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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体系相关的资讯

  • 《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印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国知办函规字〔2022〕1044号。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一、制定目的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 号)部署要求,围绕“双碳”目标,明确绿色低碳技术专利统计监测依据,促进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国际交流和转移转化,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专利产业化,特制定本分类体系。二、定义和范围绿色低碳技术包括主要通过传统能源清洁利用、节能增效、新能源利用和温室气体捕集利用封存等实现减碳、零碳和负碳效果的有关技术,不包括减污、资源循环利用等起到降碳协同效果的绿色技术。绿色低碳技术专利,是指以绿色低碳技术为发明主题的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应当具有降低碳排放的技术效果。三、编制原则(一)以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为指导。本分类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有关重要政策文件为指导。(二)以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为导向。本分类聚焦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结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统计分类等,重点选取与碳排放直接相关的技术,构建与专利衔接的分类体系,支撑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三)以突出国情和发展阶段为特征。本分类立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突出传统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关注节能降耗和替代能源技术的发展,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型。(四)以国际专利分类体系为基础。本分类体系构建上采用国际专利分类与绿色低碳技术对照的架构,借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绿色技术清单和日本特许厅的绿色转型技术清单等,实现分类体系国际可比,支撑全球绿色低碳技术数据库的构建,助力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国际交流和转移转化。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体系为独立的分类体系,采用线分类法,将绿色低碳技术划分为四级技术分支。一级技术分支包括化石能源降碳技术、节能与能量回收利用、清洁能源、储能技术、温室气体捕集利用封存等 5 个技术分支。其中,化石能源降碳技术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石油及天然气清洁化等 2 个二级技术分支,下设 7 个三级技术分支、32 个四级技术分支;节能与能量回收利用包括节油技术、节气技术、节电技术、能量回收利用等 4 个二级技术分支,下设 14 个三级技术分支;清洁能源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海洋能、地热能、氢能,生物质能、核能等 8 个二级技术分支,下设 22 个三级技术分支、14 个四级技术分支;储能技术包括机械储能、热储能、电化学储能等 3 个二级技术分支,下设 7 个三级技术分支;温室气体捕集利用封存包括 CO2 的捕集利用封存、其它温室气体减排等 2 个二级技术分支,下设 6 个三级技术分支、16 个四级技术分支。将上述绿色低碳技术建立与国际专利分类的参照关系,经合并去重,共涉及国际专利分类表 8 个部、47 个大类、108 个小类、1090 个大组、9934 个小组。五、有关说明1. 本分类体系建立了绿色低碳技术与《国际专利分类表》的参照关系。绿色低碳技术对应一个或多个国际专利分类,表示该国际专利分类下专利与所述绿色低碳技术相关。2. 本分类体系“国际专利分类”列中“部分涉及”表示该国际专利分类层级及以下分类号的部分专利涉及绿色低碳技术;“全部涉及”表示该国际专利分类层级及以下分类号的所有专利都涉及绿色低碳技术。3. 本分类体系使用《国际专利分类表(IPC 2022)》为参照基础。六、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表本分类体系表包含一级技术分支(5 个)、二级技术分支(19 个)、三级技术分支(56 个)、四级技术分支(62 个)共 142 个。七、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参考检索式
  • 《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厅科[2012]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部直属单位:   为贯彻《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规〔2012〕211号)的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以专项方式整合优势资源,持续加大投入,系统解决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问题,全面提升标准对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重点工作的支撑能力。   现将《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电话:010-6820524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2年9月20日   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效实施,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落实“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以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重要技术标准研制为重点,完善和优化工业和通信业技术标准体系,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标准,提升工业和通信业标准的整体水平和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水平,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技术标准体系日趋完善。工业和通信业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发展急需的、具有创新成果和国际水平的重要技术标准基本完善,行业标准标龄明显降低,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标准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标准体系的完备性、协调性、先进性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取得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重要技术标准和配套标准大量制定,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标准,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重大技术标准实施效果显著,有效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标准化基础能力显著增强。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有效加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支撑、引领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高效,信息服务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人员队伍进一步壮大,保障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到“十二五”末期,制定800余项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技术标准,工业和通信业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标准整体水平有效提升,标准化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标准成为支撑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武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产业发展需求   工程要紧密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需要,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研制,不断完善、优化技术标准体系,提升标准技术水平,为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   (二)注重提升标准技术水平   工程要集中优势资源,突破制约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加大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力度,加快标准修订速度,加大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转化力度,着力提升标准技术水平。   (三)着力促进标准协调发展   工程要做好与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处理好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协调关系,构建科学、先进、和谐的技术标准体系。   四、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的核心工作,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标准,提升工业和通信业标准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标准化工作的基础能力,实现“一个突破、两个提升”。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推进专项   紧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标准需求,着力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的关键环节,开展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1.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体系构建。以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确保体系的完整性、先进性、开放性和协调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技术标准预先研究。对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关键材料、核心元器(部)件、关键工艺、装备与系统等重要技术标准,紧密结合技术研发的进展,及时开展标准预先研究工作,协调、优化关键技术指标,为标准制定奠定坚实基础。   3.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技术标准制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体系为指引,以标准预先研究成果为基础,产学研用联手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急需的、具有创新成果和国际水平的重要技术标准制定工作,总结、固化技术创新成果,引领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着力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的关键环节。   4.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标准应用示范。加强与地方优势产业发展的结合,部省联手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标准应用示范,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5.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标准化推进。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企业联盟或组织积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自主技术标准加速走向国际,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标准化工作主动权,提升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标准技术水平提升专项   加大标准制定力度,加快标准制定速度,提升标准的技术水平,主要开展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完善工业和通信业技术标准体系。以工业和通信业的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和优化为核心,着眼“十二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需求,明确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方向、重点和规模,指导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科学发展。   2.重点领域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加强重点领域的重要技术标准预先研究和试验验证,加大力度开展电子电气、关键零部件、关键原材料等工业产品的可靠性、节能环保和能效标准,食品、化妆品、玩具等日用消费品的安全、卫生标准,显著提升标准技术水平,促进工业产品质量稳步提升。   3.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比分析与转化。细分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对比分析研究工作,明确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相比的差异、不足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转化先进的、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迅速提升我国标准的技术水平,支撑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要。   4.行业标准复审与修订。坚持开展标龄满5年的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加快行业标准的修订速度,更新标准的技术要求,提升标准对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适应性和支撑作用。   (三)标准化基础能力提升专项   针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目标、方法、措施等要素,主要开展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加强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针对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管理、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标准应用示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标准化推进等,加强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以及标准化运行机制和管理手段研究,指导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建立标准化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优化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效率。支持各地方、各行业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发展,构建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网络,提升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标准化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培养熟悉专业技术、掌握标准化方法、精通国际标准制定规则与程序、外语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标准化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基础人才队伍建设。   五、进度安排   工程实施的总进度为2012—2015年。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可分为启动、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   完成工程的总体方案,启动工程实施工作。   主要任务是提出工程的主要任务、分工和整体进度安排,提出工程实施的总体要求,发布工程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推进专项、标准技术水平提升专项、标准化基础能力提升专项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是开展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工作,完善、优化技术标准体系,明确体系建设的重点和方向 结合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工作 成套成体系组织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提升标准技术水平 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标准应用示范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技术标准加速走向国际 开展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培养,增强标准化基础能力。   (三)总结阶段   汇总各专项任务的工作成果,组织开展项目验收,以及全国性的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工程的成功经验。   主要任务是组织工程各项任务的验收工作,总结成功经验,挖掘典型案例 组织全国性的工程总结交流活动,推广工程的成功经验,推动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工程是工业和通信业标准化工作贯彻《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落实“重点突破、整体提升”思路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机制,加强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加强本地区、本行业工程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要将相关情况向部(科技司)通报。   (三)加大投入,保障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做好工程实施与地方产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的衔接,多渠道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制度保障,务实有效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四)多方参与,企业主体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作用,特别是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工程顺利实施。   附: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doc
  • 《碳中和:逻辑体系与技术需求》出版
    近日,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丁仲礼、张涛领衔,多位院士、专家共同撰写的《碳中和:逻辑体系与技术需求》一书由科学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入选了中宣部2022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实现这个宏伟目标时间紧、压力大、任务重。在此背景下,如何绘制具有较强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碳中和”路线图,以利于我国在展现大国担当的同时顺利实现产业体系的绿色低碳化转型,是政策制定背后的重大科学问题。为此,中国科学院于2021年设立了“中国碳中和框架路线图研究”重大咨询项目,组织百余位院士专家,围绕“我国实现碳中和需要研发什么样的技术体系”这一主题,从固碳、能源、政策三个方面开展前瞻性研究,力求描绘出我国碳中和的框架路线图。项目对“为什么要实现碳中和”“怎样实现碳中和”等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尤其是较为全面地列出了实现碳中和需要研发的技术需求清单,在国内外尚属首例。项目专家们在项目成果的基础上,补充必要的材料,最终形成了这本碳中和研究的权威著作。《碳中和:逻辑体系与技术需求》一书从实现碳中和的基本逻辑入手,追本溯源,系统阐述了碳中和的问题由来及相关概念,然后以技术需求清单的方式,从技术内涵、现状及发展趋势和需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等方面,立体化地展现了发电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前沿技术、能源消费端的低碳技术、固碳端的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技术以及碳排放与碳固定核查评估技术。此外,书中还简要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设立的碳中和目标及技术、行政、财税、法规等措施,提出了对我国构建碳中和政策体系的启示。
