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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相关的资讯

  • 面对镉大米监管部门如此淡定
    近日,镉超标大米的消息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先是广州市食药监管局公布了8批次产品镉超标,却不公布具体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在公众持续质疑下,17日公布餐饮单位,18日才公布问题品牌和生产厂家,证实问题大米全来自湖南。   随着8批次大米镉超标真相的公开,公众更大的疑问随之而来。本次抽检广州大米及米制品合格率仅五成多,食药监管局说抽样较少,不代表整体状况。那么整体状况如何?既然广州市有这么多镉超标大米,那么其他地方情况怎样?湖南大米镉超标了,其他产地的大米会不会存在类似安全风险?   与公众“神经敏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关部门过了头的“情绪稳定”。广州市食药监管局查出8批次镉超标产品,当初却一心一意替相关品牌、生产单位等保密。各地市场上,也大多都有湖南米,迄今除了北京等地监管部门跟进抽查外,大多数地方却置身事外。湖南作为镉超标大米的源头,也作“高高挂起”状。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监管部门承担着一系列责任,包括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强制执行、食品检验、安全事故处置等,这是一种法定责任,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   镉超标大米上餐桌,意味着食品安全责任链的失守。镉闯过生产、初加工、销售、制作等各责任环节,顺利到达人体终端。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调查,湖南土壤重金属超标严重,但当地政府未对土地用途进行划分,农民种出镉超标大米而不知 在初加工环节,米厂长期未将重金属含量列入常规检测项目,检出问题也不公布 在销售环节,监管部门也习惯性保密。   食品安全,无非是一个落实责任链各环节责任的问题。每个环节责任具体是什么、责任大小已由法律规定,关键是激活它。比如《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监管,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在加工与销售环节各有职责。出了问题,追责是一种法律义务。没有做好的工作,也要有个补救:市场上镉超标大米有多少、比重多大、会如何处理,应当给公众一个交待。
  • 食品安全最需要监管部门的“零容忍”
    无论什么时候,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热点话题,全国两会也不例外。   继卫生部下达面粉增白剂禁用令,3月3日,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目前食品添加剂主要涉及滥用的问题,卫生部还会继续加强监管 滥用不必要的添加剂、不适当地使用添加剂等行为,都会取缔。(3月4日《北京晨报》)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令人揪心。近年来,"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人们越来越不信任"入口"的东西。微博上曾盛传这样一个段子:"中国人的胃'很结实',它负责消化一切:胶面条、皮革奶、镉大米、石蜡锅、毛酱油、牛鸭血、药火腿、双氧翅、陈化粮、碘雀巢、增稠蜜、红心蛋、糖精枣、氟化茶、铝馒头、硫银耳、农药菜、瘦肉精、三鹿粉、甲醇酒、人造蛋、纸腐竹、地沟油、罂粟汤、塑料米……"这虽然是网友的总结,但显然充满了对当前食品安全的担忧。在这样一个充斥添加剂、激素的环境里,我们也无法能凭一己之力彻底拒绝这些玩意。曾有学者计算过,一个人一天要吃掉近百种食品添加剂,激素也是随处可见。那么,食品安全该从何而来?   在解决以上问题之前,必须要弄清楚,好好的食品,为什么要滥加添加剂、激素?利益驱使!举个例子,一头猪喂粮食,要长一年左右才能出栏,现在用上激素,三四个月就出栏了。一些生产者,大量使用各种激素,以缩短生物正常的生长期,达到成本低效益高的目的 还有的使用各种催熟剂,喷洒到水果、蔬菜上,使水果、蔬菜长得又快又大且色泽好,可以提前上市卖上好价钱。而在食品中加入无谓的添加剂,特别是化学类的添加剂,作用无非就是使食品变得好看、好闻或者口感好一些。但是,这些非法的添加剂、激素残留在食品当中,再被人吃了,你说能不出问题吗?长此以往,结果是什么?普通大众用身体为食品安全问题埋单,各种各样的怪病就产生了。   由是观之,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其根本原因是,我国的食品安全门槛过低。比如,食品添加剂,除有毒、有害的明令禁止使用之外,为什么就不能规定,不得添加这些无谓的添加剂,为什么就不能让食品还原"原味".说白了,就是监管乏力。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面粉增白剂"的历史终结决定--3月1日,卫生部等多部门发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3月1日发公告,5月1日起禁,既然禁,为什么还要留两个月的"过渡期"?不就是为了照顾一小部分企业的利益吗?但是,过渡期内这些产品会消化到哪里去呢?还不是老百姓的胃。   不放心的餐桌,使得老百姓越来越追求回归自然,吃些土生土长的东西,这是为了追求食品的"本味",更是追求其安全性。当然,老百姓的这些美好期待,对于追求利润最大的食品生产与经营者来说,没有任何约束力。所以,面对各类泛滥的食品添加剂、激素,就需要相关监管部门为老百姓把好"入口"关 尽快立法停止、或者限制这类产品的使用。   总之,只有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零容忍",日益泛滥的食品添加剂和激素才会消失。否则,仅有老百姓"一头热"没用。
  •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岂能当“铁路警察”
    近日成都潲水油事件广受社会关注,多家媒体重点报道了成都市针对潲水油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但均未提及13家使用潲水油的火锅店名单,对此,成都市民纷纷表示不能理解。食品药品监管局副主任否认被查处的是潲水油,并再三“叮嘱”不要让事情难看。(见3月29日四川新闻网)   有传闻说相当一部分潲水油流入了川菜和湘菜馆,而且,尤其以火锅店为甚。如今,成都市有关方面总算顺应民意,针对潲水油开展了专项整治。好不容易发现了13家涉嫌使用潲水油的火锅店,按理说,政府毫无疑问应该以公众利益为重,尽快公布详细情况,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让群众不再“不明真相”,从而放心消费才是。这是最起码的一个态度。接下来,应该采取坚决的措施,或罚款、或整改,建规立制,加强监管,直到给老百姓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这也是政府监管部门所应有的责任。可是,当地政府部门的态度,却远非如此。针对老百姓对曝光企业名单的强烈要求,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解释是——这13家企业名单是否能公布,是否要公布,牵扯了众多方面,需要开会后协商,最后再统一给媒体提供资料。而对于已经查处了的、证据确凿的违法企业为什么还要将公布的时间一拖再拖,则无人作答。   监管部门如此首鼠两端,遮遮掩掩,这实在令人费解!面对如此图财害命、为富不仁的企业,监管方面居然还考虑什么“牵扯众多方面”。我不明白,究竟都“牵扯”了什么方面?是企业的面子,还是领导的面子?是官员的关系户,还是政府的税收?监管部门到底想保护什么?   我不明白,难道还有什么比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更重要的吗?饮食,跟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多拖延一天公布时间,就会有更多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受到威胁。这个道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应该心知肚明。应该说,正是监管部门的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直接导致了当前中国食品环境的恶劣现状。   “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破草帽”——这是人们对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的无可奈何的嘲讽。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纳税人花重金供养了诸多监管部门:有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监部门,有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工商部门,有负责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卫生部门,还有直接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局。可是,如此多的监管部门,却在不断诠释着“龙多不治水”的管理弊端。前不久,郑州的几个监管部门都还在不约而同地推脱说:地沟油不归我们管。现在,成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倒是行使了一下自己的职责,却又显示了一个缺乏执法权的监管部门的骑墙作风,这很让人担心:我们的食品安全究竟该怎样才能得到保障?   我认为,国家应该借着这次对潲水油围剿所暴露出的问题,改进各监管部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体制弊端,使之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各司其职,共同解决好老百姓一直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惟其如此,“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破草帽”的现状才会得到改观,老百姓也才有可能吃到放心食品。
  • 监管部门被批为求多次罚款放任食品企业违规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   监管“马后炮”: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随着上海盛禄食品公司非法使用色素生产“染色”馒头的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查处。然而,疑问却并未随着调查结果公布而消除。一个馒头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最终上到百姓餐桌,需要过企业内控、质监、工商等诸多关口,但遗憾的是,除了经营者“黑心”外,安全监管防线“集体失守”。   记者梳理发现,从近期曝光的“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事件,到以前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假葡萄酒”事件,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见。   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2010年底的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   在疑云未散的“瘦肉精”事件中,有关部门排查后对外界称,确认的“瘦肉精”阳性生猪主要集中在河南济源周边四县市。而“巧合”的是,媒体所曝光的,也是这四县市。“搞调查的媒体掌握得这么准?没被曝光的就全都让人放心吗?”采访中,一些百姓仍心存疑虑。   从现实来看,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监管难度大,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缺位的‘挡箭牌’!”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教授认为,作为百姓食品安全“把关人”,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得过且过,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这样食品安全事件焉能不发生?   以利定取舍:“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利”   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 “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毋庸讳言,虽然近几年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经费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基层监管问题:“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这样的监管能没漏洞吗?如果说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然而,调查发现,在一些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然“生财有道”。   这位食品审查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现在罚1万,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   据了解,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记者在“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中国质量热讯”网上看到,有些帖子说“我们的工资来源于企业的违法所得”,“只要给了钱,立马变成甜瓜脸。能否吃上饭比有没有面子重要些”。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食品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领导就会找你“谈话”。   问责需到位: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马广海说。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食品安全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实现全程无缝监管。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说,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 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黄锫建议将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和问责的重点。
  • 五种高档白酒都造假?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查处了一起柳州某酒业公司涉嫌经营以假充真瓶装酒的案件。因涉案金额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今年7月份,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从柳州某酒业公司购买的郎酒为假酒。根据消费者举报情况,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联系郎酒的生产厂家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派人来柳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消费者提供的140瓶青花郎酒和5瓶红花郎酒均不是古蔺郎酒厂生产,为以假充真的假冒产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到该酒业公司开展进一步调查,在其店面检查发现,有多种品牌的瓶装酒涉嫌造假,同时,在对其外设的仓库检查时发现,还有12箱共计72瓶青花郎酒也都涉嫌造假。执法人员当场暂控涉嫌造假的瓶装酒,并联系各涉及品牌酒生产厂家来柳鉴定产品真伪。经鉴定,在该酒业公司店面和仓库检查发现的瓶装酒中,青花郎酒、天之蓝、国窖1573、五粮液、剑南春中均有部分不是标示生产企业生产,而是以假充真的假冒伪劣产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对上述涉案瓶装酒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该酒业公司对案件调查不配合,且其销售方式隐匿,并不限于门店销售,而是采用朋友关系点对点等方式交易,涉案的5种高档白酒仿真度都极高,每件产品中仅掺入一、二瓶假冒伪劣产品,这些都给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办案增加了不少难度。经深入调查,最终认定该案件涉案货值金额达31.69万元。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该案件极大震慑了此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者,也为消费者营造了更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此,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途径到专卖店或持证亮证合法门店购买酒类产品,同时应索取产品相关合格资质证明材料,避免购买“三无”及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的产品。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商家存在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
  • 多家果冻企业产品被地方监管部门要求下架
    多家果冻企业产品被地方监管部门要求下架 &ldquo 果冻究竟有没有含工业明胶?这东西还能吃吗?&rdquo 近日,有实名认证微博声称&ldquo 老酸奶和果冻含有破皮鞋炼制的明胶&rdquo ,在网上引发消费者对果冻产品的强烈质疑。对于果冻&ldquo 内幕说&rdquo 事件,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在相关函件中表示,不能排除未来代表行业对微博信息发布者进行起诉的可能。 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谷继承则表示:&ldquo 从有关部门公布的检测结果看,我们的乳品质量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因此我们相信,正规的乳品加工企业不可能在乳制品中添加所谓的工业明胶。&rdquo 监管 从未发现果冻企业用明胶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10日发表声明显示,果冻中的增稠剂通常来源于卡拉胶、海藻酸钠等海藻提取物或者其他膳食纤维。 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颜金杯告诉记者,卡拉胶一般是从海藻等植物中提取,而明胶来源于动物皮革,两者完全不一样。按照国家添加剂卫生使用标准,卡拉胶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对人体没有危害。 他还表示,多年的监管过程中没有发现果冻企业使用明胶的情况。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2010年以来,每年均组织对果冻产品实施省级监督抽查,对果冻产品的规格、铅、总砷、铜、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检验。 共监督抽查155批次,仅3批次不合格,2批次果冻产品实物质量指标(糖精钠、菌落总数、安赛蜜)不合格,1批次果冻产品警示语标注不合格,均和明胶没有关系。 影响 多家果冻企业被要求下架 &ldquo &hellip &hellip 尽管我们分别在电话中和协会的官网上作了充分的说明,但仍然能够强烈地感觉到消费者的担忧和疑虑。更为严重的是,据我会刚刚收到的消息,已经有多家果冻企业陆续接到多个地方监管管理部门要求&lsquo 果冻产品全面下架待检查&rsquo 的通知。&rdquo 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肖锦根向记者展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11日的一份函件。 &ldquo 每年的1月份到中秋之前的这段时间是果冻销售旺季,目前冲击波已经出现了。&rdquo 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副总经理辛亚东说。 &ldquo 虽然短短几天没法全面评估我们的损失,但可以肯定对我们行业影响很大。&rdquo 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品牌管理中心负责人王小喜说,这个传言最糟糕的就是&ldquo 不细说&rdquo ,让大家都去猜测。我们很担心消费者因为不了解果冻知识而产生&ldquo 大不了不吃&rdquo 或者&ldquo 少吃点&rdquo 的想法,而这几乎难以避免。 声音 &ldquo 在互联网这一越来越广阔的平台上,网民和博主应该加强自律,名人更应该自律&hellip &hellip 不能排除未来代表行业对微博信息发布者进行起诉的可能。&rdquo &mdash &mdash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在相关函件中表示 来源:新京报
