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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构相关的资讯

  • “中国制造2025”顶级领导机构即将组建
    一位权威消息人士6月2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ldquo 国家制造强国领导小组&rdquo 将于近期组建,相关报批很快会通过。   &ldquo 国家制造强国领导小组&rdquo 是&ldquo 中国制造2025&rdquo 战略顶级领导机构,由国务院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信部,承担日常工作。   5月1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规划,这是中国版&ldquo 工业4.0计划&rdquo ,也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成立上述领导小组包括在《中国制造2025》规划中。   据《中国制造2025》规划,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制造强国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以及指导部门、地方开展工作。   &ldquo 这个事(组建领导小组)正在报批过程中。&rdquo 上述消息人士称,最快本周通过。   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国家还将陆续设立多个&ldquo 中国制造2025&rdquo 重要咨询和实施组织。   其中,&ldquo 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rdquo 将承担对制造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对制造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根据技术演进情况,该委员会每两年左右将发布一次技术&ldquo 绿皮书&rdquo ,供社会和企业参考。   &ldquo 绿皮书&rdquo 的前身是《中国制造2025》规划附件《十大重点领域演进路线图》,由于考虑到技术演进非常迅速,以及企业在&ldquo 中国制造2025&rdquo 的主体地位,淡化了&ldquo 路线图&rdquo ,而改为&ldquo 绿皮书&rdquo 。   另外,&ldquo 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rdquo 将承担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规划。   &ldquo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现在最困难的事,也是最重要的事。我们的关键技术长期缺失,必须通过平台建设来解决,就是成立制造业创新中心。&rdquo 6月2日举行的&ldquo 《2015年中国工业发展报告》新书发布暨中国制造2025研讨会&rdquo 中,工信部规划司副司长李北光表示。   根据规划,我国将在2020年形成15家左右制造业创新中心,在2025年力争形成40家左右制造业创新中心。   《中国制造2025》提出重点突破的十大领域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   不过,在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以倾斜重视的同时,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提醒,也要防止出现新的重复投入和结构趋同。
  • 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工作 今后领导干部干预将留痕
    p   为了保证环保监测数据质量,有效防范和惩处主观方面因利益驱动、不公平竞争导致的不当干预、弄虚作假等行为。近日,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将独立公正开展工作,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 /p p   《重庆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p p   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现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深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任务,立足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支撑。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明确区县(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设备运维机构等各方责任,规范环境监测行为。 /p p   ——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改革我市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社会监督,统一监测标准规范和信息发布,形成政策措施合力。 /p p   ——综合防范,严格惩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防范和惩处主观方面因利益驱动、不公平竞争导致的不当干预、弄虚作假等行为,解决客观方面因硬件、技术不足导致的数据失真、不符实际等问题。 /p p   (三)主要目标 /p p   到2018年,初步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检查,各方责任基本落实,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p p   到2020年,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p p   二、重点任务 /p p   (一)落实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 /p p   1.党委、政府及部门责任。市及各区县党委、政府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后,应当将取得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情况通报市环境保护部门。市及区县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责管理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 /p p   2.环境监测机构责任。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采样人员对样品代表性、采样原始记录的客观真实性终身负责 分析人员对分析方法、分析仪器的选用,分析过程的规范和可追溯性、分析结果计算的准确性及分析原始记录的客观完整性终身负责 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报告内容准确性、信息完整性,以及数据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终身负责。 /p p   3.排污单位责任。排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 /p p   4.环境监测设备运维机构责任。负责承担环境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对监测系统正常、稳定和安全运行负责。配备满足运行维护要求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质量保证实验室、系统支持实验室、备品配件库等设备设施。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控制计划、运维合同要求 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制定并实施运维应急预案和内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度。 /p p   (二)规范环境监测行为 /p p   5.手工监测。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严格控制环境监测数据产生的程序和效力。配备的仪器设备能够满足监测工作要求,并取得法定的检定或校准报告(证书)。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执行涉及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生物等环境要素监测的各项标准规范要求,细化实验室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内部质控和外部质控要求。规范环境监测原始记录的格式、信息内容、受控编号、页码标识,明确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发放、存档等工作要求,对各类监测分析原始记录、任务书、相关资料与监测报告进行三级(科室主任、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审核。 /p p   6.自动监测。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做好监测点位布设、标志设置和维护管理工作。自动监测系统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及性能指标,以及仪器设备(新建、更新及备机)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建立健全自动监测的校准、手工比对或量值溯源传递体系,确保自动监测数据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数据要保持与污染物的实际排放相一致,对出现设施故障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做好运行维护记录,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重点排污单位要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现自动监测数据和监控信息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我市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对自动监测数据与实际污染物排放不一致的,且重点排污单位和自动监测运行维护机构不能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自我举证的,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依法处理。 /p p   (三)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p p   7.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重点解决党政领导干部和监测数据使用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及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问题。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 /p p   8.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查实、移送、立案等环节,以及信息共享方面建立运转流畅、务实高效的协作机制。环境保护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境保护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信息资源实行共享。 /p p   9.探索建立联合监管和检查通报机制。从2018年起,在环境质量监测、机动车尾气检测、社会化服务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环境管理决策的监测领域,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从环境监测程序和结果上加大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为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提供基础支撑,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相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将依法查处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市社会诚信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p p   10.统一监测标准规范和信息发布制度。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监测规范,适时完善适应我市实际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健全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统一规划布局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市及各区县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发布辖区环境质量和其他重大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以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 /p p   11.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适时曝光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大震慑力。推动成立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p p   12.研究出台国家有关法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即将出台的环境监测条例、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等,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跟进出台相关配套制度。 /p p   (四)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p p   13.强化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追究。对干预环境监测数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领导干部,要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对涉嫌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区县,市环保局要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区县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生态环境部约谈的区县,市环保局要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建议,交由区县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生态环境部、市委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违规线索,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14.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环境监测设备运维机构和人员有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运维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市、区县政府及指定的相关部门或机构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或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依法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p p   15.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排污单位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 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p p   (五)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 /p p   16.增强质量控制和管理能力。加强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污染物计量与实物标准、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室、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等能力,提高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水平。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中心”的作用,在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等片区,委托有条件的区县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任务,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p p   17.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和科研能力。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联网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环境监测科技水平。鼓励环境监测人员开展专项研究,重点针对日常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地表水和废水监测质控技术研究,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比对、臭氧量值溯源和传递质控技术研究,以及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方法对监测结果的影响研究等。 /p p   三、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组织领导 /p p   建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协调机制,由市政府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区县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应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监督执行,确保改革成效。 /p p   (二)细化工作方案 /p p   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p p   (三)强化能力保障 /p p   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保障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仪器设备和工作经费。 /p p   (四)营造良好氛围 /p p   加大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专家解读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社会各方面对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大意义的认识。发挥媒体、公益组织和志愿者作用,积极搭建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的交流平台,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 /p p   (五)加强效果评估 /p p   按照责任清单,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加强效果评估,不断完善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全市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p
  • 中国地震局整改:24名领导涉任职回避问题被调整
    12月2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中国地震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1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地震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情况通报称,对领导干部任职回避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按照有关规定,对局属单位2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及亲属回避的进行了调整,其中司局级干部6名,处级干部18名。  通报全文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国地震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巡视有没有成效,关键看整改 整改能不能落实,关键看党组 落实是不是到位,关键看上下联动。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部署,是促进标本兼治的战略举措,局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办和中央第六巡视组的部署和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局党组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挖思想根源,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巡视发现的问题,把整改作为自觉行动,落实到位。  深刻学习领会。10月11日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会后,党组立即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整改要求。此后,多次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结合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局党组认为,中央巡视反馈发现的局党组和地震系统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针见血、击中要害,符合地震系统实际。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必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看齐过程,作为地震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严肃、最紧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深挖思想根源。面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党组同志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反思原因,从政治站位、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在11月16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一步深入剖析反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改进建议40余条,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把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反思、真整改。  强化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地震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建立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同志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各级党组织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 “4个亲自”要求抓整改,党组同志按照分工,结合各自负责分管工作领域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分管司室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党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和问题,先后召开11次党组会(或整改领导小组会),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召开地震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深入分析党建工作中两大系统性问题、三个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部署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的任务。召开2017年度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专题研究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高监测预报能力水平的措施。召开发展与财务工作会议,针对巡视反馈中指出的项目、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反馈意见,逐字逐句研究梳理,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党组成员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定分管部门的整改措施。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的3大类8方面问题,分解为31个具体问题,制定《中国地震局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提出122条整改措施和442项细化任务。围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制定落实中央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15条整改措施,开展1项专项治理和2项制度建设。  坚持开门整改。党组同志结合工作调研,深入基层,听取地震系统各单位对局党组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批评监督。在先后召开的局巡视整改推进会、地震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发展与财务工作会、2017年度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地震预测咨询委员会年会上,党组同志广泛听取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和老领导、院士专家的意见建议。专门听取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以下简称驻部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三)压实整改责任,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  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多、覆盖面广的严峻现实,局党组认为,必须痛下决心,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定不移推进地震系统巡视整改全覆盖、零遗漏,不留死角,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  层层传导压力。10月18日,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统一思想,传导压力,增强全系统开展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属各单位坚持以下看上,迅速以各种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共提出整改措施3588条,定期召开党组(党委)会或领导小组会,研究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全局的整改工作局面。  强化专项整治。局党组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和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在地震系统开展了党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评、工程、采购和科研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超标准接待、奢靡享乐、滥发钱物、出国团组违规、住房管理混乱等问题整治。同时,举一反三,开展了加强监测预报意见落实情况、地震台站管理、预报人员配备情况、干部任职回避、出国人员逾期未归、局属单位考勤管理等问题专项清理。  加强督促检查。把加强督促检查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制定巡视整改台账,每一条整改任务都明确负责的党组同志、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同时倒排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销号式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建立每周“一督查一通报”工作机制。党组同志分别结合指导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5个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督查时如发现有不到位的地方立即指出,及时督促落实。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派出6个检查组,对10个单位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派出多个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台站管理、安评整治、楼堂馆所等进行专项抽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突出严字当头,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局党组坚持“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要求,严字当头,真抓实改,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  坚持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局党组和局属各单位整改方案中明确11月底完成的措施都已完成,特别是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自查自纠。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人具体事,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退还了钱物,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严肃执纪问责。对涉及局管干部的问题,党组对本人严肃批评教育,积极配合驻部纪检组进行调查处理。已给予8名处级及以下干部纪律处分。针对驻部纪检组移交我局的19件处级干部问题线索,局党组组织10个调查组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已基本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经与驻部纪检组沟通,正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废止了不适应简政放权改革要求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关文件,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等制度重新梳理修订,在选人用人等方面新建立了一批制度,中国地震局已制修订制度16个,局属各单位制、修订575个制度。  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政治担当不够,落实中央防震减灾工作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增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着力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作为,坚决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于防震减灾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1)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方面。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进行逐条梳理,汇编成册,印发各单位,集中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带头组织集中学习,认真领会和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728视察唐山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认真研讨并制定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措施。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国地震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办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办理程序和落实督查评估办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催办和督促检查,汇总梳理和分析落实效果,按要求组织上报。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强化局党组集体学习和自身研究思考,将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注重从全局和战略层面谋划,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五是围绕“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顶层设计,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意见。六是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唐山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即将召开的2017年全国地震局长会议主题主线,进行全面部署。七是把中央要求落实到“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的目标、主要任务、重要举措和重大项目中。11月17日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防震减灾规划(2016-2020年)》。  (2)在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方面。局党组认为,开展地震监测预报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地震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地震部门的核心业务,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部门内外科技力量与资源,持之以恒地推进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着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科技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二是梳理地震监测系统发展关键问题,编制了《中国地震局监测发展设计纲要》,科学分类现有测项,设计台网分类方案,创新台网运行管理模式。三是局属各单位调整“三定方案”,引导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向核心业务倾斜,研究所不仅要出成果、出人才,更要出思想,强化对地震预测预报的科技支撑和引领。四是认真做好顶层设计,制订战略规划,加强科学探索和国际合作。五是深入开展地震台站管理改革,编制了《地震台站管理改革纲要》,优化调整台站职能,整合台站资源。  2.关于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方面。  认真学习、全面领会中央改革精神和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  (3)在地震安全性评价行政审批方面。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要求,印发《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再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二是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部署要求,在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中,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减少审批事项。三是通过与中央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印发了地震安全性评估工程目录,大幅度缩小并统一了地震安全性评估范围,明确只有核电、大型水电等九大类重大工程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估,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四是启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提出修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建议,科学设置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估范围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地方与安评相关的法规规章修订的指导,从法律制度上解决安评范围扩大化的根源。  (4)在杜绝违规和变相审批方面。一是全面核查安评范围扩大化、违规和变相审批、法定项目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坚决纠正违规、变相承揽和审批问题。