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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关于发布水专项“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研发与技术突破”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水专项“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研发与技术突破”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2009-01-16 水专项办函〔200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专项“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论证意见,现将该项目所属的“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研发与技术突破”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和课题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及水专项官方网站(nwpcp.mep.gov.cn)上予以发布,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12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部门不能承担课题。  (二)为体现产学研用结合,本课题应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或吸纳企业参与。企业应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相关的设备研发业绩和经验。  (三)按重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申报单位可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联合申请。各参与单位之间专业优势互补,与牵头单位能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申报单位应对某个课题整体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不能只申请课题部分研究内容。  (五)过去2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课题申报负责人基本条件  (一)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同期只能申报承担1项课题,同时可参加1项课题。  (四)政府部门公务员原则上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五)过去3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书及格式  课题申报书内容必须在本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的范围之内,并严格按照附件2的编制提纲和格式编写。请将课题申报书一式20份(1正19副),连同word版电子光盘1份,于2009年2月12日之前发至项目牵头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到达邮戳为准,超过截止时间或材料不全的申报无效。  四、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成  联系电话:010-66556641  电子邮箱:shuizhuanxiang@yahoo.cn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联 系 人:付强  联系电话:010-84949039  13910330572   2、书面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100012  收 件 人:付强  附件:  1、水专项“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研发与技术突破”课题申报指南;  2、水专项课题申报书编制提纲与格式要求[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29625]水专项课题申报书编制提纲与格式要求。[/url]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专项 课题 申报指南 通知 抄送: 总体专家组  监控预警主题专家组

  • 【资金申请】我与网创活动资金申请

    今天看到“快乐老家”版面悬赏资金就105分了。这么少啊?我与“网创”有个约会活动在投票阶段,评选后需要资金啊。希望官人们给些活动资金。[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1.gif[/img] 先来[color=#fe2419]1000[/color]啦。[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asp?threadid=2432883[/url]

  • 【586】问:乡镇自筹资金占主导,财政资金与其不可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乡镇自筹资金占主导,财政资金与其不可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font][font=微软雅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font][font=微软雅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font][/color][/b]

  • 【380】问: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有什么区别?

    [b][color=#cc0000]问: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有什么区别?答:财政资金是指国家运用价值形式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形成归国家集中或非集中支配,并用于指定用途的资金。财政资金一般采取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存在。财政性资金是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既包括中央、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也包括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简单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参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由此可见,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也包括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资金(自筹资金等)。[/color][/b]

  • 【1059】问: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有什么区别?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有什么区别?[/font][font=微软雅黑]答:财政资金是指国家运用价值形式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形成归国家集中或非集中支配,并用于指定用途的资金。财政资金一般采取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存在。财政性资金是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既包括中央、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也包括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简单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参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由此可见,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也包括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资金(自筹资金等)。[/font][/color][/b]

  • 24.8亿!江苏新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实验室体系建设

    在4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围绕如何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表示,[b]省财政今年新设立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规模达24.8亿元,重点支持全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开展一些重大基础研究。[/b]目前,该省获批牵头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已达35家,今年争取突破40家。在抓基础研究方面,许昆林说,江苏将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集聚和人才集中的优势,加强从0到1的原创性突破。今年将设立“应用基础研究特区”,依托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高水平建设省物理、应用数学、合成生物基础三个研究中心,实施40个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根植“从0到1”的原创力策源力。在抓产业升级方面,许昆林表示,江苏一方面将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着力构建未来产业体系,在新领域新赛道上抢占制高点。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着力巩固扩大传统产业优势。许昆林举例说,苏州有一家传统的铸造企业,通过大数据决策分析、智能化改造等,智能铸造示范车间自动化程度超过90%,产品定制周期从7天减少到半天,人均生产效率提升了221%,同时还牵头建立了铸造产业园,引领链上中小型传统铸造企业绿色化转型。另外,江苏还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据许昆林介绍,江苏将研究出台一批增量政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力争今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能够达到5.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万家。“只有企业创新抓好了,全要素生产率才会大幅度提升,才能够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许昆林说。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就江苏而言,其有轻工、纺织、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在产业升级上也面临体量大、转型难度高等各方面挑战。如何统筹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已成为该省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发布会上,江苏省副省长胡广杰表示,首先让传统产业“发新芽”,以数智、绿色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焕新,通过财政奖补资金、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等政策,推动钢铁、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先进产能的比重持续提升。其次让新兴产业“长成林”,发挥总规模超千亿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引导作用,努力把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再次就是让未来产业“快生根”,江苏未来产业细分领域初具规模,下一步将积极开拓人工智能+制造业场景应用,建立“前沿技术-场景应用-先导区”的未来产业创新体系。[来源:科学网][align=right][/align]

  • 合理分配实验室资金?

