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科技经费

仪器信息网科技经费专题为您整合科技经费相关的最新文章,在科技经费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科技经费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科技经费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科技经费话题讨论。

科技经费相关的资讯

  •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07%意味着什么——解读《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近日,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简称《公报》)。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研发经费支出规模达到14169.9亿元,比上年增长8.9%,较2011年翻了一番,支出规模仅次于美国稳居世界第二位。  “这反映了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研发经费投入强度(R&D/GDP)达到2.07%,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累计提升了0.36个百分点,保持了较快增长势头。”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统计与分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玄兆辉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公报》显示,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大,2015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支出达到716.1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占研发经费支出的比例达到5.1%,提高0.4个百分点,这是近9年来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支出的比例首次突破5%。  玄兆辉介绍,随着科技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兴起,我国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更加稳固,研发投入强度不断提升。2015年,我国企业研发经费达到10881.3亿元,比上年增长8.2%,对全社会研发经费增长的贡献达71.1%。企业研发经费占全社会比重为76.8%,是世界上少数超过75%的国家之一。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企业研发经费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0.9%,比上年提高了0.06个百分点。  “上述数据表明,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总体规模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基础研究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陈钰认为,虽然我国研发经费再创新高,成绩可喜,但不能忽视的是,无论是研发投入规模还是投入结构,相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客观要求,相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迫切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陈钰说,我国研发经费规模虽然已居世界第二位,但与美国相比,尚不足其50%,整体上仍与日本共同处于第二梯队。我国2.07%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比“十二五”规划确定的2.2%发展目标低0.13个百分点,与主要创新型国家相比差距更大。2014年,美国、德国和日本这一比值分别为2.74%、2.84%和3.59%,韩国更是达到了4.29%。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了2.5%的发展目标,但从近年来我国研发经费增长态势来看,这一目标的实现面临着巨大挑战。  “从研发经费结构来看,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的局面尚未实现根本转变,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5%左右的比例远远低于主要创新型国家的水平(10%以上)。” 玄兆辉特别指出,企业是研发活动执行主体,但其基础研究经费仅占企业研发经费总额的0.1%左右,而主要创新型国家通常在5%以上。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是增加国家原始技术创新供给、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专家认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胜阶段,要如期实现这一发展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深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创新投入积极性,引导全社会持续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
  • 科技部2013年国家科技计划经费90%已拨付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年初经费到位率,满足课题研究经费需求,科技部高度重视经费拨付工作,建立科技计划经费年初预拨机制,加快课题年度经费的核批下达,保障科研任务顺利实施。   4月23日,科技部召开部务会,研究审议了2013年国家科技计划经费拨付工作。按照年初工作部署,1月初,已经完成了2013年在研课题1/4年度经费的预拨工作 3月初,完成了2013年新立项课题1/4年度经费的预拨工作 4月中旬,财政部批复科技部2013年部门预算后,立即开展了各计划细化课题剩余年度经费拨款工作。目前,各计划预算90%细化课题的经费拨款工作已基本完成。   此外,科技部部门细化预算中尚有113个课题,专项经费19,306万元未拨付,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课题预算编制不能满足评估要求,需重新编制预算,影响到其所属项目整体立项批复和项目下其它课题的拨款,目前,这部分课题预算经重新审核已报送财政部核批 二是部分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所承担的其他课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暂缓拨付这部分课题经费,部分课题正在按制度规定办理撤销手续。   部务会还对今年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巡视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求根据工作安排尽快启动开展科技计划经费巡视检查工作,加强对科技计划课题承担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服务。
  • 科技部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科技经费专项审计
    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科技经费过程管理,保障科技经费合理合规使用,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我中心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详见附件1、2)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截至2011年8月31日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审计日期由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协商确定。   请各相关单位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及课题组协调配合,并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审计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将视情况提出需要补充的资料。   本次审计费用由我中心统一支付。为严肃审计工作纪律,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请协助填写《审计工作意见反馈书》(见附件4),并于10月底前邮寄至我中心。   联系人:刘 旭 李宝智   电 话:010-68588735 68588743 传 真:010-685887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705室   收件人: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邮 编:100038   附件1:   2011 年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被审计国家重点实验室明细表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所在城市   1 核物理与核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大学 教育部 北京   2 生物膜与膜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清华大学 教育部 北京   3 摩擦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清华大学 教育部 北京   4 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浙江大学 教育部 杭州   5 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 华中农业大学 教育部 武汉   6 计算机软件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南京大学 教育部 南京   7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武汉大学 教育部 武汉   8 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医科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卫生部 北京   9 植物病虫害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农业部 北京   10 机器人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 信息部 哈尔滨   11冻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兰州   12空间天气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 北京   13 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大连   14 遗传资源与进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昆明   15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兰州   16 现代古生物地质与地层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南京   17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 北京   18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长春   19植物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北京   20黄土与第四纪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北京   2. 2011年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被审计项目明细表  3. 专项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4.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八不准”、审计工作意见反馈书   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 202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202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21年9月22日  2020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投入增速有所回落,国家财政科技支出比上年下降。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20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4393.1亿元,比上年增加2249.5亿元,增长10.2%,增速比上年回落2.3个百分点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2]之比)为2.40%,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3]。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6.6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14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8% 应用研究经费2757.2亿元,增长10.4% 试验发展经费20168.9亿元,增长10.2%。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6.0%、11.3%和82.7%。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86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 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3408.8亿元,增长10.6% 高等学校经费支出1882.5亿元,增长4.8%。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6.6%、14.0%和7.7%。  分产业部门看,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4649.1亿元,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67%,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 装备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9130.3亿元,投入强度为2.22%,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500亿元的行业大类有10个,这10个行业的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73.6%(详见附表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8个,分别为广东(3479.9亿元)、江苏(3005.9亿元)、北京(2326.6亿元)、浙江(1859.9亿元)、山东(1681.9亿元)、上海(1615.7亿元)、四川(1055.3亿元)和湖北(1005.3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4]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7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和陕西(详见附表2)。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20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0095.0亿元,比上年减少622.4亿元,下降5.8%。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758.2亿元,下降9.9%,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37.2%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6336.8亿元,下降3.2%,占比为62.8%。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3]根据2019年GDP最终核实数据,2019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为2.24%。  [4]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 4张图看2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 人均经费44.9万元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 nbsp 近期,科技部官网发布了201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2018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19677.9亿元,比上年增加2071.8亿元,增长11.8%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19%,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4.9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6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81c4b953-2e31-4244-906b-5315cb982726.jpg" title=" 活动类型.png" alt=" 活动类型.png" width=" 600" height=" 361"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按 /strong strong 活动类型分 单位:亿元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6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ec244d9c-1619-466b-a88a-233e6d911cdf.jpg" title=" 活动主体.png" alt=" 活动主体.png" width=" 600" height=" 361"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按活动主体分 单位:亿元 /strong /p p   广东、江苏、北京、山东、浙江、上海是全国排名前六且经费投入超千亿的省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1287a76c-dc82-4e05-b7fa-55da8b28129b.jpg" title=" 经费投入.png" alt=" 经费投入.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各省R& amp D经费投入 /strong /p p strong    /strong 北京、上海的经费投入强度遥遥领先,边陲地区的科研经费投入强度相对落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15568461-54bd-4b56-b3ce-6481fc7a6c57.jpg" title=" 经费投入强度.png" alt=" 经费投入强度.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各省R& amp D经费投入强度& nbsp & nbsp /strong /p p   1.主要指标解释 /p p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 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p p   基础研究 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p p   应用研究 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p p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p p   2.统计范围 /p p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 amp 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 amp 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 /p p   3.调查方法 /p p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大中型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重点调查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R& amp 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p p   注: /p p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p p   [2]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p p   [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据,2017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2.15%。 /p p   [4]地区生产总值为年度初步核算数据。 /p p br/ /p
  • 科技部专项督查会计师事务所科技经费审计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科技经费审计质量,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评价,2013年6月起科技部将对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208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工作计划在3年内分阶段完成。今年,科技部组织安排5个检查小组,将分赴北京、上海、江苏等11个省市对抽取的7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将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座谈、现场检查、核实审计工作底稿和发放调查表等手段,了解和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科技经费审计的实际情况,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有无违反职业规范和双方审计约定的问题。同时,检查小组还要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科技经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科技经费审计监督水平。