  • 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启动
    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日前在浙江杭州正式启动。该体系由研发中心和综合试验站构成,首席科学家为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所长杨亚军。   茶叶产业技术体系研发中心的建设依托单位是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由育种、病虫害防治、营养与栽培、机械设备、加工和产业经济等6个功能研究室组成。研发中心共有25个岗位科学家,主要来自设有茶学专业的高等院校以及中央、省级茶叶科研机构。综合试验站根据茶叶生产区域分布,依托各省、市(县)级茶叶研究机构等建设,目前在全国茶区设立了22个试验站,未来将进一步扩展到30个试验站。   茶叶产业技术体系的基本任务是围绕茶产业发展需求,集聚全国茶叶科技资源,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集成、试验和示范;收集、分析茶叶产品的产业及其技术发展动态与信息,系统开展茶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和茶产业经济政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技术示范和技术服务。今后5年的核心任务是以提高我国茶叶单位面积效益,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茶叶生产向机械化、标准化等现代产业方向发展为目标,重点开展优质特色茶树良种选育,高效栽培技术,低氟砖茶原料生产技术,茶树主要病虫的预警及控制技术,标准化、连续化、清洁化茶叶加工技术及装备等方面的研究与示范。   据了解,2007年我国茶园面积达到153万公顷,产量114万吨,出口量28.94吨,出口创汇6.08亿美元,茶园面积和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出口量居世界第二位,茶叶的年总产值达660多亿元,其中绿茶的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之首。但是,目前我国茶产业发展面临着茶园生产力整体水平不高、单位面积生产能力低、特别是良种覆盖率低、优良栽培技术不足、病虫害防治和茶叶安全检测水平不高、田间作业机械发展落后、加工技术和产品开发能力有待加强等诸多问题。茶叶产业技术体系的建立对于提高茶叶产品质量,提高产业效益,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茶叶国际竞争力,保障我国茶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中国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初步建立
    30年来,环境监测方法从无到有,从没有任何依据和规范,到现在总站参与编写并完成标准规范300多项,环境监测技术的方法体系正在持续完善。   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经牵头初步建立了我国环境监测的技术体系框架。研究并确立了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固定污染源、生态、固体废物、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的监测路线体系;编制了地表水和污水、空气和废气、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等环境要素的监测技术规范以及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研究制定了地表水水质定性评价、湖泊富营养化评价、沙尘天气分级评价、噪声环境评价、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等技术规定;组织或参与制订了近300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这些标准和方法均由环境保护部颁布实施。   总站牵头编写了《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编写了《中国环境监测技术路线研究》、《中国环境监测方略》、《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工作手册》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工作手册》等书籍。这些书籍的出版,标志着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已经基本完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基本健全,为指导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总站正在编制包括降水、土壤、固体废物、生物、放射性、噪声、恶臭、热辐射、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分析方法,尤其是有机污染物、生物监测和连续自动监测的标准方法。   在我国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进程中,总站始终重视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认真开展计量认证、持证上岗、质量控制考核等工作,在普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基本知识、建立技术规范和监测方法、开展监测技术研究、研发环境标准样品与质控样品、开展质量控制工作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技术培训、质控考核和检查为主线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模式,发挥着统领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作用。   据介绍,“十一五”末期,总站启动了以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为研究方向的环境保护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到“十二五”中期,基本建成国家级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平台,形成量值溯源/量值传递和环境监测仪器校准功能,以及质量控制考核和监督的技术实力。   30年来,总站紧紧围绕我国重大环境问题,积极参与完成重大科研与公益性项目。以《环境背景值研究》、《我国酸雨污染来源、影响及控制对策研究》、《全国工业污染源调查评价与研究》、《中国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地图集》等为代表的环境监测科研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目前,总站承担了11项环保公益性行业专项、正在承担4项863课题、水专项1个项目和7个课题、3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课题、3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研究以及一些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2009年6月,为支持技术转型,总站设立了技术转型科研项目,确定课题54个,安排经费577万元,这些课题将带动总站转型发展走向深入。   30年来,总站的技术培训工作从无到有,从简单的专业培训班到国际性的研讨会,从单一的站内培训到全国性的技术交流,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培训思路不断拓宽,受训人员不断增多。按照“全国监测队伍一条龙”的技术培训目标,总站根据各级环境监测站的需求,分层次、分区域、分专题地制订培训计划,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2006~2009年,总站组织各类培训班共109期,考核和培训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累计11052人(次),为环境监测事业在全国的均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 《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加快技术装备等体系标准制定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部署,落实《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能发科技〔2023〕27号)重点任务,构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技术迭代要求、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加快推动重点标准研制,持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全面提升智能化煤矿建设水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一、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煤炭行业深度融合为主线,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科学严谨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切实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全面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指导,统筹做好相关标准制修订计划,分年度分重点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坚持夯实基础,创新驱动。重点推进煤矿智能化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制定,加快科研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助力智能化新技术新装备在煤炭行业落地。坚持急用先行,动态完善。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煤矿智能化重点和急需标准制定,实行动态更新完善机制,根据煤矿智能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标准体系进行滚动修订。坚持国际接轨,开放合作。加强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合作,推进煤矿智能化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产煤矿智能化先进技术装备“走出去”。(三)建设目标。到2025年,推动100项以上煤矿智能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数据编码、通讯协议、网络融合、数字化平台、智能感知、新型装备、新能源应用、人机协作、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管理运维等重点标准制定,初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分类明确、科学开放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满足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需求。到2030年,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在智能化煤矿设计、建井、生产、管理、运维、评价等环节形成较为完善的系列标准,逐步引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煤矿智能化国际标准制定。二、标准体系框架综合考虑智能化煤矿建设周期和系统层级,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基础通用、信息基础、平台与软件、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运维保障与管理5个标准子体系。其中,基础通用子体系为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底层,是其他子体系的基础;信息基础子体系、平台与软件子体系、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子体系涵盖煤矿智能化建设生产实践关键环节,是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的建设主体;运维保障与管理子体系服务于煤矿智能化建设关键技术标准,为装备和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本标准体系框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框架三、重点建设内容(一)基础通用。基础通用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领域的基础共性要求进行规定,包括基础标准、通用标准、设计标准、评价标准4个部分。1.基础标准,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煤矿智能化体系架构、煤矿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架构等方面标准。2.通用标准,主要包括煤矿智能化设备通用要求与管理规范、煤矿电磁兼容要求、煤矿智能装备功能安全等方面标准。3.设计标准,主要包括煤炭工业智能化矿井设计、智能化生产系统建设、生产保障系统建设、智能化选煤厂建设、智能化园区建设技术规范等方面标准。4.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煤矿智能化验收评价标准、智能化质量评价、智能化效益评价、智能化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智能化煤矿互联网应用成熟度评估等方面标准。(二)信息基础。信息基础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系统信息传输和处理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进行规定,包括信息网络、数据标准、数据中心、信息安全4个部分。1.信息网络标准,主要包括煤矿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组网与网络设备、联网与接入设备、通信联络系统、通信协议、物联网等方面标准。2.数据标准,主要包括数据编码与标识、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资产目录、数据质量、数据共享等方面标准。3.数据中心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化煤矿数据中心、云计算、边缘计算、云边协同管理等方面标准。4.信息安全标准,主要包括煤矿智能化系统建设信息安全评估、信息安全防护、信息安全管理、数据安全及数据分级定级、隐私保护等方面标准。(三)平台与软件。平台与软件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平台载体及应用软件涉及的架构、功能要求、开发管理等进行规定,包括地理信息平台、管控智能平台与煤炭工业软件、数据智能平台、算法智能平台与智能视频系统、数字孪生系统5个部分。1.地理信息平台标准,主要包括煤矿地测数据管理、地理信息软件系统、矿井地质建模、矿井电子地图服务、地理空间数据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图与简报产品规范等方面标准。2.管控智能平台与煤炭工业软件标准,主要包括煤矿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与煤炭工业软件的技术架构、功能要求、评估指标、应用管理等方面标准。3.数据智能平台标准,主要包括煤炭企业和煤矿大数据平台通用技术、数据采集与存储、数据分析、数据仓库、业务应用模型、数据服务与应用、数据备份与恢复等方面标准。4.算法智能平台与智能视频系统标准,主要包括煤炭行业人工智能以及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涉及的应用平台架构、集成要求、软硬件产品、应用管理等方面标准。5.数字孪生系统标准,主要包括煤炭行业建设数字孪生系统在参考架构、信息模型、设备模型、数据接口及全矿井数字孪生服务应用等方面标准。(四)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功能要求、测试等进行规定,包括井工煤矿智能化系统与装备、露天煤矿智能化系统与装备、智能洗选系统与装备3个部分。1.智能化系统与装备(井工)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地质保障、智能建井、智能掘进、智能开采、智能主运、智能辅运、智能通风、智能压风、智能供电、智能安全监控、智能灾害防治装备、智能矿压管理、智能供排水、智能水资源管控、智能辅助作业装备、煤矿机器人等方面标准。2.智能化系统与装备(露天)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地质测量开采保障系统、智能穿爆系统、单斗—卡车间断工艺智能化系统、半连续工艺智能化系统、轮斗连续工艺智能化系统、智能调度系统、智能灾害防治预警、智能辅助生产系统及露天煤矿机器人等方面标准。3.智能洗选系统与装备标准,主要包括智能生产控制、智能煤质检测、智能生产辅助、智能生产工艺、智能洗选筛分设备、智能储装运等方面标准。(五)运维保障与管理。运维保障与管理子体系对智能化煤矿的生产运行、经营管理进行规定,包括运行维护、设备状态保持、生产管理、智能化园区4个部分。1.运行维护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化矿井运维共性基础、信息网络平台运维、智能控制系统与装备运维、运行维护保障等方面标准。2.设备状态保持标准,主要包括面向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涉及的煤矿设备可靠性要求、设备故障诊断方法与系统、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等方面标准。3.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煤矿智能化人员能力、人才建设、岗位设置、柔性生产管控、现场作业流程管理数字化、安全风险管控等管理过程及相配套的智能化系统等方面标准。4.智能化园区标准,主要包括指挥调度中心、智能仓储与物资调度、园区智能系统、园区安防系统、生态治理等方面标准。四、组织实施(一)健全工作机制。国家能源局牵头建立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工作机制,研究建立煤矿智能化领域标准化组织,在年度能源、煤炭行业标准立项中重点支持,统筹推进有关标准制修订。结合煤矿智能化技术发展水平和标准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和政策文件,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迈上更高水平。(二)强化专业支持。煤炭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按照国家相关部署要求,跟踪分析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发展水平,研究提出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组织标准计划项目的技术审查、报批等,统筹推进煤矿智能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推动符合条件的团体标准及时转化为国家和行业标准。(三)推动成果转化。煤炭企业、煤机装备制造企业、相关科研机构要加快煤矿智能化技术协同创新,积极参与适用性较强的关键性、基础性煤矿智能化标准制修订工作,及时总结固化煤矿智能化建设成熟经验,推动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标准合理性、可行性、先进性;要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交流活动,加速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双向转化,提升煤炭领域国际标准化影响力。(四)加大宣贯实施。国家能源局结合煤矿智能化示范项目建设,强化相关标准宣贯实施。各产煤省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煤矿智能化发展实际,加大煤矿智能化相关技术标准宣传培训,支持煤炭企业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标准。有关行业协会要搭建上下游企业交流合作平台,通过多渠道广泛宣贯,引导煤炭行业在设计、施工、生产、运维、管理等环节积极应用煤矿智能化标准。
  • 聚焦三大体系,《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征求意见稿)》发布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关于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的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组织有关单位,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框架》按照“筛、评、控”和“禁、减、治”的原则编制, 主要包括:总体框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技术标准子体系、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子体系、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标准子体系等。其中,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标准子体系又分为源头禁限类、过程减排类及末端治理类。对于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命名,《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 420—2008)和《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HJ 1357—2024)已分别于2008年1月和 2024 年 3 月发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重点关注的环境与健康危害项目:一、生态毒理项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重点关注的生态毒理项目包括:藻类生长抑制毒性、溞类急性毒性、鱼类急性毒性或鱼类胚胎-卵黄囊吸收阶段短期毒性试验、活性污泥呼吸抑制毒性、吸附/解吸附性、蚯蚓急性毒性试验、大型溞繁殖试验、鱼类慢性毒性试验、种子发芽和根伸长试验或陆生植物生长试验、线蚓繁殖试验或蚯蚓繁殖试验、底栖生物慢性毒性试验等。二、健康毒理项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重点关注的健康毒理项目包括: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眼刺激、皮肤致敏、致突变性、反复染毒毒性、生殖/发育毒性、毒代动力学、慢性毒性、致癌性等。三、环境行为项目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重点关注的环境行为项目包括:降解性、生物累积性等。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征求意见稿)》.pdf《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 岛津公司,为了构筑更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
