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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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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合格相关的论坛

  • 速测仪检测的结果都不合格,但在速测卡上合格

    各位大神,早上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下。我用速测仪检测生菜、菜心、葱、芥菜、西兰花等,检测第一次,抑制率为0,第二批样品检测,抑制率几乎都超过50,第二次检测,两批样品都不合格。之后,我用速测卡来测,都变蓝。刚开始以为是试剂过期、底物放多、比色皿没擦干净,但排除这些原因,还是不合格?难道是速测仪不灵敏了?坏了?请大神指教

  • 【讨论】检测结果合格与不合格的区别对待

    讨论一下:对于企业来说如果说检测结果合格那么肯定是直接pass的如果检测不合格99.99%的情况是要复检的然后根据复检的情况决定进一步的处理步骤不知道板油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做?这样做合理不合理?为什么?

  • 谁来保证检测数据合格???

    我们来讨论个让人费解的问题?今天接到一个电话,想到我司来检测饮用水,这个水是从深井中抽上来,周围无污染企业,经过简单过滤作为直饮水来喝。使用单位要求有合格的检测报告才可以验收,但也不清楚作什么项目,所以施工单位也就花钱越少越好,我简单的建议作17项比较常规的。这要是不合格这水真的没法喝了,客户老是有一种担心,如果不合格怎么办?自己还要去改造,挣钱就少了。和我说要保证他水合格。这本应是自己要作到的事情,怎么成了检测机构的事情了?!费解啊,这样不负责的人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 关于检测数据不合格

    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对方提出重整处理设施,让我们重新采样!就不合格的指标安排重新采样,这样子是可以出成一份报告的吗?

  • 德喜莱掺混肥料检测不合格 厂家:难保全合格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行业暴利的诱惑下,掺混肥行业在我国迅猛发展。而与之相伴的却是发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  在2011年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化肥打假行动中,重点查处的生产不合格肥料案、假冒化肥案等10大肥料检测典型案例里,7件事发于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和掺混肥企业。  日前,中国经济网记者获取的一份与“德喜莱掺混肥”有关的肥料检测报告显示,包括氮、磷、钾、总养分在内的4条检测项目中,该肥料因3条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  对此,作为该肥料生产厂家,烟台众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众德”)工作人员表示:掺混肥谁也不敢保证百分之百合格。而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上述工作人员称:“每个厂都是自己检验的,只要自己检验,出厂合格就可以了。”分析人士指出:掺混肥的原材料没有统一标准,在行业整体盈利艰难的大环境下,一些企业偷养分、偷成本太严重。

  • 样品检测不合格,复检后的问题

    样品检测不合格后,进行复检。如何还是不合格,应该以第一次结果还是第二次结果出报告(例如第一次1.0,第二次0.5。但是都对于限量要求)。如何第一次不合格,复检后合格,应该怎么出?

  • 有合格报告却出现“不合格”情况,某检测机构仅对送检样品负责你怎么看?

    检测机构“仅对送检样品负责”你怎么看?为什么具有合格质检报告的又出现了“不合格”的情况呢?近日,西安奥凯电缆质量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由一则网帖《西安地铁你们还敢坐吗》发端,在一周舆论汹涌之后,西安地铁三号线的“电缆门”事件终有定论。3月20日晚,陕西省西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陕西奥凯电缆公司供应给西安地铁的多个型号的电缆抽检全部结果为不合格。21日下午,奥凯电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出现在当地电视屏幕上,承认供应不合格电缆,跪地道歉,并称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而在此前,随着此事“剧情”幕启、逆转,奥凯公司的“表情”一直在变,最先气势汹汹,声称报警,继而声泪俱下,跪地求罪。不知随着“剧情”推进,还将有何变化。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近日发布声明称,去年7月确实对陕西“奥凯”电缆公司送检的4根电缆样品进行过检测,结论为所测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确认此前对样本的检测合法合规。声明中同时表示,检测机构仅对送检样品负责。很多人可能都有疑问:为什么具有合格质检报告的又出现了“不合格”的情况呢?检测机构责任到底是什么呢?这事您怎么看?

  • 已检测合格的入库产品出厂时是否需要再次检测

    公司产品属于稳定性比较高的产品 ,我们之前一般对入库超过1个月的产品,出厂时都再次进行检测,复测的结果也一直与初次检测一致。那么,已检测合格的入库产品出厂时是否需要再次检测呢?还是入库时间多长的产品在出厂时必须做再次检测?是根据自己产品的性质来自行确定还是有相关的规定啊?求大家指点!谢谢!