    如何理解合理分配实验室资金,假如有100元钱,多少钱用于培训、耗材、仪器维护、业务费用、劳保用品等

  • 规范紧急采购资金管理。

    [font=&][color=#cc0000][size=16px][b]各类非政府组织、公益组织所获得的没有指定具体对象的捐赠资金,虽然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但显然具有特定的公共性质,有特定的区域和使用范围限定,并且该捐赠资金并不属于慈善机构本身所有,不能像其他社会主体一样,可以随意支配和随意选择采购方式,[/b][/size][/color][/font][font=&][color=#cc0000][size=16px][b]因此也是一种公共采购。[/b][/size][/color][/font][font=&][color=#cc0000][size=16px][b]它必须由政府进行管理和干预,同样适用相关公共采购制度规定,纳入公共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以取得社会公信和社会监督。而对于捐赠者的定向捐赠资金,如果其对象属于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等单位,其发生采购时同样要纳入紧急采购管理范畴。[/b][/size][/color][/font]

  • SCI论文课题怎样做才能高效又轻松?

    为什么别人做课题气定神闲毫不费力?为什么别人看起来学识渊博到令人发指?为什么别人总能找到最有价值的参考文献?为什么别人做的成果分分钟被编辑抢走……究竟怎样做课题才能像“别人”一样高效又轻松?本文从意识的角度,给大家三点做SCI论文课题的建议,供大家参考。http://images02.cdn86.net/kps01/M00/77/7C/wKiAiVXDEmr14QjGAAEFI84-hYE124.png  【1】“选题意识”最重要,选对研究方向和选题!  套用西方的“学术职业”概念,我们不妨把职业化的学术科研工作者,大学教师、院所科研工作者等视为“职业学术人”。当我们以职业精神来要求自己做课题时,反而有些问题可以迎刃而解了。  不少老师同学们在开题前会无比纠结,究竟是应该申请国家社科基金给出的命题课题,还是选择一个压力没那么大的自选课题,或是索性放手一搏去做追逐学术理想的“灵魂课题”?换个角度想一想,把自己当成“职业学术人”,选题就会理性多了。  首先,职业人的第一目标是创造价值,做课题同样要求能为国家或是本学科带来价值,具体来说是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不管是学科问题、行业问题、社会问题,还是整个人类发展的问题,总之不能是纯个人爱好,与整个社会的发展却无益处;  其次,职业人要求具备执行能力,做课题同样需要执行力,不能天马行空任我行,须得有能力落笔纸上才可行;  此外,职业人需要一定的发展空间,做课题同样需要方向清晰、有生命力。选择科研方向和选题意味着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尽管一开始我们很难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规划。  选择一个有价值、有可行性、有发展空间的课题,称得上是一名“职业学术人”的学术职业生涯生命线。当 我们有了明确的选题意识,基于自身知识积累、科研能力、发展目标,结合导师、同行朋友们的经验教训,反复思辨后所确定的研究课题,在一定时间内会比较符合 自身学术职业生涯的成长路径,就不会有“课题不被人认可要不要放弃、课题太大太难搞不定、课题毫无兴趣没动力”之类的痛苦。  毫无疑问,“选题意识”不是天生的,它离不开我们对课题的长期关注和深度理解。  【2】“跨界意识”很巧妙,善于整合各类资源!  很多人忽视了“跨界意识”的重要性。现有的人文社科学科分野大部分形成于十九世纪西方,随着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社会问题的复杂化,很多学科的知识框架和研究视角都跟不上时代发展;此 外,单一学科核心研究领域大多已被人掘地三尺,学术创新空间有限。打破本学科领域局限,积极同相关学科的学者们展开学术交流,在学科与学科的交界处寻找新 的突破点,既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感,还会给你一个旁观者清的高度,与其他学科学者的“跨界合作”更会让你如虎添翼。  “至2009年的一项统计调查显示,我国的人文社会科学部类交叉学科达1211门。伴随着社会发展,各类新产业、新现象激增,交叉学科与新社会现象的跨学科交叉研究也正在不断涌现,新学科的涌现呈现一种自组织的结果。”  把自己培养成为跨学科人才并不容易,但拥有“跨界意识”并不难。  意识决定行动,行动决定结果。想让做课题变得高效又轻松,不妨从意识开始。  【3】“创新意识”很宝贵,挖掘自身学术创新能力!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SCI论文课题具有“学术创新”能力?《复印报刊资料》给出了明确定义,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则可视为对学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1)提出新的(或修正完善已有的)学说、理论、观点、问题、阐释等;  2)提出新的(或改进运用已有的)方法、视角等;  3)发现新的资料、史料、证据、数据等;  4)对已有成果做出新的概括、评析(仅指综述文章)。  仔细看这四个要求,我们不难发现,学术创新并不要求千古无人后无来者式的绝对创新。恰恰相反,学术是一个传承与创新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需要 我们理解和消化已有的学术体系,从中去寻找新的或修正完善、改进已有的学说、观点、视角等。我们不妨把学术创新理解为“挖掘式创新”——完全创新会缺少研 究基础,毫无新意则缺少创新性。  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学术创新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遥不可及。 本文源自:莱博医学

