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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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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情况相关的资讯

  • 监测总站征集环境空气VOCs监测情况
    为推动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的业务化运行,提高环境空气VOCs监测技术的规范性和数据可比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现对各地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工作情况及具备的VOCs监测能力进行征集。2011年,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开始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2014年,《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正式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监测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2015年,VOCs在线分析仪市场开始被大家所熟悉,众多以环境监测仪器、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零配件为主营业务的厂商以及部分新进入仪器行业的厂商开始纷纷涌入这个市场。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布《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VOCs监测方案》,环境空气VOCs监测的技术参考正式出台。而且经过几年的发展,各类技术的适用性也逐渐明了。目前,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相关的标准有《HJ 644-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9-2015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19-2017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HJ 1010-2018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以及《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VOCs监测方案》中的监测方法。目前,各地环境监测站采用VOCs的监测方法分为实验室方法和在线式方法两大类,此次统计主要是为了各个环境监测站VOCs监测样品数、监测目标物、监测方法、监测仪器(前处理、试剂、分析仪等)、质控、人员以及数据上报情况,可谓十分全面。虽然我国环境空气VOCs检测已经开展了至少五年,但由于此项检测技术复杂,实际样品情况千差万别,各地监测站人员水平参次不齐,虽然各仪器厂商认为自己的仪器设备是比较成熟的,但实际监测结果还有待评估。此次统计有助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面了解我国环境空气VOCs检测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指导各地实际工作提供参考。  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业务化监测能力总体情况调查表.docx
  • 41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为持续净化我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促进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今年7月至9月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选派了17名资质认定专家,会同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随机选派检查执法人员164人次,共组成8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在全区范围内对41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预先通知的现场专项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本次监督检查发现1家机构存在轻微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处理意见是“自行整改”,占2.4%(详见附件1);有21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资质能力等变更手续、采样方法不能满足标准规定等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占51.2%(详见附件2);有18家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范围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等情形,造成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等较严重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占44%(详见附件3);有1家机构因自身原因已处于注销资质状态,占2.4%(详见附件4)。本次检查的机构分布在南宁市(21家),桂林市(4家),柳州市(4家),钦州市(3家),贵港市(3家),河池市(2家),百色市(1家)、玉林(1家)、贺州(1家)、崇左(1家)等10个地市。二、主要问题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监督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和理解。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能及时组织人员对国家新颁布的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培训和学习,导致在日常的检验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规、不规范的检测操作行为或者检测结果的计算错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能按照样品的保存管理技术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样品保存时限内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其中,广西林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LLJC202202005号”检验报告,柳州市柳职院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柳职监字〔2021〕179号”检验报告,广西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贺[水]字20200073-2”检验报告,广西天龙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天龙环监字[2019]第0529号”检验报告,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任务号为“BC 2022-0005”硫化物项目,这5家机构的检验报告涉及的相关样品没有在规定保存时限内进行检测。广西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超出资质认定范围,编号为“GXHQ202203021 12”的检验报告。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金天检字〔2022〕22Q072号”检验报告、广西天龙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天龙环监字〔2022〕第0630号”检验报告,这2家机构的检验报告的原始记录相关计算公式错误,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导致检测报告数据、结果出现错误。(二)部分检验机构的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技术条件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必备条件要求。广西能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嗅辩室传递窗规格不符合标准”、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自动低温翻转振荡器与烘箱、马弗炉同放置于高温间内”、广西环投金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微生物实验室紫外灯未悬空安装”、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水质检测项目‘氨氮’‘氨’‘亚硝酸盐氮’‘氮氧化物’等在同一实验间进行检测不符合标准”、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的“固废检测未配套样品晾晒区、制样区;固废浸提、土壤有效磷浸提装置放置位置无控温设施”、广西南宁市联众环科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固废晾晒区与土壤晾晒区于同一房间,无有效隔离措施”、广西西湾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台堆放杂乱,添加了培养基的培养皿,未做任何防护;滴定室未安装空调,土壤晾晒区与固废晾晒区无遮阳及通风措施;土壤晾晒区与固废晾晒区之间使用胶片隔离;固废浸提装置未有控温设施”,这7家机构均存在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技术条件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必备条件要求。(三)检验分包不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号为“崇环监(水)字〔2022〕035号”检验报告,广西南宁市联众环科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2022-0516污泥”检验报告,广西皓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HYT2205131”检验报告,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KC2022045”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广西云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号为“云科环监字〔2021〕第03-007号”检验报告,这5家公司的检验报告存在分包检验检测项目不规范等问题。(四)未按规定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认定项目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荣灿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恒晟水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这4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程序申请取消作废的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河池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西云检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这4家机构存在未按程序申请办理取消相关资质能力的手续,百色市绿城环境监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吉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广西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这4家机构未按程序申请办理调整授权签字人的授权范围或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五)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共有17机构存在部分原始记录缺失或记录错误:广西北部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GXBBW220138”检验报告,未记录BOD5测定培养时间,编号为“GXBBW2105102”检验报告中,总铬和六价铬结果引用原始记录数据时有误、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崇环监(水)字〔2022〕038号”检验报告,氨氮项目原始记录不完整,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金天检字〔2022〕22W123-1号”检验报告,未将环境条件参数作为原始记录的一部分,桂林千卓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千卓检测(综)字2022第341号”检验报告,样品采样未记录分装的情况,未记录样品容器材质及类型,广西华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用酸度计(编号HHYQA033)未在使用前后,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记录;样品的分发流转缺少原始记录描述”,广西华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样品验收交接环节缺少对保存条件核查的记录,广西桂宏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GH2206019”检验报告中,环境噪声监测原始记录中,缺少风速风向仪信息,广西保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号为“保利监字〔2022〕154号”、“保利监字〔2022〕008号”检验报告的监测设备使用记录未记录样品唯一性标识、编号为“保利监字〔2021〕276号”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臭气浓度采样记录表”未能如实记录现场监测结果,附图未有确认记录”,广西天龙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天龙环监字〔2021〕第1289号”检验报告的土壤镉、锌、铅等重金属浸出前处理记录缺少前处理方法依据文件、前处理时间、使用设备及设备使用记录、实验用水批号等关键原始记录信息,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编号为“BNN2021100279-23-2”检验报告中废水污染源监测现场调查表对应的企业基本情况记录有误,百色市绿城环境监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提供使用标准菌株对培养基进行阳性和阴性对照试验的原始记录,广西吉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JR/BG-HJ2021001至JR/BG-HJ2021100号”对应的部分原始记录无检验员签字,广西优捷特检测有限公司任务编号为“2206010”废水总余氯指标测定,原始记录中未包含检测实验用水的验证记录,广西南宁市联众环科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2022-0516污泥”检验报告,“浸提试验未能提供含水率测定的原始记录;实验室氟离子测定无标准使用液配制记录”,广西玉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玉翔(监)字〔2022〕第0446号”检验报告,仪器使用记录表缺对应的使用记录,广西皓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HYT2110833”检验报告,缺系统偏差的校准记录,广西邕测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邕测检字〔2022〕第225号”检验报告,仪器使用记录表无检测当天的相关仪器使用记录。桂林千卓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千卓检测(综)字2022第341号”检验报告,南宁市龙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号为“龙翔环监字〔2018〕第0736号”检验报告,广西林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LLJC202201020号”检验报告,桂林千卓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号为“千卓检测(综)字2022第341号”检验报告,广西林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LLJC202201020号”检验报告,这5家机构的检验报告存在相关样品的采样、检测时间原始记录没有具体到几时几分问题,无法溯源核实该样品是否在保存时限内进行检测。(六)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有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管理不规范,个别检测人员没有持证上岗;有的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够规范,部分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超过检定有效期仍在使用;有的检验检测机构缺少个别标准物质,一些仪器设备没有标识,使用记录不完整。三、检查结果处理(一)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高度重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应立即组织开展调查,进一步核实核细,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如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严格按照《监督办法》《管理办法》进行立案调查并严肃处理,同时应将涉及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对各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以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最终调查处理结果为准。(二)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跟踪督办,责令其在15天内改正,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后,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及佐证材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并通过登录相关系统进行核实查证,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随机选派参加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需要在机构整改报告上签字确认整改通过,确保整改到位闭环。(三)对已注销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资质的1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持续关注跟踪,这1家机构不得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相关生态环境类的检验检测报告。四、工作要求(一)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严格按照2021年颁布的《监督办法》《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生态环境厅。(二)狠抓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检验检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方法和要求规范检验,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检验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我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将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纳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鼓励内部人员举报,对举报重大违法线索的给予奖励。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弄虚作假线索实施一案双查,突出问题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对涉及地方政府及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包庇纵容甚至主动勾结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14日
  • 四种方法九类仪器 国家监测网水质氨氮检测情况揭晓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报了2015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水中氨氮能力考核结果。结果显示,364家单位使用的方法共四种,仪器共九种,分别为流动注射分析仪、便携式可见分光光度计、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可见分光光度计、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实验室氨氮自动分析仪、台式氨氮水质分析仪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为可见分光光度计,比例为65.7%。  原文如下:关于2015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水中氨氮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总站质管字[2015]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15]51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5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水中氨氮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此次能力考核的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城市(含)以上监测站,考核项目为水中氨氮。实际共有360家监测站报名,占全部考核对象的比例为97.6%。另有总站质检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等10家非考核范围内的单位报名参加。  考核共发放水中氨氮样品370份,收回结果367份,有3家单位(江西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宁夏吴忠市环境监测站、宁夏中卫市环境监测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结果。  未报名参加考核以及提交《盲样未能检测情况说明》的单位详见附件6。  二、考核结果  1、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  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采用四分位数稳健统计方法,对盲样测定结果进行统计。  考核所用的盲样为氨氮样品,每个单位收到1支考核样。样品分为五种浓度水平,各浓度水平的样品编号由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系统平台自动随机生成,详见附件1。各参加考核单位的结果评价汇总表见附件2。各浓度水平样品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3,Z比分数图见附件4。表1 2015年第一轮水中氨氮能力考核总体情况   本次考核总体情况见表1,考核结果分布图见图1。在收回的364份有效结果中,考核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321家,占88.2%。  图1 2015年第一轮水中氨氮能力考核结果分布图  2、基本信息统计  (1)检测方法统计  本次考核各参加单位使用的检测方法分布情况见表2。由表2可见,使用《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的单位最多,比例为97.3%。  表2检测方法分布情况  (2)仪器设备及其类型统计  本次考核各参加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有:流动注射分析仪、便携式可见分光光度计、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可见分光光度计、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实验室氨氮自动分析仪、台式氨氮水质分析仪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共9种。其中使用可见分光光度计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单位最多,分别占65.7%和29.7%,其次是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所占比例为2.2%。仪器设备分布情况见表3。  表3 仪器设备分布情况  (3)标样来源统计  本次考核的统计结果表明,各参加单位使用的氨氮标样来源主要是环保部标准样品研究所,所占的比例为98.9%。另外还有个别单位的氨氮标样来源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和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等。  3、质量体系问题统计  从本次考核的结果报告单中,发现了9类主要质量体系问题,包括测定值有效位数保留不对,数据无效不参与统计、系统填报与盖章版结果报告单填写不一致、相对误差计算错误、质控措施中测定值有效位数保留不对、三级审核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日期有误、结果报告单未盖章、结果报告单修改不规范、样品基本信息(如检测方法名称、标样厂商、样品编号等)填写错误、方法检测限填写错误等。  其中,相对误差计算错误一类问题出现的最为普遍,占的比例为26.4%。其次表现为三级审核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日期有误、方法检测限填写错误、样品基本信息(如检测方法名称、标样厂商、样品编号等)填写错误,各均占3.5%左右。详见表4。  表4 质量体系问题分布情况表  4、各省结果统计  本次考核中所涉及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核结果汇总情况见表5。各省辖区内单位的考核结果情况见附件5中的分省报告。  表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考核结果汇总表  三、结论与建议  1、本次水中氨氮能力考核结果满意率为88.2%,与以往的能力考核相比,结果满意率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表明国家环境监测网各成员单位水中氨氮的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整体较好。  2、从不同浓度水平样品的考核结果来看,低浓度样品较高浓度样品的结果满意率偏低。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低浓度样品的检测能力,提高低浓度样品的检测水平。  3、建议国家环境监测网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规范三级审核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监测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与持续改进。
