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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毒细菌检测仪如何评估检测数据

    [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05073b][size=16px]  病毒细菌检测仪如何评估检测数据,病毒细菌检测仪评估检测数据的方法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数据的准确性、灵敏度、特异性、重复性以及与标准方法的对比等。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详细分析:  一、数据的准确性  与传统方法的对比:病毒细菌检测仪的检测结果应当与传统微生物培养方法或其他准确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具有一致性。这是评估数据准确性的重要标准。通过对比两种方法的结果,可以判断检测仪的准确度。  标准物质检测:使用已知浓度的标准物质(如特定种类的病毒或细菌)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与标准物质的浓度进行对比,以评估检测仪的准确性。  二、灵敏度与特异性  灵敏度:病毒细菌检测仪应能够在低微生物含量下进行可靠的检测。这要求检测仪具有较高的灵敏度,能够检测到微量的微生物。  特异性:检测仪的检测结果应主要受到目标微生物的影响,而不受其他物质的干扰。特异性是评估检测仪在复杂环境中准确识别目标微生物的能力。  三、重复性  多次检测:在相同条件下对同一样本进行多次检测,观察检测结果的稳定性。如果多次检测结果基本一致,说明检测仪的重复性良好。  变异系数:计算多次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以量化检测结果的稳定性。变异系数越小,说明检测仪的重复性越好。  四、检测标准与范围  检测标准:参考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GB/T 4789.2-2022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等,评估检测仪的检测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检测范围:了解检测仪的检测范围,确保其在预定范围内进行检测。超出检测范围的结果可能不准确或无法解释。  五、数据分析与解读  数据分析:使用统计软件对检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如计算平均值、标准差、置信区间等,以量化检测结果的不确定性。  结果解读: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和检测仪的说明书或操作手册,对检测结果进行解读。注意区分合格、警告和不合格等不同的结果等级。  六、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样品前处理:确保样品在检测前经过适当的前处理,如稀释、培养等,以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操作规范:遵循检测仪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过程规范、准确。  维护保养:定期对检测仪进行维护保养,如清洁、校准等,以保证其性能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评估病毒细菌检测仪的检测数据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在实际应用中,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和标准。[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7/202407171141238127_4767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color][/font]

  • 在线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时应以现场监测数据为准

    环境保护部函环政法函98号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时使用证据适用问题的复函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应当如何适用的请示》(津环保法报〔2016〕3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环发〔2009〕88号)等相关规定,现场监测可视为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的比对监测。若同一时段的现场监测数据与经过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测数据不一致,现场监测数据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该现场监测数据作为优先证据使用。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  2016年5月13日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

  • 什么是“篡改”监测数据? “伪造”监测数据行为有哪些?

    [font=黑体][size=21px]一、篡改监测数据[/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使生产或污染状况不符合实际情况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四)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五)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或仪表以及其他监测监控或辅助设施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六)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七)故意漏检关键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监测方法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八)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或者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人为使用试剂、标样干扰仪器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九)未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自动监测设备暗藏可通过特殊代码、组合按键、远程登录、遥控、模拟等方式进入不公开的操作界面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和监测数据进行秘密修改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十)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十一)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十二)对原始数据进行不合理修约、取舍,或者有选择性评价监测数据、出具监测报告或者发布结果,以至评价结论失真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十三)擅自修改数据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十四)其他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size][/font][font=黑体][size=21px]二、伪造监测数据[/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系指没有实施实质性的环境监测活动,凭空编造虚假监测数据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监测报告的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四)伪造监测时间或者签名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五)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凭空生成监测数据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六)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或者到现场采样、但未开设烟道采样口,出具监测报告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七)未按规定对样品留样或保存,导致无法对监测结果进行复核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八)其他涉嫌伪造监测数据的情形。[/size][/font][font=黑体][size=21px]三、涉嫌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具体包括以下情形:[/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强令、授意有关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将考核达标或者评比排名情况列为下属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工作考核要求,意图干预监测数据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无正当理由,强制要求监测机构多次监测并从中挑选数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签上报监测数据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四)委托方人员授意监测机构工作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在未作整改的前提下,进行多家或多次监测委托,挑选其中“合格”监测报告的;[/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五)其他涉嫌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情形。[/size][/font]

  • 在检测数据非常接近检出限的情况下,如何证明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我们公司是一个做高压气体的公司,目前碰到一个问题;我们的超纯气体(99.99995%)使用GC检测杂质,检测出的数据往往是10ppb左右.现在的问题是:我不相信我们的检测人员报告的数据;仪器的检出限是10ppb;测试数据低于10个ppb肯定不可信,一般应该报告为ND(not detected)。 大家有什么好办法对如此低的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吗?