  • 发展新质生产力,江苏新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实验室体系建设

    在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围绕如何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表示,省财政今年新设立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规模达24.8亿元,重点支持江苏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开展一些重大基础研究。目前,江苏省获批牵头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已达35家,今年争取突破40家。[align=center][img=发布会现场.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a6a4235-1787-438c-ad93-699c08ed6734.jpg[/img][/align][align=center]发布会现场[/align]在抓基础研究方面,许昆林说,江苏将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集聚和人才集中的优势,加强从0到1的原创性突破。今年将设立“应用基础研究特区”,依托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高水平建设省物理、应用数学、合成生物基础三个研究中心,实施40个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根植“从0到1”的原创力策源力。在抓产业升级方面,许昆林表示,江苏一方面将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着力构建未来产业体系,在新领域新赛道上抢占制高点。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着力巩固扩大传统产业优势。许昆林举例说,苏州有一家传统的铸造企业,通过大数据决策分析、智能化改造等,智能铸造示范车间自动化程度超过90%,产品定制周期从7天减少到半天,人均生产效率提升了221%,同时还牵头建立了铸造产业园,引领链上中小型传统铸造企业绿色化转型。另外,江苏还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据许昆林介绍,江苏将研究出台一批增量政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力争今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能够达到5.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万家。“只有企业创新抓好了,全要素生产率才会大幅度提升,才能够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许昆林说。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就江苏而言,其有轻工、纺织、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在产业升级上也面临体量大、转型难度高等各方面挑战。如何统筹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江苏省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发布会上,江苏省副省长胡广杰表示,首先让传统产业“发新芽”,以数智、绿色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焕新,通过财政奖补资金、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等政策,推动钢铁、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先进产能的比重持续提升。其次让新兴产业“长成林”,发挥总规模超千亿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引导作用,努力把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再次就是让未来产业“快生根”,江苏未来产业细分领域初具规模,下一步将积极开拓人工智能+制造业场景应用,建立“前沿技术-场景应用-先导区”的未来产业创新体系。[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现代实验室装备与技术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i][/color][/size]

  • 【转帖】“挪用环保资金”现象背后的隐忧

    摘要:“挪用环保资金”现象屡见不鲜、久治难愈,它所反映出来的,正是环保政策遭遇的严峻挑战和环保执行力的软弱涣散 对于当下的“环保困局”,有多种原因可以解释:环保意识、部门利益、历史旧账……而近日的几则新闻,又为这种“困局”新增了一条注脚。据审计部门报告,2008年,河南省挤占挪用排污费1.37亿元,其中平顶山环保部门用1084.9万元养超编人员,占现有人员的近79.2%;广东省有6个市13个项目环保专项资金2069.6万元被挪用,用于镇政府综合楼建设和其他项目等支出。环保资金本应专款专用,这一点有关部门不会不知道。“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使环保资金成了“万能资金”。这既暴露了一些地方的财政漏洞,也从一个侧面揭示了“环保执行力”为什么总是执行不下去。不仅如此,我们还有理由进一步追问:既然环保资金被挪作他用,那么这些资金对应的环保项目是怎么“治理”的?相应的“环保数据”又是如何上报的?许多环境污染破坏具有不可逆性,其治理成本远远高于预防成本。环境污染破坏,耽误一天、放任一天,都会给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埋下巨大隐患。在这个意义上,挪用环保资金,使本该治理的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治理,其危害尤为持久。对于环境保护,中央可谓三令五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毫不松懈地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国家4万亿投资有3500亿直接投向了环保领域。这样的投资安排,既是国际金融危机下的应对之举,更是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把应对危机看作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机遇,把加强环境保护、振兴环保产业作为克服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如果环保资金总是沦为“唐僧肉”,国家发展战略将如何落实?环境保护又将从何谈起?从世界各国政府治理的经验来看,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取决于各级政府的执行力。而强化政府执行力,就是要强化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的能力,为其提供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当环境保护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时,“环保执行力”就成为一个重要命题,成为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挪用环保资金”现象屡见不鲜、久治难愈,它所反映出来的,正是环保政策遭遇的严峻挑战和环保执行力的软弱涣散。环保需要投入。据国家环保部负责人透露,今后3年,中国将从各方筹集1万亿元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如何确保这样的巨额投入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环保资金屡遭挪用的现实告诉我们,遏制环境污染,除了资金投入,还需要包括各种监管问责在内的“制度投入”。只有“制度投入”保障了,包括资金投入在内的各种环保投入才有保障,各项环保指标的实现才不会年年成为问题。

