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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严查12个突出问题!

    [b][size=14px] 为重拳整治“检验检测乱象”,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检查一批、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四个一批”要求,将机动车检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生态环境监测3个直接涉及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检验检测领域纳入专项整治范围,从今年6月至12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当前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12个突出问题。[/size][/b][hr/][align=center][size=13px][b][size=16px][b][color=#ff0000]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color][/b][/size][/b][/size][/align][align=center][b][size=13px][color=#595959]渝市监发〔2020〕42号[/color][/size][/b][/align][size=14px][size=14px][color=#595959]各区县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color][/size][size=14px][color=#5959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会议精神和市局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市场监管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20〕75号)和《2020年全市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暨全市认证“双提升”活动行动计划》(渝市监办发〔2020〕40号)的工作安排,整治“检验检测乱象”,规范全市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局决定组织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全市“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color][/size][/size][align=right][size=14px][color=#595959]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color][/size][/align][align=right][size=14px][color=#595959]2020年6月1日[/color][/size][/align][size=14px][color=#595959](信息公开属性:公开发布)[/color][/size][color=#007aaa][size=15px]全市“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size][/color][size=15px][color=#5959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会议精神和市局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市场监管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20〕75号)和《2020年全市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暨全市认证“双提升”活动行动计划》(渝市监办发〔2020〕40号)的工作安排,市局决定组织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方案:[/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工作目标[/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坚持“检查一批、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方针,在全市集中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坚定去疴除弊,重拳整治“检验检测乱象”,重点查处一批检验检测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遏止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破除检验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提高检验检测公信力和贡献率,维护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全市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时间安排[/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5月至12月。[/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中旬)。[/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制定下发通知,启动“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11月上旬)。[/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按既定方案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抽查、能力验证、盲样送检等工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评估总结阶段(11中旬-12月)。[/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汇总分析“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重点领域[/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重点整治机动车检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生态环境监测3个直接涉及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检验检测领域,统筹兼顾其他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具体安排如下:[/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市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和报告抽查共55家机构;各区县局对本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机动车检验机构。市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抽查40家;各区县局对本辖区内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市局组建4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对区县局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进行督促和指导。[/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局抽取35家风险性较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盲样送检;各区县局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其他领域机构。除上述三个领域外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市局抽取21家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各区县局按照50%的比例对本辖区机构组织抽查。[/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市局组织的监督检查结果由市局发布,各区县局组织的监督检查结果由各区县局发布。[/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重点问题[/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着力整治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以下问题:[/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五)套改原有检验检测报告信息,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六)未按照规定办理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七)未执行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八)未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验检测,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九)法律地位、检测场所、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体系运行等未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十)检测设备数量与出具检测报告数量不匹配;[/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十一)授权签字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或工作经历不真实;[/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十二)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五、整治措施[/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机构自查自纠。各区县局组织本辖区内所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督促机构落实守法诚信主体责任。机动车检验机构对照《重庆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现场检查表(2020版)》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表格,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对照《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现场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表格(上述表格另行印发),于6月15前交各区县局备案。6月20日前,各区县局将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及其自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梳理汇总,并上报市局认监处。[/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现场监督检查。结合市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市局和各区县局分别组织对全市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根据风险分级,突出问题导向,合理确定现场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性、质量管理运行有效性、检验检测行为合规性和检验检测报告合法性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并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线索。[/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能力验证和盲样送检。市局组织在重点行业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对考核中数据出现可疑或不满意结果的机构依法处理。在建设工程检测机构领域开展盲样送检,市局随机抽取20家机构,组织所在地区县局会同技术专家组成考核组成员共同见证检验检测机构从样品接收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全过程,并按照能力验证的有关规定对检测数据存在偏差的机构予以依法处理。[/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抽查。针对检验检测报告的质量问题,从被检查机构样品登记表或报告发放登记表中随机抽取报告不少于10份,重点抽查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心检测领域、检测难度较大的项目、检测数量较少的项目以及非常规项目,组织专家统一评查,发现违法线索。[/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六、工作要求[/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到检验检测公信力直接关系产品、工程和环境质量,充分认识到全面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实抓细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二)加强领导,迅速落实。成立市局“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强化工作领导和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迅速制定整治方案,高质量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强化监管部门职责与落实机构主体责任相结合、全领域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管整治与引导服务相结合,确保组织自查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根据新冠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科学谋划工作方案,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同时,做好执法监管人员个人防疫保护。[/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三)创新手段,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创新监管思路和监管手段,健全完善现场监督检查、能力验证、盲样送检、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抽查等监管工作措施,探索引用大数据、智慧监管的理念和手段,发挥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作用,加强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评审专家库共建、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合作,增强检验检测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与生态环境、公安、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强化对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联合整治。市局建立发布技术专家库,各区县局可结合本地实际,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现场检查,提高检查实效。畅通社会监督和举报投诉渠道,把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纳入全市12315平台受理范围。[/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五)依法行政,从严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对自查自纠不到位、顶风违法违规的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运用,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罚信息,严格失信惩戒措施。加强联合惩治和信用惩戒,落实行政处罚与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衔接,发现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六)加强报送,及时总结。各区县局、综合执法总队要明确专人作为整治工作联络人员,保障信息通畅,加强对相关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6月底、9月底和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一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突出疑难问题、重大违法线索、典型案件办理、重要宣传信息随时上报市局认监处。市局认监处和各区县局要综合评估专项整治成效,展显专项整治成果。[/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七)强化指导,严格考核。市局有关处室要通过现场督查指导、通报工作进度、召开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强对区县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督查,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工作实绩作为区县局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未能发现违法问题的区县局一律予以扣分。[/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八)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各单位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和监管技能培训,强化执法办案督导,提升监管执法工作绩效。加强建章立制,以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作业指导书、教科书等方式建章立制,逐步形成科学完备且操作性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体系。[/color][/size]

  • 空气监测超级站是花瓶还是乱象?

    近年来,不少地方准备上马超级站项目。西安、南京、合肥和浙江金华都提出要建设超级站,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超级站建设规划,这太容易滋生乱象!  超级站里的仪器价格基本以“百万”为基数,用于实验的标准气体售价动辄几千甚至上万美金,且需要从国外购买,有的三个月就需更换一次。东西都是顶级的,但监测的数据和意义在哪呢?看起来像花瓶。 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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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重拳整治检验检测市场乱象!

