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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规范相关的资讯

  • 湖北省31项产业计量类计量规范列入制订计划,涉及多种仪器仪表
    8月2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计量规范(产业类)制订计划的公示,拟将《晶圆材料特性测试设备校准方法》《固体火箭质量质心测试系统检测方法》等31项产业计量类计量规范列入2022年度湖北省地方计量规范制订计划,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28日。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第一批地方计量规范制修订计划
    各市、州、县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加强我省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提高计量测试能力和水平,经研究,拟将大变形引伸计校准规范等9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地方计量规范制修订计划(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依规开展编制各主要起草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开展计量规范编制。二、按时完成规范编制(一)编制计量规范方案。请各主要起草单位于2023年5月30前,向省局报送计量规范编制方案(大纲)(见附件2),编制方案应明确规范编制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计量规范编制方案(大纲)经省局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开(特殊事项除外)。(二)编制计量规范并预审。请各主要起草单位于 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相关计量规范起草工作。1.做好公示及征求意见工作。主要起草单位应通过公共网站向社会公示技术规范验证数据(特殊事项除外),并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个月。2.修改完善。公示结束后,主要起草单位应当吸收采纳各方面合理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3.组织专家预评审。主要起草单位邀请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范及编制说明、试验报告、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进行预评审,并由专家组出具规范科学性、可行性的评审意见(见附件3)。(三)计量规范报审。主要起草单位根据专家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计量规范(送审稿),并联同编制说明、试验报告、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向社会公示验证情况、专家预评审意见、征求意见汇总表等有关材料,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省局审定(见附件4)。三、做好规范集中审查省局统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函审或会审方式对各主要起草单位提交的计量规范报审材料进行集中审查,经专家审查通过后,在省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发布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四、其他事项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范编制的,主要起草单位应提前1个月向省市场监管局书面说明理由,经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可以适当延期。省局将根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导各单位规范、科学开展规范编制。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地方计量规范制修订计划(第一批)2.湖北省计量规范编制方案(大纲)模板3.湖北省地方计量规范审定意见表4.湖北省计量规范报批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4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计量规范《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地方计量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鄂市监办量〔2022〕60号),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6家单位编制完成了《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地方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和实验验证报告(附件1-附件3)。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提出书面(包括电子版)意见,并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4)通过邮箱返回(需要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件)。联系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贺小敏联系方式:027-87614789电子邮箱:39208454@qq.com。附件:1.《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2.《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实验验证报告4.地方计量规范征求意见表2023年7月18日附件下载《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1,2,3.zip附件4-地方计量规范征求意见表.doc
  • 《湖北省地方计量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北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加强我省量传溯源体系建设,规范地方计量规范制修订工作,提高计量测试能力和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湖北省地方计量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湖北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4月14日前联系027—88701979 电子邮箱:609510401@qq.com。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3日附件下载 《湖北省地方计量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北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湖北省地方计量规范管理办法附件.doc 湖北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附件.doc
  • 中图仪器参与起草的《螺纹量规扫描测量仪校准规范》正式发布
    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深圳中图仪器等单位起草的《JJF1950-2021螺纹量规扫描测量仪校准规范》发布,将于2022年6月28日正式实施。螺纹检测问题是一直困扰世界机械工业的一大难题,是阻碍我国机械行业质量提高的一大瓶颈。随着中图仪器SJ5200系列螺纹综合测量机的推出,其采用接触扫描式原理,接触式螺纹检测技术颠覆了传统的螺纹检测方法,其突破性、历史性地解决了螺纹单参数综合检测的方法,能较真实、全面地综合反映螺纹的各项几何参数指标。接触式测量是利用扫描针与被测螺纹表面进行轴向截面轮廓的接触扫描,由测量系统获得螺纹轴向轮廓的形貌,按螺纹参数的相关定义直接进行分析与计算,获得螺纹的综合几何参数,其测量、计算完全符合螺纹参数的定义,并且其拥有的数据库能自动进行螺纹的合格性判断。整个过程仅需2分钟,一次测量就能全自动获得圆柱和圆锥螺纹的作用中径、单一中径、中径、大径、小径、螺距、牙型角、牙型半角、牙侧直线度、螺纹升角、锥度等参数,非常适合各等级螺纹的检测。《JJF1950-2021螺纹量规扫描测量仪校准规范》的正式发布对我国螺纹量值的准确可靠具有重要意义,将促进我国螺纹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图仪器目前已参与起草制定10余部国家、地方标准和校准规范,促进了我国计量、测量行业技术发展。未来我们将承担越来越多的标准、校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任务,全面实施质量强企和标准化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 国家标准计划《重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征求意见中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标准计划要求,为科学规定重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中的有害元素限值,促进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编制了国家标准《重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计划号:20220710-T-610)修订稿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附件2。项目背景根据 2022年7月国标委下发的2022年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重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项目计划号 20220710-T-610,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牵头起草,计划完成期限2023年12月5日。在项目研制过程中,考虑到涉及金属精矿调研数据量大,因此申请延期6个月,延期后的完成期限为2024年5月19日。通过本次修订,可更科学有效地控制进口重金属精矿及国内重金属精矿有害元素的含量,保证高品质精矿进口地同时,也可进一步增强国内重金属冶炼企业的环保意识,促进冶炼行业的健康和绿色发展。项目必要性现行的国家标准 GB/T 20424-2006《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对七种重金属精矿产品中的有害元素进行了限量规定,有效地限制了有害元素超标的重金属精矿进口降低了由精矿带入有害元素的影响,为保护人民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从该标准 2006年版本实施后已过去了 15 年,已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主要表现为:第一,世界有色金属资源环境不断变化,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含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需根据各方的实际需求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标准中现有的部分有害元素铅、砷、镉、汞的含量进行调整;其次,由于国内有色金属消耗量逐年增加,原来不含或没有关注的有害元素也频频出现,比如有害元素铊,尽管铊在精矿中的含量并不高,但由于其在系统中难以去除并富集,在冶炼过程中往往会存在污染隐患,而到目前为止已发生数起严重危害环境的事件。第三,我国是锑生产大国,以锑为例,2020 年我国锑矿产量 42622吨,占世界总产量的约 50%,但承担了全球 80%的锑品供应量;近年来中国锑矿产量占全球锑矿产量的比例逐年下滑,因此每年都需进口大量锑精矿。本次修订中考虑增加锑精矿品种,并对其有害元素限量进行规定。重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指标是保护我国环境、保障人身健康、支撑冶炼行业绿色发展的基础。国家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国内外矿源及冶炼技术水平等也发生了变化,相关精矿地有害元素限值以及精矿的进口情况已发生变化,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部分行业发展要求提出修订此项标准,本标准各限量指标的科学、客观、准确,能发挥标准的倒逼和引领作用,保障精矿产品的供应链安全。项目可行性本标准项目的修订,由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统筹牵头,并由国内主要精矿冶炼企业分别承担相应精矿部分的修订内容,充分调研了各有色重金属精矿品种相关生产、使用、贸易单位的数据和意见,调研数据覆盖面广,部分精矿品种调研量达到年度进口精矿总量的70%以上。同时,项目在研期间还充分征求相关科学院所、海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促进我国有色重金属精矿进口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将产生积极作用,并将有力的推动我国有色重金属冶炼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标准的先进性和创新性本项目修订调研了近5年的有色重金属进口精矿数据,加严了部分精矿中 As、Cd 等元素限值,增加了铅精矿、锌精矿等中Tl元素的限值;同时覆盖了锑精矿中有害元素的限值。标准实施后预期产生的效益2022年我国进口铜精矿实物量2531.8万吨、铅精矿101.2 万吨、锌精矿 412.8 万吨、镍矿 3648 万吨、钴矿砂及精矿 26298 吨、锡矿砂及其精矿24.3757 万吨、锑矿砂及其精矿2.9万吨。我国是有色金属大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2%,增速比全国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1.6个百分点;2022年,我国十种常用有色金属产量为6793.6万吨,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 4.9%。标准实施后预期:(1)经济和社会方面:能够更科学合理的规范有色重金属精矿的进口,利于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稳定。(2)环境效益方面:本次修订加严了部分精矿品种中的 As、Cd、Pb,增加了部分精矿品种中 Cd、Cr、Tl的限值,同时还将标准范围扩大涵盖锑精矿。以上有害元素的加严有助于我国有色重金属冶炼行业的健康发展,能够有效地将高有害元素含量的不合格精矿拒于国门之外,一定程度上降低后续重金属对土壤、水体、人体等的伤害。重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中所含有害元素的检测方法(部分)附件:附件1:《重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重有色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管理规范(试行)》等2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湖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由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等单位起草的《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管理规范(试行)》和《湖北省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规范化管理指南》为湖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以上规范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序号编  号名  称1JJF(鄂)107-2024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管理规范(试行)2JJF(鄂)108-2024湖北省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规范化管理指南特此公告。附件:2项地方计量规范文本.zip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4日
