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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系相关的资讯

  • 我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WHO评估
    3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京召开“中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WHO评估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蓝睿明博士、世界卫生组织总部专家拉奥里贝尔加比博士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分会场。   世界卫生组织(WHO) 专家贝尔加比博士在会上宣布:“中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WHO的评估。中国企业可以就自己生产的疫苗向WHO申请预认证。”此次评估的顺利通过证明我国疫苗监管体系达到国际标准,也开启了我国疫苗产品走向世界的大门。   “我们衷心祝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取得这一重要成就”,WHO驻华代表蓝睿明博士表示:“它肯定了中国的监管部门有能力确保入市疫苗都是质量可靠的疫苗。”   为迎接此次评估,自2009年7月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制定“路线图”,周密组织,切实推进此项工作。在各个关键环节全面完善疫苗质量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加强疫苗生产质量管理,积极修订和发布新版GMP,为顺利通过评估奠定了基础,全面而且出色地展示了我国药品监管的水平和形象。   2010年12月13日至17日,WHO启动了为期5天的正式评估。来自WHO总部、WHO驻华代表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健康食品卫生局等机构的评估专家,对我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分组到上海、江苏、河北等地,对上市后监管包括接种后异常反应监测、临床试验监管等工作,开展了深入、细致、严格的检查。评估结果显示,有2个板块获得满分,另外5个板块的成绩也很优秀,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监管体系标准。   通过WHO的评估,也为我国疫苗产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了重要一步。我国是疫苗生产大国,现有疫苗生产企业30 余家,年生产能力达到近10亿剂,居世界前列。通过WHO评估,意味着我国疫苗企业从此可以申请WHO的预认证,其通过预认证的产品有可能进入联合国疫苗采购计划,或者获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认可而采购。日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邀请WHO专家,对申请预认证的企业开展前期培训指导,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   贝尔加比博士表示:“中国在一两年中有可能会成为平价疫苗的主要供应国之一,而且中国的疫苗出口,无疑将对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免疫规划工作作出贡献。”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在会上讲话,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疾控中心、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代表发言。 中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评估总结电视电话会现场   相关链接:   我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WHO评估背景资料   3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北京宣布,我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WHO的评估。WHO开展的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是WHO对一个国家疫苗的监管机构或体系的职能评估。评估的顺利通过证明了我国疫苗监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同时也为我国疫苗生产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国家疫苗监管体系通过WHO评估,是疫苗生产企业申请WHO预认证,参与疫苗国际招标采购的前提。通过WHO的评估,意味着中国疫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有了更好的平台,将以安全可靠的疫苗产品为世界卫生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也标志着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和医药卫生事业向国际先进水平迈出了新的步伐,为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赢得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评估:88个关键性指标“一票否决”   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涵盖了疫苗监管的全过程,涉及到所有参与国家疫苗监管的机构,包括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检验机构等。   WHO评估内容包括7个板块(1个监管体系6项职能):国家监管体系、上市许可工作、上市后监管包括接种后异常反应监测、批签发、实验室管理、监管检查、临床试验监管,覆盖了从疫苗研发到使用的各个环节。7个板块下共设置183个分指标,其中关键性分指标88个。   WHO规定,只有88个关键性分指标全部通过,而且其他非关键性指标半数以上通过,才能通过评估。也就是说,88个关键性分指标如果有一项不能通过,将被“一票否决”。在评估指标中,所有内容都围绕一个核心问题:监管体系是否规范,能否保障疫苗产品的安全、有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09年7月统筹计划安排评估至2010年12月13日正式接受WHO的评估,期间开展了一系列周密组织和切实推进工作。在各个关键环节全面完善疫苗质量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加强疫苗生产质量管理,积极修订和发布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为顺利通过评估奠定了基础,全面而且出色地展示了我国药品监管的水平和形象。   2010年12月13日~17日,WHO启动了为期5天的正式评估。来自WHO总部、WHO驻华代表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健康食品卫生局等机构的评估专家,对我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分组到上海、江苏、河北等地,对上市后监管包括预防免疫接种后的异常反应监测、临床试验监管等工作,开展了深入、细致、严格的检查。   评估结果显示,有2个板块获得满分,另外5个板块的成绩也很优秀,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监管体系标准。这表明我国可以很好地保证预防接种安全,世界各国完全可以放心采购和使用我国疫苗。   监管:5大环节多管齐下   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结合监管工作的需要,从5大环节入手,先后采取强化疫苗监管的措施,为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严格技术标准,规范审评审批,从源头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在技术标准方面,我国疫苗的质量标准总体上与国际上发达国家及WHO相一致,有些品种的部分安全性指标比国外还要严格,如杂质残留的标准和相关检验项目设定等。在审评审批方面,采取了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模式,在企业完成临床试验申请生产注册后,采取技术审评、生产现场检查与样品复核检定三合一的方式进行。   在2009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我国坚持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通过科技攻关在研发环节发挥关键作用,使国产疫苗在全球率先上市,为我国甲流防控工作赢得了先机,也赢得了国内外的广泛赞誉。2010年7月,WHO总干事陈冯富珍博士访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高度赞扬了我国为全球防控甲流做出的突出贡献。   第二,实行批签发制度,对上市或进口疫苗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得上市或者进口。批签发制度是国际上对生物制品管理的通行做法,是WHO要求各国政府对疫苗实行监管的职能之一。我国自2001年开始试行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2006年1 月起对所有预防用的上市疫苗全部实行批签发管理。   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生物制品检定首席专家王军志介绍,我国目前采取的批签发模式不仅对企业生产和检定记录进行审核,而且也对关键项目进行实验室检验,对保障疫苗质量和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0年,共签发40个生产企业(国内32家、国外8家)生产的51个品种疫苗、近5000批,约9亿多人份疫苗。   第三,强化生产环节监管,保证疫苗质量。自2007年起,将疫苗类产品纳入高风险产品重点监管,每年均以跟踪检查方式对疫苗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同时,将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作为首批重点监管的企业,自2007年3月起实施派驻监督员制度。 2008年,疫苗类产品等高风险类产品作为首批药品品种之一,率先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系统,实施了“一品一码”的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2009年起,疫苗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3月1日起,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将正式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新版药品GMP实施步骤,对疫苗生产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新建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GMP要求。现有疫苗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二是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质量管理人员 建立和更新各类管理软件并验证和试运行,并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的培训。三是要求企业在实施新版GMP开展软、硬件技术改造的同时,加强对在产疫苗产品生产及质量的管理,确保上市疫苗的质量安全。   第四、加强规范和要求,强化经营环节监管。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制定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疫苗储存和运输监管工作做出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抽验检查,对市场流通的疫苗进行严格监管。   第五,加强上市后监管,保证疫苗使用安全。2005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范围等做了明确规定。2010年6月,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数据分析和利用、反应的处置等从技术上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系统开展我国AEFI监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梁晓峰表示,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建立起共享的“全国AEFI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监测能力和质量。特别是在2009~2010年度全国甲流疫苗预防接种和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中,该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监测也进一步证实了甲流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安全性。   机遇:疫苗产业瞄准国际市场   此次评估也为我国疫苗生产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利契机。   我国是疫苗生产大国。现有疫苗生产企业30余家,年生产能力达到近10亿剂,居世界前列。其中,部分疫苗的研发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满足了国内卫生防疫的需要,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   因为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较齐全的生产品种,WHO对我国疫苗生产一直十分关注,期待我国能为世界疾病预防,尤其是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疾病预防接种提供产品支持。目前,我国虽然是疫苗生产大国,但还不是出口大国,只有部分企业少量的单一品种,以赠送的方式或者国家间单一贸易的方式出口。通过WHO评估,意味着我国疫苗企业从此可以申请WHO的预认证,其通过预认证的产品有可能进入联合国疫苗采购计划,或者获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认可而采购。通过WHO的评估,为我国疫苗走向世界,为我国疫苗产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迈出了重要一步。   目标:推动药品监管再上新台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表示,疫苗国家监管体系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的评估,给我们以极大鼓舞,增强了接受国际检验的信心和勇气。希望大家以此为起点,在加快完善药品监管体系、积极促进医药产业国际化上,眼光放得更长远些,步子迈得更大些。   邵明立表示,此次评估中,WHO充分肯定了我国疫苗监管体系取得的明显进步,同时也对下一步如何完善监管体系、严格监管规范、提升安全水平,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认真对照WHO的标准要求,以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毫不松懈地加强疫苗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疫苗安全保障水平。   此次通过评估,为疫苗生产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条件机遇。监管部门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疫苗生产企业,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积极主动申请WHO预认证。鼓励企业按照WHO的要求,加大科研投入,认真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通过“走出去”战略,在市场竞争中培育和提升我国疫苗企业“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邀请WHO 专家,对申请预认证的企业开展前期培训指导,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以此次评估工作为基础,适应全球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大与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不断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和管理规范。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及时引进国外高端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的技术方法和设施设备,努力提高药品审评审批、检验检测、标准提高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为完成“十二五”监管发展目标提供宝贵的人力和智力支持。
  • 我国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记者近日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切实履行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职责,坚持政策法规标准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四统一”,初步建立了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新时代我国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瞄准问题监督责任落实“近年来,祁连山、秦岭等生态破坏问题的产生,凸显对生态这一重要领域实行外部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直言不讳地说。曾经,祁连山、秦岭曝出的生态破坏问题,给这些地方的生态环境一度留下了“疮疤”。违法违规砍伐林木、大肆开矿、密集建设小水电,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屡禁不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等,致祁连山局部环境受损严重。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上百人被问责。自此,祁连山经历了一场猛药去疴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牧民从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迁出;持证矿业权全部退出、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水电站完成分类处置,生态流量得到落实;旅游项目完成整改和差别化整治……秦岭也曾因违建别墅问题,2018年被中共中央办公厅通报。随后,1194栋违建别墅被彻底整治,4557亩土地被收归国有,一批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最终换来违建别墅区域全面复绿。“疮疤”不见了,但留下的思考是深远的。如何做好生态修复监管工作,是生态环境部一直在努力的方向。近日,生态环境部在海南省五指山市召开了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生态保护修复监管首先是对重点领域开展外部监管的制度性安排。张玉军坦言,这一安排考虑即与祁连山、秦岭等生态破坏问题的产生有关。会议明确,生态环境部门是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履行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外部监管职能,监督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履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是否到位。会议还明确,生态监管是对自然资源公益属性的监管。自然资源既有经济属性又有生态公益属性。生态环境部门是代表生态公益属性的监管,侧重于监管自然生态的服务功能,评估在区域尺度是否提升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从方式方法上是问题导向性的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主要是瞄准问题。