立即叫停目录外的安评项目 通报批评违规审批的省级地震局,并责令作出检查 对违规和变相承揽项目的资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吊销资质等级证书、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等处罚。二是撤销国家级和省级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和变相审批。  (5)在进一步加强法定安评项目监管和服务方面。一是对改革后法定安评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审批过程开展全面核查,梳理监管和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二是研究制定地震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对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估责任主体、范围和程序、成果审查、监督管理等做出规定,建立安评强制性评估监管和服务制度,确保改革政策有效落实。该管理办法已经征求了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正在与国务院审改办沟通,争取尽早下发。三是修订地震安全性评估相关国家标准,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提高安评工作解决重大工程抗震设计问题的针对性。四是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研究提出提高核电、大型水电等重大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估服务和管理水平的举措。  3.关于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使命方面。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地震系统上下始终要保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进取精神,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  (6)在进一步加强地震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探索方面。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的部署,加大力度,聚精会神开展地震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研究制定《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推进地震科技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地震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凝练科学计划,完善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加快建设国家地震科技创新体系,拟于2017年上半年召开全国地震科技创新大会,大力推进地震系统科技创新工作。二是建立开放合作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决策支撑作用,建立防震减灾高端智库,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三是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着力揭示地震灾害及灾害链的孕育、发生、发展、演变规律,分析致灾成因机理。持续开展地震科技攻关,全力推进地震科技“突破计划”,聚焦地震预警与紧急处置技术、断层破裂亚失稳基础理论等6个重点突破方向,开展集中攻关,已启动首批项目。在“十三五”地震科技创新规划中重点体现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力争突破前沿核心技术。  (7)在加强领军人才引进留住方面。局党组认为,人才是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必须充分尊重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造精神,改革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机制,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营造良好学术环境。一是编制《“十三五”防震减灾人才规划》,立足防震减灾工作战略布局和实际需求,着重体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搭建良好发展平台,不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二是围绕领军人才、青年骨干、卓越工程师的培养,大力实施“防震减灾优秀百人计划”“地震科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中国地震局交流访问学者计划”等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三是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留住现有人才、引进优秀人才。优化岗位配置,为引进领军人才设置流动岗位 对“杰青”“优青”和“万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实行破格聘任 对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和引进领军人才给予科研配套经费等政策支持。  (8)在强化地震预报队伍建设和监测仪器研制方面。一是着力充实预报岗位,通过岗位调整、内部整合等方式,将科技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转岗充实到地震预测预报岗位。二是制定向预报人员倾斜的政策措施,在局级“百人计划”、公派出国留学等人才培养项目中向预报人员倾斜,提高预报岗位领军人才的待遇。严把预报人员招聘入口关,在招聘计划审批中,对预报岗位招聘计划、学历层次、专业背景进行专项审核。三是成立了地震观测技术研究院,采取引智借力的办法,建立孵化器抚育和智力分成激励等仪器研发新机制,编制完成《地震观测仪器研发专项2017年申报指南》,逐步推进监测仪器研制。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地震观测技术研发的相关规则。  (9)在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防御和处置能力方面。一是继续配合有关部委开展城市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加固改造,在全国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八度以上地区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医院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新一代地震区划图国家标准,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组织开展城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研究,进一步推动地震小区划、活动断层探测等成果应用。三是从地震灾害的预评估、损失快速评估、应急处置决策、灾情快速收集、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能力建设。  (10)在进一步改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方面。一是在全系统开展“弘扬防震减灾行业精神、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年,着力弘扬正气,激发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已召开首场专题报告会,邀请孜孜不倦、上下求索几十年的老院士,舍生忘死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的年轻同志,开拓创新、锲而不舍耕耘在监测预报领域的中年骨干作报告,振奋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实施全员素质提升计划,开展以行业精神为引导、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一线工作和基层工作为重点的教育培训,促进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专技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已编制完成2017年中国地震局教育培训计划。三是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强化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将职工考勤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四是对在巡视中发现的个别管理松散的基层台站的人员编制、制度建设、工作状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对6名责任人追究责任,给予2人记过、4人警告处分,督促健全完善了管理制度。  (11)在创新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方式方法方面。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科普作品创作、基地建设、社会资源调动、应急避险演练等提出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二是继续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制定了《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指南》,规范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建设、认定和管理。三是定期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民众开展逃生避险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四是加强舆情分析和引导,印发《中国地震局舆情监测与处置联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舆情回应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舆论引导职责和任务,建立了覆盖地震系统的联动工作机制。新建涉震舆情研究室,开展全天候舆情监测跟踪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4.关于增强党的观念和党章意识方面。  地震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党章意识,增强党的观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12)针对直属事业单位党委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制度,压实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就巡视指出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党委,作出深刻检查,纠正问题,剖析根源,修订相关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3)针对一个省局党组违反规定设立派出机构和一个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等额选举党委委员的问题。一是要求该省局党组就巡视指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及时废止在下属单位违规设立的派出机构等文件,对党组成员、两委委员、全体支委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强化学习有关制度规定。二是对某事业单位党委换届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组织两委委员、全体支委集中学习研讨,提高思想认识,剖析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14)针对“党的建设缺失,一些党员党的观念淡薄”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全局系统进行全面部署,各单位各部门以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全会精神。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在职党支部完成4个专题学习研讨,局属单位和机关司室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374人次,局属单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1010人次。三是深入开展直属机关“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党员学习教育、严格组织生活、支部书记履职、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各党支部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开通“支部工作APP”,提升支部工作实效。四是召开地震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剖析地震部门党建工作存在的系统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加强系统党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五是组织全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剖析思想根源,举一反三,确保巡视整改全覆盖、无遗漏、取实效。  5.关于加强党组织建设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  地震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15)针对个别单位基层党组织弱化的问题。一是纠正某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就巡视指出的基层党组织弱化问题,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完成党支部换届,配强支部书记。举办新任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培训班,开展中层干部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科研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二是对某事业单位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情况进行调查,单位党委集体约谈全体支委,组织支部深入学习有关规定,调整配强支部书记和支委,完善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措施。三是对某事业单位党委未及时换届问题,责成该单位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启动换届工作。  (16)针对部分局属单位党组(党委)职责履行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调整中国地震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地震系统党建工作。27个局属单位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领导机构。编印《全面从严治党制度选编》,并在全系统推广使用。整改期间,各单位新制定党建制度71项、新修订62项。二是督导各省局制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各直属事业单位完善党委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党委)决策范围、权限、程序和要求,注意区分党组(党委)会议与行政会议的不同,强化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17)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   (1992年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通过,1994年第七次院士大会、1996年第八次院士大会、1998年第九次院士大会、2000年第十次院士大会、2004年第十二次院士大会、2006年第十三次院士大会、2008年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修订)   第一章 院 士   第一条 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第二条 院士的义务与权利   积极促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发展和应用,努力创新,做出成绩 提倡科学道德,维护科学精神,发扬优良学风,普及科学知识,起表率作用 积极培养人才,推动科学技术队伍建设 参加院士会议,承担中国科学院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任务 积极推动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国家科学技术重大问题的决策有建议权 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有推荐权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条 为维护老年院士的身体健康,在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以下简称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继续享有第二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享有资深院士津贴,但不担任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成员和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成员等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外籍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工作,自由参加院士会议。   第二章 院士的标准及选举程序   第四条 院士的标准和条件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第五条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各学部每次增选名额的分配,由院士大会的常设领导机构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确定。   第六条 院士候选人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推荐,不受理本人申请。   (一)院士直接推荐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推荐候选人限额不超过两名 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为有效。对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的推荐,仅适用此款。   (二)国内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按组织系统推荐候选人。此类候选人,必须经过其主管部门、中国科协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初选。   第七条 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选举。评审必须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   选举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各学部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应超过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当选,满额为止。选举结果分别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检查确认,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议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全体院士通报。   第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   第九条 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丧失科学道德,违背院士标准,有不少于5名院士书面提议,要求撤销其院士称号时,由其所在学部常务委员会受理并审议后,通过本学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可做出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做出此项决定时,参加投票表决的院士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赞同撤销其院士称号的票数不得少于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该项决定,需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查批准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第三章 外籍院士的标准及选举程序   第十条 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外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   第十一条 选举外籍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选举,每位院士推荐1名候选人,获得不少于5名院士的推荐为有效。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其选举工作与院士增选工作同年进行。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应超过院士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当选。 第十二条 外籍院士对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和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有建议权 可应邀出席中国科学院学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术活动 可获得中国科学院学部赠送的有关出版物。外籍院士不享有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权 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外籍院士在取得中国国籍后,可直接转为院士或资深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   第四章 学 部   第十四条 中国科学院学部,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现设数学物理学部、化学部、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地学部、信息技术科学部、技术科学部等六个学部。院士按其所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分别参加一个学部。学部的全体院士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 各学部分别从本学部的院士中,选举产生若干名常务委员,组成学部常务委员会,负责本学部的工作。学部常委会委员每届任期4年,可连任1届。学部常务委员会每届更换至少二分之一、至多不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   学部常务委员会推选学部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持学部工作和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主任、副主任的任期与常务委员的任期相一致。学部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批准任职。   第十六条 学部的职能   (一)受国家委托或根据院士的建议,组织院士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重大科学技术决策提供咨询,推动科学技术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接受委托,组织院士对重要研究领域、研究计划和研究机构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和指导。   (三)组织选举院士。   (四)开展学术活动,同国内外学术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   (五)在学部全体院士会议上,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各项职能、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五章 院士大会   第十七条 中国科学院院士大会,是中国科学院学部的最高组织形式。院士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一般于公历逢双年份6月的第一周举行。   第十八条 院士大会的职能   (一)审议常设领导机构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常设领导机构成员。   (三)制定和修订院士章程。   (四)决定学部的设置和调整。   (五)开展学术活动。   (六)提出重大建议。   第六章 常设领导机构   第十九条 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是由中国科学院院士组成的学部主席团(简称主席团)。主席团由中国科学院院长、负责学部工作的副院长、各学部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和经院士大会选举产生的若干名成员组成。中国科学院院长为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   院士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任期为4年,不连任。   聘请中国工程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和若干政府部门的负责人,为主席团顾问。顾问列席主席团会议。   第二十条 主席团设执行委员会,执行院士大会和主席团的决议,领导学部工作。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负责学部工作的副院长、各学部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执行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领导学部的重大咨询评议、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出版、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等工作。专门委员会由各学部常委会选举产生的若干委员组成。专门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4年,可连任1届。   第二十二条 专门委员会选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专门委员会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学部主席团批准任职。   第二十三条 执行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受执行委员会委托,负责学部的日常工作。秘书长可由非院士担任,人选由主席团执行主席提名,主席团通过并聘任。秘书长列席主席团会议和执行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的职能   (一)决定召开并主持院士大会。   (二)审议并决定提交院士大会的各项议案。   (三)聘请主席团顾问。   (四)批准各学部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五)聘任执行委员会秘书长。   (六)决定各学部增选院士名额。   (七)审议各学部增选院士的选举结果。   (八)确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名单。   (九)审查和批准撤销院士称号的决定。   (十)根据需要,决定设立跨学部的专门委员会。   (十一)院士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第七章 出版物、经费   第二十五条 中国科学院学部编印以下出版物:   论文集。刊载院士在院士大会、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和学部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宣读的学术报告。   学部年报。刊载院士大会和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决议、规章及学部的组织机构和活动大事记等。   咨询报告年报。刊载由学部组织、院士主持的对重大科学技术问题进行咨询的报告、建议等。   第二十六条 院士和学部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国家拨款,同时接受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除特别规定外,院士大会、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以及主席团会议和执行委员会会议,出席人数超过二分之一为法定人数,可作决议 决议在付诸表决时,以超过出席人数二分之一的多数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大会通过并发布实施,其修订亦同。   第二十九条 根据本章程可制定有关实施细则,经主席团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
  • 安恒公司正式加入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
    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4-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北京市水务局供水管理处处长胡波主持,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张萍、中国城镇供水协会会长李振东、北京市社团办的领导王杰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指示发言,对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成立2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绩予以肯定,并提出了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结合实际、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以提高首都北京的城市供水水平的更高要求,为首都发展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冯一谦理事长的《北京水协工作报告》、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张士军关于修改《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章程》的说明等重要议程和文件;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成员名单、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同时,为了发展扩大组织,促进北京供水事业的发展,依据协会章程和单位申请资格审核,北京安恒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正式批准加入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并担任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理事。(后附:北京市场城镇供水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人员名单、组成人员名单。) 大会还听取了宁瑞珠副会长关于《北京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情况通报》、石景山自来水公司、怀柔自来水公司代表的发言。 北京城镇供水协会的主要任务是:推进行业管理,组织供水企业之间的横向交流,为供水企事业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反映会员的愿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业务主管部门与企事业间联系的桥梁与助手作用,促进首都城镇供水事业的发展。 具体负责北京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工作,市水质监测网中心站和12区县个监测站,由北京市水务局供水处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主管,北京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是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承担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工作,有助于对供水水质进行更为严格的监测,更有力的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管理。负责执行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月26日公告批准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各供水企业的水质能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42项检测项目要求,各监测站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检测项目32项以上的检测能力。每年完成《北京市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评估报告》,《北京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工作总结报告》。 水是生命的源泉。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制约经济和城市发展的突出因素。节约利用水资源,是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安恒公司的业务定位就是以城市为核心,以城镇区域为尺度,综合水的自然循环、社会循环过程中水质分析监测为主要的业务工作内容,特别是围绕这城镇供水水质管理这个核心任务,从水务产业链上的水质分析仪器供应企业的角度来探索,我们遵循的原则是: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水质分析监测设备、方法和方案,保持与国外先进水平同步;结合中国实际创新地融合先进的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提供本地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提升我们客户的价值。 安恒公司加入城镇供水协会,认真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发挥企业优势,为水协工作加油,这将有利于安恒公司在城市供水行业更加广泛的联系,更加深入的沟通,我们非常珍视这个平台,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我们将以实际行动为北京城镇水协的工作做出我们的贡献。 附件: 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二OO七年六月五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共48人): 万众华、王浩、王文旭、王凤才、王宝录、王佩玲(女)、王振国、王慧峰、文剑平、叶超、冯一谦、田玉柱、付吉缄、宁瑞珠(女)、刘红(女)、刘广明、刘玉忠、刘永珍、刘宏光、刘宝春、刘明贵、刘轶峰、吕文才、朱东生、李克强、李春祥、李爱杰、张萍(女)、张士军、张玉芳、张京生、张明江、张春生、杨飞、杨春玲(女)、吴建平、迟建华、陆跃明、金凤泉、郎同林、胡波、胡淑彦(女)、贺玉海、徐维浩、高福金、符强、常志来、韩少忠。 注:48个代表,代表41个会员单位,选举产生48位理事。 北京市城镇供水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人员建议名单 (二OO七年六月五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理事长:冯一谦 副理事长:(6人): 张萍(女)、徐维浩、宁瑞珠(女)、刘广明、刘宝春、王宝录 监事长:张士军 秘书长:王佩玲(女) 副秘书长:胡波、吴建平 工作机构及负责人 秘书处:主任:傅晓兵 科技工作部:主任:刘春宝 企业管理工作部:主任:王振国 节水工作部:主任:刘红(女) 水质工作部:主任:樊康平 副主任:张建华(女) 安恒市场部
  • 段宇宁成功当选国际计量委员会委员
    3月8日,经全体国际计量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段宇宁成功当选为新的国际计量委员会委员,成为我国第三位担任该职务的专家。   国际计量委员会是国际米制公约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现任主席由德国国家物理技术研究院(PTB)院长担任,其他17名成员分别来自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美国等。我国于1976年加入国际米制公约组织,王大珩院士在1979~1993年期间担任国际计量委员会委员,是担任该职务的第一位中国人。高洁院士于1993年至2009年期间担任该委员会委员。   2009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向国际计量委员会推荐段宇宁作为国际计量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今年3月8日,根据《米制公约》及其附则的规定,举行了国际计量委员会新委员的选举。经投票表决,段宇宁成功当选,成为我国第三位国际计量委员会委员。   段宇宁当选国际计量委员会委员,保持了我国在国际米制公约组织领导机构中的地位。这也是自我国加入米制公约组织30多年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首次承担该组织领导职务。   段宇宁简介:   段宇宁 博士、研究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兼副院长,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家质检总局“优秀中青年专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热能工程。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第8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和亚太计量组织颁发的技术服务奖。
  • 换届选举!“吉林省第十二届电子显微学会议”在吉林大学成功举办!
