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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回应质疑 称国内未种转基因粮食作物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网消息:近期,记者就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题采访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问:我国为什么要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   答: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运用转基因技术培育高产、优质、多抗、高效的新品种,能够降低农药、肥料投入,对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产品品质、拓展农业功能等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世界许多国家把转基因生物技术作为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战略选择,转基因技术已成为各国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解决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突破耕地、水等资源约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归根结底要靠科技创新和应用。推进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是着眼于未来国际竞争和产业分工的重大发展战略,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重要基因发掘、转基因新品种培育及产业化应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果。当前我们必须认真实施好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努力抢占未来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加速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问:国际上转基因技术产业的发展态势如何?   答:自1996年首例转基因农作物商业化应用以来,发达国家纷纷把转基因技术作为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发展中国家也积极跟进,全球转基因技术研究与产业快速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转基因技术研究手段、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基因克隆技术突飞猛进,新基因、新性状、新方法和新产品不断涌现。   二是品种培育呈现代际特征。国际上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已从抗虫和抗除草剂等第一代产品,向改善营养品质和提高产量等第二代产品,以及工业、医药和生物反应器等第三代产品转变,多基因聚合的复合性状正成为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重点。   三是产业化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全球已有2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以抗除草剂和抗虫两类基因,转基因大豆、棉花、玉米、油菜为代表的转基因作物产业化速度明显加快,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09年的1.34亿公顷,14年间增长了79倍。   四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1996至2007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累计收益高达440亿美元,累计减少杀虫剂使用35.9万吨。2008年,全球共有5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进入市场销售,市场价值达到75亿美元。   五是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正在加快转基因小麦的研究和安全评价进程。印度转基因抗虫棉种植规模已超过我国。巴西由于种植转基因大豆,大豆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欧盟已有6个国家允许种植转基因作物。美国批准了6个转基因水稻品种种植,伊朗批准了1个。加拿大和墨西哥批准了转抗除草剂基因水稻的进口申请,允许其食用。   问: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哪些法规?   答: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执法保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1996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等活动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制定了5个配套规章,发布了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建立了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审批和标识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技术体系建设。农业部组建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了一批安全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其中35个已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审查认可。截至2009年底,农业部已发布了62项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标准,保障了依法行政监管的技术需求。   三是强化行政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健全管理规章,切实加强田间试验、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和产品标识等环节的行政执法监管,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大力开展法规培训和科普宣传,努力提高研发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问:请介绍一下农业部审批发放转植酸酶基因玉米和转抗虫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有关情况。   答:1999年和2004年,农业部相继首次受理了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评价申请,分别经过11年和6年的严格评价过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准发放了转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在整个安全评价过程中切实做到:   (一)评价指标科学全面。依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指南》,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粮农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等制定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指南,我国制定了科学规范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内容涵盖转基因生物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   (二)评价程序规范。以转抗虫基因水稻为例,经相关省政府部门审核、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价和农业部审查批准,研发单位相继开展了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在研发单位获得相关评价数据的基础上,又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食用安全和分子特征等指标进行了检测验证,评价过程严谨,程序规范。   (三)评价结论可靠。多年的安全评价试验和检测验证表明,转基因水稻、玉米的分子特征清晰 未发现环境安全不良影响 关键营养成分没有差异,毒性试验对试验动物未发现不良影响,与已知过敏原无同源性。安委会综合评价认为,转基因水稻和玉米与非转基因对照水稻和玉米具有同样的安全性。   (四)决策过程慎之又慎。安委会做出同意发放安全证书的建议后,农业部召开由国务院11个有关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对安全证书发放事宜进行审议。同时,农业部对后续监管如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种子生产经营、商业化生产管理、产品标识目录制定及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   问: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发放是否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   答: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转基因水稻和玉米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根据国家品种审定法规的规定,首先进行严格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标准的才可获得品种审定证书 之后,相关种子企业还要通过严格审核才可获得转基因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种子生产经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转基因粮油等主要作物的品种审定不同于普通作物品种审定,有关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必须在严格可控的条件下进行。   农业部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品种审定、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有标识、能溯源、可控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转基因生物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问:有人称“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这一消息是否属实?   答:近日网上关于“农业部批准进口转基因粮食种子并在国内大面积播种”的消息不实,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   我国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据《条例》及配套规章,农业部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途分三类进行管理:一是用于研究和试验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二是用于生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三是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程序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境外研发商向农业部申请安全证书,经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中国境内检测,并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由农业部批准发放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证书。二是境外贸易商凭研发商获得的安全证书等资料,向农业部申请每船进口安全证书,农业部批准后发放每批次进口安全证书。   截至目前,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已先后批准了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四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用途仅限于加工原料。农业部至今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
  • 安普诺发布粮食重金属镉快检仪新品
    重金属检测仪(专利技术)一、产品亮点快速:单品检测耗时10min,可同时检测6个样品准确:检测结果定量化,检测结果准确性和稳定性媲美原子吸收法首创:国内首家免疫定量重金属镉、铅检测产品,拥有发明专利简便:无需专业操作人员,简单几步操作即可完成检测安全:预置标准曲线,无需接触标准品二、功能简介1.仪器能同时检测粮食、粮食制品、饲料、饲料原料中重金属镉、重金属铅指标。可扩展检测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系统采用手提或拉杆设计,满足现场及流动检测的需求。2.内置操作系统,一体式电脑控制,无需外接电脑,能耗≦15W,检测数据和位置信息可发送至网络或数据平台,能够与各类监测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配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区域安全监管及大数据分析处理,方便食品安全问题预估、预警。3.内置无线传输模块,USB接口,RS232接口,以太网口,数据既可通过无线和有线连接传输,可添加内置GPS定位模块,可实时定位。4.检测仪尺寸:彩色电阻触摸显示屏,内存:≥2.05GB,内置微型打印机,无需外接打印设备即可现场打印数据。5.220V电源,车载电源,适合野外现场操作。6.完备的数据库功能(实时显示,存储/20000个以上测试结果、分析、导出、打印、处理检测数据),胶体金检测卡模块储存记录有检测时间、检测单位、检测人员、检测项目、样品编号、检测结果、参考值等。7.重金属镉、重金属铅检测产品具有粮食系统权威检测机构产品评价报告。三、检测项目序号项目适用范围检测范围1重金属镉大米、糙米、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饲料原料及饲料,植物性中药材0-1ppm2重金属铅大米、糙米、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饲料原料及饲料,植物性中药材0-1ppm3重金属铜大米、糙米、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饲料原料及饲料,植物性中药材0-20ppm4重金属汞大米、糙米、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饲料原料及饲料,植物性中药材0-0.3ppm创新点:1、全新产品,专业快速定量检测稻谷、大米、小麦、玉米等粮食中重金属镉、重金属铅安全指标。 2、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定量检测重金属,获得发明专利,取代传统X荧光方法,结果更准确,成本更低廉 粮食重金属镉快检仪
  • 重金属残留拟列入粮食检验项目
    有研究团队在采样调查时发现,10%的市售大米存在镉金属超标,《粮食法》正式颁布后,这部分大米将被禁止流通。   广东增城两家大米加工企业两批次产品前段时间被检出金属镉超标,涉事企业随即被关停并处以罚款。随着土地污染状况加剧,粮食重金属超标问题日益突出,近日出台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此有了明确规定,重金属残留将列入粮食质量检验项目。土地重金属污染严重地区的粮农或将直接受到影响,重金属超标的粮食将不被收购。   此外,意见稿中还涉及转基因粮食种植、粮食质量检验制度和粮食安全考核问责制度等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转基因商业化运作前途未卜   转基因粮食能否合法种植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一方面,国家农业部门明确表示,我国尚未批准转基因粮食进入商业化生产,私自种植、加工和销售转基因粮食及加工制品的均属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据媒体报道,转基因粮食已经在我国部分地区悄然“生根发芽”,且有形成规模化种植的趋势。公众寄望即将出台的《粮食法》能够对转基因粮食种植有一个明确态度,也让相关监管行动有法可依。   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按照此条规定,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将被套上转基因“紧箍咒”。然而,这里并没有明确“有关规定”指代的范围,在引用本条文判断相关行为时将面临困难。南方农村报记者查询发现,当前我国对转基因生物的管理主要依据2001年发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次年发布的四个配套管理办法,这些条例和办法发布至今已有10年。   同时,本条规定中“不得擅自”的表述也被认为不够明确,可能为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留下了法律空间。经济学家顾秀林公开表示,她认为这个意见稿并没有禁止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不得擅自”意味着可以“不擅自”。然而,意见稿也没有规定在何种情况下经何部门许可能够合法种植转基因粮食。   明确库存量意在抑制炒粮   粮食储备是一个动态平衡,既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也受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制约。意见稿的亮点是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库存量。必要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具体标准。这次公布的意见稿则将最低、最高库存量制度常态化,即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并执行相关标准,更规范、更及时地对粮食储备进行监管。   艾格农业粮食产业分析师马文峰向南方农村报记者介绍,粮食经营企业出于自身风险控制的需要,会给自己划定最低、最高库存量,但这是从企业利益出发的。实际上在去年粮食价格波动之际,发改委已经组织划定了各地库存量“红线”,《粮食法》有意将此固定下来,反映出国家抑制炒作粮食的决心。可以预见,若该条款最终落实,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打击囤积居奇将有重要意义。   农残超标列入检测项目   针对涉及粮食质量的食品安全问题,意见稿有详细和严格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粮食质量检验制度,建立健全粮食质量追溯体系。第十九条也提出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凡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严禁流入口粮市场。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粮食质量检验的内容也有了新变化,反映出国家对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趋于严格。第二十六条规定,从事粮食加工活动的经营者,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进行加工,不得使用农药残留、真菌毒素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的原粮进行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相对于现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7号令)的规定,意见稿增加了农药残留、真菌毒素和重金属等明令禁止的污染物项目。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曾希柏告诉记者,粮食受金属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国内外都存在,近年来受社会广泛关注。曾希柏认为,农田重金属主要来自工业“三废”排放,而水稻对镉的吸收富集能力比较强,尤其容易超标。若能以立法形式确定对粮食中重金属的控制,有利于加强监管。而目前许多发达地区,土壤普遍重金属污染严重,这是否意味着这些地区将无法种植粮食,还不得而知。   除直接在粮食质量检验环节设置防线外,意见稿还从粮食生产源头着手,构建了覆盖上中下游的食品安全保护体系。意见稿第三十七条规定,粮食生产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产品,防止对粮食耕地造成污染。禁止向粮食生产区域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该条规定既对种植户种植进行了规范,也为农民依法保障耕地不受污染提供了明确支持。   禁止粮食承储企业商业经营   基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我国一直实行粮食经营许可制度,只有达到一定条件并取得许可证的主体才可从事粮食经营,这在现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已有规定。   意见稿同样明确了粮食经营许可制度,并在阻止未达资质的散户从事粮食经营的同时,也限制了大型粮食储备企业参与粮食商业经营。意见稿第四十九条规定,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储备粮,不得利用储备粮进行商业经营,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国家粮食政策和规定的活动。   业内人士认为,中储粮一直试图通过其手中掌握的大量粮食资源进行粮食加工、贸易业务,如果该限制规定保留在《粮食法》定稿中,意味着中储粮利用储备粮进行商业经营的尝试被全面叫停。   马文峰透露,用储备粮进行商业经营一直都被禁止,但粮食承储企业可以通过“自拍自买”和下属企业参与竞拍等方式,开展变相商业经营。即使《粮食法》用法律形式明确禁止,也不一定能管得住。要让守着国家粮仓的储粮企业不对粮食商业经营动心,意见稿的相关规定难免还要经过利益博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今年6月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是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2022年首次提请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议案。议案指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既要强政策、提效益、降成本、防风险,也要立足长远,应从法律层面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目前,我国涉及粮食安全的法条散见于农业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中,此外,还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专门的行政法规有所涉及。从地方层面看,广东、贵州、宁夏等多个省份先后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这部旨在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法律共11章74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粮食安全保障法在有关构建粮食供给保障体系的规定中明确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规定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规定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此外,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承储粮食数量、质量负责,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政府粮食储备安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于坚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强化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第三条 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第四条 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国家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发挥粮食国际贸易作用。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粮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任务等,编制粮食安全保障相关专项规划,按照程序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采取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完善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协同保障机制,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调动粮食生产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种粮、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领域,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提供支持。国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第七条 国家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支持粮食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化工作,完善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引导形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第九条 对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耕地保护第十条 国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国务院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调动耕地保护责任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落实补充耕地责任,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的数量进行认定、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加强耕地质量跟踪评价。第十二条 国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禁止在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范围。第十三条 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目标任务,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现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量质并重、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用养结合与建管并重的原则,健全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质量和种植用途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评价,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措施,提高中低产田产能,治理退化耕地,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提升耕地质量。国家建立黑土地保护制度,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国家建立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鼓励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支持推广绿色、高效粮食生产技术,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通过组织代耕代种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第十七条 国家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制定相关规划和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快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推广改良盐碱地有效做法,遏制耕地盐碱化趋势。第三章 粮食生产第十八条 国家推进种业振兴,维护种业安全,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健全国家良种繁育体系,推进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国家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鼓励粮食作物种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第十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粮食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肥料、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稳定供应工作,引导粮食生产者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增施有机肥料。