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绿色建材

仪器信息网绿色建材专题为您整合绿色建材相关的最新文章,在绿色建材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绿色建材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绿色建材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绿色建材话题讨论。

绿色建材相关的资讯

  • 加快绿色建材标准确立 完善第三方评价体系
    关注儿童房建材选材,也是关注儿童健康成长。同时能促进绿色建材标准的建立。5月13-15日将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贸易博览会上,现场将派发《健康儿童房知识手册》,并联手轻舟装饰公司共同搭建大型实景儿童房,以实例展示各种可应用于儿童房装修的环保材料。现场还将请来权威建材检测机构到场,为现场观众提供免费咨询。   绿色装修,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理念,已经和正在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那么,究竟怎样的装修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绿色装修”?时下,建材市场上到底有那些产品称得上绿色的?如何鉴别它们?对这些问题给出准确答案,将是消费者所尤其关注和期待解决的问题。人们期待绿色室内环境,那么,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室内环境?   提到绿色装修,就不得不说到绿色建材,怎样评价建材产品是否是绿色的,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副主任蒋荃教授就绿色建材评价体系给出了这样的回答。他说,绿色建材评价体系是一个综合评价体系,在该体系内,建材产品必须遵循:优质、安全、功能性和全生命周期的可再生性。目前消费者一提到“绿色”“环保”就会想到甲醛含量低,或者前段时间媒体热议的“可以喝的漆”。但是这些仅仅是绿色建材评价体系的一方面,蒋教授告诉我们,生产企业更应该重视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的可再生性,在工艺上,尽量选用无毒、少毒,无污染、少污染的施工工艺,降低施工中粉尘、噪音、废气、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并重视对垃圾的处置,以及产品在结束使用时可以被回收利用,这样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绿色建材。   完善绿色建材评价体系,可以促进绿色建材标准制定,规范绿色建材市场。目前市场上没有明确对绿色建材这一概念进行统一标准制定。蒋教授建议,应从两方面规范绿色建材市场。第一:做好前端控制 企业必须保证产品生产过程低污染,低排放,生产出的产品需接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测试产品的各项特质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各项指标,并远远低于国家强制规定的指标值。第二:推广末端检测机制 在产品应用于室内装修后,对该居室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确保产品使用安全。第三:在设计师及消费者中普及绿色建材特定标识。只要经过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并符合相应规定的建材,才可以被授予绿色建材特定标识,设计师及消费者在选材过程中可以选择带有这种标识的企业。同时蒋教授也呼吁:建立一个诚信、公正、良好的市场氛围,并且第三方检测机构有责任跟踪所检测的建材产品各个批次的质量,一旦出现问题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将成为责任方之一。   近几年来,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因此,建筑和室内装修的健康性问题也备受瞩目。尤其是对儿童及孕妇居住环境更加重视。蒋教授说儿童房不光要重视材料本身的各项指标应低于国家规定指标,还要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污染,例如各种胶的使用,往往各种低于国家标准几十倍的绿色环保建材在不恰当的施工后也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其次儿童房建材还应考虑功能性,例如现在一些墙体涂料有集热,除湿等功能,有些地板可以散发负氧离子等等。还有儿童房更应考虑设计要素,根据儿童的心理特点布置,这样更能促进儿童智力发育。并且儿童房家具应注重可回收性。毕竟孩子是在成长的,儿童房内家具在使用几年后将会被淘汰,这时家具最好可以做到可回收利用。
  • 政府采购新标准!国内六城市试点推广绿色建材 供应商需提供检测或认证文件
    p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方向等,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p p   《基本要求》首先在南京市、杭州市、绍兴市、湖州市、青岛市、佛山市六个城市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进行试点,试点时间为2年。同时也鼓励其他地区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鼓励试点地区将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其他新建工程项目纳入试点范围。 /p p    strong 采购人要在编制采购文件和拟定合同文本时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实质性条件,直接采购或要求承包单位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 /strong 对于尚未纳入《基本要求》的建材产品,鼓励采购人采购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 /p p   具体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strong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p p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现就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总体要求 /strong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坚持先行先试。选择一批绿色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探索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p p   强化主体责任。压实采购人落实政策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等措施,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比重。 /p p   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对政府工程采购、实施和履约验收中的监督管理,引导采购人、工程承包单位、建材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形成推进试点的合力。 /p p   (三)工作目标。 /p p   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积极应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鼓励建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到2022年,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工程建筑品质得到提升,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 /p p    strong 二、试点对象和时间 /strong /p p   (一)试点城市。试点城市为南京市、杭州市、绍兴市、湖州市、青岛市、佛山市。鼓励其他地区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 /p p   (二)试点项目。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鼓励试点地区将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其他新建工程项目纳入试点范围。 /p p   (三)试点期限。试点时间为2年,相关工程项目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竣工。对于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可适当延长试点时间。 /p p    strong 三、试点内容 /strong /p p   (一)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方向等,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试点地区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设计要求、建材种类和具体指标进行微调。试点地区要通过试点,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细化和完善绿色建筑政府采购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产品标准,形成客观、量化、可验证,适应本地区实际和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p p   (二)加强工程设计管理。采购人应当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基本要求》编制设计文件,严格审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设计文件中执行《基本要求》的情况。试点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工程中落实《基本要求》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要积极推动工程造价改革,完善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充分发挥市场定价作用,将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增量成本纳入工程造价。 /p p   (三)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采购人要在编制采购文件和拟定合同文本时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实质性条件,直接采购或要求承包单位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对于尚未纳入《基本要求》的建材产品,鼓励采购人采购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 /p p   (四)探索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可以选择部分通用类绿色建材探索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定期归集采购人绿色建材采购计划,开展集中带量采购。鼓励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绿色建材,强化采购全流程监管。 /p p   (五)严格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创新施工现场监管模式,督促施工单位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产品,严格按照《基本要求》的规定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施工。工程竣工后,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履约验收。 /p p   (六)加强对绿色采购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试点地区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p p    strong 四、保障措施 /strong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广试点工作,大胆创新,研究建立有利于推进试点的制度机制。试点地区财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共同牵头做好试点工作,及时制定出台本地区试点实施方案,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试点实施方案印发后,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p p   (二)做好试点跟踪和评估。试点地区财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动态跟踪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难点堵点,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关于《基本要求》具体内容、操作执行等方面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要及时向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告。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定期组织试点情况评估,试点结束后系统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和成效,形成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广的全国实施方案。 /p p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广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统一各方思想认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主体预期。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 /p p   附件: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 /p p br/ /p
  • 哈希公司受邀参加2010美国创意设计、绿色建材及水环境(南宁)研讨会
    2010美国创意设计、绿色建材及水环境(南宁)研讨会于7月7日在邕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主办,由南宁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宁市支会等四家单位承办。本次会议重要议题是“如何维护清洁水源”。在会上,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高来恩介绍了美国治理污水的经验,同时他希望美国企业能为南宁提供最好的水处理系统,以确保有足够的水资源,共同努力解决清洁水源的问题。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有广西环保厅、广西建设厅、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广西华蓝设计院等几十家单位、近三百位相关领导和技术专家。作为世界水质分析仪器行业的领导者,美国哈希公司受邀参加本次会议,在会上华南区销售经理许锋介绍了哈希公司产品特点,并针对污水处理方案做了重点介绍。赢得了与会者的热烈掌声。此外,哈希公司的新产品引起了大家浓厚兴趣。   当天下午,主办方组织各与会人员代表前往南宁市江南污水厂参观。南宁市江南污水厂(24万吨/天)为世行贷款项目,采用的各种仪器、设备都是国际一流水平。哈希产品就在其中,而且水质分析仪表全部是哈希产品。该厂领导在向大家介绍到哈希仪表时表示非常满意和认可。第二天上午,哈希公司还与有关与会者针对“如何维护清洁水源”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建材总院基地成功举办“2020 绿色建筑实用技术发展论坛——建筑隔声材料研讨会”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5973a923-87c0-49ed-93cf-ac4ac797acf8.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11月25日,“2020 绿色建筑实用技术发展论坛——建筑隔声材料研讨会”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研发实验服务基地(以前简称“北京建材院基地”)、清华大学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北京建材总院基地专业服务机构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绿标建材产业技术联盟等联合举办。本次会议以“汇聚新动能孕育新发展”为主题,广泛邀请了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质检机构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生产企业的相关领导、技术专家共150余人参会,旨在更好促进隔声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推动绿色建筑隔声技术的进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02bf4925-bb38-45d6-a4d6-1affa3d1a09b.jpg" title=" 2.jpg" alt="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88d74777-bbf3-4a83-9603-a54a34c57e08.jpg" title=" 3.jpg" alt=" 3.jpg" / /p p   北京金隅集团副总经理、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王肇嘉代表主办方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致力于建筑和建材事业发展的各位同仁表示诚挚欢迎。他指出,发展绿色建筑,是建筑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践行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建设“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绿色建筑是实现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其中,建筑隔声是绿色建筑技术中技术含量高,最能体现建筑舒适度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关乎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以人为本的绿色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绿色建筑的隔声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关政策、标准先后发布实施,建筑隔声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绿色建筑隔声行业的发展也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4e83b99c-10b4-47b3-a74f-aec426f2d328.jpg"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e83f5cf4-8a2d-463c-8d3e-668d89754bfe.jpg" title=" 5.jpg" / /p p   同时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龚治国以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砂浆事业部总经理严兴李也分别为大会致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e51e3142-cc42-483c-b6c5-3d12d2957196.jpg" title=" 6.jpg" alt=" 6.jpg" / /p p   大会报告发言及研讨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绿色建材部品处处长刘敬疆围绕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一系列关于绿色建材行业的政策,从宏观到局部、从现状到发展,全面细致的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312972f1-7b7f-4532-aedf-dcbdf10a5478.jpg" title=" 7.jpg" alt=" 7.jpg" / /p p   北京康居认证中心主任张小玲介绍了建设被动房对于缓解能源紧张、减少碳排放、减少大气污染起到的重要作用,并结合管道、隔墙、门窗、地面、新风机组、油烟处理器、断热桥构件等几个方面的噪声控制,对被动房的隔声控制技术进行了讲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c3dc255a-44f9-4ddd-98f3-07ed62703734.jpg" title=" 8.jpg" alt=" 8.jpg" / /p p   哈尔滨工业大学卢爽教授介绍了一种全新的增强水泥基材料阻尼性能的方式,通过在水泥基材料中掺入介孔硅或改性介孔硅以提高材料的阻尼性能,从而实现减振隔声的目的,同时也可以使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前景可期。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be8ca5e7-3a76-4833-9815-d80e173561fa.jpg" title=" 9.jpg" alt=" 9.jpg" / /p p   清华大学研发实验服务基地燕翔教授以高隔声量的建筑轻质构造研究为题,讲解了建筑的传声途径,并从隔声评价、隔声标准及隔声影响因素几个方面,分享了关于空气声传播的相关知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974c41dd-6ed2-474a-a48a-9398c4d9123a.jpg" title=" 10.jpg" alt=" 10.jpg" / /p p   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滕朝晖主任从隔声砂浆的配比研究和机理分析角度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20b5acdb-806c-4904-9785-71210ed05854.jpg" title=" 11.jpg" alt=" 11.jpg" / /p p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绿标建材产业技术联盟执行理事长檀春丽对目前隔声砂浆的检测研究工作进行了系统介绍,并围绕隔声砂浆检测技术及科研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和创新思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b9ed8cb4-e551-40d2-9c34-f116ab155f04.jpg" title=" 12.jpg" alt=" 12.jpg" / /p p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建材总院基地专项负责人马国儒详细介绍了目前在建筑隔声方面的相关检测技术,深入分析了目前的行业现状,同时对未来相关技术的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ba8a0c64-20cb-4c94-ac86-9d918651c830.jpg" title=" 13.jpg" alt=" 13.jpg" / /p p   郑夏明总经理做“隔声砂浆在民用建筑楼板上的应用”的主题发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9687dfe2-cdcd-4698-aaeb-a4b0a80a41a3.jpg" title=" 14.jpg" alt=" 14.jpg" / /p p   杜春林总工做“轻质隔声墙体的隔声性能研究”的主题发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8c4fef2d-a6e4-452e-aeef-5a53e42f8562.jpg" title=" 15.jpg" alt=" 15.jpg" / /p p   张勇敢总经理做“隔声门的声学设计与应用研究”的主题发言 /p p   本次会议围绕绿色建筑及隔声领域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解读、行业现状分析、未来发展方向以及隔声材料和技术、声学设计、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为建筑设计、生产制造、施工应用、质量与测试及材料供应等环节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技术交流和沟通平台,聚集智慧、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共享隔声新技术,共谋绿色新发展,对隔声领域的技术提升和绿色建筑的品质提升方面起到重要影响和推动作用,进一步促进了绿色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p p   会上,与会代表与报告发言的各位专家就各自领域发言内容进行了即兴的交流和互动,现场气氛热烈,极大提升了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及相关成员单位的行业影响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ff118f76-9049-4c8d-a297-1c0d61e90e9a.jpg" title=" 16.jpg" alt=" 16.jpg" / /p p br/ /p
  • 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成
    2010年11月2日,中国建材总院隆重举行了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成暨检验认证大楼和军工楼奠基庆典仪式。科技部高新司副司长刘久贵,中国建材集团公司董事长宋志平,集团公司外部董事姜均露、曹德生、王振侯,中国工程院院士顾真安,中国建材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铁石出席。庆典仪式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总院院长姚燕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郝振华、副总经理马建国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总院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庆典仪式。 剪彩仪式   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是首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之一,将推动我国在绿色建材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关键技术、前瞻性和前沿性技术。实验室大楼建设采用了十多项节能环保材料新技术及产品,实现了经济与环保的双重功效。正式开工奠基的检验认证大楼、军工楼计划在三年内建成,将为提升总院检验认证能力,强化国防配套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刘久贵在讲话中指出,社会对绿色建材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关注建筑节能,他希望总院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机制,加强在绿色建材基础性、共性技术的开发,引领科技发展 加强与企业、地方和产业下游的结合,走联合开放的发展道路 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   宋志平表示,绿色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成暨检验认证大楼和军工楼奠基,既是总院不断增强科研实力,打造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需要,也是中国建材集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履行社会责任、追求绿色成长,并为推动我国建材工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迈出的重要一步。希望总院在六十周年新的起点上加倍努力,充分利用科技资源,多出新技术、新成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为集团和行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大调研新华社 | 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需要付出艰苦努力。近期,受中共中央委托,九三学社中央成立调研组,就“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在江苏开展重点考察调研。此次调研由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带队。九三学社长期关注我国经济社会低碳转型问题。此次调研组赴江苏实地考察,旨在了解相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特别是了解节能减排创新技术研发情况,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政策需求。调研组首先来到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展厅,调研组详细询问环保节能型混凝土外加剂的产品性能、使用寿命、综合成本等情况。随后,调研组还与企业负责人、研发人员座谈,了解企业经营效益、实验室建设等情况,询问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需求。调研组认为,建筑全过程碳排放量在我国碳排放总量中占比很高,尤其是建筑用钢材和水泥的生产,高耗能、高排放,通过建材生产技术创新,有效降低建筑领域碳排放,对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调研组希望企业继续加强科研攻关,努力减少水泥使用,为建筑行业减碳降碳作贡献。调研组成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主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说,当前我国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实践多元丰富,但整体性系统性联动性不够。总体而言,建设领域主流建造方式仍然传统,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集成运用水平不高,早期建设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存在难度大等问题。她建议,抓住建筑设计、施工建造、建筑运行、更新再利用等环节一体推进,降低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强度。能源行业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调研组走进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听取百万千瓦高效煤电示范项目介绍,察看发电机组运行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围绕如何进一步降低度电煤耗讨论交流,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希望,国家能源集团扛起能源“国家队”的重任,加大有关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和自主创新,着力强化技术攻关,为煤电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作出示范,以实际行动助力碳减排。调研组成员、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副司长傅小锋表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是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变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支撑。在建筑领域,科技部将加强建筑高效节能技术、建材循环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部署,实现新建建筑碳排放量大幅降低,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提升;在能源领域,科技部将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并降低碳排放。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既有利于固碳,也有助于减排。在南京农业大学,调研组参观了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了解该校面向“双碳”目标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南京农业大学听取关于“一炭三肥”秸秆炭化还田固碳技术介绍后,调研组表示,农业技术开发要注重节能降耗,同时还要注重保护农民利益,通过技术创新努力降低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在助力农民增收的同时,助力“双碳”目标实现。调研组还前往南京市汤山矿坑遗址生态修复区,察看工业泥潭生态治理项目,了解土壤改良应用、崖壁矿坑修复利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等情况。据介绍,九三学社中央已在调研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 三部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该方案提出六大重点任务: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推进节能降碳;积极推进绿色制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转型。两个重大行动: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相关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行业达峰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二)工作原则。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坚持在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满足合理消费需求的同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贯穿工业生产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各项任务,统筹推动各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效率优先,源头把控。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提升利用效率,优化用能和原料结构,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加强产业间耦合链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攻关,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坚持双轮驱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以碳减排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低碳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二、重点任务(四)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1. 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布局。贯彻落实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产业有序转移和承接。落实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科学确定东中西部产业定位,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引导有色金属等行业产能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鼓励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原生与再生、冶炼与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优化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完善以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推动产业低碳协同示范。