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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镜零部件国产化解决进口卡脖子限制

    电镜零部件国产化解决进口卡脖子限制中国电子显微镜长期以来依靠进口,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安装使用的电子显微镜95%以上从美、日、欧进口。但是越来越多的科研院所和企业被原产地国家列入制裁商业实体清单,被限制继续采购设备以及备件和服务,导致很多正在运行的电镜有维修和备件供应的隐患,这手段有被不断加码的趋势。大束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研发了电镜零部件,尤其是消耗型的部件都做到了国产化,例如液态镓离子源、电子枪和离子枪配件、光阑、电镜上使用的各种电源等,可以完全替代进口产品。大束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量产的生产制造场地即将装修完毕投入使用,实现量产以后,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如果在国内已经安装的进口电镜原厂家不再提供配件,大束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可以保障国内这些进口电镜正常运行。大束科技的技术服务团队也在不断地壮大,我们的工程师可以独立维修大部分型号的电子显微镜,同时也可以对大部分型号机器独立更换灯丝和离子源。不论世界局势如何变化,中国的电子显微镜都能稳定运行,但是需要从管理者、使用者、国产化配件厂家和广大的电镜技术服务人员共同努力。大束科技欢迎更多的电镜行业从业人员以各种方式加入,实现更多的电镜产品的国产化、有更多的研发单位和企业使用国产配件保障电镜良好运行。

  • 【转帖】限制加碘的源头竟然是盐业公司!

    限制加碘的源头竟然是盐业公司!其实,食盐加碘不能搞一刀切,这在专家中间早就有人提出过。科学补碘要因地制宜,缺碘地区必须保证居民食用合格的碘盐,而在高碘地区则必须停供碘盐,设立非碘盐供应点。可是,这个简单的道理在现实中却遭到了体制上的障碍。因为,在我们国家食盐加碘和食盐专营制度一直相辅相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保证了加碘政策的顺利推行。但是我们也发现,在专营背后还隐藏着一笔经济账。  2008年10月27日,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请求对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书》,并抄送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贺海仁:“我们希望全国人大行使他的职权,对食盐专营办法进行审查,那么废除食盐专营垄断的地位。”  而一些分析人士也指出:高碘地区买不到非碘盐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盐业垄断在作祟,因此,治“碘病”还应从“食盐专营”开刀。  贺海仁:“我们的食盐专营专卖企业,它的垄断性主要体现在批发环节上,但是为什么可以以加碘的名义来进行垄断,就是加碘本身可以给他一个正当化的理由。”

