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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机构相关的论坛

  • 检定机构的选择

    不知道各位的试验机、硬度计都是在什么地方检定的呢,省市计量检定测试院?还是第三方检定机构,也或者内部校准呢?第三方检定好像也违反计量监督检定就近原则吧。

  • 【分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第五条 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第七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理考核申请和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八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派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和特邀专家承担。  第十条 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开展申请授权项目的工作。

  • 强制检定目录中的仪器设备检定机构的资质

    请问各位专家,国家市监督总局2020年10月26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强检目录中仪器设备的强检是否一定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才能做,第3方校准机构可不可以做?另:专项计量授权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企业也可以申请专项计量授权开展检定?

  • 仪器设备检定机构的选择???

    本实验室为新建轮胎实验室,位于江苏,现在新进的设备需要进行量值溯源,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呢?请教大家。谢谢。另外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图是依据什么画出来的?

  • 第三方机构对光谱仪进行年度检定需要检定几个项目,检定前需要进行一次彻底维护么。

    从来没找过第三方机构对光谱仪进行年度检定,所以不太清楚啊,请问找第三方机构来检定的话,需要对光谱仪进行一次彻底的维护么,就是说像按照厂家给的年度维护合同上写的那些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维护,里面包含清灰,漂移校正,描迹,擦透镜这些项目,我怕找了别人来结果光谱仪在别人检定的时候人家检定不合格那就不好玩了。因为我不知道第三方检定的话他们是检定那些方面,听说好像是稳定性什么的。请问第三方机构来检定光谱仪是检定哪几个方面,我用什么方法看出光谱仪的状态符合第三方机构的要求。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改革探讨

    来源《中国计量》2018年第8期[color=rgba(0, 0, 0, 0.298039)]作者:[/color][color=#333333] [/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刘志义 薛鼎龙等[/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color] 自2017年4月1日强检计量器具取消收费以后,本已纳入改革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前景就更不明朗了。现在社会上说法最多的是成立集团,变成企业推向社会。笔者对这一观点并不赞同,理由如下:[b]  首先,主管部门发生了变化。[/b][color=rgba(0, 0, 0, 0.29803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变成企业后,其主管部门为国资委,而其行政部门为原质监局。这样行政管理部门将与技术机构脱节,相互沟通的机会减少,行政管理部门因缺乏计量技术知识而造成执法缺位,技术机构也因执法不到位而造成仪器(主要是强检器具)漏检。[/color][b]  其次,计量技术机构变成企业后,或因利益导致恶性竞争。[/b][color=rgba(0, 0, 0, 0.298039)]特别在校准外省市的仪器设备时,难点在于时间的局限性及标准器的运载。但由于争占市场,压低校准费用,因而有可能在校准质量上出现问题,甚至有的单位只是为应付检查而要求不校准便出具证书。这些对行政管理机构来说是无法监督的。[/color][b]  再次,计量技术机构变成企业后,为节约费用,计量标准器溯源会选择费用低的校准机构进行。[/b][color=rgba(0, 0, 0, 0.298039)]校准机构不一定会在当地,因而双方标准器就有可能会被经常运输。这样的校准不仅脱离了原有的实验室条件,而且标准在运输途中可能会导致失准。[/color] 第四,计量技术机构变成企业后,必然会申请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项目不是必须建立计量标准的,如果都淡化建立计量标准,那么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谁来建立,谁又会去检定社会上繁多的强检器具?也许有人说利用政府买单刺激,可除非现有的专业计量站(而煤气公司、电业计量站等能否被许可还是个问题,因为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谁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了个不确定的结果与原法定技术机构去竞标呢?即使竞标成功,但是作为一个企业每年都能从政府得到大量拨款,那么这个改革能确定是成功了吗?[b]  最后,校准人员的资格问题。[/b][color=rgba(0, 0, 0, 0.298039)]由于检定员证的取消,且注册计量师还没有明确成为校准人员的唯一资质要求,行政部门现在管理是非常宽松的。企业就有可能提供自拟的学习或考试证明,按需安排校准人员,这样的校准人员其校准能力如何保证?[/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  对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改革,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的观点是:[/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  首先,应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称为机构)定性为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最好为省或国家垂直管理机构),将人员按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大小,根据开展检定专业及项目情况固定编制。如现有人员太多,按退X人进Y人的方式(XY),逐步平衡人员年龄结构,最终达到所设编制,使工作稳定有序进行下去。[/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  其次,机构工作重点为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最高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及其他强检工作。机构采用负责制,即如无法对某最高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机构负责将其送至上一级机构,所花差旅费由政府开支。对于量多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若本行政区域内无检定能力,上级机构应督促其建立此项标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政绩考核。若强检器具量少、建立标准难度过大且运输比较困难,则在上级机构核准后,由上级机构派遣人员定期到现场开展工作,所需费用也由政府开支。[/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  再次,机构负责行政区域内各校准实验室及企业内部校准员(检定员)的技术培训、考试、验收,主要针对现在没有明确校准人员资格这一情况,这样可以更好地提高整个校准市场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为量值溯源的准确性提供保障。[/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  第四,机构应具有一定的行政督查职能。因为检定人员在第一时间接触到可能违规的计量器具,如果检定人员只有检定职责,当他们发现问题后,再上报行政部门,而行政执法人员不可能很快来到现场,那么不法分子就有足够的时间把违规器具恢复原样或逃之夭夭。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据笔者所知,执法人员主动对企事业单位或市场计量器具(包括强检和非强检)开展检查几乎为零(不包括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基于上述情况,就需要法律赋予计量检定人员查封、扣留的权力,这样就会在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  第五,因为社会的校准机构主要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在计量认可项目上,都是量多的器具,而数量稀少的专业计量器具的校准就是个问题。这种情况需要机构在上级机构批准下,在能力范围内对这些少量的计量器具进行量值溯源,且收取费用需要上缴财政。对于此项工作,机构不能无理由拒绝,并且要纳入年终政绩考核。[/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  第六,机构应具有独立的仲裁检定职能(包括受理)。对于无能力检定的器具,机构负责送至上级机构检定,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负方支付。工作前,仲裁双方应填写自愿书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color][color=rgba(0, 0, 0, 0.298039)][/color]

