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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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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物质相关的资讯

  •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发布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0]455号   2010年11月2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检测方法的验证程序,《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录:《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   为加强对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研究工作的技术指导,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研究和验证工作,明确检测方法验证内容和评价标准,有效保证研究制定的检测方法具备先进性和可行性,特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研究和建立过程中检测方法验证内容、技术要求和评价指标。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验证与评价。   2 依据   《化妆品卫生规范》   3 释义   3.1 本规范中所指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是指《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化妆品禁用组分。   3.2 本规范中所指化妆品中限用物质是指《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限用防晒剂、限用防腐剂、限用着色剂、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等。   4 定义与术语   4.1 被测物质   是指本规范第3项规定的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   4.2特异性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检测方法所具备的检测和区分共存组分中被测物能力的特性。   4.3 线性及线性范围   4.3.1 线性   是指在设计范围内检测响应值与样品中被测物质浓度或量成比例关系的程度。   4.3.2 线性范围   是指利用一种方法取得精密度、准确度均符合要求的检测结果,而且呈线性的被测物质浓度或量的变化范围。   4.4检出限和定量下限   4.4.1 检出限:被测物质能被检测出的最低量。   4.4.2 定量下限:能够对被测物质准确定量的最低浓度或质量。   4.5 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   4.5.1检出浓度:按照检测方法操作,方法检出限对应的被测物质浓度。   4.5.2最低定量浓度:按照检测方法操作,定量下限对应的被测物质浓度。   4.6 精密度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相同浓度被测物质的一系列独立测量结果的一致程度,包括日内精密度和日间精密度。   日内精密度:同一天测定的精密度。   日间精密度:不同天测定的精密度。   4.7回收率   提取回收率:是指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回收到物质的实际浓度的百分比,以样品提取和处理过程前后被测物质含量百分比表示。   方法回收率:是指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被测物质测得值与真实值的接近程度,以百分比表示。   4.8 实验样品   为建立和验证检测方法而使用的化妆品。   4.9 空白样品   能够以可重复方式获得或制备的,不含被测物质的化妆品。   4.10 稳定性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一定时间内被测物质在一定溶剂或空白样品中的化学稳定性,包括日内稳定性和日间稳定性。   日内稳定性:在一定溶剂或空白样品中的被测物质在正常实验条件或适宜样品保存的条件下放置一天的稳定性。   日间稳定性:在一定溶剂或空白样品中的被测物质在正常实验条件或适宜样品保存的条件下放置多天的稳定性。   5 检测方法验证的内容   方法验证包括实验室内验证和实验室间验证。   实验室内验证的内容一般包括:方法特异性、线性及线性范围、检出限和定量下限、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精密度、准确度、回收率和实验样品检测。   实验室间验证的内容一般包括:方法特异性、线性及线性范围、检出限、最低定量浓度、日内精密度、回收率和实验样品检测。   6 检测方法验证的技术要求   6.1 实验室内方法验证   6.1.1特异性   所采用的检测方法需要克服任何可预见的干扰,特别是来自实验样品中除被测物质以外的其他组分的干扰,一般对具有代表性的空白样品和空白样品加被测物质的样品,按照确定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处理后,进样检测分析,考察实验样品中除被测物质以外的其他组分对被测物质的测定有无干扰。   6.1.2 线性及线性范围   线性考察:制备至少5个系列浓度(不包括零点)的被测物质标准品溶液,进行检测分析,记录相应的信号响应值,以被测物质标准品溶液的浓度为横坐标(x)、信号响应值为纵坐标(y)建立标准曲线,进行相关性分析,并回归得到线性方程和相关系数(r)。呈线性的被测物质的浓度或量的变化范围确定为线性范围。   方法线性考察:在空白样品中加入被测物质标准品,制备成至少5个系列浓度(不包括零点)的样品溶液,进行检测分析,记录相应的信号响应值,以被测物质的浓度为横坐标(x)、信号响应值为纵坐标(y)建立方法标准曲线,进行相关性分析,并回归得到线性方程和相关系数(r)。呈线性的被测物质浓度的变化范围确定为线性范围。   必要时,信号响应值可进行数学转换,再进行回归计算。   6.1.3 检出限和定量下限   检出限和定量下限考察见《化妆品卫生规范》。   6.1.4 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   按照检测方法操作,能够从实验样品背景中区分出被测物质响应信号的最低浓度为检出浓度,能够对实验样品背景中被测物质进行准确定量的最低浓度或质量为最低定量浓度。   6.1.5 精密度   6.1.5.1日内精密度   通常至少采用高低两种适宜浓度的被测物质或在空白样品中加入被测物质的标准溶液,其中:高浓度的标准溶液应接近标准曲线或方法标准曲线的最高点(下同) 低浓度的标准溶液应接近最低定量浓度(下同),于同一日内测定至少6次,记录被测物质的信号响应值,考察该组测量值的彼此符合程度,以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   6.1.5.2日间精密度   通常至少采用高低两种适宜浓度的被测物质或在空白样品中加入被测物质的标准溶液,于不同日测定,记录被测物质的信号响应值,考察该组测量值的彼此符合程度,以相对标准偏差(RSD)表示。   6.1.5.3相对标准偏差(RSD)的计算, 其中:   6.1.6 回收率   6.1.6.1提取回收率   采用在空白样品或实验样品中添加高低两种浓度被测物质标准品的方法测定,记录被测物质的信号响应值,代入标准曲线计算被测物质的浓度,计算提取回收率。   6.1.6.2方法回收率   采用在空白样品或实验样品中添加高低两种浓度被测物质标准品的方法测定,记录被测物质的信号响应值,代入方法标准曲线计算被测物质的浓度,计算方法回收率。   6.1.6.3回收率的计算公式   回收率= (样品中被测物质的测定量-样品中被测物质的原有量)/实际添加量×100%   6.1.7 稳定性   6.1.7.1日内稳定性   通常至少采用高低两种适宜浓度的被测物质或在空白样品中加入被测物质的标准溶液,在正常实验条件或适宜样品保存的条件下,在不同时间点分别测定,代入标准曲线或方法标准曲线计算被测物质的浓度,并计算其准确度和RSD值,考察被测物质在溶液或空白样品中放置一天内的稳定性。   6.1.7.2日间稳定性   通常至少采用高低两种适宜浓度的被测物质或在空白样品中加入被测物质的标准溶液,在正常实验条件或适宜样品保存的条件下,连续多天测定,代入标准曲线或方法标准曲线计算被测物质的浓度,并计算其准确度和RSD值,考察被测物质在溶液或空白样品中放置多天的稳定性。   6.1.8 实验样品检测分析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实验样品,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取样,严格按照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分析。   6.1.9 禁用物质阳性结果判定依据考察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必须采用适宜的、可靠的方法进行确证。采用色谱-质谱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按照确定的分析条件,考察实验样品与加入被测禁用物质的空白样品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以及浓度相当时的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比的一致性。采用其他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应建立能够保证确证结果正确性的依据和评价指标。   6.2 实验室间方法验证   6.2.1 参加检测方法验证的机构或实验室   参加检测方法验证的机构或实验室必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其检测人员、环境条件、设施设备等应满足检测方法验证的要求。每种检测方法参加方法验证的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应不少于3家。   6.2.2 方法验证样品的提供   方法建立机构或实验室应向参与方法验证的机构或实验室提供一致的实验样品、空白样品和标准品,并应注意样品的被测物质的本底情况。   6.2.3 方法验证技术要求   实验室间的具体验证技术要求同6.1实验室内方法验证。   6.3方法验证内容的评价指标   6.3.1特异性   实验样品中共存物质应对被测物质的测定结果无干扰。   6.3.2 线性及线性范围   线性范围适宜,能够满足化妆品中被测物质测定要求,且线性良好,线性相关系数≥0.99。   6.3.3 检出限和定量下限   具有足够低的检出限和定量下限,能够满足化妆品中被测物质测定要求。   6.3.4 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   具有足够低的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能够满足化妆品中被测物质测定要求。通常要求方法最低定量浓度的精密度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不超过20%,方法回收率要求在80%-120%之间。   6.3.5 精密度   根据化妆品中被测物质的含量及确定的分析方法,精密度应能够满足化妆品中被测物质的测定要求,通常日内和日间精密度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不超过表1所列水平。特殊情况应予以说明。   表1:精密度的接受范围 被 测 物 精密度RSD 含量 ≤10 µ g / kg 20% 10 µ g / kg < 含量 ≤ 100 µ g / kg 15% 100 µ g / kg < 含量 ≤ 1000 µ g / kg 10% 含量 >1000 µ g / kg 5%   6.3.6 回收率   根据化妆品中被测物质的含量及确定的分析方法,回收率应能够满足化妆品中被测物质的测定要求。通常提取回收率要求在85%-115%之间,如果提取回收率超出85%-115%的范围,则要求方法回收率在85%-115%之间。特殊情况应予以说明。   6.3.7 稳定性   要求被测物质的标准溶液或前处理后的样品在稳定时间内使用和测定。   6.3.8 实验样品分析结果   在重复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标准偏差在已确定分析方法的精密度接受范围内。   6.3.9 禁用物质阳性结果判定依据   采用色谱-质谱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实验样品与加入被测禁用物质的空白样品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要求一致,至少两组浓度相当时的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比一致,定性离子的相对丰度比的最大偏差应不超过表2的规定。采用其他技术确证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阳性结果时,要求满足阳性结果确证依据和评价指标。   表2:禁用物质阳性结果判定时相对离子丰度比的最大允许偏差 相对离子丰度比(k) k ≥50% 50 % k ≥ 20 % 20 % k ≥ 10 % k≤ 10 % 最大允许偏差 ±20% ±25% ±30% ±50%   6.3.10 实验室间验证结果的评价   实验室间验证结果应相符。