    2019年4月20-21日,由吉林省电镜学会主办的“吉林省第十二届电子显微学会议”在长春市吉林大学南岭校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期间进行了吉林省电镜学会组织领导机构换届、电子显微学及最新技术和应用发展交流。吉林省第十二届电子显微学会议本次会议开幕式由上届吉林省电镜学会理事长崔丽教授致开幕词,并主持了新一届电镜学会组织领导机构的换届选举。新一届吉林省电镜学会理事长由吉林大学郭作兴教授担任,副理事长由吉林大学张伟教授、李艳茹教授、长春工业大学吕威教授、东北师范大学邢艳教授担任,学会秘书长由吉林大学韩双教授担任,副秘书长分别由吉林大学姚立、郑伟研究员担任。吉林省电镜学会上届理事长崔丽教授(左)和新任理事长郭作兴教授(右)TESCAN作为此次会议特邀厂商,出席并带来了“TESCAN微分析综合解决方案”的精彩报告,并重点分享了TESCAN“All In One 综合显微分析平台”近年来在显微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客户应用成果。目前,电子显微分析的主要发展方向是提升电镜的高分辨能力、原位观测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TESCAN作为全球知名的电子显微仪器制造商,开发创新了很多独有技术,能够提供完善的微分析综合解决方案。对于高分辨能力,TESCAN 开发、应用了静电-电磁混合透镜、电子束无交叉、透镜内和样品表面电子束减速等多种技术,以及高性能的镜筒内和镜筒外探测器等,实现了形貌和成分图像的高分辨观测能力。对于原位观测能力,TESCAN 设计了大空间的样品室,承载力强大的样品台,并能够实现包含超高真空、低真空、饱和水蒸气等多种分析氛围,既满足了样品外部工作环境的严苛条件,并尽可能减小了氛围对仪器正常工作的影响 。对于综合分析能力,TESCAN创新开发了SEM-Raman、FIB-SEM-TOF-SIMS等一体化联用技术,将电镜的分析应用拓展到更多领域。TESCAN独特的样品室结构和精细的扩展接口位置设计,也使得TESCAN电镜平台能够兼容各种分析附件,并保证各分析附件高性能工作,实现样品的微观综合分析。TESCAN市场部马耀娇女士精彩会议报告会议期间,来自吉林省的各位专家和老师与TESCAN中国公司的工作人员积极互动,展开了热烈的交流。感谢这个平台和交流机会,TESCAN将持续保持创新和对电镜应用技术的不懈钻研,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综合解决方案!参会人员合影
  • 2008年度北京电子显微学年会成功召开
    2009年1月13日,由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电镜分会主办的北京市电子显微学年会在北京北科大厦三楼报告厅准时召开。会议由国家生物医学分析中心、北京市电镜学会张德添理事长主持,与会人数约150人。   会议旨在推动北京及周边省市电子显微学在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的发展和应用研究,促进电子显微学工作者的学术交流、提高电子显微仪器应用技术水平。   会议邀请了来自北大、清华、物理所以及北师大等各单位多年从事电子显微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做了电子显微学最新进展和应用的精彩报告 日本电子、蔡司、岛津、牛津以及天美等各电子显微仪器厂商和代理商也派出专家就各自最近推出的仪器、技术创新等方面向观众做了详细介绍。   电子显微学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在生物、细胞、病毒等科研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电镜实现了直接观察单细胞、合金中的相分布,在解析蛋白质晶体结构、纳米晶结构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除了能够得到物质的显微像,还可以得到物质电学、力学、以及在外场作用下材料微观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配置球差校正器后,可明显提高透射电镜的分辨率。   大会现场 MT 武玉峰:MT-your total sample preparation solution provider EDAX 雷运涛:“EDAX成分结构一体化微观分析技术”  清华大学 朱静:我国第一台300Kv像差校正透射电镜落户清华大学   天美 罗琴:日立新型冷场发射扫描电镜SU8000   FEI 陈寒元:FEI电镜新技术介绍(ETEM、冷冻电镜等)   中科院物理所 段晓峰:应变硅半导体器件中应变的会聚束电子衍射研究   科扬 庄殷周:Gatan电镜附件最新产品的介绍   日本电子 孙莉:日本电子透射电镜最新进展   岛津公司 耿珂:岛津最新显微仪器研发进展   欧品 黄江汉:TESCAN扫描电镜新技术与新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 郑东:冷冻电镜技术及其应用   NanoMEGAS 阎兆旺:定量电子衍射技术及其在纳米材料结构分析中的应用   牛津仪器 焦汇胜:牛津仪器纳米分析技术的最新进展—大面积能谱探测系统X-Max   卡尔蔡司 唐圣明:蔡司电镜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北京大学 何其华:我国第一台荧光相关光谱和双光子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落户北京大学医学部   年会还设置了仪器公司展台,此次参展的厂商有日本电子、中科科仪、中兴百瑞、上海品欧等17个厂家。 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简介:   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是北京地区分析测试行业专家自愿组成的学术团体,其宗旨是团结组织北京地区分析测试行业工作者,促进分析测试行业技术的普及、推广、繁荣和发展,提高社会成员的科学素养,促进人才的成长,发挥分析测试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和高、新技术创新中的作用。   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于1980年在北京成立。 学会的领导机构组成,采用民主选举办法。学会成立至今,共选举产生过四届理事会,高原、季延寿、刘培温、丁辉等人担任过学会理事长。2006年换届后由刘清珺担任理事长,现会员人数为800余名,业务主管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理化分析测试技术学会现由色谱、质谱、波谱、光谱、电镜五个专业委员会和仪器商会组成,学会领导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组织领导学会的各项工作。理事会每二年改选一次,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行使理事会的职责。理事会设立秘书处处理日常工作。
  •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10月13日,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于江苏苏州召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薛一平、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轮值理事长向晓波、汪力成以及业界200多名会员代表到会。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等,投票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按会议议程,举办七届一次理事(扩大)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专职副理事长、副理事长,讨论通过了相关提案,决定设立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代理商会分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食品安全快检专业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82px" title=" 现场一.jpg"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e21a888c-41fa-4fe0-944b-615e537a4aac.jpg" width=" 600" height=" 282"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现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汪力成.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c099342c-4b65-4c67-8e14-e4a259bda9ea.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汪力成主持大会 /p p   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由行业协会六届轮值理事长汪力成主持。薛一平宣读《关于同意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换届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候选人,以及换届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薛一平.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2c17e937-4425-4a2f-847c-dea854530cf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薛一平宣读《关于同意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换届方案的批复》 /p p   大会表决通过向晓波所作《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含三个部分的内容:近几年行业发展基本情况,六届理事会工作回顾,七届理事会工作设想的建议。报告中谈到,仪器仪表行业传统优势产品发展平稳,以智能电表为代表的供应用仪表、光学显微镜为代表的光学仪器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较大进展。行业整体实力提升,为“十三五”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但是,影响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的主要问题和瓶颈依然严峻。工作报告中呼吁,重点关注中国制造2025,尤其是智能制造将作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 以及关注重点领域(如能源、军工、质检等)、互联网时代等。第六届理事会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协会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为主线,以适应新变化、新要求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改进、提高协会的工作质量,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工作任务。报告为第七届理事会的工作提出10点设想和建议,如:继续强化信息工作、努力参与行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大力支持分支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向晓波.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15e6aea3-3c36-4069-8376-4f6576e4b6bd.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向晓波作《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p p   大会表决审议通过了李跃光所作第六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等。大会表决通过闫增序向大会提交《协会章程(修改草案)》、《会费交纳标准(修改草案)》等。按大会程序,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了175位理事单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闫增序.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fee3ebf1-a48a-4449-b852-4e1d86b1f57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闫增序提交各项修改草案供大会审议表决 /p p   随即,按议程召开中国仪器仪表行业第七届一次理事(扩大)会议(以下简称一次理事会)。首先,李跃光向会议代表作理事会领导机构建议组成情况说明及组成人员人选简介 然后,按程序,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吴朋为理事长、李跃光为专职副理事长,以及于海斌等25名副理事长。吴朋提名李跃光担任秘书长,提名聘请原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向晓波、汪力成担任七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均获与会理事代表审议通过。秘书长李跃光提名郑朝松、高力伟出任理事会副秘书长,获大会审议通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82px" title=" 现场二副本.jpg"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87e9b241-909f-4eb2-bb6d-ee1672712531.jpg" width=" 600" height=" 282"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第七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参加一次理事会 /p p   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名单如下: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理事长: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吴朋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strong 专职副理事长: /strong 李跃光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strong 副理事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于海斌、王学信、王宗辉、毛磊、任红军、庄庆伟、刘龙管、刘庆宾、许大庆、李源、张明远、陈吉文、欧阳劲松、金建祥、钟琼华、宣瑞国、姚纳新、贺剑锋、徐洪海、殷卫宁、高玉清、高明璋、郭峻峰、彭震中、曾艳丽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strong 秘书长: /strong 李跃光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strong 副秘书长: /strong 郑朝松、高力伟 /span /p p   此外,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代理商会分会”议案》、《关于设立“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食品安全快检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分支机构负责人议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吴朋.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4db35a20-40a7-4371-8d7a-55b2c24bdf6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第七届理事长吴朋发言 /p p   吴朋代表第七届理事会发言,对向晓波和汪力成领导下的第六届理事会所作大量工作,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良好服务,致以深切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未来,第七届理事会将发扬行业协会的优良传统,为会员单位、用户竭诚做好服务,促进全行业的发展 积极发挥好新一届理事会理事长联席办公会议的作用,促进会员企业主动参与协会工作,使协会的各项工作更加切合会员单位的需要,行业协会愿意为每一个会员企业的成功添砖加瓦。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理事长单位,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行业协会的各项工作,与同行业兄弟单位不断加强联系,为开创行业协会工作新局面、推动行业新发展、努力实现新贡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李跃光.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0/insimg/9743ffd9-6bae-4be6-a898-e636426f679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第七届理事会专职副理事长、秘书长李跃光 /p p & nbsp /p
  • 热烈祝贺坛墨质检成功加入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并担任会员单位
    热烈祝贺坛墨质检成功加入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并担任会员单位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是由各级环境监测部门、环保科研机构 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发起组成,经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民政 厅(社证字第[22309]号)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的 宗旨是致力于沟通会员与政府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同 时,协会将积极传递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范 行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本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进步和 产业发展,协会将竭力为环境污染的整治事业服务,为会员单位 的发展服务。协会在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指导下开 展工作,设有理事会、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理事会 是本会的领导机构,理事会组成人员由浙江省各级环境监测中心 (站)领导等出任。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 的若干意见》,2019年本会将特别邀请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斐 然的企业成为本会会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本会会员,以共谋 环保大业。
  • 国家民用直升机技术研究中心将落户景市
    3月17日,记者从江西省科技厅获悉,国家民用直升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落户我省景德镇,目前研究中心的筹建工作已经开始,届时,我省将成为国家民用直升机的研发、转化和推广项目的重要基地。   3月初,江西省科技厅、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在我省召开协调会,就筹建国家民用直升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准备工作进行研究。景德镇市科技局、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南昌航空大学、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据悉,此次会议根据科技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就筹建国家民用直升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准备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并作出了具体工作安排。要求依托单位尽快成立中心筹建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确保中心筹建工作顺利进行。相关人员要抓紧撰写中心项目建议书,充分说明民用直升机产业的地位和作用,设施设备条件,以及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同时,明确中心组建期间及组建后的研发、转化和推广项目,加强技术领域之间合作、交流和服务。
  • 河北省半导体产业联盟在石家庄成立
    5月31日,河北省半导体产业联盟成立大会在石家庄举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半导体领域国家级行业组织发来贺信。副省长胡启生出席活动并致辞。  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半导体产业联盟选举办法》《河北省半导体产业联盟章程》,选举产生河北省半导体产业联盟领导机构,中国电科13所所长卜爱民当选河北省半导体产业联盟理事长。河北省半导体产业联盟由河北省半导体领域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省属高校、基地园区、投融资机构组成,致力于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桥梁,汇聚联盟和国内外半导体领域资源,促进产业链各环节交流合作,优化产业生态环境,以突破半导体前沿技术为目标,推动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努力打造半导体产业发展高地。  会上,省工信厅分别与第三代半导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珠海庞纳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鹿泉区政府、正定县政府分别与河北省数字经济联合会、河北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及部分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鹿泉区政府、正定县政府分别围绕鹿泉经济开发区、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作招商推介,并与参会企业对接洽谈。
  • 《中国工程院章程》
