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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相关的资讯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规范发布
    关于发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9:2012)等认可规范的通知   相关认证机构:   经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准则《能源管理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9:2012)和认可指南文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CNAS-GC19:2012)。同时,为了明确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标识管理要求配合修订了《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CNAS-R01)。   上述三项认可规范文件将于2012年12月1日实施,认可规范文件电子版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认证机构及相关人员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2年11月23日
  • 《合格评定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合格评定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位委员、通讯成员及各有关单位: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正在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编号:20100251-T-469)。现将《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反馈表的电子文本于2013年6月28日前发送至标准起草组。   联系人:李燕   电话:010-67105238   电子邮件:liy@cnas.org.cn。   附件:   1. 《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2.编制说明.pdf   3.意见反馈表.pdf  2013年5月21日
  • 英国标准协会推出最新能源管理标准服务
    全球权威的认证机构英国标准协会(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简称BSI)近日宣布在全球推出基于首个国际公认的能源管理标准ISO 50001的服务。该标准能够帮助组织提高盈利能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ISO 50001将帮助各种规模的企业了解各个工作流程的基准能源使用量。该标准的制定旨在实施降低能耗的行动计划、实现目标和能源绩效指标,并识别、优先处理和记录各种能源绩效改善机会,从而实现节约。   各种全球性威胁、“十二五”期间我国确立的单位GDP能耗下降16%和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将17%的目标,以及《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能源立法与环境立法的相继颁布和实施,都推动了该标准的制定。通过实施该标准,各种规模的企业不仅有潜力实现大幅财务节约,还可以通过声明提升其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提高他们的声誉。   该标准是由来自世界各地60多个国家的能源管理专家花费数年时间共同建立起来的标准框架。预计该标准将取代BS EN 16001,考虑到两个标准相似之处,这将不会对欧洲标准的当前用户造成任何困扰。   BSI标准部总监迈克洛表示:“ISO 50001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全新的全球性标准。目前,全球各地的企业都在设法解决不断上升的能源成本,同时面临更加严苛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府法律,该标准将为这些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该标准明确规定了能够让任何组织立即开始节约资金的流程与实际操作手段。BSI将在全球为这些企业提供包括标准、培训、认证、软件以及一个用于节能验证的风筝标志在内的一揽子全套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据介绍,ISO 50001适用于处于任何地理位置、文化环境或社会条件的所有类型的组织。
  • SGS CEM & CMVP培训:从能源管理理论培训到现实成效
    CEM & CMVP培训:从能源管理理论培训到现实成效      -- SGS华南区首届能源管理精英论坛   中国广州2011年9月22日电 /美通社亚洲/ -- 近日,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SGS)在广州举办了华南区首届能源管理精英论坛,该活动得到了英国驻广州领事馆大力支持。能源管理精英论坛旨在为国际注册能源管理师(下简称CEM)和国际注册能效评估师(下简称CMVP)学员提供一个高端的交流平台,洞悉国内外最新的行业动态,推动前沿节能技术传播与应用,分享企业人才参与能源管理培训后的实战硕果,标志着SGS推行的通行国际的CEM和CMVP两个高端培训课程初见成效,它使企业从能源管理理论培训到现实成果,为SGS继续为国内企业开拓更多培训课程和为企业源源不断提升技术能源管理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SGS华南区首届能源管理精英会嘉宾合影   英国气候变化和能源部部长Phil Wynn Owen先生致辞   SGS中国区环境服务总监薛建先生、英国气候变化和能源部部长助理Phil Wynn Owen先生,分别代表主办方和支持方致辞。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能源管理专家华贲先生,做了以“十二五能源形势及珠三角低碳发展机遇”为主题的精彩开篇 来自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霍尼韦尔(天津)有限公司的代表作为节能技术提供方分享前沿的节能技术。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作为用能单位企业代表在会上做了精彩分享。当天精英论坛探讨和分享的话题涉及十二五企业面临的节能减排形势分析、节能新技术、企业能源管理的实际经验等等。   薛建总监表示,站在巨人肩膀,SGS凭借着超过130多年的第三方检测认证经验和高瞻远瞩的发展战略,很早就开始了能效与低碳领域的研究和服务开发,这次SGS举办的活动能得到英国驻广州领事馆的大力支持并分享英国成熟的技术和经验,体现了我们双方在节能减排领域共同的理念和追求,我认为此次活动意义深远,有助于我们各方共同努力促进能效与低碳人才培养和技术的推进。   在中国,社会各行各业节能意识不断强化,对节能管理水平提升需求不断上升,能源管理人员短缺成为十分突出的问题,尤其是那些高耗能行业,如钢铁、化工、建材、建筑和纺织等行业。由于预见中国企业将面临能源管理培训人才短缺和培训可能良莠不齐的现状,SGS早在就2008年把CEM引入中国,到目前为止已为企业培养了数百位注册能源管理师进而把知识用于企业节能减排项目。据美国能源工程师协会对其会员单位拥有CEM并行使管理前后的统计,注册能源管理师帮助企业有效节省能耗的比例在5~20%之间。继CEM培训项目后,SGS又在2009年引进了CMVP注册能效评估师课程,该课程的学员可以根据国际规程,客观地评估各种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保障节能量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利于企业用户和节能改造方就节能效果评估达成一致,也极大推动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推广。这两个能源管理培训的高端课程,为企业走上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带来了福音,颇受企业青睐和好评。   SGS始终致力于以专业检测认证技术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和谐共赢,2011年适逢SGS集团生根中国20周年,回顾这二十年历程,SGS秉承诚信的价值观,不断创新,锐意进取。低碳和能效领域解决方案的开拓正是体现企业战略发展成功和为中国发展贡献自身技术力量,我们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解决方案包括能源审计、节能量监测和验证、能效评估、能源管理培训、各类耗能系统现场及实验室测试等传统服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盘查、碳足迹等新兴服务。   相关链接   关于SGS   SGS集团是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是公认的质量和诚信的全球基准,拥有67,000多名员工、1,250多个分支机构和实验室,服务网络遍及全球。   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SGS集团和隶属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共同建成于1991年的合资公司,在中国设立了50多个分支机构和几十间实验室,拥有9,000多名训练有素的专家。   SGS的服务能力覆盖农产、矿产、石化、工业、消费品、汽车、生命科学等多个行业的供应链上下游。近年来,我们在环境、新能源、能效和低碳领域不断创新、锐意进取,致力于以专业的检测和认证服务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和谐共赢,为国内外企业、政府及机构提供全方位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   作为优秀的企业公民,SGS始终以负责任的态度经营企业、回馈社会。如在甘肃贾家屲地区援建校舍并长期派驻支教员工,切实改善当地教育条件 对办公场所进行能效评估和改造,减少碳排放 并在全国各分支机构持续开展捐资助学、扶贫帮困、赈灾救危、保护环境等公益活动。   凭借卓越的服务和可持续发展实践,公司荣膺 “最佳检验认证机构奖”、“最受信赖的外贸服务商”、“跨国公司中国贡献奖”、“快速反应公司奖及服务创新奖”、“中国最佳服务特色奖”、“中国外贸贡献奖”、“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社会责任优秀企业”、“中国最佳人力资源典范企业”、“最受企业欢迎培训机构”等荣誉,成绩斐然,贡献卓著。   关于CEM培训   作为国际最负盛名的高端管理培训课程之一,注册能源管理师(CEM)培训项目由美国能源工程师协会(AEE)于1981年引入美国 并沿用至今,受到了北美各国政府、节能及能源服务领域的广泛认可。SGS将其引入中国后,在原有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了与国内节能工作实际相结合的知识和案例,使学员既具备了先进务实的管理理念,又掌握了极具操作性的节能技术和方法。注册能源管理师培训从机电设备运行到财务账单分析等各能源消耗环节皆有涉及,从一线操作员、计量员,到专职能源管理人员直至企业的最高决策层,都能够从课程里学到能源管理专业知识,使能源用户上下协调一致,以最大限度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和巩固节能效果。   关于CMVP培训   注册能效评估师(CMVP)是由国际能效评估组织EVO(Efficiency Valuation Organization)开展的关于节能量检测和确认(M&V)的国际资质认证和考核,该证书是欧美等国采用节能量测量和验证规程(IPMVP)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得到了各界广泛的采纳和应用。IPMVP和M&V的概念在我国已传播多年,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逐步完善、各项相关奖励政策的相继实施以及各类型节能减排项目的大规模开展,对独立第三方节能量测量与验证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与时俱进的市场需求,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将CMVP课程引入国内。
  • BINDER成功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BINDER已在今年取得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这意味着公司在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方面已达到了较高标准,并积极地促进了环境保护。 能源和环保负责人Jens Breitkopf "这类认证其实意味着一份荣誉与责任,因为认证的要求非常严格。然而,我们绝不能在取得这一成功之后便停滞不前,还需要继续往取得下一次认证而不断努力。这意味着:必须遵循ISO50001和14001持续不断地改进!" 其成功的基础在于由管理层指定可认证的管理系统以及在能源和环保方面对管理政策进行拓展。对于每一项计划中的、有期限的和有针对性的措施,提供所需的资源已在公司内部对此进行沟通。在实施单个措施期间和之后,对这些措施进行评估,并在必要时加以纠正,以持续实现指定的目标。 举一个实例,公司在 2021年9月完全转向绿色电力,这意味着每年可减少600吨的二氧化碳排放。这项措施是由管理层发起的,这意味着设定了目标并制定了相应的预算。无数的过程以类似的方式启动,其目的都在于节约能源、更高效地使用能源以及保护环境。其他相关的实例还有为光伏系统购买电池储能装置,启用这类装置可以储存多余的太阳能并在电力高峰期使用。此外,BINDER的所有照明灯正在逐步转换为LED灯。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激励所有员工承担个人责任,并积极鼓励他们节约能源。副总裁 Peter Wimmer:“我们的使命是为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做出重大贡献——这自然包括环境保护。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多年来一直在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加可持续发展、更加绿色。自 2005 年以来,我们几乎一直在使用地热能源供暖,从去年开始,我们已经 100% 改用可再生电力。此外,我们目前正在扩大我们的光伏系统,建成后将成为图特林根地区最大的光伏系统。这将使我们能够自主生产部分电力。我们一直在努力改进。因此,这些认证是我们自然而然会迈出的一步,我们为此感到骄傲!”
