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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药减量增效的关键在于“粒度分布及其控制”——访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张小军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有效防治病虫草害,保障粮食产量、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农药利用率低下,大部分通过径流、渗漏、飘移等流失,对环境、生物及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为降低农药使用量同时提高利用率,自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研究发现,农药制剂有效成分在喷施后形成的微粒粒度是影响药效的关键因素之一,合理控制粒度可充分发挥农药的药效潜能。为探究制剂粒度对农药施用效果的影响,近日,仪器信息网走进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中心主任张小军博士进行了深入交流。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 张小军博士10年间,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不足10亿元发展到66.4亿元,从原药、联销、分装,延伸到制剂研发、应用技术、农药出口、植保机械… … 2019年,公司十周年高峰论坛上,面对环保高压、新《农药管理条例》、供给侧结构改革等给农化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中农立华确立打造“科技立华、服务立华、绿色立华”以更好地服务三农。为落实科技创新战略,2020年10月,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实验室落成,研发中心设有制剂研发、产品化学检测、残留化学检测实验室三个区域,致力于制剂技术、植物保护产品及分析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为公司和行业提供更多技术支持与服务。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 张小军博士主要从事农药制剂研发、分析及应用技术工作,从业经历近20年,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农药减量增效的关键在于“粒度分布及其控制”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著名小麦科学家Noman K. Borlang曾说过:“没有农药,人类将面临饥饿的危险。”据美国农业部和世界粮农组织测算,停止使用农药将导致作物产量降低30%,农产品价格提高50%-70%;农药使用可挽回全世界农作物总产量30%~40%的损失。农药是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质,在当下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可或缺。我国为农药原料药生产大国,但原料药并不能直接使用,消费者终端实际使用的是制剂,农药制剂行业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关注;近15~20年来,中国在环境友好的农药制剂方面的进步很大。中农立华自主研发30%二甲戊灵悬浮剂、46%氟啶∙啶虫脒水分散粒剂等产品深耕市场多年,获得良好口碑,先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些成绩的背后离不开产品性能的精细化控制;此外,2020年6月由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天津立华牵头起草的《30%二甲戊灵悬浮剂》团体标准正式通过“CCPIA标准”委员会专家组评审,标准编号为T/CCPIA 046-2020。回顾我国农药发展历程,张小军说到:“我国农药研发及产业化取得了明显进展,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已成为继欧美、日本后,为数不多的具备农药创制能力的国家。聚焦农药制剂,研发水平进步则更快,我刚入行时,从业人员规模区区几百人,如今已超过5000人,为我国农药制剂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我国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如悬浮剂、悬乳剂、水乳剂以及水分散粒剂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在干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等新剂型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和应用案例。当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如研发体系不健全,精细化程度不够,系统研究人员欠缺,难以组建完整的研发团队等,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要完善的。”“我在全国制剂大会中提出,可控粒径对于制剂研发至关重要,也是衡量研发水平的重要体现。当前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提倡农药减量增效,大家开始关注制剂稀释后的界面性能,其实,液液、固液分散体系中有效成分的粒度对于制剂应用效果的影响也很大,粒度控制越小,比表面积越大,接触生物靶标越充分,防治效果越好。此外,针对一些低熔点化合物的制剂,粒度分布是判断其研发成功与否的关键。粒度控制可助力农药减量增效,也是未来农药制剂的发展方向之一。”张小军继续讲到。10多年的农药制剂研发检测和评价实践——静态光散射与图像颗粒分析技术粒径控制离不开粒度分析仪器的助力。张小军十余年间,先后使用过3台激光粒度仪和1台粒度粒形分析仪,均购自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目前实验室正在运行的是去年新购置的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仪与BT-1600静态图像颗粒分析系统。据张小军介绍,他用过的这3台激光粒度仪体积逐渐减小,性能则不断提升;期间还到访过百特两次,见证了这家国产仪器厂商的成长,感触最深的是企业近十年的发展之快,近日,百特12台顶级激光粒度分布仪批量出口德国,性能得到国外用户的充分认可,更为其国际化进程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农药制剂行业以应用技术为主,当初选购激光粒度仪时,操作人员比较关注仪器的重现性、数据可靠性、操作便利性、性价比几个重要指标。“同行交流是我们调研的主渠道,实践是检验仪器水平的重要标准。”张小军告诉笔者,“同大多数行业一样,在农药制剂细分领域,实验室在采购仪器时都会优先考虑进口品牌,但粒度分析产品不然。国产激光粒度仪在此领域占有率很高,尤其是百特的产品性价比高、售后服务到位、口碑好,所以值得信赖。另外,激光粒度仪的测试范围与准确度,以及不同剂型的通用性或者共用性,一台设备能否同时测定水溶性和油溶性的制剂、微米和纳米级的制剂等,都是研发人员关注的信息。经测试,百特的仪器可以满足我们的需求,还可以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针对不同粒径的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百特的激光粒度仪都能测定出科学可靠的数据,满足我们的评价要求;尤其结合图像分析仪,在评价低熔点、水溶性活性成分体系,以及颗粒长大、结晶等方面都能做出很好的判断,是农药制剂研发检测和评价中的利器。”实验人员正在操作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仪(图左)与BT-1600静态图像颗粒分析系统(图右)好仪器是用户和仪器企业一起“用”出来的除激光粒度仪及部分实验室常用设备外,实验室鲜见国产品牌的影子,张小军对此感慨良多:“好仪器是用出来的。百特成立26年之久,但发展最快的阶段是近十年,因为其仪器使用者越来越多,反馈与建议随之增多,促使仪器性能反复改进并优化。同样,各行业要给予其他国产仪器试错的机会,帮助其成长。”采访最后,谈及对百特产品和服务的改进建议,张小军坚定地说:“几乎没有,他们已经做的很好了”,他沉思片刻又说:“既然有这样一个问题,我就提一点,希望百特能深入农药制剂研发和生产检测单位,实地调研交流,线上线下联动,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收集客户在仪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及时了解并满足其最新需求,如此,百特的产品才能在农药制剂行业始终保持领先。”“百特是典型的‘专精特新’企业,小而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百特在董青云总经理的带领下取得了很多靓丽的成绩,他们有一支专业的队伍,其激光粒度仪在国内销量稳居第一。我相信国内其他检测仪器设备也会取得如此突破,解决一系列‘卡脖子’的问题。我从百特身上看到了希望,这就是民族制造业的希望和代表。”后记应用研发是整个农药研发中重要的一环,但技术研发枯燥、充满不确定性,张小军何以坚持如今?他告诉笔者,一是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取得成绩的喜悦与满足感只是动力,内心的喜欢才是坚持的源泉;二是拥有优秀的平台和团队,团队的融洽相处与共同的荣誉感是研发成功的保障;三是要有视野,不断学习、借鉴、思考、总结才能持续提升与进步。这也是一位研发人员的基本素养。
  • 用户说|农药减量增效的关键在于“粒度分布及其控制”——访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张小军
    导读:丹东百特有多台激光粒度仪服役于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为农业制剂研究贡献百特力量。近日,某仪器相关媒体走进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中心主任张小军博士进行了深入交流,一起来看看百特用户的真实体验。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 张小军博士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有效防治病虫草害,保障粮食产量、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农药利用率低下,大部分通过径流、渗漏、飘移等流失,对环境、生物及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为降低农药使用量同时提高利用率,自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研究发现,农药制剂有效成分在喷施后形成的微粒粒度是影响药效的关键因素之一,合理控制粒度可充分发挥农药的药效潜能。为探究制剂粒度对农药施用效果的影响,近日,某仪器相关媒体走进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中心主任张小军博士进行了深入交流。10年间,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不足10亿元发展到66.4亿元,从原药、联销、分装,延伸到制剂研发、应用技术、农药出口、植保机械… … 2019年,公司十周年高峰论坛上,面对环保高压、新《农药管理条例》、供给侧结构改革等给农化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中农立华确立打造“科技立华、服务立华、绿色立华”以更好地服务三农。为落实科技创新战略,2020年10月,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实验室落成,研发中心设有制剂研发、产品化学检测、残留化学检测实验室三个区域,致力于制剂技术、植物保护产品及分析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为公司和行业提供更多技术支持与服务。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 张小军博士主要从事农药制剂研发、分析及应用技术工作,从业经历近20年,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农药减量增效的关键在于“粒度分布及其控制”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著名小麦科学家Noman K. Borlang曾说过:“没有农药,人类将面临饥饿的危险。”据美国农业部和世界粮农组织测算,停止使用农药将导致作物产量降低30%,农产品价格提高50%-70%;农药使用可挽回全世界农作物总产量30%~40%的损失。农药是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质,在当下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可或缺。我国为农药原料药生产大国,但原料药并不能直接使用,消费者终端实际使用的是制剂,农药制剂行业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关注;近15~20年来,中国在环境友好的农药制剂方面的进步很大。中农立华自主研发30%二甲戊灵悬浮剂、46%氟啶∙啶虫脒水分散粒剂等产品深耕市场多年,获得良好口碑,先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些成绩的背后离不开产品性能的精细化控制;此外,2020年6月由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天津立华牵头起草的《30%二甲戊灵悬浮剂》团体标准正式通过“CCPIA标准”委员会专家组评审,标准编号为T/CCPIA 046-2020。回顾我国农药发展历程,张小军说到:“我国农药研发及产业化取得了明显进展,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已成为继欧美、日本后,为数不多的具备农药创制能力的国家。聚焦农药制剂,研发水平进步则更快,我刚入行时,从业人员规模区区几百人,如今已超过5000人,为我国农药制剂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我国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如悬浮剂、悬乳剂、水乳剂以及水分散粒剂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在干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等新剂型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和应用案例。当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如研发体系不健全,精细化程度不够,系统研究人员欠缺,难以组建完整的研发团队等,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要完善的。”“我在全国制剂大会中提出,可控粒径对于制剂研发至关重要,也是衡量研发水平的重要体现。当前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提倡农药减量增效,大家开始关注制剂稀释后的界面性能,其实,液液、固液分散体系中有效成分的粒度对于制剂应用效果的影响也很大,粒度控制越小,比表面积越大,接触生物靶标越充分,防治效果越好。此外,针对一些低熔点化合物的制剂,粒度分布是判断其研发成功与否的关键。粒度控制可助力农药减量增效,也是未来农药制剂的发展方向之一。”张小军继续讲到。10多年的农药制剂研发检测和评价实践——静态光散射与图像颗粒分析技术粒径控制离不开粒度分析仪器的助力。张小军十余年间,先后使用过3台激光粒度仪和1台粒度粒形分析仪,均购自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目前实验室正在运行的是去年新购置的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仪与BT-1600静态图像颗粒分析系统。据张小军介绍,他用过的这3台激光粒度仪体积逐渐减小,性能则不断提升;期间还到访过百特两次,见证了这家国产仪器厂商的成长,感触最深的是企业近十年的发展之快,近日,百特12台顶级激光粒度分布仪批量出口德国,性能得到国外用户的充分认可,更为其国际化进程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农药制剂行业以应用技术为主,当初选购激光粒度仪时,操作人员比较关注仪器的重现性、数据可靠性、操作便利性、性价比几个重要指标。“同行交流是我们调研的主渠道,实践是检验仪器水平的重要标准。”张小军告诉笔者,“同大多数行业一样,在农药制剂细分领域,实验室在采购仪器时都会优先考虑进口品牌,但粒度分析产品不然。国产激光粒度仪在此领域占有率很高,尤其是百特的产品性价比高、售后服务到位、口碑好,所以值得信赖。另外,激光粒度仪的测试范围与准确度,以及不同剂型的通用性或者共用性,一台设备能否同时测定水溶性和油溶性的制剂、微米和纳米级的制剂等,都是研发人员关注的信息。经测试,百特的仪器可以满足我们的需求,还可以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针对不同粒径的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百特的激光粒度仪都能测定出科学可靠的数据,满足我们的评价要求;尤其结合图像分析仪,在评价低熔点、水溶性活性成分体系,以及颗粒长大、结晶等方面都能做出很好的判断,是农药制剂研发检测和评价中的利器。”实验人员正在操作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仪(图左)与BT-1600静态图像颗粒分析系统(图右)好仪器是用户和仪器企业一起“用”出来的除激光粒度仪及部分实验室常用设备外,实验室鲜见国产品牌的影子,张小军对此感慨良多:“好仪器是用出来的。百特成立26年之久,但发展最快的阶段是近十年,因为其仪器使用者越来越多,反馈与建议随之增多,促使仪器性能反复改进并优化。同样,各行业要给予其他国产仪器试错的机会,帮助其成长。”采访最后,谈及对百特产品和服务的改进建议,张小军坚定地说:“几乎没有,他们已经做的很好了”,他沉思片刻又说:“既然有这样一个问题,我就提一点,希望百特能深入农药制剂研发和生产检测单位,实地调研交流,线上线下联动,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收集客户在仪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及时了解并满足其新需求,如此,百特的产品才能在农药制剂行业始终保持领先。”“百特是典型的‘专精特新’企业,小而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百特在董青云总经理的带领下取得了很多靓丽的成绩,他们有一支专业的队伍,其激光粒度仪在国内销量稳居第一。我相信国内其他检测仪器设备也会取得如此突破,解决一系列‘卡脖子’的问题。我从百特身上看到了希望,这就是民族制造业的希望和代表。”后记应用研发是整个农药研发中重要的一环,但技术研发枯燥、充满不确定性,张小军何以坚持如今?他告诉笔者,一是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取得成绩的喜悦与满足感只是动力,内心的喜欢才是坚持的源泉;二是拥有优秀的平台和团队,团队的融洽相处与共同的荣誉感是研发成功的保障;三是要有视野,不断学习、借鉴、思考、总结才能持续提升与进步。这也是一位研发人员的基本素养。
  • 用户说|农药减量增效的关键在于“粒度分布及其控制”——访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张小军
