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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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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源污染相关的资讯

  •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指出,到2035年,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污染源、入水体污染物浓度与流量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在重点区域,基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环境监测布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足我国“三农”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发展需要,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内容,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以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为重点,兼顾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流域,在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湖库汇水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试点先行,夯实基础。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分布、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在典型流域、海域、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试点示范,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分区治理,精细监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污染源特征、地理气候影响因素和环境保护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实施“一区一策”,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政策激励,多元共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广泛调动农业产业链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户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根据农业污染源类型分布、地理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按照土壤、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在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优化生产布局,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打造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以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强化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试点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加快可降解农膜应用示范,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按照全要素治理、菜单式遴选的原则,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根据污染类型和主要成因,分区分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和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由点及面,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效应。  (二)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制修订肥料管理等对农业面源污染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推动精准施肥、科学用药。以省为单位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明确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要求和责任,鼓励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肥料化利用有关要求后,进行还田利用。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将废水、废液、固体废弃物直接排入农田。  完善标准体系。适时评估并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监测相关标准。指导各地制定种植业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以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体系,加强养殖场户环境监督管理。农田灌溉用水、水产养殖用水、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应执行相应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优化经济政策。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用地政策,落实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开展畜禽粪肥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规定予以支持。优先将畜禽、水产养殖、秸秆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探索开展“点源-面源”排污交易试点。  建立多元共治模式。在重点区域以省为单位,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发展农资绿色配售,推动农资经销商成为污染防治的重要主体和信息传导枢纽,引导农户使用绿色高效的肥料农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化。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推广“政府+协会+农户”“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等模式,加强专业技术管理。推动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订购农资、实施品牌认证等标准化生产,形成“政府-市场-农户”多元共管共治体系。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  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核算方法,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基础上,逐步摸清化肥农药使用变化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密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点,重点在大中型灌区、有污水灌溉历史的典型灌区进行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长期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全链条监测,分析评估养分和有害物质转化规律。  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污染源、入水体污染物浓度与流量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在重点区域,基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环境监测布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开展农业污染物入水体负荷核算评估,确定监管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长期观测。在嘉陵江、汾河、太湖、巢湖、南四湖、洱海、白洋淀、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等重点水域先行先试,建设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开展气象、水文、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长期观测和定量分析,结合遥感技术,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逐步实现对农业面源污染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加强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对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系统观测、监测和记录,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系统整合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等数据,实现从污染源头到生态环境的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全国农业源普查、生态环境统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工作对接共享。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动态更新。发挥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在指导污染防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优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中的作用。  三、试点示范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影响为目标,在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苏、安徽、云南、江西、四川、山东、宁夏、河北、陕西、吉林、青海等省份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一批以污染防治、调查监测、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试点示范工程。  (一)形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在试点县中筛选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为主的区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开展系统设计、分类治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成因分析,科学测算化肥农药对面源污染的影响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研究农业面源污染敏感区域识别方法,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选取典型小流域及海水养殖集中分布的近岸海域,结合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技术,评估污染物入水体负荷和时空分布等。在四川都江堰、内蒙古河套、宁夏青铜峡等选择大中型灌区,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在养殖密集区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污染防控预警。  (三)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办法,明确评估范围、指标、内容、方式等。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基础,补充摸底调查数据,确定绩效评估指标和基数。探索将环境质量改善状况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密切协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并与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级对本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县乡镇承担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县乡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中央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治理目标。鼓励地方按规定加强相关渠道资金和项目统筹整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池塘养殖尾水利用处理等。  (四)提升科技支撑。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对试点示范地区强化技术帮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五)强化监督工作。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明确年度任务与评估指标。实施信息公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 力合科技“农业面源污染通量监测及溯源技术”入选生态总站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关键技术推介名单
    政策机制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通知文件,对加强农业面源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做出重大部署。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指导各地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于2021年和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经单位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并征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专家意见,共遴选出33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关键技术。我公司“农业面源污染通量监测及溯源技术”成功入选! 图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官网关键技术名单本次入选体现了公司紧跟国家绿色农业发展趋势,发挥水环境监测监管方面的优势,大力拓展农业面源监测与溯源相关产品技术研发,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为实现低碳农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农业面源污染通量监测及溯源技术内容简介解决的主要问题农业面源污染底数不清,难以掌握污染物的类型、数量和分布;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信息化与自动化程度低,退水、初雨等监测时机难抓取;农业面源迁移转化过程不清晰,污染溯源困难;农业面源污染物缺少通量评估手段,污染贡献难以厘清。适宜区域丘陵、山地、平原等地的河网区、灌区、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流域等。技术路线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影响为目标,围绕农业面源的全面监测、污染溯源、科学防治等需求统筹推进。核心技术及其配套技术智能化监测系统监测传感器采用模块化设计,16个监测模块支持110余项监测参数配置与切换。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实现水文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联合应用,相互关联,掌握农业面源污染通量与时空特征。监测终端多重触发采样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与智能管控终端,均可实现雨量、水位、水质、远程控制触发采样,捕捉农业面源的发生及水质信息。自动化实验室开发模块化、小型化、监测参数配置灵活的实验室自动分析设备,实现样品批量化的自动分析。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面源监测平台系统能够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GIS在水系地图上直观展示污染浓度、通量的分布,可搭载水环境污染溯源模型,根据污染通量数据计算污染源贡献率。
  • 国务院全面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指导意见出台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6月21日向媒体通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能源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切实改善区域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这是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大气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大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日趋明显,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问题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城市间大气污染又相互影响,仅从行政区划的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已难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成功实践,以及美国、欧洲和日本空气质量改善历程均表明,实施区域联防联控战略是防治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国务院批转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区域联防联控“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指导思想和“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区域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相结合,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 坚持先行先试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率先在重点区域取得突破”的基本原则,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目标、重点区域、防控重点和具体政策措施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要把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作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积极推进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台湾海峡西岸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其他区域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使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区域内所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   《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制定并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制定区域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目标,建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强能源清洁使用,开展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严格控制重点区域内燃煤项目建设,推进低硫、低灰分配煤中心建设;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完善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制度,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强化车用燃油清净剂核准管理;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   《意见》强调,地方人民政府是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于未按时完成规划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城市,严格控制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p   2018年3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启动会议,发布《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并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这标志着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p p   会上,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副市长杨斌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新时代特征,全面准确统计污染源普查数据,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二要严肃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污染源普查的工作体系。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有序、有力、有效做好各项工作。三要严明普查要求,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坚持依法依纪普查,严格工作标准,做好补充专项调查。四要着眼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后续工作。坚持系统的思维、发展的眼光,来认识、推进污染源普查后续工作,强化成果运用。 /p p   环境保护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参加会议并讲话,对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表示北京地位重要,工作有指向性,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扎实,成效突出。北京是继内蒙、江西之后全国第三个召开工作启动会的省份,会议自上而下,直接部署到全市街乡镇层面,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效果非常好。希望能够保持良好势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抓好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普查工作要求,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继续发挥牵头带动作用。 /p p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一次。此次普查将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本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改善本市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依据和支撑。 /p p   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基于我市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城市管理和污染防治需要,结合北京实际,在国家普查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相关专项补充调查。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四个阶段,宣传动员、质量保证贯穿实施全过程。2017年开展前期准备等工作,2018年完成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和深入开展普查工作,2019年完成工作总结并发布普查结果。 /p p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市、区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街乡镇组织实施,各方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普查质量管理覆盖普查全过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级政府要对各自辖区内污染源普查质量和结果负责,多方配合,分级负责,实现本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精细化、全面化和高效化管理。 /p
  • 环保部颁发两项标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农药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农药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HJ 556-2010).pdf);   二、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pdf)。   以上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一○年七月九日
  •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面,我们应该这么做!
