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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考核相关的资讯

  • 2020年国家网实验室能力考核正式拉开序幕
    p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成员单位监测技术水平的提升,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20] 69号)的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2020年将组织开展地表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氮,环境空气和废气中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氮NO,土壤中有机氯农药和固废中的镉等项目能力考核。疫情期间,总站已完成考核方案编写和考核样品定制,现组织开始2020年第一轮地表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 考核对象 /p p   分为必考对象和自愿报名两类,其中省级和337地市级环境监测站为必考对象,共367家单位。其他环境监测实验室可自愿报名参加地表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氮中的一个或多个项目,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加。 /p p   二、 考核方式 /p p   本次能力考核将向各参加考核单位统一随机发放考核样品,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不指定检测方法。 /p p   三、 组织形式 /p p   本次能力考核将通过总站 “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系统平台”(http://123.127.175.57:8090/,见总站网页主页下方的“相关系统平台”)进行。请各单位通过该系统平台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样品签收、结果填报、结果查询和整改报告提交。 /p p   四、 结果利用 /p p   本次能力考核获得满意结果的单位,今后两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系统内持证上岗考核时,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 /p p   初测不满意的单位可允许自愿参加一次补测。未整改或整改无效的,不允许参加补测。补测后仍不满意、未申请补测或未参加补测的,视为本次能力考核结果不满意。 /p p   五、 费用 /p p   必考单位可免除参加本轮能力考核的费用。所有自愿报名参加的单位均须缴纳相应的能力考核技术服务费,详情可见附件。 /p p   六、 进度安排 /p p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8日(含)前登录考核系统进行报名。总站将于报名截止后发放考核样品。请各单位收到考核样品后,及时登录考核系统进行样品签收,并于6月5日前(含)完成结果填报。 /p p   目前第一轮地表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氮能力考核系统已经开始报名。 /p p   附: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c4f692e2-3b89-4603-9278-008e81027280.pdf" title=" 关于开展地表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氮能力考核的通知(2020年第一轮).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关于开展地表水中氨氮、总磷和总氮能力考核的通知(2020年第一轮).pdf /a /span /p
  • 2011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公布
    关于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14号)、《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1]12号)以及《关于〈2011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的补充要求》(总站综字[2011]47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了解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测试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11年11月-12月针对水中22种挥发性有机物开展了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此次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此次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共计143个单位。其中有25个单位未进行考核样品的检测,3个单位的检测结果未参与统计(具体名单及原因见附件1),实际参与考核统计的单位数量为115个。   二、考核结果   1、统计与评价方法   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进行统计和评价,每个实验室检测的两个样品分别作为单独的样品进行统计和评价。根据统计,每个样品中各项目的判定结果分为“满意”、“有问题”和“不满意”。此次评价对不同判定结果赋予不同分值进行综合计算,其中“满意”项目分值为5分,“有问题”项目分值为3分,“不满意”项目分值为0分,以综合得分S评估每个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个样品的得分:Sa(Sb)=满意项目数×5+有问题项目数×3,Sa—样品A的得分,Sb—样品B的得分   样品总分:S总=Sa+Sb,此次考核的挥发性有机物包括22种化合物,其中对二甲苯和间二甲苯以总和的形式报结果,故每个样品含21个项目,若按2个样品的各项目检测结果均为“满意”计算,则满分应为:21×5+21×5=210分   综合得分:S=S总×100/210,将每个实验室的样品总分换算为百分制。   2、 21个检测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结果   此次考核所用的盲样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2011VOC131~2011VOC210 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2011VOC211~2011VOC290 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2011VOC291~2011VOC370 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2011VOC371~2011VOC450。   各浓度水平样品的21个检测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2。   各实验室检测样品中各项目的判定结果和各浓度水平样品中各项目的Z比分数图详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质管室/文件通知”栏目,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查看,网址:http://www.cnemc.cn。   3、 各实验室的综合能力评价   图1 各级别所占的比例情况   各个实验室的综合得分情况见附件3。按照综合得分S的分数段对所有实验室的考核结果进行了分级,其中95≤S≤100为“优”,80≤S附件1:未参加考核统计的单位和原因 附件2:21个检测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 附件3:各实验室的综合得分S 附件4:各实验室检测样品中各项目的判定结果 附件5:各浓度水平样品中各项目的Z比分数图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未参加考核统计的单位和原因 序号 单位名称 原因 1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发布考核通知后未得到此单位的反馈 2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3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4 大同市环境监测站 5 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6 克拉玛依市环境监测站 7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从事VOC实验室分析工作的人员外出现场培训,时间正好与2011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暨能力验证计划的时间相冲突。 8 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分析人员参加总站举办的“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系统培训” 9 宝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气相色谱和质谱操作人员参加陕西省环保厅举办的第三届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时间紧迫,不能按时按要求分析能力验证样品,故不能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10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实验室改造 11 铜川市环境监测站取得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中无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能力 12 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仪器于2011年11月底安装调试完毕,监测人员尚未进行操作培训。 13 德阳市环境监测站 实验大楼于地震中损毁;除苯系物和个别项目外,其余项目都未开展认证考核工作,未取得上岗证。 14 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仪器故障 15 济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仪器未验收,考核项目未持证,没有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 16 阳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极性色谱柱失效,甲醇中的苯系物不能出峰。 17 渭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不具备能力 18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除苯和二甲苯其余项目均无监测能力,实验室搬迁。 19 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 不具备能力 20 邯郸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没有标样 21 枣庄市环境监测站 辖区内无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未开展相关项目的监测;所通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未全部包含此次考核项目;没有标样。 22 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未开展相关项目分析,仪器正在调试。 23 焦作市环境监测站 未开展此项目监测分析工作 24 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正申请资金重新购买新仪器,目前相关项目均外包检测。 25 拉萨市环境监测站 不具备能力 26 吉林市环境监测站 结果报告单中未标明样品编号 27 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结果报告单中未标明样品编号 28 长治市环境监测站 未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测 注:序号为1-25的单位未进行考核样品的检测,序号为26-28的单位进行了考核样品的检测但未参与结果统计。
  • 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约7成实验室满意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保证监测数据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3年度能力考核工作并公布了此次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其中水质CODCr考核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268家,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中,&alph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3家,&gamm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6家,p,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1家,o,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67家。   1、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   据环境监测总站信息,此次考核对象为国家环境监测网各监测站,第一批考核样发放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级站,共计365个单位。考核项目为水质CODCr和水质有机氯农药,其中水质CODCr为必考项目,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水质有机氯农药为选考项目,各单位视自身能力自愿报名参加。共发放水质CODCr考核样331份,收回有效结果306份 共发放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样101份(每份含两支成对样品,每支样品含4个检测项目),收回有效结果数为:&alpha -六六六 99份、&gamma -六六六 98份、p, p´ -DDT 97份、o, p´ -DDT 97份。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的检测结果视为无效结果,未纳入统计范围。   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采用四分位数稳健统计方法,对盲样测定结果进行统计。 图1 水质CODCr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CODCr盲样为单样品,每个单位收到1支样品。样品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001-288 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289-576 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577-864 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865-1152。考核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268家。 图2 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有机氯农药盲样为成对样品,每个单位收到2支样品。考核项目为&alpha -六六六、&gamma -六六六、p, p´ -DDT和o, p´ -DDT,各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4、Z比分数图见附件5,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6。考核结果中&alph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3家,&gamm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6家,p,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1家,o,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67家。        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查   对各单位《结果报告单》、《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盲样未能检测说明》、《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等材料和结果报送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总结,考查被考核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发现最突出的质量体系运行问题仍为报告的三级审核问题,体现为报告单上的样品编号漏填或填错、检测项目漏填、单位代码漏填或填错、测定结果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测定结果单位填错、三级审核的签名为打印、涂改和标识不规范等。