  • 【另一面】在美国跳广场舞:安静时间内严格限制噪音

    导语:日前,有媒体报道,华人舞蹈队在纽约日落公园排练时,因音乐扰民遭到附近居民的多次报警,领队被警方铐起并控罪,理由是在公园内没理由地制造噪音。在国内,扰民没人管的广场舞、公园舞,在美国,却有可能因为在“安静时间”制造不必要的噪音而被逮捕控罪。“公园内没理由地制造噪音”被抓没问题美国大多数城市禁止制造噪音扰民,产生任何不合理、令人不安或不必要噪声都被禁止在美国,不断增长的噪音问题已成为重要的环境问题,在人口集中生活的社区,邻里噪音纠纷更是与日俱增。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联邦政府开始着力控制与减少噪音污染,1972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噪音控制法》( The Federal NoiseControl Act of 1972) ,以指导美国环境保护机构(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Agency , EPA) 设立国家噪音标准。1975 年9 月,美国国家地方法律办公室与EAP 联合提供了《社区噪音控制法规样本》,供各州、地方或社区制定法规时参考。美国大多数城市或州都有噪音控制法规或称反噪音法规,禁止制造噪音扰民。最具代表性的噪音法规,如密西西比州的牛津市的噪音法规,该法规一开头就规定:“产生任何不合理、令人不安以及不必要或无益的噪声的,都是被禁止的”。新墨西哥州法律规定:“任何发出喧闹声或不合情理的噪声试图扰乱安宁的行为是一种举止不当的违法行为”。有些城市的法规中还使用诸如大声、刺耳、喧嚣等词语来形容噪音。不仅州法规、地方城市法规,而且几乎每一个社区也都有噪音控制法规来限制过量的不合理与无益的噪音。在纽约,法律规定居民楼1米处,所有超过45分贝的声源都被禁止,违法者可被逮捕在此次“华人舞蹈队因噪音扰民领队被警方拘留”的事发地纽约,也早在1963 年就颁布了较详细的《反噪音法规》,限制“任何不合理的吵闹声、令人不安的、不必要的声音以及具有这种特征与强度和持续时间的对任何人身或健康有害的噪音的产生”。该法规对每一种噪音都规定了特别的标准,违反者有可能被逮捕。在1997年纽约通过了新的《噪音防治法》,该法规定:在距离居民楼1米处进行测量,所有噪音超过45分贝的声源都被禁止使用(日常说话的声音为40-60分贝)。无论是狗叫、电视音响和汽车喇叭,不得连续超过3分钟,违规超过3次的,将被罚款525-2625美元。该法规还规定,商场和娱乐场所的喇叭声音不能让行人听见,如果音量太大,将最高处罚2.4万美元。华人舞蹈团“在公园内没理由的制造噪音”,遭警告后依然继续,领队被抓、被起诉没问题据美国《侨报》报道,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因为华人大多喜爱在音乐的伴奏下大跳集体舞或交际舞,引来不堪忍受音乐与噪音骚扰的公园周围居民的抗议与抱怨。6月底,由于打腰鼓排练,华人舞蹈队遭附近居民报警,随后警察前来,向领队开出传票,控罪理由是“在公园内没理由的制造噪音”。7月27日,该华人舞蹈队领队再次被捕并被开传票起诉。有报道可知,该华人舞蹈队在公园进行打腰鼓、跳舞等排练的时候,伴随着严重的噪音和音乐扰民的情况,并遭到附近居民投诉,且在警方劝说下,依旧没有改变。在得到警告后,认为声音开小点儿就没事,挑战警察权威,违反法律而不自知,警察也只能按照正常的程序,递送传票起诉。即使在中国,“广场舞”扰民也属违法在中国,“广场舞”噪音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不仅在美国,故意或疏忽制造或产生或持续任何大声的、不必要的、不寻常的噪音扰乱邻居的安宁与安静或给邻人造成任何的不舒服或对居住在这一地区的普通正常人的感观产生骚扰都是非法的;在中国,“广场舞”噪音扰民也同样违法。根据中国《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日常说话的声音为40-60分贝),但实际上超标的情况十分严重。在公园、广场跳广场舞的人太多,噪音过大而且时间长,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将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如果“广场舞”制造的噪音对周边人的生活造成了侵犯,就是违法行为。在美国,“安静时间”内噪音限制严格“安静时间”内不能打扰他人,任何大到足以吵醒正常人的噪声均违反噪音控制法在美国,各州或市的噪音控制法对可能产生噪音的各种设备或动物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如供各州、市选用的《社区噪音控制法规样本》对在居民住宅区或噪音敏感区,规定在规定的日子与时间段发出噪音扰民的,为违反噪音控制法。美国大多数地方法规中都有关于“安静时间”的规定,这通常是大家睡觉的时间。一般来说,大多数法规规定的安静时间为从晚上的10∶00 到第二天早晨7∶00 ,周末或节假日的时间会往后延迟一个小时。这就意味着在这段时间内,任何噪声大到足以使正常人被吵醒的话,它就超出了允许的范围。但“安静时间”在同一城市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规定,这取决于所处的地区。如果是住宅区,安静时间持续到早晨的8∶00 ,但如果在工业区,可能就是早晨7∶00 。有安静时间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在其它时间就没有噪声限制。而喇叭声在任何时间都是违反规定的,这就意味着不能在安静时间不打扰他人。如果想在公共场所使用扩音设备,需在五日内向警察局申请“声音许可证”在纽约,播放、演奏或允许任何收音机、电视、留声机、鼓声、乐器、扩音器或类似的产生音响的装置设备的,在规定的时间以及规定的的财产界线范围及敏感区从事这种行为及产生噪音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如果你想在公共场所使用扩音,例如收音机、电视机、音乐乐器和类似设备,就必须从警方获得许可。如果需要,可在纽约警察局的网站下载许可证申请。一旦完成了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交给举行活动的区域的管理人员。一般来说,时间声音许可证的费用为45美元。根据纽约市的城市规则,声音许可证可在活动开始前的五天内申请。据美国《侨报》报道,2011年,在纽约哥伦比亚公园,华埠街头曲艺社在表演时因音响声音过大而接到居民投诉。接到投诉,警察认定街头曲艺社噪音影响他人,要求立即停止演唱,但无人理会。因为“表演团体使用麦克风,需要许可”,曲艺社发起人吴宜卓因没有申请“许可证”且拒不配合,最终被警方以“噪音违规”和“拒捕”两项罪名将其逮捕,并提起诉讼。 “无理由制造噪音”妨害公众权益在公园和广场等地方制造噪音,会对公共环境造成实质干扰,与公众利益相违背美国国家环境职业研究所规定一般听力保护标准为在90分贝环境下暴露不可持续超过8小时(90分贝相当于日常生活中的大声喧哗或高音喇叭),95分贝则不可超过4小时(95分贝相当于日常生活中的鞭炮声、火车鸣笛声);否则100%即会有听力损伤的危险。高强度的噪声危害着人们的机体,不仅损害人的听觉,而且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以及视觉、智力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尽管美国联邦、各州及各市均有自己的噪音法律,但大体内容一致。任何时候,任何人的不合理行为干扰了你享受你所有的财产时,就产生了妨碍行为。由于一定程度的声音和振动是有害于公众健康、安宁、安全和生活质量的,是与公众利益相违背的。在公园和广场等地方制造噪音,会对公共安全、公共舒适或公共方便造成实质干扰,也同样会对区域内的社会不定人群产生妨害、不便和损害。在公园跳广场舞,肆意制造噪音,是把公共空间据为己有,完全不顾公共场所中的其他人然而,在城市法律限制范围内制造或产生令人不安的、过分的或令人讨厌的声音的情况经常发生。类似于“广场舞”这种在公共场所用音乐引导进行集体操锻炼的方式更是司空见惯,由于中国人没有公共空间的概念,到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忽视了公共场所的公共属性,认为自己有权利做任何事,把公共空间据为己有,完全不顾公共场所中的其他人。殊不知,在公共空间内,每个人都有权获得这样一种环境的权利,即不受噪音侵扰、影响其生活及生活的质量、健康以及享受其财产的权利。结语:在美国,任何发出喧闹声或不合情理的噪声试图扰乱安宁的行为是举止不当的违法行为,噪音扰民会受到严厉处罚;在中国,遍地开花的“广场舞”扰民无人管。