强化能源、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纺织、造纸等行业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实施钢化联产、炼化一体化、林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加强产业链跨地区协同布局,减少中间产品物流量。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建设一批“产业协同”、“以化固碳”示范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把节能提效作为满足能源消费增长的最优先来源,大幅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重点产品能效水平,推进用能低碳化、智慧化、系统化。1. 调整优化用能结构。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有序推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推进氢能制储输运销用全链条发展。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推动工业用能电气化。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在铸造、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1000℃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示范推广应用相关技术产品,提升消纳绿色电力比例,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工业节能改造工程。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鼓励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节能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主要产品工艺升级与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能效水平。在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 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实施变压器、电机等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风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升级。重点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变压器、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变频无极变速风机、磁悬浮离心风机等新型节能设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 强化节能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制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跨级联动执法。全面实施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发挥重点领域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带头开展节能自愿承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1. 建设绿色低碳工厂。培育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实施绿色工厂动态化管理,强化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完善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绿色工厂编制绿色低碳年度发展报告。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持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创新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加快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一链一策”制定低碳发展方案,发布核心供应商碳减排成效报告。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和管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优化大宗货物运输方式和厂内物流运输结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通过“横向耦合、纵向延伸”,构建园区内绿色低碳产业链条,促进园区内企业采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模式,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实施园区“绿电倍增”工程。到2025年,通过已创建的绿色工业园区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碳达峰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促进中小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中小企业资源配置和生产模式,探索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评价,引导中小企业提升碳减排能力。实施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工程,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在低碳产品开发、低碳技术创新等领域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创新低碳服务模式,面向中小企业打造普惠集成的低碳环保服务平台,助推企业增强绿色制造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 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作为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充分发挥节约资源和降碳的协同作用,通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1. 推动低碳原料替代。在保证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推广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通过磷石膏、钛石膏、氟石膏、矿渣、电石渣、钢渣、镁渣、粉煤灰等非碳酸盐原料制水泥。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衍生可燃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优化煤化工、合成氨、甲醇等原料结构。支持发展生物质化工,推动石化原料多元化。鼓励依法依规进口再生原料。(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鼓励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公布碳足迹。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促进钢铁、铜、铝、铅、锌、镍、钴、锂、钨等高效再生循环利用。研究退役光伏组件、废弃风电叶片等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围绕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围绕航空发动机、盾构机、工业机器人、服务器等高值关键件再制造,打造再制造创新载体。加快增材制造、柔性成型、特种材料、无损检测等关键再制造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面向交通、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机电设备维护升级需要,培育50家再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实施智能升级改造。加强再制造产品认定,建立自愿认证和自我声明结合的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利用评价。支持尾矿、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加快全固废胶凝材料、全固废绿色混凝土等技术研发推广。深入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形成基于区域产业特色和固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路径。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2030年进一步提升至62%。(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和改造应用,以技术工艺革新、生产流程再造促进工业减碳去碳。1. 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重大突破。部署工业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实施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工程,研究实施氢冶金行动计划。布局“减碳去碳”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低碳颠覆性技术研究,突破推广一批高效储能、能源电子、氢能、碳捕集利用封存、温和条件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作、上下游协同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发布工业重大低碳技术目录,组织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促进先进适用的工业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以水泥、钢铁、石化化工、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聚焦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关键技术,推进生产制造工艺革新和设备改造,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鼓励各地区、各行业探索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开展重点行业升级改造示范。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实施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工业流程再造、电气化改造、二氧化碳回收循环利用等技术示范工程。鼓励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引领作用,加大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上的投资力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经验和行业方案。以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为依托,聚焦绿色低碳编制升级改造导向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企业需求和信息服务供给对接,加快数字化低碳解决方案应用推广。1.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对工艺流程和设备进行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持续推动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加强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开展绿色用能监测评价,持续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力度。在汽车、机械、电子、船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行业打造数字化协同的绿色供应链。在家电、纺织、食品等行业发挥信息技术在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产品溯源等方面优势,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软件化封装。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加强信息技术在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等领域的开发部署。推动重点用能设备上云上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碳排放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促进企业构建碳排放数据计量、监测、分析体系。打造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加强对重点产品产能产量监测预警,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推进“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鼓励电信企业、信息服务企业和工业企业加强合作,利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统筹共享低碳信息基础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为生产流程再造、跨行业耦合、跨区域协同、跨领域配给等提供数据支撑。聚焦能源管理、节能降碳等典型场景,培育推广标准化的“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和工业APP,助力行业和区域绿色化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重大行动(十)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聚焦重点行业,制定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消费品、装备制造、电子等行业低碳发展路线图,分业施策、持续推进,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碳排放量。1. 钢铁。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切实控制钢铁产能。强化产业协同,构建清洁能源与钢铁产业共同体。鼓励适度稳步提高钢铁先进电炉短流程发展。推进低碳炼铁技术示范推广。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强高韧、耐蚀耐候、节材节能等低碳产品应用比例。到2025年,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超过1.8亿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15%以上。到2030年,富氢碳循环高炉冶炼、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取得突破应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20%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建材。严格执行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全氧、富氧、电熔等工业窑炉节能降耗技术应用,推广水泥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低阻旋风预热器、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等节能降碳装备。到2025年,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下降3%以上。到2030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突破玻璃熔窑窑外预热、窑炉氢能煅烧等低碳技术,在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改造建设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低碳生产线,实现窑炉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产业化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石化化工。增强天然气、乙烷、丙烷等原料供应能力,提高低碳原料比重。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推广应用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新一代离子膜电解槽等技术装备。开发可再生能源制取高值化学品技术。到2025年,“减油增化”取得积极进展,新建炼化一体化项目成品油产量占原油加工量比例降至40%以下,加快部署大规模碳捕集利用封存产业化示范项目。到2030年,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乙醇等短流程合成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有色金属。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研究差异化电解铝减量置换政策,防范铜、铅、锌、氧化铝等冶炼产能盲目扩张,新建及改扩建冶炼项目须符合行业规范条件,且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实施铝用高质量阳极示范、铜锍连续吹炼、大直径竖罐双蓄热底出渣炼镁等技改工程。突破冶炼余热回收、氨法炼锌、海绵钛颠覆性制备等技术。依法依规管理电解铝出口,鼓励增加高品质再生金属原料进口。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再生铜、再生铝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24%以上。到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提至30%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 消费品。造纸行业建立农林生物质剩余物回收储运体系,研发利用生物质替代化石能源技术,推广低能耗蒸煮、氧脱木素、宽压区压榨、污泥余热干燥等低碳技术装备。到2025年,产业集中度前30位企业达75%,采用热电联产占比达85%;到2030年,热电联产占比达90%以上。纺织行业发展化学纤维智能化高效柔性制备技术,推广低能耗印染装备,应用低温印染、小浴比染色、针织物连续印染等先进工艺。加快推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到2025年,差别化高品质绿色纤维产量和比重大幅提升,低温、短流程印染低能耗技术应用比例达50%,能源循环利用技术占比达70%。到2030年,印染低能耗技术占比达60%。(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 装备制造。围绕电力装备、石化通用装备、重型机械、汽车、船舶、航空等领域绿色低碳需求,聚焦重点工序,加强先进铸造、锻压、焊接与热处理等基础制造工艺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快推广抗疲劳制造、轻量化制造等节能节材工艺。研究制定电力装备及技术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到2025年,一体化压铸成形、无模铸造、超高强钢热成形、精密冷锻、异质材料焊接、轻质高强合金轻量化、激光热处理等先进近净成形工艺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到2030年,创新研发一批先进绿色制造技术,大幅降低生产能耗。(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 电子。强化行业集聚和低碳发展,进一步降低非电能源的应用比例。以电子材料、元器件、典型电子整机产品为重点,大力推进单晶硅、电极箔、磁性材料、锂电材料、电子陶瓷、电子玻璃、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等生产工艺的改进。加快推广多晶硅闭环制造工艺、先进拉晶技术、节能光纤预制及拉丝技术、印制电路板清洁生产技术等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到2025年,连续拉晶技术应用范围95%以上,锂电材料、光纤行业非电能源占比分别在7%、2%以下。到2030年,电子材料、电子整机产品制造能耗显著下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行动。发挥绿色低碳产品装备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完善设计开发推广机制,为能源生产、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提供高质量产品装备,打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体系,助力全社会达峰。1. 构建绿色低碳产品开发推广机制。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聚焦消费者关注度高的工业产品,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鼓励企业采用自我声明或自愿性认证方式,发布绿色低碳产品名单。推行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到2025年,创建一批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制修订300项左右绿色低碳产品评价相关标准,开发推广万种绿色低碳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大能源生产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强能源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推动光伏、新型储能、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协同创新。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并开展试点示范,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设备升级。推进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提高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持低成本、高效率光伏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优化实施光伏、锂电等行业规范条件、综合标准体系。持续推动陆上风电机组稳步发展,加快大功率固定式海上风电机组和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研制,开展高空风电机组预研。重点攻克变流器、主轴承、联轴器、电控系统及核心元器件,完善风电装备产业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集中度。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开展电动重卡、氢燃料汽车研发及示范应用。加快充电桩建设及换电模式创新,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对标国际领先标准,制修订汽车节能减排标准。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乘用车和商用车新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比2020年下降25%和20%以上。大力发展绿色智能船舶,加强船用混合动力、LNG动力、电池动力、氨燃料、氢燃料等低碳清洁能源装备研发,推动内河、沿海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新一代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及示范应用。推动下一代国产民机绿色化发展,积极发展电动飞机等新能源航空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加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将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等产品碳排放指标纳入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创建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推广节能玻璃、高性能门窗、新型保温材料、建筑用热轧型钢和耐候钢、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推广高效节能的空调、照明器具、电梯等用能设备,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空气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在建筑领域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政策保障(十二)健全法律法规。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统筹推动制修订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工业节能监察管理办法、机电产品再制造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完善工业领域碳达峰相关配套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构建标准计量体系。加快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效能耗要求,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工业领域碳达峰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基础通用、碳排放核算、低碳工艺技术等领域标准。强化标准实施,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依法制定更严格地方标准。积极培育先进团体标准,完善标准采信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企业、标准化机构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开展工业领域关键计量测试和技术研究,逐步建立健全碳计量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完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落实可再生能源有关政策。统筹发挥现有资金渠道促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材料应用。优化关税结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统筹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研究重点行业排放基准,科学制定工业企业碳排放配额。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市场价格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打通绿电认购、交易、使用绿色通道。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强化绿色低碳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发展绿色金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支持金融资源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绿色信贷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机械、汽车、船舶、电子等行业支持一批低碳技改项目。审慎稳妥推动在绿色工业园区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引导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加强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的金融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开展国际合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度参与全球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贸易等方面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完善绿色金融和绿色投资支持政策,务实推进绿色低碳项目合作。利用现有双多边机制,加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交流,聚焦绿色制造、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开展多层面对接,充分挖掘新合作契合点。鼓励绿色低碳相关企业服务和产品“走出去”,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组织实施(十八)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金融、能源等部门间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加强对地方指导,及时调度各地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进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结合本地区工业发展实际,按照本方案编制本地区相关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达峰路径,加大对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力度,切实做好本地区工业碳达峰工作,有关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方案,落实任务举措,开展重大技术示范,发挥引领作用。中小企业要提高环境意识,加强碳减排信息公开,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各地区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深化宣传交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标准化组织、各类媒体、产业联盟等机构的作用,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加大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低碳相关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完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组织碳减排相关公众开放日活动,引导建立绿色生产消费模式,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吉林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财资环【2023】65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环〔2022〕53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发〔2021〕2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促进能源体系、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生态强省。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系统观念,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任务,不断丰富财政政策工具,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提升效能,形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到2025年建立政策框架,2030年前基本形成政策体系,2060年前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支持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   (一)支持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发展新能源,推动氢能、太阳能发电等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鼓励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支持推广干热岩地热采暖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支持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支持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执法,加快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增效。支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支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旗E春城.旗动吉林”工程。支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支持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控制及锅炉综合治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设,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支持城乡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  (三)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转化。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攻关,实施绿色低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开展绿色低碳相关新技术、新装备攻关,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重大突破。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在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理论、基础方法、技术标准、实现路径研究。支持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四)支持绿色生产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支持推广以保护性耕作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地膜回收利用。支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  (五)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提升森林、草原、湿地、黑土地等生态碳汇能力。坚持系统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构建“两屏两廊一网”生态格局。支持开展第三个“十年绿美吉林”行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支持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加强草原和自然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落实好草原补奖政策,加快草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支持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抓好秸秆全量化处置和全域禁烧。支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六)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支持开展不同类型的环境权益交易试点,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建立我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支持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推动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基准价格政策出台。落实好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国家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积极推动我省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建立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  三、主要财政政策措施  (一)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部署安排财政资金,突出重点,科学分配,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省级财政在分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对工作成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市县给予奖励支持,对工作不积极或成效不明显的市县予以适当扣减。  (二)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建设,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三)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效应。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减排降碳研发投入和技术升级,促进企业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  (四)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落实国家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公务用船优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意识。市县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因地制宜支持做好本地区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要求,落实好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保障本地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加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要全面梳理现有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方向和领域的资金渠道,强化资金统筹协调,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加强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能源、林草、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预算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在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域全覆盖,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规划、工作任务相衔接,强化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价。  (四)加强学习宣传。各级财政干部要自觉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理论学习研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和相关政策作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财政干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本领。加大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宣传力度,支持开展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吉林生态日、黑土地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的良好氛围。