    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或生物累积性等特性,易引发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以及微塑料等。与常规污染物相比,新污染物具有危害严重、风险隐蔽、不易降解、来源广泛、减排替代难度大、涉及领域多范围广等特点,治理也存在诸多难点,成为当前制约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改善的“新难点”。“打好新污染物治理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原院长王金南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他建议,面对污染防治的新战场,在科技创新方面,组织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专项。在战略规划方面,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长期规划。在法规制度方面,要坚持依法治污、协同治理,加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专门立法。以环境风险预防为主《瞭望》:我国新污染物治理面临怎样的形势?王金南:新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我国是世界最大化工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根据《全球化学品展望Ⅱ》,我国化学品销售额约占全球的40%,预计2030年将达到50%。生态环境部曾对1万余种具有明确标识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进行调查,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的高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达600余种。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在生产、使用等环节都可能进入环境,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新污染物来源广泛,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治理技术研发难度大,协同治理要求高。总体上,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短板。《瞭望》:我们采取了哪些新污染物治理策略?王金南:2022年国务院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从顶层制定了以环境风险预防为主的治理策略,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环境风险防控思路,提出覆盖源头、过程、末端环节的全过程治理举措,在打基础、建体系、防风险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期新污染物治理指明了方向。在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中,“筛”和“评”是方法和基础,“控”是目的和手段,前者决定后者的内容。具体来说,“筛”,就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中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范围;“评”,就是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物质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就是对于经“筛”和“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施以源头淘汰限制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有效管控其环境风险。《瞭望》:新污染物治理已经有哪些进展?王金南:《行动方案》印发后,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动落实新污染物治理任务部署工作。在摸清底数方面,生态环境部印发《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和环境排放情况摸底调查;印发《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在10省份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启动300种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和20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在防控突出环境风险方面,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对14种具有突出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在防范新污染物产生方面,推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实,推动清洁生产改造,减少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使用,降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严格源头管控。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2022年查处了15起用于建筑保温材料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违法生产案件。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在管理体系、技术方法以及支撑能力等方面均存在许多短板弱项,亟待加强。应继续以《行动方案》为抓手,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攻关关键技术瓶颈《瞭望》:新污染物防控存在哪些“卡脖子”的关键技术瓶颈?王金南:我国目前在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的研究基础薄弱,特别是在新污染物筛查监测、风险评估、淘汰替代、污染治理等关键技术方面的自主研发能力不足,制约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深入、高效开展。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筛查监测方面,我国新污染物监测主要集中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下称POPs公约)履约监测上,在局部区域开展了一些研究性监测和专项调查,但高风险化学物质筛查周期长、费用高,积累的数据较少,缺少监测预警体系,新污染物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程度仍然很低。在风险评估方面,开展了相关的风险评估研究,开发了高通量多功能成组毒理学分析系统,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长期依赖国外毒性数据库和暴露评估工具,针对复杂场景的暴露评估模型也尚未建立,在参数适用性、结果准确性以及数据安全性等方面都面临挑战。在处理处置方面,常规废气、废水处理技术无法有效去除大部分的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协同处理效率低、无害化处置利用技术匮乏,可能造成环境直排,带来进一步环境风险。典型区域、流域新污染物的赋存特征不明,修复技术研究和应用实践滞后。在淘汰替代方面,通过POPs公约履约淘汰了一些新污染物,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也开展了部分化学物质替代的技术方法研究,但有些国际上已淘汰的新污染物在我国仍无经济可行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替代品,尤其缺乏能够进入工业化应用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而且绿色可持续替代产品和技术评价体系不健全,制约了相关禁限措施的出台。《瞭望》:针对这些瓶颈应如何进行攻关?王金南:2023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将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议以战略目标和管理需求为导向,尽快设立新污染物治理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统筹科研资源力量,集中攻克新污染物治理关键核心技术。主要技术攻关方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新污染物筛查、危害评价与监测技术领域,以建立新污染物筛查与监测方法和技术体系为基础,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危害效应识别和评价技术研究,主要包括高风险化学物质高通量筛查技术与优控物质清单,典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环境内分泌干扰物(EDCs)危害识别及毒性机制,自主化计算毒理与暴露预测模型工具,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和装备,新污染物溯源技术与典型流域预警平台等。在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领域,从生态毒性测试技术体系、复合暴露累积风险评估方法、内暴露监测等方面完善风险评估体系,构建重点区域和流域典型新污染物环境质量与排放标准,构建跨区域、跨部门新污染治理协同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研发新污染物治理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方法,完善有毒有害物质履约成效评估技术体系。在绿色替代、治理技术研发应用领域,加强环境友好型替代品及替代技术研发、应用,引导化工行业绿色发展,从源头降低新污染物产生、排放。通过开展重点行业“三废”中新污染物处理技术工艺与设备、新污染物污染场地修复关键机理和技术以及新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多介质协同治理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示范,形成一批可推广的高效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加强战略规划布局《瞭望》: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长期规划的必要性有哪些?应围绕哪些重点来布局?王金南: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长期规划,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第一,新污染物的特征决定了对其进行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通过三五年的努力一蹴而就,需要统筹布局、系统谋划、持续发力。第二,从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看,化工行业及其下游产业链部分存在落后产能过剩、绿色贸易壁垒等问题,国际履约也面临POPs淘汰或管控压力,需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作用,推动化工及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提高工业产品质量标准,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增强行业创新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第三,面向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基本建成目标,需要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气、水、土、固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推动建立以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为导向、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长期规划要重点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衔接《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落实情况,系统、科学谋划中长期新污染物治理的总体思路,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创新、社会共治的治理新格局;二是面向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愿景,全面部署与重点管控相结合,明确新污染物治理目标指标、管控路径、管理模式、制度体系、科技支撑等关键任务,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三是围绕调查监测、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等方面,谋划布局一批重大治理工程。《瞭望》:在法规制度方面,还需要加强哪些工作?王金南: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的专项法律法规,新污染物治理措施缺乏法律保障。一方面,加强立法研究。进一步研究政府、企业和公众在新污染物治理中的法律责任以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以及大气、水、土壤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法律的管控对象、适用范围、管理制度和衔接机制。另一方面,加快立法进程。推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定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同时抓住环境法典编纂的契机,从全局性、系统性、协同性的高度,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环境法典,为依法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保驾护航。
  • 合肥研究院揭示痕量砷污染检测中的电化学晶面效应
    近日,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智能机械研究所&ldquo 百人计划&rdquo 黄行九研究员和&ldquo 973&rdquo 首席科学家刘锦淮研究员带领的研究团队成功地实现了小于20纳米的四氧化三铁纳米颗粒晶面可控生长,并以此实现对磁性的精确调制和电化学行为的调控,揭示了电化学检测砷污染过程中的纳米晶面效应。   环境中砷污染物的检测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一直备受关注。电化学检测由于其本身具有快速、高灵敏、便携等优点成为检测水中砷污染物的重要方法之一,常规的电化学检测大部分采用了比较昂贵的贵金属电极(如金、铂等)。智能所的研究人员致力于发展氧化物纳米材料取代贵金属电极,并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Analytical Chemistry, 2013, 85, 2673-2680)。   为了进一步揭示氧化物纳米材料取代贵金属的高灵敏电化学响应机制,研究人员对修饰电极的纳米四氧化三铁材料的尺寸和形貌进行了调控,合成了15纳米左右的方形与圆形纳米片,分别暴露(001)和(111)晶面,并将其用于水中的As(III)的电化学分析。实验结果表明,As(III)在四氧化三铁纳米片(001)晶面上的电化学响应信号强度是在(111)晶面上的3.5倍。同时,研究人员将电分析化学与理论模拟计算相结合,从晶面效应角度理解As(III)在电极修饰材料表面的电化学过程。理论计算结果表明,亚砷酸在四氧化三铁(001)晶面上的吸附能为-1.73eV,远远大于在(111)晶面上的吸附能-1.06eV。   该研究揭示了纳米晶表面原子排列的不同对电化学敏感行为的影响机制,为更加精细的电极修饰材料和电化学敏感界面设计提供了新方向。评审人认为此项研究的视角是新颖而有趣的。相关研究结果发表在英国皇家化学学会的《化学通讯》(Chemical Communication 2014, 50, 15952-15955)上。   该研究工作得到了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纳米专项项目&ldquo 应用纳米技术去除饮用水中微污染物的基础研究(2011CB933700)&rdquo 和中科院&ldquo 引进海外杰出人才&rdquo 百人计划等项目的支持。 暴露(001)和(111)晶面的四氧化三铁纳米片及其修饰电极对As(III)电化学检测
  • 2016大气复合污染高端峰会开幕 向大气复合污染“全面宣战”