  • 美国农业部宣布限制陆地棉的全球进口配额

    美国农业部5日宣布,限制性的全球市场份额将允许美国额外进口高达98143053磅(44516940千克)的陆地棉。  该配额的有效期为90天,从2011年8月1日开始,到2011年10月29日结束。纳入到配额当中的棉花必须在这段时间进口。  美国1949年的农业法的规定,要求总统建立一个限制性全球进口配额,无论农业部长什么时间决定或者宣布在指定现货市场的基础质量的陆地棉的平均价格在一个月内超过平均价格的130%。  在2011年7月份,SLM级1-1/16棉花的平均现货价格超过2008年7月份到2011年7月份平均价格的130%。

  • 台湾也开始限制7P了?

    为与欧盟措施保持一致,台湾限制七种邻苯二甲酸盐物质 2011年9月6日消息,近日,台湾环保署(EPA)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为了与欧盟在邻苯二甲酸盐物质的监管限制措施一致,将对归类为等级I及等级II中的化学品进行更新,新增七种危险物质。按照规定,有六种物质被添加至等级I化学品中,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此外,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被更新至等级II中。此外,早前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已被归类为等级I化学品。这八种化学品将被限制作为增塑剂使用。而其他邻苯二甲酸盐物质则被列为等级4有毒化学品。台湾环保署对这些物质颁布限制令的原因为此前在台湾市场上,有多种食品被发现含有DEHP,为了使台湾的法规与欧盟的决定保持一致,命令DEHP、DBP、和BBP这三种塑化剂必须符合REACH法规要求。据悉,关于邻苯二甲酸盐物质使用的宽限期已有四年,但是许多企业并没有按照规定限制使用这些物质,过渡期的截止时间为在2015年1月21日。此后六个月内至18个月内,生产商必须提交关于这些物质使用情况的记录,而该日期也有可能在公众咨询后延长。

  • 人员限制问题?

    有的环境受人员影响较大,如恒温恒湿间,微生物间,但不同面积是不是人员限制也应不同?应如果限制,是否有依据?

  • 2015年CMA认证要放开出资人限制了吗

    最近听说,2015年将出台新的规定,全面放开CMA资质认证关于出资人的限制,不再限制食品背景企业出资的检测机构申请认证,不知道是真的吗?估计明年将会有一大波第三方涌入检测行业啊!!!

  • 分光光度计工作原理的限制性条件

    分光光度计的工作原理是1、物质对光的选择吸收,2、琅伯-比尔定律。我们这里讨论琅伯-比尔定律的限制性条件。其一:通过溶液的光必须是平行的;其二:通过溶液的光必须是单色光;其三:待测溶液必须是纯净的、均匀的且浓度不宜过高,这是琅伯-比尔定律首要的三个前提条件。但是在实际的分光光度计的制造和使用过程中这三个条件是不可能达到的。其一:因为光是直线传播的,在分光光度计制造过程中,灯源发出的光是发散的,经过聚焦镜进行聚焦等直到经过溶液的整体过程中,光是不可能平行的。其二:灯源发出的光是复合光,经过狭缝,再经过光栅分光等步骤,因为受到狭缝和光栅本身的限制,光栅分光不可能达到纯单色光。还有光度计的整体设计问题,光度计不可能没有其它的杂光存在。其三:用户的溶液也不可能是纯净的,也会含有一些杂质,这些对光度的吸收都会存在影响。除以上三个方面的影响外,在实际的光度计应用过程中还会存在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1、经过比色皿的光是否垂直;2、比色皿宽度是否为10mm的标准值;3、测试波长是否准确;4、程序设计是否存在漏洞等等,都会直接影响到利用琅伯-比尔定律计算出的结果。所以在日常的测试过程中,得出的结果和琅伯-比尔定律有些偏差是很正常的,只是我们关注偏差多少的问题。

