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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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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相关的资讯

  • 22家认证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2〕471号)部署安排,省局统筹部署了全省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抽取被检查对象,省局采取统筹协调、分级实施的方式安排和落实。全省共完成现场检查认证证书300张,涉及认证从业机构22家,获证组织291家。省局直接组织重点检查证书60张,各地市自主检查证书240张。通过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方式,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不到现场、伪造认证档案、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未作认证决定即颁发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实施监督审核、严重减少审核时间、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远程审核不规范、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二、检查发现主要问题在本次省级重点检查的证书中,涉及认证从业机构10家,获证组织60家,共发现问题120条。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认证从业机构能够依据《认证认可条例》,认真落实《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精心组织认证活动,严格认证证书的管理。大部分获证组织能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所建立的管理体系运行,及时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提升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检查的60张证书中,建议通过的13张,自行整改的26张,责令限期改正的15张,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的2张。其他因获证组织关停并转等原因导致无法现场检查的4张。(一)认证机构存在的问题。证书认证范围不符与企业实际不符;未能提供实施远程审核的合理理由;审核报告内容与结合实际不紧,未覆盖所有条款或存在与企业无关内容;审核不规范,对关键工序审核不到位;审核合同标注人数与实际公司人数不一致;审核结果未上传认证行政管理系统,实际检查的次数、时间与上传的情况不一致。(二)获证组织存在的问题。企业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不能及时提供审核计划、初审和监督审核报告;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体系文件与组织实际运行不一致或运行不完善,运行记录不全、对关键工序识别不到位;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不规范,缺少相关记录和不符合项的整改材料,个别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设备管理不规范,设备台账不全、未及时进行检定校准。三、工作要求(一)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省局通报的问题进一步做好调查核实工作,结合本地自行组织的检查情况,认真分析相关认证机构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开展问题后处理工作,增强监管的有效性。(二)落实问题整改。各地要建立完善闭环监管机制,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对证书的管理,对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增强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对涉及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执法稽查部门,主动配合,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收集汇总后处理及立案处罚的相关情况,并将后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局认检处。附件: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检查情况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2日附件2022年认证从业机构检查情况序号认证机构证书编号处理建议1北京坤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KB18619Q22255R0M通过2北京坤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19519Q32797R0S通过3北京坤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KB18620Q33333R0S通过4深圳华智认证服务有限公司46021E0792R0S通过5深圳华智认证服务有限公司46021Q1175R0M通过6深圳华智认证服务有限公司46021Q0359R0S通过7世一认证(湖北)有限公司68220Q10082R0M通过8世一认证(湖北)有限公司68220Q10048R0L通过9北京坤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19519Q31933R0S通过10北京坤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19519Q31668R0M通过11通过12北京坤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13北京坤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19519Q31846R0S通过1405320Q31093R0M自行整改19责令限期改正47湖北光谷标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认监委通报08年实验室资质认定检查情况
    国家认监委通报2008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2890家 处罚96家 到目前为止,在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的“2008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中,全国共对2890家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各省级质监局已经对96家违规实验室做出注销或暂停CMA的决定,其中福建、安徽、山东、甘肃等省质监局查处33家不合格实验室。 去年9月,国家认监委下达了《关于开展2008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家具、玩具、服装等10个领域以及食品类实验室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获证实验室进行监督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各地质监局共派出检查人员300多人次,检查了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2890家,查阅检测报告1万多份,核实和检查实验室人员3万多人、仪器设备4万多台套。在各地方局检查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组织了13个检查小组,对随机抽取的88家实验室(其中属于国家认监委发证的33家,属于省级质监局发证的55家)组织跨省监督检查,对8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对13个省局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调查。 据了解,在专项检查中,各获证实验室对本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检测能力持续维持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此基础上,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监局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实验室存在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宣传贯彻不够彻底等问题。 国家认监委要求今后一要加强培训,国家认监委和各省级质监局将继续举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班,帮助实验室准确理解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鼓励各行业检测机构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和对口交流,提高检测人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关注内审员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对实验室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把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作为培训和考试的重要内容。二要抓好实验室监管工作,强化获证后监督力度,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实验室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对无证检测、超期检测、超范围检测的监管力度。三要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加强评审员的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评审质量关的教育;对评审员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对评审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跟踪,召开评审员交流研讨会,统一评审尺度。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地采取引进、开发等手段建立本地区的信息系统;敦促获证实验室充分利用中国检测资源共享网的平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国家认监委将适时组织交流推广工作,推动资质认定工作信息化建设。 国家认监委同时要求,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善后处理工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包括拒绝检查的实验室),由发证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暂停其资质,整改合格后恢复其资质。对于依法注销或者撤销资质的实验室,要通过公告形式向社会公示,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认定。
  • 41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为持续净化我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促进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今年7月至9月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选派了17名资质认定专家,会同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随机选派检查执法人员164人次,共组成8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在全区范围内对41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预先通知的现场专项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本次监督检查发现1家机构存在轻微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处理意见是“自行整改”,占2.4%(详见附件1);有21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资质能力等变更手续、采样方法不能满足标准规定等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占51.2%(详见附件2);有18家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范围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等情形,造成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等较严重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占44%(详见附件3);有1家机构因自身原因已处于注销资质状态,占2.4%(详见附件4)。本次检查的机构分布在南宁市(21家),桂林市(4家),柳州市(4家),钦州市(3家),贵港市(3家),河池市(2家),百色市(1家)、玉林(1家)、贺州(1家)、崇左(1家)等10个地市。二、主要问题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监督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和理解。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能及时组织人员对国家新颁布的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培训和学习,导致在日常的检验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规、不规范的检测操作行为或者检测结果的计算错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能按照样品的保存管理技术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样品保存时限内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其中,广西林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LLJC202202005号”检验报告,柳州市柳职院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柳职监字〔2021〕179号”检验报告,广西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贺[水]字20200073-2”检验报告,广西天龙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天龙环监字[2019]第0529号”检验报告,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任务号为“BC 2022-0005”硫化物项目,这5家机构的检验报告涉及的相关样品没有在规定保存时限内进行检测。广西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超出资质认定范围,编号为“GXHQ202203021 12”的检验报告。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金天检字〔2022〕22Q072号”检验报告、广西天龙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天龙环监字〔2022〕第0630号”检验报告,这2家机构的检验报告的原始记录相关计算公式错误,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导致检测报告数据、结果出现错误。(二)部分检验机构的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技术条件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必备条件要求。广西能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嗅辩室传递窗规格不符合标准”、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自动低温翻转振荡器与烘箱、马弗炉同放置于高温间内”、广西环投金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紫外灯未悬空安装”、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水质检测项目‘氨氮’‘氨’‘亚硝酸盐氮’‘氮氧化物’等在同一实验间进行检测不符合标准”、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的“固废检测未配套样品晾晒区、制样区;固废浸提、土壤有效磷浸提装置放置位置无控温设施”、广西南宁市联众环科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固废晾晒区与土壤晾晒区于同一房间,无有效隔离措施”、广西西湾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台堆放杂乱,添加了培养基的培养皿,未做任何防护;滴定室未安装空调,土壤晾晒区与固废晾晒区无遮阳及通风措施;土壤晾晒区与固废晾晒区之间使用胶片隔离;固废浸提装置未有控温设施”,这7家机构均存在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技术条件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必备条件要求。(三)检验分包不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号为“崇环监(水)字〔2022〕035号”检验报告,广西南宁市联众环科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2022-0516污泥”检验报告,广西皓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HYT2205131”检验报告,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KC2022045”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广西云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号为“云科环监字〔2021〕第03-007号”检验报告,这5家公司的检验报告存在分包检验检测项目不规范等问题。(四)未按规定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认定项目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荣灿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恒晟水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这4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消作废的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西云检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这4家机构存在未按程序申请办理取消相关资质能力的手续,百色市绿城环境监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吉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这4家机构未按程序申请办理调整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范围或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五)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共有17机构存在部分原始记录缺失或记录错误: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GXBBW220138”检验报告,未记录BOD5测定培养时间,编号为“GXBBW2105102”检验报告中,总铬和六价铬结果引用原始记录数据时有误、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崇环监(水)字〔2022〕038号”检验报告,氨氮项目原始记录不完整,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金天检字〔2022〕22W123-1号”检验报告,未将环境条件参数作为原始记录的一部分,桂林千卓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千卓检测(综)字2022第341号”检验报告,样品采样未记录分装的情况,未记录样品容器材质及类型,广西华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用酸度计(编号HHYQA033)未在使用前后,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记录;样品的分发流转缺少原始记录描述”,广西华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样品验收交接环节缺少对保存条件核查的记录,广西桂宏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GH2206019”检验报告中,环境噪声监测原始记录中,缺少风速风向仪信息,广西保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号为“保利监字〔2022〕154号”、“保利监字〔2022〕008号”检验报告的监测设备使用记录未记录样品唯一性标识、编号为“保利监字〔2021〕276号”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臭气浓度采样记录表”未能如实记录现场监测结果,附图未有确认记录”,广西天龙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天龙环监字〔2021〕第1289号”检验报告的土壤镉、锌、铅等重金属浸出前处理记录缺少前处理方法依据文件、前处理时间、使用设备及设备使用记录、实验用水批号等关键原始记录信息,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编号为“BNN2021100279-23-2”检验报告中废水污染源监测现场调查表对应的企业基本情况记录有误,百色市绿城环境监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提供使用标准菌株对培养基进行阳性和阴性对照试验的原始记录,广西吉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JR/BG-HJ2021001至JR/BG-HJ2021100号”对应的部分原始记录无检验员签字,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任务编号为“2206010”废水总余氯指标测定,原始记录中未包含检测实验用水的验证记录,广西南宁市联众环科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2022-0516污泥”检验报告,“浸提试验未能提供含水率测定的原始记录;实验室氟离子测定无标准使用液配制记录”,广西玉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玉翔(监)字〔2022〕第0446号”检验报告,仪器使用记录表缺对应的使用记录,广西皓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HYT2110833”检验报告,缺系统偏差的校准记录,广西邕测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邕测检字〔2022〕第225号”检验报告,仪器使用记录表无检测当天的相关仪器使用记录。桂林千卓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千卓检测(综)字2022第341号”检验报告,南宁市龙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号为“龙翔环监字〔2018〕第0736号”检验报告,广西林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LLJC202201020号”检验报告,桂林千卓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千卓检测(综)字2022第341号”检验报告,广西林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LLJC202201020号”检验报告,这5家机构的检验报告存在相关样品的采样、检测时间原始记录没有具体到几时几分问题,无法溯源核实该样品是否在保存时限内进行检测。(六)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有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管理不规范,个别检测人员没有持证上岗;有的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够规范,部分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超过检定有效期仍在使用;有的检验检测机构缺少个别标准物质,一些仪器设备没有标识,使用记录不完整。三、检查结果处理(一)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高度重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应立即组织开展调查,进一步核实核细,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如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严格按照《监督办法》《管理办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严肃处理,同时应将涉及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对各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以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最终调查处理结果为准。(二)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跟踪督办,责令其在15天内改正,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后,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及佐证材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并通过登录相关系统进行核实查证,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随机选派参加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需要在机构整改报告上签字确认整改通过,确保整改到位闭环。(三)对已注销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资质的1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持续关注跟踪,这1家机构不得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相关生态环境类的检验检测报告。四、工作要求(一)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严格按照2021年颁布的《监督办法》《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生态环境厅。(二)狠抓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检验检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方法和要求规范检验,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检验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我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将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纳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鼓励内部人员举报,对举报重大违法线索的给予奖励。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弄虚作假线索实施一案双查,突出问题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对涉及地方政府及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包庇纵容甚至主动勾结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14日
