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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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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相关的资讯

  • 管好科研经费有多难?
    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一再成为社会热点。   知名教授涉嫌将国家的科研经费转入自己公司名下被调查,金额高达千万 北京邮电大学某课题组被审计署曝光用假火车票骗取科研经费&hellip &hellip 科研经费能不能流入企业?科研经费的审查如何张弛有度?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多位专家。   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   中国多数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管理责任设置上采用&ldquo 课题组负责制&rdquo 。课题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设立单独账号,实现经费的独立核算,以确保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享有科研经费的有限使用权和有限审批权,对每一笔支出的真实、合理、合法负责。   &ldquo 科研经费就要专项专用。&rdquo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顺江表示,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甚至连交叉使用都不十分符合规范,如果私自挪用就更是万万不可,这些都不符合科研经费发放的初衷。   对学者身兼企业要职的情形,有专家表示,我们应该鼓励科研人员在个人精力够用的情况下进入企业进行创新,这既是成果转化的一种方式,也是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途径。但应确保科研经费不被挪作他用,应该通过后期监管,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将科研经费转入私人企业账户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绳之以法。当然,依法处理需要建立在健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不能凭感觉进行&ldquo 潜规则&rdquo 。   企业创新应自给自足   此前,也有观点表示研究人员挪用经费到自己的公司,体现了企业科研经费的不足与高校科研经费的过剩,如果加大对企业的科研经费扶持力度,这种现象可以有所改观。   有外媒报道称,德国总科研经费的90%都集中在企业,因此德国企业有着令人惊讶的新产品速率。但是,在我国,科研经费还多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是否能成为创新的核心驱动力呢?   &ldquo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rdquo 王铮说,&ldquo 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很多企业的创新行为是在政策的指引下进行的,并不是市场导向的,这种局面决定了企业应该努力让自己成为创新的主体,同时要充分认识科研单位也是创新主体,必须两条腿走路。&rdquo   北京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副教授王晨升强调:&ldquo 企业最重要的任务是盈利,所以就导致企业把生产和销售放在首位,企业的研究兴趣与研究所相差很远。&rdquo 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实际上是强调成熟的科研成果在企业里完成转化。   王晨升同时表示,研究所和高校联合起来申请课题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这是国家政策鼓励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好处是企业作为一个创新的主体或成果应用的主体,从科研开始就进入了这个&ldquo 产学研&rdquo 相结合的链条,可以降低科研成果应用成本,突破产业化的壁垒。   经费管理应灵活人性   国家对科研项目研发资金与申请的前期管理严格,后期无控制能力,导致了种种弊端。科研经费的审查严格无可厚非,但是目前审查制度是不是还存在什么问题与漏洞呢?   &ldquo 科研计划的执行审查不合理。&rdquo 王铮表示,首先是有些项目立项、成果评审不科学,其次科研管理往往过于死板。一般项目批准是要做好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许多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原来预算的合理性难以保证,可是只能按几年前的预算执行。例如,项目尚未启动时进行经费预算,彼时高铁尚未开通,而待项目启动后,高铁的开通使得原本就不多的差旅预算捉襟见肘。   此外,科研经费的审查到账延迟过于严重,比如&ldquo 年初就要花这个钱,可这个钱下半年才来,年底必须得花完,不花完就得收走。如果今年的经费花不完,意味着你不需要这么多钱,第二年就会减少投入&rdquo 。   &ldquo 对于这些科研经费管理上的问题,我国也正在一步步摸索。&rdquo 黄顺江认为,管理太严有时反而过犹不及,过于严格的审查制度会导致&ldquo 被逼&rdquo 造假的行为出现。最重要的不是死板的经费管理,而是采用类似&ldquo 实时监控&rdquo 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定期审核制度,采用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   王晨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不利的问题:第一,从项目审查的地方着手,通过匿名审查的方式提高公平性 第二,政策方面调整,从制度上明确参与人员不得从中获利 第三,加强后期管理,对项目的经费支出与成果进行严格监督。
  • 科研经费“黑洞”吞噬科研精神
    刚刚公布的山东省201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对省内4所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多个科研项目利用假发票和虚假签字单据,套取科研资金。其中有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以差旅费的名义分37次报销到佳木斯的单程车票1505张,金额高达28.36万元,占整个项目经费的近一半。(相关新闻:山东部分高校科研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差距大)   高校科研经费存在“黑洞”,对大家来说已不是什么新闻。然而这个“黑洞”如此之深,却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科研经费,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财政手段拨付给高校和科研机构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按理说,这些经费应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不得把项目经费用于旅游、福利劳保、娱乐等活动,也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但在现实操作中,这块“唐僧肉”却俨然成了让人随意宰割的对象。   据笔者了解,在有些高校,只要申请到课题,科研人员就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而争取到课题后,还得向有关人员打点,等经过层层审批,科研经费才到了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的课题组手中。而有些课题组人员又通过挪用、虚报、私吞等手段侵吞科研经费,最终实际用于科研项目的费用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   有数据为证。早在山东省2006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就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了40.5%,而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开支占了近六成。几年过去了,这种随意转移、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愈演愈烈。   科研经费滥用、错用和浪费,不仅在科技界造成急功近利的氛围,更可怕的是科研精神的丧失,毁掉一批原本很有前途的科研人员。因此,严把经费发放,加强对经费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控制,是端正科研领域不正之风的关键所在。
  • “危险”的科研经费
    科研不端行为,集中发生在项目申请阶段,发生比例约为80%。科研不端行为包括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   &ldquo 人品太差,做出这样的事情很恶心。&rdquo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庭审时这样评价自己的索贿行为。几天来,这句话被媒体广为传播,同时,张曙光索贿用于评选院士的供述,也发酵成为一场对院士制度的批评。   院士评选中的&ldquo 猫腻&rdquo 并不是第一次曝光,只不过,张曙光在庭上的老实交代,却意外地给院士评选黑幕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ldquo 院士评选的混乱,其实就是中国科研环境的缩影。&rdquo 多年批评院士制度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校务委员顾海兵说。近年来,中国科研环境饱受诟病,就像院士评选中的种种&ldquo 潜规则&rdquo 一样,科研环境中的不端行为,引发了来自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批评。   在这样的背景下,科研系统也加紧自我&ldquo 清污&rdquo 的行动,一些涉及金额千万级的重大案件,开始出现在过去被誉为&ldquo 净土&rdquo 的科研系统。   1000万科研经费被贪污   今年早些时候,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出问题的消息在民间流传,7月,《中国青年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8月,《科学》杂志热点关注了这一科研丑闻。   据报道,2012 年 6 月 28 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已被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7 月 12 日被依法逮捕。   资料显示,陈英旭出生于 1962 年 8 月,浙江义乌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案发前,他任职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水环境研究院院长。1996 年到 2002 年期间,他是德国柏林工业大学、日本东京农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陈英旭还是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浙江省副主任委员,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从专业上的能力和威望来说,陈英旭无疑是高校和专业界的中坚力量 从社会职务来说,陈英旭也是活跃分子。可以说,陈英旭原本是一颗科研界的&ldquo 明星&rdquo 。   让陈英旭从学术高位跌落的,是一笔高达 1022.6646 万元的科研经费。据报道,2013 年 3 月 19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 1022.6646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据报道,这笔巨款是&ldquo 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rdquo (以下简称&ldquo 苕溪课题&rdquo )的课题经费。&ldquo 苕溪课题&rdquo 是水专项&ldquo 十一五&rdquo 课题中的&ldquo 太湖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技术及示范工程&rdquo 。   教育部网站上 2009 年对这个项目的介绍:课题实施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技术系统集成和优化,建设六大示范工程,削减示范区内入河污染物负荷,确保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 70%,有效改善入湖河流水质,形成以河流目标污染负荷动态控制为核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削减为重点的入湖河流水污染控制技术体系。   关于经费,文中提到,&ldquo 苕溪课题&rdquo 总经费逾3亿元,其中到校(浙江大学)经费约 1.3 亿。   起诉书显示,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 1022.6646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陈英旭的代理律师戴梦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此次事发,是例行审计到浙江大学时,陈英旭自觉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将违规的款项退回,之后被立案侦查。戴梦华说,陈英旭是在审计署介入、审计结论作出前,主动要求两家公司将款项退还给浙江大学,&ldquo 按照陈英旭的观点,这事早就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刑事犯罪&rdquo 。   陈英旭事件并不是科研系统唯一一个涉嫌贪污课题经费的事件。2012 年 12 月 28 日,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强调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会上,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王立英通报了6起科研经费贪污案件。   至今,关于陈英旭案的后续情况,还没有任何公开信息,但陈案已经在社会上产生很大影响。曾经被认为&ldquo 净土&rdquo 的科研界开始显现出不小的&ldquo 蛀虫&rdquo 。   但是,很多人也认为,出现贪污科研经费的现象,也应反省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陈英旭的代理律师戴梦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法律的滞后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才导致了苕溪课题组最终出现科研经费的问题,&ldquo 从中央到地方,从科研院所到各类学术机构,在项目科研经费使用上不合规的并非个别现象,这与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缺乏和滞后有关&rdquo 。   清污行动与违规风险   除了个别大案,科研界还展开了更多的清污行动。   8月1日,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开通报一批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包括:湖北某大学郝汉舟抄袭他人成果、谎报个人信息 天津某大学高鹏、姚素英等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湖南某大学彭国星与福建某大学余文琼在网上雇人完成基金项目书 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冒名侵占他人科研成果 四川某大学万昌秀等抄袭他人项目申请书 山东某大学任升峰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并伪造信息 以及山东某医院汤靓 2012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抄袭剽窃他人 2010 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   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报列举了主要的科研不端行为,包括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另外,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阶段性较为明显,主要集中在项目申请阶段。从统计数据来看,申请者在申请书工作基础和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 80%。 项目执行和结题过程中发生的不端行为占科研不端行为的比例约为 20%。   据统计,自 2010 年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共受理投诉举报及建议 468 件,其中实名举报 152 件,据悉,被受理的 468 件投诉举报及建议占同期申请总数(60.7 万)的 0.077%。   通报中说明,2010 年至今已对 5 个依托单位提出了内部通报批评,责成 2 个依托单位加强管理 对 105 位当事人分别做出了通报批评、内部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相应处理 对 43 个已批准的科学基金项目做出撤销项目的决定 3 位被举报&ldquo 杰青&rdquo 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资助 不端行为案例类型有弄虚作假 38 人次,论文重复发表 15 人次,抄袭剽窃 17 人次,造假、篡改数据 6 人次,其他 7 人次。   从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报看,对于学术不端行为,负责审核和发放科研经费的机构,并不是没有采取监督和惩罚措施,但这些措施显然没有达到&ldquo 高压&rdquo 的效果。   最近几年,媒体曝光学术不端行为非常频繁,《新民周刊》也曾多次报道论文抄袭、盗用他人科研成果等事件,在报道过程中记者发现,学术不端者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太多顾忌,他们自信,碍于情面或者利益关系,自己被举报的可能性很小,就算被举报,被惩处的可能性也很小。   当然,如果只怪科研基金的发放单位监督不力,似乎也有冤枉之嫌,如果学术道德、科研诚信一路滑坡,&ldquo 重典&rdquo 也未必能治乱。
  • 宁波“晒”科研经费信息 让经费公开不流于形式
    7月,宁波大学网站与往日有了些许不同&mdash &mdash 首页下方出现了蓝底黄字的&ldquo 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rdquo 栏标,面积不大,却分外鲜明。   周玉梅是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副所长,在得知信息公开的消息后,她很快进入了宁波大学网站,点开栏标后,在密密麻麻的课题条目中,查找微电子方面的科研项目信息。   &ldquo 作为科研人员,我很关注我们这个&lsquo 圈子&rsquo 里的动态,包括他们拿了多少课题经费,作出了什么成果。&rdquo 周玉梅说。   早在2012年11月,浙江省监察厅就已出台了《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如今,科研经费公开成了浙江省大多数高校的&ldquo 必做题&rdquo 。   &ldquo 浙江省走在了全国科研经费透明化的前列。&rdquo 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胡志强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评价。   浙江省作为科研经费信息公开的&ldquo 先行者&rdquo ,其经费公开的情况如何?科研经费怎么&ldquo 晒&rdquo 才好?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科学报》采访了相关人士。   &ldquo 先行者&rdquo 的姿态   对宁波大学科技处而言,6月份以来的工作烦琐而忙碌。根据6月份出台的《宁波市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宁波大学在其网站上公布了1382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   记者看到,已公布的1382项科研项目以2012年为界,分为两大块。依据《办法》的要求,项目信息涵盖了&ldquo 立项信息&rdquo 、&ldquo 过程信息&rdquo 和&ldquo 结题验收信息&rdquo 三块内容。   &ldquo 我们此次公开这么多科研信息,一是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二是为了防止科研经费滥用 同时也是为了配合宁波市,特别是浙江省公开科研信息的规定。&rdquo 宁波大学科技处负责人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ldquo 我们还在不断完善内容,把新立项的项目信息补充进去。&rdquo 该负责人说。   包括宁波在内的浙江省各大高校,都在统计和公开各自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在浙江省&ldquo 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rdquo 查询系统中,公众已经可以查询到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部门立项的479项省内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   淮海工学院图书馆的科研人员王启云在看到浙江省公开的科研经费信息后评价道:&ldquo 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工作做得比较细致,一定程度上便于监督,减少科研经费使用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rdquo   &ldquo 因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会日益增强,所以公开科研经费将是大势所趋。&rdquo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在接受采访时说。今年两会期间,公开科研经费信息正是他的提案之一。   公开效果存争议   尽管浙江&ldquo 走在了前列&rdquo ,却在探索中遇到了一些问题。   浙江省温州医学院的博士吴鸣(化名)对公开经费信息既支持,又无奈。   吴鸣说:&ldquo 按照浙江省的要求,每年要公开两次。也就是说,我们科研人员每年要填两次这样的信息公开表格,次数太频繁了。&rdquo   在公开信息的方式上,表格也成了问题。&ldquo 我们统计时用的是上级部门要求的统一表格,但不同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差别很大,很多难以归类到表格类目中。&rdquo 宁波大学科技处负责人说。   吴鸣也&ldquo 吐槽&rdquo 称:&ldquo 这个表设计得不科学,比方说要填&lsquo 成果&rsquo 栏,每半年公开一次,哪有那么多成果可以报?当然,也可以不填,但是表就不好看。这给我们科研人员很大压力。&rdquo   记者在联系宁波大学时还发现,除了科技处等与信息公开相关的几个部门,该校一些行政人员根本不知道有科研经费公开一事。   &ldquo 即使公众关注科研经费公开的情况,也很可能存在看不懂的问题。&rdquo 吴鸣说。更何况在包括宁波大学在内的一些科研经费信息公开网站上,很难找到相应的公众反馈渠道。   这种&ldquo 晒&rdquo 经费的方式,&ldquo 能够起到多大的监督作用,仍然是值得商榷的问题&rdquo 。周玉梅认为,&ldquo &lsquo 晒&rsquo 更代表一种&lsquo 姿态&rsquo ,形式大于内容&rdquo 。   监管不止于公开   &ldquo 网上公开,只是科研经费公开的途径之一,关键在于让公众拥有主动权,能够获得他们想了解的经费信息。&rdquo 胡志强表示,科研经费公开,机制比形式更重要,要让公众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获得信息,拥有通畅的反馈渠道。   在科研信息公开主体方面,胡志强认为,&ldquo 从目前来看,不仅要有单个项目的信息公开,还要有经费支出部门的信息公开。要看资助部门的整体资助是否有效&rdquo 。   但是,公布的信息再多,&ldquo 公众看不懂&rdquo 也&ldquo 白搭&rdquo 。对此,王启云提议:&ldquo 希望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有一个对项目总体情况的说明,写明学校审计部门的参与情况、项目经费拨入部门的意见等内容。&rdquo   &ldquo 在监督主体上,形成立体式监督也很重要。&rdquo 郭乃硕认为,经费信息公开多是强调公众监督,要保证科研经费管理成效,还需要结合媒体、科研人员等多方面的监督力量。   &ldquo 要真正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还要结合多种手段。&rdquo 周玉梅认为,科研经费的监督不仅需要公众的参与,更需要科研单位通过教育手段,加强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意识 通过法人单位的监管规范科研经费使用 同时协调科研牵头单位和法人单位关系,多管齐下强化监管。(原标题《如何让经费公开不流于形式》)
  • 创新力弱 经费延时:管好科研经费有多难
    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一再成为社会热点。   知名教授涉嫌将国家的科研经费转入自己公司名下被调查,金额高达千万 北京邮电大学某课题组被审计署曝光用假火车票骗取科研经费&hellip &hellip 科研经费能不能流入企业?科研经费的审查如何张弛有度?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科学报》走访了多位专家。   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   中国多数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管理责任设置上采用&ldquo 课题组负责制&rdquo 。课题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设立单独账号,实现经费的独立核算,以确保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享有科研经费的有限使用权和有限审批权,对每一笔支出的真实、合理、合法负责。   &ldquo 科研经费就要专项专用。&rdquo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顺江表示,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甚至连交叉使用都不十分符合规范,如果私自挪用就更是万万不可,这些都不符合科研经费发放的初衷。   对学者身兼企业要职的情形,有专家表示,我们应该鼓励科研人员在个人精力够用的情况下进入企业进行创新,这既是成果转化的一种方式,也是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途径。但应确保科研经费不被挪作他用,应该通过后期监管,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铮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将科研经费转入私人企业账户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绳之以法。当然,依法处理需要建立在健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不能凭感觉进行&ldquo 潜规则&rdquo 。   企业创新应自给自足   此前,也有观点表示研究人员挪用经费到自己的公司,体现了企业科研经费的不足与高校科研经费的过剩,如果加大对企业的科研经费扶持力度,这种现象可以有所改观。   有外媒报道称,德国总科研经费的90%都集中在企业,因此德国企业有着令人惊讶的新产品速率。但是,在我国,科研经费还多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是否能成为创新的核心驱动力呢?   &ldquo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rdquo 王铮说,&ldquo 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很多企业的创新行为是在政策的指引下进行的,并不是市场导向的,这种局面决定了企业应该努力让自己成为创新的主体,同时要充分认识科研单位也是创新主体,必须两条腿走路。&rdquo   北京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副教授王晨升强调:&ldquo 企业最重要的任务是盈利,所以就导致企业把生产和销售放在首位,企业的研究兴趣与研究所相差很远。&rdquo 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实际上是强调成熟的科研成果在企业里完成转化。   王晨升同时表示,研究所和高校联合起来申请课题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这是国家政策鼓励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好处是企业作为一个创新的主体或成果应用的主体,从科研开始就进入了这个&ldquo 产学研&rdquo 相结合的链条,可以降低科研成果应用成本,突破产业化的壁垒。   经费管理应灵活人性   国家对科研项目研发资金与申请的前期管理严格,后期无控制能力,导致了种种弊端。科研经费的审查严格无可厚非,但是目前审查制度是不是还存在什么问题与漏洞呢?   &ldquo 科研计划的执行审查不合理。&rdquo 王铮表示,首先是有些项目立项、成果评审不科学,其次科研管理往往过于死板。一般项目批准是要做好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许多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原来预算的合理性难以保证,可是只能按几年前的预算执行。例如,项目尚未启动时进行经费预算,彼时高铁尚未开通,而待项目启动后,高铁的开通使得原本就不多的差旅预算捉襟见肘。   此外,科研经费的审查到账延迟过于严重,比如&ldquo 年初就要花这个钱,可这个钱下半年才来,年底必须得花完,不花完就得收走。如果今年的经费花不完,意味着你不需要这么多钱,第二年就会减少投入&rdquo 。   &ldquo 对于这些科研经费管理上的问题,我国也正在一步步摸索。&rdquo 黄顺江认为,管理太严有时反而过犹不及,过于严格的审查制度会导致&ldquo 被逼&rdquo 造假的行为出现。最重要的不是死板的经费管理,而是采用类似&ldquo 实时监控&rdquo 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定期审核制度,采用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   王晨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不利的问题:第一,从项目审查的地方着手,通过匿名审查的方式提高公平性 第二,政策方面调整,从制度上明确参与人员不得从中获利 第三,加强后期管理,对项目的经费支出与成果进行严格监督。
  • 科研经费该不该“衙门”批
