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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相关的资讯

  • 《自然》杂志公布科研机构排名
    《自然出版指数》(Nature Publishing Index)杂志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在2013年全球科研机构排名中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前100名中占据50个席位。在其公布的亚太地区科研机构排名中,中国科学院首次取代日本东京大学,排名亚太地区第一。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以及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领跑全球前200家科学研究机构。作为《自然》的增刊,《自然出版指数》是以国家和机构为单位,根据其2013年在18本《自然》和《自然》子刊上发表的研究型科研论文数量进行排名。   在《自然》编辑看来,许多亚太地区国家把提高科研产出量作为提升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知识型经济的基础。报告显示,尽管日本多年来一直主导亚太地区的科研,但亚太地区高质量的研究正在转向中国、新加坡等国。《自然》出版集团大中华地区负责人尼克· 坎贝尔认为,中国政府在基础研究领域投入加大,使得中国在亚太地区科研机构中的排名不断上升。   澳大利亚凭借地球与环境科学领域的强大优势在亚太地区排行榜中列第3位。与2012年相比,2013年澳大利亚在每项指标上都有所提高,成为亚太地区第二大国际合作国,其科研机构对《自然》期刊的贡献率比2012年提高了50%。亚太地区排名前200位的科研机构中,澳大利亚占29个席位,其中墨尔本大学(University of Melbourne)排名第8位。
  • 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综合能力开始评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综合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十一五”以来,我国农业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国际影响日益扩大,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机构创新和服务能力均有较大提高。全面调查采集农业科研机构相关信息,系统分析我国农业科研资源的布局、结构和质量,科学评估农业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对于促进农业科技宏观决策、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事业持续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了解“十一五”以来我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水平、科技服务能力和科技队伍的发展情况,决定开展“十一五”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综合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面调查了解全国农业科研机构中科研人员的数量和结构,深入分析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的科研基础和条件,准确反映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活动及成果产出情况,科学评估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的个体和区域整体创新能力、服务农业能力,系统总结宣传各地在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中的经验和做法。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评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强,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评估工作由我部科技教育司负责组织,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科技教育司和科技发展中心共同成立“十一五”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组,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评估指标的制订、调查表设计、人员培训及数据分析等事宜。各省(区、市)的农业科研机构评估组织工作和报送数据审核工作原则上由省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科教处牵头负责,各参与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部属“三院”的评估组织工作和报送数据的审核工作由院科技局(处)负责。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科教处、部属“三院”科技局(处)于6月10日前将联系人名单(见附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办公室。   (二)开展人员培训   评估工作组将组织对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科教处、部属“三院”联系人以及各省农科院科技处相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各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科教处和部属“三院”科技局(处)要迅速开展对本省、本院各参评单位填报评估调查表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评估数据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数据填报   这次农业科研机构评估范围为全国地(市)以上独立运行的科研实体(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院),包括种植、畜牧、渔业、农垦、农机、兽医、信息情报、测试标准等专业领域的科研单位。数据采集以研究所(中心、院)为单位进行,由专人负责填报(纸质和电子稿同时报送)。统计范围为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地填好《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综合能力评估调查表》(可在农业科教信息网下载,网址:www.stee.agri.gov.cn)。   (四)确保时间进度   这次评估工作于2011年5月启动。具体时间进度为:   1.筹备启动阶段。时间为5月初至6月上旬,设计评估调查表、制定评估指标、印发评估工作通知,报送各地、部属“三院”联系人。   2.人员培训阶段。时间为6月中旬,对各省、部属院联系人和各省农科院科技处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3.数据采集与上报阶段。时间为6月下旬至7月上旬,各科研机构填报、审核数据 7月上旬各省、部属“三院”上报数据。   4.数据汇总和分析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底,汇总、分析和处理数据,8月底前完成评估结果报告。   5.工作总结和结果发布阶段。时间为9月上旬,总结评估工作,公布评估结果。   联 系 人:蔡彦虹 李仕宝   联系电话:010-59199399,59199373   传真:010-59199374   E-mail: caiyanhong@agri.gov.cn或lishibao@agri.gov.cn   附: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综合能力评估联系人名单 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综合能力评估联系人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填报人:   注: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科教处、部属“三院”科技局(处)通过传真或E-Mail报送。
  • 下放科研机构职称评审权 2家机构首批获准自主评聘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北京市出台《北京市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管理办法》,将逐步在全市条件成熟的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新型智库推行职称自主评聘。目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家单位已率先完成本单位职称自主评聘方案制定工作,首批获准开展职称自主评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用3-5年完成职称系列、专业、层级的布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今年初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用3-5年时间完成职称系列、专业、层级的布局调整任务,建立健全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今年7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又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改进人才评价方式,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其中,向科研机构下放职称评审权就是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推进落实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不搞“一刀切”,成熟一个开展一个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目前,北京市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事业单位涉及生命科学、城市建设、信息技术、环保水利、园林绿化、农业技术、社会科学、决策咨询等领域,机构数量众多、学科发展情况不同、人员规模差别较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此次改革充分考虑全市科研机构的差异化特点,不搞一刀切,规定只有具备开展职称自主评聘的专业条件和专家力量的科研机构,才可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首批获准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的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都是北京市科学研究领域的龙头机构,具有很强的科研实力和特色,拥有较大数量规模和合理梯次结构的科研人员队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下一步,北京还将按照“成熟一个、开展一个”的原则,在更多条件成熟的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职称自主评聘。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实行“以聘代评”,打破职称“终身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在此次改革中,北京市对人才使用“能上不能下”问题进行破题,科研机构职称实行“以聘代评”,并通过完善考核制度打破职称“终身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自主评聘管理办法》规定,职称和岗位聘任均实行聘期制,聘用合同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科研机构与受聘人员可按照岗位需要、本人自愿的原则,办理续聘手续,签订新的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科研机构可根据受聘人员与岗位的适用情况,低聘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通过这一制度设计,保障了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避免一劳永逸的职称终身制引发的惰性,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使人才“评得上、用得好、留得住”。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全程跟踪指导,不符合要求将收回评审权&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职称评审权下放后,在保障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的基础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强对职称自主评聘工作的监督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在科研机构申请自主评聘时,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指导科研机构制定本单位职称自主评聘实施办法并审核备案,确保各单位自主评聘制度合规合理。在科研机构完成评聘工作时,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对自主评聘的程序和结果进行验收,确保评聘结果的真实有效。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科研机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还将暂停其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p p br/ /p
  • “晒电话”让科研机构不做创新“孤岛”
    p   最近,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做出一个“大胆”的举动——将该分院系统单位100个专家团队的信息、介绍、典型项目案例公布在网上,科学家或课题组联络人员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也被“晒”了出来。这在中科院系统内部是第一个,其目的就是试着“破除”致使科技成果束之高阁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p p   沈阳分院的这种“晒”法并不多见。通常,科研机构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时,大多是坐等政府、企业来访,参加成果对接会,或是在本机构网站简单地介绍成果内容。敢于把100多个专家团队的具体信息,包括个人电话全部“晒”出来的,的确屈指可数。 /p p   大多数科研机构之所以不这么“晒”,多是因为以下三个原因:一是一些科研人员早已习惯“深居闺中”,缺少主动“走出去”的意识。这些科研人员中,有的长期在实验室,专注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有的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式的科研工作,认为科研成果转化与己无关。二是一些已经有了“走出去”意识的科研人员,虽然会愿意“晒”科研成果,却因为担心干扰科研工作和生活而不愿意将个人信息“晒”出来。国内很多科研机构虽然公开了科研人员的邮箱,但邮件及时回复率并不高,可是,如果将手机号码公布出来,科研人员就可以被随时联系到。三是即便科研人员愿意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垂询,但却缺少有这样开放功能的平台,因为国内不少科研院所大多没有专门用于信息公开和交流的科技成果转化网站。 /p p   对于处于科研水平金字塔顶尖、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科研成果来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是,对于大多数处在金字塔上层、中层的科研成果来说,巷子太深、意识太弱、顾虑太多、平台太少,势必导致科研成果无人问津。 /p p   当前,科技发展的国际化和市场化趋势愈发明显,科研成果要想被企业和社会采用,面临着国内和国际同行业的双重竞争压力。随着国家对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科研机构也面临着科技成果转化率的考核压力。与此同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也为科研人员提供了更优渥的报酬,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有所提升。这些都逼迫着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动脑筋、想办法。 /p p   在创新无处不在的时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样需要创新。当类似于“晒电话”的开放理念和创新实践成为常态时,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要素、区域也就不再闭塞,科技创新的“孤岛”也就真正有望连成线、铺成面,并最终成为科技创新的强大基石。 /p
  • 中科院启动科研院所大重组 组建4大类科研机构
