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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资质相关的资讯

  • 强化检测资质管理 提升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解读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提升检测技术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资质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资质标准》进行了解读。《资质标准》修订背景是什么?2022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管理办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维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规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资质标准》是《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原资质标准于2005年颁布,设定的检测资质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4项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准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的逐步完备,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要求的逐步提升,工程建设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性能、新型材料等内容的强制检测项目日益丰富。同时,检测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和数字化应用水平低等问题日渐凸显,原资质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亟须修订完善。新修订出台的《资质标准》,从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评审、提高技术人员要求、加强设备场所考核、提高检测数字化应用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提高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资质标准》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第一,调整检测资质分类,强化检测参数考核。一是将检测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其中专项资质分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专项资质,更好地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际需要。二是将专项资质检测内容细化至检测参数,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要取得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要取得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强调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所涉及检测项目的基本检测技术能力,强化检测技术能力考核,避免检测机构因检测技术能力不足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或检测报告。第二,突出信誉资历考评,提高主要人员要求。一是明确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申请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6项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保证检测机构具备基本从业经验。二是要求申请资质的单位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严控信誉不佳或屡出问题的劣质单位进入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三是提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人员数量、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年龄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检测机构人员技术能力,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第三,强调信息化管理要求,保障检测真实有效。一是规定申请综合资质的单位应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真实有效。二是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转型升级。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有何要求?一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二是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三是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如何做好《资质标准》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倪虹部长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上来,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深刻认识《资质标准》的出台对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资质衔接过渡,确保检测市场平稳有序。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质就位具体实施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资质管理,加强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保证《资质标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宣贯引导。各地要认真做好《资质标准》解读,加强宣贯培训,认真学习《资质标准》精神,强化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资质丨5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申请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准予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0320341137特此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包头市北科鼎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包头市北科鼎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申请,苏尼特右旗环境监测站资质认定证书有限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包头市北科鼎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特此通告。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包头市北科鼎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805120572052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1605213403683内蒙古源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05120500214苏尼特右旗环境监测站150512050004
  • 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有要求 这些和仪器相关
    p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p p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明确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由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尚未对环境监测领域的布点、采样、现场监测等重要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因此,有必要根据环境监测领域的特殊性,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p p   此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基础上,针对环境监测领域的特殊性,在人员、场所、仪器设备、监测布点、采样、现场监测、分析测试等影响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作出的补充要求。 /p p   其中,明确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应正确配备包括现场监测和采样、样品的保存运输和制备、实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各环节所需的仪器设备。 /p p   现场监测和采样仪器设备在数量配备方面需满足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布点和同步监测采样的要求。租用设备应纳入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对监测结果有影响的实验室关键监测设备应为自有设备。自有设备指购买或长期租赁(租期2年以上)且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和支配权的设备。应明确现场监测和采样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和功能退化。现场监测设备在使用前后,应按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核查并记录,以确认设备状态能够满足监测工作要求。 /p p & nbsp /p
  • 资质丨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被撤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乌海市合佳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经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调查,乌海市合佳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起,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时存在更改安全检测灯光仪配置、刹车数据行为,并出具了合格检测报告,已构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本局根据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条第(五)项的规定,拟决定撤销乌海市合佳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并于2021年12月1日,向乌海市合佳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听证告知书,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此权利。现本局决定撤销乌海市合佳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00505020028)。特此通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乌海市环宇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经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调查,乌海市环宇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起,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时存在驻车制动使用脚刹制动、灯罩涂抹机油缩短灯光检测距离、变更灯光检测标准行为,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已构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进一步处理。本局根据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条第(五)项的规定,拟决定撤销乌海市环宇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并于2021年12月1日,向乌海市环宇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听证告知书,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此权利。现本局决定撤销乌海市环宇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60512050412)。特此通告。
  • 资质 | 一检测公司资质认定证书被撤销
