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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相关的论坛

  • 检验检测机构指的是一个机构吗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所说的“[b]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一个机构?还是指“检验机构”和“检测机构”两个机构?[/b]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疑问

    [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color]已经替代了原有的[color=#33333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olor],但是为什么在[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color]中的[align=left][b][color=#ff0000]3.3 资质认定评审[/color][/b][/align][align=left][color=#ff0000]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color][/align]仍然是要求符合[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呢,这两者之间到底[/color]有什么关系呢?

  • 国外检测机构情况

    大家好,我想了解一下国外检测机构的一些情况,例如检测机构的设置,检测的领域,业务类型性质,包括官方机构和第三方异构。如有相关资料者请分享一下,非常感谢。

  •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的问题

    求助各位大侠: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4.4.2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4.5.6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我理解为分包必须是机构有能力检测的项目,因为4.4.2条规定必须要求有所有仪器设备。所以分包的前提是机构有能力检验该项目,只是因为工作量大,或者人员有意外(生病、不在),或者仪器设备故障、损坏、未检定等)情况下进行分包。但还有人理解是没能力才分包,我觉得不符合准则要求。求大侠们指点!!!

  • 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与分包相关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关注分包的情况,确实需要分包时,根据新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应当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要有文件规定 二、检验检测机构分包需事先通知客户并经客户同意 三、分包责任由发包方负责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方进行评审,应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单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在结果报告中清晰注明分包。

  • 浅谈检测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建立

    [align=center][b]浅谈检测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建立[/b][/align][b] 一、建立质量体系的依据[b] [/b]质量体系建立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b] [/b](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b]第三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并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b][b] [/b](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3年8月20日国务院令第39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b]第十六条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b][b] [/b](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3号) [/b]1、检验检测机构概念: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b] [/b]2、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 [b] [/b]第九条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b][b] [/b](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2017年10月1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RB/T 214-2017,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代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b].5 管理体系[b] [/b]4.5.1 总则[b] [/b]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的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b][b] [/b](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令第7号,2017年11月30号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 [/b]第三条[b] [/b]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对外从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b] [/b]第十一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b][b] [/b](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url=http://law.foodmate.net/rule/pub-2009-07-21.html]2009-07-21[/url]农业部公告第1239号) [/b]21. 建立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并形成质量体系文件。[b] [/b]23. 质量手册编写规范,覆盖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其内容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质量手册由主任批准发布。[b] [/b]24. 程序文件能满足机构质量管理需要,其内容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b][b] [/b]二、建立质量体系的目的 [/b]为使检验检测工作有效运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系统地识别和管理许多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过程,称为“过程方法”。该方法使检验检测机构能够对体系中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有助于提高其效率。过程方法包括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对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系统地进行规定和管理,从而实现预期结果。[b] [/b]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状况,适应自身检验检测活动并保证其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b][b] [/b]三、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 [/b]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管理体系、组织结构、程序、过程、资源等过程要素文件化。[b] [/b]质量体系文件可分为四个层次: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记录表格。[b] [/b]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传达有关人员,使其能够“获取、理解、执行”管理体系。[b] [/b]《质量手册》:规定质量体系的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描述实施质量体系要素所涉及的质量活动为什么做(目的),做什么,由谁来做,何时做,如何做,何地做等。《作业指导书》:有关任务如何实施和记录的详细描述。具体为可操作性文件。如仪器操作规程、检测方法细则、样品制备方法等。《记录表格》:包括质量记录或技术记录的格式[b] [/b]注意事项:检测活动的程序既可质量手册中描述,也可在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中描述,而非只指程序文件,有时一个活动需要多个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完成。

  • 检测机构各种认证

    各位大神,检测机构如果想出具有效的报告,除了过CMA、CNAS之外还要拿到什么资质才有效。比如农产品检测要拿到CMA之外,还要拿到农业部的CATL。化妆品除了CMA还要去食药监申请成为指定的检验机构。公共场所检测除了CMA还要通过卫生部公共卫生场所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和能力考核。这些可以和CMA一起申请联合现场审核吗?怎么申请?希望有经验的大神指点一下,最近公司要搞验证,在官网上找不到相关的端口办理。

  • 说说你信任的检测机构

    目前,官方的检测机构信誉一直比较低,很多人比较相信第三方的数据。大家就讨论一下你比较信任的检测机构。

  • 干货丨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检测机构作为质检战线的排头兵,其检验结果是人们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检验结果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有些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已被国际经济组织认可,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检测机构自身的风险防范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color=#0c8918][b]下面来看看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存在哪些风险~~~~~~[/b][/color]