  • 直读光谱数据的检测限

    请问检测数据的检测限是要和校准证书一致,还是和机器上出的数据一致。还有校准证书里没有的元素怎么办?

  • 在线监测的数据检测频率?

    请问一下仪器分析方面的专家,咱们在线分析的仪表的检测频率一般是多少?十分钟能出一个数据不?比如像废水中金属离子的监测能做到多久一个数据?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检测数据是否准确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检测数据是否准确

    [size=16px][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05073b]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检测数据是否准确[/color][/font]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是一种用于快速检测食品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和添加剂含量的设备,其检测数据是否准确主要取决于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者的技能水平。如果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的性能良好,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元件,并且经过了专业的校准和维护,那么其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就会比较高。此外,操作者的技能水平也是影响检测数据准确性的重要因素。如果操作者经过了专业培训,能够正确使用仪器,避免操作误差,那么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也会得到提高。然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的检测结果只是一种初步筛选,不能替代实验室的精确检测。对于某些特定物质的检测,仪器的准确性可能受到限制。因此,在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选择,并且应该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以保证其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总的来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的检测数据可以作为一种参考依据,但不能完全替代传统的实验室检测。对于需要精确检测的情况,应该采用其他更为准确和可靠的方法进行检测。[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1/202401021017113681_7737_6098850_3.jpg!w690x690.jpg[/img][/size]

  • 检测结果的数据处理

    根据“分析结果有效数字所能达到的位数不能超过方法最低检测质量浓度的有效位数所能达到的位数。”这句话,想问哈大家,如果方法的最低检测质量浓度为0.01mg/L,而检测结果是0.132mg/L,我的报告数据该写成多少呢?

  • 检测数据的调整

    对于安捷伦的ICP软件,已测定好的数据,能否通过调整软件的设置来改变检测结果。有没版友已经捣鼓过,欢迎分享!

  • 怎么确定ICP检测数据正确

    怎么确定ICP检测数据正确?最近将检测杂质钠的标准溶液浓度提高了5倍,但发现检测结果比以前高了10~30%,结果变成现在的指标不合适了。所以最近在想,究竟怎么样才可以判断检测结果是正确的呢?我们的产品没有质控样品。基体浓度去到哪个浓度,开始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不加基体的标准溶液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基体对其的影响?

  • 【讨论】怎样使检测数据更准确

    由于在检测中心工作,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各种样品,而且具体材质还不是很清楚,也没有办法去依据某些标准来做,而且分给不同的检测人一般方法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相同,有时客户对数据有异议,换人再做一遍,会得出另一个结果,客户都不知该相信哪份报告的数据。不知各位有没有碰到类似的结果或有类似的经验,请多多指教。

  • 检测数据形成报告时如何填写

    请问:形成报告时检测数据如何填写,如1、标准中限量值为0.10,检测数据为0.1046或0.1063或0.1167或0.001568或0.0015372、标准中限量值为9.8,检测数据为9.823或9.863或9.787或9.748或6.564或6.546或0.7893、标准中限量值为1.5,检测数据为1.478或1.448或0.6894、标准中限量值为100,检测数据为99.987或99.946或9.987或9.946注:检测数据为检测人员实际检测数值,请问形成报告时如何将这些检测数据填写到检测报告中去.

  • 如何避免实验室检测人员的检测数据部互相泄露?

    我们是企业内部实验室,对于每月会考核检测结果的合格率,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由于我们是滴定分析为主,人员很多,而且一个样品我们一般会不同人员检测三次,这就会导致同一天会有两个或以上人员检测同一个样品。这无形中就会增加数据的风险,实际我们遇到过这种情况,请问用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检测数据正确与否涉及到最后的利益,所以很多人特别看重,导致极少数人会不择手段去追求数据的准确)

  • 检测中的那些数据

    今天和一个在污水处理站工作的朋友聊天,聊起他们做实验的状态,听完后让我有种很崩溃的感觉。比如他们的COD空白比样品还小,比如他们的氨氮空白吸光度达到了0.1,比如总氮在220的吸光度时会大于1。。。我问,这样异常的数据怎么能用,他说,我不管,我只要他们给我个数就好,编呗~~~听完这话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我的思维里,我总觉得做检测的就是要对所检测的东西的数据负责,因为那不仅仅只是一个数据,尤其是在做和民众生活相关的项目时,不管别人怎么做,至少在我手里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大家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情,都有些什么想法?