其中报告单中空白处没有&ldquo 以下空白&rdquo 标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还存在检测所用方法与依据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3、综合评价   此次考核中水质CODCr项目判定结果均为&ldquo 满意&rdquo ,且从考核材料中未发现质量体系运行问题的单位有19家,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仁市环境监测站、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新疆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此次考核中水质有机氯农药4个项目判定结果均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有53家,占参加考核单位的52.5%,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辽阳市环境监测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聊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保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临沂市环境监测站、沧州市环境监测站、东营市环境监测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长治市环境监测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常德市环境监测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九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环境总站开展监测网能力考核 CODCr为必考项目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13]68号),环境监测总站将于2013年开展水质、海水和大气监测能力考核,现公布了地表水和海水能力考核相关事项:   一、考核内容与对象   1.水质监测能力考核   (1)必考项目:CODCr 考核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必须报名参加。   (2)选考项目:有机氯农药,包括&alpha -六六六、&gamma -六六六、p, p´ -DDT和o, p´ -DDT 考核对象:各级环境监测站可视自身能力与需求,自愿报名参加。   2. 海水监测能力考核   海水监测能力考核项目为硒,考核对象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各成员单位。   二、考核方式与组织形式   本次能力考核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不指定检测方法。   本次能力考核委托环保部标样所发放考核样品,由标样所统一将考核样品直接寄送至参加考核单位,参加考核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测结果报至总站,由总站组织结果统计并发布考核结果。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水中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
    p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2018年第一轮关于开展水中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的通知。 /p p   考核对象分为必考对象和自愿报名两类,其中省级和338地级市环境监测站为必考对象,共368家单位。其他实验室可自愿报名参加,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加。 /p p   通知中说明,本次能力考核将向各参加考核单位统一发放考核样品,建议的监测方法为《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2015)。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f5f28011-22f6-48f7-a7a7-ad334659436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85f66ceb-675f-4730-834d-f38754caaf2c.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2b257f3a-4a5a-4059-8dd3-e705e67580d4.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ff8b0ced-45eb-40ff-aa06-15f41285a16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4.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6db4fc7e-c5ae-45f3-93e7-31da851d4465.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5.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3c8b6476-8212-49c0-b955-25fef7753777.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6.png" / /p p br/ /p
  • 广电计量广州食品检测基地通过多个省级及以上能力验证考核
    为不断强化能力提升与质量控制水平,近期,广电计量广州食品检测基地积极参与各类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活动,凭借丰富的知识储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操作水平,在多个能力验证考核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顺利通过数个省级及以上的能力考核,各项验证和比对活动均获得满意结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本次能力验证共有全省224个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参加,结果为4A 的机构有35个,广电计量荣登4A榜单。   广电计量参与的能力验证考核项目包括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80项、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6项、畜禽产品中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检测8项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8项,结果均为满意。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力验证考核   2022年10月,广电计量参与 “广东省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承检机构专项考核(盲样考核)”。考核包括农药残留领域的多菌灵(基质:混合蔬菜汁)与真菌毒素领域的黄曲霉毒素B1(基质:食用油),上述能力验证考核结果均为满意。其中,多菌灵和黄曲霉毒素B1的|PA|≤1.0。   此外,广电计量也参与了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项目包括大米中镉的测定与大米中异丙威和杀螟硫磷的测定,评价结果均为满意。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力验证考核   FAPAS是专门从事食品检测分析方面的能力评估体系,也是目前全球最权威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之一,对实验室食品检测分析能力评估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深受全球各类食品检测机构的广泛推崇和采纳。   2022年8月,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考核中,广电计量参加土豆泥随机添加农药残留的检测能力验证,197个项目的验证结果均符合丨Z丨≤2的验证满意限度。   参加国家级农产品项目能力验证考核   本次“国农验证(CAQS验证)”组织方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2022年社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检验检测业务技术能力验证工作。作为参与方,广电计量参与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及兽药残留、农产品重金属、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合共11项,各项结果均为合格。   能力验证是检验检测机构之间通过比对检测结果来验证其检测能力的重要活动,是评定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措施。广电计量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能力验证活动,全国各食品检测基地陆续通过了湖南、福建、辽宁、河南、四川、贵州等省份的能力验证与盲样考核,其中长沙食品检测实验室连续四年顺利通过国本级盲样考核,通过实验室间的比对来检验实验室检测能力,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周期性监督和确认。   今后,广电计量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及各省市级检测机构之间的技术交流,进一步提升自身检测能力和实验室水平,筑牢技术基石,助力食品安全生产,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2022年度实验室能力考核成绩单出炉:175家单位优秀
    为掌握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2022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22] 58号)和《关于发布202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22]73号)的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2年组织开展了水中高锰酸盐指数、氰化物和石油类等4轮次6个项目的实验室能力考核。省级和339地市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必考对象,并鼓励社会化机构自愿参加。全年四轮能力考核参加单位报名积极踊跃,合计有1300余家单位参加,共发放考核样品4000余个,回收8000余份结果报告单。依据《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02:2018)、《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9)等相关统计方法,对各单位考核样品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全年能力考核成绩单显示,系统内第一批共175家必考单位表现优异,四轮考核全部顺利通过。受疫情影响,部分单位样品邮寄和分析测试稍有滞后,总站将择机发布第二批优秀机构名单。2022年能力考核发放满意单位证书和个人证书7000余个,极大地鼓励了各单位及其实验室技术人员参加考核的积极性,深获业内好评。今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持续发挥能力考核作为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外部质量监督的抓手作用,进一步促进国家网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技术支撑。
  • 环境监测总站将对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进行考核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中指出,环境监测总站计划将从土壤中铬,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挥发酚和石油类,空气中VOCs和固废中铅等几个项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有关实验室进行考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中考核对象分为必考对象和自愿报名两类,其中省级和338地市级环境监测站为必考对象,共368家单位,其他单位所有项目均自愿参加,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考核时间计划分别安排在2019年4月、5月、8月、11月进行,届时会发布正式文件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能力考核获得满意结果的单位今后2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系统内持证上岗考核时,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总站对考核满意的单位颁发单位和个人满意证书,并在年底对在2019年能力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必考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4/attachment/f36a6a05-f757-4a61-bffb-92da6092c650.pdf" title=" 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pdf" 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pdf /a /p
  • VOCs实验室能力考核• 北京博赛德助您大放异彩
    关注博赛德科技|了解更多VOCs检测干货VOCs实验室能力考核博赛德助您大放异彩 项目背景 2021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下发《关于开展水中总磷,粪大肠菌群和环境空气中重点VOCs实验室能力考核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21】144号文件。为改善参加考核单位VOCs检测能力,系统提升考核单位的仪器使用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质量控制能力,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特开设VOCs实验室能力考核辅导服务。欲了解更多服务,请移步我们的官网吧,点这里 北京博赛德官网~-~ 项目介绍 辅导班依据《环境空气VOCs手工监测质量控制与监督检查要点(试行)》附件3中的打分表,邀请业内从业近二十年的资深专家以及评审老师为客座授课,由博赛德公司BCT应用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由强大的专业技术团队进行配套服务。具体辅导项目如下: 项目内容 硬件设备使用与性能检查质控操作流程质量控制数据如何判断数据的好坏一、设备使用与性能检查1. 采样罐性能检查采样罐性能检查包括气密性检查,惰性检查及清洁度检查,通过性能检查的采样罐,可证明其无泄漏,无吸附,无残留。2. 清罐仪性能验证清罐仪性检查包括气密性检查,清洁度检查,温度控制检查,压力传感器准确度测试,清洗效果测试。3. 配气仪性能验证配气仪性能检查包括密闭性测试,清洁度检查,压力传感器准确度测试,比例阀开关比例测试,可证明其无泄漏,无残留,配气无偏差。4. 浓缩仪及自动进样器性能验证浓缩仪性能检查包括,密闭性测试,清洁度检查,压力传感器准确度测试,标气出锋比例测试,除水效果测试,可证明浓缩过程被测物质无损失。5. 具体服务内容二、操作流程质量控制1. 采样罐清洗过程质量控制根据清洗空白的结果对清洗温度,清洗湿度,清洗巡回次数和清洗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整,明确清洗过程的关键注意事项,保证清洗空白符合检测的要求。2. 采样过程质量控制采样装置性能检查,采样流量的校准,采样前后压力的确认和采样平均流量的确认和对样品采集全流程进行跟踪记录,保证样品代表性强,采样过程无泄漏和杂质的引入。3. 配气过程质量控制配气装置的性能验证和核心仪表的校准,标气加湿的注意细节和配气准确度的验证等工作,保证配气结果的准确性。4. 服务内容数据质量控制与保证是指对数据产生的整个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对整个分析过程中使用到的硬件设备进行验证,证明其可满足检测分析的需求,对不们满足相关要求的硬件设备进行维护。主要服务内容及时间周期如下:三、如何判断数据的好坏1. 整体数据及方法审核包括异常峰、杂质峰和溶剂峰的检查,出锋时间是否合理,方法设置中的保留时间窗口的设定、定性定量离子的选择是否合理,定性定量离子直接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干扰等工作内容。2. 校准曲线及内标审核查看校准曲线和内标是否存在问题,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查看长期的曲线?和内标数据,查看这些数据是否存在不稳定或者即将超标的趋势,找出容易出问题的组分,分析易出问题组分规律,找到响应的解决办法。3. 质控数据的审核检测空白,连续校准(曲线验证点)及平行样的结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同时查看长期的质控数据,查看质控数据是否存在不稳定或者即将超标的趋势,找出容易出问题的组分,分析易出问题组分规律,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4. 样品数据审核对样品数据的浓度趋势,残留及相关性进行审核,结合特殊组分的浓度相关性和浓度范围,判断样品数是否正常。5. 服务内容请您将您所需要的服务内容填入附表:VOCs实验室能力考核辅导服务需求表。