    &ldquo 在法国科研实验室工作了两年,才明白国内研究机构有多么&lsquo 捣糨糊&rsquo 。&rdquo 10月13日,在上海社科院攻读博士的宁小燕(化名)不断地向《国际金融报》记者&ldquo 鼓吹&rdquo 国外科研机构的&ldquo 纯粹&rdquo 和&ldquo 安静&rdquo 。   事实上,国内科研机构这几天确实显得比较&ldquo 热闹&rdquo 。科技部部长万钢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谈及科研经费滥用问题时,连用两个&ldquo 愤怒&rdquo ,再次将中国科研的&ldquo 沉疴&rdquo 拉回公众视野。   关于此类问题的素材是很多的。10月13日下午,新华社盘点了近三年审计署公布的39份&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10月13日晚间,有媒体曝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张维迎近日在公开场合的谈话,&ldquo 清华大学因科研经费花不完,被罚几千万&rdquo 。   如何惩治科研经费乱象?万钢开出&ldquo 处方&rdquo :正在建一个透明且&ldquo 各部门在一起&rdquo 的科研信息部署机构,未来将建立经费巡视制度。   在宁小燕看来,治理科研经费,首先要搞清楚&ldquo 科研该如何组织、由谁为其出资、如何出资、出资多少、对科研成果如何做业绩评估&rdquo ,只有解决了这些实际问题,才能&ldquo 标本兼治&rdquo 。   开支不明不白   中国科研经费至少有三成以上的支出&ldquo 不明不白&rdquo 。中国去年整个社会的科研经费投入已达万亿元,就算以三成计算也是一笔庞大的资金   科研经费占用、挪用问题早已成公开的秘密。   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的《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也显示,2012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0298.4亿元,首次破万亿元大关。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曾在博客指出,如此推算,全国科研经费中6000亿元用于开会、出差等,而国家财政投入的5000多亿元也有3000多亿元没真正用到科研中。   &ldquo 我国科研经费至少有三成以上的支出&lsquo 不明不白&rsquo 。&rdquo 万钢坦言,中国去年整个社会的科研经费投入已达万亿元,就算以三成计算也是一笔庞大的资金。   据新华社报道,从近三年审计机关对国家各部委、各省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布的数百份年度审计报告来看,涉及&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的至少有39份,问题均发生于2007年至2012年间。比如2009年至2011年,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工资福利费等1278.1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532.3万元。2010年至2012年,交通运输部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安排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此外,2008年至2010年,贵州两所高校挤占挪用教学科研等办学经费等1745.4万元,主要用于高校经济适用房建设及投资经营性资产等支出。   腐败越来越多   科研经费就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请朋友吃饭或者搞娱乐活动,也可以在课题经费中报销,有的甚至给孩子买个玩具   万钢的愤怒是有原因的&mdash &mdash &ldquo 个别科研专家及科技领域官员在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违法违纪,犯了错误。&rdquo 而其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案子,不过是冰山一角。   在中国,科研项目已被视为&ldquo 圈钱项目&rdquo ,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大专院校,科研经费已成为人人争抢的&ldquo 香馍馍&rdquo ,其中教授更成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今年3月,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受审,涉嫌将1022万元科研经费占为己有。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坦言,多年以来,国家科研经费投入的结果都是,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多,形成产业化的少。可以说,中国科研领域因课题而滋生的腐败已成顽疾。   &ldquo 因为其中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rdquo 该专家告诉记者,在中国,高规格的课题和教育科研系统的评职称、奖励、资助等直接挂钩,甚至还能破格评职称,所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是很多人眼中的红利。   另外,记者了解到,课题经费也是一块&ldquo 唐僧肉&rdquo ,由于管理普遍混乱,课题掌握者肆意使用甚至侵吞课题经费,变成了个人收入,几乎成了行业潜规则。在这条行业腐败链上&ldquo 游走&rdquo 的包括教授、财务会计、科研仪器采购人员等。上述专家表示,对于一些课题组成员来说,课题经费就是一顿&ldquo 饕餮&rdquo 大餐,尤其是人文科学课题的科研经费,大部分花在课题组成员出差、开会、餐费、打车费、住宿费等方面,其中也包括旅游费。   &ldquo 科研经费就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rdquo 该专家告诉记者,请朋友吃饭或者搞娱乐活动,也可以在课题经费中报销,有的甚至给孩子买个玩具,给家里买套家具也要回课题组报销。&rdquo 而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王秀杰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科研经费分配比例不合理,也阻碍了高层次科研人才回国。   监督层层加码   目前科技部正在建设一个透明且&ldquo 各部门在一起&rdquo 的科研信息部署机构,课题立项的内容、结题内容等信息,都将在官网上公开发布。今后将建科研经费巡视制度   针对当前腐败乱象,万钢开出了&ldquo 药方&rdquo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经费巡视制度,并强调要增加透明度,让社会监督。   上海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彭理正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不善,一方面会降低科研水平,另一方面还会助长浮躁的学术风气,尤其是腐败,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ldquo 加强科研经费监管,除了在申报环节等&lsquo 源头&rsquo 把好关,还要考虑把科研成果与结余经费的处理结合起来,并出台相关处罚机制和措施,督促经费真正用在实处。&rdquo   万钢提出,破题的关键,则是加强信息透明度和社会监督。他透露,目前科技部正在建设一个透明且&ldquo 各部门在一起&rdquo 的科研信息部署机构,课题立项的内容、结题内容等信息,都将在官网上公开发布。今后,将建科研经费巡视制度,且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至少要在本课题或本单位内部公开。   记者注意到,与中国不同,国外的科研经费开支则更为严苛。例如美国的科研经费,其中人员费用约占33%,并不存在五花八门的补贴,此外,对人员工资与福利则要求在预算中明示并接受严格期中检查与事后审计。同时,还实行岗位薪酬制度对个人收入水平进行总量控制,以杜绝科研人员收入过高,甚至以科研经费&ldquo 自肥&rdquo 的现象。
  • 被贪腐的科研经费都去哪了?
    本该用于支撑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的科研经费,近年来却屡屡成为某些人&ldquo 中饱私囊&rdquo 的财源。日前,&ldquo 院士落马&rdquo &ldquo 开房费走科研报销&rdquo &ldquo 借壳圈钱&rdquo 等词汇正伴随相关案例在网上持续发酵,引发广泛关注。科研经费究竟有多&ldquo 万能&rdquo ?记者为您盘点这些年相关案例中被贪腐的科研经费都去哪了。   去向一:赚&ldquo 外快&rdquo   盘点这些年媒体曝光的科研经费贪腐案件,不少科研经费都成了课题负责人&ldquo 中饱私囊&rdquo 的财源。而国内高校教师目前较低的工资性收入,相关报销监管体制的不完善,无疑也让科研经费成为&ldquo 灰色收入&rdquo 。   一位985高校教师透露,多数高校教师工资性收入也就数千元,&ldquo 不做项目,养家糊口都难。&rdquo 有些科研项目负责人每个月都要让学生四处凑发票,为的就是保证在课题结题之前,将相关账户内的项目经费花完,甚至还出现结题之前&ldquo 突击报销&rdquo 的情况。&ldquo 有的科研项目是用不完计划内经费的,但是多支取一些,&lsquo 外快&rsquo 也就多一些,&rdquo 该教师说。   去向二:&ldquo 报销开房费&rdquo   科研经费有多&ldquo 万能&rdquo ?在相关案例中,私家车加油发票、洗浴中心发票,与情人开房的发票&hellip &hellip 统统都可以走报销途径&ldquo 套现&rdquo ,令人惊讶。   原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被爆出给情人报销火车票、打车票、住宿费等多种差旅费,并拿这些发票用作科研经费报销,最终被公诉机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不少网友都关注&ldquo 厦大博导诱奸门&rdquo 中据称是当事人爆出的一条消息&ldquo 开房发票在国家课题费里报销&rdquo 。若消息属实,当事教师不仅要在法律和师德面前接受制裁,更要为此在学术圈&ldquo 抬不起头&rdquo 。   去向三:&ldquo 借壳套现&rdquo   日前,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爆出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李宁在&ldquo 出事&rdquo 前通过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并通过这些企业&ldquo 借壳套现&rdquo ,套取大量科研经费。   教育专家认为,由于科研项目属于&ldquo 稀缺资源&rdquo ,自然是社会资源越多、甚至&ldquo 级别&rdquo 和&ldquo 待遇&rdquo 越高的高校教师越容易获得重大项目。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经费开销的随意性太大,通过入股甚至直接成立企业&ldquo 瓜分&rdquo 科研经费在不少地方已成了一种&ldquo 潜规则&rdquo 。   据媒体报道,有些&ldquo 壳&rdquo 企业甚至挪用科研经费用来投资房地产项目和购买奢侈品、收藏艺术品,简直到了&ldquo 无所不用其极&rdquo 的地步。   去向四:虚开发票   在不少高校周边,&ldquo 开假发票&rdquo 俨然已经成为一个产业。福建一位高校教师透露,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劳务开支的比例很低,而社科项目又需要大量实地调研,&ldquo 不给研究者相应的劳务报酬,等于变相激励大家去开假发票、用别的发票报销来换取费用。&rdquo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校行政人员表示,目前科研项目重前期申报、轻后期结果 先垫付科研资金,再报销科研经费的模式也存在虚开发票的漏洞。曾有一项统计显示,某高校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不到一半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 科研经费乱象:课题怎成“有钱可提”?
    (新华视点)科研课题怎成&ldquo 有钱可提&rdquo ? &mdash &mdash 一些知名教授频陷&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透视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姜刚、李放)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hellip &hellip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很难与知名教授、研究员等联系上。然而,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公告却显示,两所大学部分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违规使用课题经费,引发广泛关注。   新华社&ldquo 新华视点&rdquo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科研腐败案件时有曝出,一些学术权威也因&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不断牵涉其中。那么,科研课题如何变成了&ldquo 有钱可提&rdquo ?经费监管存在哪些漏洞?   课题&ldquo 寻租&rdquo 煞费苦心   日前,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称,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其中一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该公告一经发出引发广泛关注。按道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规定,给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戴上&ldquo 紧箍咒&rdquo 。严规之下,这些学术权威如何从课题中&ldquo 寻租&rdquo ?   &ldquo 拿到一个科研课题基本就等于拿到了一笔&lsquo 零花钱&rsquo 。&rdquo 来自不同高校的多位教师表示,申报课题时,知名教授往往更具&ldquo 资质&rdquo 优势,然而拿下课题后,有的项目根本用不完那么多经费,到结题时为了凑够金额,只能东拼西凑&ldquo 过关&rdquo 。   由于对课题经费有严格的开支范围,只有相关规定内的发票才能报账,一些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为了&ldquo 合法&rdquo 报账煞费苦心,有时甚至&ldquo 迂&rdquo 气十足。   山东某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为套取课题经费,竟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涉及金额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一半左右。不少网友质疑道:这个课题组是在做科研还是坐火车?   虚报、冒领课题经费,也是一些学术权威&ldquo 寻租&rdquo 的手段。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   记者调查了解到,与一些官员成百上千万元的贪腐相比,部分学术权威违规使用的科研经费数额大都略显&ldquo 清水&rdquo ,甚至一些教授还认为,&ldquo 科研经费拨下来,自己分配用一点无伤大雅,这些小钱值得计较吗?&rdquo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近年来查处的科研经费腐败案中,不少涉及某一领域的学术权威或带头人。正是这种&ldquo 蚂蚁搬家&rdquo 式的小贪心态铸成了当今科研乱象,一些教授、专家觉得挪用一点、挤占一点问题不大,然而积少成多最终犯下大错。   粗放管理 报销流程存漏洞   近年来,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年均增速20%以上,然而科技创新力仍显不足。随着一系列科研腐败案件的曝光,引发了公众对经费管理的担忧。   &ldquo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lsquo 一言堂&rsquo 。&rdquo 北京某市属高校一位教授告诉记者,目前课题管理存在&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课题申请下来后,很多事情都是课题负责人说了算,容易导致私用、挪用经费情况的发生。   经费粗放式管理使一些学术权威违规操作成为&ldquo 潜规则&rdquo 。记者调查了解到,教授等科研人员申报课题时,大都希望含金量高的课题能带来更多经费,然而一旦批下来,就必须把钱花完,否则就会影响下一年课题申报。   财务报销流程存在&ldquo 漏洞&rdquo 。一位教授坦承,到财务部门报账时,若遇到麻烦,一般通过技术处理有票大多可以&ldquo 通融&rdquo 。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助长问题经费的发生。记者咨询多家高校教师获悉,这些高校虽然对经费管理制定了操作办法,但不少在执行中容易大而化之。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惩处,有的是进行&ldquo 内部通报&rdquo ,有的要求课题负责人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ldquo 好钢&rdquo 用在刀刃上更需全程监管   去年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ldquo 恶性问题&rdquo 连说两个&ldquo 愤怒&rdquo ,并表示&ldquo 痛心&rdquo 和&ldquo 错愕&rdquo 。这表明惩治科研领域腐败任重道远。   记者梳理多起案例发现,对当事人处理轻重不一,有的因贪污、挤占课题经费被判刑,而有的仅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资金一退了事。   &ldquo 惩处力度不足、弹性空间大使得违法成本低,是问题科研经费屡有发生的原因之一。&rdquo 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昌新认为,课题经费乱象备受社会诟病,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巨额浪费,也使得科研成果质量缩水。   针对课题管理&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吴亦明表示,要遏制&ldquo 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rdquo 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曾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研究的周华认为,为避免变相逼学术权威&ldquo 造假&rdquo ,可根据贡献程度,对科研人员实行公开奖励,让科研资金释放出更大效应,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力。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 高校为何频现“问题科研经费”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 一言堂' 。"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hellip &hellip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很难与知名教授、研究员等联系上。   然而,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公告却显示,两所大学部分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违规使用课题经费,引发广泛关注。   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科研腐败案件时有曝出,一些学术权威也因&ldquo 问题科研经费&rdquo 不断牵涉其中。   那么,科研课题如何变成了&ldquo 有钱可提&rdquo ?经费监管存在哪些漏洞?   课题&ldquo 寻租&rdquo 煞费苦心   日前,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称,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其中一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   该公告一经发出引发广泛关注。按道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规定,给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戴上&ldquo 紧箍咒&rdquo 。   严规之下,这些学术权威如何从课题中&ldquo 寻租&rdquo ?   &ldquo 拿到一个科研课题基本就等于拿到了一笔&lsquo 零花钱&rsquo 。&rdquo 来自不同高校的多位教师表示,申报课题时,知名教授往往更具&ldquo 资质&rdquo 优势,然而拿下课题后,有的项目根本用不完那么多经费,到结题时为了凑够金额,只能东拼西凑&ldquo 过关&rdquo 。   由于对课题经费有严格的开支范围,只有相关规定内的发票才能报账,一些知名教授、课题负责人为了&ldquo 合法&rdquo 报账煞费苦心,有时甚至&ldquo 迂&rdquo 气十足。   山东某高校的两个课题组为套取课题经费,竟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单程火车票1505张,涉及金额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一半左右。不少网友质疑道:这个课题组是在做科研还是坐火车?   虚报、冒领课题经费,也是一些学术权威&ldquo 寻租&rdquo 的手段。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在负责科研课题期间,编造劳务人员名单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   据调查了解到,与一些官员成百上千万元的贪腐相比,部分学术权威违规使用的科研经费数额大都略显&ldquo 清水&rdquo ,甚至一些教授还认为,&ldquo 科研经费拨下来,自己分配用一点无伤大雅,这些小钱值得计较吗?&rdquo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近年来查处的科研经费腐败案中,不少涉及某一领域的学术权威或带头人。正是这种&ldquo 蚂蚁搬家&rdquo 式的小贪心态铸成了当今科研乱象,一些教授、专家觉得挪用一点、挤占一点问题不大,然而积少成多最终犯下大错。   粗放管理报销流程存漏洞   近年来,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年均增速20%以上,然而科技创新力仍显不足。随着一系列科研腐败案件的曝光,引发了公众对经费管理的担忧。   &ldquo 课题管理不够规范,在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lsquo 一言堂&rsquo 。&rdquo   北京某市属高校一位教授告诉记者,目前课题管理存在&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课题申请下来后,很多事情都是课题负责人说了算,容易导致私用、挪用经费情况的发生。   经费粗放式管理使一些学术权威违规操作成为&ldquo 潜规则&rdquo 。记者调查了解到,教授等科研人员申报课题时,大都希望含金量高的课题能带来更多经费,然而一旦批下来,就必须把钱花完,否则就会影响下一年课题申报。   财务报销流程存在&ldquo 漏洞&rdquo 。一位教授坦承,到财务部门报账时,若遇到麻烦,一般通过技术处理有票大多可以&ldquo 通融&rdquo 。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助长问题经费的发生。记者咨询多家高校教师获悉,这些高校虽然对经费管理制定了操作办法,但不少在执行中容易大而化之。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惩处,有的是进行&ldquo 内部通报&rdquo ,有的要求课题负责人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ldquo 好钢&rdquo 用在刀刃上更需全程监管   去年10月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ldquo 恶性问题&rdquo 连说两个&ldquo 愤怒&rdquo ,并表示&ldquo 痛心&rdquo 和&ldquo 错愕&rdquo 。这表明惩治科研领域腐败任重道远。多起类似案例,对当事人处理轻重不一,有的因贪污、挤占课题经费被判刑,而有的仅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资金一退了事。   &ldquo 惩处力度不足、弹性空间大使得违法成本低,是问题科研经费屡有发生的原因之一。&rdquo 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昌新认为,课题经费乱象备受社会诟病,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巨额浪费,也使得科研成果质量缩水。   针对课题管理&ldquo 重立项、轻监管&rdquo 问题,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吴亦明表示,要遏制&ldquo 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rdquo 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曾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研究的周华认为,为避免变相逼学术权威&ldquo 造假&rdquo ,可根据贡献程度,对科研人员实行公开奖励,让科研资金释放出更大效应,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力。   专家还认为,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经费评价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程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并根据结果对课题经费适当调整。
  • 报销“科研经费”候选院士贪百万
    曾入围中科院院士有效候选人,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前主任段振豪,因妻子的一份举报,被查出经济问题,后法院认定其犯贪污罪,判刑13年。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段振豪上诉后,该案经市高院终审驳回了段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案发   妻子曝其个人问题 揭出贪污案   2011年6月29日,一个名为&ldquo 感叹人生&rdquo 的博客连续发博11篇,指中科院年度院士候选人、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包二奶、养私生女及找小三、小四。   随后的7月9日,天涯社区又出现一篇名为《中科院院士段振豪包养二奶,小三,小四,养私生女》的网帖,迅速将段振豪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帖称,段振豪曾用科研经费为其&ldquo 情妇&rdquo 之一蔺某报销往返北京的火车票。   随后,段振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帖子是其妻所发,但内容失实,他已起诉离婚。段还称只是捐精给对方生孩子,没想到捐精一说更是引发舆论关注。   同年7月21日,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网站发表声明,称发现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科院监察审计部门核实后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随后,段振豪被提起公诉。   审理   &ldquo 报销科研经费&rdquo 贪了124万   检方认为,段振豪及其秘书车春兰于2002年至2011年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等124万余元。   段振豪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其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家机票代理公司买假行程单。   段振豪将这些假单据都交给了车春兰,车还会不时地提醒他以哪些学生的名义报销更合理。   段振豪承认,每次报销款到手后,他都会给车春兰、张某、蔺某等人些好处费,还给学生发过劳务费 除了一部分现金放在办公室备用,其余的都存在银行账户,再转存到妻子曹某的名下。   段振豪还常虚报出差补助,光是&ldquo 大庆和湖南出差&rdquo 的费用就报销过50多万元。   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并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骗取科研经费5.85万元 车则在2003年至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17.85万元。   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7万余元,段振豪当庭上诉。车春兰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上诉   称&ldquo 假报销&rdquo 因经费要&ldquo 零结余&rdquo   段振豪上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其贪污数额过高,应扣除近10万元不可报销的公务招待支出、支付给开发网站的学生劳务费、未经其签字确认的30万元虚假票据报销款。   其辩护律师认为,段振豪使用其他票据报销是因单位有科研经费&ldquo 零结余&rdquo 的惯例。   市高院审理查明,中科院地质与地球所明文规定,要求课题负责人须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研究所的规章制度监督下合理支配使用科研经费,招待费、探亲费、额外支付的劳务费等均不符合课题科研经费的报销类目,扣减于法无据。   车春兰经手的虚假票据报销,需经段确认同意 2011年春节前,段振豪通知单位财务部门其名章作废,所以此前其签字或名章有同等认可效力。段以无本人签字为由否认私自占有钱款,缺乏事实依据。   在案证据不能证明,段振豪在涉嫌贪污的线索被有关部门掌握前,主动投案、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自首情节缺乏证据支持。   终审   前主任及秘书有共同贪污故意   法院认为,车春兰作为中科院地质与地球所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秘书,负责本组的财务报销工作,具有经手公共财物流转的工作职权。   车春兰明知段振豪交给其报销的大庆、银川、湖南、葫芦岛等地的差旅费票据与公务无关,相关人员的报销票据与真实情况相悖的情况,仍经手报销上述票据,而且还在段振豪向车春兰提出虚报科研经费后,积极提供虚假发票报销,其虽与段振豪分工、作用不同,但与段有贪污公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应承担相应刑责。   故市高院二审驳回段振豪及车春兰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 教育时评:科研经费分配改革应当“提速”
    近日,有关科研经费分配体制改革的话题很热。有学者通过媒体列举出种种怪现状,比如政府部门官员在科技决策、科研经费分配上权力过大,经费审批透明度不够,庸俗的人际关系影响公平,“小钱大审、大钱小审”等。与学者们交谈,大家都认为从财政渠道划拨的科研经费快速增长,使得这些问题、争议凸显,也使得改革分配模式的呼声日益急迫。   目前我国科技研发项目分为自由探索和国家任务两部分。自由探索项目的立项程序是先由学者提出申请,再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程序严格。专家们认为其公正性已不亚于国际学术组织,所以尽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不多,但是获得者都引以为荣,作为自身科研实力的标志。而国家任务项目,资金量很大,远远多于前者,但从立项、审批,到资金分配,似乎在程序、制度的严格性与公平等方面却存在较多争议。这就是有些学者所说的“小钱大审,大钱小审”。   迄今为止,我国的科研事业还处于奋起直追的状态,企业、行业、国家层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很多,因而以“计划”、“工程”名义集中力量完成国家任务,就成为组织研发的主要形式。这种做法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某些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力量的“计划”项目没有搞出批量生产的产品,反倒是一些没分到经费的民间中小企业开发出占有世界市场很大份额的产品。因此,在国家任务项目方面,不但要引入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的机制,还要引入类似于建设监理制度的研发监督机制,改变目前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争项目、分经费,钱分下去怎么花、干得如何反倒没人监管的现象。   在项目评审、经费分配机制上,国际上通行的原则是裁判员、运动员不能兼任,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者不能同时是参与者,在其中获得经费。我们在资源配置上的改革应遵循这一原则,减少对权威的倚重,强化同行评议机制。我们应强化科技部门在政策、咨询方面的作用,淡化其在经费分配方面的权力,以杜绝权力寻租,减少腐败的发生。   曾有学者提出,建设以企业为主的自主创新体系。但笔者认为,这在现阶段还仅仅是一种发展方向,因为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机制还亟待健全,研发实力还亟待提升。这从近几年国家科技大奖的结果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以2009年为例,三大科技奖通用项目高校获得的奖项占到64.8%,而高校获得的国拨科研经费一直没超过10% 技术发明奖项目本应大多出自企业,但是近年来这个奖项超过一半由高校包揽。   作为研发主体,企业应该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即自筹经费搞研发,而不是从财政渠道取得经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新技术是企业应有的职责,企业自身实力不足,拿到项目、经费后再包给院所、高校,这在程序上是本末倒置,很难保证把钱用对地方。   当然,科技研发最终目的是将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现阶段企业、行业仍然有大量共性问题需要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成立科研攻关机构,由经济、法律、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组成,资金由国家、行业共同筹措,选择合适的专家、团队承接项目,成果由全行业共享,而不是把财政研发经费直接投给某个企业。