第二十一条 国家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粮食生产合理用水需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维护,保护和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第二十二条 国家推进农业机械产业发展,加强农业机械化作业基础条件建设,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鼓励使用绿色、智能、高效的农业机械,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率。第二十三条 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支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粮食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间作套种等种植方法,鼓励创新推广方式,提高粮食生产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提高粮食单产。国家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第二十四条 国家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加强干旱、洪涝、低温、高温、风雹、台风等灾害防御防控技术研究应用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粮食生产者应当做好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配合。第二十五条 国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鼓励农业生产者种植优质农作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并加强建设和管理,引导农业生产者种植目标作物。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合理布局粮食生产,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应当保面积、保产量。粮食主产区应当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主销区应当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粮食产销平衡区应当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国家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以健全市场机制为目标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金,支持粮食生产。第二十七条 国家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鼓励其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国家支持面向粮食生产者的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食生产集约化。第二十八条 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第四章 粮食储备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政府粮食储备分为中央政府储备和地方政府储备。政府粮食储备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中央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和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总量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政府粮食储备的品种结构、区域布局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承储粮食数量、质量负责,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政府粮食储备安全。承储中央政府粮食储备和省级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应当剥离商业性经营业务。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政府粮食储备信息实时采集、处理、传输、共享,确保可查询、可追溯。第三十一条 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保证政府粮食储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不得虚报、瞒报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品种。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执行储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保证政府粮食储备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储粮,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粮食代储服务。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及质量检验能力建设,推进仓储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粮食储备情况列为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五章 粮食流通第三十五条 国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健全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粮食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基本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粮食仓储、物流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组织建设与本行政区域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用途。第三十七条 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报送粮食购进、储存、销售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第三十八条 为了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根据粮食安全形势和财政状况,决定对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政策性收储。第三十九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第四十条 粮食供求关系和价格显著变化或者有可能显著变化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权限采取下列措施调控粮食市场:(一)发布粮食市场信息;(二)实行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三)要求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四)组织投放储备粮食;(五)引导粮食加工转化或者限制粮食深加工用粮数量;(六)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第六章 粮食加工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协调推进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保障粮食加工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第四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结构优化,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优先保障口粮加工,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加工应当服从口粮保障。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确保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加工能力特别是应急状态下的粮食加工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规划布局粮食加工能力,合理安排粮食就地就近转化。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粮食主销区的企业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等,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第四十六条 国家支持建设粮食加工原料基地、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支持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第七章 粮食应急第四十七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协调的粮食应急储存、运输、加工、供应网络,必要时建立粮食紧急疏运机制,确保具备与应急需求相适应的粮食应急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的粮食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应急预案。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异常波动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粮食市场有关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权限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可以依法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一)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措施;(二)增设应急供应网点;(三)组织进行粮食加工、运输和供应;(四)征用粮食、仓储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保障粮食供应的其他物资;(五)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因执行粮食应急处置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平、合理补偿。
  • 6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全文来了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对涉及粮食安全的各个环节作了系统规定,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法律制度体系,为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第三条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第四条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国家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发挥粮食国际贸易作用。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粮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任务等,编制粮食安全保障相关专项规划,按照程序批准后实施。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采取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完善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协同保障机制,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调动粮食生产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种粮、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领域,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提供支持。国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第七条国家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支持粮食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化工作,完善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引导形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第九条对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耕地保护第十条国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国务院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调动耕地保护责任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落实补充耕地责任,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的数量进行认定、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加强耕地质量跟踪评价。第十二条国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禁止在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范围。第十三条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目标任务,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现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国家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量质并重、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用养结合与建管并重的原则,健全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质量和种植用途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评价,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措施,提高中低产田产能,治理退化耕地,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提升耕地质量。国家建立黑土地保护制度,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国家建立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鼓励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支持推广绿色、高效粮食生产技术,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通过组织代耕代种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第十七条国家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制定相关规划和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快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推广改良盐碱地有效做法,遏制耕地盐碱化趋势。第三章 粮食生产第十八条国家推进种业振兴,维护种业安全,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健全国家良种繁育体系,推进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国家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鼓励粮食作物种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第十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粮食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肥料、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稳定供应工作,引导粮食生产者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增施有机肥料。第二十一条国家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粮食生产合理用水需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维护,保护和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第二十二条国家推进农业机械产业发展,加强农业机械化作业基础条件建设,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鼓励使用绿色、智能、高效的农业机械,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率。第二十三条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支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粮食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间作套种等种植方法,鼓励创新推广方式,提高粮食生产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提高粮食单产。国家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第二十四条国家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加强干旱、洪涝、低温、高温、风雹、台风等灾害防御防控技术研究应用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粮食生产者应当做好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配合。第二十五条国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鼓励农业生产者种植优质农作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并加强建设和管理,引导农业生产者种植目标作物。第二十六条国家采取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合理布局粮食生产,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应当保面积、保产量。粮食主产区应当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主销区应当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粮食产销平衡区应当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国家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以健全市场机制为目标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金,支持粮食生产。第二十七条国家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鼓励其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国家支持面向粮食生产者的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食生产集约化。第二十八条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第四章粮食储备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政府粮食储备分为中央政府储备和地方政府储备。政府粮食储备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中央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和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总量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政府粮食储备的品种结构、区域布局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承储粮食数量、质量负责,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政府粮食储备安全。承储中央政府粮食储备和省级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应当剥离商业性经营业务。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政府粮食储备信息实时采集、处理、传输、共享,确保可查询、可追溯。第三十一条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保证政府粮食储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不得虚报、瞒报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品种。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执行储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保证政府粮食储备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储粮,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粮食代储服务。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及质量检验能力建设,推进仓储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粮食储备情况列为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五章 粮食流通第三十五条国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健全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粮食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基本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粮食仓储、物流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组织建设与本行政区域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用途。第三十七条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报送粮食购进、储存、销售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第三十八条为了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根据粮食安全形势和财政状况,决定对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政策性收储。第三十九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第四十条粮食供求关系和价格显著变化或者有可能显著变化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权限采取下列措施调控粮食市场:(一)发布粮食市场信息;(二)实行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三)要求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四)组织投放储备粮食;(五)引导粮食加工转化或者限制粮食深加工用粮数量;(六)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第四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第六章 粮食加工第四十二条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协调推进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保障粮食加工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第四十三条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结构优化,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优先保障口粮加工,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加工应当服从口粮保障。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确保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加工能力特别是应急状态下的粮食加工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规划布局粮食加工能力,合理安排粮食就地就近转化。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粮食主销区的企业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等,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第四十六条国家支持建设粮食加工原料基地、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支持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第七章 粮食应急第四十七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协调的粮食应急储存、运输、加工、供应网络,必要时建立粮食紧急疏运机制,确保具备与应急需求相适应的粮食应急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的粮食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应急预案。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第四十九条国家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异常波动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粮食市场有关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权限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可以依法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一)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措施;(二)增设应急供应网点;(三)组织进行粮食加工、运输和供应; (四)征用粮食、仓储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保障粮食供应的其他物资; (五)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因执行粮食应急处置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平、合理补偿。第五十一条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终止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第八章 粮食节约第五十二条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引导激励与惩戒教育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粮食节约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推进粮食节约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做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的粮食节约工作。第五十三条粮食生产者应当加强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和生产作业管理,减少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环节的粮食损失和浪费。禁止故意毁坏在耕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国家鼓励和支持推广适时农业机械收获和产地烘干等实用技术,引导和扶持粮食生产者科学收获、储存粮食,改善粮食收获、储存条件,保障粮食品质良好,减少产后损失。第五十四条国家鼓励粮食经营者运用先进、高效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设施设备,减少粮食损失损耗。