  •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国标通过审查
    10月15日,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审定会。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的领导、全国能标委的委员、有关行业的专家以及标准起草人员等共计19人应邀出席了会议。   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是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能源科学管理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为强化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在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的领导和重点支持下,2005年,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了对GB/T 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修订工作,并于2006年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名称更改为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进一步扩大标准覆盖的范围。此后,全国能标委又陆续组织了钢铁、电力、石油石化、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制定了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国家标准,并颁布实施。《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是系列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国家标准之一,此外煤炭、造纸等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标准也正在组织制定中。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审定组由15名专家组成,全国能标委白荣春副主任委员担任审定组组长,审定组在听取了标准起草人所做的技术说明后,对标准进行了逐条审定,一致认为:   1.该标准依据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简称《通则》)的基本要求,对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通过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对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提高建筑材料行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该标准是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建筑材料行业特点,其中若干技术指标高于《通则》要求。该标准科学合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审定组一致通过该标准的审查。建议起草组根据审定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稿,尽快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 全国智慧能源云平台正式启动
    加速中国能源互联网建设,助力创建新常态下经济新模式   2015年2月10日,中国北京&mdash &mdash &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cloud.ieee1888.org)&rdquo 正式启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分别同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从标准认证和信息安全的高度对&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rdquo 提供战略支持。山东、北京、湖北、浙江、广东、四川、福建、甘肃和广东省佛山市等九个地区性联盟和九个区域性分平台也在启动仪式现场正式签约成立。   图为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王忠敏   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王忠敏介绍,我国是世界能源生产大国,也是能源消费大国,同时面临着能源资源禀赋不佳,优质能源不足,新能源技术落后和能源使用效率不高、碳排放过量,生态环境恶化等严重挑战。为此习近平主席提出了能源革命的要求。在2014中国APEC会议期间,习主席同美国奥巴马总统会见时,共同达成了中美关于碳排放的共识,这是一项&ldquo 突破性&rdquo 承诺。按照这项共识,中国承诺,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这对我国今后的发展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ldquo 挑战也是机遇&rdquo ,王忠敏理事长说,随着ICT和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必将促进传统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随着智慧能源产业的创新发展,以能源为先驱的产业互联网一定会应用而生,并为全面实现&ldquo 提升能效、降低碳排放&rdquo 的关键目标提供服务。   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2013年11月成立的创新型技术协作组织。发起单位是&ldquo 全国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联盟&rdquo 和&ldquo 下一代互联网产业创新联盟&rdquo 中以企业为主体的中坚力量。其宗旨是&ldquo 致力于搭建推进我国智慧能源产业创新发展,集公益性、服务性、学术性、研发性、拓展性为一体的非盈利的全国性技术平台&rdquo 。而所谓智慧能源是指应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能源的生产、存储、输送和使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并在大数据、云计算的基础上进行实时监测、报告和优化处理,以形成最佳状态、开放透明、去中心化和吸收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社会以及各界广泛自愿参与的综合性能源管理系统。利用这个综合管理系统可以获得一种新的能源生产和利用形式。智慧能源产业是多种产业复合共建的革命性创新产业,不但具有系统性、安全性、清洁性、经济性等特点,更具有未来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是传统能源及其相关产业的升级版。   早在2008年6月,以天地互连、中国电信等中国企业为首联合发起成立了以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为主题的IEEE 1888工作组,开始研究智慧能源国际标准。2011年3月,IEEE正式批准发布了编号为1888的&ldquo 泛在绿色社区网络&rdquo 国际标准。成为全球首个以绿色节能为宗旨,将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与节能环保产业相融合的创新型技术标准。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之后,迅速将这项标准转化为适合在中国推广应用的联盟标准。与此同时,该标准也在日本、印度、泰国和越南等国家陆续落地应用,并经国家标准委支持下,被国际标准组织ISO和IEC受理正式立项为国际标准。   IEEE 1888标准为智慧能源产业创新和能源互联网的建立搭建了桥梁和技术通道。在此基础上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应用推广工作,联合会员单位,研究出大量应用软件、控制原件、网关、智慧能源管控平台和节能减排控制系统等等,这些成果的共同特点就是基于IEEE 1888智慧能源国际标准。&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cloud.ieee1888.org)&rdquo 也将基于此建立而成。它将对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状况实行实时监控、可视化管理、开展数据分析、推行风险管理、健康诊断、促进提高能效、降低排放、低碳化管理等。平台基于IPv6、SDN、OpenStack、HTML5等互联网最新技术搭建,打破能源数据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从而减少数据资源浪费,防止弄虚作假、规避人为干预,通过挖掘真实可靠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数据,为全国各种能源生产和消费单位甚至为家庭提供直接服务,也为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创造了条件。   图为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天地互连董事长刘东   在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智慧能源国际峰会上,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天地互连董事长刘东代表联盟高调宣布,2015为中国能源互联网元年。他还根据中国互联网产业二十年来创新发展的数据推算,在不久的未来,中国能源互联网至少有20万亿产值的发展空间。   刘东介绍说,&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rdquo 的建立,是开启能源互联网的重要一步,也是联盟在实际落实启动能源互联网元年的具体步骤。通过&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rdquo 和各地分平台的建立和运行,将打通与此相关的各个产业链,加速能源互联网的落地部署。具体说,对产品提供商而言,可以通过&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rdquo 建立实时设备管理数据平台,打造全新销售服务模式 对用户单位而言,通过云平台可获得高性价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能源消耗的可追溯、可监控、可管理,从而降低成本、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技术服务公司而言,不但可以降低开发、建设和运营成本,还可以通过第三方的实时数据存储、分析、可视化管理等服务,使节能数据更有公信力,减少纠纷,实现效益最大化 对政府及金融机构而言,云平台能打破各自封闭的信息孤岛,把握能源生产和消费整体动向,掌握真实透明数据,实行有效监管和调控。这些数据还可以支持节能技术改造、节能量监测、核算和评价,支持碳交易的开展等等。由此带来的技术革新将带来更多的设备开发和服务创新,与此相伴的必然是大量社会财富的充分涌流。   与此同时,为保障和推动&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cloud.ieee1888.org)&rdquo 的创新发展,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还建立了以北京天地互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节能协会、济南大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澄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等十六个单位为代表的全国第一批智慧能源产业创新领军团队。为在联盟内部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还成立了标准与产业政策研究、区域平台建设技术指导、创新型人才培养和智慧能源产业基金等七个专门委员会,动员各方面力量,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进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与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新常态形势下,努力以现代信息和互联网技术为支撑,创建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目标的复合型新兴业态,从而&ldquo 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共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rdquo 的建立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有关领导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积极的支持,得到信息的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及互联网和通讯行业的机构、企业积极参与,纷纷表示,要在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旗帜下,共同为加速中国能源互联网建设,为推动中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显身手,作出贡献。据了解,本次启动仪式上确定的智慧能源产业创新领军团队、地区性联盟和区域性云平台只是第一批,还有更多的机构和企业正在申请和沟通,将很快加入到中国智慧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rdquo 中来。   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北京中关村管委会等相关部委和机构的领导,节能减排、低碳经济以及互联网和通讯行业的专家及相关企业代表出席了当天的启动仪式。仪式结束后,与会代表实地参观考察了设在北京中关村亦庄园区的&ldquo 全国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云平台&rdquo 。
  • 节能标准再升级!发改委发文要求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为持续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支撑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通知指出:要强化节能标准化工作数据支撑。落实好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分析、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制度,推动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鼓励用能单位依据标准开展能耗在线监测、能源管理中心等系统建设;要建立节能标准实施评估和反馈机制,指导相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建立节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法,面向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定期开展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作为标准更新升级的重要依据。公告原文如下: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持续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支撑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11月23日
  • 2013年认证机构管理工作会议通知发布
    各认证机构:   根据我委2013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7月召开全国认证机构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为使参会机构有更多的交流和讨论时间,今年的认证机构工作会议分两地召开,会议议题议程基本相同,会期均为两天。有工业产品认证业务的机构,于7月9-10日在哈尔滨参会 其他机构,于7月16-17日在贵阳参会(具体参会名单附后)。   哈尔滨的会议地点为哈尔滨华融饭店(地址:南岗区颐园街2号,酒店电话:0451-86291111),联系人:臧立钢,电话:0451-87978288、18545003060。   贵阳的会议地点为贵阳万丽酒店(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林城东路8号,酒店电话:0851-5558888),联系人:李莉,电话:0851-6769676,13339610667。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宣贯2013年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以来认证机构管理方面的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包括认证机构年度报告及社会责任报告情况,认证机构行政审批、认证市场监管相关工作,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及后续工作安排等。   (二)研讨完善认证机构组织治理结构,研讨修订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问题,讨论修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等问题。   (三)介绍有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规范、国际合作、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和加强认证行业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   三、参会人员。请各机构务必按照分配的参会地点参加会议。各机构参会人数为1名。   由于会议文件均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供,请参会人员自备电脑。   四、会议费用。参会人员会议费用自理。请参会人员于会期前一天报到。   五、会议报名。请各机构于7月5日(星期五)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我委认可监管部。   联系人:赵政、安东   联系电话:010-82262740、82262681   传真:010-82260736   附件:   1.认证机构参会地点分配方案.doc   2.认证机构工作会议参会回执.doc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 先河环保拟投资设立开展碳资产管理的公司
    先河环保1日发布公告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北京正合绿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设立上海碳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  设立公司的经营项目和范围为:碳排放权交易的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大碳排放交易所 (包括全国统一碳市场成立之前的各个试点交易所以及建成后的全国统一碳市场)交易的配额、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CER)等碳交易市场上可交易与流通的权益产品及相关衍生品的买卖。  公告显示,有限合伙规模:4,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北京正合绿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 万元,先河环保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996 万元。  对于此公司的设立的目的,先河环保称:  国家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 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生态环境部召开的 2021 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 议确定 2021 年要编制实施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迈入 2030 年碳达峰的 关键十年已经拉开序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在此期间起到重要的调控和助力作用, 也是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服务,目的在于通过借助合作方的资源优势和专业能力,整合公司内部有效资源,助力公司在碳资产管理服务相关业务的布局和发展,能够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度较大的产业链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关于北京正合绿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森林固碳服务;环保咨询; 会议服务;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基金委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2010年第4期应急项目开始申请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10年第4期应急研究项目《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研究》开始申请,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务必在2010年11月3-5日期间由各自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ISIS系统上传并确认,同时发送至应急研究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请在主题栏注明依托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 纸质版(一份)应在2010年11月5日前(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邮寄至管理科学部。   本课题重点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供求及价格分析   能源供求与价格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增强新能源供给能力,优化新能源消费结构,建立科学定价机制,发挥能源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完善新能源管理体制,实现新能源供需平衡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研究:(1)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供给能力分析 (2)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消费趋势预测 (3)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价格影响因素 (4)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   2. 车用动力电池技术的发展阶段与产业政策   电池技术的成熟程度决定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进程。客观评估中国车用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现状、所处阶段,准确判断其技术变革趋势,对及早确定车用电池技术发展路线、制定相关标准、确定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额度和补贴时间跨度极为重要。主要研究:(1)全球动力电池技术和产业化发展现状与趋势 (2)中国政府、企业等长期以来在车用动力电池技术领域进行的技术研发部署及进展 (3)中国动力电池技术、标准和产业化现状、所处阶段及产业政策。   3. 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   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保障。除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外,大部分新能源汽车都需要专用燃料并单独建设基础设施。因此,加快充电站网络、车辆维修服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研究:(1)国外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模式的经验总结和借鉴 (2)中国发展新能源汽车相关基础设施的现状和问题 (3)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结合的政策研究 (4)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基本政策。   4. 新能源汽车产品战略与商业模式   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发展必须建立在稳定和成长的市场需求基础上。因此,深入分析我国多层次、大纵深的市场特点,开发适合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借鉴国外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商业模式,研究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行为,培育下游需求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研究:(1)中国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产品战略 (2)影响消费者接受新能源汽车的关键因素及消费者意愿分析 (3)美、日、欧等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产品战略及商业模式借鉴 (4)中国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预测及商业模式选择。
  • 氢能正式纳入能源法,与三大能源同级管理
    2024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详情见 重磅!中国首部能源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明确符合本法的能源定义为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正式将氢能列入与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同级管理。草案还规定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目标,按年度监测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在能源科技创新领域,国家推动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国家建立重大能源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重大能源科技基础设施和能源技术研发、试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能源科技服务能力。国家支持先进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的应用,推动能源生产、供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和多种能源协同转换与集成互补。近年来,氢能的应用场景加速拓展,产业链中下游实现“多点开花”。我国首列氢能源市域列车成功达速试跑,实现全系统、全场景、多层级的性能验证;全球首个氢气品质移动检测车公开亮相,攻克可移动化气体痕量高精度分析技术的难题;国家能源氢储运创新平台组团上阵,推动我国氢储运关键技术自主化和产业链自控。据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氢能概念板块已有278家公司发布一季报,其中124家业绩增长,19家扭亏为盈,整体报喜比例超五成。其中凯大催化、富瑞特装、中持股份、青达环保等24股一季报净利润翻倍。
  • 企业质量管理要与“双碳”挂钩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双碳”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方方面面。基于《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完善标准计量体系”的要求,可以看出,各行业、每个企业在“双碳”进程中都不能置身度外,不仅要在减排降碳科技上下功夫,而且要在碳管理上做功课。特别是,标准、计量、质量、认证等都和“双碳”目标有关联,所以,应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企业这个主力军的作用,把企业质量管理与“双碳”挂钩,推广“碳知识普及、碳核查、产品碳足迹追踪、碳管理体系认证”这一企业“双碳四步管理模式”,助力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许多企业在碳管理方面认识尚有不足,尤其是缺少有效的碳管理工具,以及先进的管理思路、成形的管理体系和可借鉴的经验。因此,许多企业碳管理尚没有启动,或仍停留在初期阶段。国内企业碳管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缺少专门的碳管理部门,由此产生碳管理事务归口不清、流程不畅等问题。第二,专业人员缺失,填报结果可信度存疑。欠缺专业性,数据质量就无法保障。第三,企业碳管理标准不健全和计量不准,导致检测结果收集困难,影响碳核算。第四,企业碳核算的边界不明确,未建立完善的碳管理体系,也就谈不上碳认证。  其实,企业一直在质量管理上做工作,并积累了丰富经验。新发展阶段,企业高质量发展不能不考虑碳管理。那么,能否在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嫁接企业碳管理,本人认为这是一条积极可行的现实路径。基于以上问题,这里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达成共识,形成文化。把“双碳”纳入企业质量管理战略之中,明确企业“双碳”目标。把“双碳”文化与企业质量文化有机融合在一起。可以在企业中设立与企业首席质量官对等的“首席碳管员”,最好是企业首席质量官同时担任“首席碳管员”,工作可同步进行。  二是明确标准,开展核查。目标具体化就是指标。指标要有标准,才可计量。目前,“双碳”的主体标准多为国外标准。2014年4月,我国成立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委员会(SAC/TC 548),提出了相关标准。但是,企业如何结合单位实际,执行相关标准尚需进一步明晰。  三是追踪足迹,过程管理。“双碳”是企业追求的目标和要求,也是一个企业内部必须的功能。要转变一些企业只是零零碎碎地针对几个产品的碳足迹追踪的肤浅认识,要把碳足迹追踪渗透到企业产品生产和采供的全过程,管控各环节的碳排放量和碳吸收量,真正把“双碳”落到实处。  四是完善体系,积极认证。目前,《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并不能全部覆盖“双碳”领域,应执行针对企业的“双碳”管理体系。同时,碳排放和碳吸收的评价,需要发挥检测和认证的作用。碳标签已越来越为社会所认知,所以,要健全企业内部的碳管理职责,并积极开展碳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应该看到,在国家标准委已有的基础上,国家“双碳”计量产业中心、国家“双碳”产品质检中心已经开展了总体谋划工作。新时代,企业要在完善“双碳”管理体系标准基础上,学习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贯标,推广体系认证,并且将“双碳”作为多项工作的前置项,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双碳”管理水平。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目前企业碳管理人才的缺乏或力量不足,所以,一方面是积极培养企业自己的“双碳”队伍;另一方面,可以借力外部的涉碳服务机构。最后指出,“双碳”工作的开展,要结合目前数字时代的发展趋势,摸索出一条“中国企业双碳之路”。企业质量管理以前非常重视质量信息的地位和作用,在企业“双碳”之路上,也要继续强化碳信息管理功能,用数字化赋能“双碳”管理工作。