    川市监认检撤字〔2022〕001号机构名称: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许可项目: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证书编号:172312050526,类型:告知承诺扩项,发证日期:2022年01月27日)法定代表人:张敬惠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一路2号明阳大厦412号                                                      你机构于2022年01月27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证书编号:172312050526,类型:告知承诺扩项,发证日期:2022年01月27日)。我局在证后现场核查中发现你机构不满足承诺参数和申请标准的要求,已构成承诺内容严重不实。上述行为已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1.撤销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相应资质认定事项。撤销的资质认定事项为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证书编号:172312050526,类型:告知承诺扩项,发证日期:2022年01月27日)所载明内容。2.四川铁环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记入信用档案,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2022年01月27日通过告知承诺取得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件交回本局行政审批处,逾期未收到,本局将予以公告。当事人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7日
  • 无资质检测机构用数据“蒙人”
    “黑检测”公司目的是向客户推销治理产品,其检测指标并不可信 无资质检测机构用数据“蒙人”   “2009全民家装环境安全免费检测行动”开始半年多来,市民参与踊跃,目前接受各类家装环保咨询已达5000多人次,对300多个家庭的装饰材料和室内环境及家具进行了免费检测。在行动过程中,不时有市民反映面对众多的检测机构无所适从,一些不具备家装污染检测资格的单位甚至个人,纷纷打着权威检测机构的旗号检测,这让市民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是具有合法资质的。   针对市民们所反映的情况,记者对哈尔滨市目前室内环境检测行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做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业务的公司也公然对客户宣称能检测室内环境环保是否被污染,而事实上,这些无资质“黑检测”公司主要的目的是检测后向客户推销治理产品,其检测指标并不可信。   据调查,无资质公司使用的是现场显示数据的便携仪器和比色卡比色的方法,其检测结果并不准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是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实验室分析方法,其中要使用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仪器,其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正规室内环境检测单位可到省技术监督局认证处查询。市民自己也可以通过核实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来鉴别该单位是否具有检查室内环境的资质。   记者从省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国家对室内环境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一个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对执行上述两个标准给予明确要求,对新装修完或已装修完的单位、居民家庭采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多达19项 对新竣工的楼房(包括毛坯房)采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验收检测,检测项目为5项 两个标准差异非常大。所以,正规有资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能力,要求关闭门窗12小时(不含氡),检测项目有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氡、臭氧、可吸入颗粒物、菌落总数、相对湿度、新风量、空气流速等19项。   省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对室内环境检测机构的具体要求是,从事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对社会开展检测业务,必须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另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必须是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实验室 室内环境检测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职业资格证。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规范并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
  • 无资质检测机构用数据“蒙人”
    )“2009全民家装环境安全免费检测行动”开始半年多来,市民参与踊跃,目前接受各类家装环保咨询已达5000多人次,对300多个家庭的装饰材料和室内环境及家具进行了免费检测。在行动过程中,不时有市民反映面对众多的检测机构无所适从,一些不具备家装污染检测资格的单位甚至个人,纷纷打着权威检测机构的旗号检测,这让市民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是具有合法资质的。   针对市民们所反映的情况,记者对哈尔滨市目前室内环境检测行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做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业务的公司也公然对客户宣称能检测室内环境环保是否被污染,而事实上,这些无资质“黑检测”公司主要的目的是检测后向客户推销治理产品,其检测指标并不可信。   据调查,无资质公司使用的是现场显示数据的便携仪器和比色卡比色的方法,其检测结果并不准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是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实验室分析方法,其中要使用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仪器,其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正规室内环境检测单位可到省技术监督局认证处查询。市民自己也可以通过核实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来鉴别该单位是否具有检查室内环境的资质。   记者从省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国家对室内环境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一个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对执行上述两个标准给予明确要求,对新装修完或已装修完的单位、居民家庭采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多达19项 对新竣工的楼房(包括毛坯房)采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验收检测,检测项目为5项 两个标准差异非常大。所以,正规有资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能力,要求关闭门窗12小时(不含氡),检测项目有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氡、臭氧、可吸入颗粒物、菌落总数、相对湿度、新风量、空气流速等19项。   省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对室内环境检测机构的具体要求是,从事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对社会开展检测业务,必须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另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必须是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实验室 室内环境检测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职业资格证。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规范并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
  • 贵阳首次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核查
    近日,贵阳市首次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资质认定核查,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贵州开磷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交通环保监测站等12家监测机构,获得相关监测资质。   据悉,获得资格认定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贵阳市可从事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各区(市、县)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等范围的环境监测工作。
  • 山西开始全面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检测资质
    记者6月11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即日起,山西省开始全面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的检测资质。   我省目前有5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73条检测线,根据规定,凡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省或国家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合格证,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省或国家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资质证。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监测数据的环境监测单位,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否则,其环境监测活动即为非法。   为适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需进行计量认证的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和省质监局认证处将协同进行其检测人员上岗考核、检测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工作。(记者张隽波)
  • 环境检测市场认证混乱 检测需认准资质
    装修完成以后,大多数人因为担心空气质量不过关都不会立即入住。业主们会想到找一些专业的机构进行检测,确定新装的房屋的污染程度,并进行相应的治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南京家装环保市场良莠不齐,相对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中,这些让希望进行专业的治理、检测的业主无所适从。   市场扫描:检测治理机构新陈代谢快   “现在在环保市场上走一遭,你会发现许多新面孔。不论是检测机构还是治理机构、治理产品,都是如此。”日前,海泰纳米环境治理公司的负责人周岳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两年南京的检测治理机构都进行了一轮“换血”。   随后,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南京亿谱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张永兵经理也印证了此说法。据介绍,近两年,南京检测机构的市场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一部分私营检测机构因经营不善停业了,但同时又涌现了一些新的检测机构,比如科瑞特室内环境检测中心、江苏苏环和净万家等。而治理产品的新陈代谢速度更是飞快。“年头还风风火火的治理产品,到了年底就看不到踪影了。还有前几年一些甲醛专项治理产品,如今也在淡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一批新的治理产品。”   价格竞争让市场混乱再现   城头不断变幻的“大王旗”,让原本就不“清爽”的检测、治理市场显得愈发混乱,一些新生机构的“价格战”,让原本就雾里看花的消费者更加分不清东西南北。   张永兵告诉记者,作为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推荐的第一批正规检测机构,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南京亿谱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一直坚持原有的价格体系。“这个价格体系也是南京大学现代分析中心等其他几个被推荐的有大型实验室背景的正规检测机构共同坚持的。但由于一些新兴的检测机构采取的低价策略,有些机构的价格甚至不足我们的一半,这使我们的业务量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张永兵分析指出,由于环保检测的技术含量较高,从取样到样本流转再到实验室分析,需要经过一个过程。而绝大多数消费者所接触到的只有取样这个环节,对于样本是如何流转的,在什么样的实验室用什么样的仪器进行分析,检测人员是否具有经验都不了解,所以他们会更加难以判断选择。   一月高峰后市场态势不佳   作为家装过程的末端,环保检测和治理行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相比房产和家装更为滞后。“去年下半年的业务量比较平稳,到今年1月还出现了一个小高峰,那之后市场态势就不大好了。去年5月份的检测量远远超过100户,可今年却不足100户。影响最大的月份,检测量比往年同期会下降30%~40%。”张永兵介绍说,单从这几个月的市场情况来看,态势相对平稳。   而记者从科瑞特室内环境检测中心了解到的情况却比较乐观,该中心负责人潘东告诉记者,作为新兴的检测机构,科瑞特的检测量可谓芝麻开花节节高。“我们还有材料检测的项目,可以帮消费者进行人造板材、乳胶漆、涂料的环保检测,同时还可进行电线的性能检测。这也为我们增加了差不多15%的检测量。”   专家解读:检测治理请认准CMA资质   作为第一批正规检测机构的推荐方,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朱炳生对南京检测、治理市场一直十分关注。他指出,随着消费者对装修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检测、治理机构和治理产品的数量也逐渐增多。原有的CMA资质认证能够为检测机构、治理机构、治理产品进入市场设定一定的门槛,但由于一部分消费者对装修环保的认识不足,在选择时,忽视了对检测机构资质的审查,导致一些未经国家资质审查的检测、治理产品也进入了市场,并且以低价扰乱了市场。   在这种市场背景下,消费者应该树立正确的家装环保观念。环保检测必不可少,如果有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也十分必要。但在挑选检测机构、治理产品、治理机构时,消费者应认准国家CMA资质。   朱炳生表示,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将会重新梳理检测、治理市场,通过多方面的考核向消费者推荐正规、可信的检测机构和治理产品、治理机构,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清新的家装环保市场。