  •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助力2020绿色建筑实用技术发展论坛成功召开
    p   11月25日,“2020 绿色建筑实用技术发展论坛——建筑隔声材料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研发实验服务基地等主办,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检测与认证领域中心、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清华大学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协办。本次会议以“汇聚新动能孕育新发展”为主题,广泛邀请了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质检机构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生产企业的相关领导、技术专家共150余人参会,旨在更好促进隔声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推动绿色建筑隔声技术的进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0c246e36-e420-4f60-99ba-d2fa01abf7bd.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北京金隅集团副总经理、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王肇嘉代表主办方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致力于建筑和建材事业发展的各位同仁表示诚挚欢迎。他指出,发展绿色建筑,是建筑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践行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建设“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绿色建筑是实现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其中,建筑隔声是绿色建筑技术中技术含量高,最能体现建筑舒适度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关乎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以人为本的绿色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绿色建筑的隔声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关政策、标准先后发布实施,建筑隔声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绿色建筑隔声行业的发展也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龚治国以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砂浆事业部总经理严兴李也分别为大会致辞。 /p p   大会报告发言及研讨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绿色建材部品处处长刘敬疆围绕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一系列关于绿色建材行业的政策,从宏观到局部、从现状到发展,全面细致的进行了介绍和解读。北京康居认证中心主任张小玲介绍了建设被动房对于缓解能源紧张、减少碳排放、减少大气污染起到的重要作用,并结合管道、隔墙、门窗、地面、新风机组、油烟处理器、断热桥构件等几个方面的噪声控制,对被动房的隔声控制技术进行了讲解。哈尔滨工业大学卢爽教授介绍了一种全新的增强水泥基材料阻尼性能的方式,通过在水泥基材料中掺入介孔硅或改性介孔硅以提高材料的阻尼性能,从而实现减振隔声的目的,同时也可以使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前景可期。清华大学燕翔教授以高隔声量的建筑轻质构造研究为题,讲解了建筑的传声途径,并从隔声评价、隔声标准及隔声影响因素几个方面,分享了关于空气声传播的相关知识。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滕朝晖主任从隔声砂浆的配比研究和机理分析角度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绿标建材产业技术联盟执行理事长檀春丽对目前隔声砂浆的检测研究工作进行了系统介绍,并围绕隔声砂浆检测技术及科研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剖析和创新思考。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国儒详细介绍了目前在建筑隔声方面的相关检测技术,深入分析了目前的行业现状,同时对未来相关技术的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另外,广西格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夏明、可耐福新型建筑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总工杜春林、中电声韵声学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勇敢分别以“隔声砂浆在民用建筑楼板上的应用”、“轻质隔声墙体的隔声性能研究”、“隔声门的声学设计与应用研究”为主题做了技术分享和交流。报告发言的各位专家就各自领域发言内容与在场嘉宾进行了即兴的交流和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p p   本次会议还吸引了来自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的各高校院所的专家学者参与到论坛中,围绕绿色建筑及隔声领域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解读、行业现状分析、未来发展方向以及隔声材料和技术、声学设计、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为建筑设计、生产制造、施工应用、质量与测试及材料供应等环节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技术交流和沟通平台,聚集智慧、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共享隔声新技术,共谋绿色新发展,对隔声领域的技术提升和绿色建筑的品质提升方面起到重要影响和推动作用,进一步促进了绿色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df9273ff-e6ef-40db-8390-888f598b5086.jpg" title=" 2.jpg" alt=" 2.jpg" / /p p br/ /p
  • 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2〕149号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工程院、银保监会、能源局、林草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有关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现将《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1月2日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材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建材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 见》《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围绕建材行业碳达峰总体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主线,以总量控制为基础,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关键,以低碳技术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筹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建材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保障有效供给,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坚持双轮驱动。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完善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节能降碳积极性。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节能低碳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为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夯实基础、增强动力。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分类施策,以排放占比最高的水泥、石灰等行业为重点,充分发挥资源循环利用优势,加大力度实施原燃料替代,实现碳减排重大突破。 (三)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建材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 3%以上。“十五五”期间,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重大突破, 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确保 2030 年前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总量控制1.引导低效产能退出。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通过综合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发挥能耗、环保、质量等指标作用,引导能耗高、排放大的低效产能有序退出。鼓励建材领军企业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鼓励第三方机构、骨干企业等联合设立建材行业产能结构调整基金或平台,进一步探索市场化、法治化产能退出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防范过剩产能新增。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大对过剩产能的控制力度,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确保总产能维持在合理区间。加强石灰、建筑卫生陶瓷、墙体材料等行业管理,加快建立防范产能严重过剩的市场化、法治化长效机制, 防范产能无序扩张。支持国内优势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3.完善水泥错峰生产。分类指导,差异管控,精准施策安排好错峰生产,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有序开展,有效避免水泥生产排放与取暖排放叠加。加大落实和检查力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依法依规执行错峰生产的积极性。(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原料替代4.逐步减少碳酸盐用量。强化产业间耦合,加快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电石渣、磷石膏、氟石膏、锰渣、赤泥、钢渣等含钙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全面降低水泥生产工艺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加快高贝利特水泥、硫 (铁)铝酸盐水泥等低碳水泥新品种的推广应用。研发含硫硅酸钙矿物、粘土煅烧水泥等材料,降低石灰石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快提升固废利用水平。支持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废弃物。鼓励以高炉矿渣、粉煤灰等对产品性能无害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超细粉生产利用,提高混合材产品质量。提升玻璃纤维、岩棉、混凝土、水泥制品、路基填充材料、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利用水平。支持在重点城镇建设一批达到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 B 级及以上水平的墙体材料隧道窑处置固废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6.推动建材产品减量化使用。精准使用建筑材料,减量使用高碳建材产品。提高水泥产品质量和应用水平,促进水泥减量化使用。开发低能耗制备与施工技术,加大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发展新型低碳胶凝材料,鼓励固碳矿物材料和全固废免烧新型胶凝材料的研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按 职责分工负责)(三)转换用能结构7.加大替代燃料利用。支持生物质燃料等可燃废弃物替代燃煤,推动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本、标准化预处理。完善农林废弃物规模化回收等上游产业链配套,形成供给充足稳定的衍生燃料制造新业态,提升水泥等行业燃煤替代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加快清洁绿色能源应用。优化建材行业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在气源、电源等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条件下, 有序提高平板玻璃、玻璃纤维、陶瓷、矿物棉、石膏板、混凝土制品、人造板等行业的天然气和电等使用比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建材行业燃煤加热、烘干炉(窑)、燃料 类煤气发生炉等用煤。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9.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理体系, 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实现精细化能源管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加强对现有生产线的节能监察和新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树立能效“领跑 者”标杆,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开展企业节能诊断,挖掘节能减碳空间,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快技术创新10.加快研发重大关键低碳技术。突破水泥悬浮沸腾煅烧、玻 璃熔窑窑外预热、窑炉氢能煅烧等重大低碳技术。研发大型玻璃熔 窑大功率“火-电”复合熔化,以及全氧、富氧、电熔等工业窑炉节能 降耗技术。加快突破建材窑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加强与二 氧化碳化学利用、地质利用和生物利用产业链的协同合作,建设一 批标杆引领项目。探索开展负排放应用可行性研究。加大低温余热 高效利用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加快气凝胶材料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11.加快推广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每年遴选公布一批节能低碳 建材技术和装备,到 2030 年累计推广超过 100 项。水泥行业加快 推广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烧成、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等节 能技术装备,玻璃行业加快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等技术,陶瓷行 业加快推广干法制粉工艺及装备,岩棉行业加快推广电熔生产工艺 及技术装备,石灰行业加快推广双膛立窑、预热器等节能技术装备, 墙体材料行业加快推广窑炉密封保温节能技术装备,提高砖瓦窑炉装备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以数字化转型促进行业节能降碳。加快推进建材行业与新 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通过数据采集分析、窑炉优化控制等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全链条生产工序清洁化和低碳化。探索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加强 对企业碳排放在线实时监测,追踪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建立行业碳排放大数据中心。针对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碳排放特点,提炼形成 10 套以上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绿色低碳系统解决方案,在全行业进行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进绿色制造13.构建高效清洁生产体系。强化建材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制定“一行一策”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认证,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在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加快实施污染物深度治理和二氧化碳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到 2030 年改造建设 1000 条绿色低碳生产线。推进绿色运输,打造绿色供应链,中长途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中短途运输鼓励采用管廊、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厂内物流运输加快建设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减少厂内物料二次倒运以及汽车运输量。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14.构建绿色建材产品体系。将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木竹材等产品碳排放指标纳入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扩大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建材产品质量。大力提高建材产品深加工比例和产品附加值,加快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高端化转型。加快发展生物质建材。(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5.加快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集群。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通过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提升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绿色建材,特别是节能玻璃、新型保温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到2030 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全面统筹推进建材行业碳达峰各项工作。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明确本地区目标,分解具体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落实举措。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各项工作支撑。大型建材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碳达峰碳减排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逐年降低碳排放强度,加快低碳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二)加大政策支持。严格落实水泥玻璃产能置换办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批小建大”、违规新增产能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大对建材行业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加大绿色建材采购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建材企业碳减排项目和技术、绿色建材消费等提供融资支持,支持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建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基金。加强建材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研究将水泥等重点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强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实行差别化的低碳环保管控政策,适时纳入重污染天气行业绩效分级管控体系。加强建材行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审查,充分发挥其源头防控作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鼓励重点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报告,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健全标准计量体系。明确核算边界,完善建材行业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强碳计量技术研究和应用,建立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修订重点领域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提高行业能效水平。加强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标准制定,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对行业碳达峰工作的支撑作用。推动建材行业建立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研究制定水泥、石灰、陶瓷、玻璃、墙体材料、耐火材料等分行业碳减排技术指南,有效引导企业实施碳减排行动。推动建材行业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加强低碳标准国际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建材行业碳达峰碳减排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战略咨询、技术支撑、政策建议等作用。整合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资源,建设建材重点行业碳达峰碳减排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排放核算、测试评价、技术推广等绿色低碳服务。加快“双碳”领域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积极推动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设施向公众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召开行业大会,加大对建材行业节能降碳典型案例、优秀项目、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全面动员行业力量,广泛交流经验,形成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合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生态环境部、中国工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上海发布实施方案,将绿色低碳融入国民教育体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近日发布《上海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让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大中小学普及传播;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层次绿色低碳理念育人体系,贯通青少年成长全过程”的目标。《实施方案》分三个领域九个方向,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层次和各领域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部署。贯穿教育教学体系《实施方案》明确,上海市将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系统规划、科学设计教学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建设,鼓励开发校本课程。加大高等教育阶段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课程、教材等资源建设力度,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同时,上海市将加强教师绿色低碳发展教育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各师范院校应将绿色低碳发展最新知识纳入课程体系中。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学院要将绿色低碳理念和知识纳入校长和教师培训课程。与课程相配套,《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绿色低碳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以及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研学实践基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作用,持续开展多样的课内外实践活动,将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完善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和生态文明素养考核评价体系,支持生态文明教育品牌建设。融入高标准生态校园建设上海市将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引领提升教育服务贡献力的主要方向。《实施方案》主要围绕两方面进行部署。一方面,支持高等学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攻关。上海市将加强创新平台布局,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联合科技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发展产学研全链条创新网络。另一方面,支持高等学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政策研究和社会服务。上海市将引导高校发挥人才优势,组织专业力量,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开展前沿理论和政策研究。在加强生态校园建设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大型建筑绿色运营模式试点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和节能产品的应用,进一步优化学校建筑用能结构。加快推动学校建筑用能绿色化,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学校建设中的规模化应用。值得一提的是,未来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提高清洁可再生能源在学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