  • 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温室气体管控或将纳入环评管理!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方案指出:要建立健全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标准计量体系。研究制定重点领域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等核算核查类标准,低碳产品、企业、园区等评价类标准,低碳工艺流程等技术类标准,监测方法、设备等监测监控类标准,推动建立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此外,推动有色金属行业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原文如下:三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2〕153号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有关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现将《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2022年11月10日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工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围绕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总体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冶炼产能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节能降碳、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建设绿色制造体系为着力点,提高全产业链减污降碳协同效能,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双轮驱动。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完善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多措并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技术创新。发挥技术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强化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有色金属行业低碳零碳技术开发,增强关键共性技术供给,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坚持重点突破。强化全流程、全过程碳减排理念,紧盯能耗量大碳排放量大的大宗品种、冶炼等关键环节、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脆弱重点区域,精准施策突破碳达峰瓶颈问题,带动全行业能效和碳减排水平提升。  坚持有序推进。统筹考虑碳达峰工作与有色金属行业平稳运行、保障有效供给、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关系,尊重规律,实事求是,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冶炼产能规模。  1.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办法,研究差异化电解铝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压实地方政府、相关企业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参加)  2.防范重点品种冶炼产能无序扩张。防范铜、铅、锌、氧化铝等冶炼产能盲目扩张,加快建立防范产能严重过剩的市场化、法治化长效机制。强化工业硅、镁等行业政策引导,促进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新建和改扩建冶炼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政策规定,符合行业规范条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清洁运输、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等要求,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须同时符合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4.引导行业高效集约发展。强化低碳发展理念,修订完善行业规范条件,支持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促进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优势企业集聚。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或减碳战略合作。推动有色金属行业集中集聚发展,提高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形成规模效益,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产业协同耦合。鼓励原生与再生、冶炼与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减少中间产品物流运输、推广铝水直接合金化等短流程工艺、共用园区或电厂蒸汽等,建立有利于碳减排的协同发展模式,降低总体碳排放。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支持有色金属行业与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耦合发展,鼓励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实现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强化碳减排导向,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依据能效标杆水平,推动电解铝等行业改造升级。完善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引导电解铝等主要行业节能减排,加速低效产能退出。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环保绩效差、能效水平低、工艺落后的产能依法依规加快退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技术节能降碳。  7.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研究有色金属行业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图,开展余热回收等共性关键技术、氨法炼锌等前沿引领技术、原铝低碳冶炼等颠覆性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联合开展低碳技术创新和国际技术合作交流。围绕绿色冶金等重点领域,建设有色金属低碳制造业创新载体。(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动先进节能工艺技术改造,重点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铜锍连续吹炼、蓄热式竖罐炼镁等一批节能减排技术,进一步提高节能降碳水平。对技术节能降碳项目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应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 节能低碳技术重点方向铝:重点推广铝电解槽及氧化铝生产线大型化技术、铝电解能源管理关键技术、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节能技术,重点研发氧化铝无钙溶出、赤泥固碳除碱、铝冶炼中低位余热回收利用、原铝低碳冶炼等技术。铜:重点推广低品位铜矿绿色循环生物提铜技术、绿色高效短流程大型浮选装备成套技术、氧气底吹连续炼铜技术、铜锍连续吹炼技术、双炉连续炼铜技术、阳极炉纯氧燃烧技术、废杂铜低碳处理技术,重点研发铜火法冶炼中低位余热利用等技术。铅锌:重点推广锌精矿大型焙烧技术、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技术、以底吹为基础的富氧熔池熔炼技术、复杂多金属铁闪锌矿绿色高效炼锌新技术、锌二次资源萃取关键技术,重点研发难选冶难处理铅锌复合矿熔池熔炼、铅冶炼低碳还原、氨法炼锌、锌加压湿法冶金等技术。镁:重点推广大直径竖罐双蓄热底出渣镁冶炼技术,重点研发镁冶炼还原剂替代、再生镁提纯等技术。硅:重点推广大型矿热炉生产技术、余热回收发电技术,重点研发全密闭炉型、新型还原剂等技术。其他品种:重点推广短流程镍冶炼技术,重点研发离子型稀土矿绿色高效浸萃一体化新技术、海绵钛颠覆性制备等技术。  (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9.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燃煤窑炉以电代煤,提升用能电气化水平。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推进以气代煤。推动落后自备燃煤机组淘汰关停或采用清洁燃料替代。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推动电解铝行业从使用自备电向网电转化。支持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加强企业节能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鼓励消纳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逐步减少使用火电的电解铝产能。利用电解铝、工业硅等有色金属生产用电量大、负荷稳定等特点,支持企业参与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提高消纳能力。鼓励和引导有色金属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力争2025年、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25%、30%以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11.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完善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引导在废旧金属产量大的地区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布局一批区域回收预处理配送中心。完善再生有色金属原料标准,鼓励企业进口高品质再生资源,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提高保级利用水平。到2025年再生铜、再生铝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24%以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构建绿色清洁生产体系。引导有色金属生产企业选用绿色原辅料、技术、装备、物流,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对标国际领先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认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提高有色金属企业厂外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优化厂内物流运输结构,全面实施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建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下游行业选用绿色有色金属产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智能矿山和智能工厂建设,建立具有工艺流程优化、动态排产、能耗管理、质量优化等功能的智能生产系统,构建全产业链智能制造体系。探索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加强对企业碳排放在线实时监测,追踪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建立行业碳排放大数据中心。鼓励企业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利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加强能耗监控,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升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工作,细化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各地区要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落实措施。有色金属企业要强化低碳发展意识,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企业碳达峰目标和路径,行业龙头企业体现责任担当,统筹兼顾企业发展和碳达峰需要,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做好行业表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二)强化激励约束。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力度,支持有色金属企业开展低碳冶炼、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探索开展低碳绩效评价,鼓励地方对采用引领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的企业给予差别化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行电解铝等冶炼产品进口暂定零关税。完善电解铝、工业硅等进出口政策。研究将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品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手段,形成成本梯度,促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金融支持。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加强碳排放等信息对接,支持有色金属行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转型升级。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有序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研发,支持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有色金属行业低碳发展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绿色低碳项目落地。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鼓励重点企业编制低碳发展报告,完善碳排放信用监管机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标准计量体系。建立健全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标准计量体系。研究制定重点领域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等核算核查类标准,低碳产品、企业、园区等评价类标准,低碳工艺流程等技术类标准,监测方法、设备等监测监控类标准,碳排放限额、碳资产管理等管理服务类标准。制修订重点品种的能耗限额标准。建立完善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开展关键计量测试和评价技术研究,逐步建立健全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计量体系。推动建立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及时调整更新各类能源的碳排放系数,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化。强化标准实施,完善团体标准采信机制,推进重点标准技术水平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有色金属行业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加强低碳标准国际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公共服务。建设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面向重点领域提供产业咨询、碳排放核算、技术验证、分析检测、绿色评价、人才培训、金融投资等专业服务,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有色金属行业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碳排放核算、交易、管理等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加强碳排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参与组建低碳发展联盟等行业组织,通过技术交流、资源共享、产业耦合等方式推动协同降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示范引导。支持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企业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试点企业和园区给予支持,遴选公布一批低碳示范技术,培育一批标杆企业,打造一批标杆园区,为全行业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传播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大低碳技术、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等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行业协会支撑政府、服务企业作用,做好政策宣贯落实,通过多种形式增进行业共识,推动行业自律。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行业动态,积极回应舆情热点和群众合理关切,为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
  • 《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发布,为全球绿色发展注入“中国动力”(附全文)
    8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进行能源转型的背景、主要措施和历史性成就。立足于高质量发展,中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与此同时,中国的能源转型服务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持续深化绿色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做全球能源转型的推动者,携手各国共建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中国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转型的领导者”“中国正迅速将其庞大的经济朝着更环保的方向转型”……国际舆论称赞中国能源转型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白皮书》指出,中国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加速向主体能源迈进,新型电力系统为能源转型提供坚强支撑,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本世纪中叶,中国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成为主体能源,支撑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能源转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需要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稳中求进、久久为功。附全文:中国的能源转型(202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新时代中国能源转型之路  (一)能源转型是必由之路  (二)坚定不移加快能源转型  (三)中国能源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二、厚植能源绿色消费的底色  (一)强化节能降碳制度约束  (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提效  (三)培育绿色能源消费新模式  三、加快构建能源供给新体系  (一)推动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协同发展(三)提升能源系统韧性  四、大力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  (一)健全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二)加快能源转型科技创新  (三)打造能源产业升级新增长点  五、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  (一)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  (二)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  (三)加强能源转型法治保障  六、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中国为全球绿色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  (三)共同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前言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低碳发展关乎人类未来。工业革命以来,化石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有力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但也产生资源枯竭、气候变化、地缘政治冲突等问题。加快能源转型发展,实现能源永续利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世界经济提供不竭动力,已成为各国共识。新中国成立75年来,能源事业加快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能源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新时代能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顺应全球发展大势、适应时代要求的能源转型之路。中国的能源转型,立足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国的能源转型,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节约高效、绿色普惠的能源消费新模式,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的能源转型,服务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持续深化绿色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做全球能源转型的推动者,携手各国共建可持续能源的未来。中国尊重发展中国家自主选择符合国情的转型路径,以公平、公正、有序方式推进能源转型。为全面介绍十年来中国能源转型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分享中国能源转型的实践做法,发布本白皮书。一、新时代中国能源转型之路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绿色低碳、数智化、可持续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各国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不同,如何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既是共同的目标,也是面临的难题。中国提出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回答了世界之问、时代之问,展现了中国之治、大国担当。(一)能源转型是必由之路能源的开发利用,是人与自然互动的重要方面。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人类文明的每一次重大进步,往往伴随着能源开发利用方式的变革、主体能源的更替。经过长期发展,中国建立了煤、油、气、核、水、风、光等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体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澎湃动力。当前,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人均用能水平不高,工业化、城镇化尚未完成,未来一段时间能源需求仍将增长;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资源环境约束长期存在。应对这些困难挑战,根本要靠能源转型。中国的能源转型,注重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转换能源发展动力,推动主体能源从化石能源向非化石能源更替,这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迫切需要;是抢抓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主动担当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中国推进能源转型,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也不是能不能做,而是必须做。(二)坚定不移加快能源转型中国顺应全球能源发展大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着眼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推动能源发展方式逐步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适应时代要求的能源转型之路。中国的能源转型,坚持以下理念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能源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全社会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为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清洁可靠的用能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绿色低碳。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能源转型是关键。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着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能源转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目标。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充分用好一克煤、一滴油、一度电,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绿色低碳为导向,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坚持立足国情。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立足国内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补足能源储备调节短板,发挥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应对能源安全风险挑战。——坚持创新引领。创新是打开能源转型之门的“金钥匙”。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能源技术、产业、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新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成为带动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开放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扩大能源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变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三)中国能源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年来,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中国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效支撑了美丽中国建设。中国能源转型推动清洁能源发展驶入快车道。2023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4%,较2013年提高10.9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比重累计下降12.1个百分点。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9.2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7亿千瓦,占发电装机总量的58.2%。清洁能源发电量约3.8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为39.7%,比2013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左右。十年来,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增量一半以上,中国能源含“绿”量不断提升。中国能源转型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源饭碗越端越牢,一次能源生产能力十年增长了35%,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十年来,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约39万亿元,显著拉动了上下游产业链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增长。