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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导则相关的论坛

  •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

    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4年 第74号关于发布《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现批准《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等11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维管植物(HJ710.1-2014);  二、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地衣和苔藓(HJ710.2-2014);  三、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陆生哺乳动物(HJ 710.3-2014);  四、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HJ710.4-2014);  五、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爬行动物(HJ710.5-2014);  六、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HJ710.6-2014);  七、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内陆水域鱼类(HJ710.7-2014);  八、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HJ710.8-2014);  九、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蝴蝶(HJ710.9-2014);  十、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大中型土壤动物(HJ710.10-2014);  十一、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大型真菌(HJ710.11-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0月3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1月2日印发

  • 【分享】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电力(1999)40号文]的安排而制订的,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对火力发电厂设备维修过程中有关金相检验技术工作的操作方法、分析过程及评定原则进行规范,以保证金相分析结果的可靠性。火电厂金相检验与评定技术导则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金相学方法进行部件检验的基本要求、主要操作步骤,规定了金相分析基本过程及评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厂高温部件的现场及实验室金相检验分析与评定。[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07556]火电金相技术导则[/url]

  • 【分享】HJ/T 425-2008 清洁生产标准 制订技术导则

    HJ/T 425-2008 清洁生产标准 制订技术导则(发布稿)2008-04-08发布,2008-08-01实施。[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87593]HJ/T 425-2008 清洁生产标准 制订技术导则(发布稿)[/url]

  • 环保部发布《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等五项标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4年 第14号关于发布《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现批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二、《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三、《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四、《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   五、《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   以上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2月19日

  • 【转帖】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技术导则将出台

    6月28日,在“2009水业高级技术论坛”期间,无锡市排水公司副总经理李激在接受中国水网记者采访时透露,太湖流域提标改造十技术课题中除“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改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为“导则”)外的九个课题均已通过成果鉴定,而“导则”即将于7月底8月初出台,其将对全国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起到指导作用。 2007年太湖蓝藻的大规模爆发为太湖水环境治理敲响了警钟。国家规定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必须达到一级A标准,并提出,到2008年年底前,要完成太湖流域169个已建、在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102万立方米/天的除磷脱氮提标改造任务。 而对富营养化湖泊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提标改造,缺乏成熟稳定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路线成为了前进路途中的拦路虎。为此,江苏省出资3000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太湖流域提标改造十技术课题进行攻关。具体包括: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来源研究;碳源投加的研究;低温生物脱氮效果研究;强化生物处理技术研究;深度处理技术研究;新技术(设备)适用性研究;印染废水为主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术研究;人工湿地处理技术研究;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短流程工艺研究;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改造技术导则。以上课题已于2009年5月~6月期间,分两批进行了成果鉴定。 在首批课题成果鉴定会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级巡视员张悦曾表示,江苏省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在技术研究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将为全国12个重点流域的污水处理厂提高排放标准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 而即将出台的“导则”正是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科研成果的精华所在。据李激介绍,“导则”是按单元进行编制,而并没有依据工艺进行编制。因此,其在对全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的指导上更具针对性。

  • 【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1).4-2009).

    [img]http://bbs.instrument.com.cn/images/affix.gif[/img][url=http://bbs.instrument.com.cn/download.asp?ID=1949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1).4-2009).pdf[/url]最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已由环保部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 2.4-1995)废止。

  • 授权到相应的检测技术

    [i][color=#ff0000]CNAS-CL01-A002:2020 6.2.5 只有经过技术能力评价确认满足要求的人员才能授权其独立从事检测活动。对从事化学领域方法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的人员的授权,至少应授权到相应的检测技术。实验室应定期评价被授权人员的持续能力。评价记录和授权记录应予以保存.[/color][/i]请问各位大侠,如何理解“[color=#ff0000]至少应授权到相应的检测技术。[/color]”,何谓检测技术?授权到具体的检测方法算吗?还是有其他理解,谢谢。