  • 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

    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评审准则的4.6条款里所提到的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是指那些特定领域啊??有么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或出处啊,,求指点。。。

  •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须知-重庆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须知 一、参阅材料(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二)《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的若干意见》;(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现行有效版本;(四)重庆市环境监测和水环境监测行业标准技术专家组会议纪要(截止2016年6月,共有3份会议纪要)。上述文件可登录市质监局官网(www.cqzj.gov.cn)和“重庆检验检测实验室”网站(www.cqlab.com.cn)中下载。二、申请对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以下简称资质认定)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的规定。三、申请条件(一)申请资质认定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四章的规定,其人、机、料、法、环、测和管理体系等技术条件应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管理体系应全面试运行。(二)申请资质认定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业务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环境监测服务或类似业务范围,并且不得包括与环境监测有利益关系的生产、供应、安装、销售、治理维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活动。四、资质认定程序和内容(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程序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实施。全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向市质监局申请资质认定,两江新区辖区内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也可向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可在市质监局官网或重庆检验检测实验室网站上下载。(二)资质认定采用网上申请模式。首次申请认定的机构需与市质监局认监处或者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索取网上申请帐号(市质监局认监处联系电话:89185710),待网上申请受理后,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受理申请的部门。申请扩项的机构使用原有帐号在网上申请后,待网上申请受理后,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受理申请的部门。(三)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现行有效版进行评审。(四)针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技术问题,经与市环保局协商,并参考其他省市的做法,现明确如下:1.关于申请资质认定的领域。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以申请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和振动、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等7个领域的项目(参数)。2.关于监测人员培训考核。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可参加行业组织的培训考核,也可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发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并保持监测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确认的程序,并按照程序文件规定有效实施,妥善保存相关记录。法律法规对监测人员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如,从事电离辐射环境监测的人员应符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关于人员资格管理的要求)。3.关于分包。允许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依法分包项目(参数),分包活动应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4.关于采(抽)样、样品前处理。采(抽)样、样品前处理不作为单独的项目(参数)申请资质认定;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采(抽)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不列入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若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可在监测报告中提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5.关于检验检测经历和标准方法证实、确认。申请资质认定的机构应确保所申请环境监测的每个参数至少有3份具备质量控制措施的全程序检测经历报告(含内部模拟实作报告);应对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进行证实或确认。6.若检测标准、规范包含多种检测方法,而申请机构仅具备部分检测方法的技术能力,应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附表1的“限制范围”栏中填写“只做*****方法”。其余技术问题可参见重庆市环境监测和水环境监测行业标准技术专家组相关会议纪要。五、其他事项(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资质认定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且相关机构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二)申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机构应满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的补充通知》( 国认实函70号)的规定。(三)本注意事项告知书由重庆市质监局认监处负责解释。

  •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飞行检查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由省、地 ( 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 简称飞行检查) ,其目的是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通过专项监督引导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运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color=#cc0000]1、组织方式的严密性[/color] 省、地 (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所在地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运行情况,选择重点检测领域、重点检测地域和特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飞行检查。抽调省、地 (市) 级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库中的专业评审员组成飞行检查组,提前一周进行集中培训,传达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计划,学习《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分组讨论检查的流程、方式和要求,提前做好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 我国环境检测机构知多少?

    我国环境检测机构知多少?

    [color=#333333] [color=#333333]随着环境监测市场的需求越来也越大,传统的环境监测站已经不能够满足全社会的环境监测需求,因此,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运而生,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迅速发展。[/color][color=#333333]目前我国环境检测行业正处于市场化转型阶段,第三方环境检测行业也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环境检测行业的发展趋势5年环境监测市场规模增长速度至少在30%以上。[/color]据来自[color=#33333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检验检测行业监测处的消息,[/color]截至2017年底,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 36327家,其中环保机构5944家;全国共实现营业收入2377.47 亿元,其中环保机构营业收入205.28亿元。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排在前十位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次为山东、广东、江苏、河南、河北、浙江、四川、辽宁、湖南和湖北,而环保机构的前十位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河北、四川、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和云南。通过比较近年数据发现,生态环保类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营业收入、从业人员都在不断增长,但出具报告的数量在2016和2017两年明显减少,人均产值明显低于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水平。总体来看,环保类机构呈现小、弱、新的特点,服务地域多集中于本省范围。[/color][color=#333333] [img=,452,2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182009074521_6110_1634717_3.jpg!w452x290.jpg[/img][/color][color=#333333] [color=#333333]现阶段,第三方环境检测准入门槛比较低,检测机构水平参差不齐,检测机构要长足发展,需要找到切合检测机构自身的发展方式。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人们健康意识的增长、市场管制逐渐放松,第三方检测的市场需求迅速增多,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将迎来迅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但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发展也呈现诸多问题,如环境监测认知度不足、服务水平低、专业人员少、社会责任意识缺乏、环境监测经验不够等。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应如何解决上述问题,使其在开放和竞争的市场化的环境中取得优势地位成为行业关注焦点。[/color][/color]