  • 100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2022年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相关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2〕309号)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公安厅于2022年3月至10月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选派了28名技术专家,会同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随机选派的行政执法人员,共组成14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在全区范围内对随机抽取的10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预先通知的现场专项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本次监督检查发现32家机构存在轻微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处理意见是“自行整改”,占32%(详见附件1);有54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占54%(详见附件2);有13家机构存在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超出资质认定范围进行检验检测、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字签发报告等较严重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占13%(详见附件3),有1家机构因自身原因已处于停业状态,占1%(详见附件4)。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个别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检验行为。南宁市金陵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部分检验检测报告中授权签字人签名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授权签字人签字识别不一致等问题;防城港市上思县卓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减少、遗漏标准规定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德保县交安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部分检验检测项目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柳州市北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范围进行检验检测;忻城县环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使用未经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二)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广西顺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等49家机构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存在个别项目使用未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不正确、个别项目检验数据与电子保存的数据不一致、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保存不完整,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填写不规范,检验人员没有签字等行为。(三)检测场所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玉林市福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5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底盘动态检验区域不满足标准检测要求、没有场地标线、标识或者标线、标识不清晰、群众监督通道与车检通道没有安全隔离等问题;百色市德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在场地内醒目位置设置自行维修告知牌或者场地布局图,具有多条检测线的未设置预约通道或新能源汽车绿色通道等。(四)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存在不足。广西横县泓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46家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没有开展能力比对、设备期间核查、人员培训等,应付式开展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多年质量管理材料、记录雷同,质量体系文件不完善、体系运行记录不完整等行为。(五)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广西昊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存在授权签字人已离职或者不再担任,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柳城县光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检验项目未办理标准变更手续。(六)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执照存在公正性问题。贵港市俊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代办车辆年审、电子违章处理”、“汽车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等影响机动车检验独立公正的项目。三、处理意见(一)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高度重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立即开展进一步调查,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如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联网监管实施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各市市场监管局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应移送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公安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处罚,依法应撤销资质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同时,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各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以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最终调查处理结果为准。(二)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跟踪督办,责令其在15天内改正,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核实后,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及佐证材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验收确认,确保整改到位、闭环管理。(三)对停业的武宣顺兴机动车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持续关注跟踪,监督并督促该机构不得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需通过现场技术评审后方可恢复。四、工作要求(一)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加大对其的后处理工作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闭环管理,取得监管实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信用惩戒等后处理措施,对情节和后果较严重的,要依法立案查处,直至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务必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后处理工作。(二)狠抓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检验检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方法和要求规范检验,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检验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将辖区内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加大现场检查的批次、频次监管,除配合完成自治区级监督检查任务外,应组织开展辖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推动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改进提升。要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持续强化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区域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立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切实维护公正有序规范的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11月3日
  • 104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关于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市监办发〔2022〕41号)的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药品监管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联合监督抽查将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碳排放核查、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工建材、生态环境、刑事司法检验检测作为重点,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为主要目标,共计抽取了104家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其中碳排放核查、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装备等检验检测领域机构12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25家,食品检验机构15家,建工建材检验检测机构32家,刑事司法及其他省级发证机构20家。其中,有4家机构在现场检查前已主动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食品检验1家、建工建材机构3家),实际现场检查100家。本次检查,共随机选派执法人员75名,匹配技术专家60名,组成35个检查组,以打击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采取不预先通知的方式开展了现场检查。在本次双随机抽查的100家机构中,有15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家机构存在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但无需追究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的情形 45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分包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34家机构涉嫌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超范围出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家机构质量管理措施未实施、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场所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一是个别机构场所环境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满足检验检测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二是个别实验室环境布置不合理,存在互相干扰的风险。(二)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机构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 二是检测仪器设备档案信息不完整,缺少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三是仪器设备使用状态标识管理混乱。四是检验仪器设备未按标准安装,使用环境不符合要求。(三)样品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的留样和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二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样品标识、流转等信息不够完整 三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样品流转记录与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及设备使用记录的时间不吻合。(四)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二是部分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信息不够完整,无法溯源 三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有效管理、保存。(五)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一是个别机构疏于管理或管理不规范,检验检测报告存在漏签、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等行为 二是个别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发生变化未按规定进行变更。(六)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报告。一是个别机构未按照检验检测规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报告,结果存在错误且无法复核 二是个别机构在不具备相关检测设备的情况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且涉及该设备所检参数的报告 三是个别机构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 四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七)超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报告。个别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八)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个别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三、检查结果处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如下:(一)立案调查。对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超范围出报告的34家机构,已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经核查,如果案件属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管辖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存在虚假检验检测行为等违法失信机构,严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二)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分包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的45家机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机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处以罚款。(三)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对质量管理措施未实施、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3家机构,由市(州)市场监管局督促机构在重新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前,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四)说服教育、提醒纠正。对存在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但无需追究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情形的3家机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采用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五)自行整改。对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的15家机构,由市(州)市场监管局通知机构自行完成整改。四、工作要求(一)狠抓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分析原因,制订可行的整改计划,迅速整改到位。要加强对管理体系、检验检测政策的跟踪学习和理解,树立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检验质量。(二)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各地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程序规定,调查核实问题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处理。(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四)及时报送结果。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将查处案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将处理结果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同时抄送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吴春宣 电话:0851-86509801。附件:1.2022年碳排放核查、医疗防护等重点领域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2.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3.2022年食品检验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4.2022年建工建材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5.2022年刑事司法及其他省级发证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省市场监管局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药品监管局2022年10月1日附件:2022年碳排放核查、医疗防护等重点领域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序号检查对象名称被检查领域发现主要问题涉嫌违反的法规条款处理建议属地1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碳排放核查管理不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自行改正,通过贵阳2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碳排放核查原始记录不规范。自行改正,通过六盘水3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护用品标签标识与程序文件描述不一致自行改正,通过贵阳4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医疗器械个别仪器设备标识不规范。自行改正,通过贵阳5贵州兴昌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欠规范。自行改正,通过六盘水6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0六地质大队(遵义市矿产品检测中心)碳排放核查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4条。责令限期改正遵义7贵州大西南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个体防护装备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4条。责令限期改正贵阳8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个体防护装备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4条。责令限期改正贵阳9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贵州地矿西部检测中心)碳排放核查1.样品保存不符合标准规定,存在样品性状异常改变的情形。2.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第1项。市(州)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六盘水10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业贵州发电用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碳排放核查样品流转、保存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第1项。市(州)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贵阳11毕节市宏益煤矿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碳排放核查样品流转、保存不符合标准规定,存在样品污染、丢失的情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第1项。市(州)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毕节12贵州道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个体防护装备减少、遗漏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市(州)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贵阳2022年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序号检查对象名称发现主要问题涉嫌违反的法规条款处理建议属地1贵阳环境监测中心管理欠规范。自行改正,通过贵阳2贵州省辐射环境监理站管理欠规范。自行改正,通过贵阳3贵州净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个别项目不具备检测能力,但未出具该项目的报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24条。说服教育、提醒纠正铜仁4