  •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三季度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号)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59894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检验,检出不合格样品63611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59%,较2020年同期上升0.37个百分点。从抽样食品品种来看,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92%、1.35%、1.34%、0.33%、0.15%,均低于总体不合格率。与2020年同期相比,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等16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见附件)。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超标,分别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24.16%、22.80%、12.96%、10.34%;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9.64%;重金属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9.19%;有机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7.44%。其中,保健食品样品抽检13683批次,合格样品13624品批次,不合格样品59批次,合格率为99.5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样品抽检420批次,合格样品420品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合格率为100%。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并公布信息。特此通告。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1月12日
  • 苏泊尔炊具质量门监管部门沉默遭质疑
    本刊日前走访京城多家卖场发现,商家普遍处于观望中,尚未将苏泊尔炊具下架。   本刊致电苏泊尔相关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2月16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出苏泊尔不锈钢炊具锰含量超出国标近四倍,可引起帕金森等危险疾病。消息一出,引起轩然大波。   苏泊尔方面于17日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称苏泊尔不锈钢炊具产品“经历次国家权威机构检测,各项重金属析出量均符合国家标准中卫生理化指标的要求,产品卫生安全。 ”   2月21日上午记者截稿时,苏泊尔开盘报14.98元,跌2.09%。   标准问题?   “距离第一次被曝光质量问题已有半年之久,但苏泊尔至今未采取任何实质性行动,面对媒体大量的数据举证,即使在苏泊尔声明中,也始终未拿出权威数据和其他有利证据。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苏泊尔的闪烁其词反而使得传闻愈演愈烈。上述人士认为:“如果苏泊尔觉得冤枉,可以拿出数据报告等证据,以理服人。 ”   本刊从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道外分局了解到,自去年苏泊尔被曝产品不合格之后,因对检测结果存有异议,苏泊尔曾提出复检申请,但时至今日,苏泊尔并未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足够材料,复检始终未进行。   而苏泊尔2月20日在官方网站再次声明,该公司在16日《焦点访谈》栏目播出后,委托德国检测机构上海实验室对相关产品进行了送检。首批被检产品锰析出量符合意大利标准。   对此,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名誉会长李成说,国家冷轧板材标准中锰的含量最高为2%,而苏泊尔问题锅的检测结果显示,锰的含量远高于国家标准。苏泊尔用的材料首先不符合国标板材标准,是不合格的。   更有业内人士表示,苏泊尔所谓的“意大利标准”,只是不锈钢炊具中的“锰析出量”,与我国相关规定的“锰含量”不是同一个概念。而且苏泊尔所称的相关产品符合 “意大利标准”,只是其单独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测,没有公正的第三者参与,检测结果难以服众。   还有不少业内人士质疑苏泊尔事件不限于 “标准之争”这么简单。 “为什么被检出有问题的多是300元以下的产品,300元以上的产品没有问题? ”   本刊从行业内获悉,不锈钢中的铬、镍、锰等价格相差悬殊,镍的价格是13万一吨,而锰是1.3万。为了控制成本,用价格便宜的锰替代不锈钢锅中的镍,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有色金属业内人士透露“这完全是利益使然。 ”   “自2011年不锈钢产品质量门事件发生后,苏泊尔便在标准问题上做文章,把舆论向行业标准争议方面引导,转移人们对其质量诚信问题的关注,而现在面对客观存在的质量不合标准这一事实,苏泊尔摆脱不了自身质量失信的责任。 ”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苏泊尔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上没有诚意。   监管部门沉默   从苏泊尔产品质量门曝出至今,除了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一再强调其产品锰含量超标,苏泊尔方面言辞否认外,一直没有独立的第三方发布检测结果,国家有关检测部门选择沉默。   本刊联系五金协会,相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称“要问标准问题直接与卫生部联系。 ”   本刊致电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毕智涛,询问锰超标的危害,毕智涛介绍,和其他微量元素相比,锰的毒性较小,锰中毒大多是由于吸进锰含量超标的空气,关于口服锰中毒的报道很少。 “你听过有人因为使用锰过量而中毒的事情吗?”毕主任反问。   但据本刊了解,锰超标有可能导致锰中毒,重度锰中毒会出现精神病的症状,患者会表现得很暴躁,甚至有暴力行为,还会有幻觉。进一步还可能出现帕金森综合征。   央视在报道苏泊尔事件中一再呼吁,目前我国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在理化指标一项中,只规定要对铅、铬、镍、镉、砷的析出量进行检测,并没有规定锰析出量检测的标准和方法。 “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材料,我们的检测标准和方法是不是也要尽快跟上?”央视记者追问。
  • 中科院院士谈"韩春雨事件":监管部门应尽快调查
    这几天,关于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的最新发现是否可重复实验的争议持续发酵,引发了科技界甚至普通公众的强烈关注。当众多网友和公众关注点落在“韩春雨是否造假”上时,中科院微生物所研究员、中科院院士高福则表示,这并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13日,高福就此接受科技日报独家专访时说,对于这一事件要从三个层面来看:首先是科学发现是否真实,其次是问题出在哪里,最后才是大家热议的是否造假。  高福表示,对于河北科技大学申请2亿多元的经费,韩春雨团队确实背负不起。但经费安排是否合适与他的研究是否可靠并无直接联系,不要因此将其“一棍子打死”。韩春雨的发现是否真实,要从科学的角度进行判断。  发现是否属实是关键  “如此重要的‘技术性’发现,各国科技界都急于使用推广,所以目前要回答的问题是这个发现是否真实。”高福说。  在他看来,“这个发现是否真实”与“韩春雨是否造假”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他说,如果证明此发现可靠真实、但是SOP(标准作业程序)需要修正、提高,那就由全世界科学家共同完成。如果证明这个发现不真实,我们应该调查问题出在哪里,是不是实验设计有瑕疵,是不是实验试剂存在问题,等等。这个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条件比较多。  高福强调,科学发现从来都是“对”“错”参半的,大家应该对这个背景有充分的认识。他说,科学求异、技术求同,求异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异”,可能不是“真实”的,可能是发现的“假象”。韩春雨的科学发现是“新”、也“异”,所以大家急着利用它推动科学进一步发展。  对于目前争论最激烈的“韩春雨是否造假”,高福认为这是最后一个层面的问题,应该放在“科学发现是否真实”和“问题出在哪里”之后。他说,如果韩春雨是故意编出了结果,这就叫造假了,属于学术道德问题。现在有科学家质疑韩春雨发表文章的数据和图表存在问题,如果情况属实,那已经构成学术不端。  韩春雨亟须确认发现是否可靠,而非“自证清白”  韩春雨为什么一开始就特别受关注?因为他的发现兼具科学性和技术性。NgAgo基因编辑技术不仅有科学上的开创性,更重要的是这个发现能应用到各个领域。高福表示,正是这个原因,在论文发表之初,全世界都很兴奋。  现在,大家发现它不工作,并且实验无法重复,这就引来了众多质疑。韩春雨此前一直坚持,重复实验失败可能是细胞污染造成的。对此,作为生物学家,高福表示,做实验全靠污染和不污染来判断,是不合适的。  “韩春雨有义务、有责任帮助大家完成实验,包括公开他掌握的数据和实验过程。”对于韩春雨多次谈及的“自证清白”,高福觉得这确实是没必要。“作为科学家,现在首要的是搞清楚这个科学发现是否可靠。‘自证清白’说得好像是在追查造假了一样,韩春雨现在要先谈科学发现的可靠性与真实性。”他说。  河北科技大学和监管部门应尽快调查  从今年5月2日,韩春雨课题组发现了基因编辑技术——NgAgo,并在《自然生物技术》杂志上将成果公开发表,到10月10日晚,国内13个课题组的研究学者实名公开了他们无法重复韩春雨实验方法的结果。质疑声浪一直没有停歇。外界纷纷要求韩春雨所在的河北科技大学及相关机构介入调查,但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家单位给出正式回复。  对此,高福的态度十分明确,他不希望这次事件不了了之。“河北科技大学和相关部门必须站出来展开调查。不论是韩国的黄禹锡事件,还是日本的小保方晴子事件,最终都是他们所在的学校和科研单位进行的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他说,“我相信《自然》杂志很快会督促河北科技大学进行相关调查,国家把钱给了学校,学校有义务给大家一个真实的结果。”  高福在英国、加拿大、美国完成博士阶段的学习和博士后训练,也在英国任过教,对欧美的学术管理体系较为熟悉。他表示,在发达国家出现类似争议都是给钱的部门进行监管,因为出资方有监管的义务与责任——既要监督又要管理。  最后,高福强调,中国科学家作为世界科学共同体的成员,要有科学求真的精神、理智理性的态度和敢于担当的勇气。
  • 山东潍坊等地企业高压泵地下排污 监管部门沉默
    据新华网昨日报道,连日来,“山东等地企业将污水用高压水井压至地下致水污染”的消息备受关注,可至昨日仍不见监管部门任何回音。近日公益人士邓飞微博爆料称,在山东潍坊,化工厂、造纸厂将致命性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逃避监管,而地下排污法已在很多地方悄悄进行多年。   “地下水污染调查”赢得网友响应   2月14日,邓飞的相关微博仍被大量转发,有关潍坊化工厂、造纸厂用高压水井压到地下排污,已经被多家媒体关注,并派出记者跟进。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表示:除挖渗坑、渗井偷排外,有的企业用高压泵将污水注入地下,南方一些企业甚至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如果你生活的地方有类似情况,请告诉我们,我们将进行调查。不做地下水污染的“难民”,我们都该有所作为!   网友M acWin-新作证称:山东广饶大王镇造纸厂就是典型的地下排污,用压力泵把造纸的恶臭毒水排到地下水系里,这简直就是断子绝孙的无耻行径啊!   “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现象引起很多人的共鸣。诸多网友痛陈回乡见闻:家乡的水已变质,亲朋和邻里多人得了癌症,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企业违法排污。   污染未引起政府重视   不法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地下,并非现在才有的事情。早在2010年5月份《半月谈》就刊发了《地下排污:致命威胁悄悄逼近》的报道。记者调查时发现,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为了躲避查处,有的污染企业竟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   遗憾的是,两年多过去了,这一现象似乎并未引起政府和公众足够的重视,地下排污似乎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不只是让更多民众生活于危险之中,而且还引发了恶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去年春节期间发生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肇因就是一家企业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溶洞。今年年初,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引发的河流污染,波及山西、河北、河南三省,恶性水污染事件不断发生。   城市地下水过半遭严重污染   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专家在国际地下水论坛的发言中提到,全国90%的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据新华网报道,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   曾获“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的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马军说,饮用水源地所受污染尤其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很难被传统水处理工艺消灭,饮用水源地的产业转型升级成本,不仅大于水厂升级改造成本,也大于城市管网改造成本。   再严格的制度 只写在纸上等于零   中国地下水污染已经到了不得不正视、不得不从根本上遏制的时候了,再不治理,城市也将难有清洁的水源。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主管部门对各省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此举标志着中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正式确立。   有网友说,再严格的制度,只写在纸上就等于零,必须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老百姓看到有干部因为水污染防治不力而落马。水污染日益严重的根源在于单一追求G D P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如果再不放弃这一发展思路,水污染将演变成为我们整个民族的灾难。新华   [新华社质疑]   监管者是否当了睁眼瞎?   对地下排污的恶行,持有尚方宝剑的监管部门,至今没作出任何回应,甚至连一句惯用的“正在调查”也懒得说。新华社e哥质疑:这些无良企业如此瞒天过海、道德沦丧,果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企业如何排污,环保、安监等部门在例行检查中难道没看出猫腻?民众频频举报,媒体屡屡曝光,监管者咋就没去看看?是否当了睁眼瞎?   地下排污恶行早有先例,2010年《半月谈》曾刊发《地下排污:致命威胁悄悄逼近》的报道,直指不仅有企业利用高压泵将污水注入地下,还有企业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只是这样的声音,或激起一时舆论波澜,却在各地政府“化骨绵掌”的应对下销声匿迹了。   “美丽中国”不是概念,而是实在的行动。面对物欲横流、利欲攻心的污染恶行,e哥深信,我们需要有责任的监管和有力度的追责,让我们对监管部门的行动拭目以待吧。