    作为我国最高学术机构的中国科学院,将对现有科研机构进行重大调整和精简,打破原有100多个科研院所的结构,组建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等4种类型的科研机构。特色优势和成果产出不明显、长期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研究所,将面临撤并剥离。   院长自揭&ldquo 短板&rdquo   创新能力有差距 原创成果不够多   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科院并发表讲话,对中科院提出了&ldquo 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rdquo 的要求。   昨天,中科院举行&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内容通报会。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坦言,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中科院的科技创新能力还存在较大差距,重大原创性工作和成果还不够多 青年科技人才发展机会和空间受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战略科技专家还不够多。一些科研人员缺乏持续追求卓越、协同合作攻关的精神 思想库把握国家决策需求还不够敏锐,高水平创新思想产出偏少 科技评价和资源配置还不适应重大成果产出导向的要求,科研工作中存在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碎片化发展等现象。   改革重点去行政化   领导岗位能上能下 在国内外公开招聘   根据改革纲要,中科院将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2020年前,按照4种类型完成体制机制设计。到2030年,形成中国特色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   白春礼介绍说,中科院的科研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去行政化,4种类型科研机构不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管理,而是从学术角度分类管理。领导岗位&ldquo 能上能下&rdquo ,在国内外公开招聘。4种类型科研机构的目标不同,考核标准也不一样。   原有科研院所去向   基础研究院所将与院属大学&ldquo 融合&rdquo   据了解,目前中国科学院在全国共有100多个科研院所,其中北京的数量最多,有41个。未来建设4种类型科研机构,原有的科研院所去向何方?对此,白春礼介绍说,对于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院所,将更多地和中科院所属的3所大学进行融合,比如数学研究院同时也是国科大的数学学院。其他院所则将进行重组,目前中科院已有的微小卫星中心、空间科学创新中心等建立方式就可以成为&ldquo 标杆&rdquo ,这些中心建立时就是从各个研究所抽调的研究人员。而对于那些科研成果长期不显著,没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个别院所,将面临剥离、调整和重新整合。   科研力量集中到国家需求   提升我国&ldquo 上天、入地、下海&rdquo 能力   根据改革方案,中科院重点科研力量将集中到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在载人航天与探月、卫星导航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保持国际先进科技水平,在国家太空实验室建设和空间站应用工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发射系列空间科学卫星,建成海底观测网络和高端深海探测大型装备,研发一批先进的深部探矿设备等,全面提升我国&ldquo 上天、入地、下海&rdquo 的能力。   在关系国家战略利益的&ldquo 大智移云&rdquo ,包括大数据、智慧地球、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以及自主可控的系统软硬件、网络和信息安全、信息内容技术、量子通信技术实用化、新原理大推重比发动机、先进核能等领域,实现重大创新突破。   开展大气灰霾等典型区域环境污染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问题研究。向社会科研机构全面开放中科院大科学装置、科考船、野外台站网络、科研仪器设备、文献等科技基础设施。   人员推行&ldquo 有限期聘用&rdquo 制   例如两个聘期后仍未晋级,考虑离开或者转岗。   根据改革方案,中科院将对3万名科研人员推行&ldquo 有限期聘用&rdquo 制度。中科院人事局局长李和风介绍说,所谓有限期的聘用,可以概括为&ldquo 非升即离&rdquo ,比如一名副研究员,已经有两个聘期后,仍没有晋升到上一级岗位,他在这个单位就不能再有机会晋升了,考虑离开或者转岗。   对于社会上流传的中科院科研人员将取消编制的说法,李和风予以否认。&ldquo 有限期聘用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就没有编制了。科学院也没有取消编制的说法。&rdquo   改革方案中还提到,中科院将配合有关部门实行院士退休制度,规范院士兼职和相关待遇。   中科院新机构设置   创新研究院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将以应用部门和市场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   卓越创新中心   面向基础科学,将通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价   大科学研究中心   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科研基础设施平台,将以用户和专家等第三方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   特色研究所   面向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侧重民生,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地方政府评价为主
  • 贵州启动“科研机构服务企业行动计划”
    近日,贵州省科技厅、贵州省财政厅启动了&ldquo 科研机构服务企业行动计划&rdquo ,该&ldquo 行动计划&rdquo 是贵州省科技厅、贵州省财政厅面向&ldquo 四个一体化&rdquo 、&ldquo 五个一百、&rdquo 、&ldquo 五张名片&rdquo 调整原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重点用于支持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行动、公共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创新人才团队建设行动三大具体行动,进一步发挥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制定的。   科研机构按&ldquo 三大平台&rdquo 具体内容,重点围绕产业需求,联合企业与高校建立技术研发、转移等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依托成果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组建和培养产学研联合的科技创新团队。通过3年行动的实施,达到科研机构创新方向基本明确、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基本形成、科研机构服务企业的能力提升,以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取得成效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服务企业行动及具体办法。   申报项目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启动科研机构服务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科通[2013]108号)、《贵州省科研机构服务企业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及《2014年度科研机构服务企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
  • 他山之石:谈谈德国国立科研机构体系与国家实验室
    p   德国的科研体系有三大板块:高等院校,国立科研机构、企业科研机构。德国国立科研体系,主要由马普协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亥姆霍兹联合会、莱布尼兹协会四大机构组成,它们各自有明确的分工和定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国家国立科研体系。马普协会,是一个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机构,它的经费绝大部分,95%都是来自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拨款,双方各承担50%。它在基础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马普协会成立于1948年,最早可以追溯到1911年成立的Kaiser Wilhelm协会。自成立以来,出了33个诺贝尔奖 其中二战以后1948年恢复以来,出了18位诺贝尔奖。 /p p   弗劳恩霍夫协会主要是从事应用研究,是基础研究与工业应用的桥梁,目前这个协会约有60个研究所。它有很多重要发明,其中最著名的MP3专利,是弗劳恩霍夫协会永不停息的“现金牛”。 /p p   莱布尼兹科学联合会主要从事自然科学、生命科学、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主要从事以问题为导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总预算的70%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按1:1比例提供。 /p p   德国的国家实验室主要是什么?就是习总提到的亥姆霍兹研究中心。亥姆霍兹联合会主要利用大科学装置设施来进行战略性的研究,亥姆霍兹联合会的主要研究方向集中在:能源、地球与环境、生命科学、关键技术、物质结构以及交通与航天6个领域。目前的分布情况是这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7/insimg/89eacf7d-3d70-4eb8-b858-667e7c8c99bb.jpg" title=" 1.jpg" width=" 600" height=" 221"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21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来源:亥姆霍兹网站 /p p   亥姆霍兹联合会有18个研究中心,详细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7/insimg/da362524-250a-4365-a172-4bbb8e589e0c.jpg" title=" 2.jpg" width=" 600" height=" 236"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36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7/insimg/521e59ba-b883-48fc-ad22-39f2806f577d.jpg" title=" 2-1.jpg" width=" 600" height=" 321"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21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来源:亥姆霍兹网站 /p p   这18个研究中心有的是从莱布尼兹协会转过来的。它还与跟马普协会有合作。 /p p   亥姆霍兹联合会,过去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 到2001年的时候,变成了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协会。它出了三个诺贝尔奖。 /p p   亥姆霍兹联合会,它的最大的特点是以项目为导向的拨款方式(POF)。改变了过去由政府对各个科研中心直接拨款的方式,改变为政府向亥姆霍兹联合会一家机构拨款。现在是,各研究中心要提出来5年科研计划的方式,由亥姆霍兹联合会组织国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所以,亥姆霍兹联合会相当于科技部原下属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机构,又相当于亥姆霍兹联合会内部的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亥姆霍兹总部主要是以五年科研计划评审的方式(POF - program oriented funding)管理的方式,由科研机构自身通过学术共同体的自我管理职能,以体现全系统的总体战略,通过内部机制和外评审专门的机制,以科学性、战略相关性、产出效益的优化等原则论证和平衡政府科研资金在体系内的分配。这对传统的固定编制、固定经费的体制形成了冲击,带来各科研中心的竞争与合作。 /p p   在亥姆霍兹当下第三轮(2014/15-20188/19)的项目计划中,共资助了六大研究领域的30个重点专题,或独立,或多中心联合承担。每个专题项目都是五年的经费周期。大型专题:涉及众多大型设备的“从物质到材料再到生活”(24亿欧元)和“癌症研究”(9.84亿欧元) 中型专题项目:“可再生能源”(32.4亿欧元)和“海洋:从深海到大气”(2.54亿欧元) 小型专题专题项目:“生物经济关键技术研究”(9900万欧元)和“科技、创新与社会”(6700万欧元)。总资金中的20%,可由各科研中心自主调配,用来开辟新的研究方向,或聘用科学家,建立新的科研单元。 /p p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德国政府跟我国政府一样,坚信投资科技创新可以刺激经济发展,所以亥姆霍兹联合会以及马普、弗劳恩霍夫、莱布尼兹协会等国立科研机构,经费增长很快,如下图所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7/insimg/66817cc8-a7d3-4779-81d9-c457b4623769.jpg" title=" 3.jpg" width=" 600" height=" 480"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480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来源:亥姆霍兹网站 /p p   下面我想介绍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两个中心。一个是于利希中心 一个是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KIT)。于利希中心是前沿跨学科的研究,在材料科学、模拟、能源与环境、生命科学方面具有国际研究竞争优势。其经费5.25亿欧元,绝大部分是来自于政府。员工有5768名,其中科学家和技术人员3753人。 /p p   于利希中心有9个研究所,每个研究所都有自己的科研特长和优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7/insimg/4f3eca4d-0762-4383-b708-35895965726c.jpg" title=" 4.jpg" width=" 600" height=" 750"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750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7/insimg/e52b1332-7c55-442d-88a9-ac8317c4fd16.jpg" title=" 5.jpg" width=" 600" height=" 723"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723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来源:于利希网站 /p p   亥姆霍兹及于利希中心承接了国际国内很多的科研项目,也产出了大量的专利。当然,也有政治家、科学家和公众批评它们拿了那么大的科研经费,但产出和国际竞争力不够。 /p p   亥姆霍兹及于利希中心与德国的大学有一种互相兼职教授的做法,科学家到大学去兼职,有大学的教授去于利希中心兼职。它与德国也是世界上工科最突出的亚琛大学有战略合作,于利希有40位研究员去亚琛做兼职教授,亚琛有7位教授去他们那工作。德国于利希的科学家到大学做兼职教授,是免费的,义务的。于利希科学家也可以按照这样的协议,在于利希工作一半的时间,在大学工作一半的时间,于利希研究所和大学各支付一半的薪水。 /p p   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KIT)是这样成立的:2006年,德国启动“卓越计划”精英大学计划(即德国版的985工程),为了抓住这个机会,德国卡尔斯鲁厄大学(181年历史)与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卡尔斯鲁厄研究中心,合并了。它们成功地申请到卓越计划,成为首批德国精英大学,获得了大笔经费。这种合并,有效地促进了“科教融合”,但是目前来看原卡尔斯鲁厄研究中心与原大学教学科研也存在“两张皮”的状况。德国版985工程实行动态机制,可进入可淘汰(不像我国985只进不出)。到了第三期,KIT由于存在“两张皮”等问题,从第三期精英大学的评审中刷下来了。目前德国“985”大学有11所。 /p p   KIT的科研中心和大学各有自己的经费渠道。大学从科教部(BMBF)、科研中心从联邦政府获得经费。两者合并有带来的一个好处是,研究中心的科学家薪水高,合并了以后大学教授工资跟着提高了很多,大学教授当然很高兴。 /p p   下面我想讲的是,亥姆霍兹广泛地参加欧洲的大科学计划。举一个典型的例子,欧洲散裂中子源大科学项目European Spallation Source (ESS) ,总投资18亿欧元 2014年在瑞典龙德开工,拟2019年投入运行。有包括德国在内的17个参与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7/insimg/fb90c572-b47b-4520-9dbb-a582e6163814.jpg" title=" 6.jpg" width=" 600" height=" 337"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37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来源:European Spallation Source ready to start construction SCIENCE. Jul. 7, 2014 /p p   德国对这个大科学计划贡献非常大,提供11%的经费,另每年1500万的运营经费。这样一来,ESS的项目终于得到立项开工,在瑞典龙德落户。德国的参与科学家和团队很多,于利希中心在龙德建立办事处,作为德国团队的协调。 /p p   概括地讲,德国四大国立科研机构具有清晰的分工和定位。德国国家实验室是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18个研究中心。于利希中心,KIT是其中的两个典型。亥姆霍兹联合会对各个研究中心采取的是项目为导向的分配方式。亥姆霍兹研究中心主导和参与很多的国际大科学合作项目。 /p p   德国国立科研机构体系及国家实验室,对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及“十三五”国家实验室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p p br/ /p
  • “十四五”科创福音——四部印发“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管理细则”
