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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职称相关的资讯

  • 科技项目申报不得将职称论文等作为限制条件
    11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草案二次审议稿新增对科技服务业的支持、强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等内容,并持续完善创新生态环境建设,明确科技项目申报不得将职称、论文、奖项等作为限制性条件。支持企业设立内部科研机构草案一审稿突出体现了对各类创新主体的赋权激励。这一特点,在二审稿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孟繁华介绍,有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创新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大对各创新主体支持力度。吸纳意见,二审稿强化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明确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带动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联合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等联合攻关。并提出,相关部门应支持企业设立内部科研机构,推动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资助、科技创新券等支持政策。对科技服务业的支持首次被写入草案中。二审稿明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在科技成果筛选、市场化评估、融资服务、成果推介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科技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行代表性成果职称评审制度更好支持创新人才发展是本次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孟繁华说,根据各方面意见,二审稿补充完善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科技人员分类评价等内容。其中,新增了“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等。并提出,健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体系,推行代表性成果职称评审制度,明确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单位可由主要负责人推荐技术专家破格申报相应层级职称。为了更好引才留才,二审稿还就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等内容作出重点研究,提出,根据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建立健全符合建设需要的人才引进、落户相关制度措施。此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设置特设岗位,聘用急需紧缺科技创新人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人才在薪酬激励方面的保障得到进一步完善。二审稿提出,建立完善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所需支出不受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扩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一直备受科研人员关注。回应关切,二审稿重点对科技项目统筹管理进行完善,提出,推行经费包干制、预算加负面清单等方式,扩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完善科研经费跨境使用和管理机制。并明确,项目申报不得将职称、论文、奖项等作为限制性条件。有意见提出,北京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有必要推动两个中心的联动建设。对此,二审稿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突出国际化的制度供给,增加推进开放科学等内容,明确要推动国际科研学术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创新主体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支持在京创办国际科技期刊,鼓励创新主体与国际学术期刊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加大与国际科技组织开放合作,支持组织和个人在京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或者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国际产业与标准组织,建设国际科技组织总部集聚区。
  • 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证支撑计划的顺利实施,科技部、财政部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1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印发,请在支撑计划的组织实施中遵照执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 科技部发布22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请指南
    9月19日,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2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课题的申请指南,详情请见:   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铜材短流程生产关键技术开发与工程化”课题申请指南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镁合金成形与应用关键技术开发”课题申请指南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化学制浆造纸联产氧化铝产业化示范工程”课题申请指南   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铝合金短流程成型关键技术开发”课题申请指南   5.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超低甲醛释放的脲醛树脂制造技术及应用”课题申请指南   6.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聚氨酯中间体生产过程氯循环利用减排技术”课题申请指南   7.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甲醇经三聚甲醛合成多醚类清洁柴油用含氧化合物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示范”课题申请指南   8.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制糖生产过程节能与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及示范”课题申请指南   9.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基于拉伸流变的塑料高效节能加工成型技术”课题申请指南   1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节能绿色建筑材料开发与集成应用示范”课题申请指南   1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新一代节能高效连续热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课题申请指南   1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钢铁工业节能新技术用耐火材料开发与应用”课题申请指南   1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高性能功能化产业用纺织品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课题申请指南   1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产全氟离子膜大规模工业应用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15.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产非晶带材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开发及工程化”课题申请指南   16.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燃煤工业炉窑余能高效回收利用及能源合同管理技术与示范”课题申报指南   17.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关键基础件和通用部件”重点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18.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与装备”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19.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跨区域医疗健康协同服务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课题申报指南   2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3D电视集成播出平台和终端系统研制与产业化”课题申请指南   2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数字家庭服务关键支撑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课题申报指南   2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统筹城乡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险现代服务应用示范工程”课题申报指南
  • 科技支撑缺位削弱国家投资效果
    “现在的环境、生态工程动辄耗资几十亿元、上百亿元,科技支撑都是完善的吗?规划都经过了专家周密的科学论证吗?”   近日,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刘纪远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很多重大公益性工程项目由于科技支撑缺位,已经出现一系列弊病。刘纪远同时指出,今年我国将会有大批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和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中,如果在工程立项之初科技支撑继续缺位,会影响国家大笔经费的投入效果。   近年来,我国上马了一批重大公益性工程项目,例如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京津风沙源区治理工程、三江源生态建设工程等,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过,刘纪远表示,不少该类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存在科技支撑缺位的现象。   “这些大的项目都会产生很多资源环境效应问题,实施前应把研究作透,才能判断工程项目规划中准备落实的措施是否科学,并且要考虑这些措施对长远来说是否是科学的。”刘纪远向记者介绍。   有鉴于此,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于2006年由科技部、财政部正式启动。针对国家农林、水利、环境、生态等公益性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科技支撑的迫切需求,该计划安排了一批重大和重点科技支撑项目。   但实际上,我国许多耗资百亿元的重大工程项目在设计论证阶段得不到有效的科技支撑。很多项目在科技支撑不到位的情况下匆忙上马,结果有的项目以简单的规划论证取代了必要的前期研究和规模化试验,项目规划缺少标本兼治的考虑和设计,导致实施方案治标不治本,实施成效难以达到预期,出现夭折、半途而废甚至负面效应的例子。   “造成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部门分割。”刘纪远表示,科技支撑与项目实施之间存在着较严重的脱节现象,导致实施部门不知道本是什么,只能治标。   据悉,根据我国的现行机制,科技主管部门和基础建设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科技部门难以在项目准备期作出前瞻性的部署,而负责工程实施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在工程项目中无权安排相应的科技支撑经费和工作,因此造成科技支撑缺位。   “这不是一个怪圈吗?”刘纪远说,“谁来负责科技支撑是否到位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科技支撑计划实施以来,科技部通过征集各部门和地方项目并给予立项支持的方式部分弥补了科技支撑缺位的问题,但这种方式的一大缺陷是:科技支撑不仅没有前瞻性,反而落后几年,本应起前瞻作用的科技支撑变成被动“补课”,科技支撑失去了在国民经济中先行一步、发挥先导作用的意义。   “在国务院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一揽子计划的形势下,一批新的大型公益性工程项目即将上马,迅速解决这类工程项目中的科技支撑部署问题显得格外迫切。”刘纪远说。   如何保证科技支撑先期到位?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和科技支撑部门应该如何配合?刘纪远认为,必须有刚性机制 在部门平行的层次之上应有更高的约束条例来确认哪些项目需要先期执行科技支撑或伴行科技支撑。   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科院院士常文瑞表示,如果科技支撑没有跟上,国家为拉动经济投入的经费可能会产生浪费。他呼吁科技界在确保国家经费有效使用的问题上为国家多出一些力,尤其是要保证一些重点项目科技支撑到位。   两会期间,通过对国家农林、环境、生态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立项与实施过程中科技支撑工作的情况进行分析,科技界28组形成了一份集体提案——《关于在公益性重大工程项目中加强科技支撑工作的提案》。   他们建议,以国务院条例或文件的形式,对国家投资的重大公益性工程项目中科技支撑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在工程项目经费预算中可以动用的科技支撑经费比例作出刚性的规定 同时建议国务院研究解决科技支撑工作落实的保证体制问题,建立有效的跨部门领导和协调机构 另外,对正在实施和将于今年启动实施的有关重大工程,建议国家制定补充管理办法,解决由于项目主管部门无权在项目中安排科技支撑经费导致科技支撑缺位的难题。
  • 科技部解读为何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由中国科技部等九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18日对外公布,引发广泛关注。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该方案制定的目的、意义以及定位与编制原则等情况,回应媒体提问并进行解读。该负责人表示,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科技创新是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科技部等九部门组织编制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为全国科技界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地方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起到指导作用。《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针对中国各重点行业碳排放基数和到2060年的减排需求预测,系统提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创新方向,统筹低碳科技示范和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低碳科技企业培育和国际合作等措施,推动科技成果产出及示范应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科技支撑。该方案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三方面原则:一是统筹当前和长远。按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基于中国2030年和206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碳排放的情景预测,研究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构建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二是统筹科技创新与政策创新。科技创新和政策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两个重要方面,缺一不可。结合科技部的职能,《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更加侧重于科技创新,着力于加强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技术供给,同时也适当考虑了低碳技术标准等政策创新方面的内容,以促进低碳技术产业化。三是统筹科技部门和相关方面的工作。在科技部已开展和正在部署的相关工作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在低碳科技创新方面的科技需求,在《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编制过程中充分吸纳。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与相关部门编制的实施方案做好协调和对接。
  • 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公示
    为深入落实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确定的战略任务,科技部去年启动了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的申报立项工作。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1]430号),在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视频答辩、专家咨询、可行性论证、项目查重等程序,凝练形成了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这批备选项目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预算落实情况安排立项。   按照“竞争、公开、择优、问责”的计划组织实施原则,为进一步增加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现将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备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3月5日—3月9日。   联系人:赵静 010-58881677   电子邮件:zhaoj@most.cn   附件: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备选项目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 赛默飞世尔科技副总裁到访智城
    今天上午,跨国集团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副总裁Joseph Tang和产品经理Jon Sun先生等一行来到智城,就开启中美两国同行在实验室装备领域的合作进行富有成果的磋商。 Joseph Tang先生激动不已地作了如下的开场白:智城公司是中国生物装备细分领域中的佼佼者,在中国市场的用户中可谓好评如潮。你们紧贴用户需求,极富创意的产品设计、差异化的经营理念,有序的市场运作,给我们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由此产生了前来拜访的愿望,本次能够成行到访感到非常高兴。 智城公司创始人沈总表示:智城目前正处于一个新一轮的发展初期。尽管通过十五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了智城品牌的市场声誉,也完成了工厂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形成了非常强大的制造能力,但在人才的引进、产品的研发、企业流程的再造和企业运行理念的进一步提升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亟需研究和解决,新一轮的发展可谓任重而道远。 双方通过磋商达成了如下的共识,同行的竞争是客观的,但竞争中不排除紧密的合作,合作中也包含着竞争,这种市场行为的演绎将推动行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最终实现合作的双赢。 双方均表示将就合作事宜作进一步的沟通。 图:智城公司创始人沈水兴先生与赛默飞世尔科技副总裁Joseph Tang先生 合影留念
  • 科技部:科普法拟修改,国家设立科普奖项,科普人员可评职称