第五十五条国家推广应用粮食适度加工技术,防止过度加工,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国家优化工业用粮生产结构,调控粮食不合理加工转化。第五十六条粮食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管理制度,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防止和减少粮食浪费。公民个人和家庭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培养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第五十七条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加强本单位食堂的管理,定期开展节约粮食检查,纠正浪费行为。有关粮食食品学会、协会等应当依法制定和完善节约粮食、减少损失损耗的相关团体标准,开展节约粮食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实施监督检查,并建立粮食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第五十九条国务院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粮食安全风险评估,健全粮食安全信息发布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的粮食安全信息。第六十条国家完善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体系。粮食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制度。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开展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粮食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三)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调查取证;(四)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账簿、凭证,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文件、资料、账簿、凭证、电子设备等予以封存;(五)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六)对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询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置。第六十二条国务院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具体实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责任约谈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第六十三条外商投资粮食生产经营,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粮食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单位、个人有权对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以不予发放粮食生产相关补贴;对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一)拒不执行或者违反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规定;(二)未对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进行全过程记录;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七十三条本法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及其成品粮。杂粮包括谷子、高粱、大麦、荞麦、燕麦、青稞、绿豆、马铃薯、甘薯等。油料、食用植物油的安全保障工作参照适用本法。第七十四条本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旨在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规定明确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
  • 珀金埃尔默与湖北省粮油质检站联合举办粮食中重金属快速检测培训班
    65%的中国人以稻米为主食,而美国农业部的一项研究表明,水稻是对镉吸收最强的大宗谷类作物,其籽粒镉水平仅次于生菜。近年来,粮食作物重金属污染事件在湖南、广西、江西、广东等地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据估算,中国仅镉污染的耕地就有8000万亩左右,被镉、砷等污染的耕地近1.8亿亩;黄河水系、淮河干流、滦河的镉超标率都在16%以上。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国家正逐步加强对粮食作物的重金属污染物检测要求,并逐步完善相应的标准。 PerkinElmer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开展粮食中重金属快速检测培训会 2012至2013年湖北省粮食局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先后购买了PerkinElmer公司24台PinAAcle 90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以满足国家对粮食作物重金属污染检测的更高要求,确保在湖北省全省顺利开展重金属污染情况调查工作,统一检测方法及评价标 准,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客观公正,受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测站的邀请,PerkinElmer公司于2014年1月8~14日与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 监测站联合举办了“湖北省粮油食品重金属检验技术培训班”。PerkinElmer公司派出了阵容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原子吸收技术经理杨仁康、资深技术 支持姜劲峰、上海技术中心魏攀、资深原子吸收维修工程师杜光华,与参会的各地市粮油检测的技术骨干进行了深入的技术交流。对粮油食品中常见重金属原子吸收 检测原理、样品前处理、上机操作、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结果处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培训并进行了实际操作。在培训班中PerkinElmer的技术工程 师现场演示了快速湿法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测定大米中镉、铅的方法,为快速准确检测大米中的镉、铅等元素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在本次培训过程中,PerkinElmer公司着重介绍了湿法快速消解检测法。GB 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和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明确规定粮食中各项污染物限量指标,其中Pb不大于0.2mg/kg,Cd在稻谷(包括大米)、豆类中不大于 0.2mg/kg,麦类(包括小麦粉)、玉米及其他中不大于0.1mg/kg,检测方法分别按照GB 5009.12-2010《食品中铅的测定》及GB 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执行。 现场演示大米中铅、镉的湿法快速消解检测方案 要完成样品检测,首要的第一步就是要对样品进行前处理,GB 5009.12-2010、GB 5009.15-2003中所推荐的4种试样消解方法分别是压力消解罐消解法、干法灰化、过硫酸铵灰化法和湿法消解法,但目前各实验室普遍采用的是微波消解法。样品处理是整个检测环节中非常关键的一环,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分析结果,常规的前处理方法中,无论哪一种方法都面临共同的难题,那就是步骤繁琐、空白易污染、样品结果出现负值或者消解回收率失败等等,这也是让很多分析人员头疼的事情。其实,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在于对样品空白值的把控,而这恰恰是传统消解方式难以避免的,操作步骤越复杂,使用器皿越多,空白就越难以控制。为此,PerkinElmer开发了粮食样品湿法快速消解的检测方法,不仅符合国家标准方法要求,而且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前处理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污染和损失,结合仪器性能优势,通过方法条件优化,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并节约了检测成本,并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现场演示样品消解使用PerkinElmer SPB 石墨消解器进行,仅需半个小时即可完成,定容后溶液直接进行石墨炉仪器分析。通过标样结果验证,测试值与标准值吻合,充分说明湿法快速消解的方法完全能够准确进行大米中Cd含量检测,从样品处理到建立标准曲线并得到最终分析结果,整个过程耗时不超过1小时,若使用常规的仪器方法,是绝对无法在如此短时间内完成的。 标样检测结果 现场粮油食品中心提供了一份实际的粮食样品009#,用户进行微波消解法和湿法快速消解法之间的对照。 两种方法的实验结果对比 从两种方法的实验结果来看,无论是标准物质,还是实际样品,结果都非常一致。但PerkinElmer的方法在1个小时内就给出了所有数据结果,而对照组仅在前处理样品阶段就耗时近半天。 同时,此方法也适用于其它重金属元素的检测。培训期间,PerkinELmer技术人员应学员的要求,使用同样的湿法快速处理样品,对大米中的铅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空白值信号0.0004,样品信号0.0032,样品测试结果值:0.101mg/kg,铅含量合格。通过实验,学员们明白了前处理的重要性并不禁感叹:“含量这么低的样品,空白值必须控制住,否则,不可能做好!”。 大米中Pb含量的检测结果 通过以上两组实验对比,PerkinElmer技术人员简单扼要地阐明了湿法快速消解样品在技术上的优势,这也是PerkinElmer历年来致力于湿法快速消解样品测试方法开发的真正目的所在,即尽可能用最简单快捷的方法,完成样品前处理,提高检测效率,节省检测成本,同时更能确保分析结果准确。
  • 中国拟规定主要粮食品种不得擅用转基因技术
    国务院法制办2月21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意见稿提出,国家加强对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统筹规划,建设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保护生态前提下适时开发有资源优势和增产潜力的后备产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水资源、农业气候资源条件、国家有关规划等布局粮食生产。   意见稿规定,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制度、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等措施,确保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粮食生产用水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率。   意见稿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意见稿明确,国家保护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意见稿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粮食产地大气、土壤和灌溉用水质量监测。对粮食生产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修复。   意见稿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粮食生产技术的研究、创新、保护和运用,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和质量。   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环保、经济的农药、肥料、农用薄膜以及先进、节能、适用的农业机械。   意见稿明确,国家建立粮食生产扶持制度,在资金投入、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应当积极发展粮食生产,保持一定的粮食调出率。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应当稳定和提高本区域粮食自给水平。   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补贴、奖励和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的价格支持制度,扶持种粮专业户发展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生产者种粮积极性。国家引导和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生产。
  • 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其所在周为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  如何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多位农业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在确保大宗粮食作物安全供给基础上,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推动传统粮食安全向食物安全转变,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以人民为中心,在食物安全领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面向未来,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把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大食物观的实践要求。这对于在新时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吕欣告诉记者。  2022年5月4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发布的《2022全球粮食危机报告》显示,2021年有53个国家和地区约1.93亿人经历了粮食危机或粮食不安全程度进一步恶化,比2020年增加近4000万人,创历史新高。  “随着农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开放程度不断扩大,我国农业安全受国际贸易冲击的风险也在加大,未来全球食物供给竞争必将更加激烈。未来一段时间,国际食品价格将处在高位运行,对我国国内食物供给将造成冲击。”吕欣表示,“面对越来越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我们必须树立大食物观,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和重要农产品供应链主动权,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食物发展新格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推动食物生产方式创新  树立大食物观,科技支撑是关键。“目前,我国相关科学研究有待加强、相关技术储备也存在不足。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强与大食物观相关的科学研究。”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加启指出,一是要加强大食物观战略研究。二是要建立国家大食物资源监测评价中心。三是要加强前沿生物技术创新与应用。四是要开展大食物观示范区建设。  “目前,我国在细胞培养肉、人工合成淀粉、微生物生产蛋白质等方面已经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面向未来,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引领新一轮生物技术革命,以大食物观为指导,为人类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作出贡献。”王加启进一步表示。  保障食物供给,我国要“藏粮于地”,更要“藏粮于技”。“以大食物观为引领,促进食品科技自立自强。要加快补齐相关技术和产业短板,推动食物生产方式的创新。根据我国耕地、林地、海洋、湖泊和草地资源现状,开发出新的食物资源与食物品种,促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开发地域性与功能性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吕欣指出。  “多元化食物开发的根本手段是科技创新,必须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战略研究院院长高旺盛强调。与此同时,要调整科技领域布局,注重培育生产所需的多元化、特色化、功能化品种,突破山水林田湖草沙不同场景下健康食物资源的挖掘利用技术,突破未来人工合成食品开发技术,深度开发森林食物、草原食物、海洋食物、沙漠食物等食物资源。
  • 助力粮食安全,玉米孢囊线虫有了检测“神器”
    日前,记者从河南农业大学了解到,该校蒋士君/崔江宽研究团队联合河南农业大学学术副校长、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汤继华教授系统开展了河南玉米作物线虫危害损失和监测预警的相关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玉米是我国第一大粮食作物,常年播种面积在6.5亿亩左右,在粮、果、饲料和工业等方面的多元用途,使其在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河南省地处黄淮海平原,是全国四大玉米主产区之一,河南玉米产量的变化对国家粮食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玉米孢囊线虫是玉米的重要新发病害,主要危害玉米根部,能够导致玉米根系发育不良,扭曲畸形,阻碍植株的正常生长和发育,造成玉米产量和品质下降。玉米孢囊线虫并非只侵害玉米这一种作物,它主要寄生在禾本科作物和杂草上,同时还可侵染茄科蔬菜和扁桃树、无花果等。自1971年印度拉贾斯坦邦首次发现玉米孢囊线虫以来,目前在巴基斯坦、埃及、泰国、尼泊尔、葡萄牙、美国、希腊、阿富汗以及我国广西等地均有报道。在我国,玉米孢囊线虫最早于2015—2016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玉米田被发现。2017年,河南农大科研团队在河南省禹州市玉米田发现玉米孢囊线虫,调研发现,这些玉米孢囊线虫分布比较密集,繁殖力惊人。随后,研究团队在河南省郑州市荥阳、濮阳市清丰县韩村镇、许昌市长葛市董村镇和禹州市范坡镇检测点再次发现玉米孢囊线虫。“科研数据表明,当每毫升砂壤土里有5~6条玉米孢囊线虫J2幼虫时,便可造成玉米总产量下降21%~29%。”崔江宽说,而研究数据显示,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董村镇、禹州市范坡镇和濮阳市清丰县韩村镇地区的玉米孢囊线虫土壤中卵含量分别达到23.0、54.2和6.8粒/毫升,均已超出玉米孢囊线虫卵量的危害经济阈值。“学界之前普遍认为,玉米孢囊线虫主要分布在热带地区,而我们经过调研发现,我国黄淮海平原等温带地区也极可能是玉米孢囊线虫的重灾区。同时,根据室内接种发现,玉米孢囊线虫可以侵染小麦、水稻、大麦、谷子和高粱等多种禾本科作物,并完成其生活史。”崔江宽告诉记者。为探究河南省主要禾谷类作物的孢囊线虫发生分布,明确不同作物孢囊线虫的危害情况,团队于2017—2021年对河南省18个市50个县(区)的小麦、玉米和水稻作物的孢囊线虫种类和发生分布进行了系统取样调查。该研究共采集全省土壤样品308份,其中224份样品检测到孢囊,孢囊检出率为72.7%,覆盖了调查地区的92.0%。为监测玉米孢囊线虫在我国发生扩散,防止对玉米造成严重的减产损失,开发一套玉米孢囊线虫快速分子检测技术体系迫在眉睫。“在我国,玉米孢囊线虫是一个近几年才被发现的‘新物种’,我们是凭借经验和技术识别到它的。但其他科研人员不了解,也不好识别这种病原物的危害,我们想通过研发出玉米孢囊线虫检测‘试剂盒’,让科研机构、农业技术员和检测人员等能够简单、快速地识别到它,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崔江宽说。检测技术的研发需要大量样本作为支撑。5年来,河南农业大学崔江宽博士跑遍了河南省及其周边省市,采集了2500余份土壤样本,通过近缘种群大批量筛选,终于获得了玉米孢囊线虫的特异RAPD片段,进而设计出SCAR-PCR检测引物,建立了一套快速、准确、稳定的玉米孢囊线虫检测技术体系,为玉米孢囊线虫的检测和防治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据介绍,该检测体系既避免了孢囊线虫ITS区异质现象而导致RFLP酶切图谱的差异,也弥补了RAPD技术的重复性差、结果不稳定的缺点,能够快速将玉米孢囊线虫从禾谷孢囊线虫、菲利普孢囊线虫、大豆孢囊线虫、旱稻孢囊线虫和甜菜孢囊线虫种群中区分开,极大地提高了检测效率,可用来对玉米孢囊线虫的传播、扩散进行监测预警,相关研究成果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玉米线虫对玉米的危害非常严重,常与多种其他病原微生物复合侵染,引起多种玉米土传病害的发生。然而玉米线虫尤其是玉米孢囊线虫的研究人员非常稀缺,这对玉米线虫的监测和防治非常不利。目前我们这项研究成果的意义主要有两点:第一,系统普查了河南及其周边省市地区玉米线虫的发生种类和危害情况,首次明确了玉米孢囊线虫的潜在威胁;第二,我们研发的微量检测技术可以在土壤中线虫密度非常低的情况下完成,对玉米孢囊线虫的早发现、早预警具有非常重要的实用价值。”汤继华告诉记者,“未来,我们将集中重要科研力量,完成我国玉米孢囊线虫基因组学、转录组学、蛋白组学和代谢组学的相关研究,系统解析玉米孢囊线虫的侵染发病机制。同时,我们将深入开展玉米抗线虫和抗病育种的相关工作,早谋划、早着手,为我国玉米抗病、育种等种业‘卡脖子’问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国务院新闻办14日发表《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 /p p   白皮书约1.2万字,分为前言、中国粮食安全成就、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未来展望与政策主张、结束语等6部分。白皮书全面总结反映了我国粮食安全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重点阐述了1996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实施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举措办法,介绍了中国粮食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的原则立场,并提出了未来中国粮食问题的政策主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白皮书中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p p   白皮书指出,中国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粮食产业经济稳步发展,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越走越稳健、越走越宽广。 /p p   白皮书中提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负责任大国,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粮食安全的积极力量。中国积极参与世界粮食安全治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系,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的粮食安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9年10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p p   目录 /p p   前言 /p p   一、中国粮食安全成就 /p p   (一)粮食产量稳步增长 /p p   (二)谷物供应基本自给 /p p   (三)粮食储备能力显著增强 /p p   (四)居民健康营养状况明显改善 /p p   (五)贫困人口吃饭问题有效解决 /p p   二、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p p   (一)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p p   (二)保护和调动粮食种植积极性 /p p   (三)创新完善粮食市场体系 /p p   (四)健全完善国家宏观调控 /p p   (五)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p p   (六)全面建立粮食科技创新体系 /p p   (七)着力强化依法管理合规经营 /p p   三、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 /p p   (一)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p p   (二)国际合作全面加强 /p p   四、未来展望与政策主张 /p p   (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p p   (二)加强储备应急管理 /p p   (三)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体系 /p p   (四)积极维护世界粮食安全 /p p   结束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前言 /p p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始终把解决人民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首要任务。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中国在农业基础十分薄弱、人民生活极端贫困的基础上,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粮食基本自给,不仅成功解决了近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居民生活质量和营养水平显著提升,粮食安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p p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中国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粮食产业经济稳步发展,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越走越稳健、越走越宽广。 /p p   粮食安全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础,关系人类永续发展和前途命运。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负责任大国,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粮食安全的积极力量。中国积极参与世界粮食安全治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系,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p p   为全面介绍中国粮食安全成就,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粮食安全的了解,特发布本白皮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一、中国粮食安全成就 /p p   中国人口占世界的近1/5,粮食产量约占世界的1/4。中国依靠自身力量端牢自己的饭碗,实现了由“吃不饱”到“吃得饱”,并且“吃得好”的历史性转变。这既是中国人民自己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也是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的重大贡献。 /p p   (一)粮食产量稳步增长 /p p   ——人均占有量稳定在世界平均水平以上。目前,中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70公斤左右,比1996年的414公斤增长了14%,比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的209公斤增长了12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p p   ——单产显著提高。2010年平均每公顷粮食产量突破5000公斤。2018年达到5621公斤,比1996年的4483公斤增加了1138公斤,增长25%以上。2017年稻谷、小麦、玉米的每公顷产量分别为6916.9公斤、5481.2公斤、6110.3公斤,较1996年分别增长11.3%、46.8%、17.4%,比世界平均水平分别高50.1%、55.2%、6.2%。 /p p   ——总产量连上新台阶。2010年突破5.5亿吨,2012年超过6亿吨,2015年达到6.6亿吨,连续4年稳定在6.5亿吨以上水平。2018年产量近6.6亿吨,比1996年的5亿吨增产30%以上,比1978年的3亿吨增产116%,是1949年1.1亿吨的近6倍。粮食产量波动幅度基本稳定在合理区间,除少数年份外,一般保持在± 6%的范围之内。 /p p   (二)谷物供应基本自给 /p p   ——实现谷物基本自给。2018年,谷物产量6.1亿吨,占粮食总产量的90%以上,比1996年的4.5亿吨增加1.6亿吨。目前,我国谷物自给率超过95%,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p p   ——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近几年,稻谷和小麦产需有余,完全能够自给,进出口主要是品种调剂,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2001年至2018年年均进口的粮食总量中,大豆占比为75.4%,稻谷和小麦两大口粮品种合计占比不足6%。 /p p   (三)粮食储备能力显著增强 /p p   ——仓储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2018年全国共有标准粮食仓房仓容6.7亿吨,简易仓容2.4亿吨,有效仓容总量比1996年增长31.9%。食用油罐总罐容2800万吨,比1996年增长7倍。规划建设了一批现代化新粮仓,维修改造了一批老粮库,仓容规模进一步增加,设施功能不断完善,安全储粮能力持续增强,总体达到了世界较先进水平。 /p p   ——物流能力大幅提升。2017年,全国粮食物流总量达到4.8亿吨,其中跨省物流量2.3亿吨。粮食物流骨干通道全部打通,公路、铁路、水路多式联运格局基本形成,原粮散粮运输、成品粮集装化运输比重大幅提高,粮食物流效率稳步提升。 /p p   ——粮食储备和应急体系逐步健全。政府粮食储备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在大中城市和价格易波动地区,建立了10-15天的应急成品粮储备。应急储备、加工和配送体系基本形成,应急供应网点遍布城乡街道社区,在应对地震、雨雪冰冻、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p p   (四)居民健康营养状况明显改善 /p p   ——膳食品种丰富多样。2018年,油料、猪牛羊肉、水产品、牛奶、蔬菜和水果的人均占有量分别为24.7公斤、46.8公斤、46.4公斤、22.1公斤、505.1公斤和184.4公斤,比1996年分别增加6.5公斤、16.6公斤、19.5公斤、17公斤、257.7公斤和117.7公斤,分别增长35.7%、55%、72.5%、333.3%、104.2%和176.5%。居民人均直接消费口粮减少,动物性食品、木本食物及蔬菜、瓜果等非粮食食物消费增加,食物更加多样,饮食更加健康。 /p p   ——营养水平不断改善。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监测数据显示,中国居民平均每标准人日能量摄入量2172千卡,蛋白质65克,脂肪80克,碳水化合物301克。城乡居民膳食能量得到充足供给,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三大营养素供能充足,碳水化合物供能比下降,脂肪供能比上升,优质蛋白质摄入增加。 /p p   (五)贫困人口吃饭问题有效解决 /p p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基本解决了“不愁吃”问题。中国高度重视消除饥饿和贫困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探索出了一条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消除饥饿和贫困的成功道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卓著。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8年末,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1660万人,较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了823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1.7%;较1978年末的7.7亿人,累计减贫7.5亿人。按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9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是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国家,贫困人口“不愁吃”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p p   ——重点贫困群体健康营养状况明显改善。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371元人民币,实际增速高于全国农村1.7个百分点。收入水平的提高,增强了贫困地区的粮食获取能力,贫困人口粮谷类食物摄入量稳定增加。贫困地区青少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广泛实施,婴幼儿营养改善及老年营养健康试点项目效果显著,儿童、孕妇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营养水平明显提高,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二、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p p   中国立足本国国情、粮情,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p p   (一)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p p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管控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严守12000万公顷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300多万公顷。目前,全国耕地面积13488万公顷,比1996年增加480多万公顷,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11700多万公顷,比1996年增加450万公顷左右,夯实了粮食生产基础。 /p p   ——提升耕地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2011年以来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260多万公顷,项目区耕地质量提升1-2个等级,每公顷粮食产量提高约150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得到提升。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综合配套技术,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休养生息规划,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持续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逐步消除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p p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功能区6000万公顷,大豆、油菜籽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近1500万公顷。加强建设东北稻谷、玉米、大豆优势产业带,形成黄淮海平原小麦、专用玉米和高蛋白大豆规模生产优势区;打造长江经济带双季稻和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核心区;提高西北优质小麦、玉米和马铃薯生产规模和质量;重点发展西南稻谷、小麦、玉米和马铃薯种植;扩大东南和华南优质双季稻和马铃薯产量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保障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有效供给。 /p p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规划建设一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开发种类齐全、系列配套、性能可靠的节水灌溉技术和产品,大力普及管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高效节水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实现农业生产水资源科学高效利用。 /p p   (二)保护和调动粮食种植积极性 /p p   ——保障种粮农民收益。粮食生产不仅是解决粮食需求问题,更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中国农业人口规模巨大,通过城镇化减少农业人口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保障农民的就业和收入。为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相继取消牧业税、生猪屠宰税和农林特产税,特别是在2006年全面取消了在中国存在2600年的农业税,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逐步调整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支持保护政策,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措施,提高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种粮基本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p p   ——完善生产经营方式。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动亿万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逐步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农业经营体系。目前,全国家庭农场近60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217.3万家,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37万个,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大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p p   (三)创新完善粮食市场体系 /p p   ——积极构建多元市场主体格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粮食企业跨区域整合,打造骨干粮食企业集团。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大型跨国粮食集团,支持中小粮食企业发展,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市场化收购比重不断提高,粮食收购主体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 /p p   ——健全完善粮食交易体系。搭建了规范统一的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形成以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为中心,省(区、市)粮食交易平台为支撑的国家粮食交易体系,服务宏观调控、服务粮食流通的功能不断提升。全国粮食商流、物流市场达到500多家。粮食期货交易品种涵盖小麦、玉米、稻谷和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p p   ——稳步提升粮食市场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各地发展多种粮食零售方式,完善城乡“放心粮油”供应网络,粮食电子商务和新型零售业态发展态势良好。搭建粮食产销合作平台,鼓励产销区加强政府层面战略合作。2018年组织各类粮食交易会3935场,成交粮食近13627万吨,成交金额2319亿元人民币。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举办“中国粮食交易大会”,意向购销粮食达6000余万吨,推动产销合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p p   (四)健全完善国家宏观调控 /p p   ——注重规划引领。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发展规划,从不同层面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引领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以及食物营养的发展方向,多维度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p p   ——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和“卖粮难”,在特定时段、按照特定价格、对特定区域的特定粮食品种,先后实施了最低收购价收购、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性收购。收购价格由国家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行情确定,收购的粮食按照市场价格销售。随着市场形势发展变化,粮食供给更加充裕,按照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14年起先后取消了大豆、油菜籽、玉米等粮油品种国家临时收储政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收购。2016年起逐步完善了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进一步降低了政策性收购比例,实现了以市场化收购为主。 /p p   ——发挥粮食储备重要作用。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储备功能定位,中央储备粮主要用于全国范围守底线、应大灾、稳预期,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地方储备粮主要用于区域市场保应急、稳粮价、保供应,是国家粮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p p   (五)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p p   ——加快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紧紧围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充分发挥加工企业的引擎带动作用,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统筹建好示范市县、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和优质粮食工程“四大载体”,在更高层次上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p p   ——积极发展粮食精深加工转化。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等食品有效供给,促进居民膳食多元化。顺应饲料用粮需求快速增长趋势,积极发展饲料加工和转化,推动畜禽养殖发展,满足居民对肉蛋奶等的营养需求。 /p p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立专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种粮农民提供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建立与完善由6个国家级、32个省级、305个市级和96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构成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基本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制定发布“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促进粮油产品提质升级,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 /p p   (六)全面建立粮食科技创新体系 /p p   ——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玉米、大豆、水稻、小麦国家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大力培育推广优良品种。超级稻、矮败小麦、杂交玉米等高效育种技术体系基本建立,成功培育出数万个高产优质作物新品种新组合,实现了5-6次大规模更新换代,优良品种大面积推广应用,基本实现主要粮食作物良种全覆盖。中国科学家袁隆平培育的超级杂交稻单产达到每公顷近18.1吨,刷新了世界纪录。加快优质专用稻米和强筋弱筋小麦以及高淀粉、高蛋白、高油玉米等绿色优质品种选育,推动粮食生产从高产向优质高产并重转变。 /p p   ——推广应用农业科技。2018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3%,比1996年的15.5%提高了42.8个百分点。科学施肥、节水灌溉、绿色防控等技术大面积推广,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的农药、化肥利用率分别达到38.8%、37.8%,病虫草害损失率大幅降低。2004年以来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共建设丰产科技攻关田、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1276个,累计增产粮食1.3亿吨,项目区单产增产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为粮食增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p p   ——提升粮食储运科技水平。攻克了一系列粮食储藏保鲜保质、虫霉防治和减损降耗关键技术难题,系统性解决了中国“北粮南运”散粮集装箱运输成套应用技术难题。不断扩大先进的仓储设施规模,2018年实现机械通风、粮情测控和环流熏蒸系统的仓容分别达到7.5亿吨、6.6亿吨和2.8亿吨。安全绿色储粮、质量安全、营养健康、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科研成果得到广泛应用。 /p p   (七)着力强化依法管理合规经营 /p p   ——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颁布和修订实施《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p p   ——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央政府承担首要责任,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2014年底,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明确各省级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明确由国家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地方政府粮食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p p   ——深化粮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强化市场意识和法治思维,牢固树立依法管粮、依法治粮的意识,依法推进双随机监管机制及涉粮事项向社会公开。完善粮食库存检查方式方法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构建粮油安全储存责任体系和行为准则,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三、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 /p p   中国积极践行自由贸易理念,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主动分享中国的粮食市场资源,推动世界粮食贸易发展。不断深化粮农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世界粮食安全治理,为促进世界粮食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p p   (一)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p p   ——中国粮食市场更加开放。涉粮外资企业加工转化粮食数量、产品销售收入不断增加,2018年分别占到全国的14.5%、17%。外资企业进入中国粮食市场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在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转化等领域的份额不断增长,并向粮食收购市场、批发零售和主食品供应等方面延伸,成为促进中国粮食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p p   ——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中国严格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取消了相关农产品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对小麦、玉米、大米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大幅度削减其他粮食品种的进口关税。进一步放宽农业领域外商投资准入限制,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品种、转基因品种之外,将外商投资种业的限制范围缩减为小麦、玉米,取消农产品收购、批发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p p   ——促进国际粮食贸易繁荣发展。中国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认真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并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承诺,积极与世界主要产粮国分享中国巨大的粮食市场。2018年,包括大豆等油料和饲料在内的粮食进口总量为11555万吨,出口总量366万吨,分别比1996年增长944.8%、171.1%。进口总量中大豆8803万吨;谷物及谷物粉进口2047万吨,占当年世界谷物贸易量的4.9%。 /p p   (二)国际合作全面加强 /p p   ——主动分享粮食安全资源和经验。1996年以来,中国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实施了20多个多边南南合作项目,向非洲、亚洲、南太平洋、加勒比海等地区的近30个国家和地区派遣近1100人次粮农技术专家和技术员,约占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项目派出总人数的60%。积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有需要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投资,推广粮食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贸易等技术和经验。截至2017年底,中国农业对外投资存量173.3亿美元,在境外设立企业851家,分布于六大洲的100个国家(地区),雇佣外方员工13.4万人,为东道国增加就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p p   ——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中国与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20多份粮食和农业多双边合作协议、60多份进出口粮食检疫议定书,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农业科技交流和经济合作关系,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农业合作工作组。中国始终将支持非洲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作为对非合作的优先重点领域。截至2016年,中国共帮助50多个非洲国家实施近500个农业援助项目,包括成套项目、技术援助项目、物资项目等,涉及农业种植、粮食仓储、农业机械、农田灌溉及农产品加工等领域。2013年以来,中国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与参与国建立经贸合作关系,推动粮食领域合作。 /p p   ——积极参与世界粮食安全治理。积极响应和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等涉粮国际组织的倡议和活动。推动增强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在涉粮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诉求。致力于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为其他国家落实工作提供有益借鉴。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等国际规则制定,成功推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10多项农药残留国际标准、谷物国际运输标准、国际贸易粮食检疫措施标准等国际标准的制定,主导制修订小麦规格、玉米规格等多项粮食国际标准。牵头推动亚洲合作对话“粮食、水与能源安全相互关系”工作,积极参与东盟与中日韩10+3大米紧急储备机制,先后发起或主办亚太经合组织农业和粮食安全部长会议、二十国集团农业部长会议、金砖国家农业部长会议、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农业部长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农业部长会议、世界农业展望大会等重要国际会议,推动各国在粮食安全治理方面形成共识。 /p p   ——提供力所能及的国际紧急粮食援助。应有关国家紧急粮食援助请求,无偿提供力所能及的多双边紧急粮食援助,对缓解有关国家人道主义危机、促进世界消除饥饿目标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的高度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四、未来展望与政策主张 /p p   当前,中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裕、供应充足、市场稳定,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展望未来,中国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依靠自身力量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全面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依靠自己保口粮,集中国内资源保重点,使粮食之基更牢靠、发展之基更深厚、社会之基更稳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尚有很大空间,粮食科技进步、单产提高、减少损失浪费、利用非粮食食物等方面还有较大潜力可供挖掘。充足的粮食储备可以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市场基本稳定,现代化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可以防止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粮食供给紧张问题,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能够解决品种结构矛盾。 /p p   从中长期看,中国的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从需求形势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口粮消费将稳中略降,饲料和工业转化用粮消费继续增加,粮食消费总量刚性增长,粮食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从生产形势看,农业生产成本仍在攀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趋紧,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抗灾减灾能力有待提升,在确保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的同时,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压力较大。从流通形势看,粮食生产将继续向核心产区集中,跨区域粮食流通量将进一步增加,粮食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依然存在。 /p p   展望世界粮食安全形势,国际粮农机构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效果逐步显现,各国促进国际粮食市场有序流通、维护世界粮食市场总体稳定的愿望增强,贫困缺粮国家粮食生产得到发展,能够减轻国际市场波动对国内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中国和世界粮食安全营造良好环境。与此同时,当今世界粮食安全挑战依然严峻,仍有8亿多饥饿人口,国际粮食贸易面临着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干扰,不稳定因素增加,实现相关可持续发展目标任重道远。 /p p   立足国内,放眼全球,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从粮食生产大国向粮食产业强国迈进,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与世界各国携手应对全球饥饿问题,继续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共同推进全球粮食事业健康发展。 /p p   (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p p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节约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到2020年,落实12436万公顷耕地保有量、1030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4072万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约束性指标,确保建成5333万公顷高标准农田,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1亿公顷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亿吨以上。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到2022年,确保建成6667万公顷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粮食种植面积保持总体稳定。