BCT后,我们衷心的祝您在考核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也由衷的感谢您为中国检测事业所做出的贡献!VOCs检测与你分享,共同成长报名联系电话:18610713370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 集中笔试!上海组织这三大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和授权签字人能力水平,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食品检验等三个领域开展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设置及考核对象本次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共设有3个大项,其项目名称及对应考核对象分别为:(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考核对象为具备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任一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以及2023年2月16日后取得水和废水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二)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考核对象为2023年3月5日后取得机动车检验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三)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考核对象为具备食品检验领域(不包含食品相关产品)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二、考核内容本次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检验检测有关法律法规;(二)资质认定通用要求及相关领域补充评审要求;(三)检验检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价能力;(四)检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程序;(五)管理体系与质量文件的规定要求;(六)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三、组织实施(一)项目承担单位。本次能力考核分别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上海尚检检测认证技术研究院承担各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二)考核方式。本次能力考核采取集中笔试形式。各项目原则上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报名方式由承担单位另行通知。(三)结果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授权签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申请补考,整改期间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未参加本次考核,或者补考仍然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授权签字人资格。附件:2023年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项目信息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附件2023年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项目信息表序号项目名称考核范围承担单位联 系 人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水和废水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戚芳方,15121033961阳陈,157213073162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全领域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机动车检测专委会马明,15901810739陈建萍,135017149793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全领域上海尚检检测认证技术研究院蔡颖,13611800812朱佳璐,13482503639
  •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通过能力验证考核
    8月24日,农业部办公厅以农办质〔2009〕17号文通报了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结果。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是23家参加水产中药物残留考核检测机构中仅有的2家考核结果全部优秀的检测机构之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5月,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参加了农业部办公厅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此次能力验证,水产中药物残留考核项目为孔雀石绿和五氯酚钠,全国有23家水产品检测机构参加。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历来重视技术人员能力培养,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业务领域最新发展情况,安排不同范围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增强和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2006年以来,中心共参加农业部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7次,成绩一直保持优良。
  • 云南省农科院质标所通过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考核
    7月3日,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参加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一次性通过。本次检测能力验证考核项目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土壤中重金属、肥料中养分和重金属检测和种植业产品中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粮油类)。根据相关要求,5月10日至15日,云南省农科院质标所参加由农业农村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等技术支持单位组织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工作。 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由各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发放考核样品,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全国农业检验检测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样品签收、结果填报和结果查询。参加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验检测、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和违禁添加物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须在样品接收后96小时内完成样品检测和数据结果报送工作;参加种植业产品中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粮油类)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须在样品接收后5日内完成样品检测和数据结果报送工作;参加农产品中重金属、土壤中重金属、肥料中养分和重金属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须在样品接收后10日内完成样品检测和数据结果报送工作。本次能力验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技术性较强,云南省农科院质标所相关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时间,严格落实全程空白、人员比对、仪器比对、内部质控等质量控制措施,对人员、环境、仪器设备、检测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反复推敲检验检测结果,并及时上报分析结果与相关原始记录资料。云南省农科院质标所始终遵循科学、公正、高效、廉洁、服务的质量方针,不断新增和配置先进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强化技术能力,完善创新团队建设,致力于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特质农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提供全链条技术服务。此次能力验证考核顺利通过,充分证明了云南省农科院质标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方面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高超的技术能力。
  • 全国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考核计划公告
    各培训机构和分析检测人员:   2008年,经科技部和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共同推动成立了“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NTC”),负责对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其宗旨是为提高我国分析检测人员整体的检测能力和水平,促进分析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国家科技进步、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根据NTC章程和相关规则要求,每年NTC将定期开展对分析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NTC考核合格证明、证书由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统一颁发,该证明/证书可作为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及大型仪器共用共享中分析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证明,也为录用和考核分析检测人员提供一个统一、客观和公正的标准。   现将2010 年全国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考核计划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2010年NTC考核技术   NTC秘书处于2010年1月1日向社会发布的首批NTC技术考核与培训大纲所涉及的14项NTC技术,其中包含9项化学专业技术和5项力学专业技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考生需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所从事分析检测工作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具有中专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者相关再教育经历。   三、报名方式   NTC秘书处统一受理NTC考核报名,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 、通过中国分析检测培训网站报名:   http://www.analysis-training.org.cn中:首页-考核平台-考试报名   2、 电子邮件报名   Email:ntc@analysis.org.cn ntc@ccai.cc   3、 信函报名   4、通过“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培训机构”报名   5、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可统一组织本单位分析检测人员报名参加NTC考核。   四、报名信息   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号、单位所在地、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名确认,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完整,同时提交两张1寸浅底彩色照片。报名表及照片均应同时提供纸版及电子版。   NTC考核报名首批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每项技术报名截止期见报名表。报名时应按附件2说明认真填写日常分析样品、领域和所使用的仪器的信息。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1、 考核命题与组织:   NTC考核全国统一命题,NTC秘书处负责考核的命题组织工作与考核实施。   2、 考核内容:   每项技术的考核内容可参阅《NTC技术的考核与培训大纲》。   3、 考核方式:   每项NTC技术的考核包含笔试、实际操作和样品考核三个部分,分析检测人员可按相应分析检测技术,自行选择参加。   样品考核可以参加NTC组织的考核,若考生参加了权威组织授权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及测量审核其结果满意。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可免去该项技术的样品考核。   4、 证书:   每项技术分别通过笔试、实际操作和样品考核成绩合格者,将分别核发成绩单,每项技术笔试、实际操作和样品均通过者,可以获得NTC技术能力合格证书,成绩单及证书有效期为3年。   六、 考核费用   每项技术收取考核成本费500元(含考核样品费)。   七、考核时间   每项技术的考核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八、考核地点   根据报名人员地域情况,由秘书处统一安排考点:   1、NTC秘书处所在地:北京   2、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培训机构所在地   3、经NTC秘书处与有关机构商定地点   九、NTC秘书处联系方式:   (1)联系人:NTC秘书处一(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培训部)程群   电话:010-62185309,010-62188310,010-62183362    传真:010-62181163    E-mail: ntc@analysis.org.cn   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14信箱   邮编:100081   (2)联系人:NTC秘书处二(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郑小云   电话:010-65994387,010-65993916,010-65993928   传真:010-65993920   E-mail:ntc@ccai.cc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中认大厦16层1601   邮编: 100020   特此公告。   附件1:2010年度NTC考核计划   附件2:2010年度NTC考核报名表   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秘书处   2010年 5月20日   附件1:2010年度NTC考核计划 序号 考核技术名称 报名 截止日期 考核时间 1 ATC 00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技术 7月30日 8月6-7日 2 ATC 001.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技术 3 ATC 002 火花源/电弧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技术 7月30日 8月13-14日 4 ATC 013 固体无机材料中碳硫分析技术 8月10日 8月20-21日 5 ATM 005.1 金属硬度试验技术 6 ATC 014 固体无机材料中气体成分(O、N、H)分析技术 8月10日 8月27-28日 7 ATC 011 液相色谱分析技术 9月10日 9月24-25日 8 ATM 013.1金属材料高温持久、蠕变、松弛试验技术 9 ATC 006 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技术 9月30日 10月15-16日 10 ATM 007.1金属材料冲击试验技术 11 ATC 005 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技术 10月10日 10月22-23日 12 ATC 003 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技术 10月10日 10月29-30日 13 ATC 010 气相色谱分析技术 10月20日 11月5-6日 14 ATM 0012.1金属落锤、撕裂试验技术   附件2:2010年度NTC考核报名表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选项 编号 技术名称 日常分析样品及领域 所使用的仪器 (请注明厂商及仪器型号) 1. ATC00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技术 2. ATC002火花源/电弧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技术 3. ATC003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技术 4. ATC005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技术 5. ATC006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技术 6. ATC010气相色谱分析技术 7. ATC011液相色谱分析技术 8. ATC013固体无机材料中碳硫分析技术 9. ATC014固体无机材料中气体成分(O、N、H)分析技术 10. ATM001.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技术 11. ATM005.1金属材料硬度试验技术 12. ATM007.1金属材料冲击试验技术 13. ATM012.1金属材料落锤、撕裂试验技术 14. ATM013.1金属材料高温持久、蠕变、松驰试验技术 说明: 此报名表内的个人信息为申请NTC考核所用,请如实填写,我们将对以上信息严格保密。 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条件来选择参加一项或多项技术的考核,并请在编号前打勾,同时注明日常分析样品、领域和所使用的仪器(请注明厂商及仪器型号) 。