    在喜迎农历兔年之际,岛津公司2010年度通用分析技术部和部件中心工作总结及交流大会分别在京沪广三地隆重召开。 经过多年来全方位地重点建设,岛津公司已构筑起强大完整的技术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网点星罗棋布覆盖全国;技术服务人员大幅增加,技术服务水平迅速提升,每时每刻为用户提供着真诚、足以信赖的服务。信赖岛津售后服务已经是用户选择使用岛津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面对已取得的成就,岛津公司并没有放慢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的脚步,而是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谋求采取新的举措,进一步提高用户售后服务的水准。此次,在京沪广三地召开的大会,围绕着这一主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岛津通用分析技术部部长王明超先生首先在大会上发表讲话,他回顾并总结了2010年下半年客服部门的整体工作状况,提出了未来三年的工作计划,并且明确了今年上半年客服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对新的一年的服务规范、工作流程的要求及期望。他谈及岛津小分技术部技术业务量及技术人员的迅速成长,并强调在业务量及技术力量的增长过程中,岛津工程师需不断进一步提高自身技术能力及服务意识,同时还需要通过各方努力来提高代理商及外聘工程师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意识以促进维修部的工作更加顺畅,使用户更加满意。同时,他还与大家就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交流。 王明超部长做2010年度客服部门工作总结 随后,各部门领导在对去年下半年的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同时也明确提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 王富杰部长做2010年部件中心的工作总结 戚麟经理展望新的一年 王守春经理介绍北京大区&ldquo 给力的团队&rdquo 在会议中,技术服务工程师分成光谱和色谱两个组,分别进行了维修技术的讨论,结合自身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另外,事务人员对日常工作流程也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要求。随后,新人代表和一些老工程师也都相继发言,整个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 气相负责人栾龙江介绍工作中积累的经验 在会议的后半程,由徐峰经理重点介绍了保修合同的相关事宜。他强调:岛津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保修合同已成为用户长期稳定、高水平地应用岛津分析仪器的可靠保障,赢得了客户的高满意度。他还重点谈及了如何对保修合同用户的维护及开发。与会者也就保修合同这一议题集思广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徐峰经理畅谈保修合同的明天 会议结束后,全体人员开展了拓展训练。训练活动充分体现了高效沟通与团队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大家感受到团队融合与凝聚力的强大作用。 激烈的比赛 冠军风采 在本次总结交流会议上技术部王守春经理提出了今年北京大区技术部的新口号,令人印象十分深刻:加强我们的力量,赢取客户的选择! 关于岛津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发〔2017〕44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现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9月15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strong /p p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成果持续产出,技术市场有序发展,技术交易日趋活跃,但也面临技术转移链条不畅、人才队伍不强、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系统设计,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扩散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制定本方案。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技术供需对接,优化要素配置,完善政策环境,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促进技术转移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加快科学技术渗透扩散、促进创新要素优化配置等功能。政府注重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为技术转移营造良好环境。 /p p   ——改革牵引,创新机制。遵循技术转移规律,把握开放式、网络化、非线性创新范式的新特征,探索灵活多样的技术转移体制机制,调动各类创新主体和技术转移载体的积极性。 /p p   ——问题导向,聚焦关键。聚焦技术转移体系的薄弱环节和转移转化中的关键症结,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措施,补齐技术转移短板,打通技术转移链条。 /p p   ——纵横联动,强化协同。加强中央与地方联动、部门与行业协同、军用与民用融合、国际与国内联通,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技术转移工作的衔接配套。 /p p   (三)建设目标。 /p p   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p p   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技术市场充分发育,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p p   (四)体系布局。 /p p   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着眼于构建高效协同的国家创新体系,从技术转移的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出发,从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支撑保障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布局。 /p p   ——基础架构。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推动技术转移中的重要作用,以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为纽带,以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为支撑,加强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与转化应用,推动形成紧密互动的技术转移网络,构建技术转移体系的“四梁八柱”。 /p p   ——转移通道。通过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以及跨军民、跨区域、跨国界技术转移,增强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推动科技成果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引导技术与人才、资本、企业、产业有机融合,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广泛渗透与应用。 /p p   ——支撑保障。强化投融资、知识产权等服务,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的政策环境,确保技术转移体系高效运转。 /p p   二、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 /p p   (五)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 /p p   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发挥企业在市场导向类科技项目研发投入和组织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等技术需求方深度参与项目过程管理、验收评估等组织实施全过程。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明确成果转化任务,设立与转化直接相关的考核指标,完善“沿途下蛋”机制,拉近成果与市场的距离。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结合发展定位,紧贴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转移转化活动 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的汇交和使用。 /p p   促进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发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作用,推动重大关键技术转移扩散。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推广技术成熟度评价,促进技术成果规模化应用。支持企业牵头会同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技术交叉许可、建立专利池等方式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转移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的优势,依托产学研协同共同体推动技术转移。 /p p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推动技术转移。围绕环境治理、精准扶贫、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发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公益性技术转移平台作用,发布公益性技术成果指导目录,开展示范推广应用,让人民群众共享先进科技成果。聚焦影响长远发展的战略必争领域,加强技术供需对接,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瞄准人工智能等覆盖面大、经济效益明显的重点领域,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面向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充分发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加强农业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p p   (六)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 /p p   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依托现有的枢纽型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连接技术转移机构、投融资机构和各类创新主体等,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创新要素,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活动。 /p p   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培育发展若干功能完善、辐射作用强的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健全与全国技术交易网络联通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联动融合,拓宽各类资本参与技术转移投资、流转和退出的渠道。 /p p   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水平。制定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完善符合科技成果交易特点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明确科技成果拍卖、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协议成交信息公示等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完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与登记管理办法。 /p p   (七)发展技术转移机构。 /p p   强化政府引导与服务。整合强化国家技术转移管理机构职能,加强对全国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的统筹、指导、协调,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财政资助产生的科技成果信息收集、评估、转移服务。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 /p p   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强科技成果的市场开拓、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创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管理和运营机制,建立职务发明披露制度,实行技术经理人聘用制,明确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专业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 /p p   加快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鼓励各类中介机构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和技术转移机构联合组建技术转移联盟,强化信息共享与业务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服务绩效对相关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支持。 /p p   (八)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p p   完善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置专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创新型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人员倾斜。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统筹适度运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激励,更多通过市场收益回报科研人员,多渠道鼓励科研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活动。加强对研发和转化高精尖、国防等科技成果相关人员的政策支持。 /p p   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作用,通过项目、基地、教学合作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吸引海外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和团队。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专业,与企业、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等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将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纳入国家和地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p p   三、拓宽技术转移通道 /p p   (九)依托创新创业促进技术转移。 /p p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引导科研人员通过到企业挂职、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以及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设立流动岗位等方式,吸引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兼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引导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横向课题经费按合同约定管理。 /p p   强化创新创业载体技术转移功能。聚焦实体经济和优势产业,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开源软硬件、3D打印、网络制造等工具建立开放共享的创新平台,为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服务支撑。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开放创新创业资源,支持内部员工创业,吸引集聚外部创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跨界融合,引导研发、制造、服务各环节协同创新。优化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孵化载体功能,构建涵盖技术研发、企业孵化、产业化开发的全链条孵化体系。加强农村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发挥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成果向农村农业转移的重要作用。针对国家、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通过“揭榜比拼”、“技术难题招标”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 /p p   (十)深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 /p p   强化军民技术供需对接。加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军民技术成果信息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军民技术成果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军民科技成果评价、信息检索、政策咨询等服务。强化军队装备采购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军民技术供需对接平台,引导优势民品单位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加快培育反恐防爆、维稳、安保等国家安全和应急产业,加强军民研发资源共享共用。 /p p   优化军民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完善国防科技成果降解密、权利归属、价值评估、考核激励、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等配套政策。开展军民融合国家专利运营试点,探索建立国家军民融合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实验室技术转移联盟。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技术评价体系。建立军地人才、技术、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完善符合军民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构建军民技术交易监管体系,完善军民两用技术转移项目审查和评估制度。在部分地区开展军民融合技术转移机制探索和政策试点,开展典型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探索重大科技项目军民联合论证与组织实施的新机制。 /p p   (十一)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扩散。 /p p   强化重点区域技术转移。发挥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及其他创新资源集聚区域的引领辐射与源头供给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地区转移转化。开展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等,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优化对口援助和帮扶机制,开展科技扶贫精准脱贫,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向贫困地区转移转化。 /p p   完善梯度技术转移格局。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成果转移转化的差异化支持力度,围绕重点产业需求进行科技成果精准对接。探索科技成果东中西梯度有序转移的利益分享机制和合作共赢模式,引领产业合理分工和优化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技术转移工作网络,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p p   开展区域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先行先试,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允许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按规定执行示范区相关政策。 /p p   (十二)拓展国际技术转移空间。 /p p   加速技术转移载体全球化布局。加快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构建国际技术转移协作和信息对接平台,在技术引进、技术孵化、消化吸收、技术输出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对全球技术资源的整合利用。