  • 【分享】您研究的课题是什么?

    [color=#DC143C]您研究的课题是什么?您认为自己的课题的重难点是怎么?想通过什么刚发解决?(回帖奖励)[/color]回贴格式:课题方向:课题重难点:解决方法:

  • 2015研究课题

    我们这里的 科研 课题 已经开始 上报了,可惜我还没有 准备好了,你整上了没,来这里 讨论下呗。

  • 疫情防控和灾害期间,政府资金与捐赠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

    [font=&][size=16px][color=#cc0000][b]疫情防控和灾害期间,政府资金与捐赠资金的采购,必须有特殊的、比平时更为严格的监督与管理。[/b][/color][/size][/font][font=&][size=16px][color=#cc0000][b]疫情防控和救灾资金的使用,不仅关系到纳税人的利益和所有捐赠人的目标与信心,还直接关系到疫情防控和成千上万受灾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b][/color][/size][/font][font=&][size=16px][color=#cc0000][b]要坚决避免各种趁疫情、灾害之机牟取暴利或有违疫情防控和救灾宗旨的情况发生。一旦在特殊时期的采购中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要实行比平时更加严厉的处罚规定。[/b][/color][/size][/font]

  • 【讨论】三聚氰胺有关的课题

    最近三聚氰胺又热了,有人在作三聚氰胺相关的课题吗?2009年本人又两个相关的课题1、检测方法与三聚氰酸等一起检测;2、食品中热点污染物检测。

  • 褒优曝次,这样的科研课题验收结果通报方式值得赞赏

    褒优曝次,这样的科研课题验收结果通报方式值得赞赏

    最近环保部发布了2007年度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结果,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0926/083241.shtml 且不说这个验收结果是否有猫腻,但是在公布完成得好的课题的同时,也公布了那些完成得不好的课题,这个真的挺少见的,赞一个!如果所有课题验收结果都这样公布出来,多少的科研蠹虫会被曝光啊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9/201209270947_393253_2053088_3.jpg

  • 黄山用活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促水清岸绿

    [font=宋体]据最新统计,[/font][font=宋体][color=#c00000]2019年以来,安徽省黄山市累计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7亿元,支持项目95个,项目数量及资金体量连续五年居安徽全省第一。争取省级预拨2024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1.77亿元,用于支持全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6个。[/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1f497d]项目谋划靶向精准。[/color][/font][/b][font=宋体]认真研究《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瞄准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确保项目储备充足、建设内容可行、治理措施精准,并动态更新项目储备库。[/font][font=宋体][color=#c00000]近三年谋划申报入库项目39个,申报入库率达90%以上。[/color][/font][color=#1f497d][b][font=宋体]项目推进扎实有力。[/font][/b][/color][font=宋体]健全管理机制,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中央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和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等文件,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管理。加强谋划指导,邀请省环科院专家来我市开展项目谋划申报及资金管理专题培训,市县累计培训近600余人次。推进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和资金执行率,赴重点项目现场督导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并将项目资金管理纳入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推动。加强绩效管理,用好考核指挥棒,将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和推进情况纳入区县绩效目标考核。2019年以来支持的95个项目中,完工77个,在建18个,完成总投资25亿元。[/font][b][font=宋体][color=#1f497d]资金使用成效显著。[/color][/font][/b][font=宋体]近年来,全市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始终保持全国及长三角前列、全省首位。2023年1-9月,全市水环境质量排名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18位、长三角第2位、全省第1位。新安江(黄山段)获得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为重点流域水质达标、优良水体保持、构建水环境监管能力提供重要资金保障,助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5年达96%以上。[/font][来源:中国环境][align=right][/align]

