、一楼中厅:净地480元/平方米; 2、一楼东厅:3800元/个(3x3m),净地450元/平方米。 3、一楼西厅:3800元/个(3x3m),净地450元/平方米。 4、一楼南厅:3500元/个(3x3m),净地380元/平方米。 5、二楼中厅:3000元/个(3x3m),净地320元/平方米。 6、三楼东厅:2000元/个(3x3m)。 7、广场展厅:4000元/个(3x3m),双开口加 500元,净地平口400元/平方米,双开口440元/平方米。 8、前广场:3000元/个(3x3m),净地280元/平方米(20平方米起租) 展位配置:含三面铝合金展架及围板、企业楣板一幅、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射灯二盏、两相电源插座一个。 付款方式 户 名: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农行黄浦支行 帐 号:000 801 040005200 行 号:830418 中国武汉 农业博览会组委会 地址:武汉市汉口新华路19号五环宾馆B座 邮编:430022 电话:027-85758571 85805055 传真:027-85809809 85776823 E-mail:whnbh@126.com 详情请登陆:www.wuhannbh.com(武汉农博会) (武汉农博会)

  • 咨询大家,女孩子是否要做农残实验

    已婚28岁女硕士,已经毕业两年,原来论文研究内容是做农药残留实验,工作两年并不从事残留实验工作,现在有机会接触做农药残留的工作,想问下是否有必要再去从事有机类工作,还没有生宝宝,最担心的是这个对自己身体有伤害。大家做农药残留的妹子都是怎么抉择的

  • 【原创】食品安全首先是要抓好食品生产原料

    食品生产原料是食品安全的基石,从去年的三鹿奶粉事件我们可以看出,事件的起因据报道是收购奶的奶站掺假,为了达到牛奶标准,加入了三聚氰胺。产品的源头出现问题,生产的初级产品特别是蔬菜、水果、粮食等农产品,有毒农药残留,带来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因此,食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农民是大多食品生产原料的生产者。由于我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还不是很高,农民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有限,加之许多地方土壤河流污染严重。我了解过当地一些农村,农民反映现在的菜不好种,籽种浸泡、保苗施肥、沾花保果、杀虫除病、催肥催熟、保险贮存,几乎每个环节都要用农药,你拿的这棵菜就是农药泡大的,农资药物有好有坏,有些可能就会残留有毒物质。没有虫不用药行吗?农民回答,卖药的说 “这种药就是蔬菜的保健品,有虫杀虫,无虫增肥”。这样农民定期撒药,直到蔬菜上市前夕。养殖农民大致也是如此,看广告买饲料。抓食品安全,首先要加强农民生产过程的乏监管,加强农民生产的技术和使用农药的宣传指导,农民使用农资严格把关,杜绝导致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食品原料生产环节上的漏洞,是食品安全的首要大事。

  • 【原创】名词(农残)接龙[应包含仪或器或农当中的一个字]

    名词接龙[应包含仪或器或农或残字当中的一个字,如仪表、器皿、农产品]。过年了,放松一下吧,参加我们的接龙游戏,让大家重温有关名词术语,还有含义。名词接龙游戏简单,就是楼上说出一个带仪或器或农或残字的名词或术语,最好加上解释,楼下的接楼上名词或术语的最后一个字,以那个字为开头组出新的带仪、器、农的名词(同音也可以,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但不可以重复。看我们的名词接龙能接到多少楼不断?大家努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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