  • 化妆品禁用、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7种禁用物质和32种禁限用染料成分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7种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2.《化妆品中32种禁限用染料成分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 食品药监局调整化妆品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
    关于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   2010年11月22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化妆品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校核和勘误。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司。   附件:   1.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情况说明.rar   2.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2(1)化妆品禁用组分更正表.rar   3.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2(2)化妆品禁用组分更正表.rar   4.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3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更正表.rar   5.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4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腐剂更正表.rar   6.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5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晒剂更正表.rar   7.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6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着色剂更正表.rar   8.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7化妆品组分中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更正表.ra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 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发布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测方法     2.化妆品中甲醛的检测方法     3.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检测方法     4.化妆品中钕等15种稀土元素的检测方法     5.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检测方法     6.化妆品中三氯卡班的检测方法     7.化妆品中苯氧异丙醇的检测方法     8.化妆品中奎宁的检测方法     9.化妆品中6-甲基香豆素的检测方法     10.化妆品中苯甲醇的检测方法     11.化妆品中苯甲酸及其盐的检测方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 化妆品中7种禁用物质检测方法公布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为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分别为: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的检测方法、化妆品中氧化锌的检测方法、化妆品中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的检测方法、化妆品中二乙基己基丁酰胺基三嗪酮的检测方法、化妆品中二苯酮-2的检测方法、化妆品中亚苄基樟脑磺酸的检测方法、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测方法。
  • 食药局征化妆品禁用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关于征求化妆品中诺氟沙星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对化妆品中诺氟沙星、灰黄霉素和马来酸二乙酯等10余个项目征求检测方法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关于征求化妆品中诺氟沙星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 食药监保化函[2012]534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关于征求化妆品中诺氟沙星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   食药监保化函[2012]534号   2012年11月30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诺氟沙星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2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   1.化妆品中诺氟沙星等10种抗真菌类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2.化妆品中灰黄霉素等9种抗真菌类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3.化妆品中α-氯甲苯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4.化妆品中环氧乙烷和甲基环氧乙烷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5.化妆品中马来酸二乙酯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6.化妆品中10种着色剂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7.化妆品中7种染发剂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8.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氨基己酸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9.化妆品中氯苯甘醚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10.化妆品中乙醇胺等5种有机胺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rar   11.反馈意见表.ra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2012年11月30日
  • 问题面膜再现,多批产品因同一禁用物质遭召回
    p   3月2日,CFDA官网发布通告,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面膜类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11家企业的39批次面膜类产品存在非法添加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22.html"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255, 0, 0)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禁用物质 /strong /span /a 问题。 /p p   通告中显示,所有检出的禁用物质均为氯倍他索丙酸酯。 /p p   消费者对面膜中添加荧光剂都比较熟悉,也很容易理解,但添加的氯倍他索丙酸酯是一种什么样的禁用物质,非法添加这种物质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p p   氯倍他索丙酸酯,又名丙酸氯倍他索,作为一种化学药物,收载于201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当中,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药。作为人工合成的高效局部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药,具有较强的抗炎、抗瘙痒和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其抗炎作用约为氢化可的松的112.5倍,倍他米松磷酸钠的2.3倍,氟轻松的18.7倍;同时具有抑制细胞有丝分裂的作用,能有效地渗透进皮肤角质层。临床上,皮肤科医生会使用氯倍他索丙酸酯乳膏或霜剂,用来治疗银屑病、顽固性湿疹、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等疾病,但在使用时也会对患者明确说明,这种药是不宜长期使用的,以防产生糖皮质激素的全身作用等不良后果。 /p p   正因为短期效果明显,化妆品厂家将此类激素掺进嫩肤、美白的化妆品中,消费者使用后往往感觉效果“立竿见影”,发现自己的皮肤变得紧致而白嫩,于是坚信这些产品的神奇功效。 /p p   因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其检测采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方法收载于国家标准《GBT 24800.2-2009 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中。 /p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海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后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已上市销售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p p br/ /p
  • 加拿大禁用部分有毒物质法规(2012)提案公众征询已开始
    加拿大政府日前发布了《部分有毒物质禁用法规》(2012,Prohibition of Certain Toxic Substances Regulations)提案进行公众意见征询。   最终发布后,该提案将废除和取代现行的《部分有毒物质禁用法规》(2005)版本,并增加4个禁用物质,如下:   ●二苯胺与苯乙烯和2,4,4-三甲基戊烯的反应产物(BNST,benzenamine N-phenyl, reaction products with styrene and 2,4,4-trimethylpentene)   ●短链氯化烷烃(short-chain chlorinated alkanes)   ●多氯化萘(PCNs,polychlorinated naphthalenes)   ●三正丁基氢锡(TBTs,tributyltins)   此外,提案还涉及到以增加清晰度为目的的行政管理变化、对法规法文和英文版本不一致性的说明,以及简化工业界报告要求的说明。法规也将对六氯苯(HCB)的控制做出调整,以扩大禁止范围确保继续履行国际义务。   提案公众意见征询期为75天,公众征询到2011年10月6日结束。详见加拿大政府新闻:http://www.ec.gc.ca/lcpe-cepa/eng/regulations/detailreg.cfm?intReg=207。