  • 污染限值和预警限值

    我们常说的比较多的是污染限值,大家公司是否会设置预警限值?如CD管控100PPM, 一些供应商习惯说小于100PPM就没问题了,假如此时报告中CD值为60PPM,是作为预警限值进行调查,还是就默认合格不处理了呢?[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yc1010.gif[/img]

  • 分流出口限制

    安捷伦8890仪器显示分流平板有限制是哪里的原因呢?分流平板和陠集阱维护过没有作用[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12/202312121135295938_8876_6308734_3.png[/img]

  • 【转帖】俄明年起将实施限制措施限制儿童食品饮料广告

    俄明年起将实施限制措施限制儿童食品饮料广告来源:食品伙伴网 从2010年1月起,俄罗斯将对那些把消费群体定位在12岁以下儿童的食品与饮料广告实施限制措施。 俄联邦广告管理部门19日对媒体说:“被禁止的广告主要是那些将目标消费群体定为12岁以下儿童、产品不符合科学指标与国际标准的儿童食品与饮料。” 目前,在俄市场上,已有9家大型食品与饮料公司用俄语发行的广告被叫停,不符合俄儿童食品健康标准的产品也将下架。 据了解,2006年,美国开始实施对儿童食品与饮料广告的限制措施。2007年,加拿大、欧盟、泰国、澳大利亚、南非和巴西等相继开始实施类似措施。预计到今年年底,墨西哥、智利和土耳其等也将加入这一行列

  • 【讨论】标准溶液的稀释是否应该进行限制

    标准溶液的稀释是否应该进行限制 极端点~~ 用1UL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移液器[/color][/url][/color][/url] 吸取1UL标准溶液至1000ML容量瓶稀释一百万的做法是否被允许[em0810][em0810][em0810]

  • 国庆期间论坛发帖限制说明(2011年9月30日)【限制已取消】

    为了防止国庆节坏人搞恶意破坏,可能巡视论坛的版主及官方人员比较少,针对如此,特做以下限制,为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主要限制如下:1)单个用户一天最多只能发15个主题帖2)主帖与主帖发帖间隔时间5min其他规则不变以上内容仅供版主议事交流,谢谢合作!最后祝各位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国庆假期!仪器论坛2011年9月30日

  • 关于论坛发帖限制说明(20110914)

    关于论坛发帖限制说明(20110914)

    针对近期恶意破坏的现象严重,为了限制这些恶意破坏的行为,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学习交流的环境,特对发帖做了一些限制,也许其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欢迎大家及时反馈,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具体限制如下:1)发帖验证码更换(针对新人而言,参见: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10914/3529198/)2)同一帐号,每天发主题帖超过10个,发帖时需要输入验证码3)同一帐号,每天最多只能发30个主题帖4)用户在发帖过程中,IP发生变化,会禁止其发帖(参见下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9/201109141853_316566_1622715_3.jpg如果各位版主在发帖时遇到问题、或版面用户发帖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我们及时调整或修正。最后,感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以上内容仅在版主议事交流)仪器论坛20110914