  • 四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都在这里——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同时,提出了“十四五”、“十五五”两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3%以上;“十五五”期间,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重大突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 本次碳达峰实施方案特别关注于建材行业,要求2030年前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涉及目标,国家对于建材行业还有哪些具体要求?仪器信息网为您梳理—— 2021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要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于建筑行业而言,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应用比重。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2022年7月,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该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建材行业中水泥行业减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全氧、富氧、电熔等工业窑炉节能降耗技术应用,推广水泥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低阻旋风预热器、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等节能降碳装备。到2025年,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下降3%以上。到2030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突破玻璃熔窑窑外预热、窑炉氢能煅烧等低碳技术,在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改造建设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低碳生产线,实现窑炉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产业化示范。2022年11月,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国家制定《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细化建材行业对于碳达峰目标的具体实施策略,确保2030年前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重点任务摘录如下: (一) 强化总量控制:发挥能耗、环保、质量等指标作用,引导能耗高、排放大的低效产能有序退出。鼓励建材领军企业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大对过剩产能的控制力度;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有序开展,有效避免水泥生产排放与取暖排放叠加。(二) 推动原料替代:逐步减少碳酸盐用量。强化产业间耦合,加快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电石渣、磷石膏、氟石膏、锰渣、赤泥、钢渣等含钙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全面降低水泥生产工艺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加快提升固废利用水平,提高混合材产品质量。提升玻璃纤维、岩棉、混凝土、水泥制品、路基填充材料、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利用水平;推动建材产品减量化使用。减量使用高碳建材产品,开发低能耗制备与施工技术,加大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力度。(三) 转换用能结构:加大替代燃料利用。支持生物质燃料等可燃废弃物替代燃煤;加快清洁绿色能源应用,有序提高平板玻璃、玻璃纤维、陶瓷、矿物棉、石膏板、混凝土制品、人造板等行业的天然气和电等使用比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实现精细化能源管理。(四) 加快技术创新:加快研发重大关键低碳技术。突破水泥悬浮沸腾煅烧、玻璃熔窑窑外预热、窑炉氢能煅烧等重大低碳技术;加快推广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每年遴选公布一批节能低碳建材技术和装备,到2030年累计推广超过100项;以数字化转型促进行业节能降碳,通过数据采集分析、窑炉优化控制等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全链条生产工序清洁化和低碳化。探索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加强对企业碳排放在线实时监测。(五) 推进绿色制造:构建高效清洁生产体系,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认证;构建绿色建材产品体系;将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木竹材等产品碳排放指标纳入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加快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集群。《方案》还明确了关键低碳技术推广路线图: 到2025年前,重点研发低钙熟料水泥、非碳酸盐钙质等原料替代技术,生物质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燃料替代技术,低温余热高效利用技术,全氧、富氧、电熔及“火-电”复合熔化技术等。重点推广水泥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低阻旋风预热器、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岩棉电熔生产、石灰双膛立窑、墙体材料窑炉密封保温等节能降碳技术装备。 到2030年前,重点推广新型低碳胶凝材料,突破玻璃熔窑窑外预热、水泥电窑炉、水泥悬浮沸腾煅烧、窑炉氢能煅烧等重大低碳技术,实现窑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在检验检测方面,《方案》特别提出,要健全标准计量体系。加强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标准制定,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对行业碳达峰工作的支撑作用。推动建材行业建立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基于绿证的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有效引导企业实施碳减排行动。推动建材行业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加强低碳标准国际合作。
  • 聚焦先进建材测试——MTS出席第四届全国建筑材料测试技术交流会,助力中国建材行业迈步优质中国智造
    第四届“全国建筑材料测试技术”交流会暨第四届中国国际绿色建材及测试设备展览会(CIBTE2017)于2017年11月3日-7日在广东深圳隆重召开。mts受邀参加此届建筑材料测试交流会。此届大会以“聚焦先进建材测试,展现优质中国智造”为主题,吸引了建材测试相关领域约450名代表参加。第四届全国建筑材料测试技术交流会现场交流会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材料测试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材所检测部主任韦庆东副研究员主持。会议聚焦 “绿色建材”、“绿色建筑”、“一路一带”、“行业转型升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等行业热点,并与参会代表们充分研讨、交流有关建筑材料测试、试验和检测的应用技术、先进产品及工程经验等。第四届全国建筑材料测试技术交流会现场作为全球领先的高性能和高精度力学性能测试设备制造商,MTS不仅与现场的专家和代表们共同交流探讨建筑材料力学检测的技术与应用,还就建材领域的不同环节的测试设备需求和产品进行了充分交流。与会代表了解MTS产品MTS工程师向代表介绍MTS产品东南大学李教授与深圳大学黄老师莅临展位,称赞了MTS设备在其单位高效的工作效率并共同分享了行业发展的新动态、新趋势老客户莅临MTS展位向MTS提出新的产品需求MTS营销副总监塔怀刚与华南区销售工程师林锦炎在展台的合影今年是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深圳质量年”,选择质量发展之路,不仅是深圳这座城市的选择,更是近50年来MTS坚持的原则。MTS公司成立于1966年,是全球最大的力学性能测试与模拟系统供应商,也是该领域的先驱和领导者。2008年MTS将中国试验机龙头企业-深圳新三思(sans)公司收之麾下。MTS静态产品线专注于静态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其产品包括Criterion(信标)系列、Exceed(启标)系列以及SANS系列产品,三个系列的产品涵盖了建筑材料测试行业全面的测试解决方案,完全满足中高端客户对建筑材料测试的需求。Criterion C40系列电子万能试验机量程范围:1-600kn部分客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大学、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Criterion C60系列液压万能试验机量程范围:300-2000kn部分客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中国矿业大学、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安徽省技术质量监督局、上海交通大学…… ExceedE40系列电子万能试验机量程范围:5-1000kn部分客户:深圳大学、四川交通公路检测院、天津市检测技术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Exceed E60系列液压万能试验机量程范围:300-2000kn部分客户:华东勘探设计研究院、北京房地产科学研究所、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SHT4000系列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量程范围:200-2000kn满足GB/T 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的要求。软件满足GB/T17671、GB/T55081,适用水泥胶砂试样、混凝土试样的抗压试验、抗折试验; YAW6000系列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力试验机量程:1000-5000kn适合于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试验场所,适于多种规格、非标准试样的压缩试验。 YAW4000系列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压力试验机量程:300kn-3000kn该系列试验机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岩石的劈拉试验、抗折试验、静压弹性模量试验。 CDT系列微机控制电子压力试验机 量程:10kn-300kn该试验机专用于抗压试验。完全满足GB、ISO、ASTM等标准对于水泥、混凝土等材料试验的要求。尤其适合于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试验场所。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24年7月31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全面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协同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探索。——坚持创新转型。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坚持安全转型。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二、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各类空间布局。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推进主体功能综合布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异化政策。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系统谋划海洋开发利用,推进陆海协同可持续发展。(二)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和协同转型,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持续加大对资源型地区和革命老区绿色转型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三、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三)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持续更新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合理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积极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五)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的深度融合,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绿色低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既有设施节能降碳改造,逐步淘汰“老旧小散”设施。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上下游企业提高减碳能力。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和气象灾害高效监测、主动预警、科学分析、智能决策系统。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与时空信息赋能应用。四、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六)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5年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合理规划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所必需的调节性、支撑性煤电。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七)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八)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鼓励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五、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九)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国家铁路、公路、水运网络,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大力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加快货运专用铁路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推进主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绿色集疏运比例,持续提高大宗货物的铁路、水路运输比重。优化民航航路航线,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十)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新建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建设一批低碳(近零碳)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地制宜发展高速公路沿线光伏。完善充(换)电站、加氢(醇)站、岸电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动配送方式绿色智能转型。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人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十一)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船舶、航空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采用清洁动力,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推进零排放货运,加强可持续航空燃料研发应用,鼓励净零排放船用燃料研发生产应用。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六、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十二)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在城乡的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转型要求。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保护和修复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合理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推广绿色建造方式,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十三)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高效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发展清洁低碳供暖。(十四)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优化种养结构,推广优良作物畜禽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养殖技术,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培育乡村绿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七、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十五)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高水平、高质量抓好节能工作,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设备产品更新换代升级。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探索开展项目碳排放评价,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强化节能监察。(十六)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水、粮食、土地、矿产等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发展节水产业,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优化存量土地开发利用,提升海域空间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提高开采效率,加强低品位资源利用。(十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再生材料和产品质量,扩大对原生资源的替代规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能力,提升再生利用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八、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十八)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将绿色理念和节约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反对铺张浪费、推广“光盘行动”、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解决噪声、油烟、恶臭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十九)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推行绿色制造、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回收利用资源,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设计、采购、制造标准规范,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完善能效、水效标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监管机制,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认证机构。(二十)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节水器具、节能灶具、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售后服务保障。鼓励用户扩大绿色能源消费。九、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二十一)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的预测、发现、评估和预警机制,适度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创新平台,实施一批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着力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激发颠覆性技术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夯实绿色转型智力基础。(二十二)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将绿色转型相关技术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重要支持方向,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再造、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资源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的资助力度,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二十三)开展创新示范推广。发挥创新对绿色转型的关键引领作用。开展多层次试点,推进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探索有利于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商业模式,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十、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二十四)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二十五)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合理评估风险基础上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绿色信贷发展。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建立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二十六)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创新和优化投资机制,鼓励各类资本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投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转型相关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二十七)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二十八)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交易制度规范及登记、出让、转让、抵押等配套制度,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法规制度,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二十九)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基础通用标准及碳减排、碳清除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制定企业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氢能“制储输用”标准。十一、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三十)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塑料污染治理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气候治理体系。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加强南南合作以及同周边国家合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三十一)加强政策交流和务实合作。拓展多双边对话合作渠道,加强绿色发展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大力宣传中国绿色转型成效,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绿色投资和贸易合作,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深化与有关国家务实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加强绿色技术合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外方开展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加强绿色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在碳足迹等规则方面衔接互认。十二、组织实施(三十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绿色转型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推进本领域绿色转型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开展考核,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三十三)加强法治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引导民事主体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
  • 多名专家受聘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
    日前,北京建材总院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京举行科技专家聘任仪式。中国建材联合会副会长徐永模、清华大学教授翁端、北京大学教授刘阳生、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崔素萍、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国学及中国建材联合会研究员周清浩等专家被聘任为重点实验室科技专家。何光明副院长向到会专家颁发聘书。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飞华、环保技术与新材料研究所所长顾军参加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结束后,环保所所长顾军向与会专家介绍了2012年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及研究成果,与会专家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对现有课题及未来延伸领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此次聘任的专家专业涵盖了绿色建材、城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机化学、材料学及政策规划等多个领域,有助于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高研发实力,开拓视野,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保障。
  • 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聘任科技专家
    日前,北京建材总院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京举行科技专家聘任仪式。中国建材联合会副会长徐永模、清华大学教授翁端、北京大学教授刘阳生、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崔素萍、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国学及中国建材联合会研究员周清浩等专家被聘任为重点实验室科技专家。何光明副院长向到会专家颁发聘书。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飞华、环保技术与新材料研究所所长顾军参加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结束后,环保所所长顾军向与会专家介绍了2012年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及研究成果,与会专家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对现有课题及未来延伸领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此次聘任的专家专业涵盖了绿色建材、城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机化学、材料学及政策规划等多个领域,有助于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高研发实力,开拓视野,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保障。
  • 中国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启用
    海峡之声北京消息(记者任婧)2月28日下午,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士专家工作站授牌暨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启用仪式在北京举行。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姚燕院长在致辞中指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成立既是总院不断增强科研实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科技企业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建材集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建材工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迈出的重要一步。“院士专家工作站”将成为总院吸引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重要平台,依托于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团队,针对建材行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共性与关键性、前瞻性技术难题开展联合攻关,为建材集团和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持,有效发挥高端人才在企业重大项目研发、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中国工程院徐德龙院士代表进站院士表示将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智慧,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对建材科技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更好的促进学术交流和扎扎实实深化产学研工作 共同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促进我国建材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   北京市科协副主席周立军在讲话中表示,北京市科协积极推进中国建材总院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成立,希望中国建材总院院士专家工作站能够紧紧围绕建材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开展决策咨询研究,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技术研发、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北京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夏强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士专家工作站授牌,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院院长姚燕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徐德龙院士、顾真安院士颁发了聘书。中国建材集团、绿色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委员会的专家、中国建材总院领导及院属单位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共60余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 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支持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引进相关高层次人才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该方案提出重点任务,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中,将实施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加快能源结构深度脱碳、高效光伏组件、生物质利用、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储能、固碳增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力度,针对碳捕集、分离、运输、利用、封存及监测等环节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采取“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持续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与转化应用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相关绩效考核;全面推进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级创新平台攻坚行动、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专项行动,扶持节能降碳和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重大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深入实施省“双千计划”等人才工程、开展组团赴外引才活动,着力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该方案全文如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7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全省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聚焦“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十大行动”,完善统计核算、财税价格、绿色金融、交流合作、权益交易“五大政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在全国前列,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能源占比大幅增加,煤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建立。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三、重点任务(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要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1. 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大力实施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做好重大风险研判化解预案,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大力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向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推进瑞金二期、丰城三期、信丰电厂、新余二期等已核准清洁煤电项目建设,支持应急和调峰电源发展。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推广新能源车船、热泵、电窑炉等新兴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产生活终端用能设备的电气化率。严格控制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燃煤消耗量,保持非电用煤消费负增长。加快全省天然气的发展利用,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大力发展新能源。