  • 9家认证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省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市监认证〔2021〕254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认证机构:为进一步提升认证活动规范性,强化认证机构主体责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市场监管局于11月开展了全省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 总体情况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9家认证机构。因疫情影响,1家认证机构未到现场检查,实际检查8家。现场检查累计出动20余人次,共发现问题26条。二、存在的主要问题认证机构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四类:一是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信息报送和风险管理制度,相关信息未公开(认证规则、收费标准、申投诉途径等)。 二是档案管理不规范。存档的审核报告信息有误。三是认证业务流程不规范。认证决定书未见批准人签字;个别认证机构无业务管理系统。四是认证人员管理不到位。专职认证人员岗位职责不清、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不全、人员能力评价表无评定人签名。三、后续处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雨正认证(江苏)有限公司(机构未开展认证活动且书面承诺30日内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移交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进处理;对存在一般问题的瑞科认证(南京)有限公司等5家认证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轻微问题的国珩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等2家认证机构自行整改。需整改的认证机构,应于2021年12月22日前将整改材料(加盖机构印章)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管处,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联系电话:025-85012041。 附件:2021年全省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1年全省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序号认证机构名称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意见1瑞科认证(南京)有限公司1.未见财务管理制度。2.人员岗位职责界定不清。3.未建立认证信息报送制度。责令限期改正2苏兴检测认证(江苏)有限公司1.未建立保险或认证储备金。2.查桑**劳动合同,未见其退休证。3.无信息报送制度。4.人员岗位职责界定不清晰。责令限期改正3雨正认证(江苏)有限公司1.检查中未发现机构的办公设施,目前1034有办公设施,经询问现场工作人员,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自己是雨正咨询公司的。2.公司无法提供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和收费标准。3.未建立公正性和认证风险管理制度。4.未建立认证过程管理制度。5.未建立认证档案管理制度。6.未建立认证信息报送制度。7.未建立申诉投诉、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内审和管理评审、信 息公开、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8.未建立认证保险或储备金。9.六大类人员没有明确岗位职责,没有实际开展认证活动和认证业务。移交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进处理(认证机构书面承诺30日内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4江苏瑞双认证有限公司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长为6个月,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址,正在变更中。2.未设立风险保证金。3.专职认证人员岗位职责界定不清晰。责令限期改正5国珩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查程序文件,公司只有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报送工作程序,未见公司向总局报送认证信息的相关制度。自行整改6江苏恒创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因疫情影响未现场检查/7中鑫国际认证(江苏)有限公司1.抽认证决定人员范**档案,缺能力评价证明材料,无管理体系审核经历评定。2.未建立业务印发的责任风险安排。责令限期改正8诚标国际认证(江苏)有限公司1.证书发放程序不严谨。签发人没有法人代表的授权,证书编号59221Q0071R0M审批表没有批准人签字发证,及证书号59221E0061R0M审批表认证决定、批准意见栏意见未填写。2.证书59221Q0220R0S获证单位为安徽**商贸有限公司,而审核报告中的受审核方信息为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失误。责令限期改正9江苏中可认证有限公司1.认证业务管理系统未上线使用。2.信息公开管理的网站www/jszrz.com打不开。自行整改
  • 10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3年 第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以“双随机”的方式,组织完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涵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行为规范、数据证书等四项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授权范围开展检定和型式评价,以及停征强检/型式评价收费执行情况等。 本次检查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共10家。 二、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合格的机构6家,需整改的机构4家。 现场随机抽查150份受检机构存档证书(报告)及相应原始记录,未发现伪造数据、伪造盗用倒卖计量检定印(证)等情况,未发现违反计量检定规程、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处理结果 责令需整改的机构限时改正。目前,需整改机构均已完成整改,经验证满足整改要求,复核通过。附件:1.受检机构名单 2.整改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3月24日
  • 25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2年济南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为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督检查”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25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其中食品类10家,建工建材类10家,个体防护类5家。 检查过程中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参与,采取座谈询问、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围绕资质认定合法性、检测数据真实性、执行标准规范性、质量体系运行和技术能力保持的有效性等方面,重点检查出具不实、虚假报告,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督检查内容。 二、检查情况 总体来看,大部分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场所、设施环境、人员设备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够有效保持。本次监督检查中,1家机构正在进行搬迁不具备现场检查条件,已现场告知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其他机构中,6家机构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包括未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变更、未按照规定实施分包、未按规定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等;18家机构存在轻微性问题,包括人员管理不到位、仪器设备和样品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不完善、报告记录和体系运行不规范、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现场移交事实确认单,认真分析产生原因,逐项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激活、发挥企业内驱力,鼓励支持完善检验检测质量体系建设,通过强化质量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质量,规范开展检验检测。 (二)落实“回访”,确保检查工作见成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工作。对存在轻微性问题的,由机构自行改正,并关注其改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需责令改正的机构,立即督促其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对暂时不能满足资质认定条件的,根据地址搬迁情况,督促其及时办理相关变更。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核实,确保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三)宣传引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本次监督检查结果,有效发动社会监督,使社会各界客观、全面、真实了解检验检测机构现状。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反映检验检测机构问题,间接督促与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整改,切实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2022年度济南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序号机构名称主要事实(问题)食品类1山东元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机构搬迁中。2山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进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3济南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不满足资质认定检测项目需要,未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危废、气瓶管理不规范。4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试剂管理不符合安全规定。5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样品管理不规范。6山东省鲁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不符合安全规定。7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样品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内容制定不完善。8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危废存放不规范。9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10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样品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制定不完善。建工建材类1山东舜鑫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检测室不符合安全规定,体系文件不完善,人员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2济南质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分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3山东建研检测检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4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公路检测中心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原始记录不规范。5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设备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7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体系文件不完善,检测报告记录不规范。
  • 18家认证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自愿性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自愿性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贵阳市局对注册在贵州省内的4家认证机构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4家机构目前发出的各类认证证书约1800余张,主要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有机产品认证等传统认证领域。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抽取的名单对200张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开展了检查,涉及14个认证机构、23个认证领域。部分获证组织因为搬迁、关停或疫情影响等原因未能开展现场检查,实际检查180张认证证书,涉及14个认证机构、22个认证领域。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认证机构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认证规则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暂未发现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买证卖证、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获证组织基本能够按照所建立的有关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保持认证的有效性,但也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二、主要问题(一)获证组织存在的问题:体系运行存在不足,企业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熟悉 内审、管理评审无效,没有起到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的作用 发生变化未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二)认证机构存在的问题: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跟踪,部分获证组织停业超过一年,证书仍为有效 部分获证组织登记地址及电话无法联系 部分获证组织检查期间证书处于暂停状态。三、处理建议(一)对存在问题的获证组织,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要督促有关认证机构按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获证组织的跟踪监督,保持认证有效性,对不能持续保持认证规定要求的,要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二)对无法联系和长期停业的获证组织,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调查认证机构的认证和监督审核过程,严查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处理,调查处理结果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省局认证认可检测处。联系人:左渊洁,联系电话:0851-86505070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序号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认证项目/产品类别证书编号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意见1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合信智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04621Q16361R0S未发现问题2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中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620E11196R0S未发现问题3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宏胜共创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621E11686R1S未发现问题4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西能铠达穿越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4621S14485R0M未发现问题5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贞丰县建凯新能源光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7697A21Q10506R0S未发现问题6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所有未列明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20EIMS10014R0M未发现问题7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宏云博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4620Q15704R0M未发现问题8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鑫大福门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04621Q15074R0M未发现问题9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四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620E11590R0M未发现问题10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兴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620E12558R1M未发现问题11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瑞健祥实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04621Q16337R0S未发现问题12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定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4620S11086R0M未发现问题13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定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620E11231R0M未发现问题14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安顺康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4621S13450R0M未发现问题15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4620S11691R0M未发现问题16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4619S12382R0M未发现问题17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遵义久圣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621E13534R0S未发现问题18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东方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4621Q12888R0M未发现问题19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联航建设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619E12781R0M未发现问题20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铜仁天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620E11471R0M未发现问题21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铜仁市海纳新能源料材发展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7697A21Q11040R1S未发现问题22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铜仁市晶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4621Q16320R1M未发现问题23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黎平县裕丰米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04619Q11908R0S未发现问题24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锦江龙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4620Q12259R0M未发现问题25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神玥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4621E11395R0L-4未发现问题26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贵州省乌蒙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04620Q15684R0S未发现问题27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能旺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51FSMS2100184未发现问题28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黔能恒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NOA2102791未发现问题29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得创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NOA2107795未发现问题30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盘州市家兴天下家具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NOA2099375未发现问题31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豪庭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NOA1611978未发现问题32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毕节市诚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NOA2109367未发现问题33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神马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NOA20100364未发现问题34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毕节酒厂有限公司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051HACCP2100039未发现问题35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天泷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51FSMS2000016未发现问题36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龙黔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51FSMS2200039未发现问题37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锂先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NOA2202388未发现问题38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小糊涂仙酒业有限公司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051HACCP2000013未发现问题39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赤水市桫龙虫茶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NOA1610339未发现问题40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遵义永汇机械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NOA20100493未发现问题41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国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NOA1993385未发现问题42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15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2021年7月至10月,市场监管总局以“双随机”的方式,组织完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涵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行为规范、数据证书等四项内容,并对受检机构证书(报告)签发人进行笔试考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授权范围开展检定和型式评价,以及停征强检/型式评价收费执行情况等。