    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规定,为落实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政策,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9月30日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对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以下统称“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科研院所  第二条中央级科研院所是指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有关单位举办,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设立,主要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应向举办部门(单位)提出免税资格申请,提交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本院所职责、机构、编制文件、章程等材料。科研院所举办部门(单位)初步审核后,以部门(单位)发函将审核后的名单及上述申报材料提交科技部进行核定。科技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核定符合免税资格的科研院所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馆、研究生院(以下称“科研院所”)名单,将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名单注明批次函告海关总署,并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  第四条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名单内科研院所可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规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手续。  第五条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机构编制部门和科研院所所在地直属海关参照本细则明确享受政策的条件,核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省级、地市级科研院所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馆、研究生院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上述科研院所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明批次,并抄送省级财政、税务部门。  第三章 科研基地  第六条科技部核定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称“科研基地”)名单,将核定后的名单函告海关总署,注明批次、单位名称(依托单位名称)等,并抄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第七条经核定符合免税资格的科研基地可凭本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凭其依托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依托单位承担减免税货物管理承诺书和其他有关材料,按规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手续。  第四章 转制科研院所  第八条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8号),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科研机构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以下称“中央级转制院所”),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以下称“地方转制院所”)。  第九条科技部核定中央级转制院所名单,函告海关总署,注明批次等,并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地方转制院所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明批次等,抄送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并报送科技部。  第十条经核定的转制院所可持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和其他有关材料,按海关规定办理免税手续;符合免税资格进入企业的转制院所持所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所属企业承担减免税货物管理承诺书和其他有关材料,按规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手续。  第五章 社会研发机构  第十一条科技部会同民政部审核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有关单位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或新型研发机构,下同)名单。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研发机构”)应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免税资格申请,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初步审核后,将审核后的名单及上述申报材料提交科技部核定。科技部会同民政部核定名单后,由科技部将名单函告海关总署,注明批次等,并抄送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第十二条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民政、财政、税务部门和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其他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明批次等,并抄送省级民政、财政、税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明批次等,并抄送省级财政、税务部门。  第十三条经核定的社会研发机构可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按规定向主管海关办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手续。  第六章 科研机构变更  第十四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发生分立、合并、撤销、更名、业务范围变更等情形的,科技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核相关单位免税资格。  经审核符合免税资格的机构,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继续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经审核不符合免税资格的机构,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重新审核后,科技部将审核结果函告海关总署并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函告科研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并抄送所在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对停止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机构,在函中注明停止享受政策日期。在停止享受政策之日(含)后,有关机构向海关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且已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应补缴税款。  第十五条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定的省级、地市级科研院所、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应在函告相关海关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科技部。上述进口单位发生名称变更等情形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于函告相关海关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科技部。  第十六条本细则印发后,科技部开展适用“十四五”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第一批中央级科研院所、科研基地、转制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工作,将核定后的第一批名单函告海关总署,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  自2022年开始,科技部于每年3月底、9月底前,分两批审核上述科研机构名称、科研领域变更以及新设、合并、分立等情况,将核定后的名单注明批次函告海关总署,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并于每年3月底开展上一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一并将其依托单位函告海关。上述科研机构适用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有有效期限的,在核定名单中注明其享受政策的有效期限,一并函告海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经核定符合免税资格的上述机构免税进口商品范围,按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项下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执行。  第十八条上述机构在免税资格核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科技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查实其不宜适用进口免税政策后,分别将有关情况函告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所在地直属海关及所在省级财政、税务部门,自函告之日起停止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在停止享受政策之日(含)以后,有关机构向海关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且已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应补缴税款。  第十九条对于按照本细则核定的第一批名单中的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科研院所自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起始之日起享受政策;科研基地自批准成立之日起享受政策,具体由科技部在第一批名单中注明享受政策起始日期;转制科研院所自取得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之日或批准进入企业之日起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体由科技部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名单中注明享受政策起始日期;社会研发机构自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效期起始之日起享受政策。  第二十条本细则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自然指数2016新星榜发布 40家中国科研机构进入全球100强
    据2016年7月28日出版的《自然》增刊“自然指数2016新星榜”显示,中国科研机构正引领全球高质量科研产出的快速增长。在全球100家科研产出增加最多的科研机构中,有40家来自中国,其中24家2012年以来的增幅超过50%。美国作为全球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第一大贡献国,在这一榜单上居第二位,该国有11家科研机构进入100强之列。英国和德国分别有9家和8家机构上榜。  “自然指数2016新星榜”增刊旨在展示那些高质量科研论文增长最显著的国家和机构,排序所依据的是它们自2012至2015年对自然指数绝对贡献值的变化。自然指数追踪的是全球8000多家机构在68种高质量自然科学期刊上的论文发表情况。  中国科学院位居全球高质量科研产出增加最多的100家机构之首,另外8家中国机构紧随其后,即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清华大学和苏州大学。榜单前9位均为中国机构。在东亚地区,除位列第10的韩国基础科学研究院(Institute for Basic Science)之外,其它排名前25的机构都来自中国。  全球榜单前10名  自然指数创始人David Swinbanks说:“中国高质量科研产出有极大的增长,但我们已不再把中国视作新星,因为其目前的增长轨迹非常稳定。不过在本期增刊中,的确有一些堪称新星的中国机构脱颖而出。”  过去4年间,中国一直是自然指数中科研产出增加最显著的国家,无论是总体上,还是自然指数所追踪的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环境科学这四门学科都是如此。  “随着中国正努力成为一个创新驱动的国家和全球领先的科技强国,中国的研发投入趋于继续增加,因此,这一令人印象深刻的上升轨迹有望持续下去。” Swinbanks先生补充说。  本期增刊还扼要介绍了全球25家机构,这些机构在过去4年科研产出的增长尤其之快,未来值得密切关注。这包括了许多中国科研机构,如苏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  由于已积累了四年的数据,自然指数正日益成为一种帮助评估科研表现,并为人们深入揭示高质量科研产出变化趋势的有力工具。“自然科研集团致力于帮助科研人员、科研机构、科研资助机构和政策制定者找到与之最相关的科研数据和工具,以使之更有效率、更为成功。自然指数是我们恪守这一承诺的又一例证。” Swinbanks说。
  • 香港科研机构有望纳入国家创新体系
    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10月27日在香港举行第五次会议,探讨了使香港科研机构与企业逐步纳入国家创新体系的设想。   双方总结了自第四次会议以来的合作进展,通过了委员会下年度的工作重点,并就加强内地与香港不同层面的科技合作、配合中国内地的“十二五”规划等进行了探讨。   两地同意继续探讨更多便利措施,包括通过CEPA补充协议七及其它适当安排,进一步鼓励香港科研人员和机构参与国家科技项目,把香港科研机构和企业逐步纳入国家创新体系。   科技部已先后批准了12个由香港的大学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特区政府计划,通过创新及科技基金向这些伙伴实验室提供财政支持。
  • 北京: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废气将专项整治
    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是近年政协委员们提案关注的重点领域。昨天,市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市环保局等部门对11件有关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的委员提案,进行集中办理答复。市环保局透露,下一步将细化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将防治工作推进到农村、社区。   严查遗撒倾倒建筑垃圾   张志铭委员提案表示,本市多处道路扬尘,与运输渣土车辆遗撒和倾倒建筑垃圾有关,建议对相关行为加强管理。   相关部门回复表示,市交通委、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已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市城管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采取全天候人盯车巡检方式,并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全力查出道路遗撒、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刘一兵委员提案表示,本市应建立统一的管理平台,使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向郊区县等扩展。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气污染举报管理平台已经建立,群众可以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市环保局热线12369等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扩展,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细化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的管理要求,明确网格化责任区划分和职责分工,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到农村、社区。   实验室排污将专项整治   梁嵘委员提案指出,各学校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废气等排放问题也不容忽视。   市环保局介绍,本市众多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大学、研究所等附属实验室,其污染排放已经逐步纳入各部门日常监管范围。各部门同时将环境管理作为实验室评选、验收、认证的考核内容。   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环境管理,市环保局将会同市教委、市科委、市质监局开展实验室环境管理专项调查,并根据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 重磅!2021自然指数公布(附国内科研机构TOP100榜单)
    近日,全球顶级科研期刊《自然》发布增刊“2021中国自然指数”,“2021中国自然指数” 基于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数据,展现了中国在自然科学领域最新的科研产出情况,并揭示中国科学人才流动和国际科研合作方面正经历的变化。自然指数于2014年11月首次发布,目前已成为评价科研机构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的重要指标。自然指数主要对前一年各科研机构在Nature系列、Science、Cell等82种自然科学类期刊上发表的研究型论文数量进行计算和统计。82种来源期刊分为化学、地球与环境科学、生命科学和物理学四类。国内科研机构TOP100根据2020年的文章贡献份额,全球顶级科研期刊《Nature》增刊列出中国100强科研机构名单,最新名单,中,居全球排名前二十的中国科研机构共有6家,分别为中国科学院位居全球第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位居全球第11、北京大学位居全球第12、中国科学院大学位居全球第13、南京大学位居全球第14和清华大学位居全球第18。同时,中国位居前十位的研究机构除了以上6家外,还包括: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山大学。以上10所科研机构均进入全球高校前35位。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打破固有格局,在自然指数上分别超越了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2021年最新自然指数综合排名中国内地科研机构TOP100排名结果如下:
  • 财政部:部分科研机构进口分析仪器免征关税
    关于科研机构进口医疗检测 分析仪器有关税收事项的通知财关税[2015]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适应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发展实际,满足非医药类院校、专业和非医药类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机构免税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的潜在需求,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科研机构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药类院校、专业和医药类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机构免税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仍按《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科教用品政策》)和《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科技开发用品政策》)执行。  二、取消对非医药类院校、专业和非医药类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机构免税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的主体资格限制,经海关核准,2015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科教用品政策》和《科技开发用品政策》主体资格的非医药类院校、专业和非医药类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三、科研机构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的功能及数量应当与其科学研究、教学领域和任务相适应。  四、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科研机构免税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的情况进行事中或事后核查。各直属海关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科研机构免税进口医疗检测、分析仪器的执行情况报送海关总署,同时抄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各政策享受主体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除补交税款和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免税资格或取消免税资格的处理。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3日
  • 浙江将建500家科研机构,诸多政策吸引人才及团队,最高可获3000万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并宣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意见》提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到2022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300家、其中省级100家 /strong ,引进一流创新人才和团队300名(个),集聚科研人员30000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到2025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500家、其中省级150家 /strong ,引进一流创新人才和团队500名(个),集聚科研人员50000名,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20家以上,打造一批覆盖科技创新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的高水平创新平台,有力推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意见》中还给出了诸多优惠政策,吸引科研人材及团队入驻,除了 strong 可享受各类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用地、各类补助等政策 /strong 外, strong 鼓励省外中央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来浙江设立研发总部和研发机构,从事竞争前技术研发,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向高层次人才提供停居留、落户、医疗、社会保险、人才安居、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利。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具体政策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标准条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积极探索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新模式,开展前瞻性、引领性科学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科研人员不少于8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80%;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地方新型研发机构:市、县(市、区)聚焦地方新旧动能转换、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建设一批具备仪器、装备、场地等必要条件,实质性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衍生孵化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具体标准条件由市、县(市、区)制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建设方式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引进共建一批。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或高层次人才团队、国家级科研机构、中央企业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和外资研发型企业来浙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或与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到2022年引进共建新型研发机构100家,到2025年达到150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优化提升一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开展体制机制和治理模式创新,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推动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向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提升。到2022年优化提升新型研发机构180家,到2025年达到300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整合组建一批。以学科融合发展、产业链补链强链、区域协同联动为着力点,以重大科研项目为牵引,对全省研究方向相近、关联度较大、资源相对集中的研发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形成一批创新资源和科研优势叠加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优势企业或科研机构牵头,整合相关领域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创新资源,联合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打造创新联合体。到2022年整合组建新型研发机构20家,到2025年达到50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重点打造一批。围绕浙江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在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中择优打造一批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世界一流的科研平台,集聚战略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制高点。到2022年打造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10家,到2025年达到20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工作任务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构建多元创新投入体系。坚持市场导向,完善多元化投入和产权组合机制,在举办方投入的基础上,吸引企业、金融与社会资本、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投入,通过建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设立联合基金、探索技术入股、开展成果交易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接科研项目等扩大收入来源。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集聚一流创新人才团队。坚持人才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流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与创新能力和绩效相结合的收入分配机制,通过全职聘用、“双聘双挂”、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集聚全球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承担重大科研攻关任务。坚持需求导向,紧扣浙江万亿产业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和“415”产业集群培育及传统产业升级的创新需求,强化原始创新能力,承担各级各类重大科研任务,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掌握创新和发展的主动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打造协同联动创新体系。坚持协同导向,强化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的交流合作、协同攻关,跨领域、跨单位整合创新资源,探索相近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组建科创联盟,推动多部门、多单位、全链条协同创新,打造优势互补的创新共同体,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坚持成果导向,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取得具有引领性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和原创性技术突破。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所得税延期缴纳等政策措施,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坚持开放导向,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优势企业通过人才交流、合作攻关、共建平台等方式开展合作交流和资源对接。探索在创新大国、关键小国设立国际联合实验室、海外研发机构和创新孵化中心,引进转化一批重大科研成果。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工程,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生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政策支持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纳入省属科研院所管理序列,享受各类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等政策。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由省级有关单位和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建设,经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布。省政府重点引进和建设的,可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鼓励省外中央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来浙江设立研发总部和研发机构,从事竞争前技术研发,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各类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科研项目和人才团队。省科技厅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定向征集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委托方式支持其牵头承担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承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支持各类创新平台载体向新型研发机构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数据资料等科技资源。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和研究生联合招生、培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赋予符合条件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计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按规定带项目或成果离岗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工作,返回原单位时工龄连续计算,待遇和聘任岗位等级不降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聘用的海外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各地应为当地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提供停居留、落户、医疗、社会保险、人才安居、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利,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各类政府基金优先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或孵化的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省创新引领基金设立子基金或通过已设基金采取市场化方式投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纳入省创新引领基金项目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新型研发机构自建科研用地,由市、县(市、区)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省市县长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或厂房举办科研机构,经批准后可暂保留其工业用地用途,但应按规定缴纳国有土地收益金。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对购置、租用办公场地的研发总部,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按规定给予购置、租房、装修补助。 /p
  • 山东省长郭树清:科研机构大学医院不再分编制内外