    [b][font=等线][color=#222222][font=等线]总局重拳整治检验检测市场乱象![/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市说新语[/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576b95][font=Microsoft YaHei UI]计量论坛[/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 [/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2-04-01 09:13[/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收录于话题[/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576b95][font=Microsoft YaHei UI]#虚假报告[/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5个[/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以“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质量安全是产品的生命,检验检测是质量安全的有力保障,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意义重大。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先生,请他和乔东先生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首先请乔东先生介绍相关情况。[/font][/color][/font][img=,690,46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41332237964_3214_1626275_3.png!w690x465.jpg[/img][align=center][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align][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一级巡视员乔东:[/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今天邀请大家来,是通报市场监管总局[/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整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的工作情况,本次通报分三个部分。第一,通报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第二,公布典型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违法案例;第三,发布我局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违规问题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一、通报[/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勇于担当的精神,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下面从制度建设、联动监管、平台查处、联合惩戒、创新监管等五方面通报相关信息。[/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首先在强化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近期,我局集中制定出台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5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及行业退出机制等多方位的监管制度基础。[/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第二在加大监管力度方面。我局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连续四年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检验检测机构的[/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1年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在食品、医疗器械、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国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93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620起,撤销、注销167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总局成立四年来,全国累计检查检验检测机构6.4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万起,撤销、注销104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第三在加强线上监管方面。[/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1年,针对部分网络商户未经资质许可、以“不送样出报告”“检验检测包过”名义实施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乱象问题,我局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违法售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核验48万家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核查商品信息1000余万条,处置违规平台的经营者5023家,立案调查相关违法违规案件31起,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加大了以案释法力度。[/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第四在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方面。我局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公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将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机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药监局连续四年通报共[/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1030家次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会同公安部交管部门通报2019年以来全国各地依法查处的2100多家违规机动车安检机构、曝光典型违法案件7起,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四年来共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37起相关刑事案件线索。[/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第五在监管方式创新方面。我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对[/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300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网络商户等开展查访,主动出击查找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违法案源线索,摸清行业风险问题。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汇集2016年以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对社会出具的18亿份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信息,平台累计访问量已突破150万人次。组织万家检验检测机构公开诚信守法承诺行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二、公布典型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违法案例[/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经过持续整治,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取得好转,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提升。截至[/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1年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已突破5万家,营业收入超过4000亿元,年均机构数量增长超过10%,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2%,我国成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市场。但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不尽规范的问题也依然存在。根据目前监管中掌握的情况,检验检测报告造假问题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别,分别由两类不同的市场主体造成:一类是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检验检测许可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进行低价恶意竞争。另一类是不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假冒资质证书、伪造检验检测报告,甚至在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兜售,侵害合法从业机构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检验检测监管力度,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对检验检测报告造假行为保持[/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零容忍”态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格惩处,该整改的整改,该撤证的撤证,该通报的通报。本次新闻发布会从2021年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查处的检验检测违法违规案件中,选取了17个涉及检验检测报告造假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其中既有有许可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案例,也有无检验检测资质的生产企业、网络商户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案例。具体的案例我们会前已发至现场媒体记者朋友手中,会后我们将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三、发布我局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违规问题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font][/color][/font][/b][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根据近期舆情信息、投诉举报及有关省份查处通报的案件,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法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全数检查、严格整顿,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我局还将继续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海关、药监等部门部署开展年度[/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双随机、一公开”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加大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进出口商品检验、化妆品检验等重点领域的抽查比例,实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无缝衔接。加强跨部门联动监管,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font][/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 [/color][/font][font='Microsoft YaHei UI'][color=#222222][font=Microsoft YaHei UI]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font][/color][/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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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添加剂乱象暴露监管标准缺失外表鲜亮的虾仁、鲜嫩多汁的牛肉、“上乘食材熬制”的高汤……当你大快朵颐之时,能想到这些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不少是靠各类添加剂“调”出来的吗?据报道,五花八门的添加剂成为众多餐馆调味揽客的利器,而不少美食的背后都存在滥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问题。   对此,网民表示,在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背后,除部分商家利欲熏心外,监管标准缺失以及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不容忽视。应进一步细化管理,创新监管,对食品添加剂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出台相关监管标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惩不法企业。

  • 【原创大赛】严厉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

    文/王蕊 华测检测2018年12月底,央视曝光了特大保健品诈骗案内幕,一家保健品公司虚构了知名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将产品宣传伪造节目中并在讲座上给老人们播放,在这次活动中,两位老人相信了伪造的“电视宣传”,分别花了上万元购买了这款保健品,并期待疾病可以得到改善甚至是治愈。然而一个月后,不仅药效没有发挥作用,警察却找上了门。民警告诉他们,卖给他们这种保健品的公司涉嫌诈骗,希望两位老人能够配合调查。近几年,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已开始凸显,随着老年人口的增长,同时伴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保健品市场需求也随之不断增大,因此保健品产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然而近年来,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屡屡曝出“坑老”、“造假”等负面消息。会销、电销、网销、传销,免费体检、旅游参观、夸大宣传、情感销售等,各种手段和套路层出不穷,乱象丛生的行业问题成为舆论高度关注的焦点。目前保健品市场乱象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先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很多违法营业者在各地举办各种讲座,伪造假的电视宣传资料,同时请一些“专家”夸大保健品的功效,使老年人相信保健品能治百病,不用求医吃保健品就可痊愈。不法营业者还会通过打折、返利、免费体验等方式诱骗消费者帮助他们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更加夸大和虚假的宣传。第二种方式是进行洗脑式的营销。很多违法营业者抓住了老年人孤独的特点,每天陪老人聊天,打亲情牌,取得老年人信任。还有一些营业者给老人举办娱乐活动,带老人出去集体旅游,借此误导、诱骗老年人,对他们进行洗脑,使老人相信过度疗效,自愿购买,并拒绝看病求医,耽误了治疗。第三种方式是以次充好,定价过高。很多保健品的成本只有几十元,但是通过不良营业者的过度鼓吹功效,虚假宣传,使保健品能卖到上万的价格。同时有一些不良营业者为了达到其宣传中所说“根治疾病”的神奇效果,在产品中加入了大量非法成分,不仅没起到保健的效果,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的身体健康。2019年1月9日,市场监督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公告,公告中表明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中医药局、药监局、网信办决定,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2019年2月13日,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工作组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工作组会议。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同志对前期工作予以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形成对“保健”市场乱象治理的压倒性态势;三是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创建长效监管体系;四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作用。这已经不是政府第一次对保健品市场进行严打,早在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召开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会上,就要求各地从5月16日起至9月底,在全国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的专项行动。打击“四非”的行动虽然让一些正规保健品的经销商也受到了影响,但是这次严打却让已经混乱多年的保健品行业开始走向正向的发展之路。2017年315晚会上曝光的保健品骗局,再次使保健品成为焦点,对此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回应:针对食品产品、生产经营、宣传信息等欺诈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订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已向社会征求意见,即将发布。《办法》将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列为食品宣传欺诈,在对生产经营企业处罚的同时,将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近几年,国家也先后颁布了《保健品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并且还陆续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9年3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申报与审评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起草了《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从各种整治行动到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不难看出国家针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会不断加大,从现在国家13部委联合执法的“百日行动”开始,各地都在积极的对保健品市场采取一系列的整治措施。2019年3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情况。发布会中指出截至2019年3月10日,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万人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进行检查,共立案6535件,结案2290件,案值77.9亿元,罚没金额2.6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4件。在各地查办的案件中,虚假宣传及虚假广告案件数量占比最高,两类案件共立案2531件,占比38.7%;结案733件,占比32%。违规直销和传销案件案值和罚没金额最高,案值49.54亿元,比占63.6%;罚没款1.94亿元,占比72.4%。通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对“保健”市场乱象已经形成全面打击的高压态势,“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进展。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政府对保健品市场监管力度的决心,整治保健品行业混乱局面也将会成为常态。虽然政府对于保健品监管的力度很大,但是在监管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一些违法的营业者为了避风头,选择暂时不营业,或者加强防备,选择用更隐蔽的方式进行经营。而且违法营业者大多通过口头的宣传暗示、引导和哄骗消费者,很少会留下公开的印刷资料,这样会造成监管过程中取证困难,查处难度加大。其次老年人辨别能力较低,忌讳就医、怕麻烦的思想以及看病难、看病贵等现实,在客观上也给假冒伪劣保健品营销留下了可乘之机,老年人对“保健”市场的认识不高,被小恩小惠诱惑的心理基础短期内难以消除,容易被不良经营者诱骗,形成执法办案的阻力。再次保健品的定义是有一定的功能,对人体不产生副作用,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功能是让一部分疾病好转,但是却不以治疗为目的,本身就难以区分功能和治疗的界限。并且很多保健品企业利用药食同源的模糊地段,宣传产品存在养生保健功效,但是这种真实性却很难得到客观评价。“保健”市场的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专业性较强。许多违法营业者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打法律的擦边球,用合法的表象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实际却侵害百姓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本质,逃避法律规制。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政府很难进行认责。虽然对于保健品乱象现状,政府已经加大力度进行管制,此次百日行动更是动用了13个部委联合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要长久的保护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仍然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强化措施。首先要消除认定难的问题,完善对保健品的定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并公布食药同源成分的药理作用,使企业无法打擦边球,也能让政府监管更明确的认责。第二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执法水平。第三建议设置保健品讲师培训考试发证机制,避免人人冒充专家讲座坑骗消费者。第四要加强执法协作机制,保健品市场涉及的领域、管理部门较多,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和执法协作机制,联合规范市场的销售行为。第五需完善长效的保健品监管机制,否则“百日行动”过后,保健品乱象现状很快会“死灰复燃”。目前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工作组在持续监管执法和加大舆论宣传的基础上,已着手考虑研究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问题。2019年3月15日,为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形成持续整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百日行动”联合工作组拟研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市场监管总局已作为牵头部门,向相关部委,以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发函征求意见,还将以总局公告的形式,广泛向全社会征集对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年轻人因工作强度的提高、社会老龄化的深入,使未来我国居民对于医疗保健的需求必将呈指数级增长。虽然近年来,保健品乱象频发,各监管部门对保健品市场加强了监管,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保健品营业者的信心,但是严格的监管制度将会推动保健品行业优胜劣汰,优质的保健品企业将会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而不良的保健品企业势必会被市场淘汰。在政府的整治管控下,保健品行业良性发展,走向进步已是必然趋势。

  • “儿童补钙”产品缺乏监管 乱象横生

    “儿童补钙”产品缺乏监管 乱象横生 调查发现,儿童补钙产品市场是商家紧盯不放的“蛋糕”,竞争激烈且乱象丛生,一些含明令禁用成分的产品占据货架,而相关监管部门对此却多年没有声音、未见行动。主要问题有以下一些:1、禁用成分用别称“障眼” 婴幼儿补钙产品“雾里看花”2、有标准无执行 民不举官不究?3、期待权威提示 别让家长无所适从各位版友们,这个和大家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你们怎么看啊?