    4月14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意见的公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简称《科普法》)于11年前、2002年颁布实施,共6章34条。目前修改草案共9章66条,现行法内容全部保留;并明确提出,国家设立科普奖项,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奖项;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国家健全科普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而现行《科普法》仅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相关修改说明称,此次法律修改以补充为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科技部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修改工作,组成由科技部、中国科协、社科院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专班,结合落实全国人大《科普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前述公告称,为了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科技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4日。修改草案明确指出,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加强科普工作总体布局,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统筹部署。为进一步促进科普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加强和规范科普活动,提升科普产品、基础设施以及资源供给水平,修改草案增加了“科普活动”一章;明确提出,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鼓励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产品创作,提升科普原创能力,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建设科普创作中心。国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对于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和错误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追究相关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强调建设科普人员队伍,加强科普人员激励和约束,为开展科普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修改草案新增“科普人员”一章。国家加强科普工作人员能力培训和交流,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科普。国家健全科普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为充分体现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培育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修改草案新增“公民科学素质”一章。国家统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引导公民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提升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国家鼓励在职业学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干部教育培训中增加科普内容,培育高技能产业工人和高素质农民,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能力。此外,修改草案提出,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科普工作评价标准,把科普工作成效作为机构运行绩效的重要指标,向社会公开年度科普工作情况。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称科普),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发挥科普对支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等各类工作和活动。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普事业的全面领导。开展科普,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采取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形成崇尚科学和鼓励创新的风尚,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支撑。第四条 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长期任务,应当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加强农村的科普工作,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普工作,建立完善区域科普合作和帮扶机制。第五条 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加强科普工作总体布局,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统筹部署。第六条 科普活动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价值引领。科普活动应当坚持科学精神,遵守科技伦理规范,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损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第七条 国家机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和城镇基层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开展科普工作。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第八条 公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国家保护科普组织和科普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人员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科普活动中的智力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第九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第十条 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是科普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国家加强科学素质建设,引导公民培育理性思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第十一条 国家支持和促进科普对外合作与交流。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科普工作,应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开展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第十三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强化统筹组织,发挥科普工作协调制度作用,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有关的科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本地区有关的科普工作。第十四条 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广播电视、应急管理、粮食和储备、体育、水利、气象、地震、文物、文化和旅游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科普活动。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普工作统筹协同,研究、协调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第十六条 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履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牵头职责,强化科普工作职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加强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开展咨询服务。第十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八条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和责任。社会各界都应当组织参与各类科普活动。第十九条 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提升师生科学素质,加强科学教育,支持和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高等学校应当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将追求科学精神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开设科技相关通识课程,开展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把科普工作纳入社会服务职能,为科普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宣传。中小学校应当整合校内、校外资源提高科学教育质量,完善科学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科学兴趣,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加强科学启蒙教育,培育、保护好奇心和探索意识,促进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方面协调发展。第二十条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应组织和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开展科普活动,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专职科普岗位和专门的科普场所,使科普成为机构运行的重要内容,为开展科普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促进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普紧密结合。第二十一条 国家各类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应当结合技术领域组织开展经常性、专业化科普活动,在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向公众开放实验室和设施,提升科普功能,普及最新科学技术知识。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结合科技创新和职工技能培训开展科普活动,积极履行科普社会责任;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和设施。国有企业应当主动承担科普责任,将科普工作纳入企业科技创新总体部署,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第二十三条 各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组织等应当组织开展专业领域科普,促进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推广。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文化、网络平台等机构和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加强科普宣传内容的审核。综合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应当开展公益科普宣传,弘扬科学家精神;电影、广播电视生产、发行和播映机构应当加强科普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播映;书刊出版、发行机构应当扶持科普书刊的出版、发行;综合性互联网站平台应当开设科普网页或科普专区。国家鼓励组织和个人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第二十五条 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健康生活,发挥乡镇科普组织、农村学校等作用,开展科普工作,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学)会、科技特派员等,应当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农业科技服务,结合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向农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第二十六条 城镇基层组织及社区应当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资源,结合居民的生活、学习、健康娱乐等需要开展科普活动,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科普功能,提供高质量科普服务。第二十七条 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商场、机场、车站、码头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的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所辖范围内加强科普宣传。科技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场所应当发挥科普教育的作用。科技馆(站)、科技活动中心和其他科普教育基地,应当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普教育活动。第四章 科普活动第二十八条 国家完善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建设布局,提高科普设施覆盖面,促进城乡科普设施均衡发展。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组织建设综合型科普场馆和专业型科普场馆,发展数字科普场馆,建设科普信息公共平台,加强与社区建设、文化设施融合发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对现有科普场馆、设施应当加强利用、维修和改造升级。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鼓励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产品创作,提升科普原创能力,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建设科普创作中心。第三十条 国家培育科普公共服务市场,鼓励兴办科普企业,发展科普产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第三十一条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应当与科普紧密结合,鼓励在科普中应用新技术,把科普作为推广新知识、新技术的重要手段,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应用创造良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等自主开展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的科普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应当围绕新技术研发应用所带来的潜在影响进行科普。第三十二条 国家部署实施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生命健康等前沿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增进社会公众理解、认同和支持。第三十三条 国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对于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和错误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第三十四条 提供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科普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对科普内容的科学性负责。各类互联网传播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发布科普信息的科学性审核机制,不得发布伪科学、反科学信息。第三十五条 国家优化科普资源布局,建设完善开放、共享的国家科普资源库和科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全社会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应当向公众开放,为公民了解、认识、参与科学研究活动提供便利。第三十六条 国家加强自然灾害、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应急避难等领域的科普工作,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搭建国家应急科普平台,完善应急性科普响应机制和公众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公众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第三十七条 有条件的科普组织与科学技术人员应当结合自身专业特色组织或者参与国际科普活动,开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拓展国际科普合作渠道,促进优秀科普成果共通共享。国家支持开展青少年国际科普交流。第五章 科普人员第三十八条 国家加强科普工作人员能力培训和交流,建立专业化科普工作人员队伍。科普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提升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三十九条 科学技术人员和教师应当承担科普责任,弘扬科学家精神,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科普。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第四十条 国家鼓励设立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等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培养科普专业人才。第四十一条 完善科普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支持志愿者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加强培训与监督。第四十二条 国家健全科普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第四十三条 国家设立科普奖项,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奖项。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人员开展科普工作和从事科普活动,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六章 公民科学素质第四十四条 国家统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引导公民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提升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四十五条 国家强化科普在终身学习体系中的作用,将提升科学素质融入终身学习全过程。国家鼓励在职业学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干部教育培训中增加科普内容,培育高技能产业工人和高素质农民,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能力。第四十六条 国家加强基层科普工作,提升基层科普能力,提高组织和个人理解、认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能力和素质。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教育培训组织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等各类人群科学知识获取、识别和应用能力。第四十七条 国家推动新技术、新知识在全社会各类人群中的传播与扩散,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围绕前沿科学和技术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引导公民及时更新知识技能,促进区域、城乡掌握和应用新知识技能的均等化,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第四十八条 国家完善科普工作评估制度和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将科学素质培养纳入科技创新规划及相关任务,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九条 国家保障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总体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第五十条 国家制定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全社会科普事业良性发展。国家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设立科普基金,用于资助科普事业。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捐赠财产依法资助和捐赠科普事业;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给予优惠。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兴办科普事业,可以依法获得资助和捐赠。第五十二条 国家依法对科普事业实行税收优惠。进口科普用品,科普场馆、基地等开展科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五十三条 各级政府应当对符合规划的科普场馆建设给予支持,开展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普场馆运营绩效评估,保障科普场馆的有效运行。科技馆相关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以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常年向公众开放,对青少年实行优惠,并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经费困难的,同级财政应当予以补贴,使其正常运行。尚无条件建立科普场馆的地方,应当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设施开展科普,并设立科普画廊、橱窗等。