  • 科研经费用于“人”的费用可达 50%以上┃财政部专家权威解读“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新政”
    科研经费新政  科研项目资金用于“人”方面的支出主要有两项。一是“劳务费”,用于没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聘用研究人员等,没有比例限制。二是“绩效支出”,用于对科研人员的激励,由单位在间接费用中统筹安排。  新政要求:  1、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 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 20%提高到 30%,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 15%提高到 25%,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 13%提高到 20% 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 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2、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聘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也就是说,科研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均可以从科研经费中列支。  我们初步匡算,通过上述激励措施,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 50%以上,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下午 3 时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出席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现将文字实录摘录如下:  一、情况介绍阶段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日前公布。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政策例行吹风会的还有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先生。  下面,首先有请欧文汉先生作介绍。  欧文汉: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向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摆在各项规划任务的首位,进行专章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2013-2020 年,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到 2.3 万亿元 2021 年,在中央本级支出继续负增长的情况下,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科技支出,安排预算 3227 亿元,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财政科技经费的快速增长,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愈发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努力消除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也存在部分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一些领域改革需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 7 个方面,提出 25 条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及时回应科技界关切,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  8 月 13 日,《若干意见》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反响强烈,普遍认为经过此次改革,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更大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激励力度更强了、繁文缛节更少了,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的环境更好了、劲头更足了。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狠抓《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我就先介绍这些基本情况,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各位的提问。谢谢!  二、媒体问答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这次出台的《若干意见》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大财政经费使用自主权,请问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这些措施的出台是基于哪些考虑?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科研工作与有计划的生产、建设不同,具有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等特点,科研经费使用,也不能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工程预算的方法来管理。只有充分尊重科研规律,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让他们放开手脚,才能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这些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措施,给科研人员“松绑”,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但仍然存在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等问题。为此,《若干意见》坚持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围绕“四个扩大”,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一是扩大预算编制自主权。预算科目从 9 个以上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 3 个。也就是说,以后科研人员申报项目预算时,不用再编制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科目预算。同时,精简费用测算说明,除了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必“事无巨细”,一笔一笔列出来。  二是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主要是两类情况:一类是设备费调增权,以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现在要下放到项目承担单位 另一类是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三是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近年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探索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决定经费使用。从实际情况看,实施效果很好。这次《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不仅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还将经费包干制从项目层面扩大到科研机构层面,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四是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考虑到科研活动的连续性,以及避免突击花钱等问题,《若干意见》取消了此前结余资金只有 2 年的使用期限,明确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继续使用,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知道人才是科技创新中的核心要素,和之前相比,本次管理办法的改革在加大科研项目中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方面有哪些具体改革措施,请介绍一下,谢谢。  欧文汉: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也是科研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好科研人员,既要用事业激发其创新勇气和毅力,也要重视必要的物质激励。高校、院所等单位的科研人员是我国重要的科研力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中流砥柱”。这些科研人员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科研项目,对他们在项目中付出的智力劳动进行合理补偿,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目前,科研项目资金用于“人”方面的支出主要有两项。一项是“劳务费”,用于没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聘用研究人员等,没有比例限制。另一项是“绩效支出”,用于对科研人员的激励,由单位在间接费用中统筹安排。但仍然存在间接费用比例偏低,激励作用有限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这次《若干意见》打出“组合拳”,激励科研人员干事创业。  首先,在经费来源方面,做到“有钱可以发”。一是提高间接费用比例。500 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 20%提高到 30%,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 15%提高到 25%,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 13%提高到 20% 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 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二是扩大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试点单位从中科院所属部分研究所,扩大到所有中央级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的范围,也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三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强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要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其次,在经费使用范围方面,实现“有钱应该发”。《若干意见》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聘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也就是说,科研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均可以从科研经费中列支。  第三,在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方面,防止“有钱发不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绩效工资水平实行动态调整,由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备案。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国家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  我们初步匡算,通过上述激励措施,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 50%以上,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科研经费拨付涉及环节多,拨付进度有时比较慢,科研人员着急“等米下锅”,请问《若干意见》对这一问题有何考虑?谢谢。  欧文汉:科研项目拨付涉及多个环节,关键是各个环节要把职责搞清楚,要求明确,提高效率,具体的请黄司长回答。  黄家玉:谢谢你的提问。这些年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完善经费拨付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调整项目立项工作机制,提前一年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等,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有些项目拨付时间比较长的问题,为此《若干意见》从优化“三个环节”入手,完善拨付流程,明确拨付时限,压实拨付责任,力争实现科研经费拨付“环环相扣”,减少在途时间。  第一个环节从财政部门到项目管理部门。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管理部门就可以拿到预先拨付的经费,确保科研活动正常推进。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要求,预算正式批准后,财政部要在 20 日内批复下达科研经费。  第二个环节是从项目管理部门到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这次《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要求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 30 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切实保障科研活动实际需求。  第三个环节是从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到项目参与单位。科研工作往往需要多个单位合作开展,从项目牵头单位到项目参与单位是经费拨付的最后一环。《若干意见》专门明确,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科研工作专业性较强,有效监管一直是难题,这次《若干意见》给予科研经费管理很大程度的“松绑”,请问下一步如何实现有效监管?确保科研经费管理安全使用?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你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的确,随着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不断松绑,如何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愈发重要。面对新形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科研经费监管方面,这些年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出现了一些违规违法使用科研经费的情况,比如虚假报销、签订虚假协作合同等,这些不仅影响了科技事业的发展,也损害了科研人员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若干意见》从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结果应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在监督检查方式方面,强调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推进监督检查数据的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减少过程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  二是在监督检查责任方面,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  三是在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方面,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  这里,我想告诉各位记者朋友们的是,加强监管,并不等于是要束缚科研人员的手脚。《若干意见》已明确提出,要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的科研人员实行免责,顺应科研活动规律,有效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科研经费报销繁琐被认为是科研经费管理的一大“痛点”,耗费了科研人员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请问《若干意见》对此有何解决办法?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  近年来,为了把科研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一些科研人员仍反映本单位存在报销繁琐等问题。此次《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费报销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对症下药、精准发力,从三个方面着力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  一是全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从调研反映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已经建立了科研财务助理队伍,但现在也存在单位之间、项目之间的不平衡。这次《若干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再让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上花费精力。  二是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科研人员“找票”、“贴票”等问题。项目承担单位不断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是破解科研人员报销繁琐的有效途径。比如,项目承担单位主办会议时,可以在会议费中报销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的交通费等。另外,项目承担单位可实行包干制,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  三是推进无纸化报销,让数字信息多跑路、让科研人员少跑腿。减轻科研人员经费报销负担,也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此次《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科研经费报销的信息化建设,明确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选择部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切实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我们知道政策好还要确保能够落实到位,发挥作用。请问财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取得实效。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从以往经验看,政策落实得好不好,极大影响改革成效。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同样需要各方一起努力,切实落地落实落细,增强科研人员改革“获得感”。  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若干意见》多措并举,不仅专门明确了落实责任部门和单位,还从三方面明确了具体落实要求:  第一是及时清理修改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既涉及部门规定及办法,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中央财政科技计划资金相关管理办法,以及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也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内部管理办法,如间接费用管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等。  第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宣传上要实现传统与创新相结合,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开设专栏等方式,加大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培训上要实现专题和日常相结合,让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充分知晓、理解政策措施。  第三是强化政策落实督促指导。《若干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督查。各地也要参照《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加快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形成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工作局面,确保改革取得成效。谢谢。  科技日报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若干意见》发布后,我们如何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请黄司长回答。  黄家玉:新政策出台后,实现新旧政策无缝衔接、顺畅运行十分重要。为此,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若干意见》发布时,科研项目执行期已结束、进入结题验收环节的项目,对这一类项目按照原政策执行,不作调整。  二是《若干意见》发布时,仍然处在执行期内的科研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并与科研人员充分协商后,确定是否执行新规定,比如间接费用管理、结余资金管理、劳务费管理、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等。如果项目承担单位经与科研人员协商后,确定要执行新规定的,涉及到需要项目管理部门同意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  三是《若干意见》发布后,新立项的科研项目按照新规定执行。谢谢。  中国财经报记者:近年来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越来越重要,请问《若干意见》在加强科研经费绩效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谢谢。  欧文汉: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财政部高度重视科技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管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科技工作的特点,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健全绩效拨款机制,积极推进机构和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在财政和各方共同努力下,财政科技投入绩效管理机制不断健全,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这次《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科研经费绩效管理。在项目管理部门层面,强调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要尊重科研规律,根据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特点,实行分类评价。评价结果要作为后续支出的重要依据。比如说,自由探索型科研项目,要突出原创性、前沿性,避免唯数量的评价 任务导向型科研项目,要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切实改变唯论文的倾向。在项目承担单位层面,要在资源配置上体现绩效导向,把科研资源向优秀的人才和团队倾斜,谁能干、谁干得好,就支持谁,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谢谢。
  • 科研经费贪污调查:找发票虚假报销套经费
    科研经费&ldquo 黑洞&rdquo   近年来因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而&ldquo 落马&rdquo 的专家学者不在少数。科研经费为何被屡屡钻空子?侵占科研经费有哪些惯用手段?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科研经费流失?记者调查发现,在获得科研项目、拿到科研经费以及经费怎么花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值得关注的各种问题。   1月7日下午2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陈英旭,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2008年,其接手&ldquo 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rdquo 课题,获科研经费3.135亿元。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陈英旭用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当天,被舆论&ldquo 盯上&rdquo 的还有另外一位学者:1月7日,4名王正敏的院士推荐人向中科院写联名信,要求将王正敏予以除名。   王正敏,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教授、主任医师。从2012年2月开始,其学生王宇澄向复旦大学举报,质疑导师的学术不端行为。   其中,&ldquo 仿造人工耳蜗,骗取科研经费&rdquo 是王正敏被质疑的&ldquo 罪名&rdquo 之一。举报内容称,为了争取国家和省市科研经费,王正敏科研团队和上海力声特公司以各种名义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耳蜗机仅全国和市级项目拿了13个,包括2012年国家级项目两个,获得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其中&ldquo 国产人工耳蜗及临床技术研究项目&rdquo 获当时国家卫生部专项科研经费2171万元,&ldquo 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建设项目&rdquo 获得国家工信部经费2138万元。   1月3日,王正敏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称,卫生部的课题,他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工信部的课题则由相关企业申请,与医院无关。   尽管王正敏事件的处理结果尚无定论,但并不能否认目前科研经费乱象的存在。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段振豪用科研经费包养情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党委办公室原主任孟江涛贪污科研经费炒黄金买期货 江苏省农科院高级工程师杜国平与妻合谋私用科研经费 山东两个课题组将近一半经费报销1505张火车票&hellip &hellip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因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而&ldquo 落马&rdquo 的专家学者不在少数。中纪委网站显示,2012年以来,教育部查处了14起国家审计署移送的高校教师挪用、贪污科研经费案件,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对此,科技部部长万钢在2013年10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对我国科研经费滥用的现状表示了&ldquo 愤怒、痛心和错愕&rdquo 。   经费怎么拿 行政化审批与中国式公关   近年来,国家向科研领域投入的经费逐年增加。《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科技部调研室主任胥和平也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ldquo 估计到2015年全国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不会低于1.5万亿元。&rdquo   &ldquo 经费跟着项目走&rdquo ,这是圈内公开已久的&ldquo 秘密&rdquo 。   以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ldquo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rdquo 。换句话说,申请人科研经费的取得是建立在科研项目通过审批的基础上的。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是指从政府部门(包括政府背景的基金)获得的课题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则是指从企业、社会机构处获得的课题经费,主要是通过承接企业、社会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在目前的科研评价体系中,纵向课题、经费往往具有更大的含金量,比如,有的高校、科研机构评职称,明确要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此外,这种经费来自政府,代表政府对研究人员的某种&ldquo 肯定&rdquo ,学者获得课题,不仅是个人的&ldquo 荣耀&rdquo ,也是学校的办学业绩。   选哪种项目申报也是有学问的。北京某高校一位不愿具名的H教授告诉记者,高校教师申请经费的指向性比较明确,都比较偏爱于优先申请纵向经费。但纵向经费因有成熟的预算管理,劳务开支比较低,横向经费因此也并非一无是处,其价值往往在于&ldquo 能搞到一笔钱&rdquo 。   国家科研经费的增加给科研项目的申请者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资金动力,谁都想要&ldquo 分得一杯羹&rdquo 。于是如何能让申报的项目成功立项、通过审批,成为申请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ldquo 跑关系&rdquo 拉拢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的申请者不在少数。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施一公教授曾对媒体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参加某项目评审会,周六下午刚接到通知,周日上午手机里就收到6个陌生   人发来的短信:&ldquo 请多关照&rdquo ,&ldquo 欢迎来我校做学术报告、考察交流&rdquo &hellip &hellip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教授谈到,一些项目经费成为申请者行贿的来源,有的至少拿项目经费的10%&ldquo 打点关节&rdquo ,一般一个专家的回扣为项目申请费用的2%至5%。    大部分科研项目要求申请者为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人员,但也有一些项目的申请者可以是企业,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申请者为了增加&ldquo 命中&rdquo 几率,开始向代理申报机构求助,这些机构通常承诺&ldquo 专业指导包装&rdquo 、&ldquo 顺利通过&rdquo 。   