  • 计量规范|青岛众瑞参与的《环境空气在线监测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正式发布
    “环境治理,监测先行”,环境监测与检测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已经成为打响环境污染治理的冲锋号。在大气监测工作中,提高相关设备的技术水平至关重要,不仅保证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还减少了环境监测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我国空气污染情况严峻,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成份自动监测质量评估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发布了jjf1907-2021《环境空气在线监测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2021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基桩动态测量仪检定规程》等24个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公告。其中jjf1907-2021《环境空气在线监测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青岛众瑞作为校准规范重要参与起草单位,深度参与到标准起草、方法验证等过程中,配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专家完成了大量实验。表1 计量性能校准项目计量性能计量设备二氧化氮气体分析仪二氧化硫气体分析仪臭氧气体分析仪一氧化碳气体分析仪仪器线性相关系数(r):>0.9950.90≤斜率(a)≤1.10截距(b)在测量量程的±1%范围内动态配气在线校准装置示值误差±10%重复性2%2%2%2%响应时间180s120s180s120s动态配气在线校准装置+秒表针对该标准,青岛众瑞推出了两款设备,可充分满足校准规范的要求。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专注于检测仪器研发与创新应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我们在环境监测、生物安全、计量校准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检测仪器与服务。
  • 2023年光学计量技术规范立项研讨会召开
    2月17日,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光学计量技术规范立项研讨会在成都召开,会议由秘书长单位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测院)承办,来自全国12家技术机构或重点企业的38位委员会成员、光学技术专家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对2023年度第一批申请的11项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可行性进行了研讨,其中,中测院光学研究所参与制定的规范草案共4项,包括《总光通量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光谱辐射功率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加德纳色度计及比色板校准规范》《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校准规范》。   与会人员对申报技术规范的必要性、适用范围、技术可行性、采用国际计量规范或国际标准、规范制修订的技术基础、完成后的预期作用和效果、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的协调性、时间安排合理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待批准。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是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第三方检测与校准机构、测试技术与标准研究机构三位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研究院。除开展计量科学及应用技术研究外,中测院面向全社会企事业单位开展计量检定校准、产品检验检测、工程测试与评价等,为企业保障和提升产品质量以及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服务;受政府委托承担计量检定、计量比对、产品抽检、型式评价等法制计量工作,为政府履行监督职能,依法科学行政提供技术支撑。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超声流量计在线校准规范》等13项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陕西省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准《超声流量计在线校准规范》等13项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特此公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9日《超声流量计在线校准规范》等13项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名录序号编号名 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JJF(陕)111-2024超声流量计在线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2JJF(陕)112-2024高频电刀分析仪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3JJF(陕)113-2024低频电磁场测量仪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4JJF(陕)114-2024石墨电极螺纹量规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5JJF(陕)115-2024液态物料自动售卖机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6JJF(陕)116-2024直流数字功率表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7JJF(陕)117-2024全自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分析仪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8JJF(陕)118-2024氧化还原电位滴定仪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9JJF(陕)119-2024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线远程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10JJF(陕)120-2024工业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2024-05-092024-08-0911JJF(陕)121-2024交流大电流测量系统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12JJF(陕)122-2024车辙试验机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13JJF(陕)123-2024烟煤胶质层指数测定仪校准规范2024-05-092024-08-09
  • 关于9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的通知发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组织完成《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检定系统表》等9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10月11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秘书处。1.《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检定系统表》此系统表适用于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的量值溯源,规定了环境空气二氧化碳计量基准的用途,基准所包括的全套基本计量器具,由计量基准经过计量标准(特定二级标气、特定三级标气、特定四级标气)向工作计量器具传递二氧化碳浓度量值的方法和程序,以及量值传递时的扩展不确定度。在开展校准时, 也可作为量值溯源的依据。2.《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高精度光谱监测系统校准规范》此规范是针对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高精度光谱监测系统制定的计量校准规范。本规范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 及定义》和 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写。此规范为首次发布。3.《固定污染源CO2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此规范是针对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连续监测系统制定的现场计量校准规范。规范的编写以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原则》、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和依据。 本规范主要参考标准是JJF 1585-201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HJ 870-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HJ 1240-2021《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技术法规。此规范为首次制定。4.《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现场校准规范》此规范的术语与技术指标参考了 GB/T 31159-2014《大气气溶胶观测术语》、HJ 653-2021《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和 JJF 1659-2017《PM2.5质量浓度测量仪校准规范》等技术法规、标准。此规范为首次发布。5.《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有机碳、元素碳监测系统校准规范》此规范以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为基础性规范进行制订。 此规范的术语、技术指标和校准方法参考了 QX/ T 70-2007《大气气溶胶元素碳与有机碳测定—热光分析方法》、GB/T 31159-2014《大气气溶胶观测术语》、QX/T508-2019《大气气溶胶碳组分膜采样分析规范》中的内容。此规范为首次发布。6.《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校准规范》此规范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编写。此规范的主要技术指标参考了 HJ 194—201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和 HJ 955—2018《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 法》。此规范为首次发布。7.《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板校准规范》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此规范为首次发布。8.《水质总有机碳在线分析仪现场校准规范》此规范是针对废水总有机碳在线监测仪制定的计量校准规范。此规范的编写以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和依据。 此规范参考了 HJ 501-2009《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JJG 821-2005《总有机碳分析仪检定规程》、HJ/T 104-2003《总有机碳(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 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 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此规范为首次发布。9.《环境监测用液体标准物质比对通用技术规范》此规范以 JJF1960-2022 《标准物质计量比对计量技术规范》为基础,并进一步细化和拓展,用于规范在环境监测领域开展标准溶液的计量比对及行业适 用性评价、特性量值核查确认、监测实验室标准物质选用及期间核查等活动。 此规范中提到的国际计量比对专指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国际物质量咨询委员会(CCQM)、国际计量局(BIPM)、亚太区域计量规划组织(APMP) 组织的比对。此规范中提到的主导实验室和专家实验室,是在环境监测领域技术能力得到 可靠验证的、能够确保比对结果公正性的实验室。此规范为首次发布。附件:1.《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检定系统表》征求意见稿.pdf2.《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检定系统表》编制说明.pdf3.《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高精度光谱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4.《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高精度光谱监测系统校准规范》编制说明.pdf5.《固定污染源CO2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6.《固定污染源CO2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编制说明.pdf7.《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现场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8.《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现场校准规范》编制说明.pdf9.《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有机碳、元素碳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10.《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有机碳、元素碳监测系统校准规范》编制说明.pdf11.《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12.《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校准规范》编制说明.pdf13.《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板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14.《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板校准规范》编制说明.pdf15.《水质总有机碳在线分析仪现场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16.《水质总有机碳在线分析仪现场校准规范》编制说明.pdf17.《环境监测用液体标准物质比对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18.《环境监测用液体标准物质比对通用技术规范》编制说明.pdf19.《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上海、陕西、浙江等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涉及多个仪器品类!