无论是生态保护修复监测、评估,还是督察执法,目的都是为了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生态整体性保护在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的职责定位的基础上,黄润秋要求生态环境系统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发现问题、交办整改问题、监督执法、督察问责这条主线开展工作。从发现问题入手,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监测和针对性评估,既要用好常规生态监测方法和手段,更要用好现代化遥感监测手段,不断提高监测主动发现问题能力。着眼推动问题交办整改,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内部工作协同机制、部门间协同机制以及国家与地方协同机制,确保问题有效交办并推动整改到位。地方之间的协同机制也非常重要。在这方面,秦岭治理已经给出了有益的经验探索。去年12月,生态环境部推动建立了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在西安召开首届轮值联席会议,指导陕西等7省市签署合作备忘录。近年来,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水土流失严重、生态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开发等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从整体来看,秦岭主体在陕西,但在地理范围上涉及了河南、湖北等6省1市,依据地理单元开展整体保护十分必要。”张玉军举例说,丹江口水库位于秦岭的湖北、河南交界处,但实际上水库70%的水量来自秦岭陕西段的汉江和丹江,因此只有多省协同保护才能确保秦岭的生态涵养功能,实现“一库净水永续北送”。基于以上考虑,生态环境部推动建立了上述“秦岭机制”,其目的是在加强数据共享、共商共治、联合调查、科技支撑、合力宣传等方面实施区域联动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共同下好秦岭生态保护“一盘棋”。记者了解到,在“秦岭机制”下,目前已初步完成秦岭地区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掌握秦岭生态家底。并组织开展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实现秦岭地区卫星遥感监测全覆盖,下发两批疑似问题并组织各省开展现场核实,对生态破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张玉军透露,生态环境部将借鉴“秦岭机制”经验,在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的重点区域,例如晋陕大峡谷、洞庭湖鄱阳湖、赤水河流域、黑河流域等区域,逐步探索建立生态保护协同机制,推动区域生态整体性保护。严格问责完善制度机制对于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来说,强化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非常重要。如黄润秋所说,要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进一步强化“绿盾”行动,严肃查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并严格问责,推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在开展中,重点在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目前,7个督察组已全面进入下沉阶段,各督察组积极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公开曝光两批典型案例,有力夯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截至记者发稿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公开曝光109个涉及生态破坏的典型案例。“绿盾”行动也被过去的实践证明,是一把指向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利剑”。来自生态环境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共发现并查处5000多个生态破坏重点问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已达99.1%,实现了人为干扰数量和面积明显“双下降”,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生态环境部在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上,还有一系列工作要做。按照黄润秋的要求,要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将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纳入法治轨道,研究制定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加快推动完善各地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全方位推进生态状况评估和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开展第五次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三北”工程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研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外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查处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生态系统支持服务和调节服务评价及结果应用试点,支持各地依托“两山”基地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综合示范样板。持续夯实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综合监管平台,加强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业务培训,开展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研究。
  • 日本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法规现状
    p   日本是世界上食品安全监管最严厉的国家之一,目前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方面尤为突出。增进对日本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有助于我国食品企业开发拓展日本市场,减少因产品不合格或标签标识问题带来的重大损失。 /p p   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p p   日本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消费者厅。现在的食品质量安管监管体制主要依据CODEX的风险分析方法,风险分析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以及风险交流。这其中,风险管理,由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共同协作完成,风险评估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完成,而风险沟通,则由这个三个府省独自合作完成。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风险管理机关关系见下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9-150RG649261Y_副本.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ade88877-96fd-4e39-8f46-ef7145118d5f.jpg" / /p p   1、风险评估体制 /p p   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03年7月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的风险评估,又称之为“食品影响健康评估”,主要对食品中可能含有的添加剂、农药、微生物等影响人体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科学性评估。具体来说,是评估其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以及其影响的程度。食品安全委员会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通知相关管理机构大臣采取相应的食品安全政策。 /p p   2、 风险管理体制 /p p   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互相协作,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风险评估结果,分别在不同领域指定相关标准和措施,共同承担风险管理任务。 /p p   3 、风险交流 /p p   风险交流是在风险分析过程中,关于提高食品安全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包含消费者与企业间交换、共享信息和意见。食品安全委员会就国民高度关心风险评估内容等进行风险沟通,使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有效低发挥。 /p p   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p p   日本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由两大基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组成。《食品安全基本法》和《食品卫生法》是两大基本法律。除上述基本法外,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包括《转基因食品标识法》、《包装容器法》、《农药取缔法》、《健康增进法》、《家禽传染病预防法》、《乳及乳制品成分规格省令》、《农林物资规格化法(JAS法)》、《新食品标识法》等。 /p p   1、 《食品卫生法》 /p p   该法是2003年5月30日修订并开始实施。是日本控制食品质量安全最重要的法律,适用于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该法规定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成分规格,容器包装,农药残留标准,食品的标识和广告,进口食品的监控指导计划,以及进口食品监督检查等,同时还规定了国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商的设施监督检查及相关的处罚条例。 /p p   根据新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起正式实施《食品农药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即禁止超过一定量且未设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农药等食品的流通制度。 /p p   2、 《食品安全基本法》 /p p   由于日本先后出现了牛乳食物中毒事件、BSE(疯牛病)问题,未许可添加剂的滥用问题,原产地标识伪造问题等事件,使食品的质量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于2003年7月开始实施《食品安全基本法》。该法明确了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国家、地方公共团体、食品相关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责任和义务是综合制定确保食品安全性的政策 销售商的责任和义务是具有“确保食品安全性”的意识,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对食品供给过程中各阶段恰当的采取需要的措施。消费者则要掌握并理解食品安全性知识,同时就食品安全性方面,要充分表明个人意见。 /p p   综上所述,日本在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将对进口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监控管理,特别是2015年4月1日颁布的《新食品标识法》对食品标识进行重新修订,我国对日出口的食品企业应及时关注日本法律法规的更新修订情况,避免因此给企业或销售商造成一定的影响。 /p p & nbsp /p
  • 环保: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将投400亿
    8月6日,《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下发,在环境监测、监察、预警、应急、信息、评估、统计、科技、宣教等领域开展能力建设,到2015年规划总投资400亿元。而十一五规划中该项投资为149.59亿元。   不过,《规划》提出的2015年环境监管体系的建设目标,还只是大气和水领域,并没有涉及土壤领域。
  • 勤邦生物助力贵阳市打造智慧食药监管体系
    勤邦生物快速检测试剂、物联网检测设备、超市检测与溯源管理系统等食品安全检测监管技术,力助贵阳市食品安全大数据发展,打造领先的食品、农产品智慧化监管体系。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贵阳市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打造智慧食药监管体系为抓手,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构建两核多功能智慧监管体系,不断提升食药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勤邦生物物理网检测设备,可自动接收食品监督抽检计划,优化检测流程,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数据实时自动上传到监管中心,上级监管部门可掌握下级监管的实时动态,已应用于智慧食安监管系统-食安测功能模块。勤邦生物食品溯源系统可通过自动采集食品生产、流通过程数据,并与检测设备的检测数据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和汇聚,已应用于智慧食安监管系统-食安溯功能模块。贵阳市构建两核多功能智慧监管体系,形成以数据铁笼、食品安全云为核心,网络餐饮监管、阳光厨房、智慧药化等为一体的多功能模块,按照物理分离、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数据不搬家、数据不重写、不打破原有数据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数据采集难、汇聚难、融合难等问题,使得数据汇聚、贯通后更好地应用于智慧监管。贵阳市依托两核多功能的智慧监管体系:食安监功能对企业进行监管执法,已汇聚50余万条监管数据;食安测功能已覆盖各大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实现快检数据的即时上传与汇聚,同时自动抓取检测机构定检数据,已汇聚数据20.5万条;食安溯功能实现生产经营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已追溯企业7万余户,汇聚数据50余万条,消费者通过微信或查询终端等渠道,查询商品信息65万次;阳光厨房工程在全市近1000家餐饮企业及200家学校食堂后厨安装360度无死角摄像头,监管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手机app对后厨实施动态实时监控;药化及医疗器械监管平台实现从行政审批到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的全过程信息化。贵阳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打造智慧食药监管体系为重点,发展数字监管为方向,以统一的数据标准建成汇聚市区(县)乡三级食品药品数据的大数据库,深挖食品药品数据的政用、商用、民用价值。以大数据为依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享共管共治。随着监管方式的信息化、数字化转变,食药监管系统将更加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生产在阳光下进行,让消费者吃的安心放心。
  • 我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达到国际标准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我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通过世界卫生组织(WHO)再评估,达到或超过WHO按照国际标准运行的全部标准。这意味着我国疫苗生产过程、安全性和有效性均符合国际标准。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WHO对疫苗国家监管体系的评估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公认,被视为科学全面评估一个国家对疫苗监管水平的国际考核。要保证疫苗质量,必须要建立健全的国家监管体系(NRA)。2011年3月,我国NRA首次通过WHO评估,国产疫苗首次具备申请WHO预认证的资质。今年4月,WHO对我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进行再评估,评估标准更高更严、评估内容更完整,并引入疫苗监管能力&ldquo 成熟度水平&rdquo 概念,增加了40个关键考核指标。经过WHO专家5天的全面审核和评估,我国NRA以高分通过再评估。   据了解,WHO对NRA的评估范围包括监管体系、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上市后监管、监督检查、临床试验监管、批签发、实验室管理等7个板块。目前,全球有36个国家被WHO认定为7个板块功能健全。只有获得WHO认可的NRA,该国生产的疫苗才能具备申报WHO预认证的基本资质,进而通过认证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机构列入疫苗采购清单。