以规划为引领,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大力推进光伏开发,有序推进风电开发,统筹推进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坚持市场导向,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创新“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水面、农业、林业”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国家核电发展战略,稳妥推进核电。加大地热能勘查开发力度,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与天然气、电力耦合供热。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实现建筑供热(冷)、炊事、热水,推广太阳能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 达到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50万千瓦左右。(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可持续转型,建立健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提升能源输送网络,加快构建“1个中部核心双环网+3个区域电网”的供电主网架、“十”字形输油网架、多点互联互通“县县通气”的输气网架。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系统建设。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鼓励投资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加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脉片区和其他已脱贫地区等区域农网改造。积极引入优质区外电力,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加快拓展清洁能源电力特高压入赣通道,推进闽赣联网工程。加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新型储能系统示范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推动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全省电网具备5%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全面深化能源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探索建设江西电力现货市场,丰富交易品种,完善交易机制,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交易多样性和反垄断性。稳步推进省级天然气管网改革,加快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推动管网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探索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改革。创新能源监管和治理,完善能源监测预警机制,做好精准科学调控。(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工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省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要加快工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1. 推动工业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打造低碳产业链。聚焦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强化能源、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间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支持钢化联产、炼化一体化、林纸一体化等模式推广应用。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行动,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建设若干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心,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企业。大力实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迭代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广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智慧制造、个性化定制等“互联网+制造”新模式。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依托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开发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海洋工程等用钢和其他高品质特殊钢技术和产品。推进上下游产业链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链完整度。促进工艺流程结构转型,推进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与生产工艺,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完善废钢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利用产业一体化,提升技术工艺和节能环保水平,积极发展全废钢冶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加快铜、钨、稀土等产业生产工艺流程改造,推广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升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推进有色金属行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和生产智能化、自动化、低碳化,建设以鹰潭为核心的世界级铜产业集群和以赣州为核心的世界级特色钨、稀土产业集群,打造以新余、宜春为核心的全球锂电产业高地。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高再生铜、再生铝、再生稀贵金属产量。引导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坚持绿色、高端、多元发展方向,做优水泥等传统基础产业,做强玻璃纤维、建筑陶瓷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非金属矿物及制品、新型绿色建材等新兴成长产业。加快推进低效产能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企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因地制宜提升风能、太阳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高电力、天然气消费比重。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加强原料、燃料替代,推广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产品,开展木竹、非碳酸盐原料替代。提高水泥生料中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开展全省砂石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优化开采布局和产业结构,形成绿色砂石供应链。对建筑陶瓷等高碳低效行业开展提升整治行动,引导陶瓷行业有序发展,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陶瓷、精品陶瓷。加大节能技术装备推广使用力度,开展能源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 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化工园区达标认定和规范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化工园区集聚水平。鼓励石化企业和化工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严格项目准入,落实国家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深入推动炼化一体化转型,鼓励企业“减油增化”,有效化解结构性过剩矛盾。鼓励企业以电力、天然气作为煤炭替代燃料。加大富氢原料使用,提高原料低碳化比重,推动化工原料轻质化。加强有机氟硅材料应用开发,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和精细化学品,优化氯碱产品结构,着力提升石油化工、有机硅、氯碱化工、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链。鼓励企业实施清洁低碳生产升级改造,全流程推动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推进余热余压利用和物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原油一次性加工能力控制在0.1亿吨,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落实绿色低碳要求。1.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倡导低碳规划设计理念,推进城乡绿色规划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城市建筑面积发展目标。实施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建设绿色城市、生态园林城市(镇)、“无废城市”。推进城市安全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打造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城市。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行施工管理和绿色物业管理。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引导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发展,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强化建筑能效监管,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浅层地温能、燃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高效清洁低碳供暖。充分利用工业建筑、仓储物流园、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鼓励发展分户式高效取暖,逐步提高采暖、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进以光伏为主的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建设,提高农村能源自给率。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农用装备和灶具。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建设规模化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发电上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系统,打造智能绿色物流,确保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1. 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推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务和机场运行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为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积极推进鄱阳湖氢能动力船舶应用。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72%、35%。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能源局、省公安厅、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布局,重点推进铁路、水路等多种客运、货运系统有机衔接和差异化发展,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独立发展向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转变。发展智能交通,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优化客货运组织方式,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网络和多式联运换装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主要港口核心港区铁路进港,畅通多式联运枢纽站场与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提高干支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减少长距离公路客运量,提高铁路客运量。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将绿色节能理念贯穿到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布局。积极谋划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生态航道,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打造赣州国际陆港、九江红光国际港、南昌向塘国际陆港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动赣粤运河和浙赣运河研究论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持续推动铁路电气化改造,完善充换电、配套电网、加气站、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完善住宅小区居民自用充电设施。鼓励在港口、航运枢纽等区域布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快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动交通与能源领域融合发展。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打造智能绿色物流。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金融业、信息产业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推行物流装备标准化,提高水路、铁路货运量和集装箱铁水联运量。支持智能化设备应用,推动物流全程数字化,培育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等新业态,打造智能交通、智能仓储、智能配送等应用场景。发展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和产业聚集区,支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释放物流空载力。加快构建集约、高效、绿色、智慧的城乡配送网络,推进城市配送业态和模式创新。“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到2030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23%。(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联社、南昌铁路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节能降碳增效行动。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1. 增强节能管理综合能力。加强对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预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统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开展节能监察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大力培育一批专业化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全面提升能源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常态化监管,实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深入挖掘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潜力,加大节能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对于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国家产能置换政策;产能尚未饱和行业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按照有关要求,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推进绿色技术在能耗量较大新兴产业中的应用,提高能效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园区制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有需求、有条件的园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引导打造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严格落实行业能耗限值,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数据中心等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全面提升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窑炉、电梯等重点设备的能效标准。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 促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科学谋划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切实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升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推动现有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循环经济降碳行动。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健全资源利用机制,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1. 推进开发区(园区)循环化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广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深入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开发区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低碳工业示范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实施矿产资源高效利用重大工程,着力提升矿产资源合理开采水平,提高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推进金属尾矿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探索尾矿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利用。支持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加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加强钢渣等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应用,在确保安全环保前提下,探索磷石膏在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行废弃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推广沥青刨铣料再生利用技术。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完善收储运系统,加快推进离田产业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开展大宗固废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25年,秸秆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5%。(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依托“互联网”提升回收效率,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推动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加工、再生利用和销售网络,深化新余、贵溪、丰城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若干再制造基地。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网络。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0.4亿吨,到2030年达到0.8亿吨。(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可再生、可降解产品。加快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整治过度包装。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比例,探索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提升至70%。(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1.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实施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加快能源结构深度脱碳、高效光伏组件、生物质利用、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储能、固碳增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节能、氢能、永磁电机、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深化研究。瞄准储能电池中关键基础材料,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发展氢能技术,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鼓励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合理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图,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示范应用项目。完善绿色技术目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开展新技术示范应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力度,针对碳捕集、分离、运输、利用、封存及监测等环节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成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全省电力、石化、钢铁、陶瓷、水泥等行业的应用。开展全省碳封存资源分布及容量调查,适时启动碳封存重大工程。鼓励开展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应用,积极探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发展路径。(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采取“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持续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与转化应用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相关绩效考核。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完善科研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区域性市场化绿色技术交易综合性服务平台,创新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机制和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引进和转化。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扶持政策,推动绿色技术供需精准对接,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支持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全面推进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级创新平台攻坚行动、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专项行动,扶持节能降碳和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重大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发挥省碳中和研究中心、南昌大学流域碳中和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作用,积极争创国家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创新要素向科创城集聚,支持赣州、九江、景德镇、萍乡、新余、宜春、鹰潭立足本地优势创建科创城。依托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全面提升有色金属领域创新能力。引导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产业技术联盟。(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 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深入实施省“双千计划”等人才工程、开展组团赴外引才活动,着力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鼓励省内重点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引进培育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专业化人才队伍。探索多渠道师资培养模式,加快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和研究团队建设,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固碳增汇强基行动。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1. 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用途和性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进一步完善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争创井冈山国家公园,加大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与固碳能力协同保护,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稳定固碳作用。科学使用林地定额管理、森林采伐限额,严格凭证采伐制度,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稳定森林面积,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性出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挖掘造林绿化潜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推动废弃矿山、荒山荒坡、裸露山体植被恢复。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带动作用,采取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措施,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碳汇总量。加快建设城乡贯通绿网,推进湿地沙化、石漠化和红壤丘陵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鄱阳湖湿地、武功山山地草甸等保护修复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到2030年,全省活立木蓄积量达到9亿立方米。(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系统,利用好在赣的国家野外台站监测基础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制度。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加强典型生态系统碳收支基础研究和乡土优势树种固碳能力研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碳汇项目方法学,推动生态系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加强生态系统碳汇项目管理。(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 推进农业减排固碳。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根本,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低碳循环农业。加强农田保育,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079万亩,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达到90%。(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1. 加强全民宣传教育。加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体系,生态宣传内容列入思政教育、家庭教育,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生态意识教育、生态道德教育和生态法制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开发绿色低碳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省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管局、省气象局、省妇联、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品材料使用量。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清洁)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把绿色低碳纳入文明创建及有关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要求,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大力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各行业制定绿色行为规范。倡导绿色消费,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扩大“江西绿色生态”标志覆盖面,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妇联、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全面核算本企业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节能降碳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强化领导干部培训。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全省各级从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干部培养力度,掌握碳达峰碳中和方针政策、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各类试点示范建设,以试点示范带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1. 组织开展城市碳达峰试点。以产业绿色转型、低碳能源发展、碳汇能力提升、绿色低碳生活倡导、零碳建筑试点等为重点,深入推进以低碳化和智慧化为导向的“绿色工程”。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方聚焦优势特色,创新节能降碳路径,开展碳达峰试点城市创建。支持乡镇(街道)、社区开展低碳试点创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到2030年,争取创建30个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碳达峰试点城市(县城)。(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创建碳达峰试点园区(企业)。组织实施一批碳达峰试点园区,在产业绿色升级、清洁能源利用、公共设施与服务平台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等方面打造示范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推进能源、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矿产等行业企业建设标杆企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充分挖掘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和品牌价值,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化利用、价值化补偿、市场化交易为重点,积极争取全省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持续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兼顾生态保护与协调发展的共同富裕模式。深化抚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鼓励婺源县、崇义县、全南县、武宁县、浮梁县、井冈山市、靖安县等地创新探索,总结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支持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打造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金融监管局,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开展碳普惠试点。加强碳普惠顶层设计,聚焦企业减碳、公众绿色生活、大型活动碳中和、固碳增汇等领域开展试点,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碳普惠机制。以公共机构低碳积分制为引领,开展碳普惠全民行动,建立碳币兑换等激励机制,鼓励医疗、教育、金融等机构和商超、景区、电商平台创建碳联盟,积极纳入碳普惠平台。(省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政策保障(一)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办法。