  • 江苏射阳获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资质
    近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射阳县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了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评审组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在听取汇报、审阅文件、察看实验室、查验仪器设备和现场考核的基础上,对其申报的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水质(地面水、海水)、生物体、沉积物、海洋生物与生态、病原微生物7大类,44项检测参数进行了确认,一致同意通过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这是我省首家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通过资质认证评审。  截至2015年,我市响水县、滨海县、射阳县、大丰市、东台市5个沿海县(市)全部获得所在地编办批复挂牌成立了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盐城市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实现了全覆盖。  此次射阳县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顺利通过资质认定,标志着我市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对于加快全市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和资质认定步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 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
    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悉,该中心于11月14日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成为河西五市第一家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食品检测机构,标志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悉,该中心认定检验检测能力包括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中添加剂、食品中真菌毒素、食品中污染物、食品中农药残留、食品中非法添加、保健食品和生活饮用水913种产品、5600余个参数。  该中心于2013年8月成立,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辖区内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并承担社会食品行业送检(复检)等检验任务。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中心实施完成了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成了1718.4平方米的理化、微生物和仪器实验室。今年9月,中心实验室通过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组的技术和现场审查,11月14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中心核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自此中心正式开展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等29大类的检验检测工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科学、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也为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发挥了积极作用。
  • 这一领域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即将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部研究起草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2年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iliangchu@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信封请注明“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反馈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2年11月10日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的资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一、 总 则(一)本标准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相应机构的资历及信誉、主要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等内容(见附件1: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二)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1.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2.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三)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四)本标准中要求的主要技术人员(含注册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二、标 准(一)综合资质1.资历和信誉⑴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具有6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⑵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5个专项资质和其它2个专项资质。⑶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主要技术人员⑴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及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⑵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名,且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⑶质量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3.检测设备及场所⑴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以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相应专项资质所需的必备参数要求。⑵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4.管理水平⑴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⑵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二)专项资质1.资历和信誉⑴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⑵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专项资质,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⑶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主要技术人员⑴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及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⑵主要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3.检测设备及场所 ⑴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精度,以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专项资质相应的必备参数要求。 ⑵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0m2。4.管理水平⑴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⑵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三、业务范围(一)综合资质承担所有专项资质中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二)专项资质承担所取得专项资质范围内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四、附 则(一)质量检测人员是指从事检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检测报告出具等检测活动的人员。(二)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均包含本数。(三)本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 贵阳检测机构三次买卖环保标志 将被取消检测资质
    贵阳市环保局日前出台了《贵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暂行)》。   根据规定,检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参与经营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调整和维修业务。检测机构的检测收费,必须按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同时,各检测站不得买卖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对检测机构违反上诉规定的,或者存在上述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现一次,停业整顿一个月,视情节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次,停业整顿一个月,在新闻媒体公开致歉,并视情节处以3至5万元罚款 第三次,报省环保厅取消其资质。