第五十四条 除涉密、敏感项目外,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应当结合任务需求,合理设置科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第五十五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科普工作评价标准,把科普工作成效作为机构运行绩效的重要指标,向社会公开年度科普工作情况。第五十六条 国家完善科普统计调查制度,监测和评价科普事业发展成效。第五十七条 科普经费和组织、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财产,必须用于科普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 履行公职的单位和人员在科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科普为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制作、发布、散播伪科学、反科学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并可吊销许可证件。第六十条 未依法开展科普活动、履行科普工作责任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禁止一定期限内获得支持科普活动的财政性资金,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科普组织和科普人员的合法权益,阻碍科普活动正常开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骗取、侵占、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社会捐赠款物,或者骗取科普优惠政策支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追回或者补缴有关财政性资金,责令退还捐赠款物,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可以暂停拨款,终止或者撤销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罚款,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者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普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和处分。第六十三条 擅自将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改为他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四条 骗取科普奖励、表彰的,由授予奖励、表彰的部门或单位撤销其所获荣誉,收回奖章、证书,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并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本法未作行政处罚规定,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六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强化科技支撑与引领作用 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8月6日~7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形势和大量的工作任务,必须强化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科技支撑与引领作用 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以迈向良好生态的环境科技创新为主题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8月6日~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晓青指出,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启动“十三五”环保规划之年,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形势和大量的工作任务,必须强化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吴晓青强调,一要继续加强重点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全面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十三五”期间要继续抓好国家水专项和重点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提高综合集成创新能力,创建重点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机制。以中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契机,启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科技重点专项,并协调争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基准等重点专项的立项论证,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以全面支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业务需求。    二要积极探索新模式,促进环境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十三五”期间,必须做好环境科技成果转化这篇大文章,构建上下联动的环保产学研用协调机制,用市场来考核科技成果,促进产学研用紧密连接和深度融合。建立互联互通的环保科技成果库及其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专业机构开展成果分析挖掘和运营服务。激活沉淀的成果,建立成果转移、转化的技术扩展机制,让其经济社会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三要强化环保科学知识普及,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十三五”期间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环境科学知识传播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继续建设一批国家环境保护科普基地,搭建环保科普知识资源共享平台,有效营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吴晓青说,环保部门将积极推动环保科技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的转移。环境保护部将围绕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4类重点领域,研究提出环保科技类政府职能转移的清单,条件成熟的将率先转移。    本次年会设1个论坛和16个专题研讨会,分别围绕环境经济政策创新、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污水资源再生利用、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等主题展开研讨,共有约200名专家学者作报告,集中介绍相应领域的技术进展。(来源:中国环境报)
  • 应对人禽流感疫情 加强科技支撑会议召开
    为有效应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2009年2月7日,卫生部科教司在京组织召开了应对人禽流感疫情加强科技支撑专家研讨会。卫生部刘谦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有关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及产品开发等方面的30余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应对人禽流感疫情应采取的科技支撑措施进行研讨,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包括充分发挥传染病监测技术平台的作用;加强疫源地管理,科学评估现有诊治手段;加强疾病监测和疾病基础、临床科研工作,为疫情预测和防控措施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将防治关口前移;组织全国优势力量,加强部门合作,协同集成攻关,高度重视生物安全问题等。   刘谦副部长强调,面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科技工作者应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任务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当前,着眼于长远,明确任务与责任,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扎实深入地开展科研工作,为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 科技部发布201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预算书编报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1]68号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总体安排,你单位承担的 课题预算已经批复。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开展课题预算书编报工作。   一、编报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课题负责人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在学习掌握课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课题预算书,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准确。项目组织单位应结合项目总体任务安排,做好课题预算书的审核工作和课题启动后的管理与监督。   2.课题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核批的预算内容进行填报,其中课题专项经费按预算核批数填报,课题自筹经费原则上按照课题预算申报时的资金承诺填报。课题经费支出分经费科目填报,专项经费支出参照预算评估核定数填报。   3.课题承担单位需对课题预算安排中的支出内容及支出用途进行详细说明。   4.课题预算书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保持一致,并对合作研究单位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情况做出详细说明。若有调整变化,课题承担单位需按程序报项目组织单位同意,并在预算书填报阶段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部。   二、编报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逐层汇审”原则组织课题预算书填报。   1.课题承担单位作为课题预算书的编制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进入左侧列表中的支撑计划预算书填报系统,编制预算书报表及说明,审核后通过课题单位管理员账号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预审。   2.项目组织单位负责课题预算书中课题经费分解、课题预算支出内容及自筹经费安排情况等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通过项目管理员账号提交科技部审核。   3.科技部审核完成后,及时通过预算书填报系统向项目组织单位及课题承担单位反馈审核结果。如涉及修改、调整等内容,课题承担单位需按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后,依照上述程序再次提交。   4.课题承担单位通过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在预算书填报系统中打印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如有自筹经费,需提供加盖有相关来源渠道公章的经费来源证明,签章完备后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签章后报送科技部。   5.科技部对预算书审核签章,返还项目组织单位一式两份(含课题承担单位一份)。   三、时间节点安排:   2011年4月30日前,项目组织(牵头)单位完成课题预算书网上审核,并提请科技部审核。   2011年5月10日前,科技部通过填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   2011年5月20日前,项目组织单位将课题预算书报送科技部相关专业司局。   四、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工作,我司将在课题预算书签订工作完成后拨付课题经费,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预算书审核工作具体委托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组织。   联系电话:88301357,88301360-687,668 传真:68340830   软件技术支持 国家科技预算申报管理中心   电话:010-88659000-5 邮箱:support@owlsoft.com.cn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 科技如何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河南明确10项重点任务
    3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获悉,该厅印发《河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我省将采取10项措施,以科技创新支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方案》,我省将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到2025年,突破10~15项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建成3~5个重大示范项目与工程;新建80家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地)等省级创新平台;培育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800家左右;建设一支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富有创新精神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到2030年,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形成规模,在风能、光伏、特高压输电、储能和氢能等领域占领国内技术制高点,国家级、省级绿色低碳高能级创新平台形成体系,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完善,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高质量支撑我省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方案》中提到,我省将从10个重点工作方面以科技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技术创新,加快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创新,加强城乡建设与交通运输低碳零碳技术攻关,提升负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能力,开展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推进低碳零碳技术示范,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管理决策,碳达峰碳中和创新项目、平台、人才协同增效,培育绿色低碳科技企业,深化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开放合作。
  • 上海启动科技支撑双碳科研布局
    打造超大城市碳达峰、碳中和样本和标杆,离不开科技支撑。记者日前从市科委获悉,作为上海“碳达峰十大行动”之一,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将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碳汇等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关键技术,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同时设立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市级重大专项,战略性布局一批基础性研究项目,加大推进创新力度,完善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今年7月底印发的《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将聚焦重点区域、行业、主体,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此,上海已率先启动科技支撑双碳科研布局,在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支撑双碳专项中布局了4个方向,包括前沿颠覆性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新型能源技术和工业、产业低碳零碳技术。在此基础上,今年双碳专项的布局方向增加到7个,包括前沿颠覆性技术、能源系统、建筑交通行业及区域示范、负碳能力提升技术、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崇明碳中和技术集成示范等。目前,崇明岛和宝武集团正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一岛一企”试点示范,位于宝山的碳中和产业园区也在建设中。其中,南部区域定位为绿色低碳等主导产业核心功能区,北部片区将以绿色低碳冶金技术研发为主,成为宝武和宝山区产业联动发展的桥头堡,预计明年上半年建成。北部另有约1900亩区域将以制造为主,承接碳中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打造碳中和相关领域产业化基地。
  • 编报2009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书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预算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科技部1月19日就2009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书编报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编报范围:2009年度科技部已经批复预算的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   通知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填报课题预算书,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准确。项目组织单位应结合项目总体任务安排,做好课题预算书的审核工作和课题启动后的管理与监督 课题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核批的预算内容进行填报,其中课题专项经费按预算核批数填报,课题自筹经费原则上按照课题预算申报时的资金承诺填报,课题经费支出分经费科目填报,专项经费支出参照预算评估核定数填报 课题承担单位需对课题预算安排中的支出内容及支出用途进行详细说明 课题预算书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保持一致,并对合作研究单位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情况做出详细说明。若有调整变化,课题承担单位需按程序报项目组织单位同意,并在预算书填报阶段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部。   时间节点安排:2010年2月10日前,项目组织(牵头)单位完成课题预算书网上审核,并提请科技部预审 2010年3月25日前,科技部通过填报系统反馈预算结果 2010年4月25日前,项目组织单位将课题预算书报送科技部相关专业司局。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我省将在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方案》强调,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对生态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如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