  • 检测分析结果的数据处理

    [align=center]检测分析结果的数据处理[/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left] 检测分析结果的数据处理在分析检测中,除了实验过程我们需要细心严谨外,最后的数据处理也非常重要,在处理数据时,应注意几条数据处理规则,总结分享给大家。[/align][align=left] 1.有效数字保留的位数,应根据分析方法与仪器的准确度来决定,一般是测得的数值中只有最后一位是可疑的。记录测量仪器测量的数据时,其有效数字的位数应和测量仪器的分度值相适应。一般是以其的最小分度值的十分之一为测量仪器检测数据的有效数字的最后一位。如果有明确规定,则按规定来确定有效数字的位数。[/align][align=left] 2.有效数字确定以后,则按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进行修约[/align][align=left] 数字修约规则应采取“四舍六入五成双”的原则,即在所拟舍去的数字中,其最左面的第一个数字小于等于4时舍去,大于等于6时进位,所拟舍去的数字中,其最左边的数字等于5时,若其后面的数字并非全部为0时,则进1,若5后面的数字全部为0,就看5的前一位数,是奇数的则进位,是偶数的则舍去(0以偶数论)[/align][align=left] 3.有效数字的运算规则 几个数据相加或相减时,计算结果的绝对误差,应与各数中绝对误差最大者相等,他们的和或差,只能保留一位不确定数字,即有效数字的保留应以小数点后位数最少的数字为准。在乘除法中,计算结果的相对误差必须与各测量数值中相对误差最大者相近,因此,有效数字的保留应根据这一原则进行判断,一般来说,以有效数字位数最少的数为标准,舍弃其他数的过多的位数,然后进行乘除。在进行有效数字计算的过程中,为了提高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可以暂时多保留一位数字,但是在得到最后结果时,一定要舍弃多余的数字。 4.在分析化学的许多计算中,当涉及各种常数时,一般视为准确的,不考虑其有效数字的位数,对于各种误差的计算,一般只要求两位数字,对于各种化学平衡的计算,可根据具体情况,保留2-3位有效数字。 5.分析结果的有效数字的保留 填写分析结果时,一般应按照检测方法规定的精密度有效位数记录,方法没明确规定时,检测结果记录的有效位数应该只保留一位有效数字。分析结果数据≧10%,保留四位有效数字;分析结果数据在1%-10%之间保留3位有效数字;分析结果数据≦1%保留2位有效数字。 6.极端值的取舍对同一样品进行多次分析,所得到的一组数据总是有一定的离散型,是由随机误差引起的,是正常的,但有时出现个别偏离中值较远的较大或较小的数,成为极端值,可借助统计方法来决定取舍。[/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

  • 检测数据的发掘和应用

    [align=center][/align][align=left]现如今大数据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大数据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被大量应用,大数据为社会发展进步做出了很大贡献。在检测领域,实验室如何来发挥好检测数据的作用呢。下面,我们就以第一方实验室举例说明。[/align][align=left]第一方实验室,也就是在生产企业内自行建立的实验室。目的是为正常生产提供全流程检测服务,保证生产的连续进行。第一方实验室的大量检测数据是一种数据宝库,发掘好宝库资源,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如何来做好这项工作,我个人认为,可以从这么三个方面进行。大宗进厂原料、过程工艺数据以及出厂成品数据。做好这三个方面的数据统计分析,可以为企业主要进厂原料的质量保证开发供应商提供数据支持,过程工艺数据的统计分析为优化运行确保稳定安全生产提供帮助。[/align][align=left]要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首先就是日常数据的搜集整理和汇总。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分析 ,每日对数据进行汇总,每月对数据进行统计整理,由技术人员对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数据的趋势分析,与同期比较变化情况,最大值。最小值,数据分布情况等。实验室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侧重分析。三是,分析报告编制好后,实验室组织技术力量进行讨论完善。特别是对通过数据表现出的某种确定现象,例如:明显的趋势上升或下降,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特别是生产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提请其注意变化。四是,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一定要坚持做长期做,切不可半途而废。[/align][align=left]因为,在长期的稳定生产情况下,也许多次的统计分析没有何种变化,发现不了声明问题或现象,但是,从长期长远来看,这些数据的统计分析就会发挥出很大作用。[/align]