  • 助力刑侦能力考核,且看岛津红外油漆样品分析方案
    油漆是刑侦案件当中的常用物证,现场遗留漆片,涉案物品上油漆类附着物的检验,能够为案件侦破提供方向和思路。近期公安系统刑侦考核,漆片类分析吸引众多关注。岛津红外系列产品,轻松应对油漆物证鉴定需求。一 典型应用红外显微光谱法分析车辆碰撞现场微量油漆物证汽车车身油漆由底漆层、中涂层、面漆层、清漆层等组成,不同厂家和车型对应不同的车身油漆。所以汽车油漆隐含着汽车车型的重要信息,利用红外显微光谱法对车辆碰撞现场采集的微量油漆碎片与肇事嫌疑车辆油漆样本进行红外光谱比对分析,为交通肇事事故分析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依据。样品处理:使用挥发性溶剂对采集到的样本表面进行除杂处理(灰尘、污染物),挥干后对样本进行切片取样,最后使用金刚石池透射法分析。车辆取样样本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1#嫌疑车辆取样样本与事故现场发现油漆碎片在1300 cm-1~1600 cm-1 区间差异性比较明显;而2#嫌疑车辆取样样本与事故现场发现油漆碎片结果一致,所以其作为肇事车辆可能性更大。对2#嫌疑车辆样本光谱图进行检索,得到其成分结果为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IO_PHTA)。二 其他典型应用速览油漆碎片的测试(显微金刚石池)图7:木材上的油漆碎片,用金刚石压平,尺寸:约 70x30μm图8:不同位置的油漆差谱图9:对差谱进行光谱检索,结果为甲苯胺红L三 关联仪器AIRsight 红外拉曼显微镜◆ 同一个显微镜,同一个软件,实现红外和拉曼两种光谱技术从样品观察、定位标记、多模式测定到数据分析的全工作流。◆ 能够在不移动样品的情况下,对同一样品的微小区域分别获得互补的红外和拉曼光谱信息,以实现多光谱维度的表征。IRXross通用型红外光谱仪◆ 适用多种应用的高性能◆ 内置新一代分析智能◆ 完全符合日益严格的法规要求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吴晓青在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上强调 强化监督考核 充实监测能力
    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2月3~5日在长沙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谋划“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思路,总结2009年监测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监测重点任务。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会上指出,2009年,环境监测系统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紧紧围绕“三个说得清”的工作目标,把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作为根本任务,理顺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促进转型、加强能力,保障大局、锐意创新,开创了环境监测工作的新局面。   吴晓青指出,今年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监测保障、完善监测制度、充实监测能力,做好“十一五”收官工作,谋划好“十二五”监测思路。   吴晓青就今年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强调了7点意见。第一,认真落实好李克强副总理考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时的指示精神,着眼于环境保护工作全局,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开创监测工作新局面。第二,提前筹划好“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要编制完成“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规划,研究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与运行保障工作。各地也要根据本地环保工作的发展需要,编制地方“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并纳入同级环境保护规划之中。第三,组织好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各地环保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选拔,以监测比武为契机,激发广大环境监测技术人员钻研业务、争当技术标兵的热情,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的技术和业务水平,营造学习监测理论和钻研监测技术的良好氛围。第四,强化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质量的变化,将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生态环境补偿政策的重要依据。第五,开展重点监测工作。做好重金属监测工作,做好跨国界河流水质监测工作,开展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试点监测。第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好全年各项监测任务。各地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制定好监测计划,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扎扎实实地抓好全年的环境监测工作。第七,抓好监测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今年是县级环境监管能力攻坚年,监测能力建设是一个重点,中央财政还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监测能力建设和经费补助,各地要抓住机遇,做好项目建议和论证,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各级监测站要牢固树立“技术立站、人才兴站”的理念,结合当前环境监测重点任务,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培养人才。努力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的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建设一支数量结构合理、业务技术精湛、关键时刻拉得出、危急时刻顶得上的高素质专业化监测队伍。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主持。湖南省副省长刘力伟代表省委、省政府致欢迎辞。湖南、重庆,辽宁、山西4个省(直辖市)环保厅(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 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结果公布
    据通告,存在检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有待提升、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检测过程和操作规范性不足、对作业指导书的理解不透彻等问题。具体内容如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告2022年第5号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充分发挥能力验证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监督和质量提升作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18项,考核检验检测参数29个,涉及食品安全、电气安全、建材质量、消费品安全、生态环境监测、材料测试等领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1〕24号)部署要求,累计考核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2733家次。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和技术专家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结果合格2566家次,结果不合格167家次。(考核结果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二、考核方式和结果(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中叶酸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按照湿法工艺定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采用双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叶酸,共有107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101家结果合格,6家结果不合格。(二)鱼粉中总汞及甲基汞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纯天然鱼肉干粉,采用三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总汞和甲基汞,共有264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总汞参数考核机构264家,251家结果合格,13家结果不合格;甲基汞参数考核机构173家,167家结果合格,6家结果不合格。(三)粮食中呕吐毒素含量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含有一定量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玉米粉,采用四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共有22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222家结果合格,1家结果不合格。(四)蜂蜜中氯霉素和硝基咪唑类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阴性洋槐成品蜂蜜基质添加氯霉素和甲硝唑标准溶液,采用三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氯霉素和甲硝唑,共有206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氯霉素参数考核机构204家,183家结果合格,21家结果不合格;甲硝唑参数考核机构167家,156家结果合格,11家结果不合格。(五)果蔬中农残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青瓜、苹果混合果蔬汁基质加入配制好的联苯菊酯和毒死蜱农药标准溶液,采用三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联苯菊酯和毒死蜱,共有321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联苯菊酯参数考核机构299家,283家结果合格,16家结果不合格;毒死蜱参数考核机构316家,303家结果合格,13家结果不合格。(六)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定制塑料瓶,采用两个规格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高锰酸钾消耗量,共有172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166家结果合格,6家结果不合格。(七)水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经过稀释的国家有证标准样品,采用四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共有415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三氯甲烷参数考核机构413家,390家结果合格, 23家结果不合格;四氯化碳参数考核机构410家,391家结果合格,19家结果不合格。(八)纺织品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婴幼儿纯棉织物作为基体添加不同目标物,采用三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共有106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90家结果合格,16家结果不合格。(九)复合肥料主成分含量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复合肥料,采用两个规格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总氮、有效磷、氧化钾和氯离子,共有142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总氮参数考核机构132家,131家结果合格,1家结果不合格;有效磷参数考核机构134家,132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氧化钾参数考核机构134家,134家结果合格;氯离子参数考核机构114家,114家结果合格。(十)涂料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溶剂型木器涂料,采用三个不同含量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共有98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苯参数考核机构98家,95家结果合格,3家结果不合格;甲苯参数考核机构98家,94家结果合格,4家结果不合格;乙苯参数考核机构97家,95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二甲苯参数考核机构98家,91家结果合格,7家结果不合格。(十一)建筑外门窗气密性能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性质稳定的不锈钢孔板,采用两种规格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空气渗透量,共有37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35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十二)柴油硫含量和闭口闪点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市售柴油,采用两组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硫含量和闭口闪点,共有87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硫含量参数考核机构64家,63家结果合格,1家结果不合格;闭口闪点参数考核机构87家,85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十三)金属材料应力疲劳性能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合金钢制备的拉应力疲劳试样,采用两种不同牌号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疲劳寿命,共有60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58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十四)50W水平火焰试验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条形塑料试样,考核参数为燃烧速率,共有9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88家结果合格,5家结果不合格。