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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发文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

    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国务院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该文件中明确了适用范围:科研设施与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其中,科学仪器设备可以分为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其他仪器等15类。  文件中还介绍了进度安排:2015年,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全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启动统一开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年底前基本建立;2016年,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2017年,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管理单位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  详情如下: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称科研设施与仪器)是用于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的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近年来,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同时,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部分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倾向,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健全国家创新体系和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部门分割、单位独占,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服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基本解决,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制度推动。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理顺开放运行的管理机制,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非涉密和无特殊规定限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一律向社会开放。  信息共享。搭建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配置、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全链条有机衔接。  资源统筹。既要盘活存量,统筹管理,挖掘现有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潜力,促进利用效率最大化;又要调控增量,合理布局新增科研设施与仪器,以开放共享推动解决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的问题。  奖惩结合。建立以用为主、用户参与的评估监督体系,形成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服务的数量质量与利益补偿、后续支持紧密挂钩的奖惩机制。  分类管理。对于不同类型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采取不同的开放方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支撑措施及评价办法。  (四)适用范围。科研设施与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其中,科学仪器设备可以分为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其他仪器等15类。  二、重点措施  (一)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都纳入统一网络平台管理。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在线服务平台,公开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办法和使用情况,实时提供在线服务。管理单位的服务平台统一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逐步形成跨部门、跨领域、多层次的网络服务体系。  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并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向社会发布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制度及实施情况,公布科研设施与仪器分布、利用和开放共享情况等信息。  (二)按照科研设施与仪器功能实行分类开放共享。  对于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有关部门和管理单位要将向社会开放纳入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对于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不同专业领域或仪器功能,打破管理单位的界限,推动形成专业化、网络化的科学仪器服务机构群。对于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可采取管理单位自愿申报、行政主管部门择优加入的方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管理。对于通用科学仪器设备,通过建设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方式,集中集约管理,促进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对于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应强化查重评议工作,并将开放方案纳入建设或购置计划。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科研设施与仪器名称、规格、功能等情况和开放制度提交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鼓励国防科研单位在不涉密条件下探索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  对于利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形成的科学数据、科技文献(论文)、科技报告等科技资源,要根据各自特点采取相应的方式对外开放共享。开放共享情况要作为科技资源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促进开放的激励引导机制。  管理单位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还可以根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服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由单位统一管理。管理单位对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建立公开透明的成本核算和服务收费标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享受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政策的科学仪器设备,在符合监管条件的前提下,准予用于其他单位的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探索建立用户引导机制,鼓励共享共用。  统筹考虑和严格控制在新上科研项目中购置科学仪器设备。将优先利用现有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研活动作为各科研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的重要条件。  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共建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专业的科学仪器设备服务机构,促进科学仪器设备使用的社会化服务。  (四)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评价体系和奖惩办法。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评价制度,制定评价标准和办法,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制,定期对科研设施与仪器的运行情况、管理单位开放制度的合理性、开放程度、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和开放效果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科研设施与仪器更新的重要依据。对于通用科研设施与仪器,重点评价用户使用率、用户的反馈意见、有效服务机时、服务质量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对于专用科研设施与仪器,重点评价是否有效组织了高水平的设施应用专业团队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  管理单位应在满足单位科研教学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开放,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对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开放共享后补助机制,调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积极性。对于不按规定如实上报科研设施与仪器数据、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单位,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网上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采取停止管理单位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对于通用性强但开放共享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结合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价考核结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按规定在部门内或跨部门无偿划拨,管理单位也可以在单位内部调配。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对科研设施与仪器调配的监督。  (五)加强开放使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管理。  用户独立开展科学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用户自主拥有,所完成的著作、论文等发表时,应明确标注利用科研设施与仪器情况。加强网络

  • 习近平:不少科研设施仪器重复建设购置

    http://p.bokecc.com/flash/player.swf?vid=35663A401FB470E09C33DC5901307461&siteid=D9180EE599D5BD46&playerid=621F7722C6B7BD4E&playertype=1&autoStart=false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 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 李克强刘云山出席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0月27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抓紧抓好,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对这个基本定性,我们要深刻理解,进一步凝聚共识,更好推进这项制度建设。我们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就是要通过商量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目标是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入新的活力。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组织、有重点、分层次积极稳妥推进各方面协商。  习近平强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共同努力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要求,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是我们在这块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的种子,要把这些种子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尽快开花结果,对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习近平指出,总体上看,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科技资源配置分散、封闭、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不少科研设施和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闲置浪费比较严重,专业化服务能力不高。要从健全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全社会创新能力的高度,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让它们更好为科技创新服务、为社会服务。推进这项改革要细化公开有关实施操作办法,加强统筹协调,一些探索性较强的问题可先试点。  习近平强调,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我们进行治国理政,必须善于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改革发展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需要强大的智力支持。近些年来,我国智库发展很快,在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随着形势发展,智库建设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缺乏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质量智库。要从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坚持科学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规范发展。要统筹推进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军队、科技和企业、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和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智库,重视专业化智库建设。  习近平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高校科研院所招聘联盟诚聘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招聘蛋白质结构解析岗1人,坐标上海,你准备好了吗?