一系列能源领域重大工程建成投产,建立起完备的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新能源、水电、核电、输变电、新型储能等领域技术创新加快,推动清洁能源产业成长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支柱。中国能源转型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十年来,能源供需保持平衡,能源价格总体平稳,14亿多人的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国人均生活用电量从约500千瓦时增长到接近1000千瓦时,翻了一番,天然气用户达5.6亿人,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电力”指标排名上升到第12位。能源产业全面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总投资超千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2015年历史性解决全国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农村地区户用光伏规模达到1.2亿千瓦,涉及农户超过550万户,每年可为农户增收110亿元,增加就业岗位约200万个。不断满足群众绿色用能需求,2023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近80%,全国充电基础设施从不到10万台增加到近860万台。中国能源转型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十年来,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3克标准煤/千瓦时,先进机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水平与天然气发电机组限值相当。2013-2023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超过26%。持续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成品油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国燃煤锅炉减少8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基本完成平原地区冬季取暖散煤替代。能源资源实现绿色集约化开发,绿色开发技术广泛应用,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沙漠、戈壁、荒漠及采煤沉陷区推广“光伏+”生态修复新模式。PM2.5平均浓度累计下降54%,重污染天数下降了83%,有效支撑了美丽中国建设。中国能源转型为全球能源转型、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重要贡献。2023年中国能源转型投资达6760亿美元,是全球能源转型投资最多的国家。十年来,中国向全球提供优质的清洁能源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不断推动新能源技术快速迭代,有力促进全球风电、光伏成本大幅下降。中国持续扩大开放合作,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核电、水电、新能源等一大批标志性项目接连建成投产,2023年出口风电光伏产品助力其他国家减排二氧化碳约8.1亿吨。中国新能源产业不仅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作出了突出贡献。二、厚植能源绿色消费的底色绿色是生态文明的底色。中国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方式转型,着力转变对能源资源的路径依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强化节能降碳制度约束始终坚持节能优先方针,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上下功夫。用好能耗双控指挥棒。实施能耗双控是中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中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将能耗强度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并推动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十年来,中国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力发展节能降碳技术和产业,全面提高能源效率,能耗强度持续下降,累计节约能源消费约14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0亿吨。构建立体化节能管理体系。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等制度体系,明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管理要求,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提升各主体节能提效内生动力。发挥税收、金融等政策杠杆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节能提效投入力度。创新市场化节能方式。强化能效标准标识管理制度,不断推动节能领域标准制修订,以标准引领各环节各领域节能提效。截至2023年底,共计发布能耗限额、产品能效等国家标准335项,能效标识覆盖5大用能领域44类用能产品。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2023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比2013年翻了一番。(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提效节能提效要啃“硬骨头”。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作为全社会能源消耗的主体,是节能提效工作的“基本盘”。通过全面实施节能标准、推广先进能效产品、淘汰落后产能,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持续提升。深挖工业领域节能潜力。工业企业是节能提效的重中之重,持续推动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动生产工艺革新、流程再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组织重点企业提升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十年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超过36%,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平均降幅达9%以上。推广绿色节能建筑。中国正处于全球规模最大的城镇化进程中,为避免形成高碳锁定效应,中国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截至2023年底,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达326.8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既有建筑面积比例超过64%,较2013年提升了近30个百分点,累计建成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超过4370万平方米。全方位构建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流、出行需求不断增加,交通用能还将持续增长。中国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深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构建完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在城市客运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机动车排放标准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运输能耗强度不断下降,2023年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较2013年下降约19%。大力发展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加氢、加气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截至2023年底,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近860万台,加氢站超过450座。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优先采购绿色节能产品。截至2023年底,90%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5114家。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较2013年下降20.4%。(三)培育绿色能源消费新模式中国积极引导全社会优先使用绿色能源,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设定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目标,并监测评价其完成情况。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将绿色电力证书作为用能单位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和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将绿电消费作为评价、认证和标识绿色产品的重要依据和内容,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绿色能源和采购绿色产品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形成低碳零碳的能源消费模式。2022年北京冬奥会、2023年杭州亚运会均实现100%使用绿色电力。促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低碳化。工业领域以生产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环节为重点,实施高温热泵、电加热等电能替代,推动化工、冶金领域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应用。建筑领域广泛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电炊事等,积极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以电力、天然气、生物质、地热、工业余热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燃煤供暖,2023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近80%。交通运输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推行船舶、飞机靠港使用岸电。截至2023年底,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2040万辆,全国铁路电气化比例达73.8%。全社会终端用能电气化率达28%,十年来电气化水平提升约7个百分点。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节能降碳是一场贯穿整个社会的全民行动。中国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动全民持续提升节约意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普及节能理念和节能知识。鼓励公众绿色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组织109个城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其中考核达标城市97个,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三、加快构建能源供给新体系中国立足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把握好新能源和传统能源协调平衡,在保障能源可靠供应的同时推动能源转型。大力提升非化石能源的可靠替代能力,发挥化石能源支撑调节作用,加快构建多元清洁、安全韧性的能源供给新体系。(一)推动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推动风电、光伏发电跃升发展。中国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风电、光伏发电成为清洁能源的主力军。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以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规划建设4.5亿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群化发展,累计装机规模达3728万千瓦。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推广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光伏+农业”新模式,打开了农村新能源发展的广阔空间。截至2023年底,中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分别达4.41亿千瓦、6.09亿千瓦,合计较10年前增长了10倍。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超过2.5亿千瓦,占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40%以上。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科学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和大型水电站升级改造。截至2023年底,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3.7亿千瓦。稳步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截至2023年底,近4000座小水电完成改造升级,生态综合效益显著提升。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核电是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中国始终将核安全作为核电发展的生命线,坚持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最严格的标准发展核电,在运核电机组长期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沿海核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代表“中国名片”的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首批机组陆续投运,“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正在建设,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技术商业电站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建成投运。核能清洁供暖、供热等综合利用取得突破,核能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截至2023年底,在运核电装机容量5691万千瓦,是2013年底的3.9倍;在运在建总装机容量10033万千瓦。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发展。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稳步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和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截至2023年底,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414万千瓦。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清洁取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等发展生物天然气。有序推广应用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洁液体燃料。中深层地热开发取得新突破,建成一批以地热能为主的集中供暖项目。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二)促进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协同发展传统能源和新能源是互补、替代关系,大力发展新能源的同时,也要发挥好传统能源支撑和兜底保障作用,推动新能源和传统能源协同发展。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安全智能绿色现代化煤矿,实施矿区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十年来,全国原煤入洗率、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土地复垦率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安全利用,瓦斯抽采利用对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生态环保的综合效益不断显现。十年来,累计淘汰煤电落后产能超过1亿千瓦。积极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截至2023年底,95%以上煤电机组实现了超低排放,50%以上煤电机组具备深度调峰能力,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减少超过90%。推动油气绿色转型发展。原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天然气年产量连续七年增长超百亿立方米。推动绿色油气田建设,大力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建设“近零”排放油气田示范区。推进石油炼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可再生能源制氢、二氧化碳加氢制备化工产品等研发应用。科学规划、整体有序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分阶段实现从国Ⅲ到国Ⅵ的“三连升”,成品油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用不到10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近30年的成品油质量升级之路。推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协同发展。推动传统能源产业向综合能源系统转型,在资源富集地稳步实施风光水(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建设。在煤矿工业场地、采煤沉陷区、电厂闲置空地、油气矿区等区域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通过开发海上风电为油气平台提供绿色电力,为传统能源生产开发、加工转换提供清洁用能。探索氢能管道输送,在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三)提升能源系统韧性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力负荷特性变化,能源电力系统运行面临更多不确定性,亟须增强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不断提升能源系统安全运行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能源管网互联互通。为加强资源优化配置,中国加快建设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覆盖全国的能源网络基础设施,提升能源大范围远距离输送能力。形成“西电东送”北、中、南三大通道的跨省跨区输电格局,输电能力约3亿千瓦,建成20条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不断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形成以若干区域电网为主体、区域间有效互联的电网格局。基本形成油气“全国一张网”,油气资源优化配置和互济互保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长输油气管网总里程约19万公里,其中原油管道3.3万公里、成品油管道3.3万公里、天然气管道12.4万公里。提升能源储备应急能力。进一步健全以企业储备为主体、政府储备为补充、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有机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逐步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储备与商业储备并举的石油储备体系。加快构建地方政府、供气企业、管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各负其责的多层次天然气储气调峰体系。十年来,中国天然气储气能力实现翻番式增长。加强能源应急能力建设,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演练制度和应急调度机制,增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提升能源系统调节能力。深入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合理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截至2023年底,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火电装机容量近7亿千瓦,抽水蓄能装机容量5094万千瓦,新型储能规模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强化网间互补互济能力,挖掘可调节负荷、车网互动等需求侧响应能力。
  • 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5号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统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电网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现将《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黔党发〔2022〕24号)、《贵州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清单》等文件要求,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基础上,着力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着力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着力推进能源产业链减排,着力加快转变用能方式,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保障安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撑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是我省能源领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前提。需坚持系统观念,将安全发展贯穿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先立后破,坚持全省一盘棋,传统能源的转变应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之上。立足我省能源以煤炭、煤电为核心的实际情况,协调推进碳达峰各项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围绕我省“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明确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碳达峰的分步骤路线图和具体任务,系统谋划、稳妥实施,调动能源生产、消费、运行、管理等各方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实施。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加快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着力推动关键技术突破,促进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市场机制创新、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健全任务分解落实、过程监管和考核评价机制。  二、主要目标  按照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总体部署安排,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主要目标如下:  到2025年,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力争达到21.6%,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形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5%左右,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一)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针对不同的资源条件,加强设备选型研究,高海拔区域选择大功率抗凝冻低风速风机及配套高塔筒、长叶片,提高风资源开发效率,减少用地需求,推进集中式风电开发。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线路,综合考虑资源、土地、交通、电网送出消纳以及自然环境等建设条件,开发建设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利用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在时间上的互补特性,积极推动风光互补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大力推进光伏基地建设。以大型水电基地及现有(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 充分利用我省火电厂富裕通道容量,结合存量煤电及新增煤电布局与风光资源情况,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结合光伏场区岩溶、石漠化、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发展各类符合我省实际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积极打造农光、林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到2025年,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分别达到1080万千瓦、3100万千瓦 到2030年,力争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  (二)积极推动水电优化发展  研究推动流域梯级水电站扩机。优化挖掘梯级水电深度开发潜力,研究梯级水电系统性调整方案,研究开展水电扩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乌江干流等梯级水电优化开发,促进流域风电、光伏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十四五”积极开展乌江干流等梯级电站扩机的前期工作,力争到2030年扩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立足贵州水能资源优势及抽水蓄能站点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流域梯级水电站的梯级落差、水头衔接及库容情况,研究主要大中型梯级水电站建设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的可行性,及时将具备建设条件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滚动规划,形成常规纯抽蓄、混合式抽蓄和中小型抽蓄多元发展的抽水蓄能开发格局。“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贵阳抽水蓄能电站、黔南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开工建设。到2025年,全省水电总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增加到2400万千瓦以上,以水电与新能源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  (三)因地制宜推动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  积极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围绕城市功能区、城镇集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五区”驱动,以示范引领,通过试点推进,从单体到集群、从公共建筑到民用建筑,推动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应用场景的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建设,初步实现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到2025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 到2030年,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面积力争达到5000万平方米。  (四)有序发展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  推动核能工业供热应用示范,加快推进铜仁玉屏清洁热能项目建设 继续做好核电(大堆)厂址保护工作,结合国家内陆核电政策及省内需求,安全稳妥推进核能开发进度。开展氢能产业技术研究和重大技术联合攻关,推动全省氢能产业布局,打造“一轴、一带、三线”氢能产业发展核心地带,支持贵阳、安顺、六盘水等城市联合申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加强氢储能研发应用。  (五)适度引入区外清洁能源  依托中缅线输气管道推进海气入黔,拓展供应渠道,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及调节能力。加快打通川、渝地区页岩气入黔渠道,依托正安-道真-大磏输气管道积极引进重庆页岩气,加快推动黄莺乡-洛龙镇-镇南镇(务川)、重庆秀山县-铜仁松桃县、重庆酉阳县-铜仁沿河县输气管道等省际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研究论证泸州-毕节输气管道项目建设,提高川渝气入黔输量。到2025年,渝气入黔能力达10亿立方米/年。提前开展区外清洁电力入黔规划研究工作,统筹经济性与安全性,在适当时机引入适度规模清洁电力作为补充。  (六)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全省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提档升级,巩固满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提升电网适应新能源的动态稳定水平,推动清洁能源在全省范围内优化配置。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统筹考虑系统调节需求、电价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 有序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布局适当规模分布式天然气调峰电厂 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进新建集中式新能源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储能,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引导企业自备电厂、工业可控负荷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系统智能调度运行水平。积极推动电力系统各环节的数字化、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强电网柔性精细管控,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源协调,提高电网和各类电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充分消纳。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 到2030年,在建在运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400万千瓦左右。  专栏1:能源结构调整优化重点行动  推进大型光伏基地建设。结合太阳能资源及土地资源条件,大力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建设。  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镇宁、盘州、钟山、镇远、长顺、兴义、望谟、威宁、黔西、松桃等13个试点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推进城乡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在贵阳、遵义等重点城市中心城区高标准建设先进城市电网,推动城镇配电网与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改造,形成智慧高效、灵活可靠的现代城市电网。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增强电网智能控制水平,提高分布式风电光伏并网接纳能力。  加强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建设。在全面推进我省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及灵活性改造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研发应用。到2025年力争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 “十四五”期新增分布式气电装机50万千瓦,2025年气电装机达到106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贵阳(石厂坝)抽水蓄能电站、黔南(黄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  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整合分散需求响应资源,引导用户优化储用电模式,高比例释放居民、一般工商业用电负荷的弹性。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解铝、铁合金、多晶硅等电价敏感型高载能负荷改善生产工艺和流程,发挥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功能。开展工业可调节负荷、楼宇空调负荷、大数据中心负荷、用户侧储能、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示范。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3%以上。  四、强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  (七)推动能源科技创新  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攻关。聚焦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研发更高效、更经济、更可靠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先进发电和综合利用技术 攻克高效氢气制备、储运和燃料电池关键技术,推动氢能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攻关。加快新能源发电并网和主动支撑技术等电网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建设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网荷双向互动、智能高效的先进电网 突破能量型、功率型等储能本体和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满足能源系统不同应用场景储能发展需要。加强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开展煤炭绿色高效安全开采、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研发适合我省煤炭资源禀赋特点的机械化、智能化采煤掘进关键装备,突破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及规模化开发利用关键瓶颈技术,研发更高效率、更灵活、更低排放的煤基发电技术。加强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攻关。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能源融合发展,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智能化矿井运维平台、煤层气水平井采集系统、煤矿井下5G、贵州省能源数据中心等关键技术研究,完善“能源云”平台功能,推动煤炭、油气、电网等传统行业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深度融合,构建省级能源大数据智慧平台。  (八)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各类创新要素集聚融合、开放共享 聚焦煤矿绿色智能开采、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技术攻关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能源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揭榜挂帅”制度,开展省级重大能源技术和装备攻关,支持组建跨领域、跨学科攻关联合体, 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一流”高校等院所学校开展创新合作。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现代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争创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推广应用技术成果。强化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利技术申请、转让和许可、信息分享等机制,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探索设立省、市级绿色科创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示范。到2030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和装备,新增10个省级及以上能源科技创新平台。  专栏2: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重点行动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攻关。开展高海拔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对地质环境影响研究,岩溶复杂地层地埋管施工关键技术攻关,岩溶石山区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尾水回灌技术攻关,高水头、高压力、宽变幅的抽水蓄能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中深层地热能岩溶热储高效开发关键技术攻关等。  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攻关。建设国家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数字化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开展电能、风能、太阳能等多种能量流和由数据构成的信息流的深度融合的研究,突破新型电力系统多能源协同互补机理与调控、大规模新型电力系统信息物理仿真技术、能源系统多源异构数据聚合机制、数据融合分析机理、数据安全保护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初步打通源网荷储各个环节,实现多能源网的协同互动。  数字能源与综合能源技术。开展智能化矿井综合运维服务平台应用研究、贵州煤层气水平井智能排采及数据采集远传控制系统研制与应用,开展综合能源与数字能源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水、光”一体化技术示范研究、煤矿井下5G应用研究及示范、综合智慧能源运营平台、智慧能源站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氢能产业技术攻关。鼓励开展高效电解水制氢、生物质制氢等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鼓励超高压气态储运氢、固态/液态材料储运氢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支持依托航空航天技术优势,探索大规模低温液态储运氢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 支持氢气压缩机、储氢瓶/罐及加氢站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五、大力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  (九)加快煤炭绿色低碳智能开采  探索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支持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推进保水开采、先采气后采煤、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积极支持煤矿采矿权增列煤层气矿业权,实施综合开发。加强对现存矸石分质分级综合利用,强化外排土场治理,绿化矿区环境。鼓励利用废弃矿区开展新能源及储能项目开发建设。  (十)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大力发展精细高效煤炭分选,加快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利用,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 推动新建、技改煤矿建设配套洗选厂,加快落后洗选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步伐,实现生产安全与效率双提升。积极推广先进的中高硫煤及优质焦煤深度分选提质、煤泥水高效沉降及煤泥脱水、选煤厂智能化等技术,逐步提高原煤入洗率。到2025年原煤入选率达到100%,焦煤入洗率达到80%。推动煤系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粉煤灰在新型建筑材料中的应用,积极探索粉煤灰在农业、化工、环保等领域高值化利用途径 加强煤矸石在新型建材、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高值化利用。构建一批煤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技术,发挥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打造煤系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及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升煤炭清洁储装运卸水平。在毕水兴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新建、技改煤矿的规划设计优先考虑铁路或管状皮带运输,积极推进矿区运输公路硬化铺油。紧紧围绕煤炭储装运卸全流程治理,推进矿山储煤场所建设标准化、运输装卸无尘化,实现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闭环管理。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推动毕水兴煤炭资源深加工基地建设,推进中石化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等项目,加快盘南工业园区煤制氢示范项目实施。开展优质无烟煤及煤化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发展煤基新型功能材料,提升煤化工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推进煤化工产品高端化、多元化。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地区建立优质、低排放煤炭产品替代劣质散煤机制,推广使用先进炉具,减少散煤使用。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构建多途径、多通道减少民用散煤使用的格局。  (十一)加快煤电清洁高效发展  根据电力安全供应需要合理规划新建煤电,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积极推进66万千瓦高硫无烟煤示范机组建设,并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鼓励建设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机组。推动以原址扩能升级改造及多能互补方式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新建煤电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动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重点对省内现役30万千瓦级、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实施综合节能改造,鼓励现役亚临界煤电机组开展升参数改造,大幅提升热力系统效率,切实降低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有序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加强企业自备电厂调度运行管理。到 2025年,全省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达到 305克标准煤/千瓦时 到2030年,火电机组供电煤耗进一步降低。  (十二)推动能源产业全面节能降碳  加强电网老旧设备改造、用户表计轮换和接户线改造,深化同期线损管理。推动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煤炭的现代工业原料功能。加强煤层气、页岩气绿色开采技术工艺及装备应用。加快能源产业链数字化升级,推动实现能源系统实时监测、智能调控和优化运行,提高能源系统整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到 2025年,全省电网综合线损率降至4.65%左右 到2030年,电网综合线损率进一步降低。  (十三)加强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快利用采煤沉陷区、关闭退出煤矿、露天矿排土场及周边地区开展新能源建设,鼓励“新能源+荒漠绿化、土壤改良、地灾治理” 等协同开发,建设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储能、植物碳汇相结合的新能源项目。探索利用退役煤电场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储能或风光设施,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电站、小水电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煤炭和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十四)加强能源领域碳排放计量监测  积极开展能源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探索建立我省能源领域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核算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 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方法研究,规范后争取纳入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区域和重点行业碳排放计量体系,建立健全能源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体系,开展碳排放信息监测和评价管理,建立碳排放台账 积极推进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退役的全过程碳管理。倡导开展同行业碳排放强度对标,鼓励重点能源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  专栏3:能源产业链碳减排重点行动  煤矿绿色高效转型。因地制宜推广保水开采、先采气后采煤、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应用。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推进黔西南、遵义等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推广节水、节材和节能设备。结合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光伏覆盖等实现矿区减碳增汇。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中石化织金50万吨/年聚乙醇酸、黔希煤化工40万吨/年聚碳酸酯、兴仁60万吨/年煤制烯烃、盘州500万吨/年煤焦化一体化和兴义宜化、兴化搬迁入园及六盘水煤焦化一体化产业集聚区等项目,加快盘南工业园区煤制氢示范项目实施。  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的煤耗标准,新建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全面梳理存量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水平,因地制宜对供电煤耗高、具备条件的机组分类制定改造实施方案。  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减污降碳。研究制定企业燃煤自备电厂碳排放标准评价规则,开展能耗、排放等在线监测,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燃煤自备电厂限期整改或淘汰。推动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扩大清洁能源消纳空间。  能源产业链智慧化减碳。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用能和碳排放监测。鼓励智能光伏等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和多行业特色应用。鼓励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六、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升级  (十五)优化化石能源消费结构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推动能耗
  • 一石化企业成立新能源流体及热管理液联合实验室
    2024年6月,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专家判断,今年新能源汽车产量有望突破1000万辆大关。同时强调,发展电动汽车,不要让司机有后顾之忧。产研协同&ensp 共建联合实验室当前,冷却液“新国标”推行在即,将为新能源汽车的热管理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在“新国标”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所属企业,国家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通州)法人单位——中公高远(北京)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汽检”)与统一股份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成立新能源流体及热管理液联合实验室,旨在延续“新国标”技术路线的一致性、前瞻性,持续护航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发展,全面、快速、安全解决新能源车主的后顾之忧。技术信赖&ensp 联合实验室瞄准尖端“本次合作,是我们在新能源及热管理领域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我们在产学研结合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中公汽检董事长叶慧海在致辞中表示,“统一在行业内率先部署低碳和新能源,并在五年时间里走出了独特的低碳发展之路,成绩斐然,已成为行业知名的低碳润滑领导者。而在新能源热管理液方面,统一与交通运输部公路院、中公汽检已是多年合作伙伴,并于不久前共同起草了新能源汽车冷却液的新国标,已然走在了行业尖端。本次与统一共建联合实验室,也是基于统一的低碳发展理念和新能源热管理液方面的技术积累”。叶慧海 中公高远(北京)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来,新能源流体及热管理液联合实验室将依托双方的优势资源,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研究,瞄准尖端、推动技术创新,共同开展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探索新能源及热管理液领域的前沿技术和应用。双向赋能&ensp 推动新国标不断变革向前实施企业自愿减排以来,统一依托T-lab低碳润滑实验室率先打造一系列低碳、安全、性能可靠的液冷解决方案。在“新国标”咨询、起草、验证期间,统一有幸承担多个阶段的测试样品,紧密配合,并将统一在国际减排认证体系中的经验赋予研发过程。张旸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旸表示,“由公路院牵头,组织业内主流的新能源主机厂、电池企业及统一等国内外冷却液龙头企业,共同制订‘新国标’,统一积极配合公路院,先后参与了电车热管理系统需求调研,研发并提供低电导率冷却液试验样品,并完成了多车型、多场景、多工况的行车路试。为“新国标”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本次中公汽检与统一基于多年良好的技术信赖以及发展趋势的高度认同,成立联合实验室,对持续护航新能源领域健康发展,推动冷却液技术不断变革有着重要的意义”。联合实验室的启用,将为统一带来更强的研发能力以及更多的新能源热管理液成果,为统一竞争国内市场与全球市场带来更大的技术优势,还将进一步巩固中国新能源车企出海市场的领先局面,助力自主品牌迈向更高层面的竞争领域。
  • 精邦LIMS促进新能源电池检测实验室智能化管理方向发展
    作为战略性新兴行业之一,中国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发展迅速。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突破100万辆,产销规模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但同时,新能源汽车自燃、电池寿命短等与动力电池安全有关的事件和问题的频发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敲响了警钟。什么是新能源汽车检测试室呢?为什么要建设新能源汽车检测实验室呢?新能源电池实验不同于家用电器和汽车电子产品实验,由于电池的危险性,电池测试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有害气体、冒烟、明火、爆炸,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环境空气污染、设备损坏、人员受伤,甚至对人身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电池试验室的规模大小,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以及日常的运营成本都需要引起重视。实验室主要分为电池性能测试评价、环境可靠性测试评价、安全滥用性测试评价三大平台,其测试能力覆盖动力电池单体、模组、Pack(电池包)及系统级别的各项产品,可满足多项国际标准及中国国家标准。通常具有完整测试能力的电池检测实验室 ,可规划成如下功能分区:1)电性能检测区,此区域主要涉及的仪器是充放电机柜、内阻测试仪、绝缘强度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数据采集设备等。2)机械性能测试区,此区域主要涉及的仪器包括充放电机柜、振动试验台、冲击碰撞试验台、翻转试验台、三综合试验台。3)环境测试区,此区域主要完成温度、湿度、老化、热分析等实验,涉及的仪器包括充放电机柜、高低温箱、负压箱、温湿度实验箱、热分析仪、数据采集设备等。4)辅助功能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包括样品室(放置测试前后的电池样品)、库房(放置闲置线缆、工具等)、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区等。5)电池安全测试区,此区域开展的测试均带有危险性,包括样品不成熟导致的风险以及测试本身的风险,包括的测试项目:跌落、针刺、挤压、燃烧、过充、过放、短路、浸水、海水侵泡、高温充放电等项目,涉及的设备包括充放电机柜、跌落试验台、针刺试验机、挤压试验机、燃烧试验机、短路试验机、浸泡设备、温度箱等。另一方面,为此建立的电池安全检测标准有: 国际标准(IEC)、欧盟标准(EN)、中国标准(GB QC)、美国标准(SAE UL)、日本标准(JIS),针对新能源汽车应用较为广泛的标准是UN 38.3、QC 743、SAND 2005-3123、UL 2580、ISO 12405。电池标准针对的检测项目,大体可分为电性能适应性、机械适应性和环境适应性测试三大类的检测。新能源汽车检测实验室为了评估电池在存储、运输、误用和滥用等情况下,是否会引发过热、明火、爆炸、有害气体溢出、人员安全等情况应运而生。通过电池安全检测标准的新能源汽车才能在安全上有长久的保障,相信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会得到大大改善。精邦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针对未来汽车实验室科学管理,开发出汽车行业LIMS系统软件,该系统是一款以ISO/IEC17025、ISO9000等精细化管理标准为基础,采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技术和数据库系统,专业为汽车企业实验室和质量检验平台设计方案的综合型业务管理系统。汽车实验室精邦LIMS系统关键程序模块:1. 样品管理:是检测中心的关键工作之一。精邦LIMS针对取样、来样加工、试样、留样、余样等差异环节特征的样品,提供样品接收、确认、前处理、派发、传递、检测、保存、处理、退回等全程管理功能模块运用条形码标签建立样品的唯一性界定和查询精准定位。2. 检测管理,具备分配任务、分配管理、结果备案、评价、审核等检测流程管理功能模块,支持数值、字段、文档、报表、图谱等各类结果类别。可设置计算方法、判定指标值等业务流程标准,根据实验仪器接口功能模块,同时导入初始检测统计数据运用电子签章技术性审核结果,保证网络安全;3. 设备维护: 提供设备台账,申购采购,应用记录,维修保养,计量检测,出现故障检修,借还备案,状态控制,销毁报废,利用率统计分析等管理功能模块。较大底限地提升实验室设备等设施自动化技术管理能力;4. 规范管理,为实验室应用的规范丰富多彩提供数字化管理,便捷相关技术人员免费在线查看,并对规范方式的追踪,非标准方式的制订、确认和应用推行有效管理。5. 人员管理针对检测中心的各类技术人员,精邦LIMS提供健全的人员管理方案如技术人员基本资料、人事关系、专业能力确认、资质确认、授权管理、工作记录、监管、评价、学习培训、绩效考评等6. 物资管理精邦LIMS提供实验室物资管理,合格供应商管理,耗材申购、采购、项目验收、入库管理,领用备案,库存量智能提醒(有效期限、库存值)等管理功能模块建立耗材的标准化管理,动态性管控并有效控制耗材使用量,减少检测成本费7. 质量控制精邦LIMS针对实验室內部审核、管理评审、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核对、外部审查(如资质证书评定、实验室认可)等相关品质活动,提供了活动计划、活动变更、活动执行、不良整顿 等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功能模块8. 数据分析精邦LIMS针对各检测业务的对象、业务流程阶段、业务流程状态智能生成月表、年报表或阶段性可视化报表,同时强大功能的报表设计构思器,允许客户自定义报表格式和內容来源,定期进行或实时生成各类的可视化图形报表,为业务流程分析、市场拓展、领导层管理决策填报数据支持9. 流程优化精邦LIMS嵌入工作流引擎,可为检测中心量身定做定制最贴切的工作流程,将信息流(凭证)、商品流(样品)、审批流(每日任务)有机化学融合成一体化,建立检测业务流程的全程动态性管理, 能够迅速响应检测中心业务流程飞速发展的需求精邦LIMS系统面向生产制造产业,技术专业的质量检验实验室LIMS系统软件提升规范性与智能化管理能力,全方位覆盖了实验室和质量检验平台的经营范围,为汽车产品质量检验的每个阶段提供全方位、精细的管理解决方法,并将各部门日常任务工作中有机地相结合,形成个完整性、统一性的业务流程管理平台,全部工作都能够使用LIMS协调工作。10.智能数据分析 数据智能分析中心主要是针对系统已经存在的检测数据进行多维度、多层级的单向、多项目组合分析管理。通过数据分析能够把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晰的展现出来,以满足企业对历史检测数据的纵向、横向分析,以便为产品研发、生产、采购提供科学的建议,同时有效的减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产品的质量、缩短研发周期。精邦数据智能分析中心通过可视化的展现可以快速、精准的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图表与图形智能的展现,帮助实验室从历史检测数据中提取数据进行综合排优比对与建议。◆ 精邦数据智能分析中心不仅仅是前端报表,还包括元数据管理与数据中心(数据仓库);◆ 不仅仅是数据可视化,不仅仅是敏捷数据智能分析中心,精邦 BI 独有的多维动态分析与智能钻取轻松实现智能分析;◆精邦 BI 开发平台,包括数据转换管理(ETL)、OLAP 数据库设计、元数据管理、WEB多维报表设计、多维动态分析、智能钻取、智能报告、数据填报、移动应用、微信应用、单点登陆等 10 余项功能,专注企业级应用,更符合第一方实验室的信息化现状及需求;通过数据匹配组成最佳产品体系分析,形成研发数据库为研发部提供数据支撑; 根据不同的测试安排和类型,数据分析的功能分为数据对比和 SPC 监控两部分。 1 数据对比主要是同一测试项目可直接较 ,如客户需 60 度 7 天后 厚度膨胀(内阻、 厚度膨胀(内阻、 OCV OCV、恢复容量剩余处理方式一样),可以将不同阶段,不同规格的试验单,在一表中展示(busbar 形式,或客户要求的其他),并可以直接导出比较图表、原始数据。 2 SPC 监控主要针对品质稳定性监控,比如量产电池的厚度、容量、倍率、存储、循环 150 次的结果,做长期跟踪,并依据时间、批次,给出某一关键指标的趋势变化图,若出现超规格情况,可依据严重程度,系统自动给出预警(比如邮件、短信)通知,可设置不同层级(工程师、经理、总监、副总、总经理等); 3 数据对比 选择测试用例及需要进行对比的测试任务进行数据可视化对比分析,包括不限于倍率、循环、存储、高低温测试,可针对不同项目不同关注点进行比较,比如容量(保持率)、厚度(增长)、放电能力、内阻增加等各个方面进行展示。对于原始的充放电数据(放电数据),循环数据,都可以直接叠加比较。 该软件可以查询相关的功能,并设置了重置,可以一次性对比几个测试,选择重置,可以清空这些对比信息,主要的对比包括如下几点: 4 倍率放电测试记录在不同倍率(0.1C,0.2C,0.5C,1C,1.5C,2C)下,电芯的放电曲线