    浙江省批准实施一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由浙江省计量院牵头制定的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JJF(浙)1199-2023《标准厚度块(片)校准规范》发布实施。标准厚度块(片)是超声波测厚仪、覆层测厚仪的主标准器,因为缺少对应的校准规范,在浙江省尚未建立“标准厚度块(片)校准装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未能进行全链量值传递,未完全统一本地区的量值。浙江省计量院牵头制定的该规范将标称厚度值为(0.01~200)mm标准厚度块(片)、标准圆管纳入适用范围,明确了厚度参数的校准方法,统一和规范了超声波测厚仪、覆层测厚仪的厚度标准件校准。上海批准发布2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为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和区域计量协调发展,经专家审定并公示,现批准由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等单位分别起草的《手持式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校准规范》《动平衡机校准规范》2项计量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后,《手持式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校准规范》《动平衡机校准规范》将以长三角计量技术规范的形式发布,具体发布和实施日期另行规定。陕西拟发布14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示信息,拟批准发布《压缩氢气加气机检定规程》、《直流数字功率表校准规范》等14项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月4日,反馈邮箱:sxsscjgjlc@163.com。2024年度拟发布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一览表序号名 称起草单位1压缩氢气加气机检定规程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2超声流量计在线校准规范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3高频电刀分析仪校准规范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西安市人民医院4低频电磁场测量仪校准规范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西北核安全中心5石墨电极螺纹量规校准规范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陕西航空宏峰精密机械工具有限责任公司6液态物料自动售卖机校准规范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7直流数字功率表校准规范榆林市计量技术研究院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8全自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分析仪校准规范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9氧化还原电位滴定仪校准规范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1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线远程校准规范中电科瑞测(西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11工业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12交流大电流测量系统校准规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13车辙试验机校准规范陕西力源仪器设备检测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烟煤胶质层指数测定仪校准规范陕西国华现代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中检西北计量检测有限公司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西拟发布7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2023年12月25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示信息,拟批准发布《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校准规范》《食品与医用冷藏箱温度参数校准规范》《食品与医用冷冻箱温度参数校准规范》《数字温度计校准规范》《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校准规范》《经皮黄疸测试仪校准规范》等7项江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jxsjjlc@amr.jiangxi.gov.cn。8项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等单位已完成《体积修正型气体容积式流量计校准规范》《沥青标准粘度计试验装置校准规范》《沥青蜡含量测定仪校准规范》《沥青老化烘箱校准规范》《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校准规范》《压实沥青混合料密度试验器校准规范》《麻醉机校准规范》《微量进样器校准规范》等8项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起草工作。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反馈至起草单位。8项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下载:http://www.chinajl.com.cn/difangguifan/319198.html
  • 123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涉及9大行业,上百款仪器
    近日,工信部对《化学转化法低露点湿度发生器校准规范》等123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为2021年9月20日。本次公示的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涉及兵工民品7项目、电子行业24项、纺织行业8项、机械行业23项目、建材行业14项、轻工行业19项、石化行业17项、通信行业6项和有色金属5项,涉及上百款仪器的校准规范。如对报批的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gaopengfei@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计量规范报批稿公示反馈)。这些标准将于2021年12月1日实施。以下为报批的标准,技术规范编号技术规范名称JJF(石化)041-2021化学转化法低露点湿度发生器校准规范JJF(石化)042-2021加油站油气回收测试仪校准规范JJF(石化)043-2021自热物质试验仪校准规范JJF(石化)044-2021液体氧化性试验仪校准规范JJF(石化)045-2021微量闭口闪点仪校准规范JJF(石化)046-2021化学品金属腐蚀性试验装置校准规范JJF(石化)047-2021氟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JJF(石化)048-2021橡胶或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用无曲挠脉冲试验机校准规范JJF(石化)049-2021落球回弹测定仪校准规范JJF(石化)050-2021橡胶快速塑性计校准规范JJF(石化)051-2021力车胎里程试验机校准规范JJF(石化)052-2021漆膜流挂仪校准规范JJF(石化)053-2021间隙式湿膜制备器校准规范JJF(石化)054-2021润滑油泡沫特性测试仪校准规范JJF(石化)055-2021润滑油高剪切锥形塞黏度计校准规范JJF(石化)056-2021微量法残炭测定器校准规范JJF(石化)057-2021气体中微量硫色谱分析仪(火焰光度法检测器)校准规范JJF(有色金属) 0001-2021慢应变速率应力腐蚀试验机校准规范JJF(有色金属) 0002-2021激光诱导击穿光谱仪校准规范JJF(有色金属) 0003-2021周期浸润试验箱校准规范JJF(有色金属) 0004-2021材料力学性能测试用非接触式视频引伸计校准规范JJF(有色金属) 0005-2021有色金属材料用多维探测器X射线衍射仪校准规范JJF(建材)176-2021低辐射镀膜玻璃膜面辐射率测试仪校准规范JJF(建材)177-2021低辐射镀膜玻璃面电阻测试仪校准规范JJF(建材)178-2021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装置校准规范JJF(建材)179-2021铺地材料临界热辐射通量测定装置校准规范JJF(建材)180-2021智能坐便器温升及水温稳定性试验机校准规范JJF(建材)181-2021制动衬片压缩热膨胀试验机校准规范JJF(建材)182-2021建材产品挥发物检测用环境测试舱校准规范JJF(建材)183-2021密封材料蠕变松弛率测定仪校准规范JJF(建材)184-2021塑料管材耐压爆破试验机校准规范JJF(建材)185-2021基于微型热导检测器的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校准规范JJF(建材)186-2021智能坐便器寿命试验机校准规范JJF(建材)104-2021水泥净浆搅拌机校准规范JJF(建材)123-2021行星式胶砂搅拌机校准规范JJF(建材)124-2021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校准规范JJF(机械) 1056-2021残余应力超声检测仪校准规范JJF(机械) 1057-2021机动车转向机器人校准规范JJF(机械) 1058-2021重型汽车远程排放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机械) 1059-2021机械手超声检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机械) 1060-2021机动车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校准规范JJF(机械) 1061-2021工频大电流测量系统校准规范JJF(机械)1062-2021绝缘油介电强度测试仪校准规范JJF(机械)1063-2021交流、直流、雷电冲击、通用分压器测量系统校准规范JJF(机械)1064-2021运动场地材料冲击吸收和垂直变形试验机校准规范JJF(机械)1065-2021汽车专用三维H点假人装置(HPM)校准规范JJF(机械)1066-2021超声显微镜性能校准规范JJF(机械)1067-2021霍尔电流传感器校准规范JJF(机械)1068-2021车辆倾翻试验台校准规范JJF(机械)1069-2021钢球直径检查仪校准规范JJF(机械)1070-2021氧化锌避雷器直流参数测试仪校准规范JJF(机械)1071-2021机动车淋雨试验间校准规范JJF(机械)1072-202140kV及以下冲击全波电压试验装置校准规范JJF(机械)1073-2021电力线感应/接触试验发生器校准规范JJF(机械)1074-2021水泵综合性能试验标准装置校准规范JJF(机械)1075-2021单颗粒抗压强度测定仪校准规范JJF(机械)1076-2021磨料堆积密度测定仪校准规范JJF(机械)1077-2021弹性元件特性仪校准规范JJF(机械)1078-2021轴承套圈宽度和油沟深度测量仪校准规范JJF(轻工)145-2021自行车专用量规校准规范JJF(轻工)146-2021自行车检测专用模拟器校准规范JJF(轻工)147-2021自行车盐雾试验箱校准规范JJF(轻工)148-2021自行车专用负荷试验砝码校准规范JJF(轻工)149-2021自行车专用角度量具校准规范JJF(轻工)150-2021整鞋剥离强度试验仪校准规范JJF(轻工)151-2021鞋类耐磨试验机校准规范JJF(轻工)152-2021皮革摩擦色牢度试验机校准规范JJF(轻工)153-2021鞋类橡胶部件喷霜试验箱(臭氧法)校准规范JJF(轻工)154-2021鞋类防滑性能测试仪校准规范JJF(轻工)155-2021鞋跟连续冲击试验机校准规范JJF(轻工)156-2021安全鞋鞋底抗刺穿试验机校准规范JJF(轻工)157-2021背胶剥离强度测试仪校准规范JJF(轻工)158-2021球形耐破度试验仪校准规范JJF(轻工)159-2021生活用纸及纸制品掉粉率测定仪校准规范JJF(轻工)160-2021生活用纸及纸制品可分散性测定仪校准规范JJF(轻工)161-2021家用新风机性能检测装置校准规范JJF(轻工)162-2021电坐便器便座电性能及舒适性检测装置校准规范JJF(轻工)163-2021洗碗机性能检测装置校准规范JJF(纺织)097-2021纤维比电阻仪校准规范JJF(纺织)098-2021振弦式纤维细度仪校准规范JJF(纺织)099-2021棉花分级室模拟昼光照明校准规范JJF(纺织)100-2021纺织品防静电性能电阻测试仪校准规范JJF(纺织)101-2021杠杆式土工合成材料厚度仪校准规范JJF(纺织)102-2021土工布动态穿孔测定仪校准规范JJF(纺织)103-2021曲面摩擦色牢度仪校准规范JJF(纺织)104-2021纺织品恒温恒湿实验室温湿度校准规范JJF(兵工民品)0004-2021原子吸收光衰减器校准规范JJF(兵工民品)0005-2021阿贝折射仪检定用低压钠灯光源校准规范JJF(兵工民品)0006-2021转角扭矩扳子校准规范JJF(兵工民品)0007-2021流量计式气体减压器校准规范JJF(兵工民品)0008-2021折射率法冰点仪校准规范JJF(兵工民品)0009-2021赞恩杯粘度计校准规范JJF(兵工民品)0010-2021旋转蒸发器校准规范JJF(电子)0056-2021网络实时动态差分接收机校准规范JJF(电子)0057-2021数字电视测试接收机校准规范JJF(电子)0058-2021航空无线电导航信号综测仪校准规范JJF(电子)0059-2021长线天线法暗室等效场强校准规范JJF(电子)0060-2021半导体工艺用安时计现场校准规范JJF(电子)0061-2021半导体直流参数验证件校准规范JJF(电子)0062-2021事件顺序记录系统(SOE)测试仪校准规范JJF(电子)0063-2021半导体激光器控制器校准规范JJF(电子)0064-2021二极管反向恢复时间测试系统校准规范JJF(电子)0065-2021固体继电器测试仪校准规范JJF(电子)0066-20212MHz以下通信电缆测试仪校准规范JJF(电子)0067-2021超高阻微电流测量仪校准规范JJF(电子)0068-2021音频功率放大器校准规范JJF(电子)0069-2021手持式雷达目标速度模拟器校准规范JJF(电子)0070-2021表面离子污染度测试仪校准规范JJF(电子)0071-2021电梯平衡系数检测仪校准规范JJF(电子)0072-2021非接触涡流法半导体晶片电阻率测试系统校准规范JJF(电子)0073-2021汽车电点火干扰模拟器校准规范JJF(电子)0074-2021防雷元件测试仪校准规范JJF(电子)0075-2021标准电容损耗箱校准规范JJF(电子)0076-2021模拟断路器校准规范JJF(电子)0077-2021晶体管特征频率测试仪校准规范JJF(电子)0078-2021电子用稳定性试验台校准规范JJF(电子)0079-2021锂离子电池重物冲击试验机校准规范JJF(通信) 052-20215G移动通信综合测试仪校准规范JJF(通信) 053-2021增强机器类通信(eMTC) 综合测试仪校准规范JJF(通信) 054-2021分布式光纤应变和温度测试仪校准规范JJF(通信) 055-2021传导骚扰抗扰度测试仪校准规范JJF(通信) 018-2021时间综合测试仪校准规范JJF(通信) 005-2021网络损伤仿真仪校准规范附件:1.123项部门计量技术规范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zip2.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反馈意见表.docx