    [b]职位名称:[/b]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招聘蛋白质结构解析岗1人[b]职位描述/要求:[/b]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简称:上海设施,网址:http://www.ncpss.org/)是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全球生命科学领域首个综合性的大科学装置。上海设施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中区西部(上海市海科路333号)。2017年9月1日,上海设施正式划归张江实验室管理。  上海设施拥有国际一流的蛋白质科学设施以保障国内外科研用户的需求;聚集培养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特别是蛋白质研究的人才,提升国家蛋白质研究能力;进而促进我国蛋白质基础研究的飞跃发展。上海设施将立足于国家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及相关研究领域雄厚的研究基础和创新实力,成为兼具蛋白质科学研究、技术及成果的转化、集成和应用的国家级重要科学研究单元和创新基地。  上海设施现因工作扩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受聘者将有机会接受有关培训。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蛋白质结构解析岗(1人)   岗位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员指导下负责质谱系统质谱仪器的运行维护工作;  2、主要负责蛋白质结构质谱解析项目的服务合作工作;  3、利用相关仪器建立起蛋白质结构解析方向技术方法实验标准流程;  4、负责相关仪器开展蛋白质结构解析方向新技术方法的建立与开发;  5、做好相关仪器的各项服务项目文档统计以及采购机时计划等工作;  6、完成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条件:   1、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具有蛋白质组学质谱分析经验;  3、具有蛋白质结构质谱解析相关实验经验者优先;  4、有质谱仪器使用经验的优先;  5、热爱平台工作性质,积极主动,有团队精神;忠于职守,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  二、岗位待遇   按照上海高等研究院的有关标准执行。 [b]公司介绍:[/b] 仪器信息网仪器直聘栏目针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免费职位发布平台,汇集了全国数十所高校科研院所的招聘信息。发布信息请联系010-51654077...[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59848]查看全部[/url]

  • 特种气体系统的安全设施

    特种气体系统的安全设施

    [b]特种气体系统的安全设施[/b]特气系统需要有配套的安全设施,不同于侦测器、火焰探测器这些标准配置的主动式安全设施,还需要有门禁、CCTV系统、管理显示屏、通道指示、各类报警灯等辅助安全设施。在特气的储存、分配及使用场所的安全设施应设置闭路电视监控摄像机和门禁。生产厂房入口处、气瓶柜间入口处、洁净室内宜设置安全管理显示屏,使用场所内及相关建筑主入口、内通道等处应设置灯光闪烁报警装置,灯光颜色应与其他灯光报警装置相区别。入口处应设置紧急手动按钮,应急处理中心室也应设紧急手动按钮。[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9/201909191122378303_4235_3989203_3.jpg!w690x690.jpg[/img][b]特气系统的辅助安全设施:[/b]1. 所有的按钮、阀门应贴有明显标识与安装保护装置,防止有人乱按误操作或者不小心碰到不该碰的按钮。2. 在地震多发地区,使用特种气体的主要生产车间宜设置地震探测装置,地震信号应接入特种气体探测系统。3. 特种气体站房地震探测装置应在气瓶柜的基座上设置一台,并应以气体站房为基准点,等距离三角形延伸厂区内另外两点设置地震探测装置。地震探测装置不得设置于人员进出频繁的地点,且应避免受外力干扰而造成误动作。封闭的可燃性、自燃性气体的特种气体间宜设置防爆紫外、红外火焰探 测器。特种气体站房应配置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设施。4. 特种气体站房、生产车间、储存、分配场所等需要的安全措施随着特气行业在科研、半导体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要求不断升级,未来随着物联网、WEB3.0时代的到来,特气行业的安全肯定又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

  • 【建设新闻】国内首个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验室投运

    [color=#ff57ac][size=4]国内首个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验室投运 [color=#000000]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近日,由国家电网所属中国电科[/color][/size][/color][color=#000000][size=4]院建设的国内首个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验室顺利投运。 [/size][/color][color=#000000][size=4]  该实验室由3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和1个充电监控中心构成,[/size][/color][color=#000000][size=4]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已建成的国家电网计量中心和电池特性实验[/size][/color][color=#000000][size=4]室的科研资源,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充电监控信息网络、充[/size][/color][color=#000000][size=4]电设施电能计量、动力电池组等方面具备了完整的试验研究能[/size][/color][color=#000000][size=4]力,将重点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研究和设备、电动汽车与智[/size][/color][color=#000000][size=4]能电网双向能量转换等研究,进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制定[/size][/color][color=#000000][size=4]、设备检测、政策研究等,收集试验运行数据,为电动汽车充[/size][/color][color=#000000][size=4]电设施建设及产业化发展提供有效的实验平台。[/size][/color][size=4]来源: 证券时报 /摘自《金融界》[/size]