  • 蜂蜜纯度检测仪导出数据方便吗

    [size=16px][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05073b]蜂蜜纯度检测仪导出数据方便吗[/color][/font]蜂蜜纯度检测仪导出数据的便利性通常取决于仪器的设计和功能。现代蜂蜜纯度检测仪往往具备智能化的操作系统和多种数据传输方式,从而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数据导出体验。这类检测仪可能具备网线连接、Wi-Fi联网上传、GPRS无线远传等功能,使得数据可以快速上传和导出。同时,它们可能还支持将检测结果导出为常见的文件格式,如Excel表格等,进一步提高了数据导出的便利性。然而,不同的蜂蜜纯度检测仪在数据导出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一些检测仪可能具有更复杂的操作界面或需要特定的软件才能导出数据,这可能会增加使用的难度。因此,在选择蜂蜜纯度检测仪时,了解其数据导出功能和使用方法是非常重要的。总的来说,现代蜂蜜纯度检测仪通常具备方便的数据导出功能,但具体便利性还需根据仪器型号和功能进行评估。如果您正在考虑购买或使用蜂蜜纯度检测仪,建议查阅相关产品的用户手册或咨询制造商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031016137212_4575_6098850_3.png!w690x690.jpg[/img][/size]

  • 华测检测武汉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被通报

    [align=center]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文件鄂环办〔2019〕29号[/align][align=center]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align][align=center]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align][color=#44444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color][color=#444444] 2019年3月26日,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来函,要求我厅针对“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监督性监测结果均超标,但武汉华测公司出具的两份监测报告均显示监测结果达标”这一线索,对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测公司)开展的企业自行监测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按照监测司的要求,我厅对武汉华测公司监测报告数据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监测司。根据我厅调查结果,监测司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判定办法》),判定武汉华测公司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要求我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color][color=#444444]一、基本情况[/color][color=#444444] 根据部监测司提供的线索和要求,我厅调阅了武汉华测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组织专家对监测报告中反映的企业生产状况、监测过程、监测结果进行了审阅。4月2日,前往咸宁市对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采样现场、生产工况历史数据、在线监测数据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4月4日,前往武汉华测公司对二噁英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4月19日,将调查情况上报监测司。针对我厅反映的情况,经专家研判,监测司将武汉华测公司采样过程存在的部分问题判定为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5月15日,监测司将判定结果函告我厅,同时要求我厅依法依规处理武汉华测公司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移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color][color=#444444]二、判定结果[/color][color=#444444] 根据判定结果,武汉华测公司以下三种行为构成了伪造监测数据:[/color][color=#444444](一)报告纸质原始记录中O2浓度与采样仪器设备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采样仪器设备的电子存储记录O2浓度数据为20.7%-21.1%,而报告原始记录O2浓度数据为9.3%-10.4%。该行为符合《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纸质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规定的情形,属于伪造监测数据行为。[/color][color=#444444](二)样品交接时间与实际不符。报告原始记录中交接样品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但经与采样人员核实,7月19日没有送回样品,涉嫌实验室分析样品为非实际采样的样品。该行为符合《判定办法》第五条第四款“伪造监测时间或签名的”规定的情形,属于伪造监测数据行为。[/color][color=#444444](三)采样点位原始记录与实际不符。报告原始记录中采样点呈垂直分布,与实际的平行烟道不符。根据《判定办法》第五条第八款“其他涉嫌伪造监测数据的情形”,该行为属于伪造监测数据行为。[/color][color=#444444]三、处理决定[/color][color=#444444] 依据《判定办法》第十二条、《湖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鄂办文〔2018〕47号)第六条、第八条款规定,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武汉华测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color][color=#444444](一)禁止武汉华测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和政府委托项目。[/color][color=#444444](二)将武汉华测公司法人代表罗锋、环境实验室质量负责人陈瑞庭、授权签字人张细燕、采样人员杜开平、吴友明列入弄虚作假不良记录名单。[/color][color=#444444](三)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将武汉华测公司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移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color][color=#444444]四、有关要求[/color][color=#444444](一)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履行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责任,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特别是政府及企业委托的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color][color=#444444](二)加强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内部管理。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督促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以此次事件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自身在各类环境监测活动中是否存在操作不规范、数据审核不严等问题,确保各项标准规范和质控措施执行到位。[/color][color=#444444](三)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各地要广泛开展环境监测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普及环境监测相关知识,曝光监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宣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行业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color][align=right]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align][align=right]2019年6月4日[/align][quote][/quote]

  • 液相检测和紫外检测结果数据是否应该一致

    近日,小弟实验室对绿原酸进行了含量检测。 涉及到的检测设备:岛津液相20AD 紫外检测器 柱子(150*4.6mm,5um);紫外检测器岛津UV2450. 结果发现2种方法的检测数据差别有点大,一组:6.2%(HPLC),8.2%(UV);一组:13.35%(HPLC),23.52%(UV)。 液相和紫外检测溶液都是无颜色干扰的。 困扰。。。。