  •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署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查处工作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药品的问题,当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部署有关查处工作。   天津市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立军连夜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系统各执法单位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空心胶囊和明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立即通知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国家局通知中所列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二是立即要求辖区内各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使用空心胶囊、明胶的情况开展自查。   三是立即对辖区内各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空心胶囊、明胶是否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并按规定索证索票 是否从被媒体曝光的企业购进过空心胶囊、明胶 空心胶囊、明胶进厂是否经过检验、是否有合格的检验报告。   辽宁省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严肃查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企业及相关产品。   一是按照国家局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成联合检查组,进驻有关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检查期间,企业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检查如发现企业存在违反规定使用药用空心胶囊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是按照国家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要求,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和使用的行政强制措施。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名单所列产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严肃处理。   江苏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店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央视报道中所述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同时,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迅速组织对省内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浙江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相关处室专题会议,研究处置媒体曝光空心胶囊生产企业措施。会议制定三条措施:   一是省局立即派出督查组,督促事件发生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二是责成当地监管部门对媒体报道中所涉两家企业迅速检查,目前当地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了停产查处,对涉及产品进行了封存的措施。   三是省局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全省药用辅料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将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列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依法严惩。   目前,查处工作在深入进行中。   江西省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两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问题药用空心胶囊查控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药用空心胶囊及其制剂生产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对全省紧急查控问题药用空心胶囊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二是抓紧重点核查。派出3个工作组,分赴上饶、九江、抚州,对武宁县、南城县3家在产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生产的工业明胶销售去向进行调查。三是组织进行排查。对全省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企业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国家局通报暂停销售使用9家企业13个品规的药品,督促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暂停销售使用的行政措施。   重庆市   2012年4月16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实情,做出部署,要求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采取三项措施,做好空心胶囊生产监督和媒体曝光的13种铬超标药品暂停销售使用监管工作。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必须严把原辅材料进货关,对所有购入的原辅材料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生产。对空心胶囊成品也必须送检或自检,符合《中国药典》规定标准后方可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生产企业,必须对购入的空心胶囊进行自检或送检,符合《中国药典》规定标准后方可使用。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铬超标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方可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目前,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根据要求,开展药品生产经营情况检查,确保全市公众用药安全。   青海省   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食用安全,2012年4月16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对监督检查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空心胶囊”情况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对所生产保健食品使用的“空心胶囊”进行自查,检查是否使用过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胶囊”,于17日前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将近三年所使用的“空心胶囊”有关证明文件(包括进货合同、生产厂家资质、购货发票、检验报告、查验记录、使用及销售台账等)整理待查。   三是要求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禁购进和使用浙江新昌华星胶丸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胶囊”,同时对所有购进的空心胶囊进行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是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督导组对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空心胶囊”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产品立即查封扣押及召回。   宁夏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查处工作。会议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全局同志要高度重视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药品事件,保持高度的敏锐性,按照国家局通知精神,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紧急开展不合格药品清查工作。   二是紧急下发通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系统紧急印发《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对全区药品流通、销售、使用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13个铬超标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和使用的措施。   三是摸清底数和情况。区局整合业务处室监管工作人员,集中监管优势力量,兵分两路,分别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检查,对13个铬超标产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使用。   四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召开会议,及时向媒体公开全区部署查处13个铬超标产品工作情况,正确引导媒体,把握舆论导向。   目前,全区紧急查处13个铬超标产品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正在开展拉网式检查,在零售药店张贴公示13个铬超标产品名单,警示消费者不要购买不合格药品。
  • 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公示后如何进行修复?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1年09月01日已生效,但现在要对一年前的行政处罚公示(由市场监督部门进行的处罚)进行修复,目前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复:按第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要求,需要市场监管总局下发文书格式范本,目前没有下发格式文本,无法进行修复程序。请问何时能有规范范本,那《规定》生效不是9月1日吗?目前如何进行修复程序?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目前信用修复管理文书格式范本已经下发。根据“谁认定、谁修复”原则,请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规定办理。回复部门:信用监督管理司
  • 飘香剂辣椒精火锅红横行 监管部门称“不好管”
    “北风起,火锅香”,随着冬季来临,热气腾腾的火锅尤其是鲜香的麻辣火锅受到众多人群的喜爱。但这些奇鲜奇香的火锅,很多被店主加入了飘香剂、辣椒精和火锅红等化学原料,伤害人们的健康。 化学品“提香”已多年 吃火锅必有“底锅”,南京一位知情人士爆料:这些底锅调料里“基本上都是化学添加剂”:红得诱人的红汤火锅,辣味、红色都是辣椒精调出来的;火锅店里香味四飘,其实是飘香剂在发挥作用。 因为冬天是火锅旺季,因此在南京的干货批发市场内,火锅作料成了主角。18日上午,当记者在南京一些菜市场及干货市场暗访时,发现火锅飘香剂、辣椒精和火锅红的卖家们更加“谨慎”了,因为“前几天当地媒体进行了曝光”。 在南京水西门的一家菜市场,一家干货店的老板承认:“以前市场里这些东西多得很,不过现在不是熟面孔就不敢卖了,过了风头再说。” 这名姓高的老板跟记者“闲聊”:火锅飘香剂是红瓶子装的,只要挑一点放入火锅,香味四起,一下子就能让人有食欲。辣椒精可以代替辣椒,让食客辣得过瘾;火锅红则是不放红辣油,就可以让火锅“火红火红”的。 高老板说,这些东西好几年前就有了,一到冬天卖得特别好。当然都是开店的人来批发,“一买好多”。飘香剂的价格一般是30多块钱1斤,而辣椒精则是30元左右就能买到1升装的一大瓶。一些小店店主买回去后,倒上开水,再放些不值钱的干货料,根本不用熬制,用大火烧滚,原来白花花的开水就渐渐变成辣油汤,不仅香辣逼人而且红得诱人。 “化学火锅”监管待加强 “化学火锅”被曝光在南京市民中引起极大关切。一位网友在留言中说:“都吃了十几年的火锅了,才发现火锅底料有问题,多郁闷啊。现在可以不吃火锅,那以前吃下去的可怎么办呢?” “这些化学物质有害身体,严重时可能致癌,但监管起来很难。”——“化学火锅”被曝光后,多个城市的质监、工商和卫生部门都表示“不好管”。 数家地方媒体最近暗访发现,火锅底料添加有毒有害增香剂、增味剂的情况十分普遍,火锅已经成了“化学锅”。 食品添加剂成了“毒品添加剂”,“不好管”才是“化学火锅”的关键“底料”。事关群众健康,监管部门如此“打酱油”,“飘过”,难道真要让老百姓都自学成才变成化学家,自己检查,自己监督? 南京不少市民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监管到位。“食品安全关乎人的健康,职能部门只要认真去监管,没有什么监管不了的。”
  • 2020年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情况
    编者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问题依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依法及时公开发布了一大批抽检不合格信息。我们对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各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1031期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进行了汇总。需要说明,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主要是针对市场销售环节,目前还难以溯源到具体产地,但可以让我们引以为戒,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团队,我们对2020年1月至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及各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发布的1,031期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进行了分析汇总,不完全统计共14,29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799批次,占比26.57%。从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情况看,蔬菜和水产品不合格问题最多,其中腐霉利、4-氯苯氧乙酸钠、毒死蜱等农药残留超标,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等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镉污染占比较高;从食用农产品销售地看,河南省、重庆市、山东省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批次最多。一、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概述蔬菜和水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主要类型,占比超过70%。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共计3,799批次,其中蔬菜1,673批次,占比44.04%;水产品1,148批次,占比30.22%;畜禽产品803批次,占比21.14%;水果119批次,占比3.13%;生干坚果及籽类产品51批次,占比1.34%;豆类产品5批次,占比0.13%(详见图1)。图1 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类型占比2020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批次呈波动趋势。从不合格情况公布时间分析,11月和4月公布的不合格批次相对较多,分别达643批次和511批次(详见图2)。图2 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数量月度分布河南省、重庆市、山东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最多的销售地。河南省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411批次,蔬菜180批次、水产品101批次;重庆市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402批次,蔬菜236批次、水产品55批次;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339批次,蔬菜174批次、畜禽产品112批次(详见图3)。图3 各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数量分布二、蔬菜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分析腐霉利、4-氯苯氧乙酸钠、毒死蜱等农药残留超标为蔬菜产品抽检主要不合格项。其中腐霉利残留超标352批次,全部从韭菜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残留超标281批次,主要从黄豆芽、绿豆芽中检出;毒死蜱残留超标245批次,主要从芹菜、普通白菜中检出。从蔬菜上禁用农药检出情况看,排在前五位的包括:毒死蜱,检出245批次;克百威,检出130批次;氧乐果,检出108批次;甲拌磷,检出56批次;氟虫腈,检出34批次(详见图4)。图4 市场销售蔬菜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数量分布韭菜、豆芽、芹菜为农药残留超标最多的蔬菜产品。其中526批次韭菜检出有农药残留超标,其中腐霉利残留超标352批次、镉被检出70批次;347批次豆芽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残留超标280批次、6-苄基腺嘌呤残留超标59批次;267批次芹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其中毒死蜱被检出146批次、甲拌磷被检出42批次。另外,抽检不合格频次较多的蔬菜还有豇豆和白菜,豇豆中克百威被检出52批次,灭蝇胺被检出51批次,白菜中毒死蜱被检出45批次(详见图5)。图5 市场销售蔬菜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数量TOP10重庆市、河南省、山东省为蔬菜产品抽检不合格最多的销售地。重庆市抽检不合格236批次,其中韭菜70批次、芹菜39批次;河南省抽检不合格180批次,其中韭菜82批次、豆芽47批次;山东省抽检不合格174批次,其中韭菜72批次、豆芽52批次(详见图6)。图6 各省市场销售蔬菜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数量分布TOP10图7 市场销售畜禽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数量分布三、畜禽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分析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等兽药残留超标为畜禽产品抽检主要不合格项。其中,恩诺沙星残留超标193批次,主要从鸡蛋、鸡肉中检出;氟苯尼考残留超标141批次,主要从鸡蛋中检出;磺胺类残留超标94批次,主要从猪肉、鸡肉中检出。需要注意的是克伦特罗检出83批次,主要从牛肉、羊肉中检出,表明“瘦肉精”问题还是比较突出。从畜禽类禁用兽药检出情况看,排在前三位的包括:氧氟沙星,检出60批次;五氯酚酸钠,检出32批次;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31批次 (详见图7)。鸡蛋、鸡肉、猪肉等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批次最多。249批次鸡蛋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其中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残留超标批次最多;162批次鸡肉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其中恩诺沙星、磺胺类残留超标批次最多;108批次猪肉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其中恩诺沙星、磺胺类残留超标批次最多(详见图8)。图8 市场销售畜禽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数量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为畜禽产品抽检不合格批次最多的销售地。山东省112批次畜禽产品抽检不合格,其中鸡蛋、牛肉各29批次;河南省106批次畜禽产品抽检不合格,其中鸡蛋32批次、羊肉17批次;重庆市79批次畜禽产品抽检不合格,其中鸡蛋19批次、猪肉13批次(详见图9)。图9 各省市场销售畜禽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数量分布TOP10四、水产品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分析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等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镉污染为水产品抽检主要不合格项。其中恩诺沙星残留超标300批次,主要从黄鳝、鲫鱼、鲈鱼中检出;重金属镉污染242批次,主要从海水蟹、皮皮虾中检出;氧氟沙星检出202批次,主要从黑鱼、乌鱼、黄花鱼中检出。从水产品禁停用兽药检出情况看,排在前五位的包括:氧氟沙星,检出202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113批次;孔雀石绿,检出70批次;氯霉素,检出53批次;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40批次(详见图10)。