  • 45家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监督抽查结果有关情况的通报各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为切实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提高数据质量,按照《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8月至11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了监督抽查。现通报如下:一、检查总体情况根据《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20家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2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检查(1家因报备暂停营业未开展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机构能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体系运行较为规范。但同时也发现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问题,应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 资质认定及证后监管方面。未按照资质认定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标准变更手续,委托协议书中未记录分包事项;仪器设备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室缺少温湿度监控措施和记录;缺少专门用于样品存储放置的场所和冷藏设备;标气、标液缺少或超过保质期;内审和管理评审未覆盖质量手册规定的全部内容;样品标签中记录的编号不是样品唯一性编号、未体现样品检测状态;未在公共场所明示自我声明及公正性、保密性等服务承诺;人员数量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2. 报告规范性方面。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未按规定在报告上加盖“CMA”标识和“检测专用章”;报告上无签发日期。3. 原始记录符合性方面。检测项目图谱机打小票时间与电脑原始图谱记录时间不一致;伪造采样、分析原始记录签名;样品分析时间早于采样时间;原始记录信息与报告不一致;检测结果缺少原始数据文件支撑,无法溯源;未对样品进行有效分析直接出具检测报告,伪造监测数据。4. 质控措施符合性方面。用标准曲线浓度点代替准确度控制措施;样品检测结果超出标准曲线线性范围;标准溶液标定未在原始记录上记录;利用之前使用的标准曲线未进行相关点位校准核查;样品的采集、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样品超过标准规定的有效期限进行检测;分析过程缺少空白试验、精密度控制和准确度控制等质控措施。(二)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 检验检测场所和设施方面。场地进出口缺少引导线,限速标识,外检车间缺少限速、限高标识,安检车间进口限速、限高标识不清晰;地沟缺少安全防护;路试车道被其他单位占用,标识标线磨损严重,缺少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底盘动态检验区的设置与路试试验车道入口存在交叉。2. 报告规范性方面。环检报告单仅加盖了公章,缺少授权签字人签字;环检报告缺少SCR型号信息;检验报告上分析仪检定超期,检验结论栏未标明签发日期;栏板货车人工检验记录表未填写栏板高度。3. 原始记录符合性方面。一辆车出具2份不同的检测合格报告;环检报告基本信息无额定转速,检测数据无额定转速;过程数据CO2持续为零;双怠速检测过程数据与检测结果不一致,且无法溯源;高怠速检测时引车员下车,检测未结束时人为挤压取样软管,篡改污染物控制装置,自由加速法检测,实测转速为零;双怠速检测过程数据未达到规定转速,自由加速法检测过程未踩油门,检测过程有明显可见烟;带OBD车辆未进行OBD检测,自由加速法检测时未插入采样探头,但是上传了合格数据。4. 管理体系文件方面。未按要求开展2022年度期间核查、比对试验;质量手册颁布令最高管理者未签名;质量手册附录人员名单与实际检测人员不一致。5. 检验检测结论方面。无判定结论、无授权签字人签名;检验报告外廓尺寸缺少结果判定。6. 内审和管理评审方面。未按要求提供内审计划、管理评审计划和检查记录表;内部审核报告和会议签到记录表未使用受控版本;管理评审流于形式,时间不符合逻辑,质量方针与手册不一致,无质量目标考核记录等。三、处理意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提醒纠正2家,责令限期改正9家,责令限期改正、罚款5家,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2家,暂停对外出具环境监测报告1家,暂停资质认定证书1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辖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处理6家,责令整改15家;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撤销授权签字人资格1家,责令限期改正12家,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39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163号令)进一步处理6家;由辖区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24家。四、工作要求(一)请有关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要按照《2022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通报表》《2022年度安徽省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通报表》(附件1、附件2)要求,督促被检查机构认真整改,相关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应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市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整改确认表(附件3、附件4)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二)对涉嫌机动车检测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的,请有关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于查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三)各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辖区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和打击违反检验检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将对后续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12022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序号机构名称检查结果处理意见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2铜陵市义安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3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4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存在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问题,无需追究行政责任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提醒纠正5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暂停证书,建议注销6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7安徽新环宇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8安徽新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9安徽鹊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10安徽山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1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变更检验场所,未对外出具环境检测报告新场所通过资质认定后方可对外出具环境检测报告12安徽中成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13合肥市浩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4合肥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问题,无需追究行政责任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提醒纠正15马鞍山环美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16安徽省贝斯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17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8安徽卓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19安徽威正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且拒不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20安徽天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万元附件22022年度安徽省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表序号机构名称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及处理意见安徽省骥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由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依法依规处理。2安徽运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4安庆市晶彩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3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5
  • 104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关于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市监办发〔2022〕41号)的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药品监管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联合监督抽查将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碳排放核查、食品、个体防护装备、建工建材、生态环境、刑事司法检验检测作为重点,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为主要目标,共计抽取了104家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其中碳排放核查、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装备等检验检测领域机构12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25家,食品检验机构15家,建工建材检验检测机构32家,刑事司法及其他省级发证机构20家。其中,有4家机构在现场检查前已主动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食品检验1家、建工建材机构3家),实际现场检查100家。本次检查,共随机选派执法人员75名,匹配技术专家60名,组成35个检查组,以打击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采取不预先通知的方式开展了现场检查。在本次双随机抽查的100家机构中,有15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家机构存在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但无需追究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的情形 45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分包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34家机构涉嫌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超范围出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家机构质量管理措施未实施、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场所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一是个别机构场所环境条件不能持续保持满足检验检测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二是个别实验室环境布置不合理,存在互相干扰的风险。(二)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机构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 二是检测仪器设备档案信息不完整,缺少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三是仪器设备使用状态标识管理混乱。四是检验仪器设备未按标准安装,使用环境不符合要求。(三)样品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的留样和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二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样品标识、流转等信息不够完整 三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样品流转记录与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及设备使用记录的时间不吻合。(四)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二是部分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信息不够完整,无法溯源 三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有效管理、保存。(五)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一是个别机构疏于管理或管理不规范,检验检测报告存在漏签、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等行为 二是个别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发生变化未按规定进行变更。(六)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报告。一是个别机构未按照检验检测规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报告,结果存在错误且无法复核 二是个别机构在不具备相关检测设备的情况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且涉及该设备所检参数的报告 三是个别机构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 四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七)超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报告。个别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八)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个别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三、检查结果处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如下:(一)立案调查。对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超范围出报告的34家机构,已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经核查,如果案件属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管辖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存在虚假检验检测行为等违法失信机构,严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二)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分包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的45家机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机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处以罚款。(三)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对质量管理措施未实施、不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3家机构,由市(州)市场监管局督促机构在重新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前,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四)说服教育、提醒纠正。对存在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但无需追究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情形的3家机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采用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五)自行整改。对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的15家机构,由市(州)市场监管局通知机构自行完成整改。四、工作要求(一)狠抓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分析原因,制订可行的整改计划,迅速整改到位。要加强对管理体系、检验检测政策的跟踪学习和理解,树立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检验质量。(二)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各地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程序规定,调查核实问题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处理。(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四)及时报送结果。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将查处案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将处理结果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同时抄送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吴春宣 电话:0851-86509801。附件:1.2022年碳排放核查、医疗防护等重点领域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2.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3.2022年食品检验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4.2022年建工建材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5.2022年刑事司法及其他省级发证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省市场监管局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药品监管局2022年10月1日附件:2022年碳排放核查、医疗防护等重点领域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序号检查对象名称被检查领域发现主要问题涉嫌违反的法规条款处理建议属地1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碳排放核查管理不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自行改正,通过贵阳2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碳排放核查原始记录不规范。自行改正,通过六盘水3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护用品标签标识与程序文件描述不一致自行改正,通过贵阳4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医疗器械个别仪器设备标识不规范。自行改正,通过贵阳5贵州兴昌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欠规范。自行改正,通过六盘水6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0六地质大队(遵义市矿产品检测中心)碳排放核查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4条。责令限期改正遵义7贵州大西南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个体防护装备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4条。责令限期改正贵阳8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个体防护装备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14条。责令限期改正贵阳9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贵州地矿西部检测中心)碳排放核查1.样品保存不符合标准规定,存在样品性状异常改变的情形。2.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第1项。市(州)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六盘水10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业贵州发电用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碳排放核查样品流转、保存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第1项。市(州)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贵阳11毕节市宏益煤矿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碳排放核查样品流转、保存不符合标准规定,存在样品污染、丢失的情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第1项。市(州)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毕节12贵州道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个体防护装备减少、遗漏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市(州)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贵阳2022年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检查结果汇总表序号检查对象名称发现主要问题涉嫌违反的法规条款处理建议属地1贵阳环境监测中心管理欠规范。自行改正,通过贵阳2贵州省辐射环境监理站管理欠规范。自行改正,通过贵阳3贵州净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个别项目不具备检测能力,但未出具该项目的报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24条。说服教育、提醒纠正铜仁4