  • 我国基础研究经费首破2000亿元——专家详解《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9月18日,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基础研究投入取得新突破,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占比几何?科技经费投入总体情况如何?未来还需在哪些方面发力?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技术预测与统计分析研究所所长玄兆辉对统计公报进行了解读。问:近年来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体情况如何?答: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研发和创新的政策举措,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12年经费规模突破1万亿元,2019年突破2万亿元。2022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再创新高,突破3万亿元,达到30782.9亿元,是全球第二大研发经费投入经济体,较2021年增长了10.1%,连续7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从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看,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GDP比重从2012年的1.91%持续提高到2022年的2.54%,说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已发生根本性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我国2.54%的投入强度已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问:基础研究经费在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中占比几何?答:为夯实科技基础、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我国积极探索基础研究资助新机制,通过完善科技计划体系、支持设立联合基金、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快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流向基础研究领域,基础研究经费稳步增长。2022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首次突破2000亿元,达到2023.5亿元,占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比重为6.57%,较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连续4年保持6%以上,极大推动了我国原始创新能力提升。2020年以来,我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规模继续保持全球第2位。问:从活动主体及产业部门来看有何亮点?答:近年来,通过支持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等措施,企业研发积极性得到了有效调动,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更加突显。2022年,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23878.6亿元,占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比重为77.6%,较上年提高了0.65个百分点。作为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高技术制造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2017年突破3000亿元,2020年和2021年分别突破4000亿元和5000亿元,2022年继续突破6000亿元,达到6507.7亿元,较上年提高14.5%,研发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达到2.91%,较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问: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呈现何种趋势?答: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各地区进一步加大资源汇聚力度,加快建设区域创新高地。从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地区分布情况看,东中西部地区各有亮点,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及长三角地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2022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超过千亿元的地区数量达到12个。问:我国科技经费投入总体情况如何?未来还需在哪些方面发力?答:总体来看,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快速增长有力支撑了创新型国家建设,但在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基础研究经费占比等方面仍与世界科技强国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必须持续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进一步强化政府对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研发经费流向基础研究领域。持续提升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央地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程,有力支撑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 科研经费腐败频发 科技部禁用课题经费谋取私利
    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5月23日上午,科技部与财政部两部门修订《国家科技项目(课题)预算管理问答》,作出上述规定。   近几年来科研经费腐败频发   近几年来,科研经费腐败频发,北京市某高校教师肖某用学校对科研经费监管的漏洞,用20元发票套取30万科研经费。   今年2月13日,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原主任段振豪因涉嫌贪污约146万元在北京受审,段振豪在庭审时认罪。   严禁使用课题经费谋取私利   科技部规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科技部还规定,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不通过财务验收、终止项目、追回已拨经费直至一定时限内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   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发生违反科技经费管理规定问题触犯财经纪律的,移交行政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一些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等8项行为,则不通过财务验收。
  • 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公布:仪器仪表研发经费达354.1亿元
    2022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基础研究投入取得新突破,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2022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30782.9亿元,比上年增加2826.6亿元,增长10.1%;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2]之比)为2.54%,比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3]。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8.4万元,比上年下降0.5万元。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20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应用研究经费3482.5亿元,增长10.7%;试验发展经费25276.9亿元,增长9.9%。基础研究经费所占比重为6.57%,比上年提升0.07个百分点;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11.3%和82.1%。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3878.6亿元,比上年增长11.0%;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3814.4亿元,增长2.6%;高等学校经费2412.4亿元,增长10.6%;其他主体经费677.5亿元,增长22.3%。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77.6%、12.4%和7.8%。分产业部门看,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6507.7亿元,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91%,比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行业大类有7个,比上年增加2个,这7个行业的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63.2%(详见附表1)。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12个,分别为广东(4411.9亿元)、江苏(3835.4亿元)、北京(2843.3亿元)、浙江(2416.8亿元)、山东(2180.4亿元)、上海(1981.6亿元)、湖北(1254.7亿元)、四川(1215亿元)、湖南(1175.3亿元)、安徽(1152.5亿元)、河南(1143.3亿元)和福建(1082.1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4]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7个,依次为北京(6.83%)、上海(4.44%)、天津(3.49%)、广东(3.42%)、江苏(3.12%)、浙江(3.11%)和安徽(2.56%)(详见附表2)。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2022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1128.4亿元,比上年增加361.7亿元,增长3.4%。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3803.4亿元,占全国财政科技支出的比重为34.2%;地方财政科技支出7325.0亿元,占比为65.8%。2022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指标名称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亿元)比上年增长(%)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合计其中:科学技术支出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11128.410032.01096.43.43.9-0.05-90.19.9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2]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3]根据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2021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2.43%。[4]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附注:1. 主要指标解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2.统计范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3.调查方法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 2017全国仪器仪表制造业研发经费210.2亿元!2017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p   10月9日,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17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增速加快,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平稳增长,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强度稳步提高。其中,仪器仪表制造业研发经费210.2亿元,经费投入强度2.11%。 /p p   2017年全年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17606.1亿元,比上年增加1929.4 亿元,增长12.3%,增速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13%,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3.6万元,比上年增加3.2万元。 /p p   详细内容如下: /p p   2017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增速加快,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平稳增长,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强度稳步提高。 /p p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情况 /p p   2017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17606.1亿元,比上年增加1929.4 亿元,增长12.3%,增速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1]之比)为2.13%,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3.6万元,比上年增加3.2万元。 /p p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 应用研究经费1849.2亿元,增长14.8% 试验发展经费14781.4亿元,增长11.6%。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5.5%、10.5%和84%。 /p p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1366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2435.7亿元,增长7.8% 高等学校经费支出1266亿元,增长18.1%。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7.6%、13.8%和7.2%。 /p p   分产业部门看,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3182.6亿元,投入强度(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2%,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装备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6725.7亿元,投入强度为1.65%,比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超过500亿元的行业大类有8个,这8个行业的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的比重为65.2%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在100亿元以上且投入强度超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行业大类有10个(分行业情况详见附表1)。 /p p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6个,分别为广东(占13.3%)、江苏(占12.8%)、山东(占10%)、北京(占9%)、浙江(占7.2%)和上海(占6.8%)。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3]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7个,分别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天津、浙江和山东(分地区情况详见附表2)。 /p p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p p   2017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8383.6亿元,比上年增加622.9亿元,增长8%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13%,与上年持平。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421.5亿元,增长4.7%,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40.8%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4962.1亿元,增长10.5%,占比为59.2%。 /p p   2017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table1.PNG" alt=" table1.PN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d0146f30-a14b-4a91-885d-60ab72575e87.jpg" / /p p   附表1:2017年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情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table2.PNG" alt=" table2.PN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9b8975c5-d08a-4a06-af94-ff0575b42058.jpg" / /p p   附表2:2017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情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table3.PNG" alt=" table3.PN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87191c2b-201e-434c-941b-6760306afbbb.jpg" / /p p     附注: /p p   1.主要指标解释 /p p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 /p p   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p p   基础研究 /p p   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p p   应用研究 /p p   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p p   试验发展 /p p   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p p   2.统计范围 /p p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 amp 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 amp 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 /p p   3.调查方法 /p p   研究与试验发展(R& amp 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大中型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重点调查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R& amp 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p p   注: /p p   [1]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p p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p p   [3]地区生产总值为年度核实数据。 /p p & nbsp /p p & nbsp /p p & nbsp /p p & nbsp /p
  • 科技部推进科技经费网上银行授权支付
    经财政部批准,2012年初科技部开始试行课题经费网上银行授权支付业务。对这种科技经费支付方式的重大变化,万钢部长和王伟中副部长都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相关单位做好试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万无一失,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快速到达承担单位,进一步加快资金到位时间,为科研人员作好服务。经过一年多工作实践,科技部在岗位职责分工、网络运行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业务支付流程等环节做了进一步明确、优化和完善,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准确率达到了100%。   下一步,科技部拟进一步扩大网上银行授权支付资金范围,为科研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资金查询服务,为科技工作做好支撑和保障。
  • 科技部2013年已拨付专项经费174亿元