  • 检测数据处理及结果运用

    [align=center][/align][size=20px]检测数据处理是一项[/size][size=20px]十分重要[/size][size=20px]的[/size][size=20px]工作[/size][size=20px],涉及到对数据的收集、存储、管理和分析。[/size][size=20px]做好检测数据的处理,发挥数据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size]1. [size=20px]检测[/size][size=20px]数据质量[/size][size=20px]控制[/size][size=20px]数据质量是检测数据处理的首要考虑[/size][size=20px]任务[/size][size=20px]。如果数据质量[/size][size=20px]低劣[/size][size=20px],那么[/size][size=20px]数据[/size][size=20px]分析结果的可信度将受到影响[/size][size=20px],甚至于得出错误的结论[/size][size=20px]。为了确保[/size][size=20px]检测[/size][size=20px]数据质量,可以通过以下措施[/size][size=20px]予以改进。[/size][size=20px]1.1[/size][size=20px]标准化[/size][size=20px]确保所有数据的格式和[/size][size=20px]方法[/size][size=20px]标准[/size][size=20px]的一致性[/size][size=20px],避免因为标准不同导致的数据误差。[/size][size=20px]1.2[/size][size=20px]数据[/size][size=20px]处理[/size][size=20px]删除重复、异常或不完整的数据,提高数据的一致性和可信度。[/size][size=20px]1.3[/size][size=20px]数据验证[/size][size=20px]通过使用校准曲线、质控图等方式,确认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size][size=20px]2.[/size][size=20px]数据代表性[/size][size=20px]在处理检测数据时,需要[/size][size=20px]充分[/size][size=20px]考虑数据的代表性。如果数据没有代表性,那么分析结果可能会偏离实际情况[/size][size=20px],甚至于得出错误结论[/size][size=20px]。提高数据代表性的方法包括[/size][size=20px]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样本随机原则。[/size][size=20px]从总体中随机抽取一部分[/size][size=20px]样品[/size][size=20px]进行[/size][size=20px]检测[/size][size=20px],提高数据的代表性[/size][size=20px];二是,[/size][size=20px]多次[/size][size=20px]测试。[/size][size=20px]对同一份样本进行多次[/size][size=20px]测试[/size][size=20px],然后取平均值,减少随机误差[/size][size=20px]。三是,[/size][size=20px]标准化采样[/size][size=20px]。[/size][size=20px]根据标准化的方法进行采样,确保采样的过程和结果具有一致性和可靠性。[/size][size=20px]3.[/size][size=20px]数据隐私和安全[/size][size=20px]在处理检测数据时,需要关注数据隐私和安全问题。保护数据隐私和安全的措施包括[/size][size=20px]以下几点。[/size][size=20px]一是[/size][size=20px]加密处理[/size][size=20px]。[/size][size=20px]使用加密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泄露[/size][size=20px];二是[/size][size=20px]数据脱敏[/size][size=20px]。[/size][size=20px]将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避免敏感信息的泄露[/size][size=20px];三是[/size][size=20px]数据访问控制[/size][size=20px]。[/size][size=20px]对数据访问进行权限控制,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数据。[/size]4. [size=20px]数据存储和管理[/size][size=20px]在处理检测数据时,需要考虑数据存储和管理问题。为了确保数据存储和管理的高效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size][size=20px]。[/size][size=20px]一是[/size][size=20px]数据分类[/size][size=20px]。[/size][size=20px]将数据进行分类和归档,方便数据的查找和使用[/size][size=20px];二是[/size][size=20px]数据备份[/size][size=20px]。[/size][size=20px]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避免数据丢失和损坏[/size][size=20px];三是[/size][size=20px]数据清理[/size][size=20px]。[/size][size=20px]定期清理过期的、无效的数据,保证数据存储空间的利用率和数据质量。[/size]5. [size=20px]数据分析和[/size][size=20px]结果利用[/size][size=20px]在处理检测数据时,需要考虑数据分析和[/size][size=20px]利用[/size][size=20px]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利用数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size][size=20px]。一是[/size][size=20px]数据可视化[/size][size=20px]。[/size][size=20px]通过图表、图像等方式将数据可视化,使数据更加直观易懂[/size][size=20px];二是[/size][size=20px]数据挖掘[/size][size=20px]。[/size][size=20px]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发现数据中隐藏的模式和关联关系[/size][size=20px];三是[/size][size=20px]数据预测[/size][size=20px]。[/size][size=20px]通过预测模型对未来的数据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size][size=20px]综上,处理检测数据需要注意数据质量、代表性、隐私和安全、存储和管理以及分析和[/size][size=20px]结果利用[/size][size=20px]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了解和应对措施的采取,可以更加有效地处理检测数据,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科学研究和决策提供有力的[/size][size=20px]数据[/size][size=20px]支持。[/size]