  • 100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2022年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相关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2〕309号)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公安厅于2022年3月至10月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检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选派了28名技术专家,会同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随机选派的行政执法人员,共组成14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在全区范围内对随机抽取的10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预先通知的现场专项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本次监督检查发现32家机构存在轻微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处理意见是“自行整改”,占32%(详见附件1);有54家机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占54%(详见附件2);有13家机构存在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超出资质认定范围进行检验检测、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字签发报告等较严重问题,处理意见是“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占13%(详见附件3),有1家机构因自身原因已处于停业状态,占1%(详见附件4)。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个别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检验行为。南宁市金陵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部分检验检测报告中授权签字人签名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授权签字人签字识别不一致等问题;防城港市上思县卓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减少、遗漏标准规定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德保县交安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部分检验检测项目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柳州市北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范围进行检验检测;忻城县环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使用未经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二)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广西顺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等49家机构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存在个别项目使用未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不正确、个别项目检验数据与电子保存的数据不一致、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保存不完整,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填写不规范,检验人员没有签字等行为。(三)检测场所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玉林市福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5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底盘动态检验区域不满足标准检测要求、没有场地标线、标识或者标线、标识不清晰、群众监督通道与车检通道没有安全隔离等问题;百色市德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20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在场地内醒目位置设置自行维修告知牌或者场地布局图,具有多条检测线的未设置预约通道或新能源汽车绿色通道等。(四)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存在不足。广西横县泓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46家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没有开展能力比对、设备期间核查、人员培训等,应付式开展质量内审和管理评审,多年质量管理材料、记录雷同,质量体系文件不完善、体系运行记录不完整等行为。(五)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广西昊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存在授权签字人已离职或者不再担任,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柳城县光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检验项目未办理标准变更手续。(六)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执照存在公正性问题。贵港市俊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代办车辆年审、电子违章处理”、“汽车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等影响机动车检验独立公正的项目。三、处理意见(一)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并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高度重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立即开展进一步调查,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如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联网监管实施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各市市场监管局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应移送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公安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处罚,依法应撤销资质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同时,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各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以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最终调查处理结果为准。(二)对检查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跟踪督办,责令其在15天内改正,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核实后,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及佐证材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验收确认,确保整改到位、闭环管理。(三)对停业的武宣顺兴机动车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持续关注跟踪,监督并督促该机构不得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需通过现场技术评审后方可恢复。四、工作要求(一)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加大对其的后处理工作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闭环管理,取得监管实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信用惩戒等后处理措施,对情节和后果较严重的,要依法立案查处,直至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加强行刑衔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务必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后处理工作。(二)狠抓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检验检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方法和要求规范检验,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检验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将辖区内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加大现场检查的批次、频次监管,除配合完成自治区级监督检查任务外,应组织开展辖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推动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改进提升。要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持续强化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区域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立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切实维护公正有序规范的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11月3日
  • 安徽首次发布降尘监测结果及排名情况
    p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降尘治理,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制订的《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城市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方案》,安徽省首次发布降尘监测结果及排名情况。 /p p   降尘,又称“落尘”,是指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气颗粒物,其粒径多在10微米以上,计量指标单位为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地表沉降物质的量。降尘可以产生更小的颗粒物,成为环境空气中各类二次反应的载体。降尘量与工地、道路、堆场等尘源的对应关系非常明确。安徽省自2019年起开展环境空气降尘监测工作。降尘监测范围为全省16个市141个点(含16个对照点),降尘监测为每月一次,降尘量排名采用降尘量大小来确定,排名越小表明降尘量越小,降尘量相同的城市以并列计。开展降尘监测,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提升很有帮助。减少降尘,同样是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 /p p   安徽《全省16个地级市降尘量排名(2020年1月)》显示:池州、黄山、合肥市排名前三位,其中池州市降尘量最小(0.8吨/平方千米· 月) 淮北、安庆市降尘量相同(3.9吨/平方千米· 月)并列13位 排名最后的六安市降尘量为4.2吨/平方千米· 月。芜湖市1月份未按时开展降尘监测工作。 /p p   降尘量反映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p p   很多北方城市居民有这样的感受:一天不清理,桌面、窗台就是一层灰。即便蓝天在增多,“灰大”也让人烦恼。 /p p   习惯了PM2.5等空气监测常见指标,公众对新的降尘监测结果难免有点好奇。其实,这个监测由来已久。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唐桂刚告诉记者,大气粉尘自然沉降量监测是开展较早的大气污染物例行监测项目,后来由于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大家更关注PM2.5、PM10等污染物,但有些地方降尘监测并没有停。“比如在容易遭受沙尘侵害的新疆,降尘监测就非常有意义,所以这项工作一直在持续。” /p p   从全国面上讲,既然已经有PM2.5、PM10等六项主要污染物监测,为什么还要把降尘监测重新纳入视野? /p p   唐桂刚说,降尘量与工地、道路、堆场等尘源的对应关系非常明确,也就是说,降尘量直接反映城市扬尘管理做得怎么样。“虽然尘是可沉降的,对人体伤害没有那么大,但降尘量对城市管理的意义非常重要。监测并发布这些数据,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提升很有帮助。”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程麟钧告诉记者,PM2.5来源复杂,有一次生成也有二次生成的,研究表明,降尘可以产生更小的颗粒物,成为环境空气中各类二次反应的载体。因此,减少降尘,同样是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 /p
  • 这15家检验检测机构将接受整改情况审查
    粤药监办妆〔2022〕103号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考评结果处置有关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号),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并开展监督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广东中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花都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等2家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参加能力考评的情形;广东广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景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三方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衡创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虹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13家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参加能力考评结果达不到要求的情形。上述15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查找本机构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和整改措施,并主动报名参加相应项目的能力验证或者测量审核,验证整改效果,形成整改报告,于2022年5月9日前报送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处。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报国家药监局。 省药品监管局将加大对辖区内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及时采取约谈并开展现场监督核查等措施,对违反《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人:陈先锋、李霞;  电 话:020-37886385、020-37886933;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4月8日
  • 卫健委:监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随着肿瘤逐渐成为人们常见的一种重大疾病,全球各医疗、政府机构均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缓解肿瘤带给民众的影响。我国近几年加大对抗肿瘤药物的研发力度,相应的政策法规也逐步推行,目的是为了使国内民众更好的去应对肿瘤疾病,这也是重大的民生举措。抗肿瘤药物在临床中的应用是至关重要也是民众关心的问题,因此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的开展是必要的。若能做到全面监测抗肿瘤药物的应用情况,对于该类药物在市场的健康流通以及临床的有效应用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对于加快落实抗肿瘤药物的降价,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也很重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决定对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并开发与之对应的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实施。该举措目的是为了掌握我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一步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原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415b7da8-b6de-4143-a5c7-e5093776cb85.jpg" title=" 1.png" alt=" 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开展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的通知 /strong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卫办医函〔2018〕1108号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为掌握我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一步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我委组织国家癌症中心开发了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决定对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一、高度重视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肿瘤是严重威胁我国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肿瘤患者健康权益,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实施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督促抗肿瘤药物加快降价,减轻肿瘤患者用药负担,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开展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掌握抗肿瘤药物的应用现状,对于规范肿瘤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加强组织管理,按照要求做好监测工作,为调整完善抗肿瘤药物管理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二、做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组织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相关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的上报工作。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有关信息表(见附件1、2)发送至我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癌症中心,统一分配并开通“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账号和密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可凭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网址(http://59.110.235.21),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三、做好监测数据上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一)监测医院范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登记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肿瘤专科医院。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二)监测主要内容。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住院、诊断、治疗、检查检验、随访等相关数据,抗肿瘤药物采购和使用清单数据等,共计19张监测表。具体监测内容请登录监测网,按照要求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三)分阶段上报数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自2019年2月10日起,每月10—20日完成上个月的数据上报(监测表1—19)。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对于2013年1月—2017年12月期间的数据按年上报,对于2018年1月之后的数据按月上报,具体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抗肿瘤药物采购清单、使用清单(监测表1—2)上报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2019年1月16日—2月14日,完成其他数据(监测表3—19)上报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四)数据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加强监测工作管理,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我委将组织国家癌症中心对上报数据开展质量控制和核查,并定期将相关数据分析结果反馈填报单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五)数据上报和使用。各医疗机构要按照监测表要求及时调整医院信息系统,实现上报数据人工抓取。监测数据的使用管理参照《全国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办医发〔2016〕23号)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开展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我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癌症中心。我委将继续加强监测网络建设,逐步扩大监测医院范围,推动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自动上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孙超、王曼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联系电话:010—68792995、68792733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传  真:010—68792206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电子邮箱:yzygjyhc@nhc.gov.c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国家癌症中心联系人:郭强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联系电话:010—87787399、13911278099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电子邮箱:natdss@cicams.ac.c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附件 1.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表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医疗机构责任人和数据上报工作人员信息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2月11日 /p