  • 关于《国家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解读

    [color=#33333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url=http://www.chinanoted.com/]仪器[/url]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相关负责人对该《办法》进行解读。[/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科学技术资源的管理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所管理的科学技术资源的共享使用制度和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制度安排使用”。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color][color=#333333]为明确开放共享工作中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理顺开放运行的管理机制,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提高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的使用效率,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和《意见》的要求,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了本《办法》。[/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制定《办法》的总体思路和原则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为依托,以解决开放共享工作中的问题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科研仪器与设施的使用效率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要求。[/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强调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意见》要求,非涉密和无特殊规定限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应一律向社会开放。二是坚持奖惩结合的原则。应建立以用为主、用户参与的评估监督体系,形成和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服务的数量、质量紧密结合的奖惩机制。三是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对于不同类型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实施分类考核。[/color][color=#333333][color=#333333]《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共有五章:总则、管理职责、开放共享、考核和奖惩、附则。[/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明确了纳入开放共享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范围;明确了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委、地方政府、管理单位在开放共享工作中的职责;对管理单位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服务收费及知识产权等方面作了要求;规定了评价考核工作的原则、考核方式、考核流程及考核结果的用途,建立了评价考核后补助机制,制定了惩罚措施。[/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适用于中央级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地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的范畴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所指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是指由政府预算资金进行较大规模的投入,同时通过较长时间工程建设完成,建成后一般需长期稳定运行和持续开展科学技术活动,以实现重要科学技术或公益服务目标的重大科学研究系统,既包括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如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上海光源等,也包括各部门、单位立项建设的其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如各类风洞、超算中心等。[/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大型科研[url=http://www.chinanoted.com/]仪器[/url]是指原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直接服务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包括科研教学仪器,但不包括各种动力设备、机械设备等辅助设备,也不包括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部门和管理单位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在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中的职责做了明确的分工,具体的职责划分如下。[/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科技部牵头负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推动和监督科研设施与[url=http://www.chinanoted.com/]仪器[/url]开放共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和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财政部协同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依据评价考核结果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通过后补助机制予以支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优化配置。[/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和规章制度,鼓励直属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单位分享仪器设备、实验平台等创新资源;审核所属管理单位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相关信息,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管理单位的开放共享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所属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的评价考核。[/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加强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那些措施保障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有效实施?[/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第一,允许对外共享服务合理收费,保障开放共享主体的合理利益。《办法》规定,科研设施与[url=http://www.chinanoted.com/]仪器[/url]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收入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关规定执行。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依据有关规定健全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建立有偿服务收支管理制度,保障本单位的合理利益。[/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第二,通过后补助机制鼓励开放共享。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对开放服务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安排后补助经费予以支持。[/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第三,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保障,提高一线技术人员开放共享的积极性。《办法》规定,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应建立和稳定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服务队伍,在岗位设置、业务培训、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评价考核等方面实行富有激励性的政策措施。[/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提出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具体要求有哪些?[/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从考核的组织方式、考核方法、考核对象以及考核结果四个方面对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做了具体规定。[/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关于考核的组织。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由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组织开展。选择科研仪器多、大型仪器集中、开放共享需求大的管理单位先行考核,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关于考核的方法。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不同类型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办法,实施分类考核;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的不同特点分步进行考核。[/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关于考核的对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单独作为考核对象,其他大型仪器以管理单位作为考核对象,对管理单位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型仪器进行整体考核。[/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关于考核的结果。考核结果将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上公布,考核结果有三种应用。一是前文所述的后补助机制。二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配置方面。《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应作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配置的依据。对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的查重评议要结合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还要采取核减下一年度修缮购置资金、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措施予以处罚。三是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影响。《办法》规定,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履行共享使用义务的,由主管部门对相关负责人员给予处分。[/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对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具体要求是什么?[/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意见》明确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全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  《办法》规定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有关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及要求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于未纳入的,由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备案。同时,《办法》也要求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记录,每季度向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报送一次。[/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color=#333333]本文来源:科技部[/color][/color][/color]

  •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核设施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的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南华大学:  《关于南华大学申报“核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的推荐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南华大学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核设施退役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国家核安全战略需求,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智能监测与控制、核设施退役治理关键技术与智能装备、核污染场地治理与生态修复研究,突破现有理论与技术瓶颈,创新核退役、核污染场地治理等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装备。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促进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合作与交流,培育一批创新领军人才,为国家核科技自立自强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依托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有关规定,围绕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资源开放共享和运行管理,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努力提升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管理决策支持和人才培养水平,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3年7月11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 调研:国外对大型科研仪器管理情况(转载)