    “一开年经费就到位,心里踏实了,正常开展科研工作有保障了。”有如此反映的科研人员不止一个。   “1月初,所有科技计划(专项)已按要求开展了在研课题经费预拨工作,完成了在研课题年度经费25%的预拨。”科技部条件与财务司副司长戴国庆今天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研课题年初就已经用到经费。   戴国庆表示,截至目前,部门预算细化课题的经费拨款工作已基本完成,总计拨付专项经费174亿元,有关科技计划(专项)预算执行率达90%,保障了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顺利执行。   加速:让项目启动与经费到位无缝对接   经过努力,继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同意财政部在全国人大会议批准预算之前,预拨一定比例的项目资金后,科技部与财政部就建立了稳定、高效的科技计划经费预算执行机制,显现出积极成效。戴国庆告诉记者:“1月15日前,已经完成了2013年在研课题25%年度经费的预拨工作。两会前,又根据各计划立项批复和任务书签订情况,完成了2013年新立项课题25%年度经费的预拨工作。”   “去年实现了5月底前经费全部拨付到位,而今年,此项工作在4月下旬就完成了。”戴国庆表示,这真正实现了项目启动和经费到位的无缝衔接。   “2013年度科技计划预算执行能够全面持续‘提速’跟进,得益于近年来科技管理改革的各项举措的有效实施,是科技管理改革成效的具体体现。”据戴国庆介绍,近年来,科技部积极推进建立项目储备库,提前一年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提前一年细化预算编制,为科技计划预算执行创造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加强了科技计划信息系统建设,推行网络视频评审制度,合并课题任务书和课题预算书,减轻课题承担单位工作量,提高了管理效率。   此外,科技部还建立了科技计划经费年初预拨机制,满足科研单位年初经费需求,实现了课题经费在年度间的无缝衔接 建立了科学、高效的经费拨付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强科技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经费管理全过程的电子化,同时加强与财政国库衔接,试点科技计划经费网上拨付,尽量缩短经费拨付时间,保障经费及时到位。   持续:完善经费预拨机制 优化资金使用效益   由于年初拿不到经费,科研工作又不能停止,部分课题组会出现混用其他项目经费,或拿其他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情况。   实际上,科研经费到位晚、科技计划预算执行慢等问题同时还可能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由于科研项目(课题)支出上半年进度放慢,当下半年课题经费集中下达后,经费年度结余压力加大,所以科研经费在下半年的使用速度通常会被人为提速,一些单位甚至出现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   经全国人大批准确立的经费预拨机制,受到了科研人员的普遍欢迎。“这一改革举措有利于统筹安排全年研究工作。”采访中,部分课题组负责人曾对记者表示,预拨科研经费解决了年初科研课题执行的后顾之忧,不用再为科研经费管理的细枝末节分神。   “预拨经费是一种正常的机制。例如科研单位的事业费就是年初预拨。预算批复前预拨项目经费也是财政预拨范围的一种拓展。”戴国庆认为,这项改革为科研工作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改革有利于科技计划平稳执行,将提高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进度的均衡化,有利于提高科技计划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组织好年初预拨经费的同时,科技部下大力气理顺内部管理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司局和预算管理司局的紧密配合,及时启动了立项批复、预算批复和任务书签订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进一步加快科技计划预算执行奠定了基础。待财政部部门预算正式批复以后,科技部立即办理下达相关批复和任务书签订工作。   “任务书签订与经费预算文件的下达、资金拨付紧密衔接,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戴国庆表示,经过两年的优化完善的科技计划经费预算执行机制,得到了科技界的普遍欢迎。   发展:建立备选项目库 推进预算执行精细化   “科研经费预拨制度已经建立,并已全面实施两年。”戴国庆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也是配套衔接的。近年来,国家科技计划不断深化管理改革,建立了备选项目库,全面调整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制度,对科技计划实现提前一个年度细化编制预算,储备项目,为实施经费年初预拨,加快预算执行奠定了基础。   建立项目库,就是通过面向全社会和科技界公开征集需求和项目建议,围绕科技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凝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安排一批,储备一批,实现预算执行和任务安排相互协调的良好机制。这种制度将预算提前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课题和承担单位。彻底改变了先有预算盘子再去安排项目的传统科技计划管理模式。   如此一来,年初财政部批复部门预算后,就可以立即启动相关计划拨款程序,减少了财政资金在中间环节的停留,大幅提高科技计划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增强了执行预算的主动性。目前,这已成为科技计划预算管理的基本做法。   戴国庆表示,在做好2013年度科技计划预算执行的同时,将积极谋划为2014年的预算工作做准备,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细化预算、立项批复和任务书签订的各项工作,为明年年初预拨经费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其实,这只是目前进行的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的诸多内容之一。“目的就是使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更加适应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更加满足科研人员的实际需求。”他说。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科技部门细化预算中也有部分课题未拨付,主要原因是,部分课题预算编制不能满足评估要求,需要重新编制预算,另外,部分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所承担的其他课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暂缓拨付这部分课题经费,部分课题正在按制度规定办理撤销手续。   戴国庆表示,科技部将对今年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巡视检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将加强对科技计划课题承担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服务。
  • 财政部关于科技经费管理有关政策的问答
    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以来,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央财政在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着力改进和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会同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相关方面还存在一些疑问。为进一步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政策顺利执行,我们针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整理形成了科技经费管理有关政策问答,供参考。   1.为体现对科研人员的激励,科研项目经费中能否列支人员性费用?   对于参与国家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根据其身份,可划分为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项目实施中聘用的无工资性收入的(如在读研究生)人员以及咨询专家三类。现行相关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对这三类人员的人员性费用开支分别采取不同的规定。其中,对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读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以及咨询专家等的劳务性费用和咨询费,允许在项目经费中按照科研工作实际需求,在“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列支。对于课题组成员中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由于目前国家财政按照相关工资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对正式在编的科研人员已经通过部门预算安排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因此一般不允许直接在项目中列支此类人员的人员性费用。   在2006年修订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时,财政部、科技部根据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工资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当时在科研项目经费中以种种名义擅自提取并高额发放人员费,进而造成科研项目立项中的不正当竞争、立项的异化等不良现象,明确规定了国家科技计划等项目经费中不得直接开支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的人员性费用。   此后,针对科技界反映强烈的在科研项目中列支人员费,以及国外允许相关做法等问题,我们对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科研人员的人员费开支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由于所在单位性质和人员身份等的不同,其开支渠道和水平也不尽相同。例如,美、英一般不允许从项目经费中直接提取人员费,但可以根据项目经费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资助方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单独核定一定额度的“一般管理费(overhead)”,由承担单位自主安排,由单位用于支付人员性费用。美国的大学可以自主确定其科研人员的薪酬水平,大学的教授通常只拿9或10个月的全时工资,其余3或2个月的全时工资可以在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国立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薪酬则参照公务员制。法、德、日对大学的教授以及国立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均实行公务员制,工资福利待遇稳定,灵活度小。   在对国外相关经验等研究基础上,2009年,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将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间接费用可以开支用于人员激励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技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同时我们认为,对于各界比较关注的科研人员的收入没有体现对其工作业绩的激励,收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目前收入分配制度尚不尽完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相联系。   2.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比例限制是多少?能否提高“劳务费”比例?   现行国家科技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读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允许在项目经费中按照科研工作实际需求,在“劳务费”科目中列支。在课题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各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相关人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投入的工作量,实事求是地按照实际需求编制课题经费预算,从制度规定上并无劳务费比例限制,也不存在提高比例的问题。劳务费预算随项目预算上报后,最终由相关部门根据其组织的预算评审结果核定。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项目实际评审过程中,可能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比例限制,给科研人员造成了很多政策上的误解。我部近期已与科技部联合发文再一次明确在项目评审中不允许有比例限制。希望相关部门、科研人员和评审专家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不做不符合规定的事情。   3.如何解决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管理成本问题?   目前国家对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均安排了基本运行经费,其中包括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薪金等,可以统筹用于开展科研工作所需的有关运转经费,弥补相关管理成本。同时按照现行相关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项目(课题)经费中均允许列支管理费,用于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承担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此外,针对近年来科技界反映科技项目经费对承担单位的间接成本补偿不足等问题,2009年,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间接费用主要用于补偿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承担单位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等,建立了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和人员激励机制。   另外,部分专家学者等建议完全比照国外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核算和补偿的有关做法。目前,确有不少国家采用在科研项目中列支间接费用的做法,如美国各高校就是以政府许可的方式和比例列支间接费用,英国近年来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进行了全成本核算的改革,将科研成本划分为直接发生成本、直接分配成本、间接成本和其他成本等。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些国家对科研成本的核算方式与国家整体的科研管理以及预算管理体系是紧密相关的,比如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知名大学多为私立大学,其经费除来自政府(包括固定拨款及竞争经费)外,很大部分来自于社会捐助、产业界、非营利性组织等,因此在承担国家或产业界科研项目(课题)时,计列部分间接费用以补偿学校管理运营等发生的支出。而如前所述,我国对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均安排了基本运行经费,其中包括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因此,国家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核算不宜抛开这些因素,单纯在核算方式以及比例等方面与美国、英国等国家进行比较。   4.科研项目特别是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资金到位为何较慢?   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拨付较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任务审批、牵头组织单位拨付资金等环节。目前重大专项管理层次和环节较多,是影响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效率和资金到位率的一个重要原因。加之,一些重大专项预算编报迟缓,往往超过了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直接影响了预算的下达,并形成了大量结余。同时,在预算下达后,由于有些牵头组织单位特设账户开立等工作进展较慢,相应造成了资金拨付较慢。   针对这一问题,财政部专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民口重大专项2010年和2011年预算编报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预算编报时间节点,要求2010年立项项目(课题)预算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2011年立项项目(课题)预算于2010年7月30日前报送,并多次强调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预算,以保证经费及时到位。但从实际情况看,截至2010年9月底,仍有个别专项未报送2010年预算,没有一个专项报送2011年预算。为此,财政部专门召开了2011年预算编报推进会,督促牵头组织单位尽快报送预算。力争从2011年起,将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与部门预算时间和程序做好衔接,将预算全部纳入牵头组织单位年初部门预算,确保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年初即可使用经费。   对于国家科技计划等科研项目,财政部督促相关部门提前组织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细化率,基本实现了90%左右的年初预算细化到了具体课题和承担单位,年初即可下达相关经费,保证科研活动的经费需求。   5.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为何进行了必要的预算核减?   科技重大专项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凝聚了人民的期盼,财政部高度重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了符合科技重大专项特点的经费管理模式。2007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教[2007]94号),以规范重大专项概(预)算编制,切实提高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2009年,按照既要体现和适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特点和科技活动规律,又要符合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原则,会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了《财政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218号),对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既做了规范性的规定,又在多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同时为使资金安排科学、规范,还建立了重大专项资金预算评审制度,由专门的机构组织财务管理专家和同行技术专家,对上报的重大专项预算进行评审。为使评审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公正,还建立了与牵头组织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的制度,评审结果经过牵头组织单位确认后,财政部方核批预算并下达资金。   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编制还存在较多问题,存在钩稽关系错误、预算开支标准偏高等现象,必须进行必要的预算核减。随着各方面对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视和熟悉,目前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编制质量稳步提高,2009年立项项目(课题)预算调减率较2008年立项项目(课题)有较大幅度下降(由24.87%下降到15.44%)。   需要说明的是,重大专项预算编制和管理一方面要体现科学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另一方面也应遵循财政预算管理的通行规则,应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编制、管理和执行预算,不宜过度放宽。   6.科学研究具有不确定性,如何解决实际支出与批复预算存在差异的问题?   现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了经费支出科目,规范了经费支出范围,提高了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考虑到科研活动的创新性和研究过程的不可预见性,相关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考虑了不同科研工作的特殊需求。同时,允许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进行调整,达到一定金额和比例或者特殊科目经费的调整才需要报财政部批准,有些要报项目组织部门批准,其他可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调整。应当说上述制度规定,为经费支出的编列、核定和安排使用中的不可预见因素留出相对灵活的空间。在具体操作中,我们也办理了由于价格上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预算调整事项。特别是2009年,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预算调整做出了更加灵活的规定,只有项目(课题)总预算、年度预算、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及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基本建设费发生调整,须按规定报财政部核批 并明确规定重大专项资金包括不可预见费,由财政部统一管理,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因不可预见因素需要追加预算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审核批复。   7.科研项目经费当年是否必须花完?花不完是否就要收回?   部分科研人员反映被要求突击花钱,科研项目经费当年必须花完,花不完就收回。对此,现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未完项目(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课题终止等形成的结余经费收回原渠道,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预【2010】7号)规定,财政拨款可能形成结转和结余,结转资金是指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结余资金是指相关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对于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或者连续三年仍未使用完形成的结余资金,视同结余资金管理。结余资金的动用,需报财政部审批,但确有需要可继续用于原用途。因此从制度规定看,并没有科研项目经费当年必须花完,不花完就会收回的规定。同时目前在科研经费拨付上,均按照相关科技经费管理要求,根据项目研发任务和进度需要拨付经费,不允许突击花钱。以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为例,《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重大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课题)实施进度和关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拨款,相应也应按照实施进度支出经费。我们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重申这一制度,避免部门要求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突击花钱的问题。但也希望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能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合理安排,申请经费拨款,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为何不能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自主使用?   2006年,财政部会同科技部修订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等资金管理办法时,针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长期挂账、归项目成员所有、私自发放等问题,规定项目经费结余及时足额上缴项目组织实施部门,此规定也有利于防止宽打窄用、套取项目资金,避免财政资金低效、损失和浪费。同时如果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比较科学合理,项目经费结余将很少。对于新的研究项目,可以通过现有渠道继续申请经费支持。   此外,中央财政不断优化投入结构,加大稳定支持力度。安排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相关院所和高校开展符合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为科研人员潜心稳定研究提供了保障,也提高了单位对科技经费使用的自主权。   9.如何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科技经费绩效考评工作,避免重立项、轻管理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07年,根据科技经费管理特点,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经费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特别是会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开展科学基金资助和管理绩效国际评估工作,从历史发展的观点和基础研究的特点两个纬度,以国际的视角,对科学基金25年的战略定位、资助与管理绩效以及影响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自然科学基金的经验、成效与不足,分析其运行状况,进一步明确发展和完善科学基金制的着力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资助效益。此外,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中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中央财政对开展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县(市)以支持原项目扩大规模、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等后续工作的方式给予适当奖励。通过上述措施,推动了科技经费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   科技经费直接服务于科研活动和科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和“十二五”有关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推动科技事业发展进步。