  •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将改革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开始调整   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甫一结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就开始酝酿体制改革。   近日,吉林省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制和机构做出重大调整,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由过去的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调整为省以下垂直管理。   而本报记者获悉,广东省也于近日恢复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但与吉林省不同的是,广东拟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体制由过去的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这与吉林省的思路刚好相反。   省级政府签下食品安全责任书   早在2010年2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即组建完成,并对食品安全全面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相比不断突出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监管框架仍令公众感觉乏力。   近来,馒头、豆芽、蜂蜜等老百姓常用品,纷纷曝出严重的安全隐患,公众震惊。这直接促使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的诞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30多年时间解决了人民吃得饱的问题;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须下决心解决群众吃得好、吃得安全的问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肖鸣政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基于这样的思路,执政者已将食品安全问题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国际国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开拓十几亿人口的内需大市场,以及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等联系起来,统筹看待。   监管思路变化才是关键   在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体系下,各省思路并不相同。突出表现就是上述吉林和广东两省对本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逆向调整。   据本报记者了解,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广东珠三角地区,也是食品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监管挑战较大的地区。早在2004年,广东省即自主成立过食品安全委员会。2008年中央机构改革后,中央一级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合并到卫生部,同时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常设机构,省以下大多也把食品药品监管局归并到卫生厅。广东省也撤销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由省卫生厅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工作。   广东当时未向全国其他地区那样取消省以下垂直管理体系。究其原因,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科长说,一方面,当时广东在积极试验大部制改革,食品与药品统一是确定内容;另一方面,广东希望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广覆盖的监管格局,消除死角盲点。   但是,这样的垂直体系制度安排,很快就遇到了瓶颈。据这位科长介绍,因城市化进程提速,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压力增大,对一些农村转城镇的区域,只能派驻工作站,人手、器械、网络都出现短缺,但因属于垂直管理体系,又无法从本级地方政府获取支持,垂直体系的弊端出现。所以,从2010年开始,广州、东莞、深圳等城市,开始希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在肖鸣政看来,食品药品监管管理体系的改革,需要更深入的思考。“目前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好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但实际上,这也是在将监管责任层层下放。这样的体制,容易导致监管信息无法公开透明,应急处置能力阻塞在某一级瞒报的政府。”   往上追溯,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架构,可能相互九龙治水的局面。“目前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未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细化,食品安全监管因此出现了诸多死角。”肖鸣政认为,无论是省以下垂直管理,还是地方政府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调整都是势在必行的。
  • 北京将构建特色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和北京市实际情况,从长远考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应由综合协调多部门分段监管向综合协调多部门品种监管转变。在国家现有体制下,北京要进一步完善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以市场准入制为核心,以综合协调为依托,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保障,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风险管理,全程监管,从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监管能力,构建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以法律的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是包括主体准入和客体(商品或服务)准入。即通过在进入市场环节实施市场准入,在市场交易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对不合格食品或违法经营者实施市场退出的机制,对食品安全实施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目前,北京的一些食品市场准入管理,需要修改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加以保证。具体来说: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明确食品批发市场开办条件、开办者责任义务 明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要求,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法律责任 加强专门从事食品仓储、物流、运输等经营活动的监管等。二是要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职责,以利于承担其区域内对小作坊、食品摊贩、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行为的监管。三是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就食品现场制售,包装、储运等食品相关行为,送餐企业、餐饮器具集中消毒企业、民俗旅游户、庙会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特殊经营主体,细化和明确监管部门及职责,解决监管空白与职责交叉问题,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和无缝隙监管。   2、建立完善协调有力的综合协调平台。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的框架下,建立协调有力的综合协调和决策的指挥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比如对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置问题上,需要明确统一指挥调度程序,区县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办、市应急办的职责,谁牵头,谁调度应重新加以明确,避免处置现场的混乱。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协调。完善市场准入、统一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集与发布等工作机制。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督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区县政府及各街、乡、镇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切实发挥风险管理在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作用。食品污染涉及多因素、多环节、多主体,要逐步实现从最终产品监管到全过程的预防性监管。科学引导舆论,增强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媒体应对能力,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知识素养。   4、提高监测能力,建立科学监测体系。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科学的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关键技术前瞻性研究和相关战略研究。二是紧跟国际先进水平,围绕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及难点,重点开展涉及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辐照食品的分析测试、风险评估等技术研究。如当前发生的有餐饮企业使用“一滴香”问题,在大量实验数据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分析评估证明是安全的。   5、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者实行公开预警、警告、通告,达到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目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凡在食品生产、销售方面有过严重劣迹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行业。推行信用评价措施并以此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中监管依据。通过建立统一的企业和食品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信息记录,对食品和企业实施信用监管。总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保障。
  • 浅谈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秩序的综合性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对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开展队伍建设整顿,促进职能到位,树立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宗旨,要以省工商局提出的工商监管专业化、社会化、系统化建设为指向,以监管创新为手段,以提高效能和执法水平为重点,立足本职,构筑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建立政府组织,工商牵头,部门协调,明确职责,分关把守,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新机制。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工商、卫生、质检、农业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政府对所在辖区的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明确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防止职能交叉所带来的监管真空,建立食品安全准入的监督制约机制、监测评估机制、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执法体制,形成执法合力,推动食品放心工程。   二、建立食品市场预警防范体系,促进部门职能到位。一是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建设,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建立乡镇、街道、村的食品安全防控网络,明确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推进乡镇、街道一级食品放心工程的开展。三是加快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维权网络建设,依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建立快速举报投诉受理机制。   三、加快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政府应增加对检测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的投入,逐步规范检测行为,实现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尽快形成统一、高效的食品检测体系。目前基层工商分局已建立健全了“四位一体”检测网络,即:分局检测中心、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超市自检、工商快检组成的“四位一体”食品检测体系。   四、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要着眼于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品质量把关责任,全面扎实推行市场巡查制、商品准入制、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促进食品行业自律。一是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将食品经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二要充分依托各类协会,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三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无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五、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要继续督促企业普遍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制度。一是在各大市场、超市,全面建立商品准入制度 二是深入开展“食品放心示范店”工作。   六、加大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一是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二是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要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法纪律,从制度上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各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结果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充分发挥食品行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中介机构的自律和维权作用,发动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群防群治,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 甘肃“四位一体”食药监管体系正在形成
    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步伐,确保按中央和省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从2013年8月上旬开始,甘肃省督查组,先后赴临夏、甘南、兰州、定西、白银等市州实地调研,并听取了武威、天水等市州改革情况的汇报,督促检查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从督查情况看,各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思想认识明确,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改革进展迅速,实际成效明显。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大部分市州分别设立了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均为县级建制 各县区设立食品药品稽查局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均为科级建制 在所有乡镇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科级建制。机构设置全,规格建制高,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有效解决了食品药品监管基层执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薄弱的&ldquo 短板&rdquo 问题,为形成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监督、基层监管&ldquo 四位一体&rdquo 和&ldquo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rdquo 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奠定了基础。   各地在机构编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在挖掘潜力、调整结构、盘活存量上下功夫,积极支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及检验检测机构编制力量得到有效加强,人员编制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ldquo 三定&rdquo 规定和市县改革实施方案均已编制完成,其中兰州、白银、武威、临夏、甘南等市州已正式印发,酒泉、平凉待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金昌、张掖、定西、庆阳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嘉峪关、天水、陇南待提交市编委会研究,预计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8月底完成。同时,各地对县、乡改革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预计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   下一步,甘肃省编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是督促各地抓紧实施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ldquo 三定&rdquo 规定,尽快全面履职 二是督促各地指导做好县、乡机构改革工作,保证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督促各地抓好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 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年底前完成
    国务院食安委办公室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在近日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上表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将于年底前完成。   今年大部制改革后,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直备受关注,对于机构改革的进展情况,刘佩智在年会上说,"目前,在国家层面上,职能的审核等已经完成,省市县三级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这次改革的核心在于整合统一" 刘佩智介绍:第一,整合分散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机构,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集中统一实施监管。第二,明晰食品安全的责任,要求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三,强调能力建设,尤其是充实基层一线监管人员队伍。   同样是今年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计委")也承担着部分食品安全职责。参加此次食品安全年会的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陈啸宏表示,"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方案明确,国家卫计委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等职责。"   "这样大大减少了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当中的空白盲点、重复交叉。"对于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评价道,监管主体进一步集中,能够使得监管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本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的主题是"让企业尽到责任,让民生得到改善".本届年会由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部门共同主办。
  • 《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发布