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p p   ——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稳定谷物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薯类、豆类、杂粮等作物。大力发展强筋弱筋小麦、优质稻谷、青贮及专用玉米、高油高蛋白大豆等,通过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服务绿色农业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大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 /p p   ——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土地流转型和服务引领型规模经营,促进小规模、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主体多元转变。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持农民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p p   ——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全面升级节水灌溉、农机装备、农药研制、肥料开发、加工储运、循环农业等应用技术。强化种业科技创新,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和加工流通等核心技术。强化技术集成创新,攻克影响作物单产提高、品质提升、效益增加、环境改善的技术瓶颈。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依靠科技手段和农艺农技应用,增加粮食供给,提升粮食品质。 /p p   (二)加强储备应急管理 /p p   ——加强粮食储备管理。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国家安全能力为目标,科学确定粮食储备功能和规模,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p p   ——健全粮食应急保供体系。优化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的布局,建成一批规范化粮油配送中心、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和应急供应网点,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强化应急处置功能,提升应急供应保障水平。 /p p   ——完善粮情预警监测体系。强化粮油市场预警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监测预警体系,依托信息技术准确把握国内外粮食形势,健全粮油市场监测网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市场信息服务,防范市场异常波动风险。 /p p   ——倡导节粮减损。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爱粮节粮意识,抑制不合理消费需求,减少“餐桌上的浪费”,形成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的良好风尚。普及推广经济、适用、防虫、防霉储粮新装具、新技术,帮助农民减少产后损失。示范推广绿色、环保、智能粮食储藏设施设备,鼓励适度加工,提高物流效率,减少粮食流通环节的损失损耗。 /p p   (三)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体系 /p p   ——加快建设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以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防止“谷贱伤农”为底线,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粮价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供需平衡,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 /p p   ——切实加强粮食仓储物流建设。围绕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功能,鼓励合理改建、扩建和新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持续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增强安全运行保障能力。优化大型粮食物流园区布局,构建一批粮食进出口物流通道和重要节点,提升粮食物流重点线路流通效率。 /p p   ——着力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倡导推广粮食循环经济模式。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和特色粮油产品供给。着力推动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 /p p   (四)积极维护世界粮食安全 /p p   ——继续深入推进南南合作,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消除饥饿,实现粮食安全,改善营养状况和促进可持续农业”作出积极努力。 /p p   ——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粮食经贸合作关系,共同打造国际粮食合作新平台,促进沿线国家的农业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市场深度融合。 /p p   ——积极支持粮食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开展国际合作,合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粮食进口渠道,拓展多元化粮食来源市场,促进全球范围内粮食资源合理高效配置。 /p p   ——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粮食安全治理,积极探索国际粮食合作新模式,开展全方位、高水平粮食对外合作,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促进形成更加安全、稳定、合理的国际粮食安全新局面,更好地维护世界粮食安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结束语 /p p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更加关注食物的营养与健康,既要“吃得饱”,更要“吃得好”“吃得放心”。初心不忘,人民至上。中国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建设,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为人民获得更多福祉奠定坚实根基。 /p p   确保粮食安全,中国与世界命运休戚与共。中国将继续遵循开放包容、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努力构建粮食对外开放新格局,与世界各国一道,加强合作,共同发展,为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不懈努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p p /p
  • 泽泉科技应邀参加作物生长模型高级研讨会2016
    2016年10月27日-29日,上海泽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邀赴南京参加了“作物生长模型高级研讨会2016”。此次研讨会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系统模拟与软件技术实验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共同主办。会议以作物模型与智慧农业为主题,特邀国内外知名作物模型专家作学术报告,旨在交流和讨论国内外模型建立与发展的经验。 来自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扬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40多家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水稻、棉花、小麦、玉米、油菜等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模型构建及应用进行了深入讨论。模型对作物产量和品质的预测一直是建模工作讨论的热点,近几年来,模型在气候变化对作物的影响等方面的应用备受关注。 会议期间,泽泉科技展示的样机吸引了广大参会人员的眼球,技术人员演示了CI-110数字植物冠层图像分析仪、CI-203手持式激光叶面积仪、CI-690 ROOTSNAP根系分析系统等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过程,并与我们的老用户和感兴趣的科研工作者交流了最新研究技术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技巧和心得等。科研人员现场分享了高通量植物表型-基因型-育种平台AgriPheno的建设及科研服务内容和流程,与会人员反响热烈。泽泉科技的样机、海报以及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会议期间收到多位客户的详细咨询和留言。 本次参会得到了会议主办方和与会专家的鼎力支持,上海泽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聚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之农业领域——七大农作物育种 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篇
    从“经验育种”到定向高效“精确育种”——记“主要粮食作物分子设计育种”项目  “十三五”末我国粮食作物良种选育将上新台阶,“主要粮食作物分子设计育种”项目已获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专项”14191万元经费支持,我国水稻、小麦和玉米新品种培育有望在2020年前取得重大突破。  本项目是2016年“七大农作物育种”专项支持力度最大的项目。本项目由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牵头实施,汇集国内优势单位57家、155名科技人员,设立“水稻分子设计育种”“小麦分子设计育种”“玉米分子设计育种”和“共性技术与信息平台”四个课题。  项目根据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作物的共性和特性,拟在分子设计育种方向上开展以下五方面的研究:一是主要粮食作物关键基因挖掘和分子设计:在分析不同地区三大粮食作物主栽品种特性的基础上,结合其产量、生育期和抗病虫等性状相关的基因型,根据水稻、玉米等基因克隆和小麦测序信息等相关信息,利用已精细定位的高产、优质、抗病虫、耐逆、养分高效利用等重要性状基因/主效位点,发掘验证育种可用的基因特异性分子标记 二是研发和提高作物分子育种技术:利用育种材料全基因组遗传背景选择、分子标记筛选、基因快速导入和优异基因聚合等手段,显著提高传统育种效率,加快品种改良速度,建立作物分子育种技术体系和应用平台,克服多性状多基因聚合、后代选择效率低等难题,大幅度提高我国分子育种的理论和技术水平 三是新品种培育与推广:通过分子组装设计,将供体亲本与主栽品种进行杂交选育,利用分子标记进行辅助选择,尝试多性状、多基因位点的不同聚合方式,实现重要性状基因的聚合,创制高产、优质、抗病虫、耐逆、养分高效利用等有重大育种利用价值的新材料,最终培育出具有多种优良性状能大面积推广的突破性新品种 四是分子设计育种信息平台的建立:研制分子设计育种软件,建立农艺性状和基因信息数据库,建立并完善分子标记数据库和分子检测平台 五是生物安全的基因组编辑育种技术体系的建立:在技术层面完整地对作物基因组编辑技术进行全方位的改进、完善和创新,提高基因组编辑技术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建立生物安全的作物基因组编辑育种技术体系。  本项目的实施将建立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品种分子设计信息系统和高效育种技术体系,形成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及技术标准,推进优质高产抗逆与资源高效利用育种的相关理论与技术创新,显著提升我国作物育种技术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培育推广突破性新品种,大幅提高作物单产,降低生产成本,大幅度减少农药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节约水资源。揭开神经嗜性病毒的神秘面纱——记“重要神经嗜性人兽共患病免疫与致病机制研究”项目  人兽共患病防控关系动物和人民健康、环境与生态安全。随着环境、气候的改变,人类面临人兽共患病的威胁日益加剧。“重要神经嗜性人兽共患病免疫与致病机制研究”项目于2016年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专项”立项支持,我国在重要神经嗜性人兽共患病的免疫与致病机制研究领域将有望取得重大突破。  本项目经费为4900万元,执行期为2016—2020年。该项目由华中农业大学牵头实施,汇集国内14家优势单位、38名科技人员进行联合攻关。项目将围绕狂犬病毒、乙型脑炎病毒的免疫与致病机制,从7个方面开展系统研究:一是病原生态学与分子流行病学研究:将对我国新出现的狂犬病、乙型脑炎传染源,开展遗传演化、地理分布、感染率、毒力、免疫原性等分析,并对不同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传播狂犬病和乙型脑炎的分布和流行新特点展开研究。二是病原感染与传播机制研究:将从病毒感染不同宿主细胞受体利用的角度,揭示乙型脑炎病毒跨宿主传播的分子机制,并研究狂犬病毒逆神经轴浆传输机制。三是病原复制/增殖机制研究:重点研究病毒蛋白及宿主因子在病毒复制与包装过程中的调控作用机制。四是病原诱导天然免疫应答及其调控机制研究:发掘神经嗜性病原天然免疫识别受体,解析病原逃逸宿主天然免疫的机制,筛选有效宿主抗病毒因子等。五是病原诱导获得性免疫应答及其调控机制研究:重点解析乙脑病毒调控Tfh细胞分化机制、狂犬病毒调控浆细胞和记忆性B细胞分化机制。六是病原入侵中枢神经系统(CNS)的机制研究:研究神经嗜性病原入侵中枢神经系统的途径、诱导血管内皮细胞活化及血脑屏障破坏的机制,为阻断病原入侵中枢神经系统提供分子靶标。七是病原诱导神经损伤的分子机制研究:解析乙型脑炎病毒诱导中枢神经系统炎症反应的分子机制、狂犬病毒诱发神经递质产生异常的分子机制,为神经嗜性病毒引发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治疗提供新的药物靶标和理论依据。  本项目将全面揭示狂犬病毒和乙型脑炎病毒的病原生态学与分子流行病学特征,发掘介导狂犬病毒和乙型脑炎病毒感染与传播的关键受体蛋白,阐明病毒复制以及与宿主免疫系统互作的新机制,解析其入侵神经系统、诱导神经损伤的关键信号通路。其研究成果不仅可以为狂犬病毒、乙型脑炎病毒的新型疫苗、诊断试剂、药物及治疗等防控技术与产品研发提供重要理论基础,而且还将推动我国神经嗜性病原研究新领域的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社会意义。诱变育种:从“无中生有”到农作物品种持续创新——记“主要农作物诱变育种”项目  日前,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牵头的“主要农作物诱变育种”项目已获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重点专项4774万元经费支持。  “十三五”期间本项目汇集国内48家优势单位、116名科技人员,设立了小麦诱变育种技术创新与品种创制、水稻空间诱变育种技术创新与品种创制、水稻诱变育种技术创新与品种创制、玉米诱变育种技术创新与品种创制、大豆等经济作物诱变育种技术创新与品种创制、主要农作物诱变共性技术开发研究等六个课题。  本项目重点开展以下5个方面的研究:一是主要农作物诱变损伤修复与基因突变的分子解析:研究高能重离子辐射、空间诱变、地面模拟诱变等诱发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棉花、辣椒、番茄等主要农作物变异的分子生物学效应,解析DNA损伤修复与突变发生的分子机理 结合新一代测序技术等最新分子生物学和基因组学技术,对重要突变体的特异性状进行遗传分析和分子鉴定,为育种的广泛利用和定向改良提供目的基因。二是主要农作物诱变育种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旨在提高基因突变频率,拓展突变谱和引导基因变异方向的核辐射与空间诱变等新途径,重点完善高能重离子、混合粒子场、质子、快中子等诱变因素处理靶室操作技术,建立主要农作物高效诱变技术体系 完善重要突变性状基因的TILLING、基因分型等高通量筛选平台,建立高效的突变体筛选技术体系。三是主要农作物诱变新材料创制:诱变创制大容量、呈梯度的主要农作物主栽品种突变库 根据主要农作物各生态区的需求,创制产量、品质、抗病、抗逆、株型等重要性状突变新材料。四是主要农作物优良突变新品种选育与示范:有效利用核辐射、空间诱变及地面模拟诱变等方法,与细胞工程、杂种优势利用和常规育种有机结合,培育具有高产、优质、抗病、抗逆、早熟等优良性状的新品种,通过试验示范、种企结合、良种良法配套栽培技术研究等措施方式,加速新品种的推广种植。五是诱变技术国际合作:重点开展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印尼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合作研究与人才交流,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国际化诱变科技创新团队,保持我国在农作物诱变育种应用方面的世界领先地位。  本项目预期至2020年创制小麦、水稻、玉米、大豆、辣椒、番茄等作物新品种15个以上,新品种在项目期内累计推广650万亩,创造社会经济效益4.16亿元。同时,这些新品种的种子加工与推广将带动种业企业的创新发展。诱变创造出的一大批优异新种质(材料),将成为常规育种等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基础,以此作为杂交亲本,培育在产量和品质上有突破性的优良品种,将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农作物增产。精准研判 科学施检 分级预警 严防入侵——记“潜在入侵的畜禽疫病监测与预警技术研究”项目  保障进出境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贸易的需求,提升口岸检疫把关技术水平,“潜在入侵的畜禽疫病监测与预警技术研究”项目已获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专项”4550万元经费支持,我国潜在入侵的畜禽疫病风险研判、监测与预警技术有望在2020年前取得重大突破。  本项目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牵头实施,汇集国内优势单位21家、169名科技人员,设立“外来畜禽疫病风险分析新技术研究”“潜在入侵的畜禽疫病检测、鉴定新技术研究”“潜在入侵的畜禽疫病口岸监测技术研究”“外来畜禽疫病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与装备研发”“未知、变异动物疫病溯源及早期监测技术研究”和“外来畜禽疫病信息化预警和溯源技术研究”六个课题。  本项目根据外来畜禽疫病的共性和特性,拟开展以下六方面的研究:一是分析境外畜禽疫病信息,绘制风险传入场景树 构建基于专家研判系统的外来畜禽疫病半定量风险分析模型及定量风险分析模型,分析外来畜禽疫病随进境动物及产品潜在传入风险 建立外来畜禽疫病风险分析数据库。二是研究潜在入侵畜禽疫病的现场筛查、实验室精准检测等技术 研究非洲猪瘟等重要畜禽疫病RPA早期检测、激光显微切割免疫荧光等精准检测新技术 开展检测方法的国际验证 研发生物安全的标准物质并组装应用。三是研究进境动物及产品监测抽样框和布点选择策略 开展基于流行病学的监测抽样技术研究 研究口岸监测的风险不确定性,构建无疫监测抽样模型和疫病发生监测抽样模型 研发相关疫病的高通量监测技术并进行监测应用。四是研究外来畜禽疫病的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及试剂 研发现场便携高灵敏的一体化检测设备 整合应用现场检测技术、试剂及装备,开展口岸现场的实时在线超敏检测和结果的自动采集上报。五是研究未知变异病原宏基因组学识别技术 构建病原体特征序列数据库 研究优化生物信息学分析流程,建立未知变异病原的分子溯源技术 建立潜在入侵的未知变异动物疫病RPA等早期监测技术并示范应用。六是整合潜在入侵的畜禽疫病口岸及现场检测数据、监测数据、未知和变异病原监测数据,构建进境动物及产品疫请数据库 研究数据治理技术,构建基于检测监测数据的进境动物及产品溯源平台 挖掘不同维度数据的潜在联系,构建疫病传播态势场景化数学模型 建立外来畜禽疫病信息化预警平台。  本项目实施后,我国潜在入侵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将更加完善,风险研判、口岸检疫把关以及溯源预警等能力都将得到明显“升级换挡” 建立的以国家和产品类型为检索对象的风险分析数据库,可满足快速通关放行对疫情研判的需求 项目研发的大力推广应用,可实现对口岸入境的畜禽及产品检测监测覆盖率80%以上,病原覆盖率90%以上 研究建立进境动物及产品疫情数据库 搭建潜在入侵畜禽疫病信息化分级预警平台,可满足对90%以上进境牛、羊等畜禽以及40种以上检疫性疫病进行场景化分级预警的要求。为稻粮谋 藏粮于技 强优势水稻杂交种再续力——记“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技术与强优势杂交种创制”项目  为稻粮谋。在前两个五年计划的基础上,“十三五”中国强优势水稻杂交种研究继续获得国家支持,整合全国45家水稻杂种优势利用优势单位,实施“藏粮于技”战略,不断向水稻更高产量冲刺,力保中国13亿人口口粮安全。  项目由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牵头实施,汇集全国各稻区45家水稻杂种优势利用研究强势单位、156名骨干研究人员,针对全国不同稻作生态区水稻生产实际情况、区域特色和拟解决的共性和个性关键问题设立了7个课题,主要从如下五个方面开展研究:一是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研究:研究稻属远缘种、亚种、近缘种、生态群间优异基因利用和杂种优势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拓展强优势水稻杂交种遗传基础 研究红莲型不育、光敏核不育、新型可控雄性核不育利用技术,建立安全型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新技术 研究适应现代农业转变的轻简栽培、集约化、机械化生产的强优势杂交种新株型育种技术 二是强优势水稻杂交种高效育种技术研究:利用细胞工程、高通量SNP标记等技术建立不同稻作区强优势水稻杂交种亲本快速选育技术 研究不同稻作区水稻杂种优势预测与利用技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强优势水稻杂交种高效育种技术体系 三是水稻杂种优势核心种群构建与资源创新:挖掘水稻高产、高光效、耐热、耐寒、抗病虫、重金属低富集、养分高效等重要性状功能基因,创建优异基因轮回选择库,创新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核心种质,创建全国不同稻作区水稻杂种优势类群及其利用模式 四是强优势水稻杂交种骨干亲本创制:利用不同杂种优势类群,创制各稻区强优势突破性新材料,培育高配合力、高异交率的新型雄性不育系及强恢复系 五是强优势水稻杂交种创制。根据全国各稻作区育种目标和生态条件,确定强优势水稻杂交种的选育指标,利用强优势亲本大群体测配,通过生态育种、穿梭育种和规模化测试,选育聚合高产、优质、抗病虫、抗逆等优良性状基因的、适于现代耕作制度的水稻强优势杂交种,并进行大面积示范与推广。  本项目将通过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新技术研究和强优势杂交种的选育和推广应用,将快速提升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水平,可全面提升我国粮食的供给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从而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本项目将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为指针,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要求,预期将研创一批产量潜力更高、综合性状更强的水稻强优势杂交种。执行期间将创制强优势水稻杂交新品种30个,预计强优势杂交种累计示范推广900万亩以上,可增产粮食4亿公斤左右,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达10亿元以上。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健康——记“畜禽重要病原耐药性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项目  “十三五”末我国畜禽病原耐药性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将上新台阶,“畜禽重要病原耐药性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项目已获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专项”4550万元经费支持,我国畜禽病原耐药性的监控技术体系有望在2020年取得重大突破,为应对“耐药性”这一全球的公共问题和难题作出贡献。  本项目隶属“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专项”,拟建立“监测—预警—控制”一体化的畜禽病原耐药性监测和控制技术体系。本项目由华南农业大学牵头实施,联合在畜禽病原耐药性研究方面的优势单位如中国农业大学、吉林大学和华中农业大学等30家开展合作研究  本项目将从“监测—预警—控制”三方面开展以下研究:一是耐药性监测技术研究: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适用于养殖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同技术平台以及不同检测规模的快速、高通量耐药性检测技术或产品,建立耐药性监测采样方法标准、检测判定标准和各类耐药临界值标准,构建畜禽病原菌耐药性检测和评价标准体系。二是耐药性预警技术研究:在建立监测技术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同规模养殖场抗菌药用药和耐药性基础数据的大样本调查,掌握我国畜禽病原菌和养殖环境耐药菌的耐药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畜禽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库,畜禽病原体(重要病原菌和球虫)、养殖环境生态链中的耐药菌和耐药基因的数据库,建立动物病原菌的耐药性风险评估模型和环境生态风险评估技术体系,为我国建立兽药安全评价导则和环境安全评价导则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三是耐药性防控技术研究:主要通过研究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生物酶制剂和微生态类制剂等新型饲用抗生素的替代产品及综合应用技术来减少抗菌药的使用 同时针对现有的经口给药的抗菌药物进行精准的生物药剂学(BCS)分类,引导兽药制剂研发,关注兽药剂型设计工艺和投药技术相结合,以兽医临床一线药物及专用药物为研究重点,以减抗增效,避免耐药性产生为目标,开展新制剂和投药新技术研究。此外,将获得与现有抗生素联合或单独使用有效治疗耐药病原菌感染和消减病原菌耐药性的候选药物和新兽药 建立其对畜禽主要病原菌感染的药动学/药效学同步模型,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药规程和用药技术,延缓耐药性的产生。  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我国动物疫病防控的科技创新能力,通过推广项目研发的耐药性防控技术,将减少我国畜禽养殖业抗菌药物的使用量,并培养一批从事畜禽病原菌耐药性研究的高水平人才,形成一支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队伍,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水平和国际学术地位。解析机理 创新方式 提升效率——记“主要农作物杂种优势形成与利用机理”项目  主要农作物杂种优势利用在世界范围为农作物产量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杂种优势的生物学基础却是国际科学界的世纪难题。过去20年的研究显示,显性和超显性是杂种优势的主要遗传学基础,但重要农艺性状杂种优势形成的机制还不清楚。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农作物杂种优势形成与利用机理”,将通过比较分析杂种优势利用最为成功的禾本科作物水稻和玉米的杂种优势机理,在多种组学水平揭示杂种的组学特征,进而在基因水平阐明杂种优势形成的分子机理,从而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能产生杂种优势,怎样才能产生强杂种优势,使杂种优势理论获得突破。  前期杂种优势组学研究主要是基于单个杂交组合,并且只限于某个组学,不能产生一个系统的组学模型来解释杂交组合的组学特征。因此,不同杂种优势强度的组合间是否有共同的组学特征?这种组学特征又是什么?在不考虑上位性效应时,中亲优势就是显性、超显性累加的净效应,并且大量的研究证明了显性、超显性在杂种优势中的重要作用。但是,显性、超显性效应产生的机制是什么?海量的组学数据(转录组,代谢组数据等)和丰富的重要基因功能信息能否用来准确预测杂种优势?这些都是亟待回答的科学问题。  “主要农作物杂种优势形成与利用机理”项目,将回答以下科学问题:一是主要农作物不同优势杂交组合的组学特征 二是显性、超显性形成的机制 三是杂种优势的准确预测 四是高效杂种优势利用的新型雄性不育系及恢复系的创建。回答这些科学问题将对解析杂种优势的生物学基础这个生命科学界的世纪难题有所突破,并为作物杂种优势利用提供新策略和途径。  本项目将集中国内本领域优势单位,以水稻、玉米、油菜和小麦四大作物为研究对象开展项目的研究。集中深入地开展杂种和亲本间的基因组、转录组、代谢组学特征比较,建立基因组结构,基因表达,代谢物分化等多组学系统模型,从组学层面揭示杂种优势的分子机制。本项目注重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向应用研究延伸,开展杂种优势群分析,优化不同作物的优势群,在宏观层面提出杂种组合选配的基本原则,同时,建立杂种优势预测的方法,在宏观选配前提下,预测有潜在强优势的杂交组合,高效选配强优势组合。杂种稳定性优势的遗传基础剖析能为选育广适性的强优势组合提供基因资源,使强优势组合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杂种优势利用系统的雄性不育系的育性恢复机制的阐明将大大利于新的不育系创制,而新型雄性不育基因的发掘和不育系的培育将可能带来不育系繁殖和杂交种制种技术的革新。预期通过项目的实施将直接推动杂种优势利用水平的提高,进而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做新的更大贡献。(来源:科技日报)
  • 【大国粮策】粮食安全“新办法”即将实施,美正生物扛稳粮食安全重担!