  • 温州建立全国首个财政科技经费监管平台
    全国首个全方位监管财政科技经费的&ldquo 电子管家&rdquo &mdash &mdash &ldquo 温州市财政科技经费全过程管理系统&rdquo ,近日通过专家鉴定。   据介绍,温州市财政科技经费全过程管理系统能够实时反映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信息、项目经费拨付与使用进度等情况,并在项目经费不按规定拨付到位与使用时,发出预警信号。   近年来,温州市科技经费不断增加,科技资金的监管是个难题。传统监管模式下,纪检监察机关只能事后督查,很难做到实时、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管。   该系统的开发解决了这一难题。今后,温州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以及项目经费拨付与使用、项目开发运行轨迹等将被统一纳入该系统平台。通过查看系统,政府资助经费&ldquo 谁在用、怎么用、何时用、用在哪&rdquo 等情况一目了然。对项目经费的拨付与使用进度,平台也会有明确指示。该系统就像科技项目经费的&ldquo 定位系统&rdquo 和&ldquo 红绿灯&rdquo ,可对相关经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有助于防止科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等&ldquo 一女多嫁&rdquo 现象,及未按时拨款等问题的发生。   温州市人大、财政、科技、纪检等有关部门可以随时登录系统,查看科技项目经费拨款到位、使用等情况,实时掌握科技项目工作全过程,大幅提升监管效率。   该平台由温州市科技局和温州市赛思科技事务所合作开发,已获软件著作权及软件新产品证书。
  • 重组后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科技经费配置政策研究
    本文刊载于《中国科学院院刊》2023年第11期“政策与管理研究”  全国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明确提出对重组后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大投入力度,改革完善支持政策。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背景下,研究新时期全国重点实验室资源配置问题具有重要现实和深远意义。历史上,我国对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配置存在经费配置与机构的使命定位关联性不强、竞争性经费占比较高等4方面问题。重组后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具有定位清晰、使命导向等6项特征。为解决经费配置现状与重组后实验室目标特征、经费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借鉴欧美国家实验室体系科技经费资源配置的有益经验,立足我国国情,有针对性地提出竞争前置、加强资源配置的横向统筹和纵向统筹等6条举措建议,以期为科技政策制定和实验室重组提供参考和借鉴。  科技资源配置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科技政策研究中的关键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研机构的经费资助体制和资助方式经历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对科技投入的不断增加,科技创新主体类型增多、规模变大,竞争性科研经费所占比重日趋增大。我国科技发展已经从“百花齐放”进入到“自立自强”的新阶段,更加需要以调存量的方式集中、定向、稳定支持特定领域方向和创新平台,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早日实现。  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我国在“十四五”期间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创新企业聚焦使命定位进行综合改革、开展科研攻关的重要路径和抓手。优化全国重点实验室的资源配置是全国重点实验室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推动重大创新领域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的关键一步,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实验室体系重组的成败。因此,研究新时期全国重点实验室的资源配置问题具有重要现实和深远意义。  在国际上,欧美国家对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的投入数额大、比例高,经费来源相对单一,且以非竞争性经费为主。在国内,国家重点实验室既有来自国家的直接稳定经费支持,又有来自地方、企业的横向经费支持。已有学者探讨了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配置的问题,例如,韩祥宗和杨泽宇等发现对于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内部配置导向对企业创新绩效的积极作用随着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年限的增加而增强 李阳等利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了2009—2018年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数据,发现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人力资源投入、学术对外交流、基础设施投入等与科研项目产出之间呈现线性正相关关系。但是,鲜有从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前后差异变化的角度研讨实验室资源配置问题。因此,本研究以全国重点实验室预算拨款机制为重点,探讨适合于全国重点实验室的资源配置模式和经费管理方式,以期为政府制定全国重点实验室经费支持政策提供参考,为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与运行提供借鉴。  一、欧美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科技经费的主要来源  与我国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对应,美国国家实验室体系、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HGF)及其下属的研究中心、英国研究和创新署(UKRI)及其下属的理事会管理的实验室等均扮演了类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角色,其经费来源以政府拨款为主。  美国国家实验室体系的科技经费来源  在美国创新体系中,从事科学与技术研究的主体包括联邦政府机构、企业、高校、联邦资助的研发中心(FFRDC)等。其中,美国国家实验室均属于FFRDC。根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2023年2月公布的数据,目前美国共有43个FFRDC,其中名称中带有“国家实验室”(National Laboratory)字样的有18个,大部分由美国能源部(DOE)管理。根据美国联邦政府采购协议,美国国家实验室接受的大部分资金(至少70%)必须来自联邦政府 在接受来自非联邦政府部门的资助前,需要通过主要资助单位的同意。例如,根据美国能源部发布的《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现状报告2020版》,普林斯顿等离子体物理实验室(PPPL)在2019财年的总运行经费为9728万美元,其中来自美国能源部的经费达9611万美元(约98.8%),仅有117万美元(约1.2%)通过“战略伙伴关系项目”(SPP)由非联邦政府机构资助,其中包括工业界赞助商等(图1)。又如,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LANL)2019财年的总运行经费为31.92亿美元,其中仅有3.35亿美元(约10.5%)来自美国能源部以外的拨款(图2)。图1 美国普林斯顿等离子体物理实验室2019财年总经费来源分布图2 美国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2019财年总经费来源分布  德国国家实验室体系的科技经费来源  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是由18家德国国家研究中心组成的科研机构,负责运行管理德国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德国最大的研究机构团体,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中心在德国创新体系中扮演了类似国家实验室的角色。根据2023年3月亥姆霍兹联合会官方网站介绍,其年度预算约为58亿欧元,其中约70%的资金来自德国联邦和州政府。例如,根据2023年3月德国教育和研究部网站公布的数据,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DESY)2020年的年度预算为3.49亿欧元,其中90%的资金来自德国联邦政府,10%的资金由德国汉堡市和勃兰登堡州提供。  英国国家实验室体系的科技经费来源  英国的国家实验室包括著名的卡文迪什实验室(Cavendish Laboratory)、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NPL)、卢瑟福阿普尔顿实验室(RAL)等。2018年英国成立研究和创新署之后,英国国家实验室主要由研究和创新署及其下属的7个研究理事会资助和管理。2022年7月,英国研究和创新署宣布向RAL拨款1.17亿英镑,用于支持RAL管理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此外,RAL也从欧盟、高校、企业和慈善机构获得经费支持。例如,王晋等调研指出,RAL管理的“钻石光源”设施由英国科学技术设施委员会(STFC)和威康信托基金会联合投资建造,二者分别承担了86%和14%的建设费用。  二、欧美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科技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  从科技资源配置的模式上看,欧美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资助模式可以分为对“事”的支持、对“物”的支持、对“人”的支持,还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资助强度。具体而言,欧美对于切合国家重大需求的项目提供非竞争性的稳定经费支持,同时设立部分竞争性科研项目,实现对“事”的支持 通过向实验室管理运行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拨付稳定运行经费,实现对“物”的支持 通过设立科学家职业生涯奖项、人才项目等,实现对“人”的支持。  对“事”的支持——按项目配置经费  美国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设置重大科研计划,再由科研人员自下而上地提出科研选题,辅以国家实验室对选题进行把关,实现了联邦政府对国家实验室科研项目的支持。根据《美国联邦资助的统一管理要求、成本原则和审计要求》,美国能源部“应尽可能以竞争性方式组织联邦财政资助申请”。根据美国联邦经费管理网站介绍,在战略规划阶段,经费管理机构和潜在的项目申请人都会参与规划过程。在制定战略规划后,经费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编制预算,并发布资助机会公告(FOA)。通过这一过程,国家实验室的科研人员有机会参与到项目“出题”阶段,而不是只在项目指南发布后“揭榜挂帅”。  在项目申请人根据资助机会公告提交项目申请后,经费管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活动。对于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的科研项目,美国能源部科研项目选题的相关政策规定统一发布在其官方网站上,明确规定由能源部科学办公室负责审查所有项目申请的科学和技术价值。申请人、国家实验室管理者、能源部科学办公室在选题过程中分别具有不同的职责和角色:  1. 申请人在“资助前阶段”可以使用美国联邦经费管理网站的“搜索资助”(Search Grants)功能浏览全部机会公告,并确定适合自己的机会公告,填写申请。  2. 国家实验室管理者的职责是在选题阶段阐明项目的使命及必要性,同时上报能源部。  3. 能源部科学办公室需要对科研项目进行审查,在形式审核完成后,组织人员对项目内容进行详细评审 之后,将进入项目审查立项的后续阶段,包括财务审查、拨款阶段、中标通知环节,最终拨款机构将向选定的资助实体发送资助通知(NOA),该通知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文件。  值得指出的是,美国能源部在管理组织科研项目时,十分重视参照美国国家层面的指导原则、战略目标,并在项目资源分配中充分贯彻。例如,美国能源部科学办公室2012年6月发布的《先进科学计算研究(ASCR)高性能计算和网络设施管理计划》在“指导原则”中列举了4个层级的管理要求,涉及美国国会、美国能源部、能源部科学办公室、“先进科学计算研究”计划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才制定了该计划的研究目标。因此,该计划文件体现了从国家战略目标的制定到具体研究计划目标的贯彻过程。  对“物”的支持——按设施配置经费  欧美许多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行,这些设施可直接从国家获取支持经费。例如,荷兰拥有国家可持续材料表征中心(NC2SM)、荷兰纳米实验室(NanoLabNL)等一批国家级实验室,这些实验室不仅运行荷兰本国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还参与建设欧洲许多跨国的重大设施,如欧洲生命科学生物信息基础设施荷兰节点(ELIXIR-NL)等。荷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有3种途径可以获得经费支持:  1. 荷兰研究理事会(NWO)的“直接拨款”(direct compensation)   2. 荷兰企业局(RVO)的“折旧成本支付”(costs of depreciation)拨款   3. 欧盟“地平线欧洲”等计划的拨款。其中,荷兰研究理事会通过2种工具向荷兰的重大设施提供经费:一种是荷兰“研究基础设施全国联盟”,另一种是荷兰“大规模研究基础设施国家路线图”(LSRI)。  在欧盟层面也通过2种工具对欧洲的重大设施进行资助:  1. 通过“地平线欧洲-研究设施”(Horizon Europe - Research Infrastructures)计划,它发布的资助机会分为4种类型:发展、巩固和优化欧洲研究基础设施以保持全球领先地位(INFRADEV) 建立可运行、开放和公平的欧洲开放科学云生态系统(INFRAEOSC) 下一代科学仪器、工具和方法及先进的数字解决方案(INFRATECH) 支持健康研究、加速绿色和数字化转型及推进前沿知识的研究基础设施服务(INFRASERV)。2022年,在发布该计划征集公告后,欧洲研究执行局(REA)共收到了79份提案的共计5.519亿欧元的资助申请。在经过评审遴选后,2023年2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其中27个设施研究项目进行资助,共拨款1.8亿欧元,以确保欧洲科学家能够利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进行开创性的研究。  2. “欧洲研究基础设施战略论坛”(ESFRI),是2002年由欧盟理事会授权成立的组织,旨在通过多边倡议,更好地利用和发展欧洲研究基础设施,鼓励在相关政策制定方面采取协调一致和以战略为导向的方法。根据荷兰特文特大学公布的统计结果,截至2020年,在ESFRI的倡导推动下,欧洲各国已经立项了55个研究基础设施,其中37个已经运行,涉及所有科学领域,调动了近200亿欧元的投资。  对“人”的支持——按人才配置经费  欧美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人才非常重视,制定了专门的人才计划支持实验室人才的发展,并在人才薪酬、发展路径等方面具有专门规定。例如,美国能源部设置了“能源部早期职业研究计划”,用于支持国家实验室的青年科研人员发展。该计划中所指的早期职业研究人员可以在8个项目中选择1个申请:先进科学计算研究、生物与环境研究、基础能源科学、聚变能源科学、高能物理、核物理、加速器研发和生产、同位素研发和生产。拟定的研究主题必须属于能源部科学办公室的计划优先事项,该优先事项在计划公告中提供。资金将在同行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授予。  根据美国能源部2022年11月公布的2023财年“能源部早期职业研究计划”通知,该项目将在5年内为美国学术机构、能源部国家实验室和能源部科学办公室用户设施的80多名早期职业研究人员提供经费支持。要获得该项目的资格,研究人员必须是美国学术机构的终身助理或副教授,或者是能源部国家实验室或科学办公室用户设施的全职员工。预计5年内,对高等教育机构入选者的奖励经费约为87.5万美元,对能源部国家实验室入选者的平均奖励经费约为250万美元。  根据绩效评价动态调整科技资源配置  基于绩效评价结果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经费进行动态调整,有利于实验室主管部门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提高实验室经费效率。例如,美国能源部设立了基于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PRA)和合同内管理的绩效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在1993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框架下,结合战略目标导向的项目绩效评估实现的,主要面向能源部通过“国有民营”(GOCO)模式管理的18个国家实验室,其中10个由能源部科学办公室管理。在基于GPRA的绩效管理制度下,能源部科学办公室在实验室的年度绩效报告中通过三色记分卡考察其是否达到预期的年度绩效标准、能否支撑科学办公室完成其使命目标。该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会直接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申请额度,因为在GPRA框架下,能源部向美国国会递交的年度绩效预算报告中既包括年度预算申请,也包括年度绩效计划,每个项目同时对应“预算”和“绩效”单元。  美国能源部科学办公室还对其管理的10个国家实验室的合同承包商通过“绩效评估和考核计划”(PEMP)进行年度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为确定下一年经费额度提供了依据。PEMP设置了分级的量化评估指标,年度评价分值在0—4.3之间。该得分的分档将与第二年能源部向合同承包商拨付经费的比例挂钩。例如,若绩效评估的分值在2.5—2.7之间,那么来年能源部拨付的研发经费比例将降至原预算的85% 若评分在2.1—2.4之间,则将降至75%。  三、我国重组后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特征  我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始建于1984年,到21世纪初,已形成涵盖包括国家研究中心、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军民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港澳国家重点实验室等6种类型的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第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支持下,由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建设。经过数十年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产生了一批重大成果,在我国科技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是,随着国家需求、国际形势的快速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难以快速响应国家紧迫需求和顺应科技发展最新态势,体系化布局不足,同质化发展,丧失创新活力,独立性不强,与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功能重叠、边界模糊、衔接不够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并在2020年9月召开的科学家座谈会上再次明确指出“要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对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重组,形成我国实验室体系”。2019年,科学技术部开始研究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方案,2022年方案正式印发,将重组后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统称为全国重点实验室。总体上看,新时期全国重点实验室具有6个特征,这些特征之间相互关联,内在统一。  1、定位清晰、使命导向  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中,具备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在同一领域方向上,原则上不重复布局。全国重点实验室更加强调以国家使命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需求,明确使命定位 对标世界顶级科研机构,提出机构发展目标 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方向,提出更具挑战的科技发展目标。  2、领域集中、方向聚焦  全国重点实验室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特定领域瞄准关键科学问题,聚焦有限的科学目标、明确的主攻方向,重点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聚集优势力量、优质资源集中攻关,实现重大原始创新、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3、立足基础、衔接紧密  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创新链条上处于中前端,与国家工程类实验室、研究中心等位于创新链条中后端的创新单元紧密衔接,深入行业、产业一线发现技术瓶颈、堵点痛点,深度挖掘、精准凝练重大需求背后的科学问题和共性技术,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源头供给,促进创新链条上中下游贯通。  