加强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对接,创新合作机制,形成技术双向转移通道。 /p p   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技术转移行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及创新合作中心,构建“一带一路”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向沿线国家转移先进适用技术,发挥对“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的先导作用。 /p p   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引导企业建立国际化技术经营公司、海外研发中心,与国外技术转移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开展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转移活动,与技术转移国际组织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围绕特定产业领域为企业技术转移搭建展示交流平台。 /p p   四、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 /p p   (十三)树立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 /p p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扭转唯论文、唯学历的评价导向。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加大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把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p p   (十四)强化政策衔接配套。 /p p   健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特点,优化相关资产评估管理流程,探索通过公示等方式简化备案程序。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横向委托项目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在法律授权前提下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完成人或团队共同拥有职务发明科技成果产权的改革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采购、首台套保险政策。健全技术创新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开展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结合税制改革方向,按照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原则,统筹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有关税收政策。完善出口管制制度,加强技术转移安全审查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 /p p   (十五)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 /p p   国家和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技术转移早期项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试点,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内部投贷联动试点和外部投贷联动。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试点优惠政策。 /p p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 /p p   完善适应新经济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释放激发创新创业动力与活力。加强对技术转移过程中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研究建立当然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机制的法律制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广技术调查官制度,统一裁判规范标准,改革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优化专利和商标审查流程,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p p   (十七)强化信息共享和精准对接。 /p p   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科技成果信息资源,推动财政科技计划、科技奖励成果信息统一汇交、开放、共享和利用。以需求为导向,鼓励各类机构通过技术交易市场等渠道发布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深度挖掘。建立重点领域科技成果包发布机制,开展科技成果展示与路演活动,促进技术、专家和企业精准对接。 /p p   (十八)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社会氛围。 /p p   针对技术转移过程中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领导履行成果定价决策职责、科技管理人员履行项目立项与管理职责等,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勤勉尽责政策,形成敢于转化、愿意转化的良好氛围。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发挥社会舆论作用,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市场环境。 /p p   五、强化组织实施 /p p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p p   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审议相关重大任务、政策措施。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订实施细则,研究落实促进技术转移的相关政策措施。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p p   (二十)抓好政策落实。 /p p   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技术转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着重抓好具有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政策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 /p p   (二十一)加大资金投入。 /p p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引导作用,完善投入机制,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加大对技术转移机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p p   (二十二)开展监督评估。 /p p   强化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建立监测、督办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p p /p
  • 能源局:加快风电设备标准检测和技术体系建设
    12月30日,“抑制部门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第四次部门联合信息发布会在中国科技会堂举行。新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将加快风电设备标准检测认证和公共技术体系建设。   史立山称,部分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亟需修订、完善。国外引进的机型基本是依据国际标准和欧洲的气候、风况条件设计的,我国的标准体系要根据我国国情进行补充修订。部分标准内容老化,需要加快更新,如风电场接入电网的技术标准有效期已过,运行、检修、安全规程都是2001年前制订,其中许多内容已不能满足风电大规模开发的需要。   史立山同时认为,风电机组制造、检测和调试方面的标准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多数关键零部件的相关标准尚未发布。检测和认证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完善的检测设施和充足的专业人才,风电设备检测认证还没有全面实施,如大部分风电机组的功率曲线、电能质量、动态无功补偿、低电压穿越能力没有经过权威机构检测。   因此史立山表示,我国将加快风电设备标准检测认证和公共技术体系建设。成立风电行业标准领导小组,加快推进风电行业标准建设,建设一批检测、认证机构和基础设施,培养人才队伍,建立检测和认证体系。支持海上风电机组和叶片等关键部件的研发和检测实验中心建设,依托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建设国家风电研发、试验中心,针对我国特定的气候条件和复杂地形,研究风能资源评估,风电设备设计、制造、检测和风电预测等技术。
  • 国家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三亚公共实验室成立
    日前,随着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许勇研究员与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柯用春一同揭牌,标志着国家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三亚公共实验室在海南国家南繁研发中心正式成立。  据了解,每年冬季,全国各地的西甜瓜育制种单位都会在海南开展品种鉴定、材料加代、品种改良和制种质量检测等繁种育种工作。为了方便开展室内样品提取、检测和鉴定相关实验,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依托海南三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联合国家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在海南国家南繁研发中心综合楼设立“国家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三亚公共实验室”。  实验室邀请国家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许勇作为特聘专家,同时积极争取同更多的科研单位开展项目合作,充分进行优势互补和资源整合,着重人才与技术的交流,将实验室打造成西甜瓜海南研发基地。  目前实验室已有光谱仪、土壤水分测定仪、点位自动滴定仪等30多种仪器设备,可开展大田环境监测、果实外观及内在品质测定、种子及样品的贮存、样品处理等工作。同时,实验室在海南省重大科技项目和海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支持下,实验仪器设备不断更新,实验功能不断完善,将为西甜瓜育制种更加深入的研究提供更加优良的条件。  实验室现有科研人员15名,长期从事西甜瓜品质生理、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及新品种引进方面的研究,已经开展了甜瓜果实颜色形成机理、分子标记开发与利用、甜瓜生长发育模型模拟等方面的研究。
  • 我国主要工业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体系基本建成
    “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不断探索固定污染源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企业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自行监测数据,是排污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一系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国家标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分类,构建了“1+43+1”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体系,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为统领,以43项重点行业和通用工序为主体,以《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为要素补充,共45项。截至目前,行业和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共发布73项,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全面衔接。废弃资源加工、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少数无专门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行业,可按照总则开展监测。根据生态环境统计结果,“1+43+1”的设计体系可覆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比95%以上的大部分行业,能够更好地支撑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系列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污染物、气污染物、噪声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的具体要求,提高了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企业对自行监测工作的认识水平,规范了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行为,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做好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提供了依据。为进一步做好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的培训和解读,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写45本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教程,目前,总则、造纸工业、电镀工业等8本教程已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出版。固定污染源监管责任重大,关系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在以企业为主体,持证排污、自证守法的框架下,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也将做好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规范化管理和帮扶指导工作,共同守卫蓝天、碧水、净土。
  • 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示范项目通过验收
    2013年10月27日,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对水专项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ldquo 监测项目&rdquo )进行了结题验收。以哈尔滨工业大学张杰院士为组长的验收专家组在听取了监测项目的研究成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观看了示范工程视频短片,经质询和讨论,验收专家组认为监测项目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研究任务,实现了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达到了考核指标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结题验收。   监测项目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承担,2009年启动了下设八个课题的研究工作,分别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科院生态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主持。研究期内,监测项目立足于我国流域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的充实、完善和提高,紧紧围绕着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质量控制指标评价技术、信息集成、评价及表征技术、遥感数据反演处理与同化等共性技术进行了系统研究,共完成关键技术28项,研制了整装成套国产化环境监测仪器装备23种和水环境标准物质16种,建立了水环境监测监控信息集成、共享与决策支持系统等业务化平台4个,制订了监测标准规范(申报稿/建议稿)120项,初步构建了多目标、多手段、立体型、复合型的流域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完成了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四级水环境监测关键技术与网络体系集成示范,提升了流域水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能力,同时为监控预警主题和水专项研究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中国构建突发性水环境风险评估预警技术体系
    记者14日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第一阶段主题评估会上了解到,中国正在构建流域突发性水环境风险评估预警技术体系,该体系预计将于2015年全部建成并向全国推广。这意味着中国水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能力将获得有效提升。   2010年大连新港溢油事故、2012年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2014年兰州水厂苯污染事件&hellip &hellip 近年来,中国水环境事件频繁发生。水专项技术总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院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表明中国已经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高风险阶段,过去工业布局不合理,工厂过分靠近取水口造成的历史欠账正在逐步凸现。   据悉,中国现有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流域风险评估预警能力薄弱,可满足现场、快速和应急的监测技术不足。为此,水专项从&ldquo 十一五&rdquo 期间开始构建流域突发性水环境风险评估预警技术体系,着力加强&ldquo 从水源地到水龙头&rdquo 的全过程管理、预警、监控。   孟伟介绍,经过5年实施,相关技术已在部分流域开始应用。从三峡库区的水环境风险预警平台的运行情况看,水环境监察应急管理效率提升显著,平均出警时间由原来30分钟以上缩短至10分钟以内,水环境应急处置时间从1-2天缩短至1-2小时,累积避免和减少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ldquo 水专项已进入中期爬坡的关键阶段。&rdquo 孟伟表示,项目形成的《突发性污染事故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特征污染物风险控制阈值确定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已被纳入2011年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成果还有望在近期出台的国务院&ldquo 水十条&rdquo 中得以体现。
  • 我国食品安全技术性支撑体系逐步完善