    山东省省长郭树清:我们刚刚搞了科技改革和促进创新发展的意见,这是省委十次全会通过的意见,就是鼓励科技改革和创新发展,这个核心的问题就是解决人的差别,科研机构和大学医院,不再比照党政机关来管理,他们就不再区分为编制内编制外这样的待遇。  山东的经济总量一直位居全国各省区的前三位,其中工业产出占全国八分之一,农业产出占全国六分之一,可以说经济体量非常庞大。 而伴随着庞大经济体量的是山东巨大的能源消耗......  数据显示,山东的能源消耗总量位于全国第一,因此山东面临的供给侧改革任务也格外繁重,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在山东青岛,老城区工业企业如何转型升级?效果如何?供给侧改革的思路是怎样的?又是哪两大行业不再区分编制内外,待遇只看劳动贡献!一起来看一下!  供给侧改革:山东青岛加减并重!为老企业注入新活力  镜头里青岛一家老牌的化工厂—青岛碱业,这个老厂区已经快60岁了,我们看这些褪色的墙壁和生锈的厂房,年代感非常强。现场依然能看到有一些员工和车辆,在清理搬迁剩下的废弃物,到今年年底前,青岛碱业将全部搬到位于平度的新工厂。  在厂区内,记者见到了一个人四处转悠的杨东升。老杨的父母就在这个厂工作,他从小在厂里长大,参加工作也在这里,几十年下来,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角落,他都非常熟悉。  青岛碱业职工 杨东升: 原来这个地方的声音很烦杂,一片热闹的景象,我们职工来回穿梭,每个人做自己的工作,突然停下以后人也不见了,声音也没了,所以有时候回到办公室以后,在那坐了很长时间,才翻过来,就觉得停了要搬走了,确实是舍不得。  去新工厂上班,坐班车要一个半小时。老杨说,新厂区的条件比现在要好很多,更重要的,是厂里的效益有希望提升。  青岛碱业职工 杨东升:我们原来这个产品,实际上在国内产能过剩的比较严重,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到那边去,公司也是选择了一些优势项目,同时我们选择了走高端市场的路,应该说市场前景是不错的。  记者:那我们到那边之后,您觉得工资收入会增加吗?  青岛碱业职工 杨东升:那肯定会增加。  伴随职工的来来去去,老企业搬迁也日渐显出了效果。目前,包括青岛碱业在内,被青岛列入搬迁名单的企业有110家,当中104家已经启动搬迁,分流安置职工近6万人。  山东青岛市李沧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宝群:我们成熟一块,我们要启动一块,现在已经取得一个初步的效果。  记者:已经回收了多少土地?  山东青岛市李沧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宝群:应该说是十七个平方公里,现在就说是从搬迁这个角度,高能耗高污染都停下了,应该说这十七个平方公里,将来都是我们可以利用的经济发展的土地。  据介绍,当地政府除了扣除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必要支出,搬迁后土地处置的其他费用均返还企业,极大提升了企业异地再生的能力。目前,已启动搬迁的104户企业计划总投资550亿元,是原来固定资产的2.3倍 搬迁后年销售收入有望达到1200亿元,较搬迁前提高60%。  山东省国资委主任 张新文:我们(国有企业)针对去产能制定了非常明确的任务计划,制定的不仅是宏观的大目标,不是盲目地去产能而是明确提出,哪个矿、哪堆井、具体到地点和具体的名单。 钢铁方面我们的目标是:五年去600万吨的铁和400万吨的粗钢,对具体的去杠杆,我们要提高资产证券化的水平,清理僵尸企业。  给力!100多项自主创新打破国外垄断,仅支架一年就减轻两百亿医疗支出  产业升级,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推动。今年一季度,山东全省共申请国内发明专利 18317 件,同比增长57%,高于全国同期水平 21.3 个百分点。目前山东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903家,同比增长14.5%。是什么样的改革思路和市场环境,吸引了大批科研力量在山东落地开花呢?我们的故事,先从山东威海的的血液透析中心说起。  记者:很多肾病患者都需要定期做血液透析,那么以往的透析治疗都是在二级以上的医院才能做,但是大医院往往都人满为患,而且一些县级城市的患者每周都要奔波到大城市去做治疗,往返一次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但是这种独立的血液透析中心,可以把透析治疗搬到社区,患者下了班花上几个小时,就能完成治疗,让血液透析变得非常方便。  血液透析患者 袁福信:生活质量都是比较不错的,跟正常人几乎差不多,我们有好多都是透析完了马上就上班了。  这个血液透析中心,从医疗团队和患者们使用的透析设备,全部来自山东威高集团,它拥有500多种、8万多个规格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也是全球品种最齐全的医疗供应商之一。不过集团负责人最自豪的,是他们已有100多项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的创新产品。  山东威高集团总裁 张华威:当时国外进口这么一条,是三万多块钱,就这个,这个支架是三万多块钱,现在大部分都是国内生产的,国内现在支架占整个市场占到80%。就是几千块钱,医院收费就是一万多一点,所以一个支架省两万,现在一年中国能用八十到九十万个支架,一年就减轻两百亿医疗支出。  在威高集团,这种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的创新产品有100多项。能够拥有如今这样强大科研队伍,与山东省在引进科技人才的灵活性上是分不开的。  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博士 石恒冲:如果你觉得你可以,公司经过筛选以后我就可以立项支持你。  石恒冲是搞医用高分子材料研究的。他正在测试一种输液针/外周导管的新材料,这种材料能随着体温变软,可降低静脉炎的发生。石恒冲去年刚刚中标了“中科院--威高计划”,这一计划是由中科院、山东省科技厅、威海市政府和威高集团四方每年出资3000万元联合实施的,石恒冲团队中标后,拿到了3年共280万元的经费支持。除了企业出钱、科研项目招标,山东还探索技术入股等科技合作新模式。  中科院金属研究所博士 傅排先:有一些期权的奖励,当然我们个人可能会得到一些股票,对于科研院所来说也是首次的。  在灵活体制的推动下,仅中科院每年就有100多项成果在山东转化。山东还创建了32家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累计引进高层次海外专家3100 多人次到山东,取得了1335项高新技术成果,在冶金新材料、海洋监测仪器、高端数控装备、汽车零部件等方面,都有高端产品打破国外技术壁垒。  山东省省长郭树清:科研机构、大学医院不再区分编制内外  对经济大省山东来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极为繁重,然而今年上半年,山东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达98.7%,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明显高于东部其他省份,与此同时山东省企业杠杆率也连续三年低于全国水平。  此外还有一个数据特别值得关注。近三年山东平均每年社会融资总量新增9千亿元,就会增长近4千多亿元的GDP,这意味着每新增两元的投入就有一元的产出。那么山东供给侧改革的思路是怎样的?  记者:我们山东在生产要素方面其实是非常充分的,是工业大省农业大省,所以我们山东在供给侧改革方面,是怎么发挥我们的优势呢?  山东省省长 郭树清:因为我们工业产出大,我们占了全国的八分之一,我们的工业销售大数去年是15万亿,全国是110万亿,我们是15万亿,所以这个比重是很高的,那么工业遇到的问题,山东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我们在全部工业当中,重工业的比重占70%, 10:15另外就是在传统行业里面,传统的工业,我们的重化工业比重也是70,所以两个70%,这个都是重化工业,所以我们感到转型的压力就更大,进行供给侧改革紧迫性就更强。  记者:我之前在青岛采访也看到了,我们去产能的力度确实是很大的,我们的能源结构,如果还是偏重于煤炭消费的话,如果我们去产能,如果经济还要发展,这样会不会出现一些矛盾?  山东省省长 郭树清: 我觉得这个供给侧改革包括去产能,去库存,一定要坚持市场导向,你比方钢铁,我们要去掉1500万吨的产能,这个比全国1.5亿吨这个标准来看,我们占十分之一,因为我们发现我们在这方面,钢铁方面没有比较优势,山东没有比较优势,所以必须下大的决心。所以这个市场要发挥主要作用,政府就是要把握住这些环境安全这些标准,顺应市场。  记者:去产能跟全国规定的,我们山东是五加四,我们多了四个行业,我们是通过哪些来论证必要性的?  山东省省长 郭树清:首先加了一个地方炼油,我们山东是个特殊,我们占了全国地炼70%的产能,我们要淘汰一半。再一个轮胎,轮胎我们占了全国将近一半的产能,这个也必须压缩,而且因为什么,我们看到我们的轮胎,都是中低端的,那你必须调整,你得提升,而且当时还是在扩张的,那不行。  记者:因为山东是农业大省,在供给侧改革当中,山东可能绕不开农业,就是您在农业方面,是如何体现供给侧改革的着力点?  山东省省长 郭树清:农业方面就是推农业现代化,产品的质量,品质要不断提高,国家去年刚刚批准我们在东营地区设立一个农业高新技术的示范区,相当于就是国家的第二个农高区,山东给全国提供的食品,占了全国产量的17%,就是六分之一,还要继续改革,提高农业现代化的水平,所以任务还是非常艰巨的。  记者:农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尤其是现在我们国家鼓励金融的血液要输送到三农,那我觉得您在山东也有一些创新的做法,在农业的金融方面。  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农业方面我们首先是引导已有的银行机构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再一个就是我们通过改革发展了一批地方小型的金融机构,比方说小贷公司、村政银行、互助金融,特别是新兴的互助合作金融,山东是全国唯一的一个试点。  记者:山东不管是从常住人口,还是户籍人口算,山东都是全国第二,都是人口大省,所以我们服务业一定要跟上,这样大家才能愿意在山东创业、在山东发展。  山东省省长 郭树清:我们山东还有很大的特点,就地转移的人口比重很高,比方原来就是农村,现在就是以工业和非农业为主了,原来就是农业为主,现在服务业占了75%以上,他变成园区,再建小区也都上楼房了,方式完全变了,但是他没有按城市公共服务完全配套。  那么就需要把这些服务业的短版,公共服务的短版都补上。另外,我们刚刚搞了科技改革和促进创新发展的意见,这是省委十次全会通过的意见,就是鼓励科技改革和创新发展,这个核心的问题就是解决人的差别,科研机构和大学医院,不再比照党政机关来管理,他们就不再区分为编制内编制外这样的待遇,就是说只要看你劳动贡献,这些方面我们觉得是供给侧结构改革核心的问题更要害的问题。  后记:  在山东采访,我带着很大的好奇,因为山东是传统的工业大省和农业大省,山东提供占全国八分之一的工业品和六分之一的农产品,这样一种传统产业庞大的供给侧,意味着转型艰难和负担之重,然而山东的资金使用效率却是出乎意料的好,近三年山东每新增投入二块钱会增加一块钱的GDP,远高于全国三比一的平均水平。  在采访中发现,山东这种可喜的意外背后,是针对自身特殊省情,进行了主动改革、提早布局、统筹推进。其中,在全国要求去除五大行业过剩产能的基础上,山东主动增加了地方炼油、轮胎等四大地方产业,壮士断腕,将地方炼油去掉一半,正是这种主动、提早、统筹推进的作法,让山东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场攻坚战中赢得了更多先机。
  • 新疆3家医药科研机构将组建创新药物研发平台
    7月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获悉,该区作为新疆生物医药企业集聚地将再添医药研发生力军,自治区药物研究所、新疆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及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3家医药科研机构将搬迁至此并组建新疆创新药物研发平台。   据悉,多年来在自治区进行中医药原材料普查、创新药品研发的3家医药科研机构现有办公地处于闹市区,科研环境不理想,同时面临设备老旧、人才缺乏等问题,软硬件条件已不能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各自研究方向不变、名称不变的前提下,确定迁建至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这3家医药科研机构将整合资源、联合新建创新药物研发平台,新址建成后还要实现与新疆首个生物医药类专业孵化器即高新区(新市区)生物医药孵化器对接。   据介绍,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重点培养生物医药产业,正着力打造新疆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截止到2013年年底,该区北区工业园已集中了各类生物医药企业80余家,产值达23亿元,占全疆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的近70%。
  • 201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活动通知
    各位理事、会员:   由科技部、宣传部及中国科协共同举办的&ldquo 全国科技活动周&rdquo 将于2014年5月17-24日在北京举办,主题为&ldquo 科学生活 创新圆梦&rdquo , 主要目的是宣传科技创造美好生活,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号召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重点组织&ldquo 科普博览&rdquo 、&ldquo 科技列车行&rdquo 、&ldquo 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rdquo 、&ldquo 全国科普讲解大赛&rdquo 、&ldquo 全国科普基地联展&rdquo 、&ldquo 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rdquo 、&ldquo 流动科技馆进基层&rdquo 、&ldquo 公众科学日&rdquo 、&ldquo 网络科技活动周&rdquo 、&ldquo 优秀科普影视巡演&rdquo 等重大示范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医疗仪器分会将组织&ldquo 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rdquo 活动&mdash &mdash 参观医疗仪器研发创新团队&ldquo 清华大学医疗新技术研究室&rdquo 。望各位理事、会员积极参加,并于5月9日前回复。   开放活动单位:清华大学医疗新技术研究室   开放时间:5月23日上午   开放内容:物理诊断、治疗、康复技术   具体地址:清华大学工物馆134室工程物理系医学物理与工程研究所   具体安排:23日上午9:30准时到达清华大学工物馆134室。位置:清华大学东门主教学楼正后方。交通:公交333(内、外环)、355、438、466、594、913、运通110在清华东路西口站下车即到 地铁13号线五道口站A口出站乘331、562、656换乘594路在清华东路西口下车即到。备有工作午餐。   联系人:黄蓝青 徐运忠   联系方式:电话:010-82800757、82800760、13661346453 邮箱:hlq@cis.org.cn   非会员请在学会网站注册。www.cis.org.cn,首页会员天地,会员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等待审批。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活动   回 执 姓名 电话/手机 邮箱 备注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2014年4月29日
  • 美2018综合支出法案研发支出“暴增” 科研机构普遍更“壕”
    p   据路透社近日报道,美国国会23日投票通过了总额为1.3万亿美元的预算案——2018年综合支出法案。尽管其姗姗来迟,但给美国科学家带来了很多好消息。法案连续两年拒绝了总统特朗普提出的削减研究机构预算的提议,不仅如此,很多科研机构的拨款都有显著增加。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获得近年来最高拨款额370亿美元;能源部的经费更是增加了15%。 /p p   针对最新支出法案,专门分析科研支出情况的马特· 霍里汉和同事戴维· 帕克斯在《科学》杂志网站发文指出,他们估计,2018财年美国的研发支出将达到1768亿美元,比2017财年增加12.8%(201亿美元),增长幅度为近十多年来最大,“研发支出将为最近几年最高点,基础和应用研究经费将获得自2009年以来最大增长”。 /p p    strong 喜出望外 /strong /p p strong   NIH获近年最高拨款 /strong /p p   此前,白宫提出要将NIH的支出削减22%,但新法案中,NIH的经费比2017年增加了8.3%——约30亿美元,为该机构自2003年以来最大增长幅度。其中,阿尔茨海默病研究总计18亿美元;“大脑计划(BRAIN)”总计4亿美元;精准医学研究2.9亿美元;临床和转化医学科学基金5.43亿美元。 /p p   该法案还将提供4000万美元的新基金,用于研究通用流感疫苗(总经费为1亿美元)。此外,至少有5亿美元的新基金将用于研究阿片类成瘾。 /p p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的经费增加了11亿美元,达到83亿美元。 /p p   美国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学会公共事务主任本杰明· 科尔布发推文说,NIH获得资助的增幅“超乎寻常”;美国实验生物学学会立法关系主任詹妮弗· 齐泽尔也表示:“这非同寻常,我们非常感激。” /p p    strong 超出预期 /strong /p p strong   NASA获207亿美元 /strong /p p   根据新法案,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获得207亿美元,比2017年多11亿美元。NASA科学理事会的经费增加了4.57亿美元,增长7.9%,总额为62亿美元。其中5.95亿美元用于“木卫二快帆(Europa Clipper)”航天器和后续着陆器的研发。法案也要求NASA在2022年前利用太空发射系统(SLS)发射“木卫二快帆”;2024年前发射着陆器。 /p p   行星科学项目的经费增加了3.82亿美元。NASA目前正在考虑在“火星2020(Mars 2020)”中加入直升机,新法案也为直升机提供了2300万美元的拨款。 /p p SLS和“猎户座(Orion)”飞船分别获得了21.5亿美元、13.5亿美元的拨款;另外还有3.5亿美元为SLS建立第二个移动发射平台。 /p p   地球科学项目的经费与2017年持平。此前,白宫曾提出取消5项地球科学项目中的4项:浮游生物、气溶胶、云和海洋生态系统(PACE)任务、气候绝对辐射与折射率观测台(CLARREO)探路者、轨道碳观测站-3仪器(从太空探测二氧化碳)以及深空气候观测台上的地球观测仪器,但新法案明确表示要继续资助这些项目。由于技术和方案问题,NASA今年初取消了第5个项目——辐射预算工具(RBI)。 /p p   新法案将继续资助陷入困境的宽视场红外测量望远镜(WFIRST)——旨在搜寻系外行星和暗物质;詹姆斯· 韦伯太空望远镜获得5.3亿美元,与NASA要求的金额一样。 /p p    strong 雨露均沾 /strong /p p strong   科研机构普遍成赢家 /strong /p p   国家科学基金会将获得78亿美元,增长3.9%。该法案指出,“对基础研究的强劲投资,反映了国会对中国和其他竞争对手的研究支出超过美国的担忧”。法案也赞同参议院提出的建造3艘新海洋调查船的提案。 /p p   此前,白宫曾提出将美国能源部科学办公室的经费削减15%,但在新法案中,该机构的经费增加了8.68亿美元(约15%)。取消高级能源研究计划局(ARPA-E)的提议也遭拒绝,其拨款反而增加了4700万美元。获得拨款比去年增加的机构还有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地质调查局和农业部。特朗普和众议院还曾提出,削减气候变化研究经费和环境保护局(EPA)的预算,但二者所获资金与去年持平,不啻为喜事一件。 /p p   当然,也有科学家警告,科研人员不应因新法案志得意满。纽约城市学院的迈克尔· 卢贝尔对《自然》杂志表示,科研机构的预算之所以增加,是因为今年2月份,国会放松了2018年和2019年的预算限额,使今年的总支出增加了630亿美元;而2019年增加了680亿美元。 /p p   目前这一预算案已获特朗普签署通过,避免了政府被迫关门,使包括科研机构在内的联邦机构今年9月30日以前都有钱可用。 /p
  • 重磅!国家八部委发文,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制度迎来重大变革!