    “金秋时节喜洋洋,黄灿稻谷收满仓”,又是一年丰收季,粮食安全要牢记。秋粮是全年的最后一季粮食,占到了全年粮食总产量的7成以上。秋粮主要包括水稻、玉米、大豆等品种。今年我国秋粮面积预计达13.1亿亩,较去年稳中有增,特别是高产作物玉米面积增加较多。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秋粮长势良好,各地多措并举保秋粮丰收。喜迎粮食安全“新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内容包括: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该“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同原试行办法相比较,新的“办法”中明确提出了真菌毒素、重金属和农药残留以及其他有害污染物的检测要求,并明确提出了粮食经营者须自行检验或委托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办法”中还规定,粮食经营者在收购环节进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以及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抽查检验,可采用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快速检验方法,快速检验结果可作为收购验质依据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抽检筛查的依据。采用快速检验方法进行监测和抽查检验,发现测定结果为国家标准临界值时,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复核检验。快检初筛,法检确证双管齐下,保障粮食安全华安麦科深耕粮食安全行业数十载,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粮食安全检测试剂、设备等专业产品和用心、优质的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一份力量。HMG001粮食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及监测分析系统覆盖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粮食安全项目,具有便携、快速、准确、适用的特点。该系统整合了便携式试纸条扫描读数仪及相应的胶体金快速定量检测试纸条、实验过程中必备的前处理设备及实验耗材,可快速准确的对样品中真菌毒素进行现场检测。同时,该系统可以与搭建的云平台或介入现有的实验室信息化系统,实现“采样-收样-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过程全程监控、风险有效预警等功能。真菌毒素快速检测试纸条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符合粮食行业标准。5-8min即可完成反应,检测效率高。操作简便,适用于现场检测。产品列表
  • 世界粮食日|坚守"粮"心,不负"食"光
    10月16日是第43个世界粮食日,世界粮食日(World Food Day),缩写为WFD。1979年11月,粮农组织第20届大会决定从1981年起,把每年的10月16日定为“世界粮食日”,以期引起人们对全球对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敦促各国采取行动增加粮食生产,与饥饿和营养不良作斗争。世界粮食日所在周是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今年我国的主题是“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截至2022年底:中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人均粮食占有量达-486.1公斤,粮食播种面积-17.75亿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4%,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达到-96%。粮食安全——“国之大者”2023年3月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一书,分8个专题,集中收入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240段。其中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对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洪范八政,食为政首"。在2013年、2017年、2020年和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多次强调,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人民吃饭问题,是由我们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大政方针。党中央强调,端自己的饭碗、装自己的粮食是底线。要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的工作重点,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首先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提升粮食产能仍然是首要任务。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党中央强调,保障粮食安全,要害是种子和耕地。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只有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才能把稳强国复兴主动权,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中国现代化离不开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要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要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发挥我国制度优势,科学调配优势资源,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选准突破口,持续发力、协同攻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生物育种是大方向,要加快产业化步伐。要从培育好种子做起,加强良种技术攻关,靠中国种子来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时代赋予中国现代种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的历史使命,也是时代赋予瀚辰助力农业科技发展、助力粮食安全的使命。瀚辰光翼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生物育种设备研发,成功打破进口设备垄断,推出了基于PCR技术和测序技术等主流分子检测技术的全自主知识产权全栈设备和解决方案,包括业内领先的高通量基因分型系统、全自动多功能基因检测系统及全自动核酸浓度检测和均一化工作站等,并成功交付了多个无人值守智慧实验室产线,为强化科研力量,提高种业创新水平提供牢固的技术支撑。文章部分节选于丨农业科技报 人民日报
  • 2017年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举行
    p   7月1日,国家粮食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银川市共同举办了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 /p p   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景波在活动启动仪式上表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作为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旨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唤起全民共同关注粮食质量安全的意识和行动。 /p p   他还强调,各地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粮食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工程来抓。 /p p   在活动现场,宁夏优质粮油企业展示了大米、面粉、胡麻油等粮油产品,以及自热饭、马铃薯面条、清真食品等种类丰富的加工产品,吸引众多银川市民驻足购买。 /p p   同时,活动还以各种形式增进市民对粮食质量安全的了解。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就将自主研发的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等设备搬到了活动现场,通过操作演示向市民讲解普及各作物中重金属、农残、真菌毒素等物质的快速无损检测技术。通过科普手册、专家现场讲解、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广大市民对“舌尖上的安全”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p p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马顺清,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丽瑛,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赵中权、总工程师何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p
  • 天瑞关注粮食安全 科技保障人类健康
    7月1日上午,国家粮食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银川市共同举办了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天瑞仪器携粮食快速检测解决方案与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出席本次活动。天瑞仪器出席宣传日活动今年全国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唤起全民共同关注粮食质量安全的意识和行动。活动通过发放科普手册、专家现场讲解、产品展示、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粮食质量安全知识。宁夏质检中心使用天瑞仪器食品重金属快检仪进行现场试验(图中黄色仪器)为了保障粮食的绿色优质、安全可靠,让大家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天瑞仪器凭借自身多年分析检测技术优势,结合粮食行业实际需求,着手研究粮食安全检测技术并卓有成效。活动现场,天瑞仪器展示了研究成果——粮食快速检测解决方案与EDX 3200S PLUS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宁夏粮食局局长参观天瑞仪器展位EDX 3200S PLUS系列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包括标准型、智能型、加强型与超级星四款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客户可根据自身的不同检测需求,选择不同的仪器型号。经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测试验证,该系列操作简便、检测快速高效、检出限滴、无需使用试剂、无环境污染,可用于稻米、小麦、谷物、烟草等作物的重金属元素镉(Cd)、铅(Pb)、汞(Hg)、砷(As)、硒(Se)等多种元素的快速无损检测。天瑞仪器副总经理余正东为参观者介绍天瑞仪器EDX3200S PLUS C 结合粮食行业的特点及实际需求,该系列适用于粮食收购现场、基层粮库、粮食储藏中心站、粮油质检中心等不同应用场景的不同需求,覆盖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要求。同时,该系列测试高效快捷,能实现3分钟精准测试与24种样品同时检测,这是国内粮食检测行业的创新之举。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合影留念天瑞仪器为粮食中含重金属、农药残留、真菌霉素等国家标准中限量的物质提供快速检测解决方案,为国家粮食系统的安全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今后,天瑞仪器也将继续以专业全面服务粮食安全,用天瑞实力彰显行业水平。
  • 农业生物技术保障粮食安全研讨会广州召开
    2009年12月22日,华南农业大学与植保(中国)协会在广州联合召开以“农业生物技术保障粮食安全”为主题的媒体研讨会,研讨会由华南农大副校长陈志强教授主持,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委员黄大昉教授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晓光教授和华南农业大学李华平教授分别在座谈会上作了主题报告。科学家们就目前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及发展趋势、农业生物技术作物安全性和转基因木瓜的应用等内容做了详细介绍,并同与会媒体进行了深入探讨。   最近,在经过了多年严格的安全性试验评估后,农业部已向我国自主研发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和植酸酶玉米品种发放了安全证书。获得安全证书意味着这两种产品的安全性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可以投入生产应用。此举,必将促进中国的水稻和玉米产量的进一步增长,并能加速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   目前,全球粮食安全形势严峻,在2009年11月的世界粮食安全峰会上透露的信息显示,今年世界粮食安全形势更为恶化,与2008年相比,全球正在忍受饥饿和营养不足的人口可能将增加1亿之多,总数将达到10亿多人,这个数字创下了近40年的最高纪录。而到本世纪中叶,世界人口将增加三成达到91亿,粮食产量必须提高70%才能满足人口需求。与此同时,农业投资不足、金融和经济危机、气候变化等因素又使粮食安全问题雪上加霜。   黄大昉教授表示:“在应对我国粮食缺口,资源短缺,污染、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的种种挑战方面,农业生物技术能对农作物的质量、数量进行精确的改良和提高,生物技术作物在产量、抗病、抗虫、抗冻、抗旱、抗除草剂等抗逆能力和营养品质等方面较传统作物有显著改进,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作物品质和产量,并能有效缓解环境的不断恶化。”   农业生物技术作为农业科技革命的强大推动力,在其应用的十多年里显示了在提高粮食生产力、增加产量方面的巨大潜力。利用生物技术,能够开发出具备更加适合人们需要的生物特性的农产品品种。   杨晓光教授指出:“与传统食品相比,生物技术作物及其食品在微生物毒素、农药残留等方面更安全,而且通过更为精确、更有预见性、效率更高的基因改造,生物技术作物及其食品还为消费者带来更营养、更健康的食品选择。在全世界数亿人食用生物技术作物及其食品至今尚未出现一例食品中毒或医疗事故。生物技术作物的安全性评价和批准是以科学为基础的,凡是经过政府批准上市的生物技术作物及其食品均是安全的。应该让生物技术更多更好地造福人们的生活。”   国内唯一申报转基因番木瓜商业化种植的负责人、华南农业大学李华平教授在研讨会上畅谈了倍受媒体关注的转基因番木瓜的应用情况,转基因番木瓜的种植户也介绍了自己受益的亲身经历。李华平教授表示:“转基因番木瓜高抗番木瓜生产上的主要病害——番木瓜环斑花叶病的危害,这样将极大提高番木瓜产量和品质,使得人们能品尝到质优价廉的番木瓜果品。转基因番木瓜不会给人类健康带来任何威胁和隐患,目前也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表明转基因番木瓜具有食品和环境安全性的任何风险。”   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也是当前扩大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基础。为保障粮食安全,不久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粮食增产目标:“到2020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达11,000亿斤以上,比现在增加1,000亿斤。”华南农大副校长陈自强教授表示:“农业生物技术是一场新的绿色产业技术革命,只有依靠农业生物技术,我们才能应对和解决粮食危机所带来的种种挑战。农业生物技术未来的前景是非常美好的,它将给中国以及全世界的农民、消费者和社会带来更多的利益、方便和安全保障。”   农业生物技术的产业化是目前国际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竞争的焦点,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农业生物技术已为农业发展起到重大地推动作用,随着转基因水稻和玉米获得农业部安全批准,农业生物技术必将为保障中国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链接:   关于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是广东省和农业部“九五”、“十五”共建“211工程”全国重点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悠久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始创于1909年的广东全省农事试验场暨附设农业讲习所,在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建立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学校设有农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园艺学院、兽医学院、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食品学院、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22个学院。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有86个本科专业, 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多个国家、农业部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成为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农、工、文、理、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并向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迈进!   关于作物国际协会(CropLife International):   作物国际协会是全球性作物科学行业联合会。其网络支持的地区和国家级协会已经超过90多个。国际植保协会致力于推广作物保护和生物技术产品,发展可持续性农业和食品生产,同时负责作物种植的全过程“责任关怀”管理等。植保(中国)协会生物科技分会是作物国际协会在中国的常设机构,隶属作物国际协会亚洲分会,负责在中国境内开展与生物技术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 两校签约,共建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8月12日,山东农业大学与山东大学正式签约,双方将合作共建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携手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领域科技创新贡献智慧和力量。  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山东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徐剑波、山东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处长王钟伟分别在仪式上致辞。山东农业大学校长、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张宪省主持签约仪式。山东农业大学副校长李向东与山东大学副校长易凡代表双方签约。  樊丽明在致辞中说,山东农业大学作为中国高等农业教育创始者之一,始终与民族共命运,与时代同发展,强化自主创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省属高校唯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山东农大的靓丽名片,其团队在分子、细胞、个体和群体水平上开展了大量应用基础研究,围绕产业需求屡获重大突破,为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和生态农业提供了重要理论与技术支撑。樊丽明介绍了山东大学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中的最新进展,特别是学校在多学科联合攻关、跨学科融合创新中培养新的学科增长点,通过产学研结合、共建共享等多种形式,释放国重引领创新、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活力等特色做法。希望通过双方签约共建,进一步对两校科技创新要素进行有机整合、系统集成,为推动农业领域关键核心问题协同攻关打造重要平台,进一步把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引领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的“桥头堡”和支撑国家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军”。  徐剑波对两校开展合作共建的前景充满信心和期待。他说,山东大学作为全国著名高校和省内龙头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特别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科研项目及成果培育等诸多方面具有深厚的实力和经验,一直以来是山东农业大学学习的标杆和榜样。2020年7月,樊丽明校长一行来校调研指导,就进一步深化两校合作、共建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达成了共识。今天,双方签署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协议,相信借助山东大学的科技和人才优势,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一定能在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道路上迈出新步伐、创造新辉煌。徐剑波同时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两校间的校际交流,推动双方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双一流”建设等领域开展务实高效合作,共同为山东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钟伟对双方签署共建协议表示热烈祝贺。他说,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促进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科技创新基地。在新一轮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思路中,国家更加强调聚焦学科前沿、面向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前沿技术需要,鼓励通过联合共建,进一步做实、做强、做优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农业大学与山东大学签约共建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既是山东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两校强强联合、共同加快发展的有利契机。他表示,省科技厅将全力为两校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提供协调帮助和政策保障,期待着双方合作产出丰硕成果。  张宪省介绍了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情况。实验室依托于山东农业大学,于2003年经科技部批准为首批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07年批准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目前设置作物生理生态、作物种质创新、作物分子生物学3个研究方向。多年来,实验室主动融入国家和区域战略,针对黄淮海地区小麦、玉米、苹果等主要作物生产面临的高产优质与资源高效利用矛盾突出、作物种质遗传基础狭窄且优异种质缺少等突出难题,明确方向、建强团队、聚力攻坚,产出了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2006年以来,实验室3次评估结果均为“良好”。2020年,实验室成果入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评出的中国十大科技进展新闻,位列山东省十大科技成果首位。  按照协议,两校将以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平台,在持续加强双方在科学研究、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领域合作的同时,重点围绕“农作物遗传改良”目标,针对黄淮海地区作物生产面临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需求,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加大资源开放共享,协同开展项目申报和科研攻关,不断提升山东省粮食生产的科技创新能力、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全省乃至黄淮海地区粮食持续稳定增产提供持续的科技与人才支撑。  签约期间,樊丽明一行参观了山东农业大学科教站园、黄淮海玉米创新中心、南校区西北片区等,两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代表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 农业部:我国目前未批准转基因粮食商业种植