图10 市场销售水产品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数量分布淡水鱼为兽药残留超标批次最多的水产品,共597批次。其中黑鱼、鲫鱼、鲈鱼、乌鱼、鲤鱼兽药残留超标批次最多。111批次黑鱼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其中氧氟沙星检出批次最多;68批次鲫鱼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其中恩诺沙星、地西泮问题批次最多;59批次鲈鱼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其中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残留超标批次最多;56批次乌鱼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其中氧氟沙星检出批次最多。41批次鲤鱼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其中地西泮残留超标批次最多(详见图11、图12)。图11 市场销售水产品类食用农产品种类抽检不合格项数量分布图12 市场销售水产品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产品数量TOP10浙江省、四川省、河南省为水产品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最多的销售地。浙江省抽检不合格169批次,其中河虾42批次、黄鳝32批次;四川省抽检不合格120批次,其中乌鱼46批次、鲢鱼19批次;河南省抽检不合格101批次,河虾53批次、黑鱼18批次(详见图13)。图13 各省市场销售水产品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数量分布TOP10五、水果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分析吡唑醚菌酯、丙溴磷、腈苯唑等农药残留超标为水果产品抽检主要不合格项。吡唑醚菌酯残留超标39批次,主要从香蕉中检出;丙溴磷残留超标27批次,主要从柑、橘类中检出;腈苯唑残留超标12批次,主要从香蕉中检出。此外,香蕉类和柑、橘类水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批次最多(详见图14)。图14 市场销售水果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数量分布重庆市、贵州省、北京市为水果产品抽检不合格批次最多的销售地。分别抽检不合格26批次、17批次、15批次,均以香蕉类和柑、橘类水果为主(详见图15)。图15 各省市场销售水果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数量分布六、生干坚果与籽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分析黄曲霉毒素B1、酸价等为生干坚果与籽类产品抽检主要不合格项。黄曲霉毒素B1超标25批次,主要从花生中检出;酸价超标21批次,主要从黑芝麻中检出(详见图16)。图16 市场销售生干坚果与籽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数量分布河南省、浙江省、重庆市为生干坚果与籽类产品抽检不合格批次最多的销售地。分别抽检不合格14批次、7批次、6批次,均以花生和黑芝麻为主(详见图17)。图17 各省市场销售生干坚果与籽类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数量分布七、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分析二氧化硫、铅和氟等为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主要不合格项。二氧化硫检出14批次,主要从代用茶中检出,如甘草片、枸杞;铅检出8批次,主要从绿茶、代用茶中检出;氟检出8批次,主要从青砖茶、茯砖茶中检出(详见图18)。图18 市场销售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不合格项数量分布代用茶、绿茶、青砖茶等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批次最多。代用茶检出10批次残留超标,其中二氧化硫检出批次最多;绿茶检出13批次残留超标,其中水胺硫磷和铅检出批次最多;青砖茶检出6批次残留超标,其中氟检出批次最多(详见图19)。图19 市场销售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数量来源: 农业农村部
  • 湖南监管部门避谈镉大米 官员称要保护农业经济
    湖南攸县及衡东县4个米厂所产大米镉超标,食安办和质监局互“踢皮球”,均未披露大米镉超标情况。一位湖南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官员表示,大米重金属超标全国都有,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也早已存在,但湖南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过于炒作湖南大米镉超标之事,对农业经济影响很大。   5月18日,广州市药监局发布检测结果称,湖南攸县及衡东县4个米厂所产大米镉超标,湖南省相关政府部门却一直没有给出说法。   昨日 (5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到湖南省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采访得知,多起大米镉超标事件发生之后,相关部门仍没有检测计划。湖南省食安办和湖南省质监局互“踢皮球”,均认为应由对方披露此次大米镉超标的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镉是明确规定必须检测的项目,该标准要求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对大米入库前及出库时,都必须进行检测,未达国家粮食卫生标准的大米不能上市流通。   近年全国多地曝光大米镉超标事件之后,山西、安徽等多地质监部门皆对大米中镉含量进行检测并公布了检测结果。湖南近年频出大米镉超标事件,但记者却未在媒体上看到湖南质监部门对大米中重金属含量的检测情况。有专家表示,由于法律、标准体系不完善、各管部门关系没有理顺等种种原因,多部门执法在目前体现出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相互推诿。相关官员表示,过于炒作湖南大米镉超标,对湖南农业经济影响很大。   质监局、食安办“踢皮球”   2013年5月18日,广州市药监局发布信息称,经过对数个餐饮场所的检测,发现多个大米品牌存在镉超标情况。其中,湖南株洲攸县,衡阳衡东县共有4家大米厂所生产的大米镉超标。   2013年2月,亦有媒体曝出2009年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在湖南购买了上万吨食用大米,经深圳质监部门检验,该批大米质量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   而此前,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之事已广受关注与诟病。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大米从生产、流通到食用,共有农业、质监、工商及药监局等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与检测。5月20日,记者赶往湖南多个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采访。   湖南省药监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药监局只对食堂、餐馆等场所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测,一般的常规检测为食品是否变质、发霉等情况,而对于大米食品中的镉等重金属并未进行检测,因为重金属种类较多,检测需要相关的设备与较高的费用,一般是针对某些方面出现了特定的问题,才会就某一项重金属进行检测,至今尚未发现大米食品镉超标的情况。   上述负责人称,在广州市药监局公布湖南多地大米镉超标结果之后,该局尚未有针对大米食品镉含量进行检测的计划。   昨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湖南省质监局,想了解该局近年来对大米中镉含量的检测情况。记者经由该局法规处介绍至食品安全处,该处工作人员称主管人员正在开会,让记者等候。但不久后记者却被告之,湖南省政府已要求,关于湖南大米镉超标事件的相关情况,由湖南省食安办统一发布信息。而湖南食安办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当日上午湖南省政府相关会议已经明确,关于大米镉超标事件的相关情况由湖南省质监局负责,对于广州市药监局此次所公布的几家大米企业大米镉超标的核查情况及信息发布,皆由湖南省质监局处理。   保护农业经济?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近年来,湖南、江西等地皆被曝出大米重金属超标事件,而山西、安徽等多地的质监部门对本地所销售的大米进行了检测并公布了检测结果,但却鲜见湖南各级质监部门公布湖南所产大米的重金属检测情况。   一位湖南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官员对记者说,近年来,大米重金属超标的情况在全国多地皆有存在,湖南所产大米重金属超标的情况也早已存在,比较普遍,根本不用再进行检测。但湖南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过于炒作湖南大米镉超标之事,对于湖南的农业经济影响是很大的。   据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省农业产值2651.7亿元,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90.8万公顷,全省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长2.3%,达300.65亿公斤。   上述官员称,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的事情,不是农业或哪一个部门能解决的,湖南近年大力发展工业,相关企业要进行排污,有的企业还非法排污,这都导致了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增加,进而导致大米重金属含量超标。但土壤被污染了,总不能不种水稻了。  可如何解决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与大米重金属超标之间的矛盾呢?上述官员表示,大米中镉等重金属超标确实对人体有损害,近年来湖南省一直为减少重金属污染而努力,比如规范相关企业的排污,治理江河与土壤环境等,但这些工作需要一个过程,需要较长的周期。   粮食检测“九龙治水”   根据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大米入库前,收购和储存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的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同时中央和地方粮食承储企业还应对粮食储存品质进行检验。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 (试行)》要求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储备粮入库质量和储存质量进行定期检查。   但在粮食出库时,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检验只需由储粮企业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即可。以深粮集团为例,集团相关技术人员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09年以后,集团自建粮油质量检测实验室,检验也由自己完成。   有业内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检测由企业自身进行,真正去做全面检测的企业并不多。   深粮集团上述技术人员表示,针对储备库性质的企业,国家粮食局会每年会在强制性地进行春秋两季的检查。对于民营的生产厂、大米加工厂等,则由企业交予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   对于具体的检测项目,国家规定“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检验项目主要为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 在储存期间使用过化学药剂并在残效期限内的粮食,应增加药剂残留量检验 色泽、气味明显异常的粮食,应增加相关卫生指标检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内粮食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真菌感染的情况,增设相关卫生检验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后发现,该标准要求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4年起,食品安全从原来由卫生部门一家管的体制,变成多部门实施分段监督的体制。具体来说,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 商贸系统包括商务部和地方商委主管生猪屠宰、酒类,餐饮、超市、农贸市场。   有专家表示,由于法律、标准体系不完善、各监管部门关系没有理顺的种种原因,多部门执法在目前体现出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市政府发布的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管理过程中获得的好处不多,还要担责,这种“苦差”常常出现没有任何部门愿意承担食品监管的职责,市政委、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互相“踢皮球”。   名词解释:   镉大米   大米镉含量超标,主要是土壤中镉含量超标,引起的植物吸收。过度使用化肥是原因之一。一些磷肥和复合肥中镉含量超标,能够使土壤和作物吸收到不易被移除的镉。空气和水镉污染,也将导致水稻在生存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的镉。   危 害:人在食用这种镉含量超标大米之后,镉在人体内会导致患骨痛病。镉超标大米的危害镉对身体危害最严重的是结缔组织损伤、生殖系统功能障碍、肾损伤、致畸 和致癌。最新研究成果还表明,镉能引发人类乳腺癌。人每天从食物中摄入的镉只有1%~5%被胃肠道吸收,所以食用镉超标大米是机体摄入镉的一种可能,大量 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
  • 中国拟规定食药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7日内立案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就《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意见稿》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意见稿》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后,填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移送同级公安部门,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并抄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意见稿》提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符合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有客观的违法事实、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属于本部门管辖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意见稿》要求,进行案件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被调查人或者有关人员有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的义务,不得阻扰案件的调查或者检查。   《意见稿》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意见稿》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意见稿》强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应视情节追究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办案人员的行政责任 情节严重的,撤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海南一直有用禁用农药 监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
    在三亚崖城镇坡田洋万亩豆角生产基地,一农民正在给豆角打药。   高毒农药阴魂不散的原因还在于目前根本就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药品,列入名单的16种禁用农药如果真正做到完全禁用,有很多种果菜的病虫害根本就防治不了。   ——— 海南一位农资行业资深人士   水胺硫磷(注:2000年就已被禁用的高毒农药)不仅在豇豆上使用,芒果、香蕉种植中用量都很大,每年八九月份,芒果清园后,果园内都会用大量的水胺硫磷。   ——— 在三亚凤凰种植芒果的秦先生   海南豇豆事件的源头指向了高毒禁用农药。南都记者近日在海南三亚等地采访时发现,原本早已列入海南黑名单的水胺硫磷等16种高毒禁用农药,并没有就此退出江湖,而是一直潜伏在地下,禁用农药屡禁不绝的背后是无良商家追逐利益的驱使和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   滥用高毒禁用农药一直都存在   “既然其他城市在海南豇豆中检出了禁用农药,就说明一定有人在用,不用怎么检得出来?!我们要正视这个问题。”三亚崖城镇主管农业的副镇长陆仁致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的蔬菜种植户当中确实存在个别农民滥用违禁农药的情况。   据一位在海南做了近十年农资生意的人士透露,“滥用高毒禁用农药的问题不是豇豆事件才出现,而是一直都存在,水胺硫磷、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在海南一直都有卖。”   据了解,早在2000年9月起,海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16种剧毒、高毒农药,其中就包括水胺硫磷。但高毒农药并没有因此在海南绝迹,而是转入地下网络销售。   一位知情人透露,高毒农药禁用后,一些不法经销商受利益驱使,偷偷倒卖高毒农药,紧俏时甲胺磷和水胺硫磷从原来的每瓶7元卖到15元,“都是在私下交易,一般不熟悉的人很难买到,农业部门也很难查得到。”   三亚崖城一位农药经销商透露,去年曾有广西一家农药厂销售员两次找上门来推销高毒农药,货到付款、价格优惠,并声称哪一种高毒农药都有。   知情人还透露,在海南乐东县蔬菜重镇———冲坡镇,一些农药经销商曾公开叫卖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不仅在豇豆上使用,芒果、香蕉种植中用量都很大,每年八九月份,芒果清园后,果园内都会用大量的水胺硫磷。”在三亚凤凰种植芒果的秦先生说。   用高毒农药打虫成本低六成   为什么水胺硫磷等高毒农药在海南蔬菜产区屡禁不绝?三亚市农业局副局长庞世卿一语道破玄机:价格低廉、效果明显。   “在海南种菜必须打药,这里高温高湿,田地一般每年都种三季作物,病虫害非常普遍,而且现在的病虫都有一定的抗药性,菜农普遍认为高毒的药就是高效,并且价格便宜。”   昨日上午,在崖城市场旁边的一间农药店里,三亚南博果菜新技术服务部方圆祖给一位菜农开出药方:1瓶虫脒、2瓶乐果、1瓶乙酰甲胺磷、3袋灭蝇胺,总价80元,兑6桶水,喷撒2亩菜地。方圆祖说,这些都是允许使用的防治豇豆虫害的常规药物。   据估算,在海南1亩豇豆喷一次药的用药成本是60-90元,平均3-5天用一次药,一季豇豆种植下来一亩地至少250元。业内人士透露,与常规农药相比,水胺硫磷和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价格便宜,300毫升包装的每瓶7-8元,1瓶兑3-4桶水,可以喷1亩地。