  • 红酒乱象调查:1欧元红酒傍名牌升价千倍

    业内人士称加价6倍属正常市场行为  “3·15 ”期间,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该省境内的一个口岸调查发现,口岸均价为15元的进口红酒,在国内零售市场均价高达562元,翻了近37倍;同时国内进口红酒业存在打“擦边球”、以次充好、傍大品牌等乱象......广州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内红酒业特别是内地的确存在进口红酒几十倍甚至百倍暴利,但在广州等竞争激烈的沿海地区,正规的进口红酒从口岸价到零售价加价大约6倍,其中还包含报关税、场租、人工、增值税等。同时,酒业乱象背后原因复杂,除存在监管不力、消费者缺少品鉴能力外,税负高也是造成进口红酒价格偏高的问题所在。  记者追踪一瓶标榜“原装进口”葡萄酒的进口、分装、经销、酒瓶回收等环节发现:原装进口不“原装”、假酒劣酒傍名牌、回收热炒名酒瓶……行业门槛过低使得该领域乱象丛生,盲目相信名酒“涨停”也使葡萄酒在中国成为投资者的“鸡肋”。  2009年,意大利商人艾玛诺欧第一次来广州琶洲,参加进口酒业博览会。但是参展的三天,他发现中国客商对自己引以为豪的葡萄酒并不感兴趣。  进口商爱低档酒 重瓶标胜过品质......花高价买到低质洋酒,不是很杯具吗?低质问题,应该如何监测呢?市场该怎么监管呢?

  • 透过现象看本质 专家解读中国食品安全乱象(新闻网)

    “黄曲霉毒素是一种化学成分,具有均一性的特点,如果其他产品有问题,权威检测机构和企业就不会声称只有一批被检测出有问题。”针对消费者担心的黄曲霉素是否在同一乳品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中存在的问题,在跨国食品企业雀巢、玛氏做过11年质量经理的资深食品安全专家马东日前做出解答,否定了牛奶“连坐”的说法。他说,蒙牛产品被检出含有黄曲霉毒素时并没有上架销售,并且已及时销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的定义(ISO22000)来说,这并不是食品安全问题,因为没有对消费者造成实际伤害。“中国媒体没有太多的食品安全知识,在相关食品安全报道中,专业性不够,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这次黄曲霉毒素报道,为了噱头,将“强致癌物质”作为副标题。这也是我最近接到许多询问,牛奶还能不能喝的原因。”透过现象看本质,公众目前对坏消息的敏感程度是好消息的2.5倍,面对信息传播方式的挑战,中国本土企业在危机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太弱,以至于普通小事最终演变成“黑天鹅”事件。马东援引了之前雀巢婴儿奶粉中被查出碘超标的例子,“与雀巢股民相比,蒙牛、伊利股民的忠诚度,轻易就会被某一突发事件击垮。”他担心的是,国外食品巨头,正在虎视眈眈地等着中国本土企业犯错,然后轻而易举地夺回过去10年的失地。在马东看来,近几年中国食品安全乱象,其本质是法律环境,而非企业的胡作非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者是政府,而安全食品的第一责任者才是企业。”他认为,“法律体制不健全、缺少管理风险的意识、缺乏管理风险的体系、缺失处理危机的长效机制”,使中国消费者在食品危机中变得“杯弓蛇影”、惊恐万分。同时,他建议中国企业加强危机管理,要非常清晰地了解自己日常管理中的能力与水平,并做好应急准备与相应。又要知道外界(监管机构、竞争对手、消费者)对自己的影响。

  • 【讨论】中国检测如何走向国际?

    昨天看完疯子哥发表的“从国内外企业营业额相差“100倍”可以看出国内外仪器的差距”一文后我发出了疑问,是对统计数据的公平性而产生的。我们国内的检测设备企业的技术水平与国外的不说很悬殊,单单从企业规模上来讲就是蚂蚁和大象来比个儿,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我这里想重点说国内的检测行业,据我了解第三方真正从事社会业务的也要2000年以后,各事业单位转制开始,有经营头脑又有资本动作能力更要有强大技术团队支持的人才敢作。虽说现在全国有数不胜数的检测机构,但从规模上只有屈指可数的那么两家业务范围作到了全国,可是还有南北之分,平分秋色。其余的只在本省或是本市那么一亩三分地来趟浑水。打价格战,对数据的可靠性根本不负责任。种种乱象如何走向国际呢?还有检测方法的问题,针对各领域我们检测方法的缺失局限我们的检测能力,对科研机构无法达到有力支持。检测标准的滞后,虽说每一年都在更新,但都是从国外学习过来或是翻译过来再复制。我们现在为什么总是受欧盟或是美国的进出口制约,说的我们哑口无言,因为我们没有标准,对国人不负责已经习惯了。三聚氰胺和瘦肉精这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很能说明问题!检测行业的兴旺以检测设备的技术革命为前提,检测方法检测标准为后盾,在外交上争取话语权,这样我们就可以扬眉吐气了!

  • 该不该对社会检测机构设置门槛?

    环保部:不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准入门槛近日,环保部在答复农工党提案的回函中提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原则:不采取“备案制”、“资格认定制”和“名录制”等设置准入门槛的方式,研究出台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行为。目前,环保部已出台《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提出有序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培育和引导社会监测力量,规范其监测行为,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工作。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下一步,环保部将推动出台《环境监测条例》,加快修订《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以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需要。具体包括:1、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出台文件,规定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管主体、准入和监管方式;2、总结江苏省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出台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行为;3、建立监测人员能力水平评价体系,加大对社会监测机构技术人员培训和考核力度;4、建立环境监测机构征信、诚信评价体系,对监测机构质量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分类监管,向社会公布诚信记录。 面对目前社会检测机构的乱象,该不该对设置门槛?

  • CCAA继续出重拳治理认证乱象

    [color=#222222] 10月30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暨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生飞作工作报告。报告公布了协会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重拳治理认证乱象”行动的部分成果,并对协会下一步人员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color][color=#222222]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出重拳治理认证乱象”,协会积极响应,通过以往积累的数据信息,发现了一批涉嫌虚假认证、编造认证记录、个人诚信缺失的违规行为线索,锁定了一批违规的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color][color=#222222] 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协会以问题多发、频发、行业内反映强烈的认证机构、领域和地区为重点,清查认证机构147家,占比31%(147/470),清查认证人员7235人,占比12.8%(7235/ 57804),形成问题线索共涉及72家认证机构,423名认证人员。清查出问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涉嫌虚假认证、审核记录造假、未到现场;另一类是个人诚信缺失,注册过程造假,编造学历、工作经历和审核经历。[/color][color=#222222] 10月中旬,协会派出5组人员,赴5个省的6个市、2个直辖市,对23家认证机构的194个案卷进行了封档调查。经过最终核验比对,核实违规人员189人,涉及21家认证机构。其中,学历、工作经历造假25人;虚假认证、审核记录造假、未到现场164人。协会将在得到上级批复后,适时向全行业公布。[/color][color=#222222] 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协会发出通知《开展认证人员诚信规范执业专项治理行动》,以认证机构自查和协会重点检查的方式在全行业开展普查工作。接到通知后,各认证机构纷纷开展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协会将按照《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后续工作。[/color][color=#222222]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协会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唐军副局长的要求,持续开展认证人员治理工作。对虚假认证、编造认证记录、个人诚信缺失等行为毫不手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协会将继续运用大数据监管方式,不断清查违规线索,形成常压和高压的态势。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问题,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color][color=#222222] 报告公布了此次专项清查行动中的部分典型案例:[/color][color=#222222]1、青岛某机构,涉嫌虚假认证、审核记录造假、审核不到现场64人,约占该机构认证人员总数的32%,涉及企业数量1000家左右,认证证书数量2000张左右。[/color][color=#222222]2、北京某机构发现涉嫌虚假认证、审核记录造假、审核不到现场85人,约占该机构认证人员总数的20%。涉及企业数量1400家左右,认证证书数量3000张左右。[/color][color=#222222]3、北京某机构,审核中技术专家未到现场46人次,涉及认证企业19家,认证证书34张。[/color]