  • 西安就环境噪音举行听证 听证人全部支持限制广场舞

    西安7月21日举行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5名陈述人要求禁止打陀螺、甩响鞭  “禁止广场舞不合情理,立法限制有必要。”“打陀螺、甩响鞭属于个人行为,但制造的噪音却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开发商对所建的房子应进行减噪处理,否则应加大处罚力度。”  昨日,西安市法制办举行《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到场发言的11名听证陈述人全部支持立法限制广场舞;其中有5人要求彻底禁止打陀螺、甩响鞭。  广场舞噪音是焦点  建议限制规模、时间出台限制噪音具体标准  此前华商报报道了西安市噪音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其中拟规定晚10时至次日7时,居住区不得进行广场舞、打陀螺、打响鞭等产生噪声的活动,如严重扰民,可能面临处罚。对于这些在公共场所进行的健身娱乐活动该“禁止”还是“限制”,立法部门希望通过听证会征集意见。  “对广场舞、打陀螺、甩响鞭等活动,应分情况限制。”西安市古迹岭社区居委会主任蒋智能说,“很多老小区公共活动场所硬件条件不具备,易引发邻里矛盾。靠近小区或小区内部,就应当限制;像大的公共广场,应当给广场舞留出空间。”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王洪认为,在远离居民区的公共区域,应对广场舞限制噪音的具体标准。  “对很多老年人来说,跳广场舞不仅是健身,广场上很多人在一起跳,还能一起聊天,但是要注意两个度。”退休教师窦光宇说,“首先要控制广场舞的人数规模,现在动不动都是上百人,其实20-30人比较合适。另外还要限制噪音分贝、广场舞的禁止时间,每次跳下来一个小时之内比较合适。”  打陀螺噪声大  瞬间响声很吓人噪声高达110分贝  “打陀螺、甩响鞭应当全面禁止,因这是个体行为,随意性强、流动性大、投诉多。”陈述人于涛查了很多资料,“最近华商网记者使用专业的声级计,对西安市东南城角环城公园内抽陀螺和甩响鞭所发出的响声分别进行了测量,结果发现,鞭子抽动的瞬间所发出的声音高达110分贝,这种噪音会使人感到不安,和一般家用音响设备的最大音量差不多。”  “打陀螺、甩响鞭的响声很吓人啊,你不知道下一次巨响是啥时候。而且是少数人的爱好,却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我认为必须禁止。”窦光宇也认同。  听证会上,有5人要求禁止,有6人认为应当限时间、限地点。  被噪音困扰的陈述人  百万元买的房子不能住楼底有个水泵嗡嗡响  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销售时公示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设计、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将予以处罚。  “这条规定很有必要!”在高新区上班的贺女士说,去年她在碑林区花一百多万买了一套房,买房时售楼人员说楼底没水泵,装修时发现楼下总传来嗡嗡声,原是自家斜下方负一层有个水泵房。  “反馈给物业后,他们只是把水泵门锁住了事。”贺女士说,“我还找过专业的降噪公司,把处理方法交给了物业。”  贺女士说,房子已经装修好了,但噪音受不了,现在没有入住新房。目前她正敦促物业,但感觉自己的力量很弱小。“所以非常有必要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协议中,就明确是否有水泵、电梯、空调冷却塔等公共设备的噪音防治情况。”  蒋智能也认同,“提高建筑物的防噪音和隔音效果,成本会加大,会有开发商不主动去做,有必要加大对违法开发商的处罚力度。”  装修噪音也是焦点  建议家装前申请并在小区公示物业遇装修噪音不作为可处罚  意见稿规定:禁止在12时到14时;20时到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震动的室内装饰装修作业。  听证会上,律师王洪认为,限制还要分情况:没有住户的新小区;已有部分入住的小区和老旧小区。对后两种情况,可以从晚上6时起限制,节假日和公休日也应禁止。  “针对小区内装修噪音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接触的投诉太多了,很多时候是物业不管。”古迹岭社区居委会主任蒋智能说,“如遇装修噪音而不作为,可对物业进行处罚。”  刘根强认为从可操作的层面看,建议不管是新住宅还是二手房的装修,先由业主向物业递交装修时间申请,物业在小区范围内张贴公告,这样有利于监督。  学校应否限制高音喇叭  同意: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反对:没必要纳入立法  立法限制只能在课间操、升旗仪式、运动会、校庆活动时使用高音喇叭,是否必要?  王涛认为,应当要求靠近居民小区的学校就使用高音喇叭提前向环保部门备案。窦光宇认为,对学校限制高音喇叭有必要,他居住的区域附近就有学校,很影响休息。  也有不同意见,刘根强就认为,对学校使用高音喇叭的限制没必要纳入立法,特别是学区房业主在享受就近入学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义务。  西安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11位听证陈述人都是通过多种渠道报名征集的,对他们陈述的意见,市法制办将会同西安市人大、市环保局认真研究,作为下一步西安噪音防治污染条例修改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次征求意见稿修改后将在本月底左右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华商报记者陈琳  网友建议  给大家一个安静的空间  昨日,华商报官方微博直播听证会现场后,也引来许多网友参与提建议。网友@昵称长了不重名:如果甩鞭子真的是这样,必须在人口稠密区禁止。何况甩鞭子、抽陀螺也不安全。  @独孤天紫:限地归根结底是活动空间少,近居民区应该明令禁止影响居民休息的活动。  @冯弈忠:噪声控制应是控制时间与一定距离传播的分贝大小。控制时间个人生活习惯作息不一,仍然不能消除扰民,控制分贝较为可行。给大家一个安静的空间。

  • 欧盟根据REACH指令起草法规限制富马酸二甲酯

    欧盟根据REACH指令起草法规限制富马酸二甲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一项法规草案,限制在消费品中使用富马酸二甲酯(DMF)。法规将在草案公布于欧盟《官方公报》的二十天后生效。该限制法规也将被收录进REACH法规附件十七条中。富马酸二甲酯一直作为防腐剂在欧盟制造业中使用,直至98/8/EC指令颁布。但是该指令并未限制经DMF处理后的商品进口至欧盟。因此,欧盟采取紧急措施,决定采纳2009/251/EC指令以确保含有DMF的商品不会进入或在欧盟范围内生产。作为临时措施,2009/251/EC指令被扩展为2010/153/EU指令和2011/135/EU指令,在2012年3月15日之前有效。此次,若DMF被添加至REACH法规附件十七中,临时限制将成为永久性限制措施。物质范围要求拟议生效日期富马酸二甲酯(DMF)商品或部件≤0.1mg/kg草案公布于欧盟《官方公报》的二十天后生效如有疑问,请致电PONY谱尼测试零七五五二六零五零九零九