  • 2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被撤销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行为,根据山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核查工作 的通知》要求,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6月28日至 7月12日对全市2020年6月后首次获取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了动态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检测 机构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动态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抽 调了骨干力量,明确了主要职责,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 2020年6月后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48家 检测机构进行了动态核查。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执行较好,关键技术人员能到岗尽责;在资质存续期内,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 件能够有效保持。但也有少数检测机构存在检测能力缺失,现有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资质标准等问题;个别检测机构甚至存在无 检测场所、设备,或检测人员不足等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严重问题。这次动态核查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停止检测通知书17 份,建议撤回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有2家,暂停检测业务、限期 整改的检测机构有13家,责令限期整改的检测机构有24家。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动态核查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一)有的检测机构无检测场所且检测设备配置严重不足, 不具备资质规定的基本检测条件,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二)有的检测机构检测场所狭小,不能满足正常开展检测 活动的要求,检测设备配置数量严重不足;检测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三)有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不足,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有的检测机构注册结构师未注册在本单位,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四)有的检测机构缺少部分检测设备及配套工具,不具备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五)有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水平低,机构的主要技术人员不能掌握检测标准规范,不具备从事检测工作的基本能力。 (六)有的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环境等检测条件管理不到位。有的检测机构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已过期失效,不能用于检测活动。 (七)有的检测机构检测设备未固定或安装不到位,不符合开展检测活动的要求。 (八)有的检测机构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或者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山东舜和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山东鉴勘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暂停全部检测业务,建议撤销资质证书。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对检测人员和取得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注册工程师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山东瑞利堡工程鉴定有限公司等4 家检测机构,暂停相关检测业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 求的建议撤回资质证书。 (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对缺少检测设备及配套检测装置的,技术人员能力不符合资质要 求的山东科力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等9家检测机构,暂停相关 检测业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建议撤回资质证书 。 (四)对检测机构仪器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等检测条件管理 不到位的山东祥泽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等24家检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61af8ad-4ce5-43fe-a404-8a0cf130787d.jpg" title=" 监管总局.jpg" alt=" 监管总局.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br/ /p p   第一条 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要求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特殊性而制定,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与评审通用要求一并执行。 /p p   第二条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海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 /p p   第三条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 /p p   第四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p p   第五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p p   第六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保证人员数量、及其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等与所开展的监测活动相匹配,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总数的15%。 /span /p p   第七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负责人 /span 应掌握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 /span 。 /p p   第八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 /span 应掌握较丰富的授权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与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的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 /span 。 /p p   第九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负责人应了解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质量管理要求。 /p p   第十条 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p p   (一)掌握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安全防护知识 /p p   (二)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方式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的培训与考核等。 /p p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测试或采样的场所环境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供应、安全防护设施、场地条件和环境条件等。应对实验区域进行合理分区,并明示其具体功能,应按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设置独立的样品制备、存贮与检测分析场所。根据区域功能和相关控制要求,配置排风、防尘、避震和温湿度控制设备或设施 避免环境或交叉污染对监测结果产生影响。环境测试场所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或设施,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现场测试或采样场所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p p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配齐包括现场测试和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制备、实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各环节所需的仪器设备。现场测试和采样仪器设备在数量配备方面需满足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布点和同步测试采样要求。应明确现场测试和采样设备使用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规范使用与维护保养,防止其污染和功能退化。现场测试设备在使用前后,应按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核查并记录,以确认设备状态能够满足监测工作要求。 /p p   第十三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与所开展的监测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全部场所进行的监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过程。 /p p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采取纸质或电子介质的方式对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采用电子介质方式时,电子文件管理应纳入管理体系,电子文件亦需明确授权、发布、标识、加密、修改、变更、废止、备份和归档等要求。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相关的外来文件,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或控制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标准(包括修改单)等,均应受控。 /p p   第十五条 有分包事项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对分包方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并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就分包结果向客户负责(客户或法律法规指定的分包除外),应对分包方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或验证。 /p p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及时记录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等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活动,保证记录信息的充分性、原始性和规范性,能够再现监测全过程。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所有对记录的更改(包括电子记录)实现全程留痕。 /span 监测活动中由仪器设备直接输出的数据和谱图,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完整保存,电子介质存储的记录应采取适当措施备份保存,保证可追溯和可读取,以防止记录丢失、失效或篡改。当输出数据打印在热敏纸或光敏纸等保存时间较短的介质上时,应同时保存记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p p   第十七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于方法验证或方法确认应做到: /p p   (一)初次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方法验证。包括对方法涉及的人员培训和技术能力、设施和环境条件、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格式、方法性能指标(如校准曲线、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精密度)等内容进行验证,并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选取不少于一种实际样品进行测定。 /p p   (二)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进行方法确认。包括对方法的适用范围、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方法性能指标(如:校准曲线、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精密度)等要素进行确认,并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选取不少于一种实际样品进行测定。非标准方法应由不少于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进行审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确保其人员培训和技术能力、设施和环境条件、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格式等符合非标准方法的要求 /p p   (三)方法验证或方法确认的过程及结果应形成报告,并附验证或确认全过程的原始记录,保证方法验证或确认过程可追溯。 /p p   第十八条 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时,对于系统无法直接采集的数据,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予以完整保存,并能实现系统对这类记录的追溯。对系统的任何变更在实施前应得到批准。有条件时,系统需采取异地备份的保护措施。 /p p   第十九条 开展现场测试或采样时,应根据任务要求制定监测方案或采样计划,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内容。可使用地理信息定位、照相或录音录像等辅助手段,保证现场测试或采样过程客观、真实和可追溯。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现场测试和采样应至少有2名监测人员在场。 /span /p p   第二十条 应根据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加保存剂、冷藏、避光、防震等保护措施,保证样品在保存、运输和制备等过程中性状稳定,避免玷污、损坏或丢失。环境样品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以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实验室接受样品时,应对样品的时效性、完整性和保存条件进行检查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可以拒收,或明确告知客户有关样品偏离情况,并在报告中注明。环境样品在制备、前处理和分析过程中注意保持样品标识的可追溯性。 /p p   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控制活动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应满足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应根据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或基于对质控数据的统计分析制定各项措施的控制限要求。 /p p   第二十二条 当在生态环境监测报告中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时,报告审核人员和授权签字人应充分了解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具备对监测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的能力。 /p p   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监测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满足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档案应做到: /p p   (一)监测任务合同(委托书/任务单)、原始记录及报告审核记录等应与监测报告一起归档。如果有与监测任务相关的其他资料,如监测方案/采样计划、委托方(被测方)提供的项目工程建设、企业生产工艺和工况、原辅材料、排污状况(在线监测或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合同评审记录、分包等资料,也应同时归档 /p p   (二)在保证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的前提下,可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报告和记录代替纸质文本存档。 /p