  • 新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经修订发布

    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以下简称《风险导则》),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负责人就《风险导则》修订的背景、思路及内容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color=#b11717][b]问:《风险导则》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何时开始实施?[/b][/color][color=#3daad6][b]答:[/b][/color]现行的风险导则于2004年发布,至今已经有十余年的历史,较好地发挥了对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的指导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科学认知程度的提高,现有导则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环保形势、社会发展水平。加之近年来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暴露出企业和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置方面存在疏漏,引发了公众的极大关注。我部非常重视环境风险管控工作,近年陆续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等一系列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文件。为适应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环保发展新要求和环境风险防控新形势,着力提升导则的科学性、实用性,我部对导则进行了修订。导则于10月14日发布,考虑到落实导则要求需要过渡时间,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color=#b11717][b]问:《风险导则》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b][/color][color=#3daad6][b]答:[/b][/color]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管理的重点在于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议,为后续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提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或完善的原则要求。本次修订重点考虑以下两方面:[b]一是结合管理实际,厘清风险评价思路。[/b]从我国环境风险管理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厘清了环境风险评价思路,重点强化了对环境问题的分析和指导,弱化了安全分析方面的内容。[b]二是提升导则的科学性和规范性。[/b]引入国际先进的,以及实践检验中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分析技术、防控措施,同时还参考借鉴了美国、欧盟等先进环境风险管理经验。增补了大量规范性和资料性附录,提高风险预测的科学性、风险防控的有效性。[color=#b11717][b]问:本次《风险导则》修订,主要修改了什么内容?[/b][/color][color=#3daad6][b]答:[/b][/color]本次导则修订从我国环境风险管理实际需求出发,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重构要求,主要对以下5个方面进行修改:[b]一是[/b]调整了导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不适用于生态风险评价及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b]二是[/b]改进了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方法,增加风险潜势初判内容,简化低风险项目评价,规范中高风险项目评价工作;[b]三是[/b]规范环境风险识别和环境风险事故情形分析,提高风险识别的针对性和源强确定的科学性;[b]四是[/b]完善环境风险预测评价内容,各环境要素按确定的评价工作等级分别开展预测评价,技术要求与各要素导则相衔接;[b]五是[/b]细化环境风险管理要求,强调环境风险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的科学有效性,突出企业与园区和区域管理的联动,并与应急管理要求的衔接。修订后的风险导则提高了环境风险评价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将对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 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发布

    [align=center][b][color=red]生态环境部公告[/color][/b][/align][align=center]公告 2018年 第24号[b]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b][/align]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改善,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该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废止。  特此公告。[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18年7月30日[/align]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7月31日印发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环境标准12月5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相关工作,现批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四、《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  五、《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682-2019)。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和《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2月6日印发

  • 【转帖】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8年11月15日前返回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联系电话:(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2、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月九日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13374]《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13375]《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的程序、 方法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污染地块土壤异位修复和原位修复、 地下水抽出处理和原位修复、 以及风险管控效果的评估。本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可于2018年10月27日前反馈至生态环保部。

  • 刀具测量及量仪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年来,我国精密测量仪器制造业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是还存在许多问题。测量技术和仪器之间存在着一定差距。    一、数控机床测量技术与仪器方面,尤其是以激光测量系统为代表的高精度动态、静态数控机床精度及性能的测试技术以及精度补偿技术等。高性能激光测量系统主要用于数控机床以及三坐标测量机等高档数控装备的精度检测和评定。我国以成都工具研究所为主研制生产的国产激光干涉测量系统,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数控刀具测量技术与仪器方面,尤其是高精度CNC数控刀具测量技术、数控刀具在机测量技术以及数控刀具预调测量技术与仪器。以高精度、全自动刀具预调测量仪系列为例,我国开发起步较晚,2005年在北京机床展览会上才有哈量和天津天门首次亮相展出了采用带面阵CCD的数字式刀具预调测量仪样机。此外国内天津天门、成量等均在开发,但是技术水平、质量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适用于生产现场的在机/在线数字化测量技术与仪器,特别是复杂精密轮廓加工的在机测量与反馈修正补偿技术与装置,如数控成形齿轮磨在机测量技术与装置、汽轮机叶片现场在线测量技术与装置等。    业内曾有专家反思指出,过去把机械行业专业研究所一刀切,统统转为企业导致技术开发投入减少、技术骨干人员流失,对精密测量仪器制造业的发展已经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谢华锟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快采取措施,通过政策倾斜,加大对“国家精密工具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的投入,有选择性、适当恢复或组建为数有限的一些非盈利的、国家资助的专业研究所,重点研究有关国民经济、国防军工发展的高新技术,引导和推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 【转帖】《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5月1日实施

    [align=center][b]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的公告[/b][/align]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证环境监测规范制修订工作的质量,现批准《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url=http://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3/W020100310398119939588.pdf][color=#0000ff]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color][/url]  该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T 168-2004)。[align=right]  特此公告。[/align][align=right]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align]

  • 新版《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

    [font=微软雅黑][size=18px] 该标准是发布以来的第二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8px] ——标准名称修改为《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8px] ——增加了“正确度”、“定量方法”、“定性方法”术语定义,调整了“准确度”术语定义;[/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8px] ——删除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工作程序的有关要求;[/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8px] ——增加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路线;[/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8px] ——细化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特性指标确定的要求和方法;[/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8px] ——增加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比对的技术要求;[/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8px] ——完善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验证的技术要求;[/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8px] ——完善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内容要求。[/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8px][font=微软雅黑] 《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font]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废止。[/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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