宿星(化名)是江苏常熟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他的工作是专门负责帮助企业申请高新项目。他告诉记者,在他经手申报的项目里,基本上都向科研经费的主管单位领导&ldquo 打点了&rdquo ,&ldquo 我们一般都在申请经费里多写金额,等经费批下来了,多余的部分给领导送去&rdquo 。在宿星看来,他们公司在代理申报方面&ldquo 做得不错&rdquo 得益于&ldquo 送得出去&rdquo ,他认为这是能申请到经费的&ldquo 最大学问&rdquo 。   在王正敏事件中,据王正敏说,&ldquo 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建设项目&rdquo 是上海力声特公司申请的科研项目。法治周末记者为了解该科研项目的申报情况(包括项目是否与王正敏有关),多次致电上海力声特公司,接待人员称&ldquo 只是接线员,不了解这些情况&rdquo ,当记者要求将电话转接相关负责人时,接待人员以&ldquo 开会&rdquo 、&ldquo 现在是就餐时间&rdquo 等理由拒绝。   经费怎么花 投向不合理、报销有漏洞   &ldquo 项目能不能通过,其实在申请的时候我们心里也差不多有数。经费批下来以后,怎么花也是个问题。通常批到的经费在项目结题时都有结束,很少有人会把剩余经费交回,因为如果剩余经费超过一定比例,会影响以后的资助额度。&rdquo H教授这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曾谈道:&ldquo 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在项目立项时,一些环节设置过于死板太过强调预算执行力,也使科研人员在每年特定的时间中突击花钱,用虚假发票或虚构科研活动来报销未实际产生的科研经费,套取国家和集体财产。&rdquo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项目资助经费拨至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资助批准通知的要求编写项目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根据批准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向项目负责人逐年拨付。   项目依托单位,是指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为依托单位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依托单位的其中一项职责是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在资助范围内的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这也是一般纵向科研经费资助的范围,但是这些资助范围尚不能周延项目中的一些必要支出。   俞金尧认为,目前课题经费可以支出的项目不够开放,出国学术访问或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费用、从国外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等不能从课题费中支出,促使一些科研人员违规虚假报销课题费。   同时,他认为,科研人员在工作中的智力和体力付出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他们在项目经费中还不能提取相应的酬劳,让一些人打上了科研经费的主意。   一名来自中科院化学所的博士张飞(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ldquo 每个人每月发的劳务费是有上限规定的,实际帮老师做课题的同学一般是三四个人,为了拿到更多的劳务费,我们会要来师弟师妹的银行卡号报给学校,把劳务费打到他们的卡里,然后取出来再交给老师。&rdquo   怎么&ldquo 虚假报销课题费&rdquo ?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词是&ldquo 找发票&rdquo 。   发票从何而来?张飞这样说:&ldquo 有时候在买实验器材、复印资料的时候,开面额高于实际金额的发票,只要给卖家把税点的钱出了就行,他们也愿意。对于实在开不了发票的事项,就只能买发票了,我们一般是去离学校比较近的人大东门买,那里有很多抱小孩的妇女在卖发票。&rdquo     法治周末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从地铁四号线的人民大学站地铁口到该校东门的路途中,地面上&ldquo 刻*办*发票&rdquo 的小广告随处可见,沿路抱小孩的妇女也很多,她们会对过往的行人吆喝:&ldquo 办证吗?要发票吗?&rdquo   记者找了一位年龄较大的妇女询问,她说,&ldquo 放心,我的发票绝对真,我每天都在这,有假你来找我,找我办发票的学生可多了。你要什么发票都能开,开一张500元,想写多少面额都行。&rdquo   有了这些&ldquo 职业开票人员&rdquo 的存在,对于找发票的学生来说&ldquo 省了不少劲&rdquo 。   实践中,&ldquo 找发票报销套经费&rdquo 是通常路径,也有一些项目负责人&ldquo 偷梁换柱搞经费&rdquo 。   H教授透露:&ldquo 一些既有横向课题又有纵向课题的老师,他们会利用这种优势&lsquo 偷梁换柱&rsquo ,比如在纵向课题中编制虚假合同报销横向课题的设备购买费用,在横向课题中列支纵向课题的劳务费。&rdquo   乱象如何治 呼唤分类统筹和顶层设计   一条鱼病了,可能是鱼的问题 生病的鱼越来越多,那就是水的问题。   教育部将2013年确定为&ldquo 教育经费管理年&rdquo ,组织75所部直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自查发现1377个项目存在违规问题,涉及资金3693.9万元。   项目负责人频频&ldquo 吃科研经费&rdquo 的现象,实际上暴露出的是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漏洞:科研经费的申报程序、经费的使用要求、科研经费报账繁琐等等。   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郭大成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科研经费的间接成本机制,并制定专门针对我国大学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制度。    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颁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重新将课题经费分成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通知》的出台在完善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方面实现了突破,对承担单位消耗的间接成本予以补偿,规定增加绩效支出也使工作一线的科研人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但有学者认为,科研经费间接成本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并未考虑科研机构的类型与特点,绩效支出由于国企受年薪制、事业单位受工资总额限制,部分单位将绩效支出弥补事业经费不足,导致无法发挥绩效支出对一线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   从近年来的科研经费贪污案件看,有机会在项目中&ldquo 占得便宜&rdquo 的项目负责人往往都是有一定学术地位的专家。那些在教育科研一线的讲师,即便项目申请到了经费,也有尝不尽的&ldquo 苦衷&rdquo 。   上海交通大学一名讲师就曾在其微博中写道,&ldquo 每天忙到半夜2点睡觉,拿的是三千多每月基本工资 好不容易申报成功的课题,科研经费还要经过学校学院的双重克扣,要用经费买台电脑都要经过异常繁琐的层层审批,不得不妥协从学校物资处高价买入5年前的过时机型&rdquo 。   这种学术待遇的不平衡亦是普遍现象。郭大成认为,从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体系讲,片面强调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的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科研人员与所从事科研劳动之间的关系,使得本应从科研工作中获取报酬、体现劳动价值的劳动与收获之间的自然关系被人为剥离。   异曲同工,俞金尧也呼吁,从制度上认可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在科研经费申请成功后,其用途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科研经费实际支出,另一部分作为&ldquo 智力补偿费&rdquo 发放给科研人员。   熊丙奇认为,改善科研经费乱象,从根本上政府部门必须转变管理方式,退出行政评价,让位于学术评价。不应该把项目、课题作为评价学术成就的指标,应通过完善年薪制,切割研究人员薪酬与课题经费的关系。   提高科研人员待遇的呼声很高,改革科研经费的配置领域也倍受关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在例行记者会上提到,发改委将&ldquo 积极研究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用于企业的比例的措施&rdquo 。   张晓强谈到,目前中国财政科技支出给企业的仅占15%,发达国家达30%以上。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应用技术,应加快构建&ldquo 由企业牵头,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支撑,各类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rdquo 。   此外,浙江大学为增强科研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在年内推出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行信用卡)。规定,从4月1日起,该校教职工使用国库经费和纵向科研经费支付办公费等16类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否则计财处不予报销。   2013年,中科院为改革经费切块管理方式带来的经费分配、项目组织等方面的问题,将原来由业务局管理的方向性课题经费取消。   据中科院院长白春礼介绍,这一改革的出发点在于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改革前把研究所按条块划分给业务局联系和管理,把经费切块分配给各业务局,带来了经费分配、项目组织等管理权限和利益性考量上的问题。此次改革后,中科院机关设立了科研业务管理和综合职能管理两个序列,完善了科研管理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 科研经费改革推六大新规:经费包干,人的费用可超50%
    7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会议出台一揽子新规,来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以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此次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新规非常接地气,解决科研人员激励问题,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做好科研工作。这些规定尊重科研规律,也是财政治理现代化的一个表现,将大大释放科研创新活力,促进创新发展。此次会议在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共推出六大举措。举措一: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近些年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完善,目的在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主要抓手就是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早在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 就简化了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此次则进一步将预算科目简化至3个。另外,上述《意见》在项目总预算不变情况下,允许将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这也被称为“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不过上一轮改革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并未下放,设备费一般不予调增。此次国务院明确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杨志勇表示,科研项目执行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变数,预算调剂权下放更有利于项目的执行。另外,此次会议还提出,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据了解,在未实行"包干制"前,科研人员在课题还未开始前,就要对未来花钱进行详细测算纳入预算,后续费用使用也要按照预算来使用。这种缺乏弹性的预算管理方式,不符合科研工作不断变化、探索未知的现实情况,增加科研人员的负担。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了科研经费包干制。所谓包干制,是确定经费总额,但无需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经费需求按规定使用和列支,这减轻了科研人员负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开展了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中央财经大学预算管理研究所所长李燕表示,创建创新型社会,进行科研攻关,除了要加大对科研投入外,简化预算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尤为重要。否则繁琐的事务性负担会分散科研人员的精力,同时也会使科研人员因严苛的经费报销制度使得一方面科研经费花不出去,执行进度慢,一方面科研人员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举措二: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保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此前中国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比例偏低。2016年上述《意见》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而此次国务院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上海财经大学邓淑莲教授表示,科研项目经费用于“人”的费用比例提高至50%甚至60%是一大亮点,这样给科研单位比较大的科研经费报销使用自主权,更好地激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李燕表示,科研项目经费中明确用于“人”的经费可以达50%以上,可以减少科研人员为报销四处找票而增加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对于承担社科类主要靠智力投入的科研项目具有重要意义。上述会议还提出,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专家认为,这可以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有利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举措三: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范围。目前部分科研项目存在经费拨付速度慢等问题,这影响了科研活动开展和经费使用效益。而此次国务院加快经费拨付进度,则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此前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用于科研直接支出有两年内完成支出的要求,而上述会议未提这一时间限制。举措四: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和范围,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科研团队和经费使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专家认为,这与以往科技部门“自上而下”部署研究课题不同,上述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的创新,其实就是将科研经费主导权真正交给了科研人员,更符合科研规律,激励创新。举措五: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相关人力成本费用可通过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李燕表示,明确配备科研财务助理则有利于减轻科研人员的相关事务性负担,激发他们的科研热情,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去。举措六:改进科研经费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专家认为,在科研经费放权的同时,也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 2013高校科研经费排行榜 清华大学居榜首
    南方周末网根据公开媒体报道整理发现,在近年曝光的众多科研腐败案件中,由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所致的腐败问题,占了较大比例。在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管理、项目审查监管等链条环节,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出现了许多科研经费腐败的案例。   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问题一直引发社会各界热议。南方周末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编写的《2013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整理和统计,告诉你2013年高校科研经费到底花去哪里了?   29所高校科研经费共527.53亿元   2013年高校科研经费超过10亿元共有29所高校,其中,清华大学以39.31亿元的科研经费排名第一,浙江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紧跟其后,分别是36.07亿元和31.09亿元。科研经费超过30亿元的共有3所大学,20-30亿元的共有6所大学,10-20亿元的共有20所大学。 2013年高校科研经费超10亿元大户盘点   29所高校平均每个科研课题经费超四十万   在2013年科研经费超10亿元的29所高校中,科研经费总额达527.53亿元,科研课题总数11.44万个,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科研经费46.9万元。其中,北京理工大学排名第一,科研经费17.9亿元,科研课题总数1803个,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99.3万元科研经费,西北工大84.2万元和北京大学80.2万元分别排名第二第三。 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科研经费之排名前十高校   29所高校每个科研课题投入人员仅1.44人   在2013年科研经费超10亿元的29所高校中,科研课题总数11.44万个,教学和科研人员数达16.47万人,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科研人员1.44人。其中,北京大学投入人员最多,科研课题总数3458个,科研人员12815人,平均3.7个科研人员负责1个科研课题,中南大学排名第二(3.4人/课题),吉林大学第三(3.1人/课题)。 平均每个科研课题投入科研人员之排名前十高校   科研经费排名前十的高校科研成果有多少?   在2013年科研经费排名前十的高校中,清华大学的科研经费达39.31亿元,当年拥有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56部,学术论文10443篇,技术转让获得的实际收入554.8百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航空大学科研经费达22.19亿元,排名高校科研经费第五,其科研成果却是前十所高校中最少的,专著仅1部,学术论文4034篇,技术转让获得的实际收入仅有10万元。 科研经费前十高校之科研成果盘点
  • 盘点12起科研经费案:15名学术领军人物涉贪
    近年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一览。   日前,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据媒体报道,李宁在&ldquo 出事&rdquo 前开办了多家企业,并通过这些企业&ldquo 借壳套现&rdquo ,骗取大量科研经费。   近年来,多名院士、大学教授因陷科研经费腐败丑闻被查。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曾表示,社会对高校的要求标准更高,标尺更严,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象牙塔内和科学殿堂中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为。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12起科研经费贪腐案,共涉及15名直接责任人,最高涉腐2千余万。其中,有半数都呈现出长期、分多次腐蚀经费的特点,涉案人多为&ldquo 夫妻搭档&rdquo &ldquo 师生同伙&rdquo 等,有6起。   专家表示,科研经费在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均存在风险点。要通过完善高校经费管理体制,重罚弄虚作假的伪学者。建议取消科研提成制度,科研人员的待遇不与申请课题经费挂钩,实行年薪制。改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不但需要统一规范、分类管理还需要完善立法,"编织制度之笼"加强监管。   盘点15人涉贪科研经费多为学术&ldquo 领军人物&rdquo   今年年初,教育部在发布2014年工作要点时特别强调,要严肃查处高校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案件。近日,教育部更是对75所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外拨经费等环节分别重点抽检。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表示,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主体多、环节复杂的系统管理工程,涉及科技、财务、审计、招标等多环节。   根据公开报道及官方通报,《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涉及高校科研经费的贪污案,共计12起,涉及15名直接责任人。然而,在这条&ldquo 贪腐带&rdquo 上中饱私囊的不仅包括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仪器采购人员,还有一些是科研&ldquo 圈外人&rdquo ,例如高校会计等。   浙江大学一名教授说,学校对科研资金的管理态度,基本上是谁搞到的资金由谁负责。拿到科研资金之后,学校提取一部分管理费,剩下的基本上就是科研项目负责人说了算。   记者注意到,这些在科研经费上&ldquo 动脑筋&rdquo 的往往都是高校名师、业内权威。例如,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68万元,其头衔为"交换机王子"。   而贪污2000余万科研经费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曾被誉为中国最年轻院士,培养出了中国第一头体细胞克隆猪。贪污过千万的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不仅是水环境治理知名专家,更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据中国科协调查,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总数的4成左右,这意味着大半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灰色收入的默认似乎成为了业内潜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校的科研经费涉及部委、企业等,因此具有多元性。而一项调查显示,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85%认为个人工资收入不能维持生活。这就意味着他们一定有额外收入。   此外,在监管方面,钱一旦打到学校就由校方代管。在报账方面,假飞机票、假发票均可拿来报账,而不通过司法部门很难把真实情况搞清楚。程方平坦言,如今高校评估多是走走形式。许多制度的建设、制度的监督,包括审计等,若不能保证充分监督,则形同虚设。   特征半数为&ldquo 夫妻搭档、师生同伙&rdquo   法晚记者梳理发现,在这12起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中,有近半数都呈现出&ldquo 长期、多次&rdquo 的特点,隐藏深、不易察觉,可谓"蚂蚁搬家"式贪腐。   例如,北京某高校财务部驻派化学学院会计赵静在9年内,伪造他人印章和签名,开虚假发票,报销个人费用,贪污科研经费达97万余元。起初贪污金额较小,大约一年1万左右,而最多一年达20万,共计106笔。   而另一贪污主角高校教师肖某,因业务能力突出拿到了一家部级单位的翻译研究项目,并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其在2008年5月至12月,以学生名义,分7次领取劳务费。为了避税和不引人怀疑,他每笔仅领取800元,从未有人提出质疑。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这12起高校科研经费贪腐案中,有6起都有同伙&ldquo 打掩护&rdquo 共同犯罪。其中,3起案件中&ldquo 同伙&rdquo 都是犯罪嫌疑人配偶。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被称为&ldquo 学术伉俪&rdquo ,但在负责项目期间虚假采购耗材,共同犯罪贪污了264万元科研经费,成为了&ldquo 贪腐搭档&rdquo 。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科研经费腐败依靠&ldquo 外协公司&rdquo ,例如陈英旭将其博士生杨尚源、王云龙所开的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然而,目前并未有规定要求课题项目回避与课题负责人有关的公司。   程方平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很多财政经费是利用教授、院士的名头,通过课题要到拨款,而大量的钱投过去后长年无人检查,必要的监管一度缺失。&ldquo 搞科研一定需要经费,然而多少是用于报酬、多少是用于工作,界限并没有划分清楚。长期以来科研经费管理体系不透明、监督不力,导致很多贪污科研经费的个人可以潜伏很久。&rdquo   &ldquo 我曾经问过国外,包括美国,他们对科研经费有严格的规定,牵头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可以有两个月的工资从里面拿,或者是其中10%作为报酬。因此国外的科研人员连打个车都会非常谨慎。"但在我国科研经费使用体系却很模糊,"才使得这些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钻空子。&rdquo 程方平表示。   结果最高涉腐2000余万6人已判刑   记者盘点发现,这12起高校科研经费贪污案中,涉案总金额超过了4000万,其中超过百万的有5起,最高涉腐甚至过2千余万。   今年6月,吉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经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此外,记者根据公开通报整理,目前已有6人被判刑,其中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13年。同时,另有2人受到行政处罚并退还赃款。   记者注意到,尽管陈英旭贪污金额高达1000万,但由于其主动招认自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而,贪污300余万的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兼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副主任刘兆平却被判处13年刑罚。   程方平认为,目前一些教授和科研人员水平测评都需要看发表的文章,&ldquo 而有些学术杂志发一篇论文就要好几万,导致一些学者动了歪脑筋。&rdquo 而在高校科研经费方面,获利的条件隐蔽便捷,而相对风险要小的多,&ldquo 这就相当于对犯罪的鼓励。   高校科研经费应如何管理,才能既避免报假账目的骗钱行为,又能保障真实学术科研?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应加强科研经费的严格监控。科学、合理的学术管理很有必要,学者的收入和研究经费应分离开来,学者按事先的聘用合同约定,享有规定的年薪,不得从科研经费中提成作为自己的收入,&ldquo 现在的情况是,学者的收入和研究经费混在一起,也就说不清道不明了。&rdquo
  •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当改革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进入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的新阶段,面对促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模式的艰巨任务,大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要求越来越迫切。2009年,政府科研经费支出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23%。如何提高政府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政府科研经费的引导作用,是我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一个重点任务。   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尚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是科研经费配置分散。科技宏观管理各自为政,科研经费分配部门过多、计划项目林立,科技部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和“863”计划,中科院有知识创新工程,发改委、教育部、工程院和自然科学基金委也都有各自的科技计划,导致科研经费条块分割、重复分散,整体使用效率不高。二是基础研究经费过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配置不够均衡,基础研究经费仅占总支出的4.6%。三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投入过低。2009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引进国外技术经费支出422亿元,消化吸收经费支出182亿元,比重为1∶0.43,远远低于日韩等国1∶5—8的水平,导致生产线升级和产品改进只能依靠重复引进。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十二五”规划应当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一是探索建立国家科研经费统筹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国家各部委的科研经费管理权限,将政府科研经费支出职责归并到一或两个部委内,加强对重大科技计划实施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强化国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总体部署和宏观管理。 二是明显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科研经费支出比重。政府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社会公益性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等公共科技活动,建立适合基础研究特点的长期稳定资助模式,引导企业和全社会加大相关科技投入,破解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结构失衡难题。 三是大力支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政府科研经费中设立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
  • 科研经费管理:为了谁?苦了谁?