    导读:丹东百特有多台激光粒度仪服役于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为农业制剂研究贡献百特力量。近日,某仪器相关媒体走进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中心主任张小军博士进行了深入交流,一起来看看百特用户的真实体验。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 张小军博士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有效防治病虫草害,保障粮食产量、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农药利用率低下,大部分通过径流、渗漏、飘移等流失,对环境、生物及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为降低农药使用量同时提高利用率,自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研究发现,农药制剂有效成分在喷施后形成的微粒粒度是影响药效的关键因素之一,合理控制粒度可充分发挥农药的药效潜能。为探究制剂粒度对农药施用效果的影响,近日,某仪器相关媒体走进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中心主任张小军博士进行了深入交流。10年间,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不足10亿元发展到66.4亿元,从原药、联销、分装,延伸到制剂研发、应用技术、农药出口、植保机械… … 2019年,公司十周年高峰论坛上,面对环保高压、新《农药管理条例》、供给侧结构改革等给农化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中农立华确立打造“科技立华、服务立华、绿色立华”以更好地服务三农。为落实科技创新战略,2020年10月,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实验室落成,研发中心设有制剂研发、产品化学检测、残留化学检测实验室三个区域,致力于制剂技术、植物保护产品及分析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为公司和行业提供更多技术支持与服务。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主任 张小军博士主要从事农药制剂研发、分析及应用技术工作,从业经历近20年,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农药减量增效的关键在于“粒度分布及其控制”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著名小麦科学家Noman K. Borlang曾说过:“没有农药,人类将面临饥饿的危险。”据美国农业部和世界粮农组织测算,停止使用农药将导致作物产量降低30%,农产品价格提高50%-70%;农药使用可挽回全世界农作物总产量30%~40%的损失。农药是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质,在当下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可或缺。我国为农药原料药生产大国,但原料药并不能直接使用,消费者终端实际使用的是制剂,农药制剂行业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关注;近15~20年来,中国在环境友好的农药制剂方面的进步很大。中农立华自主研发30%二甲戊灵悬浮剂、46%氟啶∙啶虫脒水分散粒剂等产品深耕市场多年,获得良好口碑,先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些成绩的背后离不开产品性能的精细化控制;此外,2020年6月由中农立华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天津立华牵头起草的《30%二甲戊灵悬浮剂》团体标准正式通过“CCPIA标准”委员会专家组评审,标准编号为T/CCPIA 046-2020。回顾我国农药发展历程,张小军说到:“我国农药研发及产业化取得了明显进展,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已成为继欧美、日本后,为数不多的具备农药创制能力的国家。聚焦农药制剂,研发水平进步则更快,我刚入行时,从业人员规模区区几百人,如今已超过5000人,为我国农药制剂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我国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如悬浮剂、悬乳剂、水乳剂以及水分散粒剂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在干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等新剂型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和应用案例。当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如研发体系不健全,精细化程度不够,系统研究人员欠缺,难以组建完整的研发团队等,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要完善的。”“我在全国制剂大会中提出,可控粒径对于制剂研发至关重要,也是衡量研发水平的重要体现。当前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提倡农药减量增效,大家开始关注制剂稀释后的界面性能,其实,液液、固液分散体系中有效成分的粒度对于制剂应用效果的影响也很大,粒度控制越小,比表面积越大,接触生物靶标越充分,防治效果越好。此外,针对一些低熔点化合物的制剂,粒度分布是判断其研发成功与否的关键。粒度控制可助力农药减量增效,也是未来农药制剂的发展方向之一。”张小军继续讲到。10多年的农药制剂研发检测和评价实践——静态光散射与图像颗粒分析技术粒径控制离不开粒度分析仪器的助力。张小军十余年间,先后使用过3台激光粒度仪和1台粒度粒形分析仪,均购自丹东百特仪器有限公司,目前实验室正在运行的是去年新购置的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仪与BT-1600静态图像颗粒分析系统。据张小军介绍,他用过的这3台激光粒度仪体积逐渐减小,性能则不断提升;期间还到访过百特两次,见证了这家国产仪器厂商的成长,感触最深的是企业近十年的发展之快,近日,百特12台顶级激光粒度分布仪批量出口德国,性能得到国外用户的充分认可,更为其国际化进程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农药制剂行业以应用技术为主,当初选购激光粒度仪时,操作人员比较关注仪器的重现性、数据可靠性、操作便利性、性价比几个重要指标。“同行交流是我们调研的主渠道,实践是检验仪器水平的重要标准。”张小军告诉笔者,“同大多数行业一样,在农药制剂细分领域,实验室在采购仪器时都会优先考虑进口品牌,但粒度分析产品不然。国产激光粒度仪在此领域占有率很高,尤其是百特的产品性价比高、售后服务到位、口碑好,所以值得信赖。另外,激光粒度仪的测试范围与准确度,以及不同剂型的通用性或者共用性,一台设备能否同时测定水溶性和油溶性的制剂、微米和纳米级的制剂等,都是研发人员关注的信息。经测试,百特的仪器可以满足我们的需求,还可以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针对不同粒径的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百特的激光粒度仪都能测定出科学可靠的数据,满足我们的评价要求;尤其结合图像分析仪,在评价低熔点、水溶性活性成分体系,以及颗粒长大、结晶等方面都能做出很好的判断,是农药制剂研发检测和评价中的利器。”实验人员正在操作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仪(图左)与BT-1600静态图像颗粒分析系统(图右)好仪器是用户和仪器企业一起“用”出来的除激光粒度仪及部分实验室常用设备外,实验室鲜见国产品牌的影子,张小军对此感慨良多:“好仪器是用出来的。百特成立26年之久,但发展最快的阶段是近十年,因为其仪器使用者越来越多,反馈与建议随之增多,促使仪器性能反复改进并优化。同样,各行业要给予其他国产仪器试错的机会,帮助其成长。”采访最后,谈及对百特产品和服务的改进建议,张小军坚定地说:“几乎没有,他们已经做的很好了”,他沉思片刻又说:“既然有这样一个问题,我就提一点,希望百特能深入农药制剂研发和生产检测单位,实地调研交流,线上线下联动,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收集客户在仪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及时了解并满足其新需求,如此,百特的产品才能在农药制剂行业始终保持领先。”“百特是典型的‘专精特新’企业,小而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百特在董青云总经理的带领下取得了很多靓丽的成绩,他们有一支专业的队伍,其激光粒度仪在国内销量稳居第一。我相信国内其他检测仪器设备也会取得如此突破,解决一系列‘卡脖子’的问题。我从百特身上看到了希望,这就是民族制造业的希望和代表。”后记应用研发是整个农药研发中重要的一环,但技术研发枯燥、充满不确定性,张小军何以坚持如今?他告诉笔者,一是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取得成绩的喜悦与满足感只是动力,内心的喜欢才是坚持的源泉;二是拥有优秀的平台和团队,团队的融洽相处与共同的荣誉感是研发成功的保障;三是要有视野,不断学习、借鉴、思考、总结才能持续提升与进步。这也是一位研发人员的基本素养。
  • 浙江省湖州颁布全市首部农药减量地方标准
    为响应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大力推进农药减量工作,颁布了全市首部水稻绿色防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该技术规程已于日前正式颁布实施。  据了解,绿色防控是指采取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环境友好型措施控制农作物病虫害的植物保护措施。绿色防控是持续控制病虫灾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促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是降低农药使用风险,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制定绿色防控地方标准对于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区农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是全省探索绿色防控的先行区,早在2012年,我区就在八里店南片开展试验示范工作。去年以来,全区水稻、小麦、蔬菜、茶叶等主要作物绿色防控融合面积超6.2万亩,并制定了整建制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施方案,整合资金用于整建制推动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工作。
  • 我国大米农药残留检测标准比日本苛刻
    大米是我们餐桌上“头号主角”,受到市民的关注。“近年来,通过国家和省部级检测机构调查,江苏的稻田重金属镉的含量是合格的,铅的超标土地也已经转移不再用于种植水稻。”江苏省农科院刘贤金副院长告诉记者,目前我省稻米质量安全的潜在威胁是农药残留。该院专家历时三年,找到了播撒农药技术的“黄金组合”,在保证“消灭”病虫害的前提下,成功将我省水稻种植期间用药从10次压缩到2—3次。“此外,我们还依托最精密的仪器,可以实现一次检测近大米500种农药残留,比日本的标准还‘苛刻’,这在全国还属于首次,也欢迎大米种植企业来检验。”  大米生产中的威胁是农药残留  2013年5月中国广东发现大量湖南产的含镉毒大米,一度引起轰动。镉通常通过废水排入环境中,再通过灌溉进入食物,水稻是典型的“受害作物”。其实不光是我国,日本也频频出现“镉大米”事件。  不光是镉、铅这样的重金属污染,现在的稻米还面临着农药残留的威胁。就江苏而言,目前按照最严格的国内外标准,江苏稻田重金属镉的含量是合格的 铅超标的土地也已经转移基本不再用于种植水稻。对江苏大米来说,目前最主要的威胁是农药残留,这对我省的稻米产业也产生巨大的安全标准挑战。  从10次减少到2—3次,大米“吃药”越来越少  想要控制稻米的农药残留,最有效的方法就算是“少打药”。以江苏为代表的长江中下游稻区,水稻的“生育期”长达6个月,由于天气的原因,一些重大病虫害发生的危害特别大。如果少打药,那虫害如何规避?  据了解,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科研人员建立了稻田全程施药操作规范标准化技术。以太仓稻区为例,采用“1+3+x”的减次减量施药模式,即在水稻移栽时进行一次杂草防除,到分蘖末期、拔节期等关键时间播撒相应农药等,这样水稻抽穗扬花后50天内都不用再打药了。与常规用药相比,至少减少3次用药,还降低了用工成本,比常规用药稻区增产5%以上。  日本大米VS国产大米,结果你想到了吗  一提到日本大米,很多人都觉得它肯定比我们地产大米要安全,不少去日本的人还抢购了不少大米。但是事实真是如此吗?在省农科院食检所, “史上最严格”的稻米“评选标准”会告诉你并不是这样。“我们利用最精密的高分辨仪器,可以实现一次检测近500种农药残留,这在水稻上还是首次。”刘贤金告诉记者,此前,我国实行的水稻农残检测有183种。日本检测300多种,而欧盟达到了500多种。“预计我们明年能够检测农残的种类将达到600多种。”  这种技术不光可以检测农药残留,铅、镉为代表的重金属,多氯联苯为代表的工业污染物都可以同时检测,最快三天就可以出检测报告。“前几年,浙江有水稻企业有大米要出口到日本,就曾经利用我们的技术做过检测,后来出口去了日本。”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曾经在超市随机购买过5种国产大米,和从日本带回来的大米品种一起做农残和重金属的检测,利用我们的技术和仪器、外国检测公司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测的结果都是同样安全。”
  • 应用:添加增效剂对防治桃蚜的减量增效作用
    研究背景桃蚜是桃树上最常见的害虫,对桃树的正常生长和产量有巨大的影响,且其还是多种植物病毒的主要传播媒介。氟啶虫酰胺是新型吡啶酰胺类化合物,对吡虫啉等新烟碱类产生抗性的蚜虫具有优异的防效。为了提高农药制剂的应用性能,进而提高农药的利用率,加入桶混增效剂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桶混增效剂可以通过降低药液的表面张力及减小药液喷洒在靶标表面的接触角来增加靶标与药液的接触面积,明显改善叶面的润湿、铺展、滞留和渗透等理化性能。从而增加防效,达到降低农药用量和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本文通过对七种不同增效剂与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进行桶混,评价桶混后界面性能及其对桃蚜的防治效果,为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的田间应用提供思路和参考。实验方法与仪器1.动态表面张力的测定动态表面张力是以时间为变量体现液体表面张力变化的一个物理量,用于评价液体运动特性。药液喷雾沉积的影响,通常可通过它们雾化效应和动态表面张力予以说明。目前在农药领域对于表面张力的关注,主要侧重于对药效的评价,通过药液动态表面张力的测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测评价制剂的药效。本文采用KRÜ SS动态表面张力仪BP100进行动态表面张力测定。2.静态表面张力的测定静态表面张力是指表面活性剂在界面达到吸附平衡时的最低表面张力,是用来测定表面活性剂静态吸附性能的重要参考指标。表面活性剂一般通过在界面吸附来改变界面性能,故此检测静态表面张力对桶混增效剂的应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文采用悬滴法,通过德国KRÜ SS光学接触角测量仪DSA100对稀释药液进行静态表面张力测定,重复测量3次取平均值。实验所设温度为20±1℃。3.接触角、黏附张力及黏附功的测定接触角是表面科学的重要参数之一,表征液体在固体表面的润湿性能。农药要发挥高的使用效率,首先要能在靶标物质上铺展和滞留,这就要求喷施的药液具有较好的润湿性,而接触角就是评价润湿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在20±1℃下,取药液滴于桃树叶片表面,利用KRÜ SS光学接触角测量仪DSA100测定20s时的平均接触角θ。并计算药液的黏附张力β和黏附功Wa。β=γcosθ (1)Wa=γ(cosθ+1)(2)式中:θ为液滴在叶片上的接触角,°;γ为药液的表面张力,mN/m。4.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桶混水分散粒剂制备增效剂1号~7号按照表1配制,将七种增效剂分别与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按表2进行混配,分别考察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分散粒剂及其与增效剂桶混后的界面性能。表1 七种桶混增效剂配制方案 表2 七种增效剂与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配比 结果与讨论1.动态表面张力动态表面张力能够反映药液表面张力随表面年龄的变化过程,可有效区分不同药液表面张力降低速率和效果,在评价田间施药喷雾效果中发挥重要作用。药液表面张力降低越快,越容易在有害生物表面润湿附着,起到提高农药有效利用率的作用。在(20±1)℃下,七种稀释药液的表面年龄与动态张力关系如图1所示。各增效剂与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桶混稀释药液的表面张力均随表面年龄的增加而减小。其中,增效剂4号和7号助剂体系的表面张力降低速率最快,且降低效果最好,推测其药液的润湿铺展效果会更好。 图1 七种增效剂与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桶混动态表面张力变化趋势。2.静态表面张力由表3可知,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稀释8000倍时,药液的静态表面张力为70.94 mN/m,其与纯水的表面张力72.3 mN/m相近。当加入桶混增效剂后,表面张力为35.68~42.77 mN/m,显著低于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表明加入增效剂可以降低供试药剂的表面张力,改善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药液对作物及靶标害虫表面疏水性蜡质层的亲和性,使药液更易润湿铺展。表3 七种桶混增效剂样品与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桶混下的静态表面张力(20℃) 3.接触角、黏附张力及黏附功的测定七种桶混增效剂中,增效剂7号和增效剂4号桶混体系的接触角较小(表4),分别为22.8°和23.2°。因此,两者黏附张力较大,分别为39.43 mN/m和34.23 mN/m。然而,增效剂7号黏附功大于增效剂4号的黏附功,为82.20 mJ/m2。这一结果表明增效剂可通过降低药液的静态表面张力和减小药液接触角来增强药液在靶标部位的黏附,从而延长药液在叶片及靶标上的附着和持留时间,以减少药液流失。表4 七种桶混增效剂与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桶混下的接触角、黏附张力及黏附功 结论一般农药制剂配方中只包含少量加工助剂,而这些助剂是针对农药的乳化性、悬浮性和润湿性等物理性状或指标而选择和优化的,其种类和含量并非根据靶标动植物而设计的。因此,只有添加桶混助剂才能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地以极大的灵活性克服特定条件下影响药效的因素,最大程度地发挥有效成分的生物活性,但不同种类桶混助剂增效作用机制不同,需要根据施药具体场景有针对性的添加。参考文献[1]李彦飞,冯泽腾,王国强,等.不同增效剂对46%氟啶虫酰胺啶虫脒水分散粒剂防治桃蚜的减量增效作用[J].现代农药,2023,22(06):42-45+70.