  • 25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2年济南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为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督检查”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25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其中食品类10家,建工建材类10家,个体防护类5家。 检查过程中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参与,采取座谈询问、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围绕资质认定合法性、检测数据真实性、执行标准规范性、质量体系运行和技术能力保持的有效性等方面,重点检查出具不实、虚假报告,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督检查内容。 二、检查情况 总体来看,大部分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场所、设施环境、人员设备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够有效保持。本次监督检查中,1家机构正在进行搬迁不具备现场检查条件,已现场告知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其他机构中,6家机构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包括未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变更、未按照规定实施分包、未按规定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等;18家机构存在轻微性问题,包括人员管理不到位、仪器设备和样品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不完善、报告记录和体系运行不规范、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现场移交事实确认单,认真分析产生原因,逐项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激活、发挥企业内驱力,鼓励支持完善检验检测质量体系建设,通过强化质量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质量,规范开展检验检测。 (二)落实“回访”,确保检查工作见成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工作。对存在轻微性问题的,由机构自行改正,并关注其改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需责令改正的机构,立即督促其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对暂时不能满足资质认定条件的,根据地址搬迁情况,督促其及时办理相关变更。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核实,确保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三)宣传引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本次监督检查结果,有效发动社会监督,使社会各界客观、全面、真实了解检验检测机构现状。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反映检验检测机构问题,间接督促与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整改,切实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2022年度济南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序号机构名称主要事实(问题)食品类1山东元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机构搬迁中。2山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进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3济南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不满足资质认定检测项目需要,未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危废、气瓶管理不规范。4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试剂管理不符合安全规定。5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样品管理不规范。6山东省鲁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不符合安全规定。7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样品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内容制定不完善。8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危废存放不规范。9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10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样品管理不规范,体系文件制定不完善。建工建材类1山东舜鑫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检测室不符合安全规定,体系文件不完善,人员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2济南质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分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3山东建研检测检验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4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公路检测中心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原始记录不规范。5山东特检方圆检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设备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7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体系文件不完善,检测报告记录不规范。
  • 警示 | 15家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2年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近期,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情况,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督检查”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1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参与,采取座谈询问、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出具不实、虚假报告,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存在问题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工作,检测场所、设施环境、设备人员等基本资质条件能够有效保持。本次随机抽查的机构中,山东钰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高教检测有限公司因受疫情影响未正常经营;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鑫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存在轻微性问题,由机构自行改正。其他机构中,1家机构存在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1家机构存在部分项目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8家机构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实施分包等一般性违规问题。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督促整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原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二)闭环监管,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相应的后处理工作,区分问题性质、情节等情况分类施治,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三)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宣传和公开曝光力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后处理情况、行政处罚信息等,严惩检验检测违法失信行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附件:济南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问题汇总表.docx附件济南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问题汇总表机构名称主要问题山东鲁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山东澳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项目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济南市环境研究院土壤实验室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天一检验检测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山东九天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未进行独立性和不从事检测领域设备销售的声明。山东华瑞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未对社会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变更,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济南润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照规定进行地址变更。山东华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实施分包,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未对社会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山东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人员变更,人员、档案管理不到位,体系文件不完善,未对社会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
  • 12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民防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 机场分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1〕236号),本市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防、药品监管、道路运输管理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监督抽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本市120家检验检测机构,涉及机动车检验、司法鉴定、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化妆品检验、防疫物资检验检测及其他检验检测等8个领域。其中,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机动车检验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各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双随机+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督抽查期间,各监管部门随机匹配100余名监管人员,同时选派近90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34个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对随机抽取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4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6家司法鉴定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3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5家化妆品检验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2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随机抽取的7家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和19家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从监督抽查情况来看,12家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为“通过”;54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监督抽查结果为“自行整改后通过”;23家机构存在未及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分包管理不规范、样品保管处置不当等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29家机构存在未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查结果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2家机构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二、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内部管理机制不到位。一是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体系没有有效运行等情况。二是场地设备管理不规范。个别机构未按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对环境设施条件进行有效监控。部分机构强制检定仪器设备超出检定有效期仍在使用,个别仪器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分包管控措施不严格。部分机构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存在分包项目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标注分包情况或者事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行为。 (二)检验检测行为不规范。部分机构未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个别机构的检验报告结果判断依据错误或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及报告。(三)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部分机构在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法人、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在聘用检验检测人员前,没有查询人员信用记录。个别机构存在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无法溯源,未依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等情况。三、工作要求(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监管部门应依据各自工作职责予以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上海”等渠道将查处结果予以公开。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跨部门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共享、互认,不断扩大信用约束的社会应用,有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化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做好后续整改跟踪,形成工作闭环。要持续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落实分类监管,加强风险监测,有效防控苗头性的风险和问题。要督促指导各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附件: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附件 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型1上海大浩汽车检测中心机动车检验2上海南郊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3上海虹翱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4上海图帮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5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检验6上海志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7上海伟幸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8上海奕茂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9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0上海康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1上海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2源科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态环境监测13上海科立特农产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4上海七宝商场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5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6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19上海诚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6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1年度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证后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监督抽查情况此次监督抽查采用重点抽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侧重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检验、鉴定评审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一)生产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监督抽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60家。其中,锅炉制造单位20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12家,气瓶及瓶阀制造单位11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21家,压力管道设计单位17家,压力管道安装单位14家,电梯制造单位32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25家,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单位8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1. 资源条件方面。部分生产单位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任职条件不满足规定要求,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作业人员等配置不能持续满足要求,设计等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缺少必要的检验仪器与试验装置,检测仪器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等。2. 关键过程和产品安全性能方面。部分生产单位未根据许可规则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缺少工艺文件或工艺文件内容不齐全。设计控制程序中缺少设计文件鉴定的控制要求,缺少设计变更审批记录,缺少标准化审查记录。缺少安装过程检验、安装调试完成后验收检验规程。缺少热处理分包控制程序,未对分包的热处理进行委托,未对热处理分包结果进行确认。存在焊接工艺规程参数缺失、焊接工艺评定试件与报告不符等。无损检测控制程序中缺少无损检测工艺、记录、底片、报告等方面的控制内容,分包的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报告未经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确认。(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相关机构60家。其中,综合检验机构(抽查RD7项目)39家,无损检测机构4家,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机构7家,电梯检测机构10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1. 综合检验机构RD7项目。部分综合检验机构RD7项目检验专用场地不符合核准规则要求,缺少与受检设备盛装介质相适应的残液回收、处理及置换装置(包括蒸汽吹扫)、紧急切断阀校验装置、抽真空或充氮置换装置等。检验作业指导文件不能满足检验质量管理需要,未按规定制定RD7项目的检验方案,检验报告及其原始记录存在问题。2. 无损检测机构。部分机构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未及时根据法规、标准的变化更新机构的体系文件,已建立的体系文件未定期进行评审,缺少质量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记录。使检测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检测设备仪器存放场所不规范,缺少温度等有效监测设施。未按照运行要求配置足够的质量、技术管理人员。资料归档存在不及时、不完整。3.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机构。部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型式试验原始记录中数值记录不规范,检测报告意见不完整,存档资料管理不到位。4. 电梯检测机构。部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缺少有关文件规定。检测原始记录数据不规范,检测报告中出现数据错误。对鉴定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二、对存在问题单位的处理意见(一)对风行莱茵电梯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二)依法注销13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有关行政许可资质(详见附件1)。(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26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详见附件2)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上述单位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上述单位下一许可周期不允许申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四)其他被抽查单位也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报告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抽查发现的问题在换证评审时将进行重点检查。三、有关要求(一)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被抽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应许可证。(二)对被抽查单位存在问题的相关地区,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问题,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部署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对重点检查单位提高抽查比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并将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信息按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附件1注销相关行政许可单位名单 序号许可项目单位名称1锅炉制造无锡市沈能节能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淄博天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气瓶制造上海铁锚压力容器(集团)有限公司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上海金来邦阀门制造有限公司5电梯制造沈阳华升富士电梯有限公司6沈阳西奥电梯制造有限公司7湖南奥力斯电梯有限公司8佛山市通力电梯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单位名称1锅炉制造临沂正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市场调查之国内食品检测机构分布情况
    仪器信息网讯 截止到2013年7月,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国内获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的检测机构总计3500-3900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是3503家,认监委肖亮在第五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暨实验室展览会公布的数据是3827家),其中国家级获证机构410家。   图1 各省获证食品检测机构分布图   图2 食品检测机构系统系统分布百分比   2013年,全国疾控中心总计3522家,其中具有CMAF资质认证的中心数量为1625家,约占整体数量的46.14%。虽然从数据上看,具有CMAF认证的疾控中心在整个疾控体系中比例较高,但是目前的疾控中心基本是有原来的防疫站更名成立的,尤其是地市级和县级的疾控中心更是如此,并且这类拥有CMAF资质疾控中心大部分从事食源性疾病的检测,食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薄弱。   由于大部制改革还在逐步整合,目前食品药品及技监系统均有从事食品检测的检测机构。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技监系统和食品药品系统的获证食品检测机构总计1299家,具体省份分布请见下表:   表1 1299家技监、食品药品系统食品检测机构分布情况   民营的食品检测机构数量为116家,主要集中在上海、浙江、广东、山东等沿海城市。 表2 116家民营食品检测机构分布情况 撰稿:孙立桐