    前些年某著名高校购置的进口实验仪器因为没有足够的房间放置,于是只能摆在楼道和走廊里,任凭风吹日晒,而其他许多高校却无钱购买。这样的事情屡屡发生在我国这样还不富裕的发展中国家的确令人痛心,一方面造成国家财富的巨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缺少交流和共享,阻碍了科研水平的提高。  如果把一台仪器的寿命分为先进、常规和落伍3个阶段。一般来说,先进阶段占仪器整个寿命不到1/3。只有把运行效率提高到最高,才能保证对先进阶段的充分利用。在这方面有必要借鉴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经验。本报告分重大科研仪器的购买与审批、重大科研仪器的产权归属以及重大科研仪器的使用三部分来介绍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对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管理。重大科研仪器的购买与审批美国  美国联邦政府对R&;D项目(包括购置仪器设备)的支持通常是通过联邦政府各部门来进行的,如能源部、航空航天局、农业部、自然科学基金等,这些联邦政府部门负责对项目立项的审批,经费预算也来自于这些联邦政府部门,各联邦政府部门的经费预算最后要通过国会的批准。联邦政府以合同方式进行R&;D项目是为联邦政府的直接利益服务,也就是这样的项目是联邦政府自己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项目所需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相应的联邦政府部门制定,购置费和运行费通常都来自于联邦政府部门。联邦政府以资助和合作协议方式资助的R&;D项目,是联邦政府对符合公共利益的项目给予的资助,而项目并不属于联邦政府,在此情况下项目所需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要由提供资助的联邦政府部门批准,购置费和运行费将视项目而定,联邦政府可给予全部或部分仪器购置费和运行费,通常要求仪器设备的购置费不能超过整个项目经费的30%。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通常都设在国家实验室和联邦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国家实验室和联邦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一般归联邦政府的一个或几个部门拥有,这些部门负责项目所需的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购置计划及审批管理。联邦政府部门需要与每一个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国家实验室签订研发合同,研发项目内容不同,合同条款和双方的责任、义务也不尽相同。英国  英国贸工部(DTI,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下属的科技办公室(OST,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onlogy)是英国科技的政府主管部门。OST负责制订政府投入的科技经费预算,经议会审批通过后,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分配给OST下属的英国七大研究理事会。其中国家实验室研究理事会CCLRC(the Council for the Central Laboratory of the Research Council)是英国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中心,负责向英国政府建议建设或购买何种重大科研仪器设施,以及所需要的费用额度。一经政府批准,OST将向CCLRC下拨相应的经费,CCLRC具体负责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英国所有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CCLRC通过为英国各相关研究机构提供大型科研设施来支持其科研工作。德国  自八十年代以来,德国政府为用于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重大科研仪器设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自1992年以来,德国联邦教研部每年用于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重大科研仪器设施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约为5亿欧元。而2001年联邦教研部资助用于建造、运行并在国家及国际重大科研仪器设施进行科研的费用为5亿8千万欧元,占当年科研经费预算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以德国赫姆霍尔茨研究中心联合会(HGF)为例,该联合会是德国最大的科研组织,是德国科研活动的四大支柱之一。根据该联合会规定,其下属研究中心建造或购置250万欧元以下的国家重大仪器设施由研究中心审批,250万欧元以上、2千5百万欧元以下的重大仪器设施由该联合会审批,2千5百万欧元以上的重大仪器设施要由联邦教研部委托德国政府权威顾问机构?德国科学顾问委员会评估后由联邦教研部审批。  而包括科研机构、大学在内的申请单位要申请投资总额为2千5百万欧元以上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必须提出一份包括“科学计划”(scientific programme)和“技术设计报告”(technical design report)在内的申请报告。重大科研仪器的产权归属 美国   美国联邦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的产全归属问题比较复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联邦政府部门与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国家实验室签订研发合同方式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其所有权归联邦政府,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国家实验室只有使用权,并依据有关国家资产管理标准和使用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2、联邦政府部门与高等教育机构、医院及非盈利机构以签订R&D合同方式购置的仪器设备,其产权归属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购买价格在5,000美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在联邦政府部门项目管理官员同意的情况下,其所有权可归项目承担方所有。   (2)对于购买价格为5,000美元,或5,000美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仪器设备归项目承担方所有,不对政府承担任何责任。   仪器设备归项目承担方所有,政府有权在项目结束后的12个月内将仪器设备转给第三方。   仪器设备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3、联邦政府以资助和合作协议方式资助R&D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其所有权归项目承担方所有,但联邦政府拥有在项目结束后对仪器设备的处置权。 英国   英国现有所有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均有政府全额资助建设,其产权完全归政府所有。根据皇家宪章成立的CCLRC负责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进行日常管理。   近年来,英国政府也逐渐向一些机构开放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的投资。例如,作为英国近30年最大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钻石Diamond同步加速光源设施,英国政府将投资86%,而英国威康基金(Well Come Trust)投资14%。威康基金拥有该设施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均在双方事先签订的协议书中规定。该设施2006年建成后,威康基金将可使用Diamond设施14%的时间。 德国   在德国,国家资助建造或购置的重大科研仪器设施的费用,通常由联邦政府承担90%、州政府承担10%。因此,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施的产权90%归联邦政府,10%归州政府所有。以重离子研究中心为例,在该研究所于1969年底成立时,以联邦科研部为代表的联邦政府与州文化部代表的黑森州政府签署的合作协定第2条规定,研究所超过10万马克注册资本的投资费用由联邦提供90%,由州提供10%。   重大科研仪器设施的运行费用也同样按这一比例分摊。国家负责投资费用、运行费用,而重大科研仪器设施管理单位则负责日常管理、运行、维护保养。 日本   在日本,大型科研设备报废前的产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韩国   由国家购置的重大科研仪器设施,其产权归国家所有。另外,由国家购置的一部分重大科研设备虽设立在各大学或科研机构,但其产权仍属国家所有。由国家资助购置的重大科研仪器设施的产权归属购置方所有。通过贷款购置的科研设备产权归购置单位所有,贷款由贷款方偿还。但对中小企业情况,政府会实施一定的扶助政策。 重大科研仪器的使用 美国   拥有用联邦政府经费购置仪器设施的项目承担方在不妨碍项目进行的条件下有义务向联邦政府部门所从事的其它研究项目开放,其优先顺序为:应首先满足给予购置该仪器设备资助的联邦政府部门的项目需要,其次满足其它联邦政府部门的需要。项目承担方若利用用政府资金购置的仪器设施为非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服务,必须要争得给予资助的联邦政府部门的批准。利用仪器设施提供对外服务的服务费价格不能低于私营机构所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以免造成不公平竞争。对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被视为“项目收入”,应按“项目收入”的有关规定使用。 英国   (一)开放的渠道和方式   英国重大科研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范围非常广泛,凡是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使用:   1、英国科研人员:英国所有的科研人员,包括来自于各研究理事会科研机构、CCLRC工作人员、研究理事会高级或资深研究会员(或类似资格人员)、皇家学会和皇家工程院会员;   2、国际协议:与CCLRC签订了相应使用合作协议的海外科研机构可以申请使用这些重大科研仪器设施;   3、欧盟范围内:在欧盟第五框架计划(FP5)下,CCLRC设施接受来自国外的使用申请;使用的级别与欧盟同意资助的级别一致。欧盟的第六框架计划将继续使用这一机制;   4、非欧盟国家或尚未签订使用合作协议的海外科研机构,也可申请在CCLRC为世界级科学计划预留的时段内,使用这些设施;   5、商业合同制用户:根据与CCLRC签订合同中的使用这些设施。   上述有资格科研机构和人员对重大科研仪器设施的使用申请,都需要通过设施使用工作组(FAP)的评估。FAP负责审批设施的使用申请,决定申请占用设施的时间。FAP在审批过程中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科学实验的高尖