    p   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潘显政表示,我国对转基因管理是明确一贯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管理,只有通过安全评价后才能获得安全生产证书。 /p p   潘显政还称,我国转基因食品的发展严格遵循“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路线图,首先是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比如说棉花等,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是一般的食用作物,最后是口粮作物。 /p p   小编了解到,目前农业部只批准了转基因棉花和番木瓜种植,尚未批准其他转基因粮食的商业种植。 /p p   对于转基因农作物的态度,各方观点不尽相同,比如,比尔盖茨在接受Reddit采访时表示,他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完全健康的食品。比尔盖茨指出,如果大家能够使用正确的方式进行生产,转基因食品还有可能解决饥饿和营养不良的问题。 /p p /p
  • 促销芬兰粮食水分检测仪wile65
    为回馈广大客户对北京戴美克科技有限公司的支持,对芬兰粮食水分检测仪WLIE65进行让利促销,欢迎广大新老客户选购! Wile65手持粮食、油料作物、草种水分测定仪 Wile65粮食水分测定仪是芬兰芬牧公司生产的一台多功能的检测仪器,用途广泛:可测量的16种不同品种粮食。根据要求还可以测量其它品种的粮食。测量范围对于谷物来说8-40%左 右,油料作物5-25%。平均精确度± 0.5%。 ●Wile65粮食水分测定仪的液晶显示屏,中文菜单。 ● 可直接插接一个单独的手持温度探头,测量粮食温度(测量范围:0-60℃,精度:± 2℃, 测量粮堆深度:1米)。 ● 双重温度补偿。 ● 自动记忆并计算多次测量的平均值。 ● 可以修正测量结果。最大修正范围-4%到+4%。 ● 可测量的16种不同品种粮食 性能:Wile65粮食水分测定仪用中国常见的16种粮食标定,它可测定:软质小麦、硬质小麦、大米、水稻、玉米、高水分玉米、高粮、大麦、大麦芽、大豆、葵花籽、大花生、紫皮花生、绿豆、红小豆和油菜籽等粮食和油料作物籽粒的水分。 号码 名称 测量范围% 误差%(范围 % ) 1 软麦 8-35 0,5 (8-20) 2 硬麦 8-35 0,5 (8-20) 3 大米 8-35 0,5 (8-20) 4 稻谷 7-30 0,5 (8-20) 5 玉米7-21 0,5 (8-20) 6 高水分玉米 15-40 0,5 (15-20) 7 大麦 8-35 0,5 (8-20) 8 紫花苜蓿 7-25 0,5 (7-20) 9 葵花籽 4-35 0,5 (4-13) 10 花生 5-20 0,5 (5-13) 11 小麦面粉 8-20 0,5 (8-20) 12 绿豆 7-30 0,5 (7-20) 13 黄豆 4-25 0,5 (4-17) 14 高粱 7-30 0,5 (7-20)15 芝麻 5-20 0,5 (8-20) 16 油菜籽 5-25 0,5 (5-13)  质保期:1年 详情欢迎来电或Email洽询: 北京戴美克科技有限公司 Tel:010-57791388 Fax:010-684920748 Email:dmk68473611@sina.com syg989@sina.com http://www.daimk.com 我公司同时销售流速仪,牛奶分析仪,欢迎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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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创新 强业兴粮 天瑞仪器参加广东省粮食科技活动周
    5月28日,由广东省粮食局与梅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18年广东粮食科技活动周暨龙粤“名特优”粮油产品展和粮食科技成果、人才、机构“三对接”活动在广东梅州举行。天瑞仪器以“三对接”参展企业身份应邀出席,展示天瑞仪器在粮食质量检测方面的科学技术与能力。现场图 本次活动以“科技创新 强业兴粮”为主题,围绕粮食科研成果、粮食相关科学技术、名特优粮油产品等内容进行宣讲与展示。天瑞仪器携GC-MS 6800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以及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出席,展示了公司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产品与解决方案。现场图 GC-MS 6800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是天瑞仪器精心打造的一款高性价比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有害物质的检测,测试结果准确可靠,样品前处理操作简单、快速、灵敏度高。GC-MS 6800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展出产品中的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可用于稻米、小麦、谷物、烟草等作物中的重金属元素镉(Cd)、铅(Pb)、汞(Hg)、砷(As)、硒(Se)的快速无损检测,其检出限最低可达0.04ppm。2-3分钟能进行快速定性,15分钟内准确定量。目前,该快速检测仪系列已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集团公司)、湖南省粮食局、浙江省粮食局、湖北省粮油质量监测站、云南省粮油科学研究院等机构以及众多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产品服务。天瑞仪器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储藏及消费大国,粮食安全工作关乎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天瑞仪器着眼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十分重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为粮食系统提供农田环境、现场收购、运输储藏、加工流通环节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检测解决方案,为粮食系统的安全管控提供有力保障。天瑞仪器粮食安全快检系列产品
  • 农田重金属污染触目惊心 每年污染1200万吨粮食
    土壤毒祸   因矿产资源滥挖滥采造成的农田重金属污染,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2009年4月13日,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时隔十个月后的现场,厂区外黑色防渗漏的塑料布下被“封存”的土地。   阿月是一位就读于中央民族大学的少数民族姑娘,来自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某村,刚上大一的她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她说:“我能来北京上学,是很幸运的。”   谈及家乡,阿月情绪复杂。   云南个旧被称作“锡都”,占地1587平方公里,人口45.33万,锡的保有储量为90多万吨,占全国锡储量的三分之一,全球锡储量的六分之一。   在这里,所有的人都与锡紧密相关。   阿月的爷爷曾在锡矿工作30多年,阿月的爸爸是当地小有名气的锡艺工匠,阿月的哥哥在做锡工艺品进出口生意,阿月抚摸着陪伴她18年的小锡镯,它已经紧紧卡在阿月瘦削的手腕上。   锡,让这片土地变得热闹异常,随处可挖的锡矿让附近村民迅速富裕起来,出嫁的女儿身上,都会缀满沉甸甸的锡饰。当地人认为,锡是神灵赐予他们的珍宝。   但与锡相生相伴的,是砷,其化合物是砒霜的主要成分。   根据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的公开论文资料显示,在我国,砷作为锡的伴生矿由于利用价值不高,70%以上都成了被废弃的尾矿。截至2008年,我国至少有116.7万吨的砷被遗留在环境中,这就相当于百万吨的砒霜被散落在旷野中,任雨水冲刷,注入河流,渗进土壤……   于是,这片因锡而富裕的土地也在因砷而痛苦。   阿月的爷爷死于砷中毒引发的肺癌。阿月的三个伯伯也是老矿工,因同样的病症已先后去世,阿月的爸爸后来离开了锡矿,可是已经染上了严重的砷中毒,连劈柴的力气都没有,好在后来学了点手艺活,以维持生计。   从此,阿月的家乡被称为“癌症村”。这里的癌症病发率一度高达2%,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100倍,平均寿命不足50岁。   上世纪90年代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面开展了整顿和治理工作,所有锡矿工人都要戴上防毒面具下井。但是,已经被污染的土地和地下水难以修复,沉重的历史并没有过去,受害的也不只是父辈。   阿月的哥哥视力很差,太阳下山了就看不清东西 阿月的姐姐身上有淡淡的毒斑,村里的很多年轻人都瘦弱无力,经常生病……   阿月的家里原来有十二亩地,种烟叶和柿子树,每年能有上万元的收入。“烟叶早就没了,谁敢抽‘砒霜烟’啊?柿子树上结的柿子都黄澄澄的,拨开了核儿都是黑的。妈妈原来最爱吃柿子,我这辈子都不会吃柿子了。”   这片曾经富饶的土地已经无法耕作,农民们没了生路,水和菜都要到几百里外的镇上买,入不敷出的生活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背井离乡。   记者问阿月,毕业了会回家乡工作吗?阿月沉默了很久,小声说:“我也不知道。”   痛苦   类似的案例不只是出现在云南个旧。   2001年,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遭遇了百年一遇的洪水,突如其来的天灾摧毁了家园,可是,更大的痛苦却在洪水之后。   洪水冲垮了上游废弃的尾砂坝,导致下游万余亩农田有害元素最高超标246倍,农作物基本绝收,临近的刁江100多公里河段鱼虾绝迹,沿河地区全部污染。直到2004年,仍有60%的农田寸草不生,成为荒漠,刁江下游的河池市长老乡多年来报名应征入伍的青年,竟没有一个能通过体检关。   曾有调研专家估算,“毒水”将经刁江进入珠江水系,整个珠三角都将因此遇难,污染会很快蔓延至百万亩土地,影响过亿人口,修复年限超过百年。   除了云南、广西,还有湖南、四川、贵州等重金属主产区,很多矿区周围都已经形成了日渐扩散的重金属污染土地。   国土资源部曾公开表示,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这些粮食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同样,如果这些粮食流入市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掩盖  曾有一位从事土地污染研究多年的科学家告诉了记者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   就在前几年,这位科学家受邀到某地检测土地重金属污染情况,实验结果出来后,科学家大为震惊,因为这块全国著名的粮食主产区污染情况已经严重到令人咂舌!科学家亲自将监测报告递交给当地的一位高级官员,这位官员在沉思良久后说道:“这个情况确实非常严重,我们也一直很重视,但是,我们目前无力治理,所以请不要告诉任何人我看过这份报告。”   记者通过多方搜集,找到了权威机构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的多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尚未在社会上公开披露。   根据论文资料显示,广东连南、广西南丹、湖南常宁、湖南常德、湖南郴州等地都存在着大量砷渣废弃,导致矿区周围农作物含砷量超过国家标准几百倍的情况。   湘江,全长856公里,流域面积9.46万平方公里。这条灌溉了半个湖南的“母亲河”如今却因为接纳了大量工业废水,使河水中的砷、镉、铅的总量占全省排放总量的90%以上。   课题研究组还做了农作物重金属含量实验,实验结果证明,从衡阳到长沙段的湘江中下游沿岸,蔬菜中的砷、镉、镍、铅含量与国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比较,超标率分别为95.8%、68.8%、10.4%和95.8%。而这些“超标农作物”不仅被当地农户每天食用,还被运送到更多的乡镇和城市……   论文中还提及,水田土壤中的砷、锌的含量还要高于菜地。据科研专家介绍,由于水对重金属的吸附能力更强,水稻等水田农作物的重金属含量会更高。   2008年,湘江中下游农田土壤和蔬菜重金属污染调查实验结果全部出炉,但是仅作为科研成果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并未能在社会上公开以得到足够的重视。   据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消息,2010年,国家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重要工程立项,并于6月投资4.6亿元建设基础设施,9月获得国家环保部专项治理资金的支持,“湘江再见清水指日可待”。   但据科研学者介绍,按照调查论文中所提及的污染区域计算,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至少需要百亿投资和十年以上的恢复周期。   那么,这些“污染重灾区”的粮食是否流入市场,严重影响粮食安全呢?   2010年11月,记者致电湖南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接线人员称,粮食重金属含量检测对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要求都极高,目前国内能做出权威检测的机构很少,他们目前还没有相关检测项目,因此不能表态。   今年2月16日,记者再次致电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站,该站负责人员称,从仪器设备和技术水平上而言该站可以做粮食重金属含量的相关检测,但是,“我们单位没有做过湖南任何地区的粮食重金属含量的检测,所以没有数据。”   凶手   大规模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究竟是如何逐渐形成的?   曾对矿业市场做过多年深度调研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罗仲伟认为,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实行的是“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的政策。   “其结果就是地方政府拥有中小矿产资源开发的审批权,‘一哄而上’全民办矿的局面就此形成。” 罗仲伟认为,正是因为采矿权的混乱导致了我国矿业多年来一直存在着集中度不足,开采工艺落后、统筹规划欠缺的“三大短板”。   据了解,在我国已探明的矿产储量中,共生伴生矿床的比重占80%以上,可是,只有2%的矿山综合利用率在70%以上,75%的矿产综合利用率不到2.5%,也就是说,我国绝大多数矿山都只是为了开发极少数矿石,将更多的矿产资源破坏和废弃了。   有媒体曾报道,在广西环江,绝大多数矿山都没有石排场和尾矿库,大量废石和尾矿就堆放在山上,这不仅占用了本可以利用的耕地,还容易在暴雨来临时形成泥石流,最可怕的是,尾矿中的有害成分在伴随雨水逐渐扩散到更大的范围,危害在时刻发生着。   另一个“定时炸弹”是裸露堆放的矿渣。   在云南个旧,冶炼厂、电镀厂非常密集,矿石在这里经过加工就可以身价倍增,同时,大量的矿渣被生产出来,废弃在矿山和矿厂附近。   据了解,在云南个旧老厂矿田竹叶山矿段,十几万吨砷渣已经裸露堆放在旷野里几十年,为了阻挡砷渣对农田的污染,农民们在砷渣周围堆砌了“土坝”,但是,砷还是通过雨水进入了地下水系统,据检测,该矿段附近的农作物含砷量超标100多倍。   而砷渣还只是重金属污染“五毒”之一,其他的还有汞、镉、铅、铬等重金属废渣。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我国累计产生铬渣600多万吨,其中仅有200多万吨得到处置,“五渣”总数更是难以计算。   另一个污染的来源则是化工企业排放的污水。   除此之外,农户们过度使用化肥也能使土壤重金属含量急速攀高。   救赎   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乡,绿油油的草长满了整个农田,乍看之下还以为是青色的水稻。在这块已经被重金属严重污染、无法农耕的土地上,被称作“土壤清洁工”的蜈蚣草却生长得郁郁葱葱。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介绍说,蜈蚣草吸收土壤中砷的能力相当于普通植物的20万倍,通过蜈蚣草的吸附、收割,三至五年内,这片土地就可以“恢复健康”,在郴州已经有修复完工的土地恢复了耕作。   现在,蜈蚣草已经在湖南郴州、云南个旧、广西环江扎下了根,尤其是在广西环江,蜈蚣草种植面积已经达到了1000亩~2000亩,成为世界上最大面积的砷污染农田修复项目。   蜈蚣草的“同盟战友”还有东南景天,这是在广东种植的专门修复镉中毒农田的植物,现在东南景天在全国也有上百亩的试验基地。   在西北,300多亩盐碱土地上种植了被称作“吸毒解毒高手”的竹柳,它不仅耐寒、耐旱、耐涝、抗盐碱,还可以吸收城市污水,消除氮磷钾,分解土壤中的重金属成分。   陈同斌介绍说,植物修复法更接近自然生态,从经济投入、修复周期和避免二次污染等多方面考虑都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但是,植物修复法的进行却并不顺利,以云南个旧为例,目前治理修复面积还不到100亩,而污染面积却在20万亩以上。   杯水车薪。   虽然植物修复法已经非常“实惠”,修复一吨污染土的成本已经低于200元,但是修复面积的庞大使总投入数额惊人。陈同斌举例说,广西环江受污染土地达万亩,如果要全部修复,总投资至少需要几千万到1亿元,这对当地财政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   在广西河池市,蜈蚣草就与桑叶或甘蔗、苎麻等经济作物间作,使污染土地修复的同时,农民也有较好的经济收入。   但陈同斌仍然强调,并不是所有的修复地区都能够实现经济利益的兼顾,土壤修复还是需要政府的引导和补贴,否则,修复规模就很难扩大。   另外,种苗繁育也并不容易。目前发现的超富集植物一般都是野生植物,其种苗繁育存在较大的技术难度,实现大规模种苗就更加困难,所以现今使用的是先大棚育种再移植到修复区的办法,这无疑会增加成本和操作难度。   而且,类似蜈蚣草的砷超富集植物多集中在我国淮河以南,而在淮河以北则很少发现,这使植物修复法的影响范围大大受限。   对于当地村民来说,最为痛苦的则是三至五年的修复周期过于漫长,他们守在不能耕作的试验田旁,除了等待,他们毫无办法。   更为残酷的现实是,很多污染地区都等不及采用植物修复法,而选择了“客土法”。   “客土法”也称作物理修复法,简而言之就是将被污染土壤深埋到水稻根系不能达到的25厘米以下,用这种方法修复一亩污染土地就要花费上百万元,而且污染土壤仍然存在,甚至会继续扩大。但是,因为修复方法简单,花费时间少,这种饮鸩止渴的方法被广泛应用。   求解   “只有掐紧了准入、统一了管理、明确了监督,才能够合理开采矿产资源,将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遏制住。”罗仲伟的观点也得到了陈同斌的认可,“矿产不合理开采是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管住了开矿,就管住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最大问题。”   罗仲伟认为,我国矿业管理立法相对薄弱,多方插手、政出多门是导致权利、责任归属不清的重要原因 其次,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矿业管理体制。在管理方面,我国实行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权益分配。但是,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资源的关注点不同,利益取舍不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都会有偏差和扭曲。   罗仲伟认为,应该取消地方政府的矿业审批权,明令禁止地方政府参股矿业企业,建立矿业开采的利益协调机制。   另外,在矿业监督上,罗仲伟建议,成立专门的政府主管部门对矿业实行监督迫在眉睫。   “虽然矿业管理涉及到诸多部门和多方利益,调整和改革面临困境,但是,生命的代价也迫使所有相关方都不得不变,国家政策和专项治理也在不断加强,破解僵局并非难事。”罗仲伟表示乐观。   在前不久公布的2010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成果中,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11510家,取缔关闭584家,在14个省(区、市)确定了148个重金属重点监管区域,19个省(区、市)确定了1149家重点监管企业,其整治力度和监管效应都是前所未有的。   2011年,由环保部牵头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公布时间指日可待。由国家设立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也已经筹集完毕,增加财政投入将为“无力的救赎”直接输血。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这个圈住了土地、圈住了生命、圈住了全人类的土壤僵局能够寻求到真正的破解之策。
  • 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力度 降低粮食安全风险
    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党中央明确把“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首要任务,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依旧面临诸多挑战,亟须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力度,从耕地质量等主要风险点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粮食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  第一,依靠科技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化解土地资源约束风险。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成为降低粮食安全风险的主要途径之一。未来政策设计应聚焦东北黑土地保护、土壤质量提升、耕地地力培育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土壤健康研究;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资源监测体系,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数字和信息化技术,创新耕地数据管理模式,实现资源数据监测与开发利用,为耕地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第二,加快种业科技创新,从源头上消除粮食安全风险隐患。加快种业科技创新、实现重要农产品种源自主可控,是从源头上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之一。新时期应把种业安全摆在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位置,持续加大有效政策供给:一是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二是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三是培育壮大种业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种业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  第三,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粮食生产成本风险。从生产者角度看,降低粮食安全风险,关键是要提升种粮农民积极性,保障种粮农民收益。通过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类服务主体能够为种粮农民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的农技、农资、农机等服务,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激发小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种粮收入。针对粮食产业发展需要,构建粮食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粮食产业竞争力。  第四,加大粮食减损科技支撑力度,有效防范灾害和浪费风险。在防灾减灾方面,要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农药与生物技术风险防控等为重点,开展防范化解粮食生产重大风险的前瞻性、储备性、应急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品创制,提升粮食抗灾减灾能力和产业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加强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在节约粮食方面,围绕粮食收购、储藏、物流、加工、综合利用等环节的减损技术需求,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第五,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手段,减少全球粮食安全风险对我国的影响。作为世界粮食进口大国之一,面对全球粮食供应链“断链”和粮食价格上涨风险,我国应努力提升国际农产品利用能力,构建安全、稳定、多元的国际粮源供应体系。一是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农产品贸易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及时跟踪重点国家、市场、农产品供需和贸易动态,有效提升应对国际市场波动和风险能力;二是通过制度创新完善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降低集中进口风险;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粮食供应链治理,增强对主要粮食产品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控制权和话语权,确保国际粮源安全稳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傅晋华