    2011年11月24日,赛迪顾问《中国农产品与食品安全检测行业战略研究》、《中国三网融合产业地图白皮书》和《中国低碳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在京发布。4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本次发布会,仪器信息网亦应邀参加。 发布会现场   北京赛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郭鹏先生对《中国农产品与食品安全检测行业战略研究》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赛迪投资顾问持续跟踪食品安全技术性支撑体系中的各项要素,对食品安全涉及到的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试剂、检测技术与服务、食品信息可追溯系统等各个细分行业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如下:   食品检测整体呈现 “以重点城市为发展轴心,辐射三大区域”的地域分工态势   第一,东部一线城市检测设备、服务发展基础较好。从中国农产品与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在我国的发展布局来看,重要的仪器设备厂商、检测服务机构总部所在地均为东部一线城市,部分大型食品检测服务认证机构和仪器设备生产商集中在东南沿海,已形成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聚集发展的格局。 图1. 2010年中国农产品与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行业发展规模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认监委,赛迪投资顾问整理 2011,08   第二,重点城市、东部地区检验机构投入较大。从中国农产品与食品检测实验室数量的分布上看,全国分布比较均匀,但从实验室的投资规模和设备情况来看,仍然是重点城市、东部地区的检测能力较强。作为仪器设备的主要使用对象和政府监督检验部门,农产品与食品检测机构分布于全国各地行使职能,是食品检测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机构的技术手段主要依赖于政府投资和国内仪器设备产业化的程度,但受制于体制和经营理念的差异,各家机构间市场化程度差异较大。 图2. 中国农产品与食品检测实验室分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认监委,赛迪投资顾问整理 2011,08   第三,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高峰。信息可追溯系统是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要素之一。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突出,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已经被越来越重视,并率先在肉类、水产品等深入推广,逐步拓展到整个农产品与食品供应链全流程。 图3. 中国农产品与食品可追溯系统应用分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工信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赛迪投资顾问整理 2011,08   区域布局呈现“两高两低”和“一内一外”的特点   第一,检测仪器设备“两高两低”的格局仍将延续。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目前已形成“两高两低”的格局,其中“两高两低”是指北京、上海在大型、中高端检测仪器设备上占有绝对优势,而广州、深圳则主要集中于小型、中低端检测仪器设备。由于北京、上海在研发、市场上基础雄厚,以及广州、深圳在灵活性、成本等方面是强项,这种格局短时间内很难被打破。   第二,民营第三方检测服务异军突起。广州、深圳的民营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借助当地外向型经济的优势,积极获取国内外相关认证,在“一内一外”的夹缝中异军突起,正在导致二分天下的格局发生变化。   食品安全问题的切实解决,技术性支撑体系的完善是基本条件   第一,依靠政策引导,增强区域产业链上游竞争力。近十年,在全球化的市场机制的影响下,我国通过与国外企业的合资,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后实行国产化,自主创新并持续地进行技术积累,已具备中低端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科技实力。但是,在高端仪器如质谱仪、色谱仪方面,目前依然主要依赖进口。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的研发,需要国家政策引导资金流向产业链上游,引导企业对关键技术进行研发投入。   国家政策应充分支持企业对研发的持续投入,促使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当地产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体系的建设。政府对于以高端检测仪器技术的研发,可以通过建立科技项目的方式投资企业研发,促使企业成立工程中心等产业技术开发和成果转移机构,打通产、学、研结合的体制障碍。   第二,依托本地市场,辐射区域第三方检测服务需求。在内销产品主要由国家检测机构负责,出口产品主要由外国检测机构负责的情况下,应大力支持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如充分调动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国内外检测标准的积极性,并为其提供相关帮助 提供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更便利的融资服务等),培养出数家具有公信力、权威性的认证机构走向国际,为检测行业的国际化发展寻求契机,也为行业检测力量的不足提供补充,满足各方市场的差异化检测需求。   同时,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此起彼伏,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大幅提高,必须依托本地市场,在满足本地客户服务需求的基础上,进而向周边地区进行市场开拓。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应抓住政府对食品安全加强重视的机遇,适时向市场推出或研发国产低成本设备,在检测市场占领一席之地,进而实现长期持续稳定地发展。   第三,依据战略定位,整合区域发展积累的优势资源。在规划检测行业的发展时,既要考虑检测行业的行业特性,也要根据各地区已形成的优势特点,各地政府不仅要给予充足的资金以及技术上的支持,也应该为当地检测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而宽松的政策环境,为检测行业划分出专门的高新技术产区,营造适合于检测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等。   在加强政策支持过程中,还应关注检测行业集中度低,企业缺乏足够融资手段的问题,着重引导检测行业相关企业积极进行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利用资本杠杆实现当地检测行业的资源整合。   综上所述,“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列为民生科技示范重点。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完善管理性支撑体系,更需要从供应链入手完善技术性支撑体系的各个保障环节。以促进检测仪器、服务、可追溯系统的发展为契机,为我国农产品与食品安全检测行业的发展注入动力,为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而努力。
  • 超市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初步建立
    由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承担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项目“超市食品安全的质量控制技术研究”课题目前取得良好成效。   该课题是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的示范课题,主要以苏果超市采购配送中心为关键环节,从进货到门店的商品建立了超市全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技术体系,从体制、规范、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监管保障模式,带动苏果生鲜产品销售金额和销售利润显著增长,并辐射一批区域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基地,较好地发挥了安全优质食品在市场上的引导作用,成果集成应用比较突出,为以超市为平台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提供了借鉴。
  • 检测技术体系不断发展 问题食品无所遁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人们不再担心温饱,而更多地开始关注食品安全。日常食品中有80%左右来源于农产品,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始备受关注,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到底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如何? 4月15日,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第2期“农科讲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讲坛邀请了中国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静,她分别介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以及检测技术的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已经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社会的稳定和谐和国际声誉。我们的任务十分艰巨,任重道远。”王静说。  近年来,王静带领研究团队不断钻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力争在该技术上取得突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提供科学支撑。  隐患突出 形势严峻  此前,“米袋子”工程、“菜篮子”工程的兴起,分别解决了国民的主食供应和温饱问题以及副食品和食物丰富问题。2001年,随着“餐桌子”工程的起步,健康安全成了“主角”。同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启动实施。这也是我国第一个较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据了解,这一计划最初只针对四个城市监测危险性物质。到2015年,已经发展成针对152个城市的超市、批发市场、种养殖基地、屠宰场等5大类117个品种94个参数的监测任务。  根据2015年例行监测合格率图表显示,蔬菜、畜禽、水产品的合格率分别达到96.1%、99.4%、95.5%,而在2001年蔬菜中农药监测的合格率是60%左右。“从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在大幅度提升,总体上讲,安全是有保障的。”王静表示。  近年来,我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包括农药、瘦肉精、三聚氰氨、高功能药等监测活动,专项行动成效显著。2001年,农药、瘦肉精急性中毒事件611起,共有19781人中毒,2015年中毒事件已经不到10起。此外,三聚氰胺连续6年监测全部合格。并且,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也得到较好地控制。英国经济学人智库机构连续三年发布报告称:“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已经居世界中上水平。”  但是,我们的问题还有吗?  “当然还存在问题,而且隐患还很突出,形势依然严峻。”王静指出,主要表现在因气候变化、病虫害疫病频发、用药不规范导致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法违禁有害有毒物质还未彻底禁绝 农业生产环境受到破坏,导致农产品污染 储藏、流通环境温湿度等影响产生生物毒素的污染 制假售假、打而不绝、农资生产经营小散乱等问题。  在王静看来,这些问题都是局部发生、比例较小、总体可控的,但易酿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还需要高度关注和重视。  由于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充满了期待,而一个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也会对一个产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进而影响政府公信力、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国际声誉等。因此,专家认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种类繁多 蓬勃发展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要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实际上,通过近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法律法规保障下的标准体系、监管体系、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等。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检测技术成为了最重要的科技支撑。“精准、快速的检测数据是考证监管措施有效性的重要保证。”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刘潇威说。  根据专家介绍,检测技术体系是由样品前处理、快速检测、常规分析、确证监测技术构成。到底选用哪一种技术,要根据生产模式,是分散或基地种养殖、小微或规模化,此外还要看其适用性和成本。  “样品前处理对检测技术的准确性有很大影响。因为样品前处理对于结果准确性影响所占的比例超过50%以上。”王静介绍,过去在前处理技术上要耗费很长时间,而现在已经发展出一系列快速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具备速度快、选择性好、成本低、高通量、操作简便等特点。“如果可以实现在线自动化,那就更完美了。”  另外,以溶解萃取或提取为基础建立的快速提取技术,包括加速溶剂提取、超临界流体萃取、微波辅助萃取等。  王静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快速样品前处理的发展状况。第一个例子是分子印迹材料 第二个例子是新型固相填料——碳纳米材料。“为了追求样品前处理的准确、快速、高效、低成本,样品前处理技术是未来发展的重点。”王静说。  此外,常规分析及确证检测技术也在不断发展。而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则体现在生物分析技术和化学分析技术方面。  目前,检测技术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检测方法灵敏度要求越来越高,我国已有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比如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激光光源、超高速摄影等。  但是专家也表示了担忧:“多数技术还是属于跟跑阶段,主要是因为原创性技术少,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受制于人,与发达国家差距大,检测技术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32种技术 8类污染物  2005年,王静来到中国农业科学院,开始组建队伍着手开展本底污染调查、残留行为、代谢规律等基础研究,随后进一步研究前处理速测技术、确证技术,努力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标准,并对其进行集成、示范。  “我们针对农产品中农药、农药助剂、环境污染物等开展快速样品前处理技术、多残留确证检测技术、快速检测技术及其产品研究以及污染物代谢行为研究。”王静说,他们还开发了磁性纳米材料、荧光材料、分子印迹材料、化学发光材料、生物芯片、纳米复合材料、条形码等。  经过不断的努力,他们实现了17种三嗪类农药、3种磺酰脲类农药、2种三唑类、7种β -受体激动剂、草甘膦、三聚氰胺、氯霉素、壬基酚、有机锡等8类污染物检测从研发到产品的转化。  “我们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同步检测技术方法,已经连续四年被用于农业部组织的全国水果质量安全普查。”王静说。  此外,他们还针对粮食、蔬菜、茶叶、水等17种基质,结合高效样品前处理,分别建立了烷基酚类、多芳基酚类、有机溶剂类、八氯二丙醚等高风险农药助剂的确证技术,首次开展我国农产品及产地环境中高风险农药助剂残留水平调查,摸清了农产品的助剂残留来源,并获得上万数据。  “农药助剂检测技术在质检中心及科研单位进行推广应用,为我国农药助剂残留调查及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了我国开展农药助剂分类管理及禁限用清单的进程。”王静表示。  “现在,国际上还没有农药助剂的限量指标。”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王海舟在评价王静团队的农药助剂监测技术时说,王静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既对农药生产提出约束,也可以对国外食品建立列表制度。  他进一步指出,目前中国工程院正在研究全流程监控系统。做产品的讲究全生命周期,需要对生产流程进行全流程监控,农业生产也需要这个。“如果王静团队的工作可以延伸到全流程领域,从种子开始一直到秸秆、作物喂猪、喂牛的检测,这个技术会更有意义。”  基于多年地坚持和探索,王静团队共开发了232种农药同步检测技术,其中包括我国常用农药以及例行监测的农药种类。这是根据我国国情开发的农药多残留同步检测技术。此外,团队科研人员还建立了25套涉及农产品中5大类400多种化学性典型污染物的同步检测与确证技术体系。  在刘潇威看来,这些检测方法,都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 温室气体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体系技术规定顺利通过专家论证会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完善标准计量体系,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的明确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监测评估试点方案》中“构建量值准确、统一的环境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明确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了《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规定(试行)》三项技术规定,并于近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科研院所、高校、环境监测机构、计量技术机构等多领域专家对上述文件进行技术论证。会上,专家一致认为上述三项技术规定是目前开展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的质量基础,对我国建立自主可控、国际等效可比的量值溯源体系以保障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的量值准确与等效可比具有重要意义。《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和《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规定了以通过国际比对取得国际等效度的国家基准作为量值源头,通过高精度逐级定值将基准量值准确复现至工作标气,工作标气用于高精度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校准和质量控制。《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规定(试行)》提出了环境空气CO2/CH4标气高精度定值的技术要点,包括定值系统组成、定值系统各环节性能要求、定值方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等。上述技术规定的发布对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系统CO2/CH4监测量值溯源体系框架以及标准气体高精度逐级定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总站将继续发布系列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相关技术规定,进一步健全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技术体系建设,为我国温室气体监测提供坚实的计量技术保障。
  • 温室气体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体系技术规定顺利通过专家论证会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完善标准计量体系,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的明确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监测评估试点方案》中“构建量值准确、统一的环境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明确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了《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规定(试行)》三项技术规定,并于近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科研院所、高校、环境监测机构、计量技术机构等多领域专家对上述文件进行技术论证。   会上,专家一致认为上述三项技术规定是目前开展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的质量基础,对我国建立自主可控、国际等效可比的量值溯源体系以保障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的量值准确与等效可比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和《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规定(试行)》规定了以通过国际比对取得国际等效度的国家基准作为量值源头,通过高精度逐级定值将基准量值准确复现至工作标气,工作标气用于高精度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校准和质量控制。   《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规定(试行)》提出了环境空气CO2/CH4标气高精度定值的技术要点,包括定值系统组成、定值系统各环节性能要求、定值方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等。上述技术规定的发布对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系统CO2/CH4监测量值溯源体系框架以及标准气体高精度逐级定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总站将继续发布系列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相关技术规定,进一步健全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技术体系建设,为我国温室气体监测提供坚实的计量技术保障。
  • 《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发布
