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结果公告

仪器信息网结果公告专题为您整合结果公告相关的最新文章,在结果公告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结果公告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结果公告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结果公告话题讨论。

结果公告相关的论坛

  • 【780】问:中标、成交结果的公告都包含哪些内容?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中标、成交结果的公告都包含哪些内容?[/font][font=微软雅黑]答:《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明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font][/color][/b]

  • 【927】问:中标结果公告中必须公布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中标结果公告中必须公布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法律中没有对此要求,不需要公布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font][/font][/color][/b]

  • 【977】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能否公布评审专家性别及单位?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能否公布评审专家性别及单位?[/font][/color][/b][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答:对评审专家个人信息的公开是需要适度的,目前政府采购制度仅要求公布评审专家的姓名、并没有要求公布其性别及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font][font=微软雅黑]2016〕198号)中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专家的个人情况。这一条款的规定是没有设置条件、时间阶段,说明评审专家的个人情况除了姓名外,在评审后也不能披露的。[/font][/b][/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过分的公开个人信息会带来一些负面问题:一方面为个别供应商与评审专家的勾结非法牟利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对评审专家个人信息的过度曝光,也会对专家独立评审造成心理压力,从而导致评审质量下降。[/b][/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font][font=微软雅黑]2016〕198号)第二十条 评审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活动完成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评审专家名单,并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做出标注。[/font][/b][/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专家的个人情况。[/b][/color][/font]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1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公告2001年第191号)

    公告2001年第191号关于公布2011年1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食品、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等17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葡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3. 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4. 果酒、配制酒(露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5. 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6. 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酱卤肉制品、腌腊肉  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7. 液体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8. 针织内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9.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0. 机动轮椅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1.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2. 电动工具(电钻、电锤、角向磨光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3. 电加工机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4. 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5. 砂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6. 高速旋转式压片机/旋转式压片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7.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1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公告2001年第191号关于公布2011年1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食品、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等17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 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葡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3. 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4. 果酒、配制酒(露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5. 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6. 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酱卤肉制品、腌腊肉  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7. 液体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8. 针织内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9.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0. 机动轮椅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1.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2. 电动工具(电钻、电锤、角向磨光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3. 电加工机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4. 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5. 砂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6. 高速旋转式压片机/旋转式压片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7.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婴儿配方奶粉等3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1年第155号)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婴儿配方奶粉等3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1年第155号)

    关于公布2011年37类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2011年第1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37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11/201111091502_329333_1641058_3.jpg

  • 周口师范学院生物食品检测实验室、生物食品分析实验室等项目包A、C重招结果公告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就周口师范学院生物食品检测实验室、生物食品分析实验室等项目包A、C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周口师范学院生物食品检测实验室、生物食品分析实验室等项目包A、C重招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001号-AC-CZ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4年9月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2014年9月26日评标地点: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评标委员会名单:闫国进、李尉卿、王月影、崔东茂、李俐俐四、中标信息:包A中标商:河南金之诚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价:1416600.00元中标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段11号1311号包C中标商:河南安盛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价:466000.00元中标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南、勤工路东(米兰阳光)6幢1单元26层2602房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公司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66398656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 【分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68号公告)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68号公告) 2010年第168号 关于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9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其中,食品共抽查了5类,包括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灭菌乳、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碳酸氢钠);日用消费品共抽查了9类,包括羽绒服装、羊绒衫、针织内衣、纸巾纸(含湿巾)、轮椅车、插座、汽车用GPS导航仪、汽车用制动器衬片、轻型载重汽车轮胎;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共抽查了5类,包括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纤维板、采暖用散热器、陶瓷坐便器、通用水泥;工业生产资料共抽查了10类,包括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阀门、高速旋转式压片机/旋转式压片机、永磁直流电动机、不锈钢焊条及碱性碳钢焊条、镁碳砖、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一般压力表、出租汽车计价器。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附件: 1. 小麦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 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3. 肉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4. 灭菌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5. 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碳酸氢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6. 羽绒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7. 羊绒衫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8. 针织内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9. 纸巾纸(含湿巾)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0. 轮椅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1. 插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2. 汽车用GPS导航仪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3.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4. 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5.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6. 纤维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7. 采暖用散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8. 陶瓷坐便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19. 通用水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 数控系统和数显装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1. 阀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2. 高速旋转式压片机/旋转式压片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3. 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4. 不锈钢焊条及碱性碳钢焊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5. 镁碳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6.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7. 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8. 一般压力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9. 出租汽车计价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公告168(附件).rar