4、边界清晰、机构独立  全国重点实验室是相对独立的科技创新单元,在其主攻领域方向上,能够开展以我为主、相对独立的科研攻关,不再依赖联合其他创新单元。全国重点实验室在领域方向、科研任务、人才队伍、财务管理等方面与依托单位的其他创新单元之间具有清晰明确的边界。全国重点实验室作为非法人研究单元,基本后勤保障和科技支撑由依托单位提供。  5、人员精简、规模适度  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人员体量问题,是在机构目标、科研任务、组织架构、资源配置等要素中应优先确定的“元问题”。根据《2020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对于258个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平均固定人员104人,流动人员57人,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比例接近2∶1。重组后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作为特定领域方向的学术高地,高度聚焦,目标有限,应继续保持适度的人员规模体量,120人左右为宜。建设初期应保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同时,应调整人员结构,以研究方向相关程度和研究水平高低作为人员选聘标准,不搞“拼盘”,不做“拉郎配”。  6、管理高效、能进能出  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由具有领导能力、德才兼备的科学家担任,通过健全主任负责制,赋予主任在研究方向、科研任务组织实施、经费和条件配置、工作人员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通过主任统筹负责、集中调度,实现扁平化管理,系统提升建制化科研组织和攻关能力。根据目标方向的调整和人员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人员动态调整,实现能进能出,保持创新活力。将研究方向与全国重点实验室不一致或缺乏创新活力的人员调整到室外,人员仍留在依托单位内部工作,而非被推向社会,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相较于原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发展定位更为明确,是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职责使命方面,在原学科建设、成果产出和人才培养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领域布局方面,对不满足新形势新要求、发展缓慢停滞的老旧学科方向进行调整或撤销,对满足国家紧迫需求、属于新兴前沿交叉和未来技术的领域方向加强布局。在学科方向、任务组织和资源配置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一体化配置。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方面,强化全国重点实验室的独立性,管理边界更加清晰。  四、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配置的主要问题  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配置现状  近年来,国家不同部门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投入逐渐加大,除了增加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外,部门、地方、企业对实验室的投入也在逐渐增加,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竞争所获得的研究经费也在逐年递增。根据2021年公布的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从2006每年14亿元逐渐增加到2019年的63.9亿元,极大地推动了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快速发展。根据《2020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底,正在运行的各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共522个,包括6个国家研究中心、258个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174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47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2020年,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专项经费共计50.07亿元。其中,国家研究中心共获得4.2亿元,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共获得45.87亿元。各类渠道获得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总计104.48亿元,通过竞争获得各类科研经费总计506.35亿元,所有资金合计660.90亿元。  各类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学技术部以国家财政支持国家研究中心和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经费由3部分构成:基本科研经费、开放运行经费和仪器设备费。据不完全统计,对于单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以5年为周期的分领域评估结果、预算执行情况等,拨付的基本科研经费、开放运行经费总额度为700万—1400万元/年不等。科学技术部对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仪器设备费,用于实验室装置、设备购置及平台升级改造。该经费由实验室申报,财政部会同科学技术部审核确定,不同实验室额度差额很大。  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配置的现存问题  1、国家财政支持经费体量有限、类型单一  国家重点实验室对科技经费需求旺盛,作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汇集了本领域最高水平的科技人才,用人成本较高 大科学时代,科学研究更加依赖尖端的科研设备和实验条件,科研成本较高 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其他创新主体开放合作,也需要以项目或其他形式进行资助和支持。目前,多数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仅能获得基本科研经费、开放运行经费的支持,仪器设备费视学科领域而定,且难以稳定支持。对于国家财政拨款的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仅依靠每年获得的基本科研经费、开放运行经费难以维持实验室正常运行,现行支持强度无法满足国家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发展需求,从而引起室内人员过多争取竞争性经费,导致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发散,不利于形成攻关合力,与全国重点实验室“领域集中、方向聚焦”的特征不符。  2、经费配置与机构的使命定位关联性不强、调整滞后  横向来看,在不同国家重点实验室之间,基本科研经费、开放运行经费支持额度差别不大。而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方向对科研经费的需求差异较大,现行经费未能个性化按需配置。纵向来看,对同一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经费支持差别主要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每5年一次的考核评估。当今科技迅猛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会应对科技发展态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快速作出调整,对更加前沿、更有挑战和更具难度的科学和技术问题发起冲击,这往往需要更加充足、更加稳定的经费支持。因此,国家财政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支持接近“一刀切”的现行做法,虽然为管理提供便利,防止激化矛盾,但与新时期重组后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经费需求不相匹配,不利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快速应变、前瞻调整和深化改革,不符合全国重点实验室“定位清晰、使命导向”的特征。  3、竞争性经费占比较高,主任对国家重点实验室调控能力不足  由于稳定经费有限,多数国家重点实验室未对室内人员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限制和规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往往被各种基金项目的申请指南方向影响甚至主导。科研人员出于生存压力、个人兴趣,自由申请竞争性项目,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对室内人员的约束和管理,也降低室内人员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归属感、认同感,不能满足重组后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高效”的特征。科研人员以资源导向盲目申请的科研项目往往“小而分散”,偏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责主业,导致国家重点实验室方向不断扩张、发散,而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能力不足。  4、经费使用的主体不明、边界模糊  经过近40年的发展,一些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独立性很差,与依托单位其他研究单元的边界愈发模糊,不分彼此。同一研究人员会出现在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多个研究单元之中,同一成果会向不同科技管理部门“多头交账”。一些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上没有体现室内外差别,部分室主任、 "  张渤1,2,3 王雪4* 孙从理5  1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2 中国科学院大学  3 中国科学院 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4 中国科学院 发展规划局  5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 财政部、科技部规范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
    13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日前印发办法,规范和加强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办法,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是中央财政安排的引导支持基层开展社会发展领域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示范的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是,突出重点,择优支持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 分级管理,明晰责权 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办法规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集成示范直接相关费用的补助支出。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费、技术开发费、技术应用示范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等。   办法还强调,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科技部:剩余科研经费可自主支配
    中新网5月18日电 科技部副部长王志刚今日谈到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情况时表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让大学和研究所有自主权,经费只要用得合理、规范,课题验收了、合格了,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自主支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秘书长徐建培介绍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科技部最近通报了六起科研经费违规的事件,对此,有记者问,最近有一个话题在关注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说科研经费管理陷入恶性博弈,一方面是钱花不动,另一方面是乱花钱,请问对科研经费管理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对此,王志刚回应称,科技体制改革在这方面也是不断地想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使这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事情尽可能少,但是一旦出现,科技部历来的态度是决不姑息。  同时,王志刚表示,科研经费管理,过去有一个发票的问题,大家拿发票报销等等,这个事情确实是存在的。  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方式,王志刚介绍,第一就是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让课题组在这个课题经费使用方面以及单位,包括大学和研究所它有相当的自主权。  王志刚同时表示,任何事情都是双刃剑,有激励必有约束,光有自由没有约束,光讲自主不讲大的规矩是肯定不行,在规矩和约束的制定方面要能够符合科研活动的规律,要符合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  王志刚举例说明,报销发票,到年底这个钱不报销不行,课题一结束,剩下的钱给转走了,这次也变了,经费只要用得合理、规范,课题也验收了、合格了,剩余的科研经费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从事科研活动,自主支配。  王志刚表示,这样就不急于赶紧拿着发票和各种东西去套现,就不需要这样做了。在这里面要防止个别人套现装口袋,私下套取现金装到口袋,任何政策、任何规定都是不允许的。
  • 科技部通报6家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单位
    科技部关于6家单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通报国科发资〔2016〕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强化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科技部每年开展科研项目资金巡视检查、专项审计等工作,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规范的单位,减少检查频次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免除检查 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中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性质严重的要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2014年,科技部继续开展科研资金巡视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涉及20个省、145家单位的450余个课题。检查表明,绝大部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重视科研资金管理,规范科研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但也有极少数单位和人员在科研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一定问题。科技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了深入核查,进一步核实了问题,经研究决定,依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3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5]471号)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海南师范大学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海南师范大学承担的“国际旅游岛海岸带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及示范”(课题编号2012BAC18B04)和“海南南药抗骨质疏松作用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研究”(课题编号2011CB512010)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虚假票据列支费用 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 超范围开支经费等。鉴于该校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课题资金的真实流向脱离监管,决定责成该校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科研经费支出报销审核 追回已验收课题违规开支资金 对该校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课题负责人2016-2018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和参与资格。  二、关于北京交通大学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北京交通大学承担的“高速铁路信号系统安全认证和评估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2AA112801)和“基于Mesh网络井下可视化无线救灾通讯技术与装备”(课题编号2013BAK06B03)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虚假票据列支材料费和会议费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等。鉴于该校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决定责成该校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报销审核 课题结余资金按有关要求缴回 对该校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关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承担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无线宽带接入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1AA01A105)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大额虚假票据列支费用 违规分包科研任务等。鉴于该单位违规分包科研任务,且内部控制薄弱,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不规范,决定责成该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科研经费支出报销审核 责成该单位对分包科研任务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核实虚假票据对应的材料领用情况 对该单位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课题负责人2016-2018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和参与资格。  四、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承担的“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3BAD16B01)和参与的“区域特产资源生态高值加工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2BAD36B02)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未分别单独核算 违反规定转拨经费 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经费 劳务费发放不规范。鉴于该单位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决定责成该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课题结余资金按有关要求缴回 对该单位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五、关于北京东方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经对北京东方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和参与的5个在研课题进行检查,并对已验收课题进行追溯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提供虚假财务资料 销毁原始会计凭证 伪造证据 部分设备、材料费采购的发票为虚假发票 违规自行增加课题合作单位 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 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等。鉴于该公司会计基础薄弱、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缺失,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国家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决定终止该公司承担的在研课题,追回已拨在研课题资金 追回已验收课题违规开支资金 对该公司及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取消该公司及相关课题负责人今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资格。  六、关于贵州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问题。检查发现,贵州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多功能燃气射流冰雪消除车研制”(课题编号2013BAK03B08)课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外转拨经费 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经费 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等。鉴于该公司法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决定责成该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课题结余资金按有关要求缴回 对该公司及相关课题负责人通报批评。  对于本次通报的违规问题,希望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财政科研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  下一步,科技部将继续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报。  科 技 部  2016年4月19日
  • 官宣!科技部:结余科研经费不再收回!
