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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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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相关的资讯

  • 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公布
    关于公布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的公告   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科学性,规范测试机构的操作行为,提高新化学物质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对国际间通用测试方法、测试数据和管理体系的互认和应用,根据我部《关于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08〕22号),按照《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HJ/T155-2004),参照国际通行的合格实验室准则(GLP)技术原则,结合我国化学品生态毒理学测试水平和实际情况,我部组织专家对申请为新化学物质登记提供生态毒理学数据的测试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盲样测试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检查的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1. 上海市检测中心生物与安全检测实验室   2.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3. 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检测实验室   5.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   6.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7.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上述测试机构所提供的生态毒理学数据可作为新化学物质登记评估的依据。   二、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已列入名单的测试机构,应于每年12月向我部提交年度报告,接受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和有因检查。定期检查每三年开展一次。在检查时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从名单中取消;申请列入名单的机构,经我部检查和测试合格后,可以进入名单。
  • 3285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公布
    2013年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公告中显示在全国范围内共有3285家检测机构获得许可,详情如下: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2013年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实行资格许可制度。现公布截至2012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的名单(见附件)。未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不得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xls
  • 认监委公布2011年资质认定获证机构名单
    认监委2012年第7号公告   关于公布2011年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获证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检查机构和食品检验机构,必须依法经资质认定。   2011年取得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和食品检验机构共698家次(包括首次认证、复查换证和证书变更三种类型),其中,实验室652家,检查机构19家,食品检验机构27家,现予以公布。上述实验室、检查机构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具体业务范围和依据标准以其资质认定证书和证书附表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1年取得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名单.xls   2.2011年取得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名单.xls   3.2011年取得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名单.xls
  • CNAS公布第二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第二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评审员: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测量审核工作的开展,根据认可委(秘)(2010)16号《关于测量审核指定机构相关事宜的通知》的安排,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原测量审核实施机构和参考比对机构重新进行指定,,并于2011年1月3日公布了第一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为满足实验室认可的需求,经CNAS对有关申请机构申请材料的审查确认,现予以公布第二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和领域范围。指定机构和范围详见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中的能力验证提供机构清单。请有关机构和评审员等各方予以关注。   CNAS测量审核指定机构会随着认可工作的需求变化以及被指定机构的服务质量等进行补充和调整、公布和在“能力验证专栏”中更新,请各有关机构、人员继续予以关注。   再次重申,自2011年1月31日起,CNAS原指定的测量审核实施机构和参考比对机构的指定资格终止。   特此通知。
  • 质检总局公布123家Ⅰ类产品质检机构名单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为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检验机构提高工作质量,质检总局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1155家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了分类考核评价。现将2013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Ⅰ类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123家检验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分类考核评价为Ⅰ类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维护检验机构的良好形象。   附件: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 质检总局 2013年12月27日   备注: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将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各级质监部门优先安排考核评价为Ⅰ类和Ⅱ类的检验机构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任务。
  • 3693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公布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实行资格许可制度。现公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的名单(见附件)。未获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不得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获得资格许可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名单   质检总局   2014年3月20日
  • 工信部相关专项招标代理机构库候选名单公示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9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相关专项招标代理机构库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以下为公示原文: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库比选公告》有关要求,经第三方机构评审推荐,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专项招标代理机构库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联系方式:010-68205105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传真:010-66038830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7, 7, 7)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8px " 附件: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66d6e825-5e46-4ae0-837e-0442e6f7b400.docx" title="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专项招标代理机构库候选名单公示.docx"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专项招标代理机构库候选名单公示.docx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0/uepic/cda2a987-41b8-435f-8b39-ed0911e7255b.jpg" title="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专项招标代理机构库候选名单公示.png" alt="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专项招标代理机构库候选名单公示.png" / /p
  • 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评审员:   按照《关于测量审核指定机构相关事宜的通知》(认可委(秘)(2010)16号)要求,根据2013年1月3日指定的测量审核机构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进行了重新审核确认。现公布2014年第一批指定的8家测量审核机构名单,指定范围和联系方式详见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中的能力验证提供机构清单”,请有关机构和评审员等各方予以关注。要求各测量审核指定机构,严格执行CNAS《测量审核指定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有效地质量保证服务。   CNAS测量审核指定机构会随着认可工作的需求变化以及被指定机构的年度审核服务质量等进行补充和调整,并在“能力验证专栏”中公布更新,请各有关机构、人员继续予以关注。   对于2014年1月6日指定的机构,未经CNAS年度审核确认的,自?015年1月6占起指定资格终止。   特此通知。   附件:CNAS 2014年第一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 文章转载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CNAS公布第三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第三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评审员: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测量审核工作的开展,根据《关于测量审核指定机构相关事宜的通知》(认可委(秘)(2010)16号)的安排,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原测量审核实施机构和参考比对机构重新进行指定,并于2011年1月3日公布了第一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2011年2月25日公布了第二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为满足实验室认可的需求,经CNAS对有关申请机构申请材料的审查确认,现予以公布第三批测量审核指定机构名单和领域范围。指定机构和范围详见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中的“能力验证提供机构清单”。请有关机构和评审员予以关注。   CNAS测量审核指定机构会随着认可工作的需求变化以及被指定机构的服务质量等进行补充、调整和公布并在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中进行更新,请各有关机构、人员继续予以关注。   再次重申,自2011年1月31日起,CNAS原指定的测量审核实施机构和参考比对机构的指定资格终止。   特此通知。 2011年6月3日 测量审核指定机构(检测领域) 序号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获准领域 1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陈勇 0351-6162536 煤、白酒 2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佟艳春 010-62181169 金属与合金类材料与制品、 矿石、耐火材料、煤炭 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纪红玲 021-26648701 金属材料、铁矿石、 耐火材料、微束分析 4 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陶瓷实验室 王乐 0533-3159533 陶瓷 5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大连) 郑江 0411-82583822 食品、植物检验检疫 6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马小爽 010-84665471 水、气体、土壤 7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马捷 010-64517844 建筑材料 8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方建新 021-52353025 法庭科学/司法鉴定 9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山东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叶曦文 0532-80885722 食品及动物饲料、石油 及石油产品、棉花 10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验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饶红、郭铮蕾 010-58619235 010-58619222 兽医及动植物检验检疫、 纺织品及制品 11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朱晓玲 010-51167483 建筑材料 12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杨华玉 010-84262767 煤炭、焦炭 13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赵华 0531-85878040 胶粘剂、有机混合物、 塑料、橡胶 14 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朱珈 020-32293678 电气 15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王冬妍 024-25893246 食品、洗涤剂 16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宫赤霄、谢莹 010-63162443 电气 17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刘崇华 020-38290540 玩具 18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沈阳) 姚家彪 024-24123659 食品、植物检验检疫 19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武彤 010-64224092 电气(电磁兼容) 20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 姜瀛洲 021-38620831 电气 (待机功耗、铜质绕组温升) 21 中国航天工程咨询中心软件测评实验室 杨桂枝 010-68370420-18软件 22 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 陈建秋 021-64314863 电气(电动工具) 23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检验计量中心 陈曦 010-65836151 纸张 测量审核指定机构(校准领域) 序号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获准领域 1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中测测试有限责任公司 陈丽、张淮 028-84404920 028-84403976 力学、几何量、光学、 电磁、声学和振动、 热学和化学 2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华东国家计量测试中心/中国上海测试中心) 石红、吴建英 021-50798352 021-50798589 几何量、力学、 声学和振动、无线电、 电磁学和热学 3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薛晓 010-62457106 几何量、热学、 力学和电磁学 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0三所 宋国军 010-68387448 无线电和时间频率 5 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 顾世红 010-68379896 电磁学 6 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李廷元 010-88524101 几何量、热学和力学 7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杜艳辉 0431-85375164 量块、热电阻、 砝码和电磁 8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刘萍、张勤 0531-82962096 0531-82962451 力学和几何量 9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赵华 0531-85878040 粘度和容量
  • 首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名单