(十五)电信端口传导骚扰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定制样机,由主机、充电线、六类网线3部分组成,可产生频率、幅值稳定的梳状信号,适用于六类以太网接口。考核参数为骚扰电压,共有106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104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十六)电线电缆产品—护套抗张强度测量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两种不同护套材质的低压电力电缆,考核参数为护套抗张强度,共有84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83家结果合格,1家结果不合格。(十七)电气强度试验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定制的电气强度试验测试盒,考核参数为击穿电压,共有170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161家结果合格,9家结果不合格。(十八)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单体蓄电池放电容量试验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定制的锂离子单体蓄电池,考核参数为室温放电容量,共有42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40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三、存在问题(一)检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检测人员对样品定容、稀释操作不当,导致样品测定值不在标准曲线范围内;部分检测人员对仪器设备的试验条件没有掌握好,导致分析过程中的目标物峰型不理想;个别检测人员设备操作不正确,导致试样发生形变;个别检测人员在计算过程中引用数据有误,导致结果不合格。(二)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部分检测机构没有做好检测仪器条件的优化,导致仪器灵敏度不够、不能满足准确定量的要求;部分检测机构仅对部分试验参数或量程范围进行有效计量校准;少数检测机构设备安装密封不严,导致最终检测数据不准确;个别检测机构的设备维护不到位,导致色谱图基线不稳或严重漂移。(三)检测过程和操作规范性不足。部分检测机构未能有效地实施质量监控,如加标回收未做空白试验、质控样品与考核样品基质不匹配等;部分检测机构未按照标准方法要求制作校准曲线,导致检测结果的系统性偏离;个别检测机构在样品稀释过程实验用水纯度不够或容器中有杂质残留,导致色谱图上出现杂峰。(四)对作业指导书的理解不透彻。部分检测机构未能正确理解作业指导书,报送结果的有效数字与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不一致;个别检测机构未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处理,导致检测数据不准确。四、整改要求(一)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做好整改和技术验证,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报送整改和验证材料。(二)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见附件3),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改正,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报送整改材料。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2月16日
  • 全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专家宣贯会在北京举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统一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标准,规范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程序,3月11日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京举办全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专家宣贯会。会议对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对兽医系统实验室现场考核评审做了详细说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和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经过多年的建设,兽医系统实验室设施设备等硬件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基本能满足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但兽医系统实验室仍存在管理不规范、检测能力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为此,农业部专门制定《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对兽医系统实验室实行考核制度,通过考核的方式,以考促建,切实加强兽医系统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会议对做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落实责任,全面推进。要求各省级兽医部门抓紧成立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兽医实验室考核专家库,明确考试组织实施单位,全面推进各项考核工作。   二是要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发动。按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应尽快落实各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责任、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 加强对系统内外的宣传和对各级实验室人员的培训。   三是要严格把握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在实验室考核工作中要做到严格考核标准,决不能降低或变通标准 严格考核纪律,考核专家和被考核单位与人员均要遵守纪律要求 严格考核程序,按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逐项检查,完成现场检查、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能力。通过实验室考核的开展,健全完善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做好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   会议要求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专家在实验室考核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会议还对《兽医系统实验室现场考核评审说明》和《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题研讨。
  • 普析通用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体系考核
    2011年2月18日、19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审中心组织的专家组对北京普析高科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实验室资质认定体系进行了现场考核,并顺利获得了通过。   此次考核主要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侧》两大要求、19个体系要素对普析高科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培训管理、人员档案、仪器档案、标物管理、样品管理、试剂管理、设备管理、采购管理、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实验场所、实验室设施与环境、笔试考核、座谈考核、现场试验、盲样考核等。经过2天紧张的考核,评审组在末次会议对普析高科的管理体系、人员素质、实验室设施、检测能力给予肯定,并宣布“现场考核通过”。并于2011年4月6日,领取到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在此向各相关系统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同时,向为此次实验室资质认定考核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应用技术部成员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 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体系启动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成果——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体系推广启动仪式”在京举办   为了为加强分析检测人员队伍的建设,确保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培训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持续性,完成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相关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成立了“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负责对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为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于2009年7月14日在北京西苑饭店举办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成果——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体系推广启动仪式”。来自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和检测机构的专家共150余人参加了仪式。仪器信息网作为特约媒体应邀参加。 推广启动仪式现场   仪式由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主任吴波尔女士主持。国家科技部刘燕华副部长、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孙大伟主任、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张泽院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监督司刘卓慧司长、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宋桂兰副主任、国家科技部条财司吴学梯副司长出席本次启动仪式。  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主任吴波尔女士 国家科技部刘燕华副部长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孙大伟主任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张泽院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监督司刘卓慧司长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宋桂兰副主任 国家科技部条财司吴学梯副司长   国家科技部刘燕华副部长、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孙大伟主任、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张泽院士在仪式上致辞。刘燕华在讲话中指出,该体系的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国家科技发展大局,并使之与国际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的要求相衔接。刘燕华建议,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应进一步推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成果的应用,加强对分析检测人员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统一培训考核的技术标准,规范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分析检测人员培训公共平台,切实提高我国分析检测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孙大伟在讲话中指出,检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科学技术创新与发展的动力。一个国家分析检测能力的高低与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密切相关,一个国家分析检测能力高低的直接体现了分析检测人员能力水平的高低。因此,提升分析检测人员的整体能力水平,是提高我国分析检测水平的关键所在。成立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是平台建设值得推广的一个范例,国家认监委将充分发挥统一管理全国检测机构资质评价和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职能优势,在资质评价和国家认可活动中,充分应用对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的结果。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张泽院士从确保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持续性等方面,论述了委员会在推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成果的应用,加强对分析检测人员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统一培训考核的技术标准,规范对分析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证书管理工作等方面所做的规划安排和运行模式。   此外,国家级分析测试中心代表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书记郑建达先生、项目试点单位代表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院长助理刘挺先生、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陈少慧女士也在仪式上登台发言。 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书记郑建达先生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院长助理刘挺先生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陈少慧女士   最后,吴波尔女士宣布全国分析测试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体系推广启动仪式正式开始,刘燕华副部长与孙大伟主任共同为仪式启动了科技球,全国分析测试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体系推广启动仪式也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的落下了帷幕。 刘燕华副部长与孙大伟主任共同为仪式启动科技球   培育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和机构是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三大任务之一。据介绍,“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与考核体系”的对象是从事产品理化性能、专用性能及安全性能检测的分析检测人员。该体系统一规范了分析检测人员分析检测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标准。此次正式启动并推广该体系,旨在通过搭建分析检测人员培训公共平台,提高我国分析检测人员的分析检测技术能力,确保检测实验室向社会提供分析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云南在全国率先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进行规范