    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三项团体标准按照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修改完善、送审等标准编制流程,经审查后,批准发布,2023年7月19日起实施。一、T/CSER-004- 2023《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本指南规定了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和流程、工作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化工园区和园区内在产企业的地下水环境监管。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南方科技大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沃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昊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晋(内蒙古)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爱默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发环科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乐宜、赵航、易树平、陈坚、刘志杰、张弛、钟重、李奕杰、罗文婷、刘君全、周兰兰、楼激扬、舒金骏、潘易、费伟良、杨天森、陈杰、樊小军、郑广强 、周永坚、李继军、吴卫勇、张志新、李淑彦、胡建新、胡云鹏、宋庆国、李静、邢绍文、高梦雯、李云。二、T/CSER-005- 2023《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本文件规定了可渗透性反应墙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可渗透性反应墙技术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程的效果评估。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致病性生物污染地下水治理的效果评估。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重、张弛、易树平、陈坚、罗文婷、冯一舰、李斐、刘志杰、刘玉梅、黄犇、殷乐宜、赵航、楼激扬、舒金骏、刘国、姜海宁、江浩、王何灵、宋宇飞、陈伟、徐方才、孙亮、贾飞、姚合伟、李智亮、孙强、张小燕。三、T/CSER-006- 2023《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本指南规定了在产园区/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与预警工作的目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在产园区/工业园区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测监管预警工作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市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深圳市赛盈地脉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沃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东岩土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爱默里(河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发环科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易树平、刘君全、陈坚、钟重、楼激扬、刘志杰、殷乐宜、赵航、张弛、潘建飞、黄犇、罗文婷、舒金骏、刘国、黄鹤飞、姜海宁、袁泉、王何灵、潘易、江浩、李佳、沈星、时舟扬、李家健、刘健、吕一彦、高品红、宋庆国、杨韶山、黄杨、刘贻安、邢绍文、高梦雯、李云。附:1.关于批准发布《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2.【发布稿】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指南.pdf3.【发布稿】地下水污染可渗透性反应墙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指南.pdf4.【发布稿】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管及预警技术指南.pdf
  • 山东省质检院:推进油品快检技术发展 建立快检技术标准体系
    山东省质检院:推进油品快检技术发展 建立快检技术标准体系2020-06-03 11:25:38 中国质量报本报讯 (王 洁)为充分发挥成品油质量抽检在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质检院在全省开展推广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快速检测工作,探索成品油监管新模式,逐步完善油品快速检测技术标准。为构建成品油长效监管机制,自2015年起,山东省成品油流通领域质量抽检实现100%全覆盖,确保全省油品质量合格稳定,然而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变化和成品油标准的频繁升级,以往抽检工作模式也存在着许多弊端,制约了油品质量监管效能提升。通过反复摸索实践和大量实验验证,山东省质检院联合中石油、中石化等销售公司以及京博石化、东明石化等20余家炼油企业,制定发布了近红外光谱法快速检测方法、快速筛查技术规范等6项车用汽油、柴油、乙醇汽油快速检测山东省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油品质量快速检测标准体系。标准规定的检测指标覆盖了硫含量、烯烃、芳烃等环保、安全、质量方面的重点指标,同时规定了采样及快速筛查的明确方法。经大量实验数据验证,快速检测指标的准确性、可靠性能够达到常规实验室检测水平。油品快速检测技术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和支撑作用,检测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山东省质检院率先在油品检测领域将近红外光谱法上升为技术标准,率先在国内开展油品质量快速筛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引领了我国油品快速检测技术的进步,为成品油快检技术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中国质量报》
  • 重庆市页岩气分析测试关键技术及评价方法体系研究取得重大进展
    近日,由重庆市地质矿产研究院承担的市级应用开发计划重大项目&ldquo 页岩气分析测试关键技术及评价方法体系研究与应用&rdquo 通过专家验收。 该项目基于我国页岩气分析测试技术基础薄弱、部分储层模拟预测技术不适应、综合评价方法未成体系等现状,以重庆地区海相富有机质页岩为研究对象,在关键技 术攻关及技术标准建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一是技术攻关取得重要成果。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瞬时流量自动采集页岩气现场含气量测量装置,提出基于常规稳 态孔渗测试技术的低成本高精度页岩孔渗测试新方法,构建了重庆地区页岩气分析测试、页岩储层地球物理模拟和预测关键技术体系,以及烃源岩评价、储层评价、 含气性能评价、保存条件评价和资源评价为一体的页岩气综合地质评价体系,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二是成果应用取得重要进展。编制的《页岩气分析测试技术要 求》已作为重庆市页岩气投资主体进行分析测试的重要依据。综合地质评价体系已用于渝东南五峰组-龙马溪组页岩的有利区划分和页岩气资源潜力估算。页岩气现 场含气量测定仪已成功应用于重庆地区10余口页岩气井的现场测试。
  • 重点资助表征新技术!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指南发布
    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面向“双碳”战略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针对储能电池与动力电池在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资源与成本等方面面临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瓶颈,发展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和相关理论,为我国下一代电池创新发展提供科学支撑。2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资助方式包括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其中,培育项目包括电池新表征方法及机制等5个研究方向,重点支持项目包括电池系统工况表征新技术等6个研究方向。重大研究计划拟资助培育项目约2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约6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  围绕上述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对于探索性强、选题新颖、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申请项目,将以培育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电池新概念及新结构。  针对现有电池体系在安全、寿命、续航能力、充电时间、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瓶颈问题,从电极设计、电芯构筑、模组集成、电池组管理等尺度提出新概念和新结构。鼓励申请人提出超越传统电池体系的原创性电池概念、新的能量储存与转换的物理化学机制,提出与当前电池体系有本质区别的结构体系与发展路径,发掘能量转换、物质输运、稳定性、安全性之间的关联规律与变化趋势,阐明电池新结构的能质传递与转化调控规律。  2.电池新理论及人工智能方法。  针对传统双电层理论和空间电荷层理论无法精准描述恒定电极电势、恒定离子强度、非平衡态、离子极化场、复杂界面双电层等电化学属性的问题,发展针对复杂电池体系原位、动态的结构和过程的精确、高效计算新方法和计算工作流,提出新理论;发展基于第一性原理的多物理场电化学双电层仿真方法,建立从微观到介观的跨尺度电化学理论模型;探明多物理场耦合下的电荷转移新机制,研究流体电池热质传递和电化学反应耦合过程,构建电池全生命周期全要素数字孪生系统和碳足迹模型。通过高通量计算以及实验数据,发展针对正负电极、电解质特定性质的机器学习模型,挖掘、设计电池新材料;筛选可精确描述电池特性的描述符体系,利用机器学习模型,精确评估、预测电池全生命周期参数,明晰电池衰减以及失效机制,建立电池安全性预警策略。  3.电池新表征方法及机制。  针对传统表征技术难以研究真实工况下电池的问题,发展先进的原位、工况表征新方法,揭示真实条件下电化学反应机理,阐明电极材料结构组成、电解液与界面微观结构及动态演变规律;建立表征数据可靠性的质量管理体系;研究电池传感响应特性,开发电池无损-工况-全范围检测方法;探索超低温、超高温、微重力、强冲击、强辐照等极端条件下电化学反应过程和机制。  4.电池新材料及创制策略。  针对现有电池材料在能量密度、功率密度以及安全性、寿命、成本等方面的不足,突破传统电池材料性能和资源瓶颈,开发基于丰产元素的高比能电池新材料,高安全宽温域阻燃液态和固态电解质,安全且高效的电极材料和关键辅材。结合电池材料基因数据库和智能算法,发展自动化制备和实验验证技术,实现电池关键材料及配方的理性设计和自动化实验验证的智能闭环。  5.颠覆性电池储能新体系。  提出区别于基于传统能质转化机制的电池体系,鼓励创制颠覆性能量储存新体系,发展基于新的能质转化原理与能量赋存形式的储能器件,阐明储能机制与性能特性的关联,验证新型储能电池体系实现路径和可行性,例如但不局限于同位素储能电池、量子储能电池、相变储能电池、智慧储能电池等非常规储能体系。  (二)重点支持项目。  围绕前沿科学问题和产业重大需求,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对于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对总体目标有较大贡献的申请项目,将以重点支持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研究方向如下:  1.电池系统工况表征新技术。  针对电池体系动态、工况下关键信息采集和分析的瓶颈,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装置和其他先进表征技术,以揭示电极结构和电极-电解液表界面关键动态变化过程中的新原理、新机制为导向,构建基于光谱、质谱、能谱等多谱学方法联用的原位/工况表征系统,实现共点(面)、同时刻原位表征电极结构和电极-电解液表界面的关键动态变化过程,发展能覆盖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多维度工况表征技术,揭示新原理、新机制,针对电池体系关键动态过程的多模态全局表征建立新范式。  2.基于丰产元素的本质安全电化学长时储能新体系。  针对现有储能电池资源受限、高安全风险等问题,开发基于丰产元素的新型高安全电活性物质、正负极、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阐明电化学反应过程和能质传输过程基本规律;通过先进表征和模拟方法,厘清电池失效机制,并提出结构调控策略,发展本质安全、低成本、长寿命、宽温域、快响应的长时储能电池新体系,实现电池80%深度充放电超万次循环的性能突破,优化模组集成和系统管理,探索其在大规模长时能量存储领域的应用。  3.高比能高功率高安全的动力电池新体系。  针对现有动力电池续航里程短和充电速度慢等问题,创制兼容性好和离子电导率高的新型功能电解液、比能高和稳定性好的正负极新材料和电池新架构;结合原位表征技术和多尺度理论计算模拟,解析电池中物质与能量输运规律,阐明材料构效关系,揭示材料、电极、电池、模组等不同尺度下结构演变规律,发展高比能、本质安全、快充放、宽温域的动力电池新体系,实现电池能量密度高于700Wh/kg和在10C倍率充电的性能突破,优化模组集成与系统管理,并推动其在动力电源中的应用。  4.高比能长寿命高安全的全固态电池。  针对现有固态电池体系载流子输运速率慢、电极-电解质固/固界面阻抗大等问题,通过开发新型固态电池关键材料与原位电化学表征技术,多尺度解析固态电池表界面结构演化规律,揭示热-电-力-化学耦合下的电池性能衰退与热失效机制,构建大尺寸固态电池的多物理场耦合模型,发展高比能、高安全、长寿命的固态电池新体系,实现电池能量密度高于600Wh/kg和循环寿命大于1000周的性能突破,优化模组集成与系统管理,提供固态电池失效预警与防护的理论依据。  5.极端条件下能质高效转化的电池新体系。  针对超宽温域、高压力、微重力、高湿度、强冲击、高加速度、强辐照等极端环境与力学条件下的能量可逆存储需求,探明极端条件下荷质传输动力学与过程强化规律,建立耐受极端条件的电池材料体系新架构,开发满足极端条件使用要求的长贮存、快激活、高比能电池,实现电池工作温域宽于−70℃~+80℃、抗过载能力大于20000g(加速度)或贮存寿命大于20年的性能突破,并提出电池模组集成与系统管理方法。  6.电池人工智能大模型与数据共享平台。  针对电池体系在时空尺度的跨越性、复杂性以及多物理场、多参数耦合性,构建标准电池模型的实验和计算融合数据库与开放交互共享平台,发展可精细化描述新电池体系结构与性能的人工智能大模型;通过多维度关键特征信息抽取和机器学习训练,融合电池领域文献与现有大语言模型,训练具有百亿级参数体量的电池体系大语言模型,为电池新结构开发、新材料体系设计,新物理化学机制挖掘、全寿命运行监测管理等提供智能化数据化手段和共享平台。第六届“汽车质量控制与检测技术”网络会议随着电池研发的深入,传统的研究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对电池反应过程、容量衰减机制、热失控原因的深入理解与探索。这可以通过原位/工况表征技术得以实现,具体而言可以通过电池反应过程中的电极材料的形貌、结构转变,氧化还原过程,固液界面形成,机械接触、枝晶生长、副反应的发生和锂离子传输特性等信息有所反应。基于此,仪器信息网将于2024年3月19-21日举办第六届“汽车质量控制与检测技术”网络会议,特设新能源汽车测试专场,特邀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实验室主任李华锋、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高敏等行业专家分享电池表征与测试新技术,点击会议页面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即可免费报名。会议页面: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utomobile2024/扫码报名抢会议日程报告时间报告题目报告嘉宾单位3月19日 专场一:汽车零部件失效分析09:00-09:40汽车零部件疲劳失效分析冯继军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 专家总师09:40-10:10欧波同智能化汽车材料显微分析解决方案苏瑞雪北京欧波同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发展(BD)工程师10:10-10:50齿轮失效模式及影响因素探讨邵亮一汽集团研发总院全重实验室 高级主任10:50-11:30汽车非调质钢连杆胀断失效分析张朝磊北京科技大学 副教授11:30-14:00午休14:00-14:40汽车钢典型缺陷的金相表征技术及与失效的关系程丽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专家14:40-15:20机械零部件失效分析工程技术属性-AI智能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李平平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15:20-16:00汽车金属零部件涂层性能试验及评价宋伟伟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16:00-16:40汽车零部件失效分析的基本程序与应用宫秀勉德国莱茵TÜV大中华区 工业服务与信息安全项目经理3月20日 专场二:新能源汽车测试09:00-09:30面向新一代动力电池(全固态电池)的原位表征与测试技术研究李华锋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 实验室主任09:30-10:00专业的汽车生产环境检测系统-PCI系统的介绍朱明芬捷欧路(北京)科贸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0:00-10:30锂离子电池快充策略的制定及应用朱阳阳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10:30-11:00Evident光学显微镜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应用吴丹霞仪景通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高级产品经理11:00-11:30X射线三维CT技术在新能源汽车检测的应用康馨予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1:30-12:00锂离子电池析锂检测方法及其应用高敏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12:00-14:00午休14:00-14:30面向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的动力电池内外状态预测模型陈思言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 副教授14:30-15:00Evident X射线荧光分析仪在新能源汽车产中的应用谈思涵仪景通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产品经理15:00-15:30三元电池过充燃烧特性及其安全边界研究方升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15:30-16:00新能源汽车充电性能测试解决方案及充电连接装置要点解读黄林波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能源试验研究中心 检测师16:00-16:30新能源汽车能量流测试分析张胜强中汽研软件测评(天津)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16:30-17:00汽车声学包设计之测试与仿真庞金祥比翱科技集团 研发总监3月21日 专场三:汽车零部件尺寸测量技术09:30-10:00待定卢荣胜合肥工业大学 教授10:00-10:30全自动化3D扫描在汽车尺寸测量中的应用肖华根优尔鸿信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10:30-11:00激光跟踪仪及其在汽车尺寸测量中的应用董登峰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研究员
  • 两会观点:加快食品检验技术体系基础建设 规范复检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刘江龙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江龙就认为,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内当前存在比较突出的技术监管机制、体制问题,亟需破解,应加快食品检验技术体系基础建设。  现状》》  食品安全标准制修定与执行使用环节脱节  刘江龙说,现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等标准体系的制定和修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而标准执行使用最多的环节是大量承接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应急检验的食药监和质监等部门的食品检验机构,这些部门的检验机构大多数未能参与各类食品标准的制修订。现行食品标准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存在诸多不足,亟需完善。  “由于检验检测机构庞杂、层级与职责划分不清,给监督抽检等执法检验的最终判定造成诸多障碍。”刘江龙说,现行法规规定申请复检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复检机构,部分企业将省级检验机构甚至国家检验中心发的不合格产品要求送回企业所在地的检验机构(有的是地级检验机构)复检,“这给复检企业与复检机构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有时就不明不白地复检合格了。”  此外,他还认为,目前包括食品标准研究与起草、食品非标检验方法的研究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检验检测标准操作以及食品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技术操作的规范性指南与文件缺乏。“尤其是新出现的技术、方法与标准等更是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技术指导原则、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指南与文件,影响检验方法的重复性、检验结论的重现性以及检验标准的科学执行。”刘江龙说。  建议》》  整合食品检验技术体系 规范违规复检机构  有一个好的食品检验技术体系,将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和公正。通过前期调研和观察,在全国两会上,刘江龙提交了加快食品检验技术体系基础建设的提案。  他建议,要组织国家与各级食药监和质监等部门的食品检验机构参与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中,并主要承担标准制修订后的复核工作。标准制修订后,多增加复核机构,最好有多家机构参与复核,增强标准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及使用执行的一致性。  要进一步整合与建设食品检验技术体系,食品检验的市场化与公益性检验建设同步推进,厘清职责。企业生产的委托检验、社会及个人的咨询检验等交给市场化的检验机构。食品标准的制修订、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及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检验等基础性、执法性的研究与检验,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应主要交由政府组建的检验机构,类似于卫生系统的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不宜急于推向市场化运作的检验检测机构,易放难收。  刘江龙说,按照食品监管的层级序列,需明确规定食品复检要向同级或上一级的具有复检资质的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建议抓紧时间建设国家食品检定机构,当同一层级的原检结论与复检结论不一致时,负责监管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申请国家检定机构出具最终的复检报告。”国家检定机构的存在,也能规范与震慑那些存心违规操作的复检机构。  提案中还建议,国家在颁布各类食品安全技术文件、标准与方法时,要及时跟进颁发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指南,确保各类技术文件、检验方法及标准的科学执行。牵头实施起草与修订的的部门,需吸纳食药监和质监等部门的食品检验机构参与到规范性操作指南与文件的起草与修定工作中。