  •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第50届年会海南召开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273f6360-9005-450e-b310-2000b0224c62.jpg" title=" 1122656269_15232646268451n.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4月9日,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第50届年会在海口举行,图为会议现场。 /p p   4月9日,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简称CCPR)第50届年会在海口举行,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马爱国,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驻华副代表张忠军参加开幕并致辞,CCPR主席乔雄梧主持会议。 /p p   马爱国介绍,2017年我国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健全标准体系、推进减量增效、强化监督管理、推广绿色农药等措施,持续提高农药残留管控水平。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农业质量年”。我们将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农药残留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进一步履行好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职责,共同推进国际标准制定工作。 /p p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是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组建的食品安全国际标准机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下属专业委员会,一直致力于保护消费者健康,积极推动构建国际间安全、开放、公平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和食品贸易机制。本次会议是我国主办的第十二次会议,也是CCPR第50届年会。会议设13项议题,将审议吡虫啉等38种农药在食品和饲料中420余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期间还将召开国家及区域双边多边磋商会议和各种工作组会议。 /p 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大会主席科斯塔(Guilherme Costa)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了CCPR在制定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50年来,委员会先后制定了近5000项农药残留国际标准,成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中制定标准最多的综合主题委员会。 /p p   来自51个成员国、1个成员组织(欧盟)和13个国际组织等的3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代表团由来自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部门以及香港、澳门的专家组成。(陈政利) /p
  • 托普云农出席江苏省第21届农药与药械信息技术交流会 交流植保信息化技术成果
    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3月6日至7日,以“绿色防控,减量用药”为主题的“江苏省第二十一届农药与药械信息技术交流会”在南京国际会议中心如期进行,来自江苏省植保系统各植保站站长、技术人员,农垦集团代表、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等400多人参会。作为国内植保领域领先的行业代表,托普云农受邀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江苏省第21届农药与药械信息技术交流会现场 据悉,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和省“263”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型高效植保机械等,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会上,发布2018年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趋势和农药药械需求信息,展示新农药、高效植保机械等绿色防控产品,并就新农药、新助剂、新药械等绿色防控产品的应用技术进行交流。 在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中,病害、虫害、灾情等各类植保问题,长期困扰着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与设备研发推广,推动植保测报领域“机器换人”迫在眉睫。针对植保数据采集地点偏远、采集数据时效性差、基层测报员老龄化趋势明显痛点,托普云农研发出四情监测预警系统。在企业交流环节,托普云农副总经理朱旭华做《托普农业四情监测系统》演讲,向现场参会人员展示托普云农在植保工作上所取得成果,并就虫情监测设备、病情监测设备、墒情监测设备和灾情、苗情监测设备的植保信息化系统架构进行详细阐述。托普云农副总经理朱旭华在现场做《托普农业四情监测系统》演讲 在智能监测领域,托普云农研发出的农作物病虫害实时监控物联网设备、智能虫情测报灯、智能孢子捕捉仪等,因远程拍照、在线识别等前沿技术优势,受到植保机构、专家学者的广泛认可。托普云农副总经理朱旭华在现场表示,“现在我们的植保信息化监控预警系统可自动完成大田四情的图像及数据采集,并自动上传至云服务器,对作物实时远程监测与诊断,提供智能化、自动化管理决策”。 精准的田间设备数据采集、实时的大田四情监测、智能的大田实况分析,一系列的技术优势和便捷化操作,让托普云农植保信息化监控预警系统成为农业技术人员管理农业生产的“千里眼”和“听诊器”。现场托普云农还重点展示了智能虫情测报灯、智能孢子捕捉仪、茶园专用杀虫灯等智能监测设备。托普云农在现场展示智能孢子捕捉仪、智能虫情测报灯等智能监测设备托普云农建设的浙江嘉兴的水稻迁飞性害虫智能监测网虫情监测点 随着“互联网+农业”的快速发展,植保监控预警技术逐渐步入智能化阶段。在浙江嘉兴的水稻迁飞性害虫智能监测网虫情监测点,托普云农研发的国内首台智慧型人工智能(AI)水稻“两迁”害虫测报灯——智慧型虫情测报系统,因自动调焦拍照、自动监测虫子种类、数量及其扩散动态等领先技术,受到韩国农村振兴厅代表团的肯定与认可。长期走在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技术行业前沿的托普云农,未来将积极做好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设备和技术研发,为农业病虫害的发生与发展提供分析和预测支撑,持续推动我国植保信息化发展。
  • 绿色赋能,创新突破—百特参加第八届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加工技术研讨会
    第八届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加工技术研讨会经历了从延期到换址,于2022年8月22日在嘉兴成功举办。疫情时代下的每一次线下行业交流会议都很珍贵,丹东百特一直积极参与,与来自全国的近600位专家学者交流行业发展信息,聆听用户心声,共商“绿色赋能,创新突破”之道。制剂会每两年举办一届,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作为中国农药制剂行业规模最大的技术型会议,来自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多个科研单位的专家以及相关企业代表,参与了“助剂革新”、“技术装备”、“制剂工艺”、“纳米农药”等主题的热烈讨论。此次会议,丹东百特展出的是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分析仪。作为一款全能型激光粒度分析仪,Bettersize2600可搭配湿法、干法、溶剂型等不同进样系统,可以对原药、可湿性粉剂、水悬浮剂、水乳剂和油悬浮剂提供一站式的粒径测试解决方案。其重复性和准确性误差均小于0.5%(D50国标样),是粒径检测环节的可靠保障。当前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提倡农药减量增效,大家开始关注制剂稀释后的界面性能。其实,液液、固液分散体系中有效成分的粒度对于制剂应用效果的影响也很大,粒度控制越小,比表面积越大,接触生物靶标越充分,防治效果越好。此外,针对一些低熔点化合物的制剂,粒度分布是判断其研发成功与否的关键。粒度控制可助力农药减量增效,也是未来农药制剂的发展方向之一。图| Bettersize2600激光粒度分析仪此外,百特展台上备受关注的还有BeNano系列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分析仪和Bettersize2000S喷雾激光粒度分析仪。农药制剂纳米化是本次会议的热点,通过制剂纳米化可以改善难溶性农药的水溶性和分散性,能够改善叶面高效沉积和剂量传输,能够显著提高杀虫毒力和生物活性等等。百特BeNano系列产品不但能够实现纳米颗粒的精确检测,还可以提供制剂体系颗粒的Zeta电位情况,进而给出该体系悬浮稳定性的评价,可谓一机多用。图| BeNano 180 Zeta Pro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分析仪随着行业发展,农药飞防无人机植保领域的制剂研发以及对应的喷雾系统应用成为关注的热点,丹东百特Bettersize2000S喷雾激光粒度分析仪具备稳定的光路结构和高速捕捉雾滴散射光信号的能力,具有动态范围宽、准确性好、重复性高、操作简便、适用面广泛等突出特点,并具有自动对中和可任意调整测量区间功能。图| Bettersize2000S喷雾激光粒度分析仪一个行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大环境下行业生态的良性循环,也离不开行业内的诸多企业高效、通畅、友好的交流。通过制剂会上的交流,百特将继续提升农药制剂检测仪器的性能,为农药制剂行业的良性发展添砖加瓦。
  • “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将建一批重点实验室 配备仪器设备
    农药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广泛用于农业、林业、卫生等领域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为推进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制定了《“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将建设一批农药创新工程中心、部级农药应用创新重点实验室;推动校企共建协同创新实验室(基地),提升我国农药产业原始创新、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分区建设一批农药安全风险监测点,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全面推进农药标准体系建设,以农药评价、产品质量、安全使用、残留限量、环境风险为重点,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引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健全农药标准体系。《“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广泛用于农业、林业、卫生等领域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是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五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特制定本规划。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发展现状经过70年的发展,我国农药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农药生产、使用、出口大国。“十三五”期间,我国农药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农药创制能力不断增强,产品结构明显优化,在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农药原药、制剂、中间体等全链条生产体系。2020年全国农药生产企业170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93家,全国农药总产量170.5万吨(折百,下同),产值近3000亿元,利税超过200亿元,从业人员100万余人。农药产品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还出口到188个国家和地区,2020年出口量126.9万吨,出口额117亿美元。我国有11家企业进入全球农药行业20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品种产品结构逐步优化。2020年全国农药品种数量714个,比2010年增加97个。目前生产中使用的高毒剧毒化学农药(不含杀鼠剂)品种10个,比2010年减少13个,使用量占比由5%降到1%以下。截至2020年底,农药登记产品总数41885个,比2010年增加12688个。其中,登记的杀虫剂占比由53.2%降到43.5%,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由21.9%、21.1%和2.1%分别提高到26.0%、26.7%和2.8%。经营使用逐步规范。农药经营门店布局趋于合理,质量追溯体系初步建立,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购销台账管理全面推行。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药经营单位32.5万家,其中23.3万家纳入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农药质量合格率逐年提高。“十三五”时期,农药抽检合格率由84.2%提高到96.2%。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水平逐步提高,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研发创新取得新进展。目前我国农药基本形成仿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格局,改变了过去进口与仿制为主的局面。化学合成、生物发酵等新工艺、新技术取得突破,研发创制了毒氟磷、乙唑螨腈、环吡氟草酮、双唑草酮等50多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农药,现有的农药品种90%以上实现国产化。第二节 面临挑战“十四五”期间农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对农药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农药产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持续推进农药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生产企业小而散,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我国农药企业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一半以上的企业没有进入化工园区,规模以下企业数量占60%,部分企业处于环保敏感区域。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产能任务重,部分企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迁移,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品种结构老化,更新换代任务重。现有登记农药品种中,登记使用15年以上的占70%左右,农药产品同质化严重、抗药性上升、药效降低、用药量增加,残留和环境风险加大,亟需加快农药更新换代,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创新能力薄弱,转型升级任务重。农药源头创新、核心工艺、关键中间体合成技术等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农药创新投入不足,缺乏持续性的研发创新平台和机制,原始创新能力与农药生产大国地位不匹配。能耗双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给农药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转型升级压力大。支撑能力不足,农药监管任务重。多年来农药行业管理人员队伍、设施设备等支撑能力不足,监管体制机制不顺。“十三五”期间建设了10个省级农药风险监测中心,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多数省份和重点县缺乏必要的检验检测和信息化管理条件。第三节 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农药产业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突出,任务越来越繁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要农药稳定供给。“十四五”时期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小麦条锈病和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呈多发重发态势,防控任务重,需要持续稳定的农药生产供应。加之林草、卫生等领域需求增加,农药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绿色发展推动农药产业转型升级。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提供安全多样的农产品,对农药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转型升级带来了外部动力。营商环境优化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增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利于激发企业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自主创新,推进兼并重组,提高市场竞争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企业“走出去”。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日趋明显,共建“一带一路”和国际合作的深入推进,为我国农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优势产品出口,开展服务贸易,扩大产业境外布局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综上所述,“十四五”时期是加快农药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必须加强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谋划,立足农业绿色发展和重大病虫防控需要,创新思路、完善政策、强化支撑,着力构建现代农药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农药国内供给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现代农药产业体系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完善政策扶持,强化科技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推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农药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支撑。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市场监管,推进科学安全用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农药产业发展各环节,支持生物农药等绿色农药研发登记,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推进减量增效使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药生产方式和使用模式。——坚持高质量发展。优化生产布局,开发推广高效低毒农药替代高毒高风险农药,推进绿色化、智能化、连续化生产,着力打造农药产业升级版,培育大企业,创响大品牌。——坚持创新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创制新农药、开发新工艺、应用新技术。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网上便民化服务,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第三节 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对农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生产集约化。推进农药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中型生产企业。到2025年,着力培育10家产值超50亿元企业、50家超10亿元企业、100家超5亿元企业,园区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值提高10个百分点。——经营规范化。重点在粮食、蔬菜、水果、茶叶优势产区,打造农药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1万家,大力推行开方卖药、台账记录、追溯管理等规范化经营服务。到2025年,力争50%的农药经营门店实行标准化经营服务。——使用专业化。加强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普及,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着力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不断提高农药利用效率。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使用。——管理现代化。构建国家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完善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服务。健全管理制度,改善工作手段,形成上下一体、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农药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专栏 1 “十四五”农药产业发展主要指标主要指标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生产企业数量(个)17052500预期性农药经营单位(万家)32.530指导性农药产品登记数量(个)41885170.5生产领域24.822“十四五”时期,围绕农药产业发展的新目标,着力构建现代农药生产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安全使用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研发创新体系。第一节 构建现代农药生产体系(一)优化生产布局。