    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三项团体标准按照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修改完善、送审等标准编制流程,经审查后,批准发布,2023年7月19日起实施。一、T/CSER-004- 2023《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本指南规定了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和流程、工作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化工园区和园区内在产企业的地下水环境监管。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南方科技大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沃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昊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晋(内蒙古)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爱默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发环科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乐宜、赵航、易树平、陈坚、刘志杰、张弛、钟重、李奕杰、罗文婷、刘君全、周兰兰、楼激扬、舒金骏、潘易、费伟良、杨天森、陈杰、樊小军、郑广强 、周永坚、李继军、吴卫勇、张志新、李淑彦、胡建新、胡云鹏、宋庆国、李静、邢绍文、高梦雯、李云。二、T/CSER-005- 2023《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本文件规定了可渗透性反应墙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可渗透性反应墙技术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程的效果评估。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致病性生物污染地下水治理的效果评估。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重、张弛、易树平、陈坚、罗文婷、冯一舰、李斐、刘志杰、刘玉梅、黄犇、殷乐宜、赵航、楼激扬、舒金骏、刘国、姜海宁、江浩、王何灵、宋宇飞、陈伟、徐方才、孙亮、贾飞、姚合伟、李智亮、孙强、张小燕。三、T/CSER-006- 2023《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本指南规定了在产园区/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与预警工作的目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在产园区/工业园区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测监管预警工作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深圳市赛盈地脉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沃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东岩土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爱默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发环科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易树平、刘君全、陈坚、钟重、楼激扬、刘志杰、殷乐宜、赵航、张弛、潘建飞、黄犇、罗文婷、舒金骏、刘国、黄鹤飞、姜海宁、袁泉、王何灵、潘易、江浩、李佳、沈星、时舟扬、李家健、刘健、吕一彦、高品红、宋庆国、杨韶山、黄杨、刘贻安、邢绍文、高梦雯、李云。附:1.关于批准发布《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2.【发布稿】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pdf3.【发布稿】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pdf4.【发布稿】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pdf
  • 力保舌尖安全!东营市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1月8日,记者从东营市农业局了解到,东营市初步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检测室也逐步完善。  据了解,我市涉农乡镇(街道)全部挂牌成立了监管机构,37个涉农乡镇(街道)依托农技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了农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牌子。20个乡镇(街道)动物疫病防治监控所加挂畜产品安全监管所牌子,负责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除此之外,村级监管员也实现涉农村居全覆盖。1759个涉农行政村(街道)全部设立村级监管员,还设立了1622名畜牧兽医村级防疫员,每人每年按照1200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  目前,东营市已初步构建起“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县区检测机构为骨干,乡镇、企业、基地速测室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各级检测能力稳步提升。市级机构检测能力较强,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均有专门的检验检测中心。  县区机构检测能力也显着提升,河口区、垦利区、广饶县和利津县4个县区,整合质监、食品药品、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检验检测部门职能,成立了县区综合性检测中心。  基层检测室逐步完善,全市乡镇级检测室32个,配备了必要的速测设备,基本具备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条件。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部分设立了速测室,自行配备仪器设备,安排专人负责自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全市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 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健全食药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最严格监管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度缓慢的地方要制定时间表、拿出硬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抓紧完成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工作,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和技术力量,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检验检测、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 通知强调,要深刻吸取&ldquo 上海福喜事件&rdquo 的教训,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全文: http://www.woyaoce.cn/news/143105.html
  • 智慧环境 | 带你读懂聚光科技水环境全流域一体化监管体系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也印发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面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出了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实现水环境监测从现状监测向预警监测跨越,水质监测向水生态监测跨越。其中在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在“自动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通过“一张网”智慧感知,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光科技”)响应国家政策,不断优化和提升“查、测、溯、控”全流域一体化监管体系。查依据流域环境不同污染程度以在线、移动走航、天基/空基遥感等多种形式进行一体化全流域排查测布设和打造“地、空、天”立体监测网实现流域智能化、网格化、无盲点监测持续跟踪水质变化,动态调整监测指标溯水污染溯源体系采用平战结合的方式平时对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污水管网、重点排污企业等进行样品采集和分析完善指纹图谱库全面掌握水质分布状况预测水体水质的变化趋势发挥水质监测预警功能战时出现污染事故时通过现场巡航监测、管网排查、特征图谱比对等科学、精准、快速地锁定污染源头助力环保部门执法监督控水环境管理云平台以预警体系预知水质变化及时响应突发事故实现精准治污为城市水环境排名、达标管控等提供有力支撑
  • ASHG年度大会热议基因测序,临床监管体系的构建不容忽视
    p   近年来,基因测序在美国和欧洲已被快速应用到临床领域,但关于临床测序的监管体系仍没有形成。近日,在美国人类遗传学协会(ASHG)年度大会上,临床测序的监管问题再遭热议。参与讨论的成员包括美国及欧洲临床研究人员以及FDA的代表人员等。 /p p    strong 哥伦比亚大学临床分子遗传学家:扩展基因测序规模,需要卫生保健提供者以及患者的共同努力 /strong /p p   哥伦比亚大学临床分子遗传学家Wendy Chung表示,近年来,随着基因测序技术的快速发展,价格越来越低,用于诊断癌症和遗传疾病的基因检测(包括靶向基因检测、外显子测序和全基因组测序)在美国迅速扩张。然而,研究人员仍在探讨基因测序的临床效应及成本效益。 /p p   Chung指出,临床研究过程中,在有些情况下会将测序结果反馈给参与者,但临床诊断比较模糊,至少从病人角度来说是这样。公众关注的是测序实验室提供变量注释的有效性,对此,Chung说,变量注释会随时间而改进,因为变异数据收集越多对数据库的构建和纠正越有帮助。同时他强调扩展基因测序规模,需要卫生保健提供者以及患者的共同努力。 /p p    strong FDA:强行要求实验室将临床变异存入数据库是一个很有趣的想法 /strong /p p   同时,作为精准医疗项目的成员,FDA已经在探索当测序从靶向基因面板拓展至全基因组和外显子时如何对临床测序进行监管。FDA体外诊断及放射保健办公室副主任Liz Mansfield表示,目前FDA正在研究如何以一个更创新的方式来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FDA承认,测序技术在不断地发展,且需要一个监管框架才能让创新继续生长。 /p p   为此,FDA去年发表了一份白皮书,并在今年早些时候举行会议讨论测序的监管问题。Mansfield表示,11月中旬将举行两个研讨会,专门讨论NGS分析性能评估的标准方法以及遗传变异临床相关数据库的使用问题,且FDA将在不久发布白皮书附件。Mansfield最后指出,强行要求实验室将临床变异存入数据库是一个很有趣的想法,尽管这种做法在美国是否可能还不明确。 /p p    strong 欧洲人类遗传协会:科学家对塑造基因检测监管制度应更加积极 /strong /p p   根据Cyprus神经学和遗传学研究所带头人 Philippos Patsalis表述,欧洲人类遗传协会一直反对欧盟议会关于体外诊断医疗设备的监管规定。在去年的一份报告中,欧洲人类遗传协会表示该修正案会限制病人和医生进行必要的基因测试。 /p p   但欧洲人类遗传协会支持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旨在提高IVDs质量、安全性及可用性的监管制度,其表示对所有基因检测进行强制性遗传咨询会导致过度繁琐及不可行,从而限制基因测序对患者的可用性。 /p p   Patsalis表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基因检测在欧洲一直存在争议,人们对医疗监督的缺乏、测序准确性、后续咨询以及隐私保护等方面深表担忧。同时Patsalis呼吁科学家对塑造基因检测的监管应该更加积极主动。 /p p    strong 爱尔兰国家医学遗传学中心首席科学家:对特殊基因和疾病的现有研究成果不容忽视 /strong /p p   爱尔兰国家医学遗传学中心首席科学家David Barton指出,到目前为止,在欧盟关于人类诊断实验室还没有强制的实验室认证。关于LDT的监管,在美国和欧洲已有类似的讨论,尽管关于测序二次结果的问题欧洲采取谨慎的态度而没有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Barton表示,关于在新数据库(如ClinVa)中收集变异信息,对特殊基因和疾病的现有研究成果不容忽视。没有一个人是全基因组专家,但对于个体基因来说有很多专家。 /p
  • 《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顺利召开
    2023年3月24日(周五)上午,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土盟)在线上组织召开了《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等团体标准的立项评审会,三项标准均顺利过会、正式立项。会上,《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牵头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的代表,对技术指南立项背景、工作依据、主要内容、应用范围、技术要素及参数等进行了汇报。据介绍,目前,我国化工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园区还存在配套设施不健全、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环境风险较高。2011~2020年,全国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对四百余个地下水污染源的调查结果显示,工业污染源周边地下水污染比例达70.2%,因此标准立项工作意义重大。指南将规定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及流程、工作要求等要点内容。《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牵头单位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对技术指南立项背景、目的、意义、研究内容、技术参数等进行了汇报。据介绍,工业园区在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缺乏可靠与科学的技术手段,地下水潜在环境风险较高。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对于规范和指导工业园区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实现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的在线监测、污染预测、风险预警,有效提升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与预防水平,意义重大。技术指南重点在于根据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和预警的相关要求,采用信息化、标准化、系统化方式规范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与预警平台构建,合理设置数据库和功能模块,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和预警提供决策支持。《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牵头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代表,围绕标准立项背景和必要性、国内外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编制内容、标准的协调性和可行性等进行了汇报。据介绍,国内虽然出台了一些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的相关技术导则规范,但现有PRB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相关规范缺少针对性的效果评估规定、缺少对水力和填料性能的评估、需要细化具体操作性的规定。因而,标准立项很有必要。此外,技术指南将与现行的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地下水污染可渗透反应格栅技术指南(环办土壤〔2022〕16号)国家标准指南之间衔接,既满足国家技术要求,也体现指南特点,具有精准性和实用性。本次立项评审会汇集了行业内专业力量,来自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成都理工大学、暨南大学、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清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五位专家代表组成标准立项评审小组,专家们认为上述三项标准编制工作对于我国地下水污染预警、防控与修复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是推动地下水生态环境治理改善、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标准立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评审要求,五位专家一致通过了该项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表决。土盟全称“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于2018年7月9日获得民政部门正式批复成立,作为土壤和地下水修复领域具有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业务全国性的社会组织,自2020年7月取得团体标准立项和发布资质(团标代号为 T/CSER-XXX-年代号)以来,先后在农田土壤改良与修复、场地及地下水调查修复、矿区污染与生态修复等领域开展标准化工作,近期承担了《油田区高浓度石油污染土壤热脱附处理技术规范》、《场地环境信息地球物理探测技术指南》、《基于保护水稻安全的土壤镉环境基准制定技术指南》、《改性风化煤负载微生物制备重金属钝化材料及应用技术规程》、《涉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含水层水质综合调查技术指南》、《矿山回填物质量评价技术指南》等多项团标立项工作。土盟定位是土壤修复产业技术集群和专家智库平台,未来,土盟将继续致力于以标准化为引领、以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为抓手,助推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规范、有序、协同发展,为助力净土中国贡献力量。