  • 肿瘤治疗:利用多种测序技术系统性评估体外类器官培养体系
    结直肠癌是最多发的癌症之一,病死率高居全球第二。目前,利用患者肿瘤组织构建的类器官模型已成为研究肿瘤发生分子机制的常用研究手段。多种肿瘤类器官已被成功构建,包括结直肠癌、乳腺癌、膀胱癌、前列腺癌、胃癌等。然而,这些研究大部分仅在大量细胞系综平均的水平评估了患者组织衍生的类器官的各种分子特征,如基因突变、基因组拷贝数变异以及基因表达等变化,并未在单细胞水平进行评估,从而无法系统地评估构建的类器官个体内部的肿瘤细胞异质性情况,特别是由于构建类器官的成功率常常不是很高,同时得到同一个患者的体内肿瘤单细胞组学数据以及在体外建成类器官后的配对单细胞组学数据非常困难。为了系统地评估结直肠癌类器官培养系统,解析类器官与对应的体内肿瘤上皮细胞之间的异同以及不同培养体系对类器官基因表达特征的影响,北京大学生物医学前沿创新中心(BIOPIC)汤富酬教授团队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普通外科付卫教授团队合作,对来自6名结直肠癌患者的体内肿瘤组织和癌旁正常组织,以及对它们进行体外培养建立的相应的类器官进行了高精度单细胞转录组测序,并结合全基因组甲基化测序、全基因组测序、全外显子组测序以及靶位点Sanger测序等,对两种常见结直肠类器官培养体系从转录组、基因组和DNA甲基化组三个层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和评估(图1)。该研究成果于2022年4月28日以“Systematic evaluation of colorectal cancer organoid system by single-cell RNA-Seq analysis”为题在线发表在 Genome Biology 上。图1 实验设计方案示意图该研究有以下3个主要发现:1、肿瘤组织来源的类器官能准确反映对应体内肿瘤上皮细胞(癌细胞)在基因表达、基因突变以及DNA甲基化等方面的关键特征。通过探索体内肿瘤特异性基因表达模式,该研究发现肿瘤来源的类器官高表达体内肿瘤上皮细胞(癌细胞)特异性表达的基因。并且,肿瘤组织来源的类器官也维持了体内肿瘤上皮细胞特异性的基因调控网络特征。另外,通过对全基因组(WGS)、全外显子组(WES)以及DNA甲基化组(PBAT)数据进行分析,该研究发现肿瘤类器官能非常好地维持体内肿瘤上皮细胞(癌细胞)在基因突变和DNA甲基化等方面的关键特征(图2)。这表明现有培养体系中的结直肠癌肿瘤类器官非常好地维持了对应患者体内癌细胞的关键生物学特征,因而使用肿瘤类器官筛选的癌症治疗候选药物应该对对应患者体内的癌细胞也会有类似的杀伤效果。现有的肿瘤类器官是肿瘤杀伤药物筛选的优秀平台。图2 体内外肿瘤细胞和正常肠上皮细胞的基因组拷贝数变异、DNA甲基化以及基因突变的比较2、癌旁正常组织来源的类器官在转录组水平上表现出部分肿瘤样特征,但保持正常的基因组和全局DNA甲基化组特征。首先该研究鉴定了体内肿瘤上皮细胞和癌旁正常肠上皮细胞的差异表达基因,并研究了这些差异基因在体外肿瘤类器官和正常肠上皮类器官的表达情况。结果显示,体外正常肠上皮类器官和肿瘤类器官均高表达体内肿瘤上皮细胞特异性表达的基因。为了进一步验证此结果,该研究对体内组织和体外类器官进行了肿瘤特异性表达基因CEACAM6的免疫荧光染色。与单细胞转录组数据一致,CEACAM6仅在体内肿瘤上皮细胞中高表达,而在体内癌旁正常肠上皮细胞中则不表达。然而,体外培养的肿瘤类器官和正常肠上皮类器官均高表达CEACAM6蛋白,此结果与单细胞转录组测序结果一致(图3)。该研究的癌旁正常组织都取自距离肿瘤组织边缘至少10厘米以外的区域,其正常组织内部混杂大量肿瘤细胞的可能性非常低,但为了进一步排除正常组织类器官有可能是混杂在癌旁正常组织中的肿瘤细胞体外扩增而导致这一现象,该研究进一步探究了体外肿瘤类器官和正常肠上皮类器官的基因突变和基因组拷贝数变异情况。结果显示只有肿瘤类器官呈现与对应患者体内肿瘤细胞相似的基因组拷贝数变异和基因突变,而正常肠上皮类器官的基因组与体内正常肠上皮细胞一致,没有肿瘤细胞特异性的基因突变和基因组拷贝数变异,从而排除了正常组织类器官起源于癌旁正常组织中混杂部分肿瘤上皮细胞的可能性。这些数据显示,在转录组和蛋白水平上,肿瘤上皮类器官和正常肠上皮类器官都表现出肿瘤样特征。这表明现有的培养体系使得正常肠上皮类器官也具有部分肿瘤细胞特征,因而用同一个患者得到的肿瘤类器官和癌旁正常肠上皮类器官进行配对药物筛选以筛选出特异性对肿瘤细胞有选择性杀伤效果(杀伤肿瘤类器官,但是不杀伤正常肠上皮类器官)的候选药物目前是无法实现的。图3 CEACAM6免疫染色荧光结果3、条件培养基在肿瘤类器官的长期培养方面优于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分子培养基)。首先,该研究通过MKI67的表达情况对不同培养基中的细胞增殖情况进行了评估(图4)。在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分子培养基)中,正常组织来源的类器官相比肿瘤来源的类器官具有更快的细胞增殖速度。而在条件培养基中,正常组织来源的类器官和肿瘤来源的类器官的细胞增殖速度相当。这说明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分子培养基)更有利于正常肠上皮细胞的生长,而条件培养基对正常肠上皮细胞和肿瘤上皮细胞(癌细胞)的生长没有明显偏好性。而这一特点通过线粒体突变在不同培养基中培养的癌细胞的谱系追踪得到了进一步验证。图4 体内组织以及体外两种培养基中的类器官细胞表达MKI67的比例此外,该研究结果表明,条件培养基比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分子培养基)更能真实地反映对应体内肿瘤上皮细胞(癌细胞)与正常肠上皮细胞的差异。与体内相应的癌细胞相似,在条件培养基中培养的肿瘤类器官呈现肠上皮干祖细胞标志基因OLFM4高表达和肠上皮分化成熟标志基因CA2低表达的特征,正常组织类器官呈现相反的OLFM4低表达和CA2高表达的模式(图5)。然而,在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分子培养基)中,无论是正常组织类器官还是肿瘤类器官都具有相似的OLFM4高表达和CA2低表达的模式,无法准确模拟对应体内不同类型上皮细胞基因表达的不同特征。这表明现有的两种培养体系对维持对应体内肿瘤细胞关键生物学特征都有效,但是条件培养基要优于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分子培养基),因而条件培养基是基于类器官的肿瘤发生分子机制研究和药物筛选的首选培养体系。图5 不同条件下的肿瘤细胞和正常上皮细胞的CA2和OLFM4的表达综上所述,该项研究对结直肠癌体内肿瘤组织、体内癌旁正常组织,以及配对的在两种不同培养体系中建立的肿瘤类器官、癌旁正常组织类器官进行了高精度单细胞转录组分析,并结合全基因组测序、全外显子组测序、DNA甲基化组测序以及靶位点Sanger测序的结果,系统地评估了类器官模型在研究结直肠癌肿瘤发生分子机制上的可靠性和局限性。该研究发现,现有的培养体系中的肿瘤类器官非常好地维持了对应结直肠癌患者体内癌细胞的关键生物学特征,现有的肿瘤类器官是肿瘤发生分子机制研究以及肿瘤杀伤药物筛选的优越平台。现有的培养体系使得正常肠上皮类器官也具有部分肿瘤细胞特征,因而无法用同一个患者得到的肿瘤类器官和正常肠上皮类器官进行配对筛选,以便得到对肿瘤细胞有选择性杀伤效果的候选药物。现有的两种培养体系对维持结直肠癌肿瘤细胞关键生物学特征都有效,但是条件培养基要优于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分子培养基),因而条件培养基是结直肠癌肿瘤发生分子机制研究和药物筛选的首选培养体系。
  • 基于海洋放射性核素时空演化体系的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
    基于海洋放射性核素时空演化体系的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林武辉1,5,杜金秋2,拓飞3,曹少飞4,张翊邦5,祁第1,陈立奇1,余克服5(1. 集美大学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极地与海洋研究院,厦门 361021;2.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大连 116023; 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北京 100088;4.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太原 030006;5. 广西大学 海洋学院,南宁530004)摘要:本文指出全面构建海洋中放射性核素本底基线的时空演化体系是海洋核安全评估的基石,提出本底基线法、活度限值法和剂量限值法三种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并应用于福岛核事故后污染最严重的核心海区——港口区,定量剖析港口区的海洋核污染历史与现状,有利于评估过去12年以来日本福岛核电站修复进程中相关修复措施的有效性。之后,本文指出在利用海洋数字孪生技术的基础上,针对上述三种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对应提出从寻找人类核活动历史的可靠“档案馆”、健全海洋放射性核素的基准/标准限值和探索长期低剂量生物辐射效应与风险三个角度展望未来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需求与发展方向,以期为国内外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核安全评估与管理提供一定借鉴。核安全是核能发展与核技术利用的生命线。自1984年成立国家核安全局以来,我国已经形成法律、条例、部门规章、标准、导则等不同层次的核安全制度体系[1],以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危害。核安全和深海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有机组成,二十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强化……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在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海洋核安全也应该是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1. 新形势下的海洋核安全需求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约71%,占地球总水量约97%,是地球气候的重要调节器,也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和生态服务功能[2]。然而,20世纪人类大气核试验产生69%的人工放射性核素137Cs(780 PBq)直接沉降进入海洋[3],部分沉降进入陆地环境中的人工放射性核素通过河流仍在持续不断输入海洋[4, 5];福岛核事故泄漏的放射性核素总量的80%最终进入太平洋[6];过去60多年来,英国和法国的乏燃料后处理厂也一直向北大西洋和北冰洋排放137Cs、129I、236U等人工放射性核素[7-13]。日本在2023年8月24日已经启动福岛核污水排海计划,预计持续30年[14, 15]。海洋数值模拟显示,福岛核污水将通过海洋环流逐步迁移扩散至全球海域,未来也将进入我国海域[16, 17]。此外,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我国周边海域日益频繁的核动力航母和核潜艇活动也有可能增加海洋核污染风险。2023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首次新增“加强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因此,海洋核安全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和强烈的社会需求。2. 全面构建海洋中放射性核素本底基线的时空演化体系天然放射性核素(比如宇生放射性核素14C、原生放射性核素238U等)通过河流、大气沉降和地下水等自然过程,持续不断地进入海洋;核电站、乏燃料后处理厂、核医学等活动以及日本福岛核事故所产生的人工放射性核素也持续排入海洋[18]。当今海洋存在几十种天然和人工放射性核素,不同核素活度水平从104 Bq/m3到10-5 Bq/m3[19],相差9个数量级。海洋中同一种放射性核素也存在一定的时空分布特征。比如,自20世纪60年代美苏停止大气核试验以来,我国海水中人工放射性核素90Sr随着时间总体呈现指数下降趋势[4]。空间上海洋中人工放射性核素存在“双峰型”纬向分布特征,即南北半球40°—60°的纬度带存在全球落下灰(Global fallout)活度高值[20]。由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英法乏燃料后处理厂运行的影响,北欧海域中90Sr、137Cs、129I、239+240Pu等人工放射性核素均显著高于其它海域[21-23]。海水中90Sr和137Cs的活度随深度增加,总体活度呈现下降趋势,而海水中239+240Pu却经常出现次表层峰值现象[24]。精准甄别海洋中人为新增放射性核素的种类与含量不仅是异常辐射信号判别与不同人类核活动溯源技术的前提,也是海洋核安全评估的核心。过去十多年来,作者和团队已经围绕海洋中多种介质(海水、沉积物、生物、悬浮颗粒物、大气等)的210Po[25]、210Pb[25]、234Th[26]、238U[27]、226Ra[27]、228Ra[28]、228Th[28]、232Th[27]、40K[27]、90Sr[4]、137Cs[29]、239,240Pu[29]、14C[29]、3H[15]等十多种天然和人工放射性核素,从放射性核素的源汇过程及其物理—海洋生物地球化学调控机制的角度长期开展海洋与核技术的多学科交叉研究,初步构建海洋放射性核素本底基线的时空演化体系。针对海洋中放射性核素的时空演化历史数据,国际上IAEA与日本筑波大学已经建立Marine Radioactivity Information System (MARIS)[30, 31]与Historical Artificial Radionuclides in the Marine Environment (HAM-Global 2021)[32-34]两个数据库。然而,MARIS和HAM数据库中我国辽阔海域放射性核素的历史资料数据却极度缺乏。我国海洋放射性核素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大规模大气核爆。在20世纪60~90年代期间,卫生部门李树庆、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李培泉和原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蔡福龙等人开展海洋中放射性核素研究[35-37];唐森铭和商照荣重点对20世纪中后期我国海域放射性调查进行总结[38]。我国历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积累了部分海洋放射性监测数据。滨海核电站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也持续开展海洋放射性监测。虽然我国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卫生系统、中国科学院与高校系统、地方政府部门和核电公司等不同机构基于业务管理和科研的需求已经积累一些海洋放射性监测的历史数据,但数据零散分布于多个不同管辖部门,不仅缺乏统一的全国性海洋放射性核素监测数据库,而且缺乏基于时空演化视角的系统分析,不利于数据挖掘、解译、利用和管理。总之,全面构建海洋放射性核素本底基线的时空演化体系则是海洋核安全评估的基石。中国近海放射性核素本底基线的时空演化体系构建将有助于科学评价我国滨海核电和其它滨海核设施的影响[4]。开阔大洋放射性核素本底基线的时空演化体系构建可以用于评价其它国家人类核活动(核电站事故、核试验、核材料的海洋倾倒、核潜艇与核动力航母活动等)的影响,并对我国海域的潜在影响进行预报与预警评估,也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体现。因此,全面构建海洋中放射性核素本底基线的时空演化体系对于海洋核安全具有重要意义。3. 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活度与剂量是定量表征放射性核素的独特物理量,不同于元素和同位素的常见表征方式。在海洋核安全评估中,活度浓度和剂量率是重要的定量参数,对应常见单位为Bq/m3(或者Bq/kg)和Gy/h(或者Sv/h)。为此,本文总结提出本底基线法、活度限值法和剂量限值法开展海洋核安全评估。3.1 本底基线法自20世纪中叶以来,人类在核能发展与核技术利用的进程中已经产生大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20]。其释放进入地球环境中的长半衰期人工放射性核素(比如239,240Pu、137Cs等)甚至被视为定义“人类世”(继全新世后,人类活动作为重要地质营力所主导的地质新时代)的重要代用指标[20, 29]。全面构建海洋中放射性核素本底的时空演化体系,准确掌握海洋中人工放射性核素的历史本底基线水平,是进一步精准甄别人为新增放射性核素和开展海洋核安全评估的前提。短半衰期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比如131I、134Cs、106Ru、110mAg等)通常不存在于天然环境本底之中,其定性或者定量的异常检出可以直接指示短期内人为新增的海洋核污染源(比如核事故、核潜艇活动等)。中长半衰期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比如90Sr、137Cs、239,240Pu、129I等)则需要考虑人类核活动的历史排放而残留的本底基线的时空演化特征后,借鉴人为新增信号和本底噪声处理技术,开展人为新增海洋核污染源的定量甄别。此外,核素活度比值(比如134Cs/137Cs、90Sr/137Cs等)和原子比值(比如129I/127I、240Pu/239Pu等)也常作为核素特征指纹,指示判别不同人类核活动源项。3.2 活度限值法不同放射性核素存在不同程度的放射毒性,比如极毒组的239Pu、高毒组的90Sr、中毒组的137Cs、低毒组的3H等。在海洋核安全评估过程中,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等对海洋中不同毒性的放射性核素活度限值做出一些规定[39, 40]。比如,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政府规定海产品中134+137Cs的活度限值为100 Bq/kg[12]。我国的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和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14882-94)分别规定了海水和海产品中部分放射性核素的活度限值。我国海洋沉积物尚没有相应放射性核素标准限值规定。鉴于部分地区经常采用海砂作为建筑材料,我们可以参考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的部分放射性核素的活度限值标准,评估海洋沉积物中的放射性核素。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不同组织机构(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粮农组织)和地区(中国、欧盟、美国、日本等)基于科学认识、国情现状和社会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对相同介质中的同种放射性核素活度限值的规定经常存在一定差异[19, 40]。3.3 剂量限值法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放射性核素发生衰变并发射不同能量的α、β、γ粒子。活度可以衡量单位时间内放射性核素发射的粒子数,剂量则更精细刻画不同类型的粒子所产生的能量沉积和危害。比如,我国的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公众的年有效剂量为1 mSv。针对海洋生物,欧盟开发的ERICA软件推荐10 μGy/h的剂量率限值作为筛选阈值(screening level)[41]。IAEA、ICRP、美国和加拿大等也推荐不同的剂量率限值(40~400 μGy/h)用以评估放射性核素对海洋生物的影响[42]。截至目前,我国法规标准尚未涉及放射性核素对海洋生物的剂量限值规定。4. 日本福岛核电站港口区的海洋核安全评估日本福岛核事故已经泄漏大量人工放射性核素进入海洋[6],福岛核污染水也已经启动排入太平洋[14]。这些放射性核素可能通过海洋水文动力驱动下的“随波逐流”和海洋生物洄游驱动下的“搭乘便车”等过程进入我国海域[12]。作为福岛核污水排海的利益攸关方,我国公众和政府始终高度关注由此引发的海洋核安全问题。距离福岛第一核电站最近的港口区(图1a,1 km范围内)是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污染最严重的海域。港口区属于日本领海,其它国家都无法进行采样而获取相关数据。港口区的海洋核污染历史与现状不仅是世界了解福岛核事故后海洋核污染的重要窗口,而且直接反映日本福岛核电站修复进程与修复措施的有效性。本文聚焦福岛核事故后污染最严重的海区——港口区,系统汇总IAEA的MARIS数据库、日本东电公司(TEPCO)、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和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NRA)等多方的大量数据,全面构建福岛核事故前后海水中137Cs的历史活度曲线(图1b),利用本底基线法、活度限值法和剂量限值法,联合开展海洋核安全评估。本底基线法显示,福岛核事故后日本福岛附近海域的海水137Cs活度从1.3 Bq/m3骤升至1.9×1012 Bq/m3(图1b中红色箭头)。截至2023年9月的最新数据,港口区海水中137Cs活度为5.1×103 Bq/m3,仍然比2011~2015年期间我国海域的海水中137Cs平均活度(1.05 Bq/m3)高3个数量级。值得警惕的是,2016年以来福岛港口区海水中137Cs活度并没有显著下降趋势,甚至出现多次周期性异常升高事件。活度限值法显示,2016~2023年期间港口区海水中137Cs平均活度(6943 Bq/m3)高于我国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海水137Cs活度限值(700 Bq/m3)。日本监测数据显示港口区的海洋鱼类通过生物富集吸收海水中高浓度的137Cs,进一步导致部分鱼类体内137Cs(1.8×104 Bq/kg)显著超过日本规定的限值标准(100 Bq/kg)[43]。本文基于港口区的海水中137Cs活度数据,利用欧盟开发的ERICA软件开展海洋鱼类的辐射剂量评估。福岛核事故后海水中137Cs峰值活度(1.9×1012 Bq/m3)可以导致游泳鱼类和底栖鱼类的辐射剂量率为2.9×107 μGy/h和3.1×109 μGy/h,均大大超出欧盟推荐的剂量率筛选阈值(10 μGy/h)。2016~2023年期间港口区海水中137Cs平均活度(6943 Bq/m3)对底栖鱼类产生的剂量率为11.2 μGy/h,也高于欧盟推荐的剂量率筛选阈值(10 μGy/h)。因此,三种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获得的定量评估结果均显示,港口区的海洋核污染仍然较为严重。图1 中国海、日本福岛近海、福岛第一核电站港口区等海区的海水137Cs活度历史曲线。中国海和日本福岛核事故前的福岛近海数据来自MARIS数据库[44],核事故后的福岛近海数据来自NRA[45],核事故后的港口区数据来自TEPCO和METI[46, 47]Fig. 1 Historical 137Cs activity in seawater from the China seas, Fukushima offshore, and the port area nearby the Fukushima Daiichi Nuclear Power Plant. The data of the China seas and the Fukushima offshore before the Fukushima Nuclear Accident (FNA) was obtained from the MARIS database[44], the data of the Fukushima offshore after the FNA was provided by the NRA[45], and the data of the port area after the FNA was derived from TEPCO and METI[46, 47]5. 总结及展望新形势下的海洋核安全需求极为迫切。本文指出全面构建海洋中放射性核素本底基线的时空演化体系是海洋核安全研究的基石,提出本底基线法、活度限值法和剂量限值法的三种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并应用于福岛核事故后污染最严重的核心海区——港口区,定量剖析港口区的海洋核污染历史和现状。然而,面对海洋中核素种类众多、活度差异巨大、时空分布不均、迁移行为各异、生态影响复杂以及危害程度不一等现状难题,海洋核安全的科学评估仍然存在较大挑战性。基于本底基线法、活度限值法和剂量限值法三种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本文强调融合海洋数字孪生技术,尝试从以下三个角度展望海洋核安全评估技术未来的发展方向(图2)