  • 化妆品中8种禁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间苯二酚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食药监保化函[2011]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间苯二酚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8月20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中间苯二酚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3.化妆品中水杨酸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4.化妆品中酮麝香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5.化妆品中8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6.化妆品中4-氨基偶氮苯和联苯胺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7.化妆品中苯并[α]芘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8.化妆品中4-氨基联苯及其盐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9.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 食药监总局:6批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2014-06-24]   2014-06-24 15:18:05 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 有0人参与   为保障公众健康,切实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对宣称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类化妆品进行国家监督抽检。标示为&ldquo 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rdquo 等6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 (名单见附件)。   化妆品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特别是非法添加抗生素,不仅危害消费者健康,而且会引起细菌耐药,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证生产化妆品更是法律所不容,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依法生产经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对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东方凯莱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行为及其生产的全部产品依法严厉查处。要深查深究,追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   附件: 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标示生产企业 标示生产企业地址 生产日期或批号 规格 批准文号/备案号 卫生许可证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 抽样 单位 不合格项目 备注 检验结果 限值 1 契尔氏雪盐止痘祛印膏 委托方:广州市九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广州市望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雄丰村牛特岗地段工业厂房C幢 被委托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凤凰南路田美新村工业园6号 21JM1 20g 未标示 GD· FDA(2006)卫妆准字29-XK-2843号 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无锡政和大道分公司,惠山区吴韵路321号惠山万达商业广场超市楼Z-B1-A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出甲硝唑 不得检出 涉嫌违法生产2 苗老祖祛印精华液 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区新市望岗第一工业区二路 13061828 30ml 未标示 GD· FDA(2003)卫妆准字29-XK-2487号 启东苗老祖美容会所,汇龙镇人民中路956号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出氯霉素 不得检出 涉嫌 假冒 3 新品薇姿控油祛痘霜 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夏茅工业区9号 1900/3/23 20:02 30g 未标示29-XK-2068 台州市路桥区红日美容美发用品店,台州市路桥区卖芝桥东路256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出甲硝唑 不得检出 涉嫌 无证 生产 4 白天使小菁清痘王 广州东方凯莱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工业区东方企业大厦 未标示 20g 未标示 (1997)卫妆准字29-XK-1432号 文成县小晶晶化妆品店,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12-4号化妆品店货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出甲硝唑 不得检出 涉嫌 无证 生产 5 龙医生痤疮露 广州格雅诗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南村14社辣塘工业区格雅诗工业园 LYS 50ml 未标示 GD.FDA卫妆准字29-XK-3257号 王蓉(金彩丽人城),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102号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出甲硝唑、氯霉素 不得检出 涉嫌 假冒 6 草本祛痘益肤霜(加强型) 广州圣萝兰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太路北村自编20号 OD A0115-6 25g未标示 GD.FDA(2010)卫妆准字29-XK-3392号 新堤洪都化妆精品店,洪湖市新堤宏伟南路宝安广场一楼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出氯霉素 不得检出 涉嫌 假冒   小贴士:关于化妆品检出氯霉素、甲硝唑等禁用物质   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抗生素类(成分)为化妆品禁用组分,欧盟等其他国家和组织均有此规定。   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物质。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成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即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是化妆品管理中的国际惯例,其目的是避免抗生素的滥用。在化妆品中添加抗生素属于违法添加行为。   抗生素类药物属于处方药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方可使用。如长期使用添加抗生素的化妆品,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等不良反应,表现为红斑、水肿、糜烂、脱屑、渗出、瘙痒、灼热。氯霉素还会使白细胞减少,抑制骨髓,造成肝损害。长远看,抗生素容易造成细菌耐药性增强,使得药效降低而延误治疗,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 不要过于看重化妆品的短期功效,虽然在几天内得到迅速&ldquo 改善&rdquo ,但很可能导致严重的皮肤病 警惕产品夸张的宣传用语,比如对于承诺&ldquo 快速见效&rdquo 的产品 注意识别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
  • 国际食用香料工业组织拟将28种调味物质列入禁用名单
    2011年7月7日。国际食用香料工业组织(IOFI)公布了28种拟禁用的调味物质名单,IOFI将不支持这些物质列入欧盟许可调味物质名单。IOFI文件称,将在禁用名单确定后给予行业18个月过渡期,之后这些物质将不允许在欧盟地区使用。这28种物质的名单见:
  • 食品药监局就化妆品中10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10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10]489号   2010年12月0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10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26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曹蕊   联系电话:010-88330433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中甲醛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3、《化妆品中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4、《化妆品中咪唑烷基脲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5、《化妆品中三氯卡班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6、《化妆品中苯氧异丙醇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7、《化妆品中奎宁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8、《化妆品中6-甲基香豆素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9、《化妆品中防腐剂苯甲酸及其盐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10、《化妆品中防腐剂苯甲醇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11、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 国家食药监局征求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检测方法
    2012年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替硝唑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替硝唑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   食药监保化函[2013]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替硝唑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3年3月31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中替硝唑等15种禁用硝基咪唑类抗生素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2.化妆品中11种二苯酮类紫外线吸收剂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3.化妆品中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等16种紫外线吸收剂及二苯酮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4.化妆品中氟离子、溴酸根、碘离子、氰根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5.化妆品中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编制说明     6.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2012年3月15日
  • 福建质检院制定化妆品中三种禁用物质的检测国标
    日前获悉,由福建省质检院制定的《化妆品中禁用物质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及二乙二醇甲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国家标准已正式公布并实施。   该标准建立了化妆品中三种乙二醇醚类禁用物质的测定方法,填补了国内乙二醇醚类物质检测标准的空白,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福建省质检院食品所相关人士介绍,乙二醇醚类物质属《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禁用物质,被广泛用于溶液、喷气燃料防冰剂、刹车液、化学中间体,过量吸入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高浓度可能造成头痛、恶心等。