    关于首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名单的公告2016年 第12号  按照《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的规定,根据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进行的材料审核和公示结果,现公布首批通过备案的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   特此公告。   附件:首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0月24日序号 机构名称 地区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市2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市3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北京市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市5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市6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北京市7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市8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9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10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河北省11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12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13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14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15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市16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17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江苏省18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19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20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西省21聊城市人民医院山东省22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23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24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25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东省26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广东省27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28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29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省30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贵州省
  • 一检测机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合肥安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1年12月9日,合肥市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合肥安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经长丰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当事人存在缺少对车辆防抱死制动装置和辅助制动装置的检验、未检验轴距、底盘动态检验未进行点制动检验、检测报告出具的制动初速度与视频反映的制动初速度不符等问题,属于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2022年7月11日,长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鉴于当事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连续三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严重危害汽车安全性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点评:检验检测机构对于汽车安全性能的把关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检测过程不合规范、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损害行业公信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坚决打击。
  • 南京公布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机构名单
    今天(5月30日),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在官方微博上公布了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机构名单。在这份名单中可以看到,全市共有31个指定的机动车监测点,令车主一目了然。
  • 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书,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17日应急管理部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2023年8月8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人员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以下简称严重失信)是指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并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行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是指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将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列入、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或者信用修复,并记录、共享、公示相关信息等管理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省级、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下一级应急管理部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按照“谁处罚、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第五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管理制度,加大信息保护力度。推进与其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共用,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查询、应用和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第二章 列入条件和管理措施第六条 下列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一)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二)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四)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七条 下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或者许可被暂扣、吊销期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二)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证书的;(三)在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或者逃避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四)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第八条 应急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对象(以下简称被列入对象)可以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在国家有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政府网站等公示相关信息;(二)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实施行业或者职业禁入;(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等基于诚信的管理措施;(四)取消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资格;(五)在政府资金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等方面予以限制;(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第三章 列入和移出程序第九条 应急管理部门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书面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告知内容应当包括列入时间、事由、依据、管理措施提示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第十条 应急管理部门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的,应当出具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人员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列入时间、事由、依据、管理措施提示、信用修复条件和程序、救济途径等事项。告知、送达、异议处理等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自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有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政府网站等公示严重失信主体信息。第十二条 被列入对象公示信息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人员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管理期限、作出决定的部门等事项。用于对社会公示的信息,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十三条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期限为3年。管理期满后由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移出,并停止公示和解除管理措施。被列入对象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之日起满12个月,可以申请提前移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实施职业或者行业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不予提前移出。第十四条 在作出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负责移出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并在10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和解除管理措施。第十五条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据发生变化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重新进行审核认定。不符合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的,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列入决定,立即将当事人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停止公示和解除管理措施。第十六条 被列入对象对列入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章 信用修复第十七条 鼓励被列入对象进行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解除管理措施。第十八条 被列入对象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12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提前移出申请:(一)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三)未再发生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严重失信行为。第十九条 被列入对象申请提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应当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提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第二十条 应急管理部门自受理提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准予提前移出。制作决定书并按照有关规定送达被列入对象;不予提前移出的,应当说明理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作出准予提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的,应当通过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告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第二十一条 应急管理部门发现被列入对象申请提前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的,应当撤销提前移出决定,恢复列入状态。名单管理期自恢复列入状态之日起重新计算。第二十二条 被列入对象对不予提前移出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管理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7〕59号)同时废止。
  • 8925人!最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名单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等规定,公布了2019年度第二批考核合格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名单、网上能力测试分数为70分及以上和免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名单、注销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编号名单。其中,网上能力测试分数为70分及以上和免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共计8925人 2019年度第二批考核合格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共计473人,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19年度注销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共计1619人。 /p p   名单详情可点击附件查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2/attachment/72092fea-b94f-4523-b3e4-37fe0e14c784.docx" title=" 2019年度注销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编号清单.docx" 2019年度注销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编号清单.docx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2/attachment/2324d427-ad06-45f2-a31b-5def5c9f6b09.docx" title=" 2019年度第二批考核合格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名单.docx" 2019年度第二批考核合格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名单.docx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2/attachment/76d1bac1-2be2-4808-8643-7261f8837ca3.docx" title=" 2019年度网上能力测试分数为70分及以上和免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名单.docx" 2019年度网上能力测试分数为70分及以上和免试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名单.docx /a /p p br/ /p