  • 国务院印发重要文件:职称评聘、科技奖项评定将纳入新指标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开展英才计划、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俱乐部等工作,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2)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动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10万名科技辅导员。  (3)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支持中国公众科学素质促进联合体等发展,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开展科普学分制试点。  全文如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落实国家有关科技战略规划,特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  一、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科学素质,对于公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印发实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统筹部署下,各地区各部门不懈努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大幅提升,2020年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56% 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持续完善,科学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各阶段 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大幅提高,科普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科普基础设施迅速发展,现代科技馆体系初步建成 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实现新突破 建立以科普法为核心的政策法规体系 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组织实施体系,探索出“党的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建设模式,为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为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科学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 科学精神弘扬不够,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 科普有效供给不足、基层基础薄弱 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尚未形成,组织领导、条件保障等有待加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科技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深入协同,科技创新正在释放巨大能量,深刻改变生产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模式。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国民素质全面提升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科学素质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开启了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新征程。  面向世界科技强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担当更加重要的使命。一是围绕在更高水平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需要科学素质建设彰显价值引领作用,提高公众终身学习能力,不断丰富人民精神家园,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二是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科学素质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以高素质创新大军支撑高质量发展。三是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更好促进人的现代化,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围绕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更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化科技人文交流,增进文明互鉴,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基础支撑,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二)原则。  ——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坚持协同推进。各级政府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组织、科学共同体、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活力,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深化供给侧改革。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推动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等创新提升,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扩大开放合作。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加紧密的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共筑对话平台,增进开放互信,深化创新合作,推动经验互鉴和资源共享,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推进全球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三)目标。  2025年目标: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各地区、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学素质标准和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2035年远景目标: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5%,城乡、区域科学素质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奠定坚实社会基础。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科普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显著提高,创新生态建设实现新发展,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  ——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深化高校理科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开展英才计划、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俱乐部等工作,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  ——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动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10万名科技辅导员。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需求,依托农广校等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开展农民教育培训1000万人次以上,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100万名以上。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提升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倾斜。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边境边民科普活动和科普边疆行活动,大力开展科技援疆援藏,提高边远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实施技能中国创新行动。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  ——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老年科技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干部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  ——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四、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支持中国公众科学素质促进联合体等发展,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开展科普学分制试点。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分类制定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指南。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鼓励大科学装置(备)开发科普功能,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依托国家科技传播中心等设施和资源,打造科学家博物馆和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全民族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  ——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资助计划。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大力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  ——实施科幻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搭建高水平科幻创作交流平台和产品开发共享平台,建立科幻电影科学顾问库,为科幻电影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推进科技传播与影视融合,加强科幻影视创作。组建全国科幻科普电影放映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科幻产业发展基金,打造科幻产业集聚区和科幻主题公园等。  ——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加强“科普中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构建国家级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倾斜。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级评价制度。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推行科技馆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报制度。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馆免费开放。  ——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开展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  ——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利用已有设施完善国家级应急科普宣教平台,组建专家委员会。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  ——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省域统筹政策和机制、市域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域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  ——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大学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加强专
  • 云南省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据了解,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生态和人体健康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具有危害比较严重、风险比较隐蔽、环境持久性、来源广泛性、来源复杂等特点。《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与此同时,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方案》强调,在云南省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有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记者了解到,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1733a708-737a-4e19-aaf9-27ca72c87b12.jpg" title=" 微信截图_20181024112019.png" alt=" 微信截图_20181024112019.png" / br/ span style=" color: rgb(165, 165, 165) " 图片来源:科技部官网 /span br/ /p p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国科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 br/ & nbsp & nbsp & nbsp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决定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四唯”)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 nbsp & nbsp & nbsp 一、任务依据 br/ & nbsp & nbsp & nbsp 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 br/ & nbsp & nbsp & nbsp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若干意见》提出,“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br/ & nbsp & nbsp & nbsp 3.国务院印发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br/ & nbsp & nbsp & nbsp 二、清理范围 br/ & nbsp & nbsp & nbsp 1.科技部: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br/ & nbsp & nbsp & nbsp 2.教育部:重点清理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高校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br/ & nbsp & nbsp & nbsp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br/ & nbsp & nbsp & nbsp 4.中科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院所评估、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导和督促所属科研院所清理内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br/ & nbsp & nbsp & nbsp 5.工程院:重点清理院士增选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br/ & nbsp & nbsp & nbsp 6.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br/ & nbsp & nbsp & nbsp 7.中国科协:重点清理院士推荐、人才项目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br/ & nbsp & nbsp & nbsp 8.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清理机构评估、人才项目和人员考核等活动中“四唯”的做法。 br/ & nbsp & nbsp & nbsp 9.地方相关部门:组织清理地方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科技奖励评审、学科评估、职称评审以及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br/ & nbsp & nbsp & nbsp 三、清理方向 br/ & nbsp & nbsp & nbsp 1.对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进行修改;对本部门和单位牵头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四唯”的规定,提出修改建议。 br/ & nbsp & nbsp & nbsp 2.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册、评审细则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3.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修改。 br/ & nbsp & nbsp & nbsp 四、组织实施 br/ & nbsp & nbsp & nbsp 1.请各部门和单位根据《若干意见》和《若干措施》要求,按照上述清理范围,开展“四唯”清理。 br/ & nbsp & nbsp & nbsp 2.各部门(单位)和地方根据各自职权,自行开展清理,形成整改报告,于11月12日前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 br/ & nbsp & nbsp & nbsp 3.科技部将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对各部门、各单位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梳理总结,确保落实见效。 br/ & nbsp & nbsp span style="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科 技 部& nbsp 教 育 部& nbsp & nbsp 人力 /span span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资源社会保障部& nbsp /span span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 科 院& nbsp 工 程 院 /span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8年10月15日 /p
  • 关于编报2010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书的通知
    关于编报2010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书的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1]17号 各项目组织单位、各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现将2010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书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2010年度科技部已经批复预算的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   二、编报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课题负责人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在学习掌握课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课题预算书,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准确。项目组织单位应结合项目总体任务安排,做好课题预算书的审核工作和课题启动后的管理与监督。   2.课题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核批的预算内容进行填报,其中课题专项经费按预算核批数填报,课题自筹经费原则上按照课题预算申报时的资金承诺填报。课题经费支出分经费科目填报,专项经费支出参照预算评估核定数填报。   3.课题承担单位需对课题预算安排中的支出内容及支出用途进行详细说明。   4.课题预算书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保持一致,并对合作研究单位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情况做出详细说明。若有调整变化,课题承担单位需按程序报项目组织单位同意,并在预算书填报阶段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部。   三、编报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逐层汇审”原则组织课题预算书填报。   1.课题承担单位作为课题预算书的编制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进入左侧列表中的支撑计划预算书填报系统,编制预算书报表及说明,审核后通过课题单位管理员账号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预审。   2.项目组织单位负责课题预算书中课题经费分解、课题预算支出内容及自筹经费安排情况等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通过项目管理员账号提交科技部审核。   3.科技部审核完成后,及时通过预算书填报系统向项目组织单位及课题承担单位反馈审核结果。如涉及修改、调整等内容,课题承担单位需按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后,依照上述程序再次提交。   4.课题承担单位通过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在预算书填报系统中打印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如有自筹经费,需提供加盖有相关来源渠道公章的经费来源证明,签章完备后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签章后报送科技部。   具体系统操作方法参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预算书WEB系统使用帮助。   5.科技部对预算书审核签章,返还项目组织单位一式两份(含课题承担单位一份)。   四、时间节点安排:   2011年3月10日前,项目组织(牵头)单位完成课题预算书网上审核,并提请科技部审核。   2011年3月31日前,科技部通过填报系统反馈预算结果。   2011年4月25日前,项目组织单位将课题预算书报送科技部相关专业司局。   五、其他事项   此项工作具体委托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组织。   联系电话:88301357,88301360-687,668 传真:68340830   软件技术支持 国家科技预算申报管理中心   电话:010-88659000-5 邮箱:support@owlsoft.com.cn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 泰坦科技(Titan)签约和泰、智城两大品牌,携手共进,服务科研!