    2016-11-18 禾信质谱近年来,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四川盆地甚至东北等城市和区域频繁发生大范围、持续多日的严重大气污染。一些主要城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超标严重,污染影响范围广、程度重、持续时间长,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大气能见度、人体健康,引起了空前的社会反响。如何预防空气污染带来的健康危害、改善空气质量,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有关国计民生的主题。  为了促进人类与环境和谐发展,呼吁大家关注环境问题,保护我们的共同家园,由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联合千人智库承办、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2016大气复合污染高端峰会”于2016年11月12日-13日在广州裕通大酒店成功举办。此次大会共邀请到了十四位在大气复合污染领域颇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所长、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振教授,国家千人、中国气象局气象科学院特聘专家龚山陵博士,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研究院院长邵敏教授等多位国际级专家出席。本次大会向大气复合污染“全面宣战”,为期两天的会议共14个主题报告,安排紧凑。   会议现场  12日上午大会正式拉开帷幕,暨南大学副校长洪岸女士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辞,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陈文韬先生作为特别来宾简短发言,接着“PM2.5污染源防治与环境健康”主题论坛拉开峰会序幕。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所长周振教授、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王金南博士、国家千人、中国气象局气象科学院特聘专家龚山陵博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杨新教授、首批国家“青年千人”、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研究员张霖博士共五位专家发表精彩演说,从宏观上分析了中国空气污染健康影响评估、综合治理管控平台及大气细颗粒物动态源解析思路。     暨南大学副校长洪岸女士致开幕辞     国家千人、禾信董事长、暨南大学大气所所长周振教授致欢迎辞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陈文韬先生简短发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王金南博士  主题报告:中国空气污染健康影响评估    国家千人、中国气象局气象科学院特聘专家龚山陵博士  主题报告:PM2.5综合治理管控平台     长江学者、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杨新教授  主题报告:大气颗粒物的微观物理化学特征   青年千人、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研究员张霖博士  主题报告:大气PM2.5污染来源和演变过程的数值模拟和伴随分析  下午开设“光化学烟雾及其前体物”论坛,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研究院院长邵敏教授、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吴兑教授、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冯银厂教授、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郑君瑜教授共四位专家就臭氧污染防治、PM2.5近期热点、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及VOCs源清单与源解析等热点问题发表主题报告。报告结束之后,与会嘉宾一同前往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参观考察。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研究院院长邵敏教授  主题报告:臭氧污染防控的已知与未知   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吴兑教授  主题报告:PM2.5近期热点与中国大陆灰霾天气长期变化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冯银厂教授  主题报告:大气颗粒物源解析技术应用与进展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郑君瑜教授  主题报告:VOCs源清单与源解析:从差异到融合    参观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研究所  13日上午的“大气污染防控与清洁生产技术”论坛上,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毛洪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广东工业大学环境健康与污染控制研究院院长安太成教授、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叶代启教授、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大气遥感研究室陈良富主任、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研发顾问高伟博士发表主题报告。现场问答环节,与会专家们还就大气复合污染进程中的新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为环境治理建言献策。     国家千人、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毛洪钧教授  主题报告:交通污染与空气质量  杰出青年、广东工业大学环境健康与污染控制研究院安太成院长  主题报告:光催化集成技术在工业排放有机废气净化中的工程化应用实践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叶代启院长  主题报告:“十三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与控制  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大气遥感研究室陈良富主任  主题报告:大气复合污染卫星遥感监测进展和趋势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高级顾问 高伟博士  主题报告:VOCs快速应急,在线监测及溯源一体化质谱系统  中国大气污染成因复杂,是环境领域的国际前沿科学问题。大气复合污染应对机制研究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作为承办方的暨南大学质谱仪器与大气环境污染研究所,整合各方面资源,为关注大气复合污染领域的专家、企业搭建话语平台。力求通过热点话题的深入讨论,攻克环境保护发展难题,本次峰会传递治理大气复合污染的创新思想,揭示大气复合污染的成因、发展应对机制多学科交叉、联合攻关,特邀国际级专家共同探讨环境保护未来发展方向,打造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峰会。
  • 深圳先进院开发出可普适于神经界面、水氧化及抗生物污染的电极材料
    近日,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生物医学与健康工程研究所微纳中心研究员吴天准团队研发出一种普适于神经界面、水氧化及抗生物污染的功能化电极材料。相关研究成果以Platinum Nanocrystal Assisted by Low-Content Iridium for High-Performance Flexible Electrode: Applications on Neural Interface, Water Oxidation and Anti-Microbial Contamination为题在线发表于Advanced Materials Interfaces上,并被选为封面文章。  近年来,侵入式和植入式器件已广泛应用于人造耳蜗、人造视网膜、深脑刺激器等神经假体,以便治疗和诊断神经疾病。其中神经电极作为连接内部组织与外部设备之间的桥梁,正朝着微型化和集成化的方向发展,这将为临床提供更高的电刺激/记录效率。然而,电极尺寸的大幅度缩小会造成极大的界面阻抗,严重降低了其电荷存储和注入能力等性能,从而限制了其临床应用。基于上述考虑,研究人员在前期工作中已研发出铂、铱纳米修饰材料(Electrochim. Acta, 2017, 237, 152-159 Adv. Mater. Interfaces, 2019, 6, 1900356 ACS Appl. Mater. Interfaces, 2020, 12, 14495-14506 IEEE Sens. J. 2021, 21. 22868-22877),有效改善了神经电极的电学性能和刺激效率。  在前期基础上,研究人员进一步开发出了具有极大表面积的3D铂纳米枝晶,同时利用极慢速扫描沉积的方法将低含量的氧化铱纳米颗粒(<3 wt% Ir)较好地附着于铂纳米枝晶结构上。研究结果表明,在微电极表面(电极直径:200 mm)修饰铂纳米枝晶材料后,电化学阻抗相比未修饰电极降低了94%以上,阴极电荷存储能力增大了30倍。继续修饰低含量的氧化铱纳米颗粒,可使上述性能迅速翻倍,这是由于该复合材料表面通过可逆法拉第过程注入电荷时,有相应的氧化还原反应发生,此时电极/组织界面可以容纳更多的电荷。该复合材料修饰的电极在经过1亿多次的连续电脉冲刺激后,氧化铱薄层仍然牢固附着在铂枝晶结构上,电性能无显著下降,稳定性优异。  此外,铂和铱具有优异的催化性能,常作为析氢反应(HER)和析氧反应(OER)的电催化剂。该团队在前期已通过电沉积手段制备了一种铂纳米材料,在HER中表现出巨大潜力(Chin. Chem. Lett. 2020, 31, 2478)。然而,水的电解效率往往受限于OER的高过电位。基于此,团队将修饰有上述低含量氧化铱的铂纳米枝晶电极用于OER,发现在0.5M H2SO4中仅需150 mV的低过电位,即可达到10 mA×cm-2的电流密度;氧化铱的加入使铂纳米枝晶的Tafel斜率降低了75%(~41 mV×dec-1)。在该电流密度下经过12h的恒电流测试后,电极表面的微观结构和催化性能未发生明显变化,表现出优异的催化稳定性。此外,考虑到微生物粘附引起的生物污染会限制植入器件的服务周期,团队进一步探索了该电极的抗微生物污染能力。研究发现,经培养48h后,大肠杆菌在具有铂铱纳米复合枝晶结构的电极表面覆盖率远远低于平面铂电极,证实了其潜在的抗菌能力。  上述研究成果有效解决了现有的技术短板,可操作性强,能批量生产,可普适于神经界面、水氧化、抗生物污染等方面,有望广泛应用于神经假体、高效刺激/记录电极、生物传感等柔性生物电子,以及能量存储等实际应用领域。该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深圳市科创委等项目的资助。  论文链接
  • 面向“新战场” 打好新污染物治理战
    近几年,新污染物风险防范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在近日结束的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就成为委员们讨论交流的重点之一。据了解,与其他污染物治理相比,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委员们认为,面对污染防治的“新战场”,要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种类繁多 隐患较大新污染物治理处于起步阶段“新污染物”这个概念近年来逐渐从学术圈走入了政府以及公众的眼帘。这里的“新”并不是指新的物质。它是指新近发现或者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它们来源复杂、种类繁多,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比如,之前曝光过的劣质跑道、不合格的婴儿塑料奶瓶等,其中所含的“壬基酚”就是一种环境中的内分泌干扰物。再比如,PFOS类物质(全氟化合物)它们曾经被认为是重大发明,广泛使用在合成洗涤剂、洗发香波等日用化学品中,以及大量用于纸张表面处理和器皿生产过程,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和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作为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它们在浓硫酸中煮一小时也不分解。但一旦通过呼吸道吸入和饮用水、食物摄入进入生物体,很难排出,并会富集于生物体中的血、肝、肾、脑中,对生物体造成损害。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世界各国已广泛将PFOS类物质纳入监测管控范围,出台了相关禁令。如我国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就明确对PFOS类物质要禁止生产、加工使用等。然而,随着工业快速发展和化学品的大量生产或使用,有更多的新污染物尚未被认识、重视或纳入管理范围。这些物质不断进入环境并逐渐累积,若不妥善处置,将成为新的重大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对新的污染物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和前瞻研究。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明确“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首次对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做了系统安排,全面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持续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制定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相关省市取得了积极进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与其他常规污染物治理相比,我国新污染物的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今年9月,在全国政协副主席沈跃跃率队下,全国政协组织了“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专题研究课题组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四省(市)20余个科研机构、化工园区、企事业单位和水产、畜禽养殖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民建中央以及多位常委、委员都根据自己的调研与研究成果提交了相关大会发言。委员们认为,新污染物治理仍面临认识有限、家底不清、体系不全、能力不足等问题和挑战。“新污染物治理是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上的新难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面对新污染物这个新“战场”,各级政协组织以及政协委员们正通过建言献策,为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贡献力量。认识不足 支撑有限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认识有限、家底不清是委员们调研后的普遍感受。全国政协“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专题研究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对新污染物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新污染物应该“防什么”“为何防”以及“优先防”“如何防”“谁来防”等关键问题缺乏统一认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实验室主任魏源送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江桂斌曾联名提交提案,呼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科技支撑。作为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业内专家,他们指出,过去,全国污染源普查没有涉及新污染物,且由于新污染物环境浓度微量,识别和监测难度大,导致我国缺乏系统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必需的生产使用、排放、环境监测和暴露等本底数据。虽然近年来已开始相关识别监测,但主要以科研院校为主体,且多在局部地区探索,在监测范围和污染防控方面均有限。再加上总体上我国区域间、层级间、城乡间监测基础能力差异大,导致缺乏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治理体系。民建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公众对新污染物认知不足。一个直接影响是,工业企业对涉及新污染物的废弃物处理不足;农业生产者普遍存在农药化肥过量使用现象;居民清洁用品、个护产品及药品不当使用,都加大了新污染物的扩散风险。九三学社中央指出,现阶段,新污染物在各类环境介质中均已被检测出来。不过我国对新污染物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水环境领域。有研究表明,土壤已成为新污染物潜在的长期环境污染源及运移转化的重要纽带,需要重视并加强农业土壤环境新污染物治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也是委员们的共识。在江桂斌看来,新污染物治理依靠基础研究的进步。我国新污染物研究起步并不晚,目前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凝聚了我国学者几十年的努力,并助力推动了新污染物纳入全国环境监测体系。但目前基础研究与应用、标准、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衔接现象。更为重要的是,“已知结构的新污染物只是其总量的‘冰山一角’,大量新污染物未知结构、未知含量、未知毒性,亟待管控。”他建议,应尽快突破新污染物识别和溯源技术瓶颈,围绕新污染物风险评估和防控,形成我国典型区域环境新污染物的“风险精准识别”和“个性化防控”技术与体系。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张桃林参加了全国政协“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的调研。他发现,在农业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目前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侧重于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基本不涉及新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此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标准严重不足,限值要求、评估方法等都没有明确依据。打基础,建体系治理要久久为功“新污染物治理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战场。”在王金南看来,新污染物治理将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雾霾、黑臭水体等感官指标向更加长期、隐蔽的新污染战线转变。他建议,要系统研判未来一段时期内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从新污染物治理目标指标、实施路径、管理模式、制度体系、科技与标准支撑体系等方面,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长期规划;尽快启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制定程序,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陈群指出,目前新污染物治理仍处于“打基础,建体系”阶段。要整合社会力量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建议出台全国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建立监测区域联盟,扶持有实力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参与;把新污染物生产使用比较集中的典型化工园区等作为重点区域进行管控和治理,避免“一刀切”。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也是委员们的共识之一。江桂斌呼吁,要继续重视新污染物的基础研究。用基础研究的成果支撑治理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完善新污染物筛查方法体系;加强替代品研究,推进新污染物有关化学品的绿色替代。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张全强调了区域协同联动的重要性。“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重点区域。建议探索建立关于新污染物的区域联合调查、风险评估和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区域共同优先控制新污染物(化学品)名录,逐步打通新污染物产业链上下游、流域上下游的协同管控,将重点新污染物纳入区域生态环境‘三统一’(统一监测、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管理范围。”民建中央提出,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宣传引导。通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新污染物带来的环境风险的认识,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同时,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大对基层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力度。“对于海量的化学品,我们已知的结构只是冰山一角。五年、十年攻坚战是攻不下来的。”江桂斌提醒说,“新污染物防治是长期工程,需要长期打基础并久久为功。”
  • 中国如何面对“毒地”这一新污染问题?