    8月31日,科技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问答,详细解释了此前发布的改革国家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 其中,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的新举措得到了进一步说明——为鼓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节约使用经费,避免突击花钱,《若干意见》进一步改进结余资金管理。  一是放宽留用政策,超过两年后也不再收回。明确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再收回,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防止结余资金规模过大,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在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方面:间接费用比例提高了10%。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20%提高到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15%提高到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13%提高到20%。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此外,《若干意见》问答还解释了科研项目预算科目编制的变化、预算调剂权下放、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明确劳务费支用范围、改进报销繁琐问题等政策细节。  以下为问答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问答  1.《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摆在各项规划任务的首位,进行专章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2013-2020年,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到2.3万亿元;2021年,在中央本级支出继续负增长的情况下,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科技支出,安排预算3227亿元,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财政科技经费的快速增长,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愈发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努力消除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也存在部分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一些领域改革需随着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7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对于回应科技界关切,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人员获得感,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2.如何按照精简后的预算科目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答:《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从目前的9个以上统一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共3类。  一是关于设备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二是关于业务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三是关于劳务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同时,《若干意见》要求,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3.《若干意见》对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有哪些新规定?  答:针对科研活动不确定性的特点,《若干意见》实现了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的全部下放:一是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即项目负责人无需再向项目管理部门申请调增设备费预算;二是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其根据科研活动需要自主安排。  4.《若干意见》在扩大经费包干制方面有什么新安排?  答:2019年以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开展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从实施情况看,包干制试点效果很好,科研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给予高度评价。《若干意见》从科研项目和科研机构两个层面,进一步扩大了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一是项目层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二是机构层面,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5.如何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  答: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涉及财政部门、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等多个环节。《若干意见》对每个环节的管理提出了要求。一是从财政部门到项目管理部门,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二是从项目管理部门到项目承担单位,明确要求项目管理部门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三是从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到项目参与单位,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  6.《若干意见》在结余资金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答:为鼓励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节约使用经费,避免突击花钱,《若干意见》进一步改进结余资金管理。一是放宽留用政策,超过两年后也不再收回。明确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再收回,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防止结余资金规模过大,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7.今后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如何管理?  答:为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提出了含金量更高、激励力度更大的措施。一是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20%提高到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15%提高到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13%提高到20%。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二是间接费用管理主体。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三是间接费用管理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创新成果。  8.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扩大了哪些试点范围?  答:为支持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机制,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开展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允许试点单位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若干意见》从两个方面提出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一是进一步扩大试点单位范围,从中科院所属部分科研院所扩大到所有中央级科研院所。二是进一步扩大可提取奖励经费的稳定支持科研经费范围。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增加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专项经费。  9.劳务费如何管理?  答:《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劳务费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在发放劳务费时,要注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发放对象上,劳务费发放对象是项目聘用人员,即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或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方式为项目聘用的人员,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二是在发放标准上,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项目聘用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三是在开支范围上,项目聘用人员所需人力成本可通过劳务费科目列支,包括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也就是说,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都可以从劳务费中列支。  10.《若干意见》关于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绩效工资总量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绩效工资分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若干意见》完善了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即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位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区、现有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水平(主要依据上年度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数据确定)、财务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费等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工资收入、调控不同单位(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11.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若干意见》提出各单位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规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同时,强调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12.如何推动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琐问题?  答:《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费报销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对症下药、精准发力,着力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  一是全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项目承担单位要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不再让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上花费精力。  二是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科研人员“找票”、“贴票”等问题。《若干意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不断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在主办会议时,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确需负担的受邀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可实行包干制。  三是推进无纸化报销,让数字信息多跑路、让科研人员少跑腿。《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科研经费报销的信息化建设,明确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选择部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切实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  四是实行预警提醒,提升服务水平。《若干意见》提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寓服务于管理之中,通过提醒督促科研人员按规定用好科研经费,为顺利报销奠定基础,提升单位财务报销服务水平。  13.《若干意见》在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方面有何举措?  答: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是国际通行惯例,科研人员需要提供验收所需要的材料。为把科研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此次《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科研经费的结题验收环节,采取三个方面措施,切实为科研单位和人员“减负”。一是强调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二是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细化明确预算调剂、设备管理、人员费用等财务、会计、审计方面的具体要求,避免有关机构和人员在项目验收和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出现偏差。三是选择部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试点单位,由其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  14.如何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  答:《若干意见》从政策和落实两个方面,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进行了优化。一是从政策上,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行特殊的管理政策,强调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取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二是从落实上,要求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优化和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明确财政部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自收到变更申请并符合要求的项目,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15.《若干意见》对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若干意见》强调了科研人员因公出国管理有关要求。一是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管理应与行政人员有所区别,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根据需要开展工作。二是从科研经费中列支费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  16.如何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支持机制。《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  17.在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需要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科技人才。为此,《若干意见》提出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学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使用;3至5年后采取第三方评估、国际同行评议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18.《若干意见》对鼓励地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有哪些要求?  答:为了鼓励地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一是鼓励地方对新型研发机构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二是要求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给予稳定资金支持,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赋予其经费使用的更大自主权。三是围绕科研投入、创新产出质量、成果转化、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估。四是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  19.如何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绩效管理?  答:为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若干意见》从两个层面对强化科研经费绩效管理提出要求:一是项目管理部门层面,强调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尊重科研规律,根据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的特点实行分类评价,评价结果要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二是项目承担单位层面,在资源配置上体现绩效导向,把科研资源向优秀的人才和团队倾斜,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20.在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为提高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若干意见》从监督检查方式、责任、检查结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在监督检查方式方面,要求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率。二是在监督检查责任方面,要求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三是在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方面,要求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四是提出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要求有关部门根据法律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实行免予问责。  21.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若干意见》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若干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落实要求:  一是及时清理修改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既涉及部门规定及办法,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相关管理办法,以及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也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内部管理办法,如间接费用管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等。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宣传上要实现传统与创新相结合,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加强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培训上要实现专题和日常相结合,让科研人员、财务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审计人员等充分知晓、理解政策措施。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督查。各地也要参照《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加快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形成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工作局面,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22.《若干意见》发布后,如何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  答:新政策出台后,为实现新旧政策无缝衔接、顺畅运行,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若干意见》发布时,科研项目执行期已结束、进入结题验收环节的项目,相关经费管理和支出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再作调整。  二是《若干意见》发布时,尚在执行期内的科研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并与科研人员充分协商后,确定是否执行新规定。涉及需项目管理部门同意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  三是《若干意见》发布后,新立项的科研项目按照新规定执行。
  • 科技界委员热议科研经费中人员费问题
    在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政协科技界委员联组会时,第一个发言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光谦委员讲的是提高科研经费中人员费的问题。   随后,这一话题成为科技界委员难得的共同议题。这也是记者参加政协会议报道几年来,科技界委员的老话题。   他们为年轻一线科研人员“叫苦”,要求从项目经费中拿出更多用于人员开支时,公众却质疑“他们凭什么要求更多”。科研经费到底该怎么用?   科研人员“差钱”吗?   “我的一个博士后6年前毕业,现在是北京一个知名大学的副教授。他租的房子在圆明园附近的城中村,工资不足以支付孩子上幼儿园的费用和房租。这种情况怎么安心搞科研?”王光谦告诉记者。   中科院微电子所副所长周玉梅委员、中科院生物物理所所长徐涛委员、国家纳米中心副主任朱星委员等人反应了同一问题。“我们这个行业市场价一万五到二万,我们这只能给到八千。”周玉梅说。   但公众眼中的科研人员似乎“不差钱”。“我认识的那些科研人员都有房有车,衣服是名牌。”一位相熟的记者认为,即便如此他们还一再“喊穷”,让人难以接受。而近日,《学术界“包二奶”等情况越来越严重》的报道被广为转载。“都包‘二奶’了,还说没钱?”有网友质问。   为这篇报道“爆料”的科技界某政协委员对此表示委屈,称报道曲解了他的本意。   “记者完全是为了吸引眼球断章取义,难道我们科研人员都将经费拿去‘包二奶’了”?其他科技界委员对于有人对学术界的误解感到无奈和痛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委员说:“不排除有违规使用经费的情况,但科技界总体是好的。可能某些学术带头人收入不错,但大部分一线青年科技人员收入甚至无法保证基本生活。”   项目经费中绩效支出的“口子”开多大合适?   周玉梅和王光谦认为,科研经费不重视对人的投入导致大量优秀人才流失。   “我们国家科技经费总数不小,但用在人上的太少,导致科研经费效率低下。”王光谦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中央财政用于科技的投入总和为8729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8%。委员们认为,这些经费大部分用在购买设备上。“一位院士曾经说,我们每一个重大项目的实施,都是外国实验设备商的一次盛宴。”王光谦说。   据他们介绍,国家课题中对于非在职人员的劳务费及在职人员的绩效支出均有严格限制。“劳务费不足以支撑研究生及聘用人员的薪酬,在职人员的绩效在项目经费中的比例也太小。”周玉梅说。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三元”工资,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有国家财政和单位自筹,绩效工资理论上需要从所承担的课题中列支。”周玉梅说。   “我们就这个问题和财政部沟通过,严格来讲,国家财政资金是预算支出,专项资金不能用来支出人员费用,但在‘三元工资’暂时无法实现调整的情况下,财政部与科技部开了一个口子。”周玉梅说。   这一“口子”指的是财政部与科技部于2011年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人员绩效可以从所承担课题的间接费用中支出,总额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这个政策上的‘开口’意义很大,但起不到实际作用。”朱星说。   周玉梅也认为这一比例太小。“拿1000万的项目为例,就算什么设备都不购买,拿5%也就是50万来做绩效支出。这么大的项目通常需要10多个人用5年来完成,也就是说每人每年只有1万元的绩效收入。”   “一些年薪高的学术带头人可能不缺这点钱,但普通科研人员,尤其是刚进入科研队伍的年轻教师,没有其他途径,只能眼巴巴等着绩效工资。”朱星说。   中国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顾行发委员认为:“这导致许多科研人员不得不被迫去申请更多的科研项目,以取得更高的收入。”   “由此带来的一个后果是科研人员不愿意去做那些回报率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基础性研究,而都去转向成果转化快的科研项目,不但分散了科研人员的精力,还降低了科研效率,不利于我国科研水平的提高。”他说。   周玉梅呼吁,应尽快解决科研人员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加大科研经费中间接费用的比例,提高人员绩效在间接费用的列支比例,不限定劳务费用在总经费的比例,让劳务费可以支撑聘用人员的薪酬。   至于人员绩效在项目经费中的比例到底提高到多少合适。周玉梅说:“这个要针对不同项目进行测算,我相信一定会有相应的测算办法。”   顾行发则建议将项目经费中人力成本的比重提高到整个经费的30%—60%,不仅用于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开支,应将在职科研人员包括在内。   该不该“养人”没有标准答案   一旦扩大项目经费中的人员开支比例,是否会导致科研人员因利益更加追逐项目?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兆华委员表示了这种担心。   去年两会,常兆华就因不满“搞科研的人总在讨论钱”而打断他们的谈话。“我特别不理解他们为什么总纠结于钱,我觉得适当提高科研人员的待遇是合理的,但如果项目经费用于科研人员开支的话,会带来很大后遗症。他们会想方设法拿项目。”   “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徐涛说,美国大学的教授通常只拿9个或10个月的全时工资,其余3或2个月的全时工资可以在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但美国对每个级别研究人员的薪水是有一个标准的,达到这个标准后就不能从项目中重复列支。这就避免了因为利益去争取更多项目。”徐涛说。   对于非在职人员的劳务费,王光谦建议也可以参照美国做法。“美国自然科学基金最高80%是劳务费。项目需要多少人,需要多少钱,在立项之初就做严格预算。”   财政部在2010年针对科研人员反应的科技经费使用中突出问题的说明中曾指出,美国的大学可以自主确定其科研人员的薪酬水平 国立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薪酬则参照公务员制。法、德、日对大学的教授以及国立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均实行公务员制,工资福利待遇稳定,灵活度小。   对于是否能参照德国、日本等国的做法,给予科研人员足以保证生活的固定待遇,多位委员表示:“政策不能走回头路。”   据了解,1986年以来,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科技经费从对科研机构、人员的一般支持,转变为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此后,国家一直在探索建立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机制。   尽管不赞同回到“大锅饭”的年代,但科研人员希望加大稳定支持经费的比例。“目前竞争性经费比例太大,导致科研人员不停地为项目申请、评审奔波,无心科研。”周玉梅说。