本次检查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共15家,其中省级以上计量技术机构1家,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2家,国家专业计量站12家。检查合格的机构8家,需整改的机构7家。现场随机抽查215份受检机构存档证书(报告)及相应原始记录,未发现伪造数据、伪造盗用倒卖计量检定印(证)等情况,未发现违反计量检定规程、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等违法违规行为。随机考查66名证书(报告)签发人,笔试成绩均合格。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文件不够完善  个别受检机构超授权范围开展非强制检定或校准,擅自提高非强制检定收费。计量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计量标准、现场检校管理程序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少数受检机构的质量手册中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不符合质量提升要求。文件控制、证书有效性确认、检测过程等影响检测质量的风险评估与分析能力有待加强。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重要质量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对于复杂、新型仪器的校准未制定作业指导书。合同评审把关不够严格,合同中未明确计量检校服务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二)对计量标准器的管理与维护存在缺陷  部分机构对计量标准器溯源以及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维护不及时。计量标准设备存在不符合技术方法要求、未有效溯源、溯源证书未确认、未履行标准器或配套设备变更手续、未办理封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过期等问题。计量标准文件集存在履历书缺失、未更新、版本不一致,相关人员资质文件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不规范 部分受检机构原始记录不完整、测量参量不明确、标准器信息不完整、计量符号使用不规范、涂改或杠改不签名,缺少试验地点、环境记录和人员签字等信息。检定证书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个别受检机构修正因子引用错误、型式评价报告数据录入有误。  (四)发展动力和服务意识欠缺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型式评价收费停征政策实施以来,财政保障经费不到位,资金缺口越来越大,直接导致部分受检机构承担法制计量工作态度不积极,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下降,不利于长期持续发展。部分机构的挂靠单位、主管部门对计量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经费保障不足,个别机构缺乏长远发展规划,制约了计量技术能力及科技创新能力的发展。部分机构收集用户意见流于形式,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不够重视,存在检定排队时间过长的现象。  三、处理结果  责令需整改的机构限时改正。目前,需整改机构均已完成整改,经验证满足整改要求,复核通过。  附件:1. 受检机构名单2. 整改情况
  • 警示 | 15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2年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近期,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督检查”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1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参与,采取座谈询问、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出具不实、虚假报告,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存在问题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工作,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够有效保持。本次随机抽查的机构中,山东钰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高教检测有限公司因受疫情影响未正常经营;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鑫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存在轻微性问题,由机构自行改正。其他机构中,1家机构存在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1家机构存在部分项目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8家机构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实施分包等一般性违规问题。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督促整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原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二)闭环监管,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相应的后处理工作,区分问题性质、情节等情况分类施治,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三)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宣传和公开曝光力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后处理情况、行政处罚信息等,严惩检验检测违法失信行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附件:济南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问题汇总表.docx附件济南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问题汇总表机构名称主要问题山东鲁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山东澳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项目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济南市环境研究院土壤实验室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天一检验检测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山东九天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未进行独立性和不从事检测领域设备销售的声明。山东华瑞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未对社会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济南润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照规定进行地址变更。山东华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实施分包,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未对社会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山东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人员变更,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未对社会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
  • 60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上半年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 为持续净化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健康良性发展,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发〔2022〕44号)安排,4月至6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60家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选派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选择60家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其中1家机构地址搬迁不具备现场检查条件,实际检查机构59家。本次检查的机构分布在石家庄市(20家)、张家口市(8家)、保定市(15家)和雄安新区(17家)。二、主要问题 上半年联合检查中,发现问题566项,其中违法违规问题涉及25家机构,共82项;规范性问题,共484项。具体问题清单均已现场交办机构整改, 25家机构的违法违规线索已移交属地市市场监管局或住建局立案查处。在检查中发现机构存在问题较多的方面依次是检测记录和报告、设备问题、场所环境、样品管理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一)违法问题(部分机构涉嫌多种违法违规情形) 1.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情节严重。涉及3家机构。河北雄安丰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恒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江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涉嫌出具大量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或执法局立案调查处理。 2.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涉及19家机构。河北金正建筑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中交路桥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诚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新源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博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君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智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井陉县卓展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军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研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昭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清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雄县华宏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万全区信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正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天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金普建筑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保定腾达工程测试有限公司等机构分别存在检验检测数据虚假或不实问题,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或住建局立案调查处理。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不能持续满足。涉及7家机构。河北正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地址搬迁,资质能力不满足原发证条件;河北博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井陉县卓展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昭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宣化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鉴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双益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资质部分设备或场所环境能力不能持续满足原发证条件。上述机构均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暂停机构资质。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涉及1家机构。河北鉴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搬迁期间,仍按照原地址对外出具报告,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处理。(二)规范性问题 1.场所问题。涉及39家机构。仪器设备放置相互干扰,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恒温恒湿条件的检测区域缺少有效的温湿度控制设施;场所环境存在安全风险,未进行有效控制;缺少样品间或者样品间设置不合理;缺少有效的通风设施;检测区域布局不合理。 2.设备问题。涉及42家机构。设备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固定;设备性能不满足标准要求;部分设备缺少工装、部件;个别项目设备配置不全;设备状态标识不齐全或者标识过期;多功能检测设备校准参数不全;设备精度不满足标准要求。 3.人员问题。涉及13家机构。在岗人员数量不足;检测人员实操能力不满足检测工作需要;部分检测人员未通过主管部门考核;机构未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有效的岗位资格的确认。 4.样品问题。涉及28家机构。单体燃烧节能调节室、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内试块放置不满足标准要求;样品状态标识管理混乱,缺少组内细分标识;留置样品以及台账不健全;业务大厅发现填写完的委托单,但无对应的样品;多组委托单对应一组样品。 5.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问题。涉及59家机构。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数值修约不正确;未按照要求存储电子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中检测条件记录信息不全;设备使用记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中人员签字不一致;部分常检项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临时调配其他无证人员顶替检测,记录的相关原始记录数据由有证人员替代签字。 6.其他问题。3家机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与检测有公正性影响的内容;4家机构未对法人、最高管理者变更、能力取消、标准变更、地址变更等事项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1家机构留存的检测报告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以及CMA章;部分机构检测合同、委托单、检测报告未按照年度统一编号,或者编号不连续,存在空号。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对省联合检查组移交的检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调查取证中发现事实与移交处理建议不符合的,应第一时间上报省级对口部门,由省市两级共同核实确认。 (二)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做好后处理和整改复核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处理结果。执法部门在后处理过程中,可直接调取现场检查封存的相应证据。违法违规机构处理结果请于2022年8月5日前,分别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加大对属地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切实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同时要督促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及时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纠正,确保工程质量。 (四)检查中发现个别机构出具的含有“鉴定”内容的报告上加盖“CMA”印章,现场已要求上述机构立即整改,不得在含有“鉴定”内容的报告中加盖“CMA”印章或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相关印章。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即刻组织内部自查,及时与委托方沟通,收回加盖“CMA”印章或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相关印章的“鉴定”报告。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在今后日常检查中,要将规范加盖资质印章作为检查重点,凡再发现此类报告问题,从速从快依法依规处理。 (五)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现场移交事实确认单,逐项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按时报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验收。其他检验检测机构也要结合通报中列举的问题内容,运用质量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措施,有效对照自查,持续保持资质原发证能力,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质量。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26日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通报食品检验机构专项检查情况
    2023年7月18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食品检验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食品检验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津市场监管认〔2023〕13号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关于开展食品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认〔2023〕5号)安排,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专项检查以承担储备粮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为重点,主要检查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检测项目或者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采取市区两级联合检查和各区局自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计检查食品检验机构50家,其中市区两级联合检查11家,各区局自行检查39家。从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机构能够履行主体责任,管理体系、人员、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9家。其中,涉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2家,涉嫌存在一般违规问题的机构7家。二、主要问题及处理结果(一)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问题是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符合。涉及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2家机构已交属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宝坻区局、静海区局已分别立案调查。(机构名单及处理情况详见附件)(二)一般违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变更手续。二是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三是未按规定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已由属地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改正,并督促其完成整改。对机构个别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仪器设备标识管理不规范等轻微违规问题,已通过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督促机构自行现场改正。三、工作要求(一)各食品检验机构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对照发现的问题自查,认真整改,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二)各区局未完成后续处理的,应抓紧完成后续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同时,按要求做好食品检验机构的“回头看”和工作总结,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工作,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附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名单2023年7月18日附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后续调查处理部门处理情况1天津食之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食品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静海区局立案调查中2天津市宝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食品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宝坻区局立案调查中