  • 认证政策利好第三方检测机构

    [align=left][color=#333333]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规定,国家将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取消不合理收费,[b]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凡已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b]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b]避免重复评价,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b]鼓励认证机构[color=#333333]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color][/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国发〔2018〕3号)还要求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b]积极推动“五减”[/b](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实行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color][/align][align=left] 目前不少省市[color=#333333]第三方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在通过CMA认证后仍需[/color]通过所在省市环保部门的行业准入评审、备案或名录管理等类似的合格评定,随着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和为[color=#333333]检验检测机构减负等政策的兑现,将直接利好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color][/align][color=#333333] [/color]

  • 浅析检验检测行业监管大变革

    浅析检验检测行业监管大变革

    10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的发布,无疑是今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强力配套措施。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改革总的来说是推行“一家一证”,解决的是“名份”问题,那么最新出台的监督管理办法则旨在解决“规矩”的问题。[align=right][img=,690,30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10/201910251445216810_4425_3874924_3.png!w690x305.jpg[/img][/align] 纵观《办法》全文,共5个章节33条,提炼其中要点可以归纳为以下4点: 1、机构及人员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2、在过程规范、样品管理、数据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细化了禁止性行为情形; 3、明确界定了构成虚假检验检测的各种行为; 4、 对于未取得资质,虚检等违规行为拟最高处罚3万元。 显而易见,《办法》的出台,关注的是未来对检验检测市场的规范,针对的是检验检测领域的行业乱象。仅以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特征——检验报告为例,从实际案例中就可以发现以下6类问题:[list][*][color=#191919]检测报告信息量不足或信息有误[/color][*][color=#191919]超范围使用资质标识[/color][*][color=#191919]检验检测依据错误[/color][*][color=#191919]检验结论不规范[/color][*][color=#191919]分包项目未在报告中注明[/color][*][color=#191919]原始记录不规范或信息量不足,无法追溯[/color][/list] 除此之外,检验检测行业的乱象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因此从去年开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专门出台了检验检测认证领域专项整治,在可见的未来都会延续高压状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而在有些重点领域则不会按双随机抽查,而是要百分百排查。那些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将重点监管、加大抽查比例。 据悉将建立“四个体系”以强化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手段:[list][*]认可与检验检测制度体系;[*]能力验证体系;[*]合格评定技术与标准体系;[*] 检验检测统计监测体系。[/list] 其中,认可与检验检测制度体系,可以视为重中之重。由于我国检验检测制度尚未完善,很多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这也是很多检验检测领域仍存在各种违规现象的原因。有鉴于此,就必须从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着手,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违法成本。 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完善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并将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限制,会随着对机构的限制,进而对相关人员进行限制。对人员实施限制后,就很难再从事检验检测行业。检验检测是用数据说话的行业,加大数据集中和深入数据挖掘也会成为加强监管的必由之路。预计管理部门将会通过检验检测体系大数据分析达到高效监管的目的,根据行业数据所反映的机构之间的恶意竞争、低成本中标等现象,必将进行重点监管和查处。 近年来,我国的机构数量每年以10%的数量增加,在国民经济和国家质量战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不断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都是为了服务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之处提出的五大总体方向:[list][*]市场化,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着力全面深化改革;[*]国际化,以拓展多双边合作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国际互认;[*]专业化,以提升从业机构及人员能力为根本,着力提高服务发展水平;[*]集约化,以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提高行业发展质量;[*]规范化,以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为依托,着力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从而全面提升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list] 全国约4万家的检验检测机构和120万的从业人员,以及数量更为庞大的诸如仪器设备、软件供应等配套产业的企业群体,把握住政策导向、做好准备了吗?

  • 保健品“套牌”乱象:一个批准文号,N个产品用

    说起汽车"套牌",不少人都知道,你可了解保健品也有"套牌"问题吗?最近,减肥产品"左旋肉碱8点瘦"被广州市药监局曝光,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3)第0373号"系套用其他产品的批号。"左旋肉碱8点瘦"的问题并非个案,记者了解到,"套号"现象在保健品业已不是新鲜事,而且曾经泛滥一时,屡禁不止。 汽车"套牌"导致被套车主背"黑锅",保健品"套牌"的后果却是,未经过批准检验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直接危害百姓健康。 乱象1:姐妹产品一个"号" 广州市药监局在关于长春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商请协查保健品'左旋肉碱8点瘦'合法性情况的复函"中称,经查询国家药监局保健食品数据库,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3)第0373号"的产品名称是"蝶之舞牌减肥胶囊",并非"左旋肉碱8点瘦". 而且广东省药监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审批数据库显示,"左旋肉碱8点瘦"标称的出品企业--"广州冠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该局核发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红盾信息网"企业信息上,亦未发现该企业的登记信息。 巧合的是,记者通过产品网站了解到,"广州冠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赫然出现在"蝶之舞牌减肥胶囊"生产企业之列,"左旋肉碱8点瘦"和"蝶之舞牌减肥胶囊"标称的主要成分也类似,包括葡萄籽提取物、山楂、苹果醋、芦荟、左旋肉碱等,真是堪称"孪生姊妹".

  • 春茶市场4大乱象:多为散装难溯源 以次充好难区分

    一入3月,伴着浓郁的茶香,大量春茶就在全国各地上市了。4月1日,《生命时报》记者来到北京着名的马连道茶叶一条街。走了10家店铺后,记者发现,茶叶的来源、质量、价格、包装,每个因素都让人心存疑惑,不敢放心购买。记者就此采访权威茶叶专家,总结春茶市场存在的四大乱象。  乱象一 同种茶叶差价大  以春茶中的碧螺春为例,有的商家卖每斤七八百元,有的卖300元左右,有的砍价后可降到120元。龙井茶的价差就更明显,贵的每斤高达上千元,便宜的三四百元。然而,把昂贵的茶和便宜的茶摆在一起,很多消费者都难以分辨,即使冲泡一下尝一尝也感受不到区别。  为什么同一种春茶,价格差距如此之大呢?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沈红表示,这和产地有很大的关系。比如,碧螺春以江苏洞庭碧螺春为最佳,市场价甚至可以高达每斤七八千元,但其他地方也生产加工碧螺春,比如福建、广西、云南、陕西等地,这些地区生产的碧螺春售价就会低很多,也就两三百元。龙井茶也是如此,西湖龙井最贵,可达每斤上万元,其他地方就便宜很多。但便宜不代表不好喝,两三百的茶叶,虽然产地不在最好的区域,但只要气候条件、土壤条件、品种都比较好,再注意精细加工的话,也很好喝。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茶叶加工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智补充说,有些产区为了让生产出来的茶叶看上去更正宗,会请专业师傅过去指导,做出来的茶看上去也很好,外行很难分辨正宗与否,也判断不出产地,难免出现冒充的情况。因此,老百姓在买茶叶的时候,不要太追求昂贵和正宗与否,只要觉得好喝、价格可以接受,就行了。