    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国资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各中央企业,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联合制定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科学院2024年1月26日
  • 四部门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通知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规定,为落实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政策,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9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对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以下统称“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科研院所第二条 中央级科研院所是指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有关单位举办,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设立,主要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应向举办部门(单位)提出免税资格申请,提交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本院所职责、机构、编制文件、章程等材料。科研院所举办部门(单位)初步审核后,以部门(单位)发函将审核后的名单及上述申报材料提交科技部进行核定。科技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核定符合免税资格的科研院所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馆、研究生院(以下称“科研院所”)名单,将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名单注明批次函告海关总署,并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第四条 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名单内科研院所可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规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手续。第五条 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机构编制部门和科研院所所在地直属海关参照本细则明确享受政策的条件,核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省级、地市级科研院所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馆、研究生院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上述科研院所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明批次,并抄送省级财政、税务部门。第三章 科研基地第六条 科技部核定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称“科研基地”)名单,将核定后的名单函告海关总署,注明批次、单位名称(依托单位名称)等,并抄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第七条 经核定符合免税资格的科研基地可凭本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凭其依托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依托单位承担减免税货物管理承诺书和其他有关材料,按规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手续。第四章 转制科研院所第八条 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8号),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科研机构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以下称“中央级转制院所”),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以下称“地方转制院所”)。第九条 科技部核定中央级转制院所名单,函告海关总署,注明批次等,并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地方转制院所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明批次等,抄送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并报送科技部。第十条 经核定的转制院所可持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和其他有关材料,按海关规定办理免税手续;符合免税资格进入企业的转制院所持所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所属企业承担减免税货物管理承诺书和其他有关材料,按规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手续。第五章 社会研发机构第十一条 科技部会同民政部审核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有关单位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或新型研发机构,下同)名单。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研发机构”)应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免税资格申请,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初步审核后,将审核后的名单及上述申报材料提交科技部核定。科技部会同民政部核定名单后,由科技部将名单函告海关总署,注明批次等,并抄送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第十二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民政、财政、税务部门和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其他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明批次等,并抄送省级民政、财政、税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明批次等,并抄送省级财政、税务部门。第十三条 经核定的社会研发机构可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按规定向主管海关办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手续。第六章 科研机构变更第十四条 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发生分立、合并、撤销、更名、业务范围变更等情形的,科技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核相关单位免税资格。经审核符合免税资格的机构,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继续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经审核不符合免税资格的机构,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重新审核后,科技部将审核结果函告海关总署并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函告科研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并抄送所在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对停止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机构,在函中注明停止享受政策日期。在停止享受政策之日(含)后,有关机构向海关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且已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应补缴税款。第十五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定的省级、地市级科研院所、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应在函告相关海关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科技部。上述进口单位发生名称变更等情形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于函告相关海关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科技部。第十六条 本细则印发后,科技部开展适用“十四五”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第一批中央级科研院所、科研基地、转制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工作,将核定后的第一批名单函告海关总署,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自2022年开始,科技部于每年3月底、9月底前,分两批审核上述科研机构名称、科研领域变更以及新设、合并、分立等情况,将核定后的名单注明批次函告海关总署,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并于每年3月底开展上一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一并将其依托单位函告海关。上述科研机构适用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有有效期限的,在核定名单中注明其享受政策的有效期限,一并函告海关。第七章 附则第十七条 经核定符合免税资格的上述机构免税进口商品范围,按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项下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执行。第十八条 上述机构在免税资格核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科技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查实其不宜适用进口免税政策后,分别将有关情况函告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所在地直属海关及所在省级财政、税务部门,自函告之日起停止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在停止享受政策之日(含)以后,有关机构向海关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且已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应补缴税款。第十九条 对于按照本细则核定的第一批名单中的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科研院所自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起始之日起享受政策;科研基地自批准成立之日起享受政策,具体由科技部在第一批名单中注明享受政策起始日期;转制科研院所自取得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之日或批准进入企业之日起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体由科技部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名单中注明享受政策起始日期;社会研发机构自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效期起始之日起享受政策。第二十条 本细则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北京某国际科研机构批量采购57种仪器
    北京某国际科研机构批量采购57种仪器,要求进口,具体清单见如下:序号仪器名称序号仪器名称1台式高速大容量低温离心机(Eppendorf)30手动8道移液器(Eppendorf)2冷冻超速离心机31电动单道移液器(Eppendorf)3台式高速离心机32电动8道移液器(Eppendorf)4自动洗板机33电动12道移液器(Eppendorf)5激光共聚焦显微镜34电动多道分液移液器(Eppendorf)6荧光显微镜35水浴摇床(Grant)7倒置荧光显微镜36掌上离心机8石蜡切片机37涡旋混匀器9双向电泳仪38液相色谱仪10水平电泳槽39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安捷伦7800)11水平电泳槽40核酸提取自动化工作站12水平电泳槽41微孔板分液器 (BioTek )13水平电泳槽42酶标仪14垂直电泳槽(Bio-Rad)43自动分液系统15电泳仪(Bio-Rad)44试管旋转混匀仪16半干转印系统转印槽(Bio-Rad)45振荡磨样机(高通量组织)17电穿孔仪及电击杯(Bio-Rad)46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器(Thermo)18高灵敏度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Bio-Rad)47数字PCR 仪19凝胶成像仪 (Bio-Rad)48恒温扩增仪(OptiGene)20高强度紫外透照台(切胶台)49PCR实验工作台21分子杂交箱50ProflexPCR仪配套模块(Thermo)22研磨机(IKA)51氧气氮气浓度监控仪(Angia AG-T30 )23真空离心浓缩仪52通风橱室外通风塔系统(蝴蝶行 定制)24稳压器53通风橱内实验台25超净工作台54空调26立式高压灭菌锅55液氮制备机2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56多功能振荡培养箱28手动单道移液器(Eppendorf)57立式低温生化培养箱29手动单道移液器(Eppendorf)联系方式:为避免过度打扰,请添加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微信获取采购方联系方式:
  • 国家将批量建设中医药科研机构和医学中心 科学仪器行业迎来红利
    3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贯彻“十四五”规划,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有关情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蒋健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十四五”期间,将启动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还将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负责人孙志诚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时期,国家发改委将通过长远规划的引领、重大工程的实施来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疫病防治、中西医结合、专科特色等能力,从多个层面来谋划和开展工作,支持中医药的振兴发展。  启动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建设  孙志诚在昨天的发布会上介绍,“十三五”时期,我们国家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确实得到了显著提升。在“十四五”时期,国家发改委将从多个层面开展工作,支持中医药的振兴发展。具体来说有七个方面:  一是打造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对于医学中心,要按照“揭榜挂帅”的工作思路,开展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建设,努力把它们打造成引领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前沿医学研究高峰、优秀成果的转化高地以及顶尖人才的培养基地。在区域医疗中心方面,要把更多的高水平中医医院纳入到输出医院的范围,引导他们到患者流出比较多、优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省份,去建设以中医为特色的区域医疗中心。  二是加快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要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在“十三五”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大概30个左右,能够形成若干中医药学术经验的继承重镇。  三是打造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重大基地。要布局建设一批这样的基地,在组建疫病防治队伍、制定疫病防治技术方案、中医方药研制攻关和医疗物资储备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也希望通过这些基地的建设,来提升中医药面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防控救治能力。  四是大力开展中西医结合有效模式的探索和推广;五是促进省域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的扩容下沉;六是继续加强重点脱贫地区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七是大力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  将建设一批中医药科研机构  “十四五”时期在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方面会有哪些布局?对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李昱表示,“十四五”期间,要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中医理论、中药资源、现代中药创制、中医药疗效评价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围绕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等重大慢病以及妇科、皮肤、免疫等优势病种和针灸以及其他非药物疗法等特色疗法,建设10-20个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调创新网络,依托中医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建设30个左右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此外,还要加强中医药科技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组织遴选一批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多学科交叉创新素质和能力的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加快培养和集聚一批跨专业、跨学科、跨领域,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与评价机制。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医药的重要性再次显现,国家随即出台多项扶持政策。随着振兴中医药发展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地,中医药科研机构和医学中心批量建设,对于科学仪器及上游产品相关行业必将带来一波红利。
  • 中南民大建立重点科研机构“武汉电离层检测技术研发中心”
    近日,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电离层检测技术研发中心”获得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空间天气监测预警中心)的批复,正式立项建设。   “武汉电离层检测技术研发中心”是以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为依托的多学科研发平台,由该校“等离子体研究所”牵头,联合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科院武汉物理所等高校和科研院相关专业的技术力量,主要围绕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空间天气监测预警中心)的业务需求开展工程应用、技术开发、方案论证等方面的研发工作,为国家空间天气事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至此,中南民族大学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人文基地、实验室、工程中心)达到12个。
  • 《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水平评价规范》和《科研机构评估指南》两项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由科技部提出,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0)归口的《科研机构评估指南》(GB/T 43803—2024)和《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水平评价规范》(GB/T 43836—2024)两项国家标准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两项标准研制得到了科技部监督司和基础司的大力支持。《科研机构评估指南》国家标准明确了科研机构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类型、评估依据与基准、评估程序与方法和评估结果应用,提出了科研机构组建期立项评估、验收评估和运行期状态评估、绩效评估的评价内容与重点。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指导和规范我国科研机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科技“三评”改革落实,优化科研机构管理和资源配置,提高科研机构创新绩效,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促进我国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水平评价规范》国家标准明确了企业科技创新系统能力的评价原则与框架、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应用,提出了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目标市场竞争、经营体系支撑、数字化提升、外部资源整合等六个能力评价维度。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规范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创新要素整合、系统推进科技创新,对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 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总投资9.4亿 将跻身世界七大海洋科研机构
    近日,即墨市鳌山卫镇柴岛岸滩,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施工现场忙碌有序。这个总投资9.4亿元的项目由科技部等8部委与山东省、青岛市共建,重点建设8个海洋功能实验室、6个公共实验平台和3 个技术支撑系统,建成后将跻身世界七大海洋科研机构之列,成为我国海洋领域最主要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国内外优秀科学家汇聚地、国家学术交流中心、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基地。   “依托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培植引领科学发展的区域新优势,要充分发挥即墨的临港区域优势和海洋产业特色,积极对接省委、省政府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以及青岛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发展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即墨市委书记郑明辉告诉记者。   183 公里海岸线,2517 平方公里海域和总面积481平方公里的七个海湾,赋予即墨发展海洋经济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他们确立“大海洋”理念,发展高端旅游业、临港产业和现代海洋渔业,初步构筑起规模大、素质高、竞争力强的现代海洋经济体系。   青岛森淼实业有限公司的海水净化项目被列为国家“863 计划”,通过砂滤罐、紫外线杀菌等设备,能有效提高水质,使用这套设备不但节水、节能,恒定的水环境还能防病害、提高养殖密度、缩短养殖周期。即墨还投资3亿元建设了全国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建设档次一流的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带动发展养殖户2100多户,辐射养殖面积8 万余亩。以造船、汽车及配件、海洋药物为特色的先进制造业,以物流、商贸、高端滨海旅游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IT 外包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渔业正在拉动即墨黄金海岸立体发展。海洋经济和陆域经济联动互补,崛起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即墨将未来的发展目光瞄向以青岛为龙头的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桥头堡。
  • “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引进一批科研机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海南省代省长冯飞在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科技水平低已成为海南产业发展的明显短板。“十四五”时期海南计划打造种业、深海、航天三大科创高地,争取国家实验室落户海南,培育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全国深海科技基地、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和航天重大产业基地。全省实现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34%、投入强度达1.6%,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2件。《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海南将如何推进具体工作?在引进科技人才、科研机构,发展未来产业上,海南将如何发力?海南争取到2025年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到2025年,海南争取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2021年海南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一省两市三高地四大程”,即以“一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为统领,推进“两市”(海口市、三亚市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全力打造“三大高地”(种业科技创新高地、深海科技创新高地、航天科技创新高地),大力实施“四大工程”(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发展壮大工程、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引才引智工程、开放创新工程),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海南自贸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十四五”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要立足国家赋予的战略使命,依托独具特色的资源禀赋,科学谋划‘陆海空’未来产业。针对“陆海空”产业发展,今年海南的重点工作分别是:“陆”:争取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三亚总部建设正式挂牌运作,推进中科院海南种子创新研究院正式投入实体化运作,建立海南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海”:引进深海领域科研机构、产业主体落地海南,推进南海地质科技创新基地、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围绕万米深海大科考装置产业化,培育深海产业,争取建设国家深海技术创新中心;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海底科学观测网”南海观测子网项目实施。保障“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等国家重大科研装备开展试验性应用,为开展深渊科学研究和保障南海安全提供条件。“空”:加快推动中科院空间信息应用、商业卫星研制及检测等领域科技创新资源落户文昌国际航天城,开展商业航天技术研发,培育深空产业。“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扩容提速行动,企业数量超3000家。同时,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培育壮大种业、深海、航天等未来产业,“陆海空”产业总规模超350亿元。 在吸引国内外顶尖科研机构包括人才团队来琼上,海南将着力在以下方面发力:一是用好自贸港政策红利及具体的人才政策,引进顶尖人才在海南落地生根。二是侧重加强与中科院系统、高校的合作,吸引科研机构和人才落地。三是吸引央企、大的科技巨头企业来琼打造产业集群、产业基地。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对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许可进行负面清单管理。推动落实“非禁即入”,分步骤、分阶段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对工作许可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实行配额管理,建立配额动态调整机制。
  • 中科院西安科学园将建科研机构聚集区 或将筹建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p & nbsp & nbsp & nbsp 陕西省今年将开始建设该省的第一台大科学装置——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未来这个系统的建成将有助于使我国各行各业的用时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这是记者9日从中科院西安分院获悉的。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是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的十大项目之一,将建立与星基授时系统相对独立、融合公用、互补增强的地基授时系统,它能够有效整合国内时频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彻底摆脱对国外系统的依赖。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日前,中科院与陕西省政府签署协议,决定共同建设中科院西安科学园。根据规划,科学园将建设科研机构聚集区、科学装置聚集区、创新平台聚集区、丝路科技合作区、科教融合聚集区等。其中的科学装置聚集区将以大科学装置建设为目标,培育建设一批高效率开放共享、高水平国际合作、高质量创新服务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据中科院西安分院副院长杨青春介绍,科学园将加快大科学装置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的建设,今年即将开始建设;加快加速器质谱中心集群、西安阿秒光源、大陆环境钻探岩心标本库及分析测试设备集群、大型太阳能城市空气清洁系统等大科学装置的培育;积极引进筹建新的大科学装置,包括医用重离子加速器装置、飞秒激光精密制造装备的工业化可靠性研究测试中心、西部质子(医疗)中心等科学装置等。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根据协议,科学园将围绕大科学装置建设,在时间频率科学、资源与生态环境领域谋划争取建设国家实验室,在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争取建设若干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加快推进陕西省加速器质谱应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光谱成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积极筹建陕西省超快激光装备制造工程中心、陕西省大气污染与雾霾防治重点实验室和陕西省先进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工程中心。 /p