  • 农业部公布第三批质检机构认可名单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种质与渔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等7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绳索网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5个质检机构(附件2)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三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测范围 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及邮编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审查认可证书编号 1 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种质与渔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 水产种质、渔业环境 王印清 0532-85836341 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106号 266071 [2011]农质检核(国)字第0216号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81号 2 中国水稻研究所[农业部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 转基因植物及环境 程式华 0571-63370348 浙江省杭州富阳市水稻所路28号 311401 [2011]农质检核(国)字第0103号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82号 3 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兴城)] 果品及苗木 刘凤之 0429-3598178 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南路98号 125100 [2011]农质检核(国)字第0032号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83号 4 江苏省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站[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农业环境及农产品 田子华 025-86263955 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24号 210036 [2011]农质检核(国)字第0100号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84号 5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部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转基因植物及环境 王金宝 0531-83178601 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02号 250100 [2011]农质检核(国)字第0217号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85号 6 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 农产品 曾德云 027-87286582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王家湾特1号 430070 [2011]农质检核(国)字第0010号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86号 7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动物卫生及安全 马洪超 0532-85621583 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369号 266032[2011]农质检核(国)字第0049号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87号   附件2:2011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三批) 序号 质检中心全称 监测范围 中心领导 承建单位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审查认可证书号 备注 1 农业部绳索网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绳索网具 王鲁民、汤振明、石建高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上海市军工路300号 200090 021-68668440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88号 复查评审 2 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肥料 蒋庆功、曲仁国、泉维洁 山东省土壤肥料总站 山东省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 250100 0531-82355205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89号 复查评审 3 农业部环保机械设备及船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环保机械设备、渔船用产品 徐 皓、张祝利、赵 平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 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3号 200092 021-65983689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90号 复查评审 4 农业部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鞋类产品 李德铭、林荣为 晋江市乡镇产品质量检验所 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溪边乌桥头 362211 0595-85188124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91号 复查评审 5 农业部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萍乡) 烟花爆竹 谢尔文、匡学建 江西省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验二站 江西省萍乡市朝阳路138号 337000 0799-6333414 (2011)农(质监认)字FC第492号 复查评审
  • 科技部公布95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近日,科技部发布关于确定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等95家机构为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通知中称,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技术转移模式与特色,以市场化、专业化、高端化为发展方向。对连续两年未达到相关标准的机构,将取消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格。 科技部关于确定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等95家机构为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4〕2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完善全国技术转移体系布局,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和专家评议,确定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等95家机构(见附件)为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技术转移模式与特色,以市场化、专业化、高端化为发展方向,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与各类创新主体以及国家高新区、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等的协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支撑作用,示范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技术转移体系健康发展。   二、科技部将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定期对示范机构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连续两年未达到相关标准的机构,将取消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格。   三、科技部将统筹高新技术产业化与环境建设相关计划以及宣传、培训、统计等各项工作,支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应加强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经费支撑和各方面条件保障。   附件: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科 技 部   2014年2月17日
  • 一检测机构弄虚作假,8名相关人员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海南环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黄杰锋、赵森、周永林、曾家爱、沈强、吴尚有、沈敬阿、符启敏:2022年11月,我厅在对你公司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第八条的规定,2022年12月,我厅决定对你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处理事先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等程序后,我厅认定你公司实施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一、企业基本情况海南环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000MA5TC4T11X,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为2021120500266,公司地址为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兰洋路与万福东路交叉口誉品家居广场八楼。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杰锋。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事实和证据经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1.你公司出具的编号为HHJ-HJ-22001的检测报告采样记录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采样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17时31分,采样地点为北方兄弟洗涤服务(三亚)有限责任公司,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样品领样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样品分析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17时01分,样品分析时间早于样品采样、领样时间。2.你公司出具的编号为HHJ-HJ-22001的检测报告废水采样频次为1次,不符合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要求。3.你公司出具的编号为HNHH-WT-09-21005的检测报告噪声监测数据中N1、N2、N3、N4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均为非稳态噪声,实际监测时长均设定为1分钟,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208)的要求。4.你公司出具的编号为HNHH-WT-01-21133的检测报告出具了地表水中氟化物监测因子的监测数据,氟化物测定记录中无标准曲线测定记录、无氟离子计使用记录。你公司存在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监测方法;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等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以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事实,有2022年11月17日现场检查《监督检查事实确认单》,编号为HHJ-HJ-22001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复印件、编号为HNHH-WT-09-21005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复印件、编号为HNHH-WT-01-21133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复印件,2023年2月2日调查询问笔录7份、2023年2月7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等为证。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七)项、第五条第(二)项、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理。我厅于2023年2月25日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并明确告知你公司有权陈述和申辩。2023年3月2日,你公司向我厅提出了陈述和申辩申请。2023年3月10日,我厅举行了陈述和申辩会议。以上事实,有我厅《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回证》和《案件陈述和申辩会议记录》为证。三、行政处理的依据、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 篡改监测数据,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七)故意漏检关键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监测方法的。第五条 伪造监测数据,系指没有实施实质性的环境监测活动,凭空编造虚假监测数据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二)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的;(六)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或者到现场采样、但未开设烟道采样口,出具监测报告的;第十二条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根据上述规定,经2023年4月13日我厅专题会研究,我厅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理:1.禁止你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1年(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将你公司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将你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推送至信用中国(海南)平台。2.将你公司法人代表黄杰锋,总经理赵森,授权签字人周永林,审核人员曾家爱,采样人员沈强、吴尚有,分析人员符启敏(已离职)、沈敬阿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推送至信用中国(海南)平台。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本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海南环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良记录人员名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4月21日附件海南环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良记录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号1黄杰锋法定代表人3622**********00172赵  森总经理2113**********13173周永林授权签字人4600**********54114曾家爱审核人员4600**********30205沈  强采样人员2327**********02586吴尚有采样人员4690**********35157沈敬阿分析人员4600**********42458符启敏分析人员4600**********3432
  • 这一领域获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公布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更新获得认证的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国烟科〔2022〕162号各省级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科〔2022〕81号)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北京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等25家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审查评审认证。现将已认证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予以更新,详见附件。