  • 2017年中国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及监测仪器销售量分析
    p strong & nbsp 一、需求来源:监测点位扩容、环保税开征提升监测需求、VOCs市场空间大 /strong /p p   环境质量监测: 2013年基本形成目前监测点位布局,十三五期间原点位设备面临更年基本形成目前监测点位布局,十三五期间原点位设备面临更新换代。2012年《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网(地级以上城市)设置方案的通知》发布后,2013年我国基本形成目前的空气和地表水国控监测点位布局。2015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显示:截止2015年,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1702.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a 国控点位1436个,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347.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 地表水水质监测 /a 断面(点位)数972个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环境质量监测设备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原各点位设备在“十三五”期间将陆续面临更新换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1-2015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数变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afffa523-8c46-4738-919d-b56e0bbb05b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1-2015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数变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06e6c094-1675-4b19-86cb-14136a55c27d.jpg" / /p p   “十三五” 期间地表水监测国控断面数扩容近2倍,未来设备需求旺盛。2016年环保部印发《“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要求将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由972个调至2767个,其中超七成监测断面与考评挂钩。本次调整后新国控断面(点位)包括河流断面2424个,湖库点位343个,共监测1366条河流和139座湖库。再加上省控点位加密,相应设备更新与点位扩容将有利于监测板块设备销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数十三五增长185%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3.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44f26166-a713-451f-bddc-06bddfa915a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 十三五” 监测河流和湖泊数大幅上升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title=" 004.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d23ceecb-8f40-489b-9f24-7abba3383f0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二、监测仪器需求稳步提升,近年来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310.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 烟尘烟气设备 /a 和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347.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 水质监测设备 /a 需求强劲2016 年监测仪器销售量微增6%,烟尘烟气设备和水质设备销量领先。烟尘烟气设备和水质设备销量领先。比照前述资金端的设备投资情况,从销售的角度看2012年和2015年是监测设备的两次销售峰值。烟尘烟气设备和水质设备销量占比最大,分别为37%和42% 2016年新增的2379台设备中,烟尘烟气和采样器增长占比前二,分别贡献1492和1434台,而水质监测设备的销量则较前一年下降近20%。主要体现在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320.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 氨氮分析仪 /a 、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316.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 溶解氧(DO)仪 /a 以及浊度仪销售量的下滑,其中氨氮分析仪销售量下降的比重最大,主要体现在河北、河南等省份。受到“2+26”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前期的影响,很多相关省市2017年财政的重点转向大气监测,对于水质监测的投入较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6年监测仪器销售量增长6.18%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5.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7dec42bd-74fb-4f52-8e0c-9dfdb038d31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0-2016年监测仪器销量结构年监测仪器销量结构 (单位:台)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6.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ab9a2389-bfa6-4607-b22f-17572899f08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6年烟尘烟气、水质设备销量占比最高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7.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47da945d-86a1-4a64-83a8-5f79677a00d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环境监测设备环境监测设备2016年增量及增速情况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8.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a48c7466-cf91-4f2d-acb6-45ea6c1ab59c.jpg" / /p p   污染源大气领域看非电提标改造需求。经过2014、2015年的超净排放热潮,火电行业脱硫脱硝监测设备的需求已经释放,2016年我国烟气监测设备的销量达15061台,同比增长11%,增速较前两年下降显著,预计未来非电行业提标改造有望带来新的烟气监测设备需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5 年烟尘烟气设备销量增速达到顶峰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9.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b6fe67d0-075e-4932-aef9-abd141b369b5.jpg" / /p p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zc/1702.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 /a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2015年迎来销量小高峰年迎来销量小高峰 ,监测站增长看地表水监测点位扩容释放需求。2015年环境空气监测设备销量猛增主要系指标扩容和监测范围扩容所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环境空气监测设备销量经历两阶段高速增长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10.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60e216e9-6a45-4115-8755-3986fa1f0172.jpg" / /p p & nbsp /p
  • 检测领域能力验证开展情况参考信息发布
    关于发布检测领域能力验证开展情况参考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评审员:   为帮助各相关方更好地理解CNAS-AL0⒎ 2011《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中检测领域的相关要求,CNAs认可五处根据检测领域能力验证的开展情况,编制了《检测领域能力验证开展情况参考信息》,现予以发布,供各相关参考使用。同时,CNAs认可五处将根据检测领域能力验证开展情况的变化,动态更新检测领域能力验证开展情况参考信息,请各相关方关注。   如有疑问,欢迎垂询CNAs认可五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韩春旭   电话: 010-67105292   乍争差弓: 010-67105055   E-mail∶ hancxacnas。。rg。cn   特此通知。   附件:检测领域能力验证开展情况参考信息.pdf 行业/领域 子领域 对应的项目 参数提供方式 实施机构 金属与合金类材料与制品 化学分析 成分分析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物理性能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金属晶粒参数、钢的脱 碳层深度、球墨铸铁金相组织、高速工具钢 的大块碳化物的评级、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 评级、渗氮层深度、灰铸铁金相组织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机械性能 高温拉伸性能、室温拉伸性能、夏比冲击、 硬度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无损检测 超声波法检测、射线法检测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矿物 化学分析 成分分析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石油及相关产品 化学分析 水分、硫、硫酸盐灰分、残炭、灰分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物理性能 密度、运动粘度、倾点、常压馏程、冷凝点、闭口闪点、开口闪点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高分子及复合材料 化学分析 涂料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塑料中RoHS(铅 、镉、汞) 能力验证计划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物理性能 塑料(密度、熔体流动速率、氧指数)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橡胶(密度)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机械性能 塑料(拉伸性能)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橡胶(拉伸性能、邵尔硬度)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化妆品 化学分析 甲醇、铅、砷等 能力验证计划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食品 营养成分 脂肪、总糖、茶多酚、咖啡碱、蛋白质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重金属 铅、锰、总砷、铜、铬、汞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添加剂 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柠檬黄、日落黄 、邻苯二甲酸酯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药物残留 农药残留:有机磷类(甲胺磷、对硫磷)、 有机氯类(γ-六六六、δ-六六六、2,4'-滴 滴涕、4,4'-滴滴涕、氰戊菊酯、溴氰菊酯) 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兽药残留: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抗 生素(磺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丹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四环素、土霉素 、金霉素)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毒素 黄曲霉毒素 能力验证计划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微生物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增李斯特菌、沙门氏菌、致贺氏菌、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副溶血性弧菌、坂崎 肠杆菌)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转基因 大豆 能力验证计划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原料药及中西药制剂 理化分析 成分分析(紫外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滴定法(容量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密度) 能力验证计划 上海药检所/北京药检所(PT实施机构)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测量审核) 环境保护 水化学分析 水中金属元素、苯胺、氨氮、总磷、砷、氟、氯、硫酸根、硝酸根、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总氮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土壤化学分析 元素分析(Cu、Zn、Pb、Cd、Cr、Fe、Mn、 Ni、Hg、Se、As) 测量审核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丝、纤维和纺织品 化学分析 纺织品游离甲醛含量、禁用偶氮染料、pH值、纤维含量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产品检测中心纺织实验室 中国纤维检验局检验中心 物理特性 纺织品的色牢度、拉伸断裂强力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中国纤维检验局检验中心 丝的纤度、断裂强度、捻度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丝类检测中心 煤及相关产品 煤常规分析 煤炭的理化指标分析(发热量、灰分、挥发分、全硫、形态硫、碳、氢、氮、磷、氯、焦化指标、哈氏可磨性指数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煤炭检测技术中心 煤灰特性分析 煤灰成分、煤灰熔融性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煤炭检测技术中心 电气 材料试验 灼热丝试验、耐电痕化、针焰试验、球压试验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电学试验 接地电阻、泄露电流、电气强度、温升试验、输入功率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结构判定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产品的结构判定(如电动工具)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性能测试 低温试验、洗衣机的洗净比、电机效率、电器产品的待机功耗、噪声测试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电磁兼容 辐射骚扰场强、电源端子传导骚扰电压、谐波发射电流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环能所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有害物质测试 塑料中RoHS(铅、镉、汞)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兽医及动植物检验检疫 微生物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新城疫病毒中强毒株、禽流感病毒H5亚型、鲤春病病毒核酸检测、小麦矮腥黑穗病菌、油菜茎基溃疡病菌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物种和组织结构鉴定 毒麦、四纹豆象、菜豆象、假高粱、桔小实蝇、动物源性成分鉴定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 艾滋病检测 HIV抗体检测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梅毒检测 梅毒抗体检测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乙型肝炎检测 HBV抗原检测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丙型肝炎检测 HCV抗体检测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血液分析 全血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检测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体液分析 尿液常规检测;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生化分析 血液酶(ALT、AST、LDH、AMY…)血糖、血脂、离子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建工建材 化学分析 水泥、粉煤灰等化学成分分析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害物质 胶粘剂和涂料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水泥 和混凝土外加剂中的氯离子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物理性能 建筑材料放射性、混凝土结构、水泥(细度、密度、比表面积、凝结时间、胶砂流动度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力学性能 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防水材料的拉伸性能、水泥的胶砂强度、钢筋的拉伸性能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玩具 化学安全 可迁移重金属、总铅、总镉、总汞、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机械物理性能 弹射玩具动能测试、选项测试、小零件判定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燃烧性能 玩具化妆服饰织物燃烧性能 能力验证计划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纸张和包装产品 机械物理性能 纸巾纸柔软度、抗张强度;纸张亮度(白 度)、荧光亮度(白度)等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检验计量中心 陶瓷 有害元素分析 铅、镉溶出量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信息技术 软件产品测试 软件的功能性易用性测试等 能力验证计划 中国航天工程咨询中心软件测评实验室 信息产业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
  • 60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上半年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 为持续净化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健康良性发展,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发〔2022〕44号)安排,4月至6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60家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选派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选择60家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其中1家机构地址搬迁不具备现场检查条件,实际检查机构59家。本次检查的机构分布在石家庄市(20家)、张家口市(8家)、保定市(15家)和雄安新区(17家)。二、主要问题 上半年联合检查中,发现问题566项,其中违法违规问题涉及25家机构,共82项;规范性问题,共484项。具体问题清单均已现场交办机构整改, 25家机构的违法违规线索已移交属地市市场监管局或住建局立案查处。在检查中发现机构存在问题较多的方面依次是检测记录和报告、设备问题、场所环境、样品管理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一)违法问题(部分机构涉嫌多种违法违规情形) 1.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情节严重。涉及3家机构。河北雄安丰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恒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江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涉嫌出具大量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或执法局立案调查处理。 2.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涉及19家机构。河北金正建筑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中交路桥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诚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新源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博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君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智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井陉县卓展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北军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研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昭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清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雄县华宏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万全区信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正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天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金普建筑工程质量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保定腾达工程测试有限公司等机构分别存在检验检测数据虚假或不实问题,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或住建局立案调查处理。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不能持续满足。涉及7家机构。河北正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地址搬迁,资质能力不满足原发证条件;河北博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井陉县卓展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昭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宣化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鉴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双益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机构资质部分设备或场所环境能力不能持续满足原发证条件。上述机构均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暂停机构资质。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涉及1家机构。河北鉴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搬迁期间,仍按照原地址对外出具报告,移交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处理。(二)规范性问题 1.场所问题。涉及39家机构。仪器设备放置相互干扰,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恒温恒湿条件的检测区域缺少有效的温湿度控制设施;场所环境存在安全风险,未进行有效控制;缺少样品间或者样品间设置不合理;缺少有效的通风设施;检测区域布局不合理。 2.设备问题。涉及42家机构。