  • 仪器的适用性检测有不合格的吗?

    [font=宋体][size=19px][color=#333333][back=#f7fcff]仪器的适用性检测是指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商将仪器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检室进行[font=Simsun][color=#333333]各类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系统)的适用性检测。对于计量检定,检定不合格的是开具不合格通知书,那么[font=宋体][size=19px][color=#333333][back=#f7fcff]适用性检测有不合格的吗?给的是什么证书或报告呢?[/font][/size][/color][/back][/font][/color][/font][/size][/color][/back]

  • 客户投诉和不合格检测工作怎样区分

    实验室有两张表,一张是客户投诉记录表,一张是不合格检测工作记录表,其实内容都差不多。有一种情况,就是实验室报告出问题了,客户投诉到实验室,这时候除了客户投诉记录表,还需要填写不合格检测工作记录表吗?纠结。。。。不知道大家是怎么区分的。

  • 在美国检出汞超标万倍,国内检测居然合格,谁在弄虚作假?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网站历经数年详细调查,近日发布了35款含汞(水银)超标化妆产品名单,其中有3款产自中国。其中超标倍数最高的“露兰姬娜国药祛斑”超过美国标准万倍。而“露兰姬娜”品牌的所有者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表示,其市场销售产品均已经广州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在美国检出汞超标万倍,国内检测居然合格,到底谁在弄虚作假?

  • 检测结果不合格通知表

    检测结果不合格通知表

    分享一份很好的资料:检测结果不合格通知表。不知道各个单位都是如何处理不合格报告的?单位对于出具的不合格报告要承担多大的风险?[img=,690,46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4/201804222030402249_6607_2166779_3.png!w690x462.jpg[/img][img=,690,46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4/201804222030491422_6149_2166779_3.png!w690x467.jpg[/img][img=,690,466]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4/201804222030586877_4450_2166779_3.png!w690x466.jpg[/img][img=,690,47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4/201804222031349792_3148_2166779_3.png!w690x477.jpg[/img]

  • 求助一下大家关于检测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式

    求助一下 大家有是农贸市场自设检测室的吗?你们检测是随机抽样还是批批检测 入市检测还是监督检测?不合格以后你们又是如何处理的呢?退市还是销毁?是否有什么相关依据法律法规可以参考的?

  • 关于洁净区尘埃粒子检测不合格?

    公司刚刚换了高效过滤器,检测结果发现小粒子一直不合格?是什么原因呢?用75%的酒精擦拭有效果么?---您好,新手上路版的帖子浏览量较少,转到实验室版了。下次发帖记得到对应的技术版面,以免耽误您的问题。

  • 天津工商开展袜子质量检测六成不合格

    日,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浙江、福建、山东、吉林、江苏、北京、上海等8个省、直辖市20家企业生产经销的20个批次袜子开展质量监测,其中13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纤维含量、直横向延伸率、pH值不合格。   据悉,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袜子,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袜子的,请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 【847】问:供应商投诉中标产品不合格,要求财政部门安排检测,这个检测费用是否需要中标供应商支付?

    [b][color=#cc0000][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问:供应商投诉中标产品不合格,要求财政部门安排检测,这个检测费用是否需要中标供应商支付?[/font][/font][font=微软雅黑]答:检测费用由提出检测要求的供应商现行垫付,如果检测的结果是中标产品合格,那这笔费用就不用中标供应商支付,相反,如果经检测,中标产品确实不合格,那检测费用就应由中标供应商支付。[/font][font=微软雅黑][font=微软雅黑]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font][font=微软雅黑]94号)第四十一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font][/font][/color][/b]

  • 北京:每月组织全市核酸检测机构盲样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工作

    6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有关情况。会上,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昂介绍,北京市始终把核酸检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加强对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管。一是把好准入关。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准入管理,对于属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初审合格的检测机构,市级均要组织生物安全检验质控的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以后才准予开展核酸检测。二是加强常态化质控管理。市医学检验质控中心联合市临床检验中心,每月组织面向全市所有核酸检测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发放盲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需停止开展检测工作,整改合格以后才可以进行复检。三是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根据国家相关工作的要求,建立了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月审核制度,由各区组织专家,每月对辖区全部第三方实验室在依法执业、核酸检测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对核酸检测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组织飞行检查、质量抽查等形式,加强机构质量管理,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严把核酸检测质量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北京工作组还组织了专家力量,编制了实验室检查操作细目表,用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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