  • 严监管强执法,让认证检测行业回归社会本位

    [align=center][/align][align=left][color=#444444][color=#444444] 2018年第19期《工商行政管理》杂志以”合格评定如何更好地传递信任“为主题,刊登系列文章,集中报道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深化改革和加强监管情况,受到广泛关注。今天,刊登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刘卫军司长、认可检测司许新建司长联合署名文章《严监管强执法,让认证检测行业回归社会本位》,供研究参考。[/color][/color][/align][align=left][color=#444444][color=#444444][/color][/color][/align][align=center][b]严监管强执法[/b][/align][align=center][b]让认证检测行业回归社会本位[/b][/align][align=left] 加强和完善对认证检测市场的监管,是发挥质量认证体系“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和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当前“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一些认证检测领域还存在程序不规范、有效性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认证检测乱象”等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破除认证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把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常抓不懈,从而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align][align=center][b]“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取得成效[/b][/align][align=left] 近年来,认证认可建立了“法律规范、认可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认证监管体系建设覆盖90%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建立了11个认证监管区域联动机制,制定了10余件行业自律规范,搭建起行政监管、机构认可和人员注册三方信息通报与协查机制,创新“双随机一公开”、风险分析、溯源管理、自我声明、分类监管、信息公示等监督方式。[/align][align=left] 一是组织开展 “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利用大数据、申投诉等渠道信息筛选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组织经验丰富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监管,重点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及获证有机产品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仅2018年上半年,撤销5家认证机构资质,对29家认证机构实施行政警告,撤销2名审核员执业资格和41名审核员职业资格。[/align][align=left] 二是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与风险预警。对消费者直接接触多、涉及人身安全的高危产品以及抽查合格率下滑或波动大的 CCC获证产品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全面考核认证机构的责任追溯和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风险信息分析预警工作。2017年以来,全国查处 CCC 认证无证制售和进口违法行为1088例,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12家指定实验室撤销、注销或暂停相应资质 ;对抽查发现的223家企业的256张不合格证书予以撤销、暂停处理。完善3C 认证“云桥”服务平台,对电商平台销售的3C 目录内产品进行在线核查。截至目前,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通过“云桥”校验 CCC 证书数据1亿余次,因商品未填写3C 信息或 CCC证书失效下架商品300余万件。[/align][align=left] 三是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组织全国3.6万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自查 ;在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37项,汇总发布能力验证计划1000余项。2017年以来,共对4702家检验检测机构采取了撤销、暂停资质与行政告诫处理。[/align][align=center][b]以问题为导向,锁定监管重[/b]点[/align][align=left] 下一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认证检测工作的专业特点和主要流程环节,梳理分析认证检测行业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认证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align][align=left] 针对管理体系、服务和一般工业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认证机构买证卖证的违法行为 ;二是认证记录与实际不符,对关键过程审核不到位 ;三是审核员 / 检查员擅自减少现场审核时间甚至不到现场 ;四是审核员 /检查员收取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等。[/align][align=left] 针对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认证机构擅自降低有机认证标准,现场检查避重就轻,产品检测不能覆盖所有认证产品种类,认证决定流于形式 ;二是企业伪造、冒用有机认证标志或有机码 ;三是有机认证基地使用禁用投入物质等。[/align][align=left] 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 ;二是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 ;三是伪造、冒用、买卖3C 证书等。[/align][align=left] 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在“三检合一”实施过程中,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以及缺项漏项、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 ;二是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等。[/align][align=left] 针对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要加强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提供者、标准物质生产者、良好实验室规范等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对认可业务流程、认可评审过程、认可结果有效性和认可人员管理进行监督,保障认可结果的有效性。[/align][align=left] 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 :一是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二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三是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align][align=center][b]标本兼治,加强执法监管[/b][/align][align=left] 认监委将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探索构建以信用监管、风险监管为核心的新型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维护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法定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认证检测活动和认证检测结果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依法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应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认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管检查。可通过认证认可综合监管平台和资质认定证书查询平台查询认证机构、认证企业、认证证书以及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信息,建立所属辖区认证检测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问题频发的认证检测机构、区域、行业、产品可加大抽查权重。[/align][align=left]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违法违规的认证检测行为要严格依法严肃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及对篡改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严厉查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针对社会上反映的“认证检测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针对“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认证活动 ;买证卖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 ;认证人员收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 ;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超资质认定范围检测”等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坚定去疴除弊,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认证检测市场环境。[/align][align=left] 此外,加强认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迫在眉睫。下一步,将完善行业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新修订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认证行业永久禁入和永久退出。制定《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认证行业失信退出机制,结合“认证乱象”专项整治查处结果,公布认证行业第一批黑名单。力争今年年底前与相关部委联合发布《认证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align]

  • 看网上订餐乱象,食品安全谁来把关?

    10月26日,央视新闻曝光了网上订餐乱象,视频中墙壁漆黑满是油污,下水沟散发恶臭,香肠和鱼看起来也已变质,墙上有蟑螂飞快爬行,这里没有客人上门,只卖给APP订餐的食客。懒人,看了这个,你还敢网上订餐吗?方便消费者是好事,那么餐厅的卫生状况由谁来把关呢?

  •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  一、充分提高认识,强化市场监管[/b]  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的重要基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把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b]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整治重点[/b]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六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筑材料、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碳排放核查等六个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整顿、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和查处检验检测造假问题。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其他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风险问题较为突出的专业领域机构,也应当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二)严查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情形,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且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要在依职责完成处罚后及时移送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跟踪进展情况。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违法案件的失信惩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推动失信联合惩戒。  (五)实现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计划开展的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继续实施,实施时间可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叠、同步,监管的重点领域可交叉、重合,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市场乱象的高压监管态势。[b]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b]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谋划,做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查处目标和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严格落实。  (三)加强联动,宣传引导。要结合本地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做好检验检测市场监管职责的承接与协调工作。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  (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稳定、专业的监管专家队伍,完善畅通申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汇总分析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检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已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质量。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要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开展,请各地有关部门做好支持配合。  联系人:认可检测司 郑懿龙  联系电话:010-82262722  电子邮箱:  [email]zhengyilong@samr.gov.cn[/email][align=right]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4月1日[/align][align=right]  (此件公开发布)[/align]

  •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

    [table][tr][td][align=left] 为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align][align=center][img=,600,154]http://www.zhaojiliang.cn/data/uploads/bdattachment/image/20180930/1538274765130394.jpg[/img][/align][align=left] 重点针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对篡改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同时,针对社会上反映的“非法认证、买证卖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认证人员收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超资质认定范围检测”等“认证检测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align][align=left]《通知》全文如下:[/align][align=center]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align][align=center]国市监认证〔2018〕173号   [/align][align=lef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align][align=left]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目前,认证检测活动蓬勃开展,在服务制造业、生态环境、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国认证机构共计470家,有效认证证书175万张,涉及获证组织58万余家;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共计36327家,年均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76亿份。但是,目前在一些认证检测领域还存在程序不规范、有效性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认证检测乱象”等问题。[/align][align=left]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align][align=left]一、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认证检测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align][align=left] 认证检测工作是质量认证体系的主要载体,是国际通行、社会通用的证明各类市场主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市场化评价工具。加强和完善对认证检测市场的监管,是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和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破除认证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的重要意义,要把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常抓不懈,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align][align=left]二、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监管重点[/align][align=left]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认证检测工作的专业特点和主要流程环节,梳理分析认证检测行业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认证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align][align=left](一)针对管理体系、服务和一般工业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以往监管中发现较多问题以及新批准的认证机构的抽查监管比例,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认证机构买证卖证的违法行为;二是认证记录与实际不符,对关键过程审核不到位;三是审核员/检查员擅自减少现场审核时间甚至不到现场;四是审核员/检查员收取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等。[/align][align=left](二)针对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获证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认证机构擅自降低有机认证标准,现场检查避重就轻,产品检测不能覆盖所有认证产品种类,认证决定流于形式;二是企业伪造、冒用有机认证标志或有机码;三是有机认证基地使用禁用投入物质等。[/align][align=left](三)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二是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三是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等。[/align][align=left](四) 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在“三检合一”实施过程中,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以及缺项漏项、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二是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等。[/align][align=left](五)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二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三是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align][align=left](六) 针对认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加强监督管理,指导认可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以下不规范行为:一是超出认可证书规定的检测、校准、检验能力范围开展检测、校准和检验活动;二是不能够持续保持认可能力范围内的设备和人员能力,影响检测、校准和检验结果的有效性。[/align][align=left]三、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align][align=left](一)严格依法履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法定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认证检测活动和认证检测结果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依法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align][align=left](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认证认可综合监管平台和资质认定证书查询平台查询强制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自愿性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等认证领域的认证机构、获证企业、认证证书以及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信息,建立所属辖区认证检测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认证检测机构、获证企业),对问题频发的认证检测机构、区域、行业、产品可加大抽查权重。[/align][align=left](三)严厉查处认证检测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开展“认证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违法违规的认证检测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对篡改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发现管理性、技术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进行后续跟踪监督落实。[/align][align=left] 近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针对社会上反映的“认证检测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针对“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认证活动;买证卖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认证人员收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超资质认定范围检测”等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进行整治,坚定去疴除弊,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认证检测市场环境。[/align][align=left] 其中,原计划开展的2018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结果“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一并进行。[/align][align=left]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align][align=left](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align][align=left](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查处目标和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严格落实。[/align][align=left](三)加强联动,宣传引导。要结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认证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做好认证检测市场监管职责的承接与协调工作。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align][align=left](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要制定对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稳定、专业的监管专家队伍,完善畅通申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擅于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align][align=left](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汇总分析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align][align=left] 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已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质量。[/align][align=left] 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left] 2018年9月25日[/align][/td][/tr][/table]