  • 实验室认可对于检定机构的评定

    问一下,大家对于那些检定权威机构的评定都是从那些方面进行合格评定,和其他合格供方评定用一样的格式和评定内容可以吗?对于实验室来说,这些检定机构是不是供方?

  • 【原创】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应实行证书型评制度的建议

    现有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的证书出具,大都有点某个检定员独立出具,就直接发出到用户了。如果出具证书的该检定员考虑问题较全面的话,那么该证书就还可以,如果该检定员考虑问题不那么全面,甚至对规程理解不到位或者有偏差时,此时我们的该检定员代表该检定机构出具的证书就有可能误导用户。特别是象液压千斤顶这样用户使用该计量器具时,一直要使用我们的证书,使用我们证书中给出的校准方程的情况下,尤为重要!因为它有可能导致我们的高铁、桥梁和隧道是否安全哦! 所以我建议要尽快结束这种由某个个人的水平,就作为该检定机构的水平的不合理现象继续存在!而应该各检定技术机构由该项机构各专业较权威的人士组成专家组,对本机构出具的任一种计量器具(如千斤顶)的证书进行相当于计量器具型评那样的审批。通过审批后作为样本,交专人在工作中监督对照执行。当然并没有允许检定员对已通过型评的证书进行合理化,但我们的专职监督人发现后,如把握不住应提交专家团再型评,是否是真正更合理,如是则更换证书样本库。 之所以让我想到该问题,是因为我看到一份液压千斤顶检定证书给出了校准方程(即一元线性回归方程),也给出了相关系数,但没有显著水平的判断。可要知道一元线性回归方程,只有显著性得到检验才能使用哦!