  • 质检总局发布GC检定规程等26个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6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包括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色谱数据工作站校准规范、实验室pH(酸度)计型式评价大纲等。编 号名 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备注JJG1125-2016氯乙烯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规程2016-06-272016-09-27JJG1126-2016高压介质损耗因数测试仪检定规程2016-06-272016-09-27JJF1560-2016多分量力传感器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61-2016齿轮测量中心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62-2016凝结核粒子计数器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63-2016色谱数据工作站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64-2016温湿度标准箱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65-2016重金属水质在线分析仪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66-2016运输包装件水平冲击试验系统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67-2016磷酸根分析仪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68-2016分光光度法流动分析仪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69-2016溴价、溴指数测定仪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70-2016现场动平衡测量分析仪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71-2016海水浊度测量仪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72-2016辐射热计校准规范2016-06-272016-09-27JJF1573-2016旋光仪及旋光糖量计型式评价大纲2016-06-272016-09-27JJF1574-201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2016-06-272016-09-27JJF1575-2016实验室pH(酸度)计型式评价大纲2016-06-272016-09-27JJF1576-2016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型式评价大纲2016-06-272016-09-27JJF1577-2016红外耳温计型式评价大纲2016-06-272016-09-27JJG155-2016工作毛细管黏度计检定规程2016-06-272016-12-27代替 JJG155-1991JJG177-2016圆锥量规检定规程2016-06-272016-12-27代替 JJG177-2003JJG649-2016数字称重显示器(称重指示器)检定规程2016-06-272016-12-27代替 JJG649-1990JJG700-2016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2016-06-272016-12-27代替 JJG700-1999JJG761-2016电极式盐度计检定规程2016-06-272016-12-27代替 JJG761-1991JJG1022-2016甲醛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2016-06-272016-12-27代替 JJG1022-2007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2023年度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立项计划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发挥好计量在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服务本市重点产业发展和科创中心建设,在前期广泛征集意见、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市法制计量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现决定以下项目纳入2023年度本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立项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在规定的计划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制修订任务。附件:2023年度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立项计划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3年度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立项计划序号类别主要承担单位名 称备注1制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热能表现场核查方法技术规范2制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矩形花键量规校准规范3制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重型柴油车OBD在线监控系统校准规范4制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新生儿黄疸治疗箱校准规范5制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外线杀菌灯辐照度校准规范6制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校准规范7制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电子气用痕量氧分析仪校准规范8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织物防电磁辐射性能测试仪校准规范9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防除颤效应测试仪校准规范10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汽车用静电放电测试仪校准规范11制定上海精密计量测试研究所高速数传基带测试设备校准规范12制定沪东重机有限公司船用柴油机短型铠装热电偶校准规范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对2023年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立项意见建议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提升我省计量服务能力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的计量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计量工作实际,经各省级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调研推荐、专家立项评审和省局研究,由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中电科瑞测(西安)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申报起草的《压缩氢气加氢机检定规程》等 14项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拟予立项,现向社会予以公告并征求意见建议。若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反馈至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联系人:魏俊南 联系电话:029-86138608电子邮箱:sxsscjgjlc@163.com附件: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拟立项项目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9日附件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拟立项项目表序号项 目 名 称制定/修订起草单位1压缩氢气加氢机检定规程制定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2超声流量计在线校准规范制定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3高频电刀分析仪校准规范制定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4工频电磁场测量仪校准规范制定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5石墨电极螺纹量规校准规范制定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6液态物料自动售卖机校准规范制定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7直流数字功率表校准规范制定榆林市计量技术研究院8全自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分析仪校准规范制定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计量中心9氧化还原电位滴定仪校准规范制定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10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在线远程校准规范制定中电科瑞测(西安)有限公司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11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制定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12交流大电流测量系统校准规范制定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3车辙试验机校准规范制定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力源仪器设备检测有限公司14胶质层指数测定仪校准规范制定陕西国华现代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中检西北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全周期管理,以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更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工作改革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2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附件1:《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名称: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制定(含修订,下同)、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是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并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计量技术规范,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及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包括:   (一)各领域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要求;   (三)规范计量活动的规则、细则、指南、通用要求;   (四)测量方法、测量程序;   (五)标准参考数据的技术要求;   (六)算法溯源技术方法;   (七)计量比对方法;   (八)其他需要规范的技术要求。   第四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有利于提升量值传递溯源能力、服务和支撑计量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发展、便利经贸往来、实施国家战略。   第五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适用范围必须明确,在其界定的范围内力求完整;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并考虑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第六条 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的国际计量技术规范及有关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技术文件。在采用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坚持结合国情、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七条 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负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组织制定、编号、批准发布和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八条 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负责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评估、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定、效果评估、复审和宣贯工作,承担归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解释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及外文版依法受到版权保护。