    没有人愿意生活在垃圾场旁边,但你可能正居住在比垃圾更具危害的毒地之上,因为你对所住社区的用地历史数据几乎一无所知。   所谓毒地,是指曾从事生产、贮存、堆放过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因其迁移、突发事故等,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产生人体健康、生态风险或危害的地块。   近年来,中国有大量毒地被开发为住宅用地,甚至成为昂贵的地王。北京广渠门15号地块原来就是一家化工厂,入市拍卖成为2009年的北京地王,经修复后建起豪宅。   毒地开发的背景是正在进行中的城市“退二进三”计划。在工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用地结构调整之中,占据市区优越位置的一些劣势工业企业,纷纷通过易地、搬迁改造,退出繁华地段(二环路),进入城市边缘(三环路) 或者退出第二产业,兴办第三产业,这一计划使产生于50多年前“大跃进”时期的众多高污染工业企业关闭、搬迁,大量毒地亦随之被暴露于城市的阳光之下。由于其地理位置往往优越便利,几乎所有的地块都被开发。其中,有不少毒地未经治理,就被“正常使用”。   一位业内资深专家指出,各类不同性质的全国污染场地应以万计,仅是农药厂污染的场地就占据相当高的比例,但处理和正在处理的屈指可数。   自2004年以来,毒地开发引发的急性中毒事件陆续被曝光。2004年4月,北京市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症状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压氧舱治疗。出事地点原是北京一家农药厂。   2006年7月,位于苏州南环路附近郭巷的一家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20亩毒地,导致六名筑路工人挖土时昏迷。   2007年春节前,武汉赫山地块施工中,有工人中毒被紧急送往医院获救。该地原属武汉市农药厂。   然而,见光的毒地属极少数,更多毒地在政府和居民毫不知情之下,仍悄然威胁着人们的健康。而毒地对人体的危害,往往需要十年、数十年才会显现。美国原为工业废弃物垃圾场的拉夫运河,在1953年被填埋覆盖后开发成大量的住宅和一所学校。24年后的1977年,当地居民频频发生孕妇流产、儿童夭折、婴儿畸形、癫痫、直肠出血等病症,经调查后才真相大白。   中国面对毒地这一新污染问题,目前既缺乏搬迁前强制性的污染评估程序,又缺乏事发后谁污染谁负责的处理机制,大体呈现“哪里出事、治理哪里”的被动应对状态。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毒地的潜在风险也大大加剧,因此,对全国已存并新增的毒地的真实状况,包括面积、污染程度、治理情况、开发再利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通过立法、经济和环境治理等手段解决隐忧,已然刻不容缓。   ——编者   污染土地密集出现,毒性释放可达上百年,尚不包括地下水的污染。没有修复的土壤的影响与危害很可能长达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致使环境污染,人体致病。而修复越往后拖延,投入的修复资金就越高,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毒地凶猛   进入5月,北京东五环外朝阳区管庄乡,康泉新城二期工程工地上,挖掘机轰鸣作响,尘土飞扬。   现场一个被挖开的大坑足有20米深,负责土方挖掘储运的一位工程人士称,“还要再深挖7米,预计两个月后,土方挖掘工程完工。”从深坑中挖出的土,一度被直接堆放在工地上,散发出难闻气味。受到侵害的邻近施工人员与康泉新城二期施工方协商后,后者才将土方运走。   这块场地为铁道部所属防腐枕木厂原址,七八年前该厂迁走,之后这块土地闲置。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247号文件《关于调配朝阳区建国路八里桥南1号部分土地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建设的函》,2011年1月,该地块从市政用地调整为经济适用房居住用地,由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下称国家公务员住宅中心)承接,为各部委公务员建设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26.19万平方米。   枕木防腐厂在此生产30余年,其间需大量使用防腐蚀、抗老化的化学品,多种有机污染物经年不息地慢慢渗入地表土、深层土、地下水,直至更深、更远处。   对此,多个工程队仅知道,在建的是一个高层住宅楼小区,下设四层地库。除了少数相关人士,鲜有人知晓这个埋藏在土地深处的秘密。   两个版本的调查报告   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中心承接此地块后,一些专家曾受邀对该场地进行前期调查。2011年5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下称中国环科院)出具了一份公开环评报告,评价了该场地的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废水排放和噪声排放的现状。在水文地质方面,报告仅称,该区域地下水属重碳酸钙、碳酸镁型水,污染较为严重。   但这份环评报告只字未提该地块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历史用地和原址环境也未着一字。其后公示的版本亦是如此。   然而,《财经》记者获得的另一份同样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所做的《康泉新城二期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初步调查报告》(下称《初步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环科院在2011年3月21日、23日、24日分别对该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采集取样分析,结果发现土壤中的污染物超标严重,主要为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多环芳烃。这种碳氢化合物种类繁多,大部分具有较强的致癌性和致突变性。   《初步调查报告》显示,从康泉新城二期场地土壤样本中,共检出超过“北京市场地风险评价筛选值”的污染物种类19种。其中,主要污染物为多环芳烃,包括苯并[a]芘、苯并[a]蒽、菲(PHE)等,最大超标倍数甚至超过千倍。其他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也在三、四百倍。   多环芳烃多具有致癌毒性,是重要的环境和食品污染物。其中,苯并[α]芘更被视为高致癌物。   此外,该地块由于土壤与地下水的相互渗透与系统循环,地下水的污染也较为严重。   《初步调查报告》还指出,此地块需要修复的总土方量为12万立方米。一位参与该项目修复的专家对此表示怀疑,“需要修复的土方量怎么可能就10多万方?那片场地面积的修复,远不止这个数字。”   《初步调查报告》称,这一场地0-7米深度为最严重污染,到达12米深度时,污染物还有超标,按其公布的修复面积1.32万平方米粗略计算,修复土方量应超过15万立方米。   据这位专家称,目前该地块污染土壤的处理几近结束,而地下水修复工程尚未完成。   城市毒地涌现   康泉新城二期污染的土方量在业内人士看来并不惊人,比其面积更大、修复更难的地块不胜枚举。   “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北京南三环有一片化工厂、农药厂聚集地,这片场地有多少做过调查,做过土壤修复?而今这片土地早已纳入住宅或商业开发了。”北京一位参与多起修复项目的专家称。   2001年,中国城市“退二进三”的政策,随着国办发〔2001〕98号文发布而逐渐增加力度,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尤其是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企业搬迁风生水起,污染场地大面积暴露。   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生物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骆永明的研究表明,仅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江苏、辽宁、广州、重庆等地污染企业搬迁数千家,置换约2万余公顷工业用地。   重庆,2004年至2012年,集中搬迁了137家污染企业,而这些企业原址基本都位于黄金地段 江苏,连续三年时间内陆续搬迁4000余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留下了大量污染情状不明的场地。   这些地块因地理位置优越,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状况下面临着巨大的开发动力。这些被遗留的场地污染到底有多大面积?严重程度如何?究竟有多少在未经治理的情况下被投入使用?目前没有权威统计数据发布。   但从一份北京市环保局在2005年至2006年的调查数据中可见一斑。在北京市环保局突击调查的18家已停产或即将停产的化工企业中,有7块场地土壤污染,部分场地污染深达15米,必须经过严格的修复,才能满足规划用途的环境要求。   一位业内资深专家指出,各类不同性质的全国污染场地应以万计,其中农药厂污染的场地占据相当高的比例,但处理和正在处理的屈指可数。   以北京为例,2001年-2005年间,北京搬迁了142家工厂,置换出878万平方米可供重新利用的土地。而据北京市环保局污染场地管理科科长李敬东介绍,自2004年至今,北京市已知的污染场地仅有十几块,已经修复的只有8块。   由于国有老厂的环保设施和意识缺乏,对于污染物的处理相当简易。当年的农药厂对农药残渣等有害化学残留物的处理方式,基本是就地排放掩埋,有的离地面仅五六米,因此,不少经过处理的毒地依然污染物浓度很高,甚至超过有关监管标准的成百上千倍,有的污染物深达地下十几米,有些污染物迁移至地下水,并扩散,导致更大规模的污染。   目前,“中国已经发现的污染场地还不到100块。”北京市环境科学院副院长姜林介绍,然而,美国的污染场地大概在四五十万块,欧洲也有几十万块的数量。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梦舫指出,国内不少毒地未经任何处理修复,就直接用于开发,一旦出事,就不只是环境问题,而是影响地价、房价的经济问题,更是危害健康、人身权利的严重社会民生问题。   因此,对全国已存并新增的毒地的真实状况,包括面积、污染程度、治理与否、开发再利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治理,已然刻不容缓。   被遮蔽的真相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全国发生过多起由于场地污染而致急性中毒事件,随着土地开发建设加速,类似事件呈上升趋势。   2004年4月28日,位于北京市南三环的宋家庄地铁建设工地,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被送至医院,其中症状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压氧舱治疗。出事地点是一家农药厂的原址,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该厂被北京红狮涂料厂合并。   2006年7月,位于江苏苏州市南环路附近郭巷的一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了20亩污染土地,六名筑路工人挖土翻起有毒土壤时昏迷。   2007年春节前,武汉黄金地块——赫山地块施工现场,随着深层土壤被挖出,刺鼻的味道越来越浓,有工人陆续出现头晕和呼吸困难等不良反应,由于不知实情,继续作业,最后,数名中毒工人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该地原属武汉市农药厂。   曾参与北京化工二厂地块调查采样的一位污染修复行业人员描述,毒气从直径50毫米的采样管不断外冒,用打火机即可将其点燃,足见污染物浓度之高。在此种环境中作业,会危害人体,造成恶性中毒事件。   “中毒事件属于急性事件,这表明场地污染已达到很严重的级别,而更多长期居住在污染土地的居民将可能是慢性中毒,病情可能在五年、十年甚至几十年后才会显现。”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说,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浓度不同,有些会有较长潜伏期。   重金属、电子废弃物、石化有机污染物和持续性有机污染物,是毒地污染物的四大类别。   被污染后的土壤,对人体带来的危害有直接与间接两种途径。间接途径是通过地下水、地表水以及空气影响到人体健康,直接途径则是通过扬尘,或者儿童玩耍时不注意将污染土入口等方式。   美国和日本已有在重污染区域开发商品房后居民健康受损的案例,美国著名的拉夫运河小区案即是一例。上世纪70年代末,该小区不断出现妇女流产、死胎和新生儿缺陷等现象,成年人体内也长出各种肿瘤。而这一小区正是建设在一个化学废料大填埋场上,场地未经修复处理。残酷事实的揭露令小区居民震惊不已。他们走上大街游行示威,要求政府进行更加详细的调查,并做出合理的解释和相应的措施。   这一事件最终迫使当时的卡特总统颁布了紧急令,允许联邦政府和纽约州政府为尼亚加拉瀑布区的拉夫运河小区近700户人家实行暂时性的搬迁。随后,卡特颁布了划时代的法令,创立了“超级备用金”。这是有史以来联邦资金第一次被用于清理泄漏的化学物质和有毒垃圾场。   科学界的诸多研究也证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区,人群癌症等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升高。   一些毒地虽已浮现,但对外严密封锁消息,仅供专家内部研讨和政府闭门决策。一位参与多起土壤修复项目的专家介绍,如广州某处楼盘曾是一家重点化肥厂原址,重金属与石油类污染物超标并存。广州亚运村曾选定该位置,在调查后才发现场地污染问题,最终亚运村改选落户番禺区。但该楼盘居民始终不知真情。   一位业内资深专家向《财经》记者透露,深圳某块工业用地,曾是大批电子企业的原址,企业搬迁后,场地电子固废污染较重,现在这片场地上办公的企业并不知情,甚至当地政府部门对此地块的污染情况也不完全掌握。   《财经》记者获悉,去年下半年在北京某家中央国家机关系统的特级宾馆内,举行了康泉新城二期工地污染修复的评标会,为期两天。自2011年底至今年初,康泉新城二期工地的污土已着手处理。大部分采取异位修复方法,即将污染土壤移到他处做处理。   但该地块的污染土壤究竟运到何处,又如何处理?施工方以及参与修复的专家都未提供答案。一位自称北京中后机械施工公司的现场土方施工负责人称,污染土被运到北京东郊,处理方法为:“深挖几十米,然后将好土覆盖上面。这是按照要求做的,环保部门多次检查通过。”   将污染土运至异地填埋后,填埋地还必须进行防渗工程,以免污染地下水。一位了解康泉新城二期项目的人士透露,“被挖出的污土,运走后做了分类处理,分别设计了热解、焚烧、还有堆肥处理等几种修复方案,但最后处理过程中可能有不规范的地方。”   但这两种说法都没有得到中央公务员住宅中心的正面确认。   另有知情人士还透露,在康泉新城二期的评标会上,有评标组专家宣称,只在竞标单位资质和价格上衡量,不对初定的修复方案的科学合理性负责。“在会上甚至有人玩笑般说,工程竣工后,可以让环保部、国土部和住建部先后搬进去住,如果没有问题了其他部委可以入住,毕竟这几个部委在知识水平方面要好于其他部委”。
  • 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面临哪些难点?