    2018年3月,泰坦科技(titan)分别与上海和泰仪器有限公司(简称“hhitech/和泰”)、上海智城分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简称“zhicheng”)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取得两大实验室仪器行业领先品牌的独家代理权和一级代理权。这也意味着,此后广大科研工作者可以通过【探索平台】购买到实验室高端纯水系统和生物仪器。hhitech/和泰 作为中国知名的纯水系统制造商,hhitech/和泰自成立以来,秉承“您的需要,我们创造-create for your need ”的理念,“专业、稳健、进取、创新” 的精神,一直专注于实验室、医疗、工业超纯水产品的革新与发展,致力于为实验室、医疗、工业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纯水系统解决方案,成为中国具有影响力的实验室纯水系统品牌。和泰纯水家族 而今,和泰仪器与美国泽拉布the lab公司(the lab instruments and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旗下泽拉布仪器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和泰仪器全面并购整合泽拉布仪器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负责美国泽拉布the lab品牌高端实验室纯水产品在中国的市场推广、销售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 hhitech和泰携手美国泽拉布the lab以不断的科技创新推动产品的研发和升级,以先进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为用户提供极具竞争力的纯水产品,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并在业内获得多项殊荣,成为中国实验室纯水领域唯一蝉联“国产好仪器”称号的企业。 明星产品展示超纯水机远程取水臂-------------------- --------------------zhicheng/智城 上海智城分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仪器制造商,成立至今20年整。专业致力于生产包括恒温培养振荡器(亦称:恒温摇床)、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平行合成仪、温度箱、液浴器等六大系列的一百多个产品规格,广泛应用在生物研究、生物制药等生命科学领域,客户遍布国内知名高校科研及制药企业。生产车间 在跨越一个世纪的历程中,“zhicheng”始终以科技创新为宗旨,以用户需求为己任,紧紧抓住现代生物技术快速发展的契机,从发展高新技术入手,以差异化的设计理念,持续不断的研发和生产具有创新、领先技术的实验室高端仪器设备。重磅产品介绍立式双单元真彩触摸屏振荡器 zwyr-4912 zwyr-4912双单元彩屏恒温培养振荡器具有占地小、上下两个单元可独立控制,工作效率高等特点,特别适合空间狭小的实验室。该系列采用大屏幕彩色触摸屏可显示各设定参数和实测参数,并根据用户需求可扩展恒湿、光照等功能。精密细胞培养智能摇床真彩触摸屏三单元叠加振荡器-------------------- --------------------新品牌代理新产品特惠两大品牌拳头产品正在特价促销中 即日起至5月31日购买以上两款产品享立减优惠询价请联系对应销售人员更多产品持续上线中......论文奖投稿进入倒计时抓紧时间投稿吧!
  • 白春礼:要为科学发展提供知识基础和科技支撑
    12月4日,中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白春礼,在“中国科学院求是论坛”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为科学发展提供知识基础和科技支撑》为主题,就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中科院改革创新发展作了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中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北京分院党组书记何岩主持。 在报告中,白春礼结合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及中科院实际,谈了对科技创新的认识。他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实现这些都离不开科学技术,都离不开自主创新。 白春礼指出,基础前沿研究是创新之源泉,支撑引领是创新之责任,改善民生是创新之根本,超前部署是创新之必然,造就人才是创新之关键,开放合作是创新之智举。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深入实施知识创新工程、进一步推进中科院科技创新的重要保证。中科院应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既抓好理论学习,又突出实践特色,努力把学习成果运用于实践,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既努力解决突出问题,又创新体制机制,努力从根本上、长远上为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白春礼指出,世界科学在经历了20世纪下半叶半个世纪的沉寂后,极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科学革命。一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多极化的发生发展,世界科学中心集中在美国一国的局面可能转变为科学中心的多元化,为我国科学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二是根据经济长波论,这次由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世界金融风波,很可能导致全球性经济危机,带来世界经济结构的大调整,加快促成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高潮来临;三是当前中国政府大规模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发展计划的实施,是推进我国科技发展的良好机遇。对中科院来说,当前的形势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将成为中科院能否真正实现跨越发展的前提。 白春礼最后强调,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学发展,首先要解决发展问题。从科学院来讲,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也不行。虽然这几年全院及各研究所的科研经费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但和大学、部委的行业院所等在经费增长速度上还有差距。“面对这种竞争态势,我们要有危机意识,我们必须加快发展。” 中科院京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办主任参加了报告会。 中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白春礼在中国科学院求是论坛上,就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中科院改革创新发展作专题辅导报告。 报告会由中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北京分院党组书记何岩主持。 报告会由中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北京分院党组书记何岩主持。 大会现场
  • 复享光学承担的集成电路科技支撑专项通过验收
    2024年4月26日,复享光学承担的集成电路科技支撑专项《面向集成电路纳米尺度三维多参数光学检测关键技术的研究》成功通过验收。来自于上海微电子装备、上海光机所、上海科创投等企业与科研院所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经过严格评估,一致认为项目达到预期目标,综合技术评价优秀。本次项目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复享光学在深度光谱技术领域的开拓。从根本上来说,深度光谱技术是构建物质信息与光谱信号之间单射关系的光学感知技术,而发展多维光场表征与计算信息重构是其中的核心研究内容。图1,深度光谱技术原理得益于这些技术,复享光学赋予了光谱分析仪器多参量的计量能力,支持多样化的材料体系及极端环境下的光谱检测,帮助用户构建面向微电子、微纳光子、先进材料等前沿科学研究的复杂光电表征与计量系统。01微纳光电子器件多参量光学检测设备针对先进制程微纳器件的计量与表征,复享光学在角分辨光谱表征基础上结合神经网络与梯度下降算法,开创性地发展了纳米尺度三维多参数光学检测技术并成功研制多参量光学计量检测科学仪器。图2,微纳光电子器件多参量光学检测设备图3,纳米尺度三维多参数检测的原理与相关性分析02高压环境下钙钛矿材料的显微原位光谱表征系统针对钙钛矿材料的前沿研究,复享光学构建了多环境、多参数的显微原位光谱表征系统。该系统可在高压、常温、低温环境下,实现微米级样品的紫外-可见吸收光谱、多波长的光致发光、全视场荧光成像、荧光寿命及成像、二次及三次谐波的原位测量,为材料的研究提供全方面的光学表征信息。图4,高压低温钙钛矿材料的显微原位光谱表征系统图5,材料的高压相变及温度相变表征03有机半导体的原位光电表征系统针对有机半导体微型器件,复享光学在手套箱内构筑了光致、电致发光原位表征系统。通过引入飞秒激光,实现微纳光电器件受激辐射的光谱及角谱表征,全面获取材料/器件发光性能。系统搭载了源表及探针台,表征光学性能的同时,可监测器件电流密度、迁移率等参数,具备全面的有机半导体器件检测能力。图6,有机半导体的原位光电表征系统图7,单晶OLED微纳器件光子自旋行为的反射光谱及发光光谱04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光电检测系统针对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复享光学构建了集成化光电检测系统,具备深紫外吸收光谱模块及多波长的光致发光检测模块,可实现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禁带宽度、光谱特性、光电导率等检测。图8,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光电检测系统图9,吸收带边与荧光光谱本次集成电路科技支撑专项实施期间,复享光学与复旦大学合作建立了光检测与光集成校企联合研究中心,共同在光学计量检测技术领域深入研究关键底层技术。截至目前,联合研究中心已顺利培养并毕业3名博士,发表PRL、Light、NC等7篇高水平学术文章,形成13件中国专利、1件国际专利。图10,2022年复旦大学光检测与光集成校企联合研究中心揭牌成立2017年与2022年,复享光学连续获得上海市科委在第一期以多维光场表征为核心的《基于傅里叶光学的显微角分辨瞬态光谱仪的研制(17142200100)》和第二期以计算信息重构为核心的《面向集成电路纳米尺度三维多参数光学检测关键技术的研究(20501110500)》立项支持。本次项目的验收完成,标志着复享光学在以角分辨光谱为核心的深度光谱技术方面实现了从原理概念到产业应用的完整闭环,为前沿科学研究与中国先进制造带来了的全新的技术与方案。图11,2021年第一期项目验收 图12,2024年第二期项目验收
  • 科技部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3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据科技部官方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三个重点项目,分别为“若干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研制与开发”“重要科研用试剂核心中间体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和“人兽共患病感染动物模型技术研究及我国特有野生动物实验动物化”。 详情请见: 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若干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研制与开发”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重要科研用试剂核心中间体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人兽共患病感染动物模型技术研究及我国特有野生动物实验动物化“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 科技部、发改委等多部委搭建新兴产业科技支撑体系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今年将推出多项科技政策和措施,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积极实施7项科技发展规划,推进新兴产业技术示范工程并集聚创新资源,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支撑体系。   7日,万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表示,科技部要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此前,万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逐步显现。近年来,国家启动了具有产业化目标的重大科技专项,高端芯片、高端数字化机床、石油天然气等专项技术的相关产业累计新增产值超过1.1万亿元。   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务院多个部门经过多次调研和讨论,已决定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拟定相关技术路线图并与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使重大科技专项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核心和产业引擎。   据悉,经过两年攻关,覆盖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能源与环保、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的16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全面启动实施,中央财政已安排预算600亿元加以支持。   科技部国家重大专项办公室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为研究16个重大科技专项的进展及其与战略新兴产业的对接情况,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最近组织81位专家,按照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生物与医药、先进制造四个板块成立了四个监督评估组,在全国进行摸底调研。”   