    《中国工程院章程》   (二OO八年十月全体院士通信表决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组织研究、讨论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关键性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报告和建议   2.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接受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对重大工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咨询   3.促进全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团结与合作,推动我国工程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才成长   4.组织开展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参加相应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际学术活动   5.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先进科学文化,维护科学道德尊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第二章 院 士   第三条 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院士由选举产生。   第四条 院士的标准和条件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五条 院士的义务和权利   积极促进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努力创新,不断作出成绩 提倡科学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优良学风,起表率作用 积极培养人才,推动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 参加工程院及学部的活动,承担工程院及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任务,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对国家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决策有建议权 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有提名权 在院士会议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六条 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自由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享受资深院士津贴。   第七条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工程院主席团决定。每次的增选院士名额,由中国工程院主席团讨论决定。   第八条 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名:   1.本院院士可直接提名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提名候选人数不超过两名 获得不少于本学部三位院士提名的候选人为有效。   2.各有关工程科学技术研究、设计、建造、运行机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企业等,可按规定程序并经过民主推荐和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后,提名候选人。   对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的提名,按本条第一种途径进行。   不受理本人申请院士候选人。   第九条 对候选人的评审和选举由各学部组织院士进行。选举时,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学部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 获得赞同票等于、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依次当选,满额为止。不选举已故专家、学者为院士。   选举结果经院主席团审议批准,书面向全体院士通报并正式公布。   第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   第十一条 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可依据以下程序撤销其院士称号,即:有不少于五位院士书面提议,或者经学部常委会、主席团提议,要求撤销其院士称号,经其所在学部常务委员会调查核实,进行审议后,由本学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 参加投票表决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学部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赞同撤销其院士称号的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可作出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此项决定,经院主席团审查批准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第十二条 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院主席团会议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第三章 外 籍 院 士   第十三条 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学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贡献或在促进我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国际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   第十四条 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必须获得不少于五位院士的提名。每次增选,每位院士至多可提两名候选人。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达到或超过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 获得赞同票达到或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者当选。   第十五条 外籍院士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和本院工作有建议权 可应邀出席本院及学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术活动,可获得本院赠送的出版物。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   第十六条 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   第四章 院 士 大 会   第十七条 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是中国工程院的最高权力机关。院士大会每逢公历双年份6月举行。   第十八条 院士大会的职能   1.审议并批准工程院的工作报告   2.制定和修订《中国工程院章程》   3.决定学部的设置与调整   4.选举院长、副院长及若干名主席团成员   5.开展学术活动,讨论重大工程科学技术问题   6.讨论、审议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提出的其它议题和议案。   第五章 常设领导机构   第十九条 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是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简称主席团)。主席团由院长、副院长、当然成员、各学部主任和若干名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成员组成。院长为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   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主席团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每次至少应更换其中二分之一的人数。   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主席团顾问。顾问列席主席团会议。   第二十条 主席团的职能   1.决定召开并主持院士大会   2.审议并决定院士大会议程和议案   3.决定聘请主席团顾问   4.审定学部名称及其相应的学科归属   5.批准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主任、副主任任职   6.任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7.决定增选院士的名额,审议、批准院士选举结果   8.讨论并投票表决确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   9.审查和批准撤销院士称号的决定   10.讨论并通过工程院发展规划、工作纲要及经费预决算报告   11.根据需要,决定设立跨学部的常设或临时性的专门委员会   12.院士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能。   第二十一条 工程院设立院常务会议制度,研究、贯彻和执行院士大会及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和决定。院常务会议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必要时请学部主任出席。院常务会议不定期举行。   第二十二条 工程院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院长为法定代表人。工程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院长负责全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院长、副院长由院士大会在本院院士中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院长、副院长离任后,可在主席团内任一届当然成员。   工程院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院内办事机构的工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可由非院士担任,由院长提名,经主席团通过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主席团会议。   工程院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承办日常工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可设立二级机构。   第六章 学  部   第二十三条 根据工程科学技术的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学部。   院士按其专业,固定参加一个学部的活动,也可应邀或根据自己的兴趣参加其他学部的有关活动(工程管理学部的首批院士除外,为跨学部的院士)。   学部的全体院士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 学部的设置与调整由院士大会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达到或超过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有效 获得赞同票达到或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时,可作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学部全体院士会议选举11至15名常务委员,组成学部常务委员会,负责本学部工作和主持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学部常务委员会每次换届至少应更换三分之一的成员。   学部常务委员会从本学部常务委员中,推选学部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必要时可设常务副主任。   学部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主席团批准任职。   第二十六条 学部的职能和任务   1.根据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结合本学部特点,组织院士开展咨询、评议工作,提出报告和建议   2.根据国内外发展趋势,组织对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发展动态和研究报告   3.接受委托,组织对相关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调研、评议和咨询   4.开展学术活动,举行学术会议   5.组织院士增选工作   6.在学部全体院士会议上,审议学部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二十七条 根据需要,学部内可设立专业组。   第七章 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为加强工程院某一方面的工作,设立跨学部的专门委员会,组织研究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事项、承担主席团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九条 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成员由院常务会议和各学部推荐的相关院士、专家组成,由主席团批准任职。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可连任一次。   第八章 出 版 物   第三十条 编辑出版反映和介绍有特点的科学技术进展与成就的出版物 编印院及学部组织的有关咨询建议、研究报告等。   第九章 经费和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工程院的经费来源由国家拨款,也接受国内外组织、团体及个人捐赠。   第三十二条 工程院实行一级财务核算,每年度向国家财政管理部门报预决算。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中、外知名人士,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四条 除有特别规定外,院士大会、主席团会议及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人数超过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为法定人数,可作决议 决议在付诸表决时,以超过参加表决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多数通过(包括与会表决和使用传真、信函等方式表决)。   第三十五条 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由主席团批准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中国工程院主席团。
  • 中国科协“八大”闭幕 韩启德连任中国科协主席
    韩启德连任中国科协主席 邓中翰等16人当选中国科协副主席   韩启德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5月3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宣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医学专家韩启德当选连任中国科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作为重要议程之一,中国科协“八大”期间选举中国科协新一届领导机构,共产生中国科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380名,冶金专家、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干勇院士等53人当选中国科协常委,中国工程院院士、微电子学、大规模集成电路及系统专家邓中翰等16人当选中国科协副主席。   中国科协官网显示,韩启德1945年7月生,浙江慈溪人,曾任北京医科大学心血管基础研究所所长、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副校长兼医学部主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中国科协会副主席等职。
  • 国家实验室必须具备这五大基本特征
    p   ■白炎 /p p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要加快建设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创新基础平台,并将国家实验室定位于体量更大、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聚集国内外一流人才的高地,成为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的重要载体。他强调国家实验室应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瞄准国际科技前沿,通过组织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协同攻关,形成代表国家水平、国际同行认可、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的科技创新实力。 /p p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地阐释了国家实验室的目标、定位、方向、发展模式与路径,广大科技工作者备受鼓舞。但如何谋篇布局,将党中央的关怀和殷切期望转化成中国科技界的新局面,转化成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正考验着中国科技界的胸怀、智慧与战略眼光。 /p p   目前,关于国家实验室的建设方案,可谓众说纷纭。笔者认为,一切讨论应该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应该准确把握中国科技发展的客观现实,应该勇于打破“条条框框”和“坛坛罐罐”,从最有利于国家发展的高度,来思考国家实验室建设的原则性要求与具体的运营举措。 /p p   首先应该明确,作为国家实验室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特征: /p p    strong 战略性: /strong 国家实验室必须服从国家战略性的科技目标,一方面要通过重大科技创新以实现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解决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两张皮”等根本性问题 另一方面,要集中在事关长远和根本的核心科学领域,作出关键性的、里程碑式的科技贡献,担当大国责任,维护大国尊严。 /p p    strong 引领性: /strong 国家实验室必须指引国家科技发展方向,必须引领未来产业结构与模式,必须带领国家科技体系的各路大军协同创新与共同发展。最紧迫的战略性需求、最核心的科学问题、国际一流的团队、最相适应的科技体制与科研条件,要在国家实验室实现融合。 /p p    strong 整体性: /strong 在保障每个国家实验室运营自主性的基础上,加强国家实验室的整体性,形成协同攻关能力,从而强化示范与引领的作用。这其中,应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的作用,建立国家实验室领导组织,独立于国家任何行政机构。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应着眼于服务的功能,协调好国家实验室与国家现有科技力量的衔接,并根据国家实验室的发展需要,重新梳理和优化国家科技发展的战略规划、制度体系与科技力量总体布局。 /p p    strong 法理性: /strong 国家实验室对于我国来说,还是一个新鲜事物。需要通过立法来固化国家实验室作为创新基础平台引领者的地位,避免在混乱的竞争格局中丧失定位与目标。与此同时,以立法来保障国家实验室的运行,也是规范各类科研群体职责的重要契机,我国依法治理科技发展的程度和水平也将借此实现跨越性发展。 /p p    strong 继承性: /strong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不可能“重打锣鼓另开张”来建设国家实验室,应该继承现有国立科技机构等的人才、科研保障条件和运行机制中的积极因素,以提升国家实验室建设与产出的速度与质量。国家实验室的建设,不应是白手起家,而应是凤凰涅槃。 /p p   如果坚持国家实验室的上述基本特征,其建设和运营的基本思路也就自然清晰了,可以形象地概括为“国家出钱、部委点菜、国立科研机构提供厨房、募集的国际领先团队掌勺、社会公众品尝打分”。这其中涵盖着建设什么、怎么建设和怎么运营等几个重要问题。 /p p   实现国家意志,是国家实验室建设的根本要求。为了有效达成这一目的,必须审慎确定建设的领域。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防部等部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建设国家实验室的优先领域,并由党中央和国务院研究决策。不受现有研究体系的羁绊,不受现有势力与利益格局的左右,避免矬子里拔高个、新瓶装老酒、穿新鞋走老路。国家意志是硬性约束,在勇于“破”的同时,更要提升“立”的决心与信心,对于国家发展的急所,没有条件,创造条件 没有人才,引进和培养人才 没有合适的体制机制,创造新的体制和机制。 /p p   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实验室建设模式,是国家实验室成败的关键。科技发展的中国特色,从经验和传统来说,我们有成功运营世界上最大体量国立科研机构的经验、有“两弹一星”等通过集中攻关快速取得重大科技突破的辉煌成就、有通过改革开放实现科技快速发展的道路自信 从困难和不足来说,我国科技陷入大而不强的发展瓶颈,科技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驱动力不足,科技治理格局相对混乱。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要更快、更好地建设国家实验室,首先要依托现有国立科研机构的大型、先进科学装置与大集群科技创新的管理模式等,高起点发展。在此基础上,“腾笼换鸟”,着力建设学科交叉融合、国际一流、高度流动性的国际化团队。在团队的构建上,应采用国际先进经验——“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即以职业管理人员和高级支撑人员为固定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价格,按照实验室目标与方向,全球招募合同制的科研人员和团队,并适时更新实验室负责人、方向与团队。国家实验室依托的国立科研机构,应该拿出资源,充当新旧体制之间的“适配器”,协调国家实验室的用人新机制与我国现行人事制度之间的冲突,消除高水平科技团队的后顾之忧。至于国家实验室的运行与科研经费,可以5年为一个周期,打包向国家财政集中申请,国家实验室全职人员不再牵头申请其他渠道国家科研经费。这样既保证了国家实验室科学家的目标和精力集中,又可促进国家实验室与其他创新单元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 /p p   科学的评估评价是国家实验室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实验室的评价,应是相对长周期的、科技战略诊断类的评价。其中,以定性评价为主,重点关注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对于国家实验室的满意程度,而以定量评价为辅,委托权威的科技智库,对国家实验室所在领域的国际地位进行计量分析。依据评价的结果,国家实验室领导机构作出实验室、研究方向和资源的调整决定。在具体的定性评价方案上,各个国家实验室的评价,应以相关部委牵头,组织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社会公众、科技管理专家等进行评价 国家实验室作为一个整体,应由国家实验室领导机构负责人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工作汇报,并据此审定下一个周期的经费预算。这样的评价,有利于跳出科技圈内的自说自话,国家实验室必须直接对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负责任。 /p
  • 中科院通过院士章程修订稿 改革院士遴选退出等机制
    中科院大会6月12日表决通过新章程。在院士遴选方面,新章程取消了一些机构的推荐资格,增加了全体院士投票终选环节。新章程还规定:当院士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 特别严重的撤销院士称号。   《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自1992年制订后,经过7次修订。此次修改前,2008年版本的章程曾规定:国内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可以推荐候选人。此次这一条被删去 还新加了规定:新当选院士由具有投票权的全体院士投票产生。   另外,旧版本章程规定:&ldquo 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丧失科学道德,违背院士标准,有不少于5名院士书面提议,要求撤销其院士称号时,由其所在学部常务委员会受理并审议后,通过本学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可做出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做出此项决定时,参加投票表决的院士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赞同撤销其院士称号的票数不得少于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该项决定,需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查批准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rdquo   新章程中,这一条被修订为&ldquo 当院士个人行为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严重不端、严重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劝其放弃院士称号。上述情节特别严重的,以及危害国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的,撤销其院士称号。&rdquo   中科院表示将依据新的章程修订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据中科院介绍,从当前实际情况看,院士称号的学术性、荣誉性受到了复杂的外部因素的影响,院士增选也受到非学术因素的干扰。这次修订主要涉及原章程的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内容。修订意在为改革院士遴选制度、优化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健全退出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 热烈庆祝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北京排水协会会员单位
    热烈庆祝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北京排水协会会员单位!北京排水协会是由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水务局,同时接受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北京排水协会于2007年6月正式获准成立。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国家环保产业大政方针和政策为指导,积极服务政府和会员单位,沟通会员与政府及社会的联系,起好桥梁纽带作用;收集排水行业信息,积极参与北京排水行业政策法规的编制、修订和排水设施建设发展及技术路线方案选择研讨;传播交流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研讨、培训和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维护会员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交流、促进全市排水企事业单位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为加快北京市排水行业发展。 目前,协会涉及了在北京城、郊区县注册经营的排水设施规划设计、运营管理、养护施工、大专院校、宣传媒体及排水设备生产销售等多个行业,所有制经济成分涵盖了国企、民营、合资、股份等多方面。协会现设理事单位和会长、副会长单位两级领导机构,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今后,随着协会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将按北京市社团管理有关规定适时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和数量等。随着首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备受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与协调中作用的紧迫性日渐显现。北京排水协会要立足北京水环境改善、水资源开发,在政府与会员单位之间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
  • 重磅!院士退出制度,定了!