市场监管总局享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版权。   第十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第二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   第十一条 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的申报原则要求,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计量法制管理需要,可以向有关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立项建议。   立项建议应说明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与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兼容性等。   第十二条 市场监管总局应当组织技术委员会对立项建议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立项建议经评估后适合立项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立项申请。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市场监管总局可以委托有关技术委员会提出立项申请。   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草案。   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国内外技术规范水平现状和发展趋向、与相关国际技术文件的一致性程度,关键技术要求(或者主要内容),实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条件,进度安排,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第十四条 对立项建议存在重大分歧的,市场监管总局应当组织有关技术委员会对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形成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下达项目计划至各技术委员会。   第十六条 在执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计划过程中,有下列情形时可以对计划项目进行调整:   (一)确属急需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项目,可以增补;   (二)确属不再适宜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项目,应予撤销;   (三)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计划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调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应当由归口技术委员会提出,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后实施;未获批准的,有关技术委员会和起草单位应当按照原计划实施。   第三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   第十八条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下达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应当由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单位实施。   起草单位应当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负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起草的调研、试验验证、编制和征求意见处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周期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延长周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无法继续执行项目计划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后,终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   第二十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应当按照编写规则要求,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的基础上,起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编写说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阐明任务来源、编写依据、起草过程、与相关国际技术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与国家标准的兼容情况,对所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的有关说明,对重要条款的解释,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等,必要时还应说明实施技术规范的风险评估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等建议,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在修订时,还应列出和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主要差异情况并进行说明。   如适用,附件还应包括以下文件:   (一)试验报告。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应当用规定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对其适用范围的对象进行检测,用试验数据证明其是否科学、合理和可行。   (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应当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分析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三)采用相关国际技术文件的原文及中文译本。   第二十二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编写说明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涉及的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方征求意见。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二十三条 起草单位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形成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审稿,报送归口技术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工作程序,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审稿开展审定。技术委员会应当审定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情况,以及与相关国际技术文件和国家标准的兼容性;   (二)主要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规范性、严谨性以及试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的可靠性;   (四)是否符合公平竞争的规定;   (五)意见采纳情况和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   第二十五条 审定可通过会议审定或函件审定。   会议审定时,该技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为有效。会议审定应当协商一致,如需投票(赞成、反对、弃权)表决,应当获得到会委员人数四分之三以上赞成方为通过。技术委员会委员和被审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起草人应当参加审定会议;咨询委员、顾问、工作组成员和通讯单位成员可列席审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特邀代表列席审定会议。   函件审定时,该技术委员会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回函赞成方为通过。   起草人员不参加表决。咨询委员、顾问、工作组成员、通讯单位成员、特邀代表不参加表决,但应当将其意见记录在案。   会议审定和函件审定应形成审定意见书,并经参加全体委员签字。审定意见书应当包括审定时间地点、参加委员名单、具体对技术规范的审定意见和结论等。   第二十六条 起草单位根据审定意见整理形成报批稿和相关报批材料,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市场监管总局。报批材料包括:   (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批公文;   (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   (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批表;   (四)编写说明;   (五)征求意见汇总表;   (六)审定意见书;   (七)试验报告(如适用);   (八)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如适用);   (九)国际相关技术文件的原文和中文译本(如适用);   (十)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七条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审查部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审查部应当审查下列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写质量;   (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法制性;   (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适用性;   (四)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兼容性;   (五)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技术性。   第四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批准发布   第二十八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批准、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二十九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号由其代号(JJG或JJF)﹑顺序号和发布年号组成。   代号“JJG”用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代号“JJF”用于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和其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第三十条 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当由市场监管总局和归口技术委员会分别归档。   第三十一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经批准发布后,由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出版机构出版。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文本,供公众查阅。   需要翻译成外文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其译文由归口的技术委员会组织翻译和审定,如需出版,应当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由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出版机构出版。   第五章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设置合理的过渡期。   第三十三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后,市场监管总局应当组织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宣贯和推广工作。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计量技术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第三十四条 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信息,主要起草单位应当对已发布的计量技术规范进行有效性跟踪。鼓励社会公众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反馈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第三十五条 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效果评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效果评估主要包括技术规范的适用性、协调性、技术水平、结构内容、应用状况、实施成效和问题等内容。   第三十六条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复审工作。技术委员会应根据复审情况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结论,报市场监管总局。