  • 空气“检测治理公司”多“李鬼”

    据《新闻晨报》报道,一些室内空气检测公司,一边帮人检测空气质量,一边还兼职做珠宝鉴定。7月27日,晨报刊出《太乱!空气检测还兼职鉴定珠宝》一文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日前获悉,针对室内环境治理行业乱象,上海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将启动“夏日净化”百日行动,从会员单位入手,整顿行业现状。  随着市民对室内空气质量重视程度的提高,市面上出现林林总总的室内环境净化企业。然而,一些听起来冠冕堂皇、看似具有官方权威性的企业,实际上却可能连实验室都没有。  上海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秘书长王芳表示,该协会在对网上各种打广告宣传的企业进行调查后发现,许多企业喜欢使用“中心”或者“平台”等字样,但从目前的登记情况来看,申城除了市工商局、技术监督部门登记注册有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外,还没有第二家以“中心”命名的空气检测企业。  “从行业协会角度来说,的确没有办法对非会员企业进行约束,但对于市面上出现的各种空气检测企业,消费者依然可以通过各种防范措施来鉴别其真伪。”王芳表示,比如从宣传的名称上看,如果一家公司名称既有“检测”又有“治理”,那就需要警惕了。因为按照市工商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注册管理要求,是不允许一家公司既是检测方又是治理方的。为此专家建议,市民在选择此类企业时需注意辨别,尤其需要防范“××检测治理公司”或者“××检测中心(平台)”为名称的“李鬼”。  据了解,上海市工商及质监部门已关注室内空气检测行业的企业资质核查。在选择空气检测公司时,建议消费者通过核实对方营业执照、是否有实验室以及是否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等方面进行“筛选甄别”。  如何鉴别空气检测企业资质  ●正规的治理公司名称一般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治理公司”,而不是“××检测治理公司”,因为在工商注册时检测和治理不可以同时使用。但是如果企业提供代理治理业务,这也属于合法;  ●正规的治理公司在网站上只使用自己的注册名称,而不是“××检测治理中心”、“室内环境官方网”等虚拟名称,切记在网上查询时不能只看名称,关键看产品;  ●当您初步选定一家空气治理公司时,可以要求查看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看其经营范围里是否有“环保服务”内容;  ●查看其使用的净化产品是否有质检部门出具的甲醛、笨等污染物的功能报告及安全性报告;  ●治理服务行业的市场指导价格一般在20元―40元/每平方米,如果要价很低,则可能属于恶性竞争;  ●治理企业治理前后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进行的自检不得额外收费,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该种数据只能用于科研、自测。

  • 巧识别地沟油检测无特效技术

    前,针对市场上不断出现的地沟油乱象,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还没有较为有效的检测地沟油的方法,对此有关部门向社会征集有效可行的地沟油检测方法。虽然地沟油检测较难,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可以通过一些小技巧来分辨食用油的伪劣,看看哪些油很可能是地沟油!一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看色泽,纯净的油为无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油料中的色素溶于油中,油才会带色;看沉淀物,其主要成分是杂质。二闻不同油各自独特的气味。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时仔细闻其气味。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有臭味的很可能就是地沟油;若有矿物油的气味更不能买。三尝其味道。口感带酸味的油是不合格产品,有焦苦味的油已发生酸败,有异味的油可能是地沟油。四听声音,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点燃并听其响声。燃烧正常无响声的是合格产品;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音的,水分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燃烧时发出“噼啪”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而且有可能是掺假产品,绝对不能购买。五问商家的进货渠道,必要时索要进货发票或查看食用油检测报告。由于地沟油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为了保障饮食安全,消费者外出就餐的时候,要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同时索要就餐凭证,以备维护自身合法权