  • 沃特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测定化妆品和牙膏中禁用物质
    2014年10月28日-上海-日前,针对化妆品和口腔护理品新标准制定的两则新闻引起了业界的关注。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将制定化妆品中11种青霉素类抗生素、15种喹诺酮类抗生素、5种重金属、7种性激素等48种物质的测定方法。以上物质测定主要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同时,我国还将制定5项牙膏国家检测标准方法,涉及抗菌剂检测、防腐剂检测、漂白剂检测、维生素类物质检测等,这5项标准都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计划2015年完成。沃特世(Waters)的超高效液相色谱(UPLC)以及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技术(UPLC-MS/MS)能够对新标准中的抗生素类和防腐剂类等禁用或限用成分进行快速高效分析,帮助企业轻松应对日常分析中遇到的挑战。 化妆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已成为必不可少的消费品之一。与此同时,化妆品的安全性也日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其中所添加的各种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危险,如短时间内使用雌激素、雄激素、孕激素等性激素可使皮肤保持弹性,减少皱纹,促进毛发生长,但长期使用含激素的化妆品可导致色素沉积,皮肤萎缩变薄,甚至致癌。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均明确规定,雌激素、雄激素、孕激素等激素为化妆品成分中禁用物质。然而,这些成分在市售化妆品中却屡见不鲜。但相对于传统的HPLC技术,采用沃特世公司超高效液相色谱法(UPLC)可在6min内完成同时测定化妆品中15种激素的分离及检测,大幅改善了液相色谱的分离速度、分离度、样品通量和灵敏度,可用于化妆品的实际检验工作和质量控制。 作为处方药的抗生素也是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在市售祛痘除螨类化妆品的抽检中却往往都会有检出。对于这类物质的检测,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中也是采用HPLC法。但分析检测耗时较长,又由于化妆品成分复杂,色谱峰多,故定性困难。采用超高效液相色谱同样可快速准确地检测化妆品中的常见抗生素及甲硝唑。该方法定性准确快速,检出限大大降低,回收率和精密度均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已成为化妆品监督检验方法的发展方向。 同样作为日常个人护理品之一的牙膏等口腔护理产品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为了追求口腔疾病的防治效果,一些企业会在其中加入不同类型的抑菌杀菌成分、维生素类物质、防腐剂,甚至抗生素等禁用物质。鉴于之前的牙膏产品检测技术对于以上物质检测尚无统一的标准测定方法,因此在明年出台的5项牙膏国家检测标准方法为解决牙膏等口腔护理产品安全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方案。将制定的5项牙膏国家检测方法均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沃特世超高效液相色谱技术拥有比高效液相色谱技术更加快速的分离度和更加准确的分析效果。凭借检测技术的创新,沃特世能为包括牙膏禁限用物质检测及其他口腔护理品的质量控制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 实例证明,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UPLC-MS/MS)能够充分发挥超高效液相色谱的高速、高分力度与串联质谱的高选择性、高灵敏度的优势,为目标化合物的定性定量提供了可靠依据,并为化妆品样品高通量快速检测提供了可靠分析平台,对提高我国化妆品和个人护理品卫生监督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关于更多沃特世化妆品和个人护理品成份检测的解决方案,请点击链接http://www.waters.com/waters/zh_CN/Fine-and-Specialty-Chemicals/nav.htm?cid=134528348&locale=zh_CN或与沃特世化工市场市场经理联系:qi_cai@waters.com 关于沃特世公司(www.waters.com)50多年来,沃特世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WAT)通过提供实用、可持续的创新,使医疗服务、环境管理、食品安全和全球水质监测领域有了显著进步,从而为实验室相关机构创造了业务优势。作为一系列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分析和热分析技术的开创者,沃特世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为客户的成功创造了持久的平台。2013年沃特世拥有19亿美元的收入,它将继续带领全世界的客户探索分析科学并取得卓越成就。
  • 迪马科技发布化妆品禁用和限用物质相关检测方法
    迪马科技为了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的检测要求,保证进出口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推出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甲醛、挥发性有机溶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三氯卡班、苯氧异丙醇、奎宁、6-甲基香豆素、苯甲醇、苯甲酸等禁用或限用物质的相关检测产品及其方法。 产品及相关应用图谱如下: 【1】 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测方法 丙烯酰胺单体(CAS:79-06-1) 氘代丙烯酰胺标准品 Diamonsil C18(2) 色谱柱 (100× 2.1mmI.D.,3&mu m) 应用图谱:http://www.dikma.com.cn/Application/show/id/319 【2】 化妆品中甲醛的方法 甲醛(CAS :50-00-0) 2,4-二硝基苯肼,纯度 &ge 99.0%。 色谱柱:Diamonsil C18(2)色谱柱(250 × 4.6 mmI.D.,5 &mu m) 应用图谱:http://www.dikma.com.cn/Application/show/id/450 【3】 测定化妆品中15种挥发性有机溶剂的顶空-气相色谱法 15种挥发性有机溶剂标准品: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苯、三氯乙烯、甲苯、四氯乙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异丙苯(均为色谱纯)。 色谱柱:DM-1毛细柱 (30m× 0.32mm I.D.,0.25 &mu m) 应用图谱:http://www.dikma.com.cn/Application/show/id/7 【4】 测定化妆品中10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标准品: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丙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纯度97.5%)。 色谱柱:Diamonsil C18(2)色谱柱 (250× 4.6mmI.D.,5&mu m) 应用图谱:http://www.dikma.com.cn/Application/show/id/455 【5】 化妆品中三氯卡班的检测方法 标准品:三氯卡班,纯度>99.0% 色谱柱:Diamonsil C18(2)色谱柱 (250mm× 4.6mmI.D.,5&mu m) 【6】 化妆品中苯氧异丙醇的检测方法。 标准品:苯氧异丙醇(CAS:770-35-4) 色谱柱:Diamonsil C18(2) 色谱柱 (250 × 4.6mm I.D.,5&mu m ) 【7】 化妆品中奎宁的检测方法 标准品:奎宁(CAS:130-95-0)纯度&ge 98% 色谱柱:Diamonsil C18(2)色谱 柱 (250 mm× 4.6mm I.D.,5&mu m) 相关产品应用图谱:http://www.dikma.com.cn/Application/show/id/90 【8】化妆品中6-甲基香豆素的检测方法 标准品:6-甲基香豆素,纯度&ge 99.0% 色谱柱:Diamonsil C18(2) 色谱柱 (250 mm× 4.6mm I.D.,5&mu m) 【9】 化妆品中防腐剂苯甲醇的检测方法 标准品:苯甲醇,(CAS:100-51-6)纯度&ge 99.5% 色谱柱:DM-FFAP石英毛细管色谱柱(30m× 0.25mmI.D.,0.25&mu m,硝基对苯二酸改性的聚乙二醇) 【10】 化妆品中防腐剂苯甲酸的检测方法 标准品:苯甲酸,(CAS:65-85-0)纯度&ge 99.5% 色谱柱:Spursil C18色谱柱 (250 mm× 4.6mm I.D.,5&mu m) 相关产品应用图谱:http://www.dikma.com.cn/Application/show/id/466 关于迪马 迪马科技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制造科学、高效的化学分析产品,提供完善服务和全面解决方案的知名色谱消耗品制造商,在色谱填料研发,色谱柱制造和相关分离产品等多个技术领域始终保持世界先进水平。核心技术产品包括:液相色谱柱、气相色谱柱、固相萃取柱、色谱溶剂和化学标准品。
  • 禁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 新国标征求意见稿起争议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近期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下称&ldquo 征求意见稿&rdquo ),提出为防止消费者误解,标准实施后,不得使用&ldquo 饮用矿物质水&rdquo 名称。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受影响较大的可口可乐和康师傅也许不&ldquo 淡定&rdquo 了。据了解,两家企业都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寻求合适的解决办法。   市场   四分之一包装饮用水声称&ldquo 矿物质水&rdquo   目前,国内市场上有四分之一的包装饮用水采用&ldquo 矿物质水&rdquo 名称。长期以来,&ldquo 矿物质水&rdquo 这种名称一定程度上给部分消费者带来误解。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相关人士认为,对于仅在纯净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饮用水,使用&ldquo 矿物质水&rdquo 名称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具有补充矿物质的功能。   企业   &ldquo 山泉&rdquo &ldquo 富氧水&rdquo 又该如何规范   一家饮用水企业负责人表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新标准将原先多个标准统一起来,让饮用水标准更加清晰,便于企业执行。但对于拟禁止使用&ldquo 矿物质水&rdquo 名称,该负责人表示疑惑。首先,征求意见稿提到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都要用显著字体标注。也就是说,即便原先的&ldquo 矿物质水&rdquo 更换了名称,但在名称旁边还需要注明添加了矿物质,感觉禁用名称意义不大。其次,虽然&ldquo 矿物质水&rdquo 的名称可能会造成一定误解,但相比一些包装饮用水名字用&ldquo 山泉&rdquo &ldquo 富氧水&rdquo 等概念营销所带来的误解,&ldquo 矿物质水&rdquo 名字所产生的误解小多了。   专家   不主张将包装饮用水作为日常饮水   事实上,由于部分消费者对包装饮用水不熟悉,将某些品类的包装饮用水当成了日常饮水,这种做法专家并不主张。   有食品专家表示,矿物质是人体必需的物质,饮水是人体补充矿物质的主要途径之一。然而,市面上一些&ldquo 蒸馏水&rdquo &ldquo 矿物质水&rdquo 并不能替代正常饮水。   一家饮用水企业负责人坦言,所谓&ldquo 矿物质水&rdquo 虽然添加了矿物质,但不是为了补充矿物质,而是为了改善口感。但是,不排除部分消费者看了名称后会以为喝了&ldquo 矿物质水&rdquo 就能补充矿物质。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规范饮用水名称,防止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做法有一定意义。康师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该标准最后通过,对于企业而言,直接损失并不大,主要是更改名称带来的包装成本。而对于产品销售而言,重新更改名字可能会对相关产品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产品还是原来的品牌,消费者还是能够接受的。