  • 天津某环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

    津南区生态环境局对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委托天津某环科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中,采样设备使用时间与现场采样人员出入厂时间不一致。通过对某电子科技公司负责人和环保专员调查询问及调取“来访人员出入证”,证明天津某环科检测有限公司现场采样人员在2023年7月7日下午15点0分进入某电子科技公司,下午16点10分离开。经执法人员对天津某环科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2023年7月7日负责某电子科技公司现场采样人员李某某、刘某、张某某3人分别于当天下午17点46分、17点51分、18点24分在公司打卡下班。经再次对天津某环科检测有限公司调查确认,采样人员李某某、刘某、张某某和负责人魏某某给某电子科技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伪造了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数据伪造是在该单位办公室模拟数据伪造完成的。【查处情况】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津南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十二万元。【启示意义】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对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对检测报告细节进行分析,对存疑的可追溯的线索紧盯不放,发现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的线索后及时固定证据,调查过程中形成证据链条,确保准确性,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对监测数据造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 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数据一键上传满足现场流动检测需求

    [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16147/C541533.htm][b][size=14px][color=#000000]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color][/size][/b][/url][size=14px][color=#000000]以其一键上传满足现场流动检测需求的特点,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得力助手。该检测仪器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具有多项优势,使其成为各类单位和企业的理想选择。[/color][/size][align=center][size=14px][color=#000000][img=1.jpg,450,450]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312/uepic/985174cd-357f-4b75-85a7-9b52bcda5a42.jpg[/img][/color][/size][/align][color=#000000][b][size=14px]一键上传 保障实时性[/size][/b][/color][size=14px][color=#000000]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搭载一键上传功能,可将检测结果快速、方便地上传至云端或监管平台。这种实时上传的特性,确保了检测数据的即时性,有助于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保障食品安全。[/color][/size][color=#000000][b][size=14px]满足现场流动检测需求 灵活应对[/size][/b][/color][size=14px][color=#000000]随着食品产业的不断发展,对食品安全的检测需求也日益增加。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具备便携式设计,适应于现场和流动检测需求。不论是在生产线上、农田中、还是商超市场,都能灵活应对,随时进行食品安全检测。[/color][/size][color=#000000][b][size=14px]多项功能集成 全面保障[/size][/b][/color][size=14px][color=#000000]该仪器集成了多个检测功能,涵盖了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瘦肉精激素类、抗生素残留类、水产品安全等多个方面。一台设备即可满足多个检测项目,全面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color][/size][color=#000000][b][size=14px]云监管平台 数据集中管理[/size][/b][/color][size=14px][color=#000000]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配备云监管平台,实现了数据的集中管理。[/color][/size][size=14px][color=#000000]通过局域网和互联网,检测结果可以直接传送至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这种有效的数据管理方式,为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便捷手段,实现了大数据分析和长短期动态的监测与预警。[/color][/size][color=#000000][b][size=14px]一体化主机 多通道检测[/size][/b][/color][size=14px][color=#000000]设备采用一体化设计,主机包含食品安全检测模块、多通道农药残留检测模块、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模块等。这种一体化设计使得在同一软件下实现所有检测项目的操作,并通过同一窗口直观显示检测结果,提高了操作的便捷性和效率。[/color][/size][color=#000000][b][size=14px]胶体金模块检测方式 全自动化操作[/size][/b][/color][size=14px][color=#000000]胶体金模块采用轨道式自动传输扫描,检测完成后自动退出检测卡。这种全自动化的操作方式,不仅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也减轻了操作人员的工作负担。[/color][/size][color=#000000][b][size=14px]结果判定线可修改 数据不丢失[/size][/b][/color][size=14px][color=#000000]仪器的结果判定线可修改,对照值标定值可保存,即便在断电的情况下也不会丢失数据。这为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后续分析提供了方便。[/color][/size][size=14px][color=#000000]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以其强大的功能、灵活的操作、实时上传的特性,成为食品安全领域不可或缺的工具,为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提供了有力支持。[/color][/size][来源:山东优云谱光电科技有公司