  • 长沙高桥月饼市场乱象调查:“冬瓜蓉”加香精冒充水果

    讨论话题转自三湘都市报核心提示:记者通过连续半个月的调查发现:假冒品牌月饼、散装三无月饼盒横行高桥市场;假礼盒与“三无”散装月饼组装后售价立即高出好几倍;黑工厂日夜生产假礼盒,现场脏乱差……种种乱象在中秋前夕呈愈演愈烈之势。核心提示  “目前长沙市面上很多水果月饼,基本上全是冬瓜馅冒充,高桥火焰市场那边的尤其多。”近日,一名自称陈果的月饼店老板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258爆料,反映长沙月饼市场的乱象。  记者通过连续半个月的调查发现:假冒品牌月饼、散装三无月饼盒横行高桥市场;假礼盒与“三无”散装月饼组装后售价立即高出好几倍;黑工厂日夜生产假礼盒,现场脏乱差……种种乱象在中秋前夕呈愈演愈烈之势。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张文杰 实习生 李满  乱象1  馅  “冬瓜蓉”加香精冒充水果  【自曝】  报料人陈果称自己以前开月饼店,所以对行内的造假黑幕很熟悉。  他特意从市场买来了7种不同的水果月饼,当着记者的面一一掰开:“这些都是冬瓜蓉加水果味香精做成的,内行人俗称水果味馅料。”  记者注意到,这7种月饼大都没有品牌,个别包装还漏气,虽然写着“生产信息见内标签或外包装”的字样,但并未找到相关信息。  如何区别正宗水果馅和冬瓜蓉做成的月饼呢?  陈果解释:三四元一个的基本是冬瓜蓉做成,真正的水果月饼,在10元以上;月饼中间越软,其所用的馅料越好;正宗水果月饼,香味不太重、不腻,有细小的果肉融在嘴里,而假冒的,香味很浓、腻、粗糙感很重。  陈果透露,在高桥火焰大市场内,很容易买到假冒水果味月饼馅料,且价格很便宜。  9月6日下午,在高桥新鑫穗综合批发部的调料商行内,老板陈红冰指着“沅江市好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馅料说:“这种馅料俗称水果味馅料,配料是冬瓜蓉加香精。”  “这种馅料没有任何水果成分,比正宗水果馅要便宜很多。”陈果说,一箱能做40斤月饼,一个50克的冬瓜蓉月饼成本只要七八毛钱;而普通正宗水果馅的要七八元。  乱象2  盒  三无礼盒横行加钱就喷名牌  【乱象】  据业内人士透露:高桥火焰大市场90%的门店都有数十种月饼礼盒供挑选,价位在10元—60元。  而这些礼盒可随意搭配不同价位的月饼,散装月饼配盒,售价一下可提高好几倍。  9月6日,记者在高桥火焰大市场看到,不少门店都摆放着各种月饼礼盒、袋子,色彩鲜艳,显得十分高档,但稍稍凑近就能闻到一股异味,没上好的胶水随处可见。  不少月饼店老板表示:盒子和月饼可分开卖,销量很好。新一区门店老板刘细香说:“礼盒可随意搭配不同价位的月饼,配好后统一算价钱。”据记者统计,装盒后,散装月饼相比零卖,价格贵出一倍。  在“高桥大市场月饼文化节”40多个展棚内,部分品牌月饼展位除装盒“一口价”卖出后,还可随意“变身”。商贸城展厅东二号老板周洁莹说:“只要额外多交钱,就可在礼盒背面空白处刷上华美品牌的商标。”另外几家门店也表示,“多加钱,就可喷任意品牌的Logo。”  “刷上品牌商标完成变身后,价格也可巧妙上涨:这种总价90多元一套的月饼,刷上商标后,超市可卖几百元一套。” 周洁莹还透露,长沙不少大小超市都曾来自己店面进货,再售给市民。  在火焰大市场9区一栋南向8号前,一月饼店老板正麻利地将“常德某银行”预定的“华美月饼”装进礼盒内,他称客户订的这批货将被用来给员工发福利。  乱象3  售  假冒品牌月饼市场横行  【投诉】  6日,长沙市民马勇在高桥火焰大市场买了华美月饼。“味道有点怪,有霉味、很硬。”  看过包装后,马勇发现了问题:上面标注的厂地是安徽,但正宗华美只有湖北仙桃和广东东莞两个厂址。  9月9日,在“高桥大市场月饼文化节”40多个展棚内,不少店子在出售华美月饼,除两家卖仙桃和东莞两厂的外,其余十多家还兼卖安徽产的。  几小时后,记者发现:“兼卖的门店”极力推荐市民买安徽产的月饼,但不管买哪个厂的,买的越多越便宜,包装盒单独开卖,但不是华美的原装盒,且不开发票。  而马勇所购的“华美月饼”正好与这些门店出售的一致。  随后,记者在一家能开正规发票的华美月饼店,找到了经销商贺杰,他表示:“我们只有两个厂址,安徽没有厂家。”  14日,华美食品有限公司湖南负责人颜学强却表示:“贺杰他们两个经销商可能不清楚情况,华美在安徽有一个厂家。”  记者随后又联系上了华美官方客服,其回应与贺杰的口径一致。  为查清假冒华美月饼的源头,9日下午,记者来到黎圫合丰工业园的一个厂家,一名自称贺老板的负责人正指挥工人将散装的月饼装进印有“华美”标识的包装盒内。  “这批月饼已订出去了。”贺老板说,仓库有11万个华美月饼,而记者发现,这批月饼的包装、喷码和马勇在高桥大市场买到的假华美月饼一致。贺老板称,这些月饼大部分出售给高桥的门店,自己有华美的授权书,可以在外包装的背面刷商标。当记者提出看相关证件时,他却表示:“华美授权书不在这里,在高桥那边”。  乱象4  产  问题作坊日夜生产假礼盒  【目击】  9月8日18时左右,黎圫潭洋工业园内,没有任何标识的一家工厂正关门作业,厂房内,一名赤膊工人正淌着汗赶做月饼,汗水就直接滴落在月饼上,旁边苍蝇乱舞。记者在现场未看到任何消毒设备。  第二天,记者跟随高桥一门店老板,前往黎圫一家大型月饼礼盒工厂进货。黎圫镇合丰工业园内一个偏僻的巷子深处,一间普通民房内,没有厂牌,进入厂房的过道上各式礼盒堆积如山。一女子正在门口给纸盒上胶,旁边涂满胶的纸盒上爬满苍蝇:“我们这些天日夜加班,因为一天要生产几千个盒子。”  5个厂房内,10多名工作人员正紧张地折盒、上胶、装盒,地上散落着纸屑及杂物,现场一片杂乱。  记者同时发现,厂房里未见出厂检验机器,礼盒未经检验便直接售出,且礼盒上未见厂址、厂名等相关生产信息。在问到该厂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时,该厂负责人贺老板称:“我的名片今天没带,证件也不在这边。”在记者一再追问下,他才改口称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

    环境监测,这一领域原本主要由各地环保部门下属环境监测站所主导。如今这一市场的放开,将诞生一块千亿级“大蛋糕”。“十二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总投资需求将达1000亿元。  不过,从多名受访的环保官员、企业老总的反应来看,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此前已有多地进行了试点工作。而在一些官员看来,这一政令之后,环保部门亟需厘清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细则。而公众聚焦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能否通过市场的力量荡清,目前依然是一个问号。  能否挤掉数据水分  能否挤掉数据造假的水分这一问题,山东省环保厅的回复是“可以”。  “过去环保部门自行监测,自行监管,质控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山东省环保厅在回复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时称,过去,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由各市自行上报,全省达到了95%。在实行政府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之后,该数据降低为66%,挤掉了29个百分点的数据水分。全省空气站平均设备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  这个答案令人惊喜。环境监测包括企业日常监测、项目验收监测、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督性监测等。在这由环境监测站主导的单一管理体制下,其中的数据造假等问题早已是业界知晓的沉疴,不仅有媒体曝光,而且环保部及地方环保部门多次点名通报(详见南方周末2013年6月27日报道《“千里眼”明造,“障眼法”暗行——百亿在线监测工程,造假仅需“垫几块砖”》)。  “监管是环保局,监测是监测站,都是一条裤子的,大家不相信这些数据。”湖南一家第三方检测公司副总说,“市场化是没办法阻挡的。”  不过,应对数据造假,并非放开市场的主要原因。在不少受访者看来,主因是监测任务繁重而监测站人手不足。“一来监测站人力不够;二来监测站可能是收支两条线,多做也没有额外报酬。从这个角度来说,开放给第三方,他们的积极性是很强的。”北京市城市排水监测总站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总监范云慧说。  事实上,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依然不容乐观。2014年在全国环境监测质量工作会上,总站谋副站长宣称:90%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都造假。2015年4月1日,在有数百名各地监测站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有的地方确有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此前不久,《中国环境报》曝光了福建省环境监测市场乱象:“有的公司连最基本的实验室也没有,仅有一些快速的测试仪器就敢接任务。”  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样面临着监测数据的“诚信危机”。福建一家知名监测公司负责人对南方周末记者坦言:“第三方监测主要的问题,和国有监测站面临的问题是差不多的。”  “在这个市场里,规范和不规范的做法,成本最多相差十倍。”他举例,“像环评监测,本底监测六个点位,连续监测七天,每个点位最起码要一个人值守,再加上两个采样车的司机、后勤辅助人员,最少要十个人才能完成任务。这是规范的情况。如果不规范,就是没到现场,连监测仪器的采样口都没开就可以出报告。”  “从行业上来讲,对这个制度的推出非常欢迎。大家都感觉到很兴奋,以前必须靠关系、走门路做的一些事情,现在通过社会化服务,可以靠自己的技术、能力去竞争了。”北京金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斌说,“但是转变可能需要有个过程,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推动进度怎样,是大家比较担忧的。”  如何设立准入门槛  这一新兴市场的规范工作,一些省份早已开展。  前述广东匿名官员表达了他的担忧:“前期不能有任何门槛。但到了后面,社会化监测机构一旦出了什么事,我们还得去管。现在是把全部压力集中在了中后期的管理上。”  而在北京、云南、江苏等地,则在数年前就出台了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例如北京在2010年开始,分批认定环境监测机构,目前至少有24家机构。  建立准入门槛并不能消弭行业乱象。业内人士指出这其中可能会有权力寻租空间。“现在主要由环保部门来招标确定一家(第三方机构)。”杨斌透露,“但可能是换汤不换药。有能力做污染源第三方监测的,往往还是原先那些设备运营的公司。”  江苏省和云南省环保厅为此对第三方监测设置的门槛非常细致。包括资产、房子、仪器,甚至对工作人员都要去对社保。这样避免了一些机构东挪仪器、西借仪器,须有一定要有实力的才可以进入市场。”  山东则是设置了竞争机制。山东采用了“TO模式”(转让-经营),以空气监测作为突破口。专业化的社会机构通过竞争分别获得运营业务和比对业务,两者独立运营,互相监督;政府的环境监测部门则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进行质控管理考核,政府部门花钱购买合格数据。  作为广东的试点,佛山市环保局希望能监管第三方环境监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在向南方周末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中,佛山市环保局表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从入门、业务委托、业务开展、结果报送的全过程的把关管理,并组织专家们制订了相应的指标体系开展质量核查工作。”  但该市环保局亦承认,受制于人手短缺,案牍上的规范只能打折扣,“现场质量核查的频次较少,存在对社会监测机构人员、项目变化等情况掌握不够及时情况”。  广东的另一个试点东莞的遭遇类似。由于监督人员短缺,东莞环保局虽然对社会监测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采样暗访等,但检查频率相对较低,难以进行有效的、全过程的现场跟踪监管。  “人手不够”是开放环境监测市场的主要原因,但是开放以后,在监管上,这一问题依然绕不开。  需要再颁资格证吗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第三方环境监测的开展,需要厘清与CMA认证的关系。  CMA,即中国计量认证。我国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即只有取得CMA认证的检测机构,才能从事检测检验工作。  在放开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之前,环境监测站承担着环境监测主要职责,其亦需获得CMA认证,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管。一名广东省监测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环保部门是从行政、业务上进行管理,质监部门则是从认证认可上进行管理。“如果出现重大恶劣问题,质监部门可以吊销资质,环保部门就可以处分。”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了3种环保部门可以责令环境监测机构限期改正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的情形。  尽管两者并不矛盾,但市场放开之后,有业内人士认为,环境监测需要自己的认证体系。  “环保部门多年来并没有建立针对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认可办法和体系,其他部门早就有,比如建设、交通、水利等,按理说这是一个极其不合理的事情。”湖南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在博客上写道。  前述广东环保官员也认为,如果缺乏自己的认证体系,环保部门则缺乏监管依据。“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去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在深圳,市环保局则通过授权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去对环境监测从业人员的资质实施上岗考核。 不过,在新环保法以及两高对刑法中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做出了规定,重则可入刑。  而有一些省份早已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除了上述北京等地的认定办法,在2011年,山西环保厅就颁布了《山西省环境监测资格管理办法》,对各类环境监测单位的“资格证”做了详细规定。  这亦引起了一些争论。上述的湖南第三方检测公司副总就认为:“以前企业只要有CMA认证就可以从事环境监测,这是计量法支持的。现在又出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业务能力管理办法,是否跟法律相违背?这几年国务院已取消了很多行政审批。“环保部门还有权管吗? 面对环境监测的乱象,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