附件:已认证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国家烟草专卖局2022年12月13日附件:已认证电子烟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地址1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电话:0371-676726120371-67672733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6号6幢、7幢邮编:4500012上海新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61661866021-61661862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733号邮编:2013153北京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10-80848178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西路196号邮编:1011214河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311-88607870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76号邮编:0500915山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351-40692150351-6563180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7号邮编:0300006辽宁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24-31210976024-31210909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8号邮编:1100627吉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431-88408472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6840号邮编:1300338黑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451-826062570451-8260728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127号烟草大厦18楼邮编:1500019上海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21-61669619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717号邮编:20008210江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25-87756167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68号邮编:21001811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571-870310170571-87025182浙江省杭州市将军路9号邮编:31000112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551-65508738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666号邮编:23007113福建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591-87069268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78号邮编:35011114江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791-86535194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298号19-20层邮编:33002515山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531-81218313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1067号邮编:25009816河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371-65583113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15号邮编:45001817湖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27-83603407027-83620291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邮编:43003018湖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731-8579921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628号邮编:41000419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20-35668539020-35668540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128号三楼邮编:51061020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771-585168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25号邮编:53002221海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898-658060320898-65806017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20号邮编:57110022重庆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23-67982607023-67982605重庆市江北区五江路20号邮编:40002323四川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28-86162792028-86162895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大厦邮编:61004124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851-841170680851-84116996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29号邮编55002525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871-683191790871-68311089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医路41号2号楼邮编:65010626陕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29-85466811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南四路19号邮编:71006127西北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联系电话:0931-4663200 0931-4663120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20号兰州卷烟科技信息物流中心用房6-7层邮编:730050
  • 最新通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部级质检机构授权核查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4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公告如下。一、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等3家机构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复查评审(见附件1)。二、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等4家机构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扩项评审(见附件2)。三、农业农村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因地方机构改革,检测职能被整合到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注销其质检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撤销其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见附件3)。四、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等6家机构发生信息变更(见附件4)。特此公告。附件:1.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名单(第二批)2.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扩项名单(第二批)3.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注销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授权核查撤销名单(第一批)4.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信息变更情况(第二批)附件 1: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名单(第二批)附件 2: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扩项名单(第二批)附件 3: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注销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授权核查撤销名单(第一批)附件 4:2022 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信息变更情况(第二批)
  • 第四批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合格名单公布
    农业部公布第四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98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等7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农作物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附件2)等3个质检机构,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四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测范围 机构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审查认可证书编号 1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奶及奶制品 时建忠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010-62818802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51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39号 2 陕西省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 渔业环境及水产品 贺玉良 陕西省西安市三桥沣惠路2号 029-84521167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96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0号 3 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乳及乳制品 刘凤岩 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18号 022-23414493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203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1号 4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农业部特种经济动植物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特种经济动物与植物 杨福合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鹿鸣大街15号 0432-4701763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68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2号 5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 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 李泽福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40号 0551-5160535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204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3号 6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部植物抗病虫性及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植物抗病虫性、农药 吴孔明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010-62815925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87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4号 7 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部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安阳)] 转基因植物及环境 喻树迅 河南省安阳市开发区黄河大道西段 0372-2562217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105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5号   注:农业部植物病虫害抗性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更名为农业部植物抗病虫性及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2010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四批) 序号 质检中心全称 监测范围 中心领导 承建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审查认可证书号 备注 1 农业部农作物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农作物种子 万书波 邱若瑞 王旭清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山东省济南市桑园路28号 0531-83179257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7号 复查评审 2 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土壤及肥料 栗铁申 辛景树 田有国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010-59194505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8号 复查评审 3 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 土壤及肥料 杨大成 马 兵 关玉岩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吉林省长春市保安街11号 0431-86796327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9号 复查评审
  • 认监委公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单
    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调整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5号令)和国家认监委2011年14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现将指定/调整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见附件.doc)。 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机构名单 序号 授权产品名称及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 1 喷水灭火产品 CNCA-09C-046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 消防水带 CNCA-09C-045 3 火灾报警产品 CNCA-09C-044 4 泡沫灭火设备产品 CNCA-09C-075 5 灭火剂产品 CNCA-09C-076 6 消防装备产品 CNCA-09C-077 7 建筑耐火构件 CNCA-09C-078 消防产品类实验室名单 序号 授权产品名称及实施规则 指定/调整实验室 授权检测地域 1 喷水灭火产品 CNCA-09C-046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2 消防水带 CNCA-09C-045 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3 火灾报警产品 CNCA-09C-044 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4 泡沫灭火设备产品 CNCA-09C-075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5 灭火剂产品 CNCA-09C-076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6 消防装备产品 CNCA-09C-077 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7 建筑耐火构件 CNCA-09C-078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医疗器械产品类实验室名单 序号 授权产品名称 及实施规则 指定/调整实验室 授权检测地域 1 心电图机 CNCA-08C-032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深圳市 2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 CNCA-08C-034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3 空心纤维透析器 CNCA-08C-035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4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CNCA-08C-036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内外 5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 CNCA-08C-037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深圳市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检验中心)国内外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美国研究机构发布致癌物“最新名单”