加强遥感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监测中的应用,探索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碳排放观测评估技术体系,开展碳源/碳汇立体监测评估,推广碳排放实测技术成果。利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实施监测与数据传输,进一步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水平。深化“生态云”大数据平台应用,建立完善统计、生态环境、能源监测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共享及协同机制,构建碳达峰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智慧控碳。(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财税、价格政策支持。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碳达峰重大行动、重大示范和重大工程。完善绿色产品推广和消费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强化税收政策绿色低碳导向,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费用给予税前加计扣除。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发展绿色金融。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设立碳基金。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碳金融产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发展。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加强项目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碳排放权、用能权抵押贷款产品。发挥绿色保险保障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将企业环境社会风险因素纳入投资决策与保费定价机制。积极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与处置工作。(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财政厅、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巩固精深加工农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出口,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节能环保服务和产品出口,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合作交流,持续开展国家级大院大所产业技术及高端人才进江西活动,进一步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合作交流层次与渠道。(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严格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健全用能权、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机制,培育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支持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利用好森林、湿地、草地、生物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自然资源,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支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用能权、排污权、用水权、林业碳汇等交易平台。(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组织实施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设区市、各部门要按照《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和工作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设区市要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各设区市自行印发实施。(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深圳市印发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制定本措施。  一、明确适用机构和重点支持领域  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绿色低碳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本措施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高效电机与变频器、半导体照明、节能服务、先进环保、资源循环等节能环保领域,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与驱动控制、充电设施、自动驾驶、智慧出行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生态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生态环境领域,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低碳咨询、绿色低碳项目运营、产品认证与推广等绿色低碳服务领域。详见附件。  二、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一)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对落地深圳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争创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事一议给予资助。  (二)加强产学研融合创新。鼓励绿色低碳产业领军企业集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瞄准绿色低碳产业链发展需求开展研发,择优选取若干创新联合体,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三)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持续布局市级科技和产业重大专项,支持针对附件中绿色低碳重点领域开展“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制等项目,支持附录中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四)支持布局前沿基础研究。支持创新主体面向绿色低碳领域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参与或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支持针对附录绿色低碳前沿领域开展基础研究探索与技术研发,按照《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6号)予以支持。  三、鼓励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  (五)提升车网互动水平。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支持开展大功率化、智能化升级,经评审后按照智能化改造部分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针对公交、出租、港口、环卫等典型车型,面向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等停充一体场景,对车网双向互动典型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六)加快虚拟电厂建设。对5G通信基站、充电站、建筑空调、冷站、数据中心等场景的智能化改造,经评审按设备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制定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在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基础上,启动针对日内、实时阶段的局部性电力供应紧张问题的响应机制,参考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支持力度给予补贴。对于开展虚拟电厂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国有企业,由市国资主管部门纳入业绩考核。  (七)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鼓励能源服务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支持公共建筑、连片建筑群、大型工业园区等试点示范应用综合能源管理服务,深度融合能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集中供冷、安全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多领域技术,部署分布式综合能源调控系统,实现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对示范项目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八)创新节能管理模式。鼓励公共建筑委托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对年整体综合节能率达到10%以上的公共建筑,根据节能率水平分档,按能源托管面积给予能源托管服务公司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公共建筑实施集中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对改造后综合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集中空调系统,按集中空调系统改造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对体量相对较小的公共机构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集中打捆招标。引导新建建筑采用先进节能设备和服务,在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资金主导项目招标过程中明确量化建筑能效和制冷机房能效要求,鼓励对集中空调制冷系统、制冷控制系统进行独立招标。  (九)鼓励碳管理服务发展。鼓励碳排放监测、量化、核查,低碳认证、咨询、培训,碳减排评估、碳足迹评价、碳金融服务、碳资产交易等碳管理服务产业发展,对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排放单位等碳减排相关单位提供服务的,分档给予优质服务商奖励。  (十)支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鼓励开发交通、商业、居民生活、碳汇等节能降碳重点领域碳普惠方法学,对具备碳减排效益且经备案公布的碳普惠方法学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运营机构开发碳普惠应用程序,打造碳普惠场景,对运营机构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履约补充机制。  (十一)鼓励绿电绿证交易。鼓励我市能源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支持购售电公司为我市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服务。建设深圳市“绿电历”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绿电查询、认证及相关服务,提供科学、权威的用电碳排放数据。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加强与深圳碳交易市场的衔接,探索将绿色电力交易对应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与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等其他自愿减排机制不重复核证部分]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履约补充机制,具体要求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确定。  四、加快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  (十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新建分布式光伏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推动分布式光伏聚合参与绿色电力市场交易试点。鼓励薄膜光伏示范项目建设,对示范项目按发电量予以0.4元/千瓦时的补贴。鼓励生物质发电企业拓展上游环卫业务,打造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生物质全生命周期污染和碳排放控制。  (十三)支持氢能示范应用。鼓励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及综合能源等领域氢能示范项目建设,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按广东省奖补标准予以1:1建设配套。对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一体站,电解水制氢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鼓励开展天然气掺氢发电、城镇燃气管网掺氢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应用。  (十四)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加强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锂离子电池材料、模组、控制芯片及系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和示范。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在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场景因地制宜布局用户侧储能。对规模化示范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探索移动储能商业化运营模式。  (十五)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建设。探索适应城市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微电网技术及运营管理体制,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储能设施搭建微电网。对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装置和可控负荷组成的微电网示范项目,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十六)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鼓励应用“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废旧物资回收活动,支持回收企业与生产厂商共建网点,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培育废旧物资龙头企业,对于认定的市级废旧物资示范企业给予奖励,对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建设,给予示范项目财政资金支持。  (十七)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鼓励开展CCUS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煤电CCUS、海上CCUS等重大示范项目建设,推动CCUS技术全链条、规模化应用,实现CCUS项目持续高效运营。  五、支持数字化赋能绿色转型  (十八)筑牢绿色化转型数字基础。加快我市双碳云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城市级碳监测与评价平台,支撑各行业各领域优化能耗与碳排放表现。汇聚绿色低碳产业情报和行业信息,免费向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开放。  (十九)鼓励数字化解决方案赋能绿色化。鼓励工业企业、建筑业主等市场主体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安装温室气体排放、能耗在线监测设备,对接入深圳节能在线公共平台、深圳市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双碳云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示范项目,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二十)推动数字产业绿色化转型。支持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推进存量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加快冷源、近端制冷、液冷等制冷先进节能技术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中的应用。打造零碳数据中心示范,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数据中心给予奖励。  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市场竞争力  (二十一)推动标准、认证、计量与国际接轨。支持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导数据中心能效、工业互联网节能、碳计量、氢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绿色金融、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评价技术要求等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编制,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分级给予奖励。支持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制定国家碳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十二)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结合促消费政策实施安排,适时实施新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以及对提前报废或迁出“国IV”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等,促进新能源汽车销售。  (二十三)加大跨境贸易支持力度。完善新能源汽车贸易配套服务体系,继续鼓励重点船公司在深圳港开设固定外贸滚装船航线,对承运出口汽车的船公司,给予运营费用补贴。支持我市绿色低碳领域企业申请“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经核准出口商 ”等认定,享受通关便利化政策支持。  (二十四)发挥专业展会桥梁作用。结合绿色低碳细分领域拓展我市重点展会目录,支持我市企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搭建品牌展会平台,拓展国际市场。参加绿色低碳领域境外展会项目的按展位费实际支出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加大高水平绿色低碳专业展会培育力度,对在我市新办且办展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展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二十五)强化交流合作宣传。支持举办绿色低碳领域专业论坛,按层次分级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合作开展全球绿色低碳领域蓝天奖评选活动,对评选认定的国际先进技术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先进制造业园区入驻优惠、创业融资支持、研发补助等孵化政策,支持其在深圳实现成果转化。鼓励绿色低碳城市应用场景示范基地建设,对举办绿色低碳相关的科普、教育、宣传类公益活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七、打造绿色低碳特色园区社区  (二十六)优化绿色低碳特色园区土地政策。鼓励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探索特色园区二三产业混合用地供应和综合开发。鼓励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对经认定的特色园区,单一用途产业用地内可建其他产业用途和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提高到建筑总量的30%。  (二十七)鼓励绿色低碳产业特色园区建设。推动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在立项、审批环节为绿色低碳领域特色园区开通流程简化绿色通道,重点引进附录中绿色低碳产业优势企业,给予形成聚集效应和竞争力的示范园区财政资金支持。鼓励项目所在区代建厂房及厂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员工宿舍,实现企业轻资产“拎包入驻”,企业自产生税收后可自愿分期回购。  (二十八)支持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改造。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现代工业产业园区建设,面向“20+8”产业集群打造若干示范园区,支持园区配备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监测收集处置设施,建立与园区节能、节水、碳排放下降水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挂钩的奖励机制。  (二十九)打造一批近零碳排放区。选取减排潜力较大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及企业,试点建设近零碳排放区,对符合条件且验收通过的试点项目给予奖励。  八、保障措施  (三十)加强绿色低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面向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消纳、碳捕集利用、碳管理、碳经济、循环经济等方向建设绿色低碳领域学科,鼓励围绕新建学科建立碳中和技术学院、低碳特色学院等,对相关学科和学院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技能人才评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将碳排放管理员、碳交易员等纳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建设深圳市绿色低碳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发展中心和大湾区绿色低碳技术人才实训基地,开展职业培训,推进产教融合。  (三十一)加大绿色投融资支持力度。由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为出资人和主要发起人,在绿色低碳领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碳账户和碳评级工作,引导金融资源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精准支撑。用足用好风险共担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绿色融资增信服务,按照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有关规定给予风险补偿。支持绿色金融业务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和项目予以贴息。对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入库项目融资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九、附则  本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鼓励各区根据产业规划布局特点制定专项领域支持措施。本措施与本市其他同类优惠措施,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资助。  本措施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绿色低碳产业重点支持领域 附件  绿色低碳产业重点支持领域  一、清洁能源  光伏领域。支持针对新兴高转换效率有机薄膜光伏电池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钙钛矿薄膜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中试,支持异质结电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交指式背接触电池等下一代电池以及双玻半片等新型组件、组件优化器、智能逆变器、适配大尺寸硅片电池装备和异质结电池装备、交指式背接触电池装备等先进电池片设备等产业化。鼓励碲化镉薄膜光伏等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风能领域。支持针对新型风力发电机、深远海漂浮式风电基础、浮式平台及系泊系统的风浪流动力耦合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下一代大容量高防护风电变流器、场站级协调控制技术、自主化能量管理系统、风机状态传感器和海上风电水下机器人等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攻关。鼓励风电变流器、智能运维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核能领域。鼓励围绕聚变堆芯等离子体、核反应堆模拟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核燃料组件、事故容错燃料、核级泵阀等关键技术和设备开发。支持开发第四代核反应堆、可控核聚变核心材料和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开展安全防护及监测、通信系统、核级线缆、电源系统等核电配套零部件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氢能领域。鼓励围绕海水制氢、氢气管道输运等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催化剂、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双极板,以及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阴极、阳极、密封材料、连接体等核心材料和零部件技术攻关。鼓励海上风电就地制氢、海上氢气储运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电解水制氢、光催化制氢、生物质制氢等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发展高效安全氢气储运技术,鼓励膜电极、电堆、系统集成和氢能利用等技术研发。支持氢气制备、储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系统集成、氢能应用等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智能电网领域。支持基于直流的综合能源系统、逆变器集群统一控制技术、前端智能传感器数据采集技术等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攻关。鼓励面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所需的电网侧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及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储能领域。支持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空气储能、液流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开发,重点支持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电池正负极及耐高温低电阻隔膜、高导电率电解液、电燃料储能等电化学储能技术开发。支持变流器、电池模组优化器、簇控制器、能量管理系统、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系统关键材料及零部件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新兴领域。鼓励开展大功率海洋广域电磁法勘探、高效率大规模开采、脱水净化等天然气水合物基础研究,支持前瞻布局海洋盐差能和温差能等前沿领域研究。鼓励开展高效能量俘获系统、能量转换系统等波浪能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开展恶劣海况下生产保障及锚泊等潮流能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开展地下温度场三维勘测技术、高温钻井装备仪器、增强型地热系统、中低温地热发电等地热能关键技术攻关及装备研发。  二、节能环保  高效节能领域。鼓励开展高功率高性能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高性能铁钕硼永磁体等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攻关。支持数字技术与工业节能融合发展,鼓励开发高能效低能耗人工智能芯片,开发工业互联自动化技术、软件与装备。鼓励开发综合智慧能源系统能效诊断和碳流分析等智能化技术,支持能源路由器和能量AI调度算法开发。支持伺服电机、高效变频器等优质节能产品增资扩产,支持IGBT、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等产业化。鼓励开展5G基站、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液冷、间接蒸发冷却、整机柜服务器、预制化电力模块等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与装备研发。  先进环保领域。支持高品质净水器产品、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套设备、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小型化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仪器设备、VOCs组份监测仪器设备、新污染物分析监测仪器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鼓励开展基于卫星遥感的区域/全球生态环境要素的高分辨率遥感技术、菌藻共生等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新型固碳储碳技术等前沿技术研究及布局。支持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光催化自清洁功能材料、涂镀锌防腐装饰、节能玻璃幕墙等绿色建材研发及产业化。  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支持面向碳中和远景目标,开展固废二氧化碳捕集、二氧化碳高值化化学利用、二氧化碳生物利用、二氧化碳矿化封存、碳集中储存转运、海洋生态负排放等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和布局。支持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重点支持动力电池先进检测设备、磷酸铁锂电池材料修复技术、废旧锂电池预提锂与短程回收技术开发。支持余土免烧结建材等建筑废弃物再生高附加值产品研发。支持动力电池拆解技术、高品质再生骨料制备、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研发等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三、新能源汽车  支持围绕固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L4等级以上高安全性线控底盘、智能车路协同等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开发,支持动力电池核心材料、车规级芯片、电机控制器、轮毂电机、发卡绕组电机、整车控制系统、车载智能感知与控制、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核心零部件研制。鼓励无模组化电池、驱动电机、智能座舱、高端车型整车制造等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四、生态环境  支持对控制农艺性状、畜禽水产性状、功能性状基因功能元件定位与克隆、连锁标记分析和分子标记开发、基因功能元件组合、新种质创制等种源关键技术领域进行技术攻关。鼓励农业传感器、农业物联网设备、智能控制生产流水线、智能灌溉系统、农业机器人等智慧农业关键技术与装备的开发及产业化。支持新型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微生物饲料、疫苗、电子杀虫技术、种子磁化处理技术、防病促生技术等先进绿色农业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五、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鼓励开发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节能设计分析软硬件技术,开发柔性配电、电能质量管理、新型直流配电网保护、光储直柔等节能技术。开发装配式墙板设计、墙体与主体结构连接、拼装节点处理等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高性能结构保温一体化建材。支持轨道交通线网评估模型、车站评估模型、策略预案等技术研发,支持智慧乘务服务、网络化智能运输组织调度、智慧能源管理、智能运维等系统开发,鼓励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船舶自主航行、船岸协同等领域前瞻性、战略性技术研发。  六、绿色低碳服务  支持风能资源、光伏资源、生物质能资源等绿色资源勘察服务。鼓励开展绿色产业项目设计与建设服务、绿色产业项目运维与优化服务。支持开展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绿色金融咨询服务。鼓励开展绿色低碳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包括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网互动、电力需求侧管理、绿证及绿电交易等服务。支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认证和推广服务,重点支持碳足迹标识、节能产品、低碳产品等认证和推广服务。支持碳计量、碳排放监测、温室气体测量等服务。
  • 国家绿色食品检测中心落成