    云南省环保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国率先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进行严格规范,进一步督促基层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多方征求意见,明确部门分工  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云南省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纳入国家考核的18个县。  为使考核工作具有广泛性,自2012年起,云南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共同按照国家考核指标体系,对全省129个县(市、区)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年度变化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结果与生态转移支付挂钩。  随着考核工作不断深入,相关部门参与力度不断加大,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据云南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邓加忠介绍,前些年,在开展考核过程中,他们总是为各部门提供数据的统计口径、指标解释的混乱以及数据的逻辑性、吻合性等犯愁。  为切实增强部门联动实效,《办法》出台前,云南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先后商讨十多次,形成的初稿在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上征求了16个州(市)环保局及环境监测站意见 组织召开了由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等。  据了解,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及考核由省环保厅负责考核工作具体实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汇总上报、审核和评价,编写考核报告。省财政厅负责考核工作指导,依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奖惩措施,并保障考核工作所需经费。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还会同林业、农业、水利、住建等省级职能部门开展现场核查、结果确认等。全省各州(市)级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各县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州(市)级环保部门会同同级考核指标涉及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县上报自查报告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以及良好的工作机制,已经成为督促基层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抓手,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省县域经济考核办、省统计局等的关注和认可。  考核轻现状而重变化  为使评价结果符合不同区域的生态特征,云南省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和发展方向,制定了云南省县域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邓加忠说,制定出台《办法》是为了强化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保障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使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这也是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中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效益评估机制的重要举措。  《办法》明确,评价与考核内容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共三大类,涉及森林覆盖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20项细化指标。采取县级自查、州(市)级审查及省级审核、评价与考核的程序,实施年度考核。省环保厅于每年3月底前,会同各相关省级职能部门审核各县上报数据,评定上一年度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  《办法》提出,考核结果采用各考核指标按不同权重加和的方法,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年度间变化情况的量化分值表征,并将变化结果进行了分级。为平衡县域之间基础差异,考核轻现状而重变化,以变化情况作为考核结果,只做纵向比较,不做横向比较。  考核还引入“一票否决”制。对县域内发生因人为因素引发的特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特大破坏森林资源事件以及环境污染、资源和生态破坏等违法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将直接给予当年度考核结果变差的等级评价。  结果作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依据  一直以来,云南省十分重视考核成果在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奖惩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量化考核中的实际运用,坚持做到奖惩分明。  《办法》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全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具体奖惩按照《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为变差的县域,县级人民政府需提出具体、明确、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组织实施整改并专题报告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域,将直接给予下一年度考核结果变差的等级。  事实上,云南省财政厅根据评价结果已经严格实施了转移支付资金奖惩。2013年和2014年,分别对生态环境质量发生变化的41个县和56个县给予了转移支付资金奖惩,奖惩资金分别为1.2亿元和2亿余元。2014年,对生态环境质量年度间变差的12个县扣减生态补偿资金共1.11亿元,对生态环境质量年度间变好的44个县给予生态补偿奖励共0.7亿元,并将考核奖惩原因和结果在全省进行了通报。  2014年3月,云南省委组织部印发的《云南省县(市、区)委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中明确规定,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量化考核指标之一,并成为除县域经济指标之外最大的得分指标(100分中的8分)。  考核结果还作为省发改委对各县年度县域经济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统计部门已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环境质量指数纳入新的统计量化指标。  邓加忠说,当前,得益于环保、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正在持续有效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转方式、调结构、绿色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基层环保部门有了更多话语权,环境监测能力和作用普遍增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
  • “临界流喷嘴气体流量标准装置”顺利通过现场考核
    近日,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湖北省计量院)新建的中南大区最高计量标准“临界流喷嘴气体流量标准装置”,顺利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派出专家组的现场考核。   考评过程中,专家组严格按照JJF1033-2016《计量考核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观察、资料核查、现场试验、现场提问等方式对计量标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核评定。经过考评,专家组一致认为,湖北省计量院新建的该项大区最高计量标准在计量标准器、环境条件、人员资质、实验数据、现场操作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同意通过现场考核。   气体流量计主要用于测量气体流量,广泛应用于燃气计量、工业过程控制、环保、医疗等行业气体流量监控或贸易结算。湖北省计量院此次新建的临界流喷嘴气体流量标准装置采用多个临界流音速喷嘴作为标准器,流量范围提升至20000m3/h,是中南大区范围内测量管径最大、流量范围最广的气体流量标准装置,可有效保证中南大区量值传递的可靠性及贸易结算的准确性。   此次考核的顺利通过,进一步提升了湖北省计量院在相关领域的计量服务能力,基本实现了大区内气体流量计量能力的全覆盖,为“西气东输”等国家重点工程可靠运行,以及中南大区工业发展、低碳排放、医疗卫生等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
  • 盱眙质监局顺利通过实验室授权复查考核
    6月8日电日前,盱眙质监局下辖计量所实验室通过市局委派的专家组实验室计量授权复查考核。   此次复查考核重点抽查上次考核中不合格项整改是否到位 授权项目技术档案建立是否规范、完整、正确 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是否完善,执行是否落实 人员资质、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检查,专家组认为该实验室基本符合《法定计量考核规范》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细则》要求,无主要不符合项,一直同意通过考核。
  •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指标与绩效考核工作启动
    2005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启动实施了一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科技平台”)建设项目,目前这些国家科技平台已进入运行服务阶段。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科技平台建设的指导,深化科技资源共享,推进科技平台运行服务,规范科技平台运行管理,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布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指标》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其中,“认定指标”共分为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4个一级指标包括“资源整合”、“组织管理”、“运行服务”、“持续发展能力”四个方面。“认定指标”从科技平台“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理念出发,重点考察科技平台资源整合状况以及运行、管理机制和长效发展能力。 “绩效考核指标”共分为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4个一级指标包括“服务数量”、“服务成效”、“运行管理”、“资源整合”四个方面。“绩效考核指标”以“认定指标”为基础,突出科技平台的共享作用,重点考察科技平台的服务数量与服务成效,重视用户评价的反馈。   科技部、财政部决定近期对经国家科技平台建设专项支持并通过开放共享评议的科技平台试点开展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对于部门、地方科技平台,按照分层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也将陆续开展相关工作。经过认定评价后,部门、地方科技平台也可以纳入国家科技平台体系。对于通过认定的国家科技平台,两部门将定期组织进行绩效考核,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平台运行服务进行补贴,以推动全国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国家科技平台服务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家科技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是规范平台运行管理,深化平台共享服务的有力抓手,是引导科技平台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国家科技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国家科技平台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录:   关于召开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评审会的通知 各有关科技平台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科技平台建设的指导,深化科技资源共享,推进科技平台运行服务,规范科技平台运行管理,日前,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开发布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指标》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并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根据《通知》精神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发展计划司、财政部教科文司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8月11日至14日在中国职工之家饭店召开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面向经国家科技平台建设专项支持并通过开放共享评议的科技平台(具体名单与日程安排见附件1),开展认定和绩效考核评审。   二、会议地点   中国职工之家饭店C座六层十三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   电话:010-68576699(总机)   三、会议议程   此次国家科技平台认定与绩效考核评审同时进行, 采取“会议集中评审、平台汇报答辩、专家评议”的方式,每个科技平台汇报45分钟,专家质询评议1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建设运行总结和绩效报告的有关内容。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会务工作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负责。   (二)请各科技平台主管部门组织各科技平台充分做好总结材料和答辩准备工作。   (三)请各科技平台牵头单位根据国家科技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指标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运行总结》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服务绩效报告》,并于2011年8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25份,报告封面加盖平台牵头单位公章)与电子版材料报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四)请各科技平台按照会议日程安排,依次到场汇报答辩,会议室备有投影仪,笔记本电脑请自备。   (五)会议期间评审专家的食宿、交通费用由会议统一报销 会议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评审专家请于2011年8月10日报到。   五、联系方式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联 系 人:黄珍东 袁伟   联系电话:010-58881120 58881115   传 真:010-58881116   电子邮箱: huangzd@most.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运行监督处   邮政编码:100862   附件: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评审会日程 时间 内容 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 一、专家预备会 13:30—14:00 1.科技部计划司领导讲话 2.财政部教科文司领导讲话 3.平台中心领导讲话 4.解读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指标 二、平台评审会(专家组长主持) 14:00—15:00 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 15:00—16:00 国家材料环境腐蚀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平台 16:00—16:10 茶歇 16:10—17:10 国家计量基标准(物理部分)资源共享基地 17:10—18:10 国家计量基标准(化学部分)资源共享基地 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 8:30—9:30 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 9:30—10:30 中国应急分析测试平台 10:30—10:40 茶歇 10:40—11:40 中国检测资源平台 11:40—13:30 午餐,午休 13:30—14:30 北京离子探针中心 14:30—15:30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平台 15:30—15:40 茶歇 15:40—16:40 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平台 16:40—17:40 家养动物种质资源平台 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 8:30—9:30 水产种质资源平台 9:30—10:30 国家微生物资源平台 10:30—10:40 茶歇 10:40—11:40 国家标准物质资源共享平台 11:40—13:30 午餐,午休 13:30—14:30 国家实验细胞资源共享平台 14:30—15:30 标本资源共享平台 15:30—15:40 茶歇 15:40—16:40 人口与健康科学数据共享平台 16:40—17:40 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平台 2011年8月14日(星期日) 8:30—9:30 气象科学数据共享中心 9:30—10:30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中心 10:30—10:40 茶歇 10:40—11:40 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 11:40—13:30 午餐,午休 13:30—14:30 林业科学数据平台 14:30—15:30 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 15:30—15:40 茶歇 15:40—16:40 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16:40—17:40 中国数字科技馆