    美国研究机构发布致癌物名单,铅和氯仿在日常生活中致癌几率大。   19种常见化学品上"毒"榜   "霸王洗发水含致癌物质二恶烷!"这一新闻的迅速蹿红,不仅让霸王公司陷入危机,更让"二恶烷"这类生僻的化学名词进入了民众的视线。当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化学品与癌症联系起来时,立即在社会上产生爆炸效应。   那么,还有哪些能够致癌的化学物质"潜伏"在你的生活中呢?美国癌症学会和三家美国联邦政府机构日前发布了一份致癌物的名单,包括铅、甲醛等在内的19种常见化学品上了黑榜。   日常用品   铅毒"凶猛"藏于生活防不胜防   铅毒"凶猛",但我们日常生活中却处处有铅,防不胜防。专家指出,除了大家熟知的铅笔、废旧电池、皮蛋等含铅外,我们的家庭居室、生活用品、化妆品中都可能含铅。美国消费者权益机构此前进行的一项试验显示,一半以上的口红中含有铅。   铅这只伸入人们生活的毒手,会对人体神经系统、血液系统产生终身伤害。随着铅毒加深可能引发癌症。铅能致癌,你可能早有耳闻。但另外四个潜藏着的"杀手"大家就没那么熟悉了。   四氯乙烯是一种干洗制剂 二氧化钛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广泛存在于化妆品中 二氯甲烷,用于去油污、油漆以及气溶胶类产品的常见溶剂。这四种化学品同样可能诱发癌症。   生活污染   速战速决洗澡时间太长会致癌   洗澡可别洗太久,可能因此增加接触氯仿的机会,每百万人有12人因此致癌!   生活中的各种污染物不仅在蚕食着人们的健康,也有致命的危险。甲醛、柴油机排出的废气等七种生活中的很难逃避的污染物,成了整个19种可能致癌物的大头。   抽烟和熬夜过多会致癌,这听起来或许有些普通,但你可能想不到,连洗澡时间过长都有可能得上癌症!   日前,台湾高雄大学邀请美、加等国学者探讨新形态污染及除污技术,学者点名自来水产生的氯仿是新形态生态杀手,更危害人体。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梅尔指出,自来水中加入氯气,是很好的杀菌消毒剂,伴随产生的氯仿却是致癌物。在密闭空间中洗澡愈久,经由呼吸和皮肤吸入的氯仿量愈多,每百万人会有12人因此致癌!   此外,可以算得上生活污染的化学物质中,还包括一些人们比较熟悉的,比如甲醛,它的用途非常广泛,如塑料工业、医药业等。35%至40%的甲醛水溶液称为福尔马林,具有防腐、消毒和漂白作用。而研究表明,殡仪业从业者可能更容易患白血病等癌症。   家居生活中,装修材料及新的组合家具也是造成甲醛污染的主要来源。用作室内装饰的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人造板材中含有甲醛。水产品和洗发水及沐浴露中也都可能含有甲醛。   2009年,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组织CSC 发布报告称,强生公司的多款婴儿沐浴产品含有甲醛和"二恶烷"。而今年6月,四川有19个批次的儿童服装被检出含甲醛成分。   工业生产   工作"毒虫"可能引起职业性肿瘤   "焊接产生的烟和气体,可能包括锰和铁,而研究表明,焊接工患癌几率较高",除上述潜伏在生活中的致癌物外,报告还描述了工业生产中的7大"害虫",这些化学品可能引发职业性肿瘤。   曾有报道选择了这样一个故事,27岁的小王前年大学毕业,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这家企业的主要产品是有机玻璃,而小王的工作则是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虽然早就知道这些有机玻璃里含有少量放射性物质,但小王并没有在意,他每天夜以继日地工作。   但当小王经常感到腹痛腹胀后,医生的诊断结果让小王和家人大吃一惊,小王患的是腹膜恶性间皮瘤,与他长期密切接触放射性物质有关,属职业性肿瘤。若能及早预防,这个病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职业性肿瘤是由接触职业性致癌因素而引起的肿瘤,虽然仅占人类常见肿瘤的很小一部分,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职业性肿瘤的发病率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目前发现的可以引起职业性肿瘤的物质越来越多,如放射性物质、电离辐射、紫外线、矽尘等。报告就指出这样一种物质--黑烟末,即炭黑,用作墨水、颜料、炭笔以及上光剂等的原料。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如吸入微小颗粒,将有致癌的危险。   部分致癌物毒性排行(按照这些致癌物的毒性打分,星越多表明致癌几率越大)   铅和含铅化合物 ★★★★ 常吃偏方、使用不合格化妆品的人是主要接触人群;   氯仿 ★★★★ 常见于用氯消过毒的饮用水及空气中,刺激肝脏、皮肤黏膜;   二氯甲烷 ★★★★ 用于去油污、油漆以及气溶胶类产品的常见溶剂,刺激性较大;   三氯乙烯 ★★★★ 饮用水中最常见的工业污染物,原料、中间产物较多;   四氯乙烯 ★★★ 干洗制剂,目前接触几率较少;   甲醛 ★★★ 用途非常广泛,如塑料工业、医药业等,过敏性较大、可致癌;   柴油机排出的废气 ★★ 可能产生一氧化碳、硫化物;   乙醛 ★ 广泛使用的溶剂。
  • 整改!28家不满足级别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名单公布
    关于敦促已不满足级别评定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予以整改的通知相关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查询,现发布2023年第二季度不满足《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准则》(2021年07月12日发布)级别评定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名单,请相关机构在通知发布后的尽快完成人员注册以满足评定条件,在此,请已取得级别证书的各机构注意持证人员的条件是否持续满足评定条件要求。对于不满足级别评定条件的机构,协会将根据具体情况收回已持有的《评定证书》,按降级处理,直至收回或注销级别证书。如有疑问,请与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评审部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金萍联系电话:010-59068806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评审部附件:不满足级别评定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清单序号单位名称核定级别1湛江中海石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B2南京创元建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B3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B4新疆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技术监测中心B5河南安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B6庆阳博诚检测有限公司B7深圳市诚锦鹏实业有限公司B8石家庄兴化检测有限公司B9新疆合力特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B10大连蓝地无损检测有限公司B11天津开发区科迪无损检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B12山东中海检测工程有限公司B13济源市中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B14山西旺安焊接科技有限公司B15山西华视检测科技有限公司B16宁夏安瑞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B17云南协和检测有限公司B18山东安信达检测有限公司B19锦州渤海特种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B20廊坊市润洋管道工程有限公司B21河南安特检测有限公司A22河南中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A23昆明鑫辉检测有限公司A24武汉明臣焊接无损检测有限公司A25北京科安特无损检测公司A26合肥通用无损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A27武汉三联特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28陕西至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A
  • 201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等7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节水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附件2)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耕作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因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且不再申请复审,农业部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因申请不再保留部级质检机构资格,故撤销两个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 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二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测范围 机构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审查认可证书编号 1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水产种质、水产品吴淑勤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兴渔路1号 510380 020-81616509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73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1号 2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农产品、食品 刘佩红 上海市江场西路1550号3号楼 200436 021-36322101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22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2号 3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渔业环境、水产品 江世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东213号 510897 020-89108300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94号(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3号 4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部农药应用评价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农药残留、农药 周雪平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100193 010-62815938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87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4号 5 广东省植物保护总站[农业部农药残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农药残留、农药 陈森 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510500 020-37288766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209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5号 6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乌鲁木齐)] 农产品、食品 陈彤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830091 0991-4537561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16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6号 7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部棉花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乌鲁木齐)] 棉花 陈彤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830091 0991-4537561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213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7号 注:农业部植物抗病虫性及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更名为农业部农药应用评价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2.2014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二批) 序号 质检中心全称 监测范围 中心领导 承建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审查认可证书号 备注 1 农业部节水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节水机械设备 王延宏 李全利 黄志民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德坊小区13号楼 710065 029-88237833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8号 复查评审   农业部   2014年2月7日
  • 质检总局公布229家特种设备鉴定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现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及其承担的项目予以调整补充并公告(名单见附件1、2、3)。   自公告之日起,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项目开展相应工作。原2011年公布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及其承担项目的文件自即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名单(国家质检总局委托) 省份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北京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 林树青 北京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 林树青 北京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 沈 钢 北京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一号 张 声 北京 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18号楼 孙腾良 北京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 袁 纽 北京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杨学桐 北京 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9号C座509室 任振铎 北京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姜力孚 北京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李国清 北京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焦凤山 北京 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北京市阜外大街乙22号五层 洪 方 北京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 康南京 北京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 李爱民 北京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 郭元亮 北京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气体压力设备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 王为国 北京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C座11C 刘 波 北京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 陆大明 北京 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55号 李建友 北京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院1-4076室 明艳华 北京 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91号国图大厦F16室 刘春林 北京 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南大红门路1号 吴玉珍 北京 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鲍 磊 北京 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 陆大明 北京 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工程部1431室 胡国勇 天津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内 徐 强 河北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 李守林 河北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11号 安克健 河北 石油天然气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中心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4号楼3层 葛业武 辽宁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 王 俊 辽宁 辽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胜利路1-2号 孙 凯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先进制造B楼209室 朱昌明 上海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399号 舒文华 江苏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 钱夏夷 江苏 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江苏省南京市云南北路83号1108室 董建民 浙江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11号 丁守宝 安徽 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李 江福建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 张元榕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济南市天辰大街939号 赵 波 河南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81号汉博大厦 金进良 河南 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4号 曹树林 河南 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与经南一路交叉口 王洪江 湖北 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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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思贤街61号 刘建敏 山西 临汾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山西省临汾市秦蜀路47号 苏 敏 山西 忻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山西省忻州市七一南路18号 刘 晋 山西 运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槐东北路3号 张建功 山西 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130号 牛振中 山西 长治特种设备技术协会 山西省长治市城西路22号 李 铎 山西 晋城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789号 