根据国家级、省级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总体布局,引导农药企业入驻符合产业定位、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的合规园区,发挥园区区位优势和产业链优势,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加大退出高风险、高污染产能的力度,控制过剩产能。东部沿海地区,稳定化工园区农药发展,适度扩大优势园区规模,重点发展化学农药创制生产,淘汰落后产能。中西部地区,强化对入园农药项目的综合评估,严把生产许可关。优先发展生物农药产业和化学农药制剂加工,适度发展化学农药原药企业。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重点江河湖泊等环境敏感区,从严控制农药生产项目建设。专栏 2 发展农药产能重点园区(31个)华东江苏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淮安工业园区;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江西乐平工业园区、新干盐化工业城、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山东潍坊滨海化工产业园、商河化工产业园、汶上化工园区。(10个)华北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赵县经济开发区东区(赵县生物产业园);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4个)华中河南驻马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园(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湖北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宜都化工园。(3个)华南广东韶关南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2个)东北辽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安达经济开发区、佳木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西北陕西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玉门经济开发区(玉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西南四川广安新桥工业园区。(1个)(二)提高产业集中度。根据资源禀赋、交通物流、科技发展等生产要素条件,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政策扶持,着力打造一批农药产业集群,提高生产集约化水平。依托东部和环渤海地区先进技术和人才优势,培育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创新型、出口型企业。针对中西部生态要求和产业现状,重点培育一批生物农药优势企业和绿色农药制剂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全链条生产布局,推进农药企业集团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逐步改变农药企业多小散的格局。(三)调整产品结构。面向重大病虫防控和农药减量化要求,对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最新要求,支持发展高效低风险新型化学农药,大力发展生物农药,逐步淘汰退出抗性强、药效差、风险高的老旧农药品种和剂型,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充分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大力发展水基化、纳米化、超低容量、缓释等制剂,适应大中型施药器械和多元化用药需求。严格控制粉剂和有毒有害助剂的加工使用,逐步实现农药剂型的高效化、绿色化、无害化。专栏 3 农药产业发展指南优先发展生物农药:微生物农药(白僵菌、绿僵菌、枯草芽孢杆菌等)、农用抗生素(多杀霉素、春雷霉素等)、生物生化农药(性诱剂、植物诱抗剂等)、RNA及小肽类生物农药。化学农药:重点面向解决水稻螟虫、稻飞虱、小麦赤霉病、蔬菜小菜蛾、蓟马、烟粉虱、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治品种偏少和抗药性替代等需求,加快发展第四代烟碱类、双酰胺类、小分子仿生类杀虫剂及新型高效低风险杀菌剂、除草剂等。适度发展杀虫剂:敌百虫、乐果、毒死蜱、三唑磷、吡虫啉、阿维菌素、氟虫腈、丁硫克百威、氟苯虫酰胺、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啶虫脒、噻虫嗪、杀虫双等。杀菌剂:多菌灵、百菌清、福美双、福美锌、三唑醇、丙环唑、代森锰锌、石硫合剂、异菌脲等。除草剂:草甘膦、乙草胺、莠去津、丁草胺、2,4-滴、2甲4氯、莠灭净、麦草畏、甲草胺、敌草快、草铵膦、烯草酮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多效唑、复硝酚钠、丁酰肼等。杀鼠剂: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等。逐步退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克百威、灭多威、氧乐果、磷化铝、氯化苦;禁止壬基酚用于农药助剂。(四)推行绿色清洁生产。按照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原则,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工艺改造,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和工艺设备,促进农药生产清洁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大力推广微通道反应、高效催化、反应精馏成套技术,优化工艺设计和生产流程,鼓励设备更新,推动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减少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降低能耗。建立健全农药绿色标准体系,完善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农药产品质量,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动现有环境问题整改,促进农药绿色高质量发展。专栏 4 绿色生产技术1. 成套清洁生产技术开发。针对重大病虫草害、突发性病虫害、特色作物病虫害的防治需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农药原药品种,研究开发一批农药清洁生产成套技术。2. 绿色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定向转化/拆分技术、高效“三废”治理技术、农药副产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有毒有害物质(溶剂)替代技术、酶催化、反应精馏成套技术等,提高农药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水平。3. 连续化生产技术。针对农药行业的硝化、氯化、氧化、加氢等危险工艺过程,研究开发和应用微通道反应等新型反应器装备及连续流工艺技术,提升反应过程安全性、提高收率、降本增效,实现生产过程清洁化、精准化、绿色化。4.制剂加工智能化。研究开发高效环保加工的共性关键技术,鼓励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优化,建设农药制剂加工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第二节 规范农药经营服务体系(一)优化经营网点布局。按照农药风险管控和供应便民的要求,分区域分层级优化农药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布局,严格控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数量,在农产品优势产区和产粮大县合理布局农药经营门店数量,满足病虫草鼠害防治需求。完善农药供应链条,在农药需求量大、交通物流便捷地区布局一批农药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药经营社会化服务,促进农药经营由单纯的分散卖药行为向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技物结合服务转变。到2025年,农药经营单位数量不超过30万家,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数量控制在1.5万家以内,农药经营使用一体化企业达到2000家。(二)规范互联网农药经营。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的互联网经营农药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落实农药互联网经营平台管理责任,明确互联网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制定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和网络经营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推行农药网上实名购买、溯源管理。加强网络经营跨部门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防止互联网经营者违规销售农药造成安全隐患。(三)推进标准化门店建设。制定农药经营门店建设服务标准,在重点区域打造一批农药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提升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水平及开方卖药、指导服务水平。完善农药经营台账,健全农药可追溯平台,实现农药溯源管理。到2025年,全国农药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1万家以上,力争农药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覆盖率达到50%,果菜茶重点区域基本实现全覆盖。专栏 5 农药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建设布局专栏 8 健全农药监督管理体系1. 提升风险监测能力。通过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国家风险监测评估中心、区域风险监测中心(含站点)等项目,改扩建实验室等基础设施,更新仪器设备,建立数据平台,配备软硬件设备。完善抗药性监测体系。2. 优化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布局。统筹考虑农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原生态系统,优化试验单位区域布局和试验项目结构,满足不同类型农药登记试验的需要。第五节 建立农药研发创新体系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经济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和资源利用等要求,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农药产业发展中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引导企业加强新增产能、新设生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污染排放、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评价管理,上下联动、部门合力推进规划落实,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 农药残留量检测仪进农贸市场
    为了让西宁人吃上放心的蔬菜瓜果,截至目前,西宁市政府在气象巷、莫家街、小桥、珠玑巷等处的22个重点农贸市场设置了先进的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仪,为百姓编织起一道安全网。   8月21日一大早,西宁市珠玑巷市场的商贩们正忙着将刚刚批发来的蔬菜瓜果摆上货架。两名市场管理人员走进店铺,认真询问商户,蔬菜瓜果是从什么地方批发的,产地是哪里,并仔细记录下每一种果蔬的信息。随后,这两名工作人员挑了一些水果和蔬菜,拿回办公室检测农药残留量。   办公室里,工作人员曹玉新将每一样果蔬的表皮都切下一块,放进了装有检测溶液的试管里。浸泡片刻后,他将溶液放进一台仪器中,仪器旁的电脑屏幕上马上出现了一些曲线。曹玉新告诉记者,为了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珠玑巷市场按照西宁市政府的安排,从2008年11月就设立了农产品监测点并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监测把关。一旦发现农产品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市场会立即要求商户将不合格农产品下架,并交给工商等部门销毁,由工商等部门根据进货渠道将不合格农产品全部收回,以防不合格的农产品流向市场。   此外,政府还投资50万元,为部分涉农企业配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装备,从而为进一步落实蔬菜等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蔬菜生产源头追溯机制等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 “农药废水低排放技术开发”重点项目课题申请指南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 “农药废水低排放技术开发”重点项目 课题申请指南 一、指南说明 农药废水是非常典型的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难度大,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严重,已成为环保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研究开发农药废水低排放技术对于农药工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拟通过农药骨干品种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和废水预处理技术、深度处理技术以及综合治理集成技术开发,为农药行业实现清洁生产、减少废水排放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农药行业废水处理技术水平,满足农药行业节能减排的迫切需求,为农药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本项目拟支持草甘膦、百草枯、菊酯类农药、阿维菌素、吡虫啉、氯代吡啶类除草剂、毒死蜱等骨干农药品种清洁生产与废水低排放技术开发。项目国拨经费控制数5000万元,执行期为2008年12月到2010年12月。 二、指南内容 课题一、草甘膦废水低排放及母液回收利用技术开发 研究目标: 针对草甘膦原药生产中存在的废水排放量大的问题,开发草甘膦及其重要中间体亚氨基二乙腈和双甘膦的清洁生产工艺及废水低排放成套技术,并在20000吨/年以上草甘膦原药生产装置上进行集成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 通过反应器、催化剂等的创新提高亚氨基二乙腈的反应收率,研究开发亚氨基二乙腈母液回收利用及废水处理技术;优化双甘膦合成工艺,脱除双甘膦废水中的盐和甲醛,实现双甘膦废水循环利用;开发草甘膦母液的无害化、减量化技术;集成草甘膦废水综合处理技术并应用于20000吨/年以上规模的原药生产装置。 主要考核指标: (1) 草甘膦吨产品废水产生量减少50%,降低到11吨以下。 (2) 草甘膦吨产品末端废水排放量减少80%,不高于18吨(COD≤100mg/l)。 (3) 草甘膦吨产品COD排放量不高于1.8公斤。 (4) 草甘膦吨产品废水处理成本降低40%,不高于500元。 说明:本课题国拨经费控制数115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1:1。本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内草甘膦原药生产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 课题二、百草枯废水资源化成套技术开发 研究目标: 开发百草枯清洁生产工艺和废水资源化成套技术,应用在2000吨/年以上原药生产装置上。 主要研究内容: 通过催化剂及工艺条件的优化提高百草枯反应总收率,分离回收废水中残量百草枯、氰根离子和氨,实现中水回用和残液高效焚烧处理。 主要考核指标: (1) 百草枯吨产品工艺废水产生量减少50%,不大于3吨。 (2) 废水中氰根离子去除率≥95%。 (3) 焚烧炉排放尾气符合国家GB18484-2001《危险废弃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一级排放标准,处理每吨废水耗燃料油100kg以下,焚烧炉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 (4) 百草枯吨产品废水处理成本降低50%,不高于1500元。 说明:本课题国拨经费控制数100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1:1。本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内百草枯原药生产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 课题三、菊酯类农药废水综合治理技术开发 研究目标: 开发菊酯类农药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废水综合治理技术,并在3000吨/年以上菊酯类农药生产装置上获得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 优化菊酯类农药反应工艺,回收废水中的有效成分,有效集成活性污泥生物系统及其它废水深度处理技术,应用于3000吨/年以上菊酯类农药生产装置上。 主要考核指标: (1) 菊酯类农药吨产品废水产生量减少50%,不高于20吨。 (2) 菊酯类农药吨产品末端废水排放量减少95%,不高于20吨。 (3) 菊酯类农药吨产品COD排放量减少95%,不高于2公斤。 (4) 菊酯类农药吨产品废水处理成本降低20%,不高于2600元。 (5) 回收中间体异戊烯醇生产废水中的醋酸钠,回收率大于90%。 (6) 环化工艺产生的废水中N,N-二甲基乙酰胺(DMA)回收率大于80%,环化废水处理后DMA含量小于0.5%。 说明:本课题国拨经费控制数80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1:1。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内菊酯类农药原药生产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 课题四、阿维菌素新工艺及废水低排放技术开发 研究目标: 针对阿维菌素生产废水排放量大的问题,提高阿维菌素发酵效价,开发阿维菌素废水的催化氧化预处理技术、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技术,在80吨/年以上原药生产装置上进行集成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 开发阿维菌素菌种基因改造、诱变育种以及多尺度发酵等创新技术,提高提取收率,开发废水双膜处理及回用技术,开发废渣成肥应用技术。 主要考核指标: (1) 阿维菌素吨产品废水产生量减少50%,不高于400吨。 (2) 阿维菌素吨产品末端废水排放量减少50%,不高于360吨。 (3) 阿维菌素吨产品COD排放量减少80%,不高于30公斤。 (4) 阿维菌素吨产品废水处理成本降低45%,不高于5300元。 (5) 阿维菌素的平均效价达7000μg/ml。 (6) 发酵废渣灭活后制备的有机肥料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说明:本课题国拨经费控制数50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内阿维菌素原药生产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 课题五、吡虫啉创新工艺研究与废水治理技术开发 研究目标: 针对吡虫啉原药生产废水排放量大的问题,开发吡虫啉创新生产工艺和废水综合处理技术,在5000吨/年以上原药生产装置上进行集成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 优化催化剂和反应工艺条件,提高反应总收率,综合回收利用废水中的二甲基甲酰胺(DMF),集成废水催化氧化预处理技术和双膜生物反应器等深度处理技术,应用于5000吨/年以上原药生产装置。 主要考核指标: (1) 吡虫啉吨产品废水产生量减少65%,不高于10吨。 (2) 吡虫啉吨产品末端废水排放量减少85%,不高于100吨。 (3) 吡虫啉吨产品COD排放量减少85%,不高于10公斤。 (4) 吡虫啉吨产品废水处理成本降低55%,不高于1200元。 (5) DMF综合回收利用率80%以上。 说明:本课题国拨经费控制数60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1:1。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内吡虫啉原药生产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 课题六、氯代吡啶类除草剂废水综合治理与低排放技术 研究目标: 开发氯代吡啶类除草剂的创新生产工艺和废水综合处理技术,在2000吨/年以上原药生产装置上集成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 开发专用催化剂,改变反应溶剂,提高反应总收率;研究开发废水物理—化学相结合的综合处理技术,开发高氨氮废水中氨的回收利用技术。 主要考核指标: (1) 氯代吡啶类除草剂吨产品废水产生量减少60%,不高于12吨。 (2) 氯代吡啶类除草剂吨产品末端废水排放量减少70%,不高于30吨。 (3) 氯代吡啶类除草剂吨产品COD排放量减少80%,不高于3公斤。 (4) 氯代吡啶类除草剂吨产品废水处理成本降低50%,不高于3000元。 说明:本课题国拨经费控制数50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1:1。要求企业和研究单位联合申请,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内氯代吡啶类除草剂生产企业。 课题七、毒死蜱清洁生产与废水低排放技术开发 研究目标: 开发毒死蜱的清洁生产工艺及废水综合处理技术,集成应用于5000吨/年以上原药生产装置。 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提高原子利用率的新合成方法和高效催化剂,提高毒死蜱及其中间体乙基氯化物、三氯吡啶酚钠的反应收率,开发副产物单质硫的回收利用技术、废水综合治理技术和废水回用技术。 主要考核指标: (1) 毒死蜱吨产品废水产生量减少50%,不高于30吨。 (2) 毒死蜱吨产品末端废水排放量减少50%,不高于30吨。 (3) 毒死蜱吨产品COD排放量减少80%,不高于3公斤。 (4) 毒死蜱吨产品废水处理成本降低60%,不高于900元。 (5) 回收的单质硫含量大于95%。 说明:本课题国拨经费控制数450万元,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1:1。要求企业和研究单位联合申请,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内毒死蜱原药生产企业。 三、注意事项 1、本项目申请者应根据申请指南的规定和要求,按研究课题进行申请。 2、课题申请者应根据申请指南提出的研究课题、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主要考核指标等要求,编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 3、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单位与协作单位不得超过5家,并确定申请课题的依托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4、课题依托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5、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违反以下限项申请的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申请者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且在同一批发布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1项863计划课题或项目。 7、申请者提出的申请经费不得高于申请指南规定的经费控制额,并应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 8、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项目申请书,保证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项目进行重复申请。863计划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对单位在两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对个人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 9、申请程序和要求:课题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program.most.gov.cn。有关申请的程序、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 10、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2日17时。 11、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卞曙光 010-88372105 蒋志君 010-68338919 电子邮件: jeanbsg@htrdc.com 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 农残检测玩转大数据 两院士科普农药“电子身份证”