    18日上午,齐齐哈尔国家绿色食品检测中心暨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办公楼落成剪彩仪式举行。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建华,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王崇生、罗公平,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白雪华,省绿色食品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马加林出席剪彩仪式。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会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占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百炼,副市长任玉良、吴刚、郝明哲,市政协副主席李有彬、孙立凯一同出席剪彩仪式。   市直各相关委、办、局领导,中省直部门领导,各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系统的领导也参加了剪彩仪式。   仪式由副市长郝明哲主持。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王崇生在剪彩仪式上讲话。他在讲话中说,齐齐哈尔国家绿色食品检测中心的建成,是总局党组、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支持齐市地方经济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大楼建设投资近3000万元,检测中心设备投资1000多万元,完全能够满足我省西部地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从种养殖、环境、加工到成品检测的需要。目前,我省真正挂牌农业部认定的绿色食品检测中心仅此一家,这将给种养殖业、食品加工业带来巨大的附加值。检测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得到了齐齐哈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相关部门领导也多次亲临现场指导。这个中心的落成,代表了黑龙江西部地区检验检疫机构的新形象,标志着检验检疫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齐齐哈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占江在讲话中说,齐齐哈尔国家绿色食品检测中心暨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办公楼的落成,标志着我市绿色食品生产配套工程进一步完善,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标志着我市对外经济建设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是我市对外开放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它凝聚了国家质检总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市政府的希望。标志着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技术实力进一步增强,我市出口产品将更有效地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进一步促进我市产品走向国际市场。随着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出口物流量和出入境人流量都在快速增长,提高检验检疫部门的技术能力,是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此,市政府在这个项目的选址及相关配套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并将这个项目列为全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希望齐齐哈尔国家绿色食品检测中心的建成,能够带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和绿色食品产业的飞速发展。   随后,与会领导为齐齐哈尔国家绿色食品检测中心暨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办公楼落成剪彩。   剪彩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共同参观了进出口商品样品展和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荣誉展,并参观了绿色食品检测中心实验室。
  • “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名单公示
    近日,科技部公示了“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拟进入审核环节的2016年度项目信息,其中21个项目名列在内,涉及建筑材料的VOCs、SVOCs等多项检测技术,获得中央财政经费共计5.96亿元,项目实施周期为3-4.5年。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安排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拟进入审核环节的2016年度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牵头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央财政经费(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年)12016YFC0700100基于实际运行效果的绿色建筑性能后评估方法研究及应用清华大学林波荣2500422016YFC0700200目标和效果导向的绿色建筑设计新方法及工具天津大学孟建民26004.532016YFC0700300长江流域建筑供暖空调解决方案和相应系统重庆大学姚润明4500442016YFC0700400藏区、西北及高原地区利用可再生能源采暖空调新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刘艳峰3376452016YFC0700500居住建筑室内通风策略与室内空气质量营造天津大学陈清焰1350362016YFC0700600建筑室内材料和物品VOCs、SVOCs污染源散发机理及控制技术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梅一飞17004.572016YFC0700700既有公共建筑综合性能提升与改造关键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俊39633.582016YFC0700800建筑围护材料性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张雄3000492016YFC0700900功能型装饰装修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武发德31004102016YFC0701000地域性天然原料制备建筑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崔琪36004112016YFC0701100高性能结构体系抗灾性能与设计理论研究天津大学李忠献23004122016YFC0701200高性能钢结构体系研究与示范应用重庆大学李国强26004132016YFC0701300既有工业建筑结构诊治与性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常好诵20003142016YFC0701400装配式混凝土工业化建筑技术基础理论东南大学吴刚38483152016YFC0701500工业化建筑设计关键技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樊则森18004162016YFC0701600建筑工业化技术标准体系与标准化关键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程志军26463.5172016YFC0701700装配式混凝土工业化建筑高效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郭海山32964182016YFC0701800工业化建筑检测与评价关键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张仁瑜33004192016YFC0701900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产业化关键技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叶浩文32004202016YFC0702000基于BIM的预制装配建筑体系应用技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许杰峰26003212016YFC0702100绿色施工与智慧建造关键技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李云贵24004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6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人:张巧显、卫新锋  联系电话:010-58884829/4824  传真:010-58884825  电子邮件:lsjz@acca21.org.cn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2日
  • 绿色搭建托起绿色盛会环博会向参展企业发起“绿色搭建倡议”
    p   展览开幕前几天忙碌搭建,展厅里狼籍不堪,垃圾成堆,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甲醛胶水味道,甚至在开幕期间观众都能闻到 展览结束时大规模拆装,大量的展台用材无法处理,被当成垃圾或焚烧或填埋,既造成物质浪费又污染环境……行业盛会的举办,除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之而来的还有巨大的能源消耗。 /p p   去年11月,由中国最高领导人“亲自谋划、亲自提出、亲自部署推动”的上海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据介绍,进博会在此次的布展工作中大力推进绿色展位,“展商所有的材料模块化、构建化,基本都采用环保型材料,可循环利用。” /p p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延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绿色办展理念,减少展会现场各污染物的产生,切实保护各参展、参观人员的健康,亚洲旗舰环保展—— 第20届中国环博会向参展企业发出“绿色搭建,绿色盛会”倡议,实践「绿色展览」理念,用「绿色搭建」让环保展更环保。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绿 色 搭建 倡 议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 第20届中国环博会 ) /strong /p p   本次环博会期间,主办方倡议各展商使用“绿色搭建”理念来搭建及装修展位,包括: /p p   1、在展览搭建工作中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产生负面的影响,包括对场地和人的影响,减少对资源和能源的过度使用。 /p p   2、在展览施工中尽可能多地使用可再生性材料,鼓励对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的使用。 /p p   3、施工应尽量多地使用“可再利用和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p p   4、减少展台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包括减少使用对人的健康有害的物质,使用无害材料、节能、减少污染和废弃物。 /p p   按照相关规定,大会主办方指定的搭建图纸审核单位有权对各展台的“环保性”予以审核,如发现展位结构或使用材料不符合“绿色搭建”的有关理念,有权要求该参展商进行整改、或重新提交搭建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特此倡议!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环博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月21日 /p p strong   环境友好,浪费减少 /strong /p p   绿色搭建提倡用最少材料实现展台功能,用环保材料替代传统展材,以及环保展具的重复循环使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d859dcaf-3177-49ac-a25e-91d78aeb8e4c.jpg" title=" image001.png" alt=" image001.png" width=" 415" height=" 310" style=" width: 415px height: 310px " / /p p   例如:作为建筑主体,五金展材在工厂完成生产和预安装,现场只要做模块化拼装和构件化使用即可。就像「玩乐高」一样简便,搭建和拆展过程变得有序可控、高效快捷,且保证了在施工过程中不产生灰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及废弃物等污染。 /p p   类似「绿色展位」大面积应用将帮助整个社会节约生态成本,让展位搭建也可以绿色可持续,真正做到「环境友好、绿色发展」。 /p p    strong 绿色搭建也可以很好看 /strong /p p   那么,「绿色搭建」会不会导致展馆最终呈现的样子千篇一律、乏善可陈? /p p   设计师说了,不用担心!绿色搭建+创意=更多可能性!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4594c5e1-eb42-4139-a661-5f1a25dafc41.jpg" title=" image003.png" alt=" image003.png" width=" 441" height=" 328" style=" width: 441px height: 328px " / /p p   铝合金框+ 广告布 /p p   近看是很普通的搭建材料 /p p   但通过投影设备,白色幕布呈现丰富效果 /p p   快速组装,成本低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15bc4611-d1d6-4923-a62a-260588d31c05.jpg" title=" image005.png" alt=" image005.png" width=" 445" height=" 335" style=" width: 445px height: 335px " / /p p   金属框架+ 防火线帘 /p p   避免了繁杂搭建 /p p   满足展示和洽谈的双重需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0c2016cb-2d73-4362-84d9-93fa8945e34c.jpg" title=" image007.png" alt=" image007.png" width=" 412" height=" 352" style=" width: 412px height: 352px " / /p p   巧用吊幅,替代墙体,效果更出彩 /p p   找绿色搭建商看这里 /p p   主办方已贴心地筛选出4家具有多年展会施工经验、熟悉展馆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搭建商为本届环博会设计出了一些性价比较高的绿色搭建方案供各参展商选用。 /p p   · 中贸展览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p p   中贸展览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全球品牌创意营销的专业性展示服务公司。公司依托自身固有的海内外资源优势,构建核心团队以及产业链一体化服务,致力于光地展位设计搭建、展团设计搭建、展馆展厅设计、品牌活动策划,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展示解决方案。 /p p   公司隶属于上海中贸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简称:中贸博览),中贸博览创办于2000年,同年创办“中国环博会”。 /p p   特点: /p p   模块化、轻便化、无工具化、高性价比、欧美效果 /p p   1.高端展装 /p p   荣获欧洲展装世界工业设计奖的展览系统,全球销量第一品牌 /p p   2.效果保障 /p p   模块化标准快速的安装流程,完全1:1比例还原设计稿,展台所见即所得. /p p   3.绿色环保 /p p   无毒害无粉尘材料,搭建拆除无垃圾产生,参展接待客户环境清新.为绿色环保展会首选展台搭建系统材料 /p p   联系方式: /p p   地址:上海市枫林路388号枫林国际大厦A楼17层 /p p   联系人:张俊 / 江南 /p p   手机:13918178990 / 13818226158 /p p   电话:021-23521028 / 23521198 /p p   电子邮件:zhangjun@zhongmao.com.cn /p p   jiangnan@zhongmao.com.cn /p p   · 上海宜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p p   宜展经营理念致力于推行绿色木结构环保特装。 布展全程100%回收,更简单更轻松、更便捷、更环保! “好的设计,是极简的。展览,是用来生动体验展品的。” /p p   我们线下以上海为中心向全国铺设仓储服务网点,线上宜展小程序直接选购超值的展台用品,服务于全球展商。 /p p   宜展创始人于2001年从事会展行业, 2011年研发木结构绿色环保展台, 2017年获得金山区政府认可取得环评认证。现位于金山工业园区,绿色创新研发基地10000平。现有固定员工60人。 工厂引进了德国展览设备及技术,在提升客户展台品质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展台的成本。现代化的机械数控木工车间保证了展台的质量和效率。 /p p   联系方式: /p p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3855号如日商务园11号楼305室 /p p   联系人: 邹敏18918965058 王根生18018656066 /p p   电话/Tel:021-50580765 /p p   邮箱/Email:396817299@qq.com /p p   · 纳奇展览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p p   纳奇展览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品牌创意营销的专业性展示服务公司。项目涉及全球临展、展厅道具、营销策划、数字营销等。经过多年的开拓与发展,顺利荣获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届指定服务商、展览工程一级资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为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业务范围遍及全球,为加强我们纵横市场的实力会在高竞争价格优势、高效集约的物流成本上持续努力。纳奇在各地区设有近60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创意营销员工约120 人,总部设在广州,并在上海、北京、成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在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南非等40多个国家均有稳定合作商。凭借我们高水准的策划力、创意水平、高品质的制作施工、专业的执行力以及运营维护已在全球建设了优质产业链供应网、为客户提供全球一体化综合展示解决方案。 /p p   公司具有一流的设计创意团队和施工工艺,在德国、广州成立了纳奇全球创意中心,并与复旦大学、中国美院、南艺等院校强强联合,致力于打造领先的创意服务机构。因为具备了行之有效的创意与服务理念,我们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高度赞誉。本着创意为先、科技为基、服务为本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耳目一新的综合展示营销解决方案。纳奇展览在每一个阶段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并始终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创新型服务机构,我们承诺并以实际行动,在创新、创意和卓越服务方面发挥最高水平。 /p p   特点: /p p   Respect(尊重原则):尊重自然的理念和思维的方式。在展览工作中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产生负面的影响,包括对场地和人的影响,减少对资源和能源的过度使用。 /p p   Renew(使用可再生材料和新材料): 在展览施工中尽可能多地使用可再生性材料,鼓励对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的使用。 /p p   Reuse(可再利用的材料):施工应尽量多地使用“可再利用的材料”。 /p p   Recycle(可循环利用的材料):施工应尽量多地使用“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p p   Reduce(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减少展位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包括减少使用对人的健康有害的物质,使用无害材料、节能、减少污染和废弃物。 /p p   Remember(加强记忆和教育):加强对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在展览工作中,对参与展览会的单位或个人采用教育方式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环保意识。 /p p   联系方式: /p p   上海市周浦国际商务中心F栋18F(周康路28号) /p p   联系人:吴青松 /p p   手机:18321172717 /p p   电话:021-60486956 /p p   邮箱:mike@nq-expo.com /p p   · 上海启星美术装潢有限公司 /p p   上海启星美术装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业务范围是展厅及展览会展示、主场服务等专业展览公司,集设计、制作、搭建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企业 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及专业的施工团队。 /p p   多年来公司秉承“七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致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公司具有丰富经验创意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强的专业设计、项目管理的精英团队。公司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均设有展览制作基地。每年为数百家企业提供专业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上海启星美术装潢有限公司是上海会展行业协会优秀成员之一,绿色会展联盟企业之一。 /p p   特点: /p p   启星秉承绿色环保理念,以七心:工匠心、创造心、科技心、敏捷心、共创心、责任心、环保心为准则,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创意,构建完美执行的小精专团队。启星在环保理念下,专注材料和结构的研发应用,力求与每一位商业伙伴共同打造绿色健康发展的会展之路。 /p p   联系方式: /p p   浦锦路2049号万科VMO-37-302,303 /p p   联系人:包鹏飞,张奚 /p p   手机:18017765365/ 13761544262 /p p   电话: 021 64295939 / 58354845 /p p   邮件: service.ieexpo@key-sun.com /p p br/ /p
  • 关注绿色效果评估检测仪器市场 两部委要求3年内建立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近日,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9﹞689号)。指导意见表明,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指导意见中明确,将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培育10个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的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支持100家企业创建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认定1000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 /p p   指导意见谈到,将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布局一批研发项目,突破关键材料、仪器设备、核心工艺、工业控制装置的技术瓶颈,切实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p p   指导意见将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城市绿色发展、新能源、能耗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等重点领域制定一批绿色技术标准,明确绿色技术关键性能和技术指标,开展绿色技术效果评估和验证。将依法完善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定期对强制性标准进行评估。将推进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对家用电器、汽车、建材等主要产品,基于绿色技术标准,从设计、材料、制造、消费、物流和回收、再利用环节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认证。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加强认证结果采信,推动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承担连带责任。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涉及的检测仪器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放大。 /p p   strong  附录: /strong /p p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0ee6a4f6-0c3b-44b8-a529-3124f421d49f.docx" title="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docx"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docx /a /p p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642eeb77-3173-4009-b4bf-c4a7aa19b49a.docx" title="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路线图时间表.docx"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路线图时间表.docx /a /p p br/ /p
  • 工信部征集2018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
    p   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征集2018年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的通知。 /p p   此次征集内容优先支持工业节能和绿色制造体系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究,重点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的工业节能标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重点用能设备产品能效、节能技术规范、节能监察、能源计量、能效测试等),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标准(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以及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p p   申报条件中要求,近五年牵头完成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经验,开展过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制定工作,或从事过工业领域能源审计、节能技术咨询、绿色制造咨询等工作;对能效“领跑者”企业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单位(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予以优先支持。 /p
  •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p   日前,我国绿色工厂领域首项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正式发布,标准号GB/T 36132-2018。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电子、钢铁、石化、建材、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研究机构、协会、企业共同起草。 /p p   中国是制造大国,工业快速发展所引发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问题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中国制造2025》全面部署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明确提出要“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标准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p p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适用于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并作为制定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或具体要求的依据。标准以协调一致、全面系统、可操作为原则,从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建立和规定了综合性、系统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及通用要求。 /p p   (一)规范了绿色工厂术语定义。针对“绿色”概念混淆、范围模糊的现状,标准对绿色工厂的定义进行了规范,即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同时对评价活动涉及的“绿色产品”“相关方”等重要概念进行了规范说明。 /p p   (二)明确了绿色工厂基本要求。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生产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原料、工艺、技术和设备,在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满足要求,并进行持续改进。另外,明确了绿色工厂的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强化了工厂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创建过程中的领导作用,以及绿色工厂运行层面的管理机制、规划目标和教育培训等。 /p p   (三)建立了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从绿色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分维度明确具体的指标体系、指标要求和指标计算方式。并采用容积率、绿色物料使用率、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12项指标,明确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具体绩效要求。 /p p   (四)提出了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和方式。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宜根据各行业或地方的不同特点制定评价导则,并制定相应的具体评价方案。绿色工厂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公开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实施评价的组织应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评价,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p p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为我国绿色工厂的创建和评价提供了可参照的技术标准,也为制定工业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或具体要求提供了总体技术框架。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一是与我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紧密衔接,进一步完善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以标准的规范引领作用为全面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创建绿色工厂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解决了绿色评价“不综合”、“不系统”的问题,形成了一整套较完善的绿色工厂评价通用指标体系,提升绿色工厂评价科学性、综合性、系统性,对我国各地区、各行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和评价工作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三是建立通用的技术框架,为地区性、行业性评价导则标准及具体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标准的编制提供参考和依据。 /p p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迈出了我国绿色工厂领域标准化的重要一步,将推动我国各行业、各地区全面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和评价工作,进一步实现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新兴制造业高起点绿色发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bc0f5642-c060-42fd-8065-0dec3aa3b397.jpg"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1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标准封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5/insimg/9a69d170-0749-4111-9fd5-f074fd33a4e3.jpg" title=" 2.jpg" / /p