    我国有各类工业园区2.2万多个,各级各类工业聚集区(集中区)数量众多。工业园区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多达万余种,是工业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也是治理和管控的主要对象。工业园区涉及哪些新污染物?有哪些治理技术?记者采访了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陈勇。中国环境报:工业园区涉及哪些新污染物?陈勇:根据新污染物清单,我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包括全氟及多氟烷基化合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以及特征有机污染物二氯甲烷、邻苯二甲酸酯类、双酚A类等。而这些新污染物在工业园区基本都有所涉及。不久前出台的《江苏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对化工(石化)、医药、农药、印染、电镀、电子等重点行业及污水处理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同时,开展化工园区等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提出在2025年底前,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中国环境报:该怎样对这些新污染物进行有效管控?如何开展筛查识别?陈勇:以江苏为例,江苏是工业大省,为降低长江、太湖等重要水体的环境风险,我们对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开展了新污染物源头管控、过程限制和末端治理管控技术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对生产端进行源头控制,即对原辅料、产品进行全流程的物料筛查;其次是治理端,对工艺段废水运用多源多相AOPs技术和低碳生物强化技术等进行污染物协同治理。此外,在环境端,通过检测甄别、风险评估及生态净化等进一步的措施,将污染风险降到最低,最终形成工业园区的管控体系,即包括快速溯源解析、多维度参数综合评估、多级削减效能评估的全链条风险管控。对于新污染物的识别,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发了区域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筛查模型。即通过综合新污染物暴露潜力、危害特征及环境迁移等参数,利用多层次分析、熵值法、指标权重矩阵赋值等,建立区域新污染物削减效能和多维参数综合评估方法,并结合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构建工业园区高风险新污染物清单,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中国环境报:新污染物有何治理技术?陈勇:针对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我们研发了多源多相臭氧催化技术。采用这一技术,可以针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生化尾水的双酚类、沙星类、环唑类等特征新污染物开展深度去除。这种技术相较于其他传统技术,COD可稳定降至25mg/L以下,达到地表 Ⅳ类水要求,同时,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有明显削减,最高去除效率达95%以上,臭氧投加量相较臭氧固定床下降30%。中国环境报:目前我国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还存在哪些难点?陈勇: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难点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新污染物种类多、识别难度大。我国现有化学物质有几万种,其中工业生产和使用的新污染物数量大、类型多,如全氟化合物超过上千种,广泛使用的抗生素类也有数百种。而且,园区以常规污染物监测为主,只具备少数新污染物监测识别能力,园区筛查识别的新污染物有限。二是工业园区新污染物管控体系急需完善。目前,园区新污染物环境生态风险和毒性效应评估研究力度还不够。现有环境质量标准主要以常规污染物为主,涉及新污染物的排放限制较少,主要包含了几种内分泌干扰物和全氟化合物,对大部分新污染物尚未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法规标准,园区新污染物防控意识不强。三是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管控水平有待提升。新污染物存在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影响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而一些全氟化合物的生产替代品仍然是新污染物;现有常规生化污水处理工艺对新污染物去除能力有限,抗生素及全氟化合物等去除率仅约30%,许多基于高级氧化发展的新污染物高效削减技术缺乏规模化应用,园区新污染物管控能力不足。目前,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方面针对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及工业园区废水污染治理难题,开发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另一方面,正加快研究编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指南等,为政府管理部门、工业园区及企业提供污染物筛查评估、处理效能评价、治理能力提升等技术咨询及管理支撑。
  • 我国在PFOS污染排放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吕永龙研究组最近在我国全氟辛烷磺酸(PFOS)区域水体污染与工业化水平关系、工业源与生活源排放估算方法研究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相关研究成果以系列论文的形式先后发表在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2012,42:37-46 2013,52:1-8 2013,59:336-343)上。该期刊是Elsevier旗下针对环境科学、风险与健康领域研究的国际著名刊物(影响因子 6.25)。   PFOS是新近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的一类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已引起各国政府、工业界及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发达国家已陆续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削减或限制PFOS类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替代品,PFOS类物质仍然在我国生产并广泛使用。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对PFOS污染排放来源解析、排放估算方法及排放清单等研究尚少,难以满足PFOS污染控制与管理的履约需要。   近年来吕永龙研究组以黄渤海地区为主要研究区,了解PFOS污染的空间分布和工业发展布局,找出主要排放的产业,发现生活排放也是PFOS污染不可忽视的重要源。针对上述问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如下重要研究进展:(1)揭示了区域水体PFOS污染特征及其与工业化发展格局的关系,指出高工业化水平与多介质环境中PFOS污染的高风险存在显著的相关性,据此提出划分PFOS污染环境风险的分区方法。(2)系统调查了我国PFOS类物质生产与使用状况并识别与分类主要排放源 基于我国PFOS来源广泛但相关数据极其匮乏的实际现状,分别针对工业源和生活源建立了适合我国的PFOS源排放估算方法。(3)首次揭示了国家尺度的PFOS工业源排放水平与格局,建立了城市化水平较高的沿海地区PFOS生活排放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GDP)和个人生活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关系模式。   吕永龙研究组的系列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审稿专家的高度评价,被认为是首次系统报道中国水体全氟化合物(PFCs)状况和工业发展关系的论文 不仅识别出了重点排放源与排放较为严重的地区,而且对中国开展PFOS风险评价和管理决策提供了开创性技术支撑。   上述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号:41071355,41171394)、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等的支持。
  • 我国将全面会诊土壤污染现状
    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发布后,被称作“土十条”的“全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何时出炉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在今天由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主办的“土壤与生态环境安全——国际土壤年在中国”高层论坛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透露,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的这一行动计划,已经基本成型,并向国务院汇报,等待审批通过。  他还透露,根据编制该计划的前期研究,环保部拟定了一个目标,即争取利用六七年,使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为此,我国还将在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面会诊土壤污染现状,尽快摸清土壤污染家底,为进一步搞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和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土壤污染问题是继大气和水污染问题之后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李干杰说,长期以来,人们提到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首先想到的就是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而对土壤环境保护则相对陌生。  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其国的说法,土壤圈是地球表层系统最为活跃的圈层,是连接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的核心要素。人类消耗的80%的热量、75%以上的蛋白质及大部分纤维,都直接来源于土壤,它不但为植物与动物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近30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高强度的人类活动,我国因污染退化的土壤范围不断扩大,土壤质量恶化加剧。根据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面对日益严峻的土壤环境形势,中国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刻不容缓。”李干杰说,除了土壤环境问题的隐蔽性和累积性使人们对脚下土地表层的“变化”不易觉察或不易感知外,一个主要原因是缺少一部像《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要素的专门性保护法律。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赵其国建议,要从土壤环境综合治理的角度创建“土壤安全工程”。他说,土壤污染治理的核心是必须解决“污土”与“净土”的矛盾。如同大气是解决“蓝天”与“霾天”,水体是解决“碧水”与“浊水”的矛盾一样,必须在解决“净土”的基础上,统筹解决蓝天与碧水的问题,有了“蓝天常在,碧水长流,净土常存”,最终才有“洁食”,才会有土壤安全、生命安全。
  • 上海全面部署污染物减排工作
    记者近日从上海市环保局获悉,今年上海要积极构建环保主动预防体系,完善全防全控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着力构建后世博环境保护长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质量,为“十二五”环保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上海要以“抓责任分解,抓项目落地,抓政策配套”为重点,全面部署“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力争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2%,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1%,并同步推进总磷、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制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分解细化减排责任。同时,继续滚动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据介绍,今年上海要积极构建环保主动预防体系,着力完善全防全控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要积极做好四大工作,以使环保主动预防体系在年内建成。一是深入推进规划环评。二是强化环境准入,推进结构调整。三是着力规范工业区环境管理。四是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低碳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的转变。   同时,要重点抓好3项工作,以着力完善全防全控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一是继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流动风险源调查评估,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信息管理。二是强化对重点行业的风险监管,排查化工、石化等行业的环境风险隐患。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管控。重点推进危险废物专业化收运体系建设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集约调整,并重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体系,维护城市环境安全。   为确保环保任务顺利完成,上海还要强化后世博环保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加快《上海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实施〈固废法〉办法》等立法进程。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启动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第一批单位核发,力争两年内完成。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定期公布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加强部门联动,增强执法合力。
  •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lt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gt 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和“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的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p p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p p    strong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strong /p p   联系人:金剑雪、林友华 /p p   联系电话:59199368 /p p   传真:59199369 /p p   电子邮件:kjzxxmch@126.com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6/insimg/7c7e7a53-01d5-4702-a965-c1c7703fe7b6.jpg" title=" 2018-06-10_141201.jpg" /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6/ueattachment/3f3885a2-fd3e-496a-91c5-414c64a07496.pdf"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pdf /span /a /p p br/ /p