  • 7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5家机构涉嫌违法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及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省局组织对部分在我省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依据及目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2022)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找各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规章制度健全、操作规程有效、质量管理体系稳定运行,不断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省局组织专项检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7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9条(问题清单详见附件),主要问题如下:(一)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方面。一是部分检验机构存在缺少或漏检必要的检验项目(如:管道射线检测透照次数少于规定要求;管道检验直接开挖检测中开挖数量少于规定要求;管道检验报告中缺少腐蚀防护系统质量等级评价内容)。二是检验报告(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如: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中安全阀数量、整定压力与现场使用的不一致;管道检验报告中三桩检验未记录实际发现的问题;射线检测记录和操作指导书中管道规格、材质、焊接方法与实际不符)。三是检验检测记录填写不规范,存在信息记录漏项、填写错误等情况(如:射线检测记录和评片记录中未填写日期;压力容器检验记录中“主体结构形式”将“夹套式”填写成“单层”)。(二)质量管理体系方面。一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超核准范围检验;二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及时修订更新,部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仍在引用过期规范标准;三是个别检验机构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四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三、有关要求(一)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此次检查发现,四川汇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宇通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科信检测有限公司、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安广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在检验检测工作中涉嫌违法,省局已分别交办岳阳、娄底、长沙、常德等市局进行进一步核查处理。一旦查实确属违法,各相关市局要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局。(二)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要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检验检测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进一步压实压紧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施检、依规施检、科学施检、安全施检、廉洁施检,为企业排险除患提供专业化技术指导和服务。(三)提升检验工作质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问题隐患自查整改“回头看”,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并整改“同类项”问题,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见成效。全省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完善检验方案和作业文件,强化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考核,杜绝检验项目漏检、缺检、错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检验检测案例学习研讨,不断提升检验检测队伍能力素质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四)抓实问题整改销账。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下达安全监察指令,督促被抽查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对存在逾期不改的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如持证人员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等)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许可证书,并通报相应许可机关。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整改工作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局特种设备局。联系人:杨飞宇,0731-85693141邮箱:273768656 @qq.com附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附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1四川汇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一、汨-湘-屈支线长输管道检验报告存在的问题1、检验报告中分项报告未设置签字和日期栏;2、防腐层破损点缺陷分类无标准依据;3、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部分检测数据超过标准要求,报告未提出该问题;4、报告中腐蚀防护系统综合评价、绝缘接头绝缘性能检测、剩余强度评价等项目只有结论,无检测数据或分析计算过程,未能提供相关见证材料;5、腐蚀防护系统的综合评价等级为2级,根据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管道》(TSGD7003-2010)要求至少开挖5处,报告中开挖点只有1处,开挖数量不够,且开挖检测项目不全,缺少防腐层厚度等项目。二、汨罗-平江支线长输管道检验报告存在的问题1、检验报告中分项报告未设置签字和日期栏;2、防腐层破损点缺陷分类无标准依据;3、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部分检测数据超过标准要求,报告未提出该问题;4、报告中腐蚀防护系统综合评价、绝缘接头绝缘性能检测、剩余强度评价只有结论,检测数据或分析计算过程,未能提供相关见证材料;5、腐蚀防护系统的综合评价等级为2级,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管道》(TSGD7003-2010)要求至少开挖6处,报告中开挖点只有1处,开挖数量不够,且开挖检测项目不全,缺少防腐层厚度等项目。2四川宇通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检验报告中开挖点分项检测报告3~22的检测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12月5日,而该检验报告结论页的编制、审核、审批日期均为2022年11月16日,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2、检验报告中管线敷设环境调查报告的土壤电阻率检测结果大量错误,引用该数据的土壤腐蚀性等级评价、交流电流密度计算结果、交流干扰程度的评判结果、破损点评价结果、腐蚀防护系统评价等一系列数据或结果都受到影响。该检验公司涉嫌检验、检测结果严重失实;3、检验报告中多个交流干扰电压变化曲线图与评定结论描述不相符,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结果严重失实。3湖南科信检测有限公司一、在国家能源集团湖南岳阳华容电厂开展的无损检测存在的问题1、编号为7CQ-11的焊口射线检测底片与焊口实际不符;2、射线检测委托单上无监理签字;3、射线底片上的焊工代号与委托单上的不一致;4、编号为1CQ-35的焊口,底片编号1-2上像质计未横跨焊缝,底片编号2-3与3-4上搭接标记不全,底片编号6-1搭接标记间距为150mm,不符合NB/T47013.2-2015标准要求;5、管道编号IZ-E-1第49号焊口返修片49R1无像质计;6、抽查的射线检测记录中增感屏厚度不符合射线操作指导书要求;7、抽查的射线检测记录和操作指导书中管道规格、材质、焊接方法与实际不符;8、抽查的射线检测记录和评片记录中未填写日期。二、在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的无损检测存在的问题1、抽查的编号为SXJC.B-PJ#1-GL-132、133、134、135、136等报告中每道焊口透照次数为4次,透照焦距为400mm,按照NB/T47013.2-2015标准,该透照焦距下,此类规格管道的透照次数应该为6次,该检测报告涉嫌射线检测漏拍;2、编号为SXJC.B-PJ#1-GL-140、153、154的报告中每道焊口透照次数为1次,按照NB/T47013.2-2015标准,该类规格管道的透照次数为2或3次,该检测报告涉嫌射线检测漏拍。4沈阳龙昌管道检测有限公司1、检验报告中分项检测报告未设置签字和日期栏;2、报告中三桩检验未记录实际发现的问题;3、报告中无腐蚀防护系统质量等级评价;4、报告中直接开挖检测中土壤腐蚀性检测、防腐层检测项目不齐全。5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对长沙雅士亚华程酒店有限公司所使用的一台无使用登记证的压力容器出具了结论为符合要求的定期检验报告;2、2台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中安全附件检验报告的安全阀数量、整定压力与容器现场使用的安全阀不一致;3、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中“主体结构形式”填写“单层”有误,应该是“夹套式”;4、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中部分内容不明确,比如“壳体(壳程)”“夹套(管程)”等未进行选择。6湖南安广检验检测有限公司1、涉嫌超核准范围检验门式、桥式起重机械;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结合公司核准范围,不具备科学性、适应性和操作性;3、组织机构图存在逻辑错误;4、作业指导书中涵盖了大型起重机械检验内容;5、部分过期规范标准仍在引用;6、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仍写成质量技术监督局;7、部分岗位无职责,而部分明确了职责的岗位未在相关图中明确;8、未明确各类设备的检验责任部门;9、未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任命法规标准责任人;10、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作出规定;11、部分检验报告中,检验人员和审核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三级审核要求;12、部分检验报告(如燃气管道检验报告)未按公司规定时限及时出具;13、对检验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未落实。7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益阳分院1、抽查益阳中心医院有6台电梯原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月,而检验完成日期为2月。检验完成后,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益阳分院未发使用标志,并且对设备超期未检的严重隐患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监察机构书面报告重大问题;2、抽查益阳中心医院的电梯使用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有一台电梯的使用标志未标明设备代码、单位内编号、登记证编号;3、部分检验意见通知书中应注明整改事项要求;4、抽查压力管道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图示(如测厚点的具体位置)未明确;5、抽查安全阀校验报告,报告中对安全阀安装位置描述不准确。
  • 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公布
    关于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东建质函〔2023〕13号)各检测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函〔2023〕10号)要求,我站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对全市33家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情况、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样品管理、检测行为、检测环境及设施、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连接情况,检查采用量化考评的方式进行。经检查,全市33家检测机构全部与省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正常连接,并按要求上传检测数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共签发3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中8家检测机构签发企业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房建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量化评分排名在前5名的依次是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联科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排名在后5名的检测机构依次是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列第28名)、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并列第31名)、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二、主要问题(一)人员管理不到位。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注册人员无正当理由缺席检查。(二)试验室场地和设施环境管理不规范。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缺少水泥养护池温度记录,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试块养护室温湿度记录不全;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欣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存放未按要求实行双人双锁,存在安全隐患;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电器试验室试验区域地面未全部覆盖绝缘地胶;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涂料养护室温湿度未达到要求;东莞市常平骏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沸煮箱放在水泥成型室,影响温湿度控制;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管材室无环境温度控制记录,门窗室无通风设施,水泥成型室未按实际试验时间记录环境温湿度。(三)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东莞市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一台抗渗仪且故障未修复,水泥胶砂搅拌机更换后未更新设备台账信息,水浴锅缺少使用记录,试验室部分检测设备未在检测监管平台登记;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未配置砂氯离子检测的水浴锅;东莞市正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中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水泥胶砂搅拌机、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更换设备后未及时更新设备管理台账;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砂氯离子检测用的水浴锅未校准。(四)样品管理不规范。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水泥试件未进行唯一性标识;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鸿翔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有芯片的混凝土试件未贴样品标签;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样品留样区设置在标准养护室;广东建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钢筋不合格留样区域未标识,水泥留样室未放置留样记录;东莞市华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两份水泥化学分析样品未留样。(五)检测管理及记录等不规范。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管材室使用的标准未受控;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环境空气室使用的规范未受控;广东新成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1组电缆样品超期未检;广东堃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砼试块检测原始记录缺少检测人员签名,钻芯现场记录表未按要求杠改签字确认,低应变现场记录不完整,缺配桩长信息。(六)数据采集和上传不规范。广东建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检测实施方案未在系统申报登记,上传系统时间延迟;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基桩声波透射检测(HZJ-BG2022-00003)变更桩号后检测方案未及时更新;广东度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部分水泥检测3天抗折抗压数据未上传;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市检测监管系统连接不正常,检测数据上传不完整。(七)检测报告修改不规范。广东中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全网性能检测报告(AAQWBGMA2023-00001)修改后检测报告未更改报告编号;广东科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测(KYB-Q0309-230026)的检测报告修改委托单填写信息不完整,漏填样品编号、样品规格等信息;东莞市标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勤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缺检测报告修改台账;东莞市厚润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修改申请表未附上原委托单资料。(八)检测视频录制、监控摄像不符合规定要求。广东宏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华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粤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溯源影像资料录制不完整;广东勇祥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抗渗室未加装摄像装置,未实现监控全覆盖。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工程检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对于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各机构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不断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我站将对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质量效果,对拒不进行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检测机构管理,现明确以下工作要求,请各检测机构遵照执行:1、规范样品管理。要求样品在接收、存储、清理等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检测机构在接收植入芯片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时应在每一个试件上粘贴机构的样品标签,不得采用芯片绑定样品信息代替样品标签的做法;样品应按要求存储在样品流转间或试验室,不得存放在其他未受控制的区域,禁止未接收样品提前在系统中录入样品信息生成样品编号。2、规范检测方案编制。检测机构对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对鉴定检测、危房检测,以及重大、重要检测项目和为有争议事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测方案应取得委托方的同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5.1.4条)3、规范检测过程。严格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进行检测,不得省略或变更部分环节和程序。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和钢筋力学性能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破坏状态;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试验应按标准要求的锚固承载力分项系数设置最大试验荷载。4、规范设备使用记录。主要检测设备应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记入检测设备档案。使用记录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名称、管理编号;2、试样名称、编号、数量;每组试验开始和结束时间;3、操作过程中设备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4、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设备应有领用日期、归还日期、领用人、检测项目及归还设备的检查情况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4.2.7条)5、规范样品留置。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样品,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小时。对于不合格已检样品,如果场地允许,留置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3.0.10条)(二)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认真落实《关于优化预拌混凝土和检测企业监管模式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检测企业管理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检测企业的监管工作。落实检测企业责任监督员,编制适合辖区内检测企业的监督管理方案,制订针对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方案和检查计划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从严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进行检测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肃处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附件:2023年上半年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8月31日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津市场监管认〔2023〕18号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认〔2023〕8号),市市场监管委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专项检查以获得我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为重点,主要检查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检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以及经营范围存在影响客观公正性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采取市区两级联合检查和各区市场监管局自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计检查建筑材料及工程领域检测机构155家,其中市区两级联合检查30家,各区市场监管局自行检查125家。从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机构能够履行主体责任,管理体系、人员、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能够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本次专项检查中,注销1家,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16家。其中,涉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11家,涉嫌存在一般违规问题的机构5家。二、主要问题及处理结果(一)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一是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二是涉嫌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三是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仪器设备校准范围不能符合标准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内审、管理评审,地址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等情形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涉及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11家机构已交执法总队或属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二)一般违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变更手续。二是未按规定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已由属地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改正,并督促其完成整改。对机构个别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仪器设备标识管理不规范等轻微违规问题,已通过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督促机构自行现场改正。