  • 最高奖补20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全文)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财政部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近日,财政部公布了《办法》全文。  《办法》所称治理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资金。  办法规定,治理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坚持公益方向、合理划分事权、统筹集中使用、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等原则。治理资金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管理。  办法介绍,治理资金[b]支持范围主要包括[/b]: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治理资金应优先用于解决生态系统突出问题,[b]不得用于[/b]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与“盆景”工程等。  治理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b]总投资10亿元—20亿元(不含20亿元)的项目奖补5亿元[/b];工程总[b]投资20亿元—50亿元(不含50亿元)的项目奖补10亿元[/b];工程[b]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奖补20亿元。[/b]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b]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奖补3亿元。[/b]办法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治理资金。[align=center]  [b]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b][/align][align=center]  财资环〔2024〕6号[/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24年2月1日  [b]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b] 为规范和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以下简称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b]第二条[/b] 本办法所称治理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资金。  [b]第三条[/b] 治理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b](一)坚持公益方向。治理资金使用要区分政府和市场边界,支持公益性工作。  (二)合理划分事权。[/b]治理资金使用要着眼全局,立足中央层面,主要用于共同财政事权事项,支持开展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  [b](三)统筹集中使用。[/b]中央层面注重集中分配,聚焦于生态系统受损、开展修复最迫切的重点区域和工程;地方层面注重统筹使用,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资金的整合,发挥资金协同效应,同时避免相关专项资金重复安排。  [b](四)资金安排公开透明。[/b]治理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治理资金支持的项目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并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b]第四条[/b] 本办法实施期限至2028年底。实施期限届满前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形势需要,按规定程序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延续期限。  [b]第五条[/b] 治理资金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管理。  财政部负责审核治理资金预算需求,安排并下达预算;组织指导主管部门和地方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监管,将审核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同步下达;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提出治理资金预算需求;制定项目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对地方申报项目的负面清单审核;审核地方报送的绩效目标,按要求设定并向财政部提交绩效目标,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项目管理等工作。  地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项目储备等工作,对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下级部门提交的绩效目标并报送上级部门;负责项目立项、组织实施、日常监管、竣工验收等,落实后期管护责任。  [b]第六条 治理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b]着眼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支撑区、生态问题突出区,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地区进行系统性、整体性修复,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整体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b](二)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b]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地区开展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的废弃工业土地和矿山废弃地整治,实施区域性土地整治示范,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修复人居环境。  治理资金应优先用于解决生态系统突出问题,[b]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b]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已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与“盆景”工程等景观工程建设。对不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政策到期或调整,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实施成效差、绩效低下的支持事项,应当及时退出。  [b]第七条 治理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b]总投资10亿元-20亿元(不含20亿元)的项目奖补5亿元;工程总投资20亿元一50亿元(不含50亿元)的项目奖补10亿元;工程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奖补20亿元。  [b]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b]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奖补3亿元。  [b]第八条[/b] 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在项目评审前发布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范围、重点、要求等具体事项。  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任务、保障机制以及分年度资金预算等,对申报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  纳入支持范围项目所在省应当按规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报送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  [b]第九条 [/b]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调整实施方案的,应当坚持总投资和绩效目标不降低原则。实施方案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区域变化的,应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备案;涉及项目实施区域发生变化的,应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审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应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b]第十条[/b] 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组织对治理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建立治理资金考核奖惩机制,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资金使用和执行情况作为调整完善政策及资金预算的重要参考。绩效评价包括对决策、管理、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具体内容包括:决策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资金到位使用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实现的产出、取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b]第十一条[/b]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对本地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汇总,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审核,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执行中按要求组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  地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b]应当科学组织项目,合理筹措资金,避免形成隐性债务[/b],要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如发现资金使用、项目调整等方面重大问题,应当按照程序及时报告。  [b]第十二条[/b] 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如资金下达、拨付、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处理等,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有关规定执行。  [b]第十三条[/b]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的要求,对治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b]第十四条 [/b]治理资金支持项目形成的各类资产,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管护责任,负责运行管理和维护。  [b]第十五条[/b]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定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b]第十六条[/b]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治理资金。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第十七条[/b] 各级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批工作中,存在骗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第十八条[/b]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解释,  [b]第十九条[/b]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环[2021]100号)同时废止。