    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为防止院士队伍中的不正之风,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效果显现。据不完全统计,已有6名院士被撤销院士称号。在2023年度院士增选过程中,候选人公示阶段取消存在违规问题的5名候选人资格,在院士大会期间处置涉及22名有效候选人的突发重大举报线索。为了改进院士遴选机制、维护院士称号纯洁性,2024年7月9日,《中国工程院章程》再次修订发布,明确了院士的增选机制和退出机制,具体如下:一、院士增选机制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主席团决定。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1)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2)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3)主席团可根据国家需要设置特别提名机制。不受理个人申请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组织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提交院士大会,由全体院士按20%差额无记名投票选出新增选院士。参加大会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本院院士提名。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按程序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二、院士退出机制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外籍院士如出现严重的科学道德或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等问题,由主席团审议,撤销其外籍院士称号。全文如下:中国工程院章程(2024年6月25日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修订通过)第一章&ensp &ensp 总则&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一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地开展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组织研究、讨论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关键性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报告和建议;&ensp &ensp &ensp &ensp 2.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接受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对重大工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咨询与评估;&ensp &ensp &ensp &ensp 3.促进全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团结与合作,推动我国工程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才成长;&ensp &ensp &ensp &ensp 4.组织开展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参加相应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际学术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5.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先进科学文化,维护科学道德尊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第二章&ensp &ensp 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院士由选举产生。&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五条&ensp &ensp 院士的标准和条件&ensp &ensp &ensp &ensp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六条&ensp &ensp 院士的义务和权利&ensp &ensp &ensp &ensp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遵守本章程;提倡科学精神,积极促进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努力创新,不断作出成绩;弘扬科学家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做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表率,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表率,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表率,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表率;积极培养人才,推动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参加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的活动,承担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与评估任务,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参与科普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对国家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决策有建议权;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有提名权;在院士会议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受有关待遇。&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七条&ensp &ensp 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八条&ensp &ensp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主席团决定。每次的增选院士名额,由主席团讨论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九条&ensp &ensp 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ensp &ensp &ensp &ensp 1.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2.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主席团可根据国家需要设置特别提名机制。&ensp &ensp &ensp &ensp 不受理个人申请院士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组织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提交院士大会,由全体院士按20%差额无记名投票选出新增选院士。参加大会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ensp &ensp &ensp &ensp 选举结果经院党组审核、主席团审议通过,报党中央、国务院备案,适时向全体院士通报并正式公布。&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一条&ensp &ens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二条&ensp &ensp 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三条&ensp &ensp 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第三章&ensp &ensp 外籍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四条&ensp &ensp 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学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作出贡献或在促进我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国际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五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本院院士提名。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六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和本院工作有建议权;可应邀出席本院及学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术活动,可获得本院赠送的出版物。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七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按程序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八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如出现严重的科学道德或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等问题,由主席团审议,撤销其外籍院士称号。第四章&ensp &ensp 院士大会&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九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是中国工程院的最高权力机关。院士大会原则上每逢公历双年份6月举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条&ensp &ensp 院士大会的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1.审议并批准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的工作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2.修订《中国工程院章程》;&ensp &ensp &ensp &ensp 3.决定学部的设置与调整;&ensp &ensp &ensp &ensp 4.选举院长、副院长及若干名主席团成员;&ensp &ensp &ensp &ensp 5.开展学术活动,讨论重大工程科学技术问题;&ensp &ensp &ensp &ensp 6.讨论、审议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提出的其他议题和议案。第五章&ensp &ensp 常设领导机构&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一条&ensp &ensp 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是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简称主席团)。主席团由院长、副院长、当然成员、各学部主任和若干名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成员组成。院长为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ensp &ensp &ensp &ensp 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主席团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每次至少应更换其中二分之一的人数。届中增补成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二条&ensp &ensp 主席团的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1.决定召开并主持院士大会;&ensp &ensp &ensp &ensp 2.审议并决定院士大会议程和议案;&ensp &ensp &ensp &ensp 3.审定学部名称及其相应的学科归属;&ensp &ensp &ensp &ensp 4.批准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主任、副主任任职;&ensp &ensp &ensp &ensp 5.任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ensp &ensp &ensp &ensp 6.决定增选院士的名额,审议通过院士选举结果;&ensp &ensp &ensp &ensp 7.讨论并投票表决确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8.审查和批准撤销院士称号的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9.讨论并通过中国工程院发展规划、工作纲要;&ensp &ensp &ensp &ensp 10.根据需要,决定设立跨学部的常设或临时性的专门委员会;&ensp &ensp &ensp &ensp 11.院党组和院士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立院常务会议制度,研究、贯彻和执行院士大会、主席团会议和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院常务会议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必要时请学部主任出席。院常务会议不定期举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院长为法定代表人。中国工程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院长负责全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院长、副院长由院士大会在本院院士中选举产生,并由国务院任命,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ensp &ensp &ensp &ensp 院长、副院长离任后,可在主席团内任一届当然成员。&ensp &ensp &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院内办事机构的工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院长提名,经主席团通过并任命,可由非院士担任。由院士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作为当然成员,参加主席团会议;由非院士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列席主席团会议。&ensp &ensp &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承办日常工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可设立二级机构。第六章&ensp &ensp 学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五条&ensp &ensp 根据工程科学技术的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学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六条&ensp &ensp 学部的设置与调整由院士大会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不少于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有效;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时,可作出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七条&ensp &ensp 学部全体院士会议选举11至15名常务委员,组成学部常务委员会,负责本学部工作和主持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学部常务委员会每次换届至少应更换三分之一的成员。届中增补委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ensp &ensp &ensp &ensp 学部常务委员会从本学部常务委员中,推选学部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必要时可设常务副主任。&ensp &ensp &ensp &ensp 学部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主席团批准任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八条&ensp &ensp 学部的职能和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1.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结合本学部特点,组织院士开展咨询、评议工作,提出报告和建议;&ensp &ensp &ensp &ensp 2.根据国内外发展趋势,组织对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发展动态和研究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3.接受委托,组织对相关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调研、评议和咨询;&ensp &ensp &ensp &ensp 4.开展学术活动,举行学术会议;&ensp &ensp &ensp &ensp 5.开展院士增选工作;&ensp &ensp &ensp &ensp 6.审议学部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九条&ensp &ensp 根据需要,学部内可设立若干专业组。第七章&ensp &ensp 专门委员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条&ensp &ensp 为加强对中国工程院某一方面工作的领导,设立跨学部的专门委员会,组织研究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事项、承担主席团交办的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一条&ensp &ensp 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成员由院常务会议和各学部推荐的相关院士、专家组成,由主席团批准任职。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可连任一次。届中增补委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第八章&ensp &ensp 出版物&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二条&ensp &ensp 编辑出版反映工程科技进展与成就、体现工程科技战略研究成果、弘扬院士科学家精神的期刊、书籍等出版物。第九章&ensp &ensp 经费和财务管理&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的经费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社会捐赠以及其他经费。&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按照国家财政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并纳入中央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定期向国家财政部门报告,同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第十章&ensp &ensp 附则&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五条&ensp &ensp 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中、外知名人士,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或奖励。&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六条&ensp &ensp 除有特别规定外,院士大会、主席团会议及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人数超过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为法定人数,可作决议;决议在付诸表决时,以超过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表决通过(包括与会表决和使用传真、信函等方式表决)。&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七条&ensp &ensp 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由主席团批准实施。&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八条&ensp &ensp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 重磅规定!院士退出机制明确
    2024年7月9日,为了改进院士遴选机制、维护院士称号纯洁性,《中国工程院章程》再次修订发布,明确了院士的增选机制和退出机制。笔者特别整理出重要概括信息供大家了解: 院士退出机制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外籍院士如出现严重的科学道德或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等问题,由主席团审议,撤销其外籍院士称号。 院士增选机制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主席团决定。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1)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2)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3)主席团可根据国家需要设置特别提名机制。不受理个人申请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组织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提交院士大会,由全体院士按20%差额无记名投票选出新增选院士。参加大会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本院院士提名。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按程序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原文如下:中国工程院章程(2024年6月25日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修订通过)第一章&ensp &ensp 总则&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一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地开展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组织研究、讨论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关键性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报告和建议;&ensp &ensp &ensp &ensp 2.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接受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对重大工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咨询与评估;&ensp &ensp &ensp &ensp 3.促进全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团结与合作,推动我国工程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才成长;&ensp &ensp &ensp &ensp 4.组织开展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参加相应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际学术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5.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先进科学文化,维护科学道德尊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第二章&ensp &ensp 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院士由选举产生。