  • 重磅!这类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迎来重大变化
    《方案》提出依法有序扩大资质认定覆盖面等4个工作目标和建立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等8个主要任务。明确到2022年底,从事规定范围内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法通过资质管理,全面提升技术能力。具体内容如下:司法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司法鉴定行业现状和工作实际,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2年1月14日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强化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司发〔2020〕1号)、《“十四五”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规划》(司发〔2021〕4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等规定,进一步深化、创新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司法鉴定行业现状和工作实际,从2022年始到2024年末,开展为期三年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改革创新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推动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全面领导,促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解决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精准指导,提升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坚持创新引领。紧紧围绕能力提升这个重点,深入推动队伍创新、能力创新、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建立健全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新体系。四是坚持稳中求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资质认定与质量建设、技术监管有机结合,积极稳妥,持续有效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三、工作目标(一)依法有序扩大资质认定覆盖面。严格做好规定范围内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根据工作发展适时动态调整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充分满足行业管理和质量建设需求。到2022年底,从事规定范围内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法通过资质管理,全面提升技术能力。(二)大力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逐步扩大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规模,加强能力建设,充分满足评审和管理需要。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面、结构合理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评审员库。(三)建立健全质量管控体系。持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水平,切实抓好质量建设,努力保证鉴定过程的规范性和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到2024年底,有章可循、系统全面、防控风险、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四)全面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水平。持续提升行政管理干部、行业协会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到2024年底,培养一批熟法律、懂政策、有能力、善管理、会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合规运营的管理干部,确保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水平科学、稳步提升。四、主要任务(一)建立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应的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实验室。结合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状况,为更好地服务诉讼活动,从事声像资料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尽快申请资质认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仍未通过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详见附件《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分类表(2022版)》(以下简称《分类表》)。司法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和工作实际,对司法鉴定资质认定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此基础上细化相关标准,指导全国统一开展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二)规范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申请主体,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以其设立主体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资质认定申请。进一步明确受理范围,市场监管部门仅受理《分类表》内的资质认定项目申请。进一步严格评审要求,资质认定严格按照评审准则进行,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认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核查。进一步加强国家级资质认定管理,严格按照《司法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司规〔2019〕4号)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国家级资质认定;同时取得国家级和省级资质认定的,取证机构应当主动注销一项,避免重复取证。(三)加强资质认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重大决策沟通机制,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明确管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司法鉴定机构专家评审与资质认定评审联动机制,对于新申请从事或者已经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增加《分类表》内业务范围的,如具备同步评审条件,司法行政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按各自评审要求开展现场考评,“一次性”完成评审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和工作联动,加强司法鉴定资质认定与行业登记管理工作的衔接,以资质认定工作为重要抓手,持续提高司法鉴定行政许可规范化水平。(四)发挥行业评审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资质认定司法鉴定评审组作用,积极协助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国家级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评审员的推荐报名、日常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评审专家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发挥行业专家聚集优势,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资质认定技术要求制定、司法鉴定行业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等工作,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建省级资质认定司法鉴定评审组。(五)加强评审能力建设。进一步严格评审员考核要求,加强评审员教育培训投入,三年内实现国家级司法鉴定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评审员、技术专家和省级评审员师资培训全覆盖。通过制定评审员能力建设实施细则、编制评审员考核练习题库、联合开展评审员监督管理等多种方式,多维度综合提升评审员能力,努力满足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需要。评审人员应当坚持客观公正,遵守行为规范,执行评审程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评审范围,降低评审要求,影响评审结果。(六)加强执业能力建设。司法行政机关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分类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人员、鉴定人全覆盖培训,重点针对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层、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开展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技术能力和过程控制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质量建设和内部管理能力。加强司法鉴定实践能力建设,组织专家深入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实操指导和场景演练,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健全并运行有章可循、系统全面、持续有效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执业能力。(七)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干部和行业协会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开展资质认定有关理论学习、案例剖析、经验交流等活动,加快培养一批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高水平管理人才队伍。加强信息化手段在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不断丰富行业监管手段,切实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完善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衔接,形成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良性结合的管理模式,多层次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八)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利用全面评查、能力验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对于在监管中发现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应当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开展对应专业领域司法鉴定业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要督促鉴定机构规范资质认定标志使用,经资质认定的相关检测实验室为司法鉴定活动提供数据支撑的,应按照资质认定有关规定出具检测报告(记载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书面资料),并加盖资质认定标志,司法鉴定意见书上无需标注资质认定标志;检测报告应当归入鉴定档案并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鼓励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加实验室认可,通过实验室认可系统、规范地进行技术评价和持续监督,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能力水平。