  •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大推广绿色低碳技术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3月15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会议强调,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抓紧部署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这一论述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在我国未来40年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16日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传统的发展思路认为,碳减排是增加成本、阻碍发展的。但目前国际国内形势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各大经济体都将二氧化碳减排作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抢占国际发展新秩序话语权的重要手段。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利于推动低碳技术、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升我国相关产业和技术的国际竞争力,为全球低碳绿色发展作出中国贡献。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迅速,覆盖多个行业领域  “各地方各行业都需要正确认识这一点,转变发展观念,抛弃依赖投资高碳项目刺激经济的模式,将投资转向支持低碳、绿色、有更大发展空间的项目,尽早在国际低碳技术的大潮中抢占身位、赢得先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王金南强调。  目前,我国已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膜法碳捕集技术和等离激元人工光合技术等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显著进展。比如微藻利用技术已投入商业生产。从200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6个部门先后参与制定并发布20多项国家政策和发展规划,为CCUS技术的研发、示范、应用指明了方向。  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发布的《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报告(2019)》,我国CCUS技术种类齐全,发展迅速,囊括了深部咸水层封存、二氧化碳驱提高石油采收率、二氧化碳驱替煤层气等,为我国乃至全球CCUS发展、推广和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和数据。  据统计,我国CCUS示范项目类型多样,共有9个纯捕集示范项目、12个地质利用与封存项目,其中包括10个全流程示范项目。2019年,所捕集项目二氧化碳捕集量约达170万吨。  膜法碳捕集技术在能源和环境领域应用潜力巨大,具有占地面积少、环境友好、耗能低等优势。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支持下,国内首套膜法烟道气碳捕集中试装置已稳定运行超过一年,烟道气二氧化碳捕集率可达70%以上,膜性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王志说,燃煤电厂烟道气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通过膜法烟气碳捕集等技术,可实现高效碳捕集与减排,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膜法碳捕集装置。图片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挥核心支撑作用  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能源需求总量和碳排放,在未来一段时期将继续保持增长。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意味着这些二氧化碳需要通过能源结构调整和替代、节能增效、增加碳汇、CCUS技术和负排放技术来中和。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科学技术要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王金南说,技术进步应支撑、推动重点行业与领域的低碳化发展。在钢铁、建材、有色、炼油石化、煤化工等行业及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相对成熟的技术应在“十四五”期间就开始进行推广应用,包括关键工艺流程的低碳化改造、企业和园区的循环经济改造、系统节能改造、低碳和零碳建筑、新能源车等。  “还需加快研发和储备重大战略技术,比如部分行业的零碳排放生产技术、储能技术、氢能等替代能源技术等。”王金南认为,这些技术虽然不一定马上就能大规模推广应用,但对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 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现有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治理方式等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从国情实际出发,统筹发展与安全、稳增长和调结构,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优势,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处理好转型各阶段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互补、协调、替代关系,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统筹推进全国及各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保障安全、有序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先立后破,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强转型中的风险识别和管控。在加快形成清洁低碳能源可靠供应能力基础上,逐步对化石能源进行安全可靠替代。  ——坚持创新驱动、集约高效。完善能源领域创新体系和激励机制,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贯彻节约优先方针,着力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二、完善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  (四)强化能源战略和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以国家能源战略为导向,强化国家能源规划的统领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国家能源规划部署和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能源规划,明确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和任务,在规划编制及实施中加强各能源品种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区域之间的协同互济,整体提高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供应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能源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五)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监测评价机制。重点监测评价各地区能耗强度、能源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等指标,评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机制、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完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考核机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年度计划及能源规划等确定的能源相关约束性指标,强化相关考核。鼓励各地区通过区域协作或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等方式,满足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等指标要求。  (六)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委员会统筹协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战略、发展规划、行动方案和政策体系等。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能源安全与发展协调机制,协调开展跨省跨区电力、油气等能源输送通道及储备等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能源领域规划、重大工程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按年度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障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建设台账,完善督导协调机制。  三、完善引导绿色能源消费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七)完善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逐步建立能源领域碳排放控制机制。制修订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统筹考虑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将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及最低比重目标科学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  (八)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机制,推动各类社会组织采信认证结果。建立电能替代推广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标准等加强对电能替代的技术指导。完善和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绿色电力消费。鼓励全社会优先使用绿色能源和采购绿色产品及服务,公共机构应当作出表率。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采用先进能效和绿色能源消费标准,大力宣传节能及绿色消费理念,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高水平绿色能源消费示范建设,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  (九)完善工业领域绿色能源消费支持政策。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率先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对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利用发电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完善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鼓励产业园区或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  (十)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政策。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和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健全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设施智能化建设,鼓励按热量收费,鼓励电供暖企业和用户通过电力市场获得低谷时段低价电力,综合运用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输配电价机制等予以支持。落实好支持北方地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的供气价格政策。  (十一)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对交通供能场站布局和建设在土地空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示范,推动车桩、船岸协同发展。对利用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新能源设施的,鼓励对同一省级区域内的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核准(备案)。  四、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  (十二)建立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普查和信息共享机制。结合资源禀赋、土地用途、生态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以市(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全国清洁低碳能源资源详细勘查和综合评价,精准识别可开发清洁低碳能源资源并进行数据整合,完善并动态更新全国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数据库。加强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衔接,及时将各类清洁低碳能源资源分布等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以适当方式与地方各级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等共享。提高可再生能源相关气象观测、资源评价以及预测预报技术能力,为可再生能源资源普查、项目开发和电力系统运行提供支撑。构建国家能源基础信息及共享平台,整合能源全产业链信息,推动能源领域数字经济发展。  (十三)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各地区按照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及分领域规划,统筹考虑本地区能源需求和清洁低碳能源资源等情况,在省级能源规划总体框架下,指导并组织制定市(县)级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区域能源供应相关实施方案。各地区应当统筹考虑本地区能源需求及可开发资源量等,按就近原则优先开发利用本地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根据需要积极引入区域外的清洁低碳能源,形成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鼓励各地区建设多能互补、就近平衡、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  (十四)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专业化企业共同投资经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组织电网企业完善农村电网。加强农村电网技术、运行和电力交易方式创新,支持新能源电力就近交易,为农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乡村振兴相关产业提供低成本绿色能源。完善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机制。  (十五)建立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的国土空间管理机制。围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考虑清洁低碳能源开发以及能源输送、储存等基础设施用地用海需求。完善能源项目建设用地分类指导政策,调整优化可再生能源开发用地用海要求,制定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土地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的土地支持政策,完善核电、抽水蓄能厂(场)址保护制度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走廊用地需求,建立健全土地相关信息共享与协同管理机制。严格依法规范能源开发涉地(涉海)税费征收。符合条件的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鼓励在风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中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五、完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运行机制  (十六)加强新型电力系统顶层设计。推动电力来源清洁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适应新能源电力发展需要制定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鼓励各类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现有电力系统进行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性评估,在电网架构、电源结构、源网荷储协调、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术和优化系统。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研究制定新型电力系统相关标准。推动互联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智慧能源体系。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技术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技术试点和区域示范。  (十七)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局域深度利用和广域输送的电网体系。整体优化输电网络和电力系统运行,提升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和消纳能力。通过电源配置和运行优化调整尽可能增加存量输电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明确最低比重指标并进行考核。统筹布局以送出可再生能源电力为主的大型电力基地,在省级电网及以上范围优化配置调节性资源。完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间协议与电力市场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和消纳协同机制,加强省际、区域间电网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电价形成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大力推进高比例容纳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智能配电网建设,鼓励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电网企业应提升新能源电力接纳能力,动态公布经营区域内可接纳新能源电力的容量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依法依规将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和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做到应并尽并。  (十八)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推动重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运行,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机制,探索容量市场交易机制,深化输配电等重点领域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电力绿色低碳发展。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鼓励新能源发电主体与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支持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支持分布式发电(含电储能、电动车船等)与同一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就近进行交易,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提供输电、计量和交易结算等技术支持,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完善支持储能应用的电价政策。  (十九)完善灵活性电源建设和运行机制。全面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完善煤电机组最小出力技术标准,科学核定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因地制宜建设既满足电力运行调峰需要、又对天然气消费季节差具有调节作用的天然气“双调峰”电站;积极推动流域控制性调节水库建设和常规水电站扩机增容,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探索中小型抽水蓄能技术应用,推行梯级水电储能;发挥太阳能热发电的调节作用,开展废弃矿井改造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研究示范,逐步扩大新型储能应用。全面推进企业自备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节,鼓励工业企业发挥自备电厂调节能力就近利用新能源。完善支持灵活性煤电机组、天然气调峰机组、水电、太阳能热发电和储能等调节性电源运行的价格补偿机制。鼓励新能源发电基地提升自主调节能力,探索一体化参与电力系统运行。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更好发挥相关设施调节作用。  (二十)完善电力需求响应机制。推动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化建设,推动将需求侧可调节资源纳入电力电量平衡,发挥需求侧资源削峰填谷、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适应新能源电力运行的作用。拓宽电力需求响应实施范围,通过多种方式挖掘各类需求侧资源并组织其参与需求响应,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调节。明确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的标准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需求响应市场化建设,探索建立以市场为主的需求响应补偿机制。全面调查评价需求响应资源并建立分级分类清单,形成动态的需求响应资源库。  (二十一)探索建立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机制。探索同一市场主体运营集供电、供热(供冷)、供气为一体的多能互补、多能联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鼓励地方采取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投资经营主体。鼓励增量配电网通过拓展区域内分布式清洁能源、接纳区域外可再生能源等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公共电网企业、燃气供应企业应为综合能源服务运营企业提供可靠能源供应,并做好配套设施运行衔接。鼓励提升智慧能源协同服务水平,强化共性技术的平台化服务及商业模式创新,充分依托已有设施,在确保能源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六、完善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机制  (二十二)完善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政策。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按照能源不同发展阶段,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基础作用。建立煤矿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优化煤炭产能布局,加大煤矿“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力度,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制定矿井优化系统支持政策,完善绿色智能煤矿建设标准体系,健全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人才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完善煤矸石、矿井水、煤矿井下抽采瓦斯等资源综合利用及矿区生态治理与修复支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利用废弃矿区开展新能源及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绿色智能煤矿等优质产能和保供煤矿的环保、用地、核准、采矿等相关手续。科学评估煤炭企业产量减少和关闭退出的影响,研究完善煤炭企业退出和转型发展以及从业人员安置等扶持政策。  (二十三)完善煤电清洁高效转型政策。在电力安全保供的前提下,统筹协调有序控煤减煤,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供需要,加强煤电机组与非化石能源发电、天然气发电及储能的整体协同。推进煤电机组节能提效、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根据能源发展和安全保供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机组。充分挖掘现有大型热电联产企业供热潜力,鼓励在合理供热半径内的存量凝汽式煤电机组实施热电联产改造,在允许燃煤供热的区域鼓励建设燃煤背压供热机组,探索开展煤电机组抽汽蓄能改造。有序推动落后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原则上不新增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推动燃煤自备机组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加大燃煤自备机组节能减排力度。支持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相关设施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或改造为同步调相机。完善火电领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项目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2年1月30日
  • 纳米材料绿色印刷技术走向市场
    无须感光成像、不会污染环境、印刷流程缩短……由我国自主研发的纳米材料绿色制版印刷技术,日前在中科院怀柔科教产业园纳米材料绿色打印印刷技术产业化基地开始运用于国家正式出版物印刷,且运行情况良好,标志着该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北京怀柔成为全球纳米材料绿色印刷原创地。   “纳米材料绿色制版技术摒弃了传统感光成像的思路,通过开发新型纳米转印材料,直接打印制版,实现真正的印刷制版数字化。”纳米材料绿色制版技术项目负责人、中科院化学所新材料实验室主任宋延林介绍说,非感光、无污染、低成本是纳米材料绿色制版技术的三大特点。   据了解,这项绿色节能技术成为取代激光照排和计算机直接制版技术的前沿印刷制版技术。使用纳米绿色版材,理论上是传统版材涂布成本的20% 从应用效果看,印刷品成品锐利度更高,文字更清晰,色彩更丰富。   据悉,北京纳米材料绿色打印技术产业化基地包括中科院化学所两项重大产业化项目,即基于纳米材料新一代制版技术项目和纳米材料绿色打印印刷线路板项目,未来产品包括纳米材料印刷线路板、绿色打印制版设备、打印介质及相关软件等。   今年4月,致力于纳米科技在能源、电子、环境、生物医药等四大领域应用的北京纳米科技产业园揭牌,并以下游应用带动上游纳米材料、纳米加工、纳米器件等产业链各环节实现快速聚集发展,预计可实现产值120亿元。产业园完全建成后,将成为国内重要的纳米科技研发生产基地。
  •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采购全自动旋光仪
    购买厂家: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 时间:201812 产品名称:全自动旋光仪 规格型号:DigiPol-P610 华南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法人性质的独立机构,主要从事质量安全检测,是一个具有25大类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环境检测、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农产品、室内环境污染、建材放射性等、建筑用地土壤氡浓度、欧盟RoHS指令、煤炭等)、400多个检测项目检测能力,并建立了符合ISO/IEC17025准则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综合性检测室。上海佳航Digipol-P系列旋光仪拥有老款旋光仪无法比拟的优点:1: 内置帕尔贴控温,提高精度和稳定性;2:有旋光度/比旋度/浓度/糖度及自定义模式;3:LED冷光源代替传统钠光灯和卤钨灯;4:符合21CFR Part 11审计追踪,药典及电子签名;5:支持网络打印,支持数据统计检索;6:多级权限管理,权限可自由配置;:7:8寸触摸彩屏,人性化操作界面;8:系统自带自动校准系统。这一系列优点和创新点将为用户提供准确、稳定、可靠的测试结果,还会为用户带来高效便捷的测试感受。感谢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对佳航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的支持和信任,我们将以优质的产品和售后为您服务,期待贵公司与我司再次合作,并欢迎贵公司相关技术负责人员为我公司提出宝贵的意见。
  • 明确十大任务!河南发文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培育500个绿色工厂、培育30个绿色工业园区、建设20个左右循环再生工业园、建设100家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聚焦传统优势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实施我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十大行动,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路线图”“施工图”。目标丨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河南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大省,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总量较大。据测算,2020年我省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4.88亿吨,工业排放约占排放总量的60%以上。其中,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约占工业碳排放总量的50%以上,“制造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省工信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月24日,在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工业机器人铁臂灵巧回还,将生产线上新出的砖坯整齐码垛。近年来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情况如何?“围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我省初步建立了绿色制造体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数字经济与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赵西三介绍,“‘十三五’期间,河南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了35.77%,2021年又下降了7.27%,均超过预期目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绿色低碳转型,河南定下哪些“小目标”?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7%,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绿色低碳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重点丨聚焦传统优势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装备、食品、材料、化工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诸多细分行业位居全国前列。” 赵西三说,“如装备领域中的电力装备、农机装备、起重装备等,食品领域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冷鲜肉等,材料领域的有色金属建材等,化工领域中的煤化工、盐化工、化肥等。”如何坚持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聚焦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食品、机械等重点行业,《行动计划》提出,严把“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积极化解行业过剩产能,实施节能降碳、科技赋能增效,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提质发展。在绿色低碳产业上,《行动计划》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为重点,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培育绿色低碳产品供给体系,加快开辟未来产业新赛道,壮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1月1日,杞县5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开始试运营。据赵西三介绍,近年来,我省抢抓“双碳”机遇,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尤其在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氢能与储能等领域发展成效明显,如节能环保装备方面节能锅炉、水污染治理装备、大气污染治理装备、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设备等领域涌现一批企业,以“装备+平台+服务”模式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宇通新能源商用车基地、比亚迪郑州基地、上汽新能源二期等开建,新能源方面明阳智能、宁德时代等落地,氢能与储能方面新乡氢能产业园雏形初现。任务丨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十大行动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河南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统筹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十大行动。到2025年,培育100个绿色设计产品和节能节水技术装备产品、建成30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培育500个绿色工厂、培育5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培育30个绿色工业园区、培育20家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建设20个左右循环再生工业园、建设100家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培育3—5家国内领先的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0项。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在实施绿色低碳产品创新行动方面,《行动计划》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加大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创新研发力度。支持创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开发推广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培育行动。聚焦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开展能效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在重点用能用水行业遴选、发布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水效指标,通过标杆示范和对标达标,引导行业企业赶超能效水效“领跑者”。到2025年,培育20家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如何提升?支持渑池县、鹤壁市山城区建设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引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推进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循环再生工业园,推动区域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协同利用。“《行动计划》制定的出发点是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速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指导我省制造业尽早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和支持。”省工信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保障措施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设立省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服务。依托“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大政策宣讲和贯彻落实力度。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鼓励各地加大对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工业绿色发展项目。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