  • 【求助】国家标准样品检测数据的处理问题

    各位同仁,大家好!最近遇到一个让我十分头痛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最近实验室在进行内部考核,考核的项目都是采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标准样品,标准样品都有一个标准值和不确定度,遇到的麻烦是这样的:比如有一位检测人员对氨氮标准样品进行测定,上报了5个检测结果,其中最小的一个和最大的一个检测结果不在标准给定值范围内,有3个检测结果在标准给定值范围内,但是最终的平均检测结果又是在标准给定值范围内。我们用古伯思检验想检出这组数据的最大最小值是否异常,如果异常的话就可以剔除掉,但是经过检验,这组数据中没有异常值。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评价这组数据?还有一个疑问就是:有一个检测人员上报了一个检测项目的两个检测结果,其中有一个检测结果是在标准给定值范围内,有一个检测结果不在标准给定值范围内,但是两个检测结果的平均值又是在标准值范围内。因为只是进行了两次平行测定,所以不好进行统计检验。试问,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评价这组数据?还有就是有一个检测人员上报了一个检测项目的两个检测结果,其中有一个检测结果是在标准给定值范围内,有一个检测结果不在标准给定值范围内,两个检测结果的平均值又不在标准值范围内。因为只是进行了两次平行测定,所以不好进行统计检验。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评价这组数据?