  • 天瑞仪器携粮食快检仪亮相第16届中国• 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
    第16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于6月18—21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天瑞仪器携EDX 3200S PLUS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亮相,设展台于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馆。本届交易会主题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共有1500多家企业参展,为企业搭建了展示项目成果,交流科学技术的平台。 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馆 展会现场,天瑞仪器EDX 3200S PLUS 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受到了新闻媒体、福建省粮食局相关领导及众多参展者的关注。该仪器可用于稻米、小麦、谷物、烟草等作物中的重金属元素镉(Cd)、铅(Pb)、汞(Hg)、砷(As)、硒(Se)的快速无损检测,其检出限低于0.04ppm,可在2-3分钟对样品进行快速筛查,10-15分钟准确定量。 天瑞仪器XRF事业部总经理 吴敏(左一)接受媒体采访 天瑞员工向福建省粮食局领导介绍我司仪器 参展者围观我司仪器 该仪器是天瑞仪器自主研发产品,设备采用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EDXRF)技术实现食品中微量重金属有害元素的快速检测,是一款高效快速的粮食重金属检测仪。目前,该快速检测仪系列已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集团公司)、湖南省粮食局、浙江省粮食局、湖北省粮油质量监测站、云南省粮油科学研究院等机构以及众多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产品服务。 工程师现场测样,演示仪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粮食安全关乎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天瑞仪器深谙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加强粮食安全系列产品的研发,用科学技术助力产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
  • 多数粮食收购点不具备转基因的自行检测能力
    近日,武汉江夏区五里界镇10多亩正在大田生长的转基因水稻被集中销毁。记者调查发现,转基因水稻在稻田收割后直接混入了大米加工厂。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吴刚表示,对转基因植物的检测可分为定性检测法和定量检测法等,但这些方法需要专门仪器设备和科研人员。从目前条件看,多数粮食收购点还不具备自行检测的能力。   稻田收割后直接混入加工厂   记者在武汉市江夏区采访了解到,当地10多亩正在大田生长的转基因水稻已于7月30日被集中销毁。当地有农户告诉记者,这处水稻田是几家农户联合种植的,秧苗是抗虫稻,也就是含有转基因成分的BT63稻苗。   这种水稻因其突出抗虫性受农户热捧。接受采访的几位农户表示,种一亩普通水稻毛收入只有1000多块钱,抗虫稻能抗螟虫,能节省至少200元的农药费和打药人工费。稻种是从熟人途径购买的,一般外人买不到,也没有收据和发票。   记者调查发现,转基因水稻在稻田收割后直接混入了大米加工厂。位于武汉城乡接合部的滠口街水稻销售公司,一负责生产的经理介绍说,工厂无法检测收来的大米是否转基因,检测标准也只有GB1354-2009标准,只是对大米的一些物理性指标进行检测,然后包装出厂,流向市场。   记者在一份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上看到,检测内容包括水分度、碎米、铅含量等,并没有针对转基因的检测。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吴刚表示,对转基因植物的检测可分为定性检测法和定量检测法等,但这些方法需要专门仪器设备和科研人员。从目前条件看,多数粮食收购点还不具备自行检测的能力。   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对5类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标识,其他转基因农产品自愿标识。专家指出,转基因食品除包装食品中有部分要求标注以外,目前国内的餐饮企业提供的产品并没有纳入转基因标注范畴,国家还没有制定标准,需要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和制定。   □追问   1.还有多少转基因水稻?   江夏区政府相关部门表示,江夏区只发现了这10多亩转基因水稻田。至于其他地区有没有发现,湖北省和武汉市农业相关部门仍未表态,表示正在调查。   据江夏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这10多亩转基因水稻是由科研人员在全区甄别排查出的,发现后立即进行了销毁处理。   事实上,转基因水稻并非完全不能种植。此次销毁的BT汕优63就曾获得&ldquo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rdquo 颁发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转基因作物在没有获得商业化种植许可之前,不允许被商业化种植。   那么,还有多少转基因水稻在非法商业化种植?针对百姓这一疑问,江夏区政府相关部门表示,江夏区只发现了这10多亩转基因水稻田。至于其他地区有没有发现,湖北省和武汉市农业相关部门仍未表态,表示正在调查。   2.究竟是谁泄露了种苗?   种源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查清来源难度较大。   近年来,中国科学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张启发一直呼吁尽快将转基因水稻产业化,却屡屡陷入舆论的漩涡之中。   华中农业大学南端有一大片转基因水稻实验田。为了防止小概率花粉飘移的发生,转基因水稻实验田一边筑起高墙,一边是近60亩的湖面,以保证实验田与外界环境的完全隔离。研究人员每次离开田埂前总要拍打衣裤,避免无意带出种子。   既然实验看起来如此严格,那么种苗究竟来源于哪里?这一最为关键的问题恰恰也成了最难解答的谜。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纯的转基因水稻不可能直接用于大田种植。为了避免子二代性状分离,转基因稻种也要年年做杂交育种,而只有大型机构才有实力做这种实验。   张启发则表示,上世纪90年代,国家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种子公司可以很容易拿到BT63转基因抗虫稻种,然后自行育种流入市场。   往前追溯,不难发现湖北湖南两省一些地区几年前就曾曝光出转基因水稻种植。当时接受记者采访的湖北省农业厅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种源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过来,查清来源难度较大。他们认为,此前华中农业大学曾经创办过一家公司,尽管后来公司解散了,但不排除部分种源被有心人流散出去。
  • 测报草地贪夜蛾,保障全球粮食安全
    近日,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全球草地贪夜蛾防控行动东北亚区域第一次协调会(视频会),宣布东北亚区域草地贪夜蛾联合防控协调行动正式启动。中国、菲律宾分别作为东北亚、东南亚区域示范国家作报告,分享本国防控对策和区域示范经验;日本、韩国、朝鲜作为东北亚区域试点国家,分别介绍了本国发生与防控进展。  协调会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徐树仁代表东北亚区域示范国家表示,中国愿意在FAO全球行动框架下,积极承担示范国家任务,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携起手来面对共同的敌人,共同提升全球草地贪夜蛾监控水平。联合国粮农组织植物生产与保护司司长兼全球草地贪夜蛾防控行动秘书处秘书长夏敬源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了中国在全球草地贪夜蛾防控行动中的治理经验和示范作用,他希望中国继续发挥示范国家作用,深入开展综合防控技术集成示范,积极筹备东北亚区域技术培训会,同时加强与粮农组织及东北亚区域试点国家的信息交流,为共同提升亚太区域草地贪夜蛾防控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草地贪夜蛾的出现以及危害  草地贪夜蛾原产于美洲热带地区,具有很强的迁徙能力,会在每年气温转暖时迁徙至美国东部与加拿大南部各地,美国历史上就发生过数起草地贪夜蛾的虫灾。2016年起,草地贪夜蛾散播至非洲、亚洲各国,2019年最早出现在中国大陆18个省份与台湾岛,给我国农业发展造成一定损失。  草地贪夜蛾在农业上属于害虫类,其发育的速度会随着气温的升高而加快,一年可繁衍数十代,而一只雌娥一次可产下超过1000颗卵。其幼虫会大量啃食禾本科如水稻、甘蔗和玉米之类细粒禾谷以及菊科、十字花科等多种农作物,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危害全球粮食安全。  托普云农多种产品防治虫害  为加强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去年4月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就已下发了《关于草地贪夜蛾“三区三带”布防任务的通知》,要求处于“三区三带”区域内的17个省份的205个重点县采取布防措施。托普云农自主研发的高空测报灯、高空杀虫灯等产品充分满足了对于草地贪夜蛾的防控要求。高空测报灯是一款依赖虫类近光性原则,利用光波引诱草地贪夜蛾飞入撞击的测报灯,在技术上,针对草地贪夜蛾的生物习性做了一定的适配与功能优化,可以在开展防控工作的同时辅助植保人员完成草贪测报工作,为全国布防一盘棋做好基层数据采集工作。  去年一整年,托普云农在全国一共布防了600余台高空测报及杀虫灯,托普云农售后服务部的小伙伴们在前线布下的“智能监测网”,提供了丰富的虫情测报信息,为全国防治草地贪夜蛾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灯诱技术捕获沿途虫情动态,物联网技术提供及时的情报反馈,这批由托普云农自主研发生产的高空测报灯将持续为全国整体的草贪防控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除了布设高空测报灯外,托普云农新设计的害虫性诱智能测报系统通过性诱剂也可以对草地贪夜蛾等农业害虫进行定向诱补、分类数据统计、自动计数并且发出虫害预警。与以往的害虫测报系统不同的是,害虫性诱智能测报系统使用太阳能供电,手机端远程控制,GRPS无线传输,用户可以清楚了解害虫的相关数据。  布设高空灯、性诱补器等仪器设备,监测迁飞动态,统防统治和点杀点治措施相结合,及时扑杀幼虫,降低草地贪夜蛾等农业害虫的发生基数,减轻粮食危害损失。托普云农将继续以产品和服务帮助防治草地贪夜蛾等农业害虫,为全球人民的粮食安全出力。  据了解,此次全球草地贪夜蛾防控行动东北亚区域协调会有联合国粮农组织植物生产与保护司项目官员、驻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办事处及驻东北亚各国代表,中国、菲律宾、日本、韩国、朝鲜的国家联系人和专家共计20余人参会。
  • 岛津看食界:秋日丰收季 粮食当安全
    ——食品中真菌毒素的检测 真菌毒素(Mycotoxin)一词源于希腊语“Mykes”和拉丁语“Toxicum”,它是由产毒真菌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有毒代谢产物。从古至今一直对人类、动物和植物具有巨大的潜在威胁。在过去的30年中,由于毒素造成的食品污染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农作物(大多数的谷物)非常容易遭受真菌的污染,严重影响着食品安全。如果食用含有毒素的食品则会产生极大的毒副作用。例如,黄曲霉毒素即使摄入很小剂量也会引起肝脏的损害、出血性坏死、肝细胞脂肪变性和胆管增生;单端孢霉烯族B类毒素能够导致厌食、呕吐、贫血、出血以及免疫抑制的症状;赭曲霉毒素具有致癌作用、致畸作用、肾毒性等。因此,世界各国对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的限量均做了规定。 世界各国对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的检测都很重视,随着人们对真菌毒素危害的认识,相关的限量标准不断的更新。我国在2005年公布了强制性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首次增加了真菌毒素限量的标准,其中包括了四种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玉米赤霉烯酮(ZON)和赭曲霉毒素A(OTA))。2011年,我国又颁布了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T 2761-2011),相比GB/T 2761-2005增加了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的指标;修改了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展青霉素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可见我国对真菌毒素在食品中的限量要求越来越高,限制的食品种类也越来越细。我国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标准列于下表: 我国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单位为μg/kg) 现有的检测真菌毒素方法分为快速筛选法和确证法两大类。快速筛选法主要是荧光光谱法和酶联免疫法;确证方法有薄层色谱法(TLC)、液相色谱法(LC)、气相色谱法(GC)、气质联用法和液质联用法等。TLC法在确证新发现真菌毒素和检测方法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精度低、操作复杂,近些年来的应用受到限制;GC-FID和GC-MS技术的应用因大多数真菌毒素对热不稳定而受限;LC和LCMS的方法可用于大多数真菌毒素的分析,具有稳定可靠、灵敏度高以及可进行多组分同时检测等特点而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近些年超高效液相色谱和串级质谱的发展,为真菌毒素的快速、高灵敏、准确可靠的检测做出了巨大贡献。 岛津公司长期关注国内外食品安全,及时提供了多册全面检测解决方案,致力于食品安全问题彻底解决。在推出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文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食品中真菌毒素检测整体解决方案》,供相关工作者参考。本《食品中真菌毒素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分为LC和LC-MS/MS检测两个部分——LC检测方法和LC-MS/MS检测方法。除了使用了GB中常用的液相色谱检测方法之外,还推出了使用岛津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40进行检测的方法和可靠的实验数据。 了解详情,请点击《秋日丰收季粮食当安全》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an/ 。
  • 天瑞仪器粮食安全整体解决方案
    中国用世界9%不到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0%的人口,巨大的粮食生产压力从未消解,而粮食安全的新忧已经接踵而来。根据中国科学院一项研究显示,目前中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近两千万公顷,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经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所以完善食品检测系统、防治重金属污染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此外,由于重金属能通过食物链不断富集,所以为最大程度的防治重金属污染,必须要从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着手,系统检测、系统监测,阻断重金属危害人体健康的路径。天瑞仪器作为全球领先的分析仪器企业,一直致力于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为粮食系统提供农田环境、现场收购、运输储藏、加工流通环节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检测解决方案,为粮食系统的安全管控提供了有力保障。一、农田环境 根据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10年发布的《我国稻米质量安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称,我国1/5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为从源头上阻断毒大米的产出,必须将受污染的土地隔离出来。天瑞仪器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平台,可以用于检测汞、镉、铅、砷、铜、锌、镍、钴、钒等引起土壤污染。能快速普查超大范围的土壤地质污染区,绘制污染图、实时勘察。发现异常状况,做到优先考虑和治理。另外,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平台能现场快速追踪污染异常,有效地寻找“污点”地带,圈定受到污染的边界。PDA自带有GPS信号,还可以与GIS系统进行联网,绘制地图。设备采用数字多道技术,1秒定性定量,并采用超高的分辩率技术,减少干扰,以最快速度将受污土壤一网打尽。二、现场收购、运输储藏环节 优质的粮食产地,能保证出产优质的粮食。然而在收购、运输环节中,粮食以次充好的现象依旧存在,特别是重金属超标的粮食的跟一般的粮食并无二致,难以用肉眼进行识别。所以在粮食收购环节中,方便、快速、准确的粮食安全检测方法显得非常重要。针对现场收购、运输环节,天瑞仪器研发了两款快速检测平台。1、HM-7000P 便携式重金属速测仪 HM-7000P便携式重金属速测仪,轻便小巧的特点能适应各种环境下的现场快速测定工作。HM-7000P的电极性能非常稳定,采用分体电极方便维护和更换,参比电极免维护,无需镀AgCl等繁琐操作。此外,仪器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2000组历史测量数据,支持无线打印。还可独立于PC机显示伏安谱图,内置15个以上可编程分析菜单,方便用户扩展测量更多种类重金属。HM-7000P配套强大的联机软件,可实现仪器自动自检,电极维护,测量操作、历史数据上传、云存储、极谱图分析和算法应用分析等功能。仪器可车载充电,同时配备大容量可充电锂电池可保证用户进行100次以上连续测量,持续检测10小时。 2、EDX 3200S PLUS系列 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平台 EDX 3200S-PLUS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用于稻米、小麦、谷物、烟草等作物中的重金元素镉(Cd)、铅(Pb)、汞(Hg)、砷(As)、硒(Se)的快速无损检测,其检出限最低可达0.04ppm。2-3分钟可对样品进行快速筛查,测试25分钟能对样品进行准确测量。无试剂耗材,绿色环保,对环境无二次污染。仪器环境适用性强,稳定可靠,可用于收购现场使用。 在EDX 3200s PLUS标准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的基础上,天瑞仪器还推出了C智能型和X加强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EDX 3200S PLUS C智能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体机设计,电脑与设备合二为一,触摸屏操作,软件更简单,操作更方便。 X加强型的自动化程度更高,自动软件开盖、自动进样,一次可以放置批量样品,自动顺序批量检测,检测效率大幅度提高。另外,X加强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用更大功率的端窗进口光管,激发效果更好.三、加工流通环节 加工流通环节是粮食上桌的最后一步,要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粮,“问题粮”必须要在这步全部截断,才能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天瑞仪器针对此环节研发了一系列粮食安全检测仪器。除了上文已经介绍过的EDX 3200S PLUS系列X荧光快速检测平台、HM-7000P 电化学检测平台,仍然适用此环节检测外。还有AAS原子吸收光谱平台、AFS 原子荧光平台、ICP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平台、ICP MS 2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平台,更精确测量,全方位立体防护食品安全,斩断“问题粮”的流通渠道。1、AAS 9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S 9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是一款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光谱分析仪器,具备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化系统。AAS 9000因具有检出限低、准确性好的特点而广泛应用于粮食中镉(Cd)、铅(Pb)、铬(Cr)、铜(Cu)等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性能优势一体式串联光路设计,提高了仪器稳定性与可维护性,全反射消色差光学系统,提高了光学系统效率,C-T型单色器,采用1800线/mm、闪耀波长230nm光栅分光系统,八元素灯灯塔,一灯工作,可七灯同时预热,全自动化设计,仪器全部功能通过计算机监测与控制,背景校正系统,具备氘灯与自吸收两种背景校正模式,背景信号1A时,扣背景能力30倍以上,功能完善,性能强大的分析软件。2、AFS 200系列原子荧光光谱仪 原子荧光光谱仪AFS 200系列结构简单、稳定性好、干扰少、灵敏度高、检出限低,易学易用,双通道多元素同时分析,广泛应用于食品中镉(Cd)、铅(Pb)、汞(Hg)、砷(As)、锡(Sn)等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性能优势灵敏度高,检出限低(Hg、Cd<0.001μg/L),线性范围宽,大于3个量级,非色散系统、光程短、能量损失少,智能型高性能空心阴极灯,自动识别元素灯种类,稳定可靠的氢化物发生与进样系统,进样稳定可靠,进样更精确,全自动气路控制系统,节省气源消耗,降低使用成本,仪器内部配备火焰实时观察装置,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光学干扰,方便安全,绿色环保设计,配备专用有害气体净化装置,净化实验室环境,保护人员安全。3、ICP-2060T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ICP发射光谱仪具有高灵敏度、低检出限、化学干扰少、线性范围宽、可多元素同时分析等优点,广泛应用于粮食中镉(Cd)、铅(Pb)、汞(Hg)、砷(As)、钾(K)、钙(Ca)、硒(Se)等70余种元素的测定。性能优势分析速度快,多元素同时分析,检出限低,达到ppb量级,镉元素检出限最低可达1μg/L,线性动态范围宽,高低含量元素可同时测量,全反射消色差光学系统,提高光学系统效率,全自动化设计,一键点火,观察高度调节自动化,气体流量自动控制,稳定先进的全固态射频电源,快速准确的全自动匹配功能,软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功能强大,操作人性化。4、ICP MS 2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 ICP-MS 2000是国内首台产业化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各项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四级杆等关键部件选用国际一流供应商,保证仪器质量。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农产品中砷(As)、汞(Hg)、铬(Cr)、镉(Cd)、铜(Cu)、镍(Ni)、锌(Zn)、铅(Pb)等元素含量的测定。性能优势敞开式进样系统结构,插入式安装,自我定位,方便日常维护,一键式等离子体设置,等离子体的优化更为简便,重现性极好,先进等离子体屏蔽技术,极大地提高仪器的灵敏度,改善低质量数元素的检出限,达到ppt水平,具有独特的活动接口门结构,可在真空下替换和装卸采样锥与截取锥,便于日常维护,离子透镜、四极杆开盖即可安装与拆卸,便于用户日常维护,全新六极杆碰撞反应池,提高离子传输效率和消除多原子离子干扰能力,无需数/模切换,由计算机全自动设定和控制,实现9个数量级的浓度动态范围,新型真空腔体结构,无导线连接,组件采用不对称安装和插入式安装,分析速度快、操作简单、灵敏度高、背景噪音低、消除干扰效果更佳、维护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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