  • 【分享】我国首批三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能源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size=2][font=宋体]为适应清洁电动汽车规模发展需要,国家能源局以2010年第1号公告颁布了第一批《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1--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2010)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NB/T 33003--2010)等三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能源行业标准,该批标准将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这三项标准是充电站建设中的关键设备和关键技术,三项标准的发布标志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今年还有5项标准在按计划制定过程中,有望年内颁布。 [/font][/size][size=3][font=宋体][size=2]  今年以来,充电设施标准化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成立了第一届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委会由我会作为秘书处挂靠单位,联合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及有关科研、汽车、电池、石化等行业的技术专家,共同开展充电设施标注化工作。建立充电设施标准体系,该体系将覆盖充电设备、充电设备接口、充电站、建设与运行等充电设施建设的各个领域,共计20多项标准,标准体系将指导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研制、生产、使用以及充电站的设计、建设、运行。启动充电设施标准制修订工作,今年已经开展8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争取利用1~2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充电设施标准体系的建立。[/size][/font][/size]

  • 设施与设备的区别

    CNAS-CL01-G001:2018 6.3.1 实验室的设施应为自有设施,并拥有设施的全部使用权和支配权;应有充足的设施和场地实施检测或校准活动,包括样品储存空间;对相互干扰的设备必须进行有效的隔离。CNAS-CL01-G001:2018 6.4.1a) 实验室配置的设备应在其申报认可的地点内,并对其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设施与设备的区别,我的理解是设施包含了设备,设备是设施的具体化。审核中如果发现检测项目某个设备不属于自有设备,即实验室对该设备不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这个不符合开在 6.4.1a)审核中如果发现检测项目整套设备不属于自有设备,即实验室对整套设备不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这个不符合开在 6.3.1请教下各位,是不是这么理解?

  • 人民日报:推动科研仪器进一步开放共享(创新谈)

    科研仪器是科技创新的基本条件,也是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期望有关单位站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高度,高质量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打造科研设施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升级版  前不久,科技部公布的2022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显示,参评大型科研仪器年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351小时,年均对外服务机时达到231小时。总体上看,参评单位开放共享意识显著增强,对外服务成效明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是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在科研仪器上的投入逐步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原值5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大约有13万台。为了更好为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服务,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自2018年起,我国每年发布中央级高校院所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情况,以评价考核为手段,在激励引导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上取得了良好成效。  科研设施与仪器是促进科技创新、拓展认知疆域的重要工具。近年来,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助推器”,既为新冠疫苗研发、空间科学、种业创新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了支撑,也帮助无力购买大型仪器的中小企业减轻了创新负担。必须看到,与科技创新的需求、科研仪器使用的潜力相比,我国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些科研机构还存在开放共享意识不强、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好不好,涉及从购置、管理到服务创新的全过程,需要以系统思维解痛点、疏堵点,形成完善的开放共享体系。  首先,要立足真实需求统筹购买科研仪器。科研单位应自觉提高认识,做好调研和规划,按需采购,从购置源头上避免仪器重复浪费。科研仪器的指标参数、应用场景和适用范围差异很大,不宜盲目追求“贵大上”。对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应发挥评价考核的约束作用,通过查重评议限制新购仪器等手段,确保财政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  其次,应进一步完善对外服务机制。开放共享好不好,科研仪器所属机构的积极性很重要。在引导科研机构建立科研仪器集约化管理机制的同时,还需通过完善绩效奖励、职称评审、职位晋升等方式,提高实验技术人员对外服务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灵活有效的共享服务模式,鼓励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市场化运营,变“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  高质量的实验技术人才是实现开放共享的支撑。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的对外技术服务。长期以来,由于对实验技术人员作用认识不够,我国高校院所相关人才储备少,缺乏完善的人才培训、成长、评价体系。因此,急需加强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以人才“软实力”打造技术“硬支撑”。  科研仪器是科技创新的基本条件,也是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期望有关单位站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高度,高质量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打造科研设施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升级版,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 中央下拨5亿专项资金补助基层购置科研仪器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称,中央财政下拨201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用于补助地市级以上科研单位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补助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直属或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科协所属科技馆的科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据了解,为推进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将原“中央补助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调整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下达资金25亿元,在支持和引导地方科技事业发展、改善地方科研单位工作条件、提高地方科学普及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讨论】中国科研仪器闲置严重大家讨论如何提高利用率

    中国科研仪器闲置严重,大家讨论如何提高利用率。北京市审计局2008年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6所高校部分设备设施购入后形成闲置,涉及金额2941万元,以至于有些机器快过了使用期限还没有拆封,造成了巨大浪费。对此,有人总结后认为:一些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和昂贵的仪器设备存在“三低”现象,即管理水平低、共享程度低、使用效率低。 美国一位著名教授在访问中国的某研究小组后称,“This group has a lot of equipments(这个研究组有许多设备)”。言语之中似乎不无羡慕之意。科研“硬件”条件的“崛起”,使中国的科研人员在向国外同行介绍工作时,大都是“我们拥有什么样的仪器设备”,而不是介绍“我们都用这些仪器设备做了些什么”。曾以提出“纳米晶体材料”概念而闻名于世的德国卡斯鲁厄研究中心的He rbert Gleiter 教授坦陈:“我对这些设备没有什么兴趣,我们国家也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完全没必要到这里来看;即使有些设备我们暂时没有,也很容易买到——我想知道的是,你们拿这些设备都做了些什么?”