  • 201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等7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节水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附件2)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耕作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因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且不再申请复审,农业部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因申请不再保留部级质检机构资格,故撤销两个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 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二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测范围 机构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审查认可证书编号 1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水产种质、水产品吴淑勤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兴渔路1号 510380 020-81616509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73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1号 2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农产品、食品 刘佩红 上海市江场西路1550号3号楼 200436 021-36322101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22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2号 3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渔业环境、水产品 江世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东213号 510897 020-89108300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94号(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3号 4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部农药应用评价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农药残留、农药 周雪平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100193 010-62815938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87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4号 5 广东省植物保护总站[农业部农药残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农药残留、农药 陈森 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510500 020-37288766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209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5号 6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乌鲁木齐)] 农产品、食品 陈彤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830091 0991-4537561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16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6号 7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部棉花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乌鲁木齐)] 棉花 陈彤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830091 0991-4537561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213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7号 注:农业部植物抗病虫性及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更名为农业部农药应用评价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2.2014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二批) 序号 质检中心全称 监测范围 中心领导 承建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审查认可证书号 备注 1 农业部节水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节水机械设备 王延宏 李全利 黄志民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德坊小区13号楼 710065 029-88237833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8号 复查评审   农业部   2014年2月7日
  • 第四批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合格名单公布
    农业部公布第四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98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等7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农作物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附件2)等3个质检机构,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四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测范围 机构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审查认可证书编号 1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奶及奶制品 时建忠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010-62818802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51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39号 2 陕西省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 渔业环境及水产品 贺玉良 陕西省西安市三桥沣惠路2号 029-84521167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96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0号 3 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乳及乳制品 刘凤岩 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18号 022-23414493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203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1号 4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农业部特种经济动植物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特种经济动物与植物 杨福合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鹿鸣大街15号 0432-4701763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68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2号 5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 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 李泽福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40号 0551-5160535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204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3号 6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部植物抗病虫性及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植物抗病虫性、农药 吴孔明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010-62815925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87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4号 7 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部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安阳)] 转基因植物及环境 喻树迅 河南省安阳市开发区黄河大道西段 0372-2562217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105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5号   注:农业部植物病虫害抗性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更名为农业部植物抗病虫性及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2010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四批) 序号 质检中心全称 监测范围 中心领导 承建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审查认可证书号 备注 1 农业部农作物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农作物种子 万书波 邱若瑞 王旭清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山东省济南市桑园路28号 0531-83179257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7号 复查评审 2 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土壤及肥料 栗铁申 辛景树 田有国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010-59194505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8号 复查评审 3 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 土壤及肥料 杨大成 马 兵 关玉岩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吉林省长春市保安街11号 0431-86796327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9号 复查评审
  • 考核通过将获补助,科技部&财政部将开展2021大型共享仪器的开放考核工作
    5月11日,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0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19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11家单位已完成整改(1年),参加本年度考核。2020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9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考核范围。以下为《通知原文》,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63号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0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19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11家单位已完成整改(1年),参加本年度考核。2020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9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评价考核内容  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  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 参评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的要求,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交主管部门汇总。  3. 请参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部门审核过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邮政编码:100038)。  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平台中心业务咨询联系人:岳琦、王晋  联系电话:010-58881464、58881465  基础司业务咨询联系人:金国胜  联系电话:010-58881511  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联系人:孙力强、刘瑞  咨询电话:010-82319708、82338083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一、运行使用情况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二、共享服务成效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需提供服务收入记录清单),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  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需提供大型科研仪器资产清单),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 国务院:食品等质量安全拟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根据这份行动计划,我国将高度重视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工作,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   强化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   这份行动计划是根据《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规定,针对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制定实施的。   