  • 标准解读|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是一种集高效分离和多组分定性、定量于一体的方法,对高沸点、不挥发和热不稳定化合物的分离和鉴定具有独特优势,成为近年来化学分析中一种重要的检测技术。与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相比,高效液相色谱一中联质谱法前处理方法相对简单,基质干扰小,方法灵敏度高,定量和定性(分子结构信息)于一体,因而特别适用化妆品成分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在化妆品行业中测定方法的汇总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GB/T 30926-2014化妆品中7种维生素C衍生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GB/T 30939-2014化妆品中污染物双酚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GB/T 30937-2014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甲硝唑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GB/T 32986-2016化妆品中多西拉敏等9种抗过敏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5GB/T 30930-2014化妆品中联苯胺等9种禁用芳香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6GB/T 41683-2022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7GB/T 41710-2022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8GB/T 32121-2015牙膏中4-氨甲基环己甲酸(凝血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9GB/T 34918-2017化妆品中七种性激素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0GB/T 35956-2018化妆品中N-亚硝基二乙醇胺(NDEL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1GB/T 35951-2018化妆品中螺旋霉素等8种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2GB/T 40900-2021化妆品中荧光增白剂367和荧光增白剂393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3GB/T 40901-2021化妆品中11种禁用唑类抗真菌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14GB/T 37626-2019化妆品中阿莫西林等9种禁用青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41710-2022《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回收率、精密度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水剂类、非蜡基膏霜类、乳液类化妆品中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的测定。 本文件中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的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检出限均为0.1mg/kg,定量限均为0.3 mg/kg。 制定背景 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由于其抗菌活性高,临床应用相当广泛。国家对化妆品中的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也做了详细规定,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禁止在化妆品中检出,部分不法商家为了追求产品短期功效,非法添加抗生素,导致抗生素滥用产生耐药性。 本标准中的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是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的禁用物质。规范中规定:若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应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确保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性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现状分析标准编号分析方法应用范围1SN/T 3585-2013液相色谱、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海产品2GB 29685-2013气相色谱-质谱法动物性食品3GB/T 22946-2008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蜂王浆和蜂王浆冻干粉4GB/T 20762-2006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畜禽肉5GB/T 22941-2008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蜂蜜 在现行的标准中,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的分析方法有液相色谱、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前处理方法相对简单,基质干扰小,因而特别适用于基质成分复杂物质的测定。
  • 是美貌还是毒药?安捷伦为您提供化妆品中禁用、限用物质检测全面解决方案
    自古就有“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说法,女人爱美是天性,她们对化妆的狂热是与生俱来的。然而现如今,化妆、护肤已经不是专属于女人的名词,越来越多的男人也开始注重保养,针对男性的化妆品也层出不穷。在这个“全民爱美”的时代,上至白发苍苍的长者,下至稚气未脱的青少年,化妆品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必备品。古有琳琅满目的脂泽粉黛,今有花样百出的护肤品和彩妆。人们每天将大量化妆品一层又一层的涂抹在皮肤上,这些具有各种神奇的修容功能的化学合成品真的安全吗? 例如我们常说的“一白遮三丑”,追求白皙的皮肤是我国女性化妆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最具美白功能的化学物质是汞和铅。它们作为有效的美白祛斑成分常被人为添加到增白、祛斑类化妆品中,而砷和镉大部分来源于杂质较多的劣质原料或生产过程中引入的污染。这些金属元素过量会导致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新闻中也频频爆出有人使用化妆品导致铅、汞中毒的骇人听闻的消息。汞过量可能引发神经衰弱、乏力、失眠、烦躁;砷过量可能导致色素沉着、疼痛;铅过量会引起过敏性皮炎,损伤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和骨骼等等;镉及其化合物过量主要是对心脏、肝脏、肾脏、骨骼肌及骨组织有损害。随着国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化妆品市场之一,化妆品 2014 年销售额达 2000 多亿元,约占全球化妆品市场的 8.8%,仅次于美国,增长速度惊人。面对蓬勃发展的市场需求,化妆品行业的监管、安全问题以及消费者对化妆品市场的认知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这种形式下,最新版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简称《技术规范》)顺势而生。它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年版,简称《卫生规范》)的修订版,2015 年 11 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新版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在化妆品安全性保障方面比之前的《卫生规范》做了进一步提高。根据科学合理、保障安全的原则,调整了化妆品中的禁限用组分要求,调整了部分准用组分的限量要求和限制条件;?根据部分安全性风险物质的风险评估结论,调整了铅、砷的管理限值要求,增加了镉的管理限值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收录了二噁烷和石棉的管理限值要求;在保留《卫生规范》原有相关检验方法的基础上,收录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布的 60 个针对有关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的检验方法,满足化妆品技术研发和安全监管的需要针对国家颁布的检验方法,同时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为基础,安捷伦科技推出了一整套、全面的化妆品中禁用、限用物质检测方案,其中包括所用仪器类型、仪器分析条件、样品前处理方法、以及实际样品分析结果等等。在整套方案中,除了采用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外,还增加了安捷伦开发的一些更简便、更通用的分析方法。 液相色谱化妆品中的各种成分鉴定、限用/禁用物质的检查,比如维生素、防腐剂、防晒剂、激素、色素、抗氧剂、染料等,直接决定化妆品质量优劣及使用安全。液相色谱因具有检测范围广、分离效率高和自动化程度强等特点,已广泛用于化妆品中有机物的检测。安捷伦第二代 infinitylab 液相色谱系列为广大分析工作者量身打造具有三款不同特点的液相色谱平台,在全面提升液相色谱性能同时,还可以满足不同实验室的需求。 液质联用目前化妆品的种类繁多、功效复杂,一些劣质化妆品往往通过加入化学品包括激素、抗生素等方法来提高其短期效果,其成分非常复杂和低含量,对于这些非法添加常规检测方法往往难以检测。安捷伦科技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凭借其优秀的抗污染能力以及无与伦比的灵敏度及选择性,可以对化妆品中的激素、抗生素、污染物以及其他过敏原成分明察秋毫,是进行化妆品质量检测的最佳选择。 气相色谱、气质联用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年版)中,明确指出氯乙酰胺、乙二醇甲醚、苯甲醇、n-亚硝基二甲基胺、二噁烷、多环芳烃、甲基丁香酚、硝甲烷、邻苯二甲酸酯、三氯叔丁醇、丙烯腈和香料需要用气相色谱法检测,采用的仪器主要有气相色谱、气质联用系统。如今人们对化妆品中有毒物质限量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使用专门设计的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系统 ( gc/qqq ) 是实现低检测限和快速检测的最好方法。 原子光谱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版)中规定了砷、铅、汞、镉属于有害物质,必须严格控制其限值,四种重金属需要使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进行检测。此外,在化妆品检测和评价方法的理化检验中还列出了钕等 15 种元素的检测需要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由于其灵敏度高、检测限低、干扰少、多元素同时快速检测以及定性、半定量的特点,日益成为化妆品中元素分析的最佳选择。 色谱柱和样品前处理化妆品的配方和组成具有多样性,构成原料多达 3000 种,其基础原料有油脂、蜡质、溶剂、粉质等,配合原料又有色素、防腐剂、香料等多种功能性成分,属于较为复杂的一类基质,高分离高通量的分析方法以及简单有效的样品前处理技术越来越得到实验人员的关注。