司法鉴定机构的检测实验室通过《分类表》规定范围内相关项目实验室认可的,可依法从事相关司法鉴定业务。五、组织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开展情况,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司法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将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依各自职责统一管理、细化落实、系统推进各项任务。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沟通,切实加强工作协作,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协力推动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有效开展。附件: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分类表(2022)附件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分类表(2022版)领域类别业务范围资质认定项目备注法医物证个体识别人类血(斑)种属试验、人类精液(斑)种属试验、常染色体STR及性别检测需注明所使用的鉴定材料:如仅检测血液(斑)、精液(斑)、唾液(斑)、组织/器官(含毛囊、牙髓)、毛干、牙齿、骨骼、分泌物、排泄物等。亲权鉴定(三联体亲子鉴定)常染色体STR及性别检测、线粒体DNA亲权鉴定(二联体亲子鉴定)常染色体STR及性别检测、Y染色体STR检测、X染色体STR检测、线粒体DNA法医毒物毒品类阿片类、苯丙胺类兴奋剂、氯胺酮类、可卡因类、大麻类、芬太尼类、色胺类、卡西酮类等需注明毒品毒物鉴定对象种类:体外检材、尿液、血液、毛发、唾液、胃内容物、组织器官、分泌物、排泄物等。 气体毒物类一氧化碳、硫化氢、磷化氢、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挥发性毒物类乙醇、甲醇、苯/甲苯、氰化物等合成药(毒)物类苯二氮卓类、吩噻嗪类、巴比妥类、三环类等天然药毒物类天然药毒物类杀虫剂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除草剂类百草枯等杀鼠剂类抗凝血类杀鼠剂、毒鼠强等金属毒物类砷、汞、铅、铊、铬、镉、镁等水溶性无机毒物类亚硝酸盐等 微量物证油脂和助燃剂油脂及残留物火灾现场助燃剂残留物火、炸药和射击残留物火、炸药及残留物射击残留物催泪化学品催泪化学品橡胶橡胶玻璃玻璃泥土泥土文件材料纸张墨水油墨粘合剂色料类染料颜料金属金属类(包括焊锡、金属颗粒等)其他类化工产品类、金属和矿物类、纺织品类、日用化学品类、文化用品类、食品类等微量物证常规检测项目声像资料录音鉴定录音处理录音真实性鉴定录音同一性鉴定录音内容分析录音作品相似性鉴定图像鉴定图像处理图像真实性鉴定图像同一性鉴定图像内容分析图像作品相似性鉴定特种照相检验电子数据鉴定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环境损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对应的资质认定项目为:水、气、声、土壤、固体废物等常规环境检测项目注:司法鉴定实验室认可可以参考对应表受理申请。
  • 这一领域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迎来重大变化!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为确保新旧资质标准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二、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三、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旧资质过渡工作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4月18日
  • 江西58家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被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培养合理、规范、有序运行的检验检测市场,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的效能,江西省质监局于2016年下半年对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重点抽查检查工作。  该局组织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5名专家及本省的30名评审员组成15个现场检查组,采取泛长三角专家资源共享、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上下联动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检验检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体系换版及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统计数据等方面情况。此次检查共涉及食品农产品、建材与建筑、机动车检验检测等领域,以及近年来现场技术评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有投诉举报记录、未按要求进行自查的58家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采取了暂停检验检测资质、调整资质认定能力范围、责令改正、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措施,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通用技术指南》等4项技术文件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申请资质认定以及有关专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时开展的方法验证活动,确保方法验证过程科学合理,评价尺度客观一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通用技术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化学分析方法验证技术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技术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物理分析方法验证技术规定》等4项技术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本次发布的4项技术文件从方法验证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确认、方法性能指标验证、实际监测、方法验证报告的编制、方法验证结果的应用等6个方面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方法验证活动做了统一规定。其中《通用技术指南》为总则,从通用层面上提出方法验证活动开展的原则、要求及主要内容,3项《技术规定》在操作层面上分别对化学、生物、物理三类监测方法的验证工作如何开展给出了具体的指导。该系列技术文件的发布是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的又一举措,统一了监测机构初次使用监测方法时所开展验证工作的技术要求,保证资质认定评审中能力确认标准的一致性,为保障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此外,总站近期将出版《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实例》一书,更好的支持该系列技术文件的使用。 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通过技术指南.pdf 2-生态环境监测资质认定化学监测方法验证技术规定.pdf 3-生态环境监测资质认定生物监测方法验证技术规定.pdf 4-生态环境监测资质认定物理监测方法验证技术规定.pdf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方法验证通用技术指南》等4项技术文件的通知.pdf
  • 环保部征求《放射性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意见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机关各有关部门、各 a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8-T061-1-1-1.html" strong 核与辐射 /strong /a 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各核设施营运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苏州热工研究院,清华大学: /p p   为贯彻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放射性监测机构的管理,不断提高放射性监测质量和水平,及时向环保部门和公众提供科学、客观、准确的监测信息,我部组织编制了《放射性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1 月31日前反馈我部(同时报送电子件)。 /p p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李宏、马磊 /p p   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胡晨剑、胡丹 /p p   电话:(010)66556841 /p p   (0571)28869268、28860820 /p p   传真:(010)66556837 /p p   邮箱:cjhu228@sina.com /p 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1707室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8885b754-fb16-47b9-86b0-9a8d98990c1d.pdf" 放射性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a /p p br/ /p
  • 业界押宝食药领域检测资质首先放开
    目前,诸如特种设备行业、电子信息软件行业、交通运输、建筑工程、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能源、烟草等行业均由直属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垄断。   国有检测机构将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集团、引入资本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背景下,尽管检测行业开放的程度仍未清晰,但民营和外资企业已经都在努力拓宽自己的版图。   但是,&ldquo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rdquo 中, &ldquo 社会力量&rdquo 参与的程度究竟能有多大,仍令企业困惑。   食品药品或先打开   在去年年底提出要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测检验、认证机构后,今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   &ldquo 这样的消息对民间一定是利好,但目前还不能看清我们的市场有多大,要看具体的细则和执行情况。&rdquo 一名第三方检测跨国企业的管理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ldquo 究竟是限制性检测市场都逐步放开,那些有能力的企业都能进来做,还是仅仅是把各地检测院联合起来组建成一个集团,而强制性的领域仍然控制在这些国有实体中,只是划出一部分市场给第三方企业?如果是这样的话,对我们来说新的市场就没发生多大变化。&rdquo 这名管理人员说。   目前,诸如特种设备行业、电子信息软件行业、交通运输、建筑工程、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能源、烟草等行业均由直属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垄断。民资和外资企业的市场是自愿性检测市场,很少进入这些强制性检测市场&mdash &mdash 质检总局作为监管机构,同时运营检测机构,在检测牌照的发放方面,民营企业难以取得资质认证。   &ldquo 政府一定不会一下子把所有市场都放开。一些特种设备这样的行业就不太会放开,即使现在在日本,都没有放开。&rdquo 上述跨国检测企业的管理人员认为,可能会先把一些重要的、有风险的领域放开,例如食品和药品领域。   国内唯一一家纯民营的第三方检测企业华测检测在近期的投资者调研中表示,强检市场的放开对公司的影响难说。&ldquo 我们会积极争取强检资质,如果政府只开放一部分市场,对我们影响不会很大。&rdquo   并购谋&ldquo 资质&rdquo   此前,一些跨国检测企业凭借着中国出口贸易增长的红利在国内发展起来,但资质的垄断性等问题却是其拓展新版图上的绊脚石。   SGS中国区总裁申屠献忠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进入中国市场各个领域,比如建筑行业、特种设备行业,都需要资质,而这些资质的取得非常困难 又例如电子电器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要经过3C认证,外资和民营机构都没办法获得批准。   正因为资质的垄断性,一些企业早已开始主动谋求收购,踩准了行业整合的节奏。   今年3月下旬,华测检测公告以1300万收购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后者是哈尔滨市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将食品检测中心的资产和人员剥离注册成立的新公司。借此,华测检测将在黑龙江获得全项食品检测资质。   华测检测在近期的投资者调研活动中表示,目前公司在谈的项目有一二十个,且相对客户而言,他们更看重收购标的的资质。&ldquo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背景下,感觉到机会比以前多。&rdquo   和上述跨国企业一样,华测检测也更看好生命科学板块,包括食品检测、环境检测、医疗检测等。&ldquo 未来三年,我们会向医疗方面倾斜,也会加大并购的动作。我们相信并购才是未来检测公司发展的趋势。&rdquo 华测检测表示。   平安证券认为,未来几年,随着大量优质国有检测资源的释放,华测检测将进入外延式高速增长期。   而上述跨国企业管理人员表示,他们也一直在和一些机构跟踪食品、医药等细分领域的动态,&ldquo 一有情况就可以行动。&rdquo