  • 新规丨CNAS发布多份认可文件
    关于发布CNAS-C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文件的通知相关机构及人员:2021年5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ISO 50003:2021《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代替原ISO 50003:2014。国际认可论坛(IAF)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强制性文件IAF MD24:2021《ISO 50003:2021转换要求》,规定IAF成员对ISO 50003:2021换版的转换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根据国际组织要求,结合自身开展能源管理体系(EnMS)认证机构认可业务的实践经验,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能源管理体系适用认可规范文件进行了集中修订,并制定了认可转换安排。具体如下:一、经批准,发布专用认可准则CNAS-C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内容等同采用ISO 50003:2021),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实施后代替原CNAS-CC190:2015。二、经批准,发布认可方案文件CNAS-S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实施后代替原CNAS-SC190:2017。三、经批准,2021年12月20日发布并实施说明文件CNAS-EC-064:2021《CNAS-CC190:2021等规范调整以及EnMS认证机构认可转换的说明》。以上文件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机构遵照实施。特此通知。 附件:CNAS-S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修订差异对照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2021年12月17日附件CNAS-SC190:20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修订差异对照表序号CNAS-SC190:2015(修订前)CNAS-SC190:2021 (修订后)备注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1前言第三段(内容略)至最后一段(略)前言2021年5月,国际标准ISO 50003:2021《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修订发布,并与ISO/IEC 17021-1:2015(CNAS已等同转换为CNAS- CC01:2015)共同构成了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要求。… 本文件代替CNAS-SC190:2017。内容调整明确修订原因和修订考虑。23原内容略3CNAS-CC01(GB/T 27021.1/ISO/IEC 17021- 1)、CNAS-CC190(ISO 50003)和 GB/T 23331(ISO50001)中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编辑性修改33.2原内容略3.23.2专业能力能够应用能源管理体系特定技术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编辑性修改明确本文件所述的专业能力特指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特定技术领域中的能力43.3、3.4、3.5原内容略——删除删除文中未涉及这些术语和定义5————44 EnMS认证机构认可规范的构成新增明确EnMS认证机构认可适用的认可规范6R3.1第一段,原内容略R3.1.1R3.1.1对见证项目的选择,应关注认证项目的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及其在该技术领域内的代表性,即应尽可能选择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为“高”或“中”且能源使用过程复杂、组织规模较大的认证审核项目作为见证评审项目。若认证机构仅能提供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为“低”的见证项目,则在见证评审通过后,CNAS将对该业务范围的授予做出相应的限定。删除部分内容仅对见证项目的复杂程度做出要求,不对认可范围做出特殊限定。7R3.1注原内容略R3.1.1注注:CNAS-CC190:2015附录A中通过对组织的年度综合能耗、能源种类数量和主要能源使用数量确定其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分为“高”、“中”、“低”共3个级别的复杂程度。通常情况下,每个业务范围都可能包含三种能源管理体系复杂程度等级的认证项目。删除部分内容与上一句内容重复。8C1原内容略C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遵守《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全部文件要求。编辑性修改关于对认证依据已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中明确,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应符合的法律法规和认可要求已在本条款和第4章明确。9认证机构应定义其认证过程和每个认证职能将达到的预期结果,并对EnMS认证制度建立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内容调整、CNAS-CC190中已有明确要求,此处不重复14C4.2
  •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附解读)
    导 读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明确提升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以高起点部署供应链战略为引领,以保障循环畅通为底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路径进行布局。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的主体是企业,关键也在企业。制造业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增强现代供应链管理思维,瞄准发展趋势,对标对表不断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行业协会、招投标服务机构、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平台企业等要坚持服务导向,为企业供应链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和系统解决方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政策保障和支撑环境,强化组织实施。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的通知工信厅联运行〔20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部署要求,加快实施制造业供应链提升工程,推动现代供应链体系深度嵌入制造业产业链,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组织编制了《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强化宣传解读,推动企业组织实施,并进一步加强与技术改造、标准制修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试点示范等政策协同,完善供应链管理服务支撑和保障措施,多措并举提升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2024年5月7日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  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是制造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全面规划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供应链环节中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的各种活动和过程。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我国制造业正处于由大到强的关键时期。为顺应现代供应链管理发展趋势,推动现代供应链体系深度嵌入制造业产业链,多方协作提升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  提升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以高起点部署供应链战略为引领,以保障循环畅通为底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路径进行布局。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的主体是企业,关键也在企业。制造业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增强现代供应链管理思维,瞄准发展趋势,对标对表不断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行业协会、招投标服务机构、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商、平台企业等要坚持服务导向,为企业供应链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和系统解决方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政策保障和支撑环境,强化组织实施。  ——坚持需求导向,强化前瞻引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主体地位,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因“企”制宜推进供应链管理工作。应用前沿理念,结合未来发展需求,引导企业前瞻谋划供应链管理,实现供应链要素资源高水平集成、供应链生态体系高质量构建。  ——突出龙头带动,促进融通发展。充分发挥供应链主导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链、以链带面提升供应链整体水平。积极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链补链作用,推动大中小企业在设施设备、要素资源、信息数据等领域的多方协同,优化供应链、发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鼓励开放创新,保障安全有序。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鼓励供应链要素开放共享,促进各种形态供应链创新应用,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激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新动能。把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督促严守合法合规底线,加强企业供应链信息安全保护。二、加强企业供应链多维协同  供应链多维协同即供应链各节点以至全链条企业通过组织协调、流程互通、信息同步、资源共享、供需匹配等多维度协作,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提升市场响应能力和客户价值,助力供应链提质降本增效。  (一)积极构建高效协作组织。企业应结合自身成长需求和市场竞争环境,明确供应链协同策略,组建专门的供应链管理部门或建立有关协作机制,统筹推动企业内部的跨部门、跨专业协作和链上企业间合作,疏通协作堵点,提升协作质量效益,积极打造共生共赢的供应链合作生态。  (二)着力推进业务流程高效协同。鼓励企业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计划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验、物流运输、销售库存、售后服务等业务环节以及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支撑环节,加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标准融合,实现供应链流程互联互通。供应链主导企业应强化全链条业务协同,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顺畅,推动实施链上企业质量一致性管控。鼓励中小企业融入供应链协同业务生态,发挥供应链关键支撑作用。  (三)全面促进要素资源共享共用。鼓励企业探索创新多元化的开发共享模式,整合、开放共享研发设计、生产设备、数据信息、检验试验、仓储运输等要素资源。与科研单位双向联合,共享共用智力资源、软硬件设施,加速创新协作和科技成果转化。与物流、贸易企业深度融合发展,共建共享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设施设备和数据资源,实现供应链上下游精准高效匹配,提高资源周转效率和整体流动性,降低库存及保管费用,消除流通断点堵点。与金融机构互通链上信息,协同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四)协同创新提升制造水平。鼓励企业灵活运用新型生产组织方式,以创新供给引领新需求,以市场需求驱动研发设计,畅通市场传导机制,提高市场响应时效。把握产品服务化和服务产品化发展趋势,与生产性服务企业开展质量检测、安装调试、运维检修、售后保障等协作服务,推动产品后市场服务反哺制造。供应链主导企业应发挥引领作用,带动链上企业共同提升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三、实现企业供应链管理精益化  精益供应链即精准识别供应链网络中的各类冗余情况,实施从产品设计到客户使用全过程的流程重塑,上下游协作消除不必要的成本和浪费,缩短业务流程和周期,用尽可能少的资源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满足客户需求。  (五)消除供应链各环节浪费。企业可灵活运用成本总量核算、价值流分析等方式,精准识别供应链全过程中的过量生产浪费、多余工序(物料搬运距离、生产动作冗余、重复劳动等)浪费、缺陷或错误浪费、库存浪费等内容,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监测预警手段,实施提高周转速度、减少流程差异等改进方法来消除浪费,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六)推动供应链全链条流程优化。企业要强化与关键供应商、主要用户的信息衔接,努力消除在需求预测、设计排产、运输路径和竞争策略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提升供应链交付能力。运用可视化监控画像手段,针对不同物资品类开展差异化需求预测,精简基层单位预测品类和物料类别。完善循环取货、取送结合等物流流程,使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物料持续处于周转状态,降低仓库存储形式比重。  (七)健全标准化供应链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完善供应链技术、设备等标准,与供货方、运输方、销售方共同提升设备兼容性和标准化水平。加强产品标准化建设,合理控制产品备件种类和供应商数量。鼓励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物料编码统一,共同制定或参与通用标准、关键技术标准以及行业应用标准等,推动供应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四、加快企业供应链数字化转型  供应链数字化即依托物联网、5G、区块链、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供应链各环节量化作业数据,实现供应链运行数据化、模型化、可视化,提高分析预测、决策支撑、风险管控能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八)制定有效的供应链数字化策略。企业应增强供应链数字化思维,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明确供应链数字化转型目标和实施路径。供应链数字化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可根据实际痛点及需求,在计划、生产、采购、物流等环节实施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的数字化项目。供应链数字化处于发展阶段的企业,要加强各业务环节数字化项目的协同整合,实施供应链数字化项目组合。供应链数字化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要通过引入新技术和方法提升供应链数字化管理综合能力,建立上下游数字生态系统和合作关系。  (九)加强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业务,加快供应链数字化系列标准应用实施,着力加强产品数据、检验检测、供应商、仓储物流等关键管理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售后服务、质量跟踪、回收物流、信息追溯等数字场景应用。加大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投入,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投资开发,共享共用系统资源。强化供应链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能力建设,定期针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等开展网络安全检测评估。  (十)提高供应链数字化运用能力。企业应积极发挥供应链管理系统作用,逐步推动全流程业务上线上云,实现系统间多源实时信息数据交换和在线处理分析,打通供应链堵点卡点。提高管理系统运用效率,实现与业务流程的双向渗透、有机融合。强化供应链管理系统日常维护,确保业务流程在线顺畅运行。主动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供应链管理流程,创新供应链组织模式,构建企业内部智能决策系统。鼓励企业探索建立数据产权体系,明确数据权属,规范数据交易。五、健全企业绿色供应链体系  绿色供应链即在产品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选取、生产制造、包装、仓储运输、销售使用、报废回收等供应链全过程中,融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理念、技术,识别各环节绿色属性并进行有效管理,最小化全过程环境影响,最大化资源利用效率。  (十一)大力推动绿色供应链设计。企业应将低碳化、循环化理念融入供应链设计全过程。优先选择可再生、可降解等绿色材料,逐步减少非绿色材料种类和使用量。积极应用绿色设计技术,加快开发更多具有高可靠性、易包装运输、易拆卸回收及全生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小的绿色产品,逐步提高绿色产品供给。推动包装减量化、可回收,推广使用可循环运输包装。优化物流组织模式,加快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推广应用和循环共用,提升清洁能源车船应用比例。  (十二)积极开展绿色采购。企业应践行绿色采购理念,按照有关绿色产品认定和评价标准,制定完善绿色采购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绿色采购比例。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供应商管理,评定一批绿色供应商名单。鼓励供应链主导企业定期开展绿色采购培训,引导供应商绿色化发展。  (十三)深入推进清洁生产。企业应优先选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降低生产过程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高耗能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现能源管理精细化。推行循环生产方式,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生态链接、原料互供、资源共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委托回收等方式建立废旧物资逆向回收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围绕传统机电产品、高端装备、在役装备等领域,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  (十四)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供应链主导企业要积极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牵头或参与制修订行业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放共享碳排放数据。鼓励大型企业联合行业协会等加大培养碳足迹核算人才力度,面向行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升行业碳足迹核算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建立产品环境声明(EPD)平台,对外披露碳足迹等环境影响情况,推动上下游产业实现互认和采信。六、构建企业全球供应链网络  全球供应链即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协同的供应链组织形态,是制造业企业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比较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十五)有序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采取全球化发展策略的制造业企业,要客观评估经营扩展成本、供应链组织模式、承接地政治经济环境等条件,在供应商选择、生产地址评估、渠道销售对接、物流运输保障等方面充分规划设计。鼓励企业通过设立海外事业部、研发机构、分销中心等,逐步深化对外投资合作,提升供应链全球化管理运营水平。  (十六)合理布局国际物流基础设施。鼓励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特性和全球化战略,统筹谋划海外仓建设,降低国际物流成本。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自营、合资或合作等方式,深化物流设施资产运营机制,面向供应链上下游提供法律规则、仓储物流、市场信息、报关通关、信用担保等增值服务,引导国内供应链体系同步国际化。  (十七)提高全球供应链协调能力。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全球供应链战略部门,积极参与国际技术、经贸规则制定,依托自身经贸优势,提升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互通、认可认证、知识产权等方面协调保障能力,推动建立有利于完善供应链利益联结机制的全球经贸体系。七、提升企业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供应链韧性和安全相互关联且高度统一,韧性强调企业有效抵抗供应链冲击和供应链断裂后快速恢复能力,安全强调企业减少冲击发生概率并在风险冲击下稳定运行能力。  (十八)强化风险预警和应对准备。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风险管理内控水平。建立多维度风险来源识别清单,系统识别各类生产环节风险和外部因素风险。加强产业链图谱应用,精准识别上游间接供应风险,预见下游反向传导市场风险。加强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提高系统风险分析研判能力,重点在流程管控、物流保障、应急储备、技术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增强供应链韧性。  (十九)完善供应商风险管理体系。企业要强化市场调研,寻求最优供应商和产品价格,搭建多元化供应商信息库,增强供应商类型、地区分布多样性。提升战略供应商稳定性,防范依赖单一供应商带来的不确定性。加强供应商全流程合规性审核,促使供应商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加强供应商产品和信息透明度管理,充分掌握其供应商来源、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情况。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定期评估供应商风险水平。  (二十)多元化物流运输网络。企业要优化采购布局,根据产品和原料特性合理控制主渠道采购半径,建立备选供应来源应率先确保跨区域高效配置资源能力。增强库存调配灵活性,统筹调度自有库存、供应商库存、协议库存、第三方库存、海外库存、在途库存等多种库存。增强物流网络多元性,在确保主通道畅通基础上,密切关注备选运输路径、运输方式、承运商,分散物流网络风险。  (二十一)构建主动有为的供应链风控文化。企业应健全员工职业素养培育机制,提升岗位适配灵活性,巩固企业组织创新、风险防范和市场竞争软实力。强化开放沟通,促进供应链各环节信息交流公开透明,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强化风险意识,压实员工风险责任,鼓励一线员工主动识别风险并视情采取化解措施。强化合作信任,促进供应链各环节风险应对联动,提升风险管理效能。强化持续改进,鼓励员工根据市场需求、风险环境提出合理化、创新型生产经营建议,从源头防范风险发生。八、完善供应链管理服务支撑  (二十二)强化咨询服务支撑。鼓励各类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服务商围绕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需求,分行业、分场景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并进行推广应用,同时依照企业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个性化的实施方案。支持行业协会、平台企业、招投标服务机构等充分挖掘数据资源,构建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信息库、产品库、专家库,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咨询对接服务。  (二十三)强化标准服务支撑。推动现有已发布的供应链数字化管理、绿色供应链管理、供应链安全管理等领域系列标准导入企业供应链管理全过程,依据标准提升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鼓励标准化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重点企业等围绕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中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建立标准和规范,加强标准宣贯、应用服务和实施效果评估,支撑企业建立标准化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参照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参考指标体系(附后),开展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评估。  (二十四)强化人才服务支撑。鼓励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研究等方面加强合作,围绕行业、企业实际需求,深化供应链管理理论研究、开展供应链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支持校企联合建设一批产业学院、育人示范基地、供应链管理实训基地等各类人才培养创新载体,实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供应链管理人才。九、强化供应链管理政策保障  (二十五)加强组织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强化政策宣贯解读,结合各地实际,增强工作力量配备,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协调和政策协同,构建“政产学研”一体化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现有财政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作用,聚焦供应链管理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加大对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二十六)加强供需链接。鼓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依托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积极推动现代供应链体系深度嵌入制造业产业链,引导制造业企业与商贸流通、物流运输企业深度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供应链上下游对接活动,建立健全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强化跨区域、跨领域供应链信息共享交流。  (二十七)加强标杆引领。深化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遴选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制造业企业。持续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打造一批供应链管理领域优秀场景,遴选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揭榜单位。发挥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作用,面向重点制造行业研究组织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等级评价。积极培育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动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  附件:  1.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参考指标体系  2.名词解释、《指南》引导制造业企业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的主要方向是什么?  《指南》以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导向,从6个方向引导制造业企业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企业供应链多维协同。明确供应链多维协同的主要内涵,提出积极构建高效协作组织、着力推进业务流程高效协同、全面促进要素资源共享共用、协同创新提升制造水平等4条具体措施。  
  • 国家认监委发布风险预警公告!涉及多家国内外知名检测认证机构