  • 标准解读|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基本情况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一同起草了GB/T 41683-2022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此标准将在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背景 秋水仙碱大多是由百合科秋水仙属植物秋水仙的鳞茎中提取出的生物碱,生物碱属于生物里面常见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是具有毒性的,部分还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产生危害。国家对化妆品中的生物碱也做了详细规定,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禁止在化妆品中检出。 本标准中的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是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的禁用物质。规范中规定:若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应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确保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性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回收率、精密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基、乳液、膏霜、凝胶、蜡基、粉基类等化妆品中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测定,并对多种基质类样品前处理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方法检出限均为10.0 μg/kg。GBT 41683-2022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
  • 沃特世UPLC技术及HLB萃取小柱见于国家食品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禁用物质检测方法
    沃特世公司UPLC技术以及HLB萃取小柱见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化妆品中4-氨基联苯及其盐的检测方法 4-氨基联苯是芳香胺类化合物中典型的致癌物之一,可以经呼吸道、胃肠道、皮肤进入人体,它有刺激作用,对皮肤可引起接触性皮炎。2012年1月18日,为了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1](国食药监保化[2012]13号),其中也包括对化妆品中4-氨基联苯及其盐的检测方法[2]。 该方法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内标法),用于检测化妆品中4-氨基联苯及其盐,检测限为1.0ug/kg,定量限为3.3ug/kg。使用UPLC® 技术,取样量仅要求0.2g,样品制备后定容至2mL,取2uL进样,等度洗脱,可在2.5分钟内即完成一次进样分析。其中,对于洗面奶、沐浴液类化妆品,在样品处理过程中使用了HLB萃取小柱。 方法中所列举的相关产品规格: 萃取小柱:HLB,500mg/6mL 色谱柱:C18,1.7&mu m,100mm x 2.1 mm(内径)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通告 http://www.sfda.gov.cn/WS01/CL0846/68514.html [2] 同上,检测方法附件8
  • 《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 碱性橙染料(高效液相色谱法)》通过审定
    湖北省质监系统实现国家标准制定零的突破   本报讯 近日,由湖北省质检院高级工程师文红等人起草的国家标准《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 碱性橙染料(高效液相色谱法)》顺利通过审定委员会专家审定,这项成果实现了湖北省质监系统国家标准制定零的突破。   审定会由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等16个单位的专家、教授组成,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所引用的标准现行有效,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0相关要求 可操作性强,填补了国内空白。   湖北省质检院近日将按审定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尽快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标准批准、发布。
  • 多品牌保鲜膜含禁用塑化剂
    专家呼吁尽快出台PVC膜国标 最好使用PE膜   7月28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称,国家禁用的有毒塑化剂有可能藏身保鲜膜之中,流向百姓餐桌。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也于7月28日发布报告,在被调查的16种PVC保鲜膜样品中,有15种样品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增塑剂DEHA。在加热食品时,这种物质会加速释放,影响内分泌系统。对此,专家呼吁尽快出台PVC保鲜膜国家标准,并提醒消费者,最好选购使用PE保鲜膜。   保鲜膜含塑化剂遇油溶解   北京市民毕女士最近经常从超市购买肉类熟食,这些熟食在超市里都会用保鲜膜包裹。细心的毕女士发现,一些熟食放了几天后,保鲜膜上出现了一层油乎乎的东西。毕女士用的是聚氯乙烯保鲜膜,也被称为PVC保鲜膜。专家透露,由于生产工艺需要,PVC保鲜膜在制作过程中,会加入大量增塑剂,即塑化剂。塑化剂遇油溶解,毕女士发现的不明油脂状物质很有可能就是保鲜膜中所含的塑化剂。   在随机调查北京十家大中型商超后发现,半数超市都存在使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裹生肉和熟食的情况,营业员们大多认为只要不包裹热的熟食就可以使用PVC保鲜膜。   目前食品保鲜膜按照材质分为聚乙烯(PE保鲜膜)、聚氯乙烯(PVC保鲜膜)、聚偏二氯乙烯(PVDC保鲜膜)。其中,PVC和PE保鲜膜是使用最为普遍的两类。PE保鲜膜主要是在各类超市销售,而PVC保鲜膜则主要是在超市的生鲜、散装食品区做食品包装,此外各类宾馆饭店等集团客户采购使用较多。在各类保鲜膜中,PVC由于价格便宜、透明度高、黏性好,所占市场份额最大,达到六七成。   16个品牌15个含禁用塑化剂   国家质检总局早在8年前就特别强调:禁止企业用塑化剂DEHA生产食品用保鲜膜。市场上销售使用的PVC保鲜膜到底用的是什么样的塑化剂?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分别从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购买了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品牌的PVC保鲜膜,共16个品牌,送往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令人震惊&mdash &mdash 16种样品中,有15个样品中检出禁用的增塑剂DEHA,行业最大的几家企业的产品几乎全部落马,其中最低超过检出线98倍,最高超过检出线472倍,平均超出检出线200多倍。   有研究表明,允许添加的塑化剂一般在常温环境下相对稳定,但DEHA可在常温下从保鲜膜中释放并渗入到食物中,尤其是在包装脂肪含量较高的食物(如奶酪和肉类)时更易释放。在加热食品时,保鲜膜中的DEHA还会加速释放。国际肿瘤研究中心将DEHA划分为三类致癌物,对人体的危害性不容忽视。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称,塑化剂导致内分泌系统紊乱,主要的现象是雌性激素分泌增加,导致女性性早熟、男性不育症,特别对婴幼儿的生殖器发育有很大影响。   DEHA充当DOA成行业潜规则   央视记者长达数月调查后发现,PVC保鲜膜生产行业笼罩着多层迷雾,迷雾的背后则是一个涉及保鲜膜行业和其上游化工产业的谎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公告,PVC保鲜膜在生产过程中允许加入的塑化剂是DOA。但由于两种原料之间价格相差巨大,不少增塑剂生产企业将禁止使用的增塑剂DEHA产品,贴上了允许使用的增塑剂DOA的包装,冒充合格原料提供给保鲜膜生产企业。而保鲜膜生产企业出于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考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做深究。   鉴别PVC保鲜膜和PE保鲜膜   1.看颜色。整卷颜色泛黄的为PVC材质,白色的为PE材质。   2.手揉搓。PE保鲜膜一般黏性较差,用手揉搓后容易打开,而PVC保鲜膜则黏性较好,用手揉搓不易展开。   3.烧一下。PE保鲜膜用火点燃后,迅速燃烧,离开火源也不会熄灭 而PVC保鲜膜不易点燃,离开火源后会熄灭,且有刺鼻异味。   专家呼吁:尽快出台国标   调查组发现,PVC保鲜膜上所标示的执行标准五花八门,有轻工标准、欧盟标准,还有查不到的标准,有的甚至没有标注执行标准。作为一种重要的食品包装材料,PVC保鲜膜一直没有国家标准,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标准,从而避开针对国家禁用塑化剂的检测以及国家标准可能会对使用范围所做的限制。   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实施保鲜膜国家标准,同时加大对保鲜膜的塑化剂检测,强化对商场超市使用保鲜膜情况的检查。专家也提醒消费者,最好选购使用PE保鲜膜。如果用PVC保鲜膜,则最好不要直接用于包装肉食、熟食以及含油脂的食品,也不宜直接用微波炉加热。
  • 欧盟将全面禁用全氟己烷磺酸
    近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法规(EU)2023/1608,对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EU)2019/1021进行修订,正式将全氟己烷磺酸和盐类及其相关物质列入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禁用物质清单。新法规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20天起生效。全氟己烷磺酸及其盐此前已经于2017年7月7日列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现在此类物质被加入《斯德哥尔摩公约》,日后将在全球范围内淘汰。2023年3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已经公布了针对超过1万种全氟或多氟烷基类物质的REACH法规限制提案,相关企业必须做好市场评估和化学品替代的准备。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由数千种物质组成,由于其含有极其稳定的碳氟键,使得此类物质具有很强的化学稳定性和表面活性、优良的热稳定性和疏水疏油性,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领域。但此类物质具有蓄积性、生殖毒性、诱变毒性、发育毒性、神经毒性、免疫毒性等多种毒性,是一类具有全身多脏器毒性的环境污染物,目前各国已经在逐步管控此类化合物。