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各技术委员会应当密切关注可能影响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合法合规性和科学性的国际、国内重大变化情况,或者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导致现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整体或部分条款不适用等情况,经研判后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复审建议。   第三十七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经复审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不需要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确认继续有效,由归口技术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表,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二)对需要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归口技术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表,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修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顺序号不变,将年号改为修订后批准发布的年号。   (三)对不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归口技术委员会填写复审意见表,提出废止建议,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拟废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第三十八条 经过复审确认继续有效或批准废止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三十九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后,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可以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由起草单位填写修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申报表,经归口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修改单与技术规范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属于计量科技创新,应当纳入国家或部门科技进步奖项范围。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2002年12月3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36号令发布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加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管理,以更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工作改革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修订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修订《办法》必要性   计量技术规范是计量活动中使用的技术文件,是贯彻实施计量法律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持, 是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完善国家计量体系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既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也包括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及其他随着计量科学技术及其应用发展和计量活动实践演进逐步形成的新类型计量技术规范。据最新统计数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共1958项,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95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824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147项、国家计量校准规范767项和其他计量技术规范125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多次提出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测量技术,研制一批新型标准物质,不断完善国家计量体系。《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加快完善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主体、部门行业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为补充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机制,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积极采用国际计量规范,提升我国计量技术规范的国际化水平。   按照《计量法》第十条规定,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被赋予法律地位,原质检总局于2002年12月31日发布实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二十年来,《办法》对保障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逐步实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对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依据《办法》管理,对其他类型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管理也全部参照《办法》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完全一致。在此背景下,为完善优化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定义和范围,总局计量司启动《办法》修订工作,将名称修改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此外,近年来因机构改革和管理模式变化,《办法》部分条款需调整,因此,对《办法》作出修订。《办法》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定义和范围,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保障对各项法定计量职责的履行和国家法定计量任务的落实。   二、修订过程   2020年开始组织前期调研工作,2022年成立起草小组,多次召开研讨会并广泛听取意见,先后对《办法》修订初稿进行三次修订。2023年3月16日召开专家研讨会,根据意见反馈,形成修订讨论稿,3月31日现场听取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修订稿,5月5日征求计量司各处意见建议后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下一步,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修订草案,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计量司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做到规章与工作实践相符,履行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职能,本次修订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更名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将正文中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统一修改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二)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本次修订将《办法》涉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的内容统一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   (三)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立项、制定修订、批准发布和实施监督管理各阶段程序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后的信息反馈机制。增加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周期的具体要求,增加总局委托开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审查工作的内容,增加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施与监督的内容和要求等。   (四)关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由国际计量局(BIPM)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组织共同发布的国际标准《测量不确定度表示指南》,被社会广泛应用,其评定方法吸纳了包括误差分析方法在内的新发展。而误差分析方法则无统一的国际标准。本次修订,将原《办法》要求提供的误差分析材料改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度报告。采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是制造和贸易全球化的需要,有利于测量结果间的可比性,有利于国际交流与互认。   (五)删除原《办法》附件。附件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申报计划、制修订、审批、发布、复审过程中的文件、表格样式,删除的内容将在其他配套行政性文件中作出具体要求。   (六)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版权所属。   (七)其他文字性修改。
  • 迎亚太计量规划组织来访,服务全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第39届亚太计量规划组织全体大会(简称APMP大会)于11月27日在深圳隆重召开。11月28日下午,来自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的计量专家学者莅临中图仪器参观指导,近距离感受中国制造精密计量检测仪器的魅力。亚太计量规划组织 (APMP) 是亚太地区的计量合作组织,是国际计量委员会认可的全球六个区域计量组织之一。截止至2023年2月,APMP共有来自27个经济体的45个正式成员机构和来自13个经济体的14个附属成员机构。APMP大会既是亚太计量界的盛会,也是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国际性计量活动。在会议室里,来访的专家学者首先听取了中图关于发展历史、产品线、技术优势、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全球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介绍,随后又重点考察了计量明星产品——螺纹综合测量机。SJ5200系列螺纹综合测量机能够对各类螺纹环规、塞规实现综合参数全自动测量。来访专家学者对产品精度、性能和可操作性表示了充分赞赏与认可,期待日后双方在螺纹计量领域内有更多合作与交流。在公司展厅,来访的专家学者详细考察了中图仪器微纳米显微测量、常规尺寸测量及大尺寸测量全系列产品,与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探讨,对中图仪器能够提供从纳米到百米完整尺寸链解决方案表示赞赏,期待更多中图仪器产品进入本国,服务当地制造业发展。中图仪器产品目前已在全球六大洲30多个工业国家稳定运行,尤其在一些后发工业国家,中图仪器参与协助建立了国家层面的几何量计量标准溯源体系,有力促进了第三世界工业发展,让全球更多民众享受工业制造红利,此次来访加深了亚太计量规划组织成员单位对中图仪器的了解,有利于后续更广泛深入的合作与交流。中图仪器致力于成为全球性精密尺寸测量仪器企业,服务全球客户,在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力度的同时不断勤修内功,以高质量为标签,服务全球制造业高效发展,实现了院内开花,天南海北皆飘香的良好局面。
  • MTC17 2022年度年会及规范审定会顺利召开
    2022年12月7日-9日,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MTC17)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2022年度年会及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报批审定会。   MTC17主任委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计量院”)研究员张庆合,副主任委员、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蔡冶强,秘书长、中国计量院副研究员苏福海以及委员会全体委员、咨询委员和协调工作组成员及规范起草组等共计60人参加此次会议,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委员会秘书长苏福海主持。   会上,MTC17主任委员张庆合对委员会全体委员参会表示热烈欢迎,并结合国家需求、行业发展方向,对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及展望。秘书长苏福海对委员会2022年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会议完成《放电离子化气相色谱校准规范》等12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送审稿的审定,全体委员针对规范的指标、方法等进行了认真审议。   一年来,MTC17共完成了19项规范审定,满足了行业对计量规范的急需,进一步完善了物理化学领域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并为计量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 《氨氮测定仪校准规范》等13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通过审定