  • 岛津质谱技术助力粤港澳“菜篮子”安全体系
    图片来源网络 # 导读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是以广州为枢纽,旨在提供优质安全食用农产品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及流通服务体系。贴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标识蔬菜与水果,总是更受消费者的青睐与信任。这种放心与信赖源自于口口相传的口碑,更源自于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体系。一个标识,为何如此让人安心?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探究“菜篮子”里蔬菜与水果的农药残留话题。 信赖源自最严限值 为何如此信赖和放心?“最严”二字已胜过千言万语。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2020年9月22日发布并实施的3项团体标准:T/GDNB 6.1-2020《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体系 蔬菜》,T/GDNB 6.2-2020《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体系 水果》,T/GDNB 7-2020《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标识使用规范》。 团标写明,贴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标识的蔬菜与水果对农药残留的限制,选用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值》和中国香港《公共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CM章第55(1)条对产品的限值规定中最严格的指标作为限值。 简单来说,就是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均要求同时符合国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和供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并选取其中的最严格指标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指标体系。 信赖源自精准检测 除了限值要求严格之外,日益先进的科学仪器和分析方法也是让消费者心安的重要因素。污染物的管控越来越严格,限量值越来越低了,那么,仪器的灵敏度水平、分析的稳定性能不能达得到要求呢?小编就蔬菜与水果中消费者比较关心的农药残留分析话题,和大家一探究竟。 据了解,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体系主要参照国家标准选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进行蔬菜和水果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检测农残主要依据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国家标准进行。标准中QuEChERS前处理法和GC-MS/MS法为分析过程大大减负,定量限可达0.01 mg/kg-0.05 mg/kg。 岛津公司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GCMS-TQ8040 NX和GCMS-TQ8050 NX,搭载全新的GC端,不仅拥有维护简洁的ClickTek技术,更引用了最新一代的AFC-2030技术,保留精度达到极致。质谱端搭载全新大容量超高效真空系统,集成专利高辉度离子源和屏蔽板(Shield)技术,突显其超强抗污染性能和超高灵敏度,尤其是GCMS-TQ8050 NX,仪器最低检出限可达阿克级,是食品痕量农残分析的利器。广州海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检测监管平台GCMS-TQ8040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农残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T20769-2008《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它具有应对化合物种类多,分析灵敏度高的特点。 岛津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是拥有多款仪器的大家族,在农残检测方面最受用户欢迎的当属LCMS-8045和LCMS-8050,二者结合了世界领先的岛津UHPLC系统的色谱分离能力,并应用岛津独有的超快速技术(UF技术),其中包括超快速MRM采集(最大扫描555ch/s)和超高速正负极切换(5 ms),使得LCMS-8045&50能以超快速的性能获得大幅度的分析通量和超凡的稳定性,在农残分析领域一直崭露头角。 黄埔海关LCMS-8050 结语 因为关心菜篮果篮,所以我们深入探究如何检测农残;助您了解气质液质,您会更加坚信粤港澳品质。岛津GC-MS/MS和LC-MS/MS产品,可以助您轻松应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和水果团体标准的要求,实现农药残留的无忧检测。 供稿人:钟跃汉 余佃宝
  •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记者28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转化应用市场机制,加强创新服务保障,推动形成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竞相迸发、产学研用衔接高效、创新效能持续提升的绿色技术创新工作格局。方案提出,到2025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进一步壮大,培育一批绿色技术领军企业、绿色低碳科技企业、绿色技术创新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类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创新活力不断释放,协同创新更加高效。绿色技术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基础性、原创性、颠覆性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绿色技术交易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先进适用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得以充分转化应用。方案确定了9项重点任务,包括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协同、加快绿色技术转化应用、完善绿色技术评价体系、加大绿色技术财税金融支持、加强绿色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绿色技术产权服务保护、深化绿色技术国际交流合作等。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绿色技术创新部际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工作的推动力度,及时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绿色技术创新良好氛围。
  • 新污染物最新标准体系建设进展如何?有哪些最新监测技术?
    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我国新污染物监测工作薄弱,监测技术体系不健全,环境监测方法不完善。急需开展新污染物监测靶向与非靶向、高通量筛查方法,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标准,因此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研究至关重要。我国在十四规划和中长期规划中首次将“新污染物的治理”列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固废处置等并列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目标。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提出在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截至2023年底,31个省份已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3年,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等多家技术支持单位,对口帮扶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开展试点监测,并同步开展了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启动300种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和20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同年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对14种具有突出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新污染物生态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公布了182项分析方法标准,其中,已发布48项,在研13项,拟制订121项,涉及的监测介质主要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等,仪器品类主要有气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监测指标以列入管控清单、履约、 优控名录和优评计划中的新污染物为主。《体系表》与土壤和沉积物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52项,已发布16项、在研3项、拟制订33项;与空气废气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38项,已发布15项、在研2项、拟制订21项;与水质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56项,已发布15项、在研7项、拟制订34项。其中,《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290-2023)》、《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 》、《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三项为土壤、大气、水质最新发布标准。除此之外,对于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最新发表了《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标准。为了深入了解新污染物最新监测技术的进展,与最新发布的水、土、气标准涉及的技术方法,仪器信息网于2024年7月29日-8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中,设置了“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专场,邀请了4位来自相关标准牵头单位的起草人,为大家全面解读发布的标准体系及最新技术标准,包括技术要点,仪器设备、方法误区等,欢迎大家踊跃参与!相关报告信息如下:7月30日上午专场: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点击报名) 09:30--10:00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与标准现状邢冠华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正高级工程师10:00--10:30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测定标准解读杨文龙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10:30--11:00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新污染物监测标准解析王荟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室主任/正高11:00--11:30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标准解读刘金林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会议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4/报告嘉宾简介:邢冠华 正高级工程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邢冠华,博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高级工程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一流专家”,目前主要从事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方法及标准化研究,负责国家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杨文龙 高级工程师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杨文龙,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多环境介质中传统和新污染物的分析测试技术、污染状况调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研究。全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专项质控专家。中国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专委会委员。先后参与完成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及新污染物试点监测等科研项目。参与制订十余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王荟 室主任/正高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现任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部部长,是“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技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承担及参与省部级项目3项、市厅级4项,参加或承担国家方法标准制定10项、地方标准2项,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编写专业技术专著5部,作为主要技术人员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三等奖和江苏省分析测试二等奖。曾获生态环境部全国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的“一流专家”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巾帼标兵”等称号。刘金林 副研究员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刘金林,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博士,副研究员,长期从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生态环境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项目等多个项目,发表论文十余篇。近年来研究工作主要集中于全/多氟化合物的分析方法、环境行为与毒性机理等方面,负责制定全氟化合物标准分析方法一项,关注全氟化合物及替代物在污染源及环境中的行为及其机理,依托多个国际合作项目推动有关全氟化合物管控与替代,为我国国际公约履约行动提供支撑。
  • 两会声音:修改《疫苗管理法》 统一技术标准和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总裁周云杰在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修改《疫苗管理法》的议案”。《疫苗管理法》的进一步完善,能够为群众享受更安心、便捷、高效的疫苗接种服务提供条件。海尔集团总裁周云杰  作为百姓特别关注的重点课题,疫苗安全是我国公共卫生的关键防线。新冠疫苗的诞生更让人们认识到疫苗的重大价值。此时提出修改完善《疫苗管理法》,将对我国未来的疫苗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疫苗管理法》需再优化 全流程可追溯存在完善空间  为保障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我国于2019年颁布实施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简称《疫苗管理法》),明确提出在全国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为实现疫苗全流程数据可追溯,建立起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  目前,各地区疫苗的供应信息尚未充分公开,市民们很难根据自身需要快速查询到当地疫苗接种服务点的疫苗种类、库存、预约情况等,使得各地疫苗接种门诊效率较低。  因此,我国疫苗安全管理与追溯方面的工作,仍有完善和提升的空间。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实行疫苗供给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疫苗接种预约系统”,有助于大幅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疫苗资源分配,实现高效合理利用,提升百姓接种体验,从而进一步实现全国疫苗全流程数据可追溯。  保障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统一技术标准意义重大  基于现行的《疫苗管理法》,议案还包括“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疫苗存储及运输技术标准、借助物联网技术对当前疫苗存储及运输进行智能化升级”等内容。  疫苗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状态的要求较为严格。冷链设备内的疫苗状态如果缺乏监控和追溯,便难以保障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记者了解到,疫苗法颁布后,部分城市已经通过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实现了门诊的智慧化升级。但是,现实中我国尚未为疫苗制度制定关于其储存、运输的全国性技术标准。由于缺乏更为细化的技术规范,部分地区的冷链管理技术水平还有待完善,这些都不利于保障疫苗的质量以及疫苗接种的安全性。  在疫苗储存、运输环节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对传统冷链设备进行物联网化升级,对保障百姓健康意义重大。一方面能够通过免疫规划有效对抗疾病传播,另一方面形成完整的疫苗接种反馈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为民众健康保驾护航。  海尔生物助力疫苗接种智能化升级 提高国民健康水平  在贯彻《疫苗管理法》的进程中,已有不少地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多地政府通过积极建设智慧城市、构建智慧门诊的方式,不断升级百姓接种体验。  其中,以海尔“海乐苗”为代表的智慧接种方案,创新融合了物联网技术与低温存储技术,破解了百姓疫苗接种“最后一公里”追溯难题,为各地提供了构建智慧门诊、优化接种体验的全新思路与升级路径。目前,“海乐苗”智慧城市疫苗网已在青岛、深圳、广东省等28个省市,3000多家接种点落地应用,通过构建的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推动城市疫苗管理体系互联互通。  物联网技术在免疫接种方面的应用,颠覆了传统的疫苗接种模式,有效助力了疫苗接种智能化升级,推动了行业变革及创新。除了智慧门诊,物联网技术的融合创新也被应用在保障偏远地区的免疫规划接种方面。作为我国免疫接种形式的补充,移动接种方案的落地是我国在智慧接种领域的又一次突破,标志着我国在疫苗接种改革创新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由中国疾控中心并联海尔生物共创的移动智慧接种方案,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技术,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接种难题。目前已应用于河南、新疆、内蒙古等偏远地区的免疫接种。  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疫苗全流程进行创新改造,实现疫苗生产、储存、运输、预约、接种等全流程数据信息追溯,也将为我国后续进行新冠、流感等疫苗大规模接种提供有效的公共卫生措施。另外,在统一的技术体系平台下,全国各地的接种者信息实现标准化管理,对国家实现全流程免疫规划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物联网技术对公共卫生安全水平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因此,一部在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方面更为完善的《疫苗管理法》,将成为保护公共卫生安全、践行“健康中国”战略的有力武器,对百姓健康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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