    &ldquo 每年为了通过验收,很多人不得不想尽办法来找发票,饭店的、宾馆的,甚至于亲属和朋友的。&rdquo 某科研人员日前的爆料让《中国科学报》记者很是惊诧。   &ldquo 课题组就好比居家过日子,谁也不愿故意浪费,都想留点钱为明年研究作些准备。&rdquo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冷民为《中国科学报》记者解开了谜团:&ldquo 由于有关部门在纵向课题资金使用方面的硬性验收要求,有些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花完,否则就算违约。&rdquo   多年来,这个&ldquo 必须&rdquo ,让科研人员苦不堪言。   &ldquo 课题组就好比居家过日子,谁也不愿故意浪费,都想留点钱为明年研究作些准备。&rdquo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冷民为《中国科学报》记者解开了谜团:&ldquo 由于有关部门在纵向课题资金使用方面的硬性验收要求,有些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花完,否则就算违约。&rdquo   多年来,这个&ldquo 必须&rdquo ,让科研人员苦不堪言。   科研人员的苦衷   近年来,我国科研经费每年以超过18%的比重递增。2012年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占GDP总比例的1.98% 2013年的投入更是占到了GDP的2.05%,成为世界上科研投入总量第三位的国家。   &ldquo 不可否认,国家在科研资源与经费方面的投入已十分慷慨,但是,相对于如此巨大的资金投入比重,目前产出的科研成果在总体质量上距离预期目标的差距还比较大。&rdquo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刘军民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说。   然而,科研人员也有着自己的苦衷。&ldquo 目前的经费管理制度实在太严格了,搞得科研工作基本没法做。&rdquo 采访中,这几乎成了科研人员的共识。   &ldquo 现行的管理制度不问青红皂白,没有用完的部分通通按原渠道收回。&rdquo 刘军民质疑说,&ldquo 既然规定了超支不补,那为什么结余不能留用?&rdquo   刘军民进一步指出,预算编制要求过严、过细与审计过程中的&ldquo 按图索骥&rdquo 式问责也同样值得深思。&ldquo 科学研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套用一般行业的资金管理办法来运行。&rdquo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马殿富看来,朝令夕改的管理政策是造成科研经费使用效能偏低的又一重要因素。&ldquo 很多验收规则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更改的,很难及时作出调整,到头来是一定会出问题的。&rdquo   体制机制的问题   &ldquo 造成这种局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能是科研管理的体制机制出现了问题。&rdquo 刘军民直言,经费管理的难点在于科研项目管理、预算管理和财政管理三者之间的衔接与兼容,&ldquo 如果不能很好协调,势必会导致科研人员无法在既有体制内提高工作的积极性&rdquo 。   &ldquo 要相信大多数科学家的良知与操守,不能因为少数人的不法行为而对这个群体进行全盘否定。&rdquo 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唐卫清说。   有着多年海外科研经验的微软亚洲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马毅对此感触颇深:美国和中国科研管理的最大区别就是人。&ldquo 美国在意的是有没有最优秀的人才为他们做事,而中国对于科研考核,往往看重的是论文数量或项目是否达标,这是舍本逐末的表现。&rdquo   刘军民说,一个理想的科研体制,应该是引导科研人员去关注科学本身,而不是让这些学者战战兢兢地游走在行为失范的边缘地带。   深化改革的方向   &ldquo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已刻不容缓。&rdquo 近日,在以&ldquo 经费使用,科研人员为什么成了&lsquo 贼&rsquo ?&rdquo 为主题的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上,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不约而同地发出了这样的呼声。   &ldquo 国家的财务政策实在太复杂了,非专业人士很难完全搞懂它的所有规定,如果去逐条学习,必然会耗费掉大量的科研精力和时间。&rdquo 马殿富建议,有关部门应为课题组安排专业的财务人员来进行经费的管理与核算。  然而,在冷民看来,这可能仅仅是现行体制下的权宜之计。&ldquo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科研单位往往被几套制度规定所束缚,如果不能彻底改革经费管理制度,则很难从根本上改变科研人员的生存现实。&rdquo   为此,刘军民建议,科研项目必须实行全成本核算,并加快落实间接费用补偿机制,提高间接费用的比例 其次,课题人员的费用分配要实现透明化,与任务承担量和绩效挂钩。   此外,市场契约精神的树立也成了有关专家思考的重要方向。&ldquo 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依法管理,绝不能朝令夕改。&rdquo 马殿富强调,国家既然制定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严格执行。&ldquo 老项目按照老办法进行,新项目按照新规定去做,同时,国家也应给学校和科研单位预留出一定的执行滞后期,使原有的财务信息系统能够随之变更。&rdquo
  • 科研经费应真正用在刀刃上
    科技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支出突破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97%。纵观近几年,这一数据一直以年均高于23%的速度增长。随着科研经费总量的与日俱增,中国科技界走出了&ldquo 粮草&rdquo 短缺的时代。 钱袋鼓了,投入多了,&ldquo 分蛋糕&rdquo 成为摆在决策者与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科研经费分配问题   &ldquo 不患贫而患不均&rdquo 。近年来,&ldquo 富教授&rdquo 与&ldquo 穷教授&rdquo 的争论,数次引发关于科研经费分配的讨论与反思。与此同时,&ldquo 富者愈富、贫者愈贫&rdquo 的马太效应也在上演。不容否认的是,科研经费分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已开始阻碍中国科技界的创新步伐。   基础研究是科技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但投入偏低也是不争的事实。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研发经费的比例一直徘徊在5%左右,甚至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没有优势。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支出在发达国家一般都超过10%,有的甚至高于20%。科研经费使用中&ldquo 见物不见人&rdquo ,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国立研究机构的研究经费中,大头是用来养人的。而我国科研经费90%左右被用来购买仪器设备和支付材料费、会议费、出差费,而真正用在人身上的,只有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   中国科协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齐让曾表示,过多的经费分配口袋,使从项目的申报、评审到验收花费大量的精力,以基础研究为例,就有科技部、中科院、自然基金委、教育部、地方等多个&ldquo 口袋&rdquo 。科研经费口袋过多,导致重复立项、设备重复购置现象频发。   跑项目不应比研究更重要   有学者直言,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获得大量的项目经费,认为&ldquo 与有权势的官员以及他们钟爱的少数强势科学家拉关系,比做好研究更重要&rdquo 。这种靠&ldquo 跑关系&rdquo 、&ldquo 主抓人脉&rdquo 争取项目的现象,偏离了科学研究的本质与科研立项的初衷,致使科研经费申请与审批过程呈现&ldquo 优不胜,劣不汰&rdquo 的坏局面。   虽然说,没有钱搞不了科研,但如果掉进钱眼里也搞不好科研。曾经,段振豪事件打开的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漏洞至今难以闭合 曾经,浙大教授被控侵吞千万元科研经费的消息,让一位在美华人科学家感慨国内的科学家&ldquo 真是好当&rdquo 。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杰曾表示,完善科研经费的投入分配机制,与增加科研经费投入总量同等重要。因此,实现&ldquo 创新型国家&rdquo 的建设目标,真正让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国富民强,必须完善我国科研经费分配体系,避免万亿元科研经费沦为&ldquo 硕鼠的围城&rdquo 。   完善科研经费分配,需要增加基础研究投入,逐步弥补历史欠账。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持续性投入,将国家发展引入到拥有核心科学技术、拥有核心原创能力层面上来 制定每年增加基础研究投入比例的目标,逐步实现到2018年基础研究经费比例达到10% 继续支持中科院开展知识创新试点工程、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等研究项目,结合基础研究的长期性、积累性和结果的难以预见性等特点,优化投入结构。   完善科研经费分配,需要建立&ldquo 以人为本&rdquo 模式,扭转&ldquo 重物轻人&rdquo 误区。引领科学潮流的大师固然需要科研经费来锦上添花,但初入科学殿堂的科学新兵更需要&ldquo 及时雨&rdquo 的滋润。应将人才建设置于科研活动的重要位置,使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互结合,增加项目资助中对人才培养部分的支出,同时尊重科技工作者在经费使用中的自主权。   完善科研经费分配,需要完善竞争体制机制,让项目申请回归科研本位。科技管理体系要从国家需求、科学规律出发,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避免少数人对科技立项有实质性决定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彻底移除&ldquo 大项目不审,中项目小审,小项目大审&rdquo 的恶象。科学的&ldquo 颜色&rdquo 是诚信。美国很多大学开设科研职业道德课程,芬兰、挪威等国也特别注重科研项目批准时对团队诚信程度的考量。一个团队或者个人一经发现以科研经费自肥,便在同行中身败名裂,吃不上&ldquo 科学饭&rdquo 。这值得我们借鉴。   数以万亿元计的科研经费,汇集了国家和民族的创新梦想,而经过严格的制度设计,外加科学人伦的自我约束,科研经费就很难沦为&ldquo 唐僧肉&rdquo 。只有让这些宝贵的经费经过科学的决策、透明的分配、合理的使用和严格的监管,使纳税人的&ldquo 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rdquo ,创新驱动战略才能扎实推进,建设&ldquo 创新型国家&rdquo 的梦想才会美丽绽放。
  • 科研经费管理难倒白发老教授 未来是否真能“松绑”
    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性缺陷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趋于严格有助于防止学术腐败,但过犹不及。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全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4万亿元,再创新高,同时科技成果转化却不尽如人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科研人员认为,若用行政办法来管理横向课题(相对于“纵向课题”即国家项目,横向课题通常指一般法人自然人的委托项目)的科研经费,就会产生诸多不适应科研工作要求的条条框框,或将成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障碍”。  然而,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改革必然牵涉到科研人员和所在单位的利益关系。受访科研人员认为,要想立即消除这些障碍,眼下仍困难重重。  不要用行政经费思维管理科研经费  今年1月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提出,“要加快改革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砍掉繁文缛节,让科技人员把更多精力用到研究上”。今年,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提“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缛节”,而“十三五”规划也提到要“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此后的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透露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研发支出已达1.3万亿元,占全球研发支出总额的20%,位列全球第二,但世界级投入所带来的科技成果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在受访科研人员看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缩短“差距”,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性缺陷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认为,经费及其管理的现状已经把科学家都逼成了会计。  此前,科研经费管理曾多次被曝在使用方面出现违纪违法,以及国有权益损失的问题。不仅存在浪费、挪用,还有科研人员用虚假发票、虚列开支等不法手段套取或转移科研经费,而科研人员变相套取科研经费变成工薪的例子也不时会发生。  俞金尧认为,科研经费管理趋于严格,总体上看是好的转变,有助于防止学术腐败。但是,“管理过于死板,用管理行政经费的办法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不适应科研工作的实际,财务人员的过细盘问,对学者的人格不尊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的令狐安曾就此类报销问题表示,如果属于“办法规定及制度不合理造成的‘逼良为娼’的现象”,原则上应不予追究。  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叶克林则认为,虽然一再强调企业是创新主体,但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和富矿仍在高校院所。但这些机构的科研成果大多注重学术价值和“科学前沿”,而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尚需时日。  “然而,企业和市场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遇到很多科技难题,一旦科研人员不愿意接手研究,难道不是在削弱自身的创新能力吗?”他说。  “不少科研人员已放弃申报科研课题,也不主动接下研究任务”,在全国两会等场合,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的贾康曾多次公开批评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他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也作了上述表示。  自己加钱升舱也不行  贾康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也是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的首任院长。  包括贾康在内的多名受访科研人员表示,眼下的科研经费无论是“退还”,还是“报销”,都涉及如何认知科研工作的“特定规律”。  贾康曾讲述一个老教授的故事,作为国内某个学科的著名带头人,已满头白发的老教授不能乘坐飞机的公务舱,经济舱成为唯一选择。  “这位老教授申请自己加钱,或者使用自己的航空里程积分升舱,而管理部门回应说机票是走政府采购程序的,无法办理这种调改,老教授的要求统统遭拒。”他补充说。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告诉记者另外一个故事:对数年间已报销完毕的科研经费开始重新审查,并衡量“超标”的部分,要求退还款项,并不许再作他用。  他说,还有规定,所有报销的单据要成为“证据链”,往返和住宿都要一一衔接齐全,却忽略了科研活动在路线上既有可能重叠,也有可能交叉,而绝非单向线性的规律和事实。  “相比自然科学领域,社科还算好的,因为一般课题总体金额百来万。前者的金额在数千万元上下都很正常,往往退起来压力也大得多。”这位学者表示。  由于上述这些情况也大量发生于横向课题研究领域,该学者对此认为,没有必要如此刻板。  刁难:被要求和省长签合同  在科研工作者与科研经费的关系上,叶克林认为,科研经费主要是科研人员通过竞争申报各类研究项目或课题获取的,如果科研经费管理特别是费用报销附带许多难题,科研人员就会渐生抵触心理,继而放弃申报研究项目或课题。  叶克林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批大学生,自上世纪80年代跟随费孝通先生进行江苏小城镇研究和城乡关系研究以来,一直没有离开过科研一线。  就其35年的科研生涯而言,叶克林在江苏省、中央级的高校院所从事过研究,还曾到国外高校访学。他自嘲在应对科研经费管理上“经验老到”,但遭遇有关“奇葩”要求时,仍无所适从。  叶克林回忆,2013年,在时任江苏省省长李学勇的指示下,省政府设立了6个苏北全面小康建设重要课题,他与江苏省发改委(苏北办)有关负责人联合主持了其中第一项综合性课题《推进“四化”联动 加快苏北发展》。在完成课题之后,相关政府部门出具了《江苏省政府重点课题研究结项证明》并拟拨款,但财务部门表示:要有一份研究课题合同。  “虽然持有省政府正式下达的专门文件编号的‘专题会议纪要’”,但院财务部门非要我去找省长李学勇签份合同。”叶克林说,问题在于,省政府交办的重点课题,又不是省长个人出资,我怎么能和省长个人签合同呢?于是,折腾数月,他最终放弃了这笔款项入账。  2006~2007年,叶克林曾在韩国有关大学担任特聘教授,并与韩国一些高校院所专家学者达成长期国际合作研究计划。回国后,韩方有关教授携带韩国国家研究基金项目,来华在他的指导下进行国际合作研究,并发表了反响较好的科研成果。其间,因中方科研经费管理要求与国际学界科研经费使用惯例相抵触,双方也发生了一些龃龉。由于担心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匪夷所思”,并因此损害自己的国际学术信誉和信用,他婉言谢绝了后续韩方其他专家学者来华进行国际合作研究的要求。  1997年访学美国返回后,叶克林先后竞争申报获批了国家社科基金和江苏省社科基金2个项目,最后自行出资垫付了一部分费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科研人员在经费报销问题上遭遇的“刁难”大致为3种:搭便车、勒索和训斥。  第一种是所在单位管理部门的个别人员将自己的发票塞入科研经费的项目中,比如飞机票。更严重的情况是,少数管理人员凭借掌控科研管理和财务核销大权,主动刁难,并有“卡拿吃要”的嫌疑。  “如果我们派课题组年轻的研究生前往报销,90%的概率会遭到财务人员的斥责,这个不符合要求,那里发生错误,为此跑来跑去,反复修改。”叶克林说。  贾康也提到,此前,我国“事业单位”定位的高校、研究机构中,单位管理方对于横向课题经费实行了繁文缛节式的管理与核查、追溯。  于是,一些科研人员要么出于自身尊严,要么宁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再主动申请任何课题。  上海市社科院研究员刘长秋说,多数功成名就的专家可以不再申请,但是年轻的科研工作者是绕不过去的。  横向课题能否去行政化?  如果以“课题视角”来审视研究机构的课题及其经费来源,即产生了“纵向”和“横向”的区别。叶克林指出,两者的区分不是一个科学定义,属于科研人员约定俗成的说法。  叶克林说,对于“纵向课题”,其经费的使用、报销、预算及其流程都有明文规定,非常严格 而“横向课题”相当于“委托合同”,比如企业、社团组织委托社科院、农科院作相应的研究,多产生于“现实需要”。  多名受访专家指出,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与全要素生产率的水平直接相关,科技成果要想快速转化,多集中在“横向课题”领域。  然而,2014年我国公开的授权发明专利中,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件数仅占31.7%。  在受访专家看来,这一科技和产业“脱节”的事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横向课题”在经费管理上仍采用行政化手段,即与“纵向课题”类似,由此捆绑了快速、灵活、多样的反应手段,也就无法立即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反而损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在中央提出解决科研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后,关于“横向课题去行政化”的呼声在学界日渐高涨。  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包括贾康在内的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横向课题经费管理去行政化”的提案。  贾康就在提案中称,高校、科研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财务上代管(承包性质的)横向课题经费,其使用规则应是以相关法律和发包方设立、承包方接受的具体规定为依据,代管单位机构越俎代庖设立和施加上述的限制,难以符合法治要求。  适度放权避免“管得过死”  受访专家认为,要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障碍,必须以利益分配为导向,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而非“一统就死、一放就乱”。  但专家还指出,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将触动科研人员与所在机构的利益而困难重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科研人员指出,科研经费在管理和流程中一般由科研人员所在单位代为管理,而这笔经费在花光之前,事实上存入银行,由此产生了利息。  他说,通常情况下,单位都会对科研经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纵向课题”一般是5%,而“横向课题”也收取类似的管理费,而且至少5%。  该科研人员指出,财务部门收取了利息和管理费,但科研人员并不清楚这两笔费用的去向。  “在不涉及挪用公款的前提下,假如这笔钱使用的速度越慢,谁收益最大?”该科研人员感到很困惑,对科研人员的课题费用的报销作出种种所谓的限制,事实上拉长了费用的使用周期。”  无论是“头等舱”还是“查老账”,甚至财务人员的“起劲”,其逻辑在于,如果科研人员用钱方便、出差方便,规格较高,花钱速度自然就快。此消彼长,单位的收益会降低。  他回忆说,单位的财务人员曾这样直言不讳地告诉他,“科研经费属于单位‘预算外收入’,这就叫作‘数马分肥’。”  在我国多数高校中,学院一级并没有财务权,单列的计划财务统一设在校方,因此高校里的科研人员对此毫无办法。  该科研人员称,利益问题可以解释为何在经费管理体制上频频出现怪事。不过,也有科研人员看到了好转的信号。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前,贾康曾在电话中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求,作了一次长谈交流。贾康解释了如何理解横向课题与纵向课题应有的不同管理方式,从而在经费设计上加以优化。  “我们希望今后会出现来自政府部门的指导文件等权威依据,以解决目前在经费管理上的弊端。”贾康认为,对于改革的方向和内容,不仅是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框架和思路需要改善,具体实施细则也要具备合理的可行性。  近日下发的《意见》,对科研经费“管得过死”作出了调整:如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对一些科目合并“同类项”。  一般情况下,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10类左右的支出科目 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意见》指出,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  在“科研项目预算”上,《意见》下放了相应的调剂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的多数科目预算都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  对于“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意见》明确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而且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的自主权。  加强经费的科学管理  诸多学者认为,一项科研经费管理的合理制度,在于既能激发科研人员的热情,也能对其使用作出科学规划和约束。为此,中央及地方政府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都对科研资金管理提出要求,并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日益科学化、人性化。  “如2015年12月,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中央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对科研资金管理提出要求。”贾康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正式颁布实施,也提到“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这些制度对科研费用的规范使用提出了要求,任何使用假发票来套取科研经费到私人口袋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甚至涉嫌犯罪。”叶克林说。  此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所集中的区域也加大了对具体单位使用科研经费的管理力度,如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以及进一步简化程序,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等。
  • 科研经费成“自家提款机” 可随意套现