  • 兴安盟质监局启动2018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定行为,提升计量检定工作质量,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兴安盟质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组织开展2018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是以提高计量工作有效性为宗旨,以规范检定行为、提高检定工作质量为目标,促进全盟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科学管理,确保检定结果准确、可靠、公正、有效。检查范围为全盟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包括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采取自查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主要是听取被抽查机构自查情况汇报,查看工作场所和仪器装备,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原始记录,与有关人员面谈询问,抽查服务对象意见等。此次检查共分为自查、现场抽查和整改三个阶段,目前全盟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已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

  • 【求助】计量检定机构的资质证书如何获得?

    外部服务方,即提供检定或校准服务的计量检定机构,如北京计量科学研究院或国家气象计量站,该如何获得他们的资质证书啊,打电话给他们可以要到证书的传真件,但要不到证书附表清单,可在什么网站上下载到吗?请高手指点一二!

  • 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对设备检定或校准结果的哪些内容进行确认

    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对设备检定或校准结果的哪些内容进行确认答案:检定或校准的结果进行确认的内容应包括:(1) 检定或校准结果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方法要求;(2 分)(2) 校准获得的设备准确度信息是否满足检验检测项目的要求,是否有修正值或修正因子需要引用。(2分)

  • 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设备检定与校准的问题

    我们是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检测农产品农残,兽残,土壤参数,设备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液相、荧光、吸收、分光、火焰光度计等,请问这些设备是否必须检定,可以全部校准吗?还是说做土壤的设备属于环境监测要检定,做农残的可以校准?农残、兽残应该是食品安全吧,属于安全防护吗?属于的话是不是也必须检定。

  • 【原创】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流程

    [B][center]申请人条件[/center][/B]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此条仅适用于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授权);2、符合本省区域内实施《计量法》的工作需要;3、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4、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5、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6、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7、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此条适用于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及申请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等授权)。[B][center]需要提交材料目录[/center][/B](一)、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提交材料: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一份;2、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一份(对于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3、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授权的文件副本一份(对于授权建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4、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一份(对于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或所隶属的组织法定代表人对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副本一份(对于虽无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建制的机构);5、授权建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副本一份(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适用,对首次授权考核的机构无此要求);6、考核项目表1——检定项目一份;7、考核项目表2——校准/检测项目一份;8、考核项目表3——商品量检测项目一份;9、考核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一份;10、质量手册一份。(二)申请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样机试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等授权需提交材料: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一份;2、考核项目表1——检定项目三份;3、考核项目表2——校准/检测项目三份;4、考核项目表3——商品量检测项目三份;5、考核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三份;6、质量手册三份。(三)申请承担单位内部强制检定工作等授权需提交材料:(1)《计量授权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仅对未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申请者,下同);(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4)《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5)《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6)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7)符合承担授权任务要求的原始记录及相应模拟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二份;(8)《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仅对复查考核,下同);(9)《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10)如更换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应附上计量标准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11)至少两份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校准的原始记录和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1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1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14)计量标准器具在两次周期检定之间进行运行检查或验证比对试验记录复印件一份。