    “信息时代,农药残留检测面临着三大挑战——检测如何实现电子化、大数据报告生成如何实现自动化、农药残留风险溯源如何实现视频化。”  在日前召开的“第十三届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年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庞国芳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所长吴清平分析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检测面临的形势,并分别为如何有效检测果蔬农药残留和食源微生物“支招”。  信息化重塑检测手段  “农药残留定性鉴定的实物标准可用电子标准取代,实现农药残留检测电子化。利用非靶向农药残留高通量高分辨质谱技术,我们可以对150多种水果和蔬菜、1200种常用农药进行快速侦测。‘为符合一项标准,需购买400~500个农药标准品’的情况将一去不复返了。”庞国芳说。  农药残留检测电子化实施后,每一种农药都有自身独有的“电子身份证”,这个身份证包含了农药的保留时间、一级加和离子精确质量、同位素分布、同位素丰度和二级碎片(4~5)精确质量数及谱图。  检测的电子化取消了标准品做参比,改用电子标准定性鉴定,具有节省资源、减少污染、提高分析速度并且清洁高效等优势。  除此之外,科研人员还开发了农药残留质谱自动匹配定性鉴定软件。只要将软件植入仪器中就可以直接进行检测,通过将检测结果与农药质谱库比对,便可显示农药残留情况,实现了农药残留检测的高速度(半小时)、高通量(500种以上)、高精度(0.0001质荷比)、高可靠性(10个确正点以上)、高度信息化和自动化。  “以山东为例,未检出农药残留食品298例,占23.8% 有农药残留但未超标893例,占71.3% 有农药残留且超标61例,占4.9%??最常检出农药残留的种类为芹菜、青椒、番茄??其中芹菜在潍坊检出13种农药残留、在淄博检出16种农药残留??最常检出的农药为苯醚甲环唑、蚍虫林、甲基硫聚灵??”  电脑模拟人声详细汇报着农药残留检测情况,这是庞国芳团队的农药残留风险溯源实现视频化的创新成果。  以非靶向侦测技术为依托,把形成的农药残留数据库与中国地理信息技术数据库相关联,庞国芳团队开发建立了目标农药-食品名称-食品产地三维空间可视化自动生成软件,为风险溯源、残留预警、产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同时,《中国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在线制图系统》视频软件也实现了地图模块、农药图标模块和农药数据模块的互联互通,使农药残留情况一目了然。  大数据助力风险预测  由于高分辨质谱检测速度快、效率高,而且产生的是多维化的农药残留数据,例如产地、商品情况、目标农药等,而每一个农药残留数据又有大量的表征,因此产生的数据极多。  为此,科研人员建立了五个基础数据库为残留定性鉴定提供理论保障。  这五个数据库是:实验室检测数据库、农药信息数据库、多国农药最高残留限量(MRL)标准数据库、多国农产品分类数据库、地域信息数据库。  “为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全部来源于全国10个联盟实验室。这10个实验室完全统一,且操作规范。”庞国芳介绍道,通过实施封闭运行、循环侦测,保障了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数据库建立后,为了将数据表征出来,科研人员建立了智能分析系统。  据介绍,该系统分为四个层面:  一是五大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层面   二是通过信息化技术来表达的统计分析学层面   三是业务层面,规定了一项农药残留的指标要用24项表征具体描述   四是展示层面。  四个层面互联互通,可以快速准确地完成农药残留大数据的智能分析,显示检测结果。  目前,农药残留大数据库构建已具雏形,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284个区县,共600多个采样点 截至目前,共检测涵盖146种水果蔬菜的20000多批样品,其中400多种检出农药残留。样品数据具有代表性与普遍性,且能形成自动分析报告。  病原微生物防控是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需求。  针对我国食品微生物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不明、缺乏共性关键技术保障体系、重点行业亟待建立食品安全控制技术及工艺等问题,吴清平带领团队在全国45个城市进行了食品采样,最终收集了5000份样品,检测得出数据132988条。  “通过风险识别,我们发现速冻食品、肉与肉制品、熟食是最易被食源性致病菌污染的三类食品。”吴清平介绍。通过对分离菌株进行抗药性检测,研究人员发现我国食源性致病菌,如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的耐药性普遍较高。  以先进的环介导恒温扩增技术(LAMP技术)为依托,在检测特异性靶点选择上,吴清平团队对极易引发食源性疾病的牡蛎进行了重点研究,发现牡蛎鳃组织是很好的识别食源性微生物的靶点。  目前研究人员已经探明了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在食品中的分布规律、风险水平,获取并保藏菌种20000株以上 菌种信息清晰,涵盖了菌株来源、抗药性、血清型、毒力基因等方面,初步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食源性致病菌风险识别数据库。  两位院士一致认为,在信息时代,通过高通量快速检测建立起农药残留数据库与食源性致病微生物数据库,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和风险溯源的重要依凭。
  • “双控”目标下,欧美克仪器助力农药产业绿色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秋去冬至,北国万里雪飘,南国秋雨绵绵。由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主办的第二十一届全国农药交流会暨农化产品展览会(ACE)于2021年11月8日首次移师杭州国际博览中心盛大召开,并同期举办了中国农药市场供需形势分析论坛。作为全球农化行业的盛会,ACE已成为中国农化贸易与世界紧密连接的纽带。农药农资龙头企业、农化产品采购商、贸易商,农药生产研发设备供应商纷纷云集于此,共同聚焦农药供应链创新发展,追踪全球农药市场新动态。在“十四五”时期推进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的能耗双控政策迅速出台。农药行业的创新不仅要面向粮食安全、面向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更要与农药的减量增效和重大病虫害的防治相结合、与当前的双控政策相结合、与国家的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相结合。作为粒度检测与控制技术专家,欧美克仪器应邀携性能优越的纳米级粒度分析仪器NS-90Z纳米粒度及电位分析仪、飞防助剂喷雾测试专用DP-02喷雾粒度分析仪、适用于油悬浮剂农药检测的LS-609激光粒度分析仪+SCF-126B微量循环进样器三款高性能和广泛应用度的产品携手中国建材下属的苏州国建慧投矿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亮相此次行业盛会。在农药制剂研制过程中,粒度分布的控制对产品溶解性、化学反应速度、吸附性、贮藏稳定性、流变行为、生物活性等重要参数都有着显著的影响。此外随着农药行业纳米级产品的开发,对纳米级、亚微米级等超细颗粒分辨力高、灵敏度高的粒度检测仪器能更好地优化农药配方精细化路线,加快研究与环境友好易降解的农药助剂,提高农药制剂加工工艺。NS-90Z 纳米粒度及电位分析仪是欧美克仪器在成功引进和吸收马尔文帕纳科公司(Malvern Panalytical)纳米颗粒表征技术后,在NS-90纳米粒度分析仪基础上进一步增加Zeta电位测试功能而推出的新一款产品。NS-90Z具有优越的粒度和电位分析功能,能满足广大纳米材料、制剂开发和生产用户的颗粒粒度和表面电位的测试需求。NS-90Z融合马尔文帕纳科M3-PALS相位分析检测技术,并广泛采用全球化供应链的优质光电部件,例如进口雪崩式光电二极管(APD)检测器和He-Ne气体激光器等,加上精确的内部温控技术、密闭光纤光路以及先进软件算法,保障了数据的高重复性、准确性和灵敏度,使该型号仪器可以分析宽广的粒径、浓度及电位范围的样品。NS-90Z同时支持SOP标准操作,以及测量数据智能评估,方便用户使用。LS-609基础款激光粒度分析仪则是目前欧美克仪器在农药行业应用较广的主要仪器之一。LS-609拥有水平直线光路布置、透镜后傅立叶变换结构、全自动对中机构以及智能、友好、实用的软件功能,良好的测试性能和数据重复性,能够满足大多数农药水悬浮剂或油悬浮剂中颗粒的粒度分布检测要求。此外其搭配的SCF-126B耐腐蚀微量进样器将内部循环管路设计到尽可能短,并且搭配130ml的微量样品池容积很好地为采用油类和甲酯类介质进行相关产品分散和检测用户节省了成本、配合仪器的高测试性能和高灵敏度,该组合已经成为农药油悬浮剂产品检测用户众相青睐的宠儿。此外,欧美克DP-02型喷雾激光粒度分析仪是专门为雾滴的粒径分布的测量而设计的,测试范围为0.5-1500μm,具有可变距离的开放式测量区间,可选配导轨和辅助准直装置等相关的附件,以协助用户快速地进行仪器的架设及光学准直,缩短仪器准备时间,进一步保障了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并可根据应用现场情况改变结构,例如将光源发射和信号接受部分放置于一体的导轨或桁架上,或者分别放置于独立的台面或自行设计的移动装置上以实现不同应用场景的测试需求。在目前较热的农药飞防无人机植保用制剂及助剂产品研发以及相应的喷洒系统应用和无人机装置搭配相关的整体解决方案探索和发展的热潮中,欧美克仪器的DP-02型喷雾粒度分析仪也成为各相关科研院所,高校,无人机厂家以及制剂和助剂企业关注的热点。国家农业航空施药技术中心向国外专家展示风洞实验室及欧美克DP-02喷雾粒度仪中国农业大学-欧美克仪器飞防助剂性质药效研究联合实验室建立中国农业大学药械研究中心使用DP-02进行施药场景模拟南京农用机械所使用DP-02测试场景 作为多年深耕农药行业的专业粒度仪生产商,欧美克仪器始终在技术创新及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充分发挥着示范和带动作用,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农药制剂加工质量管理规范》(T/CCPIA 059—2020)已于2021年10月正式发布实施,对进一步提高农药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来,欧美克仪器将不忘初心,秉承“赢之有道”的核心价值观,通过专业、完善的粒度检测与控制技术解决方案,竭尽全力助力新时代农药行业的绿色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 各国封杀"有毒"食品 美国上网可查农药残留量
    2月28日,东莞对来自海南的7.5吨毒豆角进行了销毁,而在此前的2月26日,广州就已销毁了5.8吨毒豆角。   其实,在其他许多国家同样存在食品农药残留的问题,但不少国家在控制农药残留上总结出了一些好办法。不管是欧盟提出的“从农田到餐桌”,还是澳大利亚提出的“从牧场到餐桌”,都是通过严格管理、对违规者重判重罚、推广新知识新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保证食用者的健康和实现对环境的保护。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或地区都已组建了跨部委的国家食品安全局(或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来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项工作,也有助于各部门分工合作、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日 本   苹果编号备查   方可上市销售   2008年9月,日本爆出三笠食品公司为牟利将制造工业胶水用的受污染大米当食用米出售的“毒大米”丑闻。这些工业用米中含有高致癌性黄曲霉毒素、杀虫剂甲胺磷等有害物。这些大米有的被用作酿酒原料,有的被直接加工成点心。   日本农林水产省当时经过调查发现,问题大米已流入日本24个都府县,危害波及全国。   “毒大米”事件是食品公司将农药超标的非食用米当成食用米出售。而对于那些在生产之初就被定位为供消费者食用的产品来说,日本对农药残留的控制还是非常严格的。2006年,日本推出《食品中残留农药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的限量指标数量大幅增加,限量指标更为严格,门槛大幅提高。   例如在种植著名的“富士”苹果时,日本政府对农药等有害物质的控制极严,一般不允许果农使用。违者无论商家或农户都将受到极重的惩罚。同时,日本果农的“诚信”还要通过“组织”的保障:每逢收获季节,果农先将自己采摘的苹果分类后交到农协检验,农协对每户的苹果都编号备查,然后方可上市销售。   高科技也帮了日本果农的大忙,“富士”苹果园里一般都铺设有反光板,这一方面能保证苹果表皮色泽均匀,另一方面还可以驱赶某些种类的害虫 苹果上都套着纸袋,防止病虫害并提高营养。一些果农的草莓育苗大棚里都设有空调、自动浇水装置等,采用电脑控制,用机器检测苗体的病毒、虫害以及是否具有免疫力等。在开始选种时,果农也会选择抗病品种,在培育期就不需要喷洒太多农药。   美国   上网可查农药残留量   本报讯美国农产品在上市之前,都要经过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的严格抽查。如果抽检发现果蔬农药残留量超标,无论生产厂家有什么理由,FDA都不允许这批产品上市,还会对生产者进行巨额罚款和1年~3年内不许进入市场的惩罚。在如此严格的规定下,果农和菜农都不敢铤而走险。   美国环保署还专门设立了一个“农药残留网”,网友注册后就可以根据上市蔬果的批号在网上查到“农残最高限量”和某一批次产品的农药检测结果,信息非常详细。而且这个网站上的信息都是环保署、FDA和农业部提供的,权威可信。   欧盟   禁限用农药成分   达470多种   本报讯经过多年的探索,欧盟已经建立了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   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范围包括农作物的生态环境质量、生长、采收及加工的全过程。欧盟特别注重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抓住了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例如,去年11月,欧盟抽检发现一批由土耳其进口的梨子农药残留超标,残留量是欧盟规定标准的1400倍。在确定这批产品潜在“高风险”后,欧盟启动应急条例,立刻要求所有成员国对土耳其梨子加大检查力度,并对这些进口梨子的至少10%予以控制。在具体的检测结果出来以前,同一批次的梨子将一直被扣留。   2006年1月1日,欧盟食品安全新法规正式实施,主要涉及动物源性产品及可追溯体系等内容,将对进口食品的监控扩展到了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   近几年来,欧盟还出台了一系列法规,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农药,并严格规定了农药的使用范围和方法,对由于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的国家予以经济处罚。法国就曾被欧盟处以2800万欧元的罚款,原因是在法国西部布列塔尼地区发现一些河流的农药污染超标。   到了2009年,欧盟各成员国达成一项协议,从2009年开始禁止使用戊唑醇、噻虫啉等22种有毒物质制造农药,截至目前,欧盟禁止或限制使用销售的农药有效成分共达470多种。
  • 农药残留检测仪如何检测土豆农药残留
    农药残留检测仪如何检测土豆农药残留←←←点击查看产品详细参数以及信息  农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用于快速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仪器,可以有效地检测出食品中的多种农药残留。  土豆是一种重要的粮食作物,广泛应用于食品和饲料领域。然而,随着农药的广泛使用,土豆等农作物也容易受到农药的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农药残留检测仪应运而生,为食品安全把关。  一、农药残留检测仪的简介  农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专门用于快速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仪器,可以有效地检测出食品中的多种农药残留。该仪器采用先进的色谱技术或生物传感器技术,具有快速、准确、便携等优点,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和食品生产企业。  二、土豆农药残留的危害  土豆如果受到农药残留污染,不仅会影响其品质和口感,更重要的是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危害。例如,某些农药可能会对人体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产生毒害作用,甚至可能导致癌症等严重疾病。因此,对土豆中的农药残留进行检测至关重要。  三、土豆农药残留的检测步骤  样品处理:取适量土豆样品,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擦干表面水分,切成小块后放入研磨机中粉碎成粉末状。将粉碎后的样品放入专用试剂管中,加入适量提取液,充分摇匀后待测。  加样:使用前将检测卡和待检样本溶液恢复至室温,从包装袋中取出检测卡,将检测卡平放。用一次性滴管滴加适量待测液于加样孔中。加样后开始计时,一定时间后观察结果,一定时间后判读无效。加样后开始计时,一定时间内操作机器弹出滑到一定位置,放入胶体金卡读取数值、记录结果、打印出检测报告。注意:滴加样品的滴管必须一次性使用,防止出现交叉污染。  结果判读:观察结果时,根据检测线颜色变化与标准比色卡进行比较,以读取相应的结果。如果C线和T线都显色,则说明样品中农药残留量较高 如果C线不显色而T线显色,则说明样品中农药残留量较低 如果C线和T线都不显色或者只有一条线显色,则说明结果无效。四、农药残留检测仪的优势  快速准确:农药残留检测仪采用先进的色谱技术或生物传感器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检测出土豆中的农药残留量。  操作简便:该仪器设计简洁易用,普通工作人员即可轻松掌握。  高效便捷:农药残留检测仪具有自动识别功能,可以快速地检测出土豆中的农药残留种类和含量。  保障健康:通过农药残留检测仪对土豆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可以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总之,农药残留检测仪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该仪器对土豆进行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可以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为市场提供更多安全可靠的食品。
  • 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立项《茶青中32种农药残留量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四项多种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福州海关技术中心、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农科院共同向我会提案申请制定《茶青中 32种农药残留量测定 液相色谐-串联质诺法》《茶青中吡虫啉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法》《茶青中三氯杀螨醇的快速检测方法 胶体金法》《茶青中 28 种农药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茶青中多种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四项团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对该四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上述四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于4月26日批准立项,现在全国团体标准管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ttbz.org.cn/)及协会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7天(4月27 日-5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协会联系。同时欢迎与该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联系人:李贞森 13809506579 邮箱:272239096@qq.com附件第035号 关于《茶青中32种农药残留量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四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2).pdf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2023年4月27日
  • 欧美克激光粒度仪助力养殖业饲料用粮的减量增效