&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五条&ensp &ensp 院士的标准和条件&ensp &ensp &ensp &ensp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六条&ensp &ensp 院士的义务和权利&ensp &ensp &ensp &ensp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遵守本章程;提倡科学精神,积极促进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努力创新,不断作出成绩;弘扬科学家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做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表率,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表率,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表率,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表率;积极培养人才,推动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参加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的活动,承担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与评估任务,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参与科普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对国家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决策有建议权;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有提名权;在院士会议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受有关待遇。&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七条&ensp &ensp 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八条&ensp &ensp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主席团决定。每次的增选院士名额,由主席团讨论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九条&ensp &ensp 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ensp &ensp &ensp &ensp 1.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2.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主席团可根据国家需要设置特别提名机制。&ensp &ensp &ensp &ensp 不受理个人申请院士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组织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提交院士大会,由全体院士按20%差额无记名投票选出新增选院士。参加大会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ensp &ensp &ensp &ensp 选举结果经院党组审核、主席团审议通过,报党中央、国务院备案,适时向全体院士通报并正式公布。&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一条&ensp &ens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二条&ensp &ensp 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三条&ensp &ensp 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第三章&ensp &ensp 外籍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四条&ensp &ensp 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学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作出贡献或在促进我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国际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五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本院院士提名。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六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和本院工作有建议权;可应邀出席本院及学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术活动,可获得本院赠送的出版物。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七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按程序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八条&ensp &ensp 外籍院士如出现严重的科学道德或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等问题,由主席团审议,撤销其外籍院士称号。第四章&ensp &ensp 院士大会&ensp &ensp &ensp &ensp 第十九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是中国工程院的最高权力机关。院士大会原则上每逢公历双年份6月举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条&ensp &ensp 院士大会的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1.审议并批准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的工作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2.修订《中国工程院章程》;&ensp &ensp &ensp &ensp 3.决定学部的设置与调整;&ensp &ensp &ensp &ensp 4.选举院长、副院长及若干名主席团成员;&ensp &ensp &ensp &ensp 5.开展学术活动,讨论重大工程科学技术问题;&ensp &ensp &ensp &ensp 6.讨论、审议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提出的其他议题和议案。第五章&ensp &ensp 常设领导机构&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一条&ensp &ensp 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是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简称主席团)。主席团由院长、副院长、当然成员、各学部主任和若干名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成员组成。院长为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ensp &ensp &ensp &ensp 经院士大会直接选举的主席团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每次至少应更换其中二分之一的人数。届中增补成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二条&ensp &ensp 主席团的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1.决定召开并主持院士大会;&ensp &ensp &ensp &ensp 2.审议并决定院士大会议程和议案;&ensp &ensp &ensp &ensp 3.审定学部名称及其相应的学科归属;&ensp &ensp &ensp &ensp 4.批准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主任、副主任任职;&ensp &ensp &ensp &ensp 5.任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ensp &ensp &ensp &ensp 6.决定增选院士的名额,审议通过院士选举结果;&ensp &ensp &ensp &ensp 7.讨论并投票表决确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ensp &ensp &ensp &ensp 8.审查和批准撤销院士称号的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9.讨论并通过中国工程院发展规划、工作纲要;&ensp &ensp &ensp &ensp 10.根据需要,决定设立跨学部的常设或临时性的专门委员会;&ensp &ensp &ensp &ensp 11.院党组和院士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立院常务会议制度,研究、贯彻和执行院士大会、主席团会议和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院常务会议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必要时请学部主任出席。院常务会议不定期举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院长为法定代表人。中国工程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院长负责全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院长、副院长由院士大会在本院院士中选举产生,并由国务院任命,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ensp &ensp &ensp &ensp 院长、副院长离任后,可在主席团内任一届当然成员。&ensp &ensp &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院内办事机构的工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院长提名,经主席团通过并任命,可由非院士担任。由院士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作为当然成员,参加主席团会议;由非院士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列席主席团会议。&ensp &ensp &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承办日常工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可设立二级机构。第六章&ensp &ensp 学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五条&ensp &ensp 根据工程科学技术的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学部。&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六条&ensp &ensp 学部的设置与调整由院士大会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不少于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有效;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时,可作出决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七条&ensp &ensp 学部全体院士会议选举11至15名常务委员,组成学部常务委员会,负责本学部工作和主持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学部常务委员会每次换届至少应更换三分之一的成员。届中增补委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ensp &ensp &ensp &ensp 学部常务委员会从本学部常务委员中,推选学部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必要时可设常务副主任。&ensp &ensp &ensp &ensp 学部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主席团批准任职。&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八条&ensp &ensp 学部的职能和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1.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结合本学部特点,组织院士开展咨询、评议工作,提出报告和建议;&ensp &ensp &ensp &ensp 2.根据国内外发展趋势,组织对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发展动态和研究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3.接受委托,组织对相关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调研、评议和咨询;&ensp &ensp &ensp &ensp 4.开展学术活动,举行学术会议;&ensp &ensp &ensp &ensp 5.开展院士增选工作;&ensp &ensp &ensp &ensp 6.审议学部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ensp &ensp &ensp &ensp 第二十九条&ensp &ensp 根据需要,学部内可设立若干专业组。第七章&ensp &ensp 专门委员会&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条&ensp &ensp 为加强对中国工程院某一方面工作的领导,设立跨学部的专门委员会,组织研究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事项、承担主席团交办的任务。&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一条&ensp &ensp 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成员由院常务会议和各学部推荐的相关院士、专家组成,由主席团批准任职。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可连任一次。届中增补委员的任期,不计为连任次数。第八章&ensp &ensp 出版物&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二条&ensp &ensp 编辑出版反映工程科技进展与成就、体现工程科技战略研究成果、弘扬院士科学家精神的期刊、书籍等出版物。第九章&ensp &ensp 经费和财务管理&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三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的经费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社会捐赠以及其他经费。&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四条&ensp &ensp 中国工程院按照国家财政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并纳入中央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定期向国家财政部门报告,同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第十章&ensp &ensp 附则&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五条&ensp &ensp 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中、外知名人士,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或奖励。&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六条&ensp &ensp 除有特别规定外,院士大会、主席团会议及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人数超过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为法定人数,可作决议;决议在付诸表决时,以超过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表决通过(包括与会表决和使用传真、信函等方式表决)。&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七条&ensp &ensp 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由主席团批准实施。&ensp &ensp &ensp &ensp 第三十八条&ensp &ensp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 浙江投2.56亿新建及改造中小学实验室及专用教室
    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新建和改造3000个科学实验室、音乐教室和美术教室,确保到2013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验室和专用教室配备达标比例达到70%。   据了解,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通过实施“农远工程”和“书香校园工程”等着力改善学校的信息化环境和图书馆装备条件,为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了更好的实现教育强省的建设目标,满足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需求,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将投入经费2.56亿元,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有特色地建设科学实验室和音乐、美术教室,装备探究性、创新性等试验设备,促进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   其中,省级经费补助对象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包括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省级经费将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在各地自愿申报基础上,兼顾实际缺口数,并按照建设内容以科学实验室为主、补助对象以农村学校优先且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补助。   为了切实推进实验室和专用教室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地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与省专项资金配套的建设资金,加强对本地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提高项目综合效益。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和专用教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督导评估和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日常使用管理制度,引导学校按规定开足开齐开好各类特色课程,充分发挥实验室和专用教室的使用效益。
  • 吉林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吉林省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将其列为建设生态强省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标国家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立足吉林实际,明确了吉林省2025年具体目标。”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李伟华介绍。从开展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实施全过程治理、加强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实施方案》部署了14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任务分工和责任单位。坚持稳中求进,体现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十四五”期间以“打基础、建体系”为重点,紧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微塑料等开展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建立全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完善水、气、土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模式,构建责任清晰、链条完整、运转高效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分步实施,明确“筛、评、控”具体行动举措。第一步“筛”,开展化学物质调查监测和风险筛查,建立全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数据库,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第二步“评”,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等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评估,精准确定重点管控对象。第三步“控”,对重点管控对象实施源头淘汰限制、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综合管控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突出建机制、强基础、提能力,建立新污染物治理领导机构,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监测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加大资金投入和科技支撑力度,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 丹东市仪器仪表产业基地主题招商备受关注
    6月12日至13日,辽宁省市县两级对内开放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议在丹东市召开。副省长陈超英,省金融办主任葛乐夫、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周远波等出席会议,会议由省经济合作办公室主任董晓时主持。来自全省各市及44个县(市)的分管副市(县)长及招商局长出席会议。   丹东市委书记薛恒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力威代表丹东市在会上作主题发言。   会议通报显示,今年前5个月,辽宁省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已呈现出项目投资增速迅猛,金融环境良好,信贷资金充足,流动渠道畅通,汽车、建材、通用设备、农产品生产活动回升,市场信心明显恢复,地区消费市场活跃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各市在招商引资上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呈现出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大好局面。各市在主题概念招商上频出新招,狠下功夫,突破明显。   丹东市招商引资的做法和实绩,特别是仪器仪表产业基地主题概念招商的成果,引起与会者的广泛关注。截至5月底,丹东市招商引资在建项目总数434个,总投资额391.4亿元,到位资金82.6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的75%,同比增长104.3%。预计上半年全市将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8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98%。   从今年4月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基地项目的提出,到现在仅两个多月的时间,丹东市先后完成了仪器仪表产业基地的产业规划、基地建设规划,制订、出台了优惠政策,组建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常设机构,搭建了金融平台、融资担保平台和技术检测平台,加快基地基础设施建设,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已开工建设,辽宁仪器仪表学院业已奠基。同时,深入开展主题概念招商活动,通过驻地招商、领导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吸引了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几十家企业。   副省长陈超英在分析了全省今年以来经济形势,总结前5个月对内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后指出,各市要统一思想,把对内开放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抵御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发挥各地工业基础、人才储备、土地资源等优势,主动出击,吸引东南沿海等地区生产资料参与辽宁新型产业基础建设,为全省经济保增长做出新贡献。   陈超英强调,要加强招商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出一批能招商、会招商、善招商的专业队伍。要加强对招商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招商队伍的组织建设。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突出重点,树立典型,大力发展主导产业。要发挥主题概念招商的作用,加强公共平台建设。每个市都要力争确定2个以上招商引资主题概念,并完善发展措施,集中精力狠抓突破,以吸引同类企业集聚,形成集聚效应。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专业化的服务和良好的基础设施。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盯住一个企业、一个城市、一个产业,以点带面,以面带片,把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