三、工作要求(一)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对照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二)各相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未完成后续处理的,应抓紧完成后续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同时,持续强化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工作,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附件:涉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名单2023年8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涉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存在的主要问题后续调查处理部门1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天津)检测试验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执法总队2天津海滨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执法总队3锐城(天津)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执法总队4天津云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执法总队5天津中鉴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执法总队6天津华北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河东区局7天津华核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宝坻区局8天津喜利得建筑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南开区局9中电工程检测(天津)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河北区局10中研中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超范围出具检测报告;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平区局11天津天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宁河区局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5家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深圳森众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粤药监械业〔2021〕379号深圳森众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主动停止生产活动,并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监督整改工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特此通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6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深圳市家康科技有限公司)粤药监械业〔2021〕378号深圳市家康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主动停止生产活动,并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监督整改工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特此通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6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珠海森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粤药监械业〔2021〕375号珠海森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主动停止生产活动,并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监督整改工作由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特此通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6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广州中科医疗美容仪器有限公司) 粤药监械业〔2021〕374号广州中科医疗美容仪器有限公司: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主动停止生产活动,并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监督整改工作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特此通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广州睿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粤药监械业〔2021〕377号广州睿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主动停止生产活动,并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监督整改工作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特此通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6日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有关检测机构: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依法合规运行,促进其规范、诚信、健康发展,按照“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规定,自治区农牧厅于2023年4月-5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飞行检查采取不预先通知,直插检测机构的形式,组织有关专家及评审员从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管理体系、报告记录、人员管理、设备环境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检查了未通过2022年能力验证考核的26家检测机构。二、检查结果26家检测机构中,14家基本符合检查条款,12家需要进行整改。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有关条款,做出如下处理意见。(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责令内蒙古国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固阳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太仆寺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和科右前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6家机构自发文之日起1个月内改正。(二)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责令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博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磴口县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四子王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站和扎赉特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6家机构自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三、有关要求(一)请上述机构高度重视,务必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自治区农牧厅提交整改报告,对于整改逾期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自治区农牧厅将依规停止其检测工作或注销其相关资质。(二)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运行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工作。联系人:郭艳琼  0471-2947300邮  箱:nmgnmtjgc@163.com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3年7月26日
  • 新生儿 太多检查没商量
    新生儿足根血检查  何芳每日都憧憬着孩子的出生,幸福的画面令人难以想象,而还有可以想象的是,当孩子出生后,何芳和她的宝宝也会将面临一堆必须的与不必要的检查̷̷  凌晨4点,赵亮举家前往北京市西城区的一家三甲医院,第一次生孩子的赵亮夫妇,尽管有父母的指导与陪伴,依旧手忙脚乱。  经历了6个小时的等待,赵亮的老婆终于被推出手术室,随之一起的还有他刚出生的儿子。  尽管孩子在出生之时经历了重重困难,但总算是平安降临,全家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住院数天后,新晋奶爸赵亮办完离院手续,欢快地将老婆和孩子接回家,只等一星期后再回到医院拿儿子的检查结果。  虽说是去医院,可赵亮的步伐轻盈而又欢快,这一切都源于刚出生不久的宝宝。但赵亮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原本开心地来取孩子的检查结果,谁知却变成一场令人心惊胆颤的经历。  初查吓哭家长  取到孩子检查报告单后,赵亮便焦急地询问医生:“这个化验结果如何?”当被告知化验结果的问题挺多时,赵亮的心里像是被针扎一般,难受的滋味无从说起。  “我拿过单子一看,好几个指标都显示不太正常。”尽管赵亮看得心惊肉跳,但依旧强装镇定地看完检验报告单,“报告单最下面的结论和建议,上面写着孩子肝脏发育不成熟、肝损害等一系列专有名词,并且提了一些建议。”看完后,着实把赵亮“魂儿都吓散了”。  作为新生儿的父母,这样的结果实在无法令人接受。据赵亮回忆,当时他的妻子在家中休息,“取到结果得跟她商量这个事吧。”尽管担心妻子难以接受,但赵亮一时也没了主意,只得将此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妻子,可谁知,妻子在电话中既伤心害怕又不知所措,“只听见电话那头,我媳妇哭得很伤心。”  事情的起因经过要追溯到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一般情况下,为了明确小宝宝的身体是否健康,当孩子出生后,医生会给新生儿安排一些检查。“除了必做的检查外,医生还建议我们做一个新生儿代谢的检查。”正所谓明日之事未可知,谁都不会想到日后这个代谢检查的结果会吓哭孩子的妈妈,并将全家弄得“鸡飞狗跳”。  据悉,每一个婴儿在出生之后,都会被医院例行采集足跟血,作为一项实施多年的免费政策,目的主要是为了筛查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多种潜在的遗传病。而赵亮儿子额外所做的新生儿代谢检查却是需要自费的,价格在600元至700元之间。  “不做这个检查是否可以?对孩子有益么?”种种问题暴露了赵亮经验上的欠缺。“做检查肯定比不做要好,能知道的信息更全面。”只要是对孩子有益的事,相信没有家长会拒绝,因此赵亮遵循了医生的建议。至于后事如何,便如赵亮所说,“这个检查做得特别细,身为门外汉根本看不懂,但检查报告的结论真是令人心惊胆颤。”  最是柔情父母心,检验报告单上大大小小共62项指标无一不牵动着赵亮夫妻二人的心。据赵亮透露,他的妻子在分娩前曾加入到一个“妈妈群”内,群内的家长都是在这家医院生的孩子,于是赵亮妻子便将检验报告单发至群内,向其他家长们询问情况。  群里100多名家长中只有两家的孩子做过这个所谓的“新生儿代谢检查”,这其中就包括赵亮家的孩子。另一个带孩子做过这个检查的家长随后也将报告单发到群里,“单看报告单上的结果,感觉可能比我们家的孩子还要严重。”和赵亮夫妇一样,这位孩子的母亲也急得没了主意。  “这种自费、可查可不查的项目,说难听点儿,一般就是医院为了创收才弄的。”群里面一位比较有经验的妈妈在宽慰他们时说道,如果是真的比较重要的检查,比如说查基因、查遗传病、足跟血等必要检查,是不会专门提到是自费项目的。  尽管如此,作为新生儿家长,育儿经验或许是最欠缺的。也正如此,刚做父母的人一旦听到孩子有什么风吹草动,都会异常紧张,即使花点钱也没有关系只是为了图个安心。  世事不如人意,代谢检查也做了,钱也花了,但是为孩子的担惊受怕却开始困扰着赵亮这对新生父母。尽管听到其他更有经验的父母的解答,赵亮全家依旧没有放松绷起的那根弦。  “当时的情况哪里容得我下个周再去复查。”孩子的情况不仅需要赵亮夫妻二人想办法,他们的父母也无法安心。于是赵亮全家总动员,联系了很多周边的朋友,大家一起想办法,最终找到另外一家儿童医院,全家兵分两路,各自带着检查报告单,一路前往儿童医院,一路再次回到生孩子的三甲医院。  全家总动员  赵亮前往儿童医院后得知,这家医院也有类似的新生儿代谢检查,其中的检查项目却不尽相同。疑问在赵亮的内心发芽,相同的检查,其中的项目为何存在差异?  在看过检验报告单之后,一名儿科医生并不认为新生儿有什么大问题,单从报告单来看,只是一些副指标存在问题。  后来这位医生向赵亮解释道,新生儿代谢检查都是尽早做,而孩子离开母体后来到这个世界却还不太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所以,新生儿做代谢检查很有可能大部分指标都存在问题。“不用太着急”,这是赵亮从儿童医院得到的诊断结论,“我们家孩子出生两三天就做这个检查了,一两个月之后等孩子适应了,也就应该正常了”。  “大医院一般都会把检查能导致的最坏结果告诉你。”赵亮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就像做手术前的“术前须知”一样,“这是儿童医院的儿科医生告诉我的。”  当时在待产室内经过医生评估后,判断出赵亮的儿子出现了脐带绕颈的情况,随后便将他妻子推出待产室,到手术室进行剖腹产。赵亮从儿童医院的医生那里得知,脐带绕颈、缺氧等情况都会导致检查结果出现异常,赵亮心里的石头总算是有了着落。可问题又来了,在孩子出生以后这么短的时间内做代谢检查,真的有必要么?  一位从事妇产工作多年的妇产科大夫吕艾表示,新生儿筛查是国家规定必须要做的检查,主要查询孩子的免疫功能、先天性疾病等异常情况。除了足跟血筛查和听力筛查这两项是必须要做的之外,再无其他检查是必须要做的。  “既然都知道新生儿过早做这个代谢检查会不正常,那为什么不等孩子稍微长大一点再查?”赵亮对于医院的做法稍有不满并产生了质疑,按照现在的检查方式,暂且忽略孩子指标不正常需要去复查的两份钱,主要是给家长的心理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怀胎十月已经非常辛苦,难道还要再承受这份难过和慌张?  另外一边,赵亮的家人又回到了原先生孩子的医院,专门负责新生儿代谢的医生在看完检查报告后,也认为孩子的主要指标并无大问题,并且与儿童医院医生看法一致,认为孩子做检查时太小了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环境。“医生说指标看着确实有一些不正常,这其中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可能是脐带绕颈引发的缺氧而造成指标异常。”赵亮此时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不就是医院为挣钱么。”在赵亮家人的再三询问下,医生告知他们孩子并没有大问题,可以放心,在“摆脱”了赵亮家人的询问后,医生自顾自地嘟囔道。  必须的和自愿的检查  赵亮的妻子怀孕伊始,有好多检查都是必须要做的,“除去必须要做的检查,现在加入了越来越多所谓的自愿自费项目的检查。”赵亮抱怨道,必要的检查可以理解,“可这些多余的检查结果好多都是不正常的,复查率也很高”。  赵亮表示,有一些有经验的家长基本不做那些自费的检查,因为这些家长知道决定孩子真正健康程度的检查还是那些强制性的检查,绝对不是那种可查可不查的自费项目,“凡是自费的检查多少都有点毛病,都得多花钱,多费精力”。  王梅的孩子已经一岁有余,她便是赵亮所说的有经验的新生儿父母,“生宝宝前我从网上了解过很多知识,所以就坚持不做那个800元的自费检查,只做最常规的必要检查。”据王梅回忆,收费800元的检查会查好多项目,“但是要抽孩子5滴血,我觉得抽的血量很大就没让做这个检查,主要是因为我觉得没必要。”  据王梅透露,自费800元的检查跟医院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商业化色彩。尽管距离生宝宝已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但王梅依旧记得当时她拒绝了身着护士服的工作人员的宣传后,她脸上闪现的不悦神情。  经过了事先学习和亲身实践后,王梅也算是半个“专家”了,她认为同样多余的自费项目还有储存婴儿的脐带血,“很多人不了解,脐带血要求的保存环境很严格,实践中用得也比较少。”在王晶看来,保存婴儿脐带血的花费是很不明智的一笔开销。  除此之外,据王梅介绍,用仪器推乳以及丈夫陪产都要收费,但这两笔收费却没有医院正规发票,只有简单的一纸收据。不仅如此,还有一部分费用是不得不掏的,“我生孩子的那个医院强制要求买该医院的待产包。”待产包里有被子、睡袋以及衣服等,“200元一个,统一采购的而且质量很一般,就是一次性产物,用几天就扔了。”  和王梅一样,李玲的小宝宝今年也已经一岁九个月了,回想起自己怀孕时的一段经历,李玲也是无奈得很。“我去做检查的时候,医生说我体重长得太快,虽然孩子挺健康的,可还是把我数落了一顿。”于是,这位医生便让李玲去买一种保健品,“但是并不在医院买,需要带着医生写得一张纸条到楼下的小卖部里买。”据她回忆,纸条上只写了一个字,而且保健品并不便宜,价值上千元,“感觉有点过度医疗”。  李玲并没有买医生建议的保健品,而是选择了上控制体重的学习班。但是在学习班中也并不安静,她碰到了各种各样的“推销”:存脐带血、卖奶粉̷̷ 李玲怀孕期间是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医院产检,生育选择回到老家西安,在她印象中,西安的妇产医院并没有什么推荐一些检查,只做了一些必要的检查后确定宝宝身体健康,就出院了。  赵亮也认为有的检查并没有必要,甚至给家长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新生儿代谢检查后,即便存在指标不正常的现象,一两个月后,指标也会回归正常, “可在这之前,可能至少已经有过一次检查和一次复查。”赵亮强调,代谢检查与给孩子接种疫苗不同,因为给新生儿接种疫苗是合理而且强制的要求,“代谢检查不是每个医院都有的,即便有的话,检查的项目还不尽相同”。  不同医院的不同检查  “大宝和二宝就是在不同医院出生的。”刘丹透露道,从她怀孕开始一直到分娩,除了国家要求必须要做的检查外,自费的检查项目都存在不小的差异。除此之外,对于相似的检查结果,不同医院还会给出不同的诊断结论。  至于到底存在何种不同,有一项检查刘丹记得特别清楚。唐筛检查是一般孕妇都会做的检查,一般是怀孕14周至20周做,用来检查腹中胎儿是否为先天畸形。“怀着大宝的时候,检测的结果是低危,但是医生并没有建议做基因检测。”刘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二宝的唐筛检查数值和大宝相似,但医生却建议做基因检测。”  类似的不同在相差3岁10个月的大宝和二宝身上还存在很多,比如,用来筛查孩子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超声心动图。“小宝出生的医院就让做超声心动图,而大宝所出生的医院却并没有。”据刘丹回忆,怀着小宝的时候,医生还建议她租胎儿监护设备,价格大概是600元/4个周,不过刘丹并没有租用这个设备。  除此之外,医生还建议刘丹为小宝做动态血压监测,“当时先缴费了,但是后来并没有做,于是医院又把钱退还给我了。”刘丹表示这些检查在怀大宝的时候都没有做过,“我也没明白这两个医院是怎么安排的”。  吕艾透露,每家医院的医疗设备、条件都有所不同,所以医生给的建议可能就会存在差异,等级越高的医院检查的项目就越多。  “就连B超的做法都不一样。”刘丹补充道,宝宝在肚子里36周之后,大宝是每周一次B超,小宝则总共做了一次B超。不仅是产检不同,两个孩子出生后的检查也存在较大差异。  除了国家免费的足跟血检查外,大宝还被要求继续做三十几项检测,小宝却没有。不过小宝出生医院的医生建议刘丹雇佣院方合作方的护工人员,价格是一天280元。大宝出生的医院却给刘丹安排通乳按摩,甚至其中有3次并未事先通知。  当时的刘丹同大多数新生儿家长一样,并不知道该如何为自己以及孩子安排检查。可在王梅看来,从孩子的产检阶段到出生阶段充斥着不少商业机构,不过来自商业机构的检测和一些服务是可有可无的,他们经常夸大自己的作用,事先没有了解的话,便容易误信他们的话。  “有些产检你也不知道是否对自己和孩子有帮助,可医生描述得比较恐怖。”为了让自己安心,王梅怀孕时,医生建议的检查她都做了。  各式各样的定期产检  作为父亲的赵亮可能无法深切体验到一个母亲的艰难,可身上背负的责任和爱却足以让他为了妻儿乱了阵脚。  “尤其是媳妇在里面生孩子的时候,大夫给你的单子你根本都不会去看,就直接交钱去了。”赵亮的做法无疑是因为担心妻儿在手术室里无法得到更好的服务和治疗,因此也不会去深究生孩子时的费用。  医生是根据产妇和孩子当时的情况来决定采取何种治疗方法或治疗药物,于是,当时的费用单子是一张一张地被护士送出来,而不是一下子全拿出来。赵亮无奈地表示,这样反而让自己更紧张。  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了母子平安的消息,可谁知令赵亮着急上火的经历才刚刚开始。一个新生儿的代谢检查结果给赵亮和他的家人带来的影响实在是不容小觑,“我们又不了解,医生说得感觉又挺严重,那我肯定会更加紧张啊”。  即便后来得知孩子指标不正常的原因是因为检测的时间不恰当,可赵亮决定还是再复查一遍,“孩子的第一份化验结果写那么严重,我们做家长的能不着急么”?  妻子怀孕时的每次检查,赵亮只能止步于妇科的门口,并不能陪同,“孩子的母亲承受的压力和焦虑更多”。  何芳有孕马上9个月,再过不久就要临盆了,“怀孕3个月的时候就建档了。”据她回忆,建档之后就一直在做各式各样的定期产检,从开始的每月一次一直到现在的一周一次,“B超,抽血甚至大检查唐筛都经历过了。”  虽然何芳的唐筛结论都是低风险,按理说不需再做其他检查,但是医生告诉她其中有一个指标快要接近风险数值,因此建议她进一步检查,于是给何芳推荐了价值2000多元的无创DNA检测,“由于刚开始的时候并不了解,但是为了孩子的健康,不管是什么,我一般都会查”。
  • 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展开
    p   国家卫生计生委8月3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立即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和集中保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实验室以及运输单位。 /p p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化监管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或菌(毒)种保管的实验室以及运输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实验室资质和基本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预案和安全管理记录等建立与执行情况,实验室菌(毒)种及实验试剂保管和使用情况,实验室感染控制措施情况等四方面内容。通过彻底排查,发现隐患,明确措施,立即整改,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p p   通知提出,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台账,限时督促整改措施的逐一落实。坚决禁止不具备条件和资质的单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集中保管和运输工作,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止工作进行整顿,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相应资质。 /p
  • 环监仪器企业要警惕了!——珠三角地区和渤海地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与抽测情况被通报
    p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监测特别是监测质量还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 /p p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用三年时间对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的监测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p p   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对珠三角地区和渤海地区开展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抽测和比对监测,相关结果如下所示: /p p   一、本次共检查540家企业,其中珠三角地区300家、渤海地区240家,不规范的51家(名单见附件1)。 /p p   二、本次共抽测360家企业,其中废水240家,超标排放33家 废气120家,超标排放5家(名单见附件2)。 /p p   三、本次共对229家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159家企业比对不合格(名单见附件3)。 /p p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已交办相关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对检查抽测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39ff9ddf-8f92-4ccf-8b1b-40aada35de4b.pdf" target=" _self" title=" 1.0.pdf" textvalue=" 1.自行监测不规范企业名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自行监测不规范企业名单.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13e9af43-677a-4895-9039-5373a3137063.pdf" target=" _self" title=" 2.0.pdf" textvalue=" 2.超标企业名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超标企业名单.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4/attachment/918cbbf7-1bab-4f6b-a6c7-a1066d766084.pdf" target=" _self" title=" 3.0.pdf" textvalue=" 3.自动监测设备比对不合格企业名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3.自动监测设备比对不合格企业名单.pdf /span /a /p
  • 认监委开展2012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检查