    3月15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关于推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工作的通知,重点下达了《饲料中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最主要目的是推进料中玉米豆粕减量替代,促进料粮保供稳市。这是基于粮食安全背景下的饲料粮替代方案的细则。2020年我国粮食进口创历史新高,累计进口超1.4亿吨,其中将近80%的农产品进口用于发展养殖业的饲料。有数据表面,饲料成本占据了养猪业成本的70~80%。提高农产品的生物利用率,从而减少粮食消耗,降低养殖成本的现代化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 与谷物粮食的生物利用率有关的因素包括畜禽的种质,饲养方式,饲料配方组成等等。饲料中多种原料的颗粒的尺寸控制亦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激光粒度仪作为传统筛分的高效替代解决方案,以其测试范围宽广、分析速度快、结果准确且受操作者影响小、重现性好、需要样品量少等优点,在饲料配方开发中的应用日益普及开来。饲料粒度如何影响饲料效率和养分利用?通过增加单位饲料体积的总表面积,达到饲料颗粒尺寸将提高养分的消化率。其原理是消化酶可作用于饲料中的营养物质更多的表面积,因此畜禽的消化系统会更好地消化饲料。蛋白质、能量和其他营养物质的消化率一般随着饲料颗粒尺寸的优化而提高,提高消化率一般能提高饲料转化率。同时,达到粒径配比可以影响饲料混合的均匀性,并减少向动物输送饲料时出现的营养成份分离。如果在饲料的生产过程中没有采取适当的颗粒粒径分布质控措施,提供均衡饮食的好处可能会丧失。 有研究表明1,不同粒径的玉米和高粱在生猪养殖的一个阶段(初始7~8kg养至23kg)单位重量产出的饲料的消耗量与饲料研磨粒径有关,如下图。粒径越大,养殖利用效率越低。每超过100微米,每头猪的饲料成本将增加约14元。如果生产商将饲料粒度从1000微米到700微米,每头猪养殖在该阶段可节省约40元。当然,饲料的粒度也并不是越细越好,一方面太细的研磨或碾碎会增加能源消耗,另一方面饲料颗粒过细会增加贮藏和喂食器设计的难度,甚至还可能增加育肥猪的溃疡发病率及呼吸困难。相比传统的筛网,激光粒度仪可以快速地分析饲料尺寸,对于多种不同类型饲料研磨加工的多工艺参数调整提供及时的指导,不仅可以提供颗粒尺寸的整体信息,还可以提供不同粒径上的颗粒含量信息(与饲料的混匀性相关),从而提高饲料品质。除此以外,有研究2指出,饲料的粒径不仅与畜禽的采食量、料重比及健康有关,也直接影响到畜禽的采食速度。如下图所示,在该研究中,鸡饲料的粒径在2~2.83mm显示出料重比,同时粒径越小,鸡的采食时间越长,采食速度越慢。 除此以外,畜禽饲养中使用到的必不可少的各种营养添加剂和药品,例如碳酸钙粉、膨润土粉、海泡石粉、脱脂骨粉、花生壳粉等,其中粒径分布与有效成份的生物利用度和代谢时间都是息息相关的。欧美克Topsizer Plus激光粒度仪引入了国际先进的光学设计,结合欧美克近30年的技术积累,采用全球化的供应链体系,保持了Topsizer量程宽、重复性好、分辨力高、真实测试性能强和智能化程度高等优点,拥有0.01~3600um超宽广范围内快速准确的饲料颗粒粒径分析能力,正在为我国饲料用粮食的减量增效提供应有的贡献。 参考:1. Ohh S.J., Allee G., Behnke K.C., Deyoe C.W. Effect of particle size of corn and sorghum grain on performance and digestibility of nutrients for weaned pigs. Journal of Animal Science. 57:2602. 田中智夫等。鶏の採食行動に及ぼす飼料粒度の影響。家畜の管理3. https://www.sohu.com/a/456221289_120122479
  • 德国IKA/艾卡:化学农药环境行为试验中的微量物质提取
    背景:某211高校农药环境行为实验室是农业部备案的全国13家出具农药环境评价报告的单位,主要研究农药环境对土壤、水体、生物的富集情况,在中国市场流通的农药必须有农药环境行为试验数据报告,同时实验室还负责对高风险农药的环境行为数据研究,提供数据,协助政府部门淘汰高风险农药的生产、流通。挑战:根据化学农药环境行为试验的要求需要在农药水环境下饲养体长1CM的斑马鱼定期取斑马鱼研磨后测量鱼体内的农药含量,即生物富集试验。根据试验国标,取1g斑马鱼(2-3条鱼),由于取样量少,加标量(1---10μg/Kg),这就为研磨带来了困难,如果研磨不均匀,提取剂无法渗透到鱼肉组织中,以至于试验后添加回收率40%--75%,RSD0.1无法满足国标试验要求。解决方案:经过一系列试验,实验员终于找到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只需要将斑马鱼放入离心管,加入提取剂,在IKA T18分散机的作用下,鱼肉与提取液充分混合,呈乳浊液状态,解决了使用研钵研磨需要外加液氮,研磨不均匀,研磨样品转移造成损失的问题,试验添加回收率高达98.0%,多次添加回收试验测量相对标准偏差,RSD0.02,试验效果良好。客户收益: 实验室李博士很高兴地介绍,以前使用研钵,研磨不充分,样品在研磨前还需要加入液氮冷却,费时费力,回收率低,重现性差,安全性差,使用IKA T18分散机后,样品被均匀分散,并且清洗也很方便,回收率也显著提高。 关于IKA ( www.ika.cn )IKA 集团是实验室前处理, 量热分析, 混合分散工业技术的市场领导者. 磁力搅拌器, 顶置式搅拌器, 分散均质机, 混匀器, 恒温摇床, 研磨机, 旋转蒸发仪, 加热板, 恒温循环器,量热仪, 实验室反应釜等相关产品构成了IKA 实验室分析的产品线, 而工业技术主要包括用于规模生产的混合设备, 分散乳化设备, 捏合设备, 以及从中试到扩大生产的整套解决方案. 集团总部位于德国南部的Staufen, 在美国,中国, 印度, 马来西亚, 日本, 韩国,巴西等国家都设有子公司.IKA 成立于1910年,IKA 集团现在可以自豪地回顾过去100年的历史。
  • 北京农药鉴定所农药质检中心通过评估
    北京农药鉴定所承担的部级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评估专家组”的现场考核评估。   4月7日,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刘克刚副主任率领评估专家组来我所对部级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专家组首先听取了魏启文副所长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管理档案和财务档案,实地检查了仪器设备到位和实际运行情况,并与我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   通过现场考核评估,专家组认为我所承担的部级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执行有力,进展较快,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达到了项目设计目标和要求。专家组并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计财、残留、环境、分析等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现场评估工作。
  • 修订后《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公布 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trong 农药管理条例 /strong /span /p p   (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一章 总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p p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p p   前款规定的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p p   (一)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 /p p   (二)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p p   (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 /p p   (四)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 /p p   (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p p   (六)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p p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p 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p p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p p   第五条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p p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p p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推进农药专业化使用,促进农药产业升级。 /p p   对在农药研制、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二章 农药登记 /strong /p p   第七条 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 /p p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p p   第八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农药登记评审。 /p p   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p p   (一)国务院农业、林业、卫生、环境保护、粮食、工业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推荐的农药产品化学、药效、毒理、残留、环境、质量标准和检测等方面的专家 /p p   (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 /p p   (三)国务院农业、林业、卫生、环境保护、粮食、工业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的代表。 /p p   农药登记评审规则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 /p p   第九条 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进行登记试验。 /p p   农药的登记试验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p p   新农药的登记试验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对试验的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试验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p p   第十条 登记试验应当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p p   与已取得中国农药登记的农药组成成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的农药,免予残留、环境试验,但已取得中国农药登记的农药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登记资料保护期内的,应当经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授权同意。 /p p   登记试验单位应当对登记试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p p   第十一条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试验报告、标签样张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等申请资料 申请新农药登记的,还应当提供农药标准品。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p p   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持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农药标准品以及在有关国家(地区)登记、使用的证明材料,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p p   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或者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当组织审查和登记评审,并自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登记证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p p   第十三条 农药登记证应当载明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登记证持有人、登记证号以及有效期等事项。 /p p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p p   农药登记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登记证。 /p p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告农药登记证核发、延续、变更情况以及有关的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号、残留限量规定、检验方法、经核准的标签等信息。 /p p   第十四条 新农药研制者可以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新农药的登记资料 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向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农药的登记资料。 /p p   第十五条 国家对取得首次登记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农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p p   自登记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登记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农药登记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p p   除下列情况外,登记机关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p p   (一)公共利益需要 /p p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章 农药生产 /strong /p p   第十六条 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鼓励和支持农药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 /p p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p p   (一)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p p   (二)有与所申请生产农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 /p p   (三)有对所申请生产农药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人员、仪器和设备 /p p   (四)有保证所申请生产农药质量的规章制度。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p p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生产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农药生产企业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p p   第十八条 农药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生产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以及有效期等事项。 /p p   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p p   农药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生产许可证。 /p p   第十九条 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p p   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 /p p   第二十条 农药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应当查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 /p p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原材料进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p p   第二十一条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农药产品与登记农药一致。农药出厂销售,应当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p p   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p p   第二十二条 农药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印制或者贴有标签。国家鼓励农药生产企业使用可回收的农药包装材料。 /p p   农药标签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以中文标注农药的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及其标识、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等内容。 /p p   剧毒、高毒农药以及使用技术要求严格的其他农药等限制使用农药的标签还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 /p p   第二十三条 农药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准的农药的标签内容,不得在农药的标签中标注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 /p p   农药包装过小,标签不能标注全部内容的,应当同时附具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当与经核准的标签内容一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四章 农药经营 /strong /p p   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p p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p p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p p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p p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p p   第二十五条 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经营者名称、住所、负责人、经营范围以及有效期等事项。 /p p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p p   农药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 /p p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其分支机构免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 /p p   第二十六条 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p p   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p p   第二十七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p p   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p p   经营卫生用农药的,不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p p   第二十八条 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任何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 /p p   经营卫生用农药的,应当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经营其他农药的,不得在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p p   第二十九条 境外企业不得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境外企业在中国销售农药的,应当依法在中国设立销售机构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国代理机构销售。 /p p   向中国出口的农药应当附具中文标签、说明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检验合格。禁止进口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 /p p   办理农药进出口海关申报手续,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五章 农药使用 /strong /p p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要求,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林业、粮食、卫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储粮、卫生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技术指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使用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 /p p   第三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植物保护、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向农药使用者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提高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水平。 /p p   国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人员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技术服务。 /p p   第三十二条 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p p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 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 /p p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设立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并对专业化病虫害防治和限制使用农药的配药、用药进行指导、规范和管理,提高病虫害防治水平。 /p p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药使用者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农药,减缓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抗药性。 /p p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p p   第三十三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 /p p   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者应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并逐步提供统一用药服务。 /p p   第三十四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p p   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 /p p   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p p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p p   第三十五条 农药使用者应当保护环境,保护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p p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p p   第三十六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当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农药使用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 /p p   国家鼓励其他农药使用者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p p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p p   第三十八条 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农药使用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 /p p   接到报告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造成农药中毒事故的,由农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对受到伤害的人员组织医疗救治 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造成储粮药剂使用事故和农作物药害事故的,分别由粮食、农业等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 /p p   第三十九条 因防治突发重大病虫害等紧急需要,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临时生产、使用规定数量的未取得登记或者禁用、限制使用的农药,必要时应当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决定临时限制出口或者临时进口规定数量、品种的农药。 /p p   前款规定的农药,应当在使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使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六章 监督管理 /strong /p p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调查统计农药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并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药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 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p p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p p   (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p p   (二)对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p p   (三)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p p   (四)查阅、复制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p p   (五)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p p   (六)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p p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农药召回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经营者和使用者,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 /p p   农药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农药有前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有关生产企业、供货人和购买人,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p p   农药使用者发现其使用的农药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经营者,并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 /p p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植物保护机构对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 /p p   发现已登记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撤销、变更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必要时应当决定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并予以公告。 /p p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农药: /p p   (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 /p p   (二)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 /p p   (三)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农药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不符。 /p p   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p p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 /p p   (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 /p p   (二)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 /p p   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 /p p   第四十六条 假农药、劣质农药和回收的农药废弃物等应当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处置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承担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不明确的,处置费用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p p   第四十七条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 /p p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七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一)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所辖行政区域的违法农药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p p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准予许可 /p p   (三)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p p   (四)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p p   第五十条 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农药登记评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从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除名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五十一条 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登记试验报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从登记试验单位中除名,5年内不再受理其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申请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p p   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p p   第五十三条 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p p   (一)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 /p p   (二)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 /p p   (三)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p p   (四)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p p   第五十四条 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p p   第五十五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p p   (二)经营假农药 /p p   (三)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p p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p p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p p   第五十六条 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五十七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p p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p p   (二)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p p   (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p p   (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p p   第五十八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p p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p p   (二)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p p   (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p p   (四)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p p   第五十九条 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5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登记证。 /p p   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境外企业向中国出口劣质农药情节严重或者出口假农药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吊销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p p   第六十条 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一)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p p   (二)使用禁用的农药 /p p   (三)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p p   (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 /p p   (五)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p p   (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p p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还应当没收禁用的农药。 /p p   第六十一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p p   第六十二条 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收缴或者予以吊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六十三条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p p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招用前款规定的人员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 /p p   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 /p p   第六十四条 生产、经营的农药造成农药使用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农药使用者可以向农药生产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农药经营者要求赔偿。属于农药生产企业责任的,农药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农药生产企业追偿 属于农药经营者责任的,农药生产企业赔偿后有权向农药经营者追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八章 附则 /strong /p p   第六十五条 申请农药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与登记试验单位协商确定登记试验费用。 /p p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p
  • 小心买到毒西瓜,农药残留速测仪检测西瓜农药残留
    如果问大家,夏天最喜欢吃什么水果,百分之八十会说是西瓜,尤其是冰镇后的西瓜,清凉可口,降温解暑。西瓜皮厚,几乎不会存在农药残留问题,身边人也大多数每天听说吃西瓜中毒的事情,但是却有发生,《齐鲁晚报》曾报道这样一篇新闻:2015年4月,山东青岛17位市民食用西瓜后出现呕吐头晕,甚至造成一名孕妇胎儿不保,经青岛食药监部门调查,初步判定为西瓜农药残留超标,药量过多或集中撒布在种子及根部附近时,西瓜易出现药害,可能造成农药残留超标,误食也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农药残留的检测推荐使用农药残留速测仪,使用农药残留速测仪检测西瓜,靠谱!生活中,识别“毒西瓜”还有很多方法,比如:  1、瓜皮上的黄绿条纹不均匀,切开后瓜瓤特别鲜艳,但瓜子却是白色的,吃起来没有甜味。  2、施用了膨大剂的西瓜个儿大,一般可达6~10公斤。一般重量在4公斤左右西瓜是正常的。  3、施用过激素的西瓜,由于喷洒农药和吸收不均匀,易出现歪瓜畸果,如两头不对称、中间凹陷、头尾膨大等,表面有色斑或色差大,这种歪瓜畸果不要买。正常的西瓜的外形应是球形或椭圆形的,且表面平整光滑。  4、人们食用西瓜时,若发现口感不好,尤其是舌头有麻感时,应立即停止食用,不可心存侥幸。  5.最后一点,也是非常重要非常专业性的一点,那就是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进行专业的检测。  托普云农的农药残留速测仪很多,其中NY-Ⅱ就非常受好评,该农药残留检测仪能够对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等农药残留物检测,有了它,大家就不会再买到毒西瓜了,有效保障百姓食品安全!
  • 中药不检农残致同仁堂等超标百倍 待规范
    &ldquo 中药材几千年来被崇尚自然和传统的中国人所信任,但这次的调查结果无疑伤害了原有的信任,&rdquo 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王婧说,&ldquo 现今农业种植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使得化学农业模式已经从瓜果蔬菜延伸到本该治病救人的中药材,这非常令人担忧。&rdquo 绿色和平于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在北京、昆明、杭州、天津、香港等九座城市购买了65个常用中药材作为样品,其中包括三七、金银花、枸杞、当归、白术等, 涉及包括同仁堂、云南白药、胡庆余堂、特安呐、九芝堂、天士力、采芝林、宏济堂、张仲景九个品牌的中药店,随后送往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实验室进行了农药残留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在65个样品中多达48个含有农药残留,占全部样品数的70%。32个样品都含有三种或以上农药残留,其中同仁堂、特安呐的三七花和三七粉,以及张仲景、云南白药和同仁堂的贡菊上均发现了超过25种农药残留。全部九个品牌的26个样品中发现了甲拌磷和克百威等六种禁止在中药材上使用的农药。与欧盟的农药最大残留标准相比,同仁堂三七花中检出的甲基硫菌灵超标500倍,云南白药金银花也超标100余倍。 同时,绿色和平通过对山东平邑金银花种植基地、宁夏中宁枸杞种植基地和云南文山三七种植基地的实地走访发现,中药材种植过程中的病虫害防治严重依赖化学农药的使用,农户多凭经验或农药店推荐用药,缺失来自政府及企业的专业指引和监管。而像同仁堂、云南白药、采芝林等多家大型中药品牌在产品收购过程中对农药残留没有任何标准,企业内部也不会做农药残留的相关检测,致使富含农残的中药材可以轻易进入流通环节。 &ldquo 中药种植领域所暴露出来的农药过度使用问题只是中国化学农业模式所暴露出问题的冰山一角,长此以往,必会酿成不可扭转的食品安全乃至生态和环境危机,&rdquo 王婧说,&ldquo 只有政府下决心实施严格的农药减量政策,引导化学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rdquo 绿色和平呼吁农业部等相关政府部门切实贯彻农药减量政策,加强农药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并且加大对生态农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同时呼吁各大中医药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建立并公开农药使用减量机制,清洁中药种植环境,确保产品安全以保护消费者人身健康。
  • 农药残留检测仪让农残无处遁形
    根据现在我们对于农药的了解,有大量的实验和科学证明农药残留对于我们人体的危害,过量的食用含有农药残留的食物是一定会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不仅是直接直接食用含有农药残留的食物长期接触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作物也有可能会造成农药中毒的现象发生。 农药残留检测仪器可以检测出,农作物,水果,蔬菜等食品中含有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残留情况及残留含量,可以及时检测并且将数据打印出来。十分适用于农户自身的检测和我们自己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的项目,在学校食堂,水果蔬菜批发市场的检测,生产基地的检测都可以运用,农药残留检测仪内置国家的检测标准方法,监测数据准确,放心。控制农药残留的方法之一就是加强对于农药残留的检测,让农药残留无所遁形。 对于农业田来说,如果说不使用农药会不会就不用担心农药残留的问题呢?答案是不可能,因为农药可以对农作物产生增产作用,可以使农作物提高提高30%-50%的生产量,促进了我们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使用农药造成农药残留的现象发生,所以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检测食物是否有农药残留含量是一种主流的趋势。