申宏伟 山西 晋中市特种设备协会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胜巷 张 翠 山西 吕梁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东路 王有兆 山西 朔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双拥街 刘 福 山西 阳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山西省阳泉市南大东街355号 张晓锐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261号 郭洪江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25号内蒙古产品质量检验所402室 扎 那 辽宁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 王 俊 辽宁 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 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61号 刘普明 辽宁 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号 宋绪鲜 辽宁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河街20号 蒲建国 辽宁 辽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硝堡街62号 孙 凯 辽宁 阜新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辽宁省阜新市民族街39号 屠镭铟 吉林 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协会 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 董喜文 吉林 吉林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千山路22号 胡秉涛 吉林 吉林省工业气体协会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乙烯路 刘立平 吉林 吉林省松原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吉林省松原市松原大街3111号 安文广 黑龙江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 李力新 黑龙江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0号 杨晓一 黑龙江 哈尔滨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463号 李 晗 上海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915号 舒文华 上海 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938号802室、804室 孙永安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B楼209室 朱昌明 上海 上海市机械工程学会压力容器与管道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路595号2201室 叶文邦 上海 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 上海市广元西路309号306室 周伟明 江苏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 钱夏夷 江苏 江苏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江苏省南京市云南北路83号 董建民 江苏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南路340号 丁树庆 江苏 江苏省石化装备行业协会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7号802室 杨辉章 江苏 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 巩建鸣 江苏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南路340号 梁华 江苏 无锡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江苏省无锡市永丰路338号 孙小伟 江苏 徐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南路144号 姚加玉 江苏 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江苏省常州市劳动西路323号 蒋乃平 江苏 苏州市特种设备协会 江苏省苏州市公园路58号 王 新 江苏 南通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江苏省南通市濠东路15号 葛锦明 江苏 连云港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康泰南路24号 刘新生 江苏 淮安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中经路17号 李学洪 江苏 盐城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江苏省盐城市太平路99号 钱悦华 江苏 扬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 徐明龙 江苏 镇江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 江苏省镇江市运河路18号 王伟群 江苏 泰州市锅容管特安全管理协会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 王九云 江苏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宿迁分院 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建陵道西侧 傅锡礼 浙江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11号 丁守宝 浙江 浙江省工业气体协会 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机大楼A座708 沈建林 浙江 杭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技术协会 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351号 韩树新 浙江 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宋濂路1098号 陈芳福 浙江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浙江省温州市双屿镇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 杨 勇 浙江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宁波市西草马路140号 王 健 浙江 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世纪街 宋金泉 浙江 嘉兴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 浙江省嘉兴市祝家港路66号2号楼(嘉兴大桥东堍北侧) 祝新伟 浙江 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四眼碶街49弄6号 林如峰 安徽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安徽省合肥市河工业区延安路13号 黄长安 安徽 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北路旅游商品经济园区 徐端阳 安徽 安徽省化工锅炉压力容器监测站 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636号 白新生 安徽 安徽省特种设备协会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 曹广德 福建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 张元榕 福建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45号 张元榕 福建 福建省标准化协会压力容器分会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197号 陈 桦 福建 福建省特种设备协会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滨湖路110号湖滨大厦5楼 刘秀基 福建 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福建省厦门市湖滨路170#-1 黄学斌 江西 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 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 胡 智 江西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二路201号 程秋萍 江西 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1688号格林晴天晶层16层 柳江春 江西 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南昌分院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南路228号 葛建明 江西 宜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江西省宜春市中山东路367号 邓荣新 江西 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九江分院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292号 陈仁贵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开发区天辰大街939号 赵 波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山东省济南市华能路89号 张 波 山东 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 孙邦勇 山东 山东省安泰化工压力容器检验中心 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姚家庄173号 王兴来 山东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15号 陈建忠 山东 聊城市质量协会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开发区) 宋敬华 山东 济南市特种设备协会 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238号 孙邦勇 山东 烟台市特种设备协会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 张福忠 山东 潍坊市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卧龙东街2129号 周锡胜 山东 德州市特种设备协会 山东省德州市湖滨中大道668号 孙世光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淄博分院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潘南东路9号 刘秀华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东营分院 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214号 李昭明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济宁分院 山东省济宁市中区吴泰闸路132号 黄凌端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泰安分院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 武 军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临沂分院 山东省临沂市银雀山路15号 梅 杰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滨州分院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四路512号 李海涛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菏泽分院 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2538号 孙富亮 山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枣庄分院 山东省枣庄市建华西路 刘广华 河南 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和经南一路交叉口 王洪江 河南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河南省郑州市商城路281号汉博大厦 金进良 河南 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 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1号 冯长宇 河南 焦作市特种设备协会 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169号 勾志才 河南 河南省石油化工设备管理协会 河南省郑州市政三街5号 陈朝智 河南 洛阳市石化容器设备协会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8号 程光明 河南 洛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成路负40号 赵胜利 河南 郑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62号 邢卫民 河南 新乡市特种设备协会 河南省新乡市道清路12号 吕书清 河南 安阳市特种设备协会 河南省安阳市园南路东段 李美环 河南 南阳市特种设备协会 河南省南阳市伏牛路中段 郑笑南 河南 河南省商丘市锅炉压力容器协会 河南省商丘市长江路东段 张永辉 河南 郑州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研究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申长雨 河南 开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河南省开封市铁塔四街10号 谢 昆 湖北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2号 杨笑峰 湖北 湖北省特种设备协会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徐东大街352号 杨笑峰 湖北 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二路11-2号 邹少俊 湖北 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眼桥三村666号 孙仁凡 湖北 黄冈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湖北省黄冈市红卫路 张定新 湖北 宜昌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厦门路2号 徐罗军 湖北 襄樊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湖北省襄樊市米公路5号 王晓虎 湖北 荆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湖北省荆州市江津中路257号 鲁劲松 湖北 孝感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湖北省孝感市仙女路1号 熊斯拉 湖北 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大泉路2号 张军南 湖北 荆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湖北省荆门市象山三路3号 何家军 湖北 十堰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湖北省十堰市汉江路69号 袁文斌 湖南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2号附1号 李 丁 湖南 湖南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湖南省长沙市新建西路41号 王 践 湖南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齐 亮 广东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44-152号海景中心6楼 郑 炯 广东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4号楼 胡立义 广东 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97号 陈志刚 广东 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青蒲大街永盛围21号3楼 陈志刚 广东 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西路133号 戚政武 广东 汕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64号 肖灶强 广东 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 广东省韶关市工业东路22号 张 沛 广东 肇庆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广东省肇庆市和平路44号城东花苑一楼 谭育健 广东 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广东省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6号大院 冯文森 广东 惠州市特种设备协会 广东省惠州市文华二路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检中心附楼三楼 刘德华 广东 东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温路178路 范炳佳 广东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梁广炽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 胡明辉 广西 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广雅路北一巷12号 韩金安 广西 桂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路79号 周建兴 广西 广西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6-1号, 李广隆 海南 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海南省海口市青年路100号 陈海雄 重庆 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薪园芙蓉路5号 庞小利 重庆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薪园芙蓉路5号 庞小利 四川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4号 蒋 青 四川 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 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2号宏达国际广场5楼1号 吕 涛 贵州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街45号 邹建华 贵州 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贵州省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51号 张礼新 云南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03号 张绍旺 云南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 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 杨家兴 西藏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北路9号 普布次仁 陕西 陕西省特种设备协会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写字楼 薛发龙 陕西 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路30号 高 勇 陕西 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 葛升群 甘肃 甘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东路1415号 王桐海 甘肃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中心 甘肃省兰州市东岗东路1416号 陈长宏 甘肃 甘肃省特种设备协会 甘肃省兰州市民主西路97号大公大厦18楼 马 平 青海 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5号 范自立 青海 青海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 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33号 张白愚 宁夏 宁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西桥巷95号 苏晓东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长江路棉花街9号 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   3. 