    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部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风险预警的公告,详情如下:2024年第13号国家认监委关于部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风险预警的公告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通知》(国认监〔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认监委组织对全部200家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11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相应领域的专职审核员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发现,共有86家认证机构在不能满足《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关于10名以上注册专职审核员要求的情况下,未按照《通知》要求暂停开展相应领域认证活动(详见附件)。上述认证机构在不满足认证规则要求的情况下,拒不执行《通知》要求,现对其进行风险预警。为进一步规范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是违反《通知》和认证规则要求违规颁发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要立即依法依规开展相关认证证书的处理等整改工作,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国家认监委暂停相关认证机构“认证认可信息统一上报平台”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相关上传、展示权限。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国家认监委将撤销认证机构的相关认证资质。二是不能满足认证规则关于注册专职审核员数量要求的认证机构,不得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包括初次认证审核、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等)。国家认监委将暂停其“认证认可信息统一上报平台”相关上传权限。三是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纳入风险预警的认证机构要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有效净化认证市场环境,不断提升质量认证公信力。各认证机构要以此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合规底线,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内控管理,切实保证认证有效性。特此公告。附件:违规颁发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名单国家认监委2024年6月28日
  • 2011年我国认证认可工作亮点回眸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10周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成立10周年。一年来,国家认监委找准定位、创新发展,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发展“十二五”规划》,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稳步推进   国家认监委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半来,已经有36家企业获得认证,认证的节能量共计62.4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66万吨)。   近年来,随着节能技术的成熟,技术节能和结构节能的难度、成本不断加大。国内、国际都开始重视管理节能。有资料显示,管理节能对全部节能的贡献率能够达到15%,是投入最少、见效最快的节能方式和途径。2009年,我国率先颁布了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23331),为企业提供了管理节能的科学方法和通用要求。2010年5月,我国在钢铁、有色、化工等10个工业领域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   据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开展认证试点的10个工业领域中,有102个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并提出认证需求。认证结果显示,包括宝钢在内的一些大型企业通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实现了较好的节能增效。   可再生能源取得丰硕成果   国家认监委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相关认证工作,推动可再生能源及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目前社会影响力较大、产品范围较广、发放证书量较多的5家认证机构开展节能认证产品共计78种,累计发放证书20472张,目前有效证书12060张 开展节水认证产品共计41种,累计发放证书2995张,目前有效证书2432张 开展可再生能源认证产品共计20种,累计发放证书1481张,目前有效证书1371张。9类节能认证产品、共涉及419家企业、32299个产品型号/系列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通过对发证量较大、计算方法成熟的产品纳入资源节约产品指标量化体系中进行测算,其中节能产品29种,节水产品11种,可再生能源产品3种,这些产品共计节约/替代电力89462.55百万度(约折合为3034.98万吨标准煤),节约水资源161.81亿吨。   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初步建立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正在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认证认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基础设施之一,助力低碳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据悉,当前,国家认监委已会同相关部门顺利完成《国家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6个技术标准草案,并正式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程序和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为2012年《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出台和低碳产品的试点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方兴未艾   有机农业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悉,为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中关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在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大力推动以区县为单位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2011年四川省西充县、福建省安溪县等11个县市被授予“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市”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有机产业品牌价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在2010年底颁布实施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31号令),正式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截至2011年10月底,全国共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195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实施和全面推行,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有重要意义。   保障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安全   家电下乡作为我国现阶段扩大内需的一项实质性举措,对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家电下乡政策所覆盖的绝大多数产品均列入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近年来,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不断强化,家用电器产品质量显著提升,但是仍存在部分生产企业擅自变更关键零部件、出厂产品货证不符等现象。我国农村家庭供电系统基础薄弱、漏电保护装置缺乏规范安装,用电环境的安全隐患较多,农村消费者用电安全意识不强,不合格家电产品进入农村家庭后,极有可能会导致大量的用电事故并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1年,国家认监委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产品市场核查工作,核查共涉及16个省、48个市县、130个经销网点,核查中标产品1215个型号,约占全部中标产品型号的10%。针对现场核查所发现涉嫌问题的产品,通过进一步对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共对14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进行了暂停的处理。同时,国家认监委还要求认证机构对中标企业实施了“飞行检查”、“特殊检查”、“企业巡查”等一系列证后监管措施。   通过地方质监部门与认证机构的联动监管,从结果来看,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更关注于产品质量的持续符合,多种证后监管措施的实施有效提高了获证产品质量,提升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
  • 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逐渐明晰
    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逐渐明晰 标准化瞄准节能减排新目标    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正在查看设备运行情况   2009年12月21日,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利用窑尾余热发电并网发电后,创下累计发电量突破9000万千瓦时电的最新记录。据了解,该企业针对水泥窑生产线窑头和窑尾在运行过程中排放废气余热较大等因素,充分依靠科技手段,安装了两套余热发电设备,从而最大限度回收和循环使用水泥窑废气余热。  “2010年是新一届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能标委)的开局之年。全国能标委将在分析‘十二五’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对标准化需求的基础上,对节能领域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化技术机构发展、标准体系研究、重要研究项目、标准节能减排贡献率等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并将加强与新成立的相关标准化技术机构的联系,协调和做好各领域的分工合作,争取一个良好的开局。”这是记者从2009年12月29日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举行换届会议暨五届一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在全国能标委五届一次会议上,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全国能标委秘书长李爱仙谈到全国能标委第五届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时说,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逐渐明晰,标准化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必将承担更多更重的工作任务。   据了解,1981年5月成立的全国能标委经历了四届委员会的工作,仅第四届委员会就完成了90多项标准的制修订。公众熟知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的能效标准,涉及国民经济诸多领域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都是由该委员会组织制定的。   继续开展家电,商用、照明及办公设备、工业设备等领域近30项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的制修订,持续推动用能产品能效的提高,仍然是今后几年全国能标委的重点工作领域。能耗限额标准是高耗能工业行业节能的基础,全国能标委将组织制定涉及包括钢铁、石化、建材、有色金属、煤炭、轻工等行业的近50项能耗限额标准,将对这些行业的节能工作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全国能标委的工作计划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或刚刚起步的节能标准化工作领域,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对节能工作的影响能否达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质量管理工作上的影响,新一届全国能标委的工作是基础 与节能服务相关的标准似乎与一个新兴的行业相关连,无论是否可以划为节能服务行业,都不是原来节能行业或服务行业 节约型社会评价标准又是一个全新的标准化工作领域,评价一个企业、一家宾馆或一个政府机构,甚至一个城市是否节能,有待于这方面的标准提出明确的指标和评价方法 高效节能产品的测试评价和性能标准则是消费者希望明天就能发布实施的规范各种所谓高效节能产品的标准。   据李爱仙介绍,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是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的有效手段。全国能标委将推动能源管理体系系列标准的制定,包括《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以及各高耗能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和应用指南系列标准。节能服务产业是节能环保产业和服务业的结合点,对促进消费、增加投资、调整结构、稳定出口具有重要作用。全国能标委还将继续开展节能效益测量和验证系列标准、重点行业能源审计系列标准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对于节约型社会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全国能标委将优先开展资源节约型社会单元如城市、社区、政府机构、学校、医院、宾馆、企业、矿区评价相关标准的研制。高效节能产品缺乏统一的测试评价方法和性能指标要求,产品鱼龙混杂,影响了行业发展,全国能标委将制定高效能量转化设备、高效制冷设备、能量回收产品等领域的系列标准,推进节能技术的产业化进程。节能监测、经济运行和节能评价标准是节能标准化特别是工业节能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内容,全国能标委将重点开展包括重点行业节能监测标准制定、工业耗能设备与系统经济运行标准和重要耗能设备节能评价等标准制修订工作。针对一些工业行业能源计量与统计、能源消费计算、能量平衡测试标准老化缺失的现状,将开展纺织、煤炭、建材、造纸等行业能源计量、消费计算等方面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将制定轻工、电器、建材等行业重要耗能系统的能量平衡标准。   另外,建筑物和交通用能领域将是未来20年间我国能源消费的重要增长点,并且存在着巨大的节能潜力,全国能标委将与相关的行业和部门积极沟通、配合,参与和组织好建筑与汽车有关节能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 施耐德电气设立AI创新实验室
    2023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于上海正式开幕,施耐德电气副总裁、数字化服务业务中国区负责人张磊受邀出席“智助双碳,有迹可循”2023智能趋势论坛,与嘉宾共话人工智能(AI)与大数据技术如何助力减碳,推动高质量发展。   当前,数字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如何借助关键技术加快数实融合、走向绿色低碳,已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张磊表示:“人工智能技术是推动科技跨越式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跃升的驱动力量,然而在数实融合的大趋势下,AI等新技术发挥潜力的关键在于其产业化与规模化应用。”为加速AI在产业的创新应用,近日,施耐德电气在北京设立AI创新实验室,位于上海的AI创新实验室也即将挂牌成立。   持续布局AI创新 深度挖掘数据价值   张磊表示,除了先进模型和算法,AI技术的关键价值还在于结合实际应用场景,满足产业需求,其落地有赖于深厚的OT运营技术。施耐德电气正依托自身在能源管理与自动化领域的深厚数字化转型经验,以IT融合OT,推进AI创新与规模化应用。   为此,施耐德电气正加快打造AI创新应用的孵化器,其AI创新实验室致力于开拓“实体产业+技术生态+AI”的应用创新,探索AI技术在资产和工艺优化、基础设施管理、需量管理以及新能源管理上的应用,为各大产业的数字化与可持续发展赋能。   作为创新成果之一,施耐德电气在今年的创新峰会上发布了企业级一站式、场景化、开放的AI模型生产与运维平台EcoStruxureTM AI引擎,将能源管理和自动化领域的专业知识融入AI模型,为业务负责人、运营经理、数据分析师等用户提供低代码乃至零代码的AI应用。该引擎显著推动了AI技术的产业化与规模化应用,实现生产力与效率的极大提升,让更多企业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中获益。   AI技术的大规模应用还需要生态协同的力量。为此,施耐德电气在今年3月启动“AI大施杯”算法大赛,激励更多开发者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楼宇、基础设施、工业和能源等实体场景中的应用,共同发掘低碳高效的发展潜力。首届赛事聚焦建筑领域的能耗预测和节能减排,吸引了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以及个人开发者在内的近千名参赛者。   以AI夯实数字化实力 助力产业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作为数字化与绿色低碳“双转型”的践行者和赋能者,施耐德电气将AI等先进技术与其软件解决方案密切融合,为转型提供技术动力。同时,AI技术也持续强化了其软件能力。施耐德电气围绕AVEVA工业软件和ETAP全新电气系统数字孪生平台形成能源管理和工业自动化的两大数字孪生,覆盖产品和资产全生命周期,结合AI算法和行业OT运营技术,使数字化技术真正落地、创造场景价值,助力各行各业提质增效、节能降碳。   比如,施耐德电气中国区供应链就积极部署了基于AI的解决方案,包括视觉监测和预测性维护等。其位于北京亦庄的中低压工厂应用AI解决方案,实现了节能改造和能源系统优化,过去三年能耗降低10%。过去一年,AI解决方案已为施耐德电气中国区供应链带来数百万的直接成本节约。   产业数字化加速发展,AI大有可为。施耐德电气副总裁、数字化服务业务中国区负责人张磊表示:“让AI发挥场景价值和商业价值需要两大支柱,一是IT与OT的融合,二是开放的业态。施耐德电气在能源管理和自动化领域积累的强大OT能力,为AI等先进技术在各行业的大规模应用奠定基础,我们也将继续秉持开放的心态,与上下游伙伴、开发者合作共创,共同挖掘数据价值,强化场景落地,赋能更多中国伙伴及企业,共同迈向数字化和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
  • 六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 能源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工信部联节〔2018〕43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交通、商务、质检、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p p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工业和信息化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学技术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交通运输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商务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能源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月26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strong /p p   一、总则 /p p   第一条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管理。 /p p   第三条 在生产、使用、利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回收处理。 /p p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p p   第五条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遵循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p p   第六条 国家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引导产学研协作,鼓励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 /p p   二、设计、生产及回收责任 /p p   第七条 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产品结构设计,协商开放动力蓄电池控制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对动力蓄电池固定部件进行可拆卸、易回收利用设计。材料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尽可能使用再生材料。新能源汽车设计开发应遵循易拆卸原则,以利于动力蓄电池安全、环保拆卸。 /p p   第八条 电池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等提供动力蓄电池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必要时提供技术培训。汽车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动力蓄电池拆卸、拆解及贮存技术信息说明以及动力蓄电池的种类、所含有毒有害成分含量、回收措施等信息。 /p p   第九条 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汽车生产企业应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电池生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 /p p   电池生产企业及汽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应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 /p p   第十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委托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等通过溯源信息系统记录新能源汽车及所有人溯源信息,并在汽车用户手册中明确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与程序等相关信息。 /p p   第十一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维修服务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所有人的维修需求,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等技术信息。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拆卸和更换时核实新能源汽车所有人信息,按照维修手册及贮存等技术信息要求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维修、拆卸和更换,规范贮存,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不得移交其他单位或个人。 /p p   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机构、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在溯源信息系统中建立动力蓄电池编码与新能源汽车的动态联系。 /p p   第十二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p p   (一)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相关企业。 /p p   回收服务网点应遵循便于移交、收集、贮存、运输的原则,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消防、环保、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提示性信息。 /p p   (二)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p p   (三)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 /p p   第十三条 汽车生产企业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合作,共享动力蓄电池拆卸和贮存技术、回收服务网点以及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等信息。回收服务网点应跟踪本区域内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情况,可通过回收或回购等方式收集报废新能源汽车上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 /p p   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p p   第十四条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在动力蓄电池需维修更换时,应将新能源汽车送至具备相应能力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 在新能源汽车达到报废要求时,应将其送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动力蓄电池。动力蓄电池所有人(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私自拆卸、拆解动力蓄电池,由此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p p   第十五条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收集可参照《废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WB/T 1061-2016)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按照材料类别和危险程度,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收集和标识,应使用安全可靠的器具包装以防有害物质渗漏和扩散。 /p p   第十六条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贮存可参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16)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 /p p   第十七条 动力蓄电池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装运输应尽量保证其结构完整,属于危险货物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进行包装运输,可参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废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WB/T 1061-2016)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 /p p   三、综合利用 /p p   第十八条 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p p   第十九条 综合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号)的规模、装备和工艺等要求,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及装备,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p p   第二十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重组利用,并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 /p p   梯次利用企业应回收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 /p p   第二十一条 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对不符合该要求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不得生产、销售。 /p p   第二十二条 再生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规范拆解,开展再生利用 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后的其他不可利用残余物,依据国家环保法规、政策及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环保无害化处置。 /p p   四、监督管理 /p p   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拆卸、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次利用、材料回收、安全环保等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标准,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 /p p   第二十四条 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上传制度,汽车生产企业应定期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等信息,并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p p   第二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负责建立统一的溯源信息系统,会同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动力蓄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 /p p   第二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实施管理,加强对梯次利用企业的指导,规范梯次利用企业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p p   第二十七条 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p p   第二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质检总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暂停企业强制性认证证书、公开企业履责信息、行业规范条件申报及公告管理等措施,对有关企业落实本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p p   第二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p p   五、附则 /p p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负责解释。 /p p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p p   附录 /p p   术语和定义 /p p   一、动力蓄电池: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由蓄电池包(组)及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含铅酸蓄电池。 /p p   二、废旧动力蓄电池是指: /p p   (一) 经使用后剩余容量或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 /p p   (二) 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p p   (三) 经梯次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p p   (四) 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p p   (五) 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p p   以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废旧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和单体蓄电池。 /p p   三、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分类、贮存和运输的过程总称。 /p p   四、拆卸:将动力蓄电池从新能源汽车上拆下的过程。 /p p   五、拆解: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逐级拆分,直至拆出单体蓄电池的过程。 /p p   六、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运输、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过程中的存放行为,包括暂时贮存和区域集中贮存。 /p p   七、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后的再利用,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p p   八、梯次利用: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应用到其他领域的过程,可以一级利用也可以多级利用。 /p p   九、再生利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离、提纯、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 /p p   十、汽车生产企业: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进口商。 /p p   十一、电池生产企业:国内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动力蓄电池进口商。 /p p   十二、回收服务网点:汽车生产企业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机构。 /p p   十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取得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 /p p   十四、综合利用企业: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或再生利用企业。 /p p   十五、梯次利用企业:即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企业,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测、分类、拆解和重组,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企业。 /p p   十六、再生利用企业: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离、提纯、冶炼等处理,实现资源再生利用、原材料回收利用等的企业。 /p p br/ /p
  • 全面推进供热计量 计量装置必须无条件安装
    &ldquo 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经验交流与研讨会&rdquo 在河北承德召开。从会上获悉,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国的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进入寻求新突破、再上新台阶的关键阶段。   成效显著&ldquo 动真格&rdquo 、不放&ldquo 空枪&rdquo   据悉,目前我国能源和大气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1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目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要求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据世界银行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办执行主任辛坦介绍,目前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已取得巨大成效:一是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已初具规模。到2012年底,采暖区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为8.05亿平方米。二是采暖区116个地级以上城市已颁布计量热价和收费办法,占93%。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基本齐备,包括十几个法规和政策,如《节能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政策也基本出齐。四是天津、河北、山东、吉林、山西、北京6个省市,当地政府将热计量改革列为每年的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五是地方政府供热计量改革开始&ldquo 动真格&rdquo 、不放&ldquo 空枪&rdquo 。如天津市把热计量与新增供热面积挂钩,河北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责任状,新建和既改建筑热计量不欠账,济南、青岛、北京、太原将供热亏损财政补贴与供热计量挂钩。   在本次研讨会上,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辛奇云介绍了该企业在供热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2007年,该集团发起组建普瑞能源管理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公建热用户做能源审计,提出改造技术方案,安装热计量仪表和自动控制系统,以市场化运作模式重点为公建用户提供节能服务。到目前为止,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现计量收费的公建单位达到21个,实现计量收费面积近40万平方米,节能率达到30%40%,有力地提高了公建用户参与供热计量的积极性。   面临症结制约需探索多种方式   目前我国北方采暖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安装比例达到70%以上,大部分都安装了计量装置,但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却很不理想。因此,目前的工作核心和重点就是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只有真正实施计量收费,不装表、装假表、假收费等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应该说,供热改革虽曙光初现,却依然任重道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热办研究员戚仁广在研讨会上就我国供热计量改革的体制机制问题做了专题发言。他认为,目前我国供热计量改革之所以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体制不畅、机制不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不足三大症结。   &ldquo 目前我国在大气污染方面的严峻形势,尤其是碳排放等方面与先进国家有巨大差距,建筑节能重要而紧迫。&rdquo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科技司副司长韩爱兴表示。   如何使供热计量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刘贺明副司长曾提出,要强制全面推进计量收费。对已经安装了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实施计量收费。供热计量收费已经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评估考核办法中。各地也将把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纳入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中,严格考核。对于那些拒不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加大监管力度。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否则,不得予以验收备案、不得销售和使用。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赋予供热企业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购权、安装权。对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建筑,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实行按实际用热量收费,并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更换。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取消各种人为的地方性、事前强制性准入,放开市场,由供热企业直接面对供热计量生产商进行招投标,所有合格表生产商都可以参与竞标。充分利用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在供热计量改造和收费项目中,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充分发动用户参与计量收费。督促各地在当地媒体和小区内公示本年度计量收费小区名称、计量热价、监督电话、合同。供热企业要及时通知用户耗热量和热费,来刺激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   戚仁广提出:&ldquo 要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市场机制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rdquo 韩爱兴认为,积极参与建筑节能改革,并不会加重企业负担,反而可以扩大企业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的赢利能力,对塑造所在城市的形象也大有裨益。企业还可以利用建筑节能这个平台,整合各种资源,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韩爱兴表示,我国的供热体制改革自提出以来从未停止过脚步。建筑节能工作是大势所趋,开弓没有回头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向前走,凝聚正能量,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 西门子助力亚麻生产商金达控股提升产量
    近日,西门子与全球最大的亚麻生产商金达控股有限公司就金达亚麻项目在浙江省海盐正式签约。金达控股有限公司也通过该项目的签署与西门子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双方携手在节能、环保、以及项目建设上开展广泛的合作,为中国亚麻行业在能源管理、节能减排、改进生产工艺、提升工厂自动化水平等方面做出努力。西门子将承担浙江金达亚麻有限公司海盐工厂的能源管理系统、电气总包、水处理及水资源回用、工艺优化以及高级生产管理培训等项目。该工厂投入运营后,预计年产6,000吨亚麻纱。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工业业务领域销售集团华东区总经理刘志生表示:“对于今天的纺织行业,高度集成化、自动化、节能和绿色环保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西门子愿与金达控股携手战略合作,共同协助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致力于项目完成后在节能环保及技术创新上成为全球亚麻行业的典范,并推进中国纺织行业的技术发展。”   西门子将负责新建工厂除土建和生产设备以外的所有工程总包。在该项目中,西门子客户服务集团企业增值服务为客户量身打造的绿色工厂可持续发展模式,在过去合作的企业增值管理咨询服务和运营工厂能源分析以及节能改造服务的基础上,西门子的电气解决方案将帮助客户改进生产工艺、显著提升其工厂自动化水平,减少客户的人力及时间成本,并且帮助客户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西门子能源与环境服务为客户提供针对全厂的能源监控管理,对全厂能源流程及重点能耗单元,包括每台大型生产设备和每一吨产出的亚麻的能耗(包括用电、用水以及蒸汽等)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废水处理及水资源回用,水资源的回用率将达到80%。并以此工厂为基础,计划为金达控股在全球数个工厂建立统一的能源管理专家平台及对标体系。   西门子为客户构建了规划合理、标准统一、运营高效、环境舒适的现代化工厂,并为未来将其发展成为绿色工厂奠定基础,将助力金达显著提升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金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任维明、金达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沈跃明以及浙江金达亚麻项目总负责人王明浩出席了签约仪式。   关于西门子在中国:   西门子股份公司是全球电子电气工程领域的领先企业,创立于1847年。主要业务集中在工业、能源、医疗、基础设施与城市四个业务领域。西门子自1872年进入中国,140余年来以创新的技术、卓越的解决方案和产品坚持不懈地对中国的发展提供全面支持,并以出众的品质和令人信赖的可靠性、领先的技术成就、不懈的创新追求,确立了在中国市场的领先地位。2012财年(2011年10月1日到2012年9月30日),西门子在中国的总营收达到63.5亿欧元(不包括欧司朗)。今天,西门子在中国拥有超过30,000名员工,建立了17个研发中心、73家运营企业和65个地区办事处,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和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竭诚与中国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 双碳的每一步,都算“数”!
    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将于7月22日-26日举行,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亮点展品在这里抢先看。 数字技术加速能源产业绿色升级  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齐聚能源产业上下游众多领军企业,展示其在推进发电、输电、用电、储能等重要环节低碳转型升级、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等方面取得许多成效,以及推动电力行业实现净零排放的一系列数字化创新解决方案。  在发电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打造O-Wind数字能源服务平台,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行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服务,目前已成功应用于江苏、浙江、广东、福建、辽宁等多个省份的几十个大型海上风电项目实践。  在新型电力系统的试点建设中,ABB Ability™ “源网荷储”柔性精准调控系统是针对光伏发电、储能电池、充电桩、空调、照明等园区能源要素进行综合调优管理的解决方案。以ABB厦门工业中心智慧园区为例,绿色能源替代了园区超过40%的外部电力供应,每年减少CO₂排放超过15,000吨,节约20%用电成本,实现园区低碳转型。  在用电端,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出节能型能源管理系统,立足轨道交通能源管理需求,创新建立了地铁能耗评价体系,这是一种基于能耗异常自动诊断及预警的能源管理系统,属于行业首创。通过能耗在线计量、监测、分析等多种手段,实现对轨道交通全方位的用能监管,为运营部门优化能源管理体系提供了科学量化的数据依据。目前,该成果已在青岛、贵阳、长沙等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中应用。  促进特色行业低碳转型  建盏烧窑产业是南平建阳地区的重要传统产业之一,但传统的建盏工艺存在烧制效率低、良品率低、二氧化碳和粉尘排放量大等问题。过去几年,国网南平公司推进“数智建盏”项目,助力特色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项目以电烧方式代替建盏原有高工艺柴烧手段,开展自动化烧窑设备和余热回收及复用技术研究,建立“能源物联网+平台”智慧建盏体系,最终实现烧盏效率提升75%、成品率提升50%、成本降低80%,推动传统工艺型企业数字化转型。2020年,国网建阳区供电公司通过推广电制盏实现替代电量8208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40余万吨,这一成果即将在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重磅亮相!  全方位提升碳汇能力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不仅有利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且有利于实现国家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目标。以森林固碳为例,一方面可以通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等林业活动,增加森林蓄积量;另一方面亦可通过市场交易机制将林业碳汇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加快发展绿色经济。  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联合林业、气象等多领域专家学者,着力攻坚地域特色植被固碳能力难题,率先针对森林生态环保价值引入保险机制,成功首创林业碳汇指数保险,于2021年4月在龙岩新罗实现全国首单落地,并进一步推广到三明、宁德等省内其他地区及广西、广东、云南等全国各省份,为助推国家“双碳”目标达成、加快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经验模式。  健全碳市场交易体系  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上线了全国首个“碳市场综合服务平台”,以碳市场服务为核心,率先集碳减排、碳交易、碳金融等多项功能于一体,致力于为企业、公众和管理部门提供碳市场交易综合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碳市场累计成交3190.4万吨,成交额超过8.6亿元,其中福建林业碳汇(FFCER)累计成交350.8万吨,成交额达5169万元,成交量及成交额均位居全国前列。40家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履约率达99.96%。  推进全行业碳排放管理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碳排放脱钩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多行业正在利用数字化技术,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不断完善能力支撑与监管体系建设。例如在建筑行业,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推出碳排放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建材行业,提供碳排放量核算、确权、监控、产品碳足迹核算、节能降耗诊断、低碳技术支撑、低碳设计、低碳施工、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等服务。  在钢铁行业,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打造LCA产品碳足迹及碳数据管理平台,可量化评估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产品结构变化、能源结构变化、废钢利用率提升、节能减排改进、供应链优化等带来的碳减排绩效,为低碳发展路线提供数据支持。  碳中和公益,从我做起  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我国郑重承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为积极践行低碳理念、探索碳中和实现路径,第五届成果展围绕“绿色办展”理念,联合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等单位共同发起“成果展碳中和”公益活动。在展览会现场,参展商和观众可自测并获取“碳账单”,通过数字人民币、微信支付等方式购买等额碳汇,实现“零碳办展”“零碳观展”,还可捐赠公益金,助力“碳中和”。用户支付和捐赠的款项,将汇入“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碳中和林”专款账户,用于共建福建省罗源国有林场和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碳中和林”,抵消成果展产生的碳排放。
  • “十二五”我国节能环保产业4.5万亿金矿待掘
    日前,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目前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规划》预计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大型企业集团,分别形成20个和50个左右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专业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环保服务公司。   《规划》指出,“十一五”以来,我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需求,节能环保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据测算,201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产业领域不断扩大,技术装备迅速升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体系。   从《规划》中了解到,其总体目标是实现: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 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节能环保服务得到快速发展。   其中,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大型企业集团,吸纳就业能力显著增强。   到2015年,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质量、性能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部分关键共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5年,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30%以上,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和环保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速保持30%,到2015年,分别形成20个和50个左右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专业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环保服务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和脱硫、脱硝处理设施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
  • 8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对《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等8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根据《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国认科〔2018〕15号)要求,相关起草单位已完成《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等8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的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名单和征求意见材料详见附件。如有反馈意见,请填写《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征求意见表》,并于2021年1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起草单位联系人。反馈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附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附件:1.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名单2.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征求意见材料详表认监委秘书处2021年10月26日附件1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名单序号计划编号标准名称姓名电话邮箱12019RB035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王春艳15718871978wangcy@sanxing9000.com22019RB004数字工程服务认证规范张霄云010-68799333zhangxy@cbs.com.cn32018RB052化学领域分析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的评价指南杨娇兰13693505585yangjiaolan@nieh.chinacdc.cn42017RB038检验检测用试剂耗材分类指南余 洋15901013408yuy@acas.com.cn52017RB065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户外实证技术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李海鹏010-83886991lihaipeng@cqc.com.cn62017RB066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户外实证技术规范 第2部分 试验场技术要求李海鹏010-83886991lihaipeng@cqc.com.cn72017RB067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户外实证技术规范 第3部分 光伏组件及原辅材料实证试验要求李海鹏010-83886991lihaipeng@cqc.com.cn82020RB017实验室生物安全关键防护设备评价技术规范李沐洋010-87928553limuyang@cnas.org.cn附件2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草案征求意见材料详表序号标准名称1《能源管理体系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认证要求》草案、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表2《数字工程服务认证规范》草案、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表3《化学领域分析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的评价指南》草案、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表4《检验检测用试剂耗材分类指南》草案、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表5《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户外实证技术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草案、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表6《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户外实证技术规范 第2部分 试验场技术要求》草案、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表7《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户外实证技术规范 第3部分 光伏组件及原辅材料实证试验要求》草案、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表8《实验室生物安全关键防护设备评价技术规范》草案、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表点击下载:附件8项标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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