  •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和监测 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连续9年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了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资料库。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尤其是基于统计数据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分析,不断完善统计监测体系,持续提升统计数据和监测分析质量,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和监测的通知。  通知从统计范畴、数据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统计和监测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作出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范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检验检测行业统一管理的要求,适应检验检测行业快速发展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其他专业领域法定资格、资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雷电防护、水利、海关等)的检验检测机构均应当填报统计数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与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共同推进检验检测统计工作,将以上要求宣贯培训到位,及时为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分配账号,为2022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二、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和认可中心应当建立完善检验检测统计工作制度,确保数据填报及时、完整、准确,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提醒和监督检查。对数据上报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提醒修改。  各国家质检中心、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统计数据整理和上报工作,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询问和核查。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将统计工作要求固化到质量管理体系中规范管理,持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同时,应当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定期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传对社会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编号,并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上传系统为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首页—服务—集成服务—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或者拒不接受报告编号查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提醒和纠正。对经提醒无理由仍不上报、不修改统计数据或不上传报告编号的机构,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理的同时,将列入异常名单对社会公布,并作为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工作  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预判可能存在或者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降低风险、减少损失,是实施行业治理的重要工作方法。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和认可中心应当高度重视监测预警手段对检验检测行业的宏观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工作,并及时将有关风险和趋势信息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将继续利用检验检测行业监测简讯、景气指数跟踪测评、年度统计简报等方式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并及时向业内发布相关监测预警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和监测队伍建设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应当建立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监测员制度,指定专人作为统计监测员,承担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及行业监测相关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统计监测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统计工作布置、数据采集审核、进度核查催报、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统计监测员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指定新的统计监测员,并将变动信息向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报告。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指定专人承担本单位的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备。  市场监管总局定期组织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及国家质检中心等单位的统计监测员进行业务培训。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和获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监测员培训宣贯相关统计监测要求。
  • 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加入国际药品监管体系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9日发布,我国正式成为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成员,英文简称ICH。这将有利于推动中国药品研发和注册与国际规则逐步接轨,全球创新药在中国获批的速度也有望提升,更好地满足公众临床用药需求。 /p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袁林:中国老百姓有望用上中国政府监管部门批准的达到国际最高标准的药品,国外发达国家审批的新药也会更快地进入中国市场。 /p p /p
  • 中国11大检测体系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记者从19日的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会议获悉,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等安全,“十一五”期间我国建立了11大检验检测体系。   据介绍,为适应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变化及监管需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调整并形成了11大检验检测体系,具体包括: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中药民族药检验检测体系、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生物制品检验检测体系、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体系、实验动物管理体系、药品安全评价管理体系、标准物质管理体系、标准化研究管理体系、药品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体系。这些检验检测体系为我国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监管提供了技术保障。   统计显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目前涵盖的检验项目达1000余项,为全国药检机构、生产企业等单位提供近2500多种标准物质。   此外,“十一五”期间,全国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共完成各类检验任务近200万批次,并组织开展国家评价抽验,累计完成467个高风险品种30万批次的评价抽验任务。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能力显著提高——各级药品检验机构仅实验室新建、扩建就投入26亿多元,实验室面积从18万平方米扩大到65万平方米,新增仪器设备投入近13亿元,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67%,有63个实验室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 具有医疗器械检测资质的机构从28家增加到52家 100多家机构取得了食品检测资质。
  • 五部委发文调整省级以下质监管理体系
    我要测网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对近期质监行政管理体制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关于质监行政管理体系调整,意见要求: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质监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体制调整中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党委和政府的指导和支持。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地要紧紧围绕加强质监工作和完善质监部门自身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稳妥解决调整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质监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质量和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确保不因体制调整影响各项工作。体制调整工作在2014年年内基本结束。 关于检测机构整合,意见要求:保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体系相对完整。已经完成质监技术机构整合的,要巩固成果;尚未完成技术机构整合的,要继续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省级质监部门要依法统一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技术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设在市(地)、县(区)的国家级、省级质监技术机构管理体制,由省级质监部门提出建议,报省级政府决定。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探索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检验检测集团。逐步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区域结构合理化、检验服务市场化。鼓励和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附:相关文件原文 国家质检总局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 国质检法联(2014)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48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动改革的基本要求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在提质增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具有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质监部门作为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作出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决策,既与时俱进,又实事求是,对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落实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目标要求,完善市县政府功能,理顺条块关系,抓紧完成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mdash &mdash 坚持依法调整、科学调整、分类调整,保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体系相对完整,保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证干部职工队伍基本稳定。 &mdash &mdash 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支持地方政府及质监部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mdash &mdash 加强质监部门建设,提升质监工作水平。推动质监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和服务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消费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mdash &mdash 维护全国市场开放统一,避免出现新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 二、坚持依法行政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领导质监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省级质监部门要加强相关法规实施的统筹协调。市、县质监部门标准化、认证认可、纤维检验等相关业务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省级质监部门依法管理。对食品相关产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审批事项,已下放到市、县质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清理,划清职能责任边界;对需要委托市、县质监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须依法完善相关程序。省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市、县质监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要统一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条件,统一执法证件,统一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对专项执法、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案要案查处和跨区域案件行动的组织协调,严格执行督察督办、通报协查、稽查建议书等制度,制止地方保护行为,维护市场统一,促进公平竞争。&ldquo 12365&rdquo 投诉举报处置系统体制不变,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申诉、投诉、举报处置机制。执法信息化系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三、加强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市辖区及各类开发区、直辖市所辖县、边远地区是否实行分级管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市、县质监部门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规格保持不变,编制总数、领导职数、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机构等保持相对稳定。市、县质监部门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均纳入市、县编制总额。妥善解决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 省、市、县质监部门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其任免程序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异地交流安排的干部,经征求本人意见,愿意回调交流前所在单位的,允许调回原单位工作,并妥善安置;涉及人员编制和职数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商质监部门妥善解决。 依据有关规定,市、县质监部门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和各项待遇低于地方政府同职级人员的,按照地方政府同职级人员标准执行;高于地方政府同职级人员的,暂维持现有水平不变。今后,随所在地地方政府同职级人员收入的调整,逐步执行相同的标准。 市、县质监部门招录公务员,职位资格条件设置、录用计划制定以及考试录用的组织实施等,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省级质监部门加强协调和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管理,省级质监部门统筹规划,具体指导。 四、保障经费投入,促进事业发展 要确保质监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支出水平不低于调整前水平,并建立经费逐步增长机制。考虑行政执法的特殊性,质监部门公用经费要按照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的标准安排。因工作需要长期聘用人员费用,不低于调整前的水平。省级财政部门应加大统筹支持力度,对省级质监部门部署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事项给予支持;对省级以下质监部门的执法装备建设、技术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大案要案办案经费、监管业务经费以及体制调整前遗留债务给予支持,特别要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质监部门给予支持。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同级质监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业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质监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有计划地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质监部门执收的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实行&ldquo 收支两条线&rdquo 管理。严禁将年度预算与质监部门执收的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挂钩。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质监部门正常履职所需经费。 要做好实行分级管理过程中的资产和债务清理划转工作。组织市、县质监部门开展清产核资,特别是对资产存量、债权债务及潜在债务的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随机构一并下划。要严格财经纪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进一步改善质监部门的执法办案条件,提高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能力,中央财政现有支持政策不变,并随财力增强。地方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部门,将质量工作列入发展规划,特别是做好&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调整、衔接工作。要将列入规划的相关重点项目纳入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规划和计划,予以保障。 五、推进技术机构管理整合和改革 保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体系相对完整。已经完成质监技术机构整合的,要巩固成果;尚未完成技术机构整合的,要继续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省级质监部门要依法统一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技术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设在市(地)、县(区)的国家级、省级质监技术机构管理体制,由省级质监部门提出建议,报省级政府决定。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探索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检验检测集团。逐步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区域结构合理化、检验服务市场化。鼓励和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六、加强管理体制调整的领导 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质监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体制调整中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党委和政府的指导和支持。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地要紧紧围绕加强质监工作和完善质监部门自身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稳妥解决调整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质监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质量和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监管不软,确保不因体制调整影响各项工作。体制调整工作在2014年年内基本结束。