  • 对检验检测机构分包工作的探讨

    对检验检测机构分包工作的探讨[b][color=#595959]为保证分包业务的有效性和结果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外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color][color=#595959][color=#595959]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若将全部检验检测任务都分包给其他机构承担,属转包行为,不属分包行为。[/color][color=#595959]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与分包相关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关注分包的情况,确实需要分包时,根据新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应当符合以下五个条件:[/color][color=#d92142]一是检验检测机构分包要有文件规定 [/color][color=#d92142]二是检验检测机构分包需事先通知客户并经客户同意 [/color][color=#d92142]三是分包责任由发包方负责 [/color][color=#d92142]四是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方进行评审,应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单 [/color][color=#d92142]五是检验检测机构应在结果报告中清晰注明分包。[/color][color=#595959]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包括承包检验检测机构的情况)还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如果分包行为无法事先预计,也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征求委托人的同意。如果委托人不同意的,应当终止分包活动、追回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或者不使用分包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color][color=#595959]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如果该检验检测报告中涉及分包的项目出现争议问题或导致其他后果,发包的检验检测机构仍然需对此负责。但发包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依据合同约定,另行追溯承包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color][color=#595959]分包部分的技术能力不能计算在本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之内,不能写入检验检测机构最终通过资质认定考核的项目表中。[/color][b][color=#007aaa]分包又分为有能力的分包和没有能力的分包:[/color] [color=#d92142]有能力的分包:[/color][/b][color=#595959]1、在资质认定时是有能力的,因为工作量突然增加,来不及完成任务,就把超出能力范围(指工作量)分包给有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可以盖CMA的章 [/color][color=#595959]2、在资质认定时我的仪器设备有能力,但某台仪器设备突发生故障,我把这台仪器设备的能力分包给有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可以盖CMA的章 [/color][color=#595959]3、在资质认定时这个人是有能力的,突然这个人生病,暂时失去能力,我把这部分工作分包给有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可以盖CMA的章。[/color][b] [color=#d92142]没有能力的分包:[/color][/b][color=#595959]检验检测机构没有经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项目分包:[/color][color=#595959]与机构相关能力分包给经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盖CMA章,但是需在结果报告中声明该参数(项目)不在认定范围。[/color][color=#595959]没有能力的分包,这部分内容以最终文件为准。[/color][color=#595959]不管是有能力的分包,还是没有能力的分包,在结果报告上一定要注明这个项目或参数是分包的。[/color][color=#595959][/color][/color][/b]

  • 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是不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是不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从事计量校准,其行为是否适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一、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的规定,通过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当适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二、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计量校准活动,不适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 计量检测机构内忧与外患