设备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固定;设备性能不满足标准要求;部分设备缺少工装、部件;个别项目设备配置不全;设备状态标识不齐全或者标识过期;多功能检测设备校准参数不全;设备精度不满足标准要求。 3.人员问题。涉及13家机构。在岗人员数量不足;检测人员实操能力不满足检测工作需要;部分检测人员未通过主管部门考核;机构未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有效的岗位资格的确认。 4.样品问题。涉及28家机构。单体燃烧节能调节室、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内试块放置不满足标准要求;样品状态标识管理混乱,缺少组内细分标识;留置样品以及台账不健全;业务大厅发现填写完的委托单,但无对应的样品;多组委托单对应一组样品。 5.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问题。涉及59家机构。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数值修约不正确;未按照要求存储电子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中检测条件记录信息不全;设备使用记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中人员签字不一致;部分常检项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临时调配其他无证人员顶替检测,记录的相关原始记录数据由有证人员替代签字。 6.其他问题。3家机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与检测有公正性影响的内容;4家机构未对法人、最高管理者变更、能力取消、标准变更、地址变更等事项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1家机构留存的检测报告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以及CMA章;部分机构检测合同、委托单、检测报告未按照年度统一编号,或者编号不连续,存在空号。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对省联合检查组移交的检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调查取证中发现事实与移交处理建议不符合的,应第一时间上报省级对口部门,由省市两级共同核实确认。 (二)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做好后处理和整改复核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处理结果。执法部门在后处理过程中,可直接调取现场检查封存的相应证据。违法违规机构处理结果请于2022年8月5日前,分别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要加大对属地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切实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同时要督促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及时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纠正,确保工程质量。 (四)检查中发现个别机构出具的含有“鉴定”内容的报告上加盖“CMA”印章,现场已要求上述机构立即整改,不得在含有“鉴定”内容的报告中加盖“CMA”印章或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相关印章。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即刻组织内部自查,及时与委托方沟通,收回加盖“CMA”印章或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相关印章的“鉴定”报告。各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在今后日常检查中,要将规范加盖资质印章作为检查重点,凡再发现此类报告问题,从速从快依法依规处理。 (五)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现场移交事实确认单,逐项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按时报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验收。其他检验检测机构也要结合通报中列举的问题内容,运用质量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措施,有效对照自查,持续保持资质原发证能力,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质量。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26日
  • 美国公布食品中全氟烷基磺酸盐检测结果及检测方法改进情况
    2023年5月31日,美国食药局(FDA)公布了一般食品供应中的PFAs(全氟烷基磺酸盐)检测结果、海产品相关检测工作的进展以及检测方法改进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FDA称在2 个鳕鱼和2个虾样本中检测到PFAS,在罗非鱼、鲑鱼和碎牛肉各1个样本中检测到 PFAS.FDA认为在7个样本中检测到的PFAS 暴露水平不太可能对幼儿或一般人群造战健康问题;   (2)对于进口自中国的给蜊罐头,因PFAS问题两家公司发布了自愿召回令,FDA正在继续对边境的有限数量的进口货物和市场上的国内产品进行检测。滤食性动物,如给蜊以及其他双壳克类软体动物(包括牡蛎、贻贝和扇贝),比其他海产品类型有可能积累更多的环境污染物。因此,FDA正在对进口和国产双克类软体动物进行额外采样,以更好地了解商业海产品中的PFAS情况;   (3)FDA将采用高分辨率质谐分析方法进行检测,以测定食品中PFAS情况。
  • 江苏质检: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的汇报
    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的汇报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近日,部分媒体登载了个别企业质疑有企业与我院联手骗取国家惠民补贴的消息。对此质疑,我院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提前送检问题   2011年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正式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明确规定该标准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 2005 年 3 月 1 日施行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办理能效标识备案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生产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热水器产品。   江苏是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生产大省。为帮助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生产企业有效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GB26969-2011《家用太阳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完成太阳能热水器能效标识备案工作,我院于2011年12月,联合中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中心、国家太阳能标准化委员会召开了宣贯会议,组织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生产企业学习强制性国家标准GB26969-2011《家用太阳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重要文件,动员生产企业尽早送检,提前做好能效标识备案工作。   随着宣贯工作的深入开展,从2012年2月底至6月4日,我院陆续接受企业委托检验。从2012年3月4日开始,我院共计对29家生产企业的379个品种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进行了检测。   二、关于我院检测能力问题   我院现有太阳能热水器检测固定工位14个、活动工位5个,每天可出具19台热水器的热性能数据。从今年3月4日到6月4日,在我院开展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的3个月中,至少有41天的气象状况(不含符合气象条件但我院未做热性能试验的天数),满足标准规定的实验要求。按有效检测天数计算,我院具备出具近779份热性能数据的检测报告的能力。实际情况是,我院出具了379份能效检测报告。   三、关于产品检测工作完成后未及时出具检测报告问题   因我院开展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时,中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中心的《家用太阳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太阳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家用太阳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家用太阳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格式还未发布,我院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生产企业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中签订的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也没到期,加之强制性国家标准GB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明确规定的实施日期为2012年8月1日。因此我院在完成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后,并未即时出具统一的能效检测报告。   四、关于集中出具检测报告问题   2012年6月1日(星期五),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管理办公室在网上发出通知,要求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生产企业在6月4日(星期一)一天内完成惠民工程申报,其中能效检测报告是申报材料之一。为了适应企业申报惠民工程的需要,我院在已完成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的基础上,集中出具了379份能效检测报告和相应的型式检验报告。   感谢新闻界对我院关心,真诚欢迎媒体加强监督。   2012年10月17日
  • 2017年全球检测行业并购情况汇总
    p   由于检测细分行业过于分散、业务过于繁杂,不同领域之间的专业跨度也比较大,使得检测企业通过自身技术扩张进入新的领域是一件费成本又费时间的麻烦事。因此,通过收购的方式扩充产品线、快速切入新市场,从而实现多样化的检测服务、多层次的行业分布以及广泛的全球覆盖,是国际检测市场的趋势所在,这一点在国际巨头身上更是显示。 /p p   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范围内第三方检测公司共进行了186宗收购交易,其中Eurofin27宗、SGS19宗、BV10宗、Exova10宗。 /p p   以SGS为例,2015-2016年共完成了29笔收购、3项战略投资。其中,2015年共发起14项收购、完成了10项、投资金额1.03亿瑞士法郎,收购企业包括:英国领先食品检测咨询服务独立供应商SVALtd,智利领先项目管理、技术质量检验和工程咨询公司SIGA Ingenieriay ConsultoriaS.A.,加拿大制药、营养和化妆品测试服务商Quality Compliance LaboratoriesInc.等。收购战略进一步扩大了集团在全球更多新市场的足迹,创造了更加多样化的服务,为集团2015年贡献了达4500万瑞士法郎的营收。2016年更是完成19笔兼并收购以及两项战略投资,并购再创新高。 /p p   其他巨头也不例外,2016年Tü V投资金额达9280万欧元,特别是在测试设备、实验室、IT基础设施和软件等方面 BV并购金额达4260万欧元 Intertek的收购贡献了2.24亿英镑的额外收入,还有Eurofins2016年完成27个收购项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016年国际检测巨头并购情况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noimg/380f91ef-d049-4a9b-9074-d60cd21cff8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span /p p & nbsp /p p   进入2017年,外资检测机构动作不断,SGS集团在2017年上半年便完成了4项收购。这些收购扩大了集团在农业、食品和生活,消费者和零售,工业领域的服务和足迹,这些收购为集团2017年上半年增加了400万瑞士法郎的收入和100万瑞士法郎的营业收入。 /p p   此外,在财务报表编制后,SGS集团还另外完成2项收购:(1)SGSLeicesterLtd.,UKAS认可的纺织品检测实验室,为英国服装行业进行物理、化学和可燃性测试服务 (2)CentralIllinois GrainInspectionInc.,美国农业部认可机构,主要为谷物产品提供检验服务。 /p p   BV从年初至今完成4项战略性收购,按年度计算收入为1亿欧元,为建筑与基础设施/农产品/智能世界等成长性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p p   2017年上半年Eurofins收购22家企业,相较于2016年上半年的12次收购接近翻番,合并营收共2000万欧元。另外截止到8月,包括DiscoverX和Amatsi交易,Eurofins签署和完成的交易数量已经增加到35个,预计年收入超过3亿欧元。 /p 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016-2017年部分国际检测巨头并购事件汇总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noimg/d2a48f35-2d6a-4c93-b93a-00c088361eb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span /p p & nbsp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017年中国检测行业并购情况 /span /p p   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三方检测行业第二大市场,然而直到2015年,都还是呈现集中度极低、企业规模极小的混乱竞争状态,超过10亿年收入的机构寥寥无几,走出国门的企业更是没有几家。反观国外,全球第三方检测公司中有50家进行了跨区域经营、76家拥有5条以上的业务线,这其中大部分的扩张是通过并购实现的,却鲜有中国企业的身影。 /p p   直到2016年,“苏交科收购全球最大的环境检测公司TestAmerica”拉开了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并购的帷幕,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汇总,2016年国内检测相关并购案例主要有14起,涉及10家公司。其中,单笔交易额最大的是苏交科全资收购美国TestAmerica,成交量达1.37亿美元。 /p p   从并购标的所属国来看,跨境收购是并购热词,苏交科分别收购美国、西班牙的环境检测、工程检测业务 西陇科学也布局海外基因检测领域。未来,着眼海外、走出国门成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新常态”,通过并购整合“走出去”实现资源整合、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p p   从并购领域来看,环境检测(环保领域)、基因检测是最热的并购目标,天瑞、苏交科、汉威电子等都将触角伸向了环保领域,基因医疗领域的有华测检测、西陇科学、迪安诊断和仟源医药等公司。 /p p   另外,天瑞仪器、西陇科学、汉威电子属于跨界并购,通过收购将产业链延伸至独立第三方检测领域。分析认为,由于检测认证行业是典型的碎片市场,检测认证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各自有不同的技术特点和政府监管要求,技术和资质门槛使得每个市场相对独立。检测认证机构难以快速复制,无法通过直接投资进行快速扩张,采用并购手段快速切入新领域是检测认证行业通行的做法,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的非检测企业通过并购进入第三方检测领域。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016年中国第三方检测行业并购事件汇总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9.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noimg/86508bfd-fb60-4753-8900-e49467b04ddc.jpg" / /p p   (以上数据及分析均来自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第三方检测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支持研究报告》) /p
  • 农业生产情况的遥感监测:机遇与挑战
    利用遥感方法,可以对地面上的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和分析。所获得的作物信息有助于粮食安全早期预警,为作物种植管理和贸易决策提供有效支撑。然而在技术层面上,如何用定量和客观的方法来提升农情监测信息的可靠性,仍然极富挑战。在近期发表于《国家科学评论》(National Science Review, NSR)的综述文章中,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对地观测组织全球农业监测旗舰计划(GEOGLAM)联合主席吴炳方研究员团队(以下简称CropWatch团队),联合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比利时法兰德斯技术研究院、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和俄罗斯科学院空间研究所的相关研究人员系统总结了遥感农情监测中作物长势、面积、产量等信息的监测方法,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了提升农情信息定量化的实现途径和解决地面数据制约农情监测的众源数据方案,并主张发布农情信息需要避免利益冲突。监测作物长势在现有的农情监测系统中,常使用植被指数来评价大区域尺度下作物的综合生长活力,并通过对植被指数当前值与历史值的差异比较,来评价作物长势的好坏。然而,年际间的物候变化、作物轮作休耕现象,以及植被指数饱和等问题,均会导致作物长势监测信息的偏差。因此,作者指出,在作物长势监测时,需要结合物候差异、轮作和休耕等信息对作物长势信息进行订正,以降低作物长势监测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如何将遥感监测得到的长势信息转化为作物的苗情等级,还缺乏统一的标准,作物长势评估的定量化方法也尚待建立。监测胁迫信息干旱、病虫害等胁迫因素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对其进行监测有利于及时发出预警和指导农业生产管理。在旱情监测领域,目前用于气象干旱和农业干旱监测的指标不胜枚举,但是部分旱情指数混淆了气象干旱和农业干旱的表征意义——事实上,通过适当的农田管理措施,如灌溉等,可有效缓解气象干旱对农作物的影响,将二者混淆不利于对真实旱情的把握。因此,对于气象干旱和农业干旱,需要研制不同的监测指标。另一方面,干旱指标划分的旱情严重程度与作物实际受旱程度存在偏差,如何将干旱指数反映的旱情转化为作物的实际受旱程度还缺乏统一的标准。在病虫害监测方面,虽然已有众多遥感指标用于对病虫害的胁迫程度进行表征,但是这些指标都依赖先验知识来确定病虫害的类型。高光谱数据可以反映叶片生化成分及其变化,是养分胁迫和病虫害胁迫监测的有效数据源。然而当前高光谱卫星时间分辨率低、幅宽窄,在大区域业务化监测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未来,需要发展高时间分频率、专注于养分胁迫和病虫害敏感谱段的传感器,以提升养分胁迫和病虫害遥感监测的能力。监测作物产量作物产量预测是农情遥感监测的核心内容,也是用户最关注的农情信息。要完成这一预测,需要通过遥感监测掌握两类信息:特定作物的种植面积,以及该种作物的单产。要了解某种作物的种植面积,首先需要在遥感数据中实现作物分类。随着遥感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自动分类方法的逐渐应用,作物分类方法也日臻完善,为全球尺度的作物分类制图提供了可能。然而当前方法都高度依赖地面调查样本,当样本量不足时,往往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未来,还需要发展不依赖样本的结构化作物精准识别方法,如CropWatch团队研制的水稻“淹水期-移栽期”光学植被指数和微波后向散射系数显著变化相耦合的方法,实现了南亚和东南亚10m水田的精准提取。此外,还应当发展完善分类模型中的时间和空间迁移学习方法,以减少作物分类模型对地面数据的依赖性。融合水稻关键物候期光学植被指数和雷达后向散射系数强度变化的东南亚和南亚的10m分辨率水稻分布图在种植结构复杂的区域,作物精准识别仍面临挑战,不可能一味通过提高卫星遥感数据的分辨率来实现大范围作物分布的提取。而将遥感监测获得的耕地种植成数与众源数据监测的作物分类成数相结合,可以更为高效可行地解决农田破碎区、作物种植结构复杂区的作物种植面积监测难题,可以满足全球作物种植面积监测时效性高等运行化的需求。作物单产监测则是农情遥感监测的难点。当前的作物单产预测方法可以归纳为:①基于农气信息、关键植被指数和微波特性的统计回归方法;②基于作物生长过程的物理模型法;③生物量和收获系数结合的半经验法;④以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为主的数据驱动的预测方法。作物单产预测模型(a.统计回归法,b.生物量与收获指数法,c.作物生长模型,d.数据驱动方法)然而,由于影响作物单产的要素众多,且要素之间相互关联,产量的形成和波动涉及复杂的生物、物理和化学过程,导致作物单产预测仍然是当前农情监测的最薄弱环节,原因是目前所使用的参数、指标和方法并不能完全解释作物单产的决定因素。未来,还需要发展新的传感器来预测作物单产,特别是在光学、微波、热红外监测的基础上,开展作物几何结构的观测,发展新的作物单产预测方法。农情监测:挑战与机遇在农情监测领域,实地观测数据和区域专家知识的缺乏,会显著降低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适用性,导致相关决策的误判。实地观测数据因费时、费力、可获得性差,一直制约着农情监测的发展。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其内嵌的传感器越来越丰富,众源大数据有望弥补地面调查数据不足的问题。CropWatch团队基于智能手机开发的GVG众源信息采集APP,通过耦合深度学习算法,实现了带有位置标签的作物类型、灌溉类型信息的高效感知;同时通过融合计算机视觉方法,发展了可用于作物单产快速采集的技术,通过计算穗数、每穗的籽粒数和千粒重等参数,实现了小麦/水稻单产的无损化精确观测,显著提升了地面调查数据的采集效率。基于智能手机、计算机视觉和深度学习的小麦单产无损获取此外,虽然卫星观测数据美丽又客观,但是通过专家分析得到的信息往往包含利益导向。因此,综述作者明确主张发布农情信息需要避免利益冲突,用户也需要使用不同的信息源以避免无意识地被误导。为了减少农情监测的主观影响,CropWatch团队允许用户参与到农情监测信息分析的全过程,最大程度的确保了结果的客观性和透明度,避免了信息的偏差对决策的干扰。当然,最好的方式是用户有自己的农情监测系统。但受开发和维护成本以及技术的限制,这对大多数用户来说都很难实现。为此CropWatch以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方式开放了所有组件和功能供用户调用。莫桑比克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通过调用相关功能,实现了整个国家的农情监测。这一实践被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评为2020年最佳农村解决方案之一,也是2022年联合国“南南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优秀案例。上述成果得到了科技部政府间国际合作重点项目“GEOGLAM框架下的先进农情监测方法”和中科院地球大数据A类先导专项课题“一带一路资源调查与评估”等项目的支持。
  • 环保部:2014年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等任务完成情况一般
    环保部今天透露,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批示。为此,环保部对近年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盘点。据环保部介绍,近三年,中央财政共划拨263亿资金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同时,“大气十条”要求制定的25项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 有消息透露,京津冀晋鲁内蒙古6省(区、市)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调小组将于近期挂牌成立。  就263亿中央资金下拨情况,环保部说,2013年,中央财政划拨5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山西获益 2014年,中央财政划拨98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三大区域10省份,除了上述6省份,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支持 2015年,中央财政拟划拨115亿元专项资金,目前已分两批拨付106亿元,河南省与上述10省份一起,得到中央财政支持。  除了资金到位外,有关大气污染的标准制定也一直没停。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5月,环保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6项标准涉及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无机化学、再生铜铝铅锌等。  这位负责人说,至此,“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  此外,环保部还披露了2014年“大气十条”的考核情况。环保部表示,完成情况较好的任务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燃煤小锅炉整治、煤炭总量控制、油品达标供应、黄标车淘汰等,平均得分率在80%以上。  完成情况一般的任务包括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等方面,以及煤炭洗选加工、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等任务,平均得分率在50%~80%之间。  完成情况较差的任务主要包括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散煤清洁化治理、机动车环境管理、秸秆禁烧等,平均得分率在50%以下。  今年,环保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区、市)2014年度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进行考核,督促13个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省份采取整改措施。同时,环保部对减排存在突出问题的5个城市实行环评限批,对37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火电企业扣减脱硫电价款5.1亿元。  针对包括大气污染在内的环境问题,今年以来,环保部陆续对沧州、承德、临沂、吕梁、无锡、马鞍山等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仅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管辖区域,被约谈后,沧州市29名、驻马店市7名、保定市3名、承德市18名,共57名相关主要负责人被批评、警告、免职。  在这一系列强硬措施实施前的2012年冬,我国1/4国土面积、约6亿人受雾霾影响 2013年,平均雾霾天数创52年之最 2014年,大范围雾霾依旧频频造访。