如果换成水胺硫磷,成本至少减三分之二以上,每亩用药成本不到100元,且水胺硫磷的打虫效果确实好很多。   海南一位农资行业的资深人士说,高毒农药阴魂不散的原因还在于目前根本就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药品,“列入名单的16种禁用农药如果真正地做到完全禁用,有很多种果菜的病虫害根本就防治不了。”   海南豇豆事件后,三亚市做出规定:举报销售高剧毒农药者经查实奖励5000元,但据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任何举报。   黑心农药厂挂羊头卖狗肉   三亚市农业局正在紧急查找高毒农药的踪迹,但据农业局副局长庞世卿透露,在日前针对水胺硫磷的紧急排查中,对该市农资销售网络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但并没有发现市面上销售水胺硫磷等禁用农药。   高毒禁用农药究竟从哪里来?庞世卿分析,这类产品最有可能存在私下销售和“挂羊头卖狗肉”两种情况。有些农药生产厂家为了提高产品功效,在允许销售的农药中添加高毒农药,这类产品在外包装上看不出任何问题,农民买回去使用后,就出现误打禁用农药的情况。   业内人士证实,高毒农药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的确存在。一些农药厂在申请农药登记时,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往往采用已经登记过的旧配方重新申请,但由于病虫害抗药性的增长,几年前的旧配方很可能已经达不到防治要求。于是,一些企业往往采取增加有效成分的方法提高药效,这一现象在农药生产中普遍存在,尽管按农药登记不允许,但有关监管部门对此基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高毒农药就借此机会添加到有合格生产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当中。   农药专家提醒,市面上若出现与同类产品相比,价格远低、效果很好的“合格”农药,很可能添加了高毒农药。   经销商误导农民用高毒农药   记者在崖城批发市场发现,很多菜农不知道水胺硫磷为何物,甚至有一些人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是高毒禁用农药。一位来自育才镇的菜农说,平时他的菜地里用药都是直接向农药店老板咨询,“只要能杀虫就行”。   方圆祖说,也有菜农上门来问是否有水胺硫磷卖,他们普遍存在误解,认为高毒就是高效,“农民对农药的认识非常简单,有效果的就是好药,并且会在菜农间传告,逐渐在一个区域内形成用药习惯。”   知情人士认为,菜农多是向农药店咨询用药,基层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已被农药店取代,但由于对农药经销商缺乏统一管理,黑心经销商就会误导农民使用高毒农药。   崖城坡田洋,这里12000余亩的基本农田80%种满了豇豆。记者昨日下午看到,一片十几亩的豇豆长满了红斑,旁边一位在打药的菜农说,这块地就是这几天没打药生病了,不管多低的价格收购商都不会收。   打药,就可能会被检出农药超标 不打,辛苦种了一个多月的豇豆就可能卖不出去,菜农陷入两难。此时,很多菜农的选择都是今天打药、明天就收菜。   方圆祖介绍,允许使用的农药也会在蔬菜中出现农药残留的问题,主要是采摘前的停药间隔期不够。一般的农药间隔期都至少要7天。   链接   海南省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的16种剧高毒农药分别是:克百威(呋喃丹)、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杀扑磷、特丁硫磷、灭线磷、硫丹、氟乙酰胺、五氯酚、甲基异柳磷、地虫硫磷、甲拌磷(3911)。   2007年1月1日起,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已在国内全面禁销禁用。
  • 内蒙古多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为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近期,内蒙古多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鄂托克前旗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机构前期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采取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调取已检车辆监控录像的方式,重点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问题;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篡改和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用其它车辆替代受检车辆进行检验、为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超出许可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机动车检验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并责令立即改正。下一步,鄂前旗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监管部门为何嫌“化学火锅”烫手
    日前,南京记者调查发现,火锅飘香剂、辣椒精和火锅红几近“泛滥”,不少火锅店就是在使用添加剂来糊弄消费者,廉价火锅成了包含了多种化学添加剂的“化学锅”——面对“化学火锅”引发的火锅市场信任危机,中烹协回应称纯属谣传。网友发现,中烹协所称的抽检百分百合格,抽检的全是知名企业,而没有对不知名的廉价火锅进行检查。于是媒体批评中烹协是“老子给儿子辟谣”。中烹协一时成舆论众矢之的。 (12月23日《扬子晚报》)   中烹协的辟谣,至少犯了两个明显错误:一是将大众火锅店偷换为知名企业,自作聪明转移视线,又自取其辱 二是,协会负责人另一身份是火锅店老板,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全无公信力。这种低级辟谣,只是“化学火锅”事件中的一个闹剧,与主旨无关。   公众笑过之后又该如何,我们还去吃火锅吗?“化学火锅”还可以由哪个部门来辟谣或者来拯救呢?一些部门作出了回应。合肥市卫生监督局对这一问题,作出免责解读,理由是“检测硬件要求过高” 而江苏省质监局工作人员竟然称“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太多,自己也无法明确告知记者这些产品究竟能否食用”。   可以指望工商部门吗?事发地工商部门称,他们只管查“三无产品”,管不着化学火锅。可是报道已经披露,本该由12位数组成的“飘香剂、火锅红、辣椒精”等QS号码,却由10位数组成。这正是确凿无疑的打假线索,对此,那些部门又很坦率地说,太多了“管不住”。   到现在为止,“化学火锅”又让我们看到食品安全的又一次大面积溃败。中烹协某些人扭曲良知遮蔽真相,是利益使然 众多监管者如此被动和漠然,是行政不作为。添加了化学添加剂的火锅底料,经加热后会产生大量有害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会慢慢累积,损伤内脏,严重者还可能致癌。情节如此恶劣,就因为没有构成迫在眉睫的危险,而无法刺痛那些人迟钝的神经。   沈阳市食药监局宣布明年整治重点是饭店滥用添加剂,“化学火锅”就是滥用添加剂的典型。虽然有过失望,我们仍然对此寄予厚望。受现行政策因素制约,整治“化学火锅”最可以倚仗的只能是,职能部门被激励和唤起的强烈责任感。   “化学火锅”的泛滥,不在于缺少法律和制度,而在于缺德。不仅仅是那些生产和使用化学原料的商家缺乏商业道德,没有良知,而且是一些职能部门缺乏职业道德,缺乏公仆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假如商人尤其是官员,能有一些基本道德的血液,那么整治添加剂的誓言,就不会变成僵硬的躯壳,就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 监管部门推诿 问题猪肉无人愿检测
    2月28日下午,宣城市区柏庄工地上的小章向本刊求助:这两天,他和工友闹肚子闹得厉害,医生说可能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他们怀疑从超市买的特价猪肉有问题,想找相关部门检测,却没能打通电话,请记者帮忙!   可是,记者辗转食药监局、工商及质监部门多次,也没能帮上忙。得到反馈情况的小章最终放弃了申诉。他说,没想到只是想检测猪肉,竟那么难!   怀疑猪肉有问题,想找部门帮忙检测   小章来自湖北襄阳,在市区柏庄小区工地上做工,和另外3名工人合住。2月25日晚8时许,他和工友一起,在市区一家超市买了些生猪肉&mdash &mdash 小票显示为带皮前腿肉,每公斤19.96元,他们买了1公斤多点,共计21.8元。   26日中午,他们将部分猪肉洗净,切成小块进行炒制,后又放入花菜炖了会。四个人大快朵颐,将这盘花菜烧肉吃了个精光。   下午时分,一个工友突然有些腹痛,并伴有腹泻症状。不过因为并不十分严重,大家都没有太在意。晚上,他们将剩下的猪肉也炒熟吃了。   夜里,之前腹痛腹泻的工友更不舒服了,小章和另外一个工友,也开始出现相同症状。四人中,只有一人没有出现不适症状。   第二天早上,三个闹肚子的人都没法上工。他们自己到药店买了些治肠胃病的药,但吃了后仍没有好转。   之后,他们前往柏庄小区门口一家诊所就诊,吃了药,吊了盐水,几人症状才有所缓解。但是医生的诊断,却让他们上了心。   &ldquo 医生说,出现这样的症状应该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我们便想到那猪肉,因为刚好买的也是特价肉。&rdquo 小章说,他们想将剩下的熟猪肉拿去检验,但没能打通食品监督部门的电话,所以只好找本刊求助。   &ldquo 如果真的是肉有问题,那么受伤害的肯定不止我们,你们要留意。&rdquo 小章在电话里嘱咐记者。   记者拨打5通电话采访3个部门,没帮上忙   第一通电话 12331热线   记者随即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一名女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记者了解的情况,并记录了小章及记者的电话,表示会向领导反映。   不久后,工作人员给记者回电称,这事应向南市区工商所反映。记者很惊讶地提出质疑:怀疑猪肉有问题,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投诉有什么不对?为什么不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管?对方咨询领导后,回应记者:食药监局主要监管对象是餐饮企业,群众反映的超市属南市工商所的监管范围。另外,食药监局没有检测猪肉的设备。   第二通电话 南市工商所   而当记者拨通她提供的南市工商所的电话(3025385),并说明问题后,工作人员的语气满是惊讶和不解:我们哪有检测猪肉的设备!如果向我们反映,我们只能去超市,查猪肉的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有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如果没有,我们可以做查处和调解,如果有,还真不好说。   随后,他告诉记者,可以让消费者先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记者向小章反馈了采访情况,并建议他先拨打12315投诉。但是我们都有一样的疑问:因为并不能确定猪肉是否有问题,还是得找可以检测的部门,那么到底谁可以检测呢?   第三通电话 市食药监局稽查科   通过其他记者介绍,记者联系上市食药监局稽查科一名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市食药监局确实没有检测猪肉的能力&mdash &mdash 他们既没设备,也无此类人才。   据他介绍,市质监局之前倒是有能力检测。不过,去年底,我市启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市质监局的食品安全检验职能已划归市食药监局,但目前设备还没有正式移交。   第四通电话 市质监局   市质监局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了体制改革的说法,称他们的食品安全检验职能确实已划走,设备没能移交并非他们的原因。经汇报领导后,他回复记者:如果相关部门有需要,想委托他们进行检验,他们愿意全力配合。   第五通电话 市食药监局   随后,记者再次拨打食药监局电话,向他们表达了质监局愿意配合的意思。不过,对方仍坚称,这确实不是他们的监管范围,仍建议记者找南市工商所。   当得到这个建议时,已是28日下午的下班时间。记者没能打通南市工商所的电话。  待到双休日过去,3月3日一早,记者决定先联系小章,再采访南市工商所。没想到小章听清整个过程后,表示&ldquo 没想到只是想检测猪肉,竟那么难!&rdquo 他说,他和工友都要工作,没那么多时间去追究这事了。   记者手记 机构改革急不得更拖不得   一边是求助者康复了,而且说不愿追究了 一边是记者辗转采访,没有答案&mdash &mdash 这原本是一篇不必见报的稿件。但是,我们仍将它呈现在你面前。   因为我们想要表达的,是普通老百姓想要检测猪肉的艰难,更是这件事折射出的机构改革中部门衔接的缓慢与不顺畅。   我想,工商、质监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应是让部门责任更加明确,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市场监管能更专业和高效,从而能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让老百姓得实惠。它急不得,更拖不得。   但是,整个采访过程,我始终没有弄明白,猪肉检测到底该是谁的职责,一个已经没有食品安全检验职能的部门,为何仍拥有着检验设备?一个名为&ldquo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rdquo 的部门,为何一直说这不是他们的职能?   采访中,一些工作人员也透露,自打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检验的职能被划走后,从事食品安全检验的相关人员,现在既不在质监部门上班,也不在食药监局上班。这一现状令人担忧。我们很想问,这一次猪肉是这样,那么下一次呢?老百姓吃到不放心的牛肉、鸡肉、鸭肉&hellip &hellip 是否都找不到人来检测呢?
  • CNAS为行政监管部门的技术执法提供认可服务
    2010年8月中旬至9月初,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河北局)实施了检查机构的认可评审工作,从而将检查机构认可领域从传统的技术服务领域拓展到了技术执法领域。   检查机构认可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体系三大门类之一,是正式表明检查机构具备实施特定检查工作能力的第三方证明。近年来,我国检查机构认可工作发展迅猛,目前认可数量已经突破200家,认可的检查机构领域包括建设工程、商品检验、特种设备、信息安全、货物运输、健康检查、司法鉴定及机动车安全检验等领域,并已在整体上处于亚太地区领先水平。   河北局积极响应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和“检测工作整顿”活动的开展,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外经贸发展需要,提升检验检疫及监管水平,从2009年起已在全局系统内全面导入ISO/IEC17020质量管理体系,用规范化的质量管理手段,加强对检验检疫过程有效性和检验检疫单证可靠性的管理,持续改进检验检疫工作质量,提升检验检疫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此,河北局从2010年8月中旬向CNAS提出检查机构认可申请,CNAS在对该局申请认可的机电产品、化矿、煤炭、陶瓷等产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行政监管类工厂检查等检查能力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后,组织专家进行了认可可行性论证和风险分析,研究制定了认可专项工作计划,选派了经验丰富的评审员,历时半个多月,前后共计22人次分批分阶段对河北局本部及保定、京唐港和曹妃甸3个首批试点认可的分支机构实施现场评审工作。评审组在评审工作期间表现出的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和科学求是的工作态度得到了河北局干部职工的高度赞扬。   对检验检疫行政监管机构实施检查机构认可,在我国检查机构认可史上尚属首次。这次认可拓展了我国检查机构认可服务的领域,验证了基于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科学性,提升了检验检疫技术保障水平,初步实现了“客户满意、员工也满意”的双赢效果,为国际认可界提供了成功的案例。
  • 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制度改革——质量“体检证”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通过国际认证,能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为企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四川成都彩虹集团负责人说。该公司在成都市武侯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的帮助下,先后获得多项国际认证,生产的电热毯等取暖产品已成功进入欧盟市场,并逐渐拓展至澳大利亚、北美、南非等市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6月19日举办的世界认可日中国主题活动上说。该活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中国贸促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主题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建设质量强国促进全球贸易”。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具有市场化、国际化的特点,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方式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经济贸易发展,被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据统计,全球80%的贸易活动与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其中2/3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合格评定活动。近年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围绕产业体系布局,全面推进能力建设,促进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构建了统一开放的合格评定体系,有力促进市场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全球贸易便利化和内外贸一体化。我国合格评定体系与国际全面接轨,互认范围覆盖全球经济总量95%以上的经济体。助力企业抢抓市场机遇,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充分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传递信任、消除壁垒、促进循环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基础性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和规则,加快完善统一管理、共同实施、通用互认、权威公信的合格评定体系,在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促进市场规则统一和要素资源流通。要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改革,在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运用告知承诺、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要主动配合国家外交外贸战略,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合作机制建设,促进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合格评定成果落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以合格评定的便利化安排,促进全球贸易稳定增长,增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