    关于开展2012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按照认证认可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提高实验室质量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促进检测市场的规范运行,国家认监委拟开展2012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关于“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检测市场,加强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要求,根据《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和中央文明办《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有关部署,持续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规范资质认定管理工作,保障获证实验室依法出具公正、科学的检测数据,推动我国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全面提升资质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2012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监督检查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和管理体系是否能有效运行 二是检查食品检验机构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按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运行管理的情况 三是监督检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工作的质量,包括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情况。   (一)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重点   为配合总局“质检利剑行动”,2012年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开展食品、家具、玩具、油漆涂料、洗涤用品、纺织品、汽车配件、建材、家用电器、室内空气检测等关系民生的检测领域的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   2.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具体工作要求及质量监控实际需要,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检查方案,部署实施本地区、本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上述领域的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在自查基础上,国家认监委将派出现场监督检查组,选取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辖区,在(1)食品、(2)室内空气质量、(3)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4)纺织服装、(5)家用电器等五个检验领域选取部分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体系是否能有效运行、能否保证检测质量等方面(检查表格见附件1)。   (二)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对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先行组织自查,并按时提交自查报告。国家认监委将选取河北、浙江、福建、湖南、安徽、内蒙古、黑龙江、云南、广西、新疆等10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内容   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为资质认定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规范实施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是否有效建立和实施证后监管,以及是否有效推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等四个方面(检查表格见附件2)。   三、总体时间安排   2012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自6月开始,10月结束,时间安排如下:   (一) 组织部署(7月)   国家认监委印发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召开检查组长及有关检查人员的工作布置会,讲解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各地方局、行业评审组将本地区、本行业的监督检查通知(方案)报国家认监委备案。   (二)自查自纠(7月到8月)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发证的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开展自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自查 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的实验室由国家认监委和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组织自查。   (三)现场监督检查(7月到9月)   国家认监委将选派有资质认定工作经验的管理专家和资深评审员,组成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组,对选取的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部分获证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结果上报(9月到10月)   1. 地方两局和各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于9月30日前向国家认监委上报自查总结。   2. 10个现场监督检查组应于10月30日前将检查总结和相关材料报送国家认监委。   四、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河北、浙江、福建、湖南、安徽、内蒙古、黑龙江、云南、广西、新疆10个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及时汇总辖区内已获得资质认定的 “(1)食品、(2)室内空气质量、(3)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4)纺织服装、(5)家用电器”等五个检验领域的实验室,按检测领域分别填写获证实验室名录清单(格式见附件3)并于7月16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2. 国家认监委从各省局提供的获证实验室名单中抽取一定领域和数量的实验室作为监督检查对象,并向检查组长下发被检查实验室名单和《检查任务通知书》(表格见附件4、5)。   3. 现场监督检查组依据国家认监委的安排,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前,及时与被检查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沟通,安排检查路线。现场监督检查组提前1天通知被检查实验室。   4. 现场监督检查组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有关获证实验室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检查,填写检查表和《检查结论意见书》,及时汇总技术报告并上报国家认监委   5. 现场监督检查组的食宿、交通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标准由被检查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垫付。检查工作结束后,国家认监委统一拨付相关经费。   五、工作纪律   现场监督检查组不得由被检查实验室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劳务费(礼金)和礼品。现场监督检查组和被检查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对被检查实验室名单进行保密。违反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者,将严肃处理。   六、结果处理   1.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自查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问题的实验室进行处理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和有关情况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行业评审组自查中发现实验室存在问题的,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国家认监委,经认监委核实后视情况对有关实验室的资质进行处理。   2.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现场监督检查,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实验室存在一般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的,检查组应及时将其情况上报认监委,由认监委组织实验室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及验证其整改工作,各省质监局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上报国家认监委。   (2)实验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国家认监委,认监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核实和处理。   (3)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能有效维持的,检查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国家认监委并反馈给其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在二十天内重新确认实验室的能力范围,并报国家认监委备案。   3.对资质认定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认监委将及时通报相关的发证部门和实验室主管部门。   4.各现场监督检查组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要及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以保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 :郭栋、谢澄   联系方式:82262733、82262771   电子邮箱:guod@cnca.gov.cn、xiec@cnca.gov.cn   附件:1.2012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检查表   2.2012年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工作检查表   3.重点检验领域省级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名录上报表   4.2012年省级资质认定工作检查任务通知书   5.2012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检查任务通知书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 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检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11〕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重点解决其从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和检测检验结果的完整、准确、可靠,推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事故预防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对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安监总规划〔2011〕21号)、《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从业行为规范》(安监总规划〔2010〕9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AQ8006-2010)和其他相关安全标准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保持情况、从业行为规范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技术档案管理情况、检测检验报告质量情况、技术服务收费以及被检测单位对检测检验机构的反馈意见情况。   三、专项检查的原则和方法   (一)专项检查的原则。   1.坚持统一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方法和统一检查标准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检查纪律,廉洁自律,秉公检查。   3.坚持自查、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查找问题与帮助机构整改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二)专项检查的方法。   采取听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汇报、询问工作人员、向被检测单位征求意见和抽查内部管理文件、运行记录、检测检验报告、收费凭据等方法进行专项检查,并将现场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反馈,相关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要随机抽取5-8个矿用产品生产企业填写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意见调查表(见附件),并由生产企业直接邮寄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四、专项检查的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8日至31日)。   各甲级、乙级资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甲级、乙级资质机构)要按照“2011年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检查表”(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检测检验”栏目下载)所列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复发生。   (二)检查督导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检查督导组对全国甲级资质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和对乙级资质机构进行抽查(专项检查费用由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技术中心承担)。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负责组织对其管理的乙级资质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要仔细对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要督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并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马守业,010-6446334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检验机构向社会公开通报。   附件:   1、矿用安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意见调查表.doc   2、2011年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检查表.doc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 环保部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
    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目前,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暴露出检测程序不规范、检测设备可靠性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保检验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决定于2011年3月至6月在全国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环保部门对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规范和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督促一批存在问题的检验机构进行限期整改,逐步建立健全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数据库和环保监管信息系统,切实提高机动车环保监管水平,努力遏制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的趋势。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等,对所有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环保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为:检验机构资格委托情况 检验机构日常运行情况 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检测人员业务技能情况 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检查整治重点内容见附件一。   三、检查工作进度安排   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各地区开展全面排查。2011年3月至5月,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按照上述检查范围和重点,对辖区内所有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并形成检查整治工作报告。   (二)环境保护部组织重点督查。2011年6月,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和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检查整治工作情况和重点检验机构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对检查整治结果进行通报。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力量集中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加大整治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验机构,环保部门应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罚款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环保部门取消其承担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快委托进程。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要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深入推进检验机构环保委托工作,特别是尚未开展委托工作的地区,要攻坚克难,尽快建立委托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   (四)完善监管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推进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机动车环保管理数据库 积极推进检验机构环保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工作,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机动车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检查整治工作报告(报告大纲见附件二)和检验机构检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我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 崔明明 电话:(010)66556238,传真:(010)66556248   附件:1.重点内容      2.报告大纲      3.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二:报告大纲   一、概况   (一)检验机构概况,包括检验机构的数量、布局、检测线数量及检测方法等情况   (二)机动车环保监管概况,包括各级环保监管机构、人员设置等情况   二、检查工作情况   (一)检验机构委托情况   (二)检验机构运行情况   (三)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四)检测人员技术水平   (五)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 成都开展专家“诊断式”专项执法检查
    p   近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组织对我市国、省、市控涉气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情况开展了专家“诊断式”专项执法检查。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在为期30天的专项检查里,支队共对10个区(市)县的20家涉气企业33台套自动监控设施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除停改的3家外,其余检查的17家企业28台(套)中,大部分企业在监控设备、监控数据以及工艺合理性方面都基本符合要求,监测数据的准确度达90%以上。 /p p    strong 专家现场指导 /strong /p p strong   检查企业的同时提高业务水平 /strong /p p   据了解,支队制定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7至8名环保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了专家组。为防止“跑风漏气”,确保此次专项执法效果的真实性、可信度,检查企业均为当天临时确定,执法组到达企业现场再通知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参与执法检查并接受专家组的现场操作技能培训。 /p p   按照执法检查分工,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负责对发现的涉嫌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使用以及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好调查取证并依法立案查处 相关区(市)县环保局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专家组负责执法检查工作的相关技术业务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原因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对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总结和对下一步加强监管提出意见建议。 /p p   “涉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科技含量高、技术业务强、规范标准多,执法人员难免会有所疏漏,针对这种情况,专家组成员便会在现场对每一个点位、每一个仪表、每一套系统的检查、操作等的业务技能进行操作培训。”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边查边教、边学边查,一方面达到了检查企业的目的,一方面也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p p    strong 立查立改 /strong /p p strong   对于违法企业“零容忍” /strong /p p   在对20家涉气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开展专家“诊断式”专项执法检查中,据介绍,其中国控企业5家,查处违法行为1起,占20% 省控企业共3家,不存在违法行为 市控企业共9家,查处违法行为1起,占11%。 /p p   通过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半数的企业由于缺乏环保法律法规意识和对监控设备运行维护缺乏了解,其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工作过程中台账记录与标气配备、相关装置安装及设备运维存在着不规范现象。虽然在线监测仪器的标定都没有太大误差,但这些不规范问题也会对监测数据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企业存在的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执法组现场进行了纠正和规范指导。而对检查中出现的,如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人员未取得废气运维上岗证,未按照要求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执法组依法依规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p p   “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可靠性分析是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在采样系统中均未发现有私自改动采样系统,稀释、吸附、吸收、过滤等处理或破坏采样的现象,有个别企业存在采样系统安装不规范的现象,监控设备大体可靠。对于监控数据是否可靠的问题,我们在现场采用有证标准物质的标气,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浓度值进行严格检测,发现90%以上企业的设备数据误差值在 5%合理范围以内,且无人工稀释现象,因此在线监控数据是相对准确的。此外,在数据一致性上,除个别企业存在采样数据和在线监控数据的时差问题外,均不存在人为控制篡改数据传输过程的违法行为。”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p p   下一步,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强化执法,继续排查全市涉气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加大对于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做到“零容忍”。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企业环保负责人的环境法律教育,完善在线监控仪器规范性运行维护培训工作。并且,要建立规范、完善的环境执法流程。另外,还要提升管理,继续加强对涉气企业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企业配备相关投药运行的监控设备(如建议或规定企业安装氨逃逸表),在执法过程中规定企业提供药剂购买凭证,以便排查企业是否存在未除污却进行数据造假的情况。 /p