  • 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

    实验室配备必要的测试设施,并对工作环境进行有效的监控,是保证检测结果技术上有效的先决条件之一。实验室应制定检测环境的建立、控制和维护文件,要求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如样品贮存、药品试剂存贮、检测场所温度湿度等,并建立相应的环境监控和记录手段。一般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落实和监控。1.确定设施环境条件要求用于检测的设施,能源、照明和环境条件,应满足检测标准或规范以及仪器设备正常使用的要求。在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测时,实验室应予特别注意。对影响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应制订成相应文件。2.实施监控 当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湿度、温度、生物消毒、电磁干扰、辐射或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测结果时,应立即停止检测。3.防止干扰如实验室内相邻区域的相互干扰影响正常检测时,实验室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相互影响或交叉污染,导致检测结果不准或产生其它危害。4.区域管理实验室根据自身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对影响检测质量的区域有明确的标识或警示,严格控制进入和使用。外来人员进入检测区域需经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批准,办理先关手续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检测区域。5.安全与健康实验室应保持整洁、有序、良好的内务管理,明确专人分管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及实验室设备、设施、被试样品的安全,并将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对检测中形成的有害物质应实施严格管控,以达到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的要求。

  • 如何理解场所、设施和设备?

    [font=宋体]场所、设施和设备是实验室三个基本的概念,但在实际工作容易产生混淆,导致对标准文本难以理解,有必要将三个概念作一区分。[/font][font=&][/font][font=宋体]场所是指具备与检验检测范围相适应的场地和空间。在RB/T214-2017 4.3.1指明场所包括固定场所、临时场所、移动场所和多地点场所等4种方式,明确了场所应满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和技术规范两个要求。至于应将“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这里更倾向于理解为对场所自身条件的要求,比如场所的供水、供电、供暖;污水的排放;场所交通的便利性;对周边环境状况的要求,无污染源,无噪声、无振动等。场所的这些要求是现实存在的,实验室应将这些要求制定成文件,可在选择场所时使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font][font=&][/font][font=宋体]场所与设施应区分开,场所仅是指场地,配备什么样的设施,要看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从事装备制造与从事检验检测对设施配置的要求截然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应配置与其相适应的设施,比如,存在有害气体排放,应配备通风设施;需要对温湿度进行控制,应配备空调或恒温恒湿系统;实验用水是有级别要求的,需要制水系统;还有供电系统、供气系统等。[/font][font=宋体]设施和环境条件密不可分,相当一部分设施都是为了满足环境条件要求配置的,设施的配置与环境条件密不可分。[/font][font=宋体]配备什么样的设施,在实验室内部,检测活动不同,设施和环境条件也各有不同,微生物室有微生物室的要求、前处理有前处理的要求、理化有理化的要求、大仪室有大仪室的要求等,“设施的配备应有利于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font][font=&][/font][font=宋体]设备和设施也是不同的概念,设施不直接产生数据,但会对数据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设备是直接产生数据的,对数据结果的影响最为直接。所以,对设备的管理,都是各机构管理内容最多,投入工作量最大,技术要求最高的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的配备,取决于实验室针对市场做出的判断,包括实验室活动领域、范围,产品、参数、使用的标准方法等,检测什么领域,采用什么标准方法,就应配备什么样的设备。设备配备应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就是检测方法的要求,包括了抽样、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检测分析及数据处理等,设备配备就应包括抽样设备、样品制备、样品前处理、检测分析及数据处理设备,设备配备应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font][font=&][/font][font=宋体]明确了场所、设施和设备的概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标准的要求,也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的管理和控制。[/font]

  • 实验室硬件设施

    硬件条件就是指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以及开展全部实验项目所需的标准物质等。(1)基础设施要符合开展的实验项目的要求,尤其是环境条件要求;(2)仪器设备要提前安装调试完毕,使所有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有检定要求的设备在检定完毕后,及时粘贴“三色标识”。切不可忽视粘贴“三色标识”,使考核人员认为该仪器未按时进行检定,从而开具不符合项;(3)标准物质要按照有效期限,提前配置到位,以便在考核时能及时开展现场考核实验。在考核时临时配备和购置标准物质,就会增加考核组现场关注实验室体系运行的机会,增加发现不符合项的几率。