  • 通告|2021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2022年第9号 关于2021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1〕33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药监局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联合监督抽查将自然资源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水利水质监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和食品检验作为重点领域,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为主要目标,共计抽查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300家(含94家国家质检中心)。其中,抽查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5家,水利水质监测机构10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10家,食品检验机构60家,其他领域机构175家。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本次监督抽查有5家机构在现场检查前已主动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见附件1)。监督抽查共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89家,占全部抽查机构数量的29.7%。其中,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9家,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9家(见附件2),其他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等一般性违规问题的机构。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号)要求,本次监督抽查对94家国家质检中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国家质检中心29家。其中,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4家,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2家。二、主要问题(一)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情形有未经检验检测出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二是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主要情形有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要求导致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无法复核。三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二)一般性违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是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应当注明而未注明分包情况。三是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四是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五是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报告。(三)普遍性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机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虽不构成违法违规,但需要通过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手段督促机构自行改正。一是原始记录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原始记录信息不充分、不完整现象。二是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掌握不全面,理解不准确。三是内部管理不科学。主要表现为设备标识管理不规范,设备状态标识不统一,内部标识使用不严谨,样品流转、存储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等。三、处理结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相关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如下:(一)对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9家机构,已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存在虚假检验检测行为等违法失信机构,严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二)责令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问题的9家机构限期改正,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罚款。(三)责令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等问题的机构1个月内改正。四、相关要求(一)加强属地监管,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抓好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后续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对9家涉嫌不实、虚假检验检测的机构,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执法调查及处罚后另行公示。(二)认真做好整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合规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培训学习,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可靠、准确。(三)密切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协调,推动失信联合惩戒,不断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附件:1. 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2. 责令改正/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附件1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附件2责令改正/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 通报!100家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关于2022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7号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2022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联合监督抽查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机动车、水利水质、进出口商品、 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食品、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作为重点抽查领域,以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行为为主要目标,共抽查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00家(含41家国家质检中心)。其中,抽查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1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5家,水利水质监测机构5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6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5家,食品检验机构10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验机构5家,其他领域机构49家。此外,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22〕81号)的部署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5339家,具体检查结果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公布。二、发现的主要问题从监督抽查情况看,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能够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本次监督抽查共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机构22家, 占全部抽查机构数量的22%。其中, 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4家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1家 其他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等一般性违规问题的机构。(一)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一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二是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二)一般性违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是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应当注明而未注明分包情况。三是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四是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五是未按规定在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三)普遍性问题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机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虽不构成违法违规,但需要通过说服教育、提醒纠正等手段督促机构自行改正。一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构存在危险化学品台账记录不完整;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等问题。二是内部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未按规定参加能力验证;样品的流转、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等。三是管理体系运行不完备。部分机构程序文件不规范、不完整,与实际不相符,未覆盖全部检测场所。三、处理结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相关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处理结果如下:(一)责令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问题的5家机构限期改正,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名单见附件)(二)责令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进行检验检测、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等问题的17家机构1个月内改正。四、相关要求(一)加强属地监管,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抓好相关机构的后续处理工作,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在完成对相关机构执法调查及处罚后,及时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二)认真做好整改,切实强化行风建设。检验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强化行风建设,针对检查反馈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培训学习,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做好宣传引导,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稳妥宣传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公开查处结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威慑力。附件:责令改正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17日附件责令改正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序号领域法人证书名称存在主要问题1自然资源内蒙古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2生态环境华南理工大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华南理工大学)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3其他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乌鲁木齐监测站/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4其他南京科正化工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南京科正化工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1)未按规定办理变更;(2)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5其他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 7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5家机构涉嫌违法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及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省局组织对部分在我省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依据及目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21)《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2—2022)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找各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规章制度健全、操作规程有效、质量管理体系稳定运行,不断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省局组织专项检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7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9条(问题清单详见附件),主要问题如下:(一)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方面。一是部分检验机构存在缺少或漏检必要的检验项目(如:管道射线检测透照次数少于规定要求;管道检验直接开挖检测中开挖数量少于规定要求;管道检验报告中缺少腐蚀防护系统质量等级评价内容)。二是检验报告(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如: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中安全阀数量、整定压力与现场使用的不一致;管道检验报告中三桩检验未记录实际发现的问题;射线检测记录和操作指导书中管道规格、材质、焊接方法与实际不符)。三是检验检测记录填写不规范,存在信息记录漏项、填写错误等情况(如:射线检测记录和评片记录中未填写日期;压力容器检验记录中“主体结构形式”将“夹套式”填写成“单层”)。(二)质量管理体系方面。一是个别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超核准范围检验;二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及时修订更新,部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仍在引用过期规范标准;三是个别检验机构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四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三、有关要求(一)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此次检查发现,四川汇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宇通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科信检测有限公司、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安广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在检验检测工作中涉嫌违法,省局已分别交办岳阳、娄底、长沙、常德等市局进行进一步核查处理。一旦查实确属违法,各相关市局要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局。(二)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要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检验检测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进一步压实压紧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施检、依规施检、科学施检、安全施检、廉洁施检,为企业排险除患提供专业化技术指导和服务。(三)提升检验工作质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问题隐患自查整改“回头看”,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并整改“同类项”问题,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见成效。全省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完善检验方案和作业文件,强化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考核,杜绝检验项目漏检、缺检、错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检验检测案例学习研讨,不断提升检验检测队伍能力素质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四)抓实问题整改销账。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下达安全监察指令,督促被抽查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对存在逾期不改的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如持证人员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等)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许可证书,并通报相应许可机关。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整改工作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局特种设备局。联系人:杨飞宇,0731-85693141邮箱:273768656 @qq.com附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附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序号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1四川汇正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一、汨-湘-屈支线长输管道检验报告存在的问题1、检验报告中分项报告未设置签字和日期栏;2、防腐层破损点缺陷分类无标准依据;3、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部分检测数据超过标准要求,报告未提出该问题;4、报告中腐蚀防护系统综合评价、绝缘接头绝缘性能检测、剩余强度评价等项目只有结论,无检测数据或分析计算过程,未能提供相关见证材料;5、腐蚀防护系统的综合评价等级为2级,根据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管道》(TSGD7003-2010)要求至少开挖5处,报告中开挖点只有1处,开挖数量不够,且开挖检测项目不全,缺少防腐层厚度等项目。二、汨罗-平江支线长输管道检验报告存在的问题1、检验报告中分项报告未设置签字和日期栏;2、防腐层破损点缺陷分类无标准依据;3、阴极保护有效性检测,部分检测数据超过标准要求,报告未提出该问题;4、报告中腐蚀防护系统综合评价、绝缘接头绝缘性能检测、剩余强度评价只有结论,检测数据或分析计算过程,未能提供相关见证材料;5、腐蚀防护系统的综合评价等级为2级,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管道》(TSGD7003-2010)要求至少开挖6处,报告中开挖点只有1处,开挖数量不够,且开挖检测项目不全,缺少防腐层厚度等项目。2四川宇通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检验报告中开挖点分项检测报告3~22的检测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12月5日,而该检验报告结论页的编制、审核、审批日期均为2022年11月16日,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2、检验报告中管线敷设环境调查报告的土壤电阻率检测结果大量错误,引用该数据的土壤腐蚀性等级评价、交流电流密度计算结果、交流干扰程度的评判结果、破损点评价结果、腐蚀防护系统评价等一系列数据或结果都受到影响。该检验公司涉嫌检验、检测结果严重失实;3、检验报告中多个交流干扰电压变化曲线图与评定结论描述不相符,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结果严重失实。3湖南科信检测有限公司一、在国家能源集团湖南岳阳华容电厂开展的无损检测存在的问题1、编号为7CQ-11的焊口射线检测底片与焊口实际不符;2、射线检测委托单上无监理签字;3、射线底片上的焊工代号与委托单上的不一致;4、编号为1CQ-35的焊口,底片编号1-2上像质计未横跨焊缝,底片编号2-3与3-4上搭接标记不全,底片编号6-1搭接标记间距为150mm,不符合NB/T47013.2-2015标准要求;5、管道编号IZ-E-1第49号焊口返修片49R1无像质计;6、抽查的射线检测记录中增感屏厚度不符合射线操作指导书要求;7、抽查的射线检测记录和操作指导书中管道规格、材质、焊接方法与实际不符;8、抽查的射线检测记录和评片记录中未填写日期。二、在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的无损检测存在的问题1、抽查的编号为SXJC.B-PJ#1-GL-132、133、134、135、136等报告中每道焊口透照次数为4次,透照焦距为400mm,按照NB/T47013.2-2015标准,该透照焦距下,此类规格管道的透照次数应该为6次,该检测报告涉嫌射线检测漏拍;2、编号为SXJC.B-PJ#1-GL-140、153、154的报告中每道焊口透照次数为1次,按照NB/T47013.2-2015标准,该类规格管道的透照次数为2或3次,该检测报告涉嫌射线检测漏拍。4沈阳龙昌管道检测有限公司1、检验报告中分项检测报告未设置签字和日期栏;2、报告中三桩检验未记录实际发现的问题;3、报告中无腐蚀防护系统质量等级评价;4、报告中直接开挖检测中土壤腐蚀性检测、防腐层检测项目不齐全。5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对长沙雅士亚华程酒店有限公司所使用的一台无使用登记证的压力容器出具了结论为符合要求的定期检验报告;2、2台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中安全附件检验报告的安全阀数量、整定压力与容器现场使用的安全阀不一致;3、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中“主体结构形式”填写“单层”有误,应该是“夹套式”;4、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中部分内容不明确,比如“壳体(壳程)”“夹套(管程)”等未进行选择。6湖南安广检验检测有限公司1、涉嫌超核准范围检验门式、桥式起重机械;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结合公司核准范围,不具备科学性、适应性和操作性;3、组织机构图存在逻辑错误;4、作业指导书中涵盖了大型起重机械检验内容;5、部分过期规范标准仍在引用;6、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仍写成质量技术监督局;7、部分岗位无职责,而部分明确了职责的岗位未在相关图中明确;8、未明确各类设备的检验责任部门;9、未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任命法规标准责任人;10、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作出规定;11、部分检验报告中,检验人员和审核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三级审核要求;12、部分检验报告(如燃气管道检验报告)未按公司规定时限及时出具;13、对检验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未落实。7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益阳分院1、抽查益阳中心医院有6台电梯原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月,而检验完成日期为2月。检验完成后,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益阳分院未发使用标志,并且对设备超期未检的严重隐患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监察机构书面报告重大问题;2、抽查益阳中心医院的电梯使用标志(检验合格标志),有一台电梯的使用标志未标明设备代码、单位内编号、登记证编号;3、部分检验意见通知书中应注明整改事项要求;4、抽查压力管道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图示(如测厚点的具体位置)未明确;5、抽查安全阀校验报告,报告中对安全阀安装位置描述不准确。