    每一个行业的发展都有生命周期,每一家企业的发展都有生命周期,每一次机遇都会慢慢褪去,每一家企业都有机会发展得越来越好,但可以拥有长久及持续发展的企业少之又少,百年企业更是屈指可数。很多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家仍停留在过去式的观念,觉得只要市场在,只要市场仍处于增长期,就一定有机会继续做大做强,其实这是企业家在“自欺欺人“、”自我安慰“。自国内TIC行业的崛起,有多少企业家是被骗进了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尤其是建筑工程及材料检测、环境检测、食品检测、机动车检验四大领域,这些领域的新进入者一是不懂得TIC行业,二是不晓得TIC行业的本质,三是觉得TIC行业只是一纸“证书或报告”就可以获得暴利或可以快速赚钱,现实是只要你踏进了TIC行业,大部分企业是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更甚者赔上所有积蓄直至血本无归。检测机构在发展初创期,会曾为获得一个大订单而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摩拳擦掌,来之不易的订单是最鼓舞人心的!在发展中期,企业家的攀比之心越来越重,原本企业在中期发展是最舒适的,除了有一定的营收和利润外,团队也是最有激情最具战斗力的;在高速发展期,有些企业家却因盲目多元化发展,导致企业陷入了困境,一些人才开始流离失散了(当然也有一些不愿意或跟不上企业发展的人员流失),企业的业绩和利润开始断崖式的下滑,从此更多不幸频频出现。曾经,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有一些项目申报,可以获得一些政府的补贴,现在基本没有了;曾经,有一些好机遇,比如美国玩具铅含量超标事件、住建消防门窗强制性检测、住建房屋鉴定、食品三聚氰胺、环境土壤检测、环境二噁英检测等,生意送上门、议价能力极高、利润极高,如今已一去不复返了,在市场竞争激烈下,没有最低价只有更低价。过去,企业对成本控制基本没有什么概念,只要有业绩有利润,成本控制方面根本不太在乎,比如人工成本、实验室运营成本、耗材成本、业务费用等等;如今,企业的内忧多不胜数,比如人员效率怎么也提升不起来、采样的效率极低但成本却极高、实验室检测仪器使用率极低、耗材成本降不下来、业务团队失去狼性、管理人员安于现状、业务费用高但效果不佳、老板只画饼却兑现不了承诺、内部氛围紧张又冷清(怕犯错又怕担责任)等。过去,检验检测机构数量不多,竞争没那么激烈,经商环境还算良性;敢出具不实证书或不实报告的机构,不怕查,最多最高罚款3万元或吊销资质,大不了注销了,换个法人换个公司名或换个地址申请资质又可以继续干!过去,在电子电器、环境、建筑工程及机动车检验领域,针对企业客户委托业务,检测出来的结果是不合格的产品,如果检测机构不给予合格的证书或报告,客户就不付钱,强逼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证书或报告才能将款项收回(当然,这不止是客户的问题,也是检测机构的问题,检测机构要生存,而选择了向客户妥协);如今,检验检测机构剧增,市场竞争白热化,从良性竞争走向了恶性竞争,出具不实证书或不实报告的机构屡屡不减,怕查但还继续犯错,只要干不死,还要撑着干!自新冠疫情以来,国内的制造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订单的减少或直接取消订单、某些产业的转移(转移至东南亚国家)、政府没补贴没帮助、人员工资一分不少照常发(不发就走人,员工也要生活,哪能管你企业好与坏)、政府业务有订单但账期长(更甚者遥遥无期、但不做也不行)、现金流差(发工资都需要靠贷款或抵押房子)、同质化竞争愈加激烈、及国际贸易战的影响等等因素,表面上TIC行业仍处于增长期,但检验检测机构却越来越困难,业务萎缩利润下滑严重。国内有5万2千家获得资质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规模4千亿,全球TIC市场占有率高达25%,看似都是全球第一位置!然而,无论人均产值、户均产值、利润率都是全球倒数之列,这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行业内,无数声音都说行业需要兼并收购、抱团发展,然而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做得好的检测机构高高大上,想卖但要求高得离谱;做得不好的检测机构,想卖但价值低又觉得太不值得;做得不上不下的检测机构,总能幻想着还有无数条出路;想抱团发展的检测机构,又怕被别人吃掉,或担心别人拖了自已的后腿;种种的防范、不信任,导致兼并收购、抱团发展成为了空谈但又是企业家现实的顾虑。转载

  • 盘点2012年检测机构那些事

    回望2012年,检测机构也有很多“绯闻”。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们就检测机构那些事一起来聊聊吧!!!2012年,与检测机构相关的大事件都有哪些呢?===============================================================================相关话题:1、【盘点2012】挖挖2012年出炉的新仪器产品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04/4411097/2、盘点2012年检测机构那些事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05/4413157/3、【盘点2012】说说2012年你最难忘的那段检测经历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07/4418103/4、2012年,你的仪器都维护维修了吗?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10/4424976/5、【盘点2012】谈谈2012年你最纠结的检测案例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11/4427293/6、【盘点2012】说说2012年你参加过的那些能力验证考核样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18/4442145/

  • 求权威检测机构

    我公司是新成立的,主要产品是高纯金属,现有产品是高纯铬粉和无氧铜,我们要卖出产品是不是要出厂合格证,这个怎么办理?还有有什么国际或国家承认的权威的检测机构能够提供C,N,O,S,Fe的检测,我们要参加展会不敢随便找第三方检测。急需详细的答案,谢谢各位!