  • 邀请函∣11.12-11.13日 · 2019年全国粮油科研机构创新联盟论坛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line-height:20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 200% font-family:宋体" 邀请函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尊敬的各位客户: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年全国粮油科研机构创新联盟论坛将于 span 2019 /span 年 span 11 /span 月 span 12 -13 /span 日,由全国粮油科研院所(质检中心)创新联盟和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在广州华泰宾馆举办。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年是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 “加快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年”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 “两决定一意见” ,推动粮油科研院所(质检中心)构建符合创新规律的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地位。本次会议的主题为 “传承粮食科研精神,致力行业科技发展” 。由各质检中心成员以为议题展开学术交流与技术讨论。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作为全球领先的科学仪器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珀金埃尔默食品部门一直努力为食品品质与安全检测提供更完善的解决方案。届时珀金埃尔默将携新品 span PaddyCheck6800 /span 创新型稻谷与糙米分析仪亮相此次会议,并设有展位。欢迎大家莅临!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right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珀金埃尔默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第二届 span ICC /span 亚太区国际粮食科技大会 /span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时间: span 2019 /span 年 span 11 /span 月 span 12 /span 日 span -13 /span 日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地点:广州华泰宾馆 广州市先烈南路 span 23 /span 号 /span /p p style=" margin-right:29px line-height:200%"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签到有好礼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200% "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200% "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00% font-family:宋体" br/ /span /p
  • 浙江发改委:鼓励各地加大创新券对企业使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研仪器的支持力度
    1月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对实际到账金额300万以上的单个横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序列,山区26县和海岛县企业委托的单个项目,实际到账金额可降低至200万元。鼓励各地加大创新券对企业使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研仪器的支持力度,企业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可提高至50万元。原文如下: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措施1.稳住投资基本盘。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细化抓好年度1000项左右省重大项目,确保2023年完成重大项目投资1万亿元以上。继续抓好省领导联系省主导重大项目工作,加速推进20个左右省主导重大项目。2.加强土地要素保障。2023年全省供应建设用地40万亩,力争全年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保障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万亩。2023年1月底前按2022年存量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60%预安排,6月底前全额下达2023年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万亩(其中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0.5万亩),优先支持获得投资“赛马”激励市、县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允许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持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简化用地预审审查,允许重大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3.加强资金要素保障。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做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和贷款投放,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力争2023年全省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600亿元左右。对承担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平台公司,各级财政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财力状况,注入一定资本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4.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全年力争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2000万吨标准煤以上。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对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对新上“先立后改”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能耗、用煤指标实行单列。全年力争腾出存量用能空间150万吨标准煤以上;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模以下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5.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投资。省级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支持绿色石化、新材料等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铁路“项目+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工作,继续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加快电源、电网、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积极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强化存量资产盘活,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仓储物流、水利等项目开展REITs试点。6.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提效、重大项目推介、投融资支持等方面措施,鼓励和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省重大项目和补短板项目建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合理增长。7.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多措并举,更好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二、科技创新政策措施8.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五星的省实验室,2023年延续给予1亿元省财政资金补助;支持省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5年建设期内省财政经费给予每家省技术创新中心不超过2亿元的补助,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合计补助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的2倍。优先支持省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化成果纳入首台(套)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目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方面享受省属科研院所同等待遇。9.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部署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单个项目省财政一般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补助,项目绩效突出的,给予滚动支持。支持构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创新联合体实施的能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县联动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财政经费补助。10.加大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1.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鼓励各地对新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按认定年度研发投入的20%予以一次性奖补,每家不超过100万元。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各地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优先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12.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对实际到账金额300万以上的单个横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序列,山区26县和海岛县企业委托的单个项目,实际到账金额可降低至200万元。鼓励各地加大创新券对企业使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研仪器的支持力度,企业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可提高至50万元。13.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及以上且软投入不低于5%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软投入强度不足5%的,申报单位牵头承担1项及以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3项及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或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也可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14.健全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更大力度实施省级人才计划,2023年引进“鲲鹏行动”专家40名左右,集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500名左右。企业招引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编制池”。对在国有科技型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激励方式。实行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三日办结制度。15.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人才贷”“浙科贷+创新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人才创业险等增量扩面。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试点区域经认证企业不受净资产规模限制,直接给予便利化外债额度。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鼓励地方运用创新券给予保费兑付补偿,补偿额可不低于企业实际投保费用的80%。16.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排名前20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三年内不重复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17.实施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总金额高于1000万人民币的,按核定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联合实验室,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开办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按核定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三、“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措施18.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统筹集成各类制造业财政支持政策,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及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各地2023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19.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迭代产业基金3.0版,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支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和1支“专精特新”母基金,每支基金规模原则上各100亿元。20.优化金融支持服务。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2023年,力争全省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500亿元。落实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培育更多头部、高市值制造业上市公司。21.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全省全年出让的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所在县(市、区)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22.加强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全省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万亩,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设备上楼,对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1.5,有建设条件的项目可试点探索2.0以上容积率。23.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用地保障。省级将原每年安排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考核激励3000亩建设用地指标转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专项保障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24.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支持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体系。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25.支持打造重点服务业平台。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100个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对首次创建成功的予以奖励,优先推荐区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择优打造20个左右高能级创新发展区,对营收规模、综合评价等居前的予以奖励。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26.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将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军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通过“一企一策”方式,依法依规在资金补助、项目用地、税收优惠、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领军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纳入全省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目录。支持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27.支持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一批战略支撑型、产业赋能型、生活美好型重大服务业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保障。加大服务业和经贸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争取力度,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等项目建设。28.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编制全省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目录。对符合全省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目录的人才,分层分类纳入各级人才目录,给予相应的待遇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全球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议”,重要关键岗位人才探索实施“政聘企用”。29.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组织实施百项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统筹发改、经信、科技、商务等部门财政资金给予支持,支持信息服务业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信息服务业企业所得税收优惠全覆盖。加大列入首版次目录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首版次软件奖励和推广应用支持政策。30.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统筹安排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首版次关键软件产品按规定享受首台(套)产品有关支持政策。对列入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的单位给予500万元补助。全面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31.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支持各地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开展机构培育、人才培养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以及促就业活动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引导基金等。32.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争取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覆盖面,将宁波舟山港纳入启运港退税离境港。出口企业在启运港报关出口即享受退税,缩短出口企业的退税时间约3-20天。33.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对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资金要素。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鼓励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有居民海岛开发旅游项目。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文创产品开发经营。支持鼓励各类文艺院团、演出制作与演出中介机构、演出场所等参与旅游景区演艺项目。五、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政策措施34.激励交通强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172个重大支撑项目建设,对综合交通投资、项目推进节点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专门安排2亿元车购税资金,用于奖励项目建设成绩突出地区。35.优化省主导高速项目前期工作。经论证不具备市场化招投资人基本条件的省主导高速公路项目,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铁路、高速公路投融资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33号)直接确定投资人。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资金原则上按照省市县出资比例分担,车辆通行费收入按出资比例分享。允许交通项目在前期研究阶段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或在工可阶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36.支持多式联运发展。对通过嘉兴港从事浙北集装箱海河联运业务的内河港航企业,由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交通运输发展资金及嘉兴市等给予补贴,引导集装箱海河联运发展。对宁波市集装箱海铁联运实际经营人和承担宁波端铁路港站与各实际进出口码头之间海铁联运中转集装箱驳运的集装箱运输公司进行资金补贴。37.支持货运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创新城乡货运模式,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激励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优化推广网络货运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票模式,便利个体货车司机开具发票。提升航空货运能力,省级新增安排奖补资金,引导和培育温州、义乌航空口岸拓展国际航线,优化调整杭州口岸培育政策;推广异地货站集货模式创新,实施异地货站安检互认、安检前置试点。38.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将农产品冷链物流纳入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扶持范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对所有黄牌、蓝牌冷藏车(挂车除外)给予同等便利化通行政策。39.支持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安排交通运输碳达峰专项资金,引导公路、水路领域运输装备升级、运输结构调整、组织效率提升、出行活动管理、低碳基础设施、科技支撑引领等,重点支持老旧车船淘汰,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40.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不再叠加九五折优惠),实施期限6个月,具体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另行公布。用好交通物流再贷款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两企两个”群体。41.便利货运车船通行。推行货运车辆进城通行证“一网通办”“一城通办”,原则上取消对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在平峰时段的禁限行措施。加快提升船闸通过能力,力争平均待闸时间缩短至24小时(极端天气除外)。42.关心关爱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取消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取消考核结果签注制度。推进沿海运输船舶“多证联办”,力争审批时间提速80%以上,开展杭嘉湖内河船舶营运检验省内通检互认试点工作。关心关爱货车司机,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司机之家”运营,对3A、4A、5A“司机之家”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运营补贴。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措施43.支持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迎新年货节”“消费促进月”“暑期消费季”“金秋购物节”四大主题促消费活动和“浙商销浙货”国内拓市场活动,各地财政支持企业参与省级促消费活动和本地区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地在餐饮、住宿、文旅、零售和生活服务行业等领域继续发放各类消费券,动员商圈、平台和商家配套开展打折、满减等优惠活动。鼓励各地对销售额达到标准并升限纳统的商贸企业给予一定奖励。44.持续释放传统消费潜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政策,省财政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各地优化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推动杭州市继续适度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增量指标。鼓励预制菜企业加强技术革新,支持预制菜产业园等规模化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45.培育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支持直播电商等多样化经营模式,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支持发展智慧商圈、智慧商超、智慧餐饮等新零售和在线健身、线上教育、线上赛事等新服务业态。支持相关设施适老化改造,丰富适老产品供给,推动家政进社区,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培育和发布一批高质量发展示范消费场景。规范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行业发展,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发布一批高质量发展示范消费场景。46.加大外贸支持力度。实施“千团万企”拓市场攻坚行动,2023年,重点支持展会100个以上,政府牵头与企业自行组织的出国(境)拓市场团组1000个以上、企业10000家以上。培育新增与复评的省级公共海外仓20个以上。政策性外贸产业专项贷款增长10%左右,对材料齐全的出口信保限额批复办结率不低于90%。47.实施跨境电商综试区专项激励。实施跨境电商综试区专项激励。对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培育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支持。48.强化全球大招商行动。开展“投资浙里全球招商年”大招商系列活动,加大赴境外招商引资洽谈力度,组织赴境外招商团组不少于70个,并在经费、审批流程等方面予以支持。发挥并提升驻美、日、德、新等商务代表处作用,为地方“走出去”招商提供服务。聚焦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高质量项目招引。49.加快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推进重大外资项目80个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重大外资项目和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清单,争取国家层面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按规定给予要素保障。50.加大制造业外资招引力度。加大对高质量制造业外资的招引力度,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油品、数字等产业链制造业外资项目落地和增资扩产。对暂时遇到困难但市场前景较好的重点制造业外资企业做好金融纾困工作。51.加强招商引资基金引导。探索设立浙江省招商引资基金。开展“投资浙里”基金招商伙伴专项行动,建立“1+1+100”基金招商伙伴体系,组建基金招商联盟、举办基金投资论坛、形成基金项目清单、搭建基金服务平台、打造投资顾问团队。