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 省份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北京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 林树青 北京 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 陆大明 湖北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52号 杨笑峰 重庆 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区芙蓉路5号 庞小利 辽宁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河街20号 蒲建国   详细信息:2012年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和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xls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 北京公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260元就可检测
    p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了北京市第一批面向团体和个人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46家机构名单,比2月初的17家检测机构增加了29家。目前北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每天可达到至少8600个样本。 /p p   其中,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等28家医疗机构面向团体和个人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7家疾控机构和海关总署(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面向团体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p p   28家可面向个人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中,有8家第三方检测机构,20家医疗机构。根据小编查询,北京谱尼医学检验实验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为260元每人,样本到实验室后24小时内可出具电子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beb241a9-f20a-4070-b1c8-f391780da9b0.jpg" title=" 20200417 3_600.jpg" alt=" 20200417 3_60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北京谱尼医学检验实验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页面 /strong /p p   日前全国多个省市已发布自费核酸检测项目,但价格相差较大。山西、湖北等多地的检测费用为“核酸检测每次收费不超过270元/人,血清学检测收费不超过90元/次(项)。”而辽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项最高限价为60元,血清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单项最高限价为30元。 /p p strong 附46家机构完整名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4c17cb6d-2255-414d-a9ba-062d53411b3e.jpg" title=" 20200417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889ece04-8466-438e-b58d-65a6c9432fbd.jpg" title=" 20200417 1.jpg" / /p
  • 国家认监委公布首批123家通过审查认证机构名单
    国家认监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12年对对认证机构年度审核的情况”,其中123家机构通过了年度审核。详情如下: 第一批年度审查合格的认证机构名单 序号 批 准 号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1 CNCA-R-2002-00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 CNCA-R-2002-002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3 CNCA-R-2002-003 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 4 CNCA-R-2002-004 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5 CNCA-R-2002-005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6 CNCA-R-2002-006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7 CNCA-R-2002-007 广东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8 CNCA-R-2002-008 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 9 CNCA-R-2002-010 东北认证有限公司 10 CNCA-R-2002-013 浙江公信认证有限公司 11 CNCA-R-2002-014 中联认证中心 12 CNCA-R-2002-016 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 13 CNCA-R-2002-017 北京兴国环球认证有限公司 14 CNCA-R-2002-019 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 15 CNCA-R-2002-020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 16CNCA-R-2002-022 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17 CNCA-R-2002-025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8 CNCA-R-2002-026 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 19 CNCA-R-2002-027 北京中设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20 CNCA-R-2002-029 江苏九州认证有限公司 21 CNCA-R-2002-030 泰尔认证中心 22 CNCA-R-2002-032 天津华诚认证中心 23 CNCA-R-2002-034 北京航协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4 CNCA-R-2002-035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5 CNCA-R-2002-036 北京神舟时代认证中心 26 CNCA-R-2002-038 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7 CNCA-R-2002-039 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 28 CNCA-R-2002-069 凯新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29 CNCA-R-2002-041 深圳华测鹏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30 CNCA-R-2002-042 上海质量技术认证中心 31 CNCA-R-2002-044 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32 CNCA-R-2002-045 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33 CNCA-R-2002-046 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34 CNCA-R-2002-048 北京泰瑞特认证中心 35 CNCA-R-2002-047 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 36 CNCA-R-2002-049 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 37 CNCA-R-2002-051 上海爱索质量认证中心 38 CNCA-R-2002-052 北京中水源禹国环认证中心 39 CNCA-R-2002-053 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 40 CNCA-R-2002-056 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 41 CNCA-R-2002-063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42 CNCA-R-2002-065 北京中物联联合认证中心 43 CNCA-R-2002-067 北京恒标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44 CNCA-R-2002-068 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 45 CNCA-R-2002-070 北京军友诚信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46 CNCA-R-2002-071 中汽认证中心 47 CNCA-R-2010-072 北京康居认证中心 48 CNCA-R-2002-073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49 CNCA-R-2002-080 北京东方凯姆质量认证中心 50 CNCA-R-2002-083 福建东南标准认证中心 51 CNCA-R-2003-085 北京赛迪国软认证有限公司 52 CNCA-R-2003-086 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53 CNCA-R-2002-087 北京科正平机电设备检验所 54 CNCA-R-2002-088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5 CNCA-R-2003-091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56 CNCA-R-2002-092 山东科苑环境认证中心 57 CNCA-R-2003-093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58 CNCA-R-2005-094 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 59 CNCA-R-2005-097 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60 CNCA-R-2002-098 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61 CNCA-R-2002-099 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62 CNCA-R-2002-100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63 CNCA-R-2003-101 北京中联天润认证中心 64 CNCA-R-2002-102 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 65 CNCA-R-2003-104 山东世通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66 CNCA-R-2002-105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67 CNCA-R-2002-107 中饮标(北京)安全饮品认证中心 68 CNCA-R-2002-108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69 CNCA-R-2002-109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 CNCA-R-2003-110 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 71 CNCA-R-2003-111 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 72 CNCA-R-2005-113 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 73 CNCA-R-2003-116 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 74 CNCA-R-2003-117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 75 CNCA-R-2004-119 中煤协联合认证(北京)中心 76 CNCA-R-2004-121 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77 CNCA-R-2004-122 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 78 CNCA-R-2005-126 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79 CNCA-R-2004-128 辽宁辽环认证中心 80 CNCA-R-2004-13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81 CNCA-R-2004-134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 82 CNCA-R-2004-136 中食联盟(北京)认证中心 83 CNCA-R-2004-137 北京国检联合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84 CNCA-R-2005-141 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85 CNCA-R-2006-143 中交(北京)交通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86 CNCA-R-2010-145 北京东方嘉禾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87 CNCA-R-2006-147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88 CNCA-R-2006-149 中国船级社 89 CNCA-R-2007-139 北京福缘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0 CNCA-R-2006-148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91 CNCA-R-2007-150 北京中瑞雅德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2 CNCA-R-2007-151 北京中合金诺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93 CNCA-R-2007-152 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 94 CNCA-R-2009-153 中林天合(北京)森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95 CNCA-R-2009-154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96 CNCA-R-2010-155 山东鲁源节能认证中心 97 CNCA-R-2010-156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98 CNCA-R-2011-157 北京创源信诚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99 CNCA-R-2011-160 北京中金国盛认证有限公司 100 CNCA-RF-2002-01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1 CNCA-RF-2002-05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102 CNCA-RF-2002-08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 103 CNCA-RF-2002-11 劳氏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 104 CNCA-RF-2002-13 贝尔国际验证技术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105 CNCA-RF-2003-19 上海恩可埃认证有限公司 106 CNCA-RF-2003-23 法立德国际质量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107 CNCA-RF-2003-26 上海奥世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108 CNCA-RF-2003-28 江苏艾凯艾国际标准认证有限公司 109 CNCA-RF-2003-29 上海赛瑞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110 CNCA-RF-2003-31 上海达卫师认证有限公司 111 CNCA-RF-2004-38 标准认证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112 CNCA-RF-2005-43 卡狄亚标准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113 CNCA-RF-2006-45 北京爱科赛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14 CNCA-RF-2006-46 南京英目认证有限公司 115 CNCA-RF-2007-50 上海色瑞斯认证有限公司 116 CNCA-RF-2008-17 英标管理体系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117 CNCA-RF-2008-18 上海德世爱普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118 CNCA-RF-2008-52 华赛天成管理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19 CNCA-RF-2009-09 上海埃比埃斯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120 CNCA-RF-2010-25 上海中正威认证有限公司 121 CNCA-RF-2008-53 意美酷认证(上海)有限公司 122 CNCA-RF-2010-55 辉固国际检验认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123 CNCA-RF-2013-58 广东加华美认证有限公司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建立了认证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审查制度。