  • 谱育检测顺利通过资质认定评审
    近期国家生态环境部更新大量环境检测标准。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谱育检测根据业务需求,通过内部资质筛查和方法研究后,决定对现有的资质进行更新和补充,使检测领域更丰富化、项目更多元化。杭州谱育检测资质评审现场贵州谱育检测资质评审现场15月2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谱育检测开展两天的现场评审会议;5月29日,贵阳市检验检测与认证行业协会在贵州谱育检测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专家主要对人、机、料、法、环等内容开展全面审查,通过查阅记录、现场提问、现场试验等形式对质量体系和技术能力进行系统严格的考核,并针对资质认定评审方向和内容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意见。经过紧张的现场评审,杭州谱育检测(77项)和贵州谱育检测(42项)现场考核项目全部通过,体系运行情况和检验检测能力得到专家评审组高度认可。6月4日,杭州谱育检测获得213项项目资质认定证书,贵州谱育检测新增100项检测项目。此次扩项评审的顺利通过为后期业务承揽奠定基础的同时检测综合能力也取得较大提升。在日后工作中,谱育检测会秉持“方法科学、客观公正、准确高效、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更专业的环境检测服务。关于谱育检测杭州谱育检测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杭州谱育检测”)是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谱育科技”)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环境检测、LDAR检测、空气VOC走航检测、水质巡航检测、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等等,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和扩项评审共获得环境检测类CMA检测项目数量达到1700余项。贵州谱育检测贵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贵州谱育检测”)是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室内空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噪声等等环境检测,经贵阳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和扩项评审共获得环境检测类CMA检测项目数量达到300余项。
  • 室内环保检测乱象:八成机构无资质
    空气质量检测人员正在一新装修的房间里作业。室内环保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市民重视。 (资料图片)   最高容许浓度 0.08毫克/立方米   释放量达0.1~2.0毫克/立方米 50%正常人能闻到臭气。   释放量达2.0~5.0毫克/立方米 出现打喷嚏、咳嗽等症状。   释放量达10毫克/立方米以上 呼吸困难。   释放量达50毫克/立方米以上 会引发肺炎等危重疾病,甚至导致死亡。   家里甲醛含量有没有超标?室内空气有没有污染?室内环保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市民重视,室内环保检测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不过,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全市打着室内环保检测治理旗号的机构有200多家,但真正有资质的仅50余家。八成无资质的室内环保检测治理机构,不少以免费检测为幌子,高价兜售空气净化产品。   最近,家住石桥铺的李建华有点郁闷:因担心新家甲醛超标影响3岁的孩子,他在网上找了家声称免费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的公司。结果对方检测后说甲醛、苯严重超标,为此他花3880元买了对方提供的一台空气净化器,但用了一个月,房内的异味仍未消除。   个案   免费检测甲醛超标   这家公司工商无记录   “新房2月初装好,我闻到屋子里有气味,就找了家名叫‘治立明’的室内治理公司来检测。”李建华说,“2月7日,‘治立明’公司的检测员按约上门免费检测,他拿出一台仪器到处走了走,现场出具了检测报告说室内空气甲醛超标6倍、苯超标10倍。”   当时,那位检测员表示,污染问题很严重,并以“优惠价”向李建华推荐了一款“红外纳米级”空气净化器,价格3880元。焦急的李建华想也没想就买了下来。   不过,让李建华意外的是空气净化器开了1个多月,屋子里依然有味道。3月4日,李建华找到“治立明”公司,对方敷衍几次后,电话号码竟变成了空号。随后,李建华到工商部门查询后发现,竟然没有该公司任何记录。此时,他才知道遇到了“歪公司”。   市场   市内空气检测治理   仅50余家单位有资质   其实,像李建华一样遇到室内环境检测“歪公司”的人不少。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去年10月至今,就有十起左右关于室内环境检测“歪公司”的咨询和投诉。   记者上网输入“重庆室内空气检测治理”发现,有不少于200家室内环境治理公司或机构声称拥有计量认证资质。不过,市质监局消息称,目前,重庆市获得室内空气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及公司仅50余家。随后,记者从市工商局查询了解到,全市注册登记与环保相关的单位有1734家,但无法确认有多少企业在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和治理。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的通知》规定,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计量认证资质。而根据《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技术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   调查   上门免费检测   不买产品就收检测费   我市室内空气检测治理单位中,八成无资质,其间究竟藏着怎样的猫腻?日前,记者找了两家无资质的机构,以九龙坡香榭丽某小区陈女士家作为场所,进行了实验性调查。   这两家公司皆声称免费上门检测。3月17日上午,其中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王某提着一台外包装标注着“空气净化器”字样的机器来到陈女士家,王某从随身挎包里掏出一台比巴掌略大的机器,开始在屋内走动。“用这个可以测出来?”记者询问。“开玩笑,这是国外最新研制的便携仪器,上万元一台,准确得很!”这名工作人员自信地说。大约过了一刻钟,王某检测完说:“屋子甲醛超标60倍,不快点治理要得白血病。”随后,王某开始推销他带来的空气净化器,打八折只需要4000元,放在屋子里启动一周,就能让甲醛指数回归正常水平。记者推托要考虑一下,王某马上表示,不买产品就要缴检测费500元。一番讨价还价后,王某收了100元检测费离开。   当天下午,另一家检测公司的员工赵某同样带着一台空气净化器登门,不同的是他带的检测仪器比王某携带的大不少,呈密码箱样式。赵某打开箱子,加了各种药剂又用玻璃管采集空气样品,忙活了大约40分钟后,他告诉记者,屋内甲醛超标43倍,需要进行治理。随后,他开始推销空气净化器,价格为3888元。记者敷衍一番后,赵某最终收了120元检测费才离开。   真相   甲醛超标60倍?   权威机构:从未遇到过   两家室内环保公司出具的检测数据为何不一样?到底谁准确?3月18日,记者联系上质监部门检测人员上门,利用专门的采集泵,在不同房间收集了7份空气样本,两天后,检测结果显示:甲醛含量仅0.06毫克/立方米,远低于国标中对室内空气中甲醛最高容许浓度的标准。   “在我们这么多年的检测中,从未遇到过室内空气甲醛超标60倍的例子,即使是超标四五倍都很少见。”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标《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规定,居室空气中甲醛最高容许浓度为0.08毫克/立方米。如甲醛释放量达到0.1~2.0毫克/立方米,50%的正常人能闻到臭气 达到2.0~5.0毫克/立方米,眼睛、气管将受到强烈刺激,出现打喷嚏、咳嗽等症状 达到10毫克/立方米以上,呼吸困难 达到50毫克/立方米以上,会引发肺炎等危重疾病,甚至导致死亡。   记者从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了解到,市民委托室内空气检测,首先一般需要前往检测中心委托,然后检测人员上门采集空气样本。采集前,房屋门窗要全部关闭一小时以上。采集期间,检测人员会在每50平方米左右的面积选择3到5个采集点收集空气样本。“之所以设置多个采集点,是为了让检测结果更客观科学。”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测结果一般两天左右就能出炉。   而根据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室内空气检测的收费,每个采集点500元。   纵深   免费检测是诱饵 买产品利润达数千元   为何这些机构打着免费检测的幌子,可大行其道?他们标榜的免费检测究竟有何目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称,结合质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不难发现上述两家无资质的室内环保公司,只是以免费检测诱使消费者上钩。他们通常以免费检测为诱饵,胡乱检测后故意夸大空气污染程度,让不懂室内环保知识的消费者无所适从,真正目的是为了推销空气净化产品。   记者走访市内几家大型家电商场发现,普通家用的空气净化器卖价普遍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而王某和赵某上门推销的空气净化器,记者在购物网站看到,卖价都仅800元左右。如果他们卖出一台空气净化器,便能净赚数千元,利润高达四五倍。   应对   严打无资质机构 通风养盆栽可防污染   室内环保检测治理单位鱼龙混杂,消费者该如何选择,如何才能净化市场?   针对一些机构在宣传材料中夸大其检测资质、非法向消费者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情况,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质监部门正在严厉打击。目前,已有3家公司机构因有类似非法行为被质监部门查处整顿,公司网站上涉及虚假宣传的内容已被要求删除。同时,消费者若发现提供室内环保服务的企业有类似违法情况,可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举报。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消费者遇到类似虚假宣传的情况,也可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称,如果市民怀疑室内空气遭污染,也可登录“重庆检验检测实验室网”,选择“实验室名单”查询,联系室内环保检测机构。   至于空气净化器,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认定标准,这些仪器到底有没有用、用处有多大,都尚无定论。该负责人说:“因此,如果室内出现污染情况,我们推荐市民将房屋门窗全部打开长时间通风,再多买些盆栽多养点绿色植物,一般都能很好地解决室内空气污染的情况。”
  • 聚焦!15家机构注销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徐州市纤维检验中心等15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国家市场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现依申请注销徐州市纤维检验中心等15家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徐州市纤维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1011110046)。徐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0170562)。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12050154)。苏州华邦工程测试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01001060099)。淮安市苏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1060034)。南京南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01340188)。南京维标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21340178)。南京创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1001060406)。江苏切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12050435)。如东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0110164)。如东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51004090183)。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5070735)。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车坊分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05020088)。常州市恒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1060234)。苏州华鑫人防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02060506)。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3日