  • 盘点仪器行业侵权乱象及维权案例

    盘点仪器行业侵权乱象及维权案例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04/201204131725_361147_2439370_3.jpg  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是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建立起来的,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发展至今,制度体系基本完善,但不到位的保护与尚有缺失的权利限制问题等都有待解决。  当前,对企业,特别是科技含量比较高的科学仪器行业来说,知识产权是市场竞争的根本,侵权维权案例也越来越多,PerkinElmer、Waters、Agilent精科、理邦仪器等不少知名仪器公司相继卷入其中......  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容乐观的现状,仪器公司如何才能做到对自身知识产权“层层设防”?这其中,不仅涉及到关键技术,还包括自身商标、商号等,一旦被侵权,又该怎样积极应对?  您如何看待仪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您所在的单位是否曾经遇到过侵权及维权的案例?  更多详情请查看专题:盘点仪器行业侵权乱象及维权案例。  专题链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subject/201003/?SubjectID=172

  • 【转帖】限塑令执行一年乱象不断:95%农贸市场未执行

    6月1日,限塑令执行整整一年了。限塑令执行一年来的成效人们有目共睹,按照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估算,限塑令实施后,塑料袋每年大概可以减少400亿个。 但是,人们也发现,限塑令虽然只执行了一年,但一些“老大难”问题已经显现。比如,农贸市场不执行限塑令的问题,一年前就存在,一年后仍然存在;有偿使用塑料袋涉嫌环境保护责任转嫁消费者的问题,一年前,老百姓就有质疑,一年后老百姓的质疑仍没有消除。 专家认为,公众对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的信心因此被削弱,这样非常不利于将来其他公共环保政策的出台和施行。 95%农贸市场未执行限塑令几天前,有关机构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调查显示,限塑令实施近一年来,绝大部分农贸市场继续全部或部分提供超薄塑料袋,占到95.7%。也就是说,95.7%的农贸市场都没有执行限塑令。 事实上,在限塑令刚开始执行时,农贸市场限塑令执行不力的问题就已经被多次曝光。 可以说,限塑令实施这一年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农贸市场不执行限塑令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范围更广,不执行者也更加有恃无恐。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说,作为塑料袋批发主要集中地,在江西省南昌市洪城大市场,超薄塑料袋依然热卖。经营商告诉暗访记者,工商部门从未来查过。 质疑隐性收费变显性收费 限塑令实施后,一个备受消费者质疑的问题就是,通过塑料袋收费,将商家环境保护的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以前,我去超市买东西,一次购物,商场可能给我六七个塑料袋。”消费者洪女士告诉记者,现在买一个塑料袋就要3至5角钱。 从限塑令实施前由商家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到消费者自掏腰包购买塑料袋,限塑令政策本身的公平性是人们质疑的一个焦点。这种质疑声,在限塑令开始实施时就已经存在。 而对于消费者的质疑,2008年5月29日,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以及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称,不存在污染转嫁问题。他们认为,塑料袋不再免费提供,不过是“变塑料袋隐性收费为显性收费”,是“用所有的零售企业在过去实行塑料袋无偿提供的时候,他们把塑料购物袋已经放进了商品价格,原来是隐性的收费,现在变成显性的收费。” “顺着四部门有关官员的说法推下去,塑料袋有偿使用后,商品的价格就应该有所降低。哪怕只降低一分钱,我们都可以认可这种说法。”消费者李女士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实上是,商家卖场的东西一分钱都没有便宜。 而一年后,有关政策制定部门仍然在用显性收费和隐性收费来回答人们的质疑。“对于商场来说,它的显性和隐性不是一一和商品进行对应的。”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商场会不会趁这个机会去赚钱?”这个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她认为。 “政策强制有偿使用的结果,很大程度上让商家名正言顺地多赚了一份塑料袋钱,而老百姓不得不承受由此带来的额外负担。”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专家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政府部门所说的,商家“不会趁这个机会赚钱”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他认为,更深层次上的问题是,限塑令让人感觉到政策本身存在着不公平性,存在着将环境保护责任让消费者承担的问题。 公共政策应该是利益共享、成本共担。消费者使用普通塑料袋固然要为相应的环境损害埋单,但购买塑料袋的商家、生产塑料袋的厂家,他们是不是也该分担其所应该承担的环保份额呢?这位专家指出。 限塑令限与不限仍有乱象 餐饮行业打包外带的塑料袋是否纳入了有偿收费的范围?消费者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搞不明白。“像包括麦当劳、肯德基这样的洋快餐店在内的餐馆要么提供免费的塑料袋,要么提供免费纸袋,但也有餐饮行业不提供的。到底该不该提供呢?” 商务部商贸司标准规范处处长李嘉建的回答是,“我们没有把餐饮企业纳入到有偿使用塑料袋的范围。包括医院我们也没有纳入。” 但是,就是李嘉建自己也承认,大部分医院已经开始有偿使用塑料袋了。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在出台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之后,政策制定部门又出台了一个意见。按照意见规定,包括药店、书店在内都没有要求有偿提供塑料袋。 但是,事实上无论在药店还是在书店,消费者必须自己掏钱购买塑料袋。 农贸市场该限则不限,餐饮、药店、书店不该限却被限了,专家指出,限塑令执行中的乱象令限塑令整体“减塑”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他甚至提出,相比政策颁布和实施之初,“限塑令”实施效果可能出现随时间推移趋于弱化的问题。他认为,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应考虑加以解决

  • 熔喷布检测

    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18844.html[/url]服务介绍为整治熔喷布市场乱象,国家多地区出重拳整顿熔喷布厂家。4月17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公安部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倒卖生产口罩核心原材料熔喷布违法犯罪专案行动》,因此产品质量和生产标准已列为国家重点监察对象。[b]产品范围:[/b]熔喷布[b]测试周期:[/b]7个工作日[b]测试项目:[/b][table][tr=rgb(90, 140, 183)][td]标准编号机名称[/td][td]测试项目[/td][td]周期[/td][/tr][tr][td=1,6]GB/T 30923-2014塑料聚丙烯熔喷专用料[/td][td]外观[/td][td=1,6]7天[/td][/tr][tr][td]熔体质量流动速率[/td][/tr][tr][td]灰分含量[/td][/tr][tr][td]挥发分含量[/td][/tr][tr][td]二叔丁基过氧化物残留量[/td][/tr][tr][td]分子量分布[/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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