  • 2013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发布
    2013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增长。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首次突破2%。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情况   2013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1846.6亿元,比上年增加1548.2亿元,增长15%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2013年GDP初步核算数据。]之比)为2.08%,比上年的1.98%提高0.1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33.5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为555亿元,比上年增长11.3% 应用研究经费1269.1亿元,增长9.2% 试验发展经费10022.5亿元,增长16%。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占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量的比重分别为4.7%、10.7%和84.6%。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90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7% 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1781.4亿元,增长15% 高等学校经费856.7亿元,增长9.8%。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占全国经费总量的比重分别为76.6%、15%和7.2%。   分产业部门看,产业部门仅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超过500亿元的行业大类有7个,这7个行业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的比重为61.3% 研发经费在100亿元以上且投入强度(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超过了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有10个行业(分行业情况详见附表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全国比重前六名的为江苏(12.6%)、广东(12.2%)、北京(10%)、山东(9.9%)、浙江(6.9%)和上海(6.6%)。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和陕西等8个省(市)(分地区情况详见附表2)。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13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6184.9亿元,比上年增加584.8亿元,增长10.4%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41%。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为2728.5亿元,增长4.4%,占财政科技支出的比重为44.1% 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为3456.4亿元,增长15.7%,占比为55.9%。(详见附表3)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 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 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工业法人单位、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从事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重点服务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多种方法取得。 附表:1. 2013年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情况 附表:2. 2013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附表:3. 2013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 科技经费投入解读 2015我国研发投入达1.4万亿
    p   日前,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关晓静对此进行了解读。 /p p    strong 一、研发投入总量和强度保持双增长 /strong /p p   《公报》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迈上1.4万亿新台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07%,研发投入规模和投入水平双双实现新的突破。 /p p   2015年,我国研发投入增幅虽较上年回落了1个百分点,但仍保持了8.9%的较快增长速度,增速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2.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强度连续两年保持2%以上的水平,呈现稳定提升的态势。 /p p   研发投入的较快增长得益于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推进。国家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极大激发了全社会投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是我国研发活动的三大执行主体,2015年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达10881.3亿元,比上年增长8.2%,对全社会研发经费增长的贡献达71.1%,成为全社会研发投入的引领者。2015年,国家加大了对“十二五”科研课题(项目)的执行力度,政府属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研发支出增长明显,分别达到2136.5亿元和998.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9%和11.2%,增幅分别提高2.8和6.4个百分点。 /p p    strong 二、研发投入结构得到优化 /strong /p p   一是基础研究经费占比提高。按活动类型分,研发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中基础研究由于体现了面向科学前沿的原始创新能力,其投入规模和水平更能反映一个国家的科技实力。2015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为716.1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增幅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比研发经费平均增速高7.8个百分点 基础研究占研发费用的比重为5.1%,比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改变了2007年以来基础研究经费占比一直在4.7%左右徘徊的局面。2015年应用研究经费为1528.7亿元,增长9.3%,占研发经费的比重为10.8%,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2015年,全社会用于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经费为2244.8亿元,比上年增长11.6%。 /p p   二是政府资金占比提高。2015年,国家财政加大对科学技术的支出,支出规模首次超7千亿元,增速达8.5%,较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为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中央财政动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用于科技支出,虽然当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增长较上年有所回落,但实际用于研发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在201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总量中,政府资金达3013.2亿元,增长14.3%,增幅比上年提高8.9个百分点,是近三年增长最快的一年 政府资金所占比重为21.3%,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分研发活动执行主体看,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的政府资金分别为1802.7亿元、637.3亿元和463.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18.8%和9.7%。 /p p   strong  三、研发投入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 /strong /p p   近年来,我国研发经费投入保持增长,研发经费仅次于美国,居于世界第二但研发投入强度与发达国家3%左右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基础研究占比与发达国家15%左右的水平也有不小距离,研发投入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任务依然艰巨。今后一段时期,一是要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并确保相关政策的生根落地,引导和鼓励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二是要加快对基础研究和一些重要关键领域的战略布局,加强原始创新和战略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三是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研发投入的有效性,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p p & nbsp /p p & nbsp 延伸阅读: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1116/206426.shtml" target=" _self" strong 《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发布 /strong /a /p
  • 科技部首次点名通报4起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
    记者从科技部获悉:日前,科技部在官网上通报了近期发现的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北京邮电大学等都出现在了涉及单位名单上。这些单位有的使用大量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有的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并违规外拨经费。科技部点名通报有关科研经费的问题,近年来尚属首次。   科技部此次通报的4起问题涉及多家科研机构和高校,涉及的科研课题项目也有&ldquo 国字头&rdquo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的项目,有些涉及的科研经费也不少。例如,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科技支撑计划&ldquo 城市生态化公共照明与低碳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rdquo 课题(编号2012BAC05B01)的承担单位,被发现挪用科研专项经费407万元,并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北京邮电大学作为唯一被单独点名的高校,其多个下属学院承担的课题存在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且金额较大、以虚假火车票报销差旅费、以零余额账户串户使用资金、关联交易等问题。   依有关规定,4起问题中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都已经受到处理。最严重的已被追回拨付的全部专项经费,并被取消3年内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申报资格。
  • 中国科技经费投入创新高 R&D支出4600亿
    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十二月十五日联合发布二〇〇八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称,去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四千六百一十六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加九百零五点八亿元,增长百分之二十四点四,投入强度再创历史新高。   二〇〇八年,中国国家财政科技支出持续增加,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R&D经费投入力度加大,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百分之一点五四,比上年的百分之一点四四有所提高。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二十三点五万元,比上年增加二点一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二百二十点八亿元,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六点五 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五百七十五点二亿元,增长百分之十六点七 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三千八百二十亿元,增长百分之二十五点五。其中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所占比重为百分之八十二点八。   九大行业R&D经费投入强度(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超过百分之一。其中专用设备制造业为百分之一点九三,医药制造业为百分之一点七四,通用设备制造业为百分之一点五九,分居前三 其他依次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橡胶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以及化学纤维制造业。   R&D经费支出超过三百亿元的有江苏、北京、广东、山东、上海和浙江六个省(市),共支出二千七百六十七点五亿元,占全国经费总支出六成 其中江苏支出五百八十点九亿元,高居榜首。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或超过全国水平的有北京、上海、天津、陕西、江苏和浙江六个省(市),其中北京经费投入强度百分之五点二五,高出次席的上海一半以上。   二〇〇八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二千五百八十一亿元,比上年增加四百八十三点三亿元,增长百分之二十二点二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百分之四点一二。相关新闻: 国家统计局:2008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 我国科技研发经费首次突破一万亿元
    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2012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投入强度(R&D经费投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再创历史新高。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首席统计师关晓静分析指出,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目前位居世界第三,经费投入强度在新兴发展国家中居领先地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我国科技投入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   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0298.4亿元,比上年增加1611.4亿元,增长18.5% 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98%,比上年的1.84%提高0.14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31.7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2012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5600.1亿元,比上年增加803.1亿元,增长16.7%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45%,高于上年4.39%的水平。   关晓静指出,2012年我国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办研发机构建设得到加强,企业创新产出规模不断扩大,反映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各类企业R&D经费投入7842.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占全社会R&D经费的比重达76.2%,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拥有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机构)4.6万个,比上年增加1.5万个,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110529.8亿元,比上年增长9.9% 其中新产品出口21894.2亿元,比上年增长8.3%。   数据显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比有所提高,关晓静认为国家财政加大了对科技领域的扶持力度。2012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5600.1亿元,比上年增加803.1亿元,增长16.7%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45%,高于上年4.39%的水平。   此外,关晓静认为,2012年我国产学研合作有所加强,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大幅增长,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
  • 广东50科技官员陷科研经费黑洞
    广东科技行政系统腐败&ldquo 黑洞&rdquo 又卷入一人。   据广东省纪委2月14日通报,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可炜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去年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后,广东科技行政系统又一名落马的厅级官员。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去年广东科技行政系统腐败涉案人数已逾50人,其中包括广东省科技厅原&ldquo 一把手&rdquo 李兴华和广州市科信局原局长谢学宁。李兴华于今年1月被开除党籍。   经费发放易&ldquo 寻租&rdquo   据广东省科技厅官网信息,王可炜任省科技厅副厅长期间分管办公室,协助分管产学研结合处,并负责联系广东科学中心。   目前,广东省纪委尚未披露王可炜案件的具体信息。一位接近广东科技系统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科技系统官员出事,多与科研经费的发放和产学研项目有关。   产学研项目申报的大致情况如何?   广东某高校产学研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以该校为例,去年学校参与的产学研项目有100多项,其中由学校牵头的项目大概30多项,也就是说,大部分项目由企业牵头。   该工作人员说,每个项目的经费在20万~80万元之间,大部分项目要求企业以1:3的比例配套资金。比如,企业在拿到20万元的项目经费后,必须自筹60万元以上的资金投入该项目。   具体企业与学校如何合作,该工作人员说,这就由老师与企业自主协商决定。&ldquo 实际上,具体如何合作,合作密切程度如何,这都无法鉴定。&rdquo 因此不排除有些&ldquo 空头&rdquo 合作,企业与熟识的老师合作套取产学研经费。   每年年初,科技厅网站会挂出申报通知,而到年底审核才完毕,周期比较长。该工作人员说,评审环节存在较大的寻租空间。   曾有一名高校科研工作者告诉本报,其所在高校曾申请到一个100万元的项目,光介绍费就要60万元,剩下的40万元两名合作老师分。   去年落马的李兴华则被外界猜测与广东省LED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有关。在&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广东省财政每年投入4.5亿元设立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科技系统腐败窝案   去年一年,广州佛山两地科技行政系统腐败涉案人数已逾50人。   广州市检察院今年2月13日对外披露,广州检方2013年立案查处该市科技信息系统腐败窝案25件29人,其中涉及局级官员1人,处级官员7人,涉案金额共计5000余万元。   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称,该起窝案涉及广东省、广州市及各区三级科信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涉案人员上至&ldquo 一把手&rdquo ,下至基层官员,涉案企业既有知名高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也不乏新生小公司,涉及项目扶持资金动辄数十万、上千万元,且多为广东省内配套扶持项目。   今年1月佛山市科技工作会议披露,去年以来佛山科技系统接连爆出腐败窝案、串案,有科技局内部人员涉嫌通过伪造事项申请材料帮企业骗取政府科技补贴。该市目前已立案查处包括一市两区(南海、顺德)在内的经贸、科技系统滥用职权、行受贿等系列案共21件21人。   科研投入、产出不成正比   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性科研经费连年大幅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达10298.4亿元,增长18.5%,总量居世界第三,投入强度在新兴发展国家中居领先地位。   然而,科研经费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科研效率低的现状令人担忧。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中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尽管近年来科研经费的管理逐渐在加强,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仍然较低。&ldquo 有时候几百万买一个仪器回来,搁置几年,实在快不能用了就让给企业,美其名曰与企业合作。&rdquo 杨中艺还说,大量的钱投进去&ldquo 生产&rdquo 出来的都是没什么人看的论文,实在可悲。   杨中艺认为,科研体制改革要向国外学习,研究与开发的主力军应该是企业,而非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出钱的有两类:一是基础研究和战略性研究,比如支持国家实验室的建设和使用 二是与公共利益有关的,比如医疗卫生、能源保障。如果仅仅是应用于经济领域的科技研发工作,大部分都应由企业自己去做,坚持市场导向。   杨中艺说,科技体制改革应该突出&ldquo 引导&rdquo 作用,要引导企业把资金投入到研发上,比如通过科研投入抵税等政策引导,使他们有更强的创新能力,取代目前政府直接将财政资金、公共资源投入到某几家企业上的做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会议指出,要把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结合。财政资金积极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对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自主决定研发方向、要素配置等。此外,强化资金监管,建立科研信用&ldquo 黑名单&rdquo 制度,杜绝一题多报、重复资助等现象,消除行政化定项目、分资金的弊端。
  • 审计署:科技部亿元课题经费管理不规范