  • 有机物污染监测面临的不同挑战
    在工业和环境过程监测的水质分析中,存在各种不同的应用和挑战——因为水不仅仅是水。水必须满足的要求因应用领域、成分和检测数据的用途而异。例如,在半导体制造和芯片生产中,需要超纯水并且必须不含污染物。而对于饮用水来说,需要一定量的溶解矿物质,同时不得含有任何细菌或其他致病物质。这些与应用有关的具体要求还对水处理和各工艺监测产生影响。让我们通过不同的有机污染监测示例来仔细研究这些影响。水体中有机成分的污染是一个重要的分析参数。有机化合物可能会破坏工艺过程,或在某些情况下,尽管有机物可以接受,但必须了解其浓度并定期监测,以便正确控制工艺过程。有机物监测工具和实时监测需求实验室分析仍经常使用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来确定有机污染的程度。但是,在线分析对于更精确地实时监测工艺过程以及提高自动化程度来说,变得越来越重要。BOD分析需要5天时间,因此不能用于在线监测。由于COD分析时间需要2-3小时,且使用高毒性试剂,COD分析也不适合。相反,多年来,总有机碳TOC检测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用于快速监测有机污染,尤其是在工业领域。TOC也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环境分析领域。与COD相比,TOC监测的优点是使用无毒试剂且检测时间仅需几分钟。此外,取决于所选择的检测技术,TOC分析可以在更大的浓度范围内进行检测,同时具有更高的精度。所有TOC分析仪的基本原理都是基于有机碳氧化形成二氧化碳。通过检测CO2,可以直接测定TOC含量。在线TOC监测——应对常见挑战有多种不同方法来实现这一检测目标。以下示例展示了与在线TOC监测要求相关的外部因素可能带来的不同挑战。通过采用正确的监测技术,就可以应对这些挑战。工艺挑战要求污水处理厂进水有机负荷高含有颗粒物稳健污水处理厂排水难以消解组分自我监测可靠冷凝水回用分析间隔短检测限低快速响应例1. 污水处理厂进水确定废水处理厂进水中的有机负荷对TOC分析仪提出了多项挑战。一方面,污染程度可能差异很大。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工业应用中,当批量工艺过程中的废水被排放或意外发生液体泄漏的时候。同时,这些有机物可能由难以分解的高度复杂的组分组成。此外,进水中可能会出现较高浓度的未溶解颗粒和溶解的无机成分(例如盐)。此应用对在线TOC分析仪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稳健性方面。合适的监测仪表必须能完全检测出大跨度浓度波动,其波动范围可能在远低于100 ppm至高达数万ppm之间。同样,监测仪表还必须足够稳健,以检测更高浓度的溶解成分和颗粒成分。后者很容易导致内径较小的设备内部管道系统发生堵塞。此外,此类仪表在工艺过程中的安装条件往往很苛刻,这就需要稳健的设计。然而,了解有机负荷是优化后续清洁步骤的重要参数。在线TOC监测可以确保在有机负荷发生偏差时,生物处理阶段不会过载。过载会杀死分解有机物所需的细菌。在此情况下,由于适当的监测工具可以快速识别高有机负荷,因此可以将相应部分的进水有效地转移到缓冲池并维持细菌的健康。在负荷较低时,可以将高度污染的水回流。同样,在厌氧反应器中,要注意确保进水浓度尽可能恒定,以实现最佳的降解结果。反之,如果进水有机负荷过低,可根据TOC检测添加甲醇等有机物,使细菌有足够的食物进行高效降解。例2. 污水处理厂排水污水处理厂出TOC监测主要用于检查排水是否符合规定的排放限值。同时,它可以显示污水处理厂内的降解过程是否正常进行。在这些情况下,可以避免因超过限值而产生的罚款,并实现监管合规。废水在经过处理后,出水TOC浓度值明显低于进水。然而,残留的有机物通常是那些难以降解的物质。必须对这些物质进行精确检测,以便发现何时超过限值。因此,分析仪必须提供高度的可靠性,例如,捕获所有有机碳并具有广泛的自我监测功能。自动验证检测或校准应确保检测值始终正确。此外,可以使用自诊断功能来检查设备的整体状态,并依此开展预防性维护工作。这延长了分析仪的在线时间,并确保对限值进行无缝监测,以满足法规要求。例3. 冷凝水回用中的泄漏监测在工业应用中,蒸汽是最常用的传热介质。蒸汽发生用水必须满足特殊要求,以避免在锅炉和蒸汽阶段出现问题。要求对水进行预处理并添加水处理化学品。主要是抑制沉积物的形成和腐蚀。当水蒸发时会残留溶解的物质,形成水垢,导致锅炉中污泥积聚。但是,也会有蒸汽挥发性无机物和有机物进入气相并会积聚在管道和换热器中。这不仅减小了蒸汽通过的路径宽度,而且沉积物还降低了热传递,从而导致能量损失。此外,由于会造成一定的温度梯度,沉积物产生热应力,从而导致微小开裂和泄漏。腐蚀主要是由pH值过低引起。有机杂质在这里起着主要作用,因为在锅炉和蒸汽高温条件下,许多有机物分解并形成有机酸。这降低了蒸汽中的pH值,并加剧腐蚀,直至形成泄漏。除了预处理过程中去除不彻底外,有机物主要通过小泄漏进入蒸汽循环。由于锅炉水的处理复杂且昂贵,通常大部分冷凝蒸汽被返回。如果有机物通过热交换器中的小孔逸出到冷凝水中,它就会返回蒸汽循环。由于大多数有机物在分解之前并非离子态,因此传统的电导率测量无法检测到它们,也无法做到准确记录。在这里,TOC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在此应用中,TOC分析仪面临的挑战是快速响应。与废水相比,除检测范围更低外,检测周期也很重要,因为检测目标是在被污染的冷凝水返回锅炉给水前就应该检测到是否发生了泄漏,从而避免花费巨大财力来更换锅炉给水。因此,更短的检测周期几乎可以无缝监测冷凝水,从而在污染成为问题前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更轻松地检测有机污染并增强故障排除能力Sievers® TOC-R3是一款在线TOC分析仪,可满足常见工业工艺监测应用面临的上述挑战。1200℃无催化剂高温消解能够在较宽的检测范围内完全氧化复杂和颗粒有机碳。分析仪系统采用大内径管,可防止含颗粒的样品造成堵塞,该设计专门针对工业应用,使分析仪对环境条件不敏感。TOC-R3强大的自我监测功能为预防性维护提供信息,并提供了泄漏检测专门选项,可以非常快速地对泄漏进行检测。远程诊断和控制有助于增强故障排除,以避免停机。通过这些功能,可以应对有机污染监测所面临的最重要挑战——稳健、可靠、快速响应,从而提供实时信息,以更轻松地检测泄漏,管理工艺并满足法规要求。◆ ◆ ◆联系我们,了解更多!
  •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时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等重点专项的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br/ /p p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9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p p    strong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strong /p p   联系人:林友华,金剑雪 /p p   联系电话:010-59199368 /p p   传真:010-59199369 /p p   电子邮件:kjzxxmch@126.com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992228ee-72b6-4ee7-99c9-0670bda45eb4.jpg" style=" "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bd037d2e-71fa-48c7-828f-8b4e87c0eb6d.jpg" style=" " title=" 2.jpg" /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6/ueattachment/6dc8fbba-8f1d-41f4-a555-cd99490e0cd7.xlsx" style=" line-height: 16px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xlsx /span /a /p
  • 水土气污染形势严峻 全面引爆环境仪器市场
    大气污染引爆PM2.5等空气监测仪器市场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3》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的潘家华和李萌教授等人引用耶鲁大学的研究小组对PM2.5地表浓度测算结果表明,2012年中国大陆仅有海南、西藏、黑龙江三个省(自治区)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安全值(PM2.510),其余省份均超标。同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91个国家1100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及排名,中国的32个城市排名在812-1058位。   2013年1月7日以来,中国华北、黄淮、江淮、江南等中东部地区持续出现雾霾天气,多地PM2.5浓度直逼极值,遭遇严重空气污染,空气污染状况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环保部日前发布的《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执行包含PM2.5的新空气质量标准后,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能达标的城市数量仅为23.9%。而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的5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5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1%,超标天数比例为39.9%。与上月相比,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降低3.4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比例增加0.2个百分点。   为防治大气污染,环保部在2012年修改了空气质量标准,其中新增加了PM2.5指标,去年12月发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继2012年全国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建成之后,2013年,环保部制定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计划在全国116个城市建成440余个国家空气监测点位。到2013年年底,第二阶段的建设任务完成之后,我国将有190个城市近950个监测点位组成的国家空气监测网投入运行,并且实时发布监测数据。《方案》指出,第二阶段PM2.5 自动监测仪器的技术指标将参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的《PM2.5 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与要求(试行)》进行,SO2、NO2、PM10、O3 和CO 等自动监测设备应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采购国产设备。   &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国内要建设近1500多个PM2.5监测点位,前期投入将超过20亿元。而PM2.5只是众多环境监测数据中的一项,实际监测内容不止于此,所需要应用到的设备也更为广泛。有机构预测,仅按最低基数覆盖,2015年前对污染物监测的设备投入总额将超200亿元。   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4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其中包括: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ldquo 十二五&rdquo 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用法律、标准&ldquo 倒逼&rdquo 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出台,将使监测设备的投入和应用加速。   水质监测系统建设产生水质监测仪器需求   2013年2月14日,山东潍坊爆出化工厂、造纸厂等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逃避监管的事件。一时间,地下水污染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话题。环保部于2月下旬至3月开展的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中,也发现并查处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8件。   在《环保部环境风险调控&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中,确认了我国水危机的存在。在这份文件中,&ldquo 癌症村&rdquo 首次得到官方承认。而根据国土资源部调查,在2000年至2002年,有超过60%的地下水资源属于1至3类的标准。2009年,水质4类和5类的已占到了73.8%,而到2011年,全国城市55%的地下水是较差至极差。而除地下水外,我国的整体水环境质量也不容乐观,根据《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等流域的国控断面中,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68.9%、20.9%和10.2%,9个重要海湾中,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月初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透露,中国约38%工业用水和70%农业用水还未监测计量,50%的水功能区尚无监测手段,52%的省界断面未开展水质监测,距离我国明年建成全国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而通过该系统,将加强取水、用水和排水以及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能够使得全国取用水总量的70%,和80%的重要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都得到监测。仅该系统官方投入就达到19亿元人民币。   而按照相关规划,&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涉水专项工程治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强化水质监测能力,特别是地下水监测系统覆盖率。按照规划要求,全国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具备水质全分析能力,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比&ldquo 十一五&rdquo 末提高20个百分点。   而如果全国河湖取水口、地表和地下水源地均实现水质监测系统全覆盖,据此估算,&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的水质检测仪器需求至少将达200亿元。   土壤污染危及粮食安全,带动重金属检测仪器市场   相比大气和水的污染,土壤污染更具隐蔽性、潜在性,且具有一定滞后性,因此其关注程度不如前者,但土壤污染的修复难度更大,土壤一旦被污染,通过自净能力完全复原周期长达千年。&ldquo 镉米危机&rdquo 等事件的爆发,暴露出我国土壤污染形势的严峻性,使土壤污染也成为热点。   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10年发布的《我国稻米质量安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称,我国1/5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其中镉污染耕地涉及11省25个地区。在湖南、江西等长江以南地带,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国土资源部曾公开表示,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目前,我国正在绘制土壤重金属&ldquo 人类污染图&rdquo 。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已发现局部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如长江中下游某些区域普遍存在镉、汞、铅、砷等异常。城市及其周边普遍存在汞铅异常,部分城市明显存在放射性异常。湖泊有害元素富集,土壤酸化严重。研究证实,镉、汞等重金属元素与人类污染存在密切关系。重金属元素在土壤表层明显富集并与人口密集区、工矿业区存在密切相关性。与1994~1995年采样相比,土壤重金属污染分布面积显著扩大并向东部人口密集区扩散。地质学家还指出,研究表明,我国土壤正出现越来越多本来没有或微不足道的危险元素。   国务院办公厅1月28日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制定了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时间表。工作安排中明确,到2015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同时要求,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 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目前,业内有1149家重金属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如以每家企业采购一台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计算,则污染源监测市场约为2.3亿元左右 全国重金属排放企业约为1.1万家,如以此考虑则污染源监测市场约在22亿元左右。