记者从科技部了解到,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都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资源环境等领域进行了重点部署,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通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在高性能中央处理器、12英寸65-40纳米介质刻蚀机、快速成像测井技术装备等领域突破了一批关键瓶颈技术。   据介绍,科技部今年将积极实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形成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支撑。万钢说,“科技部去年发布的7项技术规划,基本形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支撑体系,预示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提速。”   万钢透露,今年有关部门还将积极引导创新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据介绍,科技部将加强与其他部门、地方在资源配置和政策制定方面协同配合,加强与地方的资源集成,加大创新驱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同时,进一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   另外,科技部今年将强化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万钢表示,今年还将利用科技示范工程开拓战略性产业市场。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已在25个示范城市实施“十城千辆”推广示范工程,带动全国推广运行各类电动汽车2.7万辆 “金太阳”工程支持分布式并网发电等各项应用示范,总装机容量达5.8G W “十城万盏”试点城市应用L E D照明灯具超过600万盏,年节电超过5亿千瓦时。   “科技部等部门今年将加强高新技术集成示范和产业化,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重大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继续做好太阳能发电、电动汽车、制造业信息化、数控一代等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科技部有关官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 科技部副秘书长:增强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支撑科技强国建设
    2022年新春伊始,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迎来里程碑事件:第二次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1月1日正式施行。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此次修法备受关注、满载期待。  新版科技进步法不仅为实现步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还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为制度主线。  科技部副秘书长贺德方认为,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将国家创新体系作为总则第4条进行专门表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国家创新体系的认识更加深化,对其功能更加关注。当前,国家创新体系能力成为国际竞争的核心,全球科技发展环境变化对国家创新能力的要求,不再只是抢占点上的优势,而是赢得系统性、全面性、结构性的领先。  不仅如此,国家创新体系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打赢抗疫攻坚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都需要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升体系整体效能,通过科技提供有力支撑。”贺德方说道。  数据说话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成绩亮眼  2021年,我国研发投入达2.79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2.44%,比上年增加14.2%。国家创新能力综合排名上升至世界第12位。  2021年,我国技术交易成交额达3.73万亿元。截至去年底,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3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32.8万家… …   这两组最新数据,亮出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贺德方表示,不仅是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完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各类创新主体能力持续增强。同时,创新制度环境日趋完善,符合创新规律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创新体系更深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创新的开放格局正在形成。  这背后,离不开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相继实施的一系列推进方案及举措。  早在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首次提出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内涵、目标,将国家创新体系表述为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贺德方说,党中央对创新体系建设进行系统部署,通过加强科技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我国国家创新体系日趋健全,效能不断提升,有力支撑了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直面难题 完善创新体系要强弱项  随着我国步入新发展阶段,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愈加凸显。然而,面对创新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国国家创新体系还存在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  对此,贺德方并不避讳,从多个方面指出了尚待补齐的短板。比如,科技创新的统筹协调还不够,科技力量动员组织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效率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还不强,创新主体功能定位存在一定交叉重复,科研院所国家使命导向还不够,高校科研组织的体系化水平有待提高。”他直言,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还不突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的市场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攻关能力、原始创新能力不足,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亟待破解的又一个难题。具体而言,科技支撑国家安全和战略急需的长期积累和应变能力还不够强,基础研究投入总量和结构均存在不足,尚未形成适应部分领域成为“领跑者”、进入“无人区”的机制。  “激励科技人才竞相涌现的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我国科技人才存在一定结构性矛盾,战略科学家仍然缺乏,青年人才后备军的培养使用措施还不完善。”贺德方坦承,人才评价改革和作风学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持续深化。  正因此,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明确,国家完善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统筹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 … 促进各类创新主体紧密合作、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创新生态持续优化,提升体系化能力和重点突破能力,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伴随改革深化和创新趋势,新时期的国家创新体系应具备什么鲜明特质?  “要有创新能力突出、形态多样的创新主体,拥有一支可依赖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明确,科研院所坚持国家使命导向,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强,能够产出有效支撑国家发展的高质量科技成果。”长期研究科技政策法规的贺德方剖析,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和合理流动亦是关键。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政府科研组织效率高,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人才、技术、资金等能够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有序流动。  他还认为,一个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家创新体系中,高质量的科技人才队伍不可或缺,良好的创新生态则是最为深厚的土壤,创新体系也要高度开放。  强体系增效能 多措并举促落实  那么,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增强整体效能,我们该从哪些方面发力?科技部又有哪些部署落实的举措?  “要以更健全的创新能力体系和更完善的创新政策体系,支撑国家创新体系提升整体效能,以强大的创新体系效能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治理效能。”贺德方解释说,创新能力包括国家重大任务、创新主体、要素投入等硬科技能力,保障科技成果产出;创新政策则由法律、政策等构成,通过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影响创新体系运行效率。  着眼于新时期强化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贺德方在划重点的同时给出了观点,“发挥党和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作用,完善国家科技宏观管理体制,形成科学决策、执行、监督评估的组织管理体系。”他强调,构建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和人才积极性的科技力量体系,健全原创导向、一体化发展的科研体系,完善内外联动、协同高效的融通创新机制,构建尊重创造、释放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  “下一步,科技部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四个面向’,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以狠抓科技政策扎实落地为主题,全面落实国家科技发展相关规划和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作风、深化改革。”贺德方透露。  谈及如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科技对国家安全和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贺德方将其概括为七个“着力”:着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着力加强基础研究,着力开展技术攻坚,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着力扩大开放合作。
  • 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能源技术领域备选项目公示
    为深入落实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确定的战略任务,科技部今年4月启动了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的申报立项工作。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1]331号),在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视频答辩、专家咨询、可行性论证、项目查重等程序,凝练形成了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这批备选项目将根据明年计划预算落实情况安排立项。   按照“竞争、公开、择优、问责”的计划组织实施原则,为进一步增加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现就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能源技术领域备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10日。   联系人:孙鸿航(58881538) E-mail: sunhh@most.cn 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能源技术领域备选项目.doc     科技部高新司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能源技术领域备选项目   一、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能源技术领域支持重点   国家支撑计划能源领域以重大公益技术及能源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构筑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攻克一批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能源技术问题,突破产业技术瓶颈,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使我国从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走向能源科技及产业强国。