  • 审计署:13单位将15亿污水垃圾资金用于炒股等

    审计署:13单位将15亿污水垃圾资金用于炒股等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记者郄建荣 5个项目单位重复申报中央污水垃圾处理资金3946.15万元;14个项目滞留闲置污水垃圾处理资金3.96亿元。审计署今天发布的第37号审计结果揭示出其中的问题:一边是重复申报资金,一边是巨额资金闲置。更有13个单位将专项资金用于出借、股权投资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资金超过15亿元。  近年来,一些地方污水及垃圾处理厂迟迟建不起来,地方上给出的理由通常是缺少资金。审计署在对9个省市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审计后发现,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城镇截污工程,广东省汕头市龙珠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扩建项目,云南省蒙自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深圳老虎坑污泥处理厂,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等14个项目却滞留闲置污水垃圾处理资金3.96亿元,占9个省市专项投入的1.58%。  更有13个单位违反规定,将污水垃圾处理资金,用于出借、股权投资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涉及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财政资金3308万元、污水垃圾处理费4.95亿元、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贷款10.03亿元,占9个省市专项投入的6.14%。这13个单位包括,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重庆万州区财政局、广州市财政局、湛江市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等。  一边是闲置及挪用,另一边又向国家重复申报资金。审计署说,浙江省新都热电有限公司桐乡垃圾焚烧项目等5个项目单位重复申报中央污水垃圾处理资金3946.15万元,占审计抽查中央专项资金的0.41%。  此外,审计还查出,截至2010年底,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等10个代收单位及上海浦东新区政府累计应征未征或违规减免污水处理费5.06亿元;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5个代收单位累计未及时上缴财政污水垃圾处理费2.95亿元。  审计署表示,截至2010年底,审计抽查的206个应在“十一五”期间完工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中,有114个未按期完工,占55.34%;天津、上海、浙江、湖北、重庆、成都6个省市建成投入运营1至3年的55个污水处理厂,其实际处理负荷率均未达到“两个规划”要求的“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3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的目标;上海、广东、深圳、成都4个省市有54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审计署今天发布《9个省市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审计结果》,9个省市包括天津、上海、浙江、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深圳、成都。审计署称,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部分整改。

  • 黄山用活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促水清岸绿

    [font=宋体][color=#000000]据最新统计,[/color][/font][font=宋体][color=#c00000]2019年以来,安徽省黄山市累计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7亿元,支持项目95个,项目数量及资金体量连续五年居安徽全省第一。争取省级预拨2024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1.77亿元,用于支持全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6个。[/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1f497d]项目谋划靶向精准。[/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000000]认真研究《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瞄准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确保项目储备充足、建设内容可行、治理措施精准,并动态更新项目储备库。[/color][/font][font=宋体][color=#c00000]近三年谋划申报入库项目39个,申报入库率达90%以上。[/color][/font][color=#1f497d][b][font=宋体]项目推进扎实有力。[/font][/b][/color][font=宋体][color=#000000]健全管理机制,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中央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和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等文件,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管理。加强谋划指导,邀请省环科院专家来我市开展项目谋划申报及资金管理专题培训,市县累计培训近600余人次。推进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和资金执行率,赴重点项目现场督导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并将项目资金管理纳入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推动。加强绩效管理,用好考核指挥棒,将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和推进情况纳入区县绩效目标考核。2019年以来支持的95个项目中,完工77个,在建18个,完成总投资25亿元。[/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1f497d]资金使用成效显著。[/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000000]近年来,全市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始终保持全国及长三角前列、全省首位。2023年1-9月,全市水环境质量排名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18位、长三角第2位、全省第1位。新安江(黄山段)获得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为重点流域水质达标、优良水体保持、构建水环境监管能力提供重要资金保障,助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5年达96%以上。[/color][/font][来源:中国环境][align=right][/align]

  • 事关课题能不能进展下去,求大师们帮助啊,非常非常感谢!!

    帮忙看下这两个图谱里能不能找到Na2ZrSiO5的峰,文献上报导的是有,但我怎么也找不到,实在是无能为力了,谢谢帮忙。。因为小弟的硕士课题是研究这种物质是怎么生成的,但是现在都找不到峰,所以课题很难进行下去,实在找不到的话就准备换课题了……哎

  • 【求助】请教有关:反胶束的课题??

    各位坛友好,最近本人在做有关反胶束的课题,发现能查阅到的制剂方面的文献很少,一般都是材料化学方面的,而在陆彬主编的《药物新技术与新剂型》中也是一语带过,很棘手,希望论坛中有研究过,做过这方面课题的战友能够提供一些帮助,能有文献参考,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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