  • 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召开企业科协成立大会
    8月22日上午,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方圆科协”)成立大会隆重召开。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张若光、副主席安群慧,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企事业部宋卫华部长,曾波科长,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创局副局长夏天,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廖辉、总经理秦家宝、副总经理汪天照等共同出席本次会议。 大会由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秦家宝致辞,秦总表示,科技研发人员和高技术人才是方圆环保的宝贵资源和重要的员工群体,方圆科协的成立是公司在创新驱动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快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安群慧代表市科协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协会批复文件》,大会通过了《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科协章程》,选举并产生了以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天照同志为主席的第一届方圆科协委员会领导机构。 会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创局副局长夏天肯定了方圆环保在仪器行业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和领先地位,并勉励公司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将学术交流和科学研发放在优先的地位,建设好"科技人员之家",要切实服务于方圆科协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科协核心科技人才的积极性,把建立院士工作站纳入议程,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协会活动。 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张若光对方圆科协的成立和第一届科协领导班子的当选表示祝贺,并希望方圆科协在市科协、区科创局的指导下,按照章程把科协的工作做好。同时张副主席表示科研投入成本高、周期长,他非常欣赏具有社会责任和民族情怀的实业家,很高兴看到中小民营企业投身国家创新发展的浪潮,方圆科协要团结带领广大的科技工作者跟党走,把科技创新文化传承好,努力发展成为开发区和武汉市科协的优秀示范科协组织。 最后,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廖辉对各位领导的莅临和提出的殷切希望表示感谢,并充分肯定了成立企业科协在调动公司全体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推进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出要以企业科协的成立为契机,弘扬“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建设民族高科技企业为目标,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 加强部门联动 做好饮用水监测和消毒
    本报讯 2013年夏季以来,洛阳市范围内持续高温少雨,10月12日,洛阳市气象台发布干旱红色预警信号,宣布洛阳市各县(市)达到重度干旱,本报曾就此事进行专题报道。21日,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局了解到,为有效、及时控制和消除干旱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市卫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抗旱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将完善专项预案,做好救灾防病各项工作。   完善专项预案,做好必需药品、器械储备   由于洛阳市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旱情,部分县区居民生活饮水受到影响。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避免水质污染、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洛阳市卫生局将建立专项预案。   根据洛阳市卫生局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救灾防病领导机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救灾防病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救灾防病预案,预案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和救灾防病工作体系,建立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做好各类必需药品、器械、物资的储备,加强疾病防控、检验检测等技术培训和实验室能力建设,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措施,迅速控制疫情。   加强部门联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洛阳市卫生局要求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民政、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高效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相关部门工作动态,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干旱灾害可能对公众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对于已经出现旱灾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多部门应对抗旱救灾防病联动机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和调整卫生应急响应级别,迅速有效落实各项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病措施。   做好饮用水监测和消毒是工作重点   当水源紧缺的时候,各种肠道传染病容易滋生。在此次加强抗旱救灾防病工作部署中,做好饮用水监测和消毒是重点工作之一,各地卫生部门将做好水源水、集中式供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及自备井等临时性水源的卫生监测检验工作,指导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及运水、储水设施的卫生学处理和消毒工作,保障饮水安全。   此外,卫生部门将做好疫情的监测、收集、报告、预测工作 配合环保、水利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临时取水点的卫生学评价和选址选点工作,对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或取水点要求的,要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依法做好以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为主的卫生监督工作 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并计划组建专家队伍,深入灾区督促指导工作落实。
  • 贝克曼CTO陈永勤当选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院士
    2016年4月18日,丹纳赫公司贝克曼库尔特生命科学事业部首席技术官陈永勤博士当选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 (AIMBE) 院士,陈博士因在医学与工程学发现和创新领域作出的卓越贡献而荣誉当选。AIMBE是致力于医学与工程学发现和创新的全球领导机构之一,目前,该机构已完成对陈永勤博士的授聘。陈永勤博士  这是继该公司创始人 Arnold Beckman 和 Wallace Coulter 当选 AIMBE 院士以来,贝克曼库尔特公司第三位当选该组织院士的杰出科学家。  2012 年,陈永勤博士在中国创建了赛景生物科技公司 (Xitogen Technologies),专门研发具有变革意义的生命科学仪器。两年前,丹纳赫收购了赛景公司,自收购以来,陈永勤博士一直集中精力开发第一代新款仪器,即贝克曼库尔特CytoFLEX 流式细胞仪。  据贝克曼库尔特公司生命科学事业部细胞分析业务部副总裁兼总经理 Mario Koksch 介绍:“在陈博士的授聘仪式上,AIMBE充分肯定了CytoFLEX流式细胞仪在技术方面为生命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的杰出贡献,”由于采用颠覆性技术,CytoFLEX为荧光灵敏度设定了新的标准,使科学家们能够利用紫激光侧向散射功能强化纳米颗粒的检测,从而开辟新的研究领域。  谈到获奖感受,陈永勤博士说道:“能够得到AIMBE的肯定并当选这个伟大组织的院士,我感到非常荣幸,在研究中,贝克曼提供了大量先进的研究设备,不仅仅在流式细胞术领域,同时,还为我们创造了令人振奋和富有创新性的研究环境,使我们可以在研究中任意驰骋,探索医学和生物工程学的前沿技术。”  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 (AIMBE) 是一家非营利机构,目前拥有五万成员,汇聚了医学及生物工程领域最杰出的精英 (Top2%)。2016年4月3-4日,AIMBE于华盛顿美国国家科学院举行第 25届年会,会上为陈永勤博士举行了授聘仪式。  AIMBE 执行理事 Milan Yager 先生说道,“AIMBE 代表了医学和生物工程学研究的最强音,并倡导将研究成果惠及大众。陈永勤博士当选院士,是对他杰出科学事业的褒奖,也为进一步拓展他的研究成果在生命科学工程技术方面的影响提供了机会。”  陈永勤博士简介  陈永勤博士在中国出生长大,后获得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麻省理工学院物理化学专业的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被美国化学学会评选为当年最佳论文,并荣获1990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签名奖。毕业后,他担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化学学院的助理教授,并兼任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教授级研究员。  在伯克利工作期间,陈永勤博士创建了加州大学系统的第一个飞秒化学实验室,曾担任斯隆研究员,还荣获 Henry Dreyfus 青年发明家奖以及 NSF 美国总统杰出青年化学奖。之后,陈永勤博士加入贝尔实验室,现已拥有超过20项已获授权和待审批的美国以及国际专利。
  • 六部委拟制定药品招标国家标准
    计划年内或以六部委名义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暂定名,下称《规范》)正在小范围内非公开地征求意见。   《第一财经日报》在独家获取的《规范》中注意到:公立医院强制执行、提高质量要素权重过半,以及“禁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等内容被明确写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范》进一步提出,“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药品”和“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品种”等具备质量优势的药品品种将在分类时特别考虑。   推进加速   记者独家获悉,18日下午2时,国药、重庆医药股份、北医股份、九州通和广药、上药等国内六大医药商业公司,以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参加了针对《规范》的一场非公开讨论会 而在当天上午,由国内几家大医药工业企业参与的相同内容的讨论会刚刚在卫生部结束。   “其实,会上大部分人都觉得现行的招标效果不好,不如取消。”当日,参加讨论的某医药商业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便是6家企业,对一些问题仍有分歧,但总的来说,还是希望取消目前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医药行业18家协会甚至联合2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递交《关于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八条建议》,直指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诸种问题,并直接送达全国人大秘书处。   或许在这样的压力助推下,《规范》的出台开始加速。   “国家标准”   “现在看来,国家是想对招标采购设定一个大致的标准,也可以理解为一个框架性的‘国家标准’。”另一参会者向记者谈道。   记者看到,《规范》内有规定,“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牵头领导”,而其“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换言之,在国家标准的大框架下,《规范》仍然延续以往的思路,将细则制定的裁量权下放各地。   这一职能划分之外,《规范》对于“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表述也值得关注——作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它将承担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在内的各种药品、医用耗材等药械采购工作,而医疗机构也必须通过这一平台完成药品采购交易。   “我觉得可能会有点问题,大家当时在会上分析了这些年招标采购出现的问题,认为其中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政出多门,现在这份文件是否要延续以往的监管模式,怎样与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衔接,还是只涉及非基本药物部分,都还不明朗。”前述负责人说。   “春节前,就这个讨论稿我曾经和(卫生)部里的同志们讨论了整整5个小时,现在看来,还是涉及很多问题。”国内某著名医药物流专家在看过文件后认为,这次出台的文件更多的是对这几年政府主导和以省为单位招标采购工作的总结和概括,可行性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而对于这份招标文件和基本药物招标文件之间的关系,他告诉记者,基本药物是由卫生部基本药物司负责,而这次的《规范》是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牵头,本意设计上后者应该是不涉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的,但“将来也许还是会参考这个框架来开展基本药物的相关工作”。   强者受益   正在酝酿的《规范》也有诸多亮点。   “对于‘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有了明确的措施,比如明确提出循证原则综合评价药品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对国家专利、国家保密处方、原研和通过GMP认证的药品梯度定价等。”该负责人认为,此举将非常有利于产品结构调整和扶优扶强,有望扭转一直以来优势品种在招标过程中的颓势。   不仅如此,文件还规定,国家一类新药、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排名靠前的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的药品,以及临床具有制剂创新和生产工艺创新的药品,还有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企业的药品,都将在药品综合评价中有所考虑。   依此规定,国内各品种排名靠前企业、保密品种企业云南白药(000538.SZ)以及浙江海正(600267.SH)、华海药业(600521.SH)等积极认证、已经开拓国际市场的“外向型”企业,都将有望因此政策明显受益。   对于目前招标中价格考量过重,而忽视质量的倾向,《规定》明确:质量要素权重一般应不低于总分的50%,服务和信誉权重不超过总分的30%,并建立企业申诉机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代表全程监督。
  • “没细看学术材料”凸显院士推荐须改革
    4名院士推荐人联名致信中科院要求对王正敏予以除名&rdquo 一事引发公众关注。此前,王正敏被其学生举报&ldquo 学术造假&rdquo ,被媒体指责&ldquo &lsquo 克隆&rsquo 国外人工耳蜗&rdquo 。日前,中科院已经作出回应:事件正在调查中,将严格按有关程序处理。   在这一事件中,令人吃惊的是,作为推荐人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刘新垣、姚开泰等人坦承,均表示&ldquo 自己审查不严,应对当时过失承担责任&rdquo ,&ldquo 没细看学术材料&rdquo 、&ldquo 过分相信了复旦大学&rdquo 。这些院士推荐人坦承自己的过失,勇于承担责任,当然值得人们赞赏,但是,由此暴露出院士推荐的随意性却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忧虑。   按照相关规定,院士的选拔有严格规定,首先要由3名以上院士或者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组织推荐候选人,再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选举,最后选举结果分别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检查确认,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议批准。但是,貌似严格的选拔程序,在推荐候选人这第一道关口就失守,相关推荐人连学术材料也没有细看就贸然推荐,接下来各道关口失守,也就顺理成章了。   近些年来,与院士相关的丑闻不断,院士抄袭、烟草院士罢免、准院士贪污、院士走穴等闹剧轮番上演。与院士相关的改革势在必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提出,要&ldquo 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rdquo 。但从王正敏事件则看出,改革首先要做的,是必须从推荐程序上着力改革,把好第一道关口。   首先,无论院士推荐还是组织推荐,在推荐理由中,除了写明候选人达到了院士的条件,具有相关的学术成果外,还必须说明他的这些学术成果不存在学术造假、抄袭或者不规范的现象。而说明该候选人没有学术造假行为,则必须将其相关学术成果送交权威的、中立的和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因为,一些推荐的院士是跨学科的,他们对于候选人的学术成果可能并不了解,就是同属一学科,也可能会像刘新垣院士一样&ldquo 没细看学术材料&rdquo ,如此就很难保障学术成果的纯洁性。   其次,则是推荐过程公开。院士或者相关组织推荐候选人,必须在网络上全程公开,包括公开该候选人的学术成果,推荐人的理由以及第三方的鉴定意见。公众随时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反映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中科院或者工程院要及时受理相关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最后,则是要严格受理推荐程序和规定推荐人的责任。对于没有第三方鉴定意见的,或者推荐人没有在网络公开相关信息的,抑或是对于公民举报学术造假没有作出合理解释的,中科院或者工程院不接受院士、相关组织的推荐。对于由于把关不严,导致具有学术造假等行为的候选人当选为院士的,对推荐人或者推荐组织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此,才能割断利益关联,让院士或者相关组织更加谨慎地进行推荐。   对于院士选拔的第一道关口从严把关,再加以其他环节的改革,相信不合格的人混入院士队伍越来越难,院士队伍才能真正纯洁起来。
  • 94个智能制造项目公示 川仪股份 汉威电子入选
    全球新一轮工业革命来袭,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已经开始布局,进行顶层设计。   工信部6月3日公示了2015年智能制造专项项目,94家公司的相关项目获入选,这也标志着智能制造专项项目正式启动。   官方的规划中提出了将编制专项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大任务和重大布局,加快智能化、互联网与制造业的融合,有分析认为,智能制造的春天即将来临。   具体来看,工信部公示的智能制造专项项目名单中包含了多家A股上市公司,记者梳理发现这些上市公司包括:青岛海尔[0.89% 资金 研报]、四川长虹[-0.96% 资金 研报]、振华重工[4.66% 资金研报]、海信电器[0.37% 资金 研报]、陕鼓动力[0.87% 资金 研报]、许继电气[3.93% 资金 研报]、正泰电器[0.00% 资金 研报]、特变电工[8.67% 资金 研报]、全柴动力[2.44% 资金 研报]、劲胜精密、长安汽车[2.52% 资金 研报]、宇通客车[1.04% 资金 研报]、上海电气[1.00% 资金 研报]、江淮汽车[8.12% 资金 研报]、利欧股份[6.47% 资金 研报]、川仪股份、汉威电子[7.21% 资金 研报]。   昨日,在市场出现巨幅波动之际,上述上市公司股价表现依然坚挺,其中,四川长虹强势涨停,陕鼓动力大涨9.18%,汉威电子、许继电气和特变电工等个股涨幅也分别达到8.09%、7.48%和4.56%。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发现,上述个股中,除劲胜精密、正泰电器停牌外,其余15只个股月内全部实现上涨,四川长虹期间累计涨幅更是达到34.59%,陕鼓动力期间累计涨幅为24.09%,汉威电子、许继电气和江淮汽车等个股期间累计涨幅也均超10%,分别达到17.61%、11.85%和10.07%。   资金流向方面,昨日,陕鼓动力、许继电气和特变电工等个股均呈现大单资金净流入态势,分别达到2340.04万元、1991.45万元和926.59万元。   不难发现,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继国家发布《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后,政策暖风才刚刚开始,近期围绕智能制造的后续工作动作频频,未来还将有更多、更具体、更实质的规划出台,各地政府的配套规划也将陆续推出。业内普遍认为,智能制造正成为国家战略高地,或将成为贯穿下半年的主题投资持续火热。   其中,中信建投表示,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是中国制造业由大到强的主线。以数字化、智能化为代表的制造技术是提升中国制造业整体效率的关键 而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趋势。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适用于中国制造业的所有行业,未来将贯穿中国制造业&ldquo 由大变强&rdquo 的整个过程。   在此趋势下,投资机会来自于三方面:一是智能控制装置,即工业自动控制装置发展趋向于数字化、智能化 二是智能制造机器,即工业机器人[-4.60% 资金 研报]、数控机床及智能化成套装备 三是智能终端产品,即能够融入智能化与网络化的智能型产品。   作为《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抓手,智能制造助力不断,可以预见的是,&ldquo 中国智造&rdquo 将真正进入政策黄金时期。有消息称,&ldquo 国家制造强国领导小组&rdquo 将于近期组建,相关报批很快会通过。&ldquo 国家制造强国领导小组&rdquo 是&ldquo 中国制造2025&rdquo 战略顶级领导机构,由国务院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对此,国泰君安表示,小组设立后,&ldquo 中国制造2025&rdquo 即将迈出实践的第一步。市场的关注将持续发酵。建议围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和创新应用三大主线进行布局。智能制造利好军工、机械,相关受益标的:航天长峰[1.46% 资金 研报]、航天动力[5.29% 资金 研报]、博云新材、康力电梯、华中数控、华丽家族、科远股份、慈星股份等 工业互联网仍是成长大风口,相关受益标的:光环新网、中恒电气、汉得信息、长盈精密、汉威电子等 创新应用聚焦能源互联网、车联网以及生物医药,相关受益标的:积成电子、欧菲光、保千里、北陆药业等。
  • 历届两院院士大会回顾:从火车头到思想库