    很长一段时间,一提到我国的许多科研项目水平赶不上发达国家,往往把原因归究于经费匮乏、实验条件落后。然而,近年来有关大学教授、科研人员在不菲甚至巨额的科研经费面前出现迷失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人还为此掉入了违法泥潭。如何管好、用好这笔本该定义明确的钱,考量着科研人员的良知和相关部门的管理机制。   &ldquo 活期存折&rdquo 随意套现   近日,事发一年多的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涉嫌贪污案,再度走进公众视线。据检察部门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万余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如这一指控被法院认定,此案可能创下贪污科研经费的新纪录。   科研经费的违规使用,在业内几乎已是潜规则,包括扩大开支范围、擅自调整预算、突击购买设备等。2010年,仅国家审计署查出的资金就达数亿元。据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的钱流失在项目之外。   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科研经费成了&ldquo 唐僧肉&rdquo 。现在科研经费大多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很容易成为这些专家、教授的&ldquo 活期存折&rdquo ,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而且,借开(结)题会、研讨会、评审会之名突击花钱,也是圈里公开的秘密。随着我国对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项课题的经费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上千万元不等,其中自然科学类的课题经费更是&ldquo 一掷千金&rdquo 。有博士生告诉记者,每到开完一次研讨会后,他们就会忙着造单据、贴发票,有的干脆从非法渠道买来假发票,只要注明&ldquo 会务&rdquo &ldquo 餐饮&rdquo &ldquo 资料&rdquo &ldquo 专家咨询费&rdquo 等名目,就能大量套现。   课题导师变身&ldquo 老板&rdquo   那么,为什么科研经费会&ldquo 多&rdquo 到可以任意挥霍的地步呢?   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说,国内课题的预算与实际开支的差距,是导致科研经费存有&ldquo 寻租&rdquo 空间的主要原因所在。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胡申生说,科研经费是伴随科研课题而来的,基本上源于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所谓纵向就是指来自国家、省市、部委等上级机关的课题,而横向课题则是指来自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ldquo 关系课题&rdquo 。一般来说,纵向课题的经费,财务审计会比较严格和规范一些,而一些横向课题的经费则要宽松许多,&ldquo 发包&rdquo 单位大多只求一个研究结果,至于经费如何使用则很少仔细过问。   由于审计规范的纵向课题带有政府行为,属国家或省部级的指定课题,往往在投入上会&ldquo 不差钱&rdquo 。这就造成了有些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专家拼命要&ldquo 跑部&rdquo 争取项目。在我国,课题的负责人也有着&ldquo 老板&rdquo 的别称,因为他们是课题经费的实际掌控人,他的科研团队成员,包括助手、学生等,都是为其打工的&ldquo 马仔&rdquo ,因此,业内也有&ldquo 导师吃肉,学生喝汤&rdquo 之说。其中,无论是膘肥的&ldquo 肉&rdquo 还是鲜美的&ldquo 汤&rdquo ,皆出自科研经费。   经费&ldquo 黑洞&rdquo 源于机制   据了解,我国科研经费近年来年均增长20%以上,每年投入高达上千亿元。科研人员的职务犯罪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有一个显著的&ldquo 行业&rdquo 特点,一旦专家、教授涉案,其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包括国家级项目,就会深受影响甚至被迫&ldquo 停工&rdquo ,这个损失是极大的。   &ldquo 实际上,在目前的科研体制下,科研经费&lsquo 黑洞&rsquo 是常见现象。&rdquo 教育时评家熊丙奇说,现在我国大多数高校、科研机构的薪酬制度是&ldquo 基本工资+津贴+奖励&rdquo ,而津贴、奖励部分大多是由科研人员、教授自己去挣的,这就是&ldquo 科研提成&rdquo 。一般来说,纵向课题的提成比例在10%左右,而横向课题的提成可高达40%,也就是说,课题研究尚未开始,一部分资金就已经进入了课题负责人的腰包,而这还是规定允许的。   在&ldquo 什么都能报&rdquo &ldquo 什么都敢报&rdquo 的机制下,大到买房与买车,小到给孩子买个铅笔或玩具,都能从科研经费里开支报销。如此,在某些课题组或课题负责人身上不出大问题、不违纪违法,才是怪事。   俞立中说,据他了解,在有些国家的高校,如果一名教授拉来一笔项目经费,必须把其中50%左右的钱交给学校,纳入学校财政,另一半钱才由教授支配。   因为,教授在开展这项科研时,必然会使用学校的实验室,还要动用在校研究生或其他助教团队的力量,而且,教授从事的科研工作,也是计入一定工作量的,学校还会付给他工资,所以,交出一半经费给学校是理所应当的事。俞立中说,作为本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高校,将来上海纽约大学的科研模式,也会考虑引入国外高校的通行做法。   标本兼治预防腐败   去年底,教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要求科研人员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坚持科研经费统一管理原则,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科研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购买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设备、材料。不得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不得虚列、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 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hellip &hellip   &ldquo 意见&rdquo &ldquo 规定&rdquo 看起来都很硬,但在熊丙奇看来,要堵住科研经费&ldquo 黑洞&rdquo ,还得改革我国的科研体制,包括取消&ldquo 科研提成&rdquo ,对科研人员实行阳光化的&ldquo 年薪制&rdquo ,避免科研人员靠课题经费致富,但同时也要保障其过体面的生活 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机制 打破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的模式,实行学术本位管理。如果不改革科研体制,增加的科研经费,很可能不是增强我国的研发实力,而只会养肥一批&ldquo 蛀虫&rdquo ,败坏我国的学术肌体。   胡申生提出,治标更得治本。因为,我国的许多科研课题本身就先天存在问题&mdash &mdash 是否需要那么多靠经费养活的科研项目?中国已是世界科研论文数量第一大国,八成课题随着&ldquo 研究&rdquo 结束被束之高阁,根本转化不了生产力和社会效用。拼命争课题、马虎搞研究、应付做评审,这样的&ldquo 课题教授&rdquo &ldquo 课题专家&rdquo 引导机制,是造成学术腐败、科研经费&ldquo 黑洞&rdquo 的主要温床。
  • 谋变中的中国科研经费分配体制
    有科研&ldquo 国家队&rdquo 之誉的中国科学院(下称中科院),刚遭遇了已下拨科研经费被部分收回的尴尬。   2013 年 11 月 6 日,中科院力学研究所向各个课题负责人下发通知,宣布 2013 年所有院拨项目按 5% 比例对到款经费进行调减。实际上, 2014 年要过&ldquo 紧日子&rdquo 的不仅力学所一家,调减经费是中科院各个研究所的统一行动。   这种控制科研经费的举措还在延续。一位中科院人士向记者透露:&ldquo 2014 年预算刚下来,先导专项核减的比较多。&rdquo 先导科技专项是中科院提出的一项战略行动计划,目标是在事关中国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形成重大创新突破和集群优势。   收紧科研经费的信号在数月前已有显现。 2013 年 8 月 20 日,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一行拜访科技部,科研经费是双方会谈的一项重要议题。赵路在会谈中透露,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2014 年科技预算安排要从严从紧。   本轮科研预算从紧的背景是国务院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对 2013 年一般性支出统一按5%比例压减。尽管如此,由于重点压减的项目为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车辆购置和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像先导科技专项这样直接涉及科技经费的调整,出乎很多科研界人士的意料。   近年来,中国科研经费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通道。自 2004 年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连续八年实现 20% 以上的年增长。直到 2012 年,这一增长数字回落到 18.5%。   然而,一个尴尬的现实是,高投入未能带来高质量的产出。   随着科研经费的高速增长,科研成果数量确实增加,但成果质量提升有限。英国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研究学院副教授曹聪分析,研究并没有带来多少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技术与产品,中国还没有出现像苹果那样的创新企业,多数中国企业的核心技术仍旧主要依赖国外。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指出, 2009 年中国在专利和技术许可等知识产权上的逆差高达 100 亿美元。   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著名海归生物学家施一公、饶毅曾撰文指出,中国的科研经费分配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减缓了中国潜在的创新步伐。   2013 年 10 月 22 日,财政部一份关于《国家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将科研经费存在的问题归纳为,长期计划经济下的科技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理顺 科研项目管理改革跟不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和经费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 科技评价导向不合理。   2014 年,中国科研经费的增速放缓成为大概率事件。与此同时,科研经费分配体制改革再次蹒跚上路。   科研生态圈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在 2008 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人员对课题申报资助制度公正性的评价总体偏低,44.5% 的科研人员认为政府科研经费、基金的分配公正性一般,21% 的人认为&ldquo 不太公正&rdquo 。   当下中国的科技领域,行政化力量在科研经费的配置中仍起主导作用。中国的科技经费配置发展大概可分为三个时期。初期,以前苏联为模板,走计划发展道路。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遵循&ldquo 皇粮分配制&rdquo 的规则来获得科研经费,几乎没有竞争的成分。   第二段时期的历史节点在 1985 年,科技体制开始改革,财政科技拨款的初始配置渠道逐渐形成了&ldquo 以竞争性的科研项目为主导,以财政事业拨款为辅&rdquo 的局面。至 2002 年,财政拨款的科研项目(纵向科研经费)全面实施课题制管理,逐步形成了以课题组为中心的科研立项模式。随后,企业、学校等平行单位的横向科技计划也纷纷效仿推行课题制,并制定类似的经费管理办法。   第三个时期为近十年,财政科技拨款体制又经历了新一轮的调整。尤其是 2006 年,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央政府设立了一系列新的科研拨款渠道,以改变过去 20 年间过分依赖竞争性项目机制的状况。   2014 年来临,科学界普遍的看法还是,科研管理及科研经费分配行政化依然是中国科研经费体制最大的弊病。   中国科研计划的制定,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台原则、指导思想、优先领域和项目指南,然后,从项目申报、审核、评估、立项、检查、中期评估、监督与管理,以及项目鉴定验收直至组织推广应用,形成一个长过程的行政管理链。公共科研经费投入分为国家、地方和单位几个层次,形成多部门、多层次构成的纵横交织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弊端由此显现。由政府各部门主导设立的一些经费规模为几千万元到几亿元的巨型项目,每年会针对特定研究领域和项目颁发申请指南,由政府官员任命的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指南。   对此,施一公和饶毅联名在美国权威期刊《科学》(Science)上以社论形式发文分析,专家委员会的主席们常听从官员们的意见,并与他们合作。这些指南表面上勾画了&ldquo 国家重大需求&rdquo ,但由于指南中具体而狭隘的描述,基本可以毫无悬念地猜出经费预定给谁。   身兼官员和研究课题的人员,获取项目也更容易。科研院所、高校本身是行政化机构,&ldquo 从校长到课题负责人同时是行政管理人员又是学术带头人,这导致科研项目难以去权力化。&rdquo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张力说。   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目标,自上而下地组织研究项目,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的科研趋势。而在中国发生变形,施、饶两人认为,这一科研经费分配的严重问题部分归结于体制,部分归结于文化。压抑了创新,也让每个人都清楚:与个别官员和少数强势科学家搞好关系最重要,因为他们主宰了经费申请指南制定的全过程。   文化中的一些不利因素也在科学界发酵。中科院上海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蒲慕明认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部分科学家缺乏自律造成的。例如,在项目评审中,被评者事先起草评审意见供评审专家修改,而评审专家一般只是简单地修改一些语句而已。&ldquo 除非科学家自己在参与评审过程中能够严于律己,否则任何经费分配体制都无法运行好。&rdquo 蒲慕明曾如此表示。   在施、饶两人眼中,中国的科研圈是这样一幅图景:现行体制的既得利益者拒绝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部分反对当下科研文化的人,因为害怕失去未来获得经费的机会,选择了沉默 其他希望有所改变的人则持等待和观望的态度,不愿承担改革可能失败的风险。   有效资助   2006 年财政部的一次调研显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中,通过竞争方式下拨的比例接近 80%,远高于西方国家水准。为此,中央政府设立了一系列新的科研拨款渠道,以改变过去 20 年间过分依赖竞争性项目机制的状况。   当前科技拨款机制主要分为两类,分别是以稳定资助为原则的制度性、计划指令性拨款,即根据预算,从中央财政划拨到各个拥有公立科研机构的部门,由部门自主决定配置方式,经由各层体系层层划拨至下属机构的研究者。   还有就是基于一定期限的科研项目竞争性拨款。竞争性拨款是一种打破部门界限,采取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方式,有固定的期限,少则若干月,多则四五年。现实情况是,&ldquo 比如,教育部下达一部分保障性拨款,到院校内部,难以调配,还是需要校内竞争。目前并没有更好的取代办法&rdquo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汝鹏称。   美国也是政府部门提供的科研经费占绝大部分,其中竞争性拨款也占比较高,但其能够保障稳定资助的实施。例如,国立卫生研究院(NIH)2010 年的经费预算为 312 亿美元,其中 20% 左右用于资助 NIH 所属的 24 个研究机构。在这些机构中供职的 6000 多名科研人员不用每年都去申请项目,只是每四年经过一次评估,如果研究做得不好,实验室会缩减规模直至被关掉。   竞争性过度,会从整体上导致低效竞争过多,科研人员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在经费申请上。为此,科技部颁布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比如,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不再允许从课题经费中开支工资性费用,增设了非编制人员的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   对这样的改革,国内科研人员并不是都满意。例如,砍掉与他们的收入直接相关的人员费。对此,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张晓原辩驳为,这实际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科研经费承担不起这一使命。   三张改革牌   各方面的改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收获,科研人员对到手的课题经费比之前要谨慎得多。然而,从源头看,科研经费改革的一条重要路径是,在稳定支持经费和竞争性经费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比例至关重要。   理想的科研经费分配结构是在两种资助模式间取得平衡。美国东华盛顿大学商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宁表示,这个比例取决于国家战略,稳定支持经费应资助那些直接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研究项目。   矛盾在于,如果简单地提高稳定支持经费的占比,也可能会影响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形成新的&ldquo 大锅饭&rdquo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认为,核心问题就是国家给科研单位的使命是什么?要把科研经费的投入和科研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的变化结合起来,而&ldquo 这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财政拨款制度,涉及的问题相当多&rdquo 。   国内正在尝试改革的另一条路径,是从经费申请和使用者两方面入手,对科研经费与个体和单位利益的关联加大制约力度。纵向科研计划在逐步施行更为严格的经费预算和审查制度,降低使用的随意性,提高使用效率。   比如,预算的精细度和合理性直接与未来预算是否被削减、削减多少相关。中科院化学研究所一位副研究员告诉记者,现在国家项目的经费预算严格多了,&ldquo 普遍会削减 10%-20% 的申请额度&rdquo 。而且一个课题预算已经细化到,如每年多少人次出差,什么职称、目的地等。   这条路径的问题是,严格的预算和审查制度,降低了科研经费使用中必要的灵活性,特别是探索性较强的科研工作,受牵制较多 高强度的过程监督,也给科研人员带来了较大的工作负担,使他们疲于应付各类检查、评估,降低了科研效率。   细节处也多有纰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设置与科研项目预算科目设置并不太一致。科研人员凭经验完成预算编制,财务人员很少能参与其中,致使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失去了预算的严密性与严肃性。同时,国内纵向科技计划种类较多,在项目经费支出运算科目上也不统一,进一步增加了预算编制、执行和审计的难度。   &ldquo 要求我们在科学上出成果是应该的 还要求我们懂财务知识,而且各个机构发布的财务审计标准、预算标准各不相同,都要去了解。感觉很累。&rdquo 上述化学所副研究员说。   严格的监管也意味着成本的增加。从 2010 年开始,科技部针对项目同质化的现象,通过技术手段查重,然后请同行专家评审。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这个方法是有效,但成本很高。   况且,科研经费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由专业机构和人员承担,否则无法判断所发现问题是源自制度本身还是制度执行中产生的问题,也无法轻易发现制度漏洞并加以弥补。   美国科学基金会总监察长办公室作为一个专业监管机构,负责调查和处理资助项目经费使用中的造假、浪费、滥用以及其他不端行为。该机构 80 多位工作人员都具有科研背景或者法律、会计、审计等从业资格。与之相比,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监督审计部门不足 10 人,大多也没有会计和审计专业背景。   除了实施科研投入的源头调控,还有加强对经费申请和使用者的监管,科技部已经在试打第三张牌&mdash &mdash 增加项目评审的透明度。   万钢告诉记者,目前科研项目评审,所有过程全都录音录像,做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整个过程都在网上进行,全都进行痕迹管理,在追溯过程中不留漏洞。   近邻韩国,已构建了高度透明的科技经费流通渠道。政府研发经费直接拨付到科研单位,科研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价的权力掌握在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手中,韩国政府对研发经费实行多重管理监督,多个单位都可对科研经费进行监督,普通公民也可以上网查阅科技主管部门的项目计划书和资金拨款情况。   从 2013 年底起,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建一个科研信息共享平台,以避免科研领域多头部署、重复支持、相互封闭的现象。同一个研究团队在不同的科技计划中,提出目标相似而又处于同一研发阶段的项目申报,获得不止一个科技计划的支持,这样的事时有发生。   同时,科技部还计划推行科技报告制度,把结题验收后的项目放到网上。 2013 年 11 月 1 日,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征求意见版已公开发布,提供了 1000 份免费科技报告。这样既有利于科研人员共享科研成果,又促进技术交流。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透露了另一项改革举措,&ldquo 最根本的要求,我们认为要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的法人负责制,而不是课题组专家负责制,这是体制上的问题。&rdquo 具体而言,法人责任体现在编制预算时提供的服务、实施预算中的监管、调整预算中的快速核准以及对单位人员的信用管理上。  这一步如何走,或将引发整个科技体制的改革。
  • 千万科研经费何以能转至院士名下公司
    社论   高校科研经费是一个&ldquo 治理体系&rdquo 建设,既包括制度建设,又包括环境建设 既需要加强对经费本身的细化管理,又应该尊重科学研究的自然规律。   据报道,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李宁,因涉嫌将上千万科研经费转移至自己名下公司,被警方带走。李宁的身后有至少4家公司,农大很多老师都知道,李老师的账&ldquo 不太清楚&rdquo 。   作为工程院院士,涉嫌贪污挪用国家科研经费,原因除了其个人的贪婪外,更暴露出科研体制的弊端。中国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乃至科研资助体系,是否到了该下断腕决心改一改的时候?   按规定,科研经费从课题申报、审核批准、执行,到中期审查、结项审查,要经过科研部门、专家评审委员会、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层层把关&hellip &hellip 表面看形成了一个闭环,似乎不存在管理上的纰漏。实际上,很多环节的管理都过于粗放,经费使用与预算不符、浪费贪污挪用、结项审查不严格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   从学校来看,很多校领导只把课题作为衡量科研水平的指标,重数量轻质量。学校行政部门&ldquo 铁路警察各管一段&rdquo :课题申报和经费管理分别由科研处和财务处负责。科研处只关注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审查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财务处只负责经费到位后使用是否超支,票据是否合规,不对项目支出结构进行全程控制,更不关心支出是否合理。很多学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标准模糊,除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学生劳务费等软性费用有具体标准之外,科研活动的主体经费并没有相应标准。李宁能侵吞科研经费,与农大把关不严有很大关系。   从项目负责人来看,一些人拿到项目便以老板者自居,认为钱怎么花就该自己说了算。在使用过程中,无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钻制度空子。要么动员自己的学生找各种票据顶替,或者冒领劳务费,然后再交还给自己,要么通过拆分手头积累的各种项目,简单重组之后逃避审查。而像李宁这样,将科研经费转移至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现实中也并不鲜见。   从项目经费提供者来看,存在的疏漏更多。首先是科研经费滥发,据悉前些年,转基因专项国家一次性投入过大,有200多亿元,最多的时候每年都有二三十亿元的预算,一个课题组可以拿到几百万元。一个项目上拨出如此大量的科研经费,必然难以管理,造成浪费和贪腐。而在项目评审时,只注重审查可行性,而忽视经费预算设计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结项审查时,管理办法不严,很多跨3年以上的项目,预算与结算不能及时调整,特别是对结余资金更疏于管理。   现行的资助体系,过分看重985名校、学术名家,很多普通院校、青年教师难以申请到项目,很多学术研究缺乏事后追认的资助手段。资助体系设计上的马太效应,容易滋生一些大牌教授只负责揽活儿,然后再层层分包,最终导致科学研究上频显&ldquo 豆腐渣工程&rdquo 。   高校科研经费是一个&ldquo 治理体系&rdquo 建设,既包括制度建设,又包括环境建设 既需要加强对经费本身的细化管理,又应该尊重科学研究的自然规律。毕竟,科学研究不是流水线上的模具加工,单纯的行政手段不可能造就科学家,更产生不了真正的科研创新。
  • 1.2万亿科研经费成果转化仅10%