    审计署6月27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科学技术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通报指出,部分在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10254.77万元。   支撑计划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在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10254.77万元,其中2010年4555.01万元。   此外,部分在研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有的虚假配套。截至2010年底,支撑计划的15个在研项目部分课题应配套资金1.39亿元,实际到位0.34亿元,到位率仅为24.46% 20个在研项目部分课题使用其他项目财政资金等配套1.42亿元,占应配套资金2.87亿元的49.48%。   通报还指出,部分项目成果存在使用其他科研成果充抵的问题。在所提供的8011篇论文中,有3284篇(其中已经结题验收项目论文成果2632篇)是用其他科研成果充抵的,占40.99%。   对以上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支撑计划部分在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及虚假配套问题,要求责成有关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对支撑计划部分在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问题,要求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责成有关项目组织单位加强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课题承担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对支撑计划项目经费未及时拨付到位问题,要求今后应进一步提高支撑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水平,认真核实相关信息,确保拨款及时无误,避免财政资金滞留。   据悉,科技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 《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发布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16年11月10日  2015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保持增长,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及国家财政科技支出持续增加,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稳步提高。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4169.9亿元,比上年增加1154.3亿元,增长8.9%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1]之比)为2.07%,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37.7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支出716.1亿元,比上年增长16.7% 应用研究经费支出1528.7亿元,增长9.3% 试验发展经费支出11925.1亿元,增长8.4%。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5.1%、10.8%和84.1%。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10881.3亿元,比上年增长8.2% 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2136.5亿元,增长10.9% 高等学校经费支出998.6亿元,增长11.2%。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6.8%、15.1%和7.0%。  分产业部门[2]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超过500亿元的行业大类有7个,这7个行业的经费支出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的比重为60.8%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在100亿元以上且投入强度(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超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行业大类有9个(分行业情况详见附表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5个,分别为江苏(占12.7%)、广东(占12.7%)、山东(占10.1%)、北京(占9.8%)和浙江(占7.1%)。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8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和陕西(分地区情况详见附表2)。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15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7005.8亿元,比上年增加551.3亿元,增长8.5% 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3.98%。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012.1亿元,增长3.9%,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43.0%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993.7亿元,增长12.3%,占比为57.0%。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 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 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工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从事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以及使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多种方法取得。  4.数据修订  2016年7月国家统计局实施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对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统计口径作了调整,并修订了1952年以来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根据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相应修订了1995-201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数据,历史数据修订情况如下:     注释:  [1] 2015年GDP初步核实数据。  [2] 产业部门仅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 关于开展2012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国科监字[2012]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科技计划顺利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科技部的统一部署,我中心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单位(详见附件1)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承担的部分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现场审计工作将于2012年9月20日前结束,具体审计日期由会计师事务所与你单位协商确定。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项审计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并建议由财务部门牵头负责,科研管理部门及课题组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审计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将视情况提出需要补充的资料。   本次审计费用由我中心统一支付。为严肃审计工作纪律,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请协助填写《审计工作意见反馈书》(见附件3),并于9月底前邮寄至我中心。   联系人:徐林川 李宝智   电 话:010-68588721 68588743   传 真:010-6858872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705室   收件人: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邮 编:100038 2012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单位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3 北京林业大学 4 北京天智航技术有限公司 5 东北林业大学 6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7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8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9 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10 国家海洋局南海工程勘察中心 11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12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13 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 14 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5 合肥工业大学 16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17 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 18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 19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20 湖南化工研究院 21 华东理工大学 22 华东师范大学 23 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4 华中农业大学 25 华中师范大学 26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27 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28 空气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9 南京林业大学 30 山东农业大学 31 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 32 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 3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34 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 四川农业大学 36 天津中医药大学 3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38 微生物研究所(天津中心) 39 武汉科技大学 40 武汉理工大学 4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42 西北工业大学 4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44 西南大学 45 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6 杨凌精华农业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47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 49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5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5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52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53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54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55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56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57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58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59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 60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61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62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63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6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65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66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67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运输及经济研究所 68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69 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0 重庆医科大学 71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7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3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74 华中科技大学 75 武汉大学 76 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77 中南大学 78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79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80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81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82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83 北京宇视蓝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4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85 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86 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87 四川省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 88西南交通大学 89 四川大学 90 重庆大学 91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92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93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94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95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96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97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98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99 西安交通大学 100 南开大学 101 天津大学 102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103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104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105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106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107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108 清华大学 109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0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111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11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13 浙江网新技术有限公司 114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115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6 浙江蓝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11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19 北京师范大学 120 北京化工大学 121 北京科技大学 122 华北电力大学 123 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124 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12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127 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28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129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130 中国海洋大学 131 山东大学 132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133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4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135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136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137 哈尔滨工业大学 138 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139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140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141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142 复旦大学 143 上海交通大学 144 同济大学 145 北京大学 146 北京交通大学 147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148 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9 南京浦镇海泰制动设备有限公司 150 南京大学 151 南京工业大学 152 东南大学 153 南京农业大学 154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155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156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157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158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159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60 大连海事大学 161 广州中医药大学 162 上海一纺机械有限公司 163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164 中科院无锡高新微纳传感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16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66 中国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中心 167 武汉风帆表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68 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169 石家庄铁道学院 170 福州大学 171 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172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 173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   附件:   1. 2012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单位清单   2. 专项审计准备资料清单   3. 审计工作意见反馈书   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2012年7月5日
  • 科技部拟定新规监管万亿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滥用、腐败等问题一直备受诟病。日前,科技部在官网通报四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涉及的单位既包括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也有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等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   记者梳理上述案例发现,违规问题涉及使用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科研经费挪用、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违规外拨经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等。而这些问题也是近几年媒体曝光频率较高的。   科技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8月1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通报点名将成为常态。他还表示,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科技部正拟定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   首次点名通报   挪用科研专项经费407万元、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9家、违规外拨经费670.37万元、28张假发票&hellip &hellip 近期,科技部在经费监管中发现了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并予以通报。   记者注意到,这是近些年来科技部首次公开针对科研经费违规使用问题公开在官网点名通报。   此次通报的单位,既包括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也有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上海交大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等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   记者查询公开资料获悉,通报中所涉及的课题均是国家重大科研计划或项目,如&ldquo 十二五&rdquo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863计划、国际合作专项等,暴露出的问题也均是近几年广为诟病的:使用假发票、科研经费挪用、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违规外拨经费、劳务费发放不规范等。   通报称,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科技支撑计划&ldquo 城市生态化公共照明与低碳建筑技术研究及示范&rdquo 课题。检查发现,该公司挪用科研专项经费407万元,并向检查人员提供虚假财务资料。   此外,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等多家单位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共计9家,违规外拨经费合计670.37万元。   通报中,北京邮电大学的三个学院所暴露出的问题颇具代表性: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且金额较大、以虚假火车票报销差旅费、以零余额账户串户使用资金、关联交易等。   上述四起问题中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均受到处理,被要求整改。其中,对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挪用的407万元经费,通报要求追回拨付的全部专项经费,取消该公司3年内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申报资格。   科技部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科研经费监管力度,对在各类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意味着,&ldquo 点名通报&rdquo 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或成常态。   科研经费监管不力   近年来,国家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有效保障了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在期待科研工作更快、更好地产出创新成果的同时,也日益关注财政科研经费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去年,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万亿元人民币大关,经费投入总量位居世界第三。2012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比上年增加1611.4亿元,增长18.5%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即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98%,比上年的1.84%提高0.14个百分点。   然而,庞大的科研经费也引来一些行为不端者的觊觎,尤其是高校科研经费弄虚作假、经费挪用等一系列问题频频见诸报端,科研经费使用和监管日益受到关注。   仅近几年,就有多起科研人员因经费使用问题而被查或受审的案例。   2011年,中国科学院候选院士、原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在增选过程中被曝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被刑拘。2013年元旦前,北京市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此案例曾引发科学界轰动。   就在今年6月,审计署发布已办结的35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中,厦门大学两教授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问题,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查处。此两名教授均在业界具有极高知名度。   事实上,科研经费滥用问题也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7日至5月15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科技部进行了专项巡视。科技部是此次三个专项巡视单位之一,另两个分别是复旦大学、中粮集团。   此次科技部的通报引发舆论强烈关注,与中央巡视组对科技部的专项巡视不无关系。   媒体报道,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令狐安表示,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专项巡视组收到的反映问题主要有:项目评审立项权力过于集中,存在廉政风险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完善,监管不力,违规违法和浪费问题易发多发 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 科技资源缺乏统筹协调。   据了解,专项巡视组在对科技部进行巡视期间,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   中央第十巡视组在向科技部反馈巡视情况时要求,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分类管理,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以改革的措施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科研经费监管。改进评审专家遴选制度,完善科学和技术评价体系。   缺乏课题验收评价机制   科研经费的使用及监管中的问题,在学界也一直是个敏感话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科研经费滥用、腐败问题频发,与部分项目经费过高、立项审批不严、结题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等因素有关。   &ldquo 目前一些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超过2000万元实际上已经很高了。&rdquo 王梦恕认为,这些数额较大的科研项目要求进行大量的科学实验,但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并不具备这样的水平。   此外,一些科研项目的经费是不能够购买科研设备的,在实际使用中,经费是充足甚至有剩余的。   这就为科研经费的滥用、腐败埋下了隐患。   但记者也注意到,有不少观点认为,少数专家科研费花不完,大量研究者经费不足。   据了解,此前科研经费在使用中,存在年底突击花钱、重复购买设备的情况。对此,学界普遍的说法是,按照规定,科研经费用不完将收回。   为此,财政部曾专门解释称,没有科研经费当年不花完会收回的规定,而是未完项目(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按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课题终止等形成的结余经费收回原渠道。   不过,王梦恕认为,目前科研经费在申报、评审、立项、执行、验收中的各环节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在课题验收阶段,缺乏有效的评价验收机制。   &ldquo 验收主要听报告,看论文,而研究成果的应用及效果如何却缺乏评价机制。&rdquo   王梦恕认为,科技部相关部门是不具备课题验收能力的,这也体现在部分科研项目是否应该立项上。   &ldquo 有些项目是否需要立项,需要专家评估,但这个评估机制是缺乏的。这使得一些不该立项的项目获得审批,既有技术因素,也可能有腐败因素。&rdquo   记者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已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大预算评估评审、巡视检查、专项审计、财务验收等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力度。   原标题:科技部拟新规监管万亿科研经费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