    近日,广州计量院化学部部长何欣在山东青岛参加了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审定会。上海计量院曹程明副院长、郑春蓉秘书长、中国计量院标物中心马连弟主任、青岛计量院景军副院长、本技术委员会委员、各省市地方院所和有关生产企业专家等共6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经过3天的分组审议和大会审议,最终13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部获得委员一致通过,待修改完毕后报国家总局审批。其中包括由上海计量院和广州计量院(GIMT)共同起草的《氨氮测定仪校准规范》。   水体中的氨氮是指以氨(NH3)或铵离子(NH4+)形式存在的氮,其广泛存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是我国水体环境监测的重要指标,也是各类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重点关注项目。目前,氨氮测定仪已经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化工、医疗和环保等行业。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简称广州计量院)是我国最早建立的计量检定专业机构之—,是广州地区由政府授权的公益性、综合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作为广州地区量值溯源的最高源头,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发挥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
  • 4669家药企仅597家获质量规范证书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詹媛今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止到2012年底,在我国4669家药品生产企业中,仅有597家获得了新修订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须在2014年1月1日前、其他类别药品须在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新版GMP认证,否则不得继续生产该药品。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发电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等6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准《发电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等6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特此通告。附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目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3日附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目录序号编号名称实施日期1JJF(鲁)183-2024发电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2024-03-012JJF(鲁)184-2024钢铁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技术规范2024-03-013JJF(鲁)185-2024口罩颗粒物防护效果测试仪 校准规范2024-03-014JJF(鲁)186-2024口罩颗粒物过滤效率测试仪 校准规范2024-03-015JJF(鲁)187-2024差压传感器校准规范2024-03-016JJF(鲁)188-2024三维冲击记录仪校准规范2024-03-01地方规范文本.zip
  • ​《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测定仪校准规范》等142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拟立项公示
    根据计量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申请立项的《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测定仪校准规范》等142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附件1)和项目建议书(附件2)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0日。如对上述申请立项的行业计量技术规范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立项反馈意见表》(附件3)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jianhao@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计量技术规范立项公示反馈)。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邮编:100804联系方式: 010-64102953 010-68205243 联系人:黄雪吟 王建豪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4月10日附件1:《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测定仪校准规范》等142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制计划项目.pdf附件2:《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测定仪校准规范》等142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建议书.zip附件3: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立项反馈意见表.pdf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2年3月11日
  • 《激光甲烷遥测仪校准规范》等125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汇总
    近日,工信部将2021年申请立项的《激光甲烷遥测仪校准规范》等125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和项目建议书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9日。这125项项目中,包括石化行业(26项)、有色金属行业(7项)、建材行业(14项)、机械行业(20项)、纺织行业(9项)、兵工民品行业(14项)、电子行业(15项)、通信行业(8项),目录如下表所示。附:《激光甲烷遥测仪校准规范》等125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计划项目建议书.zip2021年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申报项目汇总表 行业:石化 序号申报号计量技术规范名称制、修订代替规范完成年限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起草单位领域1JJFZ(石化)001-2021激光甲烷遥测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宁市计量所石油化工2JJFZ(石化)002-2021磷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石油化工3JJFZ(石化)003-2021柴油十六烷值机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石化(洛阳)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石油4JJFZ(石化)004-2021乙醇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石油化工5JJFZ(石化)005-2021丙酮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石油化工6JJFZ(石化)006-2021石油产品定氮仪(化学发光法)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石油化工7JJFZ(石化)007-2021润滑油蒸发损失测定仪(诺亚克法)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石油8JJFZ(石化)008-2021开路式红外可燃气体探测器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石油化工9JJFZ(石化)009-2021恒温振荡培养箱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石油化工10JJFZ(石化)010-2021涂料耐溶剂擦拭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涂料11JJFZ(石化)011-2021涂膜、腻子膜打磨性测定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涂料12JJFZ(石化)012-2021厚漆、腻子稠度测定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涂料13JJFZ(石化)013-2021二氧化氮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石油化工14JJFZ(石化)014-2021管状输送带试验机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青岛中化新材料实验室橡胶15JJFZ(石化)015-2021汽车同步带疲劳试验机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青岛中化新材料实验室橡胶16JJFZ(石化)016-2021橡胶软管外覆层耐磨耗性能试验机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青岛中化新材料实验室橡胶17JJFZ(石化)017-2021润滑脂锥入度测定器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济宁市计量测试所石油化工18JJFZ(石化)018-2021激光甲烷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济宁市计量测试所石油化工19JJFZ(石化)019-2021帘线干热收缩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橡胶20JJFZ(石化)020-2021橡胶压缩屈挠试验机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橡胶21JJFX(石化)021-2021直读式橡胶密度计校准规范修订JJG(化)106-91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橡胶22JJFZ(石化)022-2021石油产品盐含量测定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石油23JJFZ(石化)023-2021甲醛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石油化工24JJFZ(石化)024-2021氧化性固体重量试验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化学品鉴定25JJFZ(石化)025-2021撞击感度试验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化学品鉴定26JJFZ(石化)026-2021易燃液体持续燃烧试验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化学品鉴定2021年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申报项目汇总表 行业:有色金属 序号申报号计量技术规范名称制、修订代替规范完成年限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起草单位领域27JJFZ(有色金属)001-2021隔热型材用高温持久试验机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广东省科学院工业分析检测中心力学28JJFZ(有色金属)002-2021闭路循环法铝及铝合金液态测氢仪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艺29JJFZ(有色金属)003-2021电热恒温水浴锅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度30JJFZ(有色金属)004-2021电子式温湿度计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度31JJFZ(有色金属)005-2021有色金属材料用循环腐蚀试验箱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国标(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腐蚀32JJFZ(有色金属)006-2021铜合金冲刷腐蚀试验机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国标(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腐蚀33JJFZ(有色金属)007-2021非接触式引伸计标定器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力学2021年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申报项目汇总表 行业:建材 序号申报号计量技术规范名称制、修订代替规范完成年限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起草单位领域34JJFZ(建材)001-2021水泥企业用转子计量秤现场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水泥35JJFZ(建材)002-2021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装置校准规范制定/2023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防火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防火性能测试