  • 2011年质管体系检查结果:6问题认证机构受批
    国家认监委发布2011年质量管理体系专项检查结果   近八成获证企业体系运行正常   6家问题认证机构受到批评   2月15日,国家认监委公布了2011年针对全国501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开展的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并对6家问题突出的认证机构公开通报批评。   此次监督检查是国家认监委首次对管理体系认证采取的网格化监管新模式,即选定一些区域后,对市县区域范围内所有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100%进行监管。   此次共检查获证企业501家,涉及认证机构72家。专项检查结果表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的企业近400家,总体合格率达到79%。在104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较差和无效的企业中,72%是5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主要问题是由于小型企业获取认证证书的目的不纯,体系文件与实际应用“两张皮”现象严重 认证机构把关不严,监督审核走过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力度不够等。   根据获证组织有效性的专项检查结果,国家认监委对获证组织体系运行差且占其被抽查总数50%以上的6家问题较突出的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他们分别是: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和北京兴国环球认证有限公司。   国家认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管理体系证书达48万多张,确保每一张证书都能经得起推敲、提高认证结果的社会公信度,已成为认证认可事业的重中之重。国家认监委同时要求各认证机构做好自查自纠,严格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以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质量、规范认证市场行为。
  • 筑牢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防线,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化监管平台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下简称《解释》),其中,首次对承担温室气体排放检验检测、排放报告编制或者核查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实施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确定为违法犯罪,并对定罪量刑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二氧化碳是温室气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碳排放数据质量是影响碳排放控制成效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全国碳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自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以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有序推进,较好地实现了以市场机制倒逼温室气体减排的目的。但由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不够规范,导致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违法成本偏低。目前,对于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造假行为的罚款最高不过几万元,相对于造假行为带来的巨大利益,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的主观利益驱动。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碳排放数据质量自动化监控水平较低,数据大多无法实现自动监测记录和存档,仅依靠现场手工记录,为篡改数据等行为创造了条件。三是检测与核查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各地市县两级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力量薄弱,多数未配备专职碳排放管理人员,难以把好质量关。同时,碳排放检测仍游离于环境检测监管体系之外,尚未实现现场采样、分析检测、报告上传等全过程监管,存在盲区。部分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不具备碳排放数据分析检测能力,无法对重点排放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造假行为形成有效监督。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各地应以《解释》颁布实施为契机,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范健康运行,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水平。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配置,聘请高层次专业团队对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快速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能力。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化监管平台。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建立碳排放自动监控体系,搭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模块,对纳入碳市场交易的重点排放企业进行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做到碳排放相关数据实时采集、实时监控、异常报警,减少企业对数据的干扰。加强重点排放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日常监管。建立碳排放数据质量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第三方检测和碳核查机构管理机制,将其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和“黑名单”范围,进一步规范检测和核查市场,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环境。
  • 空气网格化监管系统进入立体化监测时代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i ——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山东山宇环境科技公司联合推出大气环境立体化网格监管系统 /i /p p   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攻坚专项行动,打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督查已经成为新的环境执法长效机制。环境治污,监测先行。在推进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向环境质量管理转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更高期待和要求的新形势下,致力于国内城市精准治污的高效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应运而生。因其精准、科学,能有效提升治理区域大气污染的工作效率,能为环境监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等优势,成为城市环境监测的新主流,也备受一些地方政府的喜爱。 /p p   目前,主流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的解决方案是将某个城市以乡镇、社区(村)为单元,分级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大范围、高密度的布点,建设基于传感器技术的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做到城市区域网格全覆盖,实时监测每个网格内主要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和趋势,客观真实反映污染现状,快速捕捉污染异常排放行为并自动报警,形成一张空气监测的“天网”。 /p p   除此之外,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可同步将“微站”和现有的空气质量标准站点结合起来,进行监测数据叠加、对比分析和校准,从而获取全城市高密度、高频度的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运用基于GIS的后台数据分析系统,进行监测数据的筛查校准、统计分析和动态图绘制,实现城市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对污染源起到最大程度的监管作用,为环境执法和决策提供直接依据。 /p p   然而,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仅能提供近地面的“微站”监测数据,无法获取不同高度层的污染变化趋势,只能依靠污染物扩散趋势进而去判断、追溯污染来源 “微站”监测数据准确度相对较低,在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上大都采用监控平台与标准的常规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进行比对和基因算法校准的方式。总之,现有网格化监管系统还有不少亟须提升、完善的地方。 /p p   针对现有网格化监管系统之不足,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山东山宇环境科技公司强强联合,综合利用“微站”技术、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以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效能为中心,开放融合,集众所长,集成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精准溯源、靶向管控及科学评估等最先进的物联网理念和技术,既将“精准”放在对污染源的精准把控上,又追求对数据的监测精准上,鼎力推出城市大气环境立体化网格监管系统,可实现对城市空气VOCs等有害气体、细颗粒物、臭氧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p p   该系统根据城市无组织排放源的分布特点,在城区、商业餐饮、工地、环路和主干道、工业园区、工矿企业边界等敏感区域,构建以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为网格中心,以“微站”为网格高密度监测点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实时监测网络。 /p p   平台包括网格监测、空气质量监控预警、污染溯源、趋势分析、应急响应、决策支持等功能模块 拥有在线监测、执法监督、精细管理、精准溯源、统计应用、在线指挥功能,成为集众所长、多项融合、开放包容的的环保大数据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手段,实现生态环境攻坚的精准施策和靶向管控。具备以下特点: /p p   1、“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充分考虑城市产业结构和排污强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排污特点,通过科学合理的“组合布点”适当细化网格,“微站”与“边界站”相结合,组成“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 /p p   2、地面污染源监测无死角,智能高效的溯源解析。除网格化监测数据之外,系统还可收集气象数据、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标准化监测站点数据,根据浓度水平和变化数据,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为治理考核提供技术支撑。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p p   3、多种污染物实时快速分析,三维空间数据精准展示:可同时监测多种污染气体,时间分辨率精确到1min。采用遥感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远距离对气体多组份混合排放物进行实时监测、连续自动快速分析,可获得地面或高空大区域三维空间数据。可测定大气中污染物的总携载量、污染源排放量、烟羽的动态分布、大气扩散参数及进行定量研究点源、监测优化选点等,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化、精细化、准确化。 /p p   4、监测与监管的协同联动,便捷、综合化的监管。系统发现异常排放,可自动报警并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相关责任单位,实现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污染物数据可通过监控中心、手机APP等管理平台实时查看,科学分析,实时捕捉和快速锁定主要污染排放来源。 /p p   5、基于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定量化、精细化分析。建立气体污染快速决策与评估体系,分析城区的污染来源及贡献,并提出不同的污染减排建议,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弄清大气重污染的成因和来源,为城区及时了解污染现状及污染物来源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有效的综合解决方案。 /p p    i strong 关于伟瑞迪 /strong /i :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研究技术成果为基础成立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致力于提供智慧环保、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安全管理等系统解决方案和专业的技术应用服务。先后推出工业园区气体污染在线立体防控系统、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多尺度智能分析决策系统、LDAR综合管理系统和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可真正实现工业园区和城市污染源的实时精细网格化管理,快速有效提升区域空气质量。 /p p    i strong 关于国信聚远 /strong /i :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是我国环境光学领域高科技创新企业,构建了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和激光雷达等为核心的多种技术平台,可提供区域环境监测、化工园区环境监测、安全预警应急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和区域无组织排放实时监测等多种技术设备与解决方案。 /p
  • 论建立中国特色质量监管体制
    我国目前的质量监管体制,一言以蔽之,面临诸多挑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质量的主体究竟是什么?质量的源头到底在哪里?监管部门真正应该做的是什么?诸如此类看似已被解决的但仍存在一定缺憾的问题,是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体制、确保监管实效最关键的问题。   二是人为地割裂监管链,实行分段管理,正所谓国门、厂门、市场各管各,出了问题无法完全做到有效、快速的解决。   三是监管部门部分职能交叉,监管效果不佳,同时法律、规章不够健全且互有冲突,一定程度上有损于监管部门在人民心目中的信用。   四是标准不统一,对内一套,对外一套,出口商品问题时有发生,导致外国对“中国制造”的质疑声浪,不但影响中国产品的声誉,更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形象产生消极影响。   五是信息共享程度有限,监管效率不高,监管机关的权威性和声望与自身为提高质量监管所做的努力存在一定差距,效果不尽人。   六是部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重复投资建设,小而分散且不精,缺少世界性的知名实验室。   七是长效机制不成体系。尽管监管部门多次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但这种“运动式”的活动,短期效果比较明显,反弹却十分迅速,这在实质上反映的就是长效机制不成体系。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国现行质量监管体制存在如此之多的挑战,必须痛下决心彻底改革。食品、农产品、药品等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关系人民健康生活,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鉴于此,笔者试着对我国质量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一、全面改革质量监管机关,依法明确地划分职能   1.改革现行质量监管机构设置制度,不再区分国内市场、对外贸易,不再搞对内对外“两套机构”。   2.以产品/商品划分监管对象和职能,实行分类统一管理,依据专业分工,“谁主管,谁负责”。   3.以食品、农产品、药品为首要监管重点,其他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反欺诈、国家安全的民用产品/商品为监管重点。   4.按世界通用的《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结合我国实际,立法明确食品(含保健品)、药品(含化妆品)、农产品的定义和范围。其中,应明确食品、药品归卫生部监管,农产品归农业部监管。按专业进行监管分工,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二、完善质量监管制度,坚持依法改革的原则   对我国现行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先行作相应修改和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等。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为坚持依法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所有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为其产品/商品质量的完全责任方,监管部门只负有监管职责,清晰地界定生产经营者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因为找到了质量的主体,也就找到了“质量的源头”,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另外,笔者建议可以考虑立法规定法定监管、检验和检测实行免费制度,为生产经营者减轻成本,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   三、改革标准制修订政策,建立完备、科学、统一的中国标准   开放制标、修标,向所有社会组织甚至个人开放 出台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和激励政策,可公开招标,择优采用,凝聚全社会的力量 加快制标、修标进程,加快国际标准采用步伐,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完备、科学、统一的标准体系(中国标准库)。