  • 注意!这类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已启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2〕1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为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方式和对象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对象为市场监管总局许可或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对下列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适当提高检查比例:(一)今年事故较多的设备;(二)来信来访、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三)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评审等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四)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近1至2年内新取得许可或换证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将按规定进行公示,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二、检查项目和内容(一)对生产单位的证后监督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安全附件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重点检查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满足资源条件情况、特种设备生产关键过程质量控制情况等。(二)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督检查。检查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重点检查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满足资源条件情况、检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情况、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等。三、组织实施(一)为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承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项目,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项目。(二)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将会同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从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单位中选取监督检查人员并随机编组,请相关单位予以支持。(三)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名单将于监督检查工作开始前3天通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并派2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作为检查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四)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一律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被检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并按规定监督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依法应当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应当及时报送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五)对于违法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吊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后,将涉及吊销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证据材料按规定程序移送市场监管总局,由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予以吊销;对于依法应当吊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及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吊销,并将行政处罚决定抄送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对于依法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并随附相关证据材料,由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予以撤销。四、其他事项(一)本次监督检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结束。(二)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三)监督检查工作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四)各检查组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联 系 人:特种设备局 周少坤联系方式:010-82262254、82260187(传真),tsj@samr.gov.cn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2年9月30日
  • 西藏实验室大检查促水平上台阶
    从7月初开始,西藏质监局对全区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展开全面检查,着力解决部分实验室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检测不规范的问题,力促实验室整体检测水平再上新台阶。   西藏质监局组成了检查组,先后来到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中心、西藏建业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伟卓盐矿分析实验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几家单位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一行对实验室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技术人员配备、质量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询问,并对照《资质认定(计量认定)实验室检查表》,对组织管理、仪器设备和环境、检测管理、公正性行为、日常管理等内容逐项检查,对各实验室的总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初步掌握了全市实验室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次检查工作已于7月底全面结束,目前各地(市)质监部门正在全面梳理目前存在的苗头性和突出性问题,规划下一阶段实验室发证、证后监管等工作。
  • "双随机、一公开"下的食品净含量检查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包括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抽样检测等。2016年至2018年,各省质监局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随机抽查试点工作。而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作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主管部门,2019年也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抽查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 “双随机”的结果 2019年总局组织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随机抽查,在抽查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小食品、洗发液、化妆品、合成洗涤剂,抽查净含量453家企业共计885批次,合格率93.8%。此次抽查结果表明,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从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看。此次抽查的38家大型企业的争含量标注与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为100%,93家中型企业,322家小型企业争含量标注与争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在90%以上。此外,2019年各省/市开展亦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量商品净含量专项检查,部分结果如下:1. 江西省对241家企业53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15%,对不合格的49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33家,立案查处16家并予以公示。 2.广州市本次共抽查了499个批次,其中59个批次不合格,总体不合格发现率11.82%。剔除净含量标注不合格26个批次,实物净含量不合格发现率8.22%。3. 贵州省流通领域48家企业、生产领域143家企业进行抽样688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456批次,检验合格率81.9%。 2.“一公开”的落实 净含量抽检结果的合格与否,将对企业的公信力等有一定的影响。a. 结果公开各省市抽查结果公布于各政府公开网站,并且记录如企业信用管理系统。b. 惩罚公开各省市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多次被投诉举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同时将其失信记录纳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 c. C标企业公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企业:连续3年以上净含量监督检查合格,且无其他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的C标志使用企业树立为诚信典型,及时公布守信企业信息,优先为守信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便利。 3.“检查”的依据 净含量检查主要依据以下两项:合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 针对净含量的检查依据,有几项内容需引起重视:a. 适用商品的范围在第一章“范围”中还明确规定了适用定量包装商品的范围,范围涉及生产领域的定量包装产品和流通领域的定量包装商品。(1)在生产领域-接受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包括从生产线上得到的已经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从生产者仓库得到的已经自检合格的产品。(2)在流通领域-接受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是销售者销售的商品,包括从国外(境外)进口的定量包装商品或国内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b. 计量要求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计量要求。二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定量包装商品必须同时符合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才是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c. 法律规则第八条: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下表规定的允许短缺量。第九条: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4中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4的规定。4.净含量控制解决方案一自动检重秤a.提高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对于每分钟可处理100个包装的生产线,如果每小时对其中 15 个包装进行手动取样,则意味着整体包装的取样率仅为 0.25%。然而,自动检重秤可对生产线上的所有包装自动称重。当发现问题时,操作人员可立即作出反应,以确保结果更加一致。b.更高的整体设备有效性自动检重秤可实时监测生产过程,其中包括产量统计过程控制 (SPC) 趋势分析,所有这些均可用于过程改进和提高操作效率。c.灌装机监测主动监测灌装机的性能可使灌装机头始终得到正确调节,从而最大限度减少过量灌装与灌装不足的情况发生。自动检重秤可与灌装机控制装置/网络以及工厂现有的自动化系统直接通信,以实现无缝反馈控制。d.更准确的净含量自动检重秤机制可更高限度降低净含量不合规风险,以及消除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与客户投诉。e.降低误剔除率,减少返工和降低废品率高精度的自动检重秤不仅可改进生产过程,而且可降低废品率和减少返工次数。还可最大限度降低错误剔除率。f.品牌/法律保护通常情况下,品牌可推动消费者持续购买,也可使生产商与零售商名正言顺为产品制定高价。如果在消费者提出投诉后公司接受调查,则自动检重秤文件记录将会提供关于已进行合理质量控制的宝贵证据。关注梅特勒托利多微信公众号,以了解到更多有关满足全流程净含量控制的内容,包括:1. 包装前的反馈控制2. 单个包装净含量检测3. 二次包装的完整性检查4. 包装后的整箱检测您还可以参与我们的净含量合规性调查问卷获得精美礼品!
  • 北京活鱼下架事件续:食药监总局下发专项检查通知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多个超市活鱼下架,引发消费者关注。有关媒体从国家食药监总局权威人士处获悉,这与国家食药监局水产品专项检查消息泄露,导致经营者逃避检查有关,并非此前市场传说的水体污染。  11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正式发布通知称,本月至12月将在北京等12个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以了解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摸排水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检查对象包括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比例按照餐馆40%、集中交易市场40%、超市20%进行分配。检查主要是针对北京、沈阳、石家庄、济南、上海、杭州、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福州等12个大中城市。  原文如下: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了解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摸排水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6〕15号)部署,总局将于近期在部分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地点和对象  对北京、沈阳、石家庄、济南、上海、杭州、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福州等12个大中城市,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组织开展随机性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各类单位检查比例按照餐馆40%、集中交易市场40%、超市20%进行分配,其中对集中交易市场的专项检查应优先选择水产品批发市场。  二、检查内容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水产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  (二)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及其在经营环节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情况。主要针对近年来部门抽检监测问题相对突出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和明虾等4种鲜活水产品及其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养殖用水进行抽样,对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验。  三、检查方式  (一)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涉及城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程序和要求开展水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并提前通知对应的食品检验机构派员参加。  (二)总局指定的12家食品检验机构对口负责每个城市的抽样检验(抽样城市与检验机构对应情况见附件,抽检方案另行制定)。食品检验机构应派员参加对应城市开展的水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营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和明虾等4种鲜活水产品,及经营环节的养殖用水按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对检验结果显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及养殖用水中检出药物残留的,检验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此次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及数据的汇总分析,并编制分析报告。  四、进度安排  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实施时间为2016年11月~12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11月10日之前,总局召集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议通知另行下发)。  (二)12月10日之前,完成12个城市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由承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并在报告出具2日内将相应的抽样单和有关票据递交给抽样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12月20日之前,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总局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四)12月25日前,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完成所有抽检数据的分析汇总,并将分析报告报送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涉及省(市)要将此次水产品专项检查纳入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以督促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抓手,认真排查水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整治规范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以及食品经营者采购和暂养水产品行为。  (二)及时依法查处。负责专项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认真排查问题的原因,并将相关情况按要求报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专项检查工作报告中,详细报告专项检查及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具体核查处置情况。核查仍在进行中的,应详细报告处置进展,并在核查处置结束后及时向总局补充报告相关情况。  (三)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送本部门专项检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朱玮 010﹣88331125,传真:010﹣8837094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二司  2016年11月3日
  • 中国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专业检查全面启动
    为了更好地了解各地空气质量状况,实施治理措施,2013年中国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专业检查日前正式启动。第一批次分成8个检查组奔赴全国各地开展工作。记者跟随第6检查组前往浙江省展开检查工作。   本次全国大检查由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员分别带队,成员由监测总站和各省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领域的专家组成,检查的重点是环境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情况以及国控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的工作质量。   据了解,本次检查原则上每个省份抽查3个城市、每个城市抽查1到2个国控气站,每个省抽查1个国控水站。检查实行&ldquo 交叉检查&rdquo 的方式,按照专家回避检查本省(市)的原则,由环保部监测司统筹安排检查组。负责检查浙江省的第6检查组的空气质量专家老窦与小何就分别来自山东和湖南。本次检查的另一大特点飞行检查。即不预先通知被检查城市和检查站点名称,不预先通知检查时间,不预先告知检查的具体方法。   位于杭州市下城区朝晖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是杭州市11个国控站点之一,属于此次全国检查的范围。检查组首先来到位于楼层顶层7楼的国控站点,使这个平日只有机器24小时轰鸣的屋子里,顿时热闹起来。   为了向记者介绍自动监测仪器的工作流程以及他们的检查方式,来自山东淄博市环境监测站的高级工程师窦建平带大家来到了楼顶。他告诉记者,气体样品是通过屋顶上这些装置进入监测点位的,比如气态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都是通过一个管道采集到底下去的,然后工作人员在管道下面采集这些气体样品 颗粒物的采样装置是通过一个切割器进入下边。这次主要是检查采样头的结构、洁净度及切割器里面的清洁程度。   窦建平所说的这些项目,只是采样系统规范性检查的一部分内容。   据记者了解,这次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检查的内容全面细致。从监测点位与监测项目设置的规范性开始,每一项都有具体要求。例如,在监测项目设置的完整性上,需检查监测指标设置以及仪器监测方法选择两方面内容。对于发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的第一阶段城市,需监测包括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PM 10和PM 2.5六项指标 其他发布空气质量日报的城市,监测项目需包括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PM 10三项指标。各指标监测仪器的分析方法需满足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窦建平说,根据这次检查的要求,要对每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内的设备进行一些主要参数的检测。简单来说,就是检查仪器的采样系统所采集的气体流量是否准确,检查仪器的标准溯源情况是否准确。同时还要通过盲样测试,来考核仪器的性能及监测人员对仪器的运行维护水平。   记者还跟随检查组到了两个浙江省控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富阳东梓水质自动监测站、西溪湿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位于富阳市的富阳东梓水质自动监测站,除了采水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还包括配水单元、分析单元和数据传输系统。采水系统通过水泵抽取水样,经过配水系统进入分析单元。其中,溶解氧、水温、PH、浊度、电导率直接使用传感器分析,而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需沉降后取样分析。仪器分析系统每隔4小时自动监测一次,每天测试6次。最后是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将实时监测数据通过网络上传至托管站和国家监测总站。   第6检查组专家马春梅向记者介绍说,此次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检查内容包括:第一,站房的建设情况,第二,站房的运行情况,第三,现场质控检查,第四,数据的传输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在运行方面,江苏省站和浙江省站在全国来说是做得很好的。但是在制度、一些问题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整改。   记者获悉,这批检查结束后,环保部监测司立即召开专家初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重点审议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尚未形成检查的正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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