  • 汞污染973项目获资助 研究面临“内忧外患”
    “我们的汞‘973’项目获得了资助!”   7月9日下午4点,采访结束后一小时,《中国科学报》记者收到了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冯新斌研究员发来的信息。   “我国当前面临汞污染防治以及履行国际汞公约的双重压力,迫切需要开展汞污染特征、环境过程及减排技术原理的研究。”由冯新斌担任首席科学家的“973”计划“我国汞污染特征、环境过程及减排技术原理”项目,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启动的。   我国面临最严重的汞污染问题   汞,又称水银,是环境中毒性最强的重金属元素之一。它具有持久性、长距离迁移性和生物富集性,在自然界中能够转化成剧毒的甲基汞,并通过食物链高度富集和放大。   “作为世界上最大汞生产、使用和排放国,我国已成为全球汞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冯新斌说。   有研究显示,2005~2006年,我国汞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60%左右,汞需求量约占全球总需求量的30%~40%,两项数据均名列全球首位。与此同时,目前全球每年人为活动约向大气排放2000吨汞,其中,我国的排放量占全球汞排放总量1/4还多。   “我国大气汞含量明显高于欧美同类地区,一些地区居民头发中甲基汞含量远高于发达国家建议的限值,存在巨大的生态和健康风险。”冯新斌说。   巨大的国际汞公约履约压力   汞是重金属中唯一能够以气态形式作长距离传输的全球污染物,因此,远离污染源的生态系统也会受到汞污染威胁。   “这就意味着,即使是汞排放量极少的国家以及低密集人类活动的地区,也可能会遭受汞污染的危害。”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化学与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室主任张晓山研究员说。   为应对全球汞污染问题,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协调下,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汞公约即将于2013年生效。   “由于我国人为汞排放量在全球汞排放量中的比重将持续增大,所以我国将面临巨大的履行国际公约的压力。”张晓山坦言。   6月27日至7月2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UNEP组织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就国际汞公约展开了实质性谈判。   一位参加了此次谈判的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涉及环境保护公约顺利谈判的基础。“发达国家应充分认识到,资金机制和技术支持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方能就此尽早达成共识,推动谈判进程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悉,本次会议后,UNEP还将召开一次会议,并将于2013年签约,届时我国汞减排形势将更加严峻。   期待基础研究与技术突破的支撑   “国际汞公约的谈判,除了环保,更关系到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冯新斌表示,限制汞排放和消费已成为全球大趋势,中国无从回避。   可是,中国汞污染防治工作却面临着巨大挑战,存在基础研究薄弱、缺乏经济可行性替代和减排技术等诸多问题。   如何加强汞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参与乃至引导全球汞污染防治公约谈判进程,维护我国权益,实现环境利益最大化,将是一个新课题。   冯新斌表示,我国已明确将汞列为加以重点管控的重金属之一。然而,目前的情况是,对于我国汞排放特征和减排原理的研究非常薄弱,对汞的环境分布、迁移和环境效应等认识十分匮乏,对其分子转化机制、地气交换过程和生物累积等尚不清楚。因此,迫切需要开展我国汞污染特征、环境过程及减排技术原理的研究。“国外已经有了近20年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储备,而中国几乎毫无准备,这将在谈判中非常被动。”他说。   冯新斌希望通过“973”项目的研究,阐明我国汞污染来源、生物累积和环境效应,在汞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理论方面取得突破,提出汞污染控制的新思路,为我国汞污染控制与履行国际汞公约提供科技支撑。
  • 湿地面临的威胁和退化:水污染严重
    湿地污染是湿地退化重要标志,也是中国湿地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使许多河湖(如巢湖、滇池、太湖等)湿地及沿海水域水质恶化,加速某些湿地水体富营养化和寄生虫的流行,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危害。   我国的主要湖泊中有52% 以上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主要污染物是CODMn、酚、氨氮等。同时湖泊普遍受到氮、磷等营养物质的污染,富营养化程度严重,75%的天然和人工湖泊出现富营养化 其中10% 的湖泊达到严重的富营养化程度。   我国江河水质污染主要为耗氧有机物。1999 年全国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401 亿吨。据对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松花江等水系监测,有63.1% 的河段水体遭到污染。长江接纳污水量最大,平均每日接纳废污水量达3569万吨。2005 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七大水系的4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1%、32%和27%。其中,珠江、长江水质较好,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水质较差,海河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低于Ⅳ类水质的水,由于水中有害物质含量已高出有关规定的指标,影响人体健康,不能作为饮用水,也不能作为渔业用水。   海岸带湿地水质和底质污染主要是由陆源污染物引起的。沿海1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排入海中污染物总量657 万吨。其中以有机污染物为主,占93.51%,其次是石油类、重金属、有机氯农药等。海岸带污染引起赤潮发生频繁、生物资源质量下降、局部滩涂成了死滩。
  • 何悦建议对典型地下水污染实现全面监控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天津委员何悦说,地下水占我国水资源总量的1/3,一旦被污染,尤其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很难通过传统水处理工艺解决。现在,我国地下水保护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不从根本上遏制将威胁群众的用水安全。   何悦委员建议,尽快完成地下水污染状况的调查和评估 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尽快出台相关立法,对水污染者予以刑罚,并处以高额罚款 改变地方政府考核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重视生态保护。
  • 我国将出台整治方案 全面治理重金属污染
    新华网西安9月2日电 记者从2日在西安召开的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国将出台重金属污染整治方案,并开展执法大检查,全面治理重金属污染。   近期重金属污染事故在一些地方发生,严重危害当地群众尤其是儿童身体健康。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介绍,我国环保、发改、工信、财政、国土、农业、卫生和中宣部等八部门,正在抓紧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据周生贤介绍,我国将从四个方面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集中检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予以关停 对于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组织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筛选重点防控区域、行业和企业,将铅、汞、镉、砷和铬等重金属作为防控重点,统筹规划重金属污染治理,分期分批确定减排任务。创新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法,通过专家论证和科学论证,探索有效方式加以防治。   三是申请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促治”的思路,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经过治理符合标准的企业区别对待,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鼓励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新产品,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四是加强重金属危害和卫生防护科普宣传。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搞好重金属相关知识科普宣传,让广大群众既认识到重金属的污染危害,又认识到可防可控可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 徐龙:以信息化技术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
    和许多代表一样,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也十分关注大气污染。今年两会期间,他提交了《关于加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建议通过信息化技术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   徐龙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建议从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机动车污染防治、政府环境问责机制、重点区域联防、环境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处置、法律责任与处罚8个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满足大气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   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期间,我国74个城市PM2.5平均超标率为42.7%,最大超标倍数为4.7。“雾霾”成了两会的热点之一。一份超过6000名青年参与的调查显示,83.0%的人感觉自己周围环境污染情况严重,76.0%的人最希望今年两会讨论大气污染治理。   徐龙认为,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防治大气污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制度设计和具体规范上仍存在很多问题,亟待修改。“我国大气污染总体形势日益严峻,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了解空气质量信息的诉求也越来越强烈,加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是大势所趋。”   在完善的法律制度框架内,能否为防治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成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如美国在全部邮车上安装传感器,在投递邮件的同时,实时采集社区的空气质量和噪声等数据指标,建设全球首个天基大气污染物观测系统,用于北美大陆主要大气污染物监测 瑞典国家运输部将RFID技术(无线射频识别)运用到北环线隧道内的空气质量监控,保障隧道内施工安全。   徐龙建议要大力建设环保物联网,采用“电子眼”监控污染源 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整合智能传感器、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实时监测空气中的PM10、PM2.5等颗粒物 在公共场所安装移动电视终端,及时跟进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通过互联网、手机信息播报等提供空气信息查询服务 大力开发手机客户端软件提供免费下载,让每个人都能及时掌握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治理等相关信息。
  • 广东首次公布污染源普查数据 污染源总数全国居首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4日通报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广东全省共调查污染源总数60.2万个,占全国总数(592.6万个)的10.1%,居全国首位。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环保厅控制总量处处长林文说:“经过三年的努力,广东全面掌握了全省污染源排放的基本情况,初步建立了全省污染源信息数据库。而普查也凸显当前存在一系列环境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普查结果显示,广东全省污染源总数60.2万个,包括工业源26.9万个、农业源19.0万个、生活源14.3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18个。全省各类源废水排放总量215.98亿吨,废气排放总量38617.97亿立方米。   普查结果显示,广东工业污染物排放主要集中在少数行业和局部地区,污染排放结构性特征明显。由于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工业污染排放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地区,佛山、深圳、东莞、广州和中山市普查对象数量居前5位,分别占全省工业源总数的15.8%、15.8%、14.7%、10.4%和8.5%。   在行业方面,纺织、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8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79.1%,电力热力、非金属矿物制品、造纸及纸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纺织5个行业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93.0%。   林文说:“普查显示,加快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任务十分迫切。”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针对普查暴露出的问题,广东未来将以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为突破口,加强水污染防治 同时以电厂、锅炉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 大咖面对面丨细胞代谢组学新法 助力新污染物筛查和风险评估