  • 中方就原材料出口限制案向世贸组织提出上诉

    中方于8月31日就原材料出口限制案向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要求推翻专家组报告的部分裁决。世贸组织今年7月5日向成员方发布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专家组分别就案件审查范围、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中方援引例外条款抗辩、出口配额分配及管理、出口许可证发放、最低出口限价等七个方面作出裁决。其中,专家组支持中方关于案件审查范围、出口配额分配及管理、出口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的大部分观点和立场,认定中方取消了出口限价有关措施,认同中方对耐火粘土和萤石采取的综合管理措施。但专家组同时也裁定中方涉案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有关世贸规则,且未满足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等例外条款的条件。根据WTO争端解决程序,当事方可在专家组报告散发后60天内提出上诉,上诉机构通常在收到上诉通知后3个月内作出裁决。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相继就中国限制部分工业原材料出口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要求与中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三方指责中国的理由是中国对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品生产的铝土、焦炭、镁、锌等9种原材料进行出口限制,从而推高了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并使得中国相关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了“不公平优势”。

  • 【资料】农药最大残留量限制标准

    可接受的日摄入量(ADI) 化学药品中的"ADI"指在一生中,对消费者健康没有可感知危险的日摄入量,这一摄入量是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健康组织(WHO)农药联合会议关于农药残留的化学评价而确定的。以每公斤体重所含化学药品的数量(毫克)表示。 (注意:与农药残留量相关的ADIs的其它信息参看1975年FAO/WHO关于农药联合会议的报告,联合国粮农组织植物生产和保护系列1号或世界健康组织技术报告系列第593号)。 外部最大残留限制(EMRL) 外部最大残留限制"EMRL" 指除了使用农药或直接或间接对商品有污染的物质以外,来自环境(包括以前农业使用)的污染。它是由食品营养标准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推荐合法应允或被认为在食品、农产品或动物饲料中可接受的农药或污染物的最大浓度,以每公斤商品中所含农药或污染物的毫克量来表示。 良好的农药使用方式(GAP) "GAP"包括在实际可能的条件下能够有效防治害虫,同时在国家范围内授权的农药安全使用方法,它包括一组不同层次的农药使用标准直到最权威的使用方式量,其目的是使应用中农药残留量达到最低水平。规定的安全使用量是在全国的水平上确定的,包括经全国性登记或推荐,这既考虑到公共健康和职业健康也考虑到环境安全。实际情况包括食品和动物饲料的生产、储藏、运输、销售和加工的任何环节。 可确定的最小量 可确定的最小量指对一定的食品、农产品或动物饲料,以常规的分析方法和可接受的可靠程度进行数量测定和鉴别,所确定的农药或污染物的最低含量。最大残留限制(MRL) 指由食品营养标准委员会推荐的,食品或动物饲料中允许的农药残留物的最大浓度(毫克/公斤)。最大残留限制标准是根据良好的农药使用方式(GAP)和在毒理学上认为可以接受的食品农药残留量制定的。 最大农药残留限制的标准主要应用于国际贸易,是通过JMPR的估计而推算出来的: 农药及其残留量的毒性估计; 回顾监控实验和全国食品操作中监督使用而搜集的残留量数据,监测中数据产生了最高的国家推荐、授权以及登记的安全使用数据。为了适应全国范围内害虫控制要求的不同要求情况,最大农药残留限制标准将最高水平的数据继续在监控实验中进行重复,以确定它是有效的害虫控制手段。 参照ADI,通过对国内外各种饮食中残留量的估计和确定,表明与“最大残留限制标准”相一致的食品对人类消费是安全的。 农药指用来阻止、破坏、吸引、击退或控制各种害虫,包括在食品、农产品或动物饲料的生产、储藏、运输、分配和加工过程中不需要的动植物品种,或用来杀灭动物寄生虫的药品。本农药概念包括植物生长调节剂、脱叶剂、干燥剂、水果瘦化剂或苗牙抑制剂以及产前和产后储藏运输过程中产品防腐剂,不包括化肥、动植物营养剂、食品添加剂或动物用药品。(注:农产品指原料谷物、糖用甜菜和棉籽,这些总体意义上来看不应该算做食品)。农药残留 指由于使用农药而导致的在食品、农产品或动物饲料中残留的一定物质,包括具有明显毒性的农药的任何派生物质,如转换产品、代谢产品、反应产品以及杂质。(注:农药残留包括已知的或不可避免的来源,如环境,以及众所周知的化学农药的使用)。 暂时可忍受的日摄入量(PTDI) 它是基于毒理学数据计算出的一个数值,表示人们摄入的可忍受的残留在食品、饮用水和环境中的农药污染物。(JMPR 1995年报告,联合国粮农组织生产与保护论文127,第5页)。临时可接受日摄入量(TADI) 指可以获得足够的以致额外的生化、毒性以及其它所需数据,而确定的有限时期内可接受的日摄入量。(注:由FAO/WHO联合召开的农药残留会议确定的TADI通常包括大于ADI估计中所确定的残留因素的安全值)。确定农药最大残留限制标准的基础最大残留限制标准 主要基于监控实验中所获得的适当的残留数据而确定。残留数据与“优良农业实践”中登记和核准的农药使用的数据情况相一致。由于各地季节的差异对害虫控制的要求不同,因此这些数据在不同地区之间有明显的差别,各地食品中的残留量特别是在接近收获时期时差异较大。在确定最大残留限制标准时,在可能的数据基础上考虑到了由于不同的农业实践差异而导致的残留量变化。由于农药最大残留限制标准覆盖了一个较宽的农药使用范围和较好的农业实践活动,需要反映接近收获时的农药残留水平,因而有时它们高于国家控制的农药使用活动的残留水平,特别是对于易降解的农药和在远离最后农药使用期时。农药最大残留限制标准,是在考虑FAO/WHO联合召开的农药残留会议确定的对人体安全的残留量数据,并获得相关证明的基础上建立的,这就意味着农药最大残留限制量在毒性上是可以被接受的。确定外部农药最大残留限制标准(EMRLs)的基础另一种最大残留限制是外部最大残留限制,指被用做“农药”但不被登记为农药的化合物的残留,主要是由于环境污染(包括以前农药的使用)或农业生产活动以外的其它化合物的使用,这些残留被看作污染。EMRLs的建议主要是基于全国食品控制和监测活动而获得的数据。关于被环境或持久性农药残留物污染的食品,外部最大残留限制的标准需要覆盖较广范围的残留水平。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外部最大残留限制标准不能只反映局限在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实际区域性状况,它代表适用于国际贸易中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可接受的残留水平,在考虑FAO/WHO联合召开的农药残留会议确定的对人体安全的残留量数据,并获得相关证明的基础上建立的。农药最大残留、外部最大残留和对消费者的保护:残留农药日摄入量的确定对食品和某些情况下的饲料建立最大农药残留限制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MRLs和EMRLs标准主要服务于保证在满足实际控制害虫需要的同时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最小。最大残留限制标准是基于监控实验的残留数据,不是直接来自于“可接受的日摄入量(ADIs)”,而ADIs则是一种人们可能在较长时期摄入的可接受的残留物日摄入量的数量表示,是建立在对动物研究的适当的毒性数据基础上。最大限制标准中的可接受性是通过对比可接受的摄入量和估计的日摄入量而进行判断的。与可接受的日摄入量相对比,这里的摄入量数据可以帮助确定有农药残留的食品的安全性。《农药残留的饮食摄入量预测指导》1989年在联合国UNEP、FAO和WHO组织的联合发起下出版。