  • 农业部公告禁用兽药目录汇总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氨苯砜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9)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0)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9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林丹(丙体六六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毒杀芬(氯化烯);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呋喃丹(克百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杀虫脒(克死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酒石酸锑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6)锥虫胂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孔雀石绿;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8)五氯酚酸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9)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3、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3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其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4、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的兽药(1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双甲脒。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其它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5类40种)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酴多巴胺、西巴特罗、硫酸特布他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性激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己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Chlorotriansene)、炔诺醇、炔诺醚(Quinestml)、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蛋白同化激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碘化酷蛋白、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精神药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盐酸)氯丙嗪、盐酸异丙嗪、安定(地西泮)、苯巴比妥、苯巴比妥钠、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钠、利血平、艾司唑仑、甲丙氨脂、咪达唑仑、硝西泮、奥沙西泮、匹莫林、三唑仑、唑吡旦、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各种抗生素滤渣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分,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最新增添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公告如下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已有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申请换发外,停止受理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首次申请;已受理尚未核发的,不予核发。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二、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生产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之前生产的产品,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可以流通使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相关公告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176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193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1519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 农业部关于决定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洛美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p p br/ /p
  • 岛津云学院丨药典系列公示讲座课后答疑 中药禁用农残检测篇
    4月2日到5月12日,“岛津云学院”药典系列公示讲座开展了6期,得到了众多用户的观看和支持。在直播互动交流中,收到了很多提问,岛津十分重视各位用户提出的问题,今天的岛津云学院答疑系列,为大家作禁用农药检测前期收集问题的详细解答! Q:2341农药多残留测定法第五法禁用农药测定法 液质联用法解读时建议使用核壳柱,是否有相关标准提到使用合规性或其他标准开始使用?使用C18核壳柱是否是修改了分析方法? 答:2341第五法并未注明使用柱子类型是核壳柱,第四法中注明了使用C18核壳柱。C18色谱柱填充剂材质分为两类:全多孔硅胶和表面多孔硅胶,第五法并未注明具体填充剂材质类型,选择其中一种就行。根据《0512高效液相色谱法》2020版征求意见稿第三版,填充剂材质(硅胶)、表面修饰及键合相(C18)保持一致;从全多孔填料到表面多孔填料 的改变,是被允许的。 Q:2341农药多残留测定法第五法禁用农药测定法 气质法单针需要时间长达54min,能否修改柱温升温程序来减少单针分析时间,提升分析效率? 答:0521通则提到可以调整,也是允许调整的,但是不建议对柱温升温程序做太多调整,很多基质干扰物质主要在前20分钟内出峰,尽量让待测物质在20分钟后出峰,单针时间太短对33个化合物检测有一定困难,首先是分离度,其次多物质共流出会对仪器灵敏度和稳定性产生较大挑战。 Q:“2019年中药质量与安全风险防控论坛”介绍禁用农药残留标准研究课题共涉及金银花、人参、大枣等10个代表性研究品种,分别采用哪种前处理方法较为合适? 答:结合岛津分析中心的方法学验证结果,我们的建议如下:Q:2341第五法附注中提到结果判断,使用的是监测离子对峰面积比做最终确认,离子对峰面积比和离子丰度比有什么区别?在检测禁用农药时,是否可以使用离子丰度比? 答:离子丰度指质谱分析中检测器检测到的离子信号强度。以质谱图中指定质荷比范围内最强峰为100%,其他离子峰对其归一化所得的强度为离子相对丰度。丰度比指两个监测离子对子离子对应相对离子信号强度比,软件基本上都是自动完成计算,离子对峰面积比(子离子对应色谱峰面积比)需要进行积分,在日常检验中,使用离子丰度比即可。 Q:中药材和饮片禁用农药检测,岛津提供的标准品能否应用于法定检验?标准品浓度及有效期? 答:岛津提供标准品可以用于风险评估筛查、定量,方法学验证,法定检验请购买中检院后期标化的对照品。岛津提供混合标准品,浓度是定量限要求1000倍,可供多次稀释使用,未开封有效期两年。 Q:2341第五法禁用农药检测方法公示稿附注解读提到固相萃取净化管中净化材料需要根据不同基质选择合适的比例,岛津QuEChERS方法包能否定制化? 答: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方法包,净化管组成如下表:Q:SPE方法是否比快速样品处理法(QuEChERS)法更复杂,两大类前处理方法大概需要花费的时间?每批药材检测,按照快速样品处理法(QuEChERS)法进行前处理需要消耗几包净化材料和几支净化管? 答:SPE方法比快速法操作复杂,单个样本 SPE处理需要40min,快速样品处理法需要60min(因浸润后需要放置30分钟,导致总时间增加)。每批药材按快速处理法需要24套提取和24支净化管,气质法标曲6个浓度点需要6套,液质法标曲6个浓度点需要6套,样本(平行3次)检测气质法和液质法各需要3套,加标(平行3次)检测气质法和液质法各需要3套。 注:本期答疑由岛津人员整理回答。
  • 质检总局出面辟谣“禁用化妆品名单”
    最近网上疯传的一则帖子让不少爱美女性感到恐慌:几十个著名的化妆品牌,居然全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记者在《2009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布的化妆品禁用名单》中看到,包括美宝莲、欧莱雅、玉兰油、佰草集等品牌在内的化妆品均遭点名,而且“后果很严重”,轻则皮炎过敏,重则癌症毁容,不少女学生和白领看完后浑身冷汗。庆幸的是,面对网友的恐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已正式辟谣,称其为有人恶意伪造的山寨名单。沪上部分品牌销售商则无奈地表示,这种乌龙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建议消费者理性思考。   国内外大牌被一网打尽   “千万不要用这些化妆品了! ”记者在不少论坛和开心网转帖中看到,一张耸人听闻的黑色名单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作者自称从国家质检总局获得消息,详细列出了各种 “问题产品”的名称,其中很多是来自法国、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的大品牌,包括欧莱雅、玉兰油、欧珀莱、婵真、雅芳、佰草集等口碑产品,以及美宝莲、SKINFOOD、THE FACE SHOP等学生中流行的品牌。   记者发现,帖子中对各品牌的抨击全都有模有样,如韩国“兰芝”一款眼霜被指细菌总数超标40倍,法国兰蔻、香奈儿含有腐烂动物尸体炼制的动物油,韩国SKIN FOOD含有霉变羊胎盘溶液,德国妮维雅含有工业酒精,韩国THE FACE SHOP化妆水只值3元钱……“罪名”几乎无一重复。   发帖者以业内人士的口吻称,这些产品中含有大量的铅、汞、铜等重金属,还有苯氧乙醇、工业乙醇等有害物质,同时含有大量激素,会引起人面部长斑、致痘、皮炎、过敏等皮肤疾病,甚至引起白血病、肾衰竭、肝中毒、癌症等恶性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希望大家尽快扔掉它们! ”   质检总局网站专程辟谣   “我要疯了!这名单到底是不是真的? ”记者看到,很多女性纷纷跑上网询问其真伪,仅在百度知道中,相关的提问就有十几条。沪上某会计事务所的女白领小朱郁闷地表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反正其中一款唇膏我暂时是不敢用了,怕肿成猩猩。 ”   那么,这些可怕的爆料究竟是否可信?记者按照作者公布的信源,致电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对方工作人员纳闷地表示,这百分之百是假消息,由于最近询问的人太多,他们已专程在网站上辟谣。   “我局从未公布过近期网上传播炒作的所谓‘2009年国家质监局公布的禁用化妆品名单’。”该声明指出,国家质检总局的确会定期抽查进境的食品、化妆品,但所有的结果,将一律公开发布在网站上,具体网址为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进境食品风险预警。如果发现有问题,定会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做他用处理,不可能在国内市场销售。   幕后造谣者身份难追溯   “这份名单应该就是作者四处搜罗了网上的各种小道谣言整理出来的。”某国际化妆品牌的市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爆料绝大多数都是假的,其中甚至还有一些竞争对手之间相互攻击、故意请枪手捏造出来的负面言论。 “对销售影响不大,要是我们的产品真这么五毒俱全,消费者早就来算账了,还用得着看这名单?可惜这名单在网上转载太多,最初的造谣者已经很难追溯了,我认为他只是想哗众取宠。 ”   淮海路巴黎春天一个化妆品专柜小姐也证实,近一两月柜面销售较以往没有异常。 “我也看过这名单,太假了,我们品牌根本没有推过亮彩修护眼霜,有经验的消费者不会轻易被蛊惑。 ”
  • 布绒类玩具输欧需警惕禁用偶氮染料超标
    日前,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一款中国产布绒玩具进行了通报,原因为该款玩具面料经检测可释放出67mg/kg的禁用偶氮染料(4-氨基偶氮苯),超出欧盟REACH法规对该高关注物质规定的30mg/kg的最大限量。结果遭通报企业采取了自愿将该产品撤出欧盟市场的自愿措施。   据了解,偶氮染料是纺织品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但在特殊条件下,它能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俗称禁用偶氮染料,它们长期接触人体会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癌症。   据悉,欧盟向来重视禁用偶氮染料对儿童健康的危害性,早在2003年9月11日生效的2002/61/EC禁用有害偶氮染料指令中就明确在涉及纺织制或皮制玩具和带有纺织或皮制衣物的玩具中不得含有可释放出浓度高于30mg/kg的禁用偶氮染料。在随后颁布实施的欧盟REACH法规附件17限制列表中第43项将禁用偶氮染料列为高关注物质SVHC,进一步明确了限制要求。   欧盟是中国玩具重要的出口市场,布绒类玩具亦占出口玩具比重较大。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输欧布绒类玩具企业:一是应注重布绒类玩具相关欧盟法规指令的学习,突破仅关注EN71系列协调标准的条条框框,全方位熟悉相关控制项目及指标 二是应注重布绒类原辅料采购环节的管理,加强合格供方的评审和布料禁用偶氮项目的抽查检测,把关前移守好源头关 三是应注重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联系,凭借其壁垒应对、技术攻关能力,合力守好布绒类玩具高风险点和关键点,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 祛痘液、养发液、婴儿爽身粉等化妆品检测出禁用成分!