    大咖面对面丨细胞代谢组学新法 助力新污染物筛查和风险评估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标志着我国新污染物治理步入“快车道”。新污染物通常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等特点,它们在环境中主要以痕量/超痕量形式存在。因此,如何选择高灵敏度和高选择性的检测技术,识别新污染物的毒性效应,评估潜在环境风险,从而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和企业生产成为一个重要课题。近日我们采访了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镇华君副教授,他分享了团队开展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的研究工作,并评述了科学仪器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镇华君副教授新污染物监测的挑战从留学美国到加入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镇华君持续致力于新污染物的生态效应和健康风险研究。他表示:美国的国家环境保护署是其主要化学品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在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品对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影响,并预防未知风险。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工业生产活动是新污染物的一个重要来源。新污染物在环境中大多以痕量/超痕量水平存在,对于分析仪器的性能要求较高,通常需要高灵敏、高选择性的色谱-质谱联用仪甚至高分辨质谱仪。目前,大部分的新污染物仍缺乏常规监测,甚至缺少相应的监测方法标准;人们对工业生产过程产生新污染物的来源、排放途径以及在环境介质中的传播规律及毒性效应的研究都尚不充分,这为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带来了诸多挑战。细胞代谢组学技术助力新污染物筛查和风险评估近期,镇华君在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上发表论文,将基于细胞代谢组学的实验方法应用于环境水质安全评估。目前,大多数环境污染物的毒性数据仍有限,仅靠化学监测方法无法有效评估污染物复合暴露产生的环境风险;而传统环境监测采用的生物监测方法,主要关注致死率等传统毒理学指标或其他单一的生物学评价终点,缺乏面向环境复合污染水体的综合毒性评估技术。为此,课题组发展了联合细胞体外暴露实验和脂质组学分析的研究方法,来评估污染物复合暴露对斑马鱼肝细胞的影响,并应用于全美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联合斑马鱼肝细胞体外暴露实验和脂质组学技术评估地表水水质安全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55 (2021)(点击查看大图)镇华君谈到该研究遇到的三个关键问题:“首先,如何采集到更丰富、更稳定的小分子代谢物的质谱信号?课题组通过优化样品的前处理过程、仪器条件和参数,解决了该问题。“其次,如何处理采集到的大量质谱数据?课题组开发了基于R语言的高分辨质谱代谢组数据处理程序包。通过该程序包,可有效去除背景以及仪器波动所产生的信号干扰,从而保留有效的质谱信号信息。“第三,如何从发生变化的小分子代谢物的质谱信号中,挖掘隐藏其后的生物学信息,进而揭示环境污染暴露特征。在分析脂质组学的相关数据时,课题组通过充分的文献调研和数据挖掘鉴定出一些和特定亚细胞器相关的脂类生物标志物。通过测定细胞中上述生物标志物的丰度变化,揭示了污染物复合暴露对细胞线粒体、溶酶体、内质网、过氧化物酶体等亚细胞器产生的不良影响。结缘赛默飞 助推新污染物筛查与风险评估研究谈到和赛默飞分析仪器的结缘,得从在美国环保署国家暴露研究实验室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时说起。那时候,镇华君所在实验室有两台赛默飞质谱,一台是早期型号的Orbitrap静电场轨道阱高分辨质谱仪,另外一台是TSQ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镇华君说道“当时,我的工作是使用这两台仪器分析样品,并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我对赛默飞产品最深刻的认识就是功能先进,尤其是Orbitrap质谱仪的分辨率在当时的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赛默飞仪器给镇华君的另一个印象是稳定,俗话说就是“皮实耐用”。“有一个细节,当时我们实验室源源不断地接收到从美国各地运送来的一些环境样品以及生物样本。为了按时完成这些样品的分析,很多时候仪器需要长时间高负荷运行。”镇华君说道“在大多数情况下,两台赛默飞质谱仪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在偶尔的一些时间段,当仪器需要检修或维护保养的时候,赛默飞工程师都能够第一时间赶到,对仪器进行功能检测和故障排查,确保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有了这两台仪器的关键助力,镇华君博士后期间的研究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赛默飞Orbitrap Exploris 240 质谱仪回国之后,在学校和学院的支持下,镇华君所在的国家环境保护化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化学污染物环境标准与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添置了赛默飞Orbitrap Exploris 240 质谱仪,继续围绕新污染物的环境过程、效应及风险开展研究。“我衷心期待与赛默飞加强合作,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的筛查和风险评估研究,并共建更多新方法、新应用。”参考文献:1、Untargeted Lipidomics for Determining Cellular and Subcellular Responses in Zebrafish (Danio rerio) Liver Cells Following Exposure to Complex Mixtures in U.S. Streams.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Volume 55, Issue 12, 15 June 2021, Pages 7757-8458. 2、Multi-omic responses of fish exposed to complex chemical mixtures in the Shenandoah River watershed. 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 Volume 902, 1 December 2023, 165975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
  • 中国国土面积13%土壤存污染 专家建言施重点防控
    中国地质调查局实施的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显示,我国土地质量总体状况良好,达土壤环境质量一、二类标准占87%。但是,占国土面积13%土壤存在污染,污染状况不容忽视。南方以镉、汞、铅、砷等重金属问题为主,在经济发达和人口稠密地区频发镉、汞等重金属中毒问题 而北方以高氟、高砷和低碘等非金属问题为主,在较多贫困农村和边远地带受到砷、氟等地方病困扰。   中国地质调查局副主任奚小环在《生态地球化学:从调查实践到应用理论系统工程》一文中指出,长江流域的重金属主要来源于沱沱河大面积重金属异常和沿江有色金属矿带 城市及周边地区汞、铅等普遍存在,并在城市中心地带形成异常富集区 各大湖泊呈现有害元素污染汇集趋势,其中,鄱阳湖、洞庭湖、巢湖、滇池等湖泊出现以镉、铅、汞、砷、硫等为主的污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懿说,我国大部分的重金属污染来自于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及后期产品加工企业。重金属污染生态环境后,修复的治理技术非常复杂,成本也非常高。应将有色金属矿、重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业、化学燃料等作为我国的防控行业 将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排放企业作为重点防控企业,将重点防控区域的人群作为体检和诊疗工作的重点对象。   “还要对可能成为污染源的一些企业进行排查,做成一个地理信息系统,对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数量多少、可能发生事故的大小等,进行调查,列成名录,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了问题,就能把污染局限在最小范围内进行治理,不至于造成大的环境损害。”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说。
  • 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 重点面向污染型企业
    2月10日,环保部网站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那么这些监测活动面向的主体有哪些特点呢?   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   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相关法律规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需开展自行监测。   环境损害评估监测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指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导致人身、财产、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和其他事务性费用的鉴定评估。在鉴定评估中需要详细介绍环境损害确认过程所依据的基础信息、现场勘察、监测分析、实验模拟、数值模拟等过程和结果。面向的主要是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需对此事件进行评定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的基础就是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水、气、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现状。面向的主要是需要进行项目建设的各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行清洁审查审核的企业应当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   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分散在全国各地,为了解不同生产基地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事业内部需要对各生产基地进行检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服务性监测市场主要面对是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包括工厂开工建设、工厂运行以及超排或发生意外后的处理等过程中的环境监测需求。
  • 宁夏全面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台,优先开展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医药制造、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逐步延伸至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其他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如何治理新污染物?按照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区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备较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能力。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基础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方案提出,我区将从源头禁限的‘登记管理、淘汰禁用、绿色制造’,到过程减排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抗生素、兽药和农药使用监管’,再到末端治理的‘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废药品(液)安全处置、开展治理试点’等全过程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提高新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我区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行业排放等制度标准,强化政策落实落地。今年起,我区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在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周边区域,聚焦畜禽养殖、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选取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建立典型行业潜在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选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企业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选取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
  • 我国环境监测太片面 未反映空气污染现状
    清晨听广播,说天气晴好,空气质量达标 但推开窗户却看到蓝天不蓝,天空总有点灰蒙蒙 走出门外,还有让人想咳嗽的感觉。长期以来一直不理解这种矛盾现象。前不久请教了有关专家,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方知是我国对空气质量的监测和发布失之片面,缺失了对造成天灰气浊的元凶———细颗粒物的监测,也就是说,我国的空气质量监测和发布没有客观地反映空气污染的实际情况。   按照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每天监测和发布的主要有三项空气污染物指标: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这些指标的指数在0-50时为优,51-100时为良,100以上为污染,依照指数由低到高分别为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为达标。需要注意的是,标准规定监测的“可吸入颗粒物”是指直径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但不包括“个头更小”的、小于2 .5微米的颗粒物(简称“细颗粒物”,又称pm 2.5)。在上述三项污染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在空气污染中的比率最大,而细颗粒物又在可吸入颗粒物中占70-80%。可见,未受监测的细颗粒物对污染空气发挥的坏作用举足轻重。   医学研究表明,颗粒越小,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越大。细颗粒物十分微小,可以穿透呼吸道的防护结构,深入到支气管和肺部,直接影响肺的通气功能,诱发肺部硬化、哮喘和支气管炎,甚至导致心血管疾病。而且细颗粒物吸附在肺泡上很难脱落,这种吸附是不可逆的。   当大量细颗粒物浮游在空中,大气能见度就会变小,天空呈现灰蒙蒙,在气象学上叫做“灰霾天”。这种灰霾天已成为北京和我国东部地区城市空气污染的突出问题。而造成这种灰霾天的罪魁祸首就是细颗粒物。据南京市环境监测站做的一项调查,通过2007-2009年三年间大气污染物的研究发现,细颗粒物的含量占到浮尘霾总量的2/3。美国国家航空暨太空总署去年公布的一张世界空气质量地图显示,全球细颗粒物污染最高的地区是北非以及中国的华北、华东和华中全部,中国大部分地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接近80微克/立方米,超出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有关污染指标的八倍。中国环境科学院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说:“珠三角、长三江、京津冀、四川盆地和沈阳等地城市群,大气细颗粒物污染日益严重,不但造成能见度低,也导致居民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   我国没有开展对细颗粒物的监测和发布,但国际上早已有之。自从1997年美国率先将细颗粒物列为监测空气质量重要指标后,其他主要发达国家陆续制定了相关监测标准,包括泰国、印度、墨西哥等不少发展中国家也确立了相应标准实施监测和发布。   那么,我国为什么不开展这方面工作?是因为技术和设备跟不上吗?据有关专家说,完全不是。究竟是何原因?从下述情况可见端倪。   近半年多来,有关单位正在讨论修改我国1996年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于是否把细颗粒物列入监测和发布范围,产生了很大分歧。最后环保部门官员作出的结论是“当前国家制定实施细颗粒物环境质量标准时机不成熟”。何谓“时机不成熟”?据了解,这关系到政绩和城市影响问题,如果对细颗粒物实施监测和发布,空气污染指数会急转直下地恶化,势必使大多数城市重回污染城市的行列,这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危及旅游和招商工作,也会使当地政府的政绩黯然失色。   当前刻不容缓的是要正视现实,切实把细颗粒物这个“隐形杀手”列为监测对象,并及时公布结果,保证广大居民对空气质量真实情况的知情权,以便于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细颗粒物对健康的危害。产生细颗粒物的主要来源是汽车尾气排放的残留物,追根溯源,更重要的是设法减少和消除相关污染源,让芸芸众生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和新鲜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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