  • 聚焦食药监管:大部门“大”不是目的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地方如何深化改革、跟进衔接,受到关注。   2011年11月,渭南市在陕西省率先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剑指传统“九龙治水”式监管模式,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年半下来成效初显,也面临问题需要继续破解。   “像街边常见的小型卤肉店,‘前店后厂’式,中间拿一块布帘隔开。”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建军打了个比方,按照过去的“分段监管”,那么布帘前头就归工商管,后头则归质监管,工商发现卤肉有问题,还得移交质监部门“掀开布帘”去后面查,“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就会职责不清、衔接不畅、责任不实、互相扯皮”.   渭南是陕西省乃至西北地区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大市。2011年11月,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部署,渭南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试点的工作,改革剑指传统“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九龙治水”式监管模式,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食药委”)。   上个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挂牌,这对渭南来说,无疑是极大的鼓励。“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快和国家要求接轨,未来中央、省、市各级体制的对接肯定也会更顺畅。”王建军说。   “九龙治水”不如“一龙管水”   渭南市临渭区华润万家超市东风路店的店面里,随处可见带有FDA(食品药品监督)标志的食品安全规范说明及提示,有的是挂在袋装食品区的对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温馨提示,有的是挂在鲜肉区的对肉品“三章两证”的当日公示,有的则张贴在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公示栏上,这些说明和提示上,还印有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和监督热线,常有顾客驻足观看。   渭南改革试点的思路,第一个特点,就是将原来的多部门、分段式监管整合为一家统一监管。“食药委”除继续承担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外,将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所负责的农药生产经营、农药残留检测、生鲜乳收购运输、兽药饲料经营、食品及添加剂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和监管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统一行使。   同时,成立市农产品食品执法监察支队,作为市“食药委”直属执法机构,而各县(区、市)成立15个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承担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职责。   “从2011年底改革前的245人,现在市食药委全系统工作人员已达1915人。”渭南市“食药委”办公室主任魏伟说,其中包括新招考的337名大中专毕业生,还有从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换防”过来的1300多名工作人员,“采用编制划转方式,实现了人员优化组合,最大限度缩短了工作磨合期”.   监管触角再向城乡基层延伸   不仅要把“都在管却管不好的地方管好”,还要“让没人管的地方有人管”.渭南改革试点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将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在全市组建了96个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对原来由市、县两级承担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3项行政执法职能,全部下放到县级,并由基层监管所具体执行。   在临渭区故市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办公室里,摆放着一沓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附近村民可就近过来办理。“我们监管所负责受理、验收、上报,最后由区监管局发证。”该所所长东朝辉介绍。   基层创新之举不仅限于此。“农村自办家宴、流动摊贩、校园周边的‘小饭桌’等食品环节,点多面广,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问题。”渭南市食药委副主任孙正平说,经过探索,我们先后出台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及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推行可追溯管理,通过宣传引导,使这些难点问题逐步纳入规范管理轨道。“请客吃饭,谁也不想食品卫生出问题,这也顺应了村民的实际需要。”   去年,故市镇白家村村民白宏亮为年满12岁的娃摆“完灯酒”,请了10桌80位邻居朋友,而这一顿农村家宴的全部菜品、加工场所及设施、厨师资质等情况,由故市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进,并记录在了有5页纸的《农村家宴申报单》、《现场核查情况登记表》上,同时提出了餐具消毒、食品生熟分开的建议。   接轨提升成深化改革关键词   区域性的创新探索,让渭南市成为了陕西省的“独一份”,同时也为如何理顺上下对接体制和渠道提出了新的课题。   “改革后,我们所涉及的业务,同时对应着省里的7个部门。”渭南市食药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省里这些部门对改革都给予了很大支持,但由于职能所限、体制不顺,导致工作指导、项目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都有所减弱。   同时,如何实现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窄化”、“专业化”问题也屡被提及。“农产品和生猪牛羊屠宰的安全监管职能也整合进来后,我们同时承担起了动物检疫、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等监管检测职能。”临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齐金鱼感慨道,“这才发现涉及的工作面相当宽,而我们工作人员的知识构成、执法方法还不能适应新任务的需要。”   在不久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委会和市委常委会上,已就将农产品、生猪牛羊屠宰的安全监管职能从市“食药委”剥离出去,分别交给市农业局和市畜牧兽医局的调整方案,达成了初步意见。“很有必要!大部门,‘大’不是目的。”“食药委”工作人员说。   而王建军关注的另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与执法场所和装备建设等硬件需求的改善相比,人的因素更加突出。像故市镇,含33个行政村,人口5.3万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集镇”,而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目前工作人员仅有7名。   此外,对于未来发展方向,“食药委”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思考:“食品安全不仅是监管出来的,更是‘生产’出来的,用管理来引导企业加强主体责任、行业自律,也是将来延伸管理触角的重点。”
  • 武汉一味千拉面现20只小虫 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这么出名的拉面馆,卫生这么糟糕,让人觉得很恶心。”昨日下午,市民杨女士到汉口中山大道的一家味千拉面馆进餐,竟发现碗里有约20只小虫子!   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这家拉面馆时,江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正在现场调查。记者看到,一碗拉面中有一片包菜叶,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芝麻大小的红褐色小虫子。   杨女士介绍,当日下午1时许,她进店点了一碗猪软骨拉面,刚吃了几口,突然发现面条上有两个小黑点,定睛一看,竟是两只小虫子。她赶紧叫来服务员查看,服务员称是“蒜头酥”(一种调味品)。随后,她用筷子在碗里搅动了几下,发现了更多的虫子。她将虫子一只只摆到一片菜叶上,竟摆了约20只。   记者跟随江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发现,在该拉面店洗菜车间,不少小虫子乱飞。一旁,洗完的菜品随意摆放在洗菜台上,而未摆放到储存设备中。   杨女士说,联想到最近被媒体曝光的味仟拉面假汤底事件,她感到难以想象。“希望有关部门对其好好整顿,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据江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鉴于该店卫生管理存在漏洞,将对该店处以罚款,并责令其整改。   该店一名张姓负责人表示,此事暴露了很多不足之处,他们今后将加强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3年,省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共计检查50家,抽查总体比例约为4%。将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和建工建材检验检测领域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持续巩固深化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加强重点抽查。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交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等工作,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21家,抽查比例不低于5%。(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否有效保持,以及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8家,抽查比例不低于5%。(三)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省市场监管局对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21家,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领域不低于5%;建工建材(含室内装饰材料)检验检测领域不低于5%。二、市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参照省级部门检查要求和重点领域,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5%。要结合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省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重复。(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一单两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检查,提高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省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农产品、建工建材(含建筑装饰材料)、室内环境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市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市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创新监管方式,要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五)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对查处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示范区相关部门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三、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联系人:孔军华电话:0351-7680108附件: 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docx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8月16日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国动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3〕64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国动办、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023年,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抽查总体比例为10%。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持续巩固深化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针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加强监督抽查。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9月30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送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货车非法改装改标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否有效保持,以及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情况。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划抽查机构数30家。(三)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技术规范适用和鉴定质量管控情况。严厉打击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或标准进行鉴定、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四)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测仪器设备、设施条件和检测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技术能力和基本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未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20家。(五)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防护设备关键原材料性能、产品质量和安装后功能检测方面的能力保持情况以及现场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严厉打击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六)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公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和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七)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场所条件、环境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严厉打击不具备相应检验条件和能力、未按照规定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八)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各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应参照市级检查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5%。各监管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理念,规范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辅助检查,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市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结合《关于强化检验检测领域执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强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区相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碳排放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在司法鉴定、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妆品检验以及其他检验检测领域,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更好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除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之外,不断创新丰富监管方式。