    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的通告。包括标示为云南木源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本草秀复祛痘原液二号1批次祛痘/抗粉刺类产品,标示为广州莎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德生源育发健发养发液1批次养发/育发类产品,标示为汕头市金雅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采媚芦荟保湿霜(高度保湿)1批次保湿护肤类产品,标示为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瑞儿婴儿松花玉米爽身粉、白美人金银花热痱粉2批次爽身粉类产品检出4类禁用物质。1、氯霉素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测研究院检测,该化妆品氯霉素含量为854μg/g,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据公开资料显示,氯霉素(chloramphenicol)是一种抗生素,易溶于甲醇、乙醇、丙醇及乙酸乙酯,微溶于乙醚及氯仿,不溶于石油醚及苯。氯霉素极稳定,其水溶液经5h煮沸也不失效。由于氯霉素分子中有2个不对称碳原子,所以氯霉素有4个光学异构体,其中只有左旋异构体具有抗菌能力。 抗生素类药物属于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方可使用。据了解,长期使用添加抗生素的化妆品,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等不良反应,表现为红斑、水肿、糜烂、脱屑、渗出、瘙痒、灼热。其中,长期使用氯霉素还会造成肝损害。2、米诺地尔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该化妆品米诺地尔含量为0.13μg/g,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据公开资料显示,米诺地尔化学名为6-(1-哌啶基)-2,4-嘧啶二胺-3-氧化物,是一种有机物,呈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临床上作为钾离子通道开放剂,能直接松弛血管平滑肌,有强大的小动脉扩张作用,使外周阻力下降,血压下降,而对容量血管无影响,故能促进静脉回流。同时,由于反射性调节作用和正性频率作用,可使心输出量及心率增加,但不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外用制剂可能会引起红斑、瘙痒等皮炎反应。3、甲基氯异噻唑啉酮江苏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出该化妆品含有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据公开资料显示,甲基异噻唑啉酮(MIT),分子量为115.15,是一种高效杀菌剂。对于抑制微生物的生长有很好的作用,可以抑制细菌、真菌、霉菌及霉菌的生长。长期使用,可能出现头晕头痛、皮疹或关节疼痛等现象,并且有一定的细胞毒性与神经毒性。4、铅经研究院检测,婴瑞儿婴儿松花玉米爽身粉中铅含量达17.6mg/kg,白美人金银花热痱粉中铅含量达17.4mg/kg,严重超均标。铅是一种金属化学元素,元素符号Pb,原子序数为82,原子量为207.2,是原子量最大的非放射性元素。金属铅为面心立方晶体。如果长期使用重金属超标的产品,重金属会在体内积累,具有一定的致癌性。值得一提的是,铅超标的产品在初期可能会使皮肤变白,但是很快皮肤会产生大量色素沉淀,造成深层色斑,也可能诱发其他疾患,如过敏性皮炎、婴幼儿神经感觉下降,发育不良等等。
  • 征集|化妆品原料禁用化学成分和动植物品种的意见
    科学与技术飞速发展,化妆品的研制和开发越来越多的融入高科技的含量,以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要求。各种功能性化妆品应运而生,为保证化妆品的使用安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安全监管,1月22日,中检院向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等征集关于化妆品原料禁用目录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于2021年2月18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zpbwh@nifdc.org.cn。目前,中检院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包括1309项化学成分目录(附件1)、112项植(动)物品种目录(附件2)、化学成分修订前后对比(附件3)、植(动)物品种修订前后对比(附件4)。《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制修订说明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启动了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禁用目录》)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一)满足化妆品行业发展需要近年来,我国化妆品生产和消费均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化妆品原料的使用与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密切相关,随着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和科学认识的提高,根据我国对一些化妆品原料风险评估结果,同时参考近几年欧盟、美国等化妆品行业发达国家或地区对一些化妆品评估和法规调整情况,发现部分原料急需调整管理使用要求。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按照从严管理原则,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禁用原料管理规定亟待调整。(二)满足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检测方法和安全评估方法的出现,逐步发现部分原料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为了贯彻落实《条例》关于禁用原料的管理规定,结合化妆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急需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禁用组分的基础上制修订《禁用目录》,用于指导和规范化妆品行业和化妆品禁用原料的管理工作。二、制定目标和原则(一)制定目标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为基础,制修订化妆品禁用原料要求,提高《禁用目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需要。(二)制定原则一是继承发展的原则。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二章化妆品禁用组分的内容为基础,对适用的部分予以充分保留,并根据最新的风险评估结果,将具有潜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二是科学规范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当前化妆品相关学科领域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权威机构对原料的命名原则要求,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修改完善,力求科学规范。三是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化妆品技术研究进展和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对《禁用目录》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三、制定要点《禁用目录》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二章化妆品禁限用组分的内容和体例为基础,结合评估结果、近期国际和国内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及变化,参考相关规范性文件编写而成。一是参考最新的评估结果,按从严原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的限用、准用组分表或《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的评估结论认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物质,纳入至《禁用目录》。二是针对近几年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严厉打击不法企业添加禁用目录中具体药物名称外的药物,对易发生非法添加进而凸显化妆品功效的抗感染药物、激素和抗组胺药,不仅限于原目录中的具体名称,进行类别管理。三是规范部分禁用原料名称及内容。四是规范部分禁用植物原料名称。四、主要内容(一)新增17种化妆品禁用原料一是参考国际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限用、准用组分列表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部分已收录原料的评估结果,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例如,3-亚苄基樟脑、新铃兰醛、万寿菊花(TAGETES ERECTA)提取物、万寿菊花(TAGETES ERECTA)油、2-氯对苯二胺、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硼酸、硼酸盐、四硼酸盐和其他硼酸盐类和酯类、过硼酸钠、甲醛、多聚甲醛、二氯甲烷等。二是根据我国安全评估结论,将在化妆品中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原料纳入《禁用目录》,如非那西丁等。三是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调整,结合我国的评估情况,考虑其可能存在安全风险,新增纳入《禁用目录》,例如苔黑醛、氯化苔黑醛、苄氯酚、环己胺、咪唑等。(二)修订13种化妆品禁用原料一是对部分原料名称进行规范,如“抗生素类”修改为“抗感染类药物”等。二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CAS号,如右丙氧芬、地芬诺酯、石棉、氢醌、羟苯异丙酯及其盐、羟苯异丁酯及其盐、羟苯苯酯、羟苯苄酯、羟苯戊酯、短杆菌素等。三是补充部分禁用原料的EC号,如联邻甲苯胺基染料等。四是对部分原料的CAS号勘误,如常压塔处理的残液(石油)等。(三)按照技术法规文件要求对文字内容进行调整规范考虑到下一步《禁用目录》将作为单独的技术法规文件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发布,有必要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载明的禁用组分表1和表2的内容和体例进行调整规范,将原禁用组分中引用的部分在新《禁用目录》里进行相应调整。例如将“表1”改为“本表”, “表2”改为“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表3”改为“化妆品限用组分”,“表4”改为“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6”改为“化妆品准用着色剂”,“组分”改为“原料”。(四)将禁用药物成分进行分类合并参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马丁代尔氏大药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禁用组分表收录的药物成分进行分类合并,将三溴沙仑、抗生素、二氢速甾醇、乙硫异烟胺、呋喃唑酮、酮康唑、甲硝唑、呋喃妥因、磺胺类药物(磺胺和其氨基的一个或多个氢原子被取代的衍生物)及其盐类、甲巯咪唑等合并为抗感染类药物;将溴苯那敏及其盐类、氯苯沙明、苯海拉明及其盐类、多西拉敏及其盐类、羟嗪、曲吡那敏等合并为抗组胺药;将甾族结构的抗雄激素物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类(皮质类固醇)、雌激素类、孕激素类、具有雄激素效应的物质等合并为激素类。(五)修订27种禁用植(动)物原料一是规范原料名称。将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中名称不规范的原料名称进行统一调整规范,如将“八角科八角属植物(八角茴香除外)”调整为“五味子科八角属植物(八角除外)”。二是规范原料命名格式。调整植物组分(属)的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的格式为“属(科)拉丁名”,如“羊角拗类”调整为“夹竹桃科羊角拗属植物”。 调整植物组分(种)的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的格式为“拉丁名(部位/描述/英文名)”,如土木香根油、无花果叶净油、月桂树籽油。三是统一原料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若植物原料(种)有多个拉丁文学名或英文名,将其学名(正名)放首位,异名后置,异名格式对属名+种加词,并用synonym标记,如魔芋、威灵仙、铃兰、藤黄等。参考中国植物志,若植物原料(种)的中文名称对应多个拉丁文学名的,各拉丁文学名所述并非同一种植物原料,则将其拆分,如魔芋、威灵仙、大风子、牵牛、商陆;若一个条目包括2种原料,也将其拆分,如芥、白芥。四是规范正名和异名。参考中国植物志,将植物原料(种)的中文名称和拉丁文学名均以学名(正名)表述,原名称为异名/俗名的原料,保留原名称并增加其学名(正名)。学名(正名)置于首位,异名/俗名后置,异名格式对属名+种加词,并用synonym标记。包括海芋、吐根及其近缘种、木香根油、野百合(农吉利)、茅膏菜、莨菪、夹竹桃、北五加皮(香加皮)、牵牛、补骨脂、除虫菊、一叶萩、(白)海葱、马鞭草油、白附子。五、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一)药物成分分类管理参考《中国药典》(202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马丁代尔氏大药典》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禁用组分表收录的部分种类药物成分按种类进行合并,合并类别为抗感染类药物、抗组胺药和激素类,并将原分散于禁用组分表中的药物成分作为具体实例体现在合并后药物类别中。但类别药物的涵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举例的药物成分,凡是属于该类别的药物成分,均属于该类药物的涵盖范围。(二)序号调整本次制修订工作涉及多个条目合并为一条(如类别药物,抗感染类药物、抗组胺药、激素类),也涉及一个条目拆分为多条(如魔芋、芥、白芥、威灵仙、牵牛、商陆)。为保证《禁用目录》的延续性,在原有的编号顺序基础上进行调整。将因合并而空出的序号删除;将因拆分而变多的原料赋予新序号,原序号删除。附件下载:附件1.xlsx附件2.xlsx附件3.xlsx附件4.xlsx征求意见反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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