  • 2012年我国食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情况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年中,仪器信息网就“资讯”频道“实验室动态”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总结,并发布了“2012上半年食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情况”资讯。值2013年年初,仪器信息网再次将2012年7-12月期间发布的相关实验室信息进行归纳整理,为大家呈现2012年全年的国内外实验室建设动态。仪器信息网从中整理、统计的信息中发现,“食品安全、生物医药、环境”等领域的重点或投资规模依旧较大,现将有关领域的实验室建设状况分类归纳,以飨读者。   据仪器信息网不完全统计,2012年,我国共建设食品、农业、农产品实验室60家,其中部分企业自己食品安检实验室以保证食品农产品质量。资金投入方面,仅在2012年8月和10月投资建设的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和国家海产品质检中心两个中心,其投资金额分别达到了1.429亿元和1.1亿元,而上半年投资超过亿元的实验室也有两家,分别为台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投资金额分别为1.1亿元和1.2亿元。下表为仪器信息网统计的食品、农产品等相关实验室建设概况。 2012年下半年食品、农业、农产品实验室建设情况 实验室名称 新闻发布时间 地点 状态 投资金额 食品及相关 广西饮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2-12-24 广西 建成 1000万元 国家外繁种子检疫重点实验室 2012-12-20 甘肃 建成   张家港检验检疫局葡萄酒实验室 2012-12-14 江苏 建成   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 2012-12-13 广东 建成   淡水鱼类育种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2012-12-13 黑龙江 建成   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 2012-12-12 广州 建成   食品质量与安全北京实验室 2012-11-30 北京 建成   小麦国家工程实验室 2012-11-29 河南 建设中   国家果品果蔬汁检测重点实验室 2012-11-28 三门峡 建设中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2012-11-23 天津 建成   四川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 2012-11-21 四川 建成   广西酒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2-11-15 广西 建成   国家粮油加工食品检验中心 2012-11-9 阜阳     邯郸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2012-11-7 邯郸 建成   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 2012-10-31 北京 建成   乳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2-10-25 上海 建设中   济南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2-10-10 济南 建成   国家预包装食品质检中心 2012-9-28 浙江 建设中   家乐福安检实验室 2012-9-24 上海 建设中 1000万元 四川省豆类制品质检中心 2012-9-13 四川 建成   国家食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联盟 2012-9-3 宁波 建成   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 2012-8-22 兰州 建成 1.429亿元 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 2012-8-10 南京 建成   永乐食品公司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2012-8-9 山东 改建 800万 农产品/农业/水产品 农业部西南水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2012-12-6 四川 建设中?   国家农产品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 2012-11-1 厦门 建成   烟台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012-10-23 烟台 改建 1000万元 国家海产品质检中心 2012-10-15 威海 建设中 1.1亿元 国家蜂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2-9-27 新疆 建成   雅圣灵芝研究中心 2012-9-25 江阴 建成 3000万元 河南省蔬菜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2-9-18 河南 建成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 2012-9-17 天津 建成   海南省热带微生物资源重点实验室 2012-8-30 海南 建设中   海洋与渔业综合实验室 2012-8-17 青岛 建设中 144万元 国家级农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 2012-8-9 临沂 建设中   国家有机农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 2012-8-3 重庆 建成   2012年上半年食品、农业、农产品实验室建设情况 实验室名称 新闻发布时间 地点 状态 投资金额 台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2-7-30 台州 筹建中 1.1亿 国家级盐化工产品质检中心 2012-7-25 江苏 建成   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2-7-7 江苏 建成 1.2亿 食品农产品检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2012-7-6 长沙 筹建中  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 2012-6-21 福建 建成   食醋(调味品)监督检验中心 2012-6-21 南充市 建设中   苏州大学—法国爱迪特测控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 2012-6-6 苏州 筹建中 300万元 国家洋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2-5-13 广东 建成   河南食品药品检测技术中心 2012-4-27 河南 建设中   国际食品药品检测机构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2012-4-16 青岛 建成   宁夏成品油实验室 2012-3-29 宁夏 筹建中   国家绿色食品检测中心 2012-3-19 齐齐哈尔 建成   烟台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综合楼 2012-3-2 烟台 建设中 8023万 河北食品药品检验院 2012-3-1 河北 建成 中检院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所 2012-2-1 北京 建成
  •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6项,其中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2个,即:白酒中甲醇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的测定、植物油中苯并(a)芘的测定,项目承担单位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生态环境监测检验检测领域项目2个,即:土壤中重金属Pb、Cd含量的测定、水中挥发酚的测定,项目承担单位为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建工建材检验检测领域项目2个,即: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钢筋力学性能检测,项目承担单位为建研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本次能力验证累计考核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761家次,结果合格694家次,结果不合格67家次,合格率为91.2%。(考核结果见附件1)二、考核方式和结果(一)白酒中甲醇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的测定。考核样品为白酒,采用两种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甲醇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全省共有24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结果合格23家,结果不合格1家,合格率为95.8%。(二)植物油中苯并(a)芘的测定。考核样品为植物油,采用两种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苯并(a)芘。全省共有25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结果合格23家,结果不合格2家,合格率为92.0%。(三)土壤中重金属Pb、Cd含量的测定。考核样品为天然土壤基体样品,采用两种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Pb、Cd。全省共有9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结果合格80家,结果不合格13家,合格率为86.0%。(四)水中挥发酚的测定。考核样品为水质挥发酚样品,采用四种浓度双样考核,考核参数为挥发酚。全省共有160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结果合格146家,结果不合格14家,合格率为91.2%。(五)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考核样品为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采用两种规格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全省共有157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结果合格138家,结果不合格19家,合格率为87.9%。(六)钢筋力学性能检测。考核样品为热轧带肋钢筋,采用三种规格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全省共有302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结果合格284家,结果不合格18家,合格率为94.0%。三、问题分析本次能力验证结果表明,绝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持续保持了相应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满足资质认定要求,但也有部分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经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部分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和方法不熟悉,操作不规范,样品的处理不完全,导致结果偏离。部分检测人员对作业指导书理解不够,未按要求对数据进行修约处理。部分审核人员把关不严,未核查出测试结果报告单中的粗大误差。(二)仪器设备维护使用不当。部分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对使用频率高或稳定性差的设备期间核查频次不够,仪器检出限不能满足要求。部分机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试验用水不符合要求,仪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导致结果偏离。(三)样品管理及检测操作不规范。部分机构未按照作业指导书或标准要求接收、保存和处置样品。部分实验室因样品稀释不够精确、样品消解不充分、样品裁切变形或者样品存在污染等原因造成检测结果偏离。四、有关要求(一)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2024年底前)接受资质认定评审时,可免于相应项目的现场试验。鼓励各有关方面优先推荐或选择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政府委托、授权或者指定的检验检测任务。(二)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自通报发布之日起暂停相应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该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逾期未改正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三)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予以处理。(四)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应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和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督促整改和监督检查,并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核查及依法查处情况报省局认证认可检测处。联系人:陈佳琳;联系电话:0851-86505070。2022年10月28日
  • 阎超:工信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情况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6月5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主办,北京雄鹰国际展览公司承办的2012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际论坛暨展览会(CFAS 2012)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开幕。本届论坛特别邀请到了多位食品、农产品监管部门的领导和食品质检领域的著名学者做主题报告。   如下是工信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阎超博士报告的精彩内容: 工信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阎超博士 报告题目:工信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情况   在报告中,阎超博士从我国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讲起,介绍了食品安全事件的严峻形势。阎超博士介绍到,我国拥有45万户食品生产企业,但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的只有9%,且大部分都是中、小,甚至微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中,具有全项目检测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不足2%。   基于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去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内容涉及到: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等环节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将采用分区负责制,计划三年内,在全国建立6-8个国家级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20个省(市)级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并规划建设约50个地市级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使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形成网络,将上下联动和监督机制落实到实处。示范中心将具有五大功能:检测示范、应急服务、委托检验、食品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   同时,示范中心应建立健全食品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坚持先进、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同时确保有一定的超前性。针对食品安全检验项目,同等要求的条件下要优先选用国产科学仪器设备,支持国产科学仪器产业的发展,向食品企业推荐国产科学仪器,并帮助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的应用拓展。    最后,阎超博士还介绍到基于物联网技术的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智能检测车的相关情况。食品安全检测车是一种装备有多种分析仪器的,针对常规的食品安全进行现场检测的功能型车辆。智能食品安全检测车的设计理念应避免国内外现存“实验室搬家”模式,要基于物联网技术,与主控中心时时信息交互。
  • 2010年全国汽车检测实验室建设情况一览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行业也发展迅速,这直接促进了汽车检测行业的发展,其最直接的体现是,中国政府及国内外一些企业开始加大投入,在中国建立汽车测试中心及检测实验室。   仪器信息网“资讯”频道“实验室动态”栏目为大家汇集了最新的国内外实验室筹建、实验室科研成果、实验室检测水平等信息。2010年期间“实验室动态”栏目共发布1750多条相关新闻。站在2010年岁末回望,这一年里全国拟建、在建、建成的汽车相关实验室30多家。仪器信息网从中整理出“2010年全国汽车相关实验室建设情况”以飨读者。 2010年全国汽车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情况 汽车相关领域实验室 新闻发布时间 地点 状态 投资金额 国家工矿电传动车辆质检中心 2010-1-4 湘潭 拟建 5000万元 常熟农机汽车检测中心 2010-2-8 常熟 建设中 1000万元 SGS(沪)汽车零部件实验室 2010-3-3 上海 建成 1500万元机动车环保检测中心 2010-3-15 咸阳 建成 1400万元 CNG汽车检测中心 2010-3-22 绵阳 建成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2010-3-26 顺义 建设中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0-3-26 北京 在建   汽车NVH(振动、噪声)及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0-3-29 重庆 建成   帝斯曼材料研究与汽车应用开发中心 2010-4-27 上海 拟建   本钢汽车板工程实验 2010-5-25 本溪建成   汽车节能环保国家工程实验室 2010-7-4 芜湖 建成 15亿元 博世夏季汽车测试中心 2010-7-5 东海县 拟建 3.6亿元 汽车用钢开发与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0-7-6 上海 建设中   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研究所 2010-7-12 上海 建成   汽车振动与噪声和汽车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0-7-16 长春 拟建   SGS国际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 2010-8-10 重庆 建成   商用汽车零部件质检中心2010-8-10 诸城 拟建   国家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 2010-9-2 武汉 拟建 3亿元 东风-安格特汽车非金属材料联合开发实验室 2010-9-5 常州 建成 6000万元 一汽研发中心 2010-9-16 长春 拟建 55.7亿元 汽车检测实验中心 2010-10-25 成都 拟建   长城汽车新技术中心 2010-10-27 保定 建设中 50亿元 武汉理工大学西峡县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 2010-11-2 南阳 建成   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检测站 2010-11-9 深圳 建设中   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汽车检测平台 2010-11-22 武汉 拟建 3亿元 河北省汽车罐车检验中心 2010-11-29 沧州 建成 1788万元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研究院 2010-12-5 天津 建设中   江铃汽车整车排放实验室(二期) 2010-12-17 南昌 拟建 4500万元   本文根据仪器信息网“实验室动态”栏目发布新闻整理而成,可能存在统计不全面或有些不妥之处,望见谅。
  • 首部《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含海洋微塑料监测情况
    p   国家海洋环境保护职责调整到生态环境部之后,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此次公报从原先的《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升级为《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监测范围也有了很大扩展。 strong 此公报披露了我国海洋环境监测的监测点位数量、监测参数、监测方法、监测结果以及主要超标物质。 /strong /p p   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部委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一系列的行动和政策都表明,未来海洋保护将是我国的重点工作之一。而此次公报的内容,充分披露了我国海洋的污染情况和程度,是我国下一步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环境治理的指南。 /p p   对于监测点位,以前公报仅监测近岸海域国控监测点位,2018年,共对1649个海洋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194条入海河流国控断面、453个日排放污水量大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36个海水浴场开展了水质监测 对部分重要河口开展了沉积物质量监测 对1705个生物多样性监测点位、21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89个海洋保护区和24处滨海湿地开展了生态状况监测 对48个重要渔业水域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 /p p   监测结果表明,海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 strong 污染海域 /strong 主要分布在辽东海、渤海湾、莱州湾、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 strong 超标要素主要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f5fb92a9-16d0-4cbb-8999-08e148abc29c.jpg" title=" QQ截图20190529174802.jpg" alt=" QQ截图2019052917480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trong br/ /p p   对于 strong 入海河流,主要超标要素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strong ,部分断面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溶解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汞超标。 /p p   针对渤海、黄海和南海海域,还开展了4个断面的海面漂浮 strong 微塑料 /strong 的监测工作, strong 主要监测指标为平均密度、主要物质分类以及主要成分 /strong 。此次检测到的微塑料平均密度为0.40-1.09个/立方米,主要为碎片、纤维和线,成分主要为聚丙烯、聚乙烯和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 p   详细内容可参考《2018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0111e71b-89a7-4577-9b46-9c9daf04d89b.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加绿· 仪社为好友,获取更多环境行业政策变动信息! /spa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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