    临近年末,报销成为不少人的&ldquo 噩梦&rdquo ,却也成为另一些人的&ldquo 美梦&rdquo 。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近年来,科研经费被挤占挪用、科技&ldquo 掮客&rdquo &ldquo 游客&rdquo 现象等造成大量科研经费流失。而与此同时,科研风气&ldquo 浮躁化&rdquo 、项目申请&ldquo 行政化&rdquo 、经费落实&ldquo 功利化&rdquo ,导致科研投入的成果转化率很低,如2013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已达1.2万亿元,其中财政科研经费5000亿元,居世界前列,而科技成果转化率却仅为10%!   科研经费流失严重   在一些高校和科研单位,大量科研经费没有用于科研本身,却几乎&ldquo 无所不能&rdquo :大到发放工资福利,小到充饭卡、交电话费&hellip &hellip 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可谓&ldquo 五花八门&rdquo 。   一是挤占挪用。随着科研经费增加,一些人把科研经费当作&ldquo 唐僧肉&rdquo ,想方设法中饱私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因涉嫌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转至其名下公司被批捕 浙江大学水环境学院院长陈英旭因将巨额科研经费转到自己所开的两家皮包公司获刑10年&hellip &hellip   二是扩大用途。一些单位对科研资金的管理态度基本上是谁搞到的资金由谁负责。拿到科研资金之后,单位提取一部分管理费,剩下的课题研究、经费分配、报销等方面,往往是课题负责人一个人说了算。有的单位&ldquo 吃喝拉撒睡,都能靠经费&rdquo ,科研经费用于发工资福利、出国考察、吃饭、买车、交通、盖房、装修、买家具等等,有的经费甚至说不清花到哪里去了。   三是弄虚作假。一些人想出各种歪招套取科研经费,巧立名目之多,令人眼花缭乱。比如编造劳务人员名单或用学生身份证冒领&ldquo 劳务费&rdquo ,以差旅费、办公经费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等。   同时,很多单位财务报销流程也存在漏洞。一家科研单位的财务人员说,他们只审核发票的合法性,不管发票的合理性。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惩处力度不足也助长经费报销乱象。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虽然制定了经费管理操作办法,但不少在执行中容易大而化之。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者,有的仅仅&ldquo 内部通报&rdquo ,有的则要求把违规资金退回了事。   &ldquo 科技掮客&rdquo 乱象丛生   随着科研投入大幅提升,一些科研人员利用政策缝隙、漏洞,催生科技&ldquo 掮客&rdquo &ldquo 游客&rdquo &ldquo 老板&rdquo 等怪现象。   &ldquo 科技市场上最近出现一种科技掮客,与企业合谋套取科研拨款,再收回扣。&rdquo 江苏某生产人造草坪企业的董事长说,&ldquo 不久前,有一个熟悉科技项目运作的人找上门来,表示能争取到相关部门的科技项目经费,可达1000万元。如果企业愿意配合上报项目,等争取到经费后,双方各分500万元。我当场拒绝了这个要求。&rdquo   东北某县林业系统一名干部说,今年他所在部门上报的一个科研项目获得50万元经费。这笔经费在省级部门被&ldquo 砍了一刀&rdquo ,到了市级部门又被&ldquo 砍了一刀&rdquo ,拨到县里仅剩17万元。今年夏天,他接待了上级手握拨款权的部门一个考察组。这个考察组&ldquo 考察&rdquo 了一个星期,实质是旅游避暑。为接待他们,最后17万元也没剩多少。   在一些地方,经费资源过多地集中在少数&ldquo 学阀&rdquo &ldquo 学霸&rdquo 手中。科研经费分配从上往下层层发包,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南京审计学院教授蒋大鸣认为,行政化主导经费分配致使科研课题申报机制混乱,给腐败以可乘之机。&ldquo 搞课题,先播种&rdquo &ldquo 跑部题进&rdquo ,其实就是送。小课题几十万元,大课题几百万元,小钱换大钱,不跑就拿不到课题。   某高校一名老师说,所在高校曾申请到一个100万元的项目,光介绍费就要60万元,剩下40万元由两名合作老师分。   &ldquo 科技泡沫&rdquo 必须挤干   当前,我国科研经费分配导致重立项轻管理、重申请轻验收的现象较为严重。只要项目立了项,经费就能拿到手。科研过程管理和科研结果评测松散,难以保障科研经费的产出效率,大量科研项目&ldquo 不了了之&rdquo ,或者仅仅停留在论文上,成果无法转化也造成经费流失。   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主席、新松机器人总裁曲道奎曾经历过一些所谓的&ldquo 创新项目&rdquo :在项目申报环节,大学、科研院所早就谈好怎么分钱了 在执行环节,没人监督,也没人真正搞创新 到了验收环节,找一帮研究机构、大学教授熟悉的&ldquo 专家&rdquo 来分钱。申报、执行、验收三个环节都有问题,很多钱做了无用功。   同时,科研风气&ldquo 浮躁化&rdquo 、项目申请&ldquo 行政化&rdquo 、经费落实&ldquo 功利化&rdquo 等问题大大影响了我国的科研活动成效。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的统计显示,我国有320多万名研发人员,居世界首位,但科技创新能力仅排世界第19位 我国国际科学论文数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本国人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居世界首位和第二位,但能&ldquo 赚钱&rdquo 的却很少,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王宏广表示,以纺织服装行业为例,我国专利占全球80%,但利润排名前20的专利一个也没有。而在医药行业,我国九成是仿制药,从1949年到2008年,50年来仿制药获得的利润还不如国外一个新药利润多。   南京工业大学一位教授表示,前几年用钱砸出来许多论文和科研成果,但是真正重大的不多,真正在市场检验的不多,像这样的&ldquo 科研泡沫&rdquo 必须挤干。
  • 科技部:剩余科研经费可自主支配
    中新网5月18日电 科技部副部长王志刚今日谈到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情况时表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让大学和研究所有自主权,经费只要用得合理、规范,课题验收了、合格了,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自主支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秘书长徐建培介绍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科技部最近通报了六起科研经费违规的事件,对此,有记者问,最近有一个话题在关注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说科研经费管理陷入恶性博弈,一方面是钱花不动,另一方面是乱花钱,请问对科研经费管理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对此,王志刚回应称,科技体制改革在这方面也是不断地想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使这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事情尽可能少,但是一旦出现,科技部历来的态度是决不姑息。  同时,王志刚表示,科研经费管理,过去有一个发票的问题,大家拿发票报销等等,这个事情确实是存在的。  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方式,王志刚介绍,第一就是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让课题组在这个课题经费使用方面以及单位,包括大学和研究所它有相当的自主权。  王志刚同时表示,任何事情都是双刃剑,有激励必有约束,光有自由没有约束,光讲自主不讲大的规矩是肯定不行,在规矩和约束的制定方面要能够符合科研活动的规律,要符合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  王志刚举例说明,报销发票,到年底这个钱不报销不行,课题一结束,剩下的钱给转走了,这次也变了,经费只要用得合理、规范,课题也验收了、合格了,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自主支配。  王志刚表示,这样就不急于赶紧拿着发票和各种东西去套现,就不需要这样做了。在这里面要防止个别人套现装口袋,私下套取现金装到口袋,任何政策、任何规定都是不允许的。
  • 揭秘科研经费腐败黑洞:一人搞科研全家随便吃
    &mdash &mdash 揭秘科研经费流失路线图   一个科研项目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 曾被列入院士候选人的科研人员因贪污百余万元科研经费一审被判刑13年 某中字头院所下属单位被审计出以项目名义发放近亿元福利&hellip &hellip   科研经费为何被屡屡钻空子?侵占科研经费有哪些惯用手段?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科研经费流失?   巨额科研经费频现流失黑洞   今年3月底,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其中,原山东财政学院&ldquo 微山旅游规划&rdquo 和&ldquo 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rdquo 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相关课题组责任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也就在今年1月,曾任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段振豪因为贪污百余万元科研经费一审被判刑13年,按照检方提出指控,段振豪主要&ldquo 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124万余元&rdquo 。   两起典型事件引发了公众质疑与深思。近年来,随着国力的提升和科教兴国战略的推进,我国科研经费投入呈明显上升趋势。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中科学技术支出4429亿元,比上年增加601亿元,增长15.7%。   然而,4429亿元中有多少虚报的&ldquo 1505张火车票&rdquo ?各级财政为未来竞争力不惜投入的巨额经费究竟有多少用在了&ldquo 刀刃&rdquo 上?   此前,中国科协的一次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而审计署2011年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发现,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的做法,涉及资金数以亿元计。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崔向群表示,很多项目负责人忘了科研经费都是纳税人的钱,花起钱来大手大脚 更让人气愤的是,一些人竟然通过各种方式来侵占科研经费。   黑洞揭秘:科研经费成个人&ldquo 提款机&rdquo   经深入调查,半月谈记者发现,目前侵占科研经费主要有四种惯用手法:   第一种,发票套取。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做科研项目预算时预留的&ldquo 余地&rdquo 普遍较大,比如需要100万元的项目报300万元,项目审批时即使砍掉一半,还能剩150万元。资金只要拨下来,就想方设法用完,买车、买电脑、置办办公用品都可以,实在用不完就只能通过虚报发票来抵消了。   南京某高校文科硕士生王真(化名)告诉记者,社科类课题经费一般在5万元到20万元之间,除了一些打印、购买资料的费用外,绝大部分钱都通过虚假报销的方式获得。中科院一位海归科研人员的妻子向记者透露,自己吃饭的发票也可以给丈夫走科研项目报销掉:&ldquo 这个圈子里,一人搞科研,全家随便吃。&rdquo   第二种,收受回扣。很多科研项目在申报时就高不就低,涉及仪器设备都按进口的、最贵的价格申报。一些国外仪器的设备经销商很早便会盯上项目负责人,通过回扣的方式让科研人员购买他们的设备。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学校生产的高端光学测量仪器干涉仪,各项技术指标都不比国外仪器差,价格只有国外仪器的1/4,要便宜七八十万元,但很多科研机构还是要购买国外的仪器。此前,相关案件曾披露,国内一名实验设备采购员在为本单位采购聚焦显微镜、分析仪等仪器过程中,收受仪器设备厂商给予的好处费近万美元。   第三种,虚假合同骗取。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于2012年4月10日发布题为&ldquo 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rdquo 的消息,文中称湖南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受到处分。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共涉及所谓&ldquo 课题&rdquo 7项、所谓&ldquo 立项经费&rdquo 83万元,其中包括与该院科研处副处长李某有关的&ldquo 课题&rdquo 两项。   第四种,财务管理人员顺手牵羊。由于科研人员报销很多不符合财务规定,但是财务管理人员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以往,一些科研人员也会给财务人员一定的&ldquo 空间&rdquo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一个案件较为典型。赵静(化名)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委派到化学学院的会计。起初,赵静在教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每报销1万元,赵静就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第三年开始,赵静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近20万元。   畸形文化透视:&ldquo 功夫&rdquo 用在科研外   不可否认,少数科研人员心存侥幸、项目经费监管不力、财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均是科研经费流失的直接原因。但半月谈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科研经费流失黑洞的源头在于我国当前已经偏离初衷的畸形科研文化。   &ldquo 在中国,为了获得重大项目,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做好研究还不如与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拉关系重要。&rdquo 2010年9月,饶毅和施一公两位科学家联合在《科学》杂志上撰文,专门讨论目前中国的科研基金分配体制及科研文化问题。   类似的说法还有很多:&ldquo 回国一年半,很想在科研上做出点成绩。起码80%以上的时间要花在科研上吧?但现在50%以上的时间花在了拉关系上!&rdquo &ldquo 回国后发现,许多项目都是在圈子内进行的。不交际,根本争取不到像样的基金。为什么说权威厉害,因为权威都是终身的,不退休的。&rdquo   伴随着科研经费增长,一些学者争抢课题、项目的目的,不是为了开展研究,而是通过申请课题致富。在这样的氛围下,甚至产生了一些&ldquo 科研经纪人&rdquo 、&ldquo 科研老板&rdquo 。南京某地质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说,他们所里就有典型的&ldquo 科研老板&rdquo ,本人搞科研不多,却能争取到大量项目,然后再将项目交给研究生甚至退休的研究员来做,出现了&ldquo 年老的给年轻的打工&rdquo 现象。   在南京某大学科研处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科研项目经费申请下来后甚至有这样不成文的潜规则:首先是申请人提取5%到10%作为个人提成 15%作为科研人头费,给参与研究的研究生发放助研费和论文发表费 还要拿出一部分用以填补当初申请项目所耗费的&ldquo 公关费&rdquo 和专家评审费,以及项目中期评审和验收时的费用,剩下的才能真正用于科研项目本身。   &ldquo 在如此科研文化氛围下,科研经费不出现黑洞反而不正常了。&rdquo 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王思潮表示,&ldquo 以往我们一个研究员一年的课题费顶多10万元,有的门类2万元就够了,而现在我们单位有的年轻研究人员一年掌握的课题费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rdquo   畸形文化盛行的背后是刚性制度的缺失。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认为,虽然大多数科研经费使用单位都制定了一整套经费管理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流于形式而得不到有效执行。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这一管理的真空地带给科研经费管理带来了很大难题。   针对各种暗箱操作手法,专家呼吁,要严格审批、完善审计、强化监督,让科研经费开支在阳光下运行 对于不涉及国家机密的经费收支细目向公众公开。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中科院南京分院院长周健民建议,抓住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契机,国家和相关部门应及时对目前的科研项目经费制度进行改革。合并、调整相关部门掌握的项目资源和现有的项目计划,突出重点,抓大放小,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全力攻关,堵塞一个项目多头申报、多渠道获得资金的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旦发现多头申报和弄虚作假,必须严加惩处。   周健民表示,让科研经费回归本源,按照科研的实际需要划拨,并配合现代的管理手段,确保科研经费全部用于科研。
  • 全国万亿科研经费被指6成用于开会出差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01615153953380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noimg/5e4ee69d-22a8-4b3d-b1d1-fb0fd6422e0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CNS供图 /p p   近些年,一批诸如广州科技和信息化局系统科研单位频发贪腐,引发各方对科技经费投入方式的广泛关注。而事实上,过去数年间,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 /p p   全国各级政府对科研的财政投入都是不小的。而中国企业自主研发为主体的格局尚未形成。至于科研经费如何使用效率才高、如何使用才能拉动国家和地区科技的发展与进步,这是急需改革的方面。科研经费的使用究竟面临哪些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p p strong   科研机构: /strong /p p strong   监管乏力乱象丛生 /strong /p p   在过去的数年间,科研经费使用所暴露出的问题让人触目惊心。 /p p   2014年,教育部通报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5名大学老师骗取科研经费1600多万元。 /p p   此次通报的4起案件均为私吞科研经费的“典型”,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英旭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其利用职务便利,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账,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科研经费900余万元据为己有 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院长宋茂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致使68万元国家科研经费落入其腰包 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上百万,涉嫌贪污264万余元 山东大学刘兆平通过开虚假发票骗取科研经费341.8万元。 /p p   “虚列劳务费用冒名领取、借壳套现、虚开发票是科研经费贪腐案中常遇到的手段。”北京中煌洛辉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认为,但从犯罪方法来看,并不高明。 /p p   原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 /p p   “这样密集的单程火车票报销手段被课题组乐此不疲在近4年的时间里连续使用,且毫不加以掩饰。”李平说,可见利用发票套取科研经费已成为过去科研部门的手段之一。但一个问题是,看似低劣的把戏却能屡屡得手,这实在让人质疑。 /p p   问题不仅于此。广州科技和信息化局系统频发贪腐,同样引发各方对科技经费权利寻租的诟病。 /p p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长谢学宁、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副厅长王可炜、党组副书记张明等科技系统官员接连落马,数十人因此连坐。 /p p   “国内科研项目的审批存在多头管理,各个部门均有科研立项和投资管理的职能,缺乏必要的制衡。”山西科技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事实上,在科研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就存在个人意志的取向,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何利用发票就能套取科研经费的原因。 /p p   现实是,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数十人案发后,科研项目格式化带给科研系统最大的问题是权力设置过于集中,监管自然乏力,就连广州市科信局现任局长马正勇亦对媒体坦言:“4000多个项目申报,可能相当大一部分符合申报的要求,给谁不给谁,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的空间。” /p p strong   企业科研: /strong /p p strong   动力不足输血困难 /strong /p p   让从事科研的孙华感到无奈的是,一家拥有低灰分的煤化工企业直到现在仍无力改变科研经费短缺的现状。 /p p   而依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情况,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经费投入已达到151.5亿元。 /p p   孙华对记者说,近些年,围绕大学以获得科研企业资格的目标并未实现,他觉得,2016年,或许国家日益加大科技投资的举措会让一些企业起死回生。 /p p   但让孙华不安的是,过去,科技资金的使用分配以及信息工程的立项发包等环节普遍存在信息不公开、申报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p p   “过去,项目申报审批基本不公开,科技经费的投入大部分有明显的取向性,也就是说,给谁不给谁,全凭部门领导拍板。再加上有的项目公布的申报手续、申报材料等具体事项不够明确,企业几乎处处碰壁,很难顺利获得科技经费。”孙华说,因此,一些名为科研实为“掮客”的中介机构势必提高抽成比例,这样做的后果是,尽管企业得到低于预期和实际需求的科研经费,但这点资金还能在新技术发挥多大作用? /p p   他还说,很多企业由于科研经费紧张,使得市场竞争力不足,相当于一个人的造血机能出现障碍,亟待输血,但是你让他在缺血的情况下还在奔走于血源之间,这怎么能行? /p p   与孙华有着相似经历的还有陈平。 /p p   陈平是第几次来到科技局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作为地级市电商协会的负责人数次登门拜访科技局相关领导,试图说服领导在电商下乡的关键技术予以经费支持。“电商我们不懂,也没有经费。”科技局的答复让他难以理解。 /p p   在陈平眼里,国家对于科技经费的投入却是在年年增加。201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支出13312亿元,比2013年增长12.4%,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09%,其中基础研究经费626亿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098家。2014年国家新兴产业创投累计支持设立213家创业投资企业,资金总规模574亿元,投资创业企业739家。2014年受理境内外专利申请236.1万。 /p p   据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北方各省在R& amp D的经费支出和强度上各有亮点。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支出最多的6个省(市)为江苏(占12.7%)、广东(占12.3%)、山东(占10%)、北京(占9.7%)、浙江(占7%)和上海(占6.6%)。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和陕西等8个省市。 /p p   但陈平需要面对的是,其所在地区科技经费支出依然乏善可陈,至少在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中依然靠后。 /p p strong   万亿元科研经费怎么用? /strong /p p   据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支出13312亿元。 /p p   而早在2012年科技部调研室主任胥和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2015年全国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不会低于1.5万亿元,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到2015年中国的研发投入已经和美国相当。 /p p   在浙江温州,一个可喜的现象是,2014年全市有944家企业设置了研发机构,较2113年增长21.2%,增幅居全省第3位 企业R& amp D活动人员(研发人员)为3.99万人,同比增长8.9%,增幅和总量均居全省第3位。2014年全市有1287家企业开展R& amp D活动,同比增长26.6%,增幅居全省第3位 全市企业R& amp D经费支出相当于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36%,全省第3位。全市工业新产品产值达1029.99亿元,同比增长39.9%,增幅居全省第二位。 /p p   在近千家企业研发机构中,有3家在2015年成功荣升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其中,力邦合信年投入科研经费占年收入的比重超过了美国苹果公司。 /p p   然而,科技创新在中国推行数年后,中国企业的自主研发却大多还停留在初级规模。山西省晋商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郭志勇认为,尽管浙江企业R& amp D形势乐观,但从中国北方来看,除北京、陕西和山东外,大部分省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还需加强。 /p p   “企业科研经费如何提高使用效率?”郭志勇称,面对国家每年20%的增长率,万亿元科研经费该如何使用才能拉动国家和地区科技的发展与进步?这的确需要认真考虑。他还认为,要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的到位和使用,需要加快与之相应的立法工作。 /p p   一个好的消息是,大学和科研主管部门贪腐频发之后,全国科研经费40%是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接待等的现象正逐年减少。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亦越来越规范。近日,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修订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p p   “这意味着我国科技投入的管理将出现历史性转折。”山西财经大学刘海鸿说。 /p p   《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进行延伸,扩大了劳务费的开支范围,并取消了比例限制 结余资金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 下放了预算调整权限,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由依托单位审批。 /p p   值得一提的是,《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职责,强调了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 对于部分资金支出提出了实行“公务卡”结算的要求,减少现金支出,实现“痕迹”管理 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资金使用中不得开支的内容 对于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增加财务中期检查。 /p p   “毫无疑问,这些规定将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的使用率。”刘海鸿说,按照科研经费投入20%年增长率,今后每年万亿元科研经费将为中国科研带来十足动力。 br/ /p