推动QFLP试点提质扩面。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措施52.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订单奖励、最低收购价、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常态化补贴政策。稻谷最低收购价在国家最低收购价基础上每百斤增加4元。达到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触发条件后,省财政按水稻亩均化肥、农药成本上涨额的30%(向上取整)给予补贴。对投保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93%的补贴。在全面落实中央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基础上,省财政对其余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全省前十的县和播种面积增幅全省前十的县(与播种面积前十的县不重复),每个县奖励500万元。53.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60万亩,土地出让金省统筹部分重点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分类分档亩均补助3000至5000元。国家级农业产业园每个补助7000-10000万元、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每个补助3000万元。对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实行星级管理和分类补助。支持数字农业工厂和未来农场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数字农业项目落地。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列入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范围。54.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力度。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力争2023年全省政府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1650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质均衡发展县。持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2023年,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校100所,新增学位8万个。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 新疆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促进石化/食品等检测设备更新,支持高校及科研机构置换先进科研仪器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5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推动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形成更新换代的规模效应和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投资和消费潜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参照执行)。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立足国家所需和新疆所能,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产业升级、促优汰劣,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绿色发展、惠及民生,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大力实施工业、农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更新行动和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行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推进先进设备加快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八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7年底,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57%、72%;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二、实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产业升级和挖掘消费潜力(一)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1.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围绕石化、化工、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矿山、建材、机械、纺织、生物医药等行业,建立更新设备清单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因地制宜有序推动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安全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2024年投入2.5亿元左右,更新一批一体化勘察找矿设备。在石化、化工、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围绕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促进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检验设备更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加大智能设备推广应用和企业数字化转型。以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环节为重点,推动基础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备、传感与监测装备等通用智能装备更新,重点推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原材料制造业、消费品制造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积极打造一批智能矿山、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进一步加快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鼓励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鼓励大型集团企业、工业园区建立各具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数字化发展局、新疆通信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工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引导和推动石化化工装置、矿山机械、有色金属电解槽等一批老旧设备开展安全改造,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标准要求的装置设备,强制退出一批安全风险高的装置设备。妥善化解老旧装置工艺风险大、动设备故障率高、静设备易泄漏等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改造提升一批在役装置设备。推动民爆行业加大安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升级改造与配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4.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报废更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包含采棉机)、水稻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支持引导提前报废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发动机的农机,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2027年自治区产粮大县和棉花主产县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到100%。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推进老旧箱式采棉机以旧换新,由箱式机向打包机迭代更新。支持粮油、果蔬、畜产品生产全领域全过程生产机械及加工设备更新改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5.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范围。统筹用好中央及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推进购置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分类分档优化报废补贴标准。积极向中央申请扩大我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范围,将达到报废年限但不在报废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内的 播种机械、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等亟需报废更新的重点机械,按现行报废补贴标准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行动6.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结合城市更新,分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加快推进运行年限满30年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供排水、供热管道的改造,更新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的城镇供排水设备,对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开展更新改造,推动排水防涝及应急抢险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更新改造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容环卫设备。更新淘汰使用10年以上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安全性能低的建筑施工机械设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稳妥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部件”和城市低洼易涝区等配套加装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生命线工程深度融合,推动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更新改造运行20年以上、超出使用寿命、检验不合格、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城市燃气设备和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点解决“带病运行”燃气管网问题,加装燃气泄漏感知设备,支持配置智能巡检设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8.推进城镇居住环境功能提升。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居住环境公共服务设施陈旧、无障碍通行能力不足等方面短板,积极提升现有完整社区建设品质。重点支持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住宅老旧电梯。因地制宜完善消防设施、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智能快件箱、文体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民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新疆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交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9.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型替代。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新能源车型替代,到2027年力争更新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55%,力争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45%以上。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扩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65%,其中“乌—昌—石”等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不低于80%,鼓励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车型替代,推动民用运输机场场内用车电动化。到2027年,除应急车辆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用车等领域基本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邮政管理局、新疆机场集团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0.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机动车。在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依法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支持民用运输机场有序淘汰场内10年(含)以上汽柴油车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导车主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严格营运车辆市场准入管理,对已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道路运输车辆及时注销道路运输许可。加强路面巡逻管控,重点打击报废车违法上路行驶。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报废车辆回流到厂矿企业使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新疆机场集团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动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等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支持非道路移动机械装备升级。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民航新疆监管局、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教育领域设备更新行动11.加快教学设备更新置换。加快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托职业院校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建设学科、专业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重点向南疆高校倾斜。(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2.加快科研设备更新置换。支持高校及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双一流”高校结合学科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配置相应仪器设施,以科技前沿为导向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提高人才引育、学科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之间的匹配度。(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文旅领域设备更新行动13.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检测标准,推进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化馆、旅游演艺场所、博物馆、重点游乐园(场)等文化旅游场所运营设备更新。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设备、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动房车、游轮、游艇、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播电视局、新疆人民出版社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4.推动文旅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在线预约预订、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功能。加快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M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鼓励景区、酒店引入服务机器人、智能终端。鼓励推动游乐设备技术创新,引导特色化、智能化、互动化、个性化、感官体验多元化升级更新。鼓励演艺场所利用交互式投影技术打造沉浸式舞台背景和特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七)医疗领域设备更新行动15.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加快淘汰更新超过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维修成本过高或无法维修、影响使用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以县级为重点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更新换代,进一步提升医院数据互联互通、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90%以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自治区相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6.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鼓励医疗机构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改善医院现有供电、消防等安全保障措施,提升污水、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有序推动4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相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八)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行动17.大力推动化石能源消费替代。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加快优势产业与新能源耦合发展。推广绿氢多元化、规模化应用,新建炼油和炼化项目绿氢利用率达到10%并逐年提升。建立用能预算管理机制,合理控制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新建硅基、铝基等高载能项目,绿电消纳比例不低于50%,其他项目不低于30%。力争到2025年底存量项目绿电消纳比例达到新上项目比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8.扎实推进工业节能降碳提升。对标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深入推进炼油、煤制甲醇、烧碱、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铁、炼钢、电解铝、尿素、工业硅等36个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优化钢铁产品结构,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推广原油一次裂解制乙烯、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等先进工艺。鼓励原生与再生、冶炼与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鼓励在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较为集中地区建立耦合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园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9.提升建筑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水平。加快建造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绿色设计和施工管理,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推动装配式装修,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和城镇市政公用行业国家明令淘汰、污染高、能耗高、运行效率低、能效等级不满足节能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设备更新。推进外墙保温材料和照明、住宅老旧供热设施等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公共机构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核查,加快落后低效产品设备淘汰更新,鼓励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降碳项目。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深入推进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推动运输装备低碳转型。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光伏发电设施建设,加快居民社区、停车设施、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公安厅、新疆机场集团、民航新疆管理局、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九)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2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同步配套出台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联动汽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办好各类汽车展销会,引导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对报废高排放乘用车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自用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额度、期限;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行业规范发展,打造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畅通家电(含燃气厨卫设备)更新消费链条,支持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引导并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金融机构持续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让利优惠并提供上门回收、免费拆装等服务。鼓励各地对家电以旧换新给予消费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家电回收及家电以旧换新相关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渠道下沉,搭建县乡分销运营网络,为乡村消费者提供上门安装、调试、维护等服务。(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3.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培育扩大智能家居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居民购买绿色家居产品发放消费补贴。引导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家装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引导企业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经营主体,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经济实用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十)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行动24.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合规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继续落实二手车新政,实施二手车交易反向开票政策,取消二手车经销不合理限制,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通过二手车交易盘活汽车存量市场,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建设集展示交易、维修整备、检测认证、报关出口、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二手车出口基地,培育二手车出口配套服务体系,拓展中亚及周边国家业务,简化二手车异地交易和出口登记手续,实现出口二手车转让登记、注销登记一站式办理。(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乌鲁木齐海关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5.推进报废机动车和农机具回收拆解。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化发展,提高回收企业拆解能力。给予机动车报废回收及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土地购买优惠政策和简化相关工业用地手续办理程序。对循环再利用的主体进行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变速箱、发动机、液压件等附加值高的元器件进行循环再利用。鼓励各地组织报废农机具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推广对接、交流培训,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6.推动废旧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积极推动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的精深加工利用,探索在哈密、昌吉、乌鲁木齐、喀什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大的地(州、市)率先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探索老旧农机产品(含采棉机)改造和回收再利用,促进老旧农机产品提高利用率或进入二手农机市场向第三国转移。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废旧家电回收企业。推动回收企业与家电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提升家电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作。(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7.完善供销系统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发挥各类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一点多能、一点多用”作用,科学布局县乡村三级回收体系,依托‘石榴籽’服务站、社区物业中心、乡镇客运站、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基层服务网点,积极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便利居民交售。支持改造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集中分拣处理中心,提高再生资源暂存和中转能力。鼓励供销系统再生资源企业在做好废钢回收利用业务的基础上,拓展废旧家电回收、报废汽车拆解等业务。(自治区供销社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推动建立政策对接、供需对接、项目对接、银企合作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 "(五)加强人才、科技创新等支撑支持科研机构设备更新。组织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到2027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一批国产替代进口的技术成果。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加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推广应用,助力重点创新产品产业化。完善产业技术基础支撑服务体系,布局建设检验监测、计量测试、质量控制、可靠性评价、标准与专利服务等技术基础服务机构和平台。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一批设备更新改造、再生资源深加工、国际标准制定等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自治区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相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特别是要利用好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有效渠道,回应社会关切,介绍相关具体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做好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典型经验介绍、政策解读、信息咨询,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让相关政策直达企业和消费者,激发企业更新设备和群众以旧换新热情,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自治区相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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