  • 【682】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如何计算,是从购买采购文件到采购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还是从购买采购文件到发售截止时间?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如何计算,是从购买采购文件到采购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还是从购买采购文件到发售截止时间?[/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对釆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有两种计算方式:[/font][font=微软雅黑]1.以购买釆购文件之日为起点计算;2.以釆购文件在网上与发售起止时间同步公示的截止日为起点计算。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釆购文件公告届满之日,是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釆购文件已经公告的情况,一般在招标公告发了之后,与釆购文件发售同时以电子形式在网上公告,这个公告期应当依法与釆购文件发售起始时间一致。[/font][/font][/color][/b]

  •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公布2011年月饼产品质量 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中秋节前组织对月饼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月饼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已通知被抽查企业和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有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附件:2011年月饼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 【分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10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01号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10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01号公告) 2010年第101号 关于公布2010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87家月饼生产企业的596种产品。依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月饼》GB 19855-2005、《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铝的残留量、脱氢乙酸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黄曲霉毒素B1等16个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有578家企业生产的587种产品符合标准要求,9家企业生产的9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和苯甲酸、铝的残留量。其中,被抽查到的109家大、中型企业的月饼质量持续稳定(附件)。针对本次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附件:2010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 名单 http://www.aqsiq.gov.cn/zwgk/jlgg/zjgg/2010/201009/t20100915_155433.htm

  • 关于公布2011年絮用纤维制品(枕头/被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絮用纤维制品(枕头/被子)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

  • 关于公布2011年广西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区乳制品行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自治区质监局于2011年9月19日~10月日对全区范围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监督检查共检查乳制品获证生产企业16家,检查时正在生产的有15家,未生产的有1家。检查发现各企业基本能按要求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健全了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了电子记录信息系统硬件设施、网络设备,并将采购、检验、销售等相关信息录入电子记录信息系统,系统运行基本正常。 本次监督检查的产品品种包括乳制品(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和炼乳)及婴幼儿配方奶粉,检验项目包括卫生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共抽查了南宁、崇左、贵港、北海、玉林、钦州等市15家企业33批次样品,产品检验结果合格的有29批次,不合格的有4批次,合格率为87.88%,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自治区质监局已责令相关质监部门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2011年广西乳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合格企业名单 2011年广西乳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检验不合格企业名单二0一一十一月二十二日

  • 2017年度全省饲料持证企业备案审查结果公告

    【序号】:1【作者】: 湖南省饲料工业办公室【题名】:[color=#231815]2017年度全省饲料持证企业备案审查结果公告[/color]【期刊、年、卷、期、起止页码】: 湖南饲料Hunan Feed2017年03期【全文链接】:http://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JFQ&dbname=CJFDLAST2017&filename=HNLC201703019&uid=WEEvREcwSlJHSldTTEYzVDhsRFJhYUFTTjFzRzAxaUJ0WUlpUVZZbkNJOD0=$9A4hF_YAuvQ5obgVAqNKPCYcEjKensW4IQMovwHtwkF4VYPoHbKxJw!!&v=MjE3OTZiWVI4ZVgxTHV4WVM3RGgxVDNxVHJXTTFGckNVUkwyZmJ1Wm5GQ2puVmIvT0xTUEhiYkc0SDliTXJJOUU=

  • 【分享】质检总局又一批检测仪器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2011年3月1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国家质检总局又一批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仪器涉及全自动微生物基因指纹鉴定系统、高通量微聚焦X射线发生器及数据自动化采集系统、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系统等。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0722-1161-FE167WZP  招标人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包号设备名称评标情况评委名单4高通量微聚焦X射线发生器及数据自动化采集系统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予以废标胡达平、于恩华、章小麟、张相岐、赵贵明7全自动样品储存管理系统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予以废标刘淑洁、赵飞、刘陇昌、顾利民、赵贵明包号设备名称中标人中标金额评委名单6全自动微生物基因指纹鉴定系统恒信业(香港)有限公司US$308,400.00刘淑洁、赵飞、刘陇昌、顾利民、赵贵明12超高灵敏度四极杆离子阱分析仪北京(香港)德美中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US$639,000.00刘淑洁、赵飞、刘陇昌、顾利民、孙利