  • 【原创大赛】如何对检定校准技术机构的证书进行验证和确认

    【原创大赛】如何对检定校准技术机构的证书进行验证和确认

    如何对检定校准技术机构的证书进行验证和确认 不少检测实验室的同行,对检定校准技术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仅仅满足有了检定校准证书,就能交考核认证机构的差。不怎么去认真看一下检校证书,更不要说去验证和确认检校技术机构出具的检校证书。其实,对检校技术机构出具的检校证书进行验证和确认很重要,它将决定你能否继续使用,以及怎样继续使用你的检测仪器。现就我的上级检校技术机构,对我所检定分光光度计的标准的校准证书进行验证和确认的过程推介给版友。 首先复印一份证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0/201210010358_393911_1626275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0/201210010358_393912_1626275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0/201210010359_393913_1626275_3.jpg 注意到校准依据JJG1034—2008《光谱光度计标准滤光器》,校准所用的主要标准器——Ⅱ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对于校准结果: 1、对于紫外透射比标准滤光片26-3、ZW21810和ZW21830,在紫外区,按JJG178《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应该是检定235nm、257nm、313nm和350nm处的透射比,以前为我所校准的机构,也都是校准上述波长点的透射比。可不知为什么现该检校机构,校准紫外区的检定波长点是250nm、280nm、310nm和350nm?我查了其检定依据JJG1034—2008《光谱光度计标准滤光器》,它给出的波长也不是250nm、280nm和310nm呀!不知为什么会是这样,我能用250nm、280nm和310nm处的值,去检分光光度计紫外区250nm、280nm和310nm处的透射比准确度吗?其平坦度和稳定性可以吗? 2、紫外透射比标准滤光片,以前的检定机构是不给出在可见光区440nm、546nm和635nm处的透射比值。同样也不知为什么,该次的检校机构却给出了440nm、546nm和635nm处的透射比值。这些值能作为标准值,用来检定分光光度计可见区的透射比吗?我是担心紫外透射比滤光片在可见光区440nm、546nm和635nm附近的平坦度,也就是说该处不会因为波长误差,导致较大的透射比的变化,以及该处透射比的稳定性怎样。 3、将去年校准的结果值标上,并计算变差发现:对于透射比是大变差+0.8%,对于波长是大变差紫外区0.2nm、可见区 0.5nm,按其给出的不确定度——透射比:U=0.5%(k=2);波长:U=(0.34-0.60)nm(k=2)。可见波长年稳定性合格,但透射比年稳定性不合格。 原因分析:应该是该检校机构校准用的分光光度计准确度等级太低,从JJG178《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可知: 波长误差限:Ⅰ级紫外区±0.3 nm、可见区±0.5nm;Ⅱ级紫外区±0.5 nm、可见区±1.0nm。 透射比误差限:Ⅰ级紫外区和可见区均为±0.3%;Ⅱ级为±0.5%。 而现检测机构校准用的分光光度计为Ⅱ级,所以以可能造成给出的透射比值误差较大。再者该检测机构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明显是不对的。因为不确定度,不可能小于校准用标准的误差限的绝对值。也就是说用Ⅱ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校准标准滤光片的不确定度,对于波长起码应大于(0.5-1.0)nm(k=2)、对于透射比起码应大于0.5%(k=2)。而现该检测机构给出的不确定度,只有当其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为Ⅰ级时才有可能。 4、经询问JJG178《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规程起草老师等专家,对于紫外光区的检测点,近期中国计量院也是取的250nm、280nm、310nm和350nm,应该说原来的235nm、257nm、313nm和350nm,是针对重铬酸钾标准溶液特征透射比的波长点。而取250nm、280nm、310nm和350nm波长点,是为了面向应用,据说DNA检测就要用到280nm,可见这波长点的改变是进步的表现。 关于紫外透射比标准滤光片,给出在可见光区440nm、546nm和635nm处的透射比值。因为现在金属镀膜技术很成熟了,大都使用是镀金属膜的透射比标准滤光片。其T(透射比)=f(λ)(波长)曲线,特别平直,我扫描过ZW21810紫外区的T=f(λ)曲线,如下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0/201210010410_393914_1626275_3.jpg 由上图可见T=f(λ)曲线真的是特别平直,而且从测得的数据: λ:250 nm 280 nm 310 nm 350 nm 440 nm 546 nm 635 nm T: 7.8% 8.5% 8.9% 9.6% 11.4% 14.2% 16.8% 看得出这种平直,完全可以延伸到可见光区。这样完全可以现在的紫外透射比标准滤光片,作为紫外、可见透射比标准滤光片。 从这点我真得好好感谢该检测技术机构的老师,给我带来了思考,给我带来了进步的信息,使自己的认识水平有了飞跃的提高。同时这也说明了交流的重要性,只有交流才能得到新的信息,才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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