要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对查处的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检验检测案件,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三、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3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物品、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 附件:2023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海关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沪市监认检〔2024〕337号市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公安分局,各区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水务局、国动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安全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有关管委会人民防空管理部门,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切实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针对当前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将联合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4〕67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国动办、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将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市级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2024年,市级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共计检查120家机构,检查总体比例为10%。积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要求,持续在本市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聚焦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民生重点领域,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结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在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活动中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10月31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移送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安全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予以支持配合,做好有关执法检查人员的统筹调配工作。(一)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坚持长治长效,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发现的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以及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加大整治力度,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点检查机构场所环境、仪器设备、人员能力等关键要素,严厉打击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不正当修改监测仪器及设备参数、篡改伪造监测、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行刑衔接。计划检查机构数30家。(二)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工作要求,强化对机动车资质认定和排放检验过程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机动车检验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效能,以《机动车检验机构跨部门综合检查单》(详见附件1)实现全过程规范监管。结合优化车检服务、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等工作,重点检查机构关于《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落实情况和检验检测过程及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严厉打击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存在未经检验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替检代检、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计划检查机构数30家。(三)联合实施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聚焦本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提升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水平。重点检查机构检测场所环境条件、人员配置及资质需求、仪器设备数量和性能能否满足检测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保持、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或结果,以及出具不实或者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检查机构数20家。(四)实施产品质量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产品质量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与民生相关检验检测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在检验检测活动中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检查机构数10家。(五)联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在司法鉴定过程中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鉴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方法要求实施鉴定活动。严厉打击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标准,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六)联合实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数据质量和准确性,以及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场所等方面是否满足标准要求。严厉打击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七)联合实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具有与开展相应检测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场所及仪器设备,是否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检测活动。严厉打击在未能持续保持防护设备检测能力情况下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八)联合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监督抽查。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情况,以及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严厉打击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10家。(九)联合实施化妆品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是否按照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开展检验检测。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或擅自改变检验方法出具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划抽查机构数5家。二、开展各区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各区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应参照市级检查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12%。各部门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机构主体责任。要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紧贴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结合国家和本市关于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实际要求,周密制定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做到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市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发生重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应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统筹推进。(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理念,规范开展监督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地开展检查工作。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对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等问题突出领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对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辅助检查,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二)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切实减少对检验检测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各部门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发现的问题,应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于其他检验检测领域,如具备或符合“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条件的,原则上也应实施联合检查。各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检验检测机构特点,探索开展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工作,全面升级行政监管水平。(三)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日常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能力验证、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风险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各部门应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现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监督检查中的常态化运用,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提高对成品油、碳排放、建筑材料、消防产品等检测领域的关注度,着力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四)做好违法行为分类处置。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满足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适用情形的,各部门应当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突出违法行为的,各部门应当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检验检测机构,各部门应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同推进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强化合规经营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在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前,应扎实开展风险自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是否制定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并有效实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质有效管控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4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2)要求,于2024年8月5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认真做好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区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要加大“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力度,推动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严守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应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履职,客观如实反映被检查机构的情况。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四)做好宣传引导。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通过适时公布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震慑力和影响力。(五)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本区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附件:1.机动车检验机构跨部门综合检查单2.2024年度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此页无正文)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机动车检验机构跨部门综合检查单机构名称实际检查地址(含多场所)联系人姓名、职务姓名:电话、手机号电 话:职务:手机号: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适用时)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适用时)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适用时)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检查组人员名单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是否配合检查(是   否 )序号检查要点法律法规适用条款法律责任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检查说明1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性情况。《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市场监管 发 现 未发现 不适用1.检查机构是否依法取得资质认定证书(CMA);2.检查机构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3.检查通知单上机构名称同机构资质证书上名称是否一致;4.检查检测机构是否存在分支机构或多场所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核查是否在同一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内。序号检查要点法律法规适用条款法律责任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检查说明2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我声明及参加能力验证。《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场监管 发 现 未发现 不适用1.检查机构提供本年度的自查情况及相关整改报告;2.检查机构是否进行自我声明,并确保自我声明内容真实、准确;3.检查机构近两年参加能力验证、授权签字人考核情况。《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3公示其取得的资质许可证书、认可证书,及时报告可能涉及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情形,或普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等相关情况。《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市场监管 发 现 未发现 不适用1.检查机构是否按要求在公示相关证书信息;2.检查机构体系文件是否有“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被检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强制性标准,可能存在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情形的、或普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应立即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相关规定或表述。《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4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市场监管 发 现 未发现 不适用1.检查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等是否发生变化;2.检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人员是否发生变化;3.检查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是否发生变化;4.检查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是否发生变化;5.如有上述变化,是否有相应的变更材料。5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十六条市场监管 发 现 未发现 不适用1.