  • 检测认证机构整合 对于检测行业的你怎么看待?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经过认证计量或证书颁发的检测机构达到2万八千到三万家,居世界第一位,检验检测人均增长率在10%以上。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机构、民营第三方机构五类机构形成共存共进的局面。多年来,我国各类检测技术机构在推进产品质量提升、促进公平贸易以及维护公众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国家的经济发展,检验检测行业功不可没。然而,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检验检测机构各级行政部门隶属的检测机构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 体制机制僵化,导致重复建设严重积极推行“大部制”改革  国家在财政人事方面对事业单位的要求使他们来不及建成自由市场的激励机制,创新发展动力严重不足,同时各个检验检测机构隶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其发展只能在本系统内考虑,也导致了不同的系统、同类的机构重复建设严重。第二、 布局结构分散,规模普遍较小  由于缺乏全国的布局、行业的布局,导致布局分散。各类机构各自为章,规模普遍较小。第三、 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严重  除国家强制证书的取得之外,行业检验资质证书过多,给检验检测机构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结果也互不认可,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复检测。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也没有充分发挥。第四、 服务品牌匮乏,国际化程度不高  近年来,国外检测机构在国内发展非常迅速,因为他们拥有很强的品牌,而我们国家在国际上被认可的品牌是少之又少。中国的服务业在进出口贸易竞争中,服务业的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在服务业中,高技术服务业更少,检验检测在高技术服务业出口贸易中几乎是零。而发达国家进出口贸易中,服务业贸易占主贸易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我们国家不足百分之十。近几年来,我们的比重在提升,但是还是非常的不够。这就导致我们的检验检测机构风险意识不强,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综合能力不高,竞争能力不够。  综上所述,中国的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及整合势在必行。那么对于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检测认证人员又会有何看法呢?对于检测行业又会有什么影响呢?下面就是一名检测认证工程师对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的一些看法:1机构整合能够集中各方优势,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总体思路看,是要求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解决这些检测认证机构过于分散、活力不强的问题。经济学把为了创造物质财富而投入到生产活动中的一切要素统称为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时间资源等。如果从市场经济和商业社会的角度来讨论,机构整合就是一种资源的合理调度。   资源整合,是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战略调整的手段。整合就是要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就是要有进有退、有取有舍,就是要获得整体的最优。认证与检测机构有着不同结构、不同内容的资源,如果能进行有效的识别与选择、配置和融合,就能使其认证链条具有较强的条理性和系统性,并创造出价值。提升资源整合能力,进而增强竞争优势。2机构整合能够加速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认证行业作为“高技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创新为服务提供了动力,服务又是创新的目标,只有持续不断地关注各类客户的需求、运营模式、发展趋势变化等,站在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的角度,才能真正做到有效创新,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创新的丰硕成果。  机构整合,与服务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相契合,更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这种创新就是把以流程为中心转到以客户为中心的重大改革。从客户的角度来说,流程越简单越好,打交道的单位和部门越少越好,需要盖的章也是越少越好。例如:经常接到企业客户打来的电话,询问认证和测试相关事宜,我们发现,客户常常分不清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不知道二者各自的负责领域是什么。这些对于从业者来说非常简单的问题,部分客户却觉得非常复杂。为什么?因为环节太多,又没有专人指导。  认证机构与检测机构整合,客户就不必花精力去分清认证检测的各个环节,相反,客户就是中心,认证服务体系是围绕客户进行的,不管是认证还是检测机构,不管是哪个模块,都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这种创新,不仅是传统体制向现代体制的转变,更是人性化思想的体现。  综上所述,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是大势所趋,代表着未来认证检测发展的方向。实际上,国外的认证机构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实验室。例如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简称UL),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它原本是一个检测实验室,但是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具权威的从事产品安全测试和认证的机构之一,UL标志已成为产品迈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类似的,还有TüV、SGS、ITS等国外著名认证机构,都能提供全面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服务。  目前国内的一些检测机构也在加快建设自己的实验室,但是距离国外发达认证机构还有不小的差距。现阶段,通过整合有实力的国内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可以迅速扩大规模,共享固定和无形的资源。当然,整合也许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因素,例如不同机构之间的管理体系不尽相同,因此存在重复、交叉甚至矛盾,而不同机构文化的差异也可能导致沟通成本的增加。但是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求同存异,认真分析,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实现双赢。来源:互联网

  • 求检测机构

    有没有愿意接阻燃剂含量的测定,并出具正式报告的检测机构。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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