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能源技术领域“十二五”规划,能源领域将针对化石能源生产与转化节能减排、非化石能源开发与利用、先进电网等任务进行重点部署,以节能减排为核心,围绕能源材料和装备、可再生能源、节能等能源战略必争领域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加强产业化关键技术的协同攻关,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主要研发内容如下:   (一)智能电网领域。重点支持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综合集成示范,体现低碳、高效、兼容接入、灵活互动的特点。主要任务包括:在若干示范区域建立涵盖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储能的智能电网综合集成示范工程,实现对智能输配电网、智能消费终端、可再生能源发电、智能互动的电力消费服务、智能电网信息及通信技术等多个智能电网技术领域的综合测试、实验和示范。   (二)洁净煤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污染物控制技术、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技术,以及褐煤、低变质煤干燥、热解提质新工艺等。主要任务包括:攻克可资源化污染物控制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并进行工业示范 完成褐煤中高温烟气干燥/成型工艺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工程示范等。   (三)太阳能发电领域。重点支持高可靠光伏建筑一体化关键技术及示范、大型多能互补光伏并网系统与示范、兆瓦级多能互补海岛智能微网示范系统、太阳能储热和中温利用技术及其工业应用等。主要任务包括:不同类型太阳能中温集热器及其工业应用系统,中温太阳能材料、装备与系统检测技术 太阳能储热材料开发、供热系统集成示范等。   (四)风力发电领域。重点支持大功率风电机组整机及核心零部件设计制造及产业化技术、大型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试验测试技术,以及大型风电场设计、并网及运营技术等。主要任务包括:7MW级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设计和产业化技术,分布式中小型风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等。   (五)可再生能源技术领域。重点支持生物质高效燃烧发电、地热能多能互补与建筑一体化、中低温地热发电等关键技术,并形成工程示范。主要任务包括:生物质直燃发电关键技术与示范,生物质与煤混燃发电技术与示范,生物质气化发电与热电联供系统等。   (六)先进核能及核安全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核安全技术以及核检测技术等核应用关键技术。主要任务包括:放射性同位素生产技术及辐射技术装备,核检测技术在公共安全、农业生产、食品安全、疾病诊断等领域的应用等。   (七)氢能、燃料电池与分布式供能技术领域。重点支持以先进燃气轮机、内燃机和燃料电池为动力的分布式冷热电联供技术、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供能技术等,满足能源多样化的发展需求。主要任务包括:多能源互补的固定式燃气轮机或内燃机冷热电联供技术及示范,微型移动式燃气轮机冷热电联供技术及示范等。   (八)节能与储能技术领域。重点支持电力、建材、石化等工业过程工艺节能、建筑节能、余热余能利用等关键技术,并形成工程示范。主要任务包括:冶金节能技术及示范,过程工艺节能技术及示范,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及示范,高效组合式建筑节能等。   二、2012年度国家支撑计划能源技术领域备选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承担单位 主要推荐单位 申报编号 1 节能/超低排放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中国华能集团清能院、清华大学 教育部、华能集团公司 SQ2011GX01D03413 SQ2011GX01D03505 2 褐煤、低变质烟煤干燥、热解提质新工艺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 国家能源局、国资委、教育部、湖南省科技厅、太原国家高新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SQ2011GX01D01066 SQ2011GX01D01195 SQ2011GX01D01198 SQ2011GX01D04671 SQ2011GX01D05078 SQ2011GX01E04013 3 太阳能中温技术与工业应用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 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天津市科委、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SQ2011GX01D03216 SQ2011GX01D03951 SQ2011GX01D04592 SQ2011GX01D04701 4 7MW级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设计和产业化技术 浙江运达、大连重工、保定科诺伟业、重庆齿轮箱、瓦房店轴承集团、中材科技风电叶片公司、阳光电源、中复连众、南京高速齿轮制造公司、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华中科技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江苏省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厅、国资委、合肥国家高新区、青岛国家高新区、辽宁省科技厅、重庆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大连市科学技术局、浙江省科技厅 SQ2011GX01D00306 SQ2011GX01D00342 SQ2011GX01D00521 SQ2011GX01D00763 SQ2011GX01D01103 SQ2011GX01D02880 SQ2011GX01D03392 SQ2011GX01D03727 SQ2011GX01D03975 SQ2011GX01D04011 SQ2011GX01D05087 SQ2011GX01D05104 SQ2011GX01D05509 SQ2011GX01E03348 5 分布式中小型风电机组设计制造关键技术 内蒙古华德公司、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SQ2011GX01D01075 SQ2011GX01D05660 6 先进生物质发电技术示范 国能生物发电集团、哈尔滨锅炉厂、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浙江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国资委、国家能源局、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山东省科技厅、黑龙江省科技厅 SQ2011GX01D00233 SQ2011GX01D01434 SQ2011GX01D01885 SQ2011GX01D04132 SQ2011GX01D04143 SQ2011GX01D04216 SQ2011GX01D04365 SQ2011GX01D05059 7 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技术 中国华电集团、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省科技厅、中科院、中国华电集团 SQ2011GX01D02757 SQ2011GX01D05288 SQ2011GX01E05694 8 冶金节能重点技术研究及示范 南京圣诺热管公司、宝钢工程技术集团、中国盐业总公司、中科院过程工程所、中南大学 环境保护部、国资委、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中科院 SQ2011GX01D02771 SQ2011GX01D00716 SQ2011GX01D03993 SQ2011GX01D05310 SQ2011GX01D05495 9 过程工艺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湖北华夏窑炉集团、中科院大化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 教育部、陕西省科技厅、辽宁省科技厅、湖北省科技厅、甘肃省科技厅 SQ2011GX01D01890 SQ2011GX01D03626 SQ2011GX01D03706 SQ2011GX01D03707 SQ2011GX01D03740 SQ2011GX01D04045 10 余热余能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及示范 中国国电集团、中材节能、西安热工研究院、中船重工七〇三所、南京工业大学 国资委、黑龙江省科技厅、陕西省科技厅、国电集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SQ2011GX01D03592 SQ2011GX01D03709 SQ2011GX01D04566 SQ2011GX01D05360 SQ2011GX01D05786 11 高效组合式建筑节能 武汉长利玻璃(汉南)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浙江大学、海南大学、兰州交通大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厅、甘肃省科技厅、湖北省科技厅、中科院 SQ2011GX01D00806 SQ2011GX01D03007 SQ2011GX01D03667 SQ2011GX01D04061 SQ2011GX01D04281 SQ2011GX01D04917 12 含高比例间歇式能源的区域型智能电网集成综合示范 江西省电力公司、宁夏电力公司、海南电网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 国家能源局、上海市科委、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厅 SQ2011GX01E02683 SQ2011GX01E03862 SQ2011GX01E05264 SQ2011GX01E05289 13 先进燃煤发电污染控制技术研发及应用 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国家能源局、教育部、黑龙江省科技厅 SQ2011GX01D02509 SQ2011GX01D03107 SQ2011GX01D05314 14 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提高及能源合同管理与示范 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山西省科技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Q2011GX01D02191 SQ2011GX01D03600 15 太阳能储热技术研究与规模化应用 武汉理工大学、清华大学 教育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SQ2011GX01D03503 SQ2011GX01D05005 16 大型风电机组测试技术研究及测试系统研制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科院电工所、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家能源局、中科院 SQ2011GX01D03559 SQ2011GX01D04455 SQ2011GX01D05132 17 核技术应用研究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 国资委、教育部、农业部、中核集团 SQ2011GX01D00283 SQ2011GX01D00597 SQ2011GX01D01379 SQ2011GX01D05646 SQ2011GX01D05773
  •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成果等开始征集
    近日,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开始征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成果和“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详情请见:   关于做好“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总结验收及重大成果推荐工作的函   关于推荐“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的通知
  •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汇报会在京召开
    2010年4月15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废旧机电产品和塑胶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项目执行进展汇报会在北京成功召开。中国工程院徐滨士院士、科学技术部社会发展司资源与环境处徐俊处长、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高峰主任、项目专家委员会程源教授应邀出席大会,项目10个课题的参与承担单位近50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项目启动以来各课题实施进展情况及下一步任务安排。会议由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会长、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兼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士龙主持。 汇报会议现场 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兼项目管理办公室李士龙主任致开幕词   李士龙副会长代表项目组织单位致开幕词,他首先对科技部领导给予项目的大力支持和各课题承担单位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该项目自2008年12月30日正式启动以来,进展顺利。目前已开发27项新产品和新材料,申请35项国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1项 研制8项行业标准,完成4项行业标准 成果应用达7项,转让1项成果,项目新增产值3000万元。李士龙副会长希望各课题承担单位要以本次会议召开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沟通交流,全面推动项目按计划完成。 科学技术部社会发展司资源与环境处徐俊处长   徐俊处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再生资源产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中国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在环境和资源两个领域都启动了大量的科研项目。