为此,我委于2013年3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认证机构报送的2012年度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提交材料的171家认证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审查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一、年报审查的基本情况   (一)影响认证机构部分认证领域或分支机构部分认证领域持续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问题。如:部分认证机构未提交某些认证领域或分支机构的专职认证人员名单 部分认证机构提交的一些认证领域或分支机构的专职认证人员名单中符合专职身份要求的不够法定数量 部分专职认证人员同时出现在认证机构总部与分支机构名单中 个别认证机构提交的专职认证人员正式职工证明出具时间是上一年度等。根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以上这些问题将影响相关认证机构的行政许可资质,请有关机构限期进行整改或说明,并及时提交补充材料,以便补充年审。   (二)需认证机构进一步关注的问题。如:部分认证机构未按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提交财务会计审计报告 部分认证机构的基本信息已变更,但没有办理备案手续 部分认证领域虽具备符合法定数量的专职认证人员但另外部分人员不能判定为专职 部分认证人员的注册证书到期没有办理再注册。以上这些问题虽然不影响认证机构行政许可资质和年审。但与《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相符合,请相关机构予以关注,并按照有关规定补交或办理相关手续。   (三)第一批通过2012年度工作报告审查的认证机构共123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批通过2012年度报告审查的认证机构123家。请存在问题需整改或进一步说明的认证机构尽快提交整改或补充说明材料,以便补充年审。   二、年审后续工作安排   (一)按期办理加盖年审合格印章手续。请第一批通过年审的机构于2013年4月1日起,持《认证机构批准书》主证原件到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大厅“认证机构行政审批服务台”办理加盖年审合格印章手续。   国家认监委对审查中发现的予以关注的问题,将以《通知单》形式在办理年审合格印章时反馈给相应认证机构。请按照《通知单》要求,及时补交或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办理过程中需要进行登记、扫描等工作,为避免过长等待,建议各机构分批错锋来行政大厅办理签章。按本通报附件顺序,每天可办理30家测算,序号1-30的认证机构可在4月1日办理,以此类推。京外认证机构请尽量安排相关人员到行政大厅办理 若不能派员到现场办理,请于4月8日起联系行政大厅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将提供邮寄等服务。   (二)关于整改和补充说明材料的要求。请需进一步整改或补充说明的认证机构,即日起到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大厅“认证机构行政审批服务台”领取《通知单》,其中列明需整改或说明的问题,务请于2013年4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后续审查。   逾期不递交整改或补充说明材料的,则视为问题成立。国家认监委将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大厅 刘烨、李丽琨   联系电话:010-82262154、82262715   国家认监委   2013年3月26日
  • 6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机构名单公布
    2013年6月5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了&ldquo 2013年首批符合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名单&rdquo ,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2013年拟初次申请引导基金项目的创业投资机构组织了审核,确定了65家创业投资机构符合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其中,创业投资企业20家,创业投资管理企业42家,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3家。现将65家创业投资机构名单予以公布(附件一),并接受社会监督。   我中心今年将启用新的引导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通知本辖区内所有创业投资机构(包括本次公布的65家和以往公布的符合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登陆新网站(http://168.160.193.114:8081/guidefund),准确完整填报创投机构注册信息,咨询电话010-88656286,88656287,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6319。   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填写引导基金项目申报管理联络人信息(附件二),于2013年6月9日前报我中心金融发展处(邮箱guofh@chinatorch.gov.cn,jinr1@chinatorch.gov.cn),我中心将据此分配各省引导基金网上申报系统工作账号和密码。   2013年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一:2013年首批符合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名单 序号 地区 创业投资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1 北京市 北京中投建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2北京市 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3 北京市 北京安芙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4 天津市 天津联想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5 河北省 河北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6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宝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7 黑龙江省 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8 上海市 上海合之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9 上海市 上海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10 上海市 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11 上海市 上海千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12 上海市 上海时空五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13 上海市 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14 上海市 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15 上海市 上海中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创业投资企业 16 上海市 上海国际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7 上海市 上海浦东新星纽士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18 上海市 上海衍禧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19 江苏省 江苏同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20 江苏省 无锡力合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21 江苏省 无锡力合清源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22 江苏省 南通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23 江苏省 斐然创业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24 江苏省 吴江海博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25 江苏省 昆山市昆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业投资企业 26 江苏省 吴江汾湖科技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27 江苏省 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28 江苏省 南京中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29 江苏省 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30 江苏省 南京中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31 江苏省 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32 江苏省 江苏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33 江苏省 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业投资企业 34 江苏省 江苏省无锡江大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35 浙江省 杭州浙科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36 安徽省 安徽中欧观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37 安徽省 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38安徽省 安徽纪元时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39 安徽省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40 江西省 江西裕润立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41 山东省 山东红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42 山东省 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创业投资企业 43 青岛市 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44 青岛市 青岛华耀资本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创业投资企业 45 湖北省 武汉东湖百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46 湖北省 武汉高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47 湖北省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48 湖南省 湖南瑞驰丰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49 湖南省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0 湖南省 湖南红马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1 湖南省 湖南开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2 湖南省 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53 青海省 青海汇富昆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4 广东省 广州至尚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5 广东省 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6 广东省 惠州市TCL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7 深圳市 深圳市倚锋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8 深圳市 深圳华信中诚投资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59 深圳市 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60 深圳市 深圳市中兴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61 深圳市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62 深圳市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63 四川省 成都盈创世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64 重庆市 重庆科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65 重庆市 重庆英飞尼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附件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网络申报管理联络人信息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 北京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已达128所(附详细名单/联系方式)
    p   6月23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了北京市最新128所可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机构名单。截至2020年6月22日,北京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已达128所,可通过预约方式,面向团体和个人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128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机构名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86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a09c6b91-d11a-47e2-a698-b3855220667a.jpg" title=" aa265501f33bc1b1902bf8c9c2cd54be.png" alt=" aa265501f33bc1b1902bf8c9c2cd54be.png" width=" 600" height=" 386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7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1bfe12af-81b7-4870-9503-b1f4db8d7b82.jpg" title=" 3d83e53087d6d153e6060e2070175261.png" alt=" 3d83e53087d6d153e6060e2070175261.png" width=" 600" height=" 2766" border=" 0" vspace=" 0" / /p
  • 检验检测机构违规将被纳入“黑名单”
    “质量裁判”有望被立法监管   据《新闻晨报》报道,白酒“塑化剂”、豪车“沥青门”……这些质量安全事件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作为“裁判员”的检验检测机构同样成为热议的焦点。这些“裁判”的能力是否靠谱?谁来对其进行监管?在被列入今年上海市政府立法重点调研课题的《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中,这些问题有望给出明确答案。   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全市获得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2012年底已近700家,全市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近4万人。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介绍,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迅猛相比,我国相关的法治环境配套仍显薄弱。   同时,上海市质监局表示,今后凡是检验检测机构或具有签字权的人员违规行为达到一定数量,将被纳入“黑名单”。   2010年3月,上海市质监局组成了《检测机构管理办法》(送审稿)起草小组。今年初,《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列入2013年度市政府立法重点调研课题。上海市质监局力争下半年形成完整的立法起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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