  • 河北七措施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七条措施》,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推动河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促进全省检验检测机构高质量发展。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获得省市场监管局(原省质监局)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机构改革(企业改制)造成的合并或拆分等事项时,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除外。压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时限。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事项的承诺时限为50个工作日内。其中,受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技术评审不超过3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发证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各类变更事项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涉及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鉴定资格证书(适用刑事技术机构)材料时,可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持续放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简易扩项项目数量。检验检测机构在申请增加检验检测项目(10个参数以内)时,在不需要增加新仪器设备情况下,且该项目涉及的产品类别已取得其他参数资质认定的,可每隔3个月以简易扩项方式提出新增检测项目申请。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换证评审方式。检验检测机构在上一证书周期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且2年内接受过省、市监督检查或现场评审的,在不涉及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调整、未增加检验检测项目的情况下,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时,可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技术评审。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急评审常态化。检验检测机构在申请新增检测项目等需要进入现场评审的资质认定申请事项,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原因造成不具备进入现场评审条件时,可采用远程评审方式进行技术评审。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重点领域、首次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及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查虚假数据、不实数据等违法行为。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撤销资质认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 资质 | 这家检测公司被暂停使用CMA标志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暂停天津市佳和云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的通告天津市佳和云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暂停上述机构使用资质认定标志。从即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特此通告。 附件:暂停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的机构信息2022年5月6日 附件暂停使用资质认定标志的机构信息 序号机构名称地址证书编号备注1天津市佳和云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1688号万达中心9层908190201060048
  • 质检总局就《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3月15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ldquo 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rdquo 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ldquo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dquo 提出意见。   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质检总局 2015年2月27日
  • 21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证书的通告2022年第7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佛山市顺德区瀛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名单见附件1)、广东省建研建材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等7家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名单见附件2)、卡尔玛港口机械(深圳)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名单见附件3)。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8日附件2 被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发证日期有效期至注销原因1广东省建研建材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18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1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2深圳市国人微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19年6月3日2025年6月2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3广东中科华大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2020年11月16日2026年11月15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预防保健所)2021年8月20日2027年8月19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5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8日2027年10月17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6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预防保健所)2018年5月7日2024年5月6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7广东省质量监督盐业产品检验站2016年10月31日2022年10月30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丹阳市广胜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2022年第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现注销丹阳市广胜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1.丹阳市广胜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5070400)。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江苏正安消防检测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2022年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江苏正安消防监测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1.江苏正安消防监测评估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6020135)。2.江苏贝佳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6020283)。3.南京费迪电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21250077)。4.南京水之灵环保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12340241)。5.常州奥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21340411)。6.江苏盐工百信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01060380)。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1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注销天津天衡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天津天衡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从即日起,被注销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停止使用,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特此通告。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信息2022年5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信息序号机构名称地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4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三十八站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27号160221340078
  • 1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江苏尚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2022年第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现依申请注销江苏尚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1.江苏尚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12050663)。2.北京中检矿珠宝玉石鉴定中心东海分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16040208)。3.淮安市淮安医院司法鉴定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299)。4.中钢南京环境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12342024)。5.金湖迪福罗格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5020095)。6.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编号191017340191)7.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物证鉴定室(编号181007020187)8.苏州弘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号151001060315)9.无锡同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编号181001060216)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等4家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2022年第172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梧州监测站、北海博测科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灵川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化验室等4家机构提出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申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同意注销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作废,不得再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9日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资质认定证书编号注销日期1凌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18 20 06 02 10732022.10.182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梧州监测站18 20 13 06 10202022.10.123北海博测科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1 20 12 05 13172022.10.254灵川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化验室18 20 04 09 0915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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