从随机抽取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检查项目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等资源是否满足条件;2.在查看现场过程中,检查机构的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3.查阅机构人员信息,研判人员能力(人员配置情况、人员技术职称和专业能力、能力验证及授权签字人考核等)是否满足岗位要求;4.授权签字人未通过能力考核,是否办理注销手续;5.查看管理体系文件、内审管理评审材料等;6.抽查部分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序号检查要点法律法规适用条款法律责任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检查说明6未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排放检验设备,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提醒纠正、督促整改生态环境 发 现 未发现 不适用核查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排放检验设备证书,检查联网情况。《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7未及时、准确、完整上传检验检测数据和检验检测报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交通运输 发 现 未发现 不适用抽查10辆营运车辆检测数据上传情况。8使用资质认定证书或标志、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的情况。《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市场监管 发 现 未发现 不适用1.检查检验报告的CMA标志编号同机构证书编号是否一致;2.查看是否存在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冒用,或使用已经过期、被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情况;3.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延续性,是否存在空档期,如存在重点关注空档期内有无出具检验报告;4.检查检验报告是否加盖公章或专用章;5.检查检验报告公章或专用章是否同资质认定证书名称一致;6.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机构印章情况。《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五项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四条序号检查要点法律法规适用条款法律责任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检查说明9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 中国食品安全需群众支持 多部门监管致推委扯皮
    5月的一天,复旦大学一间会议室里,25岁的硕士研究生吴恒作为主人接待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主任阎祖强、副主任顾振华一行9人。阎祖强说,因为是“交流学习”,就应该上门拜访,才能显示出诚意。   会谈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复旦学生吴恒介绍了“掷出窗外”网站的来龙去脉,大家边看着PPT边聊,对于这个由一群学生发起主办的旨在“给公众提供一个有毒有害食品的信息检索平台”的民间网站,来自政府的“食安办”表示了赞赏,“顾振华副主任说,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忧虑、困惑,是有意义的,值得肯定,非常支持我把这个网站办下去”。   他们的态度有些出乎吴恒的意料。创办食品安全监督网站一年多了,这其实是他第一次接触到主管食品安全的政府官员。此前他曾猜测,这次会谈很有可能不太友好,他想象过对方可能会比较官僚,而担心“掷出窗外”可能被打压,甚至被封杀。但谈话后,吴恒坦言,在一定程度上他改变了对上海市“食安办”的看法。   这是一次来自民间食品安全监督力量与官方的尚不多见却很良性的沟通,彼此正向的印象都超过了之前的揣测。   不过,当上海市“食安办”提出“如果需要,我们愿意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时,吴恒的老师抢着代学生回答道,“吴恒考虑到网站的公益性和独创性,有政府参与可能反而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对方爆发出一阵大笑,说表示理解。   公民监督觉醒   在脑海里冒出创办一个“有毒食品检索网站”的念头之初,吴恒没有想到后来的进展会那么快。2011年5月,他在网上发帖招募志愿者,两天之内就有数十人响应,“这说明在民间关注食品安全并愿意为之做一些事的人非常多,我只是扮演了振臂一呼的角色。”   今年5月的问题胶囊事件,让“掷出窗外”点击率骤增,加上微博“蛮子文摘”的推介,吴恒租用的服务器在今年5月3日被大量涌入的点击挤到崩溃,不得不暂时关闭“搜索”功能。   “掷出窗外”网站是民间更多介入食品安全监督的一个代表。   过去在中国的历次食品安全事件中,一直都有媒体的身影。它们扮演着一种“开罐器”的作用,揭开黑幕,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敦促职能部门执法。   媒体人在反思,在食品安全领域,舆论监督的力量并不弱小,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仍然层出不穷,花样翻新。   在央视315晚会制片人尹文看来,媒体只代表着一种舆论监督权力,媒体监督只起促进和催化作用。曝光之后,解决问题要靠职能部门,最后形成整个社会公民自律,减少制毒售毒,并让公民发挥监督作用,人人喊打。   “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若想得到根本解决,一方面有赖政府监管的加强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公民社会,让公民伦理和契约精神得到普及。”尹文说。   尹文认为,最近看到一些公民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维权行动中,这是公民意识觉醒的良好征兆。   监管之困一:多部门监管   在媒体、大众“咬住食品安全不放松”,公民行动风起云涌的时刻,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成为关注点。“监管不力”,似乎成了所有食品安全问题的核心问题。可是,事情并非这四个字说起来这么简单。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顾振华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各级政府监管投入的力量并不少,但是多部门的监管存在交叉重复,这是中国行政体制的一个陈旧的弊病,“实际效率不高,乱象丛生”。   这也是越来越为人熟知的一个事实,“一头猪有十几个部门管”经常被用来讥讽这种多头共管的体制,农业部管饲养,商务部管屠宰,工商局管销售,还有质量监督、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改委。   食品安全领域有十几个政府部门共同负责,随着食品安全危机深化,这种监管体制的弊端越发暴露无遗。   食品安全的监管有其特殊性,在食品生产制造的上中下流供应链,甚至流通环节都会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生猪在饲养环节会有瘦肉精,猪肉制成火腿会有添加剂,运输仓储环节可能会有污染,这些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   尹文用“筷子”来比喻多个部门共管食品安全的弊病,“把一根筷子截成十多段,然后拿线串起来,会怎样,它就软了,不能当筷子使了。”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农业、质监、卫生、工商、食药局等一起到场,人员浩浩荡荡。但是力量分散,人力物力非常浪费。“如果是瘦肉精,那就是饲养环节出的问题,只要在源头上检测就行,下游没必要再重复检测。”顾振华说。   顾振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三聚氰胺事件开始,凡是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不是一个部门打板子,多个部门要一起打板子。大家一起打板子,等于没打板子,反正做好做坏一个样,出了事大家都有份。”   “食品安全监管一定要职责明确,责权一致,才不会推委扯皮。”多年从事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他认为,如果把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就给某一个部门集中管理,那么这个部门力量就很强。比如可以把农业、质监、工商、食药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集中在一个部门,效率会增加很多。“质监不管,农业不管,谁管,食品安全问题市长一定要管,市长总负责。”   中国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法律,有《食品安全法》,还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工业产品质量法》《进入口食品检验检疫法》等等,但这5部法律的管理方式、执法主体都不尽相同,相互之间的协调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其中,最大的矛盾是《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交叉管理。   顾振华认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简化是大势所趋。但这仍是个说易行难的难题。考察世界各国,他认为监管最好的是欧洲。欧洲在“疯牛病”事件前,也是多个部门共管,包括农业、水产、卫生、商业等等,“疯牛病”事件后,欧洲把这些部门都集中起来,专门成立了食品局。而美国的食品监管是由两个部门在管,一个是农业部,一个是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肉禽蛋归农业部管,肉禽蛋以外的归FDA。但这两个部门一样会产生扯皮,比如三明治,面包中间夹肉和蛋,就会产生FDA管外面的面包皮,农业部管里面的肉和蛋。   监管之困二:惩罚太轻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另一个原因,有人归结为“惩罚太轻”。   为什么不让企业倒闭呢?某企业的公关人员说过的一句话颇有代表性,“如果再加重处罚,让企业倒闭,一大帮子就业的人上哪里吃饭?”   实际上,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比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在处罚标准上已有很大提高。按照2009年版的《食品安全法》,罚款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照绝对值最高可以罚到10万,还有一种计算方式,按照违法物质的货值,最多可以罚10倍。而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罚绝对值最高是5万,另一种计算方式是按照违法所得罚5倍。顾振华也承认,还是罚得太轻,没有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   有人问上海“食安办”,你们为什么不用管“酒杯”的东西管住“筷子”?顾振华很无奈,食品安全的违法者往往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区区10万块,对有些企业根本不起作用。”   他介绍说,像《食品安全法》里面有一条是吊销经营许可证,当企业因为违法被吊销许可证了,法定代表人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从事这个食品行业。这等于判了一家企业“死刑”,已是最严重的处罚。但实际上,“这条处罚几乎形同虚设。因为他以儿子或者老婆的名字再申请一个,换个地点和名字就可以照开不误了”。   “吊销许可证是我们的最严重的处罚,所以我说,法律还没有发挥它的震慑作用,起到让违法者敬畏、不敢做的作用。”顾振华表示。   政府在行动   作为上海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综合议事机构,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2009年国家《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的各省市须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背景下,筹备成立。而事实上,在“食安办”成立之前很长时间,政府已经为它的成立作了许多准备工作。   2004年,上海市已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5月,改成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下设一个办公室,这是个独立的正厅级的机构,共协调18个跟食品安全有关的部门。   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是由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市长沈晓明领导,除专职的主任副主任,另外还有5个副主任,由农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领导担任。“食安办”每季度开一次会。   不过,知名天使投资人薛蛮子认为,目前各省市虽然成立了“食安办”,但“食安办”仍只是组织协调机构,尚未从根本上改变食品安全监管的职权不清、交叉重合的问题。他觉得,“国家应该专门成立一个机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彻底结束多部门交叉管理的混乱和扯皮现象。”   为了确立这个机构的权威性和高效,上海市政府把“食安办”挂靠在食品药品监督局,为其树立威信。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顾振华表示,要不是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食安办”的协调组织恐怕也办不好,“韩正市长讲过一句话‘职责分不清的时候,食药局全包’,这样食安办就有底气了”。   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不单会引起社会的讨论,对职责部门而言,也是他们加速改善监管政策的良机。2011年7月上海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 成为全国第一个推出《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的地方。而“食安办”透露,这个快速的行动是受到了之前4月上海“染色馒头”曝光的促进。   央视315晚会制片人尹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曾遇到一位前来公关的食品企业负责人,他直言不讳地跟对方说,“如果我们政府能下决心让你这样的企业倒闭,我们一定能吃上安全的食品。”“如果让你们倒闭,在中国树立一个榜样,我们实际上不需要那么多人管食品安全。”尹文最后加了一句,“我们太爱护你们了,但是你们也太辜负中国的消费者了。”   吴恒也认同这样的心情,他发现,“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上,其实政府和民间人士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在和上海“食安办”人员会谈后,他的想法发生了改变。   现在他期待的是,如果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厂商、专家都能取得这种信任,食品安全问题就不再让人担心了。   顾振华经常说的一句话,“中国的食品安全需要群众支持”,而他肯定地说群防群治的主体仍是政府。“从我们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我们很需要老百姓的力量,老百姓都来举报,违法的就少了”。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启动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定于2023年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聚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重点领域将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水利水质监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食品检验、成品油和清净剂质量检测等9个领域作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重点。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对碳排放核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近两年出具的碳排放核查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碳排放核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机动车检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实时视频监控巡查和异常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违规行为,严格倒查问责,严厉打击替检代检、未经检验出报告、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取得市级CMA资质认定证书的813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重点自查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格开展生产经营等。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组织取得市级CMA资质认定证书的813家检验检测机构签订《诚信守法承诺书》,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恪守职业道德,不出具虚假或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坚决抵制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等事项作出承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多部门联合检查是高效统筹监管资源、持续提升协同治理能力、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能够减轻检验检测机构负担。同时也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处置机制,更有利于发挥部门合力,规范检验检测从业行为,督促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检验检测行风建设,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细化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在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要大力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不得使用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查验进货原料,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做到全覆盖;强化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的规定。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对社会面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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