  • 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诚聘电镜高级管理人员

    招聘启事请见:http://www.ncpss.org/jobDetail.action?lang=cn&id=88。如有意应聘,简历请发至hr.ncpss@sibcb.ac.cn;hr@sibcb-ncpss.org。附:我单位薪资福利介绍: 我单位是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事业单位,所录用员工享受事业单位有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具有事业单位编制,每月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职业年金,提供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年终绩效奖金,享受免费班车、定期体检、职工带薪年休假、节日福利、生日慰问等福利,且有机会享受高额的住房补贴。我单位简介: 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 ——生命科学领域国之利器 蛋白质是由基因编码、多种氨基酸聚合而成的生物大分子,是所有生命形式与生命活动的主要物质基础和功能执行者。蛋白质研究的突破将促进揭示生命现象的本质;从根本上阐明人类重大疾病的机理,为临床诊治提供新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医药、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等新型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为此,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将蛋白质研究列为基础研究四大科学研究计划之一,并将建设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计划。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围绕蛋白质科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和我国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高通量、高精度、规模化的蛋白质制取与纯化、结构分析、功能研究等大型装置,实现技术与设备的集成化、通量化和信息化,成为我国蛋白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基地,形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综合示范作用的蛋白质科学研究支撑体系,全面提升我国蛋白质科学研究能力。 “上海设施”于 2008年11月14日批复立项,2010年12月26日正式开工,2014年3月建成。 上海设施总投资7.56亿元,主体位于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上海设施通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设备自主研制、系统优化等多种综合举措,集成了具有不同空间和时间分辨率的仪器和设备,形成了蛋白质研究的先进技术体系。 上海设施拥有用于蛋白质结构研究的9大技术系统,包括规模化蛋白质制备系统、蛋白质晶体结构分析系统、蛋白质核磁共振分析系统、集成化电镜分析系统、蛋白质动态分析系统、质谱分析系统、复合激光显微镜系统、分子影像系统和数据库与计算分析系统。上海设施自主研发了多项国内首创、国际一流的蛋白质研究技术和方法,在分析精度、检测极限和处理通量上均取得了突破。 如:规模化蛋白质制备系统实现了蛋白质制备全流程的高度集成和流水线作业,在样品处理通量上超过半自动化和传统的人工系统10-100倍,居于国际领先水平;依托 “上海光源”建设蛋白质结构分析的“五线六站”,在国内首次研制成功双插入件光束线,建成了国内首条同步辐射三代光源生物小角线站和红外线站;各光束线站的技术指标与总体性能均达到了国际同类线站的先进水平。上海设施是继上海光源后第二个落户浦东张江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上海设施2014年5月投入试运行,各系统总计运行近四万小时。已有40多家国内外单位成为设施用户,用户地域涵盖全国主要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执行课题210个,为包括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B类)在内的一大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了重要支撑服务,用户和依托单位科研人员利用设施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多项研究成果发表在Nature、Cancer Cell、PNAS等高水平国际学术刊物上。 上海设施是当今全球生命科学领域首个综合性的大科学装置,集先进科学装置和大型设备之大成,是探索生命奥秘的国之利器。上海设施已成为“中科院上海大科学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建成高效率开放共享、高水平国际合作、高质量创新服务的大科学研究中心,为中科院研究所分类改革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上海设施的建成引起了国内外同行的高度关注;为上海率先建成世界级蛋白质科学中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未来,“上海设施”将围绕蛋白质科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和国家人口健康与现代农业的战略需求,打造开放、协作、创新的国际一流蛋白质科学研究平台,充分发挥大科学装置的优势,助力国内生物医药产业, 为实现上海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带动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建设全球有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 实验室认可环境设施的要求

    申请微生物检测项目霉菌和酵母菌,对检测环境和设施有没有特殊的要求?主要是想了解霉菌和酵母菌的检测环境如何控制?需要什么特殊的设备和设施?

  • 【原创】关于物理检测实验室环境设施技术要求

    【原创】关于物理检测实验室环境设施技术要求

    不知各位对物理检测实验室的环境设施控制是否严格,而在对环境设施进行控制时,应首先要了解物理实验室的环境设施的具体要求,最近我整理了一下,供大家参考。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1/201101130845_273714_2047931_3.jpg

  • 【分享】厂房与设施的GMP要求

    【分享】厂房与设施的GMP要求

    [center]厂房与设施的GMP要求[/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4/200904030729_142121_1626679_3.jpg[/img][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42122]厂房与设施的GMP要求[/url]

  • 检测机构如何理解场所、设施和设备?

    实验室的三个基本概念是场所、设施和设备,但在实际工作中容易混淆,使标准文本难以理解。有必要区分这三个概念。场地是指适合检验范围的场地和空间。在RB/T214-2017 4.3.1.指定场所包括固定场所、临时场所、移动场所和多个场所,明确了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至于“场所和环境要求应制定成文件”,更倾向于理解场所供水、供电、供热、污水排放、交通便利、周边环境条件、无污染源、无噪声、无振动等场所自身条件的要求。现实中有这些要求,实验室应将这些要求制定成文件,使其在选择场所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应区分场所和设施。场地仅指场地。什么样的设施取决于你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设备制造和检验对设施配置的要求完全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有害气体排放、通风设施、温湿度控制、空调或恒温湿度系统、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等相应设施。设施与环境条件密不可分,相当一部分设施是为了满足环境条件的要求而配置的,设施的配置与环境条件密不可分。在实验室中,测试活动不同,设施和环境条件不同,微生物室有微生物室要求、预处理要求、物理化学要求、大型仪器室有大型仪器室要求等,“设施应有利于测试工作的正常发展”。设备和设施也有不同的概念,设施不直接产生数据,但会直接影响数据结果。该设备直接生成数据,对数据结果的影响最直接。因此,设备管理是各机构管理内容最多、工作量最大、技术要求最高的部分。设备的配置取决于实验室对市场的判断,包括实验室活动领域、范围、产品、参数、使用标准方法、测试领域和标准方法。设备应满足检验和检测的要求,即检测方法的要求,包括抽样、样品设备和预处理、检测分析和数据处理。设备应包括抽样设备、样品设备、样品预处理、检测分析和数据处理设备,设备应满足检验和检测的要求。明确场所、设施和设备的概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标准的要求,也有利于实际工作的管理和控制。

  • 实验室设施和环境。

    请教下给位老师:CL-10中5.3.1中要求从事痕量分析的实验室应确认检测设施和环境不对检测结果产生不良的影响。实验室应保持良好的内务管理,最大程度减少环境对检测结果的影响。不知这一条款在日常工作中该怎么做?需要有哪些文件化的材料需要准备?