今年是“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启动年,“废旧机电产品和塑胶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项目进展顺利与否跟“十二五”期间继续承担科技攻关项目紧密相关。徐处长要求各课题组切实结合任务书规定的考核指标,加大协调力度,增强课题之间的资源整合,务必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圆满的完成课题所确定的目标。 中国工程院徐滨士院士   徐滨士院士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瓶颈就是资源、能源的缺乏,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伟大战略就必须解决好资源和能源的问题。一直以来国家对资源环境问题高度关注,政府大力倡导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而绿色节能技术必然是未来发展趋势。徐院士希望广大科研工作者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牢牢把握有关政策法规,整合各方优势,努力开发新的绿色技术,为加速再生资源产业升级提供科技支撑,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会议分别由项目10个课题组就各课题重大研究进展和重大成果、经费使用、组织管理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做了汇报,反映了课题实施已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着重就合同规定的主要内容、完成指标情况、课题的闪光点和创新点进行了专题汇报。在汇报过程中,出席会议领导、专家认真听取各课题负责人的汇报,并不时插话,对每个课题的优点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总体看,项目10个课题总体进展顺利,有2个课题超前进行,8个课题按计划进行,课题中有1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2项获得省部科技奖励。 与会代表合影留念   项目执行进展汇报会经过一天的紧张会期,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受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秘书长、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王吉位的委托,李士龙副会长对本次会议做了总结发言。他希望各课题组认真领会科技部领导讲话精神,积极推动支撑计划成果的转让和转化,加快生产示范线建设,尽快将研发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各课题组要认真总结和改进目前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研究工作基础上,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全面推进支撑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争取再用一年时间努力使项目通过科技部的验收。   李士龙副会长还介绍了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进展情况,联盟正按照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废有色金属、电子废弃物、废塑料橡胶轮胎等几个重点领域推进工作,为加强联盟成员交流合作,联盟办公室还建立了联盟官方网站。目前以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废有色金属为重点提出了近期需要攻克的11个关键技术开发课题,已向科技部汇报了初步思路,下一步将在进一步完善充实项目研究内容的基础上,争取尽快启动立项工作,希望项目各课题组及时关注和积极参与,为我国再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项目公示
    为深入落实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确定的战略任务,科技部去年启动了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的申报立项工作。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1]430号),在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视频答辩、专家咨询、可行性论证、项目查重等程序,凝练形成了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这批备选项目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预算落实情况安排立项。   按照“竞争、公开、择优、问责”的计划组织实施原则,为进一步增加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现将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备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3月5日—3月9日。   联系人:赵静 010-58881677   电子邮件:zhaoj@most.cn   附件:2012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备选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承担单位 主要推荐单位 申报编号 1 典型用能系统和环保设备及产品评价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示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 SQ2011JH19E00119SQ2011JH01E00056SQ2011JH02E00178SQ2011JH01E00177SQ2011JH14E00074SQ2011JH02E00016SQ2011JH19E00120SQ2011JH01E00231SQ2011JH19E00197SQ2011JH09E00095SQ2011JH19E00121SQ2011JH01E00156SQ2011JH09E00151SQ2011JH19E00122SQ2011JH04E00080SQ2011JH04E00188SQ2011JH08E00145SQ2011JH04E00045 2 生产性服务业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及应用示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等 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深圳科学技术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等 SQ2011JH19E00123SQ2011JH07E00023SQ2011JH07E00154SQ2011JH19E00008SQ2011JH07E00104SQ2011JH07E00208SQ2011JH19E00125SQ2011JH02E00063SQ2011JH02E00229SQ2011JH11E00052SQ2011JH11E00094 3 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技术标准研究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 教育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等 SQ2011JH19E00126SQ2011JH13E00026SQ2011JH13E00259SQ2011JH12E00237SQ2011JH07E00114SQ2011JH07E00221SQ2011JH12E00164SQ2011JH19E00215SQ2011JH19E00128SQ2011JH13E00224SQ2011JH14E00050SQ2011JH05E00172SQ2011JH05E00102SQ2011JH19E00129SQ2011JH07E00068SQ2011JH11E00168 4 支撑认证认可的评价分析、检测验证和有效性保障技术研究与示范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等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等 SQ2011JH02E00202SQ2011JH02E00043SQ2011JH07E00139SQ2011JH04E00021SQ2011JH04E00192SQ2011JH02E00044SQ2011JH13E00225SQ2011JH11E00194SQ2011JH07E00270SQ2011JH04E00209SQ2011JH04E00084SQ2011JH04E00166SQ2011JH04E00078SQ2011JH07E00173SQ2011JH13E00220
  • 科技部:2021年高新企业已达33万家,科技如何支撑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6月6日电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6日表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十多年前的4.9万家,增加到2021年的33万家,研发投入占全国企业投入的70%,上交税额由2012年的0.8万亿,增加到2021年的2.3万亿。在上海证交所科创板、北京证交所上市的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90%。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科技强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王志刚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作出如上表述。王志刚指出,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从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这是高质量发展最主要的特征之一。科技如何支撑高质量发展?科技要在产业、企业、区域、重大工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着力发挥作用。要发挥科技的渗透性、扩散性、颠覆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源头供给、科技支撑和新的成长空间。科技有“无中生有”的作用,新的技术出来就会带动新的产业。一是科技引领新兴产业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量子通信等新兴技术加快应用,培育了智能终端、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新产品、新业态。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居世界第二,技术突破打通了我国新兴产业的一些堵点,太阳能光伏、风电、新型显示、半导体照明、先进储能等产业规模也居世界前列。二是科技助推传统产业升级。持续20多年“三横三纵”技术研发,形成了我国新能源汽车较为完备的创新布局,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禀赋,加快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研发攻关。连续15年布局研发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高效发电技术,供电煤耗最低可达到264克每千瓦时,大大低于全国平均值,也处于全球先进水平。目前,该技术和示范工程已经在全国推广,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26%。三是科技支撑重大工程建设。特高压输电工程、北斗导航卫星全球组网,复兴号高速列车投入运行,这一系列重大工程都是由重大技术突破带动形成。研制成功“深海一号”钻井平台并正式投产,标志着我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进入1500米超深水时代。四是科技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达到76%以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2012年的50%、2018年的75%,提升到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的100%。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十多年前的4.9万家,增加到2021年的33万家,研发投入占全国企业投入的70%,上交税额由2012年的0.8万亿,增加到2021年的2.3万亿。在上海证交所科创板、北京证交所上市的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90%。五是科技促进区域创新发展。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引领辐射作用不断增强,三地研发投入占全国30%以上,北京、上海技术交易合同额中,分别有70%和50%输出到外地,这就是中心辐射带动示范作用。169家高新区聚集了全国1/3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人均劳动生产力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人数占全国比重9.2%。今年1-4月份,国家高新区营业收入13.7万亿元,同比增长7.8%,表现出较好的增长势头。六是培养高水平科技人才。人才强、科技强,是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前提,是高质量发展最持久的动力和最重要的引领力。我们更加重视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在创新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一大批优秀科技工作者矢志不渝,协力攻坚,突破了载人航天、卫星导航、深海探测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刚刚神舟十四号也发射成功,我们空间站建设又将开启一个新的时代。还创办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领军企业,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瓶颈制约作出了重要贡献。“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强化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技术创新一体化布局,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塑造更多发展新优势,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王志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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