标准是质量的“准绳”、品牌竞争的高端“游戏规则”,所以要尽快完成这个目标。   四、实行分类认证制度、合格品注册供应商制度,以及分类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家认监委)同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共同制定各类产品的认证标准、方法、规范 企业、生产经营者依规定向经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认证 获得认证的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者有资格向各监管部门申请注册成为合格品注册供应商 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分类、分批公布合格品注册供应商名单 各企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从名单中的合格品注册供应商那里取得原材料、配件、辅料、部件等等 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类统一监管 在收集真实、可靠、足够的科学数据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进行分析、评估和判断,分类建立风险评估模式、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如将食品、药品、农产品列为一类高风险产品,其他产品为二类较高风险产品。在此基础上,分类建立和实施对应的监管制度和合格评定程序。这才是真正地“从源头抓质量”,是真正有效的根本途径和长效机制。   五、建立全国联网共享的企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和诚信体系   一是可以考虑建立一部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是利用网络建立全国联网、全国共享的企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和诚信体系网,由各监管部门和海关、税务、银行等提供基础信息,真正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和加强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六、建立政府公共实验室制度   政府公共实验室制度这一概念的含义是,政府主导的、提供优质公共实验室服务的实验室资源和相关制度、机制和体制的总称。其最高目标是为质量和品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中国创造”出一份力。   笔者认为,可以考虑成立“全国实验室改革委员会”,由国务院牵头并负总责,国家质检总局、科技部、农业部、卫生部、教育部、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等为成员,在开展全国实验室普查的基础上,统筹、综合、重组现有各类互不隶属、功能交叉、重复建立的实验室,以合资、股份制、政府投资、对外合作等方式,优化资源,科学、合理地整合人才、技术、设备、标准等,在一个区域内,按不同功能或专业,只设一个重点实验室,承担法定检测和其他各类性质检测,以各方可接受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打造享誉世界的知名实验室。   当然,以上这些改革意见和建议是笔者的个人观点,涉及面非常广泛,牵涉众多方面的利益,实施的难度相当大,并且也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笔者认为,这些观点能否真正实现并不是最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我们的观念更新的问题,以及改革的决心和勇气。相信我们政府有足够的智慧和远见,作出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正确抉择。
  • 美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面面观
    严格责任 分门别类 依托民间——美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面面观    美国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增进对美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了解,是改善和促进中美两国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的有效手段。近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熊华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美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特点做出了概括。   “责任化”的法律原则   美国没有统一的产品质量管理法,而是制定了众多专门的产品责任法,如:《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电冰箱安全法》、《儿童安全保护法》等。   美国将产品责任的性质确定为侵权的民事责任,强调严格责任和惩罚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由于产品缺陷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不论生产商和销售商有无过失,或者是否与消费者存在合同关系,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赔偿数额巨大。调查显示:美国近30年的惩罚性赔偿主要发生在产品责任案件中。   在美国的宪法判例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女性消费者在麦当劳购买了一杯热咖啡,并在驾车过程中将咖啡夹于两腿之间,造成了腿部烫伤,遂向法院起诉。她的律师以咖啡过热为由说服陪审团,使该妇女获得高达28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如此高额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不仅迫使生产者和销售者更加重视自身产品的质量问题,而且鼓励了消费者为获得赔偿金而积极揭露不法行为。   在美国,企业为了规避高额的损害赔偿,往往选择购买产品质量责任保险,而保险公司为了正确评估风险和确定保险费率,就要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科学的审核评价,这就从侧面推动了社会产品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的发展。   “专业化”的监管部门   无论是美国的联邦政府还是各州政府都没有独立、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对于一般性质的工农业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进行诉讼 对于食品、药品等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产品,则制定相关法律,并在联邦政府、各州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就是美国监管部门中的一个,它隶属于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DHHS)和公共卫生部(PHS),其职责是确保美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根据规定,上述产品必须经过FDA检验证明安全后,方可在市场上销售。FDA有权对生产厂家进行视察、有权对违法者提出起诉。   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美国设有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其主要职责是对消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制定标准和法规并监督执行。CPSC管理的产品涉及1500种以上,主要是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烟花爆竹及其他用于家庭、体育、娱乐及学校的消费品。   美国的这些“专业化”质监部门,大都集进口、出口、内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三种职能于一身,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流通领域的产品进行质量监控,对其中存在缺陷的产品,可以指导企业进行召回。   “民间化”的检测认证机构   民间检测认证机构是美国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督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检测认证机构主要是根据客户合同为客户提供各类专业性的质量检测认证服务,而不仅仅局限于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相比于政府的要求,有时候民间检测认证要求更加严格。例如在食品行业,民间检测认证机构往往把每项检测的精确结果全部标示出来,一些检测项目实际是国家法定检测范围之外。很多时候,民间检测机构成为客户的质量代理人,按照客户要求检查产品质量,使得客户可以集中精力进行生产和经营管理。这实质上体现了一种社会分工的进步,也是提高质量的有效途径。企业根据与检测认证机构达成的契约,接受经常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社会化的产品质量保证机制。   很多民间机构在消费者中具有很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以美国的消费者联盟(ConsumersUnion)为例,它不仅周期性的对市场上的汽车、洗衣机、洗碗机、摄像机等日常消费品进行独立评测,而且还将测评结果和检测报告刊登在自己的杂志上以指导民众消费,这本杂志就是在美国家喻户晓的《消费者报告》。在美国比较著名的民间检测认证机构还包括保险商实验室(UL)、MET实验室(MET)、美国机械工程协会(ASME)和美国SGS检验公司等。   美国在长期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这套以严格质量责任为基础,政府专业化监管与民间机构共同参与支撑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很好的保障了美国国内的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
  • 未知成分及不明危害物质鉴定关键技术创新成果在首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应用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近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主持,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多家单位共同实施的“食品安全未知成份鉴定平台构建及不明危害物质检定评估技术体系研究与应用”科技项目,在不明物质鉴定和应急评估关键技术、食品安全未知成分鉴定平台、数据库、检测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取得初步成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该项目建立了化学性、放射性、生物性不明物质鉴定和应急评估关键技术,构建了集快速鉴别、精准确证、科学评估于一体的国际领先的食品安全未知成分鉴定平台,以及沙门氏菌、单增李斯特氏菌和大肠杆菌等10种常见食源性致病菌的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MALDI-TOF MS)鉴定数据库和核磁共振、红外光谱和高分辨液质数据库;研发了适用于食品中不明添加物鉴定的8项前处理技术;鉴定了保健食品、乳制品中10类非法添加物,形成了100余种天然、人工放射性核素的食品同步检测方法及适用于MALDI-TOF MS鉴定的食源性致病菌增菌条件和前处理方法并形成相关标准操作程序;针对不同食品种类和来源、不同人群开展了风险评价;编撰完成了放射性污染高风险食品评估和食源性放射性核素内照射剂量评估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项目成果已在国家和北京市9家食品安全实验室进行了验证与应用,提升了北京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和监测能力,基本实现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违法犯罪溯源及重大活动的保障的不明物质鉴定技术服务全覆盖,为突发事故的快速处置、重大活动提供了技术手段,为食品安全犯罪的源头控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提升首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p
  • 谱育科技 | 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助力数字化智慧园区管控
    2021中国化工园区与产业发展论坛6月2日-4日,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单位主办的“2021中国化工园区与产业发展论坛”在山东烟台召开。来自政府部门、化工园区、企业、研究单位的2000余名代表齐聚一堂共话化工园区与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化工园区“十四五”产业提升创新、绿色化建设、智慧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这五大议题展开深入研讨。本次大会,谱育科技携全新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解决方案及新品傅里叶红外气体遥测仪亮相会议现场,助力实现数字化智慧园区管控。会议现场,园区管理者、技术专家等与会嘉宾前来交流洽谈。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解决方案为缓解目前化工园区在安全监管、风险源防控、污染物达标排放、应急响应等面临的技术与管理压力。谱育科技按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响应”的总体建设目标,在全面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园区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建立“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的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体系通过自动监测网络,实时掌握园区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分布及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的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服务于园区日常环境质量监管,增强对常规环境空气因子的监测,为区域环境质量预警及防治提供依据。隔空辨毒气,识图保安全EXPEC 1900 傅里叶红外气体遥测仪EXPEC 1900 傅里叶红外气体遥测仪,通过图像掌握目标区域有毒有害气体的时空分布,远距离非接触地对目标气体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风险评估,具有可见视觉成像、夜视红外成像和化学成像功能,为环保、安监、消防、公安、化工等领域提供技术保障。可视化FTIR 遥感技术为核心的化学成像,结合可见/红外视频成像,直观揭示风险源智能化全天候全自动视角巡逻扫描,定时定点守望监测覆盖广360度全视角覆盖,60度垂直扫描,视野范围内实现全区域覆盖精度高斯特林制冷(-200℃)科研级 MCT 红外探测器,实现ppm级探测能力可车载移动应急,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远距离测定有毒有害气体成分与浓度
  • 国办发文: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有效促进食物新品种、新领域、新技术开发,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意见》提出3方面14项重点任务。一是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拓展食物来源渠道。巩固提升产能,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基础。积极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稳妥开发森林食物资源。大力发展饲草产业,增加草食畜产品供给。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科学开发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拓展食物开发新空间。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开发食用菌食品。二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食物开发质量效益。加强食物开发基础研究,加快育种创新,构建食物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三是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提升食物开发价值链。提升食物加工流通产业水平,推进食物产业集聚发展,提升食物质量安全水平,引导食物营养健康消费。《意见》要求,要强化保障措施,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食物开发,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用地政策,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为推动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更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有效促进食物新品种、新领域、新技术开发,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保粮为基,统筹开发。坚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局出发,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向森林、草原、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拓展食物直接和间接来源,挖掘新型食品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生态优先,绿色开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发,做到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创新驱动,高效开发。加快构建与食物开发相匹配的科技创新体系,着力突破品种、技术、设施装备等瓶颈制约,培育战略性新兴生物产业,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食品,用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开发丰富多样的食物品种。——全链打造,深度开发。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伸食物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提升产供储加销全产业链韧性和弹性,推动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强化监管,安全开发。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健全相关标准,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特别是新型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要素聚集,合力开发。统筹各方力量,完善配套政策,加快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多元化食物开发领域集聚,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食物开发格局。