  • 高校科研经费腐败 仪器采购成黑洞
    “如不尽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群体可能沦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日前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发出警示。   中国青年报近日推出“穷教授VS富教授”系列报道与讨论后,得到了读者的积极响应,不少读者提出,问题不在于教授的穷富,而是穷富的原因,富教授致富路径值得深究。就此,中国青年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以高校集中而闻名。一些检察官告诉记者,高校科研经费腐败已经成为新问题:教授们在科研经费支配上不乏混乱现象,一些课题经费直接变成了个人收入,而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生态链,在这一链条上,有教授、有财务会计、有科研仪器采购人员……   办案检察官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研投入的加大,科研经费监管亟待加强,频频发生在高校的职务犯罪案件,给科研人才和资金管理敲响了警钟。   “跑冒滴漏,触目惊心”   长达九年时间,学院会计贪污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达106笔之多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小兵对于3年前侦办的一起小会计“乾坤大挪移”的故事记忆犹新。   赵静(化名)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派驻化学学院的会计,所在学院老教授较多,课题资源丰富。由于常年接触,大家对赵静比较信任,只要账户内还有钱不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教授们往往不太关注账户金额的变化,一笔钱有时从一个课题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报销,也常委托赵静调整办理。   这给赵静带来了可乘之机。最开始,赵静在教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别人报销1万元,赵静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头两年赵静还有所顾忌,每年贪污大约在一两万元。第三年开始,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将近20万元。   最为疯狂的是,有的教授出国了,名下还有课题经费没用完的,竟然变成了她自己的小金库,为了方便报销,她甚至还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名。   赵静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9年时间里,赵静贪污了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达106笔之多。赵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处心积虑所贪污款项也被悉数发还原单位,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张小兵说,从这起典型案件可以看出,“高校科研经费的跑冒滴漏,手法多样,触目惊心。”   在涉及科研经费腐败案件的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部分经费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许多费用支出与课题无关,财务报销过程中,先报销后签字、假冒他人签名、代替他人签名的现象不在少数,而利用发票冲账也时有发生。   此外,还有一种更为荒谬的现象:由于当前以一些知名教授名义申报课题更容易,同事或学生在申报课题时往往“拉大旗作虎皮”,可能实际工作这位教授完全没有参与,直到经费使用出了问题找到他们时,这些教授才恍然想起自己曾经在课题申请表上签过名。   据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介绍,2006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都是利用科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其中发生在高校里的案件占了相当比例”。   “有制度无执行恰似纸上谈兵”   高校唯项目论让监管层层失守,由此产生一条腐败生态链   北京市一所二本院校的张志刚教授(化名)曾负责一家部级单位的课题项目“外宣资料翻译研究”,这一课题为纵向科研项目,但在高校,相较而言,横向课题提取劳务费更加便利,张志刚隐瞒了这家部级单位的证明,先以横向课题向学校科技处申请立项。   不久,学校出台规定,对于纵向课题奖励补贴力度加大,优势超过横向课题,张志刚随后又找到学校改以纵向课题立项。然而在提取经费时,他却找来一份有20余人的在校学生名单,依旧按照横向课题管理规定,以在校学生名义先后8次虚报冒领劳务费共计8万余元。   在接到举报调查后,检察院以其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办案检察官钟鸣说,这起任由教授“翻云覆雨”的案例暴露出一个高校里的共性问题:有关部门从鼓励科研人员争取科研项目的目的出发,片面认为监管过严不利于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科研工作开展,从而不愿意认真监督。   在处理了一系列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后,钟鸣和同事们有一种共同的感受:表面看来,大学的财务制度体系比较规范、健全,但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监督落实环节流于形式,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如在赵静案中,其伪造的印章与真实印章区别很明显,一眼便能看出差别,但在长达9年的时间,从学院到学校,涉及学院行政、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等多个监管部门,无一发现问题,直到有人向检察机关举报。   与此同时,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往往只关注审批下拨和课题验收,对于经费的使用环节完全没有监管,办案人员找上门才会警觉 一些案件中还出现,课题早已结题,教授已经出国甚至去世了,课题账户上还有余额的稀奇事。   “吃经费”由此成为新的腐败,而且带来连锁反应——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生态链,在这一链条上,有教授、有财务会计、有科研仪器采购人员……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调查赵静案时,就意外牵出更多隐秘犯罪。   赵静所在学院,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利用管理仪器开发经费的职务之便,借学院组织到外地高校考察之机,个人前往周边省份旅游,回京以外出考察、对外交流名义公款报销个人旅游费用共计5万余元,最终以贪污罪被判。   在这起案件中,学校规定,经费报销需要部门负责人、学院主管财务的院领导逐一审核并在报销单据上签章才能报销,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多次在报销单据上偷盖实验室一位负责人的印章,轻松绕过本部门审核,随后这个不符合程序的“公差”一步步绕过多重监管。   仪器设备采购也是一大黑洞。   在一所师范院校,一名实验设备采购员在为本单位采购聚焦显微镜、分析仪等仪器过程中,收受仪器设备厂商给予的好处费近万美元。检方在办案中发现,合同书中的内容被随意“篡改”,“设备培训费”打进了采购员个人账户而无人监管。最终该采购员以受贿罪被判刑6年。“再好的制度归根结底只有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张小兵在给这所著名学校的检察建议书中如是建议。   贪欲害了教授也害了科研   让办案检察官感慨的是,教授们在学术上多有专攻,“但法律意识普遍缺乏”   张小兵对一些教授第一次接受调查时的情景印象深刻:“根本没当一回事,他们的理由是‘身边同事都是这么做的呀’。”   而另一种解释同样让检察官们哭笑不得,“这个项目是个人努力争取回来的,当然是我的劳动所得。”   “他们根本没想到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只有走上法庭时才追悔莫及。”令张小兵惋惜的是,涉案人员都是社会精英,本身收入不菲,“对于那些不是有意贪污侵占的教授,如果让他们早点知道一些案例,接受一些警示教育,肯定不会这么干了。”   此前,也有检察院负责人指出,在科研院所,“行政后勤服务、图书资料购置、科研经费使用成为发案的三大环节。其中,科研经费均是课题组的专项基金,数额较大,危害后果最为严重。”   这名负责人指出,此类案件呈现比较明显的三大特点:案由集中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3类 涉案人员学历、素质较高;男性居多,且年富力强,处于事业黄金期。   在向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的时候,张小兵常常建议举办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认识,使其明确科研经费属于公共财产,侵吞科研经费属于犯罪行为。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 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在他看来,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中,给教授及相关辅助人员留下了巨大的犯罪空间,警示教育缺失,贪欲之下只会害了教授也害了科研。   建议书之外,办案中留给张小兵的困惑也有不少:比如,科研经费已经拨下来,肯定要花完,这顿饭是接待还是家里请客,难以认定;什么是纵向课题,什么是横向课题,如何提成与报销,办案检察官们多方查询资料,却没有找到国家相关部门明确的界限规定,很多就是学校自己说了算。   其中一个细节也颇有意味:一边是办案中,学校有关部门的文件难寻,调查不畅 一边则是学校纪委向办案单位发出建议从轻处理的书面意见。
  • 套现科研经费:一个公开的秘密?
    4月上旬,上海一中院第五法庭举行的一场庭审,在科技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被告席坐的是复旦大学医学院动物实验室原主任敖红和原副主任黄爱民。  敖红和黄爱民利用职务之便,承接动物实验服务项目,并通过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私吞项目收益147万元,最终两人被判犯贪污罪,分别获刑10年和12年。一时间,该案件让套现科研经费的话题走进了公众的视野。  套现经费:一个公开的秘密  庭审中,敖红和黄爱民为自己辩解的理由之一,便是认为类似行为很普遍,而自己只是运气不好才坐上了被告席。如此的托词虽有为自己开脱之嫌,但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这样利用公共动物实验平台非法获利或套现科研经费的现象,的确并非偶然。  采访中,一位不愿具名的动物实验从业人员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类似问题早已存在,而相关机构也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据介绍,依据国家规定,要承接类似动物实验项目一方面单位要有实验动物许可证和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同时从事动物实验的工作人员需要持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  具备上述条件,动物实验室的从业人员便获得了承接动物实验项目的基础,之后利用动物实验平台套现科研经费便“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复杂”了。  上述动物实验从业人员解释称,承接类似项目其实就是动物实验室帮助外部人员做实验,只不过实验采取私下交易的方式,实验室工作人员再从社会上购买假发票到科研经费管理部门报账,从而成功将科研经费中饱私囊。  技术支撑体系:被边缘化的尴尬  敖红和黄爱民犯罪的事实不容置疑,但二人东窗事发的背后,动物实验学科的尴尬处境却值得关注。  据上述动物实验从业人员介绍,以他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动物实验学科一直被视作边缘学科,“这意味着人员的边缘化、地位的边缘化和收入的边缘化”。  他表示,如今在许多高校和研究所内,动物实验室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它性质上虽然是事业单位,却按照企业的模式运营,需要完成一定的工作指标。  企业化运营,却又归于事业单位管理,大多动物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一边“自负盈亏”忙着创收,一边拿着“死工资”过活,这将动物实验室这类技术支撑单位面临的管理困境暴露无遗。  鉴于此,采访中多位科研人员向记者表示,以复旦大学的案例来看,敖红和黄爱民自我约束力差不容置疑,但也应当在科研体制完善方面有所反思。  据长期关注科研经费管理的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政策局研究员龚旭介绍:“科研经费中不存在对劳动力的补偿机制,也没有根本性办法来进行核算,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因而,有专家表示,相关部门应考虑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尊重劳动力的实际价值,并安排适度的奖励机制,给技术支撑体系人员创造环境实现自我价值。  科研经费:管理严如“防贼”  敖红、黄爱民案件,不禁让人思索是否我们的科研经费管理过于松懈,才会让他们有机可乘,但记者在调查中得到的一线科研工作人员的反馈却恰恰相反。  以实验动物部门为例,据上述匿名者介绍,实验动物部门每年交易额非常大,例如动物饲料这类物品,无法实现如固定资产一般一一核查,所以一旦监管不严密,很容易产生“猫腻”。因而每一项交易几乎都要经过领导和下属部门逐级签字审核。  不过,繁复的手续似乎并未成功遏制如敖红、黄爱民等人膨胀的欲望,却引来了科研工作人员对科研经费“管理太死”“手续严格到烦人”的种种不满与诟病。  “虽然国家对于劳务费用具体比例未作出严格限制,但高校或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直观感受仍然是现在科研经费管得特别死。”龚旭在采访中告诉记者。  据另一不具名的科研工作者透露,严格的科研监管手续让他感觉“科研人员像贼一样被盯着”。但为何仍有人能从管理中找到漏洞?对此,该科研工作者解释称,再严格的制度都需要人来执行,“如果不做好自我约束,都是白搭”。  如此看来,科研经费管理一方面未堵住腐败滋生的漏洞,一方面却又成为一线科研工作者的束缚。科研经费管理的松与紧究竟该如何把握,才能在防止腐败与支撑科研之间找到平衡?  事实上,龚旭几年前就曾指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中所存在的3大问题:成本核算、管理配套和专业监管。  如今,上述问题依然存在,其中成本核算和管理配套方面并未获得明显改观,而专业监管方面虽有改进,却引发了新问题:过于刚性的规定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影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而解决的关键则在于,对科研人员的劳动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 防止科研经费贪腐,国外有何高招?
    科研经费,各国如何监管?   美国   监管机制未能完全堵死漏洞   弄虚作假,将面临巨额罚款   去年1月,美国联邦调查局以造假申请研究经费的罪名起诉西北大学前癌症研究教授查尔斯· 贝内特,指控其曾在2003年至2010年间,用从联邦政府申请到的癌症研究经费来支付自己、家人和朋友的旅行费用,还聘请&ldquo 不合格&rdquo 的朋友和亲戚担任研究顾问。最近,贝内特同意向联邦地区法院缴纳47.5万美元的个人罚款来达成和解,而西北大学则向联邦政府赔偿了293万美元。   美国是世界公认的科技强国,其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首屈一指,充裕的科研经费成为美国科技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官方数据显示,美国联邦政府2015财年的支出总预算约为3.9万亿美元,其中科学研发预算为1394亿美元,遥遥领先于世界大多数国家。   美国政府及相关机构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支持科研经费发放对象。科研人员一方面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严格、具有说服力的申请报告,另一方面还要经过同行评议,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行评议的好处是,不管申请者是诺贝尔奖得主还是助理教授,只要课题令人信服就可得到经费,而研究水平与成果到底什么样,评议小组成员也都十分清楚,这样就保证资金流向最有创造力或社会最需要的课题。严格的同行评议和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造假或质量较次的科研项目蒙混过关。   在科研经费使用上,美国设计了相应的监督机制。美国联邦法律严格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规则,美国白宫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通过两个重要的政策文件,即第A&mdash 11号和第A&mdash 21号通告,对联邦研究经费使用提供指导。第A&mdash 11号通告提供总体经费管理指南,第A&mdash 21号通告提供研究直接花费和器材、管理花费的支出指南,对专利申请、会议、人力、器材维护、利息、发表和印刷、保险、住宿、货物等与科研相关的方方面面支出进行了详细规定。管理费、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各种费用都要求在经费预算中说得清清楚楚,每年各种实际支出允许有上下浮动,但浮动范围不得超过15%。另外,联邦政府还通过多种审计方式来监控各高校和研究机构对规定的遵循情况。   不过,完善的制度设计仍未能完全避免管理中出现的不足与漏洞。2011年,哥伦比亚大学被检举故意提交错误的艾滋病研究项目人员名单和项目进展信息,拨出经费花在与项目无关的事务上。哥伦比亚大学承认错误。日前,曼哈顿地区法院根据《联邦虚假申报法案》对哥伦比亚大学进行处罚,要求其向政府赔偿900多万美元。   此外,美国一些机构还出现将经费大肆挥霍在古怪项目上的情况。最近,拥有300亿美元研究经费的美国国家健康研究所指责联邦政府削减其财政预算,导致其没能及时开发出埃博拉病毒疫苗。然而,有媒体回顾了该所近10年的经费记录,发现很多宝贵的经费花在了一些听起来并不重要的研究上,比如,花费240万美元用日本折纸开发出了折纸避孕套,花费93万美元研究雄性果蝇是否更喜欢追求年轻的雌性果蝇,甚至花费10万美元发现了绝大多数黑猩猩是右撇子等。   英国   课题经费结余个人不能提成   公立项目,要接受媒体监督   英格兰拨款委员会出台的最新报告认为,英国的科研拨款是世界上最有效率的,其以占世界1%的人口和3%的科研经费,发表了占世界7.9%的学术论文,引用率为11.8%。   自1919年以来,英国为研究项目提供资金均遵循霍尔丹原则,即由政府决定从税收中拿出多少钱来作为科研资金,但钱的使用由科学家自行决定,项目能否获得拨款需通过同行评审的竞争方式决定 英国研究委员会指导下的七大委员会和高校基金委员会根据评估,分别对各种专业领域课题、科研基础设施及校方重点课题进行资助。研究委员会下设的七大委员会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对科研项目的全部经济成本和成果评估作出不同的详细规定,因此可以对经费申请者和使用者有精准的指导,减少了因为标准模糊产生的误解和滥用。   英国科研实行&ldquo 项目制&rdquo ,从事科研项目的人自行管理经费,但项目支出必须符合项目委托方的规定和财务管理章程。譬如,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课题经费结余上缴研究机构,个人不得提成或截留等。公立科研项目还有义务接受媒体监督,向媒体公布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只能用于项目运作,不得挪用,一旦违规将受到严厉惩罚。 2010年9月,英国一家公司的董事因挪用一笔17.45万英镑(1英镑约合9.7元人民币)的欧盟科研经费而获刑18个月,在被供出其他8项欺诈行为后,刑期延长两年半。   德国   加强项目评估避免贪污浪费   经费越多,所需说明越详细   德国马克斯&mdash 普朗克协会是享誉世界的科学、学术、技术研究机构。在这样一所科学殿堂里,科研经费贪污依然存在。据德国《明镜》周刊报道,该协会外天体研究所半导体实验室的物理教授涉嫌将数百万欧元的科研经费通过亲属公司纳入自己腰包。   协会内部文件显示,位于慕尼黑的马普外天体研究所曾将700万欧元的订单交给一家名为PNSensor的公司,该公司无需为此提供任何单据。订单金额由研究所确定后,公司即收到相应款项。然而,调查显示,该公司的大股东是该半导体实验室前负责人洛塔尔· 史特吕德尔的配偶,史特吕德尔本人也持有该公司股份。   此外,PNSensor公司负责为半导体实验室生产项目试验用硅芯片,如果生产出的芯片超过实验所需,公司可将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然而证据表明,该公司在生产前就已和买家签订了销售合约,很显然,PNSensor公司卖的不只是剩余的芯片产品,但生产成本则由公共科研经费承担。   这样的科研经费贪污在德国不是个案。德国国家检察院此前曾对全德100名教授的贪腐状况发起调查,认为他们有通过伪造学术成果等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的嫌疑。因此德国专家建议,在科研经费发放上,应采取更好的项目评估措施。   对于科研经费的申请和科研项目的评估,德国有一套较为严格的体系。除了大学本身的科研经费外,学者和科学家还可向第三方机构申请科研经费,其中德国科研协会是重要的一家。要向该协会申请经费,科研人员需要递交约20页的申请材料阐述自己的项目,其中最关键的是要介绍该领域的科研现状,表明自己知道前人已做了哪些工作,自己不会做重复研究 需说明自己已有哪些研究,要做哪些新研究,并表明自己有能力完成项目。   申请材料还需包含对经费使用的预算。经费额度越高,所需要的说明也越详细。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可以列在预算之内,但需参照统一的联邦旅费法规定的标准。如果申请人要打车去火车站,就得在预算中说明为什么不能乘坐公交车。   申请上交后,科研协会会请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鉴定。评估意见最后还需通过一个专业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的项目才可以获得科研经费。   但这也不意味着科研人员可以高枕无忧了。科研经费每两年发放一次,如果项目时间长于两年,申请者需提交中期进度报告,再次申请经费。项目结束后,科研协会还会对项目做一次最后评估。如果存在列出的科研目标未完成状况,科研协会会要求科研人员接着完成,否则不予结项。   韩国   缺乏实质监督加重资金滥用   鼓励举报, 奖金最高10亿韩元   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韩国,大学教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代表,享有极崇高的地位。然而侵吞科研经费的丑闻却令一些教授声名扫地。2014年11月25日,韩国全州地方检察厅向法院申请,要求逮捕一名涉嫌虚设项目骗取科研经费的某国立大学教授洪某。   检方介绍称,2008年至2013年间,该教授承接了国家级科研项目,在项目推进期间,他涉嫌以学生充当研究人员,骗领研究人员工资,同时涉嫌挪用资金,涉案金额高达13亿韩元(1韩元约合0.006元人民币)。   近年来,韩国大学和医院等研究机构中滥用侵吞科研经费的案件层出不穷。韩国教育部和未来科学创造部最近调查了国策研究计划课题执行情况,发现过去4年里相关科研经费已拨付1933亿韩元,但有1243名教授未推进研究,而返还的经费仅有1.5%。韩国《国民日报》评论认为,科研经费之所以出现滥用,是由于在提出课题、接受任务和提交结果报告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实际性监管。即使教授出现问题,所受处分不过是剥夺1至3年的科研资格。该报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过程监管,对不向前推进的科研课题应全额收回其科研经费,同时严格限制有不良记录的教授再次参与课题。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为此专门做出《防止产业研发资金滥用对策》。对于提供相关线索的举报人,奖金从现在的最高1亿韩元提升到10亿元,同时要求资金所在银行和国税厅联网,对科研经费进行系统性实时监控,系统和信用评价机构的企业信息库连接,对一些经费使用特别集中的情况进行预警。同时资金不再直接拨付给使用机构。科研机构如果需要特定设备,相关费用清单会直接传给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经批准后通过政府来支付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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