  • 【分享】怎么解决论文投稿页数限制?

    [size=6][/size][table][tr][td][size=4]以前常常为论文页码限制而发愁,word下面还好,latex模板都不知道怎么把图片,表格和标题下的留空变小。经常论文一些就写多了,特别是用latex模板写的时候,每次都是很不舍得的删掉一些东东,就为了满足页码限制.之前写了一个减小title和正文留空的教程,有人问怎么去掉图片和表格的留空。其实这是一个常用的技巧,很多人可能都知道,就是利用vspace标签。留空的地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caption和图片之间的留空,另外一个是图片和正文的留空。可以通过在引用图或者表的时候在两个地方加上vspace标签减小。例如:\begin{figure}[t] \centerline{\includegraphics[width=0.85\linewidth]{fig/counter_grow.eps}}[color=red]\vspace{-0.1in}[/color] \caption{XXXXX.} \label{fig:memory}[color=red]\vspace{-0.2in}[/color]\end{figure}你可以改变vspace里面的数值来改变要调整的大小。到这里这个trick其实就可以了。建议可以在\begin{document}之前定义要调整的命令如下\newcommand{\capspace}{{\vspace{-0.1in}}} % control space between figure/table and caption\newcommand{\tablespace}{{\vspace{-0.2in}}} % control space after table\newcommand{\picspace}{{\vspace{-0.2in}}} % control space after figure然后使用的时候就可以方便的使用这些命令了,如下:\begin{figure}[t] \centerline{\includegraphics[width=0.85\linewidth]{fig/counter_grow.eps}}[/size][size=4][color=red]\capspace[/color] \caption{xxxxx.} \label{fig:memory}[/size][size=4][color=red]\picspace[/color]\end{figure}[/size][/td][/tr][/table]

  • 有机锡限制法规有哪些啊?