  • 《激光甲烷遥测仪校准规范》等117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审查后报批的《激光甲烷遥测仪校准规范》等117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附件1)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如对报批的计量技术规范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jianhao@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公示反馈)。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邮编:100846联系电话:010-68205243附件:1.117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2.行业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反馈意见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7月20日
  • 环境计量委组织召开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预审会
    4月24日至26日,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MTC41,以下简称环境计量委)对及即将报审的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浙江杭州进行了集中研讨及预审工作,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专家、环保跟踪专家、相关行业专家参加会议。环境计量委2021年共获批立项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涉及PM2.5污染治理急需的环境空气臭氧前体物、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污染源执法监测急需的烟气预处理装置和水质自动采样器校准规程/规范,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均已于2022年发布征求意见稿。   预审会分组对8个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进行预审,分为环境空气组、污染源组、名词术语组三个小组。会上,委员、起草小组、行业专家对规范进行研讨及预审,针对规范的重要内容,重大技术问题,不确定度分析报告,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完成送审意见。下一步,环境计量委秘书处将与各承担单位继续推进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订进度,力争于2023年底通过委员会终审后报批。同时,环境计量委也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和生态环境部监测司的要求,推进2022与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编制工作,并统筹谋划急需的生态环境监测自动、现场、在线监测仪器计量技术与规划体系,提升重点仪器的准确性和计量溯源性。
  •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恒温振荡器校准规范》等15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及废止《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等1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恒温振荡器校准规范》等15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同时废止《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等1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特此公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30日批准发布的《恒温振荡器校准规范》等15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名录序号计量技术规范编号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JJF(闽)1145-2024恒温振荡器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2JJF(闽)1146-2024经皮黄疸测试仪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3JJF(闽)1147-2024高频电刀分析仪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4JJF(闽)1148-2024油色谱分析仪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5JJF(闽)1149-2024全景成像测量摄像机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6JJF(闽)1150-2024排放单位碳计量能力确认技术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7JJF(闽)1151-2024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建模技术指南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8JJF(闽)1152-2024面筋测定仪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9JJF(闽)1153-2024尿碘分析仪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10JJF(闽)1154-2024光生物安全测试系统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11JJF(闽)1155-2024石油产品光安定性测定仪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12JJF(闽)1156-2024锐利边缘测试装置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13JJF(闽)1157-2024鞋带耐磨试验设备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14JJF(闽)1158-2024快速核酸检测仪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15JJF(闽)1159-2024钢水液面控制仪校准规范2024年5月30日2024年8月30日废止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等1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名录序号计量技术规范编号名称发布日期废止日期1JJG(闽)1021-201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2015年4月15日2024年5月30日2JJF(闽)1030-2010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SPECT)校准规范2010年3月1日2024年5月30日3JJF(闽)1047-2011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校准规范2012年1月10日2024年5月30日4JJG(闽)1086-2018CT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检定规程2018年4月15日2024年5月30日5JJF(闽)1094-2018电热恒温水浴锅校准规范2018年11月5日2024年5月30日6JJF(闽)1096-2020气溶胶稀释器校准规范2020年1月14日2024年5月30日7JJF(闽)1105-2020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校准规范2020年5月19日2024年5月30日8JJF(闽)1110-2020洁净工作台校准规范2020年12月16日2024年5月30日9JJF(闽)1117-2021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校准规范2021年7月19日2024年5月30日10JJF(闽)1119-2021医用冷冻离心机校准规范2021年7月19日2024年5月30日
  • 《连续pH测定仪校准规范》等6项天津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准《连续pH测定仪校准规范》等6项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京津冀共建)发布实施。具体信息如下:
  • 计量技术规范助推标准物质高质量发展
    标准物质是指具有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特性的物质,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查中的预期用途,其研制和生产均离不开可靠的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通用要求》《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标准物质计量比对计量技术规范》《纯度标准物质定值计量技术规范 高纯金属纯度标准物质》等4项标准物质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是我国在标准物质共性技术和高纯物质等计量技术规范领域最新研究成果。规范的正式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标准物质高质量发展,促进标准物质领域技术进步和创新升级。国际接轨的研发和生产管理体系是取得国际互认、形成国际竞争优势的关键。JJF 1342-2022《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通用要求》(替代JJF 1342-2012)实现与现行ISO 17034:2016《标准物质研制(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的接轨,涵盖了该国际标准在结构、资源、技术、体系等方面的全部要求。其发布与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管理体系的规范化运行,确保标准物质的研发、生产和服务质量。标准物质的均匀性与稳定性评估、定值及不确定度评估是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一级、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评审的重点内容。JJF 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替代JJF 1343-2012)修改采用ISO指南35:2017《标准物质—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指南》,针对标准物质研制方案策划、均匀性与稳定性实验方案设计、不同定值模式下的技术要求、新型统计学方法与不确定度评估等方面,给出更为详细和完善的规定。该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指导意义,有利于规范标准物质的研制和生产过程,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准确性与可靠性。随着标准物质品种和数量的不断增多,不同标准物质量值之间的一致性日益受到关注。计量比对作为保障量值准确一致、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在标准物质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首次制定发布的《标准物质计量比对计量技术规范》将为标准物质领域开展计量比对提供技术依据,同时也可为标准物质量值核查等活动提供技术参考。纯物质是各领域成分量测量结果实现向SI单位摩尔溯源的基础物质,涉及冶金、材料、食品、环境、生物、卫生等关键领域。首次制定发布的《纯度标准物质定值计量技术规范 高纯金属纯度标准物质》,对有关纯度定值技术、不确定度评估、溯源性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将更好指导我国高纯金属纯度标准物质的规范化研制,推动以纯物质为基础的国家化学测量量值溯源体系加快构建。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标准物质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17项,被广泛应用到标准物质的研制生产、技术评审、监督管理和国际互认等领域。计量技术规范在指导标准物质高质量发展,支撑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评审与量值监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43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密度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等24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现批准《密度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等24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序号编号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备注1JJG2094-2021密度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2021-12-282022-06-28代替JJG2094-20102JJG499-2021精密露点仪检定规程2021-12-282022-06-28代替JJG499-20043JJG655-2021 噪声剂量计检定规程2021-12-282022-06-28代替JJG655-19904JJG831-2021铸造用砂模硬度计检定规程2021-12-282022-06-28代替JJG831-19935JJG1182-202120Hz~1kHz矢量水听器检定规程2021-12-282022-06-286JJG1183-2021铁路辙叉结构高度测量器检定规程2021-12-282022-06-287JJF1097-2021平尺校准规范2021-12-282022-06-28代替JJF1097-20038JJF1229-2021质量密度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2021-12-282022-06-28代替JJF1229-20099JJF1258-2021步距规校准规范2021-12-282022-06-28代替JJF1258-201010JJF1945-2021凝血分析仪校准规范2021-12-282022-06-2811JJF1946-2021波浪测量仪(声学法)校准规范2021-12-282022-06-2812JJF1947-2021铂-钴色度仪校准规范2021-12-282022-06-2813JJF1948-2021油气回收检测仪校准规范2021-12-282022-06-2814JJF1949-20212022-06-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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