  • 实验室福音~~官方检测数据指标库要来了

    实验室福音~~官方检测数据指标库要来了

    日前,中国标准出版社的“标准资源数字内容运营平台”食品类实验室检测标准数据库及指标库建设项目在北京开标,青软青之软件经过激烈竞争中标。此次招标项目的重点内容是可与LIMS配套使用的食品标准数据库及相应的检测数据指标库(检验项目库)。中国标准出版社于今年2月挂牌为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是原国家质检总局直属的中央一级专业出版社,依法享有我国国家标准、部分行业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专有出版权,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三大支柱之一——“标准”的官方发布和推广者,无疑拥有最权威及丰富的标准资源。[align=center][img=,690,52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5/201905101440240761_2918_3874924_3.png!w690x524.jpg[/img][/align]检验项目库是对标准的深度解析,以颗粒化、标准化、数字化的形态,成为可被软件系统识别和利用的数据资源。对LIMS而言,它是系统得以高效运行的重要数据基础支撑,不仅包括检测项目,还包括项目的标准值和多条件标准值,能将产品、检测项目、标准(判定标准和方法标准)建立有机的关联,进而关联实验室人机料法环和费用等运营要素,是实验室智能化的“发动机”。经历过LIMS建设的实验室都知道,仅有软件功能而没有这些基础数据资源,LIMS像是跑不动的车,甚至需要人推着车跑。而有些实验室让实验室人员自己录入这些基础数据,工作量巨大影响上线时间。此项目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难题,以后大家可以从官方渠道获得权威的资源库了!此项目以食品类的实验室检测标准为起点,将陆续推出和发布其它行业的资源库以及更新提醒服务。全面检测数据指标库的实现,不仅能大幅提高检测机构的工作效率,也有助于产品制造企业对标准贯彻使用的深度和广度,还将为质量标准的研究机构提供便利,整个社会所需的标准化程度将因此进入一个新的层级。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谁之责?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谁之责?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良 陈伟 吴诚 环境保护部在今年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环境监测领域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然而,目前在企业环境监测市场却存在数据造假、低价竞争等乱象。 如果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签署的合同中明确要求,环境检测机构必须保证其提供的数据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项目通过后才向检测机构付款,就可认定为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建议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对采样和数据造假的机构进行停业整改的处罚,通过诚信考核,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环境管理基础的环境监测,特别是已经崭露头角的第三方监测,需要明确各方权责以及监测数据的归属等问题,以此作为规范市场、防止数据造假的重要基础条件。 记者近日走访了福建省几家较具代表性的民营检测企业,企业负责人都希望能够通过加强监管、行业自律、检测企业自身建立良好的质量体系等手段规范整个行业,防止数据造假。明确权责是前提 检测机构主动造假的可能性并不大,通常是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或以最低价形式导致第三方检测机构主动造假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检测机构认为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更多来源于排污企业。对此,厘清政府、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关系,明确各方权责十分重要。 福建力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松表示,第三方检测机构应该是完全独立的,不受任何排污企业、环评机构、清洁生产审核等单位干扰。 福建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洁则表示,虽然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合同关系,但是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第三方检测机构肩负了一定的社会责任,除了负有接受环保部门检查监督的责任外,还需要恪守职业操守,坚持公正客观的服务宗旨才能走得更远。 “现实中,一些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与排污单位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环境部负责人林俊伟表示,新环保法第六十五条对此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中明确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追责,一方面将会严厉打击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的违法行为,杜绝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成为排污单位的帮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培育健康的环境服务市场。同时,企业监测设施的质量公开透明也是树立公信力、避免数据造假的方式之一。”他说。 发生监测数据造假后,参与各方如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一直是国家和业界关注的重点。 庄洁表示,“数据造假的第一责任人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排污企业则应承担污染环境的法律责任。如果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构成刑事犯罪,则双方应负连带责任。”行业内的问题远不是明确责任那么简单,不少数据造假是由于检测机构为争取市场、获取经济利益而主动配合排污企业进行的。严松表示,检测机构主动造假的可能性并不大,通常是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或以最低价形式导致第三方检测机构主动造假以降低监测成本、增加利润。他指出,检测机构本应主动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答应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的违法要求。“但是,现在造假不但没人监管还可以抢到业务,这对于小型检测机构来讲就值得冒险。” 对此,严松表示:“如果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签署的合同中明确要求,检测机构必须保证其提供的数据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项目通过后才向检测机构付款,就可认定为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这样应该由委托方负全责,否则应由检测机构负全责。不管谁的责任都可以通过降低资质、行业通报、责令停业甚至取消资质或罚款来进行处罚。”质优不能低价买 低价仍成选择监测企业头号因素,应评价检测机构的综合实力,制定准入门槛。要选择管理规范、独立公正的检测机构,应该综合评分,重点是实力和诚信记者了解到,在目前的招投标中,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都是由企业来选择检测机构。通常小型排污企业和环评机构直接找几家检测机构进行商务谈判,往往以最低价和保证数据合格作为要素确定检测机构。大型排污企业通常用招投标的形式,但也是以最低价和保证数据合格来确定监测单位,难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因此加强监管,确定行业准入门槛很重要。 庄洁认为,应评价检测机构的综合实力,制定准入门槛。“只有CMA认证资质是不够的,招标的项目如果是常规的检测项目,大大小小的实验室都有资质可以投标。但是要选择管理规范、独立公正的检测机构,不能以低价来评判,应该综合评分,重点是实力和诚信。”行政手段、市场机制要配合 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对采样和数据造假的机构进行停业整改的处罚;建立行业协会,促使检测机构进行自律。对于企业购买服务中的数据造假情况,如何运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让企业更加自律、避免数据造假?有业内人士表示,市场机制目前可以起到的作用还较小,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还应以行政手段为主。 严松表示,由于现在监测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很多企业不规范,行业乱象频发。“之所以会出现低质低价的恶性竞争,是因为企业把监测数据和检测报告作为应付检查之用,而不关心数据的真实性,甚至要求数据造假。” 他认为,目前规范行业最有效的是行政手段。“建议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对采样和数据造假的机构进行停业整改的处罚,通过诚信考核,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他说。同时,企业代表们认为,建立行业协会,以市场手段促使检测机构进行自律、规范,提高全行业的服务质量也是一种选择。“规范监测市场、杜绝数据造假,必须由社会化检测机构的自律来解决,建议成立检测行业协会来管理,建立诚信公开制度。”严松说。 “此外,检测机构还要树立自己的公信力。比如华测检测在全国建立有60多个实验室,实验室都是向所有客户开放的,以保证质量的公开。在福建,华测检测与奔驰、联合石化等一大批客户都有多年的合作,企业也经常接受例如奔驰等大客户对我们的公开评审。”林俊伟说。 庄洁建议,按照环保行业建站标准及其他行业的类似标准来进行管理,分一级、二级、三级检测机构。“一级站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可承接全国项目或国控企业,二、三级站由当地环保厅审批,二级站可承接地市一级管理的企业或省控企业,三级站只能承接县市一级管理的企业或市控企业。各级检测机构的审批实行总量控制、日常管理,跟计量认证时间同步进行再核准。” 林俊伟强调,对于排污企业要求检测机构造假,作为检测机构的华测检测一直进行回绝,并对企业进行劝导。“随着监管的加强,监测市场在未来1~2年间必定会出现整合。”监测数据谁所有?谁公开? 排污企业自行考核归企业所有,重点企业应公开。 本报记者李良陈伟吴诚报道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所有权者是谁?这一问题也是行业内不断热议而无法形成共识的重要问题。 对此,福建力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松表示,监测数据所有权应当归属排污企业。因为监测数据是排污企业出资购买服务所得到的成果,但也需要接受监管和公示要求。 “企业向政府移交监测数据的同时就意味着同意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或社会公开这个信息,由于环境监测的特殊性及其外部影响性,政府应当有权对企业监测的数据进行公开,但政府要不要公开、什么时候公开可以根据情况而定。”他说。 福建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洁则表示,视检测目的和委托方式不同而定,如果排污企业自行考核排污情况或设施运行情况的委托监测,这部分监测数据所有权归排污企业。 “若是排污企业进行定期监测或常规检测,这部分数据应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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