  • 两部委公布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2010年第13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5193—2010),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种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09.105 黄瓜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3 蔬菜、水果、食用油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5009.173 梨果、柑橘类水果中噻螨酮残留量的测定 GB/T 19648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9649 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SN 0279 出口水果中双甲脒残留量检验方法 SN 0499 出口水果蔬菜中百菌清残留量检验方法 SN 0592 出口粮谷及油籽中苯丁锡残留量检验方法 SN/T 1975 进出口食品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SN/T 1977 进出口水果和蔬菜中唑螨酯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2158 进出口食品中毒死蜱残留量检测方法 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LMBG §35)推荐官方分析方法(2002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残留物 pesticide residues 任何由于使用农药而在农产品及食品中出现的特定物质,包括被认为具有毒理学意义的农药衍生物,如农药转化物、代谢物、反应产物以及杂质等。 3.2 最大残留限量 maximium residue limits(MRLs) 在生产或保护商品过程中,按照农药使用的良好农业规范(GAP)使用农药后,允许农药在各种农产品及食品中或其表面残留的最大浓度。 3.3 每日允许摄入量 acceptable daily intakes(ADI) 人类每日摄入某物质至终生,而不产生可检测到的对健康产生危害的量,以每千克体重可摄入的量(毫克)表示,单位为mg/kg bw。 4 技术要求 每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如下。 4.1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4.1.1 主要用途:杀菌剂。 4.1.2 ADI:0 mg/kg bw~0.02 mg/kg bw。 4.1.3 残留物:百菌清。 4.1.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番 茄 5 黄 瓜 5 4.1.5 检测方法:按 NY/T 761、SN 0499、GB/T 5009.105规定的方法测定。 4.2 苯丁锡(fenbutatin oxide) 4.2.1 主要用途:杀螨剂。 4.2.2 ADI:0 mg/kg bw~0.03 mg/kg bw。 4.2.3 残留物:苯丁锡。 4.2.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番 茄 1* * 因无相关的监测方法,该限量为临时限量。 4.2.5 检测方法:参照 SN 0592规定的方法测定。 4.3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 4.3.1 主要用途:杀菌剂。 4.3.2 ADI:0 mg/kg bw~0.01 mg/kg bw。 4.3.3 残留物:苯醚甲环唑。 4.3.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梨 0.5 4.3.5 检测方法:按 GB/T 19648、GB/T 20769、SN/T 1975规定的方法执行。 4.4 丁硫克百威(carbosulfan) 4.4.1 主要用途:杀虫剂。 4.4.2 ADI:0 mg/kg bw~0.01 mg/kg bw。 4.4.3 残留物:丁硫克百威、克百威、3-羟基克百威的总和。 4.4.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棉 籽 0.05 4.4.5 检测方法:按LMBG §35规定的方法执行。 4.5 毒死蜱(chlorpyrifos) 4.5.1 主要用途:杀虫剂。 4.5.2 ADI:0 mg/kg bw~0.01 mg/kg bw。 4.5.3 残留物:毒死蜱。 4.5.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 5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柑 橘 1 4.5.5 检测方法:按 GB/T 5009.145、GB/T 19648、GB/T 20769、NY/T 761、SN/T 2158规定的方法执行。 4.6 氟酰胺(flutolanil) 4.6.1 主要用途:杀菌剂。 4.6.2 ADI:0 mg/kg bw~0.09 mg/kg bw。 4.6.3 残留物:氟酰胺。 4.6.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 6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糙 米 2 4.6.5 检测方法:按 GB/T 19649规定的方法执行。 4.7 抗蚜威(pirimicarb) 4.7.1 主要用途:杀虫剂。 4.7.2 ADI:0 mg/kg bw~0.02 mg/kg bw。 4.7.3 残留物:抗蚜威。 4.7.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 7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小 麦 0.05 4.7.5 检测方法:按 GB/T 19649规定的方法执行。 4.8 氯苯胺灵(chlorpropham) 4.8.1 主要用途:植物生长调节剂。 4.8.2 ADI:0 mg/kg bw~0.05 mg/kg bw。 4.8.3 残留物:氯苯胺灵。 4.8.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 8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马铃薯 30 4.8.5 检测方法:按 GB/T 19649规定的方法执行。 4.9 噻螨酮(hexythiazox) 4.9.1 主要用途:杀螨剂。 4.9.2 ADI:0 mg/kg bw~0.03 mg/kg bw。 4.9.3 残留物:噻螨酮。 4.9.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 9 食品名称最大残留限量,mg/kg 柑 橘 0.5 4.9.5 检测方法:按 GB/T 5009.173、GB/T 19648、GB/T 20769规定的方法执行。 4.10 双甲脒(amitraz) 4.10.1 主要用途:杀虫剂。 4.10.2 ADI:0 mg/kg bw~0.01 mg/kg bw。 4.10.3 残留物:双甲脒。 4.10.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 10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苹 果 0.5 柑 橘 0.5 棉 籽 0.5 4.10.5 检测方法:按 GB/T 5009.143、SN 0279规定的方法执行。 4.11 异菌脲(iprodione) 4.11.1 主要用途:杀菌剂。 4.11.2 ADI:0 mg/kg bw~0.06 mg/kg bw。 4.11.3 残留物:异菌脲。 4.11.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 11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苹 果 5 4.11.5 检测方法:按 GB/T 19648、NY/T 761规定的方法执行。 4.12 唑螨酯(fenpyroximate) 4.12.1 主要用途:杀螨剂。 4.12.2 ADI:0 mg/kg bw~0.01 mg/kg bw。 4.12.3 残留物:唑螨酯。 4.12.4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 12 食品名称 最大残留限量,mg/kg 苹 果 0.3 柑 橘 0.2 4.12.5 检测方法:按 GB/T 19648、GB/T 20769、SN/T 1977规定的方法执行。
  • 我国近两年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319项
    4月23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上海召开的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44届年会上致辞时透露,我国近两年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319项,已形成了以农药残留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组建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区域性定位监测网络,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陈晓华指出,保障农产品及食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是世界各国必须面对的共同责任。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农产品及食品安全,也有信心、有能力解决好这一关系民生、关系社会稳定发展的问题。   陈晓华表示,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愿与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分享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推进农药残留标准制定技术的互接互补,为构建国际间协调一致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保护消费者健康,推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的农产品及食品国际贸易机制,做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本次年会是中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席国主持召开的第6次会议,来自59个国家和地区,8个国际组织237名代表将审议27种农药在农产品中300多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草案,其中包括中国提交的氯氰菊酯在茶叶中、乙酰甲胺磷和甲胺磷在糙米中等3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并讨论农药在小范围种植作物上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导则、农药残留风险分析原则和农产品分类原则等12个议题。   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伯西• 米西卡(Percy Wachata Misika)出席会议并致辞,CCPR会议主席乔雄梧主持了会议。
  • 人参、黄芪、甘草配方颗粒“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应对方案上线
    10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批准颁布第二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11月2日,国家药典委发布公告,转发第二批36个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文件。 经岛津技术人员查询和整理,2020版药典“人参、黄芪、甘草”药材在【检查】项目处对“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有检测规定,两批配方颗粒国家标准中对“人参(第二批品种)、黄芪(蒙古黄芪)、甘草(甘草)”也有“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要求,同品种检测方法、项目、限量要求保持一致。 中药“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解决方案 面对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和2020版药典中人参、黄芪、甘草“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要求,岛津向广大用户提供全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分析仪器、色谱柱和应用方案。 分析仪器和色谱柱ECD-2010 Exceed 电子捕获检测器全新设计的内部结构带来更持久的耐用性、更优异的灵敏度、更宽泛的线性范围,实现良好的ECD性能。ECD池的结构优化,达到卓越的灵敏度。 人参“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应用实例 岛津按照人参品种“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标准建立了应用方案,结果如下:9种有机氯混合对照品溶液(100ppb)色谱图9种有机氯混合对照品溶液(1ppb)色谱图 参照《中国药典》的分析方法,采用色谱柱SH-1701 (30 m, 0.32 mm × 0.25 μm )分析 9 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两个相邻色谱峰的分离度均大于1.5,峰形和重现性良好,且在低浓度下(1 ppb)也能得到较好的峰形,满足《中国药典》需求。此方法可为9 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测定提供参考。 六六六(BHC)(α-BHC,β-BHC,γ-BHC, δ-BHC)、滴滴涕(DDT)(p,p' -DDE,p,p' -DDD,o,p' -DDT,p,p' -DDT)八个化合物属于禁用农药,可使用本方案对植物类药材和饮片中8个禁用农药化合物做初步筛查。 “12 种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 和“22 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应用方案 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同时参照《中国药典》四部2341通则“第二法 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色谱法)”、“22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分别建立了应用方案,为广大客户检测相应项目提供参考。12 种有机磷类农药混合对照溶液(1ppm)色谱图22 种有机氯类农药混合对照溶液(100ppb)色谱图
  • 我国将能在15分钟内测出蔬菜残留农药含量
    等到世博会举办时,市民将不用再担心蔬菜上的农药残留。记者11月23日获悉,由华东师范大学化学系金利通教授所带领的课题组,近日完成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仪的研制。作为世博科技专项课题,分析仪可以用于饮用水与蔬菜类等细菌含量和农药残留含量的检测,有望在世博会期间投入使用。   据介绍,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以后,蔬菜等食品的农药残留备受关注。目前普遍使用的便携式农药残留检测仪,单价要1.5万元左右,检测结果还很容易受到电压变化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常常导致同一品种检测不同次数就会有不同的结果,而且这些仪器构造都很复杂、操作繁琐、分析处理时间长,无法满足现场快速检测的需要。   目前市场上采用的快速检测法,通常只能确定是否有农药残留,但是灵敏度很低,对于不少常用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必须达到很高的浓度才能检出,检出的最低限度,甚至要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蔬菜中农药残留的最低限度,很容易造成假阴性结果,使检测形同虚设。而农药中的重金属离子、反应温度、酶的来源及活性等,也会影响测定结果,造成误检。   华东师大开发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只有一个智能手机大小,成本也只有国外产品的十分之一。农药在溶液中即使每公斤中只有0.13毫克的含量,也能够迅速地检测出来,检测时间只要15分钟。据悉,只要将蔬菜切碎,放入特制的溶液中浸泡10分钟左右,蔬菜中的农药就会被析入到溶液中,然后根据析入农药特有的色谱和对光线的放射,来确定蔬菜上的有机磷类农药是否超标。   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一起面世的细菌检测仪,检测大肠杆菌等细菌总数只要4个半小时,打破了原先国外产品完成一个检测周期需18个小时的纪录。一旦这些检测仪通过进一步性能测评,将可用于世博会期间的食品安全,而在完成产业化后,将可能走入普通家庭。
  •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开展2018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开展2018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strong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经研究,我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能力比对内容 /p p   (一)试验样品和标样 /p p   此次能力比对工作的试验样品为三环唑可湿性粉剂,样品和标样由我所统一提供,每个单位发放1个试验样品,每份样品约30克。各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对样品是否完好进行确认,如发现包装破损或有泄漏污染等无法测试的情况,请及时与我所联系。 /p p   (二)检测内容 /p p 各参加单位按照GB 20701-2006《三环唑可湿性粉剂》中“4.3三环唑质量分数的测定”方法进行,对试验样品按照标准规定的液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法分别测定三环唑质量分数,平行测定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p p   二、参加单位 /p p   具有农药质量检测能力的科研、生产、试验、检验检测等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p p   三、有关要求 /p p (  一)本次能力比对工作为自愿报名参加,参加单位须填写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报名表(见附件1),并向我所支付能力比对费用1900元,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质量比对和纳税人识别号,于4月30日前将报名表和银行汇款底单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我所质量审评处。 /p p   收款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p p   银行账号:11-040101040003558 /p p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p p   (二)试验样品将于5月中旬发放。各参加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开展试验,按要求撰写试验报告(见附件2),于5月31日前将试验报告(含电子版)提交至我所质量审评处。 /p p   (三)各参加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自律,独立开展试验。 /p p   四、其他事项 /p p   (一)我所对能力比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适时公布。 /p p   (二)我所对参加能力比对工作的单位进行统一编号,总结报告中比对结果均以编号标识,不显示单位名称。 /p p   (三)本通知及其相关附件可在中国农药信息网站(www.chinapesticide.org.cn)政务通知专栏查询和下载。 /p p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p p   联 系 人:姜宜飞、吴进龙 /p p strong    /strong 联系电话:010-59194072、59194073 /p p   传 真:010-59194064 /p p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0125) /p p   电子邮箱:icamazhiliang@126.com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bca07f76-158d-489f-9da6-a9c61b404700.docx" 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报名表.docx /a /p p     & nbsp & nbs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3/ueattachment/de8c8a62-39ec-44c9-8d70-05466e2f34a1.docx" 农药质量检测能力比对试验报告.docx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3月28日 /p
  • 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设备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的重点逐渐从数量转移到质量安全方面。目前,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主要是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二大类农药残留。国内用于农药残留的常用检测方法有气相色谱法和酶抑制法。气相色谱法成本高,适合用于定性定量检测 酶抑制法操作简便、成本低廉,适合用于定性的快速检测。实现对农产品中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监督,需要推行快速、简便、准确的检测方法,才能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  农药残留检测仪器设备就是依据国家标准方法(GB/T5009.199-2003)以及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粮农组织FAO残留农药检测标准、世界环境保护局EPA参照摄入量等要求来设计。采用酶抑制率比色法对水果、蔬菜等农林产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含量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  广泛应用于主要用于蔬菜、水果、茶叶、粮食、农副产品等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 此外还可用于果蔬茶生产基地和农贸批发销售市场现场检测,餐馆、学校、食堂、家庭果蔬加工前的安全速测等。  性能描述:  1、乙酰胆碱酯酶和丁酰胆碱酯酶试剂均可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农业部标准的要求。  2、自动判断样品是否合格,检测结果更加直观。  3、仪器具有100多种蔬菜名称菜单库,分类管理,并可按需添加或删除蔬菜名,编辑蔬菜名称,可直接打印出蔬菜名称。  4、检测通道:24个检测通道,可以同时测试多个样品,循环检测,即放即检,每个样品由程序控制分别独立工作,不会互相干扰。  5、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人性化操作,主控采用多核处理器,主频1.88Ghz,运转速度更快速,稳定性更强。  6、显示方式:7英寸高灵敏真彩触摸屏显示,人性化中文操作界面,读数直观、简单。  7、打印机采用串口5v打印,可选择手动打印或者自动打印,三分钟出打印结果,打印格式为检测人姓名、吸光度差值、检测时间、检测机构、样品名称及结果判定。  8、光源采用进口超高亮发光二极管,具有低功耗、高精度、稳定性强、光源可控可以关掉不使用的光源,响应速度快等优点。  9、智能恒流稳压,光强自动校准,长时间连续工作光源无温漂现象。  10、仪器具有GPRS远传功能,可实现数据远传平台,wifi联网功能,可将数据快速上传电脑,进行数据管理与统计。  11、采用USB2.0接口设计,方便数据的存贮和移动,并可随时与计算机直接相连,并且可用计算机控制仪器。实现数据查询、浏览、分析、统计、打印等。  12、智能化程度高,仪器具有自检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调零功能,具有自动检测重复性功能  13、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等。  14、采用DC12v直流供电,安全系统更高,并且配备6A锂电池充电器。  15、仪器具有重新校准、锁定、恢复出厂设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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