到2027年,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普遍树立,食物来源渠道得到有效拓展,森林、草原、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设施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生物产业稳步发展,构建形成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产业链条延伸拓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到2035年,食物产业链条健全完善,食物品种更加丰富多样,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面建成,食物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二、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拓展食物来源渠道(一)巩固提升产能,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基础。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有力有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稳步提高食用植物油自给率。提升棉花和糖料生产能力。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提升奶业竞争力,发展现代渔业。加强南菜北运基地和冷凉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调优水果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发展现代果园。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分品种供需平衡分析,引导合理安排生产。(二)积极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稳妥开发森林食物资源。因地制宜扩大油茶、油橄榄、仁用杏等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行动,建设高标准油茶生产基地,改造提升低产林。稳定核桃、板栗、枣类种植面积,建设特色鲜明、集中连片、链条健全的优势产业带。积极发展林果、竹笋及可产饮料调料的经济林。规范发展林下种养,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下浆果等森林复合经营模式,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开发新型森林食品。(三)大力发展饲草产业,增加草食畜产品供给。加大人工种草力度,建设优良饲草种子田和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地,加快苜蓿等饲草业发展,保障肉牛、肉羊和奶牛等饲草料需求。加强天然草原修复治理,推广免耕补播改良技术,实行草畜平衡、划区轮牧。合理开发南方草山草坡,探索推广豆科与禾本科饲草混播混收混贮模式,扩种多年生饲草。发展青贮饲料,有序推进秸秆养畜,实现“秸秆变肉”。(四)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科学开发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加强深远海养殖关键设施装备研发,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稳妥推进大型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建造,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加快培育深远海养殖当家品种,配套发展加工流通业,全产业链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制定实施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稳定基本养殖面积。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有序发展近海养殖和捕捞,稳妥推进远洋渔业新渔场新资源绿色可持续开发。建设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发展沿海渔港经济区。(五)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拓展食物开发新空间。积极发展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加快发展集约化育苗,发展基质、水培等无土栽培,在大中城市周边布局建设植物工厂。发展集约化畜禽养殖,引导养殖设施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有序向养殖主产区转移,健全冷链加工配送体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改造升级传统养殖池塘,积极发展工厂化循环水等养殖模式。实施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建设智慧农场(牧场、渔场)。在具备水资源条件的地区探索科学利用戈壁、荒漠等发展可持续的现代设施农业。新增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应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六)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积极发展合成生物技术,稳慎推进新型食物产业化。发展食品发酵工业,加快非粮生物质制糖等技术研发应用。拓展新型饲用蛋白来源,推广应用微生物菌体蛋白。加快藻类食物开发,发展海带、裙带菜等食用海藻。(七)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开发食用菌食品。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挖掘和保护利用,强化食用菌功能育种和定向育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菌种繁育技术体系建设。改造提升食用菌生产设施,引导经营主体运用现代化设备和先进技术,推广高层、工厂化等生产模式。引导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开发即食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开展菌渣及副产品综合利用研究,加快饲料替代、有机肥等产业化应用。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食物开发质量效益(八)加强食物开发基础研究。聚焦基础前沿领域,加强原创性研究。研究新型食物资源开发和数字监测技术,尽快突破微生物组学、大数据、材料科学与智能制造、食物营养品质智能评价等前沿技术,推进科技与食物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膳食营养健康大数据,加强食物营养与健康因子作用机理研究。支持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向食物科技领域倾斜,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九)加快育种创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构建与食物开发相适应的种业创新体系。健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鉴定利用体系,加强农作物、畜禽、农业微生物、林草、海洋和淡水渔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木本粮油、设施蔬菜、特色畜禽水产、优质饲草、经济林果、优良菌种等种源攻关,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新品种。加强现代化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支持木本粮油、设施蔬菜种苗和草种生产基地建设。(十)构建食物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与食物开发相关的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打造食品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食物开发创新平台,研发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培育具有核心研发能力和产业带动力的食物开发科技企业。加快攻克木本粮油采收、设施蔬菜育播收运等食物开发关键装备瓶颈,研发推广丘陵山区适用机械、设施种植和畜牧水产养殖装备及林下作物专用机械。四、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提升食物开发价值链(十一)提升食物加工流通产业水平。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在果蔬、畜禽和水产品等主产区布局加工产能,强化产地预冷烘干、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打造食品和饲料产业集群。引导乳品企业发展奶酪、乳清等产品加工。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开发低脂食品,利用加工副产物开发稻米油、胚芽油和蛋白饲料等产品。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强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完善产地冷链物流重要节点布局和服务网络。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市场,在大中城市周边布局建设销地冷链集配中心、主食加工基地等。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业态模式。(十二)推进食物产业集聚发展。聚焦食物资源开发,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引导生产、包装、物流、销售等上下游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食品集团,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掘中华传统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科学发展食药同源产业、林药产业。(十三)提升食物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制修订农兽药残留、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标准。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规模。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模式。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普及新型速测技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和全链条管理,扩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建立健全与食物开发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好新型食品安全性评估,强化全过程监管。(十四)引导食物营养健康消费。深入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完善营养健康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开发营养健康食品。开展食物营养健康消费科普宣传,引导居民减油增豆、增禽增奶,增加蔬果、水产品及全谷物消费。鼓励电商平台开展产销衔接活动,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持续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从餐桌抓起,从公共食堂入手,促进食物生产、加工、消费各环节节约减损。五、强化保障措施强化融资、保险等政策扶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食物开发,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长期信贷产品支持生物育种、智能设施研发等。鼓励地方推进农业设施、活体畜禽和水产等抵质押融资,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食品开发企业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积极开发新型食品。完善用地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9月12日
  • 伟瑞迪 I 空气网格化监管系统进入立体化监测时代
    导读:构建以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为网格中心,以“微站”为网格高密度监测点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实时监测网络。——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山东山宇环境科技公司联合推出大气环境立体化网格监管系统  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攻坚专项行动,打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督查已经成为新的环境执法长效机制。环境治污,监测先行。在推进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向环境质量管理转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更高期待和要求的新形势下,致力于国内城市精准治污的高效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应运而生。因其精准、科学,能有效提升治理区域大气污染的工作效率,能为环境监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等优势,成为城市环境监测的新主流,也备受一些地方政府的喜爱。目前,主流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的解决方案是将某个城市以乡镇、社区(村)为单元,分级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大范围、高密度的布点,建设基于传感器技术的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做到城市区域网格全覆盖,实时监测每个网格内主要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和趋势,客观真实反映污染现状,快速捕捉污染异常排放行为并自动报警,形成一张空气监测的“天网”。  除此之外,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可同步将“微站”和现有的空气质量标准站点结合起来,进行监测数据叠加、对比分析和校准,从而获取全城市高密度、高频度的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运用基于GIS的后台数据分析系统,进行监测数据的筛查校准、统计分析和动态图绘制,实现城市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对污染源起到最大程度的监管作用,为环境执法和决策提供直接依据。然而,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仅能提供近地面的“微站”监测数据,无法获取不同高度层的污染变化趋势,只能依靠污染物扩散趋势进而去判断、追溯污染来源 “微站”监测数据准确度相对较低,在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上大都采用监控平台与标准的常规大气自动监测站数据进行比对和基因算法校准的方式。总之,现有网格化监管系统还有不少亟须提升、完善的地方。  针对现有网格化监管系统之不足,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和山东山宇环境科技公司强强联合,综合利用“微站”技术、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以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效能为中心,开放融合,集众所长,集成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精准溯源、靶向管控及科学评估等最先进的物联网理念和技术,既将“精准”放在对污染源的精准把控上,又追求对数据的监测精准上,鼎力推出城市大气环境立体化网格监管系统,可实现对城市空气VOCs等有害气体、细颗粒物、臭氧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该系统根据城市无组织排放源的分布特点,在城区、商业餐饮、工地、环路和主干道、工业园区、工矿企业边界等敏感区域,构建以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和激光雷达探测技术为网格中心,以“微站”为网格高密度监测点的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实时监测网络。  平台包括网格监测、空气质量监控预警、污染溯源、趋势分析、应急响应、决策支持等功能模块 拥有在线监测、执法监督、精细管理、精准溯源、统计应用、在线指挥功能,成为集众所长、多项融合、开放包容的的环保大数据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手段,实现生态环境攻坚的精准施策和靶向管控。具备以下特点:  1、“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充分考虑城市产业结构和排污强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排污特点,通过科学合理的“组合布点”适当细化网格,“微站”与“边界站”相结合,组成“立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  2、地面污染源监测无死角,智能高效的溯源解析。除网格化监测数据之外,系统还可收集气象数据、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标准化监测站点数据,根据浓度水平和变化数据,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为治理考核提供技术支撑。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3、多种污染物实时快速分析,三维空间数据精准展示:可同时监测多种污染气体,时间分辨率精确到1min。采用遥感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技术,远距离对气体多组份混合排放物进行实时监测、连续自动快速分析,可获得地面或高空大区域三维空间数据。可测定大气中污染物的总携载量、污染源排放量、烟羽的动态分布、大气扩散参数及进行定量研究点源、监测优化选点等,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化、精细化、准确化。  4、监测与监管的协同联动,便捷、综合化的监管。系统发现异常排放,可自动报警并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相关责任单位,实现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污染物数据可通过监控中心、手机APP等管理平台实时查看,科学分析,实时捕捉和快速锁定主要污染排放来源。  5、基于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定量化、精细化分析。建立气体污染快速决策与评估体系,分析城区的污染来源及贡献,并提出不同的污染减排建议,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弄清大气重污染的成因和来源,为城区及时了解污染现状及污染物来源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有效的综合解决方案。关于伟瑞迪:北京伟瑞迪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研究技术成果为基础成立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致力于提供智慧环保、环境监测、污染防控、安全管理等系统解决方案和专业的技术应用服务。先后推出工业园区气体污染在线立体防控系统、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多尺度智能分析决策系统、LDAR综合管理系统和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可真正实现工业园区和城市污染源的实时精细网格化管理,快速有效提升区域空气质量。  关于国信聚远:国信聚远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是我国环境光学领域高科技创新企业,构建了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和激光雷达等为核心的多种技术平台,可提供区域环境监测、化工园区环境监测、安全预警应急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和区域无组织排放实时监测等多种技术设备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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