  •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1年第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为保障我省食品安全,规范生产、引导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第三季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第二部分)予以公布。  2011年第三季度对乳制品、饮料、啤酒、蔬菜制品、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水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瓶(坯)、啤酒瓶等11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计抽查95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生产的1276批次样品,合格1154批次,样品平均批次合格率为90.4%。  对本次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了处理。特此公告。  附件:1、饮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2、蔬菜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3、小麦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4、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5、水果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6、炒货及坚果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7、淀粉及淀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8、乳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 【招募编者】【招募结果公告】《气质联用百问精编》编委会成立

    【招募编者】【招募结果公告】《气质联用百问精编》编委会成立

    【公告】《气质联用百问精编》招募编者活动。经公开招募、评审,现公告编者招募结果!副主编:boyxinzhong编者:Jimzhu、wplcon99、ynsfeed 仪器信息网组织、广大网友参与的编写的《气相色谱百问精编》一书已于2013年5月出版,该书出版后广受好评。 现在气质联用仪器的用户群体也越来越多,检测的范围也越来越广,而用户在日常使用中遇到的同类问题也比较多,仪器论坛计划于2014年推出百问精编系列丛书——《气质联用百问精编》,《气质联用百问精编》将遴选百个气质联用仪器使用中典型问题;每一个问题采用提出问题、分析原因、解决方案、案例分析相结合,让气质联用仪器使用不再成为难题。 您想成为该书的编者吗?来吧,让我们一起总结气质联用操作、维护、应用各方面的盲点和疑点,让气质联用仪器、技术从此变得更简单!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7/201307151128_451316_1782539_3.gif恭喜bsd1689老师担任本书主编一职!!!本书招募主编工作历时30天,共有7人申请,根据我们详细的审核,最终确定bsd1689版友担任该书主编!查看招募过程: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30522/4746313/目录经主编及官方人员共同研究决定,本书将分为五章由大家共同创作,分别为:一、气-质联用基础知识二、气-质联用仪的操作三、气-质联用的应用四、气-质联用仪的日常维护附录附录1 气质联用仪操作规程附录2 气质联用仪主要技术参数附录3 选择毛细管柱的几个指标附录4 气质联用仪主要生产厂商名录附录5 气质联用仪检定规程附录6 气质联用文献文章格式:问题+原因+解决方案+案例分析。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7/201307151128_451316_1782539_3.gif融才融智,融于百问精编尽心尽责,尽在仪器论坛招募编者:(暂定3-5人)申请人请填写所负责的章节。申请要求:1.已取得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有使用气质联用3~5年以上经验,或具备中级职称以上;2.具备较强的文字编辑功底、高度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3.有时间保障,需严格保证该书的进度与质量完成;4.编者应保证所负责章节的每个问题均有典型案例,如编者自己的案例不够,可邀请其他作者进行案例撰写;5.同等条件下,仪器论坛专业版主/专家以及中级以上级别用户优先。职责:1.根据所负责章节的文字编写要求进行撰写;2.每位编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负责自己内容的校对工作;3.编者有建议权,在具体撰写中服从副主编的整体安排;4.每周与主编沟通联系,以保证全书的整体进程;5.如主编通过电话等联系编者未果超过1周,在无合理的解释下视为弃权;6.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引用,请注明出处;7.详细的版权规定参见出版社的相关规定。我要申请: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7/201307151125_451313_1782539_3.jpg 报名截至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8月30日下午18时整。

  • 【942】问:中标公告中能否把所有投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分一并公布?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问:中标公告中能否把所有投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分一并公布?[/font][/font][/color][/b][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答:可以。中标结果公告中应当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也应当告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对于告知方式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一并公布。[/b][/color][/font][/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第六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font][/b][/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b][/color][/font][/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font=微软雅黑]中标公告期限为[/font][font=微软雅黑]1个工作日。[/font][/b][/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b][/color][/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color=#cc0000][b]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b][/color][/font][/font]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  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精神,加强对生产领域“限塑令”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主要依据GB 21660-2008 《塑料购物袋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T 21661-2008《塑料购物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对抽查的塑料购物袋产品的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48家企业生产的355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38批次,不合格产品117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7.0%。不合格产品中有90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有35批次产品最小厚度不合格;有38批次产品印刷质量不合格;有5批次产品提吊试验不合格;有5批次产品跌落试验不合格;有12批次产品漏水性试验不合格;有8批次产品封合强度不合格。同时,本次抽查还对113批次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的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有3批次产品蒸发残渣(醋酸)不合格;有1批次产品蒸发残渣(乙醇)不合格;有1个批次产品脱色试验(浸泡液)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了相关部门,并已责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2年第20号公告)