    2010年6月7日,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次院士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从“领导全国提高科学水平、培养新生力量的火车头”,到建设“国家的科学技术思想库”,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及两院院士群体所肩负的使命与职责均寄予厚望。切切嘱托、殷殷期盼,每一份牵挂无不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强国梦想以及科学发展的诉求。   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   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于1955年6月1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董必武、陈毅、陆定一、李济深等出席大会并讲话,指出中国科学院学部的成立“是我国科学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它的意义在于全国科学的学术领导中心已经建立起来”,“标志着我国科学事业发展中的新阶段的开始”。   周恩来在讲话中指出,从宪法通过以后,中国科学院已不是国务院的组成机构,而成为独立的学术研究和领导机构。周恩来鼓励中国科学工作者要团结起来,学习世界各国的先进科学技术,努力提高科学研究工作的水平,为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   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致开幕词,并作关于中国科学院工作的报告。报告提出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科学院的10项重点工作:原子能和平利用的研究,配合新钢铁基地的设计研究,石油地质和石油问题的研究,地震的研究,配合流域规划进行调查研究,热带植物源的调查和研究,中国自然区划和经济区划的研究,抗生素的研究,我国过渡时期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我国近代、现代史和近代、现代思想史的研究。   中国科学院第二次学部委员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二次学部委员大会于1957年5月23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大会总结了学部委员会成立两年来的工作,提出必须使最重要的科学和技术部门尽快地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在开幕词中,总结了两年来学部所做的面向全国的工作。他强调指出,中国科学院是全国学术领导的中心,本身又从事着重大的科学研究工作,任务是很艰巨的。必须继续努力学习苏联和其他兄弟国家的先进经验,联系本国实际,加强国际合作,团结世界各国的科学家,为保卫和平、保卫人类、保卫科学而努力。   中国科学院第三次学部委员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三次学部委员大会于1960年4月17日至26日在上海召开。   聂荣臻出席大会并就我国科学技术面临的重大任务、自然科学理论研究工作以及科学技术的群众路线等问题作重要讲话。   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作了关于《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更快地攀登科学高峰》的报告,报告指出了中国科学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第一,在国家科委的主持下,检查原订12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的执行情况,更好地部署今后3年和再一个5年的发展规划 第二,把专业研究工作和广大群众的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更好地结合起来 第三,大力培养和壮大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队伍 第四,大力开展学术活动,进一步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五,广泛加强科学研究机构、学校和生产部门之间的共产主义的大协作 第六,进一步加强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和国际科学交流。   中国科学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于1981年5月11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赵紫阳、彭真、邓颖超、王震、韦国清、乌兰夫、方毅、王任重、薄一波、陆定一等出席了开幕式,会见了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进行了亲切的谈话,同出席大会的全体成员合影。   胡耀邦在讲话中指出:“你们这次大会选出了中国科学院主席团、院长、副院长,把全国最优秀的科学家组织起来,结合成为一个更强大的新的领导机构。这是我国科学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人民向四化进军中的一件大喜事。”   中国科学院院长方毅作中国科学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现在的学部委员大会是中国科学院最高决策机构,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是党和政府依靠科学家的具体体现与组织保证。学部工作要促使科学技术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是使我们的科学研究工作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成果,作出更大的贡献。第二,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中国科学院对党和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起到参谋作用。第三,希望学部委员在科学技术同社会经济的结合上,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宣传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书记处邀请参加会议的全体学部委员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座谈会。胡耀邦作了重要讲话,认为这次大会选出新的领导机构是我国科学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他在介绍了全国形势后,谈到党中央对科学家的两点期望:第一,深入生产实际找任务 第二,以主人翁的姿态干工作。   中国科学院第五次学部委员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五次学部委员大会于1984年1月5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邓颖超、万里、习仲勋、王震、韦国清、方毅、余秋里、宋任穷、张廷发、姚依林、秦基伟、乔石、田纪云出席开幕式,同大会主席团成员进行了亲切的谈话,并同出席大会的全体学部委员合影留念。国务委员方毅到会并发表讲话。   方毅说:“中国科学院是我国综合性的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学部委员集中了全国各方面的杰出的专家,并且拥有大批优秀的科技人员和比较优良的研究工作条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人民寄予厚望——希望中国科学院为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为振兴经济、实现现代化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席团执行主席严济慈主持大会并致开幕词。中国科学院院长卢嘉锡作中国科学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了今后科学院工作的设想:第一步,1985年以前,主要是在管理上进行改革试点,就是试点的内容之一 第二步,1986年至1990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科学院方针任务的要求,在机构、人员方面进行全面调整 第三步,1990年以后到本世纪末,结合全国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实现中国科学院结构、体制的合理化。   中国科学院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于1992年4月20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李鹏、宋平、温家宝、胡绳、钱正英等领导人出席开幕式,会见了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进行了亲切的谈话,并同出席大会的全体学部委员合影。   会议期间,江泽民和宋平、温家宝在中南海怀仁堂同51位学部委员座谈,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李鹏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   中国科学院主席团执行主席严济慈致开幕词。中国科学院院长周光召主持会议并作了工作报告。   中国科学院第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成立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七次院士大会与中国工程院成立大会于1994年6月3日至8日在北京同时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等会见了出席大会的全体院士并合影。   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科学技术要有一个新的解放和大的发展。   李鹏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国际上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日益激烈。我国的科学技术队伍,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迎接国际竞争挑战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工程院,作为中国科学技术界的两个最高学术机构,要携起手来,密切配合,为祖国的现代化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科学院院长、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周光召和中国工程院成立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朱光亚分别在大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中国工程院第二次院士大会   中国工程院第二次院士大会于1995年7月11日至7月14日在北京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李鹏、丁关根、李岚清、邹家华、姜春云、吴阶平、宋健接见了与会的全体院士,并与全体院士合影。   李鹏在讲话中指出,国家正在制订“九五” 计划和下个世纪初期的发展规划蓝图。有许多新的工程在等待着大家,不少现有企业也要进行技术改造,调整产业结构,工程技术界大有用武之地。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中国工程院院长朱光亚在大会上作了工作报告,指出中国工程院今后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结全国工程技术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在今后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努力推进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科学院第八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三次院士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八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三次院士大会于1996年6月3日至7日在北京同时召开。李鹏、刘华清、温家宝、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开幕式。李鹏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朱镕基作了关于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国有企业改革与促进科技进步的报告。   李鹏在讲话中指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关键在于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实施两项基本战略,归根到底就是要加快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含量。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对科技开发,尤其是对高新科技的开发利用,有着更急切的需求。为此,两院院士肩负着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   中国科学院院长、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周光召和中国工程院院长朱光亚分别在大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中国科学院第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四次院士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四次院士大会于1998年6月1日在北京同时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朱镕基、李岚清、迟浩田、温家宝、周光召、钱伟长、卢嘉锡、宋健、钱正英、朱光亚等会见了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部分院士,并合影留念。江泽民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朱镕基作了重要报告。   江泽民强调:“迎接未来科学技术的挑战,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创新,勇于创新。我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今天我还要说,科技创新已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中华民族是勤劳智慧的民族,也是富有创新精神的民族。希望两院院士和各条战线上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弘扬我们民族的伟大创新精神,加快建立当代中国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增强我们的科技创新能力。这对于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科学院院长、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路甬祥和中国工程院院长朱光亚分别在大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中国科学院第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五次院士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五次院士大会于2000年6月5日在北京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李铁映、吴邦国、罗干、钱其琛、温家宝、曾庆红、吴阶平、周光召、王忠禹、宋健、钱正英、朱光亚等接见了参加会议的两院院士并合影。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朱镕基作了形势报告。   江泽民在讲话中指出:“面对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必须在全国兴起一个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高潮。我们要抓紧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抓紧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抓紧推进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在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同时,特别要加快高新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化,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利于大力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提高各行各业的科学技术现代化水平。”   开幕式由中国工程院院长宋健主持,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致开幕词。   中国科学院第十一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六次院士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十一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六次院士大会于2002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北京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朱镕基、胡锦涛、尉健行、丁关根、李铁映、吴邦国、张万年、罗干、钱其琛、温家宝、曾庆红、吴阶平、成思危、宋健、钱正英、朱光亚等亲切会见了出席大会的两院院士,并合影留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向两院院士作关于我国经济形势的报告。   大会由中国科学院院长、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路甬祥主持。中国工程院院长宋健致开幕词。   中国科学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七次院士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七次院士大会于2004年6月2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王兆国、回良玉、刘云山、吴仪、贺国强和王刚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出席大会的两院院士和外籍院士。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报告。   胡锦涛在话话中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我们必须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性作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国科技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大科技人员要肩负起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大会由中国工程院院长、主席团执行主席徐匡迪主持。中国科学院院长、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路甬祥致开幕词。   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八次院士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八次院士大会于2006年6月5日至8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的院士制度,有利于凝聚我国科技界的精英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出主意、攻难关,有利于组织创新团队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有利于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贡献智慧才干。院士制度在我国才实行几十年,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大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主持。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致开幕词。   中国科学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会于2008年6月23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李克强、周永康等出席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两院院士通报抗震救灾工作和当前经济形势,对新形势下做好科技工作提出要求,强调依靠科学技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给受灾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夺取了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阶段性胜利,奏响了一曲感天动地的英雄凯歌。在这场艰苦卓绝的重大斗争中,中国科学院学部、中国工程院急国家之所急、帮灾区之所需,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为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同志们紧紧围绕抗震救灾,积极投身灾情评估、余震监测、伤员救治、灾区防疫、次生灾害处置、基础设施修复、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深入开展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性、综合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和国家组织领导抗震救灾提供了科学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致开幕词。大会由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主持。   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次院士大会   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次院士大会于2010年6月7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周永康等出席会议。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性更加凸显出来。从国际上看,世界经济走出国际金融危机最困难的时期并出现复苏,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然存在,各种全球性问题相互交织,影响世界经济全面复苏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国尤其是主要大国都在对自身经济发展进行战略筹划,纷纷把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网络、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低碳技术、绿色经济等作为新一轮产业发展的重点,加大投入,着力推进。世界范围内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国际经济科技制高点已经成为世界发展大趋势,科技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大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主持。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致开幕词。
  • 定制光纤品牌“飞博盖德”为双子南座望远镜设计顶级光纤阵列
    飞博盖德为双子南座天文望远镜制造光纤阵列。2016年2月18日,美国新泽西州的斯特灵市传来消息,英国豪迈的定制光纤品牌“飞博盖德”(www.fiberguide.com.cn)已经在新双子南座天文望远镜(GHOST)中制造光纤阵列。澳洲天文台(AAO)是该项目的建造商和领导机构。飞博盖德的光纤阵列采用了最先进的制造技术,此次项目中的光纤阵列采用的就是这项技术。由飞博盖德生产的高质量、高性能的光纤阵列成为该项目成功的关键。届时,双子南座天文望远镜将配备双目标大面积全波长光谱望远镜,其覆盖范围介于363~950 nm,分辨率介于50000~75000。新的双子南座天文望远镜由澳洲天文台建造。每根飞博盖德的光纤均携带一部分来自星体的光束,从而尽量减少了因大气模糊造成的损失。通过采用飞博盖德专有的制造技术,以及其在天文学、安全和数据通信类型光纤阵列的丰富经验,可以减少传统光纤的指向误差和插入损耗等问题。新的天文观测仪器可使观察者更高效地观测夜空。双子南座天文望远镜的项目负责人安德鲁?舍伊尼斯说:“双子南座望远镜是世界上最大也是最成功的世界级双子望远镜仪器,而飞博盖德的光纤一直是澳洲天文台在望远镜科技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旦该项目交付,双子南座望远镜将为我们提供更多了解宇宙的机会,例如发现与研究太阳系外行星”。双子南座天文望远镜能够为了解双子南座天空提供无与伦比的便利,并进一步加强认识宇宙的机会。欲详细了解飞博盖德的应用于天文的产品,或光纤阵列和光纤束建设的专门知识,请访问飞博盖德的中文官方网站。关于飞博盖德和英国豪迈:美国飞博盖德工业有限公司(Fiberguide)生产多种工业标准的和按需定制的高传输光纤和超精密光阵列。公司经过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登记注册,被确定为合同制造商和定制设备制造商。飞博盖德的光纤工厂位于美国新泽西州的斯特林(Stirling),同时在爱达荷州的卡德维尔(Caldwell)也有制造/装配厂。飞博盖德是英国豪迈(Halma)的子公司,隶属于豪迈的环境与分析事业部。1894年创立的英国豪迈如今是全球安全、医疗、环保产业的投资集团,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富时指数的成分股。集团在全球有5000多名员工,近50家子公司,在中国的上海、北京、广州、成都和沈阳设有代表处,并在多地建立了工厂。欲了解更多公司信息,请关注英国豪迈官方微博(www.weibo.com/halma)和官方微信(HALMACHINA)。业务合作联系人:谈理(Teddy Tan)飞博盖德大中华区销售经理电话:021 - 60167698邮箱:ttan@fiberguide.com媒体联络联系人:陆瑶 (Lucas Lu)英国豪迈中国区公关经理电话:021 - 60167667电邮:lucas.lu@halm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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