  • 讲解高温试验箱科研时的解决方案

    讲解高温试验箱科研时的解决方案

    [b][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1384/]高温试验箱[/url][/b]的科研解决方案如下。当高温试验箱处理此常见故障时,应找出常见故障的原因。这种情况大多是客户早期错误操作的。[align=center][img=,600,6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41709533822_4357_1760631_3.jpg!w600x600.jpg[/img][/align]  1、当这种情况发生在高温试验箱中时,逐一检查。先将设备设置为高温(40摄氏度或60摄氏度),将环境湿度设置为0。单击操作,查看设备是否会跳电。如果是,则是加热管短路故障,导致通电。我们的设备将在许多方面进行维护,导致跳电。如果出现短路故障,只需更换加热管,实际操作相对简单。  2、如果高温不跳电,设置环境湿度,然后点击操作,查看设备是否跳电。如果跳电,则是加湿器管的短路故障,通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只需拧下设备侧面的隔板螺钉,取出隔板,就会看到一个加湿器桶,取出以上两条线,取出外盖上的六个内六角形螺栓,更换加湿器管。安装时,温度传感器摄像头必须与加湿器管连接,以防止空气燃烧和过热维护。  3、高温试验箱在不排水的情况下,操作环境的湿度会导致加湿器管再次空烧,破坏加湿器管的使用寿命,无过热报警,导致如此小的常见故障。因此,在实际操作之前,人们要求客户仔细阅读文章的说明。然后,当设备不添加矿泉水和排水时,记住不要设置环境湿度,以防止设备报警,破坏设备部件的使用寿命。

  • 【求购】XRF防护设施

    本人现在想购买XRF的防护设施,请各位厂商报价,包括如下:1、实验室的周围(包括四面墙壁、上下楼面)等的防护。请推荐防护方法、防护设施以及报价;2、个人的防护装备。请推荐防护方法、防护设施(请具体说明需要哪些,例如防护衣服、防护眼镜等,并说明原因)以及报价;3、实时监控设备(例如个人剂量仪等)。请推荐监控方法、监控设备以及报价。 请说明各种防护设施的具体参数并附图。厂商报价请发到我的邮箱里。 如果大家有什么建议,也请跟贴指点或直接发到我的邮箱里面。先谢谢各位朋友。 我的邮箱是:lightning1980@sina.comPS: 我不知道在这个版面发这个帖子有没有违规,如果违规,请版主帮忙移到相应的版面,谢谢!

  • 灌装区外部保护设施的清洗

    首次启动生产线安装结束启动之前,需要对整线进行彻底清洗:在清洗操作中,为了安全起见,除了管道冲洗,所有操作工在使用清洗剂时必须配戴橡胶手套和保护眼镜。5.1灌装区外部保护设施的清洗灌装区外部保护设施由人工用清洁剂清洗,可以保持外部环境受到较轻污染,上述操作周期性执行,生产过程也要执行。清洁剂的成分:·氨水 10mL·乙醇 100mL·水 1000mL5.2灌装区内部保护设施的清洗灌装区内部保护设施的清洗需要除去生产线安装过程留下的所有残留的污物,或者生产过程溢出的产品;机器进入生产时,此清洗需要手动执行。用到的清洗液是碱性泡沫。清洗流程:1. 将清洗剂放入桶中,人工用海绵和塑料刷子对机器的内表面进行擦洗。2. 让泡沫附着机器表面至少30min。3. 使用泡沫枪用无菌水进行冲洗。4. 使用泡沫枪对表面进行一次完全泡沫清洗(除了泡沫清洗剂的作用,喷洒泡沫时压力会产生化学作用)。5. 让泡沫附着机器表面至少10min。6. 使用泡沫枪用无菌水进行彻底冲洗。5.3风道清洗安装结束后清洗风道是最基本的:生产过程中需要杀菌的瓶子是通过风道传送的。建议投入生产后周期性清洗。清洁剂的成分:·氨水 10mL·乙醇 100mL·水 1000mL冲洗液是5%的双氧水。5.4管道冲洗为了除去焊接管道时留下的残留污物,此操作显得很有必要,所有设施的管道应由安装管道的客户冲洗。以下管道必须进行彻底的冲洗:·水管(用水冲洗)·压缩空气/氮气管道(用压缩空气/氮气清洗)·蒸汽管道(用蒸汽清洗)·过氧乙酸原液管道(如果有,用水冲洗)水和过氧乙酸管道的冲洗控制可以通过监测水管和过氧乙酸管道控制,在不同的时间取样检测存在的杂质。氮气和压缩空气管道的清洗控制可以使用白滤纸,一小时的不断清洗后,用滤纸将冲洗后的流体过滤,观察没有污物残留在纸上说明冲洗达到效果。6.机器的循环为了达到生产过程的微生物要求,与生产相关的有许多循环,必须要严格执行。下面的表格给出了上述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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