行动计划高度重视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开展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 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制定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大对重点产品和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 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 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及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   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行动计划强调要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工作,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 完善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 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 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发布统计调查结果。   行动计划提出,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工作,要求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建设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
  • 重金属纳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监测能力考核 聚光针对发布解决方案
    近日,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发布了《2015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其中水中氨氮、苯并[a]芘、重金属(铅)及土壤重金属(镉、砷)监测能力将纳入到考核范围,说明国家对重金属的监测将加强。 作为国内环保行业监测仪器设备的领导者,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应用于环境中的水、气、土壤、固废等介质中的有机污染物和无机金属元素的在线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检测仪器设备,十几年来不断地推出新产品新技术以满足环境行业用户的检测需求。 聚光发布国内首台全谱直读型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5000以来,聚光科技一直在与环保行业的用户共同协作开发满足行业检测需求的新应用新方法。仪器完美的精密度稳定性,加上强大的全中文分析应用软件系统,为用户带来高性价比、稳定、可靠、高效的全新体验。 聚光科技分析应用中心实验室于2013先后发布了《ICP-5000在土壤污染物检测中的应用》、《ICP-5000测定生活饮用水中28种金属元素》、《离子交换富集ICP-5000测定地表水中痕量铅和镉》、《离子交换-ICP-AES测定地表水中铬形态》等应用方案,完全满足国家标准的检测要求,并为行业用户提供专业的方法指导。聚光科技重金属检测解决方案:生活饮用水中金属元素的检测: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312/s240669.htm地下水中痕量砷、汞和硒的检测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312/s522163.htm地表水中铬的价态的测定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312/s240643.htm地下水中铅和镉的检测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312/s240670.htm土壤中金属元素的检测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312/s255198.htm印染废水中金属元素含量的检测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312/s255194.htm
  • “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出台(附全文)
    环境保护部网站16日消息,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制订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将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的实施情况及水环境质量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考核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工作由环保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参与。环保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自2017年至2020年,逐年对上年度各地“水十条”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2021年对2020年度进行终期考核,仅考核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60分以下,或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任何一项未达到目标,终期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并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考核中对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需要追究问责的,按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实施情况及水环境质量管理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质量优先与兼顾任务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抽查相结合、行政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刚性要求,兼顾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水环境质量目标包括: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和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地下水质量极差控制比例、近岸海域水质状况等五个方面。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包括: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科技支撑、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八个方面。  考核指标见附1,指标解释及评分细则见附2。  第五条考核采用评分法,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满分均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以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划分等级,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未通过考核)。  以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校核,评分大于60分(含),水环境质量评分等级即为考核结果 评分小于60分,水环境质量评分等级降一档作为考核结果。日常检查情况作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的基本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计分。  遇重大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涝、地震等)或重大工程建设、调度等,对上下游、左右岸水环  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其他重大特殊情形的,可结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后最终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自2017年至2020年,逐年对上年度各地《水十条》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对2020年度进行终期考核,仅考核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60分以下,或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任何一项未达到目标,终期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是《水十条》实施的责任主体。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据国家确定的水环境质量目标,制定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市(地)、县级人民政府,把重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企业,确定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合理安排重点任务和治理项目实施进度,明确资金来源、配套政策、责任部门和保障措施等。  第七条考核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参与。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第八条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一)自查评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按照考核要求,建立包括电子信息在内的工作台账,对《水十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自评打分,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环境保护部,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和《水十条》各任务牵头单位。自查报告应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  (二)部门审查。《水十条》各任务牵头单位会同参与部门负责相应重点任务的考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形成书面意见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区域督查机构应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水十条》的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督察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环境保护督政工作范畴,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统一汇总后抄送《水十条》各任务牵头单位及相关省级政府。  (三)组织抽查。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双随机(随机选派人员、随机抽查部分地区)”方式,根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自查报告、各牵头部门的书面意见和环境督查情况,对被抽查的省(区、市)进行实地考核,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四)综合评价。环境保护部对相关部门审查和抽查情况进行汇总,作出综合评价,于每年4月底前形成考核结果,5月底前报告国务院。  第九条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由环境保护部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开,并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省(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由环境保护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约谈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有关责任城市新增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关部门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  对未通过2020年考核的地区,除暂停审批该地区所有新增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对水质改善明显和进步较大的地区进行通报表扬。  中央财政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第十条在考核中对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需要追究问责的,按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第十一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本地区《水十条》实施情况开展考核。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 岛津分析中心成功举办NTC原子吸收培训与考核班
    随着我国各个领域的深入发展,各个方面对于高技能分析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猛增。优化分析仪器行业的教育结构,大力发展顺应分析仪器行业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引人关注。岛津公司在为各个领域提供整体分析检测解决方案的同时,顺应分析行业领域的需求,不断为客户提供更高层次的教育服务,以实现 &ldquo 客户的满意,我们的目标&rdquo 的岛津服务理念。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析中心在2011年8月获得了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National Training Committee for Analyzing & Testing Personnel,简称:NTC)授予的考核基地资质。岛津公司凭借世界顶级的技术优势和优越的实验室环境,为分析检测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和能力考核服务。通过培训教育和能力考核的人员,将取得《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证书》,具备承担相关分析检测岗位工作能力,同时,该证书还具有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法律效用。 2012年3月15日至3月16日,岛津公司上海分析中心成功举办了原子吸收分析技术全国检测人员技术能力(NTC ATC006)考核培训班,并对学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和考核。这是岛津公司上海分析中心第二次成功举办原子吸收分析技术全国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考核培训班及现场考核。本次现场考核由书面考核和实操考核两部分组成。考生均选择在岛津分析中心完成样品分析实验并提交实操考核原始记录表。实操考核期间考核教师以现场提问和查看考生操作的方式认真考察学员样品前处理的能力和实际样品分析的能力。 岛津公司提供的&ldquo 专业分析者教育服务&rdquo ,多层次、全方位地为客户提供技能培训,提升分析检测人员整体检测能力和水平,促进分析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科技进步、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贡献着一己之力。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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