    有机锡限制法规有哪些啊? 国标都只限制了纺织品,皮革中的有机锡,而且只限制MBT,DBT,TBT,其他种类的有机锡没有被限制?

  • 有机锡限制法规有哪些啊?

    有机锡限制法规有哪些啊? 国标都只限制了纺织品,皮革中的有机锡,而且只限制MBT,DBT,TBT,其他种类的有机锡没有被限制?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11.gif

  • REACH法规附件XVII新增一项限制物质无机铵盐

    2016年6月24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16/1017,对REACH法规附件XVII进行修订,新增一项限制物质无机铵盐。(EU)2016/1017将于发布后的第20天生效。 2013年8月14日,根据REACH法规Article 129(1),法国通知欧盟委员会、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及其他成员国,其于2013年6月21日采纳了一项临时措施,保护公众免于暴露于建筑中含有铵盐的纤维素填充保温材料中释放的氨。该临时措施由委员会实施决定2013/505/EU批准,截止时间直到2016年10月14日。 2014年法国向ECHA提交附件XV无机铵盐限制卷宗,正式进入限制程序。无机铵盐通常作为纤维素保温材料中的阻燃剂,可在一定条件下释放出氨气。卷宗中提议对经无机铵盐处理的纤维素保温材料设定3ppm的限量,但该限量针对的是材料中的氨气释放量,而不是其中无机铵盐含量。 2015年3月和6月,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各自给出意见。基于这些意见,委员会确定,如果在特定测试条件下,经无机铵盐处理的纤维素保温材料中氨气的排放量达到或超过3ppm,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企业可根据技术规范CEN/TS 16516来确定REACH限制的符合性。相关企业将被给予两年的过渡期,以更好地适应和符合相关限量要求,但是对于已经对含有无机铵盐的纤维素保温材料采取措施的成员国,该法规自生效日起立即实施。 根据(EU) 2016/1017,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新增以下条款:物质名称限制内容65.无机铵盐1.2018年7月14日之后,该物质不得投放市场或用于纤维素保温材料混合物或纤维素保温物品,除非在第4段中指定的测试条件下,这些混合物和物品释放的氨气的体积含量小于3ppm(2.12mg/m3)。含有无机铵盐的纤维素保温材料混合物的供应商,应该告知收货方或者消费者该纤维素保温材料混合物的最大容许负载率(用厚度和密度表示)。含有无机铵盐的纤维素保温材料混合物的下游用户,应确保不超过供应商提供的最大容许负载率。 2.作为豁免,第1段不适用于仅供生产纤维素保温物品的纤维素保温材料混合物的投放市场及生产纤维素保温物品的该类混合物的使用。 3.如成员国于2016年7月14日已经采取了委员会根据Article 129(2)(a)授权的全国性临时措施,第1段和第2段的规定应从2016年7月14日起实施。 4.第1段第1款中所指的排放限量应该按照技术规范CEN/TS 16516验证符合性,调整如下:(a)测试周期应该是最少14天而不是28天;(b)在测试过程中氨气的排放量应该每天至少测量一次;(c)测试期间,无论采取任何测试方法,氨气的排放量均不得达到或超过限量;(d)相对湿度应该为90%而不是50%;(e)应使用合适的方法测试氨气排放量;(f)在选取纤维素保温材料混合物和物品测试样品时记录负载率(用厚度和密度表示)。 提醒相关企业,2018年7月14日开始,纤维素保温材料混合物或物品释放的氨气不得等于或超过3ppm,而针对已经采取相应措施的成员国,该限量的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建议输欧企业注意改进工艺,控制产品中无机铵盐的使用量,减少氨气释放。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解除台湾食品进口限制措施的公告》(2012年第3号公告)

    2012年第3号关于解除台湾食品进口限制措施的公告  鉴于台湾有关方面已对受塑化剂污染食品全部下架、回收并销毁,台湾输大陆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污染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两岸将继续按照《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交流与合作。经研究,同意解除台湾食品进口限制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本公告附件所列企业8月1日以后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进口。其他企业相关产品进口不受生产日期限制。不再要求进口自台湾的上述产品凭台方出具的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检测报告报检。  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对本口岸进口的台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实施检验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监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进口。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 【公告】新人发帖限制说明——针对万恶的广告

    近期万恶的广告又开始抬头,为了让用户正常看帖、学习、发帖等,为了保障广大用户的权益,为了限制万恶的坏人,特对新人(刚注册的用户)做如下限制:新注册用户,每天最多只能发5个主题帖,由此造成的不便还敬请谅解!如果大家遇到广告,欢迎举报~仪器信息网仪器论坛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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