    关于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160种产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蛋白质、脂肪、亚油酸、a-亚麻酸、亚油酸与a-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反式脂肪酸、芥酸含量、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阪崎肠杆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二碳六烯酸(22:6 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 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等5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本次抽查的160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的规定。特此公告。附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http://www.aqsiq.gov.cn/zwgk/jlgg/zjgg/2011_1/201202/t20120210_208300.htm附件请大家到网站下载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 【886】问: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有效期应该如何计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问: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有效期应该如何计算?[/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中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这里明确的不是公告发布日期,而是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font][font=微软雅黑]87号)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十二条中规定,本办法规定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font][/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综上所述,如果采购代理机构于[/font][font=微软雅黑]2021年4月1日(星期四)公告了中标结果,那么1日公告当天不计算,2日为工作日,为中标公告的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2日因为是起始日不计算在内,3日、4日、5日(星期一)为清明节假日,也不计算在内,开始计算时间应该从6日(星期二)开始,6日、7日、8日、9日合4个工作日,10日、11日为周末不计算,12日、13日、14日为3个工作日,到14日结束合计为7个工作日,都是供应商可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期间。[/font][/font][/color][/b]

  • 【579】问:评标结果公布时,应该公布评标分值明细吗?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评标结果公布时,应该公布评标分值明细吗?[/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不用公布分值明细,但需要告知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font][/font][font=微软雅黑]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font][/color][/b]

  • 【726】问: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发布中标公告期限要几天?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发布中标公告期限要几天?[/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2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3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font][/font][/color][font=微软雅黑] [/font][/b]

  • 【476】问:中标公告发布后,什么时间把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供应商?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问:[/font][font=微软雅黑]中标公告发布后,什么时间把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供应商?[/font][font=微软雅黑]答:[/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应该同时发出。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font][font=微软雅黑]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font][/font][/color][/b]

  • 【383】问:区级的单一来源采购需要发布成交公告吗?

    [b][color=#cc0000][size=14px]问:区级的单一来源采购需要发布成交公告吗?[/size][size=14px][/size][size=14px]答:需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size][size=14px][/size][size=14px]第三十八条规定,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size][/color][/b]

  • 农残检测结果如何判定

    最近检测农残遇到点问题向大家求助一下1.检测芹菜中苯醚甲环唑,假设检出值为1.5mg/Kg,根据GB 2763-2014 该农药下没有芹菜的限量,如何判定。2.甲胺磷,农业部199号公告,蔬菜、果树茶叶等禁止使用,GB 2763-2014 规定叶菜类蔬菜限量0.05,假如我检测结果0.04,不考虑检出限,只是单纯地考虑结果判定,我应该按照什么来进行判定?判定合格还是不合格。农业部公告和国标应该怎么用才是最合理的。我们最近检测的一份蔬菜,按照2763竟然有10几个项目,没有限量依据,我最终给人家出报告是合格还是不合格啊。各位大神,帮忙解答一下。

  • 能力验证的结果怎么还不出来?

    实验室今年9月份参加的中实国金的的能力验证,现在快12月份了,结果怎么还不出来?2013年的新的能力验证计划公告都已经出来了。。。。

  • 国家认监委公布2011年能力验证结果满意实验室名单

    2011年国家认监委下达的所有能力验证项目均已按要求完成,通过了专家验收。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公布取得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  公告中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对取得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实验室,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在2012至2013年度进行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根据情况免除该项目的现场试验。详细内容可登录国家认监委公文公告栏查询。(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http://www.cnca.gov.cn/cnca/zwxx/xwdt/ynbd/553333.shtml

  • 80%纺织检测机构结果准确性有待提高

    近日,国家认监委公布了2016年度纺织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在线检测”考核结果。结果显示,纺织领域检验检测实验室在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性、出具报告规范性、服务质量及时效性等方面仍有欠缺。此次参加考核的纺织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共30家。根据此次考核结果,仅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中山纺织品实验室和大加利(太仓)质量技术检测中心考核结果良好,80%的实验室结果准确性需提高,1/3实验室的服务质量需提升。“在线检测”是指模拟客户真实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对预制样品进行检验检测的考核方式,用以评估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服务质量以及结果的准确性。根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本次“在线检测”考核,未发现相关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范围检验、违规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等违规行为,但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在数据准确性、报告规范性、业务委托协议及合同评审严谨性、服务质量及时效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告还公布了 本次在线检测考核排名,排名